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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保证街道城区环境卫生整洁,管理规范,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快我市“三城联创”步伐,经研究,特制订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征收范围:
*街道城区内的居民和个体经营户。
二、收费标准:
按照永价[2002]38号文件规定,
1、楼房住户每户每月8元,每年96元;
2、平房住户每户每月6元,每年72元;
3、商业用房收费标准以36㎡自然间为单位,少于36㎡的为一间计算;二层及以上层次只收店内清运处置费,且除餐饮业、娱乐业外,其他行业减半收取,具体为:
①饮食娱乐录像业每月20元,每年240元;
②理发食品业每月15元,每年180元;
③其他行业每月10元,每年120元。
4、残疾人员、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等民政救济对象或弱势群体,凭有效证件,按相关规定给予减免。
三、收缴时间:
20*年11月1日——20*年12月25日止。
四、收缴办法:
委托居民区楼道长上门收取。
五、考核办法:
1、设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考核奖,集体计奖办法如下:
1、完成80%的奖励居民区楼道长按收取金额的5%进行计奖;
2、完成90%的奖励居民区楼道长按收取金额的6%进行计奖;
3、完成100%的奖励居民区楼道长按收取金额的7%进行计奖。
4、商业用房参照以上奖励办法,收缴金额任务数另行核定。
六、工作要求:
1、强化主体职责。各社区作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主体,
要切实履行职责,各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对
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扣减办公经费。
2、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相关政策,以及征收的标准和范围,切实提高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认识,营造自觉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方案;工艺分析
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5-0069-01
在当今时代,人们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垃圾填埋、垃圾堆肥等,对于经济相对不是很发达,垃圾低位热值偏低的中小城市,比较常用处理方式就是卫生填埋。因为这种方式所需经费偏低,操作比较简单,管理也比较方便,而且卫生填埋具有处理和处置(最终消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双重功能,因此,对于任何一个城市,卫生填埋都不能或缺。目前全国县级填埋场建设数量和投入运行的数量都处于较高的状态。然而,表面上看似我们不留痕迹的将所有生活垃圾都处理了,可是在填埋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渗滤液,这些渗滤液造成的环境污染更加严重,而且所含的成分及其复杂,污染物的浓度非常高,所以,对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的处理迫在眉睫,更需要我们对其进行妥善处理,降低它产生的危害。
一、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的具体特征
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被世界公认为对人类身体健康的威胁程度最大,所以,我们需要对其相关成分严格分析,方便对其科学合理的处理。
(一)浓度非常高的污染水
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也可以被称为是浓度非常高的污染水,它具有相当复杂的污染成分,且污染水中的各种成分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都是不稳定的,有些成分的性质会随着季节、温度的变化而变化,在渗滤液中也富含各种盐类以及氨氮等成分,对环境的污染相当严重。
(二)渗滤液的组成成分复杂
由于城市的生活垃圾形形,生活垃圾的产生形式也是千奇百怪的,所以,在我们对其进行填埋处理时,各种成分都渗入到填埋场中,然后,再经过降水的过程,渗滤液随之产生,又或者经过微生物的降解加上降水的过程,也会成为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的重要组成成分。久而久之,填埋场中渗滤液的酸性随着时间逐渐增强,最后对环境的威胁程度也在升高,而且人类的身体健康也会受到严重威胁。
二、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方案分析
2008年以前,我国垃圾填埋以简单填埋为主,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无垃圾渗滤液处理装置,已运行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后可直接并入或通过预处理后并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出台,对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限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2008年7月1日新标准出台后,不仅要求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污水处理装置,生活垃圾渗滤液(含调节池废水)等污水需自行处理并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而且凡在新标准出台前建设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均需要改造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自2011年7月1日起,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并执行标准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
通常,我们根据渗沥液的进水水质、水量、排放标准、技术可靠性及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具体的处理方案。其中深度处理是渗滤液处理工艺中必须的,也是保证达标及运行管理的关键步骤,一般以物化处理作为深度处理,主要处理方案有以下几种:
①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
②预处理+深度处理
③生物处理+深度处理
三、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的处理工艺分析
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属于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国内外利用了一些处理工艺,如:生物处理、物化处理、地面处理等,我们在使用的过程中,将这些工艺组合起来,增强处理效果,才能实现达标排放。
(一)生物处理
生物处理一般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两种工艺。在对污水浓度较高的渗滤液进行处理时,我们就可以利用厌氧处理工艺,来达到处理的效果。在对污水浓度不是太高的渗滤液进行处理时,我们可以利用好氧处理。例如:活性污泥法、氧化塘法、生物膜法、生物转盘法等都是属于有氧处理工艺的,其中活性污泥具有维持高有机负荷的作用,而且它还能够有效减少水力在渗滤液处理过程中的停留时间,节省了处理工艺需要的空间,使得处理的效果更好。另外还有厌氧生物滤池、厌氧污泥床等属于生物处理中厌氧处理工艺。但是,在日常的处理过程中,我们一般将厌氧、好氧处理工艺结合起来,即厌氧-好氧处理工艺,对这种处理工艺,工作人员具有熟练的技术以及纯熟的理论知识,能够很好的将其处理效果发挥出来。而且这种处理工艺的运行成本相对比较低, 但是,使用该种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渗滤液往往难以达到标准,而且随着填埋时间的增加,氨氮的增加和营养的降低,可生化性的变差,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所以,我们一般在预处理后,采用生物处理和物化处理相结合的工艺,实现最佳的处理效果。
(二)物化处理
物化处理一般包括膜处理、吸附过滤、高级化学氧化等。主要以膜处理工艺为主,包括纳滤和反渗透工艺。这两种工艺都可用于工业领域的处理以及污水的处理,而且反渗透处理有时也做军事应用。例如:光催化氧化技术、电解氧化处理技术、等离子技术等都是物化处理工艺的重要表现形式,其中电解氧化处理技术能够有效降解渗滤液中典型的难处理的有机化合物,如苯酚等,为后续的进一步生化处理提供便捷;光催化处理是利用半导体二氧化钛、氧化锌、三氧化铁等对渗滤液做氧化处理,而且投入实际应用中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提高了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深入处理的效果;等离子技术也是一种有效的处理工艺,这种技术是将渗滤液中难降解的物质通过高脉冲放电处理,使其成为可溶解的物质,让渗滤液的可生化性提高,也能够有效降低渗滤液中氨氮物质对微生物的抑制作用。总的来说,该种处理工艺不受BOD5/COD比值变化的影响,出水率能够稳定达标,在选择处理工艺的过程中,我们也会选择采用预处理后直接用膜处理工艺,如预处理+两级DTRO,但处理成本比较高,对管理的要求比较严格。
(三)其他处理工艺
土地处理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使用到的,该种处理工艺是通过土壤中颗粒的过滤作用,以及离子吸附和沉淀等,能够有效地将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中的悬浮的固体物质去除,但是,不被使用的原因就是在使用该工艺的过程中,会产生重金属的二次污染,而且也会有刺鼻的恶臭随之产生,也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除此之外,还有回灌法等处理工艺可供选择,而且,目前,国内外也正在积极研究更加科学有效的处理工艺,如:微波处理、磁化处理等工艺都处于研究阶段,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可以研究出更加合理的处理工艺,并与处理方案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将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的污染降到最低。
四、结束语
总之,我们不能忽视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对人类生体健康的污染,而且“保护环境”、“保护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等话题也是目前国际上激烈呼吁的热点话题,让我们不得不重视这部分的污染源。所以,相关人员还需要更深层次地对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方案及工艺进行分析,最大限度地降低渗滤液对环境的危害以及对我们人类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共同为创设绿色环境做贡献。
参考文献
[1]郭曼,基于厌氧序批式反应器的垃圾渗滤液预处理研究,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05月.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 分类处理; 环境资源利用
中图分类号: B834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一直以来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从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实际过程来看,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不但是提高垃圾处理效果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降低垃圾处理成本,实现有价值垃圾综合利用的重要方法。基于这一分析,我们应认识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性,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环境资源利用的关系,并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环境资源利用结合在一起,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效果,满足环境资源利用需要,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果。
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必要性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称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但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我国垃圾产生量逐年上升,2001年清运量1.18亿吨,仅有60%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处置,无害化处理的不到六分之一。废旧家用电器、建筑废弃材料、报废汽车和废旧轮胎等回收和安全处置的问题日益突出。露天堆放垃圾会产生硫化物、氨、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滋生病源微生物、蚊蝇和老鼠,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严重危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垃圾围城、垃圾爆炸也严重危害了居民生命健康、生活和工业生产。垃圾污染和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已成为我国城市急需解决的四大环境问题。
垃圾大致可分为三类,即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填埋垃圾。我国对垃圾环境管理实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垃圾分类收集既提高废品回收率又便于危险废物单独处置。垃圾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难度。首先垃圾混合收集,容易混入危险废物如废电池、日光灯管和废油等,不利于我国对危险废物的特别环境管理,并增大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难度。其次,我国人均资源和能源并不十分丰富,垃圾混合收集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和能源浪费。垃圾混合收集不利于垃圾中可利用物质的回收和循环利用,降低了可用于堆肥和焚烧的有机物资源化和能源化价值。
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制定具体的资源利用方案
通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析可知,城市生活垃圾中存在可利用的成分,这一部分垃圾如果不进行二次利用,不但会增加处理难度,同时也不利于资源利用工作的开展。为此,城市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处理,并制定具体的资源利用方案,提高垃圾分类处理效果。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根据资源利用要求对分类类别进行细化
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哪些垃圾需要分类,哪些垃圾需要重点回收处理,都应根据资源利用的要求来进行。为了保证资源利用取得积极效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利用要求相结合是提高垃圾分类处理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对资源利用要求有全面了解,并做到满足资源利用要求。
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按照资源利用需要制定分类回收方案
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案的制定过程中,要想提高方案的制定效果,就要以满足资源利用的实际需要为主,使分类回收方案能够最大程度的满足资源利用需要,为资源利用提供可靠保证,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实际效果能够得到全面提高,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发展,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供方向指导。
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根据资源利用特点提高分类回收的针对性
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对于某些垃圾需要重点做好分类回收工作,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基于资源利用特点出发的。为此,我们要认真分析资源利用特点,并根据资源利用需要,提高分类回收的针对性,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够在整体实效性上有所提高。
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把握环境资源利用原则
从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实际过程来看,要想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效果,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环境资源利用的结合,就要把握环境资源利用原则,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发展。目前来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把握以下原则:
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把握环境资源利用的实效性原则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想最大程度的满足环境资源利用要求,就要对环境资源利用的作用和重要性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我们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只有把握环境资源利用的实效性原则,推动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分类处理,才能保证环境资源利用取得积极效果,提高环境资源利用的整体水平。
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把握环境资源利用的可靠性原则
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首先应弄清楚环境资源利用对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影响。其次,应保证环境资源利用的可靠性,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够使环境资源利用更加可靠,保证环境资源利用的整体效果。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把握环境资源利用的可靠性是十分重要的。
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把握环境资源利用的全面性原则
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许多中垃圾都具有二次回收利用的价值,为了最大程度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果,保证环境资源利用取得积极效益,我们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应把握全面性原则,对凡是具有回收价值的垃圾都进行分类处理,保证环境资源利用能够满足全面性要求。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分类处理既是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果的重要措施。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应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应实现与资源环境利用相结合,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够满足资源环境利用需要,提高资源环境利用效果,推动资源环境利用工作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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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潘希迁;;我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排放的对策研究[J];企业导报;2011年14期
[4] 杨海民;綦红;;城市生活垃圾物流收集系统中的环卫工人收集方式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2年02期
为切实加大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力度,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中心,以城镇建设上水平为抓手,把生活垃圾处理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内容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处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处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省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设区市达到95%;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将和两个设区城市建成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各设区市开展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工作,至少建成1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6个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其中市建成全国餐厨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示范市;和两个设区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5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达到30%以上;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加快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50个县(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体系;建立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到2030年,全省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进一步向乡村延伸,镇、乡、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密闭化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方法途径
(一)通过减量化减少垃圾形成。通过政策引导,在生产和生活中强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倡导节约和低碳的消费模式,禁止过度包装,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狠抓源头减量,减少生活垃圾形成。
(二)通过资源化促进垃圾利用。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中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材料的回收利用率。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积极推广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方法、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和以生活垃圾为生产原料的各类新产品、新技术,提高生活垃圾中有机成分、热能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通过无害化提升垃圾处理水平。采用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处理技术,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规范项目建设全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生活垃圾处理污染控制标准,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过程监管,保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种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切实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能力。
四、重点工作
(一)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设施共享,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快编制(修订)《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推进“市、县、镇、乡、村”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统筹安排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布局、用地和规模,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各设区市于2012年6月底前、各县(市)于2012年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大力宣传和倡导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制定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在生产领域、流通环节和消费使用等全过程开展垃圾减量工作。商务部门要研究制定限制过度包装的相关政策,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农业、商务和市场管理部门要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在中央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的基础上,扩大省级对城市及县城周边农村地区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的范围,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有计划地推进燃料结构调整,在城市、县城、镇及乡村推广使用天然气、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三)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广泛动员社区及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和两市于2012年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确保“十二五”末建成全省示范城市。其他各设区市要加快开展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
(四)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建立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新建居民小区要在开发过程中,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配备不同用途的垃圾箱;已建成的居民小区,由当地政府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进工作情况,逐步配备用途各异的垃圾箱,确保分类收集需要。加快老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补建步伐,新区开发同步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每个乡(镇)建设一个以上垃圾中转站(场),每个村庄因地制宜建若干个垃圾池。按照生活垃圾收运需要,配足配全收运车辆,做到城市、乡(镇)、中心村生活垃圾收集全覆盖。对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淘汰敞开式收运方式,大力推广使用密闭、环保、高效的压缩式生活垃圾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噪声和遗洒等二次污染问题。
(五)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本地生活垃圾成分构成及变化趋势,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完善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用焚烧、堆肥及综合处理工艺的,要配建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采用填埋处理工艺尚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要尽快补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确保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在科学合理的运输距离内,县(市)要建设覆盖全部镇、乡和村庄的第二、第三垃圾处理场。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效用。认真谋划、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立项、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审批速度,尽早开工建设。强化建设项目管理,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质量监督、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六)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落实《省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征收措施,落实征收责任,建立激励机制,加大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制定实行财政代扣、地税部门代征、燃气等公用事业代缴与环卫部门直接征收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扣统缴政策,增强缴费意识,降低收费成本。生活垃圾处理费须全部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挪用。各设区市政府要根据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变化情况,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尽快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进行调整。由于收费政策不到位,造成征收的垃圾处理费不能满足设施正常运行的设区市、县(市),要将不足部分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
(七)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安全、高质量运行。填埋设施运营单位要制定作业计划和方案,实行分区逐层填埋作业,缩小作业面,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适时进行消杀除臭灭蝇,控制设施周边的垃圾异味,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实行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措施,防止渗滤液渗漏和填埋气体无序排放,禁止渗滤液处理设施闲置不用或不达标排放。焚烧设施运营单位要足量使用石灰、活性炭等辅助材料,去除烟气中的酸性物质、重金属离子、二口恶英等污染物,保证达标排放。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月向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容环卫)、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研究制定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程验收和污染防治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处理效果评价标准体系。依法制定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范对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系统,实现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状况定期上报、汇总和分析。建设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污染物检测设施开关状态、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监控。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为生活垃圾处理监管提供基础保障。
(九)强化生活垃圾处理监管。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巡视督察制度,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监测工作,常规污染物排放情况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二口恶英排放情况每年至少监测1次,必要时加密监测,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要按照国家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示。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达到设计服务年限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实施改造或封场治理;重点做好高温除臭、沼气导排、雨污分流、预防溃坝等关键环节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确保设施安全、规范、稳定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责任,牵头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制定和完善垃圾处理收费等综合性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支持。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研究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的政策,落实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建立资金使用监管和保障制度。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污染控制措施标准,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科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创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装备自主化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农业部门负责生活垃圾肥料资源化处理利用标准制定和肥料登记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化、资源化激励政策和废品回收补贴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鼓励对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按照《划拨用地目录》要求,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土地划拨供应,在年度用地指标范围内,优先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环卫工人工资标准,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改善环卫工人的作业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
市市容委全面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的运营监督管理。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其他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市市容委要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组织制定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要求,尽快分别制定本地区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
二、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市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由市建委统筹安排,市市容委负责推动和组织实施。2004年底前完成双港垃圾焚烧处理厂、贯庄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西三合垃圾卫生填埋场、青光垃圾处理场和徐庄子垃圾中转站建设,具备处理和转运垃圾条件,使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实现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指标要求。中心城区原有垃圾处理场应按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在未实施统一改造、调整和建设前,暂由市市容委委托各区环卫部门管理,专门用于消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不得挪作他用,已挪作他用的要立即纠正。
滨海三区人民政府要在滨海新区管委会统筹协调下,进一步完善汉沽、大港两个垃圾处理场建设,解决滨海三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
武清区、宝坻区和静海县、宁河县、蓟县人民政府负责抓紧建设本地区达到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标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争取2004年底前投入运行,尽快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工作目标。
三、抓紧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保障机制
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要求,由市市容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良性循环。
四、加强城市生活垃圾临时消纳卸地的管理和监督
在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目标之前的过渡期内,市市容委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临时消纳卸地的管理和监督。环城四区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相关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好城市生活垃圾临时消纳卸地问题。相关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按有关规定选用城市生活垃圾消纳临时卸地,并征得临时卸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市市容委备案。使用城市生活垃圾临时卸地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规范实施现场管理,完善临时卸地围档工程措施,切实控制和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五、积极实施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密闭收集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关于加快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密闭收集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密闭收集、压缩直运的做法,实行定时定点收集垃圾,逐步撤消道路上的垃圾箱池,减少城市生活垃圾在收集过程中对城市环境的污染。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管理网络,切实把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密闭收集工作落到实处。
六、大力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
为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市市容委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大力宣传垃圾减量、爱护环境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环境意识,积极做好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工作。市市容委要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方案,并切实做好推动实施工作。市农委、市商委要积极组织推行蔬菜净菜入市工作。市经委要研究制定减少商品包装物的实施办法。市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及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要实行有机物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报纸、玻璃、塑料)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摸索经验,逐步推广。
七、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的监督考核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的重点指标,纳入市容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日常管理监督的工作力度,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目标的实现。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每月要及时、如实向市市容委报送本地区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及处理情况统计表,市市容委、市环保局要按照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发现问题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
2012.6.30-20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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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2年以来,广州市掀起了一场垃圾分类处理的攻坚战。并于近日出台了《推进城市垃圾处置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破解‘垃圾围城’困局、构建以资源回收为核心的垃圾分类处理循环经济体系和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三大目标,提出了“从减量、分类、回收到无害化焚烧、生化处理、填埋处置”的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路线,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选择主线和“法治化,社会化,产业化”社会管理主线等多项意见建议。
七大任务,五大步骤
在稍早些时候,广州市政府通过了《关于落实人大002号决议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根据方案,广州下一步将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实现经费保障、建立责任体系、建设李坑项目样板工程、加快餐厨垃圾设施建设、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筹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会议等7大任务,垃圾处理将分5步走,到2015年形成垃圾分类的城市习俗和风格,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垃圾分类看民意,焚烧规模看专家
对于生活垃圾处理要按照“先分类、回收、减量,后无害化焚烧、填埋、生化处理”的技术路线,科学分类,做到“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而广州是否借鉴“台北模式”(“资源全回收、垃圾零掩埋”,垃圾费随袋征收;在垃圾的运输、收集方面采取“不落地”,垃圾不能乱倒,乱扔,违者一次罚款6000元新台币,相当于人民币1500元)或者其他城市的成功模式,都正在召开座谈会听取民意。而对于垃圾焚烧规模的确定将由专家论证确保合理的处理能力。根据规划,广州未来将新建6座垃圾焚烧厂,分两期建设,2012至2015年为一期,2015年日处理规模将达到1.5万吨;而2015至2018年为二期,日处理规模将扩展至2.1万吨。
政府承诺监督,企业承诺适当包装
对于广州垃圾处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在市民舆情的监督中前行。垃圾分类处理的整个过程要在阳光下运行,包括设备购置,填埋场、处理厂、焚烧厂的建设和费用等,让所有人来监督。同时,广州市环保局联合经贸委、外经贸局、国资委、城管委、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并在广州市辖区内遴选100家大型企业开展承诺不生产经销过度包装商品活动,减少企业过度包装生产行为,引导和鼓励公众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消费方式。目前,已有超过10家企业代表向社会庄严承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对商品作过度包装。
【链??接】
一、现状
近10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规、标准和政策,使行业管理和设施建设有了依据,环卫体制改革取得一定进展,垃圾收费制度从无到有,并在部分城市实施,特别是1998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集中处理率不断提高,但无害化处理水平低,环境污染严重。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但仍不适应城市发展对生活垃圾处理的需要
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场)651座,处理能力7688万吨。到2003年底,国债资金共安排垃圾处理项目359个,项目总投资245亿元,国债累计投入80多亿元,带动了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的投入。虽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但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大幅度上升,加上历史欠账较多,仍不适应城市发展对垃圾处理的需要。
(二)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提高,但无害化处理水平较低
2002年,660个建制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54.2%,比1990年的2%提高了52个百分点,但相当数量的垃圾处理场没有达到环保要求,无害化处理率较低。根据2001年环保总局抽样监测调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现有垃圾填埋场中27%没有任何防渗措施;39%没有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已对周围地下水体、地表水体、土壤等造成严重污染。垃圾焚烧处理存在烟气排放不达标、飞灰没有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填埋处置等问题。无害化处理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历史原因,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建设的垃圾处理设施标准较低,达不到无害化的要求;二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制定滞后,现行的污染控制标准是2001年制(修)订的,致使大部分垃圾处理设施要么没有污染防治措施,要么难以达到无害化的要求;三是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关键技术、设备和材料;四是资金投入不足,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短缺。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水平有所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技术装备水平仍较落后
通过研究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一些国际领先的工艺技术在垃圾填埋、焚烧、堆肥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使用。但总体而言,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仍较低,一些关键技术和设备基本上是国外的。
(四)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政策,但落实得不够好
2002年,原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出台了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但目前仍未落实到位。目前,实行垃圾处理收费的城市不足200个。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垃圾处理收费尚未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二是收费标准低。三是收缴率低,居民的缴纳率为20%。
(五)环卫体制改革取得一定进展,但仍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产业化发展缓慢
通过环卫体制改革,特别是推行垃圾处理产业化经营政策,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环节从行政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经营。但环卫体制改革仍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目前,大部分城市环卫部门既是垃圾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又是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作业的服务部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由于体制改革不到位,致使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体系不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难以落实,并存在一定的垄断经营。垃圾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竞争性建设运营格局还没有形成,产业化发展进程缓慢。
二、对策措施
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技术示范、深化改革、健全法规、加强监管,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组织编制《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规模、投资和政策措施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通过预处理实现水分和有机物的减量,通过分类、分捡、分选等回收利用垃圾中各种有用物质,减少垃圾最终处置量;有条件的地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逐步向资源化方向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必须达到无害化的要求。各城市政府要组织编制本辖区内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的资源、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因地制宜,多种途径,经济实用选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南方沿海、沿江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及土地资源紧缺地区可优先考虑采用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优先考虑采用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设施建设
切实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资金投入,加快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属公益性事业,现阶段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通过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解决运行费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国家利用中央资金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支持,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包括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等;符合国情的先进处理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完善,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各城市政府要切实承担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职责,逐年增加财政投入,以吸引银行贷款和引导社会投资。
(三)组织技术开发、示范,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重点研究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研究开发垃圾分捡和预处理工艺技术,充分回收生活垃圾中的可用资源,减少最终处置量。组织实施关键技术与装备国产化示范工程,一是垃圾填埋工艺中高性能防渗膜、压实机、渗滤液处理及沼气发电等关键技术与设备(产品)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填埋场防渗能力和渗滤液处理比例,有效防止填埋工艺对地下水的二次污染。二是焚烧工艺中炉排炉液压控制技术和炉排生产技术的完善化示范,同时加大垃圾焚烧工艺污染物控制技术的开发,确保烟气、废水等达标排放;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的推广力度。三是垃圾生化堆肥无害化处理技术示范,重点解决堆肥恶臭和垃圾肥料的质量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垃圾肥料中有毒、有害成分,推广垃圾肥料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和速生林生长。
(四)完善收费政策,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在环卫体制改革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允许部分城市暂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各地可采取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统一征收的方式,或与水费、电费、房费、燃气费等联合征收的方式,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使其达到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成本,并使垃圾处理企业有合理的利润。垃圾处理收费优先用于现有处理设施的运行,确保现有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和环境效益。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监管,其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应向市民公告。
(五)深化环卫体制改革,促进垃圾产业化发展
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卫体制改革的指导,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确保社会公众利益和城市环境效益。各地要认真执行经国务院同意原国家计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的有关政策要求,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在改制过程中,财税部门要研究制定在一定时期内对垃圾处理企业实行低税赋、零规费的相关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环卫工人提前退休、再就业等扶持政策,确保改革的稳步推进。完成环卫体制改革的城市,要全面开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投资、建设、运营和作业市场,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制度,完善垃圾处理市场竞争机制和企业运营机制。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改革
中图分类号: R12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中的生活垃圾指城市居住的人口在开展日常生活时,产生的固体废物与法律法规规定视为垃圾的固体废物。我国垃圾基础设施的建设、处理、运行及监督是由城市的环卫部门管理,垃圾收集及处理的环境管理则由环卫部门及下属垃圾收集处理单位具体管理,收集处理费由政府管理。
一、城市环境管理中的生活垃圾构成及污染现状分析
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中的垃圾清运量及产量的不断增加,生活垃圾构成也开始慢慢发生变化,主要表现为有机物和可燃物明显增多,垃圾的可利用及可回收价值增大。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中生活垃圾的处理场数量及相应的规模无法满足城市垃圾处理增长的速度,一些垃圾露天集中堆放,造成严重的环境危害,污染事故日趋严重,表现如下:一是对大气造成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形式的废物在经过相应的运输和处理时,若缺乏必要的防护手段及净化措施,则会产生细末及粉尘四处扬散;堆放或者填埋的生活垃圾则渗入土壤挥发出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大气;二是对水体造成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如果直接排放到河流或是湖泊等活的水体,或露天堆放的垃圾经过雨水冲刷后渗入水体中,都会造成水体溶解进有害成分,污染水质及水中生物;三是对土壤造成污染。生活垃圾滤出液中的有害物质在渗入到土壤中时,会改变土壤结构及相应土质,对土壤微生物活动造成影响,妨碍植物生长。有害成分经土壤吸附后在土壤不断积累,污染土地甚至不能耕种;四是对人体造成污染。人以大气、水和土壤为基础生活,这些环境中造成的污染直接摄入人体,使人发病。
二、城市环境管理中的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
为了完成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中的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规模化及调度资源化的发展目标,我国针对处理生活垃圾的方法进行了多种尝试。目前在我国发展成熟且比较常用的城市环境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焚烧法、堆肥法及填埋法三种。
表1:焚烧法、堆肥法及填埋法的优缺点比较
三、城市环境管理中的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政府一直很重视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及处理工作,并且相继颁布了部分政策法规用于防治垃圾污染和处理问题的严重化,并取得了突出的效果。但是因为治理时间短,所以生活垃圾处理还有不少问题没有解决,主要表现如下:
1、管理制度不畅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由建设部牵头,不同城市的城建环卫部门直接管理垃圾的收集、清运及处理等工作,但垃圾处理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也是由这些机构负责,造成政企不分,体制不顺,管理制度无法有效执行。部分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无法正确落实,即束缚了垃圾处理管理的发展,又影响了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正常运行。
2、尚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城市生活垃圾越来越多,环境保护形势日益严峻,就要求政府必须加大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以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得以顺利完成。而传统的生活垃圾治理的公益化带给各级政府财政极大的压力,为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可以健康发展,针对垃圾处理开始收费的相关政策在2002年出台,但却一直没有科学合理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出台,造成公众和企业大部分未能意识到垃圾处理问题的严重性,使得收费如同虚设。
3、生活垃圾不分类收集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城市生活垃圾还是选取了不分类收集的方式,有机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合收集,导致垃圾的含水率过高、发热量过低。这种不分类的垃圾如果填埋处理,则会加大渗滤液的用量,造成二次污染;如果焚烧处理,则必须添入助燃剂方可满足处理要求,导致运行成本大幅度。另外,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塑料、橡胶等若焚烧处理,还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
4、公众环境意识低
目前,我国已出台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针对防治生活垃圾污染给予明确的规定。但因为未能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所以执行比较困难。要想处理好生活垃圾,必须从公众的整体考虑来提升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目前我国公众环境意识极低,乱扔垃圾,人为破坏环卫基础设施的行为屡有发生,无法提升公众的环境意识也加大了垃圾处理环境管理工作的难度。
四、提升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中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有效对策
1、改革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加快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
根据我国环境管理和生活垃圾处理必须产业化、市场化及制化发展的要求,我国必须尽快针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提升城市环卫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出台可操作性强、规定明确细致的环境管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改革方案,落实政府职能,使得政企分开,确保社会公众与城市环境的双重效益。开放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设和营市场,建立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垃圾处理竞争机制。
2、建立并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根据谁污染谁负费的原则,全面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在目前环卫体制改革没有完成的条件下,各地可选取供水、污水及垃圾处理费统一征收,或水电及燃气费等联合征收,来增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的收缴效率,减少收费成本。并逐步提高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以增加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利润空间,并起到提升公众环保意识的作用。
3、实行垃圾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回收率,便于垃圾的最终处理]。我国可参照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的成功经验,先行在经济发达城市试点后再行推广,逐步实现垃圾分类收集的统一化。要做到,一是提倡居民分类收集;二是公众场合设有垃圾分类收集器,便于不同垃圾分类收集;三是制定垃圾分类处理的废品回收及奖罚制度,确保垃圾分类收集的健康发展。
4、提高公众环境卫生意识
公众环境卫生意识的提升是我国城市环境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的关键因素,要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树立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提倡节能、节水、绿色及环保的生活及消费方式。
结束语
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中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即是环境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我国各级政府必须重视垃圾处理的法制化、规模化及产业化建设,针对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改革措施,促进我国早日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和环境管理的最优化。
参考文献:
[1] 姜华、吴波.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趋势及对策建议[J]. 电力环境保护. 2008(01)
关键词1:生活垃圾分类
781个社区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2019年,广州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全市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社区达781个。成功创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启动垃圾分类街镇创建活动。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开展餐饮垃圾统一收运处置试点,日收运量稳定在180吨。基本完成第二批56座垃圾压缩站分类收运升级改造。
在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方面,为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广州因地制宜在越秀、海珠、荔湾、花都、增城等区开展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工作对接,积极开展废玻璃、废木材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试点,推进废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深化实践垃圾分类广州经验,陆续形成了荔湾西村、海珠轻工等一批垃圾分类企业化服务模式。
关键词2:长效化机制
市财政增加1.4亿元环卫经费补助
2019年,广州印发《广州市深化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长效化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建立长效化管理工作机制。建成环卫行业监管和环卫工人信息管理系统。
广州组织开展了4次环境卫生专项清洁行动,2019年市财政增加1.4亿元对各区环卫经费进行专项补助,通过新增部分扫路车、清洗扫路车、高压清洗车、隔音墙清洗车等机械化设备,加强了越秀、天河、白云区等重点区域机械化清扫工作,全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90%。
为持续加大城管综合执法力度,深化推进公安城管协同联动执法,广州印发《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违法检查查控工作。
民生方面,广州去年新增管道燃气覆盖用户47.95万户、点火用户29.17万户,建设红外线燃气管道137公里。整治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点1122家。完成574个液化气供应站规划布点及179.5万只气瓶标签安装和信息录入,改造灌装秤240台。
此外,广州完成30个容貌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面貌。联合市交委和各区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编制出台了前3季度的挖掘计划,全年共审批许可临时占用8宗、挖掘22宗。
关键词3: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
2019年,广州制定出台政府规章《广州市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修订政府规章《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和《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出台《生活垃圾分类 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地方技术规范,出台《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办法》、《广州市粪便管理规定》、《广州市居民住宅装修废弃物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指引;正积极推进制定、修订《广州市死禽畜及其废弃产品处置管理规定》、《广州市落实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方案》等规章。
来年9大重点工作精益求精
深化生活垃圾分类
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处理法规制度体系,全面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推进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流动收购人员网络化管理,推广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试点,加快垃圾处理费随水费征收改革等等。
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严格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建设目标,倒排工期推进建设,确保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一期和第六、第七资源热力电厂2019年底点火,兴丰填埋场七区工程2019年中建成交付运营,其他资源热力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2019年全面建成等等。
加强市容环卫精细化管理
开展市容景观和环卫样板路创建工作,力争2019年中心城区内主要道路达到样板创建标准等等。
继续推进燃气发展
持续推进管道燃气3年发展计划,2019年新增管道燃气覆盖用户50万户。全面启动南沙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建设等等。
建设城市管理智能化
升级800M数字集群调度系统,强化视频监控系统应用,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开发城市管理综合监管系统,集中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案件,确保城市管理问题得到快速解决等等。
加大城管执法力度
保持查控违法建设高压态势,按照早发现、早拆除,先停控、后清拆原则,落实区、镇(街)属地和主体责任,利用低空遥感动态监测等手段对违法建设进行常态化核查和动态监控,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等等。
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机制
按照客观公正、反映实情、统筹兼顾、鼓励先进、科学竞争原则,以干净、整洁、平安、有序为总要求和主要考评内容,修改完善以原城市管理考评方案综合提升考评为基础,充分发挥综合考评、监督检查在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推动重大工作落实方面的作用等等。
宣传构建全民参与机制
充分发挥和运用各类媒体的宣传鼓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社会宣传的质量和成效,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和引导全社会人员参与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努力构建城市管理全民参与的良好机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