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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5-0144-02
昌邑市地处山东半岛西北部,市域纵长横窄,土地总面积1 627.5 km2,其中丘陵占土地总面积的21.5%,平原占25.0%,滨海低洼地占53.5%。全市耕地面积1 105 066.35亩,占农用地88.4%,占土地总面积的45.27%,人均耕地1.9亩。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人地矛盾比较突出。而昌邑市作为一个以工业为支柱的新兴城市,地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三区的叠加区域,在一定的时期内,工业用地将呈现不断扩张的势头,土地作为工业化进程的一个载体,将在推进工业化进程中发挥不可低估的带动作用。但是,如果以消耗大量土地资源来带动工业化的发展,“可持续发展”便无从谈起,那这种工业化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化。如何在保障土地供应的同时,尽量减少土地的浪费、闲置,多元并举,多措并施,整合资源,凝聚力量,改变土地的粗放式开发利用,切实提高城镇土地的利用率,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是昌邑市委市政府尤其是国土部门面前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1 昌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现状
1.1 以推进土地利用集约化为目标,建立节约集约用地
评价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构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等文件,昌邑市建立起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对各镇(街区)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考核采用量化办法,设置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状态评价(土地利用强度)、动态评价(增长耗地)两个方面的内容,涉及“建设用地地均GDP”、“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用地地均财政收入”、“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建设用地地均GDP增长率”等六项指标。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及动态评价。
1.2 坚持规划先行,转变用地观念,不断打牢节约集约用
地的基础
1.2.1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严格土地审批
昌邑市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加强各类专业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开发区(园区)规划及其他各类与土地利用有关的专业规划报批和修编时,首先征求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已批准的各类专业规划和开发区(园区)规划,其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的,及时调整和修改。从严审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确定的建设地总规模,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不予通过审查。对于符合规划的项目,认真审查其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分配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在符合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引导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城镇化重点镇街区、重点区域倾斜,保障重点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节地型产业、节地型城镇和节地型企业用地需求。
1.2.2 严把土地供应关
昌邑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对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禁止、对环境破坏严重、危害人民生产生活的项目,一律禁止供地;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限制类项目,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对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达不到要求的,核减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尽可能把不合理的用地“抠”下来,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于战略新兴产业、节能环保、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文化事业等项目优先供地;对于城镇商业住宅项目和一般工业项目原则上通过旧城改造、收回收购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等存量挖潜方式安排建设,通过采取置换、优先供地、提供优惠政策等方式积极引导城中企业“退城进园”;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地;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产业良性发展需要的用地,要给予政策支持。
1.2.3 开展存量土地专项摸底的调查工作
近几年,昌邑市在对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类研究的基础上,对21 000亩关停并转的工矿企业用地、荒废地和效益不高的工业用地零碎区块,积极进行盘活,进行收购储备,重新确定土地用途,以招、拍、挂出让方式适时推出,将其供给那些效益好、需拓展发展空间的企业,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
这样既缓解了地根紧缩的矛盾,又走出一条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路子。既实现了盘活土地资产,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投资强度的目的,又实现了由资源供给服从需求向资源供给引导需求的转变。
1.3 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规范用地制度,把集约用地
落到实处
昌邑市自2014年起建立起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全面开展土地供应全程监管工作。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全市范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所有建设用地项目,国土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土地使用者要按照交地确认、信息现场公示、价款缴纳提醒、开竣工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竣工核验等制度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和配合巡查监管。对巡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国土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适时通过门户网站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向社会公开,同时计入相应级别的诚信档案,对列入诚信档案的用地单位采取限期整改、取消一年摘牌资格直至取消摘牌资格以及不予办理其他相关土地的预审、报批、转让、抵押和变更登记等措施,督促用地单位依法依规履行法定责任,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2 昌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
2.1 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它承载着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前虽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但在在具体的落实上还仍然存在差距。部分人仍停留在过去那种 “干事先要大派头”、“开疆拓土,以备后用”的扩张心态上,宽打宽用现象突出,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偏低,这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成为空谈,直接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 土地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低效用地现象仍然存在
许多项目用地不能严格执行集约用地控制标准,容积率、建筑密度、亩均土地投资强度及产值等偏低,土地利用率不高。有的项目“好大求全”,没有精打细算,项目落地时规划宏大,但资金有限,依赖于银行贷款。在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及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下,资金链断裂,有的建设中途停工,有的只能部分利用,批多用少,造成闲置低效利用土地,这使得原本就十分紧张的存量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2.3 集约用地控制标准落实需进一步科学化
《山东省集约用地控制标准》对各类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和投资强度都有严格的规定,在建设用地审批时,企业提供的立项、规划等文件数据都能达到要求,但交地后,投资额难以核实,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监管存在困难,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致使集约用地控制标准难以落实。
3 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
当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高度重视,国土部更是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改革的根本方向和重要内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已成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以及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的重要因素。2014年4月,昌邑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这预示着昌邑市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如何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同时,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这对昌邑市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3.1 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
从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处置闲量入手,多措并举,把有限的土地用在“刀刃”上。
①大力推行“飞地经济”,有序引导工业项目“退城进园”。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通过健全税收分成、强化用地保障等激励措施,鼓励招商引资的新上工业项目落户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集中连片建设、集群发展。原则上园区外不再安排零星的一般工业项目用地。
②积极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的二次开发利用。通过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合作经营、自行开发等多种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的二次开发利用。因土地使用者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超过约定时间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或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收回土地的,要坚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③严格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严把土地供应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对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禁止、对环境破坏严重、危害人民生产生活的项目,一律禁止供地。昌邑经济开发区内新建工业项目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280万元/亩,其他工业聚集区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一般分别不低于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一般分别不低于20万元/亩、15万元/亩。新建工业项目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容积率不得低于1.0,建筑系数不得低于40%。对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达不到要求的,核减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尽可能把不合理的用地“抠”下来,提高土地利用率。
④积极探索立体发展的节地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经营多层标准厂房及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实现向地上、地下要“空间”。
3.2 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构建节约集约用地保障机制
发改部门严把建设项目审核关,确保重点工程和鼓励类项目、民生项目立项;规划部门严把城乡规划关,控制建设项目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国土资源部门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和供应关,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核定用地量;建设、国土部门严格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核验;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对土地使用税的征管;统计、审计部门重点做好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工作。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全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3.3 完善体制,切实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
突出做好“保资源、保发展、保权益”三保文章,明确“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最终目标,以“五个建设”为统领,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利用资源更加节约集约,维护群众权益更加有力有效,深化创建“文明国土、地利人和”品牌。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用心用力保障全市社会经济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土地利用;节约集约;临汾市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一切生产和存在的源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人类对土地的需求只增不减,致使其日益短缺,而面对这样的情形最根本的解决方法就是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充分发掘出有限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一、临汾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临汾市位于山西省西南部,地处黄河中游,是山西省11个地级市之一,下辖17个县(市、区)。临汾市土地总面积20275平方公里,占山西省13%,地形轮廓大体呈“凹”字型分布,四周环山,中间平川,全境分山地、丘陵和盆地三大地形单元。平川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两山夹一川”的独特地理条件,决定了山地多平川少,旱地多水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为了加快“四化一体”的步伐,即工业新型化、城乡生态化、市域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用地的需求刚性上升,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二)二现状分析
1、建设用地供求不协调
近几年来,城市发展较快,集聚效应较强,城市人口膨胀,导致建设用地的需求急剧增加,在土地供应量有限的条件下,土地供需矛盾越发凸显。
2、耕地的保护与新增建设用地的扩大之间存在矛盾
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建设用地增长过快,通过改变土地的性质,满足建设用地的需求,事实上造成了耕地的大量流失。在保护耕地的同时,还要保障土地能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协调难度大。
3、土地资源开发条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临汾市的平川面积占总面积的19.4%,水分、气温条件好,适宜耕种,且土地开发潜力较大;而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80.6%,水分、气温条件差,不宜耕种,且土地开发利用难度大。
二、临汾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用地闲置和低效利用普遍
在经济全球化与城镇化的推动下临汾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在此过程中,城市的空间利用出现了低密度和分散化倾向,建设用地规模过度扩展,投资开发强度不足,导致推动闲置和粗放低效利用的现象。例如,建设厂房,单层多于高层,容积率低下;在城市的拆迁规划中出现了一些拆迁成本高,开发难度大的闲置土地。而在农村,随着人口大量的涌入城市,导致了不少偏远地方出现了大批的空闲住宅、空心村及闲散地,土地浪费十分严重。
(二)土地管理制度不健全
为了提前完成某个惠民工程和公益事业设施,追求利益,最大力度的给予招商引资项目最优惠的条件,用以租代征的办法搞建设。如,用农业用地搞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开发用地面积,新建各种开发区,在没有依法取得建设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先征地、供地等。在一些乡镇中,政府即使土地所有者又是经营者和管理者,致使职责划分不明确,土地监督力度不够。
(三)土地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
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许多乡镇企业、工厂大量涌进城镇,由于企业设施陈旧,技术落后,且缺乏系统的环境规划,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给城镇环境带来了不可恢复的创伤,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煤炭工业是临汾市的支柱产业,全市地下含煤面积为1125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55.49%。以丰富的煤炭资源为依托,带动了相关产业链迅速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同时大量开采煤炭直接和间接的破坏了土地,造成地表塌陷,土壤污染煤炭在利用过程中又会释放大量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极大地影响。
三、加强土地集约利用措的措施
(一)更新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
临汾市政府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将节约集约利用地水平的提升作为全市重点的工作之一。同时,还需不断推进土地资源观念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及土地管理方式的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管理,创新宣传方式,向全市人民推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举措及成效,使国土资源知识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市民珍惜土地资源的责任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依规管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调整产业结构
合理的产业结构是衡量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高低的条件之一,通常情况下,较高的产业结构水平有利于区域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2015年,临汾市第一、二、三产所占GDP比重是7.8%、48.5%和43.7%,第一产业发展缓慢,产业结构层次低,极大地制约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因此,应该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大力支持和整合工业园区,提升产业层次,并根据临汾市山地多,平川少的特点,将其设立在远离城市,且符合园区发展要求的山地丘陵地区,以缓解用地压力,从而有效保护耕地,加快产业的发展。
(三)做好城市绿化和环保工作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是城市土地生态环境质量。长期以来,临汾市作为全国的重要煤炭生产基地和重工业基地,对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作出很大贡献,但同时也使本市的环境造成了极大地损坏。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临汾市各县(市、区)应加强对城市绿化和环境保护的重视,增加对环保的投资逐步改善全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及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走绿色健康的城市化道路。
(四)加强闲置土地的处置
一是要盘活闲置低效率的土地。采取“引、促、限、逼、罚”的措施引导用地单位主动盘活闲置地,同时要建立预防新生闲置地的长效机制。二是要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废弃场地和仓库等闲置用房。适当地增加厂房的建筑高度,提高其土地集约利用的容积率。三是政府要加大对旧小城区改造的资金投入,把分散的,小块的面积利用起来。四是要盘活存量土地。充分利用17个县(市、区)被列为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县的有利条件,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采煤沉陷区治理,矿业存量用地,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用地支撑。
四、小结
如今,经济的发展对土地资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走节约集约用地的道路是保障经济增长保护数量的最有效的最合理的举措。临汾市要系统地长远地规划处理好耕地的同时,严格控制新增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之间的数量关系,从而更好的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桥陆印,周伟,曹银贵.山西省11个地级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J].资源与产业,2011,13(3).
[2] 杨帆.城镇化进程中土地集约利用问题研究[J].企业经济,2013,(1).
[3] 黄洁.山西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与对策研究[J].当代经济,2014,(20).
关键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体系;措施
中图分类号:D9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8-0030-02
1 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的理论依据
节约、集约用地,笼统地说,就是如何更有效地利用土地,以最小的土地成本,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的需要。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最关键的就是要对土地资源进行集约经营。土地集约经营是在单位土地面积上投入较多生产资料等要素,同一块土地面积上聚集的相关要素越多意味着该土地利用的集约度越高。根据生产理论,一定的产出对应着相关生产要素的投入。生产过程将一定数量的劳动资本等可变要素合乎比例地投入到固定要素土地中去,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收益。在一定技术条件下,将可变要素连续投入到土地,土地边际报酬会出现先增加后减少的现象,这种现象叫做边际报酬递减。
如图所示的MPP在点M之前为增加,在M之后R之前逐步递减至零。随着可变要素投入的增加,原来下降的边际成本会上升,而上升的边际收益会下降,直到二者正好相等之时的可变要素投入组合为最佳投入组合,在T之前的水平相对应的就是土地经营的集约边际。在目前土地利用普遍粗放,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情况下,提高土地经营集约度是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产出效益目标的现实选择。
2 我国土地利用的现状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2574亿亩,又比上一年度减少29万亩。全国31个省份的农用地98.53亿亩,建设用地4.96亿亩,未利用地39.11亿亩。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8.2574亿亩。在2008年度新增建设用地548.2万亩中,建设占用农用地466.8万亩,其中占用耕地287.4万亩。此外,灾毁耕地有37.2万亩,生态退耕11.4万亩,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7.4万亩,耕地合计减少373.4万亩。
虽然中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是这些数据仍显示出,中国耕地总量不断减少,建设占用耕地数量上涨,中国用地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土地利用集约度不高,粗放利用问题比较突出。
由于过去节约土地资源的意识没有树立起来,长期以来形成了粗放用地的不良习惯,各个地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土地资源的浪费现象,宝贵的土地资源没能得到充分、有效、及时利用。
(2)用地结构不够合理,土地浪费现象严重。
从城市发展看,一些地区城市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城市公用设施、公共建筑的建设过分强调规模。有些地区工业用地除生产及辅助设施用地外,其内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等非生产性用地所占比例过大。
(3)一些不合法现象严重影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当前,一些地方为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发展休闲农业等,不顾“三令五申”和法律法规,未批先用、非法占用耕地,修建临时性建筑和永久性建筑。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4)监管机制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大。
有些地区对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还没有建立,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不够完善,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的全程跟踪监督还不够。对空置、闲置土地的查处力度不够大,对各种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力度不够到位,影响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际效果。
因此,在我国现阶段,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就显得十分必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 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思路。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一方而要反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共性,另一方面要体现不同城市土地利用的特征。指标体系的共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评价指标体系应与不同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的各个层次的空间范围相对应。二是评价指标体系与节约集约利用的内涵保持一致。
(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①对于一个区域的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指标的构建,主要从分地类和分区域两种方法入手。分地类节约和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又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类,分区节约和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又分为城市和农村等类型。再往下分,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又分为耕地评价指标体系、园地评价指标体系、林地评价指标体系三个小类。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又分为城镇用地评价指标体系、农村居民点评价指标体系和交通运输用地评价指标体系等类型。如图2:
②土地集约利用从资金集约度、技术集约度和人口集约度等层面分析和评价。区域节约和集约用地评价指标体系以整个区域综合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作为评价对象,侧重从区域整体用地布局、用地结构、土地开发利用强度以及土地利用合理性等方面,评价土地总体的使用效率和潜力。如:可通过对评价区域土地利用程度的影响因素的分析比较,确定评价因子。
4 节约集约用地的措施
(1)科学规划用地,从源头严格把关。
要转变土地管理的职能和方式,树立长远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的观念,做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的衔接,整合用地资源,优化利用结构。严格监督建设用地项目规划预审和审批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集约用地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项目坚决不予供地,从源头上阻断浪费土地行为的发生。
(2)积极贯彻国家有关土地出让的各项规定,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在落实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制度基础上,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其他建设用地严格实行市场配置、有偿使用。
(3)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并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应该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有关要求,严格审核建设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投资期限等指标。同时,还应对各类用地的规模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核查。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后的跟踪管理,对所有新供地项目实行跟踪管理,确保能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要求用地。
(4)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
要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而且在用地政策上给予倾斜;对粗放、浪费土地的地方、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给予经济上的处罚,甚至限制其用地或收回用地。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同时积极引导开发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千方百计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在全社会营造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氛围,逐步提升全民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
土地是国脉所系、民生所依。推进集约节约用地,事关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展,因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集约节约利用好每一寸土地,并通过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全力支持和保障发展,进一步发挥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国发展与保护的和谐、人与地的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华春.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构建节约型社会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
[2]王业侨.节约和集约用地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6,(03).
[3]王春宇,龙媛梅.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几点认识[J].现代物业,2008,(08).
[4]董黎明,袁利平.集约利用土地――21世纪中国城市土地利用的重要方向[J].中国土地科学,2000,(05).
[5]周伟,王秀兰.节约和集约用地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7,(02).
关键词: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对策;普宁市
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物质前提,然而土地供给是有限的,这种土地供给的非弹性和城市建设对土地需求的弹性之间的矛盾迫使我们必然要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道路,土地的利用状况影响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特别是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是处理经济建设、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关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势所趋。本文结合普宁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现状,对如何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进行探讨。本文中的经济人口数据来源于广东省和普宁市的统计年鉴,土地数据来源于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一、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分析
(一)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分析
普宁市2009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8903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457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24.18%,且分布不成规模,布局较为松散;2009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123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59.44%,比重偏高,且分布较为零散,并呈外延式扩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47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3.08%,其他建设用地面积62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3.30%,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比重和分布较为合理。如何优化建设用地的结构和布局,是实现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基础。
(二)建设用地利用程度分析
建设用地利用的集约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设用地利用程度,2009年普宁市人均建设用地92平方米/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56平方米/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92平方米/人。相对于人多地少的普宁市而言,人均建设用地和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偏高。
(三)建设用地投入产出分析
在建设用地投入强度方面,2009年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58万元/公顷,略低于广东省平均水平的62万元/公顷,整体投资强度偏低,有待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增强土地投入。在建设用地利用效益方面,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116万元/公顷,单位城镇工矿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481万元/公顷,其中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低于广东省平均水平的14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产出效益有待提高。
(四)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的关系分析
建设用地增长与经济发展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通过对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的关系进行分析,反映历年建设用地利用的趋势,以体现经济发展是否过多地消耗土地资源,建设用地是否节约集约利用。
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关系主要选择地区生产总值中与建设用地联系比较紧密的二、三产业增加值进行分析,具体见如表1所示。
表1中数据显示,从1996-2009年二三产业增加值增加了159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0.34%,建设用地增加了5591公顷,建设用地的年均增长率为2.73%,其间每增加1公顷建设用地增加二三产业增加值为284万元,即每增加100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需要消耗建设用地0.35公顷,可见,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消耗较大。
(五)人口与建设用地的关系分析
人口增长与建设用地增长是密切相关的,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增长速度的加快,首先反映在人口的集聚程度上。在分析人口与建设用地关系时,选用常住总人口增长率与建设用地增长率进行分析,由表2中数据显示,1996-2009年人口增长率为1.77%,而建设用地增长率为2.73%,常住人口增长率与建设用地增长率弹性系数为0.65,小于合理弹性系数。人口与建设用地的合理弹性系数为0.89,即建设用地规模每增加1.00%,常住人口相应地增加0.89%,若小于此值,会造成建设用地占地过多、土地利用效益低,若大于此值,也会造成城市拥挤、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可见,普宁市的建设用地占地过多、土地利用效益低下。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的根源
(一)农村居民点外延式扩张,农村土地浪费严重
2009年普宁市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9.44%,比重相对较大。历史以来普宁市人崇尚经商,民营企业发展迅速,但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家庭式、作坊式经营较为普遍,使当地相当部分工业脱离于工业园区的管理,利用自家屋宅从事腌制品、家具、玉器、服装等行业生产,随着作坊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多,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也随之扩张。其次,普宁市相当部分年轻劳动力外流,并在外地已购置物业,但仍保留农村户籍,并以人口增多为由申请新的宅基地,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不断外延式扩张。
(二)工业用地分布零散,效益不高
普宁市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的起步阶段,更多地致力于“量”的积累,相对忽视了“质”的提高,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创建工业区进行招商引资,参与建设用地的供给,导致“多头供地”的现象,工业用地不断扩张。同时,普宁市工业企业大多由外出创业成功的企业家创办,回乡的企业家出于乡土情感大多不愿意进园办厂,而更倾向于选择距离自家村落较近的地块,这种较为随意的选址行为导致工业用地布局比较分散,集聚效应不高,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大型工业企业用地不多,造成部分用地的重复建设。
(三)城镇用地松散、粗放
现阶段,普宁市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但旧城区用地模式粗放,旧城区工业企业逐步老化,城镇近郊的农村逐步被圈入了城区,而形成了大量的所谓“城中村”用地模式,造成城镇部分用地松散、粗放。
三、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的对策与建议
(一)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引导利用非农用地
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规模的外延扩张,不可避免地占用其他土地。因此,在城镇建设中,一方面要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另一方面要通过征地制度改革、逐步提高耕地占用成本,引导新增建设利用非农用地。
(二)对建设用地进行分类引导
根据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特点及普宁市当前各类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对建设用地进行分类引导。结合“三旧”改造的契机,分别对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产业用地及园区用地进行引导。
1.城镇用地引导
通过旧城改造拓展发展空间,合理提高建筑容积率,提高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有效缓解土地供需矛盾。鼓励城镇现有建设用地的深度利用,鼓励企业利用工矿废弃地,加强对城镇内低效用地和零星分散土地的清理、收购、归并和前期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
2.农村居民点用地引导
以保护文化和人文景观为前提,在保留部分具有潮汕特色且较完整的村落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改造,加强对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整治,通过对城镇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零散的农村宅基地以及“城中村”住宅用地进行综合改造,使不符合规划或零散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向中心村集中,鼓励发展多层式农民公寓,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行统一的小区化管理,以“集中”促“集约”,提高农村住宅用地集约度,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完善城中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城市内部的“城乡”融合。
3.产业用地及园区用地引导
对于产业用地及园区用地需求,有保有压,严格控制。在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的同时,严格用地计划、用地审批管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运用经济手段遏制乱占滥用土地,浪费土地的行为。依据用地定额和集约利用标准实施工业项目准入制度,推广节地型生产工艺和技术,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企业进行立体式的土地开发利用,建高层、多层厂房。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工业项目用地,禁止向淘汰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供地。推进土地市场机制的建设,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及时采用市场机制调节土地资源的配置,遏制闲置、低效用地的行为,提高产业用地及园区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
对存量土地应加大二次开发利用,同时继续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投资强度等方式进行盘活,以增大城镇建设过程中的用地空间,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水平。尽量避免土地闲置的发生,同时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四)加强建设用地复垦力度
通过运用工程技术及调整土地产权,对废弃、利用效益低下、污染生态环境的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绿,通过对建设用地规模、内部结构及空间布局的再调整,使建设用地逐步集中、集约,提高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强度,促进土地利用有序化、合理化、科学化,并改善区域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
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方法很多,关键是要针对不同地区建设用地的利用现状、经济社会条件、人们风俗习惯等因素,采用差异化的管理模式,制定不同的政策方针和措施办法,以便更有效的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避免出现制定的政策方针和措施办法成为摆设,无法落实实施。而如何差异化的制定政策方针和措施办法将是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参考文献:
1.毕宝德.土地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宋云,龚蔚霞.土地紧缩政策下旧城更新与改造的模式及策略[J].山西建筑,2009(32).
在保护耕地和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的基础上,如何更节约集约地使用土地资源?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如何对产业进行分类并合理制定供地标准?……安徽晒出的土地“账本”也引发社会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广泛关注。
“一方面,不管每年的土地指标有多少,各个地方都会喊着不够用,片面将供地规模扩大和城市扩张等同理解;另一方面,一些借‘花园工厂’、‘烂尾楼’之名行圈地之实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安徽农业大学国土资源研究所所长於忠祥教授对时下的土地“怪现象”深感忧虑。在其看来,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并引入科学合理的土地潜力评价系统已迫在眉睫。
寻找“理想值”
在於忠祥看来,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有双重含义。
节约利用土地是指在土地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合理确定城镇扩展范围,尽量减少增量土地、挖掘存量土地,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
而集约利用土地则意味着以提高经济社会总体效益为目标,以现有生产技术水平和生活设施为标准,在满足生产和生活水平健康提升的基础上,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简而言之,节约集约用地既侧重‘量’也侧重‘质’。”於忠祥解释说,除了土地利用减增量挖存量之外,更要关注土地是否能够可持续的利用,而这一点恰恰容易被忽视,“在土地指标流转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流转指标,更要关注指标背后的土地,流转的土地是否具备相同的肥力,是否适合农业的发展,是否能持续地供给使用。这些都是问题。”
於忠祥告诉记者,在对安徽众多地市的走访中,他一直试图找到一个“理想值”对当地建设用地潜力进行评价。
而这一“理想值”可以被视为判断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的重要参考。
通过调研,於忠祥得出的结论是安徽的土地资源至少还有三分之一的潜力可挖,这也意味着在目前的基础上,通过节约集约用地方式还能再造三分之一个安徽。
在如何界定土地利用“理想值”方面,於忠祥引入了“粗放边际”和“集约边际”这两个概念。
据其解释,粗放边际就是对土地投入的最低限度,表现形式主要为低投入低产出的掠夺经营;而集约边际指的是对土地投入的最高限度,主要表现为当对土地的投入超出土地的承受能力时,也得不到高额的土地报酬。
“粗放经营在农业中表现为盲目开垦荒地,掠夺地力,最终会导致水土流失,环境退化,在工业中则表现为盲目扩大面积,低矮厂房零散布局等。在这种阶段,土地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因而要禁止扩大土地的利用面积。”
而集约边际则是另一个极端。超过集约边际之后,即使继续加大对土地的投入,也会受土地承受能力的限制,其转化能力和经济能力都会下降。此时,就需要扩大农用地面积,城镇的发展也需要适度和理性的扩张。
“土地利用的‘理想值’应该是介于粗放边际和集约边际之间的,也是一个动态的数值,会随着社会发展、技术提高等变化。每个地区的‘理想值’都不相同,而找到这样一个数值对各地区的土地合理利用是非常关键的。”於忠祥分析说。
管而不死
除了探讨界定土地节约集约的衡量标准之外,於忠祥认为实现路径也同样重要。
他建议,将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在实处,必须:一、突出规划的引导,约束和控制地位;二、在实现配置的同时,辅以适度的政府管制;三、要利用经济杠杆,迫使土地利用者自觉地节约集约用地;四、严格政府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打造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环境。
於忠祥进一步解释说,发挥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意味着安徽省各地要结合自身区位及资源优势建立完善的用地体系。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的调控作用,对工业、住宅等进行清晰地区分。
“土地供应是非常有讲究的。各地区在落实产业导向政策的同时,应将产业项目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对限制类项目有条件供地,对禁止类项目一律不供地,即使是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也要制定不同的供地标准,对用地规模过大的项目要采取分期供地。”於忠祥如是说。
政府的适度管制也被於忠祥视为土地市场配置中必不可缺的环节。
他建议政府在营造用地者公平竞争的同时,要做到管而不死,保证土地以市场价格出让。其次在城镇整体规划的开发实施、土地督查、加强建设用地年度供需平衡,杜绝开发商囤积土地、开放搞活二级土地市场等方面政府也应多做尝试。
“我们在调研中经常会发现一些企业借‘花园工厂’‘烂尾楼’之名行圈地之实的现象,土地价格低的时候他们将土地囤积起来,等到土地价格上涨的时候再卖出去,这种方式既不利于土地市场的稳定,也是对土地资源的一种浪费。”
於忠祥建议国家应征收不动产税,对粗放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土地、闲置土地等情况分类征税。此外,也可以在减少增量土地,挖掘存量土地方面多做尝试,逐渐提高增量土地投资的收益补偿和土地转用后生态功能损失补偿,利用经济杠杆迫使土地使用者在挖掘存量用地上下工夫。
此外,於忠祥还认为应通过建立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跟进、节约集约用地经验引进、合理的利益分配及节约集约用地奖惩等五个机制来规范土地的使用。
一、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简要回顾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在农村宅基地整治、集约利用工业土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拓展农村利用土地空间,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农村宅基地整治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一个重要内容。自年以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到去年底,全市已有个村(撤并前的村数)开展了宅基地整治工作,共拆除旧房多户,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村庄面积万亩,其中退宅还耕新增耕地亩。通过农村宅基地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人均减少了平方米。我市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多次在全国、全省有关会议上作了介绍,并被编入《全国节约集约用地100例》。
(二)多措并举抓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近年来,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法依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和实践“待置换用地”、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等政策措施,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效地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去年,我市通过土地整理获取土地折抵指标3.65万亩,通过退宅还耕获取建设用地复垦指标亩,获得省政府农转用批准面积4.33万亩。去年底,全市有规划指标农用地万亩,其中耕地万亩。全市相对集中可利用的待置换用地总量尚有万亩,其中市区成片待置换区有1.5万亩左右(其中耕地为1.2万亩),五大集镇成片待置换区有亩左右(其中耕地为亩)。去年,经省政府批准的低丘缓坡规划局部修改的项目达余亩,为我市发挥土地空间优势打下了基础。
(三)千方百计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我市人多地少的现实,决定了土地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尤其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人地矛盾更加突出。去年,利用开展百日攻坚活动的契机,按照“向存量土地要空间、向集约高效要空间”的思路,积极挖掘土地潜力,存量土地,全年共存量土地3792.79亩,其中工业用地2673.32亩,较好地解决了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土地闲置问题,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在加大挖潜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土地集体会审制度的意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关于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意见,切实加强了土地管理,大力推进了节约集约用地。据初步调查统计,经济开发区和各工业功能区平均投资强度达到了每亩113万元,亩均产值为万元,亩均税收为4.18万元,其中领带园区分别达到万元、万元和万元。
(四)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为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市政府于年初出台了《市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了耕地保护责任制。截至去年底,全市实有耕地面积万亩,比上年净增亩,基本农田面积达万亩,超出市政府下达任务1814.81亩。全市共建成标准农田32.97万亩,新增耕地5.38万亩,为我市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此外,市国土局还围绕市政府全年商业用地出让计划,积极引进了中大、中国轻纺城等公司参与我市城市建设,全年完成土地出让金8.47亿元,同时,催缴历年土地出让金1.33亿元,极大弥补了我市财政和城市建设资金的不足。
应该说,这些年土地管理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人多地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土地调控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土地管理工作能够取得上述成绩,这确实是很不容易的,应当充分肯定。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
一是土地已转未供情况依然突出。
二是土地粗放利用、闲置现象依然存在。从整体分析,经济开发区和各工业功能区亩均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虽然有了新提高,但还有几个工业功能区,亩均投资强度和亩均产值都在100万元以下,有的工业功能区亩均产值仅为60多万元。另外,到去年底,已供地而未利用的闲置土地面积尚有亩左右。
三是土地违法违章和涉土举高不下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去年国土部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件,较上年的件增长%。国土部门接待的涉土达453件,较上年的372件增长21.8%。
总之,我们要全面正确地看待国土资源形势,既要看到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更要充分认识到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有为地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二、认清形势,明确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任务
当前,土地管理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的形势,概括起来是五个“越来越”: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运用土地闸门加强宏观调控的政策取向越来越明显,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法律责任越来越严格,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人民群众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权利的意识越来越强烈。
我市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根据目前形势和我市实际,去年我市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是闲置土地1000亩左右,切实提高土地利用质量;
二是加快速供地速度,全面完成年前已农转用土地的供地任务;去年已农转用的建设用地供地率达到%以上;年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达到%以上;
三是新增建设用地当年投资强度比上年增长20%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单位面积gdp、税利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我市节约集约用地质量
当前,我市土地管理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氛围
一方面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宣传,提高土地使用者节地、惜地意识;另一方面在新闻媒体上每月公布企业“亩均投入、亩均产出”前十名和后十名,年底再表彰通报,牢固树立以“亩产论英雄”意识。通过正反典型宣传,形成节约集约用地为荣、闲置浪费土地为耻的氛围,以舆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二)加强规划管理,充分发挥用地规划的调控作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龙头,是促进科学发展、优化空间布局的重要途径。为此,一是要抓住在我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的契机,积极争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修改,努力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确保发展空间需求。二是各类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是年度用地安排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去年计划通过农转用新增建设用地亩,计划供应各类具体项目用地4900多亩,其中经营性用地1600多亩,工业用地3000多亩。
(三)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从长远和全局的战略高度,切实采取措施,强化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控制。对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不符合省级指标要求的项目,要严格核减用地面积。工业项目的建筑密度原则上应控制在40%以上,绿地率原则上应控制在20%以内。二是要加快具体项目的供地速度。以前已农转用未办理具体项目供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必须在3月20日前政策处理到位,到年底供地率必须达到90%以上;去年度已农转用未办理具体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必须在6月底前政策处理到位,到年底供地率必须达到80%以上;去年新增的建设用地,政策处理必须及时到位,年底供地率要达到50%以上。对供地速度要列入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按时完成供地任务的给予奖励。三是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向工业区集聚,单个企业投资规模在经济开发区和城市规划区内小于2500万元,工业功能区内小于10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对新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造3层以上多层厂房,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市政府对新建标准厂房平方米以上的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给予一定的奖励。四是鼓励企业大力开展挖潜节地活动。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不改变土地用途,在企业原有建设用地上加层改造、提高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或调整土地价款,并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对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五是加大闲置土地力度。对去年底前已缴清全部地价款且已依法办理供地手续的企业,主动退让用地面积在5亩以上的,退地部分的已缴土地款予以全额退还,并对退还土地款给予贴息补偿,在此基础上再给予3万元/亩的奖励;对已用土地未达到批准总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或投资规模不足总投资25%,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退出存量土地的企业用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出让或划拨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为激励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收回闲置土地的积极性,按收回闲置土地、处置企业自退用地和收取土地闲置费的面积给予奖励。
(四)强化农村土地管理,推进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指导、督促编制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划定村镇发展和撤并复垦范围。严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禁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二是鼓励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和户均住宅面积相关标准,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村庄整治扶持力度,继续鼓励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空闲地和废弃工矿用地复垦整理。每年复垦任务列入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去年计划复垦1000亩。市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切出一定资金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补助和奖励。同时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平原地区农居点向低丘缓坡迁移的试点,将平原地区农居点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并鼓励建造公寓式住宅。
(五)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拓展空间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是我市今后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从我市实际看,解决发展用地需求,今后主要的来源在于低丘缓坡。因此,要着眼于拓展发展空间,开发利用好低丘缓坡。一是规划拓展好低丘缓坡利用空间。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居则居”的原则,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和引导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构筑新的发展平台。对经济开发区或乡镇(街道),按当年批准使用规划修改后的新增建设用地奖励3000元/亩。二是积极开展低丘缓坡垦造耕地。垦造耕地计划分年度列入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去年计划垦造耕地亩。政府对耕地垦造项目进行补助。
(六)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关键词:土地管理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建设用地 机制
一、前言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的农业大国,但现实中土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地使用。尤其是随着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管理的合理性方面显得尤为重要。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日益膨胀,与此同时,建设用地的粗放利用、闲置以及废弃等现象严重,节约集约用地程度还很不够,因此,专题研究如何构建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的问题意义重大,分析我国在实行节约集约用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以有效破解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难题。
二、当前制约节约集约用地的突出问题
招拍挂出让效果不明显,拍卖比例偏低。近年来,各地虽然对经营性用地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由于土地市场机制不健全,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的效果并不明显。
土地收购储备资金不足,“净地”出让比例不高。大力开展招拍挂工作,必须扩大土地储备量,而收购储备土地需要大量的资金。受地方财政影响,大部分县(市)收购储备资金一直没有落实到位,资金来源有限,地方土地收购储备主要采取红线储备和信息储备两种方式,影响了土地市场建设的规模化和招拍挂工作的全面开展。政府手中的土地储备量不充足,无法对土地市场进行有效的调控,土地资产的价值就不能够充分显现。
对司法机关处置划拨用地缺乏有效约束。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但在房地产纠纷、企业破产、房地产抵押贷款等案件的司法裁决中,法院不经有权机关批准,直接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使本应由国土部门统一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脱离了统一管理,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给政府土地收益造成了损失。
村屯规划布局不合理。目前农村建房大多没有统一规划,居民建房随意性较大,布局散乱,土地利用率低,少批多占和“一户多宅”的现象没有得到完全控制。
三、土地粗放和浪费原因分析
土地粗放和浪费现象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是各种社会经济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经济增长方式粗放
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投资主体是各级政府,投资意识和行为脱离企业经营规律和市场需求,往往在争项目、要投资、占土地上下功夫,在规模上求大、在结构上求全、在效果上急功近利,大量资金投入低水平、低效益的重复建设。与此同时,我国的土地管理是以保证项目用地为主要目标,土地配置的方式是行政划拨,加上人们又缺乏“人多地少”的忧患意识,因此在用地行为上普遍存在着宽打宽用、多多益善的现象,导致对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建设用地的低效利用和闲置浪费。
(二)经济发展中的急功近利和利益驱动
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从当地实际出发,不从全局利益出发,不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只考虑局部利益,只考虑本届政府和个人的政绩,因此在发展经济的问题上存在着急于求成的想法。
(三)土地的配置机制不尽完善,有些方面公共用地配置不尽合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土地作为商品性资源同样需要通过市场进行配置。但是,土地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不仅稀缺,不能再生,且具有强烈的公共性、明显的共享性。为此,除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外,还应该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作用,通过规划和计划,使土地的供应和交易特别是城市建设用地实现合理和科学的分配。实际上既存在土地市场机制不足的问题,也存在着过分市场化的问题。
(四)缺乏协调区域发展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没有协调区域发展的国土规划,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缺乏统筹,致使不同部门的各类规划间缺少协调和衔接,造成了用地空间布局重叠、散乱和用地效率低下、不能节约用地等问题。各地在谋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区域协作和资源共享,盲目投资,争上大项目、大工程,甚至出现了相互攀比、过度竞争的现象。
四、构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对策建议
(一)规范政府行为,发挥有关部门的协调作用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规划计划的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调整建设用地的结构布局,统筹安排各类、各专业用地,严格控制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占用,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这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根本途径。
新增建设用地,要在符合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有能力履行法定义务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程序报批;要严格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管理 ,做好建设用地批后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充分发挥规划在耕地保护、城乡建设、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土地资源中的龙头作用;要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积极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以严格保护和集约利用为前提,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
(二)将“节流”与“开源”协调统一起来
一手抓“节流”,节约用地、盘活存量,节约每一寸土地尤其是耕地;一手抓“开源”,多渠道多途径千方百计地拓展耕地和建设用地的来源,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按照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 修订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土地复垦。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核心是盘活存量,严控增量,管住总量。盘活存量关键是摸清底数,开展城镇存量土地专项调查,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要求,充分运用市场准人标准,经济杠杆和供地政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刘凤凤.试论吕梁市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年32期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也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
(二)切实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科学规划。要按照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三)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城市规划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功能目标和发展规模,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加快城市规划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尽快出台新修订的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城市规划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
(四)严格土地使用标准。要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抓紧编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凡与土地使用标准不一致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及时修订。要采取先进节地技术、降低路基高度、提高桥隧比例等措施,降低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工程用地和取弃土用地标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必须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对超标准用地的,要核减用地面积。今后,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开展涉及用地标准并有悖于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的达标评比活动,已经部署开展的相关活动要坚决停下来。
二、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五)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各地要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做出评估,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好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各项建设要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六)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20**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七)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对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做出规划,引导和鼓励将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积极复垦利用废弃地,对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以及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应依法及时收回,重新安排使用;除可以继续划拨使用的以外,经依法批准由原土地使用者自行开发的,按市场价补缴土地价款。今后,要严格落实被损毁土地的复垦责任,在批准建设用地或发放采矿权许可证时,责任单位应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
(八)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和完善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政策。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订土地空间权利设定和登记的具体办法。
(九)鼓励开发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国土资源部要研究建立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土地管理绩效等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工作。凡土地利用评估达到要求并通过国家审核公告的开发区,确需扩区的,可以申请整合依法依规设立的开发区,或者利用符合规划的现有建设用地扩区。对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国家级开发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
(十)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要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及时调整划拨用地目录。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其他建设用地应严格实行市场配置,有偿使用。要加强建设用地税收征管,抓紧研究各类建设用地的财税政策。
(十一)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储备建设用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并将现有未利用的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储备。储备土地出让前,应当处理好土地的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缩短开发周期,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土地前期开发要引入市场机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经过前期开发的土地,依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出让。
(十二)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土地出让前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规划条件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督促及时开发利用,形成有效供给,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土地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土地证书。
(十三)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水利、环保等部门制订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拟定出让地块的产业类型、项目建议、规划条件、环保要求等内容,作为工业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严禁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圈占土地,通过补办用地手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十四)强化用地合同管理。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要严格约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对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约定或明确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依法出让。
(十五)优化住宅用地结构。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供应住宅用地要将最低容积率限制、单位土地面积的住房建设套数和住宅建设套型等规划条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多占土地。
四、强化农村土地管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十六)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指导、督促编制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划定村镇发展和撤并复垦范围。利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纳入年度计划,并依法审批。严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禁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
(十七)鼓励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要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划稳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住宅建设要符合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住宅建设用地要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购买空闲住宅的,当地政府可给予奖励或补助。
(十八)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人均住宅面积等相关标准,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
五、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十九)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要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分析,研究完善加强土地调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
(二十)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要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二十一)加强各类土地变化状况的监测。运用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全面掌握各类土地变化状况。国家每年选择若干个省级行政区,进行全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状况监测。重点监测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减少和违法用地等情况,监测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二十二)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监管。国土资源部要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将企业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信息纳入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违规提供贷款和核准融资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键词:保护资源; 节约集约用地; 管控机制
中图分类号:D912文献标识码: A
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面临保障与发展、供给与需求、管理与服务三大尖锐矛盾,而如何促进各个矛盾主体之间的有机统一,寻找科学的结合点,实现两者双赢的目标,既是体现破解发展难题、践行科学发展观能力的有效方式,也是检验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寻找科学的结合点,首先要解放思想,树立勇于创新、敢于创新的工作理念,奠定促进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找准思想和工作上的差距和不足,真正发现问题,理清思路,破解难题,推动发展;把解放思想的成果转化落实到具体工作和行动中去。其次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耕地保护,一手抓节约集约用地。一方面坚守全国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因此耕地保护一刻也不能松懈。在耕地保护方面各地都有许多较成功的经验,如“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万亩良田建设”、“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以建设促保护”、“藏粮于田”等。通过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数量有提高,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水平;另一方面紧紧抓住节约集约用地主线不放松。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是实施节约优先战略、缓解资源紧缺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当前形势下,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应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管控机制,出台约束激励的政策措施,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以此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建立闲置土地处置机制
加快对闲置土地的处置,有利于打击囤积土地行为,缓解当前存在的土地供需矛盾;有利于遏止浪费土地资源的行为,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利于推动存量土地资源的盘活利用,解决新增建设用地,供需“瓶颈”制约;有利于降低基础建设投入成本,缓解政府资金不足的压力。因此,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是当前破难题,保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最佳途径和必然选择,也是当务之急。为此,可以通过如下步骤推动闲置土地处置:
1、全面调查摸底。设定一个期限,由各区 (乡镇)负责全面查清本辖区内的土地闲置状况,并经各区 (乡镇)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上级政府专门成立的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
2、拟定处置方案。由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会同各区 (乡镇),对上报的闲置土地按照不同情况,拟定责令限期开工、收取闲置费、调整使用、有偿收回土地、依法强制收回土地等处置方案。
3、依法开展处置。各区 (乡镇)在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应每月向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上报闲置土地处置的情况,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视情况在媒体进行披露。凡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定期通报。
二、建立土地供应全程跟踪监管机制
1、把好批前准入关。认真贯彻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从严控制划拨供地范围,对交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等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尝试逐步推行有偿使用。
对新增的工业项目,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用地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不同行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相关控制指标,各区 (乡镇)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应将相关指标和企业的开、竣工期限以及建设周期、土地使用证发放的条件、违约责任等在意向协议中予以明确约定。
2、把好批中管理关。强化前期调查,加强出让合同管理。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也要严格约定建设项目投资额、项目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及土地闲置的处罚意见,对擅自改变用途的还应约定或明确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依法出让处理意见。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强用地者依法用地的意识,另一方面可以为政府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土地闲置行为争取主动。
3、把好批后监督关。一是建立项目监管制度。各基层国土所根据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逐宗建立跟踪管理卡,施工现场悬挂项目公示牌,每月巡查项目实施进展汇总情况,并上报上级国土部门,同时定期更新建设用地项目信息。二是建立《土地使用证》二次放制度,首次发证年限为项目的建设周期年限,第二次换发可依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办理。三是建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应由国土部门会同有关管理机构,对建设用地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按期换发相关产权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由相关管理机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到位后换发相关产权证书。
三、建立节约集约利用评估考核机制
一旦条件成熟,建议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宜于操作和相对客观公正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每年对各区 (乡镇)进行用地评价,并纳入政府考核。重点评价和考核土地的投资强度、利用程度、产出效率等指标,将评价和考核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结合起来,以节约集约用地的实际行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管机制
1、明确规划条件。规划部门在地块的规划要点中,具体明确用地性质中商、住、办等多用途土地和各类用途建筑量,为合理制定土地的招拍挂价格提供准确的依据。
2、强化市场监管。对土地市场加强监管,是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的体现。要定期对本地区的土地市场进行分析,便于政府决策,促进产业的合理布局;每季度更新城镇地价监测成果,定期向上级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加强对土地二级市场的监管工作,合理配置好有限的土地资源。
五、建立约束激励政策
1、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改,提升产业层次。经依法批准,企业在合法取得的用地内,通过企业技术改造、优化厂房布局、加层等措施提高容积率或建筑密度、增加建筑面积的,政府可给予政策性鼓励。
2、把好工业项目用地关。鼓励引入占地少、能耗低、污染小、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项目。提倡兴建多层标准厂房,对小型项目不再单独供地,全部入住标准厂房。
3、对企业主动退还空闲土地的,除全额退还退地部分土地出让金外,给予一定奖励和补偿。
4、促进闲置土地处置。对区 (乡镇)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辖区内依法收取的闲置费,全额返还当地政府,专款用于土地补偿、拆迁安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对有偿或无偿收回的闲置土地,区别不同情况,经重新出让后的土地增值部分市(县)、区 (乡镇)两级按比例分成。
5、强化合同管理。各区 (乡镇)和企业签定的意向协议要细化完善,统一模式,抓住源头;对非经营性用地擅自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约定或明确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依法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