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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办学校;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5012301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民办教育进入快速发展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提出:“我国鼓励非公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各种教育事业”。随后,国务院也先后颁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更为我国的民办教育高速发展创造了条件。财务管理作为民办学校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学校的生存发展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因为民办学校的办学目标和管理模式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有着明显的不同,所以,它的财务管理难度更高,程序更复杂,财务人员面临的各方压力也更大。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就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1建立完善财务管理机制
在一些规模较小的民办学校里,董事长(投资人)一言堂的管理方式仍很突出。在现实工作中,少数投资人只考虑眼前利益,而校内又缺乏必要的权力制衡,往往造成财务人员迫于压力违反财务制度,产生大量的违规现象。为杜绝此类情况,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责成校方按照《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管理机构,依据民办学校管理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建立完善财会制度,健全会计帐簿,实施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制定财务管理计划和年度预决算管理制度
我们发现民办学校的规模越大,投资方的构成就越复杂。但在实现管理中,学校的财务管理很难实现所有出资人共同参与。因此,学校的实际管理层应该进行财务计划控制,健全完善预算决算制度。从学校的教学需要和财务状况出发,用最少的经费投入争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年度预算必须报请学校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预算开始执行后,财务管理人员也应定期将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小结,上报学校董事会和股东会,并根据要求及时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事先无法预测的特殊情况,还应及时向董事会、股东会汇报,并及时制订调整方案。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财务决算要制定学期和年度决算,较大规模的民办学校还要制定季度决算。财务管理人员要对决算与预算进行比较,查找偏差,分析原因,并向学校董事会和管理层汇报。学校也应该定期召开董事会,以对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3严格财务审核审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近年来,民办学校管理层抽逃资金导致学校突然倒闭,学员失学的事件屡屡发生,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明确提出:“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改善办学条件”,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在每年的年审中应以法为据,对民办学校财务状况进行严格监管,杜绝抽逃或挪用办学资金。另一方面,民办学校的财管管理人员也必须坚决依法依规办事,严格遵守财务审核审批制度,所有收支单据必须由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和学校法人代表共同签字把关。即使规模较小的民办学校也应该保证收支单据上有经办人、验收人和审批人的签字。
4严格资产管理制度,防止重财轻物
资产管理制度是指民办学校物资资产的保管、配置、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主要指:财产分类账,物品采购登记损坏报废,办公用品发放等制度。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5条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由此可见,民办学校资产所有权归投资人,而资产使用权则属于学校的教职员工。因此,民办学校的资产管理,既是对学校全体股东负责,也是对学校的教职员工负责。学校管理层要克服管理中重财轻物的倾向,按规定建立资产账簿报表,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浪费、破损和丢失,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定期组织核对检查,做到账表相符、账物(钱)相符;并定期向批准办学的行政机关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对人为原因造成资产损失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损公肥私,侵占学校资产的行为。
5完善内外监督,鼓励民主理财
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责。民办学校虽然与公办学校不同,和教育主管部门之间没有经费往来,管理也相对松散,但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仍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一是常态监督。即:通过不定期上门抽查账目,约谈学校财务人员,收集在校师生和学生家长意见等方式,确保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始终在监管视线内。二是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抓住每年对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年审的时间节点,要求民办学校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借第三方力量开展监督。另一方面,民办学校的投资方虽是学校的产权人,但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内部建设等均离不开教职员工的参与,同时,学校的办学质量、财务管理也与教职员工的个人发展和福利待遇密切相关,因此,调动教职员工参与学校财务管理既有必要性,也具可行性。学校可以通过成立工会,召开教职员工代表民主议事会或重大事项讨论会等形式,组织职工代表对学校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
参考文献
1、保健需要的强化
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的最大区别是收入的不稳定性,工作生活条件的佣工性和病有无所医、老有无所养的不确定性。尽管在法律上赋予二者同等的地位,但客观现实上在一段时间内是难以平等的。民办学校要发展,先要稳定师资,发展教师,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满足教师的保健需要,而且要强化这种需要。目前一些民办学校给教师以高工资,但劳动量很大,有的教师一周要上30多节课,其生活工作条件也艰苦,更多的情况是生老病死等后顾之忧得不到解决。因此要让教师动心先要让教师安心。“安心工程”主要是指稳定教师的三个物质条件即提薪、安居、养老。民办学校要让教师获得的保健需要比公办学校教师获得的保健需要更丰富、更满足,一句话就是要让民办学校教师在待遇上真正优越于公办学校教师。
2、期望因素的设置
公办学校教师在“大锅饭”体制下,完成了本职工作,拿到当月的财政工资已经高兴了,没有更多的人去理会他的效价和期望值,更没有多少管理者去经营激励机制。民办学校则不同,他是有企业管理性质的,应采用期望理论去激励教师,使教师的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都必须得到最大的满足。弗鲁姆的期望理论可以用下列公式表示:
激励力量(M)=效价(V)×期望值(E)
效价是指个人对他所要达到目标的估价,有正值、零值、负值之分,但其含意仅指大小、高低的不同。期望值是指一个人对某个目标能够实现的概率的估价,期望值在0(最小)—1(最大)之间。
效价和期望值的不同结合,便会产生不同的激励力量。其情况大致如下:
M高=V高×E高M中=V中×E中
M低=V低×E低
M低=V低×E高
M低=V高×E低
从上可见,只有当效价和期望值均高时,产生的激励力量会最大。给民办学校管理者的启示是:第一、制定适当的目标。适当的目标给人以期望,使人产生心理动力。如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率、升学率、就业率、招生数量等目标的确定与奖励挂钩,这样给人以成就期望和物质的期望;第二、提高目的的效价,如对教师进行能岗合理匹对,不让效价错位,对教师进行资源分享,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第三、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增强教师信心、提高期望值。
3、不可忽视的公平公正因素
美国的亚当斯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提出了“公平理论”,它主要研究工资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对职工积极性影响。公平理论认为职工们的工作动机,不仅受绝对工资报酬影响,而且也受相对工资报酬影响。也就是说,一个人不仅关心自己收入的绝对值,而且关心自己收入的期望值。每个人会把自己付出的劳动和所得的报酬与他人付出的劳动和所得的报酬进行社会比较,把自己现在所付出的劳动和所得的报酬进行历史比较,认为人们需要保持一种分配上的公正感。
公平理论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Op/Ip=Oo/Io
Op代表一个人对所得报酬的感觉
Ip代表一个人所付出劳动的感觉
Oo代表这个人对比较对象所得报酬的感觉
Io代表这个人对比较对象所付出劳动的感觉
这个等式表明:当感到比值相等时,就有了公平公正感,产生激励作用,如果二者比值不等时,就会产生不对称的感觉,失去公平感,降低积极性。
公平理论对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师积极性有一定的作用。在公办学校里往往忽视了公平公正的分配理念,如在同等条件下,一个中级教师的教学效果比一个高级教师的教学效果要好得多,结果这个中级教师的工资待遇却比这个高级教师要低得多,这就是不公平。民办学校的管理体制为公平理论的应用创造了条件。因此民办学校管理者在经营激励艺术时一定做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4、科学的评价体系
激励机制的长效性还需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予以保证。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在心理倾向上有很大的区别,他们的心理需求是争取物质利益的最大化、人格与自尊的最优化。但由于民办学校与教师存在“雇佣性”、生源不足与质量差的劣根性、教师教学的成功感的弱化性以及人事关系的松散性等因素制约了激励作用的长效发挥。因此建立一套适合民办学校办学特点的评价体系既是现代学校管理的特征也是民办学校求发展的需求所决定的。
建立民办学校教师管理中的评价体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评价的内容上要讲究全面性。通过对教师的全面评价来体现学校工作的全面性、全员性和全程性,使教师们感受到教师在学校工作中的主体性。对教师的评价要体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实践育人等方面的内容,在教师的职业道德、思想追求、教学能力、德育方法、科研水平、协作精神、工作成效等方面确定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权重。
(2)、评价方法上要讲究艺术性。在评价方法上要充分考虑到教师的个性与共性和教师职业的特点,要体现人本性、民主性、客观性和公开性。将“必行性”评价和“可行性”评价结合起来,将“硬性”评价和“软性”评价结合起来,比如对教师的教学能力的评价,不但要看教师所教的学生考试成绩、升学率等显性指标,也要通过每堂课学生对该教师的认可程度和考察该教师平时精神投入的多少等隐性指标。
(3)、评价结果上要有发展性。民办学校评价结果往往注重与教师的工资、奖金、福利等物质利益挂钩,这本无可非议,但这远远不够,评价的结果还要体现对教师的再激励作用以及评价结果的导向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评价结果是否有利于教师的发展。比如有的民办学校将优秀教师送到名牌大学学习、培训,实行学校资源分享制,为优秀教师构建自我实现的平台,这些做法都不失为有利于教师发展的好方法。
(4)、考核指标要做到精确性。任何评价都必须以准确的考核为前提。因此,考核要准要细。考核不准不细,奖惩就难以公平,管理者就难下决心。若主观臆断进行奖惩,必然挫伤教师的积极性,因此要让每个教师明确考核标准,职能部门做好日常原始记录、计量和档案管理,同时应将评价结果根据需要通知本人或公诸于众。
5、情感激励是激励艺术的最高境界
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学校教师更需要情感激励。第一,民办学校的管理体制中的等级壁垒与举办者主观要求教师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矛盾,解决矛盾的主要方式是打破壁垒,实现与教师的情感沟通;第二,民办学校要增强竞争力的愿望与竞争力的主体—教师队伍的不稳定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管理要加大对教师的情感投入;第三,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构成的成份特殊,他们既自卑又自矜,他们内心深处有这样或那样的“伤口”,他们更需要情感关怀,更需要尊重和信任。情感激励的主要途径是沟通。一般来说,公办学校管理者与教师之间的经济地位平等,学校体制决定着他们之间的人格也趋向平等,在此基础上进行沟通就较为容易。民办学校则不同,从事的事业是公益的,经济基础是“民”有的,民办学校教师的生活依靠不再是人民政府,他们与董事长、校长签协约,然后就凭一纸协约与“民”有者建立了“雇佣关系”,且不说经济地位不可能平等,就人格来说就造成客观上的很多不平等。人除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外,最重要的就是赢得自尊和人格的平等了。因此,情感的沟通也就非常必要了。
正因为这样,民办学校管理者在运用情感激励时要把握下面几种艺术方式:
(1)在人格平等的基础上沟通。尊重人格是民办学校现代管理中极为宝贵、极为丰富、急需高度重视、亟待强化开发的情感“资源”,国务委员吴仪说:“协调、融合的人际关系也是生产力”真是一语中的。就民办学校而言,管理者与教师如果情感融合,则可以提升学校发展力。民办学校尊重教师的人格具体表现在领导者始终尊重、信任、关心、爱护每一位教师,达到“相识满天下,到处是知已”的境界,这也是激励艺术的最高境界。
(2)沟通方式的垂直性。一些民办学校实行企业化管理,在沟通上最常见的是书面报告及口头传达,但前者最容易掉进层层报表、文山文海,层级壁垒里而失去沟通的时效性;后者则易为个人主观意识所左右或是信息失真,无法客观地传达沟通内容。这样很难将领导者的决策转化为教师的行动。沟通方式应是垂直的,领导者尽可能直接与教师沟通,比如茶余饭后、家庭探访、同室办公、共同教研、假日郊游、个别交流、圆桌座谈会等等都是垂直沟通的方式。
(3)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学校与教师的诸方面存在认同感的差异,只有善于运用沟通的力量,及时调整双方利益,才能够使双方更好地发展,互为推动。如果沟通只是单向的,即只是领导者向教师传达要求和指令,教师只是象征性地反馈意见,或领导者只是垂直询问,教师只是一问一答,这样的沟通不仅无助于决策层的监督与管理,也无助于领导者与教师们的情感融合,时间长了,必然挫伤教师们的积极性及归属感。所以单向的沟通必须变为双向沟通。双向沟通的方式有许多种,其中关键的是领导者要尊重教师的意见表达,无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切忌公开批评,即使不能采纳甚至要纠正错误,也要肯定其主动性,如果建议是正确的,可行的,则要公开表扬、奖励以示鼓劲。
6、反激励艺术的探究
庞大需求是土壤
如果把东莞一所民办学校比喻为一棵树,那么新莞人庞大的教育需求就是它生根发芽的土壤;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一棵棵民校之树茁壮成长,蔚然成林。
东莞是一个新型的移民城市,人口构成与其它城市相比具有特殊性――外来人口远多于本地户籍人口。据统计,在1985年到2005年期间,东莞外来人口从13.5万人增加到了584.98万人,20年间增长了43.3倍。其中,2000年至2002年是外来人口大量涌入的高峰期,外来人口数量从244.84万猛增至426.01万,增长幅度达74%。到2005年,东莞1000多万的常住人口中,就有800多万外来人口,4倍于本地户籍人口。
在这一群体中,需要接受教育的青少年也以每年5-6万的速度增长,到2006年,东莞非户籍中小学生已达到38.7万人,占全市普通中小学生比例的54.4%。面对此问题,东莞市通过公办学校挖潜、拓展学位的方式安排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借读,这在2000年之前基本可以解决问题。但到了新世纪,大量的非户籍人口子女进入东莞,有限的教育资源与非户籍人口快速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而公办学校的接收能力已接近饱和。于是,东莞市大胆探索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专门招收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民办学校。这为民办学校的创办提供了契机。
经过几年的努力,东莞市民办教育得到蓬勃发展,有效地满足了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迫切需求,成为东莞市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东莞市的“十一五”规划也提出要进一步“鼓励社会多渠道、多元化办学,支持发展以外来工子女为服务对象的民办学校,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据介绍,到2006年底,东莞市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已达194所,民办幼儿园332所,共接纳新莞人子女27.64万人。由于一些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提高,不少东莞户籍学生也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
政府支持助促进
一棵树要茁壮成长,除了肥沃的土壤,一个适宜的生长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东莞民办学校的发展同样离不开政策的扶持和政府的支持。近几年来,东莞市对民办教育采取了鼓励扶持、规范管理的政策,积极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服务环境。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公布。在当年召开的第一届东莞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上,时任东莞市委书记佟星表示,教育部门一定要改变观念,对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要一视同仁,要为民办教育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这一年,大量的民间资金涌向教育,东莞的民办学校一下子猛增30多所。一直到2006年,民办学校以每年33所的速度增长,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东莞市区以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先后诞生了东华高级中学、东华初级中学、东华小学、宏远外国语学校、光明中学和光明小学;部分镇区的一些机构也纷纷引进外地优质教育资源,催生了一大批新学校,如北京师范大学东莞石竹附属学校、华南师范大学嘉玛学校、北京师范大学翰林实验学校等。
东莞市各级财政也不断加大投入,每年用于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达2亿多元。市政府还将民办学校的发展纳入市教育发展规划,只要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都鼓励开办。同时,教育局设置了民办学校管理科,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引导。
在教师招聘和学生招录上,东莞市政府对部分民办学校给予了政策支持。以东华高级中学为例,教师面向全国招聘,由市教育局给政策,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调入东莞市,人事关系由教育局统一管理,教师的职称评定、晋级、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均享受市直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工资标准甚至高于当地同级同类教师10%以上。校区有教师村,购买校区住房的,可提供成本价住房一套;选择在校外购房的则按东莞市公立学校教师购房津贴标准给予购房津贴。这种机制吸引了大批内地优秀教师涌入,为东华凝聚和稳定了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一些镇属的民办学校也拥有一部分教师的调入名额。
在招生方面,东莞市教育局将部分民办学校纳入市直属重点中学管理,按市教育局的招生计划统一招收,从而解决了这个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瓶颈。如2007年东莞市中考招生方案进行了调整。按照规定,在东莞读满三年初中的本省非莞籍的新莞人子女可以报读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和东莞市高级中学这5所公办高中。录取时按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会考科目成绩和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取25名考生,其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这5所学校正取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然后通过抽签分配到上述5所学校。
质量提升成关键
通过几年的发展,东莞民办教育走过了一条从小规模到上规模,从不够规范到逐步规范,从自发发展到有序发展的道路。庞大的市场需求和宽松的政策环境是东莞民办教育迅速发展的外在因素,要长高长大关键还在民办学校自身办学质量的提高。在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下,有的民校被淘汰出局,有的民校被政府接管或收购,转制为公办学校,也有部分学校凭借雄厚的资金支持和良好的办学成绩赢得了公众的高度赞誉,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认可,成为东莞的教育品牌。
综观东莞脱颖而出的几所民办学校,不难看出他们成功办学的经验有着共通之处,那就是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学质量。这些学校学习和借鉴了公办学校的长处:有一套完整的教学模式和管理体系,对学生有一个客观选拔标准,为教师提供稳定的待遇和发展空间。如东华“三校一园”、光明中学和光明小学,校园环境、教学设备和运动设施按照省一级学校的标准配置和建设,通过公办班的模式吸引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在每年的中考和高考成绩上与公办学校平分秋色。针对处于劣势的生源条件,一些学校提出了“低进高出,高进高出”的目标,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方法。如东华高级中学从德育抓起,解决学生的动力系统问题,让学生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上,同时实行分层教育,因材施教,取得了突出的成效,首届高考全线告捷,之后年年上台阶,2006年还摘取了两个全省单科“状元”,三届的升学率均在95%以上。
还有一些以特色著称的民办学校,在素质教育上进行了大胆实验和创新,强调学生的多元化发展,这些独特的教育理念得到家长的共鸣。如北京师范大学东莞石竹附属学校,依托了北京师范大学雄厚的教育资源,同时寻求与美国的社区学校合作。如合作成功,该校学生可入读美国社区大学,其出路将大大拓宽。
【关键词】办;人民;满意;民办;学校
北宋学者、理学先驱、思想家、教育家胡瑷曾有至理名言“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本者在学校”。当今人们已认识到,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关键在教育,兴国必兴教。党的十六大,已明确提出优先发展教育。那么,作为教育组成部分的民办学校,要怎样才能办成让人民满意呢?在此,我冒昧谈谈自己的肤浅看法。
1. 规范民办学校的领导班子,科学管理学校
民办学校的领导班子,对办好民办学校起着重要作用。我是外地教师,曾受聘于贵州省多所民办学校任过教。亲身体会到有的民办学校老板根本不懂教育;他所聘任自己的亲戚或曾教过的学生,来校担任校长,也是教育的门外汉。因此,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学校的领导班子进行严格培训,让他们学习“学校管理学”、“学校管理心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然后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才能走上领导岗位。从80年代初起公办学校的小学、中学校长,不也是经过培训考核后才上岗的吗?只有让他们视野开阔,明确民办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向、办学的基本任务,才能科学管理好学校。否则,就像有的民办学校老板、校长那样,自己不懂教育,把管理教师当成管理工人、农民,不懂教师的工作特点,不懂学生的学习规律。只知道把师生束缚得紧紧的,东一个条条,西一个框框。如果教师从早到晚的坐班时间内有一点离开,就扣月工资的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几;如果学生有课堂玩手机、随意讲话等,就给予这样处分那样处分,甚至体罚、打骂学生。苏霍姆林斯基早就说过“教师没有自由支配的时间,对于学校是真正的威胁。应当尽可能给教师留出时间用于自学,让他们从书籍这个重要的文化源泉中尽量地充实自己。”老教育家夏丐尊也说:“没有感情,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而有的民办学校领导,之所以这样管理师生,归根到底就是不懂教育。所以,非常有必要对民办学校的领导进行培训,使之懂教育,科学管理学校。
2. 稳定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育人摆在首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兴教必重师。教师是学校的第一资源,有了一流的教师,才能办成一流的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其属性是选择性教育,如果失去群众的选择价值,就难以生存、发展。学生是看着老师来的,有了好的老师,就有了优质教育、优质服务,生源才会不断涌来,学校才会发展。因此,教师的重要性,那是不言而明的。所以,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而有的民办学校,教师素质差,有的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书,没有合格学历的老师,因为是老板原来教过的学生,以前做过保安,做过木工活,学校请他来担任高中数学教学,这样“三证”全无的人,怎能教好学生?更有甚者,有所民办学校,把远在江西的一个老师的家属,聘来上初中的生物、历史课,这位老师家属原是一所幼儿园的生活老师,根本没上过讲台,上课时,有学生之间问她“你上过小学一年级没有?”,学生虽然调皮了点,但看出了老师的水平。另外,要极力稳定教师队伍。有的民办学校,高一语文课,第一学期就换了三个,第二学期还不知换否?其他学科也如此,老师换来换去,怎能育好人?有的民办学校,为了节省支付老师的工资,大量招聘刚毕业的大学生。进校后,既不帮助培养,也不安排老教师传帮带。一旦出了点问题,就在教职工会上严厉批评。前不久,学校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大搞年青老师上所谓“优质示范课”。以为才从大学毕业的老师,在课前打印曹操的《短歌行》原诗发给听课老师,由于没有时间检查,出现了错别字。紧接着学校领导在教职工大学上公开批评这位老师,并且还说全校语文老师都差,真是攻击一点不及其余,不但泼了年青老师的冷水,而且打击了全校语文老师。如此说法,有一点尊重老师吗?老师还想留在学校教好学生吗?这何以稳定教师,学校何以发展?再有,学校是育人之地,育人第一,是民办学校一点不能改变的办学基本宗旨。要如此,必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必须稳定教师。有了好的老师,才能育好人,才能实现育人第一的宗旨。
3. 努力提高质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2---2020年)中明文写道“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的确,质量是立校之本,尤其是民办学校。只有提高了质量,学生、社会、家长才能认可,学生才会不断涌来,学校才能持续发展。可有的民办学校,根本不抓质量,认为只要学生把生活费、学费缴了,就万事大吉。这种作法,纯属盈利性,没有社会的公益性。只强调学生基础差,而不采取任何提高质量的措施。有的学生根本不学习,不对他们进行学习重要性的教育,不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只要他们到教室就行了。这完全是放任自流,害了学生。一到考试、(统考除外),领导在会上反复要求任课老师把题出简单些,甚至课堂上讲过的原题,也可以出在试题里,让家长看到子女的分数高而满意愉快,这样可减少下期学生的流失。这样的学校,对学生哪有一点爱?没有爱,何谈教育?只有对学生充满爱,学生才能“亲其师而信其道”,信其道,才能提高学生的德育素质,立德树人是民办学校的基本任务。做到了这一点,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才能热爱科学知识的学习,“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只有热爱学习,才能提高质量。有了优质教育,优质服务,才能培养有用之才,才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4. 加强学校硬件建设,切实为师生服好务
一、充分认识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意义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是满足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的客观要求,是加快富民强县步伐的现实需要,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拓宽教育投资渠道、增加新的教育资源、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对民办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二、加大力度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根据全县教育发展现状,综合考虑生源、学校数量及办学效益等实际情况,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将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完善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把民办教育发展的重心转到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上来,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加大力度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打造一批规模适度、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的优质民办学校。
(一)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切实加大对民办教育的公共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县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引导民办学校健康发展。从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对管理好、质量高、有特色的民办学校以及为民办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凡被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优秀民办学校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国家级奖励50万元,省级奖励30万元,市级奖励1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奖励资金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教育部门报财政部门批准后使用。鼓励社会通过向民办学校融资、捐资、设立专项奖励、设置发展资金等形式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二)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县机构编制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施基础教育的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和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办学层次合理确定专项教师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民办学校教师应根据教师招聘条件,实行公开招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公开招聘的教师其工资档案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代为管理,工资标准可参照公办教师工资制度执行。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在职期间工资福利由所聘学校发给。民办学校应当按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照公办教师同等享受社会保险政策,按照公办教师相同程序办理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由民办学校和教师个人参照公办学校缴纳的比例及标准分别承担。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各项社会保险学校缴纳部分,县财政按民办学校实际缴纳数给予补助,其中高中段学校补助30%,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和符合省定标准的幼儿园补助50%。民办学校教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人事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核定退休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养老金,未纳入社会保险统筹的地方性津贴,由民办学校保障。
(三)建立健全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的保障机制。根据民办学校要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选派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身份不变,工龄连续计算,人事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学校;在民办学校服务期间,其各项社会保险学校缴纳部分由民办学校承担,县财政按民办学校以奖代补政策予以补助;工资待遇由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公办教师标准发放,其中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的支教教师,其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基础部分由县财政投入并统一发放。民办学校公开招聘的教师符合我县招录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条件的可以报考,民办学校不得人为设置障碍,不得收取各种不合理的费用,一经录用,工龄(教龄)可连续计算。
(四)大力支持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把民办学校教师的进修统一纳入全县师资培训计划,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进修、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教师同等对待、统一管理。对高中段和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专项编制内骨干教师,可定向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录用后继续在原民办学校任教的按公办学校支教教师同等对待。
(五)严格落实民办学校优惠政策。民办学校用地和建设等方面享受公办学校同等优惠政策。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应按照公益事业用地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以民办学校名义取得的教育用地改作其他用地的或者不再举办民办学校,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按原价收回。民办学校的校舍建设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基本建设优惠政策。民办学校依法享受各种税收减免政策。民办学校在水、电、气等供给方面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政策待遇。对向民办学校进行捐赠的法人或自然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六)实施“以奖代补”投入制度。为激励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从年起,对民办学校实施“以奖代补”投入制度。普通高中继续实行招收公费生补助政策,职业高中继续实行国家助学金补助政策,义务教育学校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实行公用经费分等奖励投入,督导评估分等奖励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除免学杂费外标准,评为优秀的奖励80%,良好的奖励60%,合格的奖励40%,不合格不奖励。依法举办的幼儿园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实行公用经费分等奖励,督导评估分等奖励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评为优秀的奖励40%,良好的奖励30%,合格的奖励20%,不合格不奖励。依法举办的托儿所继续实行奖励基金政策。“以奖代补”投入的奖励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学校要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督导评估实行学校财务管理一票否决制。
(七)统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招生管理。高中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县统一招生计划,并与同类型、同层次公办学校安排在同一批次招生。承担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的招生纳入当地划片招生范围,由教育部门统一下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抢揽生源。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在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招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对高中段学校给予一定的公费生指标。
(八)切实保障民办学校学生合法利益。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依法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学生在学籍管理、表彰奖励、升学、毕业生就业与户口办理等方面享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的同等权利。民办学校的学生资助纳入同级同类公办普通学校学生资助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有关减免和补助政策,所需经费由县人民政府按规定纳入预算。县人民政府安排资助学生的项目,民办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费用。
三、加强对民办教育的领导和管理
(一)落实民办教育“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义务阶段学校由县管理,民办托幼园所按属地原则由相关乡镇(街道)管理。县、乡镇(街道)应当成立民办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民办学校的管理职责,加强对民办学校依法规范管理,重点落实有关民办学校核定教师编制、实行人事、落实工资福利、管理工资档案、参加社会保险、审批办理退休手续等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政策和规范办学、规范招生、教育收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依法办学的规定。教育、民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重点修订民办托儿所设置标准,严格把好审批、登记关,鼓励社会力量采取独资、股份、合作等形式,举办以学前教育、非学历培训为重点的民办教育机构,原则上不再审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严格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在民办学校年检中,审批机关要将财务检查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民办学校的财务和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要限期改正,并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对情节严重的,由审批和登记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销毁印章,注销登记。
(二)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民办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都必须依法落实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落实董事会(理事会)和校长的职权。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民办学校应当按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组织招生工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审批部门批准不得变更。民办学校不得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或招生信息必须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学校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必须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各类媒体不得刊发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民办学校招生简单和招生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应当与举办者其他资产相分离,并依法办理验资过户手续。对举办者投入的办学资产、国有资产、受赠财产、收取的费用以及办学积累分别登记建帐,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部门的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登记制度,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预警和社会监督机制,实行民办教育机构风险保证金管理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的监管,督促民办学校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合理支配收益,保证办学资金安全和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物价部门要依法对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审批、备案、公示,并加强检查和管理。审计部门要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专项审计制度,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显而易见的是民办学校的制度有些并不在适用于学校目前的需求,特别是缺乏真正适合内部管理的制度。不久前教育部门对民办教育提出的一系列要求,需要学校对自身的管理制度,财政,等方面有了清晰的要求,并将民办学校归入教育监督的范围之内。
一、为何要提出建设民办学校内部控制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是每个社会组成的单位中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办高等学校也不例外,这对学校目前的稳定和将来长远的发展都是重中之重。在经济的飞速发展的环境下,民办学校的办学规模越来越大,办学质量也在日益上升,不仅仅只是单一的专、本教育,还通过各种渠道开设多种教育模式,例如:短时间的教育,与国外学校合作,学校创立公司等等复合型模式,这些渠道大大拓宽了办学的范围和收入来源,在新的形势下,民办学校更加需要建立一个清晰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来保证学校财务,建设,管理,发展的有序进行,这样学校才能在众多的民办教育中脱颖而出,提升整体实力。
(二)内部控制管理积极推动管理水平的提升
建设内部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学校内部对外界影响做出的提前布置应对的措施,这项举措保证学校财务的正常流通运转,预测风险,各部门互相交流相通,是学校提升综合实力的有效管理方法。学校的制度合理明确化有利于学校高效的教育培育人才。而目前民办学校还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政策措施,这阻碍了学校的进一步发展。
二、民办学校存在的内部控制管理的不足
(一)学校高层对内部控制管理的不重视
现在,很多民办高校的高层管理人员对学校内部控制管理的还不能较强的认知,对这部分的建设没有投入过多的精力,自身的认识也不深刻,所以导致阻碍了民办学校对内部管理的建设,没有形成建设内部控制的精神环境,仅仅让财务部门管理学校的资金管理工作,而不重视内部制约,所以,内部控制的职能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耽误了建设的时机。
(二)没有形成内部控制管理的氛围
内部控制管理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建筑,仅靠几个人的努力是不够的。学校管理对全体员工的素质和精神建设都很高,如果不形成共同的目标,则很难达成完整的一套体系。各部门,各个员工都要进行互相的沟通和交流,对产生的问题积极进行探讨,加强联系,这样有利于营造出内部控制管理的氛围。有利于建设学校内部管理,各司其职。
(三)缺乏建立内部控制管理的条约规定
学校虽然初具内部控制管理的雏形,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制度的建立也是模糊不清,漏点重重,只为应付检查,空设虚位。根本没有起到促进学校内部控制管理的作用。
(四)人员职务不清,技能不达标
目前,很多民办学校由于人力资源紧缺,不能满足职位不相干涉的原则,人情职位等的现象还是频频出现,导致职能无法实施,责任不明,严重阻碍了学校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
三、如何建立完善的学校内部控制管理
究竟怎样才能建立起完善的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作为出发点,以助于对建设的有利措施。
(一)加强高层领导对学校内部管理建设的重视
高层领导是做出重大决定的关键所在,要想顺利实施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就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高层应先认识到内控的重要性,从自身的观念改变,带动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投入,这样各层职员都能够理解和关注这方面的实行,积极的配合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
(二)合理建立内控的规章制度是重要举措
任何制度的实行都需要依照相关的规定才能进行,内控更是需要制定一份合理可依照的规章制度来支撑起内控的建设。如此一来,在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矛盾之处便能依照相关规定解决。同时,制度的制定不仅要吸取其他民办学校的好的方面,更要对本校的情况有清晰的认识,制度的践行需要符合本校的实际情况。
(三)相互制约是内控的奠基石
内控的建设是为了更好的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同时监督学校职员工作的职能进行。对各部门进行自我监督,检查,管理等等方面的工作,对不足要整改,对好的方面也要奖励,强化制度的建设。
在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办教育协会的指导下,在各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协会以“服务、维权、管理”为宗旨,以行政方面的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开展工作,按照“年初计划、逐项落实、逐月小结”方法抓落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全市新增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48所,达525所,增加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预计新增学校新增学位20__个以上。
1、科学制订工作计划,推动事业持续发展
协会的工作与行政的工作密不可分。基于这样的认识,四次召开相关会议,总结去年工作体会和不足、认真分析民办教育发展形势,商讨06年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确定了以“推动事业持续发展、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民办教育品牌”为工作重点的年度工作计划,确立了“民办幼儿教育在园生比例达到90左右,民办高中阶段在校生比例达15以上,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的总体工作目标。分别召开了全市民办教育年度工作会和协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全面总结05年工作,周密布置06年工作。会上进一步分析了民办教育当前发展形势,明确了民办教育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强调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指明了民办教育发展从简单的数量扩张向内涵发展的必然性。强调要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通过学习省协会二届二次会议精神,借鉴台湾、宁波、常德等外地市民办教育发展经验,进一步确立了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发展的主要方向。召开了学前教育行业协会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部署学前教育行业协会工作计划,讨论通过了学前教育行业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学前教育行业办学行为。
在协会的全力推动下,在市委、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投资者信心不断增强,在去年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增加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北师大附中上半年各项投资足额到位,工程进展顺利,办学条件按一流标准配备,教师招聘坚持高标准,招生工作开局良好。长鸿实验学校一期计划投资5000万元,8月份建成招生。在长鸿学校建设过程中,攸县县委、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两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所有规费50万元包干。炎陵县开办了第一所民办职业学校。各县市区民办教育和各学校都有新的发展。
2、加强服务与指导,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组织综合调研组,对北师大附中招生、建设、教师招聘等进行了具体指导。针对荷塘区幼儿教育办学问题从法律规定的角度与荷塘区教育局深入交换了意见。积极配合“名校办民校”的剥离工作,为剥离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办理“名校办民校”剥离法律变更手续,工作进展顺利。针对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召开“学前教育收费大家谈”座谈会,并邀请新闻媒体参加讨论,形成了较好的政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就收费管理展开调研,形成了《幼儿教育机构收费情况调查及管理的思考》的调研报告,得到省价格学会好评,并拟推荐刊登。按计划开办了民办中小学及培训机构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聘请湖南师大、南京师大专家教授,教育行政管理和法律专业人士,以及民办学校校长针对性讲学,组织学员赴济南、青岛参观学习先进民办学校办学经验,组织学员进行在职研修,并要求结合实际撰写研修论文,学员受益匪浅。任职资格培训班的开办,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充分发挥民办学校校长在办学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正确的法学方向起到了重要的导向作用,为民办学校校长职业化资格制度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民办教育发展鼓与呼
协会将05年的工作,结合行政的工作内容,以及民办学校所反映的实际问题,形成了工作汇报建议稿,由
会长本人亲自送呈市委、市政府各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批示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已将行政和协会的政策建议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计划。目前我们已将全省各地市有关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原件收集整理,以利更好出台发展我市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行政和协会都对此提出了明确态度,扶持政策一定要有所突破,一定要有可操作性,不写华而不实的条款。
召开民办学校办学经验交流会,将不同类型的民办学校紧密联系在一起,推动民办学校之间相互交流与合作,相互取长补短,从而不断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增强民办教育整体实力。在协会的联络与推动下,在行政的争取下,市财政今年开始单列民办教育发展奖励专项,力争在扶持政策中固定下来。
4、不断加强协会建设,积极配合省协会工作
以学习其他市州民办协会工作经验为主要目的,参加市州民办协会会长联谊会。会上,全面总结了我市协会工作情况和工作体会及工作之不足,认真听取了其他市州民办教育协会的工作经验,并就如何更好开展协会工作,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进行深入交流,深受启发。进一步加强协会联系制度建设,有重点的扶持办学成绩突出,办学行为规范的民办学校。积极配合省协会开展的“双十佳”、“好新闻”和“民办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认真把握活动的主要精神,进行了具体的布置。
4、进一步加快了审批工作法制化进程
经过近一年的调研,重新修订了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促使设置民办中小学更加规范化。结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在法制科的配合下,制订了从材料报批、受理申请、材料初审、材料复审到审批终结程序制度,各个环节限时完成,责任到人。按法律要求设计了整套报批材料表格,提供网上表格下载,办事更加方便明了,审批工作更加程序化,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制作更加规范,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工作人为因素的作用。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民办教育的发展已经从单纯的数量扩张转变为以内涵发展为主,无论是行政的工作还是协会的工作,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都将紧紧围绕“规范与发展并重、加强监督与管理、突出服务与指导、促进内涵发展”的指导思想开展,要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强调行政审批机关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要进一步突出服务与指导的重要作用,加强引导民办学校正确办学方向,促进内涵发展。
1、加强制度建设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岗位资格证制度。校长必须持任职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上岗,确保民办学校正确办学方向;教师必须持教师资格证上岗,确保教育教学质量。要严格执行民办学校财务制度,留足学校发展基金,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避免财务混乱带来办学风险。要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广告备案制度,确保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
2、加强监督力度
制度的落实需要强有力的监督。计划组织县、市、区民办教育管理人员的执法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执法意识。有计划开展专项检查,一是民办学校校长任职资格检查,二是办学资格检查。修订民办学校年检标准,重点对办学资格和行为规范进行检查。
3、加强联络沟通
协会是联络与沟通的纽带。要把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络与沟通,促使扶持政策出台作为协会下半年的工作重点。
4、加强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试点成果,要进一步将成果推广,形成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业制度,年底形成讨论稿交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在年底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上对部分常务理事进行增补调整,使协会建制更加完善。
5、加强活动开展
活动是增强凝聚力的原动力。下半年计划开展《放飞梦想》歌咏比赛(或文艺汇演)活动,具体办法由会长会确定。计划组织一次与外地市的交流活动。
1996年7月上饶县教育人士徐子浩率先创办民办求实中学,建立上饶县第一所民办教育学校,开创了社会投资上饶县兴办教育的先河。特别是2002年12月之后,国家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民办教育学校的法律地位,确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地激发了社会力量投资上饶县兴办民办学校的热情。自1996年以来,我县民办教育学校已经历了12年的发展。在这12年的发展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大力解放思想、落实政策,统筹安排,为民办教育学校的创办创造条件,培育市场,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办学。县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法律精神,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实行严把办学审批,强化过程督导,实践教育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型管理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县民办教育学校的蓬勃发展。现今,社会力量在我县办学投资共计11870万元,建立基础教育民办学校14所,拥有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共计254教学班,12367名学生,其中高中学生3086名,占全县总数27%;初中在校生5672名,占全县中学生总数18%;小学生3609名,占全县小学生总数8%,全县民办幼儿园333所,在园学生8368名。民办学校聘用教师1167名。形成我县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的发展促进群众对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城市日益扩大,县城住户与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加,要求在县城接受教育的学生日益增多。我县是个劳务输出大县,随着大量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加,造成了留守儿童的不断增多,客观上导致需要接受寄宿制的学生不断增加。在我县教育资源匮乏的条件下,县城已有的公办学校招生已经饱和,公办学校容纳寄宿制学生的条件不足,县城新增公办学校尚在筹建之中,面对高中的入学率与县城中小学校的就学率年年不断增长的压力,直面群众要求子女接受县城寄宿制教育的需求,民办教育学校的发展无疑缓解了穷财政办大教育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弥补了教育投入的不足。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也在不断的提升,2006年、2007年、2008年民办学校高考学生达二本以上分数的人数,分别是140人、135人、183人,民办学校连续三年分别为县中输送优秀初中毕业生468名、473名、537名,实现了民办学校的教育持续发展,其中私立清林学校被省、市教育部门分别授予“江西省重点建设中学”、“上饶市重点中学”、“上饶市重点民办中学”。
二、民办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教育的科学发展既是数量的增加,规模扩大的过程,也是教育内涵提升,社会效益增长的进程。尽管我县民办教育学校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态,但是民办学校的发展往往只是表现民办学校数量的增多,办学规模的扩大,办学条件的改善方面,就教育发展的本质而言,是量的变化,属于浅层次的教育发展。立足于我县打造“教育名县”,实现教育教学优质化的发展需要来看,更亟待着民办教育学校的内涵发展。民办学校的内涵发展应该是以科学的办学理念,运用先进的教学管理,培养优质教育资源,开创优越教育环境,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挥教育的最大社会效益。因此,教育的科学发展需要我们理性地透视民办学校蓬勃的背后所隐藏的制约发展问题。
1、民办学校发展极其不平衡
目前,我县服务于基础教育的民办学校共有14所,从办学规模上看,在校学生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只有清林学校、龙翔学校、求实学校、德爱学校4所学校,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学生人数不足200人的学校,如:树人学校、天成女子职业学校。从各民办学校的班级成班额来看,规模大的学校成班额达到50人以上,规模小的学校成班额25人;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上看,规模较大的学校其基础实施建设完备,教学实施、教学器材配套,完全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办学条件,具备优秀学校的硬件实施。但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学校,至今没有自己的校舍,只是依靠临时租赁房舍作为校舍,教师队伍不稳、教师不具备教师专业水平,教学实施不全,教学器材严重不足,其教学条件难以满足教学的需要。尤其是乡镇、村级幼儿园的教学实施与师资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形成了我县民办学校的发展不平衡的格局。在近连续几年来,这种发展不平衡的格局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尤其是一些规模小、投入不足的学校降低了办学要求,严重制约了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2、办学思想滞后教育发展
由于投资主体的盈利性与社会力量办学的公益性之间的内在矛盾,导致民办学校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往往会落后教育发展的需要,偏离《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首先在学校发展的指导意识上,民办学校注重扩大办学规模的发展,而忽视教育内涵的发展。民办学校的教育投入一般只是用在校舍的建设,满足于学校基础实施建设,但是对教育发展应当添置的教学设备、教学器材、教学资源等教学实施不作发展性计划,对教育科研需要的投入也不作安排。其次是在办学导向上,过于强调“优生决定论”。民办学校普遍存在着“优秀学生决定着优秀的学校”这样的潜意识,因此,民办学校招生往往倾向于各中小学优秀的学生,尤其是成绩较差的学生则不予接收。这种做法显然是有悖于学生享受公平教育的原则,同时也制约了民办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另则,在学校对外宣传方面,特别注重宣传少数优秀学生的优秀学业,把少数优秀学生的发展简单地定位为学校的整体发展。其三是在学生教育发展观上,注重精英培养,忽视了全体学生的发展。在民办学校的发展意识里,往往把学生的分数作为衡量学生发展的唯一标准,考试为导向,以分数为衡量教师业绩与学生学业发展的标强调,形成考什么就教什么,不考不教的错误倾向。强化了应试教育的精英培养模式,致使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个性培养这一教育宗旨难以在教育实践得到有效体现。
3、课程实施缺乏统筹兼顾
课程是学校落实教育目标的重要载体,《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明确地规定:“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这就意味着学校在要执行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的同时,还需要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运用。但是在课程执行过程中,大多数民办学校受应试思维的影响,学校教学重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一些学科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其他课程,如美术、音乐等课程学校大多是被其他课程所占用。而新课程实验要求学校开设的综合实践活动课、信息技术与校本课程则没有严格执行。在学科课程的教学上,民办学校仍然是注重于教室里进行学科知识的系统传授,忽视了学科课程的实验操作。形成了重视国家课程忽视地方、校本课程;重视学科课程,忽视活动课程;重视知识课堂传授,忽视操作能力培养的三重视、三忽视的课程实施现状。民办学校的课程实施显然是违背了国家课程改革的精神,导致课程实施上的偏废,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培养,更不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
4、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不规范。
管理理念决定管理的方式与行为。大多数民办学校的办学者对办学有热情,但缺乏现代教育管理知识,对教育的规律缺乏整体而系统的认识,常常是家族式管理,缺乏监督制约机制,而聘用的校长常常只限于一般性事务管理权,实际上,事务管理权也仅仅是对学校教育教学执行者的监督权而已,对学校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确立内涵发展的方向、教育投入的项目等重大决策没有有效的建设权或决策权,不利于学校的规范管理和学校的长远发展。在管理方式上往往只是注重事务性管理,而忽略人才资源的培育。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一是忽视师资队伍建设。一味强调教师已有的素质,不重视教师专业发展的激励。因此,大部分的民办学校没有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受聘教师接受相应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条件,导致教育研究荒废,教师专业成长乏力。即便是有些学校零散地开展一些,也大多是以听课、评课为主,教研形式单一,主题不明,使得教师的教学观念陈旧,策略僵化。二是教师岗位聘用低要求。目前,一些民办学校在教师聘用上,出于种种原因,聘用一部分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从事教学岗位工作,造成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低下,同时也违背了《义务教育法》。
三、民办教育发展对策
民办教育学校科学发展的关键在于解决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内在主要矛盾。民办学校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是民办教育的公益性与投资主体的盈利性这一主要矛盾的集中表现。根据法律规定,民办教育的存在与发展是以实现教育的公益性为宗旨,教育的公益性是首要的,是第一位的,有效地主导着投资主体的投资方向与投资效益。反之亦然,投资主体的行为是为教育的公益的,投资主体的盈利性是第二位。但是,在民办教育的发展实践中,民办学校违背了法律的宗旨,投资主体把投资办学的盈利性视为第一性,以投资的盈利性主导教育的公益性,因而形成一切投资以盈利为核心的错误倾向,导致民办学校重视规模扩大,忽视内涵发展;重视有形资产投入,忽视无形资产投资;重视经济效益产出,忽视教育效益产出;重视自由式发展,忽视规范化发展等一系列违背教育法规及教育发展规律现象。因此,认真贯彻落实法律的精神,坚守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兼顾投资主体的盈利性,坚持在规范的基础上发展,实行教育行政的有效管理与主动服务,是促进民办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我县实现“教育教学优质化”工程的现实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的思维正视民办教育发展主要矛盾,把握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现状,理性分析,务实研究,探索、解决民办教育的公益性与投资主体的盈利性这一主要矛盾的对策,才能为民办教育的新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1、完善优惠政策,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精神,正确认识民办教育的性质。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确立民办教育事业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的组成部分,确保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的同等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把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教育、城建、规划、土管、人事、税务部门要共同参加研究制定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成立社会力量投资办学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由计划、人事、规划、土管、公安、税务、物价、城建、供电、供水等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为小组成员,统筹兼顾,协调动作,合力解决民办学校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对各类民办教育的布局规模、办学条件、生源、师资进行全面的统筹,制定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引导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对民办学校的设置与审批、管理与监督、保障与扶持、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特别在民办学校征用土地、教师管理与职称评定、学生待遇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优惠政策,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民办学校发展性评估标准,促使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结合我县民办学校的发展现状,借鉴先进县、市民办教育管理经验,根据基础教育发展要求制定了民办学校的评估标准,并依据标准对民办学校定期进行年检和评估。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根据标准不断增加办学投资,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初步改变民办学校校舍靠租赁,教学无器材,发展无动力的现状,彻底根治只重盈利性,不重公益性的办学倾向。
3、加强管理,逐步规范民办教育。围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的文件。建立了民办学校设置审批制度、办学许可证验发制度、广告审核备案制度、民办学校收费、财务的管理、学校年检和撤销办学资格制度以及规范学校名称、更换办学法人等审核审批程序。同时,在工作指导上,提出了“民办教育一要发展,二要规范,在发展的基础上规范,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的基本思路,重视依法治教。加强对民办教育工作的管理,教育局设立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股,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招生信息、财务制度、教学管理、课程实施等方面的监督与指导。保护合法办学,严厉查处违法办学,遏制恶性竞争。
4、注重校长及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民办学校内部逐渐克服了“家族化管理”和决策不科学、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开始尝试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健全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尤其民办学校要建立了董事会和理事会,完善校内规章制度,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加强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民办学校纳入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者,开展管理培训班,强化民办教育的现代化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对民办学校教师建立教师人才档案,实行任职岗位资格准入制审核,杜绝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任职不对应的教学岗位。对民办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评先评优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制定相关的政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吸引了一批专业技术人员、高校毕业生到民办学校任教,形成了一支相对独立、学历层次较高的专任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教育局教研部门加大对民办学校教育科研帮扶力度,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定期深入民办学校进行教学教研调研,开展教学研讨会,培训教师的专业技能。民办学校要制定教育科研发展规划,建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完善教育科研制度,定期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大力培养学校教育名师与教学能手,引领教学改革,壮大教研队伍,发展教师专业能力。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办好民办中小学的前提
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与公立学校一样,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办学方向不明确,办学思想不端正,很难培养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阶级社会中,教育具有阶级性并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鼓励举办民办学校,并不是任其自由发展,而必须按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要求,遵循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具体来说,民办中小学要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使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等。
为了确保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方向,从教育行政部门来说,对举办民办中小学既要鼓励又要严格审批和加强管理,即,既要从政策上加以扶植和提供服务,又要严格审查其办学条件,看它是否达到设校的基本标准和是否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具体地说,当前要加强对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和管理,加强对学校教育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加强对学校收费及财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从民办学校举办者来说,必须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民办学校存在的前提。那种把学校办成“贵族”学校的做法,以及以营利为目的的做法,都是违背我国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的,都是和民办教育的宗旨相悖的,应该自觉抵制。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办好民办中小学的关键
民办中小学的校长、教师来源与公立学校不同。由于民办学校大多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的校长由董事长兼任,有的校长由董事会聘任。其师资来源则主要靠公开向社会招聘,包括专职和兼职两类。专职教师的来源大约有3方面:一是招聘退休教师和校长。这部分人年龄偏高,但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能为教育事业继续发挥力量,所占比例也较大。二是青年教师,刚毕业或毕业分配不久即来应聘者。他们有热情、有理想、思想新,也肯干,然而经验不足,也不够稳定。三是从公立学校以高薪和优厚待遇“吸引”过来的骨干教师。这部分人教学好,精力充沛,是民办学校师资队伍中的中坚力量。然而这种做法却对公立学校师资力量造成冲击。总的说来,民办学校师资状况令人堪忧。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招聘制也隐藏着许多问题。最关键的是招聘制意味着校方随时可将不如意的教师“炒鱿鱼”,同时也意味着教师有权“选择”,可以自由“跳槽”。因此,师资队伍老化和流动性大、不稳定成为民办学校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而办好民办学校的必需条件就是要有好的校长和稳定的有较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校长是学校管理的主要领导者,也是学校活动的协调者,办学特色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校长的素质和办学自主权。因此,首先应当聘请具备国家规定的校长任职资格,政治思想水平高,具有现代教育思想,精通教育、教学和管理规律的行家来担任校长。同时,很重要的一点是,学校内部管理方面必须理顺董事会与校长之间的关系,董事会与校长之间应当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校长全权负责学校的行政及教育、教学工作,董事会要对校长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学校、领导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但不可任意干涉学校内部事务和日常工作。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校长按教育规律开展学校工作。
有了好校长,还需要组建稳定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第一,学校要运用好民办学校的用人自主权,把好聘任师资的质量关。要选聘具备国家认定教师资格,具有敬业精神,政治、业务水平高,懂教育教学规律的教师;同时注意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要合理。第二,应当加强教师队伍的内部管理。要建立健全教职工的管理制度,对教职工聘任、待遇、工作的考核评估和职称晋升等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除了使用经济和行政手段之外,在工作中要尊重教师,依靠教师,吸收教师参加民主管理,使其克服“打工仔”的雇佣思想,树立主人翁态度,将培养学生视为自己神圣的天职。第三,要抓好福利工作,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民办中小学教师没有铁饭碗,除了离、退休来工作的教师外,对于其他教师和工作人员来说,必须设法解决他们的住房、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问题,使其无后顾之忧,才能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稳定师资队伍。第四,民办中小学也需要以培训、进修的方式继续提高教师的文化科学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技能;同时也要对教师的工作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价,以促使其不断进步。
总之,必须依靠高水平的校长的教育教学管理以及广大具有较高素质的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才能办好民办学校,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
三、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以质量求生存,促发展
要办好民办中小学,最关键的一点是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对于近几年才刚刚起步的民办中小学来说,教育质量是其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在质量问题上,决不能走“应试教育”的老路,而必须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身体心理和劳动技能素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办中小学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与各个学校之间的竞争,只有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目前民办学校虽然存在不少有待改进的问题,但它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却具有自身的优势。首先,民办中小学在校长和教师招聘、教育和教学管理、学生收费、经费使用、课程改革、教材使用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因而可以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较为宽松的教育内、外部环境。其次,它们可以不受现有的办学模式、管理体制的约束,有利于使其成为“素质教育改革的实验沃土”。民办中小学应当充分利用这些优势,优化对人、财、物、事的管理,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素质教育改革实验。在改革过程中,要广采博纳中、外优秀的教育经验,借鉴公立学校已取得成效的素质教育实验模式,从学制、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到教育方法与手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实验和创新,探索一条具有民办学校自身特色的素质教育改革新路子。转贴于
民办中小学的上上下下都要转变观念,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从本校实际出发,精心策划,大胆进行素质教育的改革实验。
其一,要针对民办中小学生源的特殊性,加强德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民办中小学的学生有许多优点,但因不少学生来自比较富裕的家庭,生活优裕,受到家长过分溺爱等,养成了某些不良行为习惯。比如,有“骄”“娇”二气,优越感强,集体观念薄弱,组织纪律性较差,生活不能自理,吃穿搞攀比,浪费现象严重等,有的甚至程度不同地沾染了各种恶习并且不服管教。面对这些学习素质差而又参差不齐的教育对象,思想品德教育的难度相当大。加之大多数民办中小学实行寄宿制,学校必须对学生提供“全天候”服务,承担教育、教养的双重任务。因此,民办中小学必须加强德育,把育人工作当作头等重要的事情来抓,将德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这样才能使学生健康成长。否则,他们在道德上、人格上从小形成的缺陷,将可能危及其一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一定要注意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当前要着重抓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要结合学生的实际和身心特点,开展“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教育,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奋斗和创业。特别要针对学生行为习惯上的弱点,加强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尤其要突出“封闭式管理、开放式教育”的特色,加强德育的实践环节,让学生有机会在社会实践和活动中受到深刻教育,养成良好品德,提高思想觉悟,成为“四有”新人。
其二,许多民办学校设有从小学到高中的各个年级,这有利于进行学制改革,可以尝试进行“五·四·三制”的改革实验。
实验证明,五年能学完目前六年制小学的课程。将节约的一年加到初中阶段,可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使其更多地参加体育锻炼;加大选修课程,满足兴趣爱好;而且还能有时间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劳动技术实践等,为其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矗。高中阶段则可以实行“高三分流”,即在高中三年级根据学生志愿,实行普教与职教分流,分别为升学和就业作好准备。这样,学制改革就可以为大面积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其三,民办中小学还应当利用其自主权进行课程改革的有益尝试,构建诸如“大纲课程+特色课程+选修课程”的优化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首先必须圆满完成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教学任务,使学生达到合格的基本标准;同时加强英语、计算机等特色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学有专长;另外还要增设丰富多采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多方面的兴趣爱好,促进特长发展。要从优化学科课程,加强活动课程,开发隐型课程入手来造就学生完整的智能体系和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格。
其四,课堂教学是提高学生素质的主渠道,民办中小学可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向课堂要时间、要效率。
如可以自主选择行之有效的实验教材进行教学,以达到省时、省力的效果;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为指导思想,进行教学法的改革实验;利用经费的自由支配权,舍得投资改善教学设施,大力开展电化教育,通过现代化教学手段达到课堂教学“高质量、轻负担”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