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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审计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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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审计报告

第1篇:项目绩效审计报告范文

一、审计调查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精神,凤庆县于2011年9月7日全面启动了中小学寄宿学生早餐计划,为每名中小学寄宿制学生(含农村学前班)每天发放一个熟鸡蛋,惠及201所学校的30713名寄宿学生。2011年12月28日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到一个熟鸡蛋、一杯学生奶(价值2元)的营养早餐和一个串荤(价值1.5元)的营养午餐,资金除国家为每生每天补助3元外,县财政为每生每天补助0.5元,并安排专项资金解决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产生的水、电、燃料、人员工资等费用。2012年春季学期,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学校共256所,覆盖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41205名学生受益。农村寄宿制学前班学生1140人和城区寄宿制义务教育学生860人继续实施原来的早餐计划,即为每名学生每天提供一个熟鸡蛋。凤庆县通过政府采购,鸡蛋和牛奶分别由云南双江三祥养殖有限公司、云南欧亚乳业有限公司及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配送到乡镇,营养午餐通过学校食堂供餐(194校)和家庭托餐(62校)解决。

(二)审计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审计调查的对象和范围是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各乡(镇)教办室及调查实施营养改善项目计划的20个学校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31日营养改善项目情况。

(三)营养改善项目资金情况

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31日,凤庆县安排营养改善项目资金3 077.3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 043.18万元,市级补助资金68.5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65.54万元。

(四)营养改善项目计划信息公示情况

凤庆县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实施学校名单以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各实施学校、学校食堂和托餐家庭按要求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审计调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学校情况

审计调查了凤庆县13个乡镇实施营养改善项目计划的21所学校,确保每个乡镇至少调查1所学校。

(一)学校营养改善项目资金情况

21所学校营养改善项目专项资金收支清楚,各项支出能够按照资金性质列支,专款专用,学校结余资金也按规定管理与使用。

(二)学校食堂情况

在调查的21所学校中,4所学校食堂属于学校直接管理,其中:1所学校的食堂工勤人员为公益性岗位,3所学校的食堂工勤人员为学校临时聘请;2所学校食堂属于家庭托餐;15所学校食堂属于承包经营,其中:14所学校不收取承包费,1所学校每年收取食堂租金8万元。有2所学校的食堂承包给学校教师的家属,其中:1所完小食堂由中心校报账员的妻子承包,对学生的服务态度差,食堂卫生条件差,补助资金由报账员支付给其妻子,缺乏监管制约。

(三)营养早餐、午餐及晚餐的满意度情况

审计调查学生586人,营养早餐满意402人,占69%,不满意184人,占31%;营养午餐满意375人,占64%,不满意211人,占36%;498名学生在学校吃晚餐,晚餐满意365人,占73%,不满意133人,占27%。审计调查教师64人,营养早餐满意58人,占91%,不满意6人,占9%;营养午餐满意61人,占95%,不满意3人,占5%;52位教师在学校吃晚餐,晚餐满意50人,占96%,不满意2人,占4%。审计调查工勤人员14人,营养早餐、营养午餐及晚餐满意100%。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学校食堂大多数仍然属于承包经营

凤庆县营养改善项目实施学校256所,其中:25所学校食堂由学校直接经营,后勤人员工资由财政与学校承担;168所学校食堂属于承包经营,学校负责指导与监管,其中:162所学校不收取食堂承包者任何费用,6所学校收取食堂承包者一定的管理费或食堂租金;1所学校由教师亲自做饭;62所学校无条件自办食堂,实行家庭托餐。

(二)学校食堂硬件条件落后,实行零利润经营难度较大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凤庆县学校食堂就餐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部分学校食堂面积狭窄、食堂冷藏、消毒设备缺乏。根据省、市、县要求,所有学校食堂2012年底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模式,改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审计调查认为学校食堂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难度较大,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学校无食堂;二是学校食堂退出承包后,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不足,聘用人员的工资经费困难,而农村中小学基本没有区域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师;三是部分学校因与外商签订10年食堂承包合同,学校食堂所有设备由外商投资,如何完善退出机制,尚待有关部门研究。

(三)营养早餐品种单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金浪费

按照凤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营养早餐由学校每天早上发给每名学生一个熟鸡蛋和一杯学生奶,但学生天天早上吃熟鸡蛋,有部分学生已经出现不想吃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金浪费。

(四)特殊群体学生营养改善问题

在营养改善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有的学生因身体状况特殊,不能吃鸡蛋或纯牛奶;有的学生因民族特殊,如回族,不能吃猪肉,这部分特殊群体学生的营养改善问题如何解决,尚待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以促进营养改善项目的公平。

(五)学校、教师的负担加重

农村小学校点,学校无食堂,也无法实行家庭(个人)托餐,教师每天既要为学生煮鸡蛋,又要为学生准备营养午餐,还要给学生上课,导致教师的负担加重,精力分散,对其教学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补足农村教师,解决食堂工作人员编制

农村教师编制短缺问题在实施营养早餐计划中再次凸显,学校没有厨房工作人员的编制,只好采取教师轮流值班、家长志愿服务或雇佣临时人员等方式。仅靠教师、家长的义务服务,显然难以持久。目前,凤庆县按照每50名学生配1名工勤人员的要求,应配备824名工勤人员,缺编700人左右。需要从制度上解决寄宿制学校食堂没有工作人员编制和开支等问题。

(二)科学调研农村学生体质,设计均衡营养搭配的标准化配餐

目前,凤庆县用于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的食物结构还比较单一。建议在制定营养改善计划时,要实地调研、科学检测、合理搭配。通过科学的检测,了解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根据检测结果,因地制宜地确定营养物品、营养食谱和供餐模式,对特定食物过敏的学生设计价格等同、营养相当且安全的替代食品。

(三)积极争取民间组织参与改善学校食堂硬件条件投入

目前,我国很多民间组织参与营养改善项目,他们主要为实施学校提供免费的厨房设备,如由中国关工委和安利公益基金共同主办的“春苗营养厨房”项目,由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九阳希望基金,专项用于援建“九阳希望厨房”项目,由卡夫食品公司携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的“卡夫希望厨房”项目。

第2篇:项目绩效审计报告范文

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英国、新西兰等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大都根据新型公共管理理论,进行了行政管理和公共财政制度的改革。随后,这一改革逐渐扩大到了包括瑞典、芬兰在内的北欧国家以及荷兰、法国等欧洲大陆国家。新型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原理是政府部门应当引入市场机制,行政管理模式应当由输入控制和注重过程转变为输出控制和以客户为导向。这一理论在实践中的要求是:1.通过实行国营企业私有化和/或引入公共行业私人股权方式转变政府职能;2.通过建立独立的机构和/或制定绩效考核措施实行“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3.通过引入权责发生制等企业会计原则改革公共会计制度和预算制度。

近年来,日本通过引入政策评估、建立独立的行政机构等方式,也在以新型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逐步进行改革,因为这一理论的广泛实践能够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改进公共财政。一些以新型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实行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了一个能够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和输出控制作用的基本框架。在这些国家中,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调查了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在帮助有效实行以新型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的改革中的作用,引用了2000~2001年间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和美国等地进行的实地调查案例,并分析了日本会计检查院今后的作用。

二、西方发达国家的总体趋势

(一)“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和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的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自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由于经济增长速度减缓,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日趋恶化,这些中央政府不得不强化各种措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力图重新恢复财政平衡。而与此同时,专注于预算、人事等输入控制的行政管理模式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这是人所共知的。鉴于财政状况的日趋恶化以及社会民众要求增加政府服务并使其多样化的呼声,中央政府更需要将有限的资金合理、高效地分配到每一个政策项目上,这一点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为应对局势,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将预算制定、人事管理的决定权赋予了各个政府部门或独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同时,这些发达国家还引入了所谓“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一种以提高工作成果、工作绩效为目标的行政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首先要设定目标,然后根据这些目标对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在实行了“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的国家中,都是议会控制着政府,政府向议会负责。这样一来,为每一政策项目或每个独立机构制定任务目标和定量绩效指标的绩效计划就必须提前提交议会予以审批。绩效计划完成之后,要出具绩效报告,反映实际绩效成果,并提交议会。

政府各部门及独立机构的工作绩效由其进行自我评估,议会要对反映评估结果的预算和其他一些提案进行检查。为了使议会确保“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关键是要提高评估的质量以及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需要有一个第三方代表议会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1.对每一政策项目是否都明确制定了任务指标;2.是否选定了能够正确评估每个政策项目执行结果的绩效指标;3.是否采取了适当的行政管理措施以便最有效、最高效地实现每个政策项目的目标;4.是否针对不同情况设置了适当层次的绩效指标目标值;5.实际取得的绩效指标目标值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偏见。

要完成上述任务,这个第三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独立于执行政策的政府;2.其组织机构的规模足够大,足以应对政府所有部门的所有政策项目;3.具备行政管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在运用新型公共管理理论进行行政管理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最高审计机关恰恰发挥着前面所述关于第三方的作用。在本文“三、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这部分里,将详细讨论这些最高审计机关的工作情况。

(二)公共会计制度/预算制度的改革与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的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由于经济结构趋于老化以及社会发展迈入老年社会,政府部门的可持续能力越来越成为人们经常讨论的议题。其结果导致中央政府不得不经常对政府部门持有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民众今后要承担的税负/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一些事宜作出解释。引入绩效考核制度以后,要求从经济、效率和效果三个方面来评估每一政策项目或每个独立机构的绩效成果,这样每一政策项目或者每个独立机构都必须密切关注项目成本或行政成本,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进行评估。在公布政府部门的财政状况以及从经济、效率和效果三方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以来,中央政府不断被要求建立一个框架,在预算中反映财政状况和绩效信息。

为此,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他们的公共会计制度和预算制度进行了改革。他们将权责发生制等一些企业会计原则引入公共会计制度,并且引入了以权责发生和成果/支出为基础的预算制度。这一新型的公共会计制度/预算制度要求为每个政策项目拟订一项包含预算数额的预算提案,并提交议会予以审批,因为政府要对议会负责。项目实施完成之后,还要编制资产负债表、管理成本表等财务报表提交议会。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自然会包含每个政府部门的主观判断,议会必须要对预算和其他一些能够反映这些财务报表信息的提案进行检查。不过,要想真正有效地实行这种包含了一些企业会计原则的公共会计制度,前提条件是要提高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质量,并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为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代表议会的第三方必须要检查:1.每个政府部门是否依据政府部门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财务报表;2.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地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财政状况和管理成本。

为完成这些任务,第三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独立于编制财务报表的政府;2.有法定的权力要求修改/改进不适当的政府部门会计准则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具备行政管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在运用新型公共管理理论进行行政管理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也正是最高审计机关在发挥着上述第三方的作用。

三、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

(一)澳大利亚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联邦政府1997年通过的决议,澳大利亚引入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果/支出制度”(AOOF:Accrual-basedOutcomesandOutputsFramework),并要求在1999~2000财政年度间,在预算程序中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和绩效考核。根据这一新制度的要求,每个政府部门都要在其为每一财政年度拟订的部长预算说明中解释以下项目:1.预定实现的成果(指标);2.考核预定成果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3.实现预定成果预计所需的(行政管理活动)支出;4.考核预计支出完成情况的(性质、数值及价格)绩效指标。这些预定成果和预计支出的实际完成情况要在绩效报告中予以反映。绩效报告作为每个政府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要提交给议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着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联邦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为了从整体上提高联邦政府开展的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于2001年根据其对10个政府部门的实地调查结果,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这份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考核预定成果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不合适;②绩效指标所选目标值不合适;③实际取得的绩效指标数值不准确、不可靠。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并没有对所有政府部门的全部绩效报告都进行审计。相反,在绩效审计中,联邦审计署只是重点选择了几个政府部门的绩效报告,这样做有助于提高这些报告的可靠性。例如,在2001年度报告中,联邦审计署就建议澳大利亚自然遗产联合会应当引入一项查证制度,以提高绩效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2001年度另外一份报告中,联邦审计署还建议为明确目标成果和支出之间的关系,澳大利亚税务局应当引进目标成果中间指标值。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根据1992年联邦政府通过的决议,自1994~1995财政年度起,政府各部门都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财务报表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议会。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每个政府部门都要编制财务报表,同时财政管理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联邦机构及联邦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向议会提交。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联邦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从1992~1993财政年度起,澳大利亚开始在一些政府项目中试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并根据项目试行结果,逐步加大在政府部门中试行新会计核算制度的力度。为了在所有政府部门中推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联邦审计署于1994年就试点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了一份综合报告。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掌握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相关知识技能的人员不够;②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③会计核算有关人员未能接受必需的培训。联邦审计署对此也提出了改进建议。

b.为提高政府部门财务报表的质量,联邦审计署于1996年制定了一本准则指南手册,详细讲解了如何依据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在这本手册中,联邦审计署解释了:①财务报表的标准格式和内容;②财务报表项目的运用及分类标准;③财务报表项目的评估标准,并举例说明。此后,联邦审计署每年都要出版一本经过修订的指南手册,及时反映会计核算制度的有关变化和政府部门的要求。

c.为促进有效利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生成的相关财务信息,联邦审计署于1999年根据其对7个政府部门实地调查的结果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财务信息的指标值尚未设定;②决策时未利用有关财务信息;③绩效考核时未利用有关财务信息。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此外,为了提高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质量,联邦审计署还制定了1996~2002年5月期间适用的28份准则指南手册(“良好实践作法指南”系列)。在这些手册中,联邦审计署解释了:①资产等项目的会计处理;②开展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③财务信息系统的设计方法。联邦审计署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好的作法。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政府各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由财政管理部颁布的《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规则》予以规定。根据这些规则,政府各部门要编制: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财政管理部颁布的《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规则》而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联邦审计署出具的独立审计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要一并提交议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联邦审计署的独立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政府各部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b.财政管理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由《1997年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条例》予以规定。根据这一条例的规定,财政管理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要包括: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合并财务报表是否按照《1997年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条例》的规定而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联邦政府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联邦审计署出具的独立审计报告连同合并财务报表一起提交议会。通过这一方式,联邦审计署的独立审计报告也有助于提高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上文提到的作用之外,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独立机构的审计

在澳大利亚,独立机构一般并不负责政策的执行。但Centrelink则是一个例外,它根据《1997年联邦服务执行法案》的规定成立,属于社会保障部的一个派生机构。政府各部门都要与Centrelink签订一份商业合作协议,接受Centrelink所提供的诸如支付社会保障款项等的服务项目。联邦审计署于2000年对Centrelink进行了绩效审计,以评估它的效率和效果。在审计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与所提供的服务规模相比,Centrelink各地分支机构的预算和人员数量存在不足;②各地分支机构的绩效数据未按统一口径收集,因而无法对Centrelink进行数据对比和绩效评估;③未建立评估效率所需的成本会计制度。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

(2)关于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的审计

在澳大利亚,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要依据《1997年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法案》的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根据这一法案,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编制的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联邦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构成每个联邦机构或联邦企业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它们的财务报表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一并提交议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联邦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在这些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中,那些完全由联邦政府投资、被确定为政府企业的公司还要拟订企业发展规划,对未来3年内的绩效指标值予以说明。为提高所有政府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联邦审计署根据其对所有政府企业的实地调查结果,于2000年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一些政府企业未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企业发展规划;②部分政府企业未根据资本的加权平均成本等财务数据制定相应的指标值;③有些政府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没有包含反映其目标成果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

(3)与联邦企业等私有化进程相关的审计

1993年以来,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联邦政府的作用备受批评,大量联邦机构的资产被售卖,许多联邦企业实行了私有化。这些资产和有价证券的售卖所得使联邦政府的预算余额大幅增加。为了评价资产售卖及私有化进程给联邦政府的收入所得或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所带来的影响,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近年来针对部分联邦机构的资产售卖以及铁路和航空行业联邦企业的私有化等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联邦审计署在1995年的审计报告中指出,尽管没有达到预定的利润预期,澳大利亚国家运输有限公司仍然打算进行资产售卖。另外,在1999年的审计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曾建议为降低资产售卖的成本,联邦航空机场公司应当通过竞争招标的方式聘用外部咨询师。

(二)新西兰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1998年国家部门法案》的规定,在1989年及以后各年,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长官和主管大臣要签订“工作绩效协议”,对行政长官要完成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1993年及以后各年,各部门的行政长官和主管大臣还要签订“进购协议”,其中要明确行政长官移交给主管大臣的支出数额,并阐明工作绩效指标的性质、执行时间、数额以及成本支出。每个季度都要就这些工作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形成绩效报告,并提交主管大臣。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政府各部门要起草“部门工作预测报告”,对计划完成的绩效指标作出说明,并将该报告提交众议院。“部门工作预测报告”中提到的绩效指标应与“进购协议”中的支出数额一致。此外,还要就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编写“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作为各部门年度报告的数据材料提交众议院。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新西兰,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为了从整体上提高政府绩效考核的质量,新西兰审计署于2001年、2002年编写了综合报告。在这些审计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①保证目标成果与成本支出绩效指标值之间稳定关系的方法;②收集可靠绩效数据所用的方法;③选择绩效信息纳入年度报告所用的方法。同时,审计署在报告中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政府部门编写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进行审计,就该说明是否如实反映了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发表意见。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相关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一并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有助于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除审计报告外,审计署还要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每个政府部门的财务控制制度和财务信息体系进行评估,出具“财务评论”。审计署将这些“财务评论”提交众议院行政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对政府各部门编写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进行检查。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自1991年起,新西兰政府各部门要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编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财务报表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众议院。该法案还规定,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英国直辖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向众议院提交。

《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规定,从1991年起,政府各部门都要以权责发生制和成果/支出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在这样一种预算制度下,“预计用款”中的全部数额表示在“进购协议”中各部门行政长官与主管大臣共同认可的成本支出总额。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新西兰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自1978年新西兰审计长弗雷德·赛里斯提倡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以来,审计署一直积极地致力于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例如,在制定《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草案时,审计署曾向负责审核草案的众议院财政支出委员会派出一位官员提供咨询。在新西兰,政府各部门从1991年起相继实行了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为保证所有政府部门普遍实行这一新的会计核算制度,审计署还对政府各部门新设资产负债表和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b.在新西兰,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负责起草《公认会计准则》(GAAP)草案。该委员会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2年设立。此后,独立机构会计准则审核委员会将对《公认会计准则》(GAAP)草案进行审查并最终定稿。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由10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署的助理审计长在该委员会担任副主席。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除了前面提到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外,政府各部门还要编制: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财务报表是否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一政府部门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对提高政府各部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是有帮助的。

b.财政部编制的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包括: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等等。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审计署有权对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②该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新西兰国家政府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等。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一并提交众议院。因此,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也有助于提高新西兰国家政府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c.根据《1994年财政责任法案》的规定,新西兰每年都要在预算程序中编制《财政战略报告》,对拟定的一些财政目标予以说明,例如经济周期中的净平均负债率应当低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0%或更多。在拟定财政目标的西方发达国家中,相关的财政指标通常由国民会计核算制度(SNA,theSystemofNationalAc鄄counting)计算确定。不过新西兰的财政指标包括净负债额,但没有国内生产总值GDP,这些财政指标通常根据经过审计署审计的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而确定。另外,《1994年财政责任法案》还规定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每年要在预算程序中编制“财政状况预测表”,并通过将《财政战略报告》及“财政状况预测表”中提到的目标值/预测值与实际数值进行对比,对政府的财政管理状况作出评价。在对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的审计中,审计署要对实际数值进行审查,借此帮助提高这种评价的可靠性。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作用外,新西兰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独立机构的审计

在新西兰,包括英国直辖代表处在内的英国直辖机构也承担部分政策执行职能,它们是依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在政府部门之外设立的独立机构。该法案规定,英国直辖代表处要编写《意向报告书》,阐明3年期的绩效目标值,并就这些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拟制《服务绩效说明》;每个英国直辖代表处还要根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各个直辖代表处的《服务绩效说明》和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每个直辖代表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服务绩效说明》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众议院。通过这样的方式,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所有英国直辖代表处的绩效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为了加强政府各部门对英国直辖机构的管理,新西兰审计署根据其对6个直辖机构的实地调查结果,于1996年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个别主管大臣对英国直辖机构的监督控制不力;②未按照正确的方式对直辖机构进行绩效考核;③对英国直辖机构负责人的补偿过高。审计署对此也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

(2)关于国有企业的审计

新西兰《1986年国有企业法案》要求政府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应由国有企业来完成。从1987年起,国有企业已在电力行业(新西兰电力有限公司)、通讯行业(电信总公司)相继成立了一些公司。这些国有企业要按照《1986年国有企业法案》的规定,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这一法案,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每一个国有企业编制的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构成每个国有企业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它们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对于提高所有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是有帮助的。

审计署选择部分国有企业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在2000年度的一份审计报告中,审计署重点对国家航空运输服务集团公司进行了审计。这是一家由新西兰航空总公司和一家外国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合资企业。航空运输控制系统的供应商由原来国内的一家老牌企业变成了这家合资企业下属的一家外国公司,国内企业则蒙受了这一变化所带来的损失。

(3)关于地方政府的审计

根据新西兰《1974年地方政府法案》的规定,各地方政府要制订年度发展规划,对计划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同时就这些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编写绩效报告。地方政府还要按照《1989年地方政府法案(修订)》的要求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77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各地方政府编制的绩效报告和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作为地方政府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绩效报告和相关财务报表一并向社会公布。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就帮助提高了各地方政府绩效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审计署必要时也对地方政府进行个别绩效审计或是全面的专题绩效审计。例如,为提高各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质量,审计署根据其对所有地方政府的实地调查结果,于1994年和1999年出具了综合审计报告。在这些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一种利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下的财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的方法,还介绍了有关外包行政管理服务项目的一些好的作法。

(三)英国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按照1988年的“未来行动方案”,英国在政府各部门内成立了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政策的贯彻实施。根据政府1992年通过的决议,各执行机构要制订工作计划,对预定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关于这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一部分提交国会。

根据政府1998年通过的关于全面检查政府支出决议的规定,各执行机构要就1999~2002财政年度拟订“公共服务条约”,对所在政府部门未来3年的政策目标和绩效指标予以说明。目前,按照2001~2004财政年度“公共服务条约”及2001~2004财政年度“政府服务执行约定”的要求,绩效考核工作正在进行。其中,2001~2004财政年度的“政府服务执行约定”规定了实现“公共服务条约”中的政策目标所需的行政管理工作。关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的部门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向国会提交。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英国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a.为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根据以往的绩效审计成果以及应执行机构要求对其绩效报告进行的查证结果,于2000年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报告中介绍了:①选择合适的绩效指标值对执行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所用的方法;②收集绩效性能数据所用的方法;③如何编写有说服力的绩效报告的方法。同时,审计署也介绍了一些执行机构好的作法。

b.“公共服务条约”中的技术注释解释了所选绩效指标值的定义、绩效指标的考核方法以及数据来源。技术注释初稿由政府各部门拟订,提交技术审查小组审核并最终定稿。审计署的官员在技术审查小组中担任咨询顾问。

c.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根据其对17个主要政府部门的实地调查结果,于2001年就政府各部门关于“公共服务条约”的绩效考核情况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①选择合适的绩效指标值来评价各执行机构政策措施所用的方法;②收集绩效性能数据所用的方法;③提高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方法。审计署同时也介绍了部分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各执行机构及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a.英国审计署并不是对所有执行机构的全部绩效报告都进行审计,它只是审计部分执行机构的绩效报告,或是根据一些执行机构的要求对其绩效报告进行审计。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绩效报告一并提交国会。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就有助于提高各执行机构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b.到目前为止,英国审计署还未对政府部门关于“公共服务条约”的绩效报告进行过特别审计,这种特别审计的目的是提高这些绩效报告的可靠性。不过,审计署已经打算将来要开展这项工作。这是因为国会上议院的一个项目组审查了对绩效报告进行外部审计的必要性,并于2001年发表了《沙曼报告》,建议审计署应当对政府部门的绩效报告进行审计。审计署已经据此拟定了一本标准指南手册,规定对以下项目进行核实:①拟评价政策与绩效指标值之间的关系;②绩效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③与英国财政部合作完成的绩效报告的透明度,财政部对“公共服务协议”及其他组织拥有管辖权。审计署正在为审计所有政府部门的全部绩效报告着手准备。

c.英国的一些财政目标是根据《1998年财政稳定法典》的规定而制定的,这些目标包括净平均负债应当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或更少。根据全面检查政府支出决议的要求,确定未来3年的支出总额要考虑税收等预计收入以及财政目标,然后根据“公共服务协议”中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来分配预算。因而,对于确立“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的财政框架来说,预计收入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为此,英国审计署根据《1998年财政稳定法典》的规定要对以下各种先决条件进行审计,以提高收入预计的可靠性:①预计税款收入的先决条件———如经济增长率、利率和物价上涨率;②作为私有化的后果之一,出售股票预计收入的先决条件———股票价格;北海油田预计收入的先决条件———原油价格。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在英国,自1988~1989财政年度起,各执行机构都在依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政府部门自1999~2000财政年度起,也在依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各个部门汇总其下属的所有执行机构形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文件提交国会。根据2000年实施的《政府资金与报表法案》的规定,所有政府部门都必须编制财务报表,英国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政府总报表。自2000~2001财政年度起,财政部开始尝试编制政府总报表。在2005~2006财政年度及以后年度,财政部将编制正式的政府总报表并提交国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英国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英国于1997年制定了《资金会计核算指南》,作为政府部门会计核算准则。财政部起草了《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初稿,此后这一指南随着组织机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得到修订。在《资金会计核算指南》的初稿起草和以后的修订中,英国审计署一直在协助财政部。1996年,财政部设立了财务报告顾问委员会,负责《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初稿与历次修订提议的审核及最终定稿。审计署的助理审计长是该委员会成员,代表审计署发表意见。

b.在政府部门历经四道发展历程之后,英国于1998年在政府部门中实行了资金会计核算与预算制度。为保证所有政府部门全部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英国审计署对每个政府部门就每个发展历程都进行了审计。例如,审计署对每个政府部门第一发展历程的会计准则、对第二发展历程的新设资产负债表以及第三历程的试行财务报表都进行了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国会下议院公共账目委员会作了汇报。

c.在审计发展历程之前,为提高政府部门编制的试行财务报表的质量,并改进对其进行审计的效率,英国审计署于1997年制定了一本准则指南手册,作为《资金会计核算指南》的补充。在这本手册中,审计署就以下内容向政府部门提出了建议指南:①编制试行财务报表的程序;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d.为提高各执行机构和政府部门财务报表的质量,并改进对此进行审计的效率,英国审计署还于2001年制定了部门准则指南手册。在该手册中,审计署就各执行机构和政府部门应当注意的问题(以是/否的形式)列出了核对清单,如:①包括《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和《1985年公司法案》在内的有关会计准则的遵循情况;②各财务报表相互之间的一致性;③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资金会计核算指南》规定了各执行机构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营运成本表;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21年英国财政部、审计部法案》的规定,英国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执行机构的营运成本、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②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③各执行机构的收入与支出是否符合国会下议院的目的要求。主计审计长的证明和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下议院。通过这样的方式,审计署帮助提高了执行机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b.《资金会计核算指南》也规定了政府各部门所编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营运成本表;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营运成本、财务状况等情况;②国会审批通过的预算数额是否正确分拨到每个政策项目;③每个政府部门是否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了正确的会计处理。主计审计长的证明和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下议院。因此,审计署对于提高政府各部门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也是有帮助的。根据《政府资源与报表法案》的规定,审计署还必须对计划自2005~2006财政年度起正式编制的政府总报表进行审计。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内容之外,英国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非执行机构的审计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英国在政府部门之外成立了一些非政府部门的公共团体,它们也承担一定的执行政策的职能,被称作“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根据1992年通过的政府决议,这些“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要拟定工作计划,阐明未来3到5年期的绩效目标。关于这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构成“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下议院。为提高所有这些执行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于2000年公布了一份综合审计报告(前文1、(2)A、a部分曾提及)。

根据政府1996年通过的决议,在1999~2000财政年度及以后各年,“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要根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英国审计署负责对部分“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作为“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下议院。因此,审计署对提高这些执行机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也发挥了作用。2001年度的《沙曼报告》曾建议审计署应当对所有的“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都进行审计,审计署已经表态接受这一建议。

(2)关于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审计

每当英国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人们就会重新审视政府的作用,其结果是1992年起,英国开始引入PFI项目(后来劳工部将其改为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即在交通运输、医院等行业允许利用私人部门的技术经验和资金。英国审计署对这些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进行了个别绩效审计或是全面性的专题绩效审计。例如,审计署在1998年一份审计报告中指出,目前正在由高速公路代办处和环境、交通运输及地区部共同实施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高速公路项目在用现值法计算时,错误地使用了政府直接控制项目适用的8%的折现率,而不是应当使用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适用的6%的折现率,这样的计算结果导致该项目价值高估6800万英镑。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执行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质量,审计署根据以往关于这类项目的绩效审计结果,于1999年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该报告中介绍了:①在招标阶段鼓励竞争的方法;②可选方案的比较方法;③对投标人绩效合同能力进行评估所用的方法。

审计署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好的作法。

(3)与国有企业私有化相关的审计

1979年以来,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英国政府的作用备受审视,许多政府部门的资产被售卖,不少国有企业实行了私有化。这些资产和有价证券的售卖所得极大地增加了政府的预算余额。为了评价资产售卖及私有化进程给政府的收入所得或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所带来的影响,英国审计署近年来对部分政府部门的资产售卖以及石油和航空行业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等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审计署在1997年的审计报告中指出,英国石油公司和英国航空公司在出售有价证券时,未实行公开招标,而是采取了机构投资者包销的方式,其结果造成有价证券的售价低于市场价格达0.11%~4.3%。

(四)美国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的要求,美国政府(24个主要部门)要在1999财政年度及以后各年拟订年度绩效计划,阐明每个部门:①计划完成的战略成果;②评价战略成果完成情况的绩效目标;③实现绩效目标的战略措施与所需资源;④核实绩效目标年度数值的程序。政府部门的战略规划制定了5年左右时间的战略目标,这些绩效目标就是根据战略规划确定的。政府各部门每年都要编制关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绩效报告并提交国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美国审计总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a.在正式实行绩效考核之前,美国曾于1994~1996财政年度期间进行过一些项目试点。根据试点的结果,绩效考核工作全面展开。为确保所有政府部门都能够正确地进行绩效考核,审计总署继续就项目试点结果编写综合报告,并就提高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应当注意的方面表述自己的意见。例如,在1996年的《关于1994财政年度13个试点项目的绩效审计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只有明确战略成果与绩效目标之间的关系,才能评估战略成果的完成情况;②只有根据相关成本信息制定了绩效目标之后,才能进行效率评估;③只有在年度绩效报告中披露了过去几年的实际绩效指标数值,才能真正进行绩效目标的评估。

b.试点项目结束以后,审计总署就(截止2002年5月)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情况了19份(“实现成果管理”系列)综合报告,对提高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应当注意的方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例如,在2002年度的《关于24个政府部门编制的2002财政年度绩效计划和1999/2000财政年度最终成本报表的审计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要想在预算中反映绩效考核的成果,理想的方式是年度绩效计划中的绩效目标分项应当与预算文件中的行动计划分项保持一致,但是只有少数几个政府部门保持了这种一致性;②根据成本信息进行评估的理想方式,是年度绩效计划中的战略成果分项应当与最终成本报表中的计算单位分项保持一致,但同样只有很少几个政府部门达到了这种一致性。同时,审计总署还有代表性地介绍了一些年度绩效计划、预算文件和最终成本报表分项相互之间的一致情况。

c.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质量,审计总署于1994年至2002年5月期间,制定了3份(“执行指南”系列)准则指南手册,介绍了政府部门在制定战略规划和年度绩效计划时应当注意的若干方面。例如,在1996年的指南手册中,审计总署解释了:①政府部门在制定战略成果时应当对所处社会及经济环境条件进行分析的必要性;②为每项战略成果和有助于实现战略成果的每个分部制定绩效计划的必要性;③如果由于受到某些政策的影响,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不够理想,要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必要性。同时,审计总署也介绍了政府部门一些好的作法。

审计总署之所以积极倡导绩效考核并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其原因大概在于它认为根据《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属于监督机关。而由于《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是由国会发起实行的,预算管理办公室在这方面却并不主动。

B.提高各执行机构及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国会的要求,美国审计总署到目前为止已经对所有政府部门的所有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都进行了审计。审计总署指出了某部门提交评估政策的问题所在,认为这些重要的政策本应当成为国会考虑的重点,并就此向该部门提出了改进意见。例如,审计总署在其于2001年完成的《关于交通部2000财政年度绩效报告及2002财政年度绩效计划的审计报告》中,它提出了如下建议:①如果一项政策绩效目标的层次设定不正确,应当将其调整到正确的层次上,并解释这一变化的原因;②如果某项政策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不够理想,应当启用替代方案;③对交通部来说,确保交通渠道的安全这一政策日益重要,其绩效目标中应当包括与交通渠道有关的死亡及受伤人数。审计总署的审计报告都提交到了国会,并借此提高了所有政府部门绩效计划及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自1996年起,美国政府24个主要部门都要依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和《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的要求,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作为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根据这两个法案的规定,美国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部分立法机构/法律机关及政府企业等的财务报表,编制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美国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总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成立于1990年的美国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起草了一份联邦政府适用的会计准则初稿,经财政部、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审计总署审核通过后最终定稿。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美国财政部、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审计总署这几家对联邦政府编制的财务报告负责的部门,共同成立了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该委员会共9名委员,其中一位来自审计总署(总会计师)。在1993年至2002年5月期间,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共拟订了3份《联邦财务会计核算概念说明》和22份《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这些都属于联邦会计准则。1999年,美国会计师协会发表声明,承认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作为制定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的指定机构。

b.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政府部门要就周转性基金/信托基金及商业活动等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不过,《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要求针对所有政府部门所有活动的财务报表———包括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都要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其原因大概是早在1994年,美国总审计长查理斯·A·鲍舍尔根据审计总署在《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颁布实施之后花费三年半时间对一些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在众议院政府工作委员会作证时指出:①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已经产生了正确、有用的财务信息;②找到了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的不足之处;③认识到了财务信息系统利用最新IT技术的必要性。同时,鲍舍尔还请求国会在编制政府部门所有活动的财务报表以及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时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c.为提高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的质量,美国颁布实施了《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根据该法案的规定,政府部门必须按照以下各项的要求实施财务管理系统:①联邦财务管理系统准则;②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③美国政府总账户准则。该法案还要求自1997财政年度起,美国审计总署每年都要就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情况出具综合报告,对以下情况予以说明:①政府各部门是否按照《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实施其财务管理系统;②政府各部门是否根据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③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同时,还要求将这些审计结果报告国会。

d.审计总署认识到,只有当政府各部门符合了《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它们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的质量才能得到提高。为此,审计总署又针对1998年至2002年5月这一时期制定了10本准则指南手册(“核对清单”系列),详细说明了政府各部门在实施各自的财务管理系统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在“核对清单”系列中,审计总署就24个政府部门在满足《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项目(以是/否的形式)列出了核对清单,这些项目是:①差旅费用管理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②加工处理财务数据的成本会计核算制度;③将差旅费用管理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以及加工处理财务数据的成本会计核算制度综合在一起的财务管理总系统。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预算管理办公室第19号公告规定了政府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最终成本报表;③财务状况变化表。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这些财务报表应当接受政府各部门的总检查长或是与总检查长签订审计合约的外部审计公司的审计。审计总署已经为这些审计人员制定了政府审计准则和财务审计手册。通过这种方式,审计总署帮助提高了这些审计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替代以上审计人员对政府部门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到目前为止,审计总署还没有对每一政府部门包含其下属所有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过审计,只对个别部门(如美国税务总局或是隶属于财政部的公共债务局)包括部分下属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就以下情况发表了审计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如《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而编制,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下属机构的财务状况与最终成本;②针对财务报表编制过程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③财务报表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

b.财政部编制的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最终成本报表;③政府工作与财务状况变化表。根据《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对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如《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而编制,是否如实反映了联邦政府的财务状况与最终成本;②针对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③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审计总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政府合并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因此,审计总署对于提高联邦政府编制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质量也是有帮助的。(鉴于联邦政府的财务信息系统不够可靠、内部控制不够有效,审计总署没有对1997至2001财政年度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适当性发表意见。1997财政年度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第一个遇到这种情况的。)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内容之外,审计总署在美国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政府企业的审计

美国的政府企业必须制订战略规划,拟定未来5年时间的发展总目标;同时还要制订年度绩效计划,阐明为实现发展总目标所需的绩效目标。政府企业要就这些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编写年度绩效报告,并提交国会。审计总署没有对所有政府企业制订的全部年度绩效计划进行审计,只审计了所选政府企业的部分年度绩效计划。审计总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提交国会。这样,审计署对提高所选政府企业制定的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的可靠性起了帮助作用。

《1945年政府企业管理监督法案》和《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要求政府企业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这些财务报表要接受

各政府企业的总检查长或是与总检查长签订审计合约的外部审计公司的审计。审计总署已经为这些审计人员制定了政府审计准则和财务审计手册。因此,审计总署也有助于提高这些审计报告的可靠性。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替代以上审计人员对政府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到目前为止,审计总署仅对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依据主要是《联邦存款保险法案》的有关规定。关于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的审计报告连同该公司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这样,审计总署也帮助提高了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2)关于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审计

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美国联邦政府的作用备受批评。根据1992年4月的《第12803号总统令》,美国开始引入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在公园、政府建筑物等国家财产的建设与管理方面允许利用私人部门的技术经验和资金。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美国审计总署已经对一些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绩效审计,或者与一些私人资产管理公司签约实行了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研究课题的外包。例如,审计总署在2001年就将美国总务管理局过去准备研究的10个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成本———利益分析外包给了审计公司。在根据这些分析结果完成的综合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10个案例中有2个案例的内部收益率可能较低;②10个案例中6个案例的现金流量为负值。同时,审计总署还建议总务管理局应当进行一些项目试点,以体现在新的预算拨款、现有国家资产的处置、内部收益率的利用以及现金流量等方面,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方式相比其他选择的优越之处。

四、对日本的启示

日本的行政管理界已经接受了新型公共管理的基本原理。就“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而言,日本于2001年1月引进了政策评估制度,并于2001年4月相继成立了一些独立性的行政机构。对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来说,独立行政机构已经实行了一些企业会计原则。不过,中央政府只是自1998财政年度起才开始(尝试)编制资产负债表。本文这部分将根据这些条件,以前面几个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作为参考,来分析日本会计检查院的作用。

(一)“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政策评估制度要求使用项目评估、绩效考核与方案评估三种评估方法。其中有些方法是日本第一次引进的,因而政策评估制度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正式确立,并体现出预期的成效来。正如很难来确定政策的成效、或是很难在政策的输出(行政管理活动)与其成效之间建立临时联系一样,政策评估方法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改进到真正有效的程度。

有鉴于此,建议日本会计检查院应当:①对政府各部门政策评估工作的进展和评估结果的利用情况进行审计;②根据审计结果,要求改进不适当的做法,并介绍一些好的作法。这样,会计检查院就能够帮助政府各部门全面开展政策评估工作,并提高政策评估的质量。

2.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政府政策评估法案》的规定,日本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有权开展评估工作,以确保政府各部门能够客观、严格地按照政策评估制度的要求进行政策评估。日本内阁于2001年12月批准通过的《政策评估基本原则》和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于2002年4月的《行政管理评估方案》对这种评估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有权“对行政机关政策评估程序的客观性、严格性进行检查”。换句话说,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的检查只是表面上的。

因此,建议会计检查院应当:①在政策评估方面,核实经济节约计算数值这一项目审批的前提条件,并核实事先计算的成本———收益比,审计时将其与实际数值进行对比;②在绩效考核方面,审查绩效指标目标值的层级设定是否合适,绩效指标的实际数值是否正确、没有偏见。通过对政府部门政策评估工作的详细情况进行审计,会计检查院能够帮助提高这些政府部门所做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二)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在日本,独立行政机构自2001财政年度起实行了企业会计原则。不过在中央政府,财政状况解释方法研究组(财政部)到1998财政年度才开始(尝试)编制资产负债表,财政制度理事会到2001财政年度才开始着手研究对特定账户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操作指南。但这些工作并不是统一组织进行的。因为行政管理工作与企业活动之间存在着差别,这样即使在公共会计制度中引进了企业会计原则,政府会计准则也仍旧需要。要确保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能够正式确立,成立一个委员会是相当重要的,它负责对总账户、特定账户、公共企业以及独立行政机构实行政府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因此,如果成立一个政府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建议日本会计检查院要参加该委员会,并作为政府各部门财务报表的审查机关,对会计处理的原则与程序表述自己的意见。因为政府会计准则是判定相关财务报表是否正确编制的标准。借此,会计检查院有助于确保在政府各部门中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2.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在日本,政府企业和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报表是由内部审计师负责审计的。如果独立行政机构的资本超过1000万日元,其财务报表也要接受外部审计师的审计。这些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对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起着重要作用。虽然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应当遵循的政府审计准则对于保证审计报告内容的正确性以及明确审计活动的范围相当重要,但这一准则到目前还没有制定出来。

由于预算与人员的限制,日本会计检查院无法经常对所有政府企业和独立行政机构的全部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但是会计检查院可以通过制定政府审计准则来帮助提高审计报告的可靠性。政府审计准则应当规定:①合格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②审计程序;③审计报告的项目内容。

财务报表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等的要求编制。但是如果这些法律法规未能正确反映组织机构和实际情况变化的话,以此编制出的财务报表是无法如实反映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状况与成本情况的。而内部审计人员和外部审计人员没有权力要求修订这些法律法规,他们只能把这些法律法规视作给定条件,在财务报表中表述自己的意见。

如果这些法律法规没有正确地反映实际情况,日本会计检查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帮助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①对正确理解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报表应当注意的方面予以说明;②如果财务报表没有如实反映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状况,要求修改调整财务报表;③如果有关的法律法规未正确反映实际情况,要求对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五、结束语

第3篇:项目绩效审计报告范文

1、审计署在国家的权威性

澳大利亚是一个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审计地位较高、信誉较强、方法科学、技术先进,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审计已得到全社会的认识,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审计工作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经济管理活动之一。在澳大利亚有一句审计格言:“没有审计,就没有责任感;没有责任感就失去控制,如果没有控制,哪来的权力?只要严格认真地对待每件事,再大的问题也可妥善解决。”

(1)1901年,澳大利亚联邦议会通过了第一部审计法。同年,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成立,任命了第一位审计长。审计署成立伊始,审计法就确立了审计长的独立地位。规定审计长任职10年,期间,如因审计长的过失或能力不足,政府无权直接罢免,而必须是每院(参、众议院)提出相同的议案,政府首脑(总督)才可以罢免审计长。(2)澳大利亚的六个州和两个地区都设有独立的审计机关,均称为审计署,并任有审计长。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与各州审计署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没有隶属关系。国家审计署在各州和地区设有派出机构,负责对国家驻各州和地区行政机关或其他实体进行审计监督。(3)审计署、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三者既各自独立、自成体系,又相互补充、相互关联,构建了一张覆盖整个经济社会的监督大网。(4)国家审计署的工作包括两个方面:财务合规性、合法性审计和绩效审计。

2、对审计人员要求的严格性

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只有316人,其中306人在总部,10人在悉尼等分支机关。但澳大利亚审计机关注重多渠道、多专业地选拔审计人员,努力改善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审计机关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四种基本技能,既分析研究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流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澳大利亚审计署相当重视加强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采取多层次、多渠道,针对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人员、雇员分别进行培训,通过单独办班,或澳外合作办班,收到比较好的效果。把先进审计工作方法和经验汇编成册发至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分类进行指导。有力促进提高审计水平和质量。

3、审计工作的严肃性

(1)注重审计计划的制定和管理

澳大利亚审计署的审计计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总体计划,规定审计署三年内的工作方针、目标和主要工作内容;二是年度计划,确定财政年度内的具体任务和经费需求;三是操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审计工作计划。澳大利亚审计署每年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之前,首先要向最大服务对象――议会征求意见;其次要掌握第二服务对象――公众想了解什么;第三要搜集被审计单位情况。

政府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除包括审计的数量、目标、审计内容外,还包括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经费预算来源于每个具体项目成本费用的总和。每个具体项目的成本费用又是根据项目要达到预期的目标所需的工作量计算所得的。政府年度审计计划要向议会报告。

政府审计的操作计划,即每个审计项目的具体计划,由审计长批准。具体计划包括:完成任务的时限、预期目标、审计内容、采用方法、所需成本等。制定计划前,审计署要派专门的小组深入被审计单位履行以下步骤:一是评估管理阶层。因为管理阶层的诚实程序对审计质量有很大的影响;二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特点要有所了解;三是对非正常业务要给予关注;四是检查自己是否有能力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指审计机关的人员力量和人员素质是否能够胜任该项任务,是否需要外聘有关专家或技术人员)。最后决定由谁带队。

(2)重视内控评审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时以评估、审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实行七要素调查、测试:一是被审计的经济活动或工作的性质是什么?二是谁做的?三是什么地方做的?四是怎样做的?五是为什么这样做的?六是如何检验的?七是花了多少钱、有多少得益?

此外,每一个审计人员都发有规范统一的经济业务流程内控图测绘图板,统一内控测试描述语言。

(3)规范审计查证

审计人员每人备有一台手提电脑,到被审计单位实施财务审计项目,使用专业软件,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审计,有效地规范了财务审计的程序、范围、内容和要求。

(4)聘请专家协作

审计人员从独立性的立场出发、扬长避短,广泛协作,对诸如特殊存货的盘点、资产评估,特别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效益审计等事项,聘请专家鉴定论证,将专家的鉴定结论作为审计意见的基础,以提高审计结论的说服力,减少或避免审计风险。

(5)重视审计报告

澳大利亚审计强调“报告责任”,按照国际审计准则规范审计报告格式及撰写审计报告的时间,注意报告措词,谨慎地指出问题,婉转地提出建议,充分注重审计风险,全力提高审计报告的工作质量。为出具准确的审计报告,澳大利亚审计署内部还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审核制度。一是审计人员在完成一个项目后,自己对审计工作底稿对照审计操作指南和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逐环节,逐笔审核,并在规定的测试表格中打勾;二是处长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对照审计工作底稿审核签字;三是审计机关负责人最后审核把关。此外,在澳大利亚审计署,每一个部门,每个岗位都有岗位责任制,称之为“行为准则”,有专职部门负责处理公务人员严重违纪事项。公务人员有违纪行为,当事人要受到处罚,包括在一段时间内减薪或解雇,严重的诉诸法律。审计准则明确规定了审计人员的行为准则,也就是审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如果未履行职责,审计人员会受到制裁。澳大利亚审计机关通过制定审计准则和操作指南规范了审计人员行为,加之严格的内部审核监督,使审计质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在澳大利亚,通常审计完一个项目,大约需要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4、审计报告对企业亏损原因分析的针对性

在澳大利亚,大部分公营企事业单位都是分别根据某些法案而建立的,这些法案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财政部长确定的统一格式准备年度财政报告。同时还规定,审计长所作的审计报告必须陈述据审计长认为财政报告是否公正地反映了该单位的财务情况及工作状态。法案还规定审计长必须检查和报告每个事业单位的账务及其它流水细目,同时还要报告审计中发现的任何他认为应该汇报的问题。审计法明文规定审计长必须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效益进行审计。审计中,要核查单位在管理财力、物力和人力时对效果性、经济性以及管理或工作效率性考虑的程度如何。审计报告对企业亏损的原因,既分析客观亦分析主观,既分析外部亦分析内部,既分析政策亦分析经营,既分析生产亦分析商品。分析比较全面,针对性强,有助于企业改进管理,提高效率,增加盈利。

5、绩效审计的现实性

澳大利亚的绩效审计萌芽于20世纪80年代初,90年代初正式提出绩效审计概念。目前联邦审计署绩效审计已占到全部审计项目的80%,州审计署在30%左右,平均花费资源和取得成果都接近50%,在社会上的影响远胜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各内审计机构也在积极探索开展绩效审计,项目比重不断扩大。审计署编制了比较全面的绩效审计指南,《审计长法》对绩效审计的对象、组织方式、报告征求意见、报告发送范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绩效审计就是要形成一种意见,评价所采取了措施在机构内部达到什么水平,涉及的范围、功能是否被有效管理和发挥,是否达到一种有效的结果。

绩效审计的作用主要帮助管理层找出问题,予以改进、促进管理机制的完善,保证组织正常运作。绩效审计的一般模式是:做好计划,设计审计程序;收集了解组织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这些是分清责任的重要依据,同时也能给审计人员提供很好的指导方向);出具审计报告;跟进督促整改。这项审计工作与政府官员、雇员、经理、总裁、厂长的处罚、留任、调离、解雇都有密切关系,所以各阶层、各行业对绩效评估审计工作很重视。

6、对审计质量控制的科学性

澳大利亚无论是政府审计还是民间审计都已形成了整套完整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审计准则;二是在审计准则基础上细划的审计操作指南。

第4篇:项目绩效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政府部门

前言

扶贫资金是国家为了改善落后地区的经济状况,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当前生活状态的资金,这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主要步骤。就审计机关而言,开展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是为了更好的对扶贫资金进行有效利用,也是审计部门的重要职责,更是帮助国家整体实现共同发展的必要措施。因此,要不断的强化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严格进行管理监督,确保扶贫资金有效利用,进而提升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一、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

(一)审计覆盖范围有限

首先,就扶贫资金而言,因其不同的使用用途、来源、部门管理等,会划分出很多细小的项目,主要包括发展资金、搬迁扶贫资金以及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而特别展开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如此复杂化的资金种类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部覆盖实行审计[1]。再者,对于扶贫资金而言,其管理由多个部门执行,并且中间环节又多,使用较为分散以及存在的交叉投入等现象。财政扶贫资金会涉及到财政、扶贫、农林业以及残联等多个部门及单位,并且其资金链又很长,再加上上到中央下到村、户等的过多中间环节,使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合理地调配机制。最后,财政扶贫资金以及相应的实施地点在具体分布上比较散乱,再加上审计工作人员数量及时间的有限,会使其监督工作很难进行全面的展开,再加上较高的监督成本,使审计工作整体覆盖范围比较窄。

(二)不够重视绩效审计工作

财政扶贫审计工作主要是为了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的管理,从而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能够被有效的落实。但是当前,对于一部分的审计部门而言,其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这也就使绩效审计工作不能充分的发挥作用,审计力度也相对较弱。比如,对于国家政府提供的扶贫资金,其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发挥了效用,审计部门并没有进行实时追踪,更别说建立相应的制度来加强绩效审计工作。当前,由于政府部门实行的改革,已经基本可以保障扶贫资金在收支上的真实性,但是,就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审计力度及深度不够

合理有效的绩效管理,不仅仅是要在事情发生之前进行详细的计划,在事情发展的阶段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在事情结束后还要进行全面的总结,如此才能更好的保证绩效管理工作有效的进行开展[2]。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的审计部门存在只负责后续的总结工作,对于前期的规划及事情发展阶段的控制工作没有予以高度重视,这就会使其很难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在支出后是否真正的落实到位。这也是当下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没有得到好的成效的一部分主要原因。没有充分意识到相关政策及制度对财政扶贫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影响。在审计部门由于一些审计人员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主要是根据扶贫资金的使用程度来进行判断的,他们没有将政府的相关政策及管理制度融入到衡量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上面来,甚至说并没有将这一点考虑在内。例如,政府部门没有对相关的市场进行政策引导管理,那么即使是有财政扶贫资金下发,也很难得以发挥效用。将目光更多的放在短期利益上,忽视了社会的长远发展。有些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是用于地区的文化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这些较为长远的项目,不仅很难在短期内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就审计工作而言也很难在短期内对其取得的整体效果加以评价。所以,有些审计部门为了快速处理与这类扶贫有关的问题,通常会将注意力更多的放在那些能在短期内取得一定成效的问题上,对于那些长远的项目问题就不予以充分重视了。

(四)审计公开程度不够,社会影响力度小

随着相关制度的改革,我国财务也逐渐实行公开化,相关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其中并以身作则,向人民公开了财务状况,以期让群众更好的对政府进行监督。但是就扶贫资金审计工作而言,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3]。一,就审计部门而言,其公开的报告实际内容并不多,提出的问题也很少,与实际工作相关的内容就更少了。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有关管理建议很多都无法切实执行,不符合实际政府情况,没有体现出具体的价值。二,审计机关工作有些是受制于上级政府部门的,有些审计报告中的内容是否公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核才可执行,因此,有些问题就不能在实际的报告中公开展现。三,审计报告结果很难收获成效。由于在制定具体的报告时,审计部门的很多内容会受到政府部门的限制,这样实际上很多报告的内容是无法进行实施的,如此,也就会使审计工作者失去对其制定报告的热情。

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改进措施

(一)认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意义,加强绩效审计意识

在使用财政扶贫资金上,应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督审查力度,这样可以帮助其更好的进行政策落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4]。扶贫资金数量虽然有限,但是却承载着很大的责任,所以,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通过群众监督以及审计报告的方式,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进而提升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这里,审计报告的主要作用是对扶贫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等内容进行分析判断,进而提出对扶贫资金的合理分配建议以及相应的解决策略,从而使扶贫资金更好的进行落实。对扶贫资金进行绩效审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在帮助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将扶贫资金的使用公开化、透明化,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帮助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形象,使政府部门更加公开化从而拉近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距离[5]。当然,这一切还需要审计部门的严格监督与管理。只有审计部门对相应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的审计监督,才能使政府资金更加透明化,进而防止政府的腐败。

(二)开展绩效审计监督及评价,强化绩效审计深度及力度

第一,在扶贫资金落实之前就要对相应的审计工作进行规划,并做到在落实阶段进行严格监督,如此才能使整个扶贫资金使用过程有一个全方位的审计核查,方便了解扶贫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在资金运行时尽可能的发现问题,并做到在制定计划时就对相应的问题进行预测,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如此,才能更好的将扶贫资金落实到位,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第二,主要是对于具体的改进建议,要全方位的进行考虑。在资金的利用及运转上,不要抓住资金的问题不放,而更多的是要估计相应的政府政策以及当地的整体发展状况,将三方面进行结合,努力的做到全方位的考虑问题,并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关的改进措施,从而得到改进资金使用方法的相关建议[6]。第三,审计不能只考虑短期利益项目,对于利益较为长远的项目,也要予以关注。当前,获取短期利益的财政扶贫资金在使用方法上已经趋于完善。所以,审计机关单位应该就具有长远效益的环境及社会方面给予适当的关注,从而也使财政扶贫资金在使用上更加全面立体化,如此才能使扶贫政策更加平衡,进一步的缩小国家各方面的差异。

(三)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水平

首先,对于审计报告来说要真实的反应出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所以审计部门,要努力的提升审计报告的质量,将具体的审计结果与实际的资金运转情况真实反应出来[7]。之后,要将审计报告进行公开化、透明化处理,政府部门也要积极的配合,将政府部门行为进行公开化处理,公开审计结果,帮助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此外,要加强运用审计结果,在具体运用中可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例如,强化与上级领导的沟通,建立相关的消息渠道使其更好的与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合作交流,进而能够使审计建议更好的得到执行,审计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最后,让相关审计部门对每一年的审计机关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情况进行汇总并加以分析,归纳出相应的问题,并对其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然后向上级领导部门呈交报告汇报整体的审计工作情况,最后由上级领导进行分析评价。

三、结语

进行绩效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扶贫资金的有效利用,将扶贫资金机体的落实到实处,帮助改善人们群众的生活水平,从而减少贫富差距。不仅如此,绩效审计也是对政府工作的一种监督,帮助政府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所以说,作为审计工作人员,要不断的完善审计工作,进而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寇永红,吕博.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及改进措施[J].审计研究,2014,4:19-22.

[2]尉咏梅.探究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及改进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5,18:7-8.

[3]宋新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及改进策略[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7,7:27+26.

[4]高琼琼.浅谈如何有效提升精准扶贫资金绩效审计[J].现代经济信息,2017,5:274.

[5].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探究[J].中国总会计师,2017,5:78-79.

[6]陈新秀.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探究[J].时代金融,2016,26:194+197.

第5篇:项目绩效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 高校; 内部审计; 综合评价; 指标体系

近些年来,有关高校内审绩效评价的理论和实务研究在我国学界持续不断,尤其平衡计分卡(BSC)这一考核评价方法的引入,更推高了这方面学术交流的热情,极大地增强了人们对高校内审工作的关注度。然而,在我国进行内审绩效评价的高校少之又少。究其原因,除高校管理者思想认识不到位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实用性也有待完善。本文借鉴学界研究成果,尝试构建一套高校内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期解决实务问题。

一、设计原则及思想

(一)设计原则

高校内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应遵循:简明性原则,力戒繁冗和玄虚;实用性原则,所指明确且易行;目的性原则,立足规范与提高;效益性原则,指标全面代价低。

(二)设计思想

高校内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思想是:其一,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指标选取既要有本行业的视域,又要立足于本校的实际;其二,全面性与关键性相结合,指标考核既能促进内审工作的全面提高,又可突出重点工作成效;其三,合理借鉴不照搬,内审工作只是高校众多专业技术工作之一,应借鉴平衡计分卡的“平衡精髓”,不可“描摹”其指标设计四维度,否则不符合效益性原则。

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当前,我国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并不像教务、财务、后勤等部门是传统的受重视的部门,仍被许多人认为是可有可无的部门,因此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应视被定位的情况及其作用条件而定。定位不当、工作条件不具备,内部审计很难发挥其应有职能,绩效等将无从谈起。

有鉴于此,依据前述原则与指导思想,尝试构建一套简明实用的高校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即300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包括三大类指标,即内部环境指标、基础建设指标,以及操作与成果指标。各大类指标均为100分,通过各类指标的分值即可判断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优劣及整改努力方向。对于尚待加强、亟待关注的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很有帮助。

(一)内部环境类指标

比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的定义,就高校而言,内部环境是高校实施内部控制的前提,也是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软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管理模式及权责分配、人力资源政策、校园文化,以及内部审计的定位等。该类指标主要是指有关内部审计在高校治理结构中地位、权责等方面所反映出的量化数值,还包括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该类指标满分100分。指标说明与评分标准详见表1、表2。

(二)基础建设类指标

该类指标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制度体系完整度、审计工作保障程度(经费、设备等)、人员专业结构、人员配备情况,以及职业素养状况(继续教育、廉政状况、科研状况)。该类指标反映的是正常条件下做好内审工作的基本条件与前提,是任何高校持续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所应实施的基础性准备,也是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硬基础。该类指标满分100分。指标说明与评分标准详见表3、表4。

关于表4的特别说明:在“基本制度覆盖率”指标中,“7”是根据调研结果,高校开展内审工作所必需的内部制度数量。在“审计人数”指标中,“最低应有数+1”是根据《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第四条规定并考虑综合因素予以修正,其中“1”就是修正值,否则教职工人数在250人以下的高校就不能设审计人员。

(三)操作与成果类指标

该类指标考核内容主要有:审计工作覆盖率(业务种类、覆盖面)、作业程序完整率、审计报告规范度、问题及建议指数、外审检出问题条数、工程类项目审减率等。本类指标满分100分。指标说明与评分标准详见表5、表6。

关于表6的特别说明:在“审计业务幅度”指标中,“7”即一般高校所开展业务种类,这是根据调研结果得出的数量,可能有出入。“财务审计覆盖面”指标,这是针对内审机构普遍不审一级财务现象而提出的考核指标,用以考核财务收支审计的幅度。“专业结构”指标中,所考核的三个专业为内部审计目前运行甚至未来发展所必需的关键专业。“法规制度准确率”指标,应随机抽取报告不少于3份,找出所依法规制度考核。“审计结论与建议指数”包括维修包干工程审计报告的结论与建议、查核审计报告的数量,既可以随机抽取一定数量,也可以是整个欲评价期间的所有审计报告(不含非包干工程项目审计报告)。“平均审减率”指标不包括维修包干工程、查核审计报告的数量,既可以随机抽取一定数量,也可以是整个欲评价期间的所有审计报告(不含包干工程项目审计报告)。

(四)实施综合评价的基础

1.高层重视。内审部门作为对学校经济活动、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与咨询服务的职能部门,在现代大学制度尚未建立或引入初期,高校的治理结构尚有缺陷,学校管理层的重视与否,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或取得成效的必要前提。若综合评价结果不能得到很好利用,该项工作将失去其应有的实践意义。

2.组织基础。内审部门设立综合评价事务专职或兼职管理岗位,依据综合评价内容与要求,与内审档案管理紧密结合,具体负责收集与评价有关的日常审计资料,并做适当归档予以存放。

3.业务要求。一些内审工作常被忽视的工作环节(如被审单位反馈意见、后续审计等)应予以充分重视与落实。

4.规范操作。由于内审工作的内容限于本单位之中,所接触或沟通的对象绝大部分是同事,加之内审权责也仅限于内部,致使内审人员缺乏外部审计人员强烈的“手续意识”,能省则省,能简则简,甚至于导致操作不规范。实施综合考核后,仅从收集角度即可促使相关程序的逐步规范化。

三、应用预期

(一)明晰内审工作优劣原因

就高校而言,内审工作优劣取决于本校内审工作环境、内审工作基础与内审人员的操作。通过前述三类指标的考核,应当说,内审工作优劣原因不言自明。

(二)明确内审工作的努力方向

在保持评价标准相对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综合考核,能够促使学校和内审机构及相关人员巩固已有成绩,改进现存不足,弥补未来发展的短板。

(三)自评他评两相宜

由于该指标体系由三部分组成且相对独立,没有复杂的计算,同时所有指标数据绝大多数来自内审机构或与内审机构相联系的其他职能部门,资料取得容易且客观、透明,主观因素影响较小,因此既适合自我评价又适合第三方评价。

【参考文献】

[1] 孙泽钰,李月娥.基于BSC的高校内部审计绩效评价方法及其应用[J].财会通讯(综合),2011(5上).

[2] 李敏,陈庆春.高校内部审计绩效评价初探[J].财会通讯(综合),2009(4上).

[3] 刘朝晖.基于模糊多属性决策的高校内部审计绩效评估及实证分析[J].中国内部审计,2008(9).

第6篇:项目绩效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内部审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其目的是为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为使内部审计能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对内部审计项目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涵义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5年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定:内部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是指为合理保证审计项目的实施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程序与方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具体包括内部审计机构为确保其审计项目质量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对审计立项、审计准备、审计测试、审计报告、审计追踪、项目评价等完整审计程序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它是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自身活动进行控制的自律行为,它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各个环节。

二、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1.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推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

审计质量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而审计项目质量则是内部审计质量的灵魂。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必然给内部审计自身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审计部门的地位,“有为才能有位”,高质量的审计项目容易得到领导的重视,被审计单位的尊重,树立内审的良好形象,为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了理想的环境;其次是有利于审计队伍素质的提高,通过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使审计人员对素质要求有了新的标准和认识,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将会在外界压力、自身动力的双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适应业务发展对内部审计的需要。可以说,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完善是在不断提高其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实现的,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是推动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

2.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现状需要加强项目质量控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现状重点表现为“三重三轻”:即“重审计实施、轻审计准备”,审计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审计实施与审计方案“两张皮”,造成审计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影响项目质量;“重审计问题、轻审计规范”,审计取证不齐全,工作底稿不规范,审计定性不准确;“重审计报告、轻整改落实”,使审计的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以便对以上控制缺陷“纠偏”和其他控制环节“防患于未然”。

3.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规避审计风险的有效手段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势必存在内部审计风险。在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现阶段,决定内部审计风险大小的直接因素就是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高低,二者之间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越高,审计风险就越小;反之,则审计风险越大。所以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的核心在于提高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只有加强对审计项目各环节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才能有效地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工作行为,最大限度地规避审计风险。

4.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完善提供实践基础

科学的理论来源于科学的实践,在不断强化项目质量控制的实践过程中积极地总结经验教训、寻找规律,将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措施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一个过程,包括立项、准备、实施、报告、后续等各环节。以下则是审计项目各环节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立项阶段的质量控制

高度重视立项阶段的质量控制。首先,内部审计立项应以本组织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帮助组织实现目标,为组织提供增值服务为目的,时刻跟上组织前进的步伐,配合组织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尤其关键的是内部审计项目的立项要能体现组织不断发展变化的审计需求。其次,为保证项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就需要适当控制和缩小审计范围。根据以往审计经验,在没有特定需要情况下,适宜采用“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战术,一次审计只针对某一个管理环节或一个业务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审计,尽量减少盲目的泛泛的全面审计。有利于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把握及控制审计的风险。因此,项目立项把握的好,在总体不断拓展审计范围和影响的同时细化审计项目分类,在每个审计项目上力求做深做透,就会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在前期打下良好的基础。

2.准备过程的质量控制

准备阶段是整个项目的基础,在项目前期做好各项质量控制,不仅能从开始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而且可以节约具体审计过程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前准备的质量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备与审计项目相适宜的审计组成员。内部审计部门在配备相应的项目成员时应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审计人员应符合客观性的要求。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修订的《职业道德规范》中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展示其最大限度地职业客观”。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是保证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审计部门负责人不应委派那些可能有利害冲突或偏见的审计人员参与该项目的审计,以保证审计人员公正客观、不偏不倚。二是,审计人员应符合专业胜任的要求。《职业道德规范》中同时要求,内部审计师在开展业务时,应具备专业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作为内部审计项目组人员的组成,需要基本的胜任能力,才能基本保证项目质量。

(2)把好审前调查关,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审前调查是保证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实践证明,凡是审计效果比较突出、审计质量比较高的审计项目,都进行了充分的审前调查。审计调查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内控状况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主要变化。调查结束后,审计组应执行分析性程序,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明确潜在的关键控制点、控制缺陷或控制过度的情况,对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作出合理评估,初步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只有把审前调查作为审计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抓好,才能编制出行之有效的审计实施方案,确保高质量地实现审计目标。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项目质量控制的“龙头”。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应具备三个特征。第一,它从根本上规定了项目的方向,是指导审计人员现场作业的“路线图”,对实施项目起着全面控制的作用;第二,它是执行审计和质量检查的标准。依照实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断审计人员审了什么、怎么审的、结果怎样,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人员的随意性;第三,它是审计报告的基础,好的实施方案已基本摸清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使现场实施有的放矢,审计报告也就水到渠成了。

3.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审计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整个项目质量保证的核心。因此,必须强化实施过程的控制,以保证项目质量,降低项目总体风险。现场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规范业务操作,重点把握好两方面的质量控制。其一,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审计证据为内部审计人员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提供了依据,是项目质量的核心。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包括三点:一是要明确审计取证的范围。审计证据要足以支持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中揭示的问题。二是要规范审计取证的方法。为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应根据取证的要求不同,对取证方法有所侧重,以规范审计取证行为。三是要恰当处理和评价审计证据。内审人员应要求证据的提供者进行签名或盖章,确认其来源真实,证据有效。无法获取签名盖章的证据,应当了解原因,并在底稿中注明原因和日期;评价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及证据来源的可靠程度。其二,审计底稿的质量控制。审计底稿是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一个关键环节。编制工作底稿时,应遵循工作底稿的质量要求,做到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反映项目计划与审计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并包括与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保证认定事实客观存在、问题性质判断准确、审计建议合理专业。

4.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审计报告是审计监督活动的“产品”,是实施审计后,对审计项目做出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是审计风险的最终载体,要想提高审计项目的质量,重视审计报告的撰写是非常必要的。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关键是复核审定和最终审定控制。审核重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审计底稿为基础,问题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对审计底稿不能充分支持审计报告、但必须在报告中揭示的情况,责成审计组继续深入检查,将工作底稿补充完整。二是审计报告是否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引用法规条文是否有效、准确。三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原则,问题定性是否正确,评价是否到位。四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帮、促为出发点,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对被审计单位目前或未来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具有指导意义。五是审计报告结构是否合理,报告的层次是否按问题的重要性排列,用词是否恰当,审计报告作为专业文书,应切忌用华丽辞藻或修饰的方法等。

5.审计项目后期及后续的质量控制

做好以下项目后期及后续的质量控制,对于提升以后项目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1)认真开展项目总结。每一个审计项目结束后,项目组长要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总结,提出本次项目开展中的不足并指明今后类似项目中应注意的事项。审计总结是内部审计部门的宝贵财富,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有极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有利于不断提高审计项目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

(2)后续审计质量控制。后续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用以确认管理层针对已报告的业务发现和建议所采取的行动是否适当、有效和及时的过程。为保证后续审计的质量得到控制,首先,应将后续审计的责任在内部审计部门的书面章程中得到明确。其次,在后续审计中,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风险是否得到控制,加强审计人员对风险接受程度的准确判断,以规避审计风险,保证项目质量。

6.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其他配套措施

(1)建立审计项目督导的平行作业机制。审计项目督导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内审项目质量的高低。针对目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由于受人员、机构编制等因素的制约,审计项目的督导缺乏实质内容,仅仅是对审计方案和审计报告做象征性复核,在深度和广度上还不能达到项目质量控制得要求。因此,应建立审计项目督导的平行作业机制。明确审计项目的督导工作应贯穿于项目的始终,保证对项目各环节督导的质量控制。

(2)不断完善审计绩效考评机制,引导审计项目资源合理配置。绩效考评的目的本身是奖勤罚懒,但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实际运行的情况看,由于内部审计部门基本采用矩阵式组织方式,一个审计项目中的审计人员受本科室和项目组的双重领导,而这双重领导出于各自利益出发,可能会将不具备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选入项目组,这势必影响审计项目的质量,加大审计风险。因此,内审部门应不断完善审计绩效考评机制,引导审计项目资源合理配置,保证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只有不断提高项目质量的控制水平,才能真正实现内部审计质量的整体提升,从而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2005年5月.

[2]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编译,《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2005年8月.

第7篇:项目绩效审计报告范文

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受托经济责任重要类型之一。ASOSAI(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指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管理公共资源的当局或个人对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报告,并要说明自身履行所应承担的经营和财务责任等义务。如果按照此界定,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也应强调报告责任和行为责任两方面。村级财务中,村委会向村民充分披露,并证实村级公共资源应用的合规性与合理性,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重要要求。随着村委会支出规模和项目的增加和村民参与村务愿望的加强等,其行为责任的要求以3E为基础,向环境性、社会性等要求不断的拓展,其报告责任同样不断拓展,两种责任相互匹配。在村级财务审计中,CPA审计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起到的作用存在一定的必然性。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出现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时,传统的村级审计难以解决村级财务公开时存在的问题,所以,由政府部门主导的村级审计之外,将CPA业务引入村级财务审计中,CPA参与经济管理活动,并对农村财务的公开进行监督和检验,对村级财务中各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进行调节,不仅是受托经济责任随村级财务审计发展而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CPA行业也在村务审计业务的发展中取得了契机。以村级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为基础,将CPA引入到村级财务中,拓展了其审计功能。

二、CPA服务村级财务审计的实现路径

(一)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报告体系的创新具体而言,针对CPA服务村级财务审计,新的村级集体经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报告体系包含:第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需要提供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度的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相关信息,为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的开展提供信息载体;第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度会计报告。主要反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和运营状况的信息;第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情况报告。通过提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经营活动的信息和目标实现程度,来反映对上级及本村规定的遵循情况,和政策执行效果;第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社会责任报告。对自身环境、经济和成员贡献的一种表达和梳理。由于审计工作形成的审计成果(主要表现为审计报告)主要是给广大村民看的,而他们绝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士,因此,CPA应该出具详式审计报告,而不是像公司年报审计那样出具格式化审计报告,报告结构安排、词句用语应通俗易懂,对于村民关心的村级收入和支出等信息,信息量应充分。可以在审计报告后附审计报告使用说明,更好地满足村民对村务公开、透明的需求。

(二)受托经济理念的树立,责任村委会的建立可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进责任村委会建立:第一,村级财务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与经济责任履行报告体系的建立;第二,以目标经济责任为导向,构建以经济责任履行报告体系为基础的村级财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第三,完善村级财务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和深化村级财务审计的关系;第四,公告与有效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相关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村级干部考核和提拔的重要依据,进而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村级财务审计中的作用。

(三)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的构建与实施构建良好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CPA审计有利于强化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村级财务审计的本质功能在于保证和促进村级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强调从评估村级财务审计状况入手,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立足点在村级财务审计评价之上,通过对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分析,据以识别审计重点,并估算审计风险,进而进行基本审计程序的实施,编制审计报告。此前,应该深入研究以下几点问题,为村级财务审计导向的CPA审计模式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持:第一,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评价方法。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评价方法可从公司财务审计评价方法的思路出发,从廉洁反腐、村务公开、内部控制、乡村治理责任、经济绩效、可持续发展等维度考虑;第二,审计的重点识别和风险估算。CPA审计要成为村级财务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同样受到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影响。所以,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不仅需要关注更多相关者在村级财务审计结构中的利益保护,而且还需要考虑村级财务审计结构中其他相关者与审计本身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8篇:项目绩效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扶贫资金 绩效审计 政府部门

扶贫资金是国家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帮助资金,也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过程的重要步骤。对于审计机关来说,通过积极开展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是让扶贫资金得到有效运用的必然行为,也是审计部门职责的必要部分,更是实现国家共同发展的有力举措。只有通过不断的加强对扶贫基金的管理与监管,才能保证扶贫基金的运用落到实处,切实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意义重大。

一、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

(一)绩效审计被重视程度还显得不足够

我国财政扶贫的资金审计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支出管理,从而使财政扶贫资金得以有效落实。但现阶段,很多审计部门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其绩效审计力度也随之大打折扣。例如对于扶贫资金究竟取得了多大的成效或者是不是取得了预期效果,都没有设立相应的考核制度进行绩效审计。目前,随着我国政府部门的改革,扶贫资金的收支真实性已经得到了基本保障,但是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

(二)审计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

对于绩效的管理止于事后的总结,缺乏事先的计划和事中的控制。因为事后的总结从方法上来看更加方便,相关的资料和数据的采集也较为容易,因此很多的审计部门主要进行的是时候的管理工作。但是对于资金使用的事先规划和事中的控制不够重视,导致资金虽然支付了出去,但可能并不能起到实效。这也是目前很多地区扶贫资金使用成果不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忽视了政策和制度对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影响。由于审计部门的一些限制或者审计人员的观念问题,审计人员更偏向于对资金的使用上来对资金的运用效率进行考量,而非对当地政府的政策情况和相关管理方式对扶贫资金利用效率的影响方面考虑。比如说,当地政府对于特定产业的市场没有引导和管理,那么扶贫资金用即使投入到位,也难以取得投入实效。

更多的考虑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长远的生态和社会发展。对于那些显得较为长远的扶贫效益如环境保护、地区文化建设等这些情况,一方面难以对其效益和投资的成果加以评价,另一方面产生经济效益的速度又非常慢,由于目前审计部门的通常工作模式的原因,审计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就会更多的考虑那些关于直接的经济效益的问题,而不重视那些为长远利益而服务的项目。

(三)审计结果公开程度不高, 社会影响力相对偏弱

目前来说,我国的财务活动公开化正在如火如荼的推行之中,各级政府部门也积极的公开了自身的财务情况,让人民大众来进行监督。然而对于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来说,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公开的审计报告内容不多。报告提出的问题不多,涉及到实际情况之处也显得比较少。很多审计活动对相关管理部门的提议和建议都不够有可行性,很多都不贴合实际政府工作的情况,缺乏价值。其次,审计机关是受到当地政府所领导的,审计报告是否要披露也要在政府核准,这样很多的问题实际上是不能够在被公开的审计报告中出现的。最后,审计部门的报告结果难以取得成效。在很多时候,由于政府部门的体系或其他原因,审计部门在审计报告的制定中显得比较困扰,同时很多对策都不能得到政府部门的采纳与实行,导致审计人员缺乏制定报告的工作热情。

二、加强和改进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措施

(一)充分认识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意义 强化绩效审计意识

对扶贫基金使用的审核与监督能有效提高扶贫基金的运用效率。扶贫基金是有限的,但是却承担着诸多的责任,这就需要审计机关用监督和报告制作的方式,来对扶贫资金的运用做出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审计报告的作用就是通过对审计内容的分析与评判,得出对扶贫资金的分配建议与意见。

最后,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也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必经之路。扶贫基金使用过程的公正,有效,透明,干净,这些都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没有审计部门的监督与规范,这一切就无从说起。审计部门只有进行审计和监督,政府部门的资金运用才能提高效率,变得更加透明,同时也减少了可能出现的腐败行径。

(二)开展绩效审计监督和评价, 深化绩效审计深度和力度

首先是要提高事先预测与事中监督的比重,使审计过程覆盖到整个的扶贫资金运用过程之中,对各项资金的使用目的和使用的情况进行观测,全面的发现资金运用之中的各项问题,在项目实施之前就预先提出那些可能会产生的问题,从而尽早的作出改进。

其次是对于改进方法的建议全面化,对于资金的利用和运作,不能简单的只考虑资金问题,更要更多的从政府的政策与当地整体的大环境的方面来进行考量,很多的资金运作方案,很可能因为政府的相关政策与制度关系而变得效益过低或者不大便利,考虑到这一点,才能够全面的得出改进资金运用方法的建议。

最后,对于长远利益也展开工作,对长远利益的投资必要性加以关注。就如今的情况来说,事实上对短期利益的扶贫资金使用方法已经非常完善。因此就需要审计机构加强对长远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关注与支持让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的衡量更加立体化全面化,这样才能正确的对扶贫方案进行衡量。

(三)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水平

一方面,要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真实的反映审计的结果和政府机构对资金的运用情况。而后也要提高审计报告的公开化和真实化,政府部门要跟随政务工作公开化的要求,将政府行为透明化,公开真实的审计报告结果,让人民群众能得到真实的扶贫资金使用结果。之后也要注意对审计结果运用的加强,在这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与上级部门加强沟通,与纪委或者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建设消息渠道,让审计的意见能够得到更好的实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能够及时的得到解决。

最后,可以由审计署定期将各级审计机关全年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结果进行汇总梳理和深度分析,由此归纳出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及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力求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合理化的、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形成年度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汇总专题报告,上交给上级的政府机构来进行核对和工作成果的评价。

三、结束语

绩效审计的根本目的就是使扶贫资金得到更好的运用,是扶贫资金能够被用到实处,真正的提升人民大众的生活水平,帮助他们早日脱离贫困的重要举措。而绩效审计的内容也就是对政府对资金运用方法和过程的评估,一方面要起到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也需要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因此就需要审计人员加强工作的热情,不断完善绩效审计方法,从而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寇永红,吕博.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及改进措施[J].审计研究,2014

[2]彭磊 基于平衡计分卡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以贵州省为例[D].贵州大学,2013

第9篇:项目绩效审计报告范文

一、联合国审计的主要特点

一是审计程序上强调规范、科学、高效。在准备阶段,通过问卷调查、内部审计报告等手段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分析其业务循环、内部控制环境,确定重要性水平、综合评价风险水平及高风险领域,据此确定审计实施方案中的重点。在进点之前,实施方案会随进点会通知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提前让管理层了解审计目标、范围、重点、审计人员分工、涉及部门、时间和进度安排、要求提供的资料等。现场实施阶段,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实施方案规定的截止期限发出最后一份“审计发现问题备忘录(类似于国内审计工作底稿)”,确保其在出点会之前获得被审计单位正式反馈意见,并在出点会上就后续管理意见书的内容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达成共识。

二是审计质量方面注重全面、严谨、务实。联合国审计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以制定、执行质量控制规范为内容和手段。每个审计项目都要按要求填制“审计质量控制检查表”,该表以是非判断的形式直观地衡量一个审计项目从审前准备到终结各个阶段、步骤、程序的实施是否遵循了国际审计准则或联合国通用审计准则的要求。该表的目的是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同步、实时控制。既是审计组长对项目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自评自查的标准,又是联合国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项目整体质量进行事后监督的依据。该表还包括对审计项目成效的检查,以衡量审计作用发挥水平和程度,如审计结果是否被利益相关各方所接受、是否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了可供借鉴的价值等。

三是审计内容上侧重管理、制度、绩效。联合国审计最明显的特点是在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审计的基础上突出绩效、管理与制度审计,以体现审计服务意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根据联合国的管理制度、相关决议等评价标准,利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监测、重新执行和分析等方法,来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控制及总体运营的违规、低效问题。并以风险基础审计方法,将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的所有高风险领域纳入审计范围,如实物资产、人力资源、货物服务采购、海陆空运输、信息技术、安全保卫等非财务管理系统,甚至还包括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当地联合国机构之间资源共享等方面。仅采购领域,就包括从请购、审批、招投标、采购合同签订、供应商全球管理和履约情况评估、货物服务的检查验收直至货款支付等所有环节的合规性审查和绩效评价。通过检查各项主要产出情况,以绩效指标为尺度,衡量被审计单位本预算期间在实现预期工作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对其是否达到总体目标进行绩效考核,并分析确定未完成的产出对总体目标、预期效果以及各项资源利用率的影响。

四是审计成果上体现客观、公正、效果。审计成果主要是促进管理规范,注重整改落实,体现成果最大化。每个项目审计结束后都要出具“管理意见书”,以审计建议形式对发现的问题逐个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审计建议要坚持独立性原则,站在联合国的立场,体现客观公正,同时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力求从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的角度提出建议,以促进联合国系统运行的廉洁、高效。对审计成果的整改落实采取督促执行、结果反馈、再次督促执行等手段,现场审计时要跟踪检查并逐条核实历年审计建议执行情况,按“完全执行”、“部分/正在执行”、“尚未执行”分别统计相应百分比,编制“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追踪表”,在当年管理意见书及最终汇总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对其中仍未执行的以前年度重大问题审计建议,审计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管理意见书中再次提出,直至最终整改完毕。

二、联合国审计与我国国家审计的差异分析

虽然联合国审计与我国国家审计具有相同或类似的内涵,但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而探寻这些差异并加以深入研究对推动我国国家审计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审计体制不同。虽然两者都是基于委托机制,但审计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却不尽相同。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是行政型,审计机关是县级以上政府组成部门;而联合国审计体制类似于独立型。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具有一定的行政职权,可以行使一定的处罚权,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审计客体一般被称为被审计单位。而联合国审计无行政职权,审计客体一般被称为客户,审计所体现的服务性更为明显。

(二)审计环境差异。审计环境包括因素很多,这里主要指对审计行为产生直接影响的社会、经济和制度等外部环境。联合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国际社会议事协调机构,应当说,它的内部管理、控制等基本制度环境较为健全,具有较好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另外,它的职员具有较高的学历水平、职业能力,法制意识较强,素质也相对较高。相比之下,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还不健全,使得经济领域违规风险较高。虽然近年来监管力度加大,违规问题有所减少,但在短期内要有根本改变还很难。因此,国家审计面对的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相对薄弱,履行职责及从事经济业务活动面对的外部环境纷繁复杂,舞弊风险相对较高。

(三)审计程序方面的差异。虽然两者都经历审前准备、实施和报告阶段,但具体流程及内容却不尽相同。在准备阶段,我国国家审计目前主要是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而联合国审计不仅要制定这两个方案,而且要通过一整套文件来记录审计重点的确定及方案生成的过程,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分析其业务循环、内部控制环境,确定重要性水平、综合评价风险水平及高风险领域等等。在实施阶段,我国国家审计目前在实践中主要体现为审计证据和底稿,而联合国审计要求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领域都要相应制定一整套工作底稿,包括审计程序表、备忘录、问题备忘录、管理意见书等。另外,对审计证据的搜集也存在差异,联合国审计取得的原始证据无须对方签字盖章,而且审计人员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使用的电子邮件也可作为审计证据。在审计报告格式和内容上也存在差异,联合国审计要将被审计单位执行以前年度审计建议情况写入审计报告,还要将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附在审计报告后面等(国内的外资项目审计与其较为类似)。

(四)审计内容方面的差异。联合国审计符合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利马宣言一一审计规则指导原则》中把国家审计划分为财务审计和效益审计的原则,即一方面要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因此,财务审计在联合国审计中占一定比例;另一方面要对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效益、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因此,管理和效益审计在联合国审计中占很大比例。由于前述审计环境及对象的

差异,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国家审计目前主要从事的是合规性审计,甚至是舞弊审计,一般很少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财务审计的比例较低,效益审计目前也处于起步阶段。

(五)审计技术方法方面的差异。由于本质属性相同,因此,从理论上说,两者所使用的审计技术方法应基本相同。但实践中,我国国家审计目前对一些技术方法如调查问卷、统计抽样、实物盘点、制发函证等运用的较少。当然,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行政型国家审计体制,因此我们也具有一些联合国审计所不具备的审计手段,如延伸审计调查、查询银行账户、其他强制手段等。这些差异与两者在审计体制、内容等方面的差异相关。

三、借鉴联合国审计推动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建设

(一)推动绩效审计的开展。过去我们效益审计主要停留在理论研讨上,虽然一些地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范围和影响有限。《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全面推进效益审计,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效益审计方法体系”的目标要求,并具体规定了每年投入效益审计的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我国审计人员已经普遍认识到开展效益审计的必要性,但一谈到效益审计就觉得心里没底,特别是困惑于如何制订和运用衡量绩效的标准。而联合国审计为我们提供了非常好的了解和借鉴效益审计的机会,因为管理和绩效审计在联合国审计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在联合国审计中要开展对车辆管理、飞行管理、油料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管理等各个业务管理领域的效率、效益及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这一方面为我们培养了效益审计人才,另一方面也为结合中国国情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效益审计提供了很好的窗口。

(二)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就现有规则制度看,我国国家审计仍然以传统审计模式为主,即制度导向审计模式。而联合国审计采用全面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实施过程,实际上就是风险控制过程,也是审计质量的控制过程,若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也就意味着审计质量得到了保证。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具体运用过程中,具有很多与传统审计模式不同的特性,这些特性将对完善我国国家审计技术方法起到促进作用。

(三)引入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联合国审计所运用的一些技术方法从理论上讲并不深奥,但在我们审计实践中却没有得到充分运用,如审计调查问卷的设计和使用、统计抽样及分析性复核方法的使用等。在抽样方法方面,目前我国审计实践中较多运用的是判断抽样,主要凭借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且抽取的样本数量也是根据审计人员主观判断,缺乏科学依据。而联合国审计采取统计抽样,抽取的样本及数量是根据统计学原理计算出来的,能够得到同行及被审计单位的认同。另外,对联合国审计中开展的计算机系统审计,我们要引进和学习推广,以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审计工作深度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