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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财税政策
基金项目:2015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5C28)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9月27日
一、引言
东莞作为一个中小企业制造名城,在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大格局下的高速增长之后也步入“新常态”,正处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爬坡越坎阶段,产业层次整体不高的局面亟待改变,突破关键就在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能否准确识别阻碍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瓶颈因素,并采取适宜的措施予以消除,无论是对于中小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还是东莞经济的转型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东莞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现状及影响因素
(一)东莞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现状
1、创新活动的研发投入强度不够。企业的自主研发投入是技术创新的核心基础,技术创新是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因素。本文以研发费用与企业销售收入比值来说明创新活动的科研经费投入强度。根据以往的经验,研发费用不足销售收入1%的,企业难以生存;达到3%的,企业可以勉强维系;达到5%的,才有可能与其他企业竞争;而只有达到8%的,才有机会发展壮大。通过对东莞在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企业中的惠伦晶体、正业科技、硕源科技、粤林电气等8家资源较丰富的企业财务年报的测算,近三年研发投入平均也只有4%上下,而其他数量众多、资源贫乏的中小企业的研发投入就更不乐观。
2、创新成果有限,产业化程度低。由于东莞过去多数民营企业以出口加工贸易为主,从事低附加值的生产环节,没有掌握核心技术,整个产业链也比较低端,导致中小企业长期未能形成良好技术创新意识。尽管在大众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状况明显好转,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经济资源先天薄弱,导致技术创新的研发投入严重不足,直接影响技术创新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即使企业形成了专利技术,由于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不健全、创新成果商业化与产业化程度不高,导致许多授权专利成果只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完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进一步削弱了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二)东莞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影响因素
1、企业经营成本过重,融资困难。节能减排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导致各类生产材料、能源价格上涨,用工荒致使企业人工成本迅速增加,在各种生产要素联合涨价的压力下,中小企业运营成本也大幅度攀升。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对宏观经济形势更加敏感,在外需低迷、内需收缩的局面下,中小企业发展指数(SMEDI)自2011年第一季度开始下降到100以下,至今仍然未超过100这一“枯荣线”。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由于天然高风险性和规模弱势,在经济不景气且经营持续成本上升情况下,很容易出现资金短缺,靠自身积累获得技术创新资金比较困难;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倾向于为大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降低贷款风险,加上风险投资、信用担保制度等还不够完善,以致中小企业外源性融资渠道极其有限。中小企业受制于资金短缺,难以制定和实施长期的技术创新规划,是一直以来限制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瓶颈因素。
2、中小企业创新人才基础薄弱,人才流失严重。尽管中小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城镇就业岗位,但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吸引力明显不足。因为中小企业无论工作稳定性、薪金待遇、职位晋升等方面在短期内都无法和大型企业相比,导致多数高素质人才不愿意选择高风险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就业。根据课题组成员对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的随机抽样问卷调查显示:企业员工本科学历绝大部分都未超过50%,这对于以创新为使命和生存手段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无疑折射出人才储备不足。代表东莞最高科技水平的松山湖开发区中小企业况且如此,其他镇区的中小企业人才资源就可想而知了。由于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有限,企业并未进行系统的职位分析和职位价值评估,导致制定薪酬制度不合理,绩效工资或期权没有起到足够激励作用,同时企业内部人才培训体系不完善,影响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以上原因都是加速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流失的主要因素。
三、东莞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财政科技支出强度不够。近年来东莞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的背景下,财政科技支出绝对量不断增加,对企业的科技扶持力度持续增强。由于无法获得具体的中小企业创新财政科技投入,但东莞是中小企业制造名城,所以用总的财政科技拨款数据来替代中小企业财政科技支出也不影响总体判断。地方政府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用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地方财政总支出比例来衡量。深圳作为产业转型升级成功典范的创新之城,近五年深圳市财政投入科技创新的资金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基本维持在5%以上高水平,带动了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稳步提高。如图1所示,尽管东莞的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不小,相对强度基本都在3%以上,但是和深圳这种标杆性的创新之城比较,差距还是十分明显。在2009~2013年度期间,从绝对财政科技投入来看,东莞的最高投入年份是2012年的18.54亿元,而深圳即使是最低投入年份2011年也有70亿元;从财政科技投入强度来看,东莞除了在2011年的财政科技投入强度略微高于深圳之外,其他的四个年度都远远落后于深圳。所以东莞在财政科技投入强度上有待于加强。(图1)
(二)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财政政策不到位。目前,东莞还没有建立起健全的有效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投融资体制,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缓解。首先,财政补贴的重点本应向吸纳就业和促进技术创新的中小企业倾斜,而在实际操作中,财政补贴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惠性,财政补贴面广量小,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非常有限;其次,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杠杆效应还不突出,还不能够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整个信用担保体系的大发展。尽管政府财政直接投资设立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有一定规模,但是对互助担保机构投入不足,对再担保投入建设滞后,也影响了财政资金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杠杆作用,不利于形成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灵活有效、面向市场的担保机构体系;最后,财政扶持推动担保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建设滞后,同时由于创新性中小企业具有天然的高风险性和规模劣势,最终导致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资金融资扶持积极性不高。
(三)政府采购政策不利于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是“需求拉动”政策,既可以为中小企业创造稳定的市场需求,降低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风险,又可以通过其示范效应引导全社会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有极大促进作用。虽然东莞政府采购制度也有鼓励自主创新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对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政府采购比例不高,同时缺乏可行产品认证制度和自主创新企业评价标准,且政府采购实施细则也不够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管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导致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作用并不明显。
(四)税收优惠政策中小企业难以享受到位。现行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侧重所得税为主,流转税优惠相对较少,且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覆盖面窄、优惠力度较小、设计内容分散、扶持环节较片面、地方财政执行力度也不够,导致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效果不显著。同时对人力资本加速形成的税收激励措施也不够完善,削弱了科技人员的创新意愿等,增加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的负担和风险。这种不以科技研发投入为核心优惠对象的税收政策,容易脱离激励科技创新的初衷,也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培养的成效和质量。
四、完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财税政策建议
(一)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东莞近年来财政科技支出的绝对总量虽不断增长,但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财政支出的比重相对量却波动幅度过大。政府应该通过地方立法明确规定每年财政预算中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并且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预算财政支出的比重不得低于5%,实现财政科技投入的制度性增长,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支出的导向作用和乘数效应。同时科学合理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并加强预算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预算中安排的中小企业财政科技创新支出能够得到严格的执行。另外,在提高地方政府对中小企业财政科技投入的同时,必须确保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
(二)健全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体系。地方政府除了继续改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这种传统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也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比较新型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是金融机构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所以政府要从政策层面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引,贯彻政府主导的理念,建立健全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新增贷款担保而产生的风险,财政给予担保风险资金支持,通过这种财政资源配置给政策性担保、再担保机构,间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应该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及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完善其风险投资机制,并聘请专业的创业投资机构进行运作和对其所投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立体构建“拨、贷、投、贴”的财政金融联动投入机制,推动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支持。
(三)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政府采购政策可以为创新的中小企业提供稳定的产品市场,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研发风险和市场竞争风险。因此,地方政府应该制定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采购规模占GDP的比重,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同时逐步完善《东莞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等配套措施:一是要建立对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证制度,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专用采购目录和采购比例;二是要初步探索中小企业创新产品的“首购”和“优先购买”制度,以便降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市场竞争风险,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开拓市场;三是要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准入条件,比如降低单笔采购合同金额,降低对企业资质信誉的要求等,并适当给予其投标价格一定优惠。
(四)加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力度。国家近年来大力推行结构性的减税,多项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也陆续出台,但经济下行压力局面依然十分严峻,中小企业经营依然困难重重。东莞作为中小企业制造名城,应该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便于促进中小企业在有限财力中加大创新投入,释放更大经济活力。建议允许科技创新型的中小企业建立科技开发准备金,借款利息支出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列支,并可以无限期递延扣除政策。科技开发准备金用于企业研发、引进技术吸收、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技术培训等方面。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时更新设备,允许其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同时对技术转让或提供技术服务实行免于征收增值税。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三年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财税部门要提高对中小企业税务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减少中小企业获得创新税收优惠的成本,把提升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培育税源的重要保障。
(五)完善科技创新人才优惠政策。高水平的科技人才是中小企业创新的源泉,所以政府不仅应该鼓励企业对现有员工进行再教育培训,而且应该为中小企业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搭建平台,提高科研创新人才的优惠待遇。因此,东莞地方政府可以对中小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实行一定配套补贴,对于企业购置的用于员工培训的设备等投资提高贴息贷款,以降低员工培训成本。在提高科技创新人才的优惠政策方面,对中小企业发放给科技人员从事科研创新活动的各类奖金、津贴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对中小企业科研人员参与自主创新项目所取得的收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因参加研发项目所获得的奖金和专利权等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可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同时,应进一步完善企业科技人才在子女入学、住房福利补贴、户籍、医疗保健、职称评审、科研经费资助等方面配套措施。
(六)建立财税政策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大力推进绩效评价,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绩效意识,切实加强对财政专项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的监督检查。东莞政府应首先明确划分权力与责任范围,组织财政、审计、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联合调查组对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其次,结合东莞中小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考评管理要求,推进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建设。在财税政策实施之前,对科技创新型的中小企业进行科技资金申请流程和使用范围进行辅导,同时不定期的进行常态化期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寻找原因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最后,项目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估,其结果也同时作为今后立项、确定预算及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1]贾康.论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J].税务研究,2015.1.
[2]陈华.山东省运用财税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14.45.
关键词: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机制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812-2485(2013)03-008-02
党的十报告指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而科技创新,创新是核心,创新的实现取决于人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因此党的十同时向我们的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创造型人才,保持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而高等院校作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阵地,首当其冲应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己任,加强对大学生创新素质的培养。而在现有的大学创新教育的形式中,与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紧密相关的科技活动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内容与途径。
1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是在1999年,由团中央发起组织的第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作为标志,发展为目标国内各高校开展的以“挑战杯”为主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这对大学生形成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当然,当前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和制约。
1.1 学校对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视和支持程度不够
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是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和建设创新型校园的重要途径。据了解,目前大多数高校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归口都在校团委,具体事务工作由学生社团组织承办,因此,其活动内容、形式、规模及宣传动力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局限性。
1.2 学生主动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识不强
受校园文化多元化的影响,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缺乏浓郁的学术氛围。当今大学校园中,校园活动丰富多彩,学生参与活动的选择余地日益宽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参与度。其次,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主动性较差,学生参加活动的课题一般为老师的现有课题,按照老师原有的思维创作,影响了学生自主创作的积极性。
当然,不容忽视的是,我们必须看到大学扩招后,生源学习水平整体下降,部分学生基础知识不扎实的事实,也就是大学生科技创新知识储备的不足。而创新思维、创新实践的能力及创新知识的储备直接影响着大学生其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可行性。科技创新活动不仅需要扎实的基础还需要高端的专业技术,许多学生进入大学后仅有兴趣,但缺乏学习专业技术的时间和能力,主动性也比较差。
1.3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长效机制缺乏
目前,在学校的日益重视下,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人数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但受资金、时间、比赛性质及科技创新活动短期不易出成果等诸多原因的影响,研究课题大都浅尝辄止,缺乏有效的接力,最终导致研究浮于表面,难出精品。
2 构建高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长效机制
2.1 加强宏观领导,构建创新体系
高校要转变教育观念中不利于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价值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以创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加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际能力为重点,使教育由注重传授知识向更加注重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转变,同时不断健全制度保障,建立学生科技创新制度的基本框架。首先,高校应该解放思想,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转变教学方式,以培养学生科技创新的兴趣,并加以正确的引导,改变以往的陈旧教学模式,鼓励学生创新。其次,应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出台鼓励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条例和办法,制定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政策和大学生学科竞赛统筹配套规章制度,创建激励体制,学校出资并且配合社会资金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调动大学生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三,应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导专家库,定期对大学生的科技创新项目给予评审,对优秀项目给予表彰,形成良性循环。
2.2 强化正面引导,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活动的氛围
科技创新活动并非必修课,大学生参加与否都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要提高高校学生整体科技创新嫩嫩公里,必须使他们认识到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意义。因此,学习可以利用校园网、广播台、校报、宣传窗专栏等媒体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使大学生对科技创新活动的目的、要求、程序以及预期结果等均有所了解,努力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舆论氛围;其次,开设与活动相关的创新课程,开展科技创新基础知识的学习,让学生了解科研选题、申报、立项操作的基本流程,了解各类科技竞赛的基本情况,引导更多的学生投身到科技创新活动中来;加强基本科技创新技能的训练,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3 提供全面指导,健全学生科研导师制
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是开展好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条件。教师是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关键点,他可以对科技创新各个环节进行把关,避免了学生的盲目性也避免了项目资金的浪费,保证了项目的可行性,引导学生正确的投入科技创新。同时,应制定教师在指导创新和创新实践过程中的工作量计算和奖励办法,充分肯定指导教师的劳动成果。
2.4 丰富活动形式,搭建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平台
高校可以以“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为龙头,开展以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商务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以及各类专业竞赛为重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系列活动,着力于搭建特色化的创新型校园文化平台。在开展重大校园文化活动时,要重点扶持一些学生的科研课题,大力支持学术类社团活动,着力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培育、研究、扶持的重要课题,它涉及到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建设,更涉及到国家的科技创新、产业开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强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高校作为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摇篮,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 章红芳.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长效机制的探索. 中国电力教育,2009(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创建科技强市”、“企业服务年”、“科技帮扶促调”等活动,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深入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的通知》(浙科发政〔2009〕24号)和*市委提出的“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实践载体,“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重点,通过开展科技帮扶促调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帮助企业克难攻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促进我市企业升级、科技企业培育、科技项目申报和知识产权等工作的长足发展。现就我局进一步做好科技服务,支持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一批工业科技创新项目,大幅提升工业自主创新能力。
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推进机电装备、新型电子产品、节能降耗、新材料与推广应用、绿色化工及清洁生产、传统产业提升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加快制造业向高端发展,并拉长产业链。重点支持传统产业优势特色企业通过运用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和先进节能技
术改造提升。重点培育现代植物药,以数控机床、节能型压缩机、自动化柔版印刷机械等产品为代表的新型装备制造业,新型纺织,有色金属延伸,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绿色化工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龙头企业和集团,成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重要力量。
帮助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速推进产品创新。加大力度,全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引进技术,引进人才,组织实施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加快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支持企业开发市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新品种,着力提高产品品质和企业竞争力。
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帮助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帮助各类优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帮助企业联系省内外高校、科研院的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等各类科研和测试设备提供优质服务,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企业与高校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
做到项目申报与跟踪服务相结合,努力提高项目立项数。既要“跑乡进厂”,深入企业,充分挖掘我市可以整合的科技资源,帮助企业继续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多报项目。又要积极“跑部进厅”,做好重大科技项目专人跟踪服务,努力提高项目立项数。
二、认真贯彻执行研发费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
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作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6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地方税务局、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浙科发政〔20*〕195号)的精神,认真研究采取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落实研究开发费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动力和实力。
三、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形成以国家天然药物产业基地、中国织造名城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努力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暂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要帮助其制定整改方案,尽早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加快培育发展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环保等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大幅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提升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抓好专利示范乡镇建设、专利产业化、专利中介队伍建设等环节,促进专利量的增长,使2009年专利申请达到500件以上,专利授权达到300件以上,培育金华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2家以上、*市级专利示范企业5家,首次实现销售额过500万元的专利产品5只以上。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使服务贴近企业、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使服务更贴心、更切实。加大调研力度,充分掌握专利信息,推进专利企业产业化。组织好企业和镇乡(街道、开发区)相关人员开展专利培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
帮助企业开发、申请和购买国内外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加大专利开发、流转和保护的工作力度,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和购买国内外发明专利给予补贴,鼓励和支持企业抓住有利时机,获取知识产权,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对专利示范企业科技项目优先安排,经费优先保证。
规范专利执法,强化专利行政保护能力。用好委托执法权,为企业提供建议和服务,及时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及时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及时调处专利纠纷。
五、做好科技帮扶促调工作,大力支持企业发展。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应对危机、创新支撑发展的重要作用,实现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目标,组建“科技政策宣传组”、“科技创新服务组”、“困难帮扶组”,开展帮扶行动,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诊断;帮助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速推进产品创新;帮助企业开发、申请国内外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帮助企业建立和发展研发机构,构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
六、强化科技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做好科技宣传工作。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展多方位的宣传、加大科技惠企政策培训力度等行动,宣传国家和省、市扶持自主创新的政策及具体落实办法;宣传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宣传企业依靠创新发展的先进典型;宣传国内外最新科技发展趋势与科技成果、科技知识,帮助企业分析形势,把握方向,研究对策,增强信心,用好扶持政策,提高全体员工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
七、搭建科技合作平台,加大院校与企业合作的力度。
一、加快建设公共科技创新平台
一是积极推进县科创中心建设。县科创中心强化技术与资金服务能力,努力提高孵化质量与水平,对在孵企业加大培育力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引进项目时更加注重项目的质量及与本地产业的关联度,努力引进发展潜力大、技术含量高、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项目。科创中心全年新引进孵化企业14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0%;孵化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58项,有2家企业通过了软件企业认定,中心内软件企业达到4家。科创中心累计引进孵化企业达到83家,累计引进博士30人、硕士37人、高级职称人员36人,其中有26人为归国留学人员。入驻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突破2亿元,为去年同期的3.7倍;外贸出口322万美元。中心先后被命名为省级青年创业基地、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是加快建设行业研发平台。“浙江中科电声研发中心”、“浙江中科辐射高分子材料研发中心”等行业研发平台已正式组建,电声研发中心消声室土建工程正式奠基。这两个行业研发平台将依托中科院声学所和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强大的科研资源和人才技术优势,积极构建技术研发、产品检测、成果产业化平台,加快各类科技成果在转化和产业化,为主导产业结构调整、行业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和培养提供载体。
三是加快建设主导产业公共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完善电子电声产业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实施方案,向省科技厅申报了省级公共科技创新条件平台,进一步推动电子元器件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我县电子、电声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与省林学院等单位接洽,研究探索组建县木业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可行性,利用科研单位的人才及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优势,在木业行业共性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上开展全面合作,切实提升木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二、努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积极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今年以来,我们立足发展基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遴选一批市场容量大、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在电子、新材料、新能源、五金机械等领域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今年,全县新增各级高新技术企业13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0%,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1家、市民营科技企业9家;新增省高新技术产品24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0%。截至年底,全县有各级高新技术企业43家,比2012年增长22.9%,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19家,有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0家、嘉兴市民营科技企业90家。全县25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8.16亿元,同比增长51.9%,上缴利税总额9.14亿元,出口创汇3.29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2.6%、38.8%。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24.83%,比上年上升1.67个百分点。
二是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倡导企业自主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承担科技项目。组织实施了一批节能减排项目,以科技创新推动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全县共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9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立项10项,“组合式墨盒”、“GPS/GSB/CDMA组合天线模块”列入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内增强型竹木复合集装箱底板”列入国家农业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列入省级项目161项、市级项目19项、县级项目101项;列入省级新产品125项,省级新产品验收82项,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56%、137%。全年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51项,其中省级3项、市级20项、县级28项,市级科技进步奖取得历史性突破;获奖成果中,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的有3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有30项。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组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省级2家、市级5家、县级5家。
三是加强专利工作。认真抓好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专利培训,共组织专利培训班9次,参加市级以上专利培训5次,参与企业155家、230人次。全年共申请专利673件,授权专利543件,其中发明(进入实质审查)和实用新型专利187件,发明专利正式授权12件。加强专利示范企业培育,新认定专利示范企业省级2家、市级3家、县级6家。
四是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导向作用,与省农业科学院合作,开展了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了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实施方案。7月,我县被省科技厅列为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大云镇、姚庄镇及缪家村、北鹤村、南鹿村分别被列为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和示范村。12月,大云镇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列入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各1项。积极培育农业科技企业,新认定农业科技企业1家。
五是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组建了县电子电声省级区域创新服务中心;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紧紧围绕企业需求,开展技术咨询、科技项目申报、评估、专利、科技培训等特色服务,共科技项目61项,专利中介服务69项,开展独立评估业务157项。全县技术合同登记251项,合同金额1350.08万元。网上技术市场新增会员企业99家,上传技术难题140项,提供技术难题研发经费9763万元,网上签约技术合同37项,技术合同成交额6867万元,高新技术产品交易数16项,交易额960万元。
六是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全年县财政安排科技支出2946万元,占当年县级财政总支出的4%,比上年增长10%。其中科技三项经费支出2575万元,占科技投入的87%。落实对科技创新活动的优惠政策,对申报2012年度财政高新扶持资金的39家企业,兑现扶持资金457.6万元。
三、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交流
一是加强科技横向交流。加强北京、上海科技联络站建设,调整充实了联络站成员。举办了“2007专家教授行”科技交流活动,邀请了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同济、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等高校院所的15名专家教授,开展了科技项目推介、校企互动洽谈以及难题对接活动。组织企业参与省内外科技交流活动11次,举办了纺织产业创新发展座谈会,邀请东华大学的专家教授为我县西塘、天凝、杨庙等镇纽扣、纺织、植绒行业的发展献计献策;组织企业参加北京科博会,与清华大学有关院系和中科院物理所、中科院微电子所等进行技术对接。深入各镇、企业,做好技术难题征集工作,筛选出46个难题汇编成册,发往北京、上海等地的高校、科研院所,为下一步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科技接轨上海。进一步深化与上海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制定了科技接轨上海工作方案。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等单位开展了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接洽谈,加强与上海科技中介机构的合作与沟通。积极参加上海举办的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将上海高校推介的项目整理、筛选后,选取适合我县产业的项目汇编成册,下发到有关企业。
三是加强对科技合作项目的支持。充分发挥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的作用,加大对科技合作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高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更多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今年,确定了万正电子的“高可靠性PTFE多层电路板的合作开发”等5个项目,作为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予以专项经费扶持。全年我县企业与高校院所共达成科技合作项目37项,合作金额6786.75万元,项目总投资19326.75万元。
四、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环境
一是完善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研究制订我县新的促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政策,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落实上级有关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的政策,出台了《县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办法》,进一步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开展了2005-2012年度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考核工作。调整充实了新一届县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特别聘请了6位杭州、上海等地的知名专家任委员,增强专咨委的力量。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选派了新的一批科技特派员入驻11个镇,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培训和指导。
三是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批”示范工程。通过开展科技进步、专利、自主品牌(商标、名牌)、标准化、信息化、农业科技等六类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基地)的培育,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创新型骨干企业,引导社会资源向科技创新型企业倾斜。
五、提高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在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经费的管理中,继续坚持“三审一决策”制、异地评审制、招投标和课题制、合同制,完善第三方独立评估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估监督和绩效考评机制,努力提高科技管理效率。
二是努力提高科技服务水平。结合作风建设年和“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县科技局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镇、村、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宣传科技政策,协助企业做好新产品开发和项目申报。建立了重大科技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及时解决企业在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加强调查研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牵头承担一个重点课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玉山的战略目标,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等领域,着力培育发展我县有优势、有基础、有潜力的6个高新技术产业,使其成为符合低碳与生态经济要求和当代新产业发展趋势的龙头主导产业,成为我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实施科技创新“663212”工程,要以主攻6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为中心任务,以创新型企业为实施主体,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为主要抓手,以建设重点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和优势创新团队为重要支撑,大力提升我县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着力实现富民兴玉目标。
二、具体目标
(一)主攻6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
1、以新型建材为主导的非金属新材料;
2、以轴承为主导的机械电子;
3、金属新材料及其制品;
4、以光伏为主导的新能源;
5、生物和新医药;
6、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
围绕以上6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攻关,加快引进科技成果,提升产业化水平,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二)培育6个创新型企业
按照拥有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的标准和条件,围绕6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求,通过培育一批、引进一批的办法,抓好6个左右创新型试点企业(含农业龙头企业),使之成为培育发展6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同时,以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抓手,通过3年努力,使6个试点企业成为省级创新型企业。
(三)实施3项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按照向6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倾斜的要求,以创新型企业为实施主体,每年选择1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产出见效快、发展后劲大并符合节能、降耗、环保、安全要求的科技成果项目,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引导性、开发性、基础性支持,尽快实现产业化。并力争通过3年努力,有1个以上项目列为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
(四)建设2个重点研发平台
在我县以光伏为主导的新能源、以轴承为主导的机械电子、金属新材料及其制品、以新型建材为主导的非金属材料、生物和新医药、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六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中,通过以骨干企业为依托,通过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的加盟,建设2个具有玉山特色,在省内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推动科技原始创新,促进应用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五)办好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
依托轴承产业基础,精心规划,合理布局,通过实施骨干企业带动战略,按照“高水平、高规模、高速度”的发展方针,加快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的整合与重组,实现轴承产业扩张和产品升级。要围绕轴承产业链的延伸,实施一批关键创新项目,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争取通过3年的努力,使我县轴承产业成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
(六)组建2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
围绕6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实施“科技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此基础上,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以科技项目为支撑、以优秀科技人才为主体,组建2个具有优势特色、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有较大影响的优势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团队实行竞争淘汰机制,滚动扶持。
三、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实施科技创新“663212”工程,必须从市场需求出发,尤其是要从未来需求着手,将6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区域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新兴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市场导向组织和推进工程实施;必须着眼于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和资源能源利用率,切实把科技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变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企业主体原则。实施科技创新“663212”工程,要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和优势高新技术企业上,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鼓励企业成为创新投入的主体、技术研发的主体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引导企业成为创新型企业,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提高核心竞争力,切实做到以企业的大发展带动6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大发展。
(三)项目带动原则。实施科技创新“663212”工程,必须以项目为抓手,以项目聚集生产要素,以项目聚集科技人才,以项目检验工作实效。围绕6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一批具有创新点、增长点、制高点的重大项目,研究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扶持一批中小企业产业配套技术攻关项目,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四)重点突破原则。实施科技创新“663212”工程,必须围绕6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明确阶段目标,率先在我县有资源、技术和人才等比较优势的领域取得重点突破。要立足实际,选准目标,做好规划,聚集资源,发挥优势,力争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突破。
(五)系统推进原则。实施科技创新“663212”工程,必须围绕培育和发展6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加强顶层设计,将优势产业、拳头产品、骨干企业、重大项目、创新平台、特色基础、创新人才等进行统筹考虑和整体布局,整合地方、部门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系统工程的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建设。
四、主要措施
实施科技创新“663212”工程,事关全县经济发展的全局和未来,是全县各行各业的任务,是面向未来抢占先机的重大举措。这既是科技工程,更是经济工程,全县上下务必一致推动资源集聚,落实政策保障,创新推进方式,努力形成项目向6个产业集中,资源向6个产业整合,资金向6个产业流动,政策向6个产业倾斜,服务向6个产业跟进的发展态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科技创新“663212”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科技创新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工业、科技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2、加强进展调度。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工程涉及的不同领域,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专项调度会或现场办公会,及时交流、分析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落实目标分工责任。由县经贸委牵头,会同县发改委、县国资委、县科技局等部门,负责制定以光伏为主导的新能源、以轴承为主导的机械电子、以新型建材为主导的非金属新材料、金属新材料及其制品等4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由县药监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卫生局等部门,负责制定生物和新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由县农办牵头,会同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负责制定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由县科技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局、县经贸委、县国资委等部门,负责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和创新团队建设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由县科技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制定重大高新技术投资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制定和细化相关配套政策。
4、实行年度项目目标管理。要根据工程总体部署,提出年度组织实施的具体项目,并分解到有关单位。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考核。
(二)完善创新机制
1、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科技创新机制。一是制订和完善更加灵活的激励机制。通过奖励、持股等方式,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二是制订和完善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建设创新型企业的积极性。
2、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社会化科技投入机制。一是积极引入风险投资。通过引导金融机构、企业及其它社会资金,加大科技创新风险投资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和信用保险机制,各级政府注资的信用担保机构,要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科技型企业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研发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融资需要予以优先支持,充分运用债务融资工具满足科技型企业多方面的资金需求。三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创新型企业成长。按照国家关于创业板的要求,积极鼓励创新型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融资。
3、完善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机制。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科技投入的政策规定。两年内,县级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力争达到2%。二是整合资源加大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县政府从工业发展基金、企业发展资金和科技专项经费中,整合一定比例的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形式,扶持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三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四是加大财政对专利专项资金的投入。设立专利资助资金,鼓励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
(三)落实激励政策
1、落实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做好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认定工作,尽快使我县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列入全省政府采购目录。使用财政资金的重大建设项目及重大装备和产品采购项目,应首先采用省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对涉及民生的高新技术和产品,在落实扩大内需的措施中优先安排。
2、落实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税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按照《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实施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
3、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股权激励的政策。对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按照规定实施期权、技术入股和股权奖励。全面实施科技入园行动,科技人员经组织选派服务企业期间,保留原单位待遇,并允许按照政策规定分享创新收益。
4、加大建设用地支持力度。对科技创新“663212”工程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条件基本具备后,优先列入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协商会议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四)推进开放合作
1、加大引资、引智、引技力度。一是围绕6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重点引进技术含量高、规模较大的项目,特别是有原始创新成果的项目。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力争引进科技创新“663212”工程所需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管理人才。三是重点围绕6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从国内外引进重大高新技术。
2、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一是推进企业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争取国家重大项目和科技成果对我县的支持。二是积极参与泛珠、海西、长三角以及中部地区联盟等区域合作机制,在区域分工中形成具有玉山特色的产业和科技优势。
3、积极面向国内配置科技资源。一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通过在国内发达地区以及国外建立研发中心、购买专利等方式,更有效地利用最新的科技成果和优秀人才。二是积极推进与跨国公司、优势研发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实施科技创新“663212”工程,是培育新兴产业、增强发展后劲、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是应对金融危机、催生新一轮经济繁荣的重要举措;是加速发展低碳与生态经济、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玉山崛起新跨越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围绕科技创新“663212”工程的实施,调整发展思路和部署,采取实际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关键词:科技创新;竞争力评价;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03 文献标识码:A
1国家中心城市科技创新竞争力对比研究
1.1广州科技创新投入的评价研究。
在研究广州科技创新的投入时,我们所采取的数据是2009年所公开的数据,采用主成分因子分析法并使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选取的评价指标为每万劳动力的RD人员数等五大指标,通过分析研究得到以下的分析结果(表1)。
从分析结果上来看,广州市与上海和北京这两大国家中心城市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科技投入的得分与上海相差2.08,与北京差距更大,并且各项科技投入的指标也都是要远低于上海和北京的。从历史数据来看,无论是地方财政的科技投入,还是RD的人员数以及RD的投入经费,上海、北京以及深圳都是一直领先于广州的,近些年来,广州已经逐步的加大了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投入力度,但要想更大限度的吸引科技人才来到广州,从而缩小与其他领先城市的差距,还需继续加大地方财政的科技拨款;另外,从分析结果上来看,广州和苏州、杭州的分值是比较接近的,但是广州的每万劳动力中的RD人员数还是要低于苏州的,并且在其它的科技投入的指标上,广州市也没有明显的优势。与杭州相比,广州的地方财政科技拨款所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是处于劣势的,并且每万劳动力中的RD人员数也是略低于杭州的,因此广州市应提高每万劳动力中的RD人员数。
1.2广州科技创新产出的评价研究。
在研究各城市科技创新的产出时,我们对各城市的专利申请总量、授权总量、发明申请专利总量、发明授权专利总量、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发明授权专利占全社会授权专利的比值、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值、技术输出合同成交额以及拥有国家科技奖励数量等九大指标进行因子分析,可以得出三大因子F1、F2、F3,因子F1是由发明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授权量、技术合同成交额、国家科技奖励以及发明专利授权量占全社会授权总量的比值等五个指标所组成的,F2则是由专利申请总量、专利授权总量以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所组成的,F3则是由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值构成的,之后在通过计算各因子的信息贡献率的加权值就能够得到各个城市的科技产出的综合得出,分析结果见表2。
对所得结果进行分析,广州市的整体排名仅在第八位,与上海、北京、深圳这三大城市有较大差距,与苏州、天津、哈尔滨和南京这四个城市得分较为接近。因此广州市在科技产出方面,发明专利的申请量、授权量以及技术合同输出的成交额的数量都还是比较少的,特别是广州市发明专利的授权量所占全社会专利授权量的比值这一数据,数值过低,严重的影响了广州市科技产出的排名。
2提升广州科技创新竞争力的对策和建议
2.1提高地方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建设科技投资融资平台。
首先广州市应做的是提高地方财政科技创新工作的投入总量,拓宽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空间,只有具备了足够的财力保证,才能真正的做好技术创新工作,实现所制定的科技发展策略,推进全社会的科技发展。当然还应保证财政投入的强度,提高财政科技创新投入所占的比重。其次就是要建立一个科技投入以及融资的平台,地方政府在此项工作中应起引导作用,不断的引进创业投资企业,拓宽企业科技研发的投资和融资的渠道,联合银行以及券商等共同创建这个平台,从而为广州市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2.2完善科技人才结构,重视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
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以及相关的优秀科技人员的引进的优惠政策,提高对广州市大专院校重点专业以及重点学科的扶持力度,培养重点学科的带头人,对于从外地所引入的科技人才,应能够解决其养老、社会、失业、医疗、住房等“五险一金”的实际问题;制定科技人才培养的专项计划,利用好国际科研合作基地以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等一批比较优秀的专家和学者,从而不断完善广州市的科技人才结构,创建一个先进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2.3加大对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和原创的研发活动,提升专利产出能力。
在对重点科研项目进行管理时,应健全其体系、政策以及相关的技术管理办法,重视自主研发工作,并设立相应的科技奖励专项以及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基金,广州市的专利推进工作应与科技创新项目的开展和实施有机的结合,在科技创新工作的考核指标中也应纳入专利产出的情况。为促进专利产出的双向推动模式,应引导各个科研单位开展有利于产出专利的科研项目,并对项目进行严格的考核和验收以促进科技创新能力。
2.4为完善技术市场交易平台,应加快技术成果的转化力度。
充分的依托现阶段已经较为成熟的华南技术转移服务平台,重视技术合同登记、技术难题招标以及技术成果管理等工作,创建一个公共技术交易平台,保证技术与科研资金有效结合,从而加快专利成果的转化以及科研技术的转移速度;另外,还应建立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联合各大院校和科技研究所进行科技创新工作,保证研发的成果和研究技术能够有效并且科学的向企业转移,从而使技术成果真正的做到规范化和市场化。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对国家中心城市科技创新竞争力对比研究以及提升广州科技创新竞争力的对策和建议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通过将广州市与我国重点城市的科技创新竞争力所进行的对比和分析,真正的认识到广州市科技创新工作的优势和劣势,并借鉴其它城市在提升科技创新竞争力方面的先进经验,这样才能找到提升广州市科技创新竞争的对策和方法,从而真正的完善国家中心城市科技创新竞争力的研究方法和评价体系,从而推动我国国家中心城市的科技创新竞争力的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1]陈志.中国副省级城市综合竞争力评价与比较[J].商业研究,2007.
近年来,温州市扎实推进公共科技平台建设,大力扶持培育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科技引领转型发展的作用不断得到发挥。浙江省“十二五”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将温州列为浙江省科技创新副中心,予以重点打造。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探索科技金融结合平台运作的新模式、新机制,温州市加快了科技金融工作的步伐。
一、综合优势和工作基础
温州市是我国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区域中心城市,浙江省三大经济中心之一,浙南经济、文化、交通中心。2010年温州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900亿元,年均增长11%,人均生产总值突破5000美元;财政总收入411.4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400元,年均分别增长9.5%和10.7%。另外,温州是民间资本集聚的城市,据不完全统计,民间资本保有量在六千亿以上。温州市在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上有如下优势:
(一)体制机制创新优势
温州市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活跃城市,近年来,相继推出了市区财政体制、市区土地出让分配、国企整合重组和城建体制等重大改革举措,正着手研究出台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考核评价体系改革等一系列举措。
(二)政策扶持优势
“十一五”规划以来,温州市陆续出台了26项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为让更多的百龙企业能及时、充分享受这些财政扶持政策,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专门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2009年,温州市共审核评定制造业优化升级专项资金扶持项目139个、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资金扶持项目494个,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41个,下拨财政扶持资金分别达2745万元、3358万元和4216万元。政府对这些企业进行了重点扶持培育,着力打造了一批整合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强的创新型行业龙头企业。此外,温州市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上规模、知识产权培育、社会事业发展等多个方面,也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为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奠定了政策基础。
(三)新兴产业集聚优势
目前,温州在风能、太阳能这两个新能源领域,有很好的潜力:华仪电器集团已经进入了中国风电领域的第一梯队,正泰集团的太阳能二代产品也已经投产。同时,温州市政府正在积极对接国家“十二五”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结合温州的产业发展实际,重点规划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形成新兴产业聚集优势。
(四)产业配套优势
温州拥有汽摩配、电气、鞋革、服装、泵阀、模具、船舶、合成革、精细化工、印刷等10大特色优势产业,均已成为或接近千亿级现代产业集群。温州市先后被确定为“中国低压电器之都”,中国精密模具生产基地、中国食品制药机械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智能电器产业基地、中国锻造产业基地、中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并有“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品牌城市”的称号。
(五)金融资源集中优势
温州是我国“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也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三个金融集聚区之一。目前,包括国内十大股份制银行在内的20多家银行都已经在温州落地;40多家保险公司在温州设营业部;另有证券公司20多家,期货公司2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20家,担保公司159家,寄售行350家,典当行18家,投资咨询公司1000多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有几十个,还有工商、会计师事务所、房产中介,有些也从事金融服务,它们之间金额流动相当巨大。尤其是温州民间资本雄厚,民间投融资活动频繁。
二、温州市科技金融工作现状
在新一轮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国家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济背景下,温州市在改善和营造科技创新融资环境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尝试,在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取得了重大发展,为下一步的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一)积极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
温州市积极争取金融先行先试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扩大金融产品开发权限。加快民企、国企上市步伐,做大做强温州股权营运中心,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机构,设立并购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培育多层次区域资本市场。促进“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引导基金”等金融产品支持本地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开展社区银行、农村资金互助联合会试点,探索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与邮储银行等有条件的机构联动发展机制,打造民间资本转化示范区。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改革,探索设立新型民营银行业机构和民营资本准入银行业新方式,全力培育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等金融组织和总部性质的金融机构,引进和培育信用评级、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高层次金融人才,加快“省级金融集聚区”建设。
(二)成立专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投融资促进机构
为引导温州民间资本走向,宣传创业投资理念,2010年,温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共建“温州风险投资研究院”,通过论坛、高峰会等形式在温州普及创业投资理念。另外,为提高民间投资的审批效率,构建民间投资的服务体系,温州市进一步发挥“温州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温州风险投资研究院”、“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组建集招商引资、投资评估、政策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温州民间投资促进中心(政府性),建立项目和民间资金的对接机制。
(三)鼓励在温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和参与自主创新
为了积极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从2007年开始,温州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温州市级银行支持地方发展,加大了对银行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引导,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等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为了逐步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机制,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市列入统计的41家信用担保机构,累计担保数额已达90亿元,为解决中小企业抵押难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积极推进担保机构“抱团增信”,组建温州联保平台,增强担保实力。
(四)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
2009年10月末温州市小企业贷款、沿海产业带贷款、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当年新增月均余额分别达到88.54亿元、15.36亿元、13.51亿元,银行业信贷投向得到优化。助学贷款方面, 截至2009年12月末贷款余额7073.88万元,比年初增加933.55万元。为了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温州市出台《温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等业务,规定每年在科技经费中预算500万元用于质押贴息。2009年9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我市参加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10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我市举行“2009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签约仪式”,对温州开展质押融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截止2010年底,全市累计为创力电子等13家企业共发放38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贷款金额1.47亿元;根据我市制定的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对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还贷后,按放贷时基准利率的50%对企业进行贴息,已对前到期还贷的四家企业给予了贴息补助,共计32万元。
三、温州市“十二五”科技金融结合工作建议
“十二五”期间,温州市科技发展将以科技金融结合工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实施风投引导基金、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五大改革创新工程,建立和完善五位一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通过项目建设和机制改革为科技创新“打基础、造环境”,带动全社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
(一)设立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引进省内外优秀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我市科技金融结合工作体系,与专业投融资机构建立科技投资服务战略合作联盟,共同搭建科技投资服务平台。建议设立温州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逐年投入,形成2亿元左右的政府引导基金,引导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在我市重点投资处于初创期、既有风险又具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形成100亿元左右的创投基金规模。
(二)探索科技担保机制
完善科技担保体系,支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担保公司开展科技投资担保,并引进国内外具有较强服务能力、服务条件较好的科技担保公司,建议设立1-2家市级科技担保公司,各县(市、区)指定或设立1家以上科技担保公司,共同构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网络,主要承担科技再担保、联合担保功能。支持高新园区和科技孵化器与担保机构合作,推动成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贷款担保联盟,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互助联保等贷款新方式,优先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三)探索科技保险机制
贯彻落实保监会与科技部联合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31号),建议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等6个科技保险险种,其保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保险公司、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科技企业共同参与,积极创新,大力开发新险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业、融资、企业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等方面提供保险支持。
(四)建立科技银行
鼓励商业银行试办科技支行,探索设立准法人科技贷款专营机构,围绕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聚合政府、硬化、创投、担保、科技园区等力量,创新营销模式。银政合作,建立风险池制度;银投合作,共享客户资源,开展银投联贷业务;银保合作,建立担保合作风险共担基金;银园合作,为科技园区内企业提供租金贷、订单贷等服务。
(五)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开展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城市工作为契机,加大《温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引导力度,扩大质押融资规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使更多、更广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得到及时有效缓解。提升温州知识产权服务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政府、银行、担保、保险、中介、企业形成合力,通过信用评价、贷款发放、政府贴息、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支持等措施,扩大贷款规模。
“十二五”期间,温州市将继续创新科技金融结合工作思路,以降低科技型企业投融资风险为目标,组合引导基金、银行、担保、期权、风险补偿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投融资方式,建立完善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力争成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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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政策引导不力。一是法律规范缺失。当前,我国农业方面的专门法律主要是《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这两部法律都没有对支农资金来源、管理方式、监管机制等的刚性规范,而《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律更是没有对银行资金运用方向量的规范。二是制度层面没有硬性规定。农发行成立以来,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目前有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等17项,虽从2006年起发放农业科技贷款,有一个农业科技贷款业务方面的规定,但在业务考核方面没有规定对农业科技贷款投放量的具体要求。三是相关支持政策未能很好落实。主要包括:(1)财政扶持政策未能很好地落实。如安徽省财政出资5亿元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但除合肥、芜湖、蚌埠外,其它地市尚未成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由于地方政府担心财政扶持资金风险问题,国家下拨地市的引导企业科技创新的财政资金也往往滞留在下级政府财政部门专用帐户上。同时,农业科技企业科技创新项目享受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也因涉及到多个部门自身利益,往往难以落实到位。(2)财政奖补涉农贷款不到位。调查反映,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大约30%的涉农贷款奖补资金被地方政府挂帐拖延,影响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的积极性。
2、金融产品不适应。农业科技融资需求具有周期长、数额大及风险高的特点。而目前主要涉农银行鲜有针对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产业化四个阶段专门设计的金融产品,造成农业科技融资需求与银行金融服务难以有效对接,具体表现在:一是政策性银行的专项贷款实行商业化管理。农发行农业科技贷款条件明确:借款人申请中长期贷款的,必须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20%的资本金;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评定,信用等级应在A级(含)以上。而很多农业科技企业项目资本金筹集困难,一时难以达到规定的比例,或者由于企业经营时间较短,盈利能力不强,很难评上A级(含)以上信用等级,只能与政策性信贷支持失之交臂。二是专项贷款支持范围过窄。农发行规定,只有列入国家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并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鉴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项目方可列入农业科技贷款支持范围,显然此项规定层次过高、要求过严,限制了很多企业、项目享受农业科技贷款支持。三是商业银行对农业科技贷款要求条件更为苛刻。一般要求企业提供土地、厂房作抵押,抵押物中要有一定比例的股东房产,信用评级应在A级以上。这些条件往往不是农业科技企业的优势,农业科技企业的优势是具有一些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但因知识产权存在评估、转让等困难,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接受,使农业科技企业难以享受到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四是贷款利率较高。一些农村商业银行虽然发放了少量的农业科技贷款,但贷款利率较高,使企业难以承受。如某地农村信用社农村科技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11.989%,高出同期基准利率82.8%,无疑给农业科技企业增加了很大的经营压力。
3、承贷主体抗风险能力不强。目前,我国从事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产业化的企业大都属于小微企业,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资金实力较弱。绝大多数农业科技企业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左右,加上农业科技一个新品种从研发到推广需要6-8年的时间,一项新技术需要3-4年完成。而且,在农业科技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还面临着技术、应用和市场风险。企业如果没有一定的积累是难以为继的。二是企业研发力量较弱。多数农业科技企业规模小、投入少,创新工作处于较低水平。据调查,相当部分农科企业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某市每百万人口中,科研人员仅有114人,高层次科技人才更是凤毛麟角,由此造成企业研发能力微弱。三是技术发展后劲乏力。相当部分农科企业技术主要靠引进和购买,企业自身研发、转化能力有限,导致企业深加工产品少、高附加值产品少、自主品牌少,市场竞争能力弱。四是抵押担保能力有限。部分农科企业创业初期其厂房、设备可能是租赁而来,因而没有可供抵押担保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承担信贷风险的能力极其有限。
4、风险补偿未落实。农业科技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创新应用成功能够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但由于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在开发、推广和应用过程中蕴涵着较多、较大的风险,一旦出现风险,往往导致金融机构损失,理应建立相应的风险保障制度。然而到目前为止,国家层面上既没有制度性地建立对企业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的风险保障基金之类,也没有建立对银行农业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制度,一些地方政府虽然出台过相关鼓励办法,但往往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连续性不强,本届政府执行,下届政府不一定还会继续执行;二是执行力不强,限于地方财力和部门利益,虽然本级政府制定了相关办法,但具体部门不一定能执行到位,往往是只听雷声,不见雨滴。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项目支持的积极性。
二、金融服务农业科技的建议
(一)强化法律、政策引导。一要明确法律规范。抓紧修改《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或《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将金融服务、支持农业科技活动写入相关章节,从法律层面明确各类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的支持服务责任。二要硬化农发行的相关制度办法。农发行作为唯一一个涉农政策性银行要首先体现国家、政府的宏观政策取向,在其内部的相关办法和制度中,要把农业科技贷款作为重点业务,单列农业科技贷款计划,并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使更多的农业科技企业(项目)能享受到国家政策性金融支持。三要实施监管引导。金融监管部门要区别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地方)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和考核方式,诸如规定农业科技贷款余额占比、当年增速、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指标体系,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农业科技贷款投放。四要提供必要的金融环境。人民银行可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农业科技贷款再贷款并予以优惠利率,财税部门可为各类金融机构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减免税收,并给予一定额度或权限内呆帐核销权利,以此,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农业科技贷款。
(二)明确各类金融机构的职责定位。从金融体系这个层面来说,要支持好、服务好农业科技发展,就要进一步明确各类金融机构的职责定位: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改革农业科技贷款管理办法,对涉农企业研发及科技育种、农产品改良、土地改良、高效灌溉等基础性农业科技发展的资金需求执行政策性贷款的标准,同时拓宽承贷主体,有效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科技发展的支持作用;农业银行要充分发挥服务“三农”的有利条件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继续加大政策、机构的整合力度,优化农村网点和服务布局,从技术、产品、渠道、品牌等方面,积极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使服务农业科技信贷成为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的新型业务;农村合作银行要积极探索多种经营模式,强化对农户、农业经营户或农村合作组织在科技创新成果应用中的金融供给地位和作用,以较低的成本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经营户发放低利率、无抵押的小额信用贷款,真正解决农业科技创新的临时性、季节性、分散性的资金需求;邮政储蓄银行要积极创造条件,在队伍建设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下,可通过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参与支持农业科技活动。
(三)加强部门合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中,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农业科技部门、财政税务等部门的联手合作,为银企财之间构建资金与科技相结合的桥梁与纽带,逐步建立健全“科技部门推荐、银行独立审贷、三方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技部门要发挥实施国家科技发展政策,落实“科技兴农”战略职能,在科技政策制定、成果转化应用、专家咨询培训、引导补助资金和科技计划项目推广等诸多方面发挥优势和组织协调作用。财政税务部门要探索财政资金的金融化运用,通过投资、拨款、贴息、补偿等方式,发挥财政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导向作用,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和择优扶持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信贷资金投入。对选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要优先受理申请,优先组织调查(评估),优先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资金规模,为农业科技的创新和转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提供合力。
(四)加快金融服务创新。一要创新信贷管理。各类涉农金融机构要在充分认识农业科技贷款重要意义、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下,制定适合农业科技企业特征的农业科技企业贷款管理办法,拓宽贷款主体、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授信额度,可考虑单列专项信贷计划或下达增长速度、新增占比等考核指标,督促分支机构做好对农业科技企业的支持服务工作。二要创新服务产品。有关商业银行要针对农技研发—推广—应用—产业化各阶段不同资金需求特点,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应收帐款质押等信贷业务,开发农产品专业市场和电子化信息网络市场的贷款,以仓储、配送、分销等为主要内容的物流服务贷款品种,依托惠农卡等载体,办理科技企业联保、小额贷款等,最大程度地满足农技企业资金需要;保险机构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将科技育苗、农业机械、农作物及畜牧品种改良、标准化养殖等农技推广应用活动纳入农业保险范畴,鼓励发展以产品订单为依据的跟单农业等保险品种,最大程度地覆盖农业科技创新应用风险点。三要创新贷款方式。银行要加强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合作,开发运用“银行+保险”、“银行+担保”、“银行+保险+财政补贴”等多种融资工具相配合的融资模式,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增信融资。四要拓宽融资渠道。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已经推出,各地方政府、证券公司和其它相关机构要给予中小型农业科技企业优惠条件和政策,推动农业高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或帮助农业科技企业运用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债等直接融资方式,扩大农科企业融资渠道。五要延伸服务领域。各类涉农金融机构要完善对农技企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向农业科技领域大力推广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咨询等业务。通过以非现金结算工具为载体,以现代化的电子服务设施和产品为支撑,构建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1加快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1发展生态农业符合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业污染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不仅影响了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而且已经严重威胁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是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2建设生态农业科技园区是实现现代农业新跨越的有效载体生态农业科技园区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科技创新为依托,以市场化运作为动力,以实现农业产业化为目的。在现有都市农业示范园区,精品农业园区建设的基础上,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科技园区,为各级政府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对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必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生态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目标
2.1把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建成保护环境的示范区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和农业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桔杆还田、畜牧粪便和生活污水沼气技术、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使园区成为生态环境优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
2.2把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建成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生态农业科技园区要以提高科技含量,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科技创新为抓手,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使园区成为农业生产新技术的试验基地,实用技术示范基地,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基地。
2.3把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建成优质种子、种苗、种畜繁育基地生态农业科技园区要积极开展优质种子、种苗、种畜引进,试验工作,筛选出适合当地种养的新品种,使园区成为优质种子、种苗、种畜的繁育中心和供应基地。
2.4把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建成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产业化基地生态农业科技园区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农产品保鲜、储藏、加工技术开发,以大中城市农贸市场“农改超”为契机,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改进农产品包装,抢占市场份额,使园区成为农产品加工基地和集散中心。
2.5把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建成城市居民农业观光旅游景点园区要积极挖掘农业文化内涵,开阔视野,加大农业观光旅游设施建设,把园区建成集生产、休闲、娱乐等多功能的载体,满足城市居民回归自然,体验生活,寓教于乐的需求。
3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要求
3.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进生产条件园区首先要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具备道路畅通、土地平整、田块成方、沟渠配套、排灌自如、用电便捷、安全,有一定的大棚配套,生产管理用房配置合理,加工检测设备齐全,污水处理系统完备并运行正常。
3.2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园区科技含量园区必须在科技应用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农业科技创新,成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结合点,最新科技成果的试验点,高新适用农业技术应用的示范点,科技创新和高效农业的模式点。
3.3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园区内的主要农产品以及加工产品都要有自己的商标和生产标准,所有食用农产品必须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要求,积极参加各级农展会、农博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
3.4实施产业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园区要按照企业化模式运行,主要农产品都必须实施产业化经营,经加工包装后上市,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园区要逐步建成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壮大。
4生态农业科技园建设的保障措施
4.1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扶持生态农业发展在国家实施工业反哺农业的宏观决策下,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为生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建立生态农业发展基金,制定生态农业科技园区扶持办法,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参与生态科技园区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参与农业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