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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杨树;食叶害虫;防治
Abstract: Science to carry out the poplar pest leaf-eating forecasting work is to take preventive measures on the basis of the poplar leaf-eating pests throughout the whole process of forest production, adhere to the principle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rational use of forestmeasures, biological control, physical control, biomimetic control and environmentally safe drilling injection, drugs, rope and other chemical control and aircraft control and other measures to achieve sustainable control of poplar leaf-eating pests.
Key words: poplar; leaf-eating pests; prevention
中图分类号:TN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杨树以速生性、适宜生长地广、经济效益突出等优良特性深受群众的喜爱,但是随着杨树栽植面积的逐渐扩大,尤其是纯林面积的大幅度上升,杨树食叶害虫暴发成灾的情况不断发生,做好杨树食叶害虫的综合防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杨树食叶害虫发生的种类
杨树食叶害虫主要指发生普遍的杨扇舟蛾、杨小舟蛾、分月扇舟蛾、春尺蠖、舞毒蛾和杨毒蛾和黄褐天幕毛虫等。
2杨树食叶害虫的危害特性
杨树食叶害虫每年发生代数多,产卵量大,具群集性且取食量大,因而极易在短期内(3~5天)暴发成灾,将树叶全部吃光,形成“夏树冬景”的惨相。
3杨树食叶害虫的虫情监测预报
对辖区内不同类型的杨树林地开展虫情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进行虫情预报。
3.1虫情监测
3.1.1踏查法在上一年(代)虫情的基础上,通过检查虫态、危害状、虫粪等方法,监测杨树食叶害虫的发生情况。
3.1.2灯诱法在片林和带状防护林内,利用杨树食叶害虫的趋光性,在成虫羽化期,于晚上18:00—24:00在林缘适当地点悬挂黑光灯引诱,监测杨树食叶害虫的发生情况。
3.1.3性诱法在片林和带状防护林内,利用活体雌虫或性诱剂(诱芯)引诱,监测杨树食叶害虫的发生情况。
3.2虫情预报
杨树食叶害虫危害面积大、费用高,准确掌握最佳防治时机和防治范围非常必要。因此,必须抓住幼虫期虫情预报,其它虫态的预报以定性为主。
害虫监测要从每年的越冬虫态开始,进行系统虫情调查,确定杨树食叶害虫各虫态的发生期和发生量。在立地条件相同时,对四旁树和农田防护林,按5%的比例选择标准株;对片林和海防林,采用设标准地的方法,按每400亩林地设一块2亩标准地,标准地内的标准树不少于20株。调查时,在标准地内随机抽取样树5株,设样株按东、西、南、北随机抽取50cm标准枝1枝,每2日观察一次,记载杨树食叶害虫发育进度和发生数量。
发生面积和危害程度的统计标准为:
发生面积:平均50 cm标准枝2条幼虫以上;
危害程度:轻度为50 cm标准枝2—5条幼虫,
中度为50 cm标准枝6—8条幼虫,
重度为50 cm标准枝9条幼虫以上。
4防治对策
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防治方针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杨树食叶害虫防治要坚持以适地适树和抗性树种为主的营林措施为基础,根据危害程度,分区施策,以生物制剂、仿生农药和植物性杀虫剂为主导、协调运用人工、物理和化学的防治措施,降低虫口密度,压缩发生面积,切实控制其蔓延危害。
轻度发生区:以自然调节为主,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自控能力。加强害虫种群动态监测,保护天敌并发挥其控制作用。
中、重度发生区:采取生物措施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优先使用生物农药(如苏云金杆菌等)、病毒、仿生制剂压低虫口密度,然后通过增加天敌数量,达到生物调控害虫种群密度的作用。对虫害特别严重的林分,大面积暴发成灾要采取飞机防治,地面通过化学农药打孔注药等方式及时防治。根本的措施是及时清理虫害木、更新抗虫树种、营造混交林等,改善其生态条件,增强林木生长势和林木抗虫能力。
根据系统调查结果,预测杨树食叶害虫各虫态的发生期,为防治时机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由于大部分杨树食叶害虫一年多代,而以第一和第二代的种群增长趋势较高,所以重点抓好前两代的防治。防治时机应遵循虫龄低、虫态相对整齐和采取的措施要效率高、可操作性强的原则。
4.1营造混交林
营林措施是防治杨树食叶害虫的根本途径。首先要大力提倡适地适树,采用乡土树种营造混交林。可选用杨树与花楸进行块状混交或带状隔离,造林用苗选用抗虫性强的良种壮苗。其次积极开展纯林改造,结合抚育间伐,调整树种结构,更换抗虫性强的树种。第三是营造防虫隔离带。杨扇舟蛾等成虫飞翔能力在200米左右,因此,林网间距离不能低于200来,或在距离林网或片林200米外设置隔离带,隔离带的宽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一般情况下不应少于10米。第四是加强抚育管理,及时中耕、松土、除草、施肥,并在适宜季节修枝抚育,增强树势。只有逐步营造利于树木生长而不利害虫生存的环境,不断提高林木自身抵抗病虫害的能力,才能实现可持续控灾目的。
由于树种单一、气候异常,杨树食叶害虫杨小舟蛾、杨扇舟蛾、刺蛾、杨黄卷叶螟、天牛、尺蛾、瘿螨等常常在杨树纯林中大面积发生,特别是舟蛾类食叶害虫极有可能暴发成灾,往往在3-5天内将树叶吃光,严重影响树木的生长。
4.2物理防治
在害虫越夏期间,组织人员翻耕土壤或收集地下落叶,可以减少越夏害虫基数。根据大多数害虫集中产卵、初龄幼虫群集或老熟幼虫结茧化蛹的特点,可以组织人力摘除卵块、虫苞或虫茧,以减少害虫数量。根据幼虫受惊后吐丝下垂的习性,可通过震动树干捕杀下落的幼虫。在成虫羽化盛期,利用害虫的趋光性,在林间悬挂黑光灯或在林缘点燃火堆诱杀成虫。
对于春尺蠖等需爬行上树产卵的害虫,可在成虫羽化前在树干上绑扎塑料布等,阻止成虫上树产卵。
4.3生物防治
保护益鸟如喜鹊、麻雀、杜鹃等;在卵孵化盛期释放赤眼蜂(每亩2万~4万头),也可在杨树林周围种植油菜等蜜源植物,为赤眼蜂、姬蜂、瓢虫等食叶害虫天敌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
在幼虫3龄期前用青虫菌或BT可湿性粉剂进行喷施;地面喷雾树高在12m以下中幼龄林,用药量Bt200亿国际单位/亩、青虫菌乳剂1-2亿孢子/ml、阿维菌素6000-8000倍。片林和海防林,卵期释放赤眼蜂防治。释放松毛虫赤眼蜂,害虫产卵初期,50个/公顷放蜂点,放蜂量25-150万头/公顷。
4.4仿生等药剂防治
灭幼脲为主的仿生农药喷雾防治。20%灭幼脲Ⅲ号25g/亩,1.2%苦参烟碱乳油1000-2000倍。仿生药剂使用时,要注意掌握用药时间,虫龄越小越好。
4.5打孔注药防治
局部发生虫害且喷药困难的高大树体,可于树干基部打孔注药防治。通过树木蒸腾作用,将药液传送到叶部,使害虫取食后致死,达到杀虫的目的。利用打孔注药机或手工钻等在树干基部的不同方向打3~4个孔,孔内注入内吸传导性强的10%的吡虫啉乳油,或40%的氧化乐果乳油、50%甲胺磷乳油、25%杀虫双水剂等。通常情况下,胸径为10厘米的树体用药量为2~4毫升。注药后注意封好注药口。为提高防治效果,可每两人一组,一人打孔,一人注药并封口。
4.6毒环和毒绳防治
有上下树干和越冬后上树习性的害虫,可利用将药剂在树干涂环或绑扎毒绳的方法防治。在幼虫上树前,用10ml 2.5%溴氰菊酯+10 ml氧化乐果+1kg废机油混合,在树干上涂3-5cm宽的闭合环。2.5%溴氰菊酯与废柴油1:10混合,浸泡包装用纸绳制成毒绳,在树胸径绑缚2周。
4.7飞机防治
对于大面积的高大的片林,发生虫害的林网、片林等应采用飞机防治,以达到迅速控制虫害的目的。对于地势平坦、林相整齐的林网、片林等,可采用超低量飞机防治,每亩用25%灭幼脲Ⅲ号40克,或阿维灭幼脲30克、30%高渗苯氧威30克。对林型复杂、建筑物高的林区,也可采用低量飞机防治,每亩用25%灭幼脲Ⅲ号30克,或3%高渗苯氧威25克。发生面积在5-10万亩之间的,建议采用直升飞机防治;10万亩以上的,建议采用运五飞机防治。
关键词 卓越工程师培养;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4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4)22-0153-02
党的十提出的“海洋强国战略”掀开了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新篇章。主席多次强调要求“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肩负着为祖国提供海洋事业发展的人才和技术支撑的重要使命,是发展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目前,我国海洋工程方兴未艾,在世界领域的分工还处于低端,在技术、人才方面与其他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海洋工程与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亟待加强[1]。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作为一所服务于船舶工业、海洋开发、海洋装备的行业特色型高校,江苏科技大学响应教育部提出的“卓越计划”,获教育部批准,率先在国内增设海洋工程与技术卓越计划专业。该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海洋科学的基本知识及海洋高新技术开发研究的能力,从事海洋高科技、海洋资源开发及海洋工程的高级专门人才。
经过几年的发展,海洋工程与技术卓越计划专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还处于早期的探索阶段,实践教学仍达不到卓越工程师培养的要求。如何按照“卓越工程教育培养计划”进行实践教学改革,已成为江苏科技大学乃至工科院校刻不容缓的工作。本文以海洋强国战略为目标,针对海洋工程与技术卓越工程师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寻有效的改革措施,从而改革创新人才教育理念,拓展实践教学的功能,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1 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实践教学现状分析
教学内容更新不及时,教学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 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卓越计划专业是为培养从事海洋设计与技术开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的,要求多学科和跨学科的交叉和互融。该专业课程由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独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组成。而目前教学内容中各门课程的综合和整合还不够。2013年该专业修订的培养方案中,针对原有的课程体系的设置进行了一些修改,但只是在顺序上进行了部分调整,理论教学内容上并无太大的变化;部分课程教学内容老化,更新不及时,教学内容中缺乏工程案例和最新的前沿成果;课堂上过于依赖多媒体,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交互式的讨论环境,理论教学过程与卓越工程师培养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限制了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师资力量薄弱,教师缺乏工程实践经验 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卓越计划专业是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任课教师大多数是近几年新引进的博士。他们虽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但工程实践经验较少,课堂教学中缺乏相应的工程实例指导。由于高校普遍存在“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走上课堂为学生授课的教师趋向高学历、年轻化,而真正具有工程经验的教授却很少走上讲堂。目前,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师资力量相对较薄弱,专业任课教师趋向年轻化,且女教师占很大比例。由于学生基数大,学生到企业上课或者外出实习时,缺乏相应的教师资源,不利于学生外出实践的管理。
企业参与不积极,学生实践缺少考核机制 由于企业没有法定的育人义务,且存在安全和保密的问题,加之学生短期实践并不能给公司利益带来实质性的提高,企业一般不愿意接受学生现场实践,学生真正参与工程实践项目的更是少之又少。怎样调动企业参与“卓越计划”的积极性,是国家和学校在政策和制度建设上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实习阶段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学生实习过程走马观花、实践环节流于形式,普遍反应“认识实习不够全面,生产实习不够深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有效的激发,实践应用的效果不明显。
2 卓越工程师培养的海洋工程与技术实践教学体系探索
改进教学方法,建立卓越工程师培养的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是实现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的平台,也是落实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的载体。教师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可以驱动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使学生由过去被动接受式学习转向积极探究式学习[2]。实践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应重视共同开发具有实践性、设计性、创新性、综合性和先进性的课程,并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避免以往重教学轻实践、重课内轻课外、重知识轻能力的现象,使理论课程成为实践课程的基础,实践课程成为理论课程的延伸。建立以“工程教育”为重点,“工程”与“管理”、“工程”与“技术”相通,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为一体的海洋工程与技术课程体系。目前,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的工程认知实践与企业认知实习、生产实习、海洋平台结构物制图训练、海洋平台总体设计、海洋平台结构物设计、海洋平台生产设计、企业海工项目实践及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是在企业进行或以企业为主进行的教学活动。学生通过以上实践环节的锻炼,工程素养和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扩大高水平工程教师队伍,加强双导师合作机制建设 建设一支胜任卓越工程师培养的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教师队伍是“卓越计划”成功的保证。稳定一支高水平有活力的师资队伍和加速优化培养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成长,关系到学科能否经久不衰[3]。高校要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强化教师教学实践能力训练。
一方面,加大教师的引进聘任和在职培养。在招聘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教师时,除了评估应聘者的研究水平和工程实践经历外,还要考虑他们的工程能力。其次,鼓舞和激励专职青年教师到海工类企业挂职锻炼,参与企业生产、设计、研发、管理等实际工作,提高专职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开发能力和工程技术创新能力。
另一方面,建立高校专职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的双导师合作机制,健全双导师交流畅通机制[4],强化学生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高校应定期举办海工企业技术讲座,邀请企业导师进校,为学生讲授生产实践案例,开阔学生视野。同时,提供校内外导师沟通平台,加强彼此交流,解决学生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设计内容和模式,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应用性 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为学生创新意识、工程能力的培养提供了保障。课程设计是综合性很强的实践教学环节。高校可聘请海工设计院工程师参与课程设计,并结合生产实例讲解有关设计规范、制图标准,通过最新理念的传授,使学生真正接触到实际项目,使理论问题与实际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工程设计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是高校实践教学最重要的环节,也是学生四年学习的总结与检阅。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将导师的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相结合,突出实用性和实践性。让学生真正参与实际研究或工程项目,从而得到全面的锻炼和提高。
出台激励政策,强化校企共同改革实践教学 “卓越计划”的实施遵循“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的原则,并将企业的参与作为实施的前提条件。只有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的过程,才能造就标准的卓越工程师。校企共同改革可以弥补过去仅由高校教师单方面进行实践教学改革存在的不足。国家和高校应出台有效的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参与卓越计划,使企业与高校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培养卓越人才。校企共同制订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实践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使实践教学改革更加适合海洋工程与技术卓越工程师培养的需求。以此建立以海洋工程装备设计或制造项目管理型工程师培养为重点,以工程执业的基本资质为导向,以强化学生的基本工程素质与能力、工程设计能力、项目实施及工程管理能力、综合实践与创新能力等四大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海洋工程与技术的卓越工程师实践教学体系,培养面向海洋、面向生产一线的高级海洋工程与技术人才。
3 结语
江苏科技大学通过参与“卓越计划”,积极与长江三角洲地带的海工企业进行深入沟通,建立合作关系,以培养满足“海洋强国战略”需求的高素质实用型人才。今后将继续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整合实践资源,做好基地建设,强化实践锻炼,切实保证实践教学效果,以实现卓越工程师的培养目标,从而提高学生的工程素质,增加学生的就业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颖,韩光,张英香.深海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J].舰船科学技术,2010,32(10):108-113.
[2]王瑛,李福华.关于“卓越教师计划”实施的思考:基于若干所高等院校“卓越教师计划”实施情况分析研究[J].中国大学教学,2013(4):26-28.
关键词:海洋渔业灾害保险;运营模式;融资模式;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6)11-0064-06
一、海洋渔业灾害保险运营与融资模式的设计原则
(一)海洋渔业保险运营模式界定
海洋渔业风险及灾害保险(以下简称海洋渔业保险),主要针对渔业生产处置不当和自然灾害带来的渔业损失保险。实践证明,我国海洋渔业保险尚处在政府引导和市场拓展带动相互作用的阶段,海洋渔业保险发展较为缓慢,目前应着重探索实施由政府政策支持的海洋渔业灾害保险模式,其根本目的在于构建主体多元、组织架构合理和运转高效可行的运作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多渠道、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模式。杨文生等(2012)认为,通过这种架构的设计,可以为本地渔民创造可以负担的海洋渔业灾害保险服务以及高效率的流程,增加保险覆盖和渗透率,构建一个持续、高效的保障机制,促进海洋渔业保险的持续发展。
本文认为,海洋渔业保险运营模式主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 界定保险的具体范围。针对海洋渔业发展和风险灾害保险这一特殊研究主题,海洋渔业保险的基本范畴,应包括针对由养殖不当所导致的严重损失,由自然灾害比如赤潮、风暴潮、海冰等带来的灾害风险。政府和相关主体在明确海洋渔业的保险承保范围和具体的保险险种时,应将以上风险纳入考虑,并将其设计到参与诉求和保险保单上的常规内容(如赔偿限额和共同保险等),再依这些内容制定出具体明确要求,以明确相应的权责。
2. 强化海洋渔业保险机构建设。根据我国渔业灾害保险发展相对滞后、相关机构不够健全的现状,建议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和省级渔业互保协会两大机构为核心,加快构建科学合理、作用互补、运转高效的海洋渔业保险体系,在此基础上设计明确的销售指标、定损依据、理赔流程等具体的管理程序,以及相应的管理组织框架,对海洋渔业保险业务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的界定。
3. 构建完备的保险法律体系。众所周知,保险体系的构建和顺利运行必须依赖完备的法律体系。因此,要构建合理高效的海洋渔业保险体系,政府部门应当制定完备的规章和法规,对海洋渔业保险的各个方面予以明确,在此基础上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渔业保险法律体系。
4. 理赔程序和范围。设计的海洋渔业保险运营融资模式,须明确界定海洋渔业保险涉及的理赔程序和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内容:海洋渔业保险投保渠道,各种险别的投保限额,具体风险责任在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分摊,政府赔偿责任的认定和承担幅度等。
(二)海洋渔业保险融资模式设计的原则
依据海洋渔业保险自身发展现状和当前保险市场环境,海洋渔业保险融资模式设计须遵循以下原则:
1. 政策性原则。在海洋渔业保险发展初期阶段,应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功能。主管机构在运营和融资模式的具体设计中,应当细化政府作为公共部门的作用和政策引导的预期效果,厘清政府和其他商业机构在其中担负的职能,制定出事前融资计划和事后相应损失归责分担的细则,着重体现政策引导的作用。
2. 可负担性原则。在运营模式以及融资模式规划制定过程中,须对不同地区分别调查摸底,充分考虑投保人的经济承受力、保险诉求和相应负担能力,尽力实现和保障渔民利益最大化,以尽快扩大海洋渔业保险的市场覆盖面。
3. 效率性原则。在运营模式以及融资模式的制定过程中,应当以满足渔民在灾后各个阶段中经济诉求为核心,简化流程。保险机构须遵守诚信、快速理赔、应赔尽赔,以高效诚信赢得客户、赢得市场。
二、运营与融资模式设计
(一)海洋渔业保险的相关责任分配
1. 政府的参与模式。从日本、美国农业保险的经验来看,政府在海洋渔业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初级阶段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其作用发挥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采取措施的类型(强制还是自愿);二是责任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配(简单分为政府和私营)。
第一,自愿还是强制性?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来看,保险应坚持以自愿为主的原则,并且完全自愿的保险方式具有较低的事前执行成本,但主要问题在于实施效果无法保证,并可能伴随更高的事后成本。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进行强制性保险可能降低事后成本,但事前的管理和监控成本会提高,并且政府的强制性干预可能被认为违反市场效率原则,由于商业保险机构的抵触而形成交易摩擦成本。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大规模的风险转移,自愿方案常常严重依赖于初始政府投入或通过资本市场发行所获得的预先融资,实施难度较大。而强制方案允许资本积累,因此只要时间足够长,就可以积累起适当的盈余准备,可能更加有利于海洋渔业保险的运营和融资。但是,政府采取强制性措施时,实际上担当了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职责,可能由于规模过小而不能满足多样化要求,并且为少数参与者设计和运营的方案难以形成具有吸引力的成本。为此,面临海洋渔业灾害风险的沿海省份可以联合建立一个区域风险池,提高风险分散化的可能性,从而提高规模经济。
第二,政府与私营部门责任。在私人部门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公共部门需要担负更多的职能,这种状况将会一直持续到私营部门发展起来。在私人部门风险承载力已经发育完全的基础上,因海洋渔业保险的高风险属性, 再保险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可能不愿提供风险保护。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加以解决:通过限制承保者费用的收取,或者限制他们的保险标的额取消和撤销的权限;通过政府风险损失融资方案,来恢复和增加风险承保能力提供者的安全感以弥补融资期权的损失。但是,政府需要就未来可能的损失提前做好资本积累,这将增加纳税人额外负担。解决方案是,可以基于可接受指标形成一个临时或永久的贸易顺差再保险,以消除或跨期融资方式来减少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发生了私营保险机制缺乏活力的现象,总体政策也可以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2. 政府参与的动态演化。发展海洋渔业保险,基本出发点就是建立合理有效的操作模式和融资措施,有效地促进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发展海洋渔业保险,基本出发点就是建立合理有效的操作模式和融资措施,有效地促进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按照“海洋渔业保险立法―建立灾害基金―财政补贴”的主线,通过“渔民强制参保―基金灾后补偿―扩大保险市场―财政保费补贴―渔民自愿参保”以及“保险机构被动参与―基金灾后超赔―政府企业良性互动―财政业务补贴―保险机构主动参与”的双螺旋形式,实现山东省海洋渔业保险运营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见图1)。
[强制保险][政府
主导][企业被动][保险立法][政企互动][企业主动][财政补贴][灾害基金][保险市场][自愿保险][政府支持] [图1:双螺旋结构演进路径]
随着海洋渔业灾害保险的发展,政府应该更多与企业开展良性互动合作,同时开展保险宣传和保险教育,以此来提高渔民的保险意识。在海洋渔业保险的成熟阶段,可以依靠市场机制来实现保险业务的高效率。在此阶段,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如衍生品,将逐渐成为灾后补偿资金的主要来源。
(二) 海洋渔业保险的运营模式
1. 运营框架。我国海洋渔业保险经营模式应为纳入政府支持体系的、集成的、多层次的保险模式。结合渔业保险的发展现状以及互保险协会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趋势,应当形成由渔业互保险协会引导的海洋渔业保险系统框架(见图2)。
第一个运营层次为原保险。由沿海县市级的渔业互保协会办事处直接向渔民提供海洋渔业保险,对于较为成熟的险种,积极与商业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借助商业保险网络降低运营成本,扩展服务范围。同时向农业部渔业局、省/市/县政府申请政策性运营成本补贴和保费补贴。
第二个运营层次为再保险。可以通过两个平行渠道实现:第一个是省级渔业互保协会可以向全国渔业互保协会申请,并基于巨灾风险基金获得超额损失补偿。第二个是从事海洋渔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向商业再保险公司请求再保险,再保险市场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监管层次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方面。一方面,为了简化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监管层次,并提高监管的专业化,可以在各地市海洋与渔业厅设立保监机构,该保监机构由保监局在各地的派出机构与省海洋渔业厅联合办公,对渔业互保协会进行业务监管,在具体的海洋渔业保险业务方面,则由全国渔业互保协会监管。另一方面,为了保证商业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参与海洋渔业保险的规范性,由保监会派出机构对海洋渔业保险的商业和再保险公司进行监管。
2. 运营模式的具体内涵界定。我国海洋渔业的灾害风险主要包括风暴潮、赤潮、海冰等,因而海洋渔业灾害保障体系应涵盖风暴潮、赤潮、海冰等主要巨灾风险。综合风险保险不仅能够同时实现风险在空间、时间和不同险种间的分散,而且将有效提高保单持有人的保障程度,改善海洋渔业灾害保险的渗透率。对于按风险因素、地区及客户划分得到的多种海洋渔业灾害风险,可以先通过独立分析获得风险效应,然后通过相关性分析得到组合风险效应,通过适当调整组合中每个合约及其对回报与风险的贡献,确保灾害风险产生最低要求的预期回报率。这个过程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图3。
第二,保障的具体范围。海洋渔业保险所涉及的范围应当根据现实的发展状况,涵盖水产养殖业以及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目前,生产经营是保险优先发展的范畴。对于海洋捕鱼业务,建议借鉴日本经验,将渔船和渔业生产者入保作为捕捞生产的硬性门槛,进一步扩大保险需求的规模,设置政府补贴的基本险别,引导渔民自愿投保,激发渔民的投保热情。发展初期政府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来帮助建立海洋渔业保险产品,以达到保险市场稳定和防范海洋渔业灾难的效果。
第三,费率的厘定。在计算海洋渔业灾害风险时,既可以区分海洋渔业灾害风险和地区,按照风险费率计算保费,也可以对所有的海洋渔业灾害风险标的征收统一固定的保费。由于风险费率的定价复杂,保单成本结构不清晰,操作过程也较为烦琐,所以海洋渔业保险初期更适合采取平准费率,但同时需要配套强制性保险和保费补贴两项措施,以避免逆向选择以及由于渔民收入结构不合理导致的可负担性不足。
(三)海洋渔业灾害保险的融资模式
1. 政府渠道融资。主要是政策资金方面的投入,涵盖了灾害补偿专项基金和政府财政资金补贴。
一是设立海洋渔业保险专项基金。商业运营机构通常难以应对灾害风险中极不平衡的资本流入和流出,因为需要政府财政注资建立初始资本成立巨灾基金,并在初始积累阶段拓展巨灾基金来源。一方面,以财政拨款和保费为主,将减灾、防灾、救灾的专项资金,不能滚动使用的资金以及全国渔业互保协会的保费提留逐步转换为可长期积累的巨灾风险基金。在资金的投资收益方面,可以选择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等低风险资产,也可以通过海洋渔业灾害福利彩票的形式聚集社会资本。另一方面,组合相关性低的巨灾基金,建立一个账户分类但统一使用的资金池。
二是提供适当的政府财政补贴。为了强化渔业互保协会在海洋渔业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应将补贴的重心向渔业互保协会要求的险种进行偏移,对于与互保协会合作经营渔业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也应该通过互保协会转移补贴,而不应通过政府财政直接进行保费或业务补贴。
2. 市场渠道融资。海洋渔业灾害保险市场融资渠道大部分是依靠保险和再保险市场。
第一,构建平稳发展的原保险市场。海洋渔业保险应当实施区域内参保的强制性方式,这里所说的强制主要涵盖了强制供给和参保两个方向。假如不对保险公司海洋渔业保险的具体业务进行监管,就可能因为风险存在外部性,导致保险公司的供给远远小于社会需求规模。强制保险对于消费者具有引导的作用和效果,有利于降低海洋渔业灾害损失。
第二,拓宽再保险市场。在海洋渔业灾害保险发展的初始阶段,政府应该承担相应的再保险责任。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逐步将再保险责任转移给渔业互保协会或者是商业再保险机构,政府所担负的责任仅限于担负超额再保险。
3. 建设合理高效的融资架构。高效的融资架构应当涵盖保单持有人、原保险市场、再保险人,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到政府的作用。
第一,保单持有人。海洋渔业保险应当设立一定额度的免赔标准,也就是说保单的持有者应当担负一定的赔付前责任,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保单持有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保费标准。
第二,渔业互保协会以及商业原保险、商业再保险组织。海洋渔业保险采用以渔业互保协会为主,商业原保险、商业再保险组织为辅的模式。重大灾害发生以后赔付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互保协会的保费进项。目前已有省市着手在某些项目中实施与商业保险组织合作的方案,以求进一步拓宽海洋渔业保险标的覆盖范围。
第三,全国的渔业互保协会、商业再保险组织和政府机构。省级渔业互保协会依靠全国的互保协会实施再保险活动,商业原保险公司和组织依靠商业再保险组织实施再保险活动,而普通的商业再保险可以实施超赔的再保险活动(董成惠,2016)。合理规定政府超赔起赔额度是这一层次的关键点。
第四,资本市场发展。从美国巨灾保险发展经验来看,依靠巨灾风险证券化进行风险的分散不仅具有相对的可行性,而且还可以拓宽风险灾害的可保性范围,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制约:第一,定价考虑因素过于复杂;第二,发行方与投资者很难对回报利率达成共识;第三,部分保险监管组织和个人对巨灾债券的“再保险”作用持否定态度。
保险证券化除了对保险市场有要求,还对证券市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证券化的发展和演进仍然需要较长的时间,其实践效果更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依据上文的融资结构分层,能够得出海洋渔业灾害风险的融资架构,具体内容如图4所示。
[图4:海洋渔业灾害风险的融资架构]
分层融资架构对于我国海洋渔业保险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有利于规避道德风险,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第二,有利于保险体系向民营化和市场化转变,最大限度地给予纳税人保障;第三,政府干预提高了保险的可负担性以及费率精确计算的可行性。
三、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是海洋渔业保险运营和融资体系的重要保障。海洋渔业保险运营和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如图5所示。
1. 海洋渔业灾害损失防控。海洋渔业灾害损失防控包括规避和抵御。规避是指通过防止灾害风险发生范围的扩大,来消除由于风险因素带来的财务负面影响;抵御是指通过实施安全防范行为或是遵循其他规则来消除风险因素的不良影响。
损失控制的内容非常多,包括构建海洋渔业法规、核准渔业生产和专业养殖设施的构造标准、对海洋渔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等。
2. 海洋渔业保险融资实施方案的风险防控。风险留存、风险对冲和风险转移为这一模块的重心。从现实状况来看,海洋渔业灾害损失融资策略并不顺畅,其中风险的不可控性是主要的制约因素。应当依据损失规模以及适合的融资工具进行统筹,尤其需要考虑融资的效果和经济性,尽可能做到方案合理、风险可控、投保人和承保人实现共赢。
3. 防范海洋渔业灾害风险的区域调整措施。有关部门应对频繁发生灾害的区域进行不间断的警戒,必要时通过区域重新规划,有效降低海洋渔业灾害发生率和损失率。
4. 海洋渔业灾害风险的监测。实现海洋渔业灾害风险的有效监控,需要构建海洋渔业灾害观测机制,建立真实可靠的历史数据库,建立健全动态处理相关措施,模拟现实状态以及预测和评价风险等级,以实现风险管理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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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我国正在进行的政府工作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结合现有系统存在的诸多问题,青岛市决策型系统建设的重要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1决策型系统建设是提高政府工作能力的必然要求加强政府工作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当前,海洋渔业应急管理部门作为海洋渔业生产安全和相关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部门,其工作能力建设的重心是提高对重大或不明突发事件的决策能力。在决策型系统建设中,吸取了现有系统在处理此类事件过程中的不足,结合类似系统建设的成功经验,将以应急预案为核心的评估决策子系统作为系统的关键部分进行重点设计,以实现对事件信息的快速、准确、有效的评估决策,切合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工作对系统决策能力的要求。
2决策型系统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规定,“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而公众沟通作为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应在海洋渔业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中得到足够重视。决策型系统将公众沟通系统作为三个应用子系统之一,在海洋渔业部门网站建设新型的突发事件信息平台,突发事件信息、决策信息、指令信息等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的传送,将按预先定义的格式自动在平台上,缩短了时间,提高了应急管理工作的效率,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平台还设计有公众留言功能,接收来自公众的反馈信息和相关诉求,形成政府和公众的网上互动机制,协助政府发现风险源,调动相关资源,有利于事件的及时解决。
3决策型系统建设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随着党的十报告的提出,尤其是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方案》出台后“,大部制”改革的进程不断加快,旧有的海洋渔业管理体系正被逐渐打破“,五龙闹海”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大部制”改革对整合海洋渔业应急管理部门、构建集中统一的海洋渔业应急管理体系提出了现实的要求,也为决策型系统的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在决策型系统中,现有系统将被整合为指挥调度子系统,负责评估决策子系统所发出的决策信息的执行,双方各司其职,构建起统一、畅通的海洋渔业应急业务流程,系统建成后将对集中统一的海洋渔业应急管理体系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促进改革的持续深入。
二、青岛市决策型系统的基本设计
1决策型系统的设计原则决策型系统的设计在符合普通信息系统设计原则的基础上,应着重考虑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特点。基于对系统处理能力及所处理事件的性质要求,设计中应强调三点原则:第一,突出重点。评估决策功能是决策型系统的核心功能,决定着系统关键的决策能力,因此,应将建设评估决策子系统作为决策型系统的核心子系统。其中,应急预案作为子系统的核心,保证决策工作正确高效的推进;相关领导作为子系统的决策者,把握决策工作的整体方向,果断进行决策。统计分析人员和专家作为子系统的辅助者,保障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和决策的专业性。三者的设计应针对各自特点和作用进行:一是应建设完善的预案库,并在事件结束后及时更新,同时在评估决策系统内设置应急预案的查询、启动、执行、结束等相关模块,完整、有效地发挥应急预案的功能;二是应考虑相关领导的决策需要,设计直观、快捷的决策功能;三是应借助先进的统计分析工具建设统计分析功能,同时建设完备的专家库。第二,易集成性。出于系统整合的需要,系统设计应完善地支持新旧系统间功能、数据的集成,从而使决策型系统能够提供较高的工作效率。具体设计中,应利用中间件技术,提供多样的接口支撑丰富的组网方式,全面支持需要整合的现有系统的工作环境。第三,较强的安全性。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工作事关民众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对和谐社会建设意义重大,系统必须充分考虑安全方面的设计,保证系统365天24小时全天候运行,具体设计中,应提供自动报警、自动备份、恢复、限制访问量等功能,并尽量降低维护次数。
2青岛市海洋渔业应急管理系统的体系架构考虑到《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方案》新近公布,还未对新国家海洋局的职能、机构、人员制定“三定”规定,新的海洋渔业应急管理体系尚未成型,因此根据现有体制进行系统设计并不合适。基于对方案和已有体系改革研究成果的理解,青岛市海洋渔业应急管理体系适拟作如下改进:青岛市海洋渔业应急管理体系应由市海洋渔业应急指挥中心(一级)、区域海洋渔业应急指挥中心(二级)、基层海洋渔业应急指挥中心(三级)组成,按级别成隶属关系。各级指挥中心作为其所辖区域海洋渔业应急管理的核心机构(指挥中心设在各级海洋渔业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海洋渔业应急管理部门或相关办事处内)。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各级指挥中心实现系统互联,从而形成信息共享、应急协同、覆盖全市的海洋渔业应急管理体系。依据所设计的青岛市海洋渔业应急管理体系。
3决策型系统的业务流程依据系统的体系架构,二级、三级指挥中心所应对的突发事件大都规模较小,应对难度较低,其系统所需求的功能以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为主,同时出于经济性的考虑,区域和基层海洋渔业部门现有的执行型系统能够基本满足需求,因此暂不考虑在市级以下部门建设决策型系统;而一级指挥中心所处理的海洋渔业突发事件通常具有规模大、成因复杂、应对难度高的特点,需求的功能以评估决策为主,因此适于建设决策型系统,其主要使用人员为青岛市海洋渔业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根据一级指挥中心的功能需求,针对重大或不明的海洋渔业突发事件,决策型系统的业务流程设计如下。
1风险的监测和预警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突发事件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青岛市三级指挥中心管理的监测预警设备在获取事件信息后,对于规模、发展势态等较为明朗的事件,若为Ⅲ级和Ⅳ级类型,三级指挥中心应独立解决;若为Ⅱ级,报告二级指挥中心解决;若为Ⅰ级或规模、发展势态尚不明朗的类型,应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一级指挥中心解决。若在解决进程中发现新的情况或工作难以继续,应逐级上报解决。
2事件信息的接收和评估决策一级指挥中心设置值班室,负责接收海洋渔业突发事件信息。除下级指挥中心的上报,事件接收的方式还有:第一,上级部门的指示;第二,周边省市海洋渔业部门的转报;第三,知情者通过网站、电话等方式的上报;第四,指挥中心统计分析部门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专家通过综合分析现有数据,提前预测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系统接报后,值班人员需要准确、清晰地确认事件详细信息,并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给指挥中心的统计分析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处理。统计分析部门的工作人员接收信息后,比较历史数据、过往案例等,迅速对其性质、类型、发展倾向等进行专业的统计分析,以图形、表格等直观的形式整理成报告,上报给指挥中心的领导。指挥中心的领导根据报告,参考现场情况,在专家的协助下,决定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应对。
3指挥调度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中心的领导进行统一指挥,调度指令,下级指挥中心根据应急预案和指令,派出由相关部门人员、车辆、船只、飞机等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携带通信设备)到达现场,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将现场的语音、视频等信息通过通信设备传回指挥中心,形成有效互动,解决突发事件。
后期处理事件处理完毕后,统计分析部门的工作人员将事件基本信息、起因、对策、处理结果、分析信息等汇总到海洋渔业数据中心,为以后类似突发事件的趋势分析做好准备;同时,在通过比较发现事件中应急预案的实际执行过程与原始要求的差异后,更新应急预案。自突发事件发生到处理完毕,事件发生、指挥调度、事件结果等全部信息都将同步公布在突发事件信息平台上,同时将知情者的重要信息反馈给领导参考。虚箭头表示系统的信息流方向,实箭头表示指令流方向。
4决策型系统的组成和工作流程依据系统的业务流程,将决策型系统划分为评估决策、指挥调度和公众沟通三大应用子系统。系统以海洋渔业数据中心为数据库,利用现有的市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各级、各子系统间数据信息、事件信息的报送和指令信息的下达。各应用子系统和海洋渔业数据中心的功能设计如下:评估决策系统接收来自上级部门系统的指令信息、下级和周边部门系统的事件信息以及海洋渔业数据中心的数据信息,借助统计分析工具分析信息并获得直观的事件报告,在预案库、专家库和资源库的协助下输出决策信息,传送到指挥调度系统和公众沟通系统。事后,将事件汇总信息和应急预案更新信息传送到海洋渔业数据中心。指挥调度系统接收来自评估决策系统的决策信息,借助大屏幕指挥系统、无线指挥系统等输出指令信息,传送到下级和周边部门系统以及公众沟通系统。公众沟通系统接收来自评估决策系统、指挥调度系统的各类信息,依据已定义好的相关格式自动于突发事件信息平台,同时输出公众留言信息,传送到评估决策系统。海洋渔业数据中心的建设应以预案库、专家库和资源库为主,负责对各类应急预案、案例、部门信息、专家信息、政策法规、地图等的收集、加工和存储,输出相关数据信息,传送到评估决策系统。事后,接收来自评估决策系统的事件汇总信息和应急预案更新信息。
三、决策型系统建设应具备的条件和面临的困难
(一)浅海、滩涂海水养殖和海珍品增养殖取得显著成效
为实施“海上辽宁”、“海上山东”的战略,辽宁、山东两省充分发挥地处辽东、山东半岛和北黄海、渤海湾的优势,利用浅海、滩涂积极发展水养殖业。1996年,辽宁、山东两省海水养殖产量分别达到111万吨和259.7万吨,占海产品总量的43%和54.5%。为培育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两省又积极开发海水增养殖业,实施了对虾人工增殖放流和海底底播工程。辽宁省自1985年开始生产性放流以来,共放流1~3厘米幼对虾125亿尾,回捕产量达1.9万吨,直接经济效益6.5亿元,社会效益达2.8亿元,投入产出比为1∶10,居全国领先水平。海底底播是近些年来新兴的生产领域,有较好的开发前景。大连市长海县是一个海岛县,全县底播增殖面积40万亩,重点发展鲍鱼、海参、海胆、虾夷扇贝等海珍品,以及文蛤、杂色蛤、魁蚶等品种,产量共达8万多吨,初步建成了一个以底播增殖为主的海底庄园。山东省长岛县的海水养殖区现在已由近岸浅海扩展到深水大流海区,养殖品种由传统的海带、扇贝扩大到鲍鱼、海参、虾夷扇贝等海珍系列养殖,养殖形式也由单一的筏式养殖转变形成为海上筏养、海底播养、陆上工厂化养殖等多种养殖形式一起上的新局面。在列岛周围70万亩海域,初步形成了上、中、下水层综合利用的“蓝色牧场”。1996年全县海产品产量30万吨,其中海水养殖产量达20.87万吨,养殖收入6.58亿元。浙江省在合理调整渔业产业结构之后,也确立了以养殖业为主的发展思路,海水养殖取得显著发展。1996年,全省海水养殖面积达到85.82万亩,产量达39.51万吨,列全国第六位。1997年,浙江省桃花海洋渔业公司和象山港渔业公司,分别从福建省引进欧鳗和大黄花鱼种苗,采取大面积海水人工养殖,并获得成功,由于经济效益显著,预计将会有更大发展。
(二)建立了新型的海洋捕捞机制,积极发展远洋渔业
浙江省濒临东海,大陆架渔场面积达34050万亩,是浙江省陆域面积的两倍多。著名的舟山渔场是我国最大的渔场,丰富的渔业资源加速了浙江省海洋捕捞业的发展。1996年,全省渔业总产量达342.14万吨,其中海洋捕捞占259.72万吨,居全国首位。针对我国近海传统鱼种结构的变化,浙江省积极采取对策,使海洋捕捞结构从以沿岸近海为主,初步实现了向外海发展的转变,远洋捕捞作业已发展到大西洋、太平洋和印度洋,极大地促进了海洋渔业的发展。1996年,全省外海渔获量已占海洋捕捞总产量的61%。远洋渔业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并具有了一定规模,去年产量达13.4万吨。
(三)积极开发水产品加工业,培育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
辽宁、山东、浙江三省渔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带动了本省水产品保鲜加工业的迅速掘起。水产品加工是水产品增值的重要环节,也是今后海洋经济增值的发展方向。为瞄准国内国际市场,浙江省首先发展冷冻小包装和方便食品,在此基础上又开发了海洋药物等产品,使水产品获得显著增值。1996年,全省水产品加工总量达60余万吨,加工产值63.8亿元,水产品加工综合能力列全国前茅。
二、对我国水产品需求潜力和海洋渔业资源潜力的分析
据农业部渔业局测算,1995年全国人均水产品占有量为20.5公斤,人均消费量为11.6公斤,但消费极不平均,沿海地区有的高达40公斤,而内陆一些地区人均消费不到1公斤,所以内陆地区水产品的消费潜力是很大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膳食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对高蛋白、低脂肪,食鲜味美的水产品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如果按每人每年增加1公斤水产品消费来计算,5年就需要增加600万吨的产量。而根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后几年每年人口将净增加1400万左右,满足新增人口对水产品的消费就需增加水产品产量16万吨。因此,应充分挖掘渔业资源的潜力,以满足人民对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一)提高养殖单产的增产潜力
我国海水养殖单产整体水平不高。“七五”期间,海水养殖单产平均为442斤/亩;“八五”期间,海水养殖单产已提高到677斤/亩。随着我国海洋渔业的迅速发展,相应的良种体系、渔用饲料体系、病害防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养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养殖优良品种的引进及池塘改造等,“九五”期间,我国海水养殖单产达到800斤/亩以上是完全有可能的。
(二)扩大养殖面积的潜力
我国15米等深线以内的浅海和滩涂面积约为2亿亩,按现有科学技术水平,可进行人工养殖的面积为4000万亩。到1995年止,已利用的浅海和滩涂面积为1074万亩,仅占可养殖面积的26.8%。由于养殖技术、工程技术水平的提高,用于养殖的面积将不断扩大。如:山东省长岛县就已在30~40米水深的海域进行养殖,并获得成功。另根据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提供的资料,我国近海30米等深线所围浅水面积为4.8亿亩;40米等深线所围浅水面积6.2亿亩。由此足以说明,我国扩大海水养殖面积潜力是很大的。
(三)开发外海和远洋渔业资源的潜力
据资源调查,我国部分外海还有一定的渔业资源蕴藏量。仅南海外海海域就有近100万吨。稳定近海,调整远洋捕捞结构已势在必行。外海海域特别是公海海域渔业资源还有相当大的潜力。随着我国远洋渔业生产能力的扩大和同第三世界国家渔业合作的日益发展,远洋渔业产量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是可能的。据农业部渔业局提供的资料,预计到本世纪末,远洋和外海渔业产量将增加50万吨。
三、目前我国海洋渔业生产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近海捕捞过度,造成渔业资源渐趋枯竭
近海捕捞是一项投入高回报率也高的产业,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而我国渔业生产管理机构的执法力度又相对薄弱,因此海洋捕捞出现了无度、无序的现象,造成我国海洋渔业传统资源渐趋枯竭。以舟山渔场为例,大、小黄鱼和墨鱼等传统经济鱼类已形不成渔汛,带鱼也趋于小型化、低龄化。如1996年冬汛结束后,在捕获的带鱼中,每尾在100~150克的占一半左右,而且渔业总产量中带鱼比例与1995年同期相比下降一成多,比上年减少4~5万吨。
(二)渔业病害严重制约了我国海水养殖业的发展
近年来,受综合因素影响,海区生态环境恶化,海洋渔业病害日趋严重。对虾、扇贝、鲍鱼、海带等均不同程度受到病害影响,且危害品种有扩大蔓延之势。1993年爆发流行性虾病后,全国对虾产量由1991年的22万吨锐降至1994年的6.4万吨,养殖、加工、销售等环节累计经济损失年均达100亿元,对虾养殖业遭到毁灭性打击,极大地挫伤了虾农养殖积极性。虽然一些地方坚持以防为主和以混养为主的方针,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大面积对虾养殖病害的防治,至今仍没有某个地方或单位研究出彻底有效的解决措施。渔业病害已经愈来愈成为制约我国海水养殖业发展的瓶颈因素。
(三)我国近岸海洋污染日趋严重
渤海、东海、黄海近岸海域都不同程度受到来自三方面的污染。其中,陆源污染占整个海洋污染的80%,船舶污染占15%,海水养殖、海洋矿藏开发造成的污染占5%。污染造成的后果是海水富营养化,诱发赤潮。如辽宁省1996年出现赤潮32次,每次最长时间达7~8天,严重影响了我国海水养殖业的发展。
四、几点建议
(一)严格执法,加大实施休渔制度的力度
为保护我国近海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应加强对海洋渔业捕捞的管理,严格划定我近海休渔区域,建立健全休渔制度。据了解,浙江省舟山渔场在对带鱼实行了两个月的休渔期后,今年捕获的带鱼普遍比往年大出一指宽。辽宁省今年比往年晚一个月捕获海蛰,增收5亿多元。这充分说明休渔制度有效可行。因此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充分利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严格执行休渔制度,以确保我国近海渔业资源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组织科研院校联合攻关,加强渔业病害的防治研究
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面积的海水养殖一旦发生病害,很难找到立竿见影的方法和技术。因此,建议国家科委与沿海省、市、县各级政府,采取多渠道集资的办法,积极扶持科研院校加紧进行渔业病害防治的基础性研究和预防性研究,并将其列入国家计划,以确保我国海水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建议国家从大农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把用于引进农业高新技术和良种的1亿美元专项经费,划出一部分用来支持我国海洋渔业的发展。
(三)在黄海北部海域建立渔业经济技术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
【关键词】海洋;渔业资源;过度;原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K928.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我国的海洋资源十分丰富,有着广阔的海岸线。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球气候的变迁,特别是不合理的过度利用海洋资源,造成了海洋资源的枯竭。特别是海洋渔业资源的过度利用更是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危害,因此,明确海洋渔业资源过度利用的原因,成为了当务之急
二、海洋渔业资源及其基本属性
1、海洋渔业资源的基本特性
自然资源通常被分为储存性资源和可更新资源两类,其中鱼类属于“临界带”可更新资源,这意味着渔业捕捞行为超过一定界限,就会使渔业资源的可获得性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即使渔业有一定的再生能力。渔业资源不仅是自然资源、生物资源,也是一般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渔业资源有一般资源的共性,但又不同于一般资源而具有其独有的特性:
(1)整体系统性。渔业自然资源是多因素、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结合的自然综合体,是一个由多元系统组合的自然生态系统。组成渔业自然资源的各要素、各子系统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整体。其中一个因素、一个局部的急剧变动,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引起相关因子和整体的相应变化。
(2)地域差异性。由于地球与太阳的位置及其运动的特点和渔业生产是在一定的空间上进行的,各种渔业自然资源的分布和组合都具有地域性,从而形成多种资源生态环境,使得各种资源的性质、数量及其组合特征都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
(3)动态平衡性。各种渔业自然资源及其组合都是不断发展演变的,不可能静止在一定的状态,保持固有的数量、质量和位置。渔业生产系统也是在动态中取得平衡,由旧的平衡到打破平衡再到新的平衡不断演替发展的。
三、海洋渔业资源的公共资源特性
海洋渔业公共资源受到自然形态、生产力基础、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通常
认为存在地理空间上的公共性和生物资源的公共性。前者表现在共有空间上的渔
业资源,这类空间不受任何国家支配的法律属性和地位的约束;后者表现为
涸游性渔业公共资源,这类渔业资源具有泅游性,在跨国、跨界、跨地域、跨权
属所有人或管理者领域的情形下,表现出生物资源的特点。从物品属性来看,海
洋渔业资源的公共资源特性主要有:
1、具有海洋渔业资源系统的共享性
渔场和海洋都是资源系统,因为资源系统是一个储存变量,如果在合理的利用条件下能使流量最大化并且又不损害储存量或资源系统本身。流量是资源系统产生的资源单位,一般用资源提取率来表示,那么资源单位是个人从资源系统占用或者使用的量,比如从渔场捕获的鱼的吨数。
2、具有海洋渔业资源单位的可分性
海洋渔业资源单位是个人从海洋渔业资源系统中占用和使用的量,资源单位却不能共同使用或占用,一条船捕获的鱼不能同时为其他人所捕获。公共资源不仅具有消费竞争性,而且资源单位是可分的。正是资源单位的可分,导致对个人拥有资源单位的激励,因此拥挤和过度使用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海洋渔业资源系统。
四、外部性与信息不对称
1、外部性与海洋渔业资源的过度利用
海洋渔业资源的外部性具有双向、交互和转移外部性的特点。
(1)双向外部性是指双方相互的既对另一方产生外部性,同时又是对方产生的外部性的承受者。渔民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渔业资源单位而采用竞争性捕捞,由于渔业资源存量的减少,每个渔民获得的资源单位流量也相应减少,从而导致渔民采取新一轮的投资新式捕捞工具,加重了捕捞成本的负担,进而加速渔业资源的枯竭,每个渔民最后成为对方外部不经济行为的牺牲者。
(2)海洋渔业资源中的外部性是交互的外部性,存在相互依存效应。爱伦·斯密德将这类外部性进一步的分为三种类型:技术性的外部性、金钱性的外部性和政治性的外部性。其中,由于规则的变化从而引起不同人的原有机会的改变或者原有的责任和自由的形式的改变被认为是政治性外部性。产权及其他制度安排的改变,都会产生政治性的外部性。一个自由入渔的公共渔场突然转变成限制准入的具有中央集权的渔场,其所带来的制度与政策的转变都会影响渔民的行为。
(3)海洋渔业资源中外部性具有转移外部性的特点,每个资源单位的使用者都想把一个经济单位的代价强加在同一资源的其他使用者身上。于是过度捕捞成为常态,兼捕和低值渔获物的丢弃是转移外部性的表现,每个渔民的捕鱼活动就减少其他渔民所能获得的捕获量。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断枯竭的资源利用又引起代际间的外部性转移,从而影响后代人的福利分配。
2、信息不对称性与海洋渔业资源的过度利用
信息问题是影响渔民行为的重要因素,按照信息经济学的观点,“非对称信息指的是某些参与人拥有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从两个角度划分信息的非对称性,从非对称发生的时间看,信息不对称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签约之后,前者称为事前非对称,通常发生逆向选择问题,后者称为事后非对称,会出现隐藏行动或信息的道德风险问题。事前非对称的表现被人们观察为事实不确定,比如全球渔业的现有生物状态就反映了生态系统的不确定性,当人们不具有全部信息时,增大当前的利用程度或者采取多样化的措施做一个风险规避者符合他们的利益。
五、我国渔业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
1、近海渔业资源过度利用,捕捞强度超过资源再生能力
在各个海区普遍存在渔船船队规模过大,捕捞力量过剩、捕捞强度过大以及酷渔滥捕屡禁不止等问题。1989一2002年的14年间,海洋机动渔船总功率由6292899kw增加到2002年的13402425kw,增长了112.98%,年均增长5.99%;海水产品捕捞产量由5036394t增加到14334934t,增长了184.63%,年均增长8.38%。据估计,1959一1960我国黄海和东海海区的小黄鱼资源可捕捞量达12万t,到20世纪80年代末急剧降为只有2.5万t。1999年南海区海洋捕捞产量达到334万t,但根据专家的估算,南海北部的可捕捞量只220一240万t,超强的捕捞使许多渔类资源正在或已经绝迹。
2、渔具选择随意性大,导致捕捞结构失调,秩序混乱
随着人造纤维网具和冷冻设备的发展,大大提高了捕捞手段,加大了捕捞强度。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盲目增加船、网的数量,提高产量,进行掠夺性生产,必然促使近内海渔业资源日趋枯竭。
3、违规渔船数盆增加,船舶趋于小型化
2001年全国共有海洋捕捞渔船28.28万艘,其中“三无”渔船7.7艺万艘,占捕捞渔船总数的27.3%;三证不齐渔船5.88万艘,占捕捞渔船数的20.8%。两者相加几乎占了我国海洋捕捞力量的一半。
六、我国渔业管理的滞后
渔业管理滞后主要体现在:一是体制不合理。《渔业法》规定,我国渔业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但有的地方过多地强调分级管理,而忽视了统一领导。“重生产,轻管理”、“重局部,轻全局”、“重产量,轻效益”等传统观念依然存在,使农业部提出的海洋捕捞零增长目标很难实现。二是渔业法规制度尚未完善。近几年来,国家在渔业立法方面虽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渔业法规仍未完善,如渔船的淘汰、买卖、更新、改造、检验、登记以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督机制等方面,缺乏完整系统的管理办法,可操作性也不强。三是渔业执法队伍建设不能适应当前渔业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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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小兵,孙海文.国际渔业管理现状和趋势[J].中国水产,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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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洋经济;潜力;价值量;收益还原法
中图分类号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09(2010)06-0151-04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经济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是资源和环境问题。目前,海洋资源退化和海洋环境恶化已成为不争事实,已成为制约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此,研究探讨海洋经济发展的潜力对于制订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1 海洋经济发展潜力的涵义
海洋经济发展潜力是指海洋资源用于海洋开发和利用方面的潜在能力。海洋经济发展潜力评价指在一定的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下,依据勘察的海洋资源及开发条件信息,对其未来海洋资源进行工业开发利用产生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估。具体在计算海洋经济发展潜力,应为海洋资源总价值扣除生态环境灾害造成损失后的价值,即:海洋经济发展潜力=海洋资源总价值(未来贴现价值)-海洋生态环境灾害造成的损失。
2 海洋经济发展的资源潜力分析
此处主要评估我国近海主要海洋资源的经济价值潜力,主要海洋资源包括:水产、港址、海洋石油、海盐、滨海景观、滩涂等。以下采用收益还原法对我国主要海洋资源的经济发展潜力进行评估。
2.1 我国近海海洋资源经济价值
2.1.1 海洋渔业资源价值
海洋渔业资源价值评价可采用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P:A/i=R-C/i (1)
式中:P表示海洋渔业资源价值;A表示海洋渔业资源开发的纯收益;R表示海洋渔业资源开发的年总收入;c表示海洋渔业资源开发的年总成本;i表示还原利率,理论上需根据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加海洋水产资源开发的风险调整值来确定还原利率。但实际计算时,海洋水产资源开发的风险调整值难以估算。因此,可采用多年海洋渔业增加值增长率近似估算。2000~2008年我国海洋渔业增加值增长率范围在3.3%~20%之间,年均增长9.8%。取海洋水产资源开发的风险调整值为3.3%~20%之间,平均为9.8%。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2.25%,则可确定还原利率为5.55%~22.25%之间,平均为11.05%。
据测算,我国近海捕捞渔业的最大持续产量为567万t(其中黄渤海捕捞渔业的最大持续产量为103×10t,东海捕捞渔业的最大持续产量为279×104 t,南海北部捕捞渔业的最大持续产量为180×104-190×104 t)。2006年我国海水水产品产量2887.68万t,我国海水养殖产量为1445.64万t,海洋渔业增加值为1708.1亿元。因此,经计算得到海洋渔业资源开发的合理年纯收益近似为1190.5亿元(海洋渔业资源开发的年纯收益近似采用当年海洋渔业的年增加值,其中计算时采用捕捞渔业的最大持续产量和海水养殖产量计算)。因此,根据公式(1),可得到我国近海渔业资源总价值范围在5350.56亿~21450.45亿元之间,平均价值为10773.76亿元。
2.1.2 港址资源价值
港址资源包括已开发利用的港址资源和未开发利用的港址资源。对于已开发利用的港址,可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港址资源价值评估的计算公式如下:
P=A/i=(R-C)/i (2)
式中:P表示港址资源价值;A表示港口运营的年纯收益;R表示港口运营的年总收入;C表示港口运营的年总成本;i表示还原利率。参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港址资源开发类建设项目还原利率取8%。
2006年,我国海洋交通运输业增加值为2842.1亿元,则可近似为港址资源开发的年纯收益。根据以上公式,可得到我国港址资源价值为35526.25亿元。
2.1.3 海洋石油资源价值
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价值可采用市场价值法和收益还原法评估。市场价值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P=Pe×Q×r (3)
式中:P表示资源总储量价值;Pe表示资源单位采出量价值;Q表示资源储量;r表示资源回收率(%)。
2006年,我国沿海地区海洋原油产量3239.91万t,实现增加值668.9亿元,单位海洋石油开采量价值为2064.56元/t。根据2005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组织的第三次石油资源评价初步结果,目前中国石油资源量为1070多亿t,其中海洋石油资源量为246亿t。假设回收率为30%,采用市场价值评估,则我国海洋石油资源的价值为152364.5亿元。
2.1.4 海盐资源价值
海盐资源价值评估,可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假设海盐生产年收入扣除年成本(包括投资成本、生产成本、税费、劳动者报酬等)后的年纯收益和还原利率不变,海盐资源价值评估的计算公式如下:
P:A/i=R-C/i (4)
式中:P表示海盐资源价值,A表示海盐生产的年纯收益,R表示海盐开发的年总收入,C表示海盐开发的年总成本,i表示还原利率。还原利率根据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加海盐资源开发的风险调整值来确定。但实际计算时,海盐资源开发的风险调整难以估算。因此,可采用多年海洋盐业增加值增长率近似估算。2000年~2008年我国海洋盐业增加值增长率在-1.1%~17.4%之间,平均为3.98%。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2.25%,则可确定还原利率范围在1.15%~19.65%之间,平均为6.23%。
2006年,我国海盐产量3100.89万t,海洋盐业增加值44亿元,则近似确定海洋盐业职员开发的年纯收益为44亿元。采用收益还原法,我国沿海海盐资源价值为223.92亿元~3826.09亿元,平均价值为706.26亿元。
2.1.5 滨海旅游资源价值
滨海景观资源价值评估采用或然价值法、收益还原法和成果参照法。2006年,我国滨海旅游业增加值2619.6亿
元,则滨海旅游资源开发的年纯收益近似为2619.6亿元。采用收益还原法,其还原利率根据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加滨海旅游资源开发的风险调整值来确定。但实际计算时,滨海旅游资源开发的风险调整难以计算。因此,可采用多年滨海旅游业增加值增长率近似计算。2000年~2008年我国滨海旅游业增加值增长率在0.2%~34.2%之间,平均为14.06%。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2.25%,则可确定还原利率范围在2.45%~36.45%之间,平均为16.31%。根据收益还原法计算,我国滨海旅游资源价值为7186.83亿~106922.4亿元,平均价值为16061.31亿元。
2.2 国际海底区域海洋经济发展潜力
根据陈新明,我国在太平洋7.5万平方公里的多金属结核专属区,目前控制了4.2亿t干结核量,11175.52万t锰,406.4万t铜,514.42万t镍,98.49万t钴的资源量,可形成年产300万t干结核、开采周期20年的深海产业。初步测算,投资该规模的产业总资本14亿~19亿美元,回收期7~12年,可获利润40亿~50亿美元。
根据测算,未来国际海底区域海洋经济发展潜力为26亿~36亿美元,平均为3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为212亿元。
3 海洋环境生态损害造成的损失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及海洋灾害对经济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海洋环境污染造成渔业损失、风暴潮和赤潮造成的灾害损失等。
3.1 海洋环境污染造成的渔业损失
我国海洋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次数仍然较多,损失较大。根据农业部和国家环境部的《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02~2007年,我国海洋渔业水域污染造成直接损失为2.43~10.8亿元,平均为5.6亿元,海洋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为27.4~42.7亿元,平均为31.86亿元(见表1)。根据收益还原法,取海洋渔业资源价值评估的还原利率,即5.55%~22.25%,平均11.05%。根据收益还原法,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造成的渔业损失总计为493.69亿元~769.37亿元,平均为288.33亿元。
3.2 海洋灾害造成的渔业损失
我国海洋灾害类型主要有风暴潮灾害、灾害性海浪、赤潮、海冰、海平面上升等,其中风暴潮灾害和赤潮对海洋经济影响较为严重。我国沿海风暴潮主要造成沿海养殖业、港口设施等方面损失,赤潮对海水养殖业造成损失。我国2000~2007年风暴潮灾害和赤潮灾害损失(见表2)。2000~2008年我国风暴潮灾害和赤潮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平均为133.23亿元。采用收益还原法,取海洋渔业资源价值评估的还原利率,即5.55%~22.25%,平均11.05%。根据收益还原法,我国海洋灾害造成损失的现值为598.79亿元~2400.54亿元,平均为1205.7亿元。
4 海洋经济发展潜力综合分析
通过计算可得,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潜力在199737.16亿元~320335.57亿元,平均为214150.1亿元,见表3。
5 结论
根据以上计算,我国近海渔业资源可开发潜力在5350.56亿~21450.45亿元之间,平均为10 773.76亿元,海洋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潜力为35 526.25亿元,海洋石油资源可开采潜力为152 364.5亿元,海洋盐业发展潜力在223.92亿~3826.09亿元之间,平均为706.26亿元,滨海旅游业发展潜力为7 186.83亿~106 922.4亿元,平均为16 061.31亿元。未来国际海底区域海洋经济发展潜力为26~36亿美元,平均为3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为212亿元。
恢复与发展阶段(1949―1965)
浙江先后成立盐务管理局和水产局,对海洋渔业和盐业制定了“先恢复,后发展”的指导原则。通过创新和实践“硬脚制”、生产互助组等多种合作体制,推行渔船动力化和机帆船作业,拓展作业渔场等手段,使得浙江海洋渔业在全国确立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渔业总产量占全国的1/4,上调国家的商品鱼占全国总量的50%以上,均居全国首位。
曲折前行阶段(1966―1977)
“”期间,海洋渔业资源遭受较大破坏。浙江传统的有利于水产资源繁殖保护的流、钓作业被废弃,高强度机帆船捕捞使捕捞能力超过了资源再生能力,水产品全额收购制度制约了渔区经济的发展。然而,这一期间浙江省成立了嵊山渔场指挥部,加强渔业生产中供、销、补给等环节的协调,解决渔事纠纷;进一步完成了东海渔业资源调查和渔区划分,为之后海洋渔业的科学管理和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探索与创新阶段(1978―1992)
浙江海洋经济的体制探索和发展创新加速推进,海洋渔业率先在以“单船核算”、股份合作制为特征的生产经营体制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海洋盐业实施了以滩组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食盐专营管理体制创新;海运业打破“三统”模式,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存的新格局。此外,海洋渔业、海洋盐业和海运业三大传统海洋产业持续增长,海洋经济逐步拓展到石化、电力、船舶、海洋医药等临港工业和以海洋旅游为代表的海洋第三产业等领域,浙江现代海洋经济的产业结构体系逐步建立。
蓝色崛起阶段(1993―2002)
浙江虽然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有了“大念山海经”的设想,但直到1993年“海洋经济大省”建设目标的提出,才真正意义上确立了海洋开发战略。特别是随着《浙江省海洋开发规划纲要(1993―2010年)》的实施,海洋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这一时期,浙江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东海油气田开发、海洋渔业结构调整为契机,立足海洋资源优势,实现了临港工业和海洋新兴产业的快速崛起。浙江港航向专业化、集群化、规模化方向发展,10年间海上运力平均增长约15%;临港石化、海洋与船舶工程、海洋生物制药等产业逐步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海洋渔业稳步发展,远洋捕捞位列全国首位,海水养殖在“246”工程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基地”;海洋旅游业异军突起,成为全省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
优化与升级阶段(2003―2009)
这一时期以2003年8月第三次浙江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目标为重要时间节点。浙江依托海洋经济强省、八八战略、港航强省等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推进陆海联动、港口开发开放、产业结构调整、海洋资源综合开发、海洋综合管理和区域海洋创新,浙江海洋经济在发展方式、规模、质量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海洋产业发展上,浙江在全国率先实施渔民转产转业战略,坚持压缩近海捕捞、发展远洋捕捞、主攻海水养殖的方针,大力调整海洋渔业结构,浙江省海水捕养产量比从2003年的76∶24调整为2008年的74∶26;临港石化工业、船舶修造业、临港能源工业和港口海运业等海洋优势产业在快速增长的同时逐步实现战略转型,其总体产业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海洋旅游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空间布局逐步优化;海水淡化、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和海洋新能源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也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
未来5年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目标
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
海洋经济总量大幅提高,在全国海洋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对陆域经济的辐射带动力显著增强。到2013年,示范区海洋生产总值达52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4.5%,占全国海洋经济比重达13%;到2015年,示范区海洋生产总值接近70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6%,占全国海洋经济比重达15%。
海洋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港口物流、滨海旅游、现代渔业、海洋装备制造、船舶工业、海水综合利用等产业优势更加明显,港航服务、海洋金融信息、海洋科教、海洋生物医药、深海资源勘探开发等产业迅猛发展,海洋产业结构更为合理。到2013年,示范区海洋三次产业比为7∶41∶52,海洋新兴产业占海洋经济比重达28%;到2015年,示范区海洋三次产业比为6∶41∶53,海洋新兴产业占海洋经济比重达30%。
港口航运能力明显提高
宁波―舟山港作为我国大宗商品国际物流重要基地的地位基本确立,浙北嘉兴港和浙南温州―台州港协调发展,海陆联运、水水中转能力明显提高,海陆联动的集疏运网络日益完善。到2013年,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8.4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500万标箱,原油及成品油、铁矿石、煤炭、粮食吞吐量分别为1.6亿吨、1.6亿吨、1.4亿吨和1400万吨;到2015年,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9.2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750万标箱,原油及成品油、铁矿石、煤炭、粮食吞吐量分别为1.8亿吨、1.7亿吨、1.5亿吨和2000万吨。
海洋科教水平明显提升
涉海院校和学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海洋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建成一批海洋科研、海洋教育、海洋文化基地,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成。到2013年,示范区内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2.3%,科技贡献率达65%以上;到2015年,示范区内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2.5%以上,科技贡献率达70%以上。
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逐步健全,海洋资源得到科学开发和利用,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生态功能不断改善。到2013年,清洁海域面积达12%;到2015年,清洁海域面积达15%以上。
相关链接
发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简介
美国海洋经济发展尤其注重海洋技术的开发和研究。据相关报道,美国政府现有研究与开发实验室700多个,聘雇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占全美国的3/5,政府每年的投资达到270亿美元。政府针对不同的海洋发展项目重点有针对性地投资建设了一批科学研究机构,并根据不同区域的海洋资源为依托兴办了不同形式的海洋科技园区,如在密西西比河口区和夏威夷开办的两个海洋科技园。
日本海洋经济发展特点:(1)以大型港口城市为依托,以海洋技术进步、海洋产业高度化为先导,以拓宽经济腹地范围为基础,形成了关东广域地区集群、近畿地区集群等9个地区集群。日本提出了“海洋开发区都市构想”、“知识集群创成事业”,由产业集群发展到地方集群,以海洋相关技术为先导,集中地方优势,开展适合本地特点的海洋开发;(2)海洋相关经济活动急剧扩大,形成了包括科技、教育、环保、公共服务等的海洋经济发展支撑体系。
英国的经验是:在行政上对海洋资源实施行政许可证的管理模式,对于任何形式的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都需要同时取得政府发放的允许开发许可证和作为产权所有者发放的有偿租赁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开发项目及期限进行。
?眼关键词?演海域污染;渔业经济;EKC;面板数据模型
[中图分类号]F127.31;F32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7)04-0090-08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世界各国都开始加大对海洋的投入,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经济利益增加的同时也带来了海域水质污染、海洋生态环境失衡等问题,并随着海洋开发利用的不断深入,海域生态环境恶化的程度更加严峻。作为名副其实的海洋大国,我国四大海域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近年来不断上升,近岸海域水质未达到清洁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所占比重偏高,海水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重金属和石油类等影响渔业水质的污染物含量严重超标。据《2014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统计结果显示,我国近岸海域2014年未达到一类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为14.9万平方公里,比2013年增加约0.5万平方公里。其中主要污染物无机氮在全国海域点位超标率为31.2% ,超过二类水质标准限值10.5倍,活性磷酸盐含量超标率为14.6%,超过二类水质标准限值3倍。与之对应,日本海域水质清洁度远超中国,2013年日本河流近半水质达标,湖沼海域水质达标率更是高达90%。我国海域水质环境恶化直接对海洋渔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阻碍了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国作为世界第一渔业大国,渔业经济不仅是中国现代农业发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国家海洋战略重点实施对象之一。研究海域水质污染与渔业经济发展问题,对综合治理海域污染,积极改善近岸海域环境,实现海洋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文I综述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简称 EKC)是描述环境污染程度与人均收入变化关系的几何曲线,[1]通过模拟人均收入与环境污染指标之间的动态演变,解释经济发展对环境污染程度的影响。[2]已有文献从多个角度对EKC和海洋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展开研究,包群等[3]对我国经济增长与6类环境污染指标之间的EKC曲线关系进行了检验;刘耀林等[4]从渔业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对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进行分析;杨卫[5]概述了在海洋渔场环境恶化、海洋渔业资源减少的大背景下日本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增殖的具体措施及对我国的启示;张继平等[6]通过对中日海洋环境陆源污染治理的政策执行进行比较分析,得出日本的政策执行体系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付雁华[7]以日本海洋环境监测调查结果为依据,对日本周边海域海洋污染现状进行考察,并分析了日本海洋污染的防治对策。尽管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应用广泛,但已有文献主要分析典型的环境污染物或能源消耗等与人均GDP的关系,研究海水水质污染与渔业经济增长间关系并借鉴发展良好的他国经验的文献较少。基于此,文章通过分别研究我国不同污染程度海域面积与渔业经济产值间动态关系、不同海域水质污染程度与渔民人均收入间动态关系,模拟EKC曲线的形状并确定转折点位置,对比海洋经济较为发达的日本的发展模式,分析我国黄渤海海域、东海海域与南海海域的水质污染状况和渔业经济发展状况,总结日本海洋渔业经济发展与海洋保护措施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为实现海域环境与渔业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模型方法与数据来源
1.模型设定
EKC曲线有多种函数表达形式,参考已有文献,借鉴文(2015)[8]的方法,选用对数线性三次方程来描述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具体的函数表达式如下:
ln(Wit)=αi+β1ln(Yit)+β2ln2(Yit)+β3ln3(Yit)+
β4ln(Zit)+εit (1)
其中Wit代表i地区在t年的海域污染指标,Yit代表i地区第t年的渔业经济指标,αi代表截面效应,Zit代表影响海域水质的其他控制变量,εit为扰动项,αi、β1、β2、β3、β4为待估参数。模型(1)中,当解释变量系数(β1、β2、β3)取值不同时,海域污染和渔业经济之间的关系曲线会呈现出不同的形状:①如果β1>0,β20,则为三次曲线关系或者说呈“N”型曲线关系;②如果β10且β30,β2
2.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文章从3个层面分别分析海域水质污染与渔业经济之间的关系:首先,从总量上整体估计全海域水质污染面积与渔业经济总产值之间的关系,选用的经济指标是沿海地区渔业经济总产值,环境指标是严重污染海域面积,数据区间是2003~2014年。其次,重点分析沿海11省近岸海域水质污染状况与渔业经济增长的EKC曲线关系,使用沿海各省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海域所占比重(严重污染海域比重)作为海洋环境污染的代表指标,以沿海各省渔民人均收入作为经济指标,数据区间为2001~2014年。最后,考虑到海洋环境污染物主要来自陆源排放,特别是沿海11省直排入海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其中主要污染物(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重金属等)的超标率与渔民人均收入分别作为污染指标和经济指标,具体分析海域水质主要污染物超标率与渔民人均收入的EKC曲线关系,选用数据区间为2001~2014年。
文章重点研究水质污染与渔业经济的关系,选择海水养殖面积为控制变量以消除海水养殖规模对渔业经济的影响,同时借鉴熊德平(2014) [9]的方法,选用人均渔船总动力作为控制变量,以控制渔业机械化程度对渔业产出的影响。本文所用数据来源于2002~2015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海洋统计年鉴》、《中国渔业统计年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
三、模型检验与估计
为了分别分析不同海域水质污染与沿海各省渔民人均收入之间的关系,借鉴王光升(2013) [10]的方法,首先将沿海11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将沿海11省渔业经济产值之和作为经济指标数据;其次将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和江苏5省渔业产值之和作为渤黄海地区的经济数据,将上海、浙江和福建3省渔业产值之和作为东海地区的经济数据,将广东、广西和海南3省渔业产值之和作为南海地区的经济数据。
1.单位根检验
为防止数据的大幅波动或可能存在的异方差问题而给实证检验带来不利影响,首先对所有变量进行对数标准化处理,记严重污染海域比重、渔民人均收入及其平方项、立方项、海水养殖面积和人均渔船总动力为lnp、lni、ln2i、ln3i、lna和lnr,再进行单位根检验。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的方法分为相同根情形和不同根情形两大类(高铁梅等,2009),相同根(即同质单根)情形下的检验方法包括 LLC( Levin-Lin-Chu)检验、Hadri检验和 Breitung检验;不同根(即异质单根)情形下的检验方法包括IPS检验、Fisher-ADF检验和Fisher-PP检验等。[11]本文借鉴张兵兵(2016)的方法,选用同质单位根检验中常用的 LLC检验和异质单位根检验中的 Fisher-ADF检验方法对各指标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12]检验结果(见表1)表明:在95%的显著性水平下,所有变量的一阶差分均平稳,即可以认为:能够通过面板单位根检验,即都是一阶单整序列。
2.数据协整检验
为了进一步检验变量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在通过了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即同阶单整后,需要对变量进行协整检验。Pedroni(1999)提出了基于Engle and Granger二步法的面板数据协整检验方法(高F梅等,2009)[11],该方法的零假设为在动态多元面板回归中没有协整关系,以协整方程的回归残差为基础,通过构造 Panel vStatistic、Panel rho-Statistic、Panel PP-Statistic、Panel ADF-Statistic、Group rhoStatistic、Group PP- Statistic、 Group ADF-Statistic7个统计量来检验面板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13]本文借鉴 Pe-droni的检验方法,[14]检验结果(见表2)表明:所有变量的 Group PP、Panel rho、Panel PP统计量均在95%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可以认为变量通过面板数据协整检验,即我国近岸海域水质污染与渔民人均收入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3.模型设定检验
面板数据同时包含时间序列和截面数据信息,其参数估计的有效性较大程度上依赖于模型的设定形式,因此需要通过检验来确定模型的设定形式,即根据 F-test判断选用混合模型或者变截距模型,同时根据 Hausman检验确定选用固定效应模型或者随机效应模[15]。两类检验统计量构造如下:
F-test统计量:
F=■~F[(N-1)k,N(T-k-1)] (2)
其中S1、S2分别为变截距模型和混合模型的残差平方和,N、T分别为截面数和时期数,k为解释变量个数。在给定置信度下,如果F值小于相应的临界值,则接受原假设建立混合回归模型,反之则选择变截距模型。[11]
Hausman检验:
H=(b-■)' [Var(b-■)]-1(b-β) (3)
其中,b、β分别为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模型中回归系数的估计结果,Var(b-■)为两估计结果之差的协方差矩阵。Hausman检验的原假设为建立随机效应模型,统计量H服从自由度为k的χ2分布,其中k为回归方程的解释变量个数,在给定置信度下,如果统计值小于临界值,则接受原假设,反之则建立固定效应模型。[11]
运用Eviews6.0软件,对我国全海域、黄渤海海域、东海海域以及南海海域的模型进行估计,结果(见表3)表明:由于F检验与Hausman检验均拒绝原假设,并考虑到沿海11省的渔业经济发展状况差距较大,区域特征较为明显,因此选用变截距固定效应模型。
四、各海域EKC曲线结果分析
1.总值EKC曲线趋势分析
总值EKC曲线模型研究的是严重污染海域面积与沿海地区渔业经济总产值之间的关系,其总体变化趋势如图1。由海域污染面积与沿海地区渔业经济总产值关系曲线可知,二者关系在起伏中大致呈现“N”型,在2004年沿海11省的渔业经济总产值为5 421.65万元后海域污染面积开始减少,海域污染状况有所减轻,但2008年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8 114.82万元后严重污染海域面积逐渐扩大,且上升趋势较为明显(虽然在2011年渔业经济总产值为11 747.54万元时,严重污染海域面积略有减少,但幅度较小并在之后又呈上升趋势),这说明海域污染范围在不断扩大。主要原因有沿岸化工园区、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等陆源排污以及海岸工程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等造成的海域污染,大量含有化学元素的废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而直排入海,导致赤潮灾害多发;近年来,船只泄露事件频发,大量柴油等污染物进入海洋,严重影响了海水的自净能力,使得海水质量进一步下降,直接威胁到依赖大海生存的海洋渔业的生存环境安全。另外,现有海域污染管理措施效果甚微,应该予以重视,可将沿海地区作为一个整体,以全局的观点统筹规划,制定统一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政策。
2.渔业经济相关EKC曲线实证检验
渔业经济相关EKC曲线模型研究严重污染海域比例与渔民人均收入之间的关系,根据表3的估计结果,确定了变截距固定效应的回归模型,图2~图5为各海域严重污染海域比重与渔民人均收入关系图,由此模型估计结果及关系图可得以下结论。
第一,全海域的严重污染水质比重与渔民人均收入之间的曲线关系整体大致呈现“U”型,全海域污染状况在渔民人均收入达到9 513.45元前不断改善,之后开始恶化,其中可能的原因是海洋排污监管松懈,随着海洋渔业规模的扩大和渔业经济的增加,治理和控制污染的投资并未随之增加或增加力度不够。
第二,渤黄海地区和东海地区海域严重污染海域比重与渔民人均收入曲线关系大致呈“U”型,并分别在渔民人均收入达到9 843.2元和10 465.67元后污染状况加剧。值得注意的是,东海海域无论是改善还是恶化阶段,污染程度均处于较高水平,为全国四大海域水质最差地区,特别是上海地区近岸海域严重污染水质比例长期居高不下,多年出现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为100%,其余年份该比例也均在70%以上,是东海海域水质污染状况加剧的主要原因。
第三,南海海域严重污染水质比重与渔民人均收入大致呈现倒“N”型关系,严重污染水质比例虽然在渔民人均收入达到8 011.67元后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较小,在渔民人均收入达到11 484.11元后呈现出再次下降并逐渐稳定的趋势,其中海南省近岸海域水质较优,污染状况改善良好,近几年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为零,广西省该比例也在较低水平趋于平稳。
3.主要超标污染物EKC曲线回归分析
运用上述模型对影响海洋渔业水质的主要污染物(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重金属等)的超标率与沿海各地区渔民人均收入的关系进行简单回归检验,结果如表4。
综合上述五类海域水质污染物超标率指标与渔民人均收入的数据估计结果,可以总结以下主要结论:第一,海域各污染指标与渔业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并非一致,因为EKC模型的估计结果依赖于指标数据的选取以及估计方法的选择。第二,超标污染物无机氮、石油类和重金属汞等与渔民人均收入呈倒“N”型关系,并都在2008年渔民人均收入为9 513.45后超标率增加污染加剧,在2011年渔民人均收入为12 472.11元达到转折点位置后呈现下降趋势,但超标率仍在较高水平上,说明上述污染物超标情况2011年之后虽有所好转但仍不容乐观。第三,活性磷酸盐、化学需氧量与渔民人均收入呈现“U”型关系,均在2008年渔民人均收入为9 513.45时达到转折点,并在转折点之后呈上升趋势(化学需氧量虽在2011~2012年略有下降但不明显且随后又呈现上升趋势)。总体来看,我国近岸海域水质污染情况仍然比较严重,进而影响了海洋渔业的健康发展。
五、日本渔业经济发展及海洋环境保护
1.日本海洋渔业的发展
日本四面环海,自然灾害多发,国土面积狭小仅有 38万平方千米(居世界第61位),陆上资源匮乏,但拥有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面积则达到了447万平方千米(居世界第6位),蕴藏着巨大的海洋开发潜力。日本所处的西北太平洋海域,是世界著名渔场之一,具有发展海洋水产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正是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让日本的海洋水产业历史悠久,并成为海洋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之一 [16]。
日本m然是世界上渔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却也不得不面对由于过度捕捞,海洋渔场环境恶化、海洋渔业资源减少等原因,使得全世界海洋渔业的发展都共同面临资源衰退的问题。日本通过增殖放流、设置人工鱼礁、保护海底藻场、设立全国性节日(如富海节)等方式在全世界海洋渔业的发展都面临资源衰退问题的时代背景下实现海洋渔业资源增殖,并通过颁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渔业法》、《水产基本法》等)来对海洋渔业资源的增殖提供制度保障。此外,日本每年都会举行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增殖渔业会议,对渔业资源情况、增殖放流实施情况、放流效果评估情况和相关研究等进行交流[5]。
2.海洋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