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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规避的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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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规避的措施

第1篇:风险规避的措施范文

矿产资源为人类的生存提供了有力的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在矿产资源中包括人类生活和生产使用的能源、工业原材料和农业生产材料,甚至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水资源都源自于矿产资源。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数量的显著增长,资源成为了人类的首要问题,进行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对于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科学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在进行矿产的勘查和开发时要采用科学的方法,保证发展机制的长期有效,实现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同步进行。

一、矿产地质勘查技术原则

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比较的复杂,技术含量比较高,因此进行此类活动时要遵照一定的原则,这样才能对整个地质勘查工作进行合理科学的知道,这对促进整个勘查工作的顺利完成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1.不断创新勘查技术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创新成为时代进步的重要标志,进行地质勘查工作的过程中,对勘查技术进行不断的创新,能够保证勘查活动更好的进行,同时保证环境保护理念的才能更加的深入人心,因此对勘查的技术要进行不断的创新,保证在地质勘查工作进步的过程中,其环保型、创新性不断的增加,对找矿的技术等进行不断发展,对其信息化建设不断的加强,对人才进行培养,这样才能保证地质勘查工作更好的进行。

2.扩大合作领域

进行勘查的过程中,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国内资源潜力要进行充分发掘,与国外企业的合作要不断的加强,要保证地质勘察不断的成熟,保证国内资源的开发,保证其能够适应资源全球化和经济全球化的需求。

3.遵循规律合理布局

土地是地质勘查工作的主要对象,寻找矿产和资源是其主要目的。但是在地质中资源分布的情况是不同的,因此要根据人口分布、地质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国土利用等方面保证勘查工作的合理布局,保证勘查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二、矿产地质勘查风险和成因

进行地质矿产资源勘查的过程中,由于气候多变,地质条件比较复杂,进行勘查的过程找那个风险是不可避免的,有的情况甚至导致勘查工作的失败,只有对勘查中的分析进行具体的分析,对出现风险的原因及西宁分析,才能找到规避风险的办法,保证其能够有效的实施。

1.矿产地质勘察行业的管理职能不够明确

如今,加强地质勘察行业的管理是矿产行业需要重视的问题,然而,政府并没有授予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矿产地质勘察管理的职能,法律上也没有规定政府能够对地质勘察行业进行管理。管理主体和目标不够明确,影响了地质勘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矿产资源对于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矿产资源的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然而,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矿政管理人员上的配置不够合理,管理人员的数量少,而且专业素质不高,通常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导致管理规范无法得到落实。

3.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因为技术原因导致的,属于自然风险的一种,在地质勘查工作不断进行的过程中,千层的资源会逐渐的被开发,因此深矿区就成为矿产资源开铲的新目标,但是深矿区的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目前我国的勘查技术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在深矿区中无法适应,勘查的风险就会提高,技术风险就会加大。

4.经济风险

经济体制变革可能会导致经济风险的产生,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在不同的矿床地质下,地质勘查收益会受到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其输出值和输入值会产生很大的偏差,矿业经济就有可能造成退步,有的矿企就会面临破产的情况。

5.市场风险

出现市场风险时,对矿产资源的市场价格长期或短期的波动都有可能导致出现风险,但由于价格的波动存在不稳定性,因此矿产地质勘查的风险就会无形中生长起来。

三、矿产地质勘查风险的规避措施

1.加快技术创新与应用

对其存在的风险要进行有效的规避,看就要对所勘查的地质项目的研判技术进行应用和创新,根据具体的矿化地质特征、成矿地质条件等进行具体的分析,在现有地质工作程度上,对矿床的规模控制、矿化强度、各种示矿要素要进行综合的提取,保证对其找矿的前景做出科学的预测,对其具体潜在的价值要进行挖掘。进行地质勘查项目的研判时,要保证其有投资开发的价值,确定合理的开发计划,同时,对相关的勘查技术要进行创新和应用,具体勘查的过程中,相关的各环节的量化标准要按照具体严格的要求进行,避免出现因人为出现的风险,对风险要进行有效的抑制。相关的勘查技术规程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这样才能实现真正风险的规避。同时要保证具体的安全操作的流程等的创新,这样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能进行有效的控制,进一步控制成本,保证其对经济风险的有效规避。

2.积极推进地质勘查市场化建设

目前地质勘探单位还是以国家拨款事业单位性质存在居多,这就造成勘查行业市场化不足,大量地质资料、技术成果、地质勘探信息都掌握在少数单位手中,技术、信息、资料的垄断,不利于勘查行业资源共享和风险规避。实际上,建立国家级省级资料、技术、信息共享平台既可以避免行业重复投资,亦可以为新上项目获得规避风险的大量资源。同时,应积极探索建立专门服务于勘查业的资本市场、规范的矿产交易市场,尽可能降低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短期波动和长期走势预测的不准确性。

3.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在政策方面,应规范矿业权出让和矿业开采审批制度,谨慎监管矿业投资者矿业开采进度,设置更严格的资质和行业准入门槛,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资勘查力度并鼓励和拉动社会投入。避免地质勘查项目盲目上马,就要从提高矿业开采门槛和地质勘查资质门槛上下功夫。风险的源头是利益的驱动,国家应对矿业开发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加强矿产开发的宏观管理,提高矿业集中度及矿业产值。还要对地质勘查队伍资质进行严格审定,保存实力雄厚的力量,杜绝不具备资质的单位追逐利益而造成大的风险。

4.培养专业的地质技术人员

要想提高地质技术人员的素质,就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力度。矿产企业可以定期对地质技术人员进行开展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这种方式不仅能够让地质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还能够有效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地质找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2篇:风险规避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工程造价;审计风险;规避

工程造价审计,是指独立的审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实施必要的审计与监督,从而保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造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是对工程造价的科学管理与控制。同时,工程造价审计也是确保建筑企业适应投资市场发展要求的必要前提,能够指导建筑投资市场下的施工建筑企业实现合理的经济收益,对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行业经营建设而言所具备的导向作用与实用价值很大。

一 工程造价审计风险简要分析

对工程造价审计而言,由于建设工程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巨大,并且要经过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等众多环节,因而各种人为因素、自然条件及建筑市场的变化都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这其中的每个环节、每个要素稍把握不准都会引起审计误差或是失误,审计结果就会受到影响,从而给审计人员带来审计风险。

1.内部协调风险

内部协调包括审计口径是否一致,审计程序是否统一,审计方法是否适当,审计制度是否健全等。如果审计人员审计职业判断能力有限,加之受领导本位意识下的执行决策干扰,也会促成其他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直接造成工程审计发生严重偏离。

2.外部协调风险

外部协调强调的是行业间的业务关系协调、主管单位与其相关的责任部门间的关系协调等。目前,这种审计风险的生成往往是由于造价咨询单位不同的主管部门而引起的,双方部门间都有着自身权利驾驭范畴,而建设方由于利益驱动常常会实行多头委托,并以造价最低作为委托目标。但是,由于承揽委托审计工作的一方掌握的资料内容不一,以及审计人员对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的理解不一等因素共同作用,造成审计结果不一致,进而导致了审计风险形成,并连带了自身资质、信誉等受到负面影响。

3.内控审计风险

这种风险一般是伴随着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机制的不完善而产生的。因管理人员敷衍失责,或者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相互勾结等都会导致内部控制机制的失控,这些都会给工程造价审计带来风险。

二 规避工程造价审计风险的实行策略

1.深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实现审计重心前移控制

审计组织机构的审计人员,应提前做好审计深入工作,这项工作要贯穿于项目从立项、设计、招投标到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对建设单位投资的项目展开深入调查或分析,并严格执行审计标准与审计制度。在审计实务处理过程中应当确保稳妥,充分发挥职业判断能力,保证审计效率与质量。如某项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中增加了装饰工程,到工程审计时才发觉在招标文件、合同及双方的协议中都没有合理界定增加的装饰工程的取费标准和范畴,施工方认为所有增加的装饰工程都应按装饰工程确定费用标准和范畴,而建设方则坚持只有建筑工程计价表中没有的项目才能按装饰工程取费,这种矛盾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审计风险的形成。由此可见,招标文件、合同及协议的严格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是必须的,审计人员应从源头遏制各种矛盾的产生,并为后续的施工、验收及审计提供真实、充分的指导依据。

2.确保送审资料完整,同步协调建设网络系统

首先施工单位必须将决算、审计实务处理所需的重要资料分类保管好,便于建设单位及相关人员审核,并待到双方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报审。与此同时,决算资料及重要审计信息等要确保真实完整,防止补签现象发生。此外,还要同步建立起现代网络管理控制系统,有利于相关审计业务实现资源共享与重要信息网络控制,形成网络背景下的信息全程动态监督管理。

3.严格执行结算依据,掌握计价方式及费用组成

工程结算的依据主要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双方确认的索赔和现场签证、招投标文件及可以作为结算依据的其他资料。工程审计时,审计人员应对结算依据中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及相关费用组成有充分的了解。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规费和税金等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应分别依据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的调整方式执行。其他项目费应按合同约定并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及现场签证的金额计算,规费和税金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另外,作为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应及时采集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和施工企业平均利润率、工程造价平均指数、材料价格变化趋势等造价信息,以便在为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提供参考和依据。

4.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技能

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最终成果是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质量的好坏,取决于项目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的高低。也就是说,工程造价审计人员要不断更新知识,积累经验,及时补充经济、法律、风险等相关知识,完善知识结构,不断充实自己,倡导审计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注册造价师考试,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进而才能降低审计职业风险。

三 结语

总之,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以及建筑市场诸多需求逐步规范的严峻形势下,建筑行业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人员应当提高自身素质,把握机遇,迎难而上,积极面对各种挑战,以此才能避免审计风险加剧,促进工程造价审计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李晓丽.浅议建设项目的造价审计风险控制[J].工业审计与会计,2007(5)

第3篇:风险规避的措施范文

Abstract: Under the trend of global economic integration, the phenomenon of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mong enterprises gradually normalized, the financial risk is an important factor to influence the merger successful or not in enterprises.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how to know the financial risk of enterprises'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nd how to avoid it.

关键词: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规避

Key words: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of enterprises;financial risk;elusion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2-0180-02

0 引言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都是比较分散,规模较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立足。在许多企业发展方式中,并购是企业扩大规模、增强竞争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并购过程中,企业会面临各个领域的风险,如何规避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是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

之一。

1 企业并购的概述

1.1 企业并购概念的界定 企业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M&A)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1.2 企业并购的动机 企业追求股东持有股权的市场价值最大化,而增加企业价值,企业进行并购可以获得战略机会。当一个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需要扩大经营,并购与本企业经营范围相同,有一定的市场地位的企业时是非常有益于企业发展的战略。究其原因在于,直接获得正在经营的发展研究部门,获得时间优势,避免了工厂建设延误的时间;减少一个竞争者,并直接获得其在行业中的位置。企业并购的另一战略动因是市场力的运用,两个企业采用统一价格政策,避免了恶性竞争或者压低了利润空间,让企业并购后拥有更强的竞争力。

2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

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并购活动中由于客观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主观上的偏差和失误使企业实际并购收益与预期收益相背离,从而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本文所阐述的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指的是一种价值风险,是各种并购风险在价值量上的综合反映,是贯穿企业并购全过程的不确定性因素对预期价值产生的负面作用和影响。

2.1 定价风险 在选择目标并购企业时,企业往往对目标企业没有深入的了解,对目标企业未来价值的预测不够准确从而产生企业的价值评估风险。目前我国会计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并购企业对于目标企业很难准确认识,准确估值。目标企业也存在隐藏企业发生的重大事项不报或者不诚信的行为发生。在变化莫测的市场中,高估目标企业的价值这种定价风险是很容易出现的。

2.2 融资风险 企业进行并购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后盾,如果没有充分的自由资金,就要通过一些适合本企业的融资渠道进行筹资。无论何种方式的融资都有一定的融资风险,通常包括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种。采用内部融资由于没有筹资成本,因此风险较低并且没有压力。但是会占用宝贵的流动资金而降低了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反映和调整能力,如果出现困难就会产生新的财务风险甚至危及企业的正常运行。股票融资会面临稀释甚至丧失控股权的风险;债务融资相对权益融资而言虽然成本低,但是如果企业本身负债率已经很高,就会恶化资本结构,到期无法还本付息,使得企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2.3 支付风险 支付风险与融资风险以及债务风险密切相关,是指资金流动性和股权相关的并购资金的使用风险。常见的并购支付方式有股权支付、现金支付、杠杆支付以及金融衍生工具支付等。股权支付会稀释股权从而降低对目标企业的控制力度;现金支付会增加收购企业的资金压力以及债务负担,容易引起资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破产的风险;杠杆支付会使得并购后的目标企业处于高杠杆、高负债的风险境地,增加了并购后运营整合的难度;金融衍生工具由于权益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收购方的资金管理难度。

3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3.1 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 并购双方信息不对称是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根本原因。并购双方的信息不符,目标企业由于隐瞒财务状况,造成信息失真使得并购风险加大。很多企业都过分关注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对其信息来源过度依赖,造成虚假信息引发的财务危机,所以在财务评价评估时,需要对表外资源深入的分析调查。采取恰当的评估手段和方式针对不同的评价方法采取不同的信息渠道,尽量排除因为主观因素造成财务风险。

3.2 企业价值评估体系不健全 我国企业并购缺乏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相关的规定多为原则性的内容,可操作性不强;也是由于我国并购发展不成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

3.3 缺乏服务于并购的中介组织 由于缺乏独立的能够为并购提供准确信息和咨询服务的中介组织,因此很难降低并购双方的信息成本。

4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规避

4.1 事前控制 企业在进行并购之前,应当综合运用价值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目标企业价值。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进行分类,鉴定其资产使用价值的可用程度;为了保证获取目标企业资产的真实性,要界定和核实目标企业的产权关系;核实目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真实性以及确定其债权债务等。并购企业根据尽职调查结果,重新对目标企业审视,包括对并购标准重新评价,以决定是否实施并购行为。

4.2 事中控制 在并购过程当中,企业应对融资渠道进行多样化处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资产流动性风险。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融资决策,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不同的融资条件寻找融资成本与融资风险的平衡点以采取灵活的融资方式。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一定要以资本成本最小化的原则确定融资结构。为了充分发挥各种融资方式的优势,应当保持自有资本、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适当比例,以优化资本结构和分散融资风险。

4.3 事后控制 并购成功之后,企业应整合并购后的财务管理模式、建立财务风险预警平台、并购失败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放弃并购。财务预警管理系统的研究对象是并购企业在整合期内的财务管理失误、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波动以及由此引发的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此外,为了确保企业管理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还会检测其管理的失误行为。在企业并购中适时地建立科学的财务预警管理系统有助于识别、评价、预测以及预控并不断的矫正不良财务发展的趋势。

5 结束语

企业的并购行为能给该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到风险的规避,尤其是财务风险,规避好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可以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使得企业并购带来规模效益,可以利用被兼并企业现有的资源,可以利用其进行税务筹划,达到避税减税的效果,提高经济效益,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梅.浅谈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及规避[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7,05:27-28.

[2]赵宪武.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及其控制[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2,03:29-30.

[3]许素青.浅谈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及其防范[J].现代商业,2010,26:177.

第4篇:风险规避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航次租船;合同运费;风险货物;留置权;规避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7-0160-02

在远洋干散货运输中主要涉及到两种航运业务,期租(TIME CHARTER)和程租(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在期租条款下,租船人负责运营成本,支付每日租金;而在程租条款下,租船人不负责运营成本,通常只是按照货物的吨数量支付运费。一般情况下,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风险控制(成本风险、航线风险、船型风险等)的不同,选择租船的方式也不同。本文主要就货物留置权,对航次租船格式合同风险的规避措施做了简要归纳、总结。

1 航次租船格式合同概述

航次租船格式合同,又称为程租合同。它的具体概念是指在航运过程中由船东(即船舶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向租船人(即承租方)提供船舶或者船舶中的部分舱位来装运约定的货物,而租船人有义务向船东支付约定的运费,并在整个航运过程中,为保障各方利益签订的合同。根据航次运输的个数,航次租船合同又分为单航次(一个航次)合同和连续航次(多个航次)合同。

2 航运中适用航次租船合同费用、运费的风险

2.1 费用承担的风险

在远洋运输中,航运计划变化大,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繁杂,如燃油费、港口使费等。因此一份完善的航次租船合同必须明确地列出在航运中涉及到的费用以及各种费用的承担者。然而在不同的航次租船格式合同中,规定的费用以及费用风险承担者也是不同的,所以当事人在选择格式合同就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所应承担的费用范围以及额度,合理地选择格式合同,并在最大程度上避免纠纷发生。

2.2 运费风险

除了在航运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费用外,在整个航次租船合同下还要考虑承运人能否顺利收到运费,这也是航次租船合同中至关重要的。一般收取运费存在的风险源于两方面,除了货物装载上船,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全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可避免因素(自然因素、疏忽过错)引起的运费风险之外,就是承租人履行航次租船合同后,由于承租人没有能力支付或者故意欺诈而导致运费风险。

3 应对航次租船合同中因费用、运费等行使货物留置权的风险,采用规避的措施

3.1 对于拖欠运费使用留置权

运费是船东获取的主要收益,通常情况下分预付运费方法和到付运费方法两种。预付运费从法律上应在签发提单之前预支(目前,中国航运业内有些习惯做法是签约航次租船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先支付定量运费,作为定金,余额抵卸货港后付清),但是,国际普遍现行的程租船合同中常规定在签发提单之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同时,船东在装货港签发的运费预付提单是没有权利行使留置权的。船东不能因为没有收到运费,而拒绝把货物安全送往目的港,交给无过错的第三方提单受让人,这样的做法将对船东带来较大风险。因此,船东在签合同前应充分调查租船人的资金和信誉状况;必须要求:货物装完船后要求租船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才能签发提单,只有想得周到、做得周全,才有可能避免船东的运费损失。然而,到付运费可在卸货之前支付或卸完货后再付。如果运费在卸货前支付,租船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船东当然可以行使留置货物的权利;若运费在卸完货后再付,租船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虽然船东因货物已卸完,但未收到全额运费,行使货物留置权也成为不可能。

货物留置权是确保船东在没有收到承租人应支付运费的情况下,船东可以依据航次租船格式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程序对承运货物实施合法留置或变卖,优先补偿自身损失的权利。

当然,船东正确行使货物留置权可以有效保障、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损失,尤其是在面对运费拖欠和故意欺诈时;反之,船东不能正确行使货物留置权时,往往会导致船东陷入困境(如承担由错误行使货物留置权引起的责任)。因此,有效规避航次租船合同风险(尤其是运费风险)的措施之一就是深入理解并正确行使货物留置权。

货物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还是优先债权?在相关法律没有明确定义的情况下,不同的人对其理解也不同,从而容易导致人们在行使货物留置权时陷入困境。实际上货物留置权中标的物是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规定的运输货物,属于特定财产,而不是承租人的一切财产,这也是货物留置权与债权(针对债权人的不特定财产)的不同之处。

除此之外,货物留置权是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又称排他性),相关法律规定货物留置权人在特定留置物上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3.2 船东在行使留置权条款时的注意事项

的确,有些地区行使留置权不是一个简单程序。有些国家,法律上不承认这项权利或地方法律体系不能完全覆盖它,假如船舶承运的货物是政府的或行政机关的还可能产生更复杂的问题。

除了国家法律上的复杂性之外,还有一些实际操作困难,比如,港口仓储能力有限,船东仍要求对货物行使滞留权,而船舶抵达港口时,不让靠泊卸货,即将处于长期在锚地等泊的风险,从而耽搁了船舶在下一个航次可能有不错效益的合同中有一个严格的解约日必须做到,这样,可能失去一个赚钱的好机会,等等。面临各种问题,船东在与租船人签订程租合同时,应该对行使留置权有很专业的熟知。

即便如此,还有许多国家的港口在行使货物留置权时,比较简单。实践中有些港口根本不用向法庭申请这种程序,船东要求船舶根据运费折算把货物的多少留在船上即可,或者为了摆脱船舶当前的困境,更好地执行下一个赚钱的航次,通知船东安排卸货,并对货物实行有效的控制即可。

面对这种的港口,若船东因疏忽大意忘了行使留置权,可能再找不到好的借口了,轻易行使货物留置权来补偿运费,风险就大了。如果船东在航次结束再向租船人索要,租船人可依据终止条款有效拒绝。

签发提单必须明确责任。装完货船东在签发提单时,必须满足程租合同中的条件、条款和免责条款等写入提单;若不这样,当提单流转到非租船合同的第三方当事人(包括收货人和提单受让人)时,由于第三方提单受让人不受程租合同中留置权条款的制约,那么船东也就无理、无权在卸货港留置物。

所有货物全部装完船方能签发提单。船东对租船人对已装上船装船的部分货物签发提单的要求给予回绝。当全部货物装完船之后,租船人是否已经按程租合同履行了“满载货物”的义务。有时船东稍有疏忽提前签发了提单,会很难回收该得到的滞期费、亏舱费和运费。

尽管《海商法》的相关条款(第八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货物留置权是在保护承运人权利,但是在实际行使中存在限制(如承运人留置货物的所有权必须归债务人所有),而且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所以,规避航次租船格式合同风险的措施之一就是根据实际情况,船东(承运人)正确认识并行使货物留置权,科学、合理地分析货物留置权存在的不足并使之完善。

4 结语

综上所述,如何最大限度地规避航次租船格式合同货物留置权的风险,主要依靠“防患于未然”,从航次租船合同入手,清楚、熟练地掌握并灵活运用航次租船格式合同条款;同时要正确认识货物留置权在运费风险的作用,从而在航运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陈英.航运中适用航次租船格式合同的风险及其规避[D].华东政法大学,2011.

第5篇:风险规避的措施范文

一、商标抢注的规避

抢注商标的事件经常发生,深圳某公司曾经注册了数百个有知名度的商标,待价而沽,当时在国内引起了轰动。多数情况下,抢注商标是不道德的商业行为,但在法律上未必总是受到谴责,因而有的人通过抢注取得了合法的利益。

1,申请在先

与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的商标注册也以申请在先为原则,商标法第18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所以,如果一家商标意识淡薄的企业,即便使用其商标多年,也可能被别人依据申请在先原则而抢先获得该商标的注册,自己反而还因此不能再使用它了。全兴足球俱乐部自1996年起即与南京一家体育用品厂合作开发纪念足球等产品,但一直没有在体育用品上注册“全兴”商标。到1998年,天津体育用品厂注册了“全兴”商标,不久,即起诉全兴俱乐部侵犯其商标权。可见,先申请注册就掌握了主动权。

据《深圳商报》报道,作为西部经济大省的四川,40多万企业中仅累计申请了5万余件商标,平均每8家企业才有一个注册商标,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全国不知有多少商标未注册就在使用。由此可以预见,不少企业的未注册商标将被别人依据“申请在先”原则抢先注册。有的人还具有国际眼光,把国外尚未在中国注册的商标也抢先在国内注册。与此相应,有的人在国外注册了中国企业的商标,从而阻挡国内品牌进入国外市场。联想商标“Legend”在多国已被抢注,不得已在国外市场启动另一个商标,这无疑需要付出再打造一个品牌的市场成本。

然而,商标注册依据申请在先只是一个原则,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你申请注册的是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或者驰名商标,别人可以阻止你的注册申请,而且依《商标法》第41条“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可见,即使是侥幸得到注册,也可能嗣后被撤销,结果自己使用该商标所投入的一切都成为泡沫,反而为别人的市场进入作了铺路石。

2,域名抢注

互联网经济出现以后,域名对商标的冲击引起了强烈震撼。由于域名注册的在程序上简便而且不够完善,给许多人以可乘之机。不少人纷纷抢注著名的商标作为域名,或者为了向商标所有人出售,或者为了引起来源混淆,谋求不正当利益。域名抢注成功者不乏其人,兹不详述。有的人还打起了擦边球,注册与他人商标近似的域名,如“myhaier.com ”之类的。

但是,早期域名注册的不规范行为现在基本上得到了遏制,近来国内外的立法、司法实践,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态度表明,抢注驰名商标(甚至著名商标)都可能构成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或者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2000年6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停止北京国网公司使用与英艾特公司驰名商标及读音相同的网络域名:ikea.com.cn,并向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申请撤销该域名。国际上的一些判例甚至认为,与驰名商标相似的域名注册,如果注册人没有合理的理由占有,都应予以禁止。世界上现已成立了四个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门负责受理这方面的纠纷。

二、商标禁用的规避

我国商标法第10条列举了9种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但法律的含义相对而言仍然有其模糊性,为法律规避提供了可能。下面仅以商标法第10条第2款为例。该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此款后半段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作为商标注册留下了余地。河南富熙营养剂厂曾申请注册“同心”商标,宁夏某单位提出异议,认为“同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的行政区划名称,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但商标局认为“同心”明显具有第二含义,不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此裁定异议不成立,核准该商标注册。同样,“平安”(青海县名)、“灯塔”(辽宁县名)也没有因为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而未获注册。但是仍然有不幸运的案例发生,浙江某厂曾在动物饲料商品上申请注册“惠民”商标,由于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政府提出异议,而没有被核准注册。可见,地名的第二含义有些捉摸不定,最好慎用与地名相同的商标,尤其是在商标未去注册就先行使用的情况下,不然,最后若申请不到商标注册,品牌塑造的先期努力就前功尽弃了。

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有人觉得把地名反过来注册,法律不会干预的。也确有这样成功的案例,比如“山中”商标并未因为有广东省中山市而得不到注册。于是,有人可能想到去注册“华金”(火腿肠)、“镇德景”(陶瓷)等商标,由于中国人有从右往左阅读的习惯,故“华金”被当作“金华”、“镇德景”被当作“景德镇”,这就变相借用了金华火腿肠、景德镇陶瓷的声誉。如果有人为此而暗暗窃喜的话,下面的案例也许会让他清醒。曾经有“兴泰”商标申请注册,由于商标局认为容易被看作“泰兴”(江苏泰兴市),结果不予注册。可见,对于像景德镇这些地理标志,更是不会容忍“镇德景”之类试图制造混淆的商标得以注册。退一步讲,即使像“镇德景”之类的商标得到了注册,如果使用时故意与景德镇陶瓷相混淆,也会因为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第41条)。

我国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这表明,这些标志虽然不能注册,但是允许使用,而且“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法第11条第2款)。由于这类不具显著性的标志,比如在辣酱上使用“四川风味”,可能更有吸引顾客的力量,因而有人觉得使用这类商标会更有效果。但是没有取得注册的商标是难以受到法律保护的,至少不能有效对抗他人在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的标志,这样,你的广告和营销努力可能只是在“为他人作嫁衣裳”。即使经过长期使用,获得了商标注册,别人也可以援引是为合理的介绍本产品特点等理由抗辩你的侵权指控。何况,这类不具显著性的商标算在中国得到注册,由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在国外也未必能得到同样的待遇。美国烟草公司曾在烟草制品上申请注册“AMERICAN FULL FLAVOR”(相当于“美国风味”之意)商标,尽管该商标历史悠久,并在多国得以注册,获得了第二含义,但我国商标局仍然以其缺乏显著性而驳回了注册申请。

当然,由于商品的名称或者原料可能有几种名称或者简称,有的人用其比较生癖的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也是取得了成功。比如,“两面针”本是牙膏某一原料的别称,却也是注册商标。有人用原料的翻译名称来注册商标,比如“爱迪伏”本是碘制剂消毒药“碘伏”的英文名称IODOPHORS的中文音译,却也被天津凯伦化工公司得到了商标注册。但有时,情况也与之相反。吉林某公司在茶叶商品上申请注册“北芪”商标,由于“北芪”是其商品原料黄芪在北方的别称,就没有得到注册。此外,即使这样的商标有时得到了注册,最后却可能会自食其果,石家庄福兰德事业发展公司诉北京弥天嘉技贸有限公司注册的域名“pda.com.cn”侵犯其注册商标“PDA”一案中,不仅原告的请求没有得到支持,反而在此案结束后,商标局以“PDA”是掌上电脑的通用名称而撤销了其商标注册。

三、他人在先权利的规避

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一般包括商标权、姓名权、肖像权、专利权、版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等。既然法律明定不得侵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那又如何发生规避呢?

先从对别人商标的利用开始谈起。根据商标法第52条可以推知,一般情况下,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可以使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由于现在企业的多元化经营十分普遍,因而有的人就在自己的商品上借用别人其它类别商品的商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借用了别人的商誉,甚至广告宣传。此即为商标的暗化,它是将别人的商标用于无竞争关系的商品上,从而使该商标与其商品的特定联系弱化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的,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如果暗化的是驰名商标,则可能受到禁止。这种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多数国家都有相似的规定。

规避他人的商标权还可以利用所谓的退化手段,即以一定的方式使消费者将他人商标误认作有关商品的通用名称,从而减损其显著性,最终导致他人商标权的丧失。如将“敌杀死”商标用作农药名称,将“JEEP”商标用作越野车(吉普车)的名称。有一些日常用语,如Escalator(自动楼梯)、Thermos(热水瓶)、Aspirin(阿斯匹林)等都是由于使用不当或者被竞争对手故意当作通用名称使用,而从商标变成了产品的通用名称。在我国,“轻骑”、“英姿带”等商标就一度被别人当作相关产品的通用名称来使用。

有的人采用丑化或者沾污他人商标的行为,来损害他人的商标及其商品、服务的信誉。比如将别人护肤品上的商标在厕所洁具等产品上使用,则可能引起该护肤品消费者不舒服的感觉,从而拒绝再购买该护肤品,如此一来,自己的护肤品则可以借机抢占市场。

使用他人商标还有一种隐藏的方式,就是注册别人的外文商标的中文翻译名称。江苏易龙公司曾成功注册了“雅虎”中文商标,拥有“Yahoo”商标权的雅虎网站虽提出异议,也无济于事。但也有失败的例子,有人试图注册“夏奈尔”商标,但法国CHANEL公司认为与其注册商标“CHANEL”的中文译音“夏内尔”发音十分近似,足以造成误认,引起混淆。商标局最终驳回了“夏奈尔”商标的注册申请。

像“老干妈”等商品是以其发明人或者创始人的肖像来作为商标的,有的人竟也能想到规避的办法,曾有企业找了一个与“王致和”(肖像)商标长得很相近的人,将其肖像用来申请注册商标。这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规避行为自然没有得逞。

还有的人把他人商标进行肢解注册,从而达到规避的目的,例如,分别注册“四长”、“虹川”商标,在使用时,将这两个商标并排使用在同一商品上,同时突出“长”字和 “虹”字,比如用一样字体、字形、字号及颜色,而淡化“四”字和“川”字,且用另一种字体、字形、字号及颜色。这样看起来,就很像是“四川长虹”了。当然,类似这样的案例已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不正当的商标注册,最终撤销了其注册。

互联网出现后,利用他人或竞争对手的著名商标的新情况也随之发生,关键词搜索就是一种利用途径。比如一家酒厂A把“五粮液”设置为自己网站或网页的关键词,当用户在搜索引擎上本想搜索五粮液酒厂时,结果可能搜索到其竞争对手A酒厂的网站,并误以为是五粮液酒厂或是与其有关联的网站,从而进入其中,这就增加了A酒厂宣传自己和进行交易的机会。国外已有这样的案例发生,至于国内尚没有这样的纠纷出现。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利用姓名权者,也不乏其人,河南某地曾经商标意识大增,但是他们试图借用名人来拓展市场,因此去申请注册奥运冠军或者历史名人作为商标,几乎全被打道回府。当然也有成功的,比如注册“黎明”商标,但这是由于此姓名另有含义,而有的就开始在这另有含义上琢磨。

最近,武汉两位姑娘在《哈利波特》正在国内热映之时,不失时机的申请注册 “哈利波特”商标。在绍兴,鲁迅作品的许多人物姓名或者作品标题被用作商号、商标。这是否妥当,在我国尚有争议。但《法国知识产权法典》L112-4条规定,智力作品的标题具有独创性的,同作品一样受到保护。《德国商标和其他标志保护法》第5条规定:“公司标志和作品标题应被作为商业标志保护”,该法规定的作品标题是指“印刷出版物、电影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或者其它类似作品的名称或特殊标志”。因此在这些国家至少应注意不得随意注册别人的作品标题为自己的商标。在我国,利用别人作品的人物角色的形象作商标肯定是受到禁止的,比如“三毛及图”、“武松打虎图”等商标被诉侵犯了版权。江苏某厂注册“阿童木”图形商标也没有成功。

四、商标的反规避措施

前面不完全的列举了几种商标的规避行为,随着商业的发展和时代的演进,各种商标的规避行为将层出不穷。作为商标的权利人如何克服别人的规避行为,是一个应引起重视的问题,这里主要从预防规避的角度,谈以下几点:

1, 选择显著性商标

商标的显著性是我国商标法第9条的要求,尽管不具显著性的商标也可以使用甚至得到注册,但从前面的讨论中,可以看到,不具显著性的商标容易被别人用作商品通用名称,“轻骑”(摩托车)、“英姿带”(矫正身体姿态产品)等都是此类实例;而且,不具显著性的商标容易被他人以合理使用为抗辩事由,使用在自己的商品上。所以,在注册申请前应考虑选择有显著性的商标,那种任意虚构的与商品或服务的特征联系越少的商标,越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易被别人规避使用。

2, 先申请后使用

由于商标注册申请的提出与商标的注册获准有一个时间差,所以,应在产品投入市场前先申请商标,有的企业将商标申请与产品开发同时进行,这不失为一个英明的策略。不然先行使用商标,等著名后才去申请注册,则可能已被他人抢注了。此外,不注册商标,就不能排斥别人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这就给别人搭便车提供了机会。“南极人”在未获注册前,就进行了大量广告宣传,其产品打开市场后,有的报纸就宣传“南极人”商标没有注册,不受法律保护,谁都可以打“南极人”牌子,致使国内有5家厂商都用“南极人”商标,结果给市场造成了混乱,作为“南极人”的最早使用者和推广者-上海极地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更是深受其害。假若在产品投入市场前就获得“南极人”商标的注册,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就小得多。

3, 使用有版权或专利权的商标

前面已谈到,除驰名商标外,一般情形下,别人可以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所以你在化妆品上注册的商标,比如“海霞”,并不能阻止别人在其他类别的商品上使用,从而为别人的法律规避提供了可能。但是,如果使用有版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标识作商标,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你虽然不能根据商标法来阻止别人在其他类别商品上使用同一标识,但是可以根据版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来阻止别人的使用。同时,这样也不会给别人以商标抢注、商标淡化-包括暗化、退化和丑化商标-的机会,因为别人在其商品上任何形式的利用,都可能侵犯你的版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

4, 注册使用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个企业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近似商标,其中一个指定为正商标,与其他近似的商标一起构成具有防卫性质的联合商标。联合商标中任一商标的使用视为其他商标也在使用。例如上海冠生园就申请了几种“大白兔”不同姿势的近似的图形商标,摩托罗拉公司还注册了“摩托拉罗”商标,从而防止别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注册近似的商标,引起来源混淆。防御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把自己的商标同时注册在其他非同种或非类似的商品上的商标,以阻止别人为借用自己的商誉,而在其他商品上使用、注册与自己相同的商标。例如“可口可乐”就是在一切商品上都注册了的防御商标,一般而言,只有驰名商标才有权作为防御商标取得注册。

5, 商标、商号和域名的一体化

由于商标、商号和域名的注册登记机关不一致,而且法律在这方面的漏洞也较多,没有完善的权利协调机制,因而这几种标志之间经常发生相互抢注的情况,如果不是驰名商标,很难解决这些冲突。而且,现在不是驰名商标的,以后却可能成为驰名商标,到那时,想阻止相同的商号和域名的使用,从而避免来源混淆,但由于已是历史形成的既成事实,可能将无力回天。所以,对于新成立的企业,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将商标、商号和域名统一起来,形成三位一体的态势,这样,既可防止别人的抢注,也可通过商标权、商号权和域名权这个交织起来的权利网络相互保护,抗拒他人的规避行为。

6, 考虑国际注册

我国已经加入WTO,已融进了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之中,在选择和注册商标等方面,不能只局限于国内,要有长远的国际眼光。首先,在选择商标时,要考虑自己产品的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要求和民族风俗,以避免在中国可以注册的商标在国外却不能得到注册,使得在国外要重新打造一个品牌。其次,要及时甚至抢先在自己未来的出口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商标,以使自己的品牌不因别人的抢注而不能进入。在国外注册可以逐国申请,但最好根据《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通过国家商标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局提交国际注册申请,这样就可以一次申请,而同时在该公约的成员国中获得注册。

7, 正确适当的使用商标

有的商标未能正确适当的使用,也客观为他人的规避提供了条件。比如,有的企业在推出新产品时,投入了大量广告宣传其产品的商标,但却没有说明新产品的通用名称,或虽有通用名称,但过于专业化或冗长,难以取得广告受众的认同感,其结果是消费者只好用该商标指代商品的通用名称,久而久之,商标就有退化为商品通用名称的可能。重庆的“双叉”奶在开始投放市场之时,其生产厂商就是当作产品的通用名称来宣传的,最后,别的厂商也在奶制品上把“双叉”商标用作通用名称,致使纠纷顿起,最后各方以和解告终。可见,在宣传产品尤其是新研制的产品时,应该注意在宣传商标的同时,还应注意宣传产品的通用名称避免商标的退化。此外,商标使用时应当采用显著的字体、字形、字号及颜色,以区别商品包装上的其它文字和图形,最好标上注册标志?或者表明这是注册商标。

8, 及时主张权利

第6篇:风险规避的措施范文

建筑市场既有规律可循,也存在各种各样的不确定因素,无论对于建设方还是承包方来说,都会面对利益与损失两种可能,即都需要承担风险。

1.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风险因素

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风险以不同的形式潜伏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和不同时期,主要有随机性和可变性。

2.建立完善的保证金体系是规避资金风险的关键

建立保证金体系是利用直接经济手段规避资金风险的有效措施,保证金体系主要由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留尾款和质量保证金等组成。

2.1投标保证金制度是规避业主招标风险的有力措施

业主组织工程招标潜伏着一定的风险,投标单位的经济实力是否可靠,中标后能否保证施工机械设备、人员及时进场、按时组织开工等,都将直接影响到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二要设立招标保证金制度,如果在招标过程中发现有投标欺诈行为,要取消招标企业的招标资格,并没收全部招标保证金。

2.2履约保证金制度是规避预付工程备料款、预付设备采购定金的有效措施

一是要加强对中标企业资质的再审查。二是要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条款的要求,以商业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如采用其它方式,应经业主认可。

2.3按标准预留尾款是规避工程结算审核风险的有效保证

一是有标的并通过招标签订总价包干合同的项目,进度款的支付上限可以到工程总价款的90%,预留5%作为尾款。二是有标的并通过招标签订暂定合同总价的项目,进度款的支付一般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0%,预留15%作为尾款。三是没有标的,通过招标签订估算总价、投标下浮率合同的项目或议标项目,在竣工结算未经业主终审前,进度款支付一般不应超过施工企业上报预算的50%,待结算经业主审查后再按审定结算的80%支付。四是要区分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安装工程预留尾款一般应略低于土建工程。

2.4建立规范的质量保证金体系是工程缺陷修复费用的有效保证

为了防止保修期内工程缺陷修复费用与承包商扯皮,确保正常修复经费的需要,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工程缺陷修复范围、期限,明确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并加强对质量保证金支付的管理。

3.严格计量计价控制期中支付是规避进度款风险的保证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规避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风险的重点环节,也是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及时、规范的进度款支付不仅能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也可以提高施工企业的积极性,为工程建设快速、顺利推进打下良好的基础。

3.1已完工部分项目价款是拨付当前工程进度款的最高限额

既避免了按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的主观性,又可通过跟进式造价审查,减少竣工结算时甲乙双方出现分歧,造成经济纠纷。

3.2健全已完工程量签证制度是确保工程进度款合理支付的基础

一是施工企业每完成一道工序,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应报请监理、业主进行验收确认。二是施工企业每完成一项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及向监理、业主现场代表报请已完工程量的确认。三是施工管理部门在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期限内向财务部门提供经施工企业、监理和业主代表签字认可的已完工程量。

3.3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是控制设计变更价款的有效保证

对设计变更价款的控制是确保工程决算不超计划的重要环节。一是要完善设计变更报批与现场签证手续。二是对于重大变更项目要签订补充合同。对于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造价变化大、因施工期间物价波动较大造成工程造价大幅度变化、因施工时间跨度大需要改变进度款支付方式等,应及时签补充协议。对设计变更单价、价差调整办法和支付方式进行约定,可以有效规避无合同支付的风险。

3.4监理是确认已完工程进度与质量是合理拨付进行款的重要环节

随着建筑行业市场化进程日渐深入,监理的职责不仅要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也要对造价实施控制。监理应当对施工企业上报的当月已完工程价款进行审查确认,向业主提出进度款支付建议。业主要认真对待监理的建议和意见,并结合合同的履行情况提出支付方案。

4.严格按到货设备材料数量支付是规避采购资金风险的重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卖方市场,还是买方市场,材料设备采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风险,为规避采购风险资金风险,应在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墓础上,坚持以下原则。

4.1到岸验收付款是规避通用材料、标准设备采购资金风险的保证

在采购过程中,一般不宜采用出厂价。因为从表面上看,单价有所下降,但材料设备运输途中的风险大,到达施工现场的时间没有保证,相反增加了甲方的风险。

4.2分期付款是规避非标准设备采购资金风险的保证

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很多非标准设备,需要组织研发设计,专门制造。对于这部分设备往往是业主对供应商依赖性较大,也容易出现风险。从资金控制来讲,要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各个阶段的费用比,应当采取按完成阶段分步支付设计研发费、生产成本、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

4.3零库存周转是规避甲供物资采购资金风险的保证

为规避集约化采购中的大量资金占用和甲供材料存储过程中的损耗,提高集中采购、甲方供应的效益,采用“零库存周转”的核算体系是有效措施。

5.结语

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风险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认识到影响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风险的因素,掌握规避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风险的基本方法固然重要,但真正实现风险规避的目的还不需要具有强烈的资金风险规避意识,在建设方和承包方各自内部建立完善和严格的管理程序,并不断提高管理者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先判断和采取预防措施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李为,李远富. 地铁项目风险因素的识别与规避[J]. 地铁运输与经济,2005(12).

第7篇:风险规避的措施范文

大型先进的、高精尖医疗器械购买前要对其性能特点、先进性、前瞻性等进行科学论证,对其潜在的风险要进行评估、调查,最后作出综合的评定。这也是鉴别淘汰优劣供货方、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医院的有效手段,确保投入临床使用的器械是品牌优质、性能良好的放心产品。使用风险的控制大量的医疗器械临床正常使用中也存在显性或隐性的风险,并不是只有当器械出现故障时才具有风险,医疗器械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所以“规避器械风险,提高医患安全”的理念应当导入到每个使用人员的心中。

提高使用科室的风险管理意识,制定风险管理措施,科学的进行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措施主要包括;(1)建立医疗器械正确使用工作制度;(2)根据医疗器械质量保障体系要求,制定器械操作规程;(3)使用人员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掌握器械的原理、作用及性能;(4)大型医疗器械设备必须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才能上岗;(5)如遇异常懂得做好初步应急处理防范措施。

所以正确的使用和操作也是规避和防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存在的风险一个关键环节。维修风险的控制任何医疗器械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周期,现实中很多医疗器械使用年份过长,尽管还能工作,但风险值已明显增加,所以医疗器械“带病服役”是常有的现象。

为了保障医疗器械正常有效运转,降低故障率,控制风险,提高医患安全,预防性检查维护、定期保养维护、高效故障清除率、严格遵守报废制度等都是规避和防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存在风险的有效措施。应急预案防范措施的建立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事件带来的危害及医患纠纷,医院应成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小组。小组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相结合,建立预警和控制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不良事件,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对已发生的不良事件,应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的处,以把损失降到最低。

第8篇:风险规避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新汇制;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

2005年7月,中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标志着我国的汇率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汇率弹性已逐步显现。总体上来看,汇改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呈现小幅上扬态势,对欧元汇率略有下跌。2008年我国将会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这意味着人民币汇率波幅将进一步加大。对于从事涉外经营活动的经济主体来说,汇率的不确定性加大了企业的决策难度,对企业的长期经营战略产生影响,由此带来的潜在市场风险不容低估。

一、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汇改后,一些涉外企业已经认识到汇率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开始寻求规避风险的措施,但整体来说,涉外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涉外企业对汇率风险管理的认知不足,无法全面有效地防范汇率风险

管理人员对汇率风险管理的认知度决定着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对于许多企业来说,汇率风险仍然是一个陌生的问题。长期以来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企业经营管理者对汇率风险了解甚少,面对新的汇率机制下日益显现的汇率风险,大部分企业显得束手无策。

金融衍生工具是规避汇率风险的重要手段,但很多企业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认知存在误区,缺乏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不愿意为防范汇率风险支付成本,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规避风险的积极性不高。还有些企业则把金融衍生工具当作一种赢利手段,以投机为目的,期望取得高额利润,反而把自己置于更大的风险之中。

由于企业对汇率风险管理认识不足,缺乏汇率风险管理的知识和技巧,无法全面有效地防范所面临的汇率风险。

(二)可供选择的金融衍生避险工具较少,涉外企业防范风险的途径有限

现阶段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虽说各大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许多创新型的避险工具,但与发达国家相比,金融衍生工具仍然较少,加上很多套期保值的工具在基层金融机构还没有全面开办,可供企业选择的金融衍生避险工具的种类仍然偏少,而且订价不合理,导致避险成本过高。对于一般的涉外企业而言,利用金融衍生产品来避险防范外汇风险的途径非常有限。

(三)出口产品缺乏竞争力,难以取得定价主动权

涉外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方法大多需要通过谈判在合同中规定,目前大部分出口企业生产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竞争优势,因此在谈判中缺乏议价能力,难以取得主动权,无法通过协议让对方分担风险,给企业经营带来困难,有的企业甚至放弃了交易。

二、我国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涉外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制度的约束

中国是实行较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国际上许多成功外汇风险管理战略和方法应用于我国推行时不可避免地受到外汇管理政策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审批内容和环节过多,收费过高,企业疲于应付,无法及时有效地抓住有利时机规避风险,甚至导致企业错过有利的结售汇时机;二是人民币只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企业不能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来规避汇率风险;三是现行办法规定大多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必须以真实交易为背景。这种实需原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使用衍生产品的灵活性。

(二)商业银行金融服务配套机制跟不上,金融产品定价不合理

受传统观念影响,商业银行整体的汇率风险管理及规避机制尚未形成,金融服务配套机制不完善。近年来,虽说银行非常重视衍生产品的开发,但是对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问题警示不够,对金融衍生产品宣传和培训不力,大多数企业的管理人员不了解银行的避险工具,难以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汇率风险,这是造成企业缺乏风险意识、避险的知识和手段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前,金融衍生产品定价机制还存在不合理性,定价普遍过高。大多数企业利用贸易融资来提前收汇结汇,在一定程度上锁定了汇率风险,却要支付较高的手续费和保险费等,难以完全享受到避险保值的好处。不少企业认为金融衍生产品不太适应用于进出口业务量较小的中小企业。

(三)涉外企业缺乏汇率风险管理方面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才,难以建立完备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

涉外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能力较弱还在于缺乏具有外汇风险管理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很多企业在实际经营中,涉及外汇的业务一般是由财务部门兼管,只有少数企业在组织机构上设置专门的外汇风险管理部门或人员。由于财务人员不具备专门的汇率风险知识和技能,无法从企业战略的高度出发,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利用有效的手段对企业所面临的汇率风险进行防范。即使企业能够使用金融手段来防范汇率风险,因为没有专门的机构对汇率风险进行统一管理,难以建立完备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无法对企业面临的各种汇率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更谈不上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测量和管理,绝大部分企业只是单独地使用金融工具,没有从整体上形成一个完整的战略构架,往往会失去在交易前防范汇率风险的最佳时机,很难完全规避风险或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三、涉外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的途径

汇改后,国家进一步放宽了外汇管理政策,但在短期时间内,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外部环境仍然难以得到彻底改变。涉外企业如何利用外部现有的条件,发挥自身优势,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合理规避外汇风险,是企业当前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

(一)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实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1.提高全体员工风险管理的意识,形成一个良好的汇率风险管理氛围

防范汇率风险,提高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很重要,企业只有充分认识到汇率风险的危害性,才能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规避风险。汇率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企业全员性的活动。企业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每一项活动都可能涉及到汇率风险,如企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各部门都应积极参与风险管理策略的实施过程,单靠某一个部门将会大大减弱汇率风险管理的效果,只有企业的每个员工都有汇率风险管理意识,每个部门都参与到汇率风险管理中来,才有可能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良好的风险管理氛围。

2.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把汇率风险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企业必须意识到,只有建立全面的汇率风险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才能应对汇率波动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汇率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汇率风险管理战略目标的制定、外汇风险的识别、风险限额的设定、不同类型外汇风险的测量和管理手段的选择以及事后风险管理的评估系统等。为了有效地防范汇率风险,企业的管理者应从战略高度出发,确定汇率风险战略目标,并根据自身特点和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外汇风险限额,制定出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应突出全局观念和各部门的分工协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外汇风险管理战术和避险措施,并在事后对风险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找出不足,不断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力争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加强科学有效的监管力度,在企业内部建立汇率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在汇率风险管理过程中最关注的是外汇汇率的波动,无论汇率如何波动,企业都有可能面临风险。因此,企业必须要加强科学有效的监管力度,在内部建立汇率风险预警机制,确定汇率变动的方向和波动幅度,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过程进行监控,主动对可能面临风险的外币资产或负债项目进行调整或保值,及时发现风险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出现汇率风险失控现象。

4.加强高素质外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有效地防范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最终还要依靠人来完成,由于规避汇率风险是一项对技术性要求较高的业务,对汇率变化趋势进行准确预测是规避汇率风险的前提条件,金融工具是规避汇率风险的重要手段,但汇率变化莫测,金融衍生产品品种繁多,交易程序复杂,而且更新速度非常快。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对汇率变化趋势进行准确预测,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因此,要加强高素质外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健全专门的管理机构,安排专职人员从事汇率的预测和防范汇率风险的管理工作,加强对金融产品相关知识的学习与研究,对所面临的汇率风险类型和安全程度进行科学判断,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地运用各项工具和手段对外汇风险进行管理。在汇率瞬息万变的今天,企业只有不断充实外汇人才,才能增加汇率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使汇率风险不再成为制约企业利润增长的瓶颈。

5.将事前预防与事后规避相结合,把汇率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经营管理的始终

要密切关注和研究外汇管理政策,采取事前预防和事后规避相结合的措施来规避汇率风险,将汇率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经营管理的始终。交易前以预防出现汇率风险为主,交易后,以规避汇率风险为主。在交易前,可通过选择多种计价货币、订立保值条款等作为防范风险的主要手段,在交易后,应特别关注风险敞口头寸,将提前或推迟结算、使用金融衍生品和贸易融资作为规避汇率风险的主要手段。如开拓海外市场的业务人员在谈判中通过订立价格条款来规避风险;交易后风险管理人员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对汇率风险暴露头寸进行对冲等手段规避风险。

(二)加强经营管理,化解汇率风险

1.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出口企业要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为契机,在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保持产品价格优势的同时,更要加快结构调整。加强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内涵,走差异化、品牌化之路,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在谈判中的议价能力,这样,才有可能有效地利用价格条款来分散或规避汇率风险。

2.实现跨国经营,提高汇率风险防范能力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大型涉外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通过选择在不同国家投资生产,并在当地直接销售,不但可以消除贸易壁垒,还可以减少因本外币兑换而产生的汇率风险。涉外企业可以灵活地选择经营地点或市场,获得多渠道的原材料和生产部件的供应,减少了这些原材料的直接进口;将在当地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减少了本外币之间的兑换,更加有利于企业提高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

3.实施进出口业务的多元化,降低汇率风险的危害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单一外币结算会大大增加汇率风险。如果涉外企业在某一时间内将其进出口业务同时分配到不同国家的市场,采用不同的货币作为结算货币,这样就等同于使用多种外币作为结算货币。对于本国货币来讲,有的结算货币升值,有的结算货币贬值,企业的汇率风险被减小。由此可见,实施进出口业务的多元化经营,有利于涉外企业降低汇率风险的危害。

4.实施融资的多元化,分散汇率风险

随着国际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对涉外企业来说,特别是对跨国公司而言,外币融资的渠道越来越宽,非常容易获得外币融资。企业要尽量从多个国际资本市场以多种外币融资,使得负债货币多元化,从而通过拥有多种不同外币债务来实现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企业管理汇率风险的过程是复杂的,应把风险管理与其整体经营和发展战略融合起来,确保企业拥有一个长期性的汇率风险管理策略。对于目前的中国企业来说,最为重要的是要树立汇率风险意识,将汇率风险的思想融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形成一整套汇率风险管理机制,合理选择汇率风险管理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将汇率风险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为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和持续地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栗书茵.我国涉外企业外汇交易风险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12):48-52.

第9篇:风险规避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 税务风险 监督机制 应对措施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不断改革,中小企业得到了空前发展,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税务问题却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一方面,企业赋税较重,给部分企业发展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财务管理水平较低,税务风险规避意识不足的现象,这也增加了企业税务风险的可能性。因此,亟需进一步深入开展中小企业税务风险规避的相关研究,为风险规避提出更多科学的方法、策略。

二、我国中小企业税务风险成因

(一)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内因

中小企业引发税务风险的内因普遍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其次,是企业管理机制不甚健全。相比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在市场中获得融资、投资更难,生存压力更大。因此,很多企业在经营中过分看重营业额的增长,往往忽略了部分收入可能潜在的较高税务支出。这种对于税务支出额的忽略很可能导致企业的大额亏损,是导致税务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二,由于部分中小企业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在进行成本控制时对潜在支出估计不足,出现额外税收支出的现象,例如在筹资或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大额税务支出等,也成为了税务风险的一项促成因素。

(二)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外因

税务风险的产生除各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外,市场及我国的税收管理制度也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税收相关法律及征收规定的频繁变化,最有可能造成企业的税务风险。与大型企业不同,中小企业通常没有能力聘用分管税务工作的专职人员,对于我国的税务相关规章制度很难实现足够的敏感度。因此,当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时,中小企业往往出现“后知后觉”的现象,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采取合理措施规避税务损失,因而造成税务风险。

三、构建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应对机制

(一)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应对目标

如前文所述,造成税务风险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且部分因素并非是通过企业自身努力就一定可以规避的。因此,在树立税务风险应对目标时,需特别注意应对税务风险并不意味着中小企业失误“零风险”,而是应当把不断提高企业对于财务的预算、核算能力,加强对国家税务政策法规的认知敏锐度作为应对风险的合理目标。同时,税务风险应对目标不应是笼统的,而是应该具体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比如,要加强企业的信息沟通能力,及早了解国家税务规定的动态,避免被动局面;同时,加强策略的预先制定,使得企业在面临不同的税务风险时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自如。

(二)构建中小企业信息沟通机制

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即对外信息的获取、分析,以及企业内部信息的沟通、交流。在对外信息方面,企业应及时关注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税收制度的信息平台,依据信息更新以不断调整企业税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内部信息沟通而言,应建立有效的涉税工作交流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企业管理层及时把握企业涉税业务动态,进而为企业规避税务风险起到促进作用。

(三)构建中小企业监督及改进机制

相比于部分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更加需要有效的监督优化机制。就目前而言,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均建立了一套税务风险规避制度,然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却往往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及改进机制便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企业监督,一方面能够及时发现企业在税务风险规避中存在的不足,促进应对措施的有效实施;同时还可以不断吸收借鉴优秀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应对方法,并通过改进为自己所用,从而实现企业税务风险应对能力的不断提升。

(四)构建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应对系统

税务风险应对系统强调的不再是单一的税务规避方法,而是突出的体系概念,即针对不同类型的税务风险均设置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系统,以便在最短时间内有效应对风险。风险应对系统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风险的处理,即风险发生后,及时依据税务性质提出合理的应对方法,包括降低风险、控制风险或转移风险等;其次是风险的反思,即完成风险应对后及时分析风险特征,并作出有效的归纳、总结;最后,将反思所得经验反作用于税务风险应对系统中,提出相应的补充或改进办法,使其更加完备。

四、结束语

总之,我国对于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相关研究起步晚,发展相对滞缓,而目前税务风险问题又是企业普遍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业内研究人员应进一步加强关于税务风险规避的相关研讨,逐渐摸索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应对机制,从而为企业发展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并最终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而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罗威.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暨南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