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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个体的心性觉解、人格提升是道德修养所要推崇的某种境界,而达此境界的道德修养方法、途径及其过程在本质上则既受制于人们生活所依的微观生存处境,更受制于人类发展所处的宏观社会形态。放宽到这样一个认知框架下来谈道德修养,目的在于将作为人类道德实践活动之传统方式的道德修养置于一个恰当的社会语境进行讨论,以给予其道德社会学的重新关注,而不是褊狭地将其嵌套在某种既定话语下进行传统式的个体道德解读。由此看来,道德修养与中国社会转型是一个尚不为学界关注但却兼具理论和实践双重意义的伦理学问题。任何企图脱离社会生活历史进程的道德修养,无异于自我放逐和自我边缘化。伴随人类生活公共化与异质化的演进,原本植根于同质性社会形态的中国传统道德修养体系已欠活力,顺应现代社会异质化与公共化的转型之势,从封闭走向开放,以构建一种合乎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生活方式语境中的道德修养理论,乃是笔者想要言说的重要理论旨趣。
一、中国传统社会形态中的道德修养
从社会的性质和形态看,人类社会的发展形态主要可分为两类:同质性社会与异质性社会。同质性社会通常表现为社会民众归属于共同的政治共同体,并拥有大致相同的政治认同、理想信仰和价值追求;异质性社会中的民众虽然在信仰、价值和认同等方面存在差异,但依然能够谋求其基本的价值共识和文化理解。“家国”一体的制度安排和封建的自然经济构筑了中国传统的同质性社会形态,即:维系整个国家机器运转的宗法血缘关系,不仅加固着君权与族权的联盟,而且也构筑着君主意志转变为社会意志的基本通道,从而使多地域、多民族的中国华夏大地形成了基本雷同的社会结构、伦理纲常及其可沟通的行为方式。这种同质性社会形态成就了以“成德、成性”为境界的中国传统道德修养观念:既有西周的“敬德配天”、“修德配命”之说;先秦儒家的“存心养性”、“反身自省”的“内在功夫”;宋明理学家的“居敬穷理”和“省察克治”的“向内求索”;还有老子的“涤除玄览”、“致虚极、守静笃”、释家的“觉悟”、“渐悟”、“顿悟”;等等。无论是儒家主张的内省自身、格物致知以成圣贤,道家坚守的致虚极、守静笃以返璞归真,抑或是释家力行的净心觉悟以求“修炼成佛”,都在向世人澄明这样一种镜像:中国社会的传统道德修养虽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其“推己及人”的社会价值旨向,但终因其片面推崇“诵读经书”、“颂经参禅”、“坐而论道”、“三省其身”,以实现道德个体心性觉解的道德修养方法及其修养过程,就已然将作为人类道德实践活动方式的道德修养仅仅视为一种可以远离轰轰烈烈的社会实践,以内省、自责、内修、悟道为主要方式的私人生活领域的心性求索。这种与中国传统社会形态的同质化结构相适应的传统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依附性、内向性和精英性的文化特质。
依附性是浸透着中国传统道德修养方法、途径、境界及其全过程的基本文化特质。在“家国一体”和封建自然经济的中国文化传统氛围中,道德修养一般总是以位高权重者为引领、以长者匡正晚辈为秩序,从而为维持既有社会秩序锻造出一代又一代谦卑温顺的依附性“臣民人格”。其次,以“成德、成性”为境界的中国传统道德修养的诸多之道,均以内向度的人性回溯为精神归宿。无论是主张抵达内心善的儒学,还是觉解或顿悟某种虚极境界的老庄学派,都始于人自身向善的欲望、执于“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论语·卫灵公》)的“内自省”的修身功夫,止于尽心知性,回复人之本性的境界。以儒家、老庄为代表的这种“为己”的心性修养之学,是一种向内用力,而非向外求利的道德追求。最后,以“成德、成性”为境界的中国传统道德修养,作为对人及其生命存在意义的终极目的性价值理解的推崇,有助于构筑并促进人生精神世界的完善和至善,尽管因其人生哲学基础具有强烈的精英主义倾向和权威主义依赖,对多数平民百姓来说它还只是一种具有某种虚幻镜像的奢侈品。
二、中国传统道德修养遭遇转型社会的挑战
时至今日,社会转型的发展语境已经成为我们讨论一切中国现象,包括道德修养现象无法摆脱的时代背景。按照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关于人类文明进步的理论,我们可以将社会转型理解为是一种需要接受“灵魂的分裂”的挑战及对挑战的回应过程。中国传统道德修养遭遇社会转型的挑战已成当代中国社会生活中的经验事实。以社会存在方式及其变迁的历史眼光鸟瞰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中国传统道德修养遭遇“灵魂的分裂”情景中所直接承负的诸多挑战,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佐证。
首先,依附性的“臣民人格”遭遇个性张扬的挑战。在与传统伦理文化和人格范型相适应的中国传统道德修养中,民众个性在整个社会格局或者说漫长的封建社会演变中是个隐形而不彰显的存在体。产生并服务于封建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同质性社会结构的中国传统道德修养文化,无论是其原生形态,还是秦汉以后的流变形态,本质上只是一种奉行人身依附关系的、塑造模具式系列道德人格的宗法等级道德修养,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传统社会虽有本质差异,但在道德修养方法和途径策略上已然还是以一种国家伦理的“独特权威”继续强化着经过改良过的种种新型依附关系。由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所推动的中国现代化所带来的,以个性张扬和人的解放为特征的异质性转型社会,打破了同质性社会诸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之间的可通约性格局,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不可通约性的文化特征。换句话说,传统的依附性道德修养范型或系统对现代人的约束力日渐式微或近乎塌陷。异质性社会由于削弱甚至消解了外在于具体道德主体的唯一性、权威性规定,使道德主体得以赢得独立性人格以及自由价值的认知与判断空间,从而打开了传统道德修养被禁锢的封闭之门。
其次,内向性的“尽心知性”遭遇公共领域的挑战。作为传统道德修养根基的儒家伦理之目的在于追求个体之德的圆满,所谓“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荀子·劝学》)的“慎独”境界。与传统社会私人领域独大的状况不同,现代社会的政治民主、经济自由与文化多元不仅造成了德沃金所说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明显界分,而且促成了公共领域的不断扩张。广阔的“公共空间”使现代人在自由与个性得以充分彰显的同时,发生着与私人领域之外的人、物、事之间更为密切的公共关系。然而如何与陌生环境共生、与不同人群共存、与时间流动共进?传统的以纯粹追求自我人格的心性觉解,或者片面局囿于对熟人领域的道义承诺为宗旨的“尽心知性”内向性道德修养体系已力所不及。人们生活世界所显示出的公共取向和公共意义,极大地拓展了人们对道德修养的认识论视域:在公共生活日益扩张的今天,我们不仅需要独具的个性、卓越的私人美德,而且更加迫切地需要基于现代公共生活要求,符合个体社会身份与公共角色的职业化、专业化的公共美德。诸如:基于政治参与所需要的正义感,基于人际交往所需要的平等、诚信、宽容、明礼守法,基于公民身份所应当具备的爱国主义、法制意识等等。显然,这种认识论的转向再一次撼动了囿于狭小私人领域的“尽心知性”的内向性道德修养的根基,从传统相对封闭的私人领域走向开放广阔的公共领域已成当代中国社会道德修养的选择路径。
最后,“成圣成贤”的精英道德遭遇公民道德的挑战。既推崇“天人合一”道德人格形上境界,又诉诸日常生活礼仪纲常,具有相对成熟和完备规范架设的,发端于传统同质性社会的中国道德修养体系,对于完善和拓展少数社会精英分子个体精神家园无疑有其一定的道德修养价值。但是,这种以“成圣成贤”为个体境界的精英道德修养,既放逐或远离了仅以谋求有尊严地活着的广大民众道德主体的普适性资格,更遭遇经济成分多元、社会职业多样、地位差距拉大、价值取向多元的当代中国转型社会中所成长起来的公民道德的挑战。公民道德对“成圣成贤”精英道德的挑战既表现为对传统道德修养体系的怀疑、动摇,更积聚着一种建构合乎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生活方式道德修养体系的深刻的社会力量。
三、当代中国公民社会语境中的道德修养
中国社会是否已经进入了公民社会,这是一个需要采用制度性和组织性若干指标评价的实证的社会学话语,然而处于转型中的当代中国社会正在走向公民社会,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愿望或猜想,而是一个确定无疑的社会发展的经验事实。30年改革开放在社会领域引发的根本变革,就在于其成就了中国社会由单位社会向公民社会的深刻转型。尽管公民社会在全球范围的实现程度和发展水平错落不齐,但它作为国家、市场、社会公众等不同力量处于一种平衡状态的异质化、公共化结构的社会形态,总是一个需要以民主、商谈、参与为其文化特质的社会。“一个公民社会就意味着这里存在着一部渗透着自由、民主和人权理念的宪法,众多充满着活力的民间团体,提供制约与纠错功能的健全的公共领域以及拥有公正、责任、宽容、善于对话、善于妥协、积极参与之精神与素质的普通公民。”公民社会的上述文化特质不仅存在于政治领域、经济领域,而且也渗透于道德领域,进而催生社会道德的文化转型。这种文化转型在道德修养领域将发生什么样的历史性变迁?它的独特之处在哪里?公正地说,对这个相当独特的道德文化,不仅从文明的层次上反思还很少,就是对其内部的相当精密微妙之处的解析也极为鲜见。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当代中国道德修养及其转型,对伦理学的发展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道德修养及其转型的特点、运作逻辑及其转型的研究应当成为当代中国伦理学发展的新的灵感来源和动力源泉。在这里,我们无意诟病传统的“心性求索式”的道德修养体系,相反,我们依然认为,“心性求索”是道德修养的重要形态,因为,道德修养作为个体化的道德实践活动,产生于个人自我确证、自我肯定和自我发展的需要。但是,以什么样的方式、途径及其过程进行个体精神世界的道德修养则是社会的、历史的;当“心性求索”作为一种主体道德修养形态的合理性、合法性所依存的微观生存环境和宏观社会形态不再依旧,就需要对其进行适时的修正、完善,从而使道德修养体系得以形成与发展了的社会形态和人们的具体生存环境相适应的新型道德修养形态。笔者以为,“生活濡化式”的道德修养体系是与以“民主、商谈、参与”为文化特质的公民社会相适应的当代道德修养体系的可能选择。目的伦理学认为,道德修养不只是遵循规范,而是一种可能的生活方式。规范是为了生存,修养则为了生活,道德修养当以人为目的,指向人的幸福的生活方式。
所谓生活濡化式的道德修养,指的是一种奠基于生活的、以生活意义为价值诉求并主要通过日常生活交往中的经验教化、习俗规范、制度创新来影响人的道德认同、陶冶人的道德情感、磨砺人的道德意志,进而达致某种道德境界的道德修养形态。主张以生活濡化作为当代中国公民社会语境中的道德修养形态的学理依据有二:一是生活的道德性;一是道德修养的“生活”性。生活的道德性,是指生活不仅为了活着,而且更需要有意义、有尊严地活着。人的生活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发现意义、生成意义、实现意义的过程。意义问题就是生活的道德性问题。人不仅拥有感性生活,而且拥有意义生活。这种意义生活既产生于感性生活又为感性生活提供价值目的和意义参照,从而真正实现人有德性的幸福生活。生活的内在法则是生成的、开放的、超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活不仅是实然的,更是应然的;不仅是惯常的、不证自明的,更是可供选择的,创新的与超越的。生活濡化式道德修养的生命力就在于其秉承了生活的这种超越性与创新性,为每个个体的道德修养不断注入新的价值与不竭动力。道德既构成生活意义的解释系统,使人对生活意义有更合理、更深刻的理解;又构成生活意义的目的系统,使人的生活得到更为合理、更为完善的展开与提升。道德修养的“生活”性,是指道德修养作为一种道德实践的活动方式总是表现为人们的生活方式或者表现着人们的生活方式。道德修养赋予人的生活方式以意义,道德修养的价值植根于“美好生活”或“人生幸福”。换句话说,一种道德修养,如果忘掉了人的生活、遗弃了人的生活,它就不再是人的道德修养;而人总是以自己的尺度来衡量、估价和选择适合于人自身生活的道德修养方法和途径。道德修养作为人的生活方式,具有为我性、求善性和内在超越性。据上所析,较之于“心性求索式”的道德修养形态,生活濡化式的道德修养,在本质上是一种更合乎当代中国公民社会语境中公民道德成长特性及其发展规律的生成性道德修养模式,其最终目的是将公民历经生活检验的合理的价值与信念纳入道德修养体系,以加快完成人的精神世界和行为能力,即:知与行的同构过程,从而实现某种理想的道德修养境界。换句话说,在生活濡化的道德修养视域中,道德修养主体不再只是一个静观的凝视者而必须是一个行动的实践者。诚如胡塞尔所言:“当我们面对面谈话,互相握手致意,有爱和恨,在思考和活动中,在辩论中互相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经常处在那种人格主义的态度中。”以生活濡化为路径的开放式的道德修养昭示着这样一个事实:生活世界本身就是一个宏大的道德修养场域。
[关键词] 高校德育;内外结合;复合作用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是高校对大学生实施德育的一门必修课,是一门融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于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课。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这门课与其他专业课相比,具有独特的育人功能,为了充分发挥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在培养人才上的特殊作用,笔者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对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德育育人途径进行了积极探索,在重视课内育人的同时,疏通了课外育人的渠道,拓宽了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育人途径,深感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师应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揭示不同育人途径的作用规律和互相间的内在联系,充分发挥不同育人途径在思想道德修养教育过程中的复合作用。
1 课内途径
课内育人途径是指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师通过课堂教学的具体活动渠道和形式,在遵循课程的科学性的基础上,积极开发课程的思想性,努力做到两者的完美结合,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吸收有益的思想养料,从而达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的目的。课内育人途径是高校德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1 利用课堂讲授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课堂讲授是高校一切学科授课的基本形式,也是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师在课堂上讲授思想道德修养课的过程应当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道德知识的传授和施加系统的道德影响的过程。要通过课堂讲授,系统地回答学生普遍关心的人生、理想、道德等方面的问题,逐步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水准。教师在进行课堂讲授时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要善于把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结合起来,力求做到有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使学生乐于接受,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利用课堂讲授对学生进行道德修养教育,是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在教书育人中的基本形式。这种形式的特点是寓教育于教学之中,使学生在接受文化知识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道德修养教育。
1.2 利用课堂讨论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课堂讨论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相互学习的一种方法。对于各个时期思想领域的点问题和学生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道德修养课程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的安排,有计划地引入课堂,组织学生结合本学科知识的学习展开讨论。要使课堂讨论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教师应自始至终发挥主导作用。首先,教师要根据教材的重点、难点、疑点以及特点,拟出一定深度、广度和吸引力的讨论题,组织好课堂讨论,题目必须是大多数学生真正关心的,或认识上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其次,要有准备、有步骤地组织学生深入讨论。在讨论过程中,教师不要过早地将“标准答案”公布。当学生无法解答时,要予以启发;当学生发言有遗漏时,予以补充;有错误时,予以纠正;有疑难时,予以点拨。总之,教师要置身于学生讨论之中,并从启发学生的积极思维人手,不断把讨论引向深入。最后,教师要对讨论进行归纳、总结,对正确的观点给予充分肯定,对模糊和错误的观点要进一步澄清和引导,也可提出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这种课堂讨论,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
1.3 利用多媒体教学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多媒体教学具有形象、生动、直观等特点。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师可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认真组织好多媒体教学。首先,在内容选择上,既要符合教学的需要,又要有较强的教育意义,做到既传播文化知识又使学生受到启发和教育;其次,在时间进度上,要与同期讲授的教材内容相互补充、相互连贯,以期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和育人目的;第三,在教师的作用上,任课教师在多媒体教学过程中仍要处理好教师为主导和学生为主体的关系,决不能心中只有多媒体教学工具而忽略了对学生的引导和启发。恰当地使用多媒体教学,教学形象生动,学生感知鲜明。因而印象深刻,是对学生进行道德修养教育的有效手段和形式。实践证明,好的多媒体教学影视资料片可以在学生中引起共鸣和反响,如《暖春》对感恩的教育意义等,在道德修养方面容易引起立竿见影的效果。
1.4 利用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专题讲座是道德修养课程教师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专题讲座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根据课程内容而开设的小型专题课,对于现实生活中某些理论性较强、学生又难以搞清楚的问题,教师可以结合教学内容,在适当时机开设小型专题课,进行专门的讲授。这种小型专题课的穿插,既要考虑到深化理论的需要,又要考虑到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的需要。不仅要帮助学生解决思想认识中的疑难问题,而且可以使他们学会用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一种是根据各个时期的宣传工作和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重点而举办的大型专题讲座。任课教师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和学校思想教育工作的需要,在全系或全校举办这类专题讲座。专题讲座的形式具有信息量大、受教育面广等特点。这种形式搞得好,经常坚持,对于在学生中形成正确舆论,抵制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各种错误思潮,会起到巨大作用。
2 课外途径
课外育人途径是指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师通过课堂教学范围之外的其他教育环节,千方百计给学生以积极的思想影响,使学生得到道德情感、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熏陶。课外育人途径是课内育人途径的延伸和深化。课内育人途径和课外育人途径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拓宽了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育人的基本途径。课外育人途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2.1 利用谈心对话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对于学生个别或普遍关心的问题,利用课余时间组织谈心和对话,共同商讨,常常会收到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教育效果。首先,谈心是解决个别问题和特殊矛盾的主要方式,又是获取思想信息的可考渠道。这种方式不受时间、地点和人数限制,简便易行。教师与学生谈心关键是要真心诚意、平等待人、互相交心,发现有误解或认识有错误要当面解释清楚,事后不记账,不当作材料使用。其次,对话是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师对某一问题与学生交换意见,使学生明白某一道理的方式。教师在与学生的对话中,要尽量通过平等的商讨,把学生的政治热情引导到正确的方向,把他们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这种师生对话的过程,既是教师与学生民主、平等地商讨问题的过程,也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
2.2 利用校园文化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校园文化活动是整个德育系统的必要组成部分,是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实施的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它可以弥补课堂教学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使“知”“行”统一起来。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师可以结合教学内容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并担任活动的指导老师,对活动给予引导、支持和帮助。并根据思想道德修养教育需要,适当融入德育内容,保证活动的健康性和有益性,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校园文化活动的灵活多样、生动形象,可使学生通过自学、自律、自理为主的亲身实践,经受各种锻炼,对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产生更加深刻的理解,在心灵上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良好的思想教育效果。
关键词:为仁由己;克己复礼;中庸;道德修养
人何以成"仁"?孔子亦有一个具概括性的说法: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在孔子看来,"仁"是从人对人的良好情感中引申出来的,如一个人对于父母兄弟有"情",便会对他们行以孝悌,对邻里、乡亲以至社会他人有"情"便会对他们行以信义,这便是"为仁"。
一 "为仁由己"规定了道德修养的基本目标
孔子说:"仁者安仁,智者利仁。"(《论语·里仁》)就是说,仁者要把"仁"作为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智者要把"仁"作为自己的事业成就之方,他们都具有或应该具有自觉的道德意识。
1.人应具有道德义务的意识。
"仁"的精神是"爱人"。凡有人群的地方,人们都必须相亲相爱,和睦相处,社会才会安定和谐。离开了"爱人",人就不能成其为人,社会也就不成为社会。因此,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爱人"就是一道"绝对的命令",是人人都应该承担的道德义务。
2.人应具有道德责任的意识。
"仁"的体现是"忠恕"。"忠"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恕"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孔子认为,一个人无论是"立"还是"达",都不是单方面可以实现的。"成全他人"与"宽容他人",在个体的生存与发展中,有一种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
3.人应具有道德自律的意识。
"仁"的实施方式是"克己"。《论语·颜渊》篇记载:颜渊问仁,孔子答曰:"克己复礼";请问行动的要点,孔子回答:"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孔子这里就非常强调人的道德自律意识。其中,克制物欲是"克己"的基本内容。孔子并不一般地反对人们的物质欲望,但他主张对这种欲望要有必要的控制,控制的标准就是仁道。
二 "为仁由己"确定了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
孔子的"仁"是一种道德的精神境界,又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它贯彻在具体的实践之中,在随处指点"为仁"的过程中,就形成各种各样的道德要求与道德规范。
1.处理亲属人际关系的道德要求与道德规范。
孔子十分重视"孝悌"的作用。他所理解的"孝",包含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但又不仅仅是赡养;与赡养相比,子女对父母的尊重 "敬" 更为重要。 "悌"则是指兄弟姐妹对兄长的敬爱之情。无论是"孝"还是"悌",都不是单方面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双方都有义务和责任。
2.处理一般人际关系的道德要求与道德规范。
孔子提出"忠、恕、恭、宽、信、敏、惠"等道德条目。"忠"者,"给予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恭"即恭敬,恭敬地对待他人,就不会遭受侮辱。"宽"即宽厚,待人宽厚,就会得到大众的拥护。"信"即诚信,诚实不欺、言行一致,就能得到他人的信任。"敏"即快捷,勤勤恳恳,做事干练,就会取得好效果。"惠"即慈惠,给人予好处,就能使用人。在平时的生活中,如果能做到以上几点,那么人际关系一定会非常融洽,社会也会更加和谐和安定,我们每个人都应向这些规范看齐。
3.最高的道德要求与道德规范——"中庸" 。
所谓"中庸",指的是不偏不倚的日用常行之理,待人处事,就不要过分,也不要不及,"过犹不及"(《论语·先进》)。"中庸"的实质是寻求人际关系的高度和谐。"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和"是人际关系的理想状态。"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o中庸》)人际和谐,天人和谐,万物和谐,这是儒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也是当今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值得我们借鉴和运用。
三 "为仁由己"指出了道德修养的基本方法
孔子说:能进取譬,可谓人之方也已。(《论语·雍也》)这是说,道德修养要从自己做起,这里体现的正是道德修养的主体性原则;要从身边做起,则体现了道德修养的践行性特征。其具体做法包括以下三点:
1.求知于己。
孔子说:"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论语·卫灵公》)这里即确认道德修养主要依靠个人的努力。"自省"是重要的道德修养方法之一,在《论语》中,有"吾日三省吾身"之
说,意思是每天都要反复检查、反省自己的言行,以便发现有违背常理和伦理道德要求之处及时纠正。儒家进一步从"为己之学"的观点出发,规定了道德人格所应达到的理想境界-慎独。慎独是指在慎独时、无人注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防止出现违背道德的念头和不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只有通过自省和慎独的方式来修养身心,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伦理要求才能真正植根于人们心田,内化为个人的道德意识,指导个人的实践活动。
2.笃信好学。
孔子很强调学习。他说:"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民以求之者也。"(《论语·述而》)在他看来,学问提高的同时也应该是道德的提高。孔子主张"为己之学",强调"笃信好学,守死善道"(《论语·泰伯》),把做人与做学问紧密结合起来。我们可以将学习的途径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在书本中学习。"书中自有黄金屋"。在书本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前人先辈的光辉事迹,还可以看到许多反面的事例。我们可以以此警醒自己,同时加深自己的理解,在今后实践的过程中做得更好。
(2)向长辈、朋友学习。父母的品德对孩子起了极为重要的表率作用。"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论语·学而》)。此外,向朋友学习也是提高个人道德修养水平的主要途径之一。"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我们只有在不断的比较中才能发现自己做得好的方面和不尽人意的方面,我们要善于寻找好的参照物,以此在道德上得到更多的提升。
(3)在反思中学习,"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人类学习最重要的也就是反思。人在反思中能够学到更多的东西,举以一反三,是我们进步的捷径。
3.躬行实践。
道德修养的关键是身体力行,即孔子所说的"躬行"。孔子十分重视"言行一致"。他主张:"先行其言而后从之。"(《论语·为政》)这是说你要先实行了,再说出来;做得到的就说,做不到的就不要说。这才是真正的"君子",否则就是"伪君子"。他主张"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以是否身体力行来作为检验道德修养的试金石。
在儒家伦理思想中"仁"是个人修养的主要内容,贯穿于整个道德生活之中。我们应该加强对儒家伦理思想的研究,抛弃其糟粕,吸取其精华,指导自身的道
德修养活动。要笃信好学,追求知识,提升道德的品质;端正自己,克制自己,培养高尚的情操,然后推己及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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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教学;实效性
长期以来,技校生的《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是通过理论教学的方式来实现的。教师作为课堂的主导,以讲授为主要手段,从技校生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出发,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面面俱到地进行严肃的说理性颇强的传授。这种教育方式对提高技校生思想道德修养的理论水平有重要作用,但明显缺乏实效性。学生对直接灌输产生逆反心理,自身的困惑得不到关注,显现出不耐烦、冷漠和消极,达不到教学的效果。如何深化《思想道德修养》教育改革,结合技校生的实际,增强教学的实效性,充分发挥该课程在技校生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是目前技校德育教师共同关心的课题。我们认为,通过教学方式、手段的改革,可以有效地加强技校《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实效性。
一、改革教学内容
为了解决《思想道德修养》纯理论性的教育模式,可以将其内容分为理论应用篇和实践指导篇,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式达到教学目的。理论应用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武装技校生的头脑,树立起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正确地认识社会、认识人生,正确地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社会观念和人生准则,使技校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得以升华。实践指导篇用来提高学生的基础文明修养水平,使学生养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爱国守法、勤俭自强、团结进取、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意识,形成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培养技校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使其保持健康、积极的心态,增强自我调节、承受挫折的能力,培育健全的人格。
二、采取多种教学方法
思修课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将课堂讲授和课堂讨论等方式有机结合,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方式坚持联系技校生的思想实际,采用多媒体手段和课堂讨论、辩论、演讲及个案分析等互动教学方式,增强课程的说服力和吸引力,不断提高教学的实效性。通过教学方式的变化,调动教与学双方的积极性,既有助于教师自身对《思想道德修养》教学内容的深入研究,也有助于教师和学生互相了解,在愉悦的教学过程中达到教学目的。
三、精心设计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思想道德修养》课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现代社会信息网络飞速发展,为技校生接触新思想、新知识提供了快捷的方式和途径,因此在教学实践中必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如,在讲授“适应与转变”课程内容时,安排学生以宿舍为单位,制定宿舍规则和宿舍全体成员的成才规划,目的是使学生尽早适应技校生活,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协作能力;在讲授“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时,以班级为单位,课下认真准备,然后进行课堂辩论赛,辩论中使学生明确道德修养要做到“知、情、意、念、行”五个方面的统一;在讲授“心理健康与调适”时,我们印制《心理健康测试表》,集中对新生进行心理测试和各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帮助技校生及时解决心理困惑和成长过程中的烦恼,使学生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不断提高自我驾驭能力,同时开展以“学雷锋、树新风”“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为主题的青年志愿者活动,目的是使技校生走出校园,投身社会、了解社会,将个人与社会融为一体。通过精心设计的实践教学,让学生置于现实生活中,在实践中澄清认识,接受正确的思想,从而使学生的修养不断得到升华。
四、制订合理的考核办法
改革考核的标准和方法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改变传统的只考查学生的记忆能力、忽视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做法。教师可以在不同的教学环节采用不同的考核办法,建立多种方式。一是加大平时成绩的比重,主要以课堂讨论、学习心得、调查报告等形式进行考核,占到总比重的40%,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二是期末考试侧重案例分析和独立思考,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其由“被动学”转变为“主动学”。
参考文献:
[1]范启华.高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与方法.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3(17).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构建的意义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有助于增强教学效果的实效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其理论性强,实践性高为突出特点。该课程要求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能将教材知识与现实生活实践问题紧密结合,帮助学生找出理论与实际的契合点,以此提高学生认识理解社会、分析实际问题、提升实践分辨的能力,从而带动自身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该课程评价体系的构建,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使其积极投身于实践过程,促进学生将理论知识向自我修养的实际转化,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增强教学效果的实效性。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可纠正学生“重学习成绩、轻行为践履”的倾向
该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可改变旧有的那种“上课记笔记,考试答笔记”的学习弊端,帮助学生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增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意识,有助于增强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更有利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目的和任务的完成,从而真正发挥该课程导向与检测作用。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能客观反映学生修养的实际情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评价体系是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全方位的考核,是根据有关真实记录共同评定,这样得出的成绩是全面、客观、公正的,是具有可靠性和可信性的。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构建的原则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评价,实际上是对学生个体思想修养状况的综合评价,注重学生思想修养的实际和行为实际,应体现客观性、公正性和全面性。在制定过程中应遵循“四统一”的原则:
1.在考核方式上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的统一
与一般专业课程相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更注重教学的实际效果。而实际效果的优劣需要学生根据具体表现来评定,可是实际表现单纯通过量化的考核办法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在构建考核评价体系过程中应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培养目标层次性的基本要求,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2.在考核内容上实行理论考核和行为考核的统一
一方面,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道德内化和道德自律,直至约束自己的道德行为,而这一切的完成自然离不开道德认知作为基础,这也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理论的目的所在。另一方面,道德实践更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关键所在。因为道德实践是道德主体从他律向自律转化的桥梁,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受道德自律的支配和指导。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体系时,要充分考虑学生对理论的掌握和运用双方面的情况,考核体系指标既要包含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指标,又要包括对理论的实践程度指标,使学生做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人格发展。
3.在考核阶段上实行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的统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目标是提高大学生政治理论素养、思想品德修养、法律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而这些素质的提高更强调的是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考核评价要真正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功能,就必须重视过程性评价。只有这样,学生才不会出现“平时松、考前紧、考后忘”的情况,该课的教学目的才能够落在实处。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除了期末进行学业考核外,更要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特别是要将课堂外的日常道德和法律修养行为表现纳入到该课程的考核之中,在考核指标中应包含体现学生的日常上课情况、出勤情况、学习态度、完成各项活动、遵纪守法等指标内容,来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4.在考核主体上实行教师考核与辅导员考核的统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是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日常表现作出评定的重要主体。但是任课教师不可能对每一个学生平时的思想道德状况和法律行为进行全面、科学、准确的了解,这种单一的评价有失公允。因此,在进行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听取和尊重辅导员的意见进行考评,这样有利于使本课程的教学与学生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更加紧密的结合,增强本课程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促进和引导作用,也更有利于督促学生注重平时的一言一行,“积善成德”。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
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我们采取了334的层次化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即30%日常教学活动考核,30%辅导员考核,40%期末成绩,从而体现该课程理论与实践考核、课内与课外考核、任课教师与辅导员考核的精神,见表1。
1.知识与行为的考核
1.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对学生知识方面的考核
(1)对学生参与日常教学活动、完成作业等具体情况进行的考核。目的是使学生对学习理论知识的重视。
(2)对学生在思想、道德、法律、政治等方面所掌握的道德、法律规范进行的考核,主要通过期末考试形式完成。期末考核遵循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基础知识考核与灵活运用考核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的方向发展的命题原则。在试题的编写上,基础知识的比例可占50%的比例,重点考察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二是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前提出发,重点对学生的创新能力的考察,紧密联系社会热点,特别是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给学生以自由发挥的思维空间,该部分考核占50%。实行开卷考试。按照统一阅卷标准,采取集体流水阅卷的方式,由1―2名教师批阅一类题型,以确保阅卷的公正性、一致性与准确性。[1]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学生日常行为操行的考核
这类考核主要是对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的统一性进行考察。该考核可采用内外结合的方式展开。课内考核的内容包括学生上课的出勤情况、上课具体表现、和学习态度等;课外考核的内容包括考察学生的道德品质、合作精神、参加校内外活动情况等。同时,该考核也可以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例如在每一项内容中设定具体的考察项目,可以量化的予以量化,不可量化的采取定性考核的方法。此外,还应对学生的各种道德行为予以奖励或惩罚。对于在道德实践方面表现突出者,如获优秀班干部、团干部、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或是在各校、院、系的各类学习竞赛中成绩优异者,以及有过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行为者,可以给予适当加分鼓励,反之,如出现违反法律、校纪等行为时,则应予以减分惩罚。
2.任课教师与辅导员考核
1. 任课教师的考核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任课教师主要考核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程度,同时包括对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评价。成绩由授课教师进行评定,比例占总评成绩的70%(日常教学活动占30%,期末考试占40%),见表2。
2. 辅导员的考核
辅导员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促进者和指导者,相对来说与学生接触的时间和机会也更多,对于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也更有发言权。因此,要将辅导员对学生的意见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考核中,使得学生们在任课教师面前和辅导员面前的行为表现更加一致,也使更多的学生能更加主动积极地投入到院系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去,还有效地解决了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工作和辅导员工作中存在的“两张皮”的问题,见表3。
由表3中可见,课程总成绩=授课教师考核成绩(70%)+辅导员考核成绩( 30%)。实现了学生在课堂内理论内容的学习、提高与在课堂外的养成与实践是紧密联系的;授课教师对学生在课堂内听课态度与参与教学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的评定考核,与辅导员对学生在课堂外的表现的评定考核是密切相关的。这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既能体现大学生掌握的理论知识,又能引导大学生应用知识积极投身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因此,更能比较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的实际情况,调动大学生进行自我修养的积极性。
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构建的说明
在长期探索实践中,我们认为在构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因地制宜建立课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评价,要结合学校实际和特点,确立符合学校实际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考核评价的具体内容和成绩评定办法,这样才能达到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目的。
2. 整合学校教育资源,科学落实考核评价体系
因为考核体系会涉及到学生日常操行的部分,所以为了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考核工作应整合学校的各种教育资源和群策群力,并与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相结合。从而保证考核结论的准确性。可以考虑聘请课程辅助教师,也就是聘请相关班级的辅导员作为课程辅助教师,帮助完成课程考核,如果辅导员条件具备,也可以直接由班级辅导员担任。[2]
3. 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关键词:幼儿教师道德修养;幼儿品德;影响;养成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教育的重要阶段,道德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我国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中,德育同样也占据着首要位置。我们应对幼儿进行适时适度的德育教育,创造优良环境,给幼儿潜移默化的影响,为幼儿形成、发展、巩固良好的个性奠定基础。幼儿教师是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直接关系到幼儿品德的养成,所以对幼儿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逐渐成为人们共同瞩目的问题。
1幼儿教师的道德修养
1.1道德修养的主要含义
所谓的道德修养,是人的道德活动形式之一。是指个人为实现一定的理想人格而在意识和行为方面进行的道德上的自我锻炼,以及由此达到的道德境界。而对于幼儿教师来说,道德修养主要指教师能够主动按照社会的道德标准来改造自身以符合相应的标准并能够逐步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
1.2培养幼儿教师道德修养的主要目的
幼儿在入园之后,每天面对的是教师的日常行为,而幼儿有具有极高的模仿性,学前教育阶段内幼儿还处于柯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前习俗水平,这一阶段是幼儿道德修养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的道德观念完全表现在外在状态,可塑性是比较大的,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因此,幼儿教师的道德修养必须不断提高,其主要目的就是对幼儿进行潜移默化的道德教育。
2幼儿教育中幼儿品德的形成条件
2.1处于道德优良的生活环境
幼儿园和家庭是幼儿所处时间最长的环境,在幼儿园中幼儿教师是对于幼儿产生影响的主体,而在家庭环境中,家长则是幼儿主要的参照对象。幼儿通过和教师的接触,对于教师的行为和思想产生模仿,从而获得经验和影响。而在家庭环境中,家长的生活方式、处事方式、待人接物都是幼儿品德成长的印象因素。因此,良好的园区和家庭环境是幼儿形成良好品德的重要条件。
2.2在教育过程中进行道德教育
幼儿园对于幼儿品德养成的教育,不应单单止步于环境影响,更应该在日常活动中加入品德教育,对幼儿的品德形成过程提供潜移默化的印象。做游戏是每个幼儿园为幼儿提供的最基本的日常活动,在游戏过程中添加一些潜在的道德教育是行之有效的道德教育方式。
2.3道德教育后形成培养良好的习惯
在逐渐培养幼儿道德品质的过程中,还要求幼儿保持道德品质的持续性和习惯性。幼儿要对道德教育的成果和社会道德环境有所了解并产生认同感,这样才能使得幼儿的道德品质完全养成。
3在幼儿教育中教师道德修养对幼儿产生潜移默化作用的对策
3.1注重榜样力量的运用
在幼儿园中,教师对于幼儿是一种权威。在面对权威人物时,幼儿有一种天生的信任和崇拜,从而去积极遵循教师的话,并主动模仿教师的言行。因此,教师的业务素质就不仅仅包括相应专业知识,更应该包括优良的道德,从而做到为人师表,利用自身的言行来潜移默化地对幼儿进行道德教育。
3.2利用日常活动对幼儿进行道德教育
幼儿教师在日常的游戏设置和活动策划过程中,要有意识地为幼儿提供道德教育和道德养成环境。在游戏中,让幼儿通过角色扮演、情感体验、价值澄清、移情训练、榜样示范等等的方式,逐步形成对“修身”“齐家”“治国”等美德的理解和认识,并逐步形成相应的道德观念。
3.3保证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
教师要对幼儿进行道德修养的养成教育,就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不仅要做到对于幼儿的关爱和尊重,更要做到公平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幼儿,让幼儿感受到教师的爱,不以人格侮辱或身体处罚的方式对待幼儿,让幼儿在良好的状态和氛围中感受道德教育的熏陶,从而在潜移默化中获得优秀的道德品质。同时,在教育过程中还要求教师有较高的敬业精神,不仅要主动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还应该在教育过程中对幼儿的问题以耐心细心的心态予以对待。要对于幼儿的言行多做观察,发现幼儿身上的闪光点并予以鼓励和发扬,在其他幼儿心目中树立榜样观念,从而使得幼儿得到全面进步。
4结语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在《德国教师教育指南》中讲过:“只有当你不断地致力于自我教育的时候,你才能教育别人。”孩子具有模仿的天性,教育孩子并不仅是讲道理,平时的言谈举止、处世态度,待人接物的方式、方法等都对孩子具有重要的教育功能。可见,幼儿教师道德品质的优劣是影响幼儿园品德教育效果,甚至是影响幼儿健康成长的一个重要方面。幼儿教师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以博大的胸怀,包容每一个孩子,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到关爱。
作者:陈雪兰 单位:浙江省义乌市绣湖幼儿园
参考文献:
[关键词]旅游职业人和谐培养职业道德内化
[作者简介]谭为跃(1959-),男,江苏南京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伦理学。(江苏南京211100)
[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11-0060-02
旅游高职院校,大都希望自己所培养的莘莘学子在未来的旅游职业领域有所建树。但是培养和谐的旅游职业人仅仅倚重专业知识和技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只是旅游职业人“才”的一面,还需要旅游职业人的另一面:“德”。这个“德”,就是职业道德,“德”“才”兼备方为旅游职业人成就事业的必备条件。对于旅游高职生而言,职业道德核心、原则、规范、评价等理论要义只是育人的一种外在力量,旅游高职生仅仅从课堂上、书本里学习掌握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它们转化为自己内在的道德品质,然后才能外化为正确的道德行为,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旅游职业人。因此,了解并掌握职业道德内化的意义、条件及方法对于培养和谐的旅游职业人就显得至关重要。
一、旅游职业人职业道德内化的重要性
(一)旅游职业人职业道德形成的重要条件
旅游职业道德规范与其他道德规范一样,首先是具有一种约束力,它要求旅游职业人个体必须自觉遵循。同时,旅游职业人作为一个道德实践主体,也要从旅游工作者职业群体中接受各种指导自己行动的道德标准,要受这种外力的支配与制约。这是因为,人在自己的职业劳动中没有绝对的自由,必然要受外在必然性的制约,必须要在遵守这种必然性的前提下才能从事职业劳动。所以,一名旅游职业人若希望顺利地进行旅游职业实践活动,那么他就不能摆脱这种规范的约束。这种理性思维是旅游职业人把握旅游职业过程中个人行为的一种道德力量,是用以调整个人与集体关系的一种调节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约束力并不仅仅是一种纯粹消极的东西,它在表现出职业道德规范对人的制约功能的同时,还表现出对人的价值导向功能,即不仅告诉旅游职业人不能做什么,而且也告诉旅游职业人应当做什么;不但约束某一行为,而且也激励某一行为。
但是,停留在他律阶段的道德规范,无论人们怎样尽力地遵守,它终究还是一种外在于主体的“异己”的力量,只要道德主体尚未将道德要求完全内化为自己的道德品质,尚未实现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化,那么道德要求的道德性就是不完全的。道德要求的他律性如果不转化为道德主体的自律性,即尚未得到旅游职业人的认同,不是自觉地、发自内心地按照外在的职业道德规范行动,那么这种规范对于道德实践主体,也就失去了价值。
旅游职业人的劳动一般总是以个体独立活动的方式进行,是一种自律的、自主的活动。旅游职业人的劳动固然需要统一的旅游职业道德信念、旅游职业价值目标,需要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智慧,需要旅游企业领导、全体员工以及社会的配合、检查和督促,但是这一切主要还是通过旅游职业人个人的自觉、自主选择而体现的。旅游职业人在执行自己的各项具体任务时,其态度、方式、方法的选择总是自律的、自主的,他人无法干涉。换言之,旅游职业人的职业行为是一个自我控制系统,是由旅游职业人凭借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来调节的。虽然旅游行业或企业可以提出各种要求,制定有关的规定、守则、纪律,但所有这些都不能从根本上去限制旅游职业人,这是由旅游职业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可见旅游职业人劳动中的自律性、自主性,决定了旅游职业人在职业实践中所肩负的道德责任和内化外在道德要求的重要性。
(二)旅游职业人道德人格完善的重要环节
旅游服务劳动的显著特点之一,是旅游职业过程的诸因素都与人相关。旅游职业活动始终是在人与人的相互作用中进行的。旅游职业人的服务对象是人,服务产品与人休戚相关,旅游职业人劳动手段载体也是人,是由旅游从业人员个体的思想品德、知识才能、个性倾向等因素所构成的职业人格。旅游职业的劳动过程,除了智力、体力的总和作用于旅游职业人之外,还有旅游职业人的道德人格的形象力量参与其中,旅游职业人除了运用设备设施等实物器具进行对客服务之外,主要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技能、情感、意志、道德品质等精神器具进行对客服务。
对于旅游客人来讲,旅游职业人的人格是任何力量都不能代替的最灿烂的阳光,只有人格才能养成人格。旅游职业人的道德形象不仅是游客直接感知的对象和评价的内容,而且也是有效影响游客的重要手段。爱因斯坦曾指出,卓越人物的道德品质,对人们和历史的整个过程来说,可能比单纯的智能上的成就具有更大的意义。智能上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性格的伟大。这种道德人格的社会职业效应,在旅游职业人身上尤为突出。了解这一点,应该是旅游职业人普遍具有的一种自我意识。所以,旅游职业人必须时刻关注自己道德人格的自我完善,用崇高的人格力量影响和教育游客。
现代社会,道德生活领域日趋复杂化、多元化,人的价值观念变化多端,传统的许多道德信条都受到了冲击。在这种历史环境下,社会对旅游行业、对旅游从业人员都提出了更高的、更严格的要求。旅游职业人身处服务于人的岗位,应是社会文明和伦理道德的彰显者,是温暖、关爱、平等、公正的化身,代表着旅游行业的正面形象。旅游职业人每天都要为旅游客人提供各种服务,进行形式多样的交流与沟通,帮助客人排忧解难。如果旅游职业人不能内化旅游职业道德的核心、原则和规范,就会出现道德失范、责任沦丧、服务滑坡的短板,从而重创旅游者利益、旅游企业利益、旅游行业利益,也包括旅游从业人员的利益。可见,旅游服务劳动要求旅游职业人要有崇高的人格,而这种崇高的道德人格的形成又恰恰是旅游职业人积极内化其外在的道德规范并把它们与自己的生命融为一体的结果。
(三)做好旅游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石
一个合格的旅游职业人,不仅应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对客服务的各种技能,而且必须内化旅游职业道德的核心、原则和规范,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这样才能在旅游服务劳动中,不断提高对旅游职业道德的认识,规范自身的旅游职业道德行为,以培养出崇高的思想情操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旅游职业人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社会主义旅游事业的发展中有所作为、有所前进,完成时代赋予旅游职业人的重要接待服务任务。
在旅游服务的现实工作中,在相同的条件下,有的人进步快,有的人进步慢;有的人索取小费,有的人无私奉献。大量的事实证明,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是否重视道德修养的历练。因此,旅游职业人如果希望自己在事业上有所成就、有所进步,对旅游业有所贡献,就必须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而做好本职工作的关键之一,就是内化旅游职业道德的核心、原则、规范,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二、旅游职业人职业道德内化的条件及方法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旅游职业人内化职业道德的核心、原则和规范,需要有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个方面条件的配合及其方法的运筹。
(一)职业道德内化中的道德教育
所谓道德教育,就是为使人们践行某种道德义务,而对人们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加系统的道德影响。这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的道德得以转化为人们的内在品质,从而对社会生活发生作用所不可缺少的一个关键环节,是社会道德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旅游职业道德能否被旅游职业人群体所接受,一方面,固然与它是否反映了旅游职业伦理关系的本质,是否符合伦理教育的规律有关;但另一方面,也取决于这种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传播程度及范围,取决于道德教育实施的好坏。旅游职业实践证明,要在旅游职业人个人意志中建立起与行业需要相适应的旅游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并把其变成旅游职业人个人特殊的道德需要,形成道德信念和要求,养成道德行为和习惯,就必须发挥道德教育的作用。
对旅游职业人进行道德教育的方式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可通过授课、讲演、报告、考察、交流等形式,生动形象地传授道德知识,培养道德情感;通过对旅游服务工作中一系列矛盾的集中剖析及价值澄清,提高旅游职业人的道德判断及选择能力;通过对旅游职业人正面行为的及时肯定与强化,培养旅游职业人的道德意志,坚定其职业信念;通过加强旅游企业各方面的管理,帮助旅游职业人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习惯等。总之,道德教育的多端性、综合性、重复性等特点,决定了在旅游职业中必须灵活地掌握与运用各种方法。
(二)职业道德内化中的个体道德修养
一个人的道德人格和道德品质的形成,既要靠外部的道德教育,更要靠个体的自我努力。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所以,在旅游职业道德内化的过程中,首先必须重视受教育者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可以说,一个旅游职业人能否将社会的旅游职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变为个人的内在品质,并落实在行动上,由道德的他律变为道德的自律,关键就在个人努力提高道德修养的程度。
个体道德修养是社会道德调控系统的组成部分,也是个体道德品质形成和完善的重要内部根据。所谓修养,主要指人们在政治、道德、学术以及技艺等方面所进行的勤奋学习和涵养锻炼的功夫,以及经过长期努力所达到的一种能力和思想品质。道德修养主要指人们在道德品质、道德情感、道德习惯等方面进行的自觉的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锻炼和自我培养功夫。道德修养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动态的“下工夫”,即依照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所进行的自我学习、体验、对照、检查、反省等心理活动和实践活动;二是指静态的“已达到的功夫”,即在经过长期努力之后所形成的品质、情操和道德境界。
任何道德能否在人的道德生活中占统治地位,主要在于它最终能否转化为社会成员的自觉的道德修养。因为道德教育只是具有道德知识和道德经验的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准则和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其他人施加系统影响的过程。而一定社会的道德要求(包括原则和规范等),只有转化为人们的道德品质,才能为人们所自觉遵守,也才能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对不遵守这种道德原则和规范的人实行有效的社会道德监督。人们若内化外在的道德要求,就必须对它有一个认识和体验的过程,即道德修养的过程。现代旅游职业人都是有一定的知识修养和文化修养的成年人,其经验和理性日趋成熟,自我意识和自控能力较强,内因所起的作用较大,因而更要依靠旅游职业人的个体道德修养。
旅游职业人个体修养的过程是一个积极的自我思想斗争的过程。要赢得这场斗争的胜利,可采取以下几种做法:
1.经常进行反躬自省,增强自律性。所谓反躬自省,是指依据一定的职业道德标准经常检查自己,寻找自身思想和行为中的缺点和错误,从而规划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使之符合职业道德标准的要求,它是职业道德内化、提高道德修养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没有内心省察检讨的过程,也就不可能达到自律的目的,道德内化和道德修养目标也就随之消失。我国古代思想家就非常重视道德修养中“内省”“克己”的功夫。孔子曰:“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意思是说,自我反省没有愧疚,也就不会有什么忧愁和恐惧了。曾子也讲“吾日三省吾身”。这种反躬自省的方法,在今天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旅游事业的和谐环境中尤为重要,是旅游职业人抵制腐朽思想的重要保证。旅游职业人在职业实践中内省自己,要按照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否则就会自我满足,达不到提高职业道德修养的效果。在旅游职业活动中,要经常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我反省、自我剖析,自觉摒弃服务低下、金钱至上等陈腐的职业观念,自行考量自身道德行为的失范和工作中的不足。
2.要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旅游职业人不仅要在重大问题上对自己提出高标准、严要求,而且要在诸如服饰打扮、言谈举止等方面给予特别注意。旅游职业的特点,劳动服务的特殊方式,都要求旅游职业人必须在一切方面认真地检点自己,因为旅游职业人时刻处于旅游者的观察之中。旅游者的目光是极其敏锐的,心灵是极其敏感的,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漫不经心的一个动作、冷漠厌烦的一个眼神等,都可能会在游客的心中掀起波澜,从而损害旅游职业人的形象,给旅游企业乃至地区、国家的声誉带来硬伤。“千里之堤溃于蚁穴”“100-1=0”说的都是这个道理。为此,旅游职业人必须谨慎地对待旅游职业中的微小细节,努力做到“慎独”,实现职业道德修养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
3.要有闻过则喜的精神。常言道:“当事者迷,旁观者清。”也有人说:“要了解自己,最好问问别人。”因此,除了自我解剖和自我监督以外,还必须依靠周围同事的批评、帮助,虚心听取游客的投诉意见。没有“虚怀若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闻过则喜”的精神和态度,就听不到逆耳忠言,也就很难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自我修养的效果和水平必然要受到极大的限制。
旅游高职院校是培养未来旅游职业人的重要场所,要使在校的大学生成功地向合格的旅游职业人跨越,就必须坚持和谐育人的思路,立足于旅游职业人的本色,在披挂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利器的基础上,配备好职业道德内化的良弓。这样,我们的学生就一定能够在未来的职业猎场上猎获硕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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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蒋先润.责任,责任,还是责任![M].北京:新世纪出版社,2009.
关键词:案例教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5-0240-02
联系大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教学改革,增强教学时效性是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重点,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在教学中积极开展案例教学,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本文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
一、案例教学的含义与特征
所谓案例教学是指选择典型的事例,采用以问题为核心的求解模式,冲破原有的知识结构和科学体系的界限,从整体、发展的观点分析各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由学生独立或合作进行分析和探究,形成对这些问题的见解和提出解决方案,它主要表现为教学内容围绕案例的讨论分析而展开,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和评判,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中心[1]。其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一)启发性
在案例教学中,改变了过去教学过程中单独由教师唱主角,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转为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结合。教师在上课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作用,适时提出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案例供学生思考探讨,启发学生思维,开动脑筋,获得答案。
(二)参与性
案例教学能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教师在教学中运用案例作为中介,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学生的参与意识、主人翁意识增强,调动了其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民主性
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这种填鸭式教学方法严重抑制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的个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与教师必须处于平等地位,学生可以阐述自己的真实想法与观点,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观点进行适当引导。
二、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作用与意义
(一)促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要求的实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思想道德修养部分涉及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人生观、社会主义道德等内容。单凭书本上给出的概念和定义等理论知识不足以说明这些和大学生身心发展息息相关的问题。这部分内容不但具有很强的思想政治性和社会实践性,同时还要尊重大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因此要达到教学效果,在授课过程中就要处理好课程讲解的系统性与针对性,将理论与实践结合来为学生答疑解惑。而案例教学最大的特点就是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身边的故事,启发学生思考人生的目的意义、人生价值的实现、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关系等问题,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法律修养部分涉及法律的基础知识内容很全面,这部分知识的实践性又比较强,生活中不断发生的法律案件是法律理论联系现实的纽带。教师要让学生真正知法懂法,光学习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是不够的,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案例分析、讨论甚至是模拟法庭,才能使学生既掌握理论知识又懂得怎样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捍卫自身的权利。
(二)调动大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主观能动性
心理学研究表明,大学生有较强的表现欲与求知欲,具有独立的思考能力、批判性地看待问题的能力以及敢想敢做的创新能力,对热点、难点问题也具有浓厚的兴趣。若他们在教学过程中的参与性越高,学习的积极性就越高,学习效果就越好。大学生的这种自主意识、参与意识和成才意识的增强,要求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传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教师填鸭式的教学,加上教材枯燥乏味,大大抑制了学生的积极性。案例教学启发式、参与式的特点,既能发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把学生从课堂中的被动地位推到主动地位,才可能认同并接受教学内容,使“知、情、意、行”这个德育过程统一起来,体现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时效性。
(三)培养大学生自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育学家杜威曾经说过:“最好的一种教学,就是牢牢记住学校教材和实际经验二者相互联系的必要性,使学生养成一种态度,习惯于寻找这两方面的接触点和相互的联系。”案例教学优化了课堂教学模式,让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学习,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课程。案例教学改变了以往的教学模式,在教师的启发下,学生通过发言、讨论、演讲、表演等方式参与学习,潜移默化地贯穿教学的主要内容,让学生在这种课堂互动中实现自我反思与自我选择的结合、内心释放与理性增长的结合,提高道德判断和正确目标选择的能力。在学生积极参与的过程中,还能体会到主动学习的快乐,对主动学习习惯的养成很有裨益。同时,平等、民主的教学环境也有利于大学生养成平等、民主的作风和利他主义思想。
(四)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和质量
教学效果的好与坏是由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方法等因素决定的。一直以来,学生反感、课程难讲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教师在教学中忽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对该课程的性质特点缺乏深刻认识,教学没有贴近现实生活,或者将一门社科类课程变成了专业课一般,侧重讲授一些抽象的理论,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以致产生厌烦情绪。
案例教学要求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认真收集编写案例材料,以良好的教学组织形式和科学的教学方法来实施教学,而学生的努力与热情也能够激励教师的敬业精神。同时,生动鲜活的案例讨论也能够弥补教材的空洞乏味。在考试中也可采用案例点评的方式来检测学生是否掌握教材中的理论观点,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去分析现实问题,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这些层面上看案例教学对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和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三、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
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直接决定了教学效果的成败。具体来说要发挥好案例教学的作用要做到以下几个环节:
(一)精心选编案例
这是案例教学的前提,要成功运用案例,对案例的选择非常重要,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结合教材
把握教材中的基本理论点,吃透其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才能做到因材施教。这也是案例教学的基础,是评析案例所需理论依据的基本保证。包括两个方面,教师吃透教材,把握好教学全局,才能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地给学生进行讲解;学生吃透教材,将理论与实际联系,把握好评析案例需要的理论依据,才能选准切入点,开展分析讨论。
2.贴近实际
案例的收集选择不仅要紧紧结合书本理论知识,更应该在具体操作的时候注意选取贴近学生实际的、学生关心的、愿意积极讨论的,甚至是与他们自身息息相关的话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讨论的正是和大学生自身成长成才最相关的话题,需要我们在课堂上通过对具体的、发生在他们身上的、身边的事情才进行讨论和分析,才能起到引导的作用。
3.整体规划
在充分考虑了理论体系特征的基础上,将所有案例作出整体的规划是很有意义的。不光是理论知识分章分节系统规划,我们在选取案例的时候也要注意这个问题。案例教学也可以是层层推进,环环紧扣的。具体来说,要关注案例本身的完整性和各案例之间的关联性,比如可围绕一个主题来编排准备多个案例,形成一个案例群,把握好案例推出的先后顺序,这样的教学效果也会更加明显。
(二)科学使用案例
这是案例具体使用的关键环节,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大致分为浏览案例——分析讨论——科学评析——拓展升华四个环节。
1.浏览案例
这是讨论前的准备阶段。教师可以通过纸质资料、多媒体课件、观看视频等方式把案例的具体内容推荐给学生,让大家有对问题感知、思考的过程,并且介绍好提供案例的背景,为下一环节作准备。
2.分析讨论
这是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学生在对案例有了初步了解后,老师可引导他们通过与书本知识点的结合来展开思考。并通过丰富多彩的讨论形式,鼓励学生积极展开思考和讨论,确定自己的观点。
3.科学评析
到了这个环节,教师应通过组织发言、演讲等形式鼓励学生在课堂上踊跃表达自己的思考结果,并进行自我分析。教师的分析则应从正反两面进行,进而引导到书本知识上来。
4.拓展升华
在对学生各色观点进行科学点评分析后,教师还应抓准时机,对自己要表达的观点进行进一步的点评总结,拓展学生的想象力,让学生的感受更为深刻,实现知识的迁移和升华。
总之,近年来,案例教学的使用使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时效性进一步提高,满足了大学生的心理需求,解决了过去思想政治理论课“假、大、空”的局面,集中实现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的多重效果。作为一种“亲民”的教学法,案例教学虽不能取代传统的教学模式,但它却是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的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值得我们去进一步探索。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案例教学
所谓案例教学是指选择典型的事例,采用以问题为核心的求解模式,冲破原有的知识结构和学科体系的界限,从整体、发展的观点分析各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由学生独立或合作进行分析与探究,形成对这些问题的见解和提出解决方案。它主要表现为教学内容围绕案例的讨论分析而展开,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和评判,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中心。案例教学作为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正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教学工作者,为多门课程的教学所借鉴和引用。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任课教师在改革和创新该门课程教学的实践中大胆引入了案例教学法,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大大增强了教学的时效性。
一、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运用的积极意义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运用案例教学,其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有助于提高教学的时效性。
(一)案例教学通过落实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高教学的时效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政治性很强的课程,它有理论知识的传授,但更强调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行正确引导,其特点在于实践性强、针对性强、个性差异大。为此,要增强这门课的教学时效性,在授课过程中就要处理好理论讲授的系统性与现实问题分析的针对性的关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解开学生的困惑,提高学生的认识。著名教育家杜威曾说过:最好的一种教学,就是牢牢记住学校教材和实际经验二者相互联系的必要性,使学生养成一种态度,习惯于寻找这两方面的接触点和相互的联系。而案例教学是这种寻找理论与实践恰当结合点的十分有效的教学方法。它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教学方式,在案例教学中,学生被设计成处在特定的情境中,在不充分信息的条件下对面临的情境作出判断和抉择。通过对案例的推导及对问题的思考、讨论、归纳、升华,培养学生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传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是一种注入式教学方法,它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轻视学生的需求,忽视了对学生学习潜能的开发,导致了学生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教学的时效性也无从体现。
(二)案例教学通过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参与的热情提高教学的时效性。
心理学研究表明,大学生有较强的表现欲和探求欲,思维的独立性、批判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对热点和难点问题具有浓厚的兴趣。他们在教学过程中的参与度越高,学习积极性就越高,学习效果就越好。这一特性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表现尤为突出。因此教师在引导学生思考现实问题时,要多给他们展示自我的机会,形成教与学的互动关系。学生只有参与教学活动的全过程,才可能认同并接受教学内容,才能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时效性也最终得以体现。而案例教学中学生的参与度是其他教学类型无法比拟的。案例教学十分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的发挥,学生是探究知识、探求真理的主角,教师只起引导、组织作用。它改变了传统的单方面向学生灌输的方式,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会学习。
总之,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落实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并注意调动学生参与的热情,是保证这门课教学时效性的必不可少的因素。而要做到这两点,适时、适量地使用案例教学是一种有效的选择。
二、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作用
1.案例教学让学生在感悟中实现理性的飞跃, 以“情感―体验―导行”的方式学习政治理论知识。
中国传统文化对人的理性和情感的看法自古就持情理融通的观点,多主张个体在道德修养过程中要将理性与情感联系起来考虑。这种通过情育的方式来培养个体品德的思想,至今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现代德育心理学研究表明,道德本身就包含着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美好情感是促使主体将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动力和纽带,是使抽象的道德理性在个体心中生根、发芽、成长、开花、结果的土壤,是德育取得实效的催化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个通过入耳、入眼达到入脑、入心的塑造人生观、价值观的德育过程,绝不是说说道理、画画条条杠杠、甚至死记硬背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学生发自心底的从情感到思想的全方位认同和接受。案例让德育成为鲜活的东西而呈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从感知具体事例入手,调动其情感因素。当一个人的积极性情感体验不断积累之后,就会在思想上产生共鸣和认同,达到领悟道德知识和提升道德水准的效果,进而在行为上产生某种偏爱的立场、习惯、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这是思想品德结构中知、情、义、行几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过程,也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两次飞跃的规律。在思想品德课教学实践中,我们结合不同的内容向学生介绍轮椅上的博士生侯晶晶、2004年与2005年感动中国人物徐本禹、洪战辉等大学生成长的个例, 都让不少学生感动得热泪盈眶,纷纷在发言和作业中谈到了对自己的启示和教益。因此,通过案例扣响学生的心弦,让学生在感动中激动并行动,潜移默化地将“道德”的精神深入人心,将起到在感悟中学习的很好作用。
2.案例教学让德育真正源于生活、贴近实际,使学生在真实的社会生活实际中学习理论、提高运用知识于实际的能力。
这种教学形式既符合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适应青年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人们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从根本上说,要受到一定社会环境和社会物质条件的制约,是在其进入社会生活领域以后、面对现实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及其派生的社会道德关系及其他社会关系、积累了一定的生活实践经验以后才逐步形成起来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以人的自我完善为中心的德育功能为主的课程,不与社会生活和学生思想实际相结合,就不能达到理想的教学目的。只有通过实际生活中的真实案例,让受教育者在善与恶的对比中亲受感染、比较鉴别,才能逐渐形成比较稳固的道德情感和道德品质。案例教学用事实构建起理论与实际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从而在课堂有限的空间展示出无限的社会生活舞台。它让学生从教室的小课堂走进社会的大课堂,以案例的形式置身于实践去学习,又以案例的形式置身于实践去应用,并在社会教育的大环境中理解体会所学习的理论知识,从而把抽象的理论变成了让学生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实际体验。这将开拓学生的生活视野和生活内涵、提升其对真善美的追求、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从而有效地提高学生伦理道德的理论修养和思想、道德水平,获得良好的素质教育效果。通过对社会问题的认识和探讨,可以加快学生社会化进程的步伐,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更有助于学生知与行的统一和在社会生活实际中的身体力行。
3.案例教学有助于优化课堂教学模式,让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学习,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培养大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课程。学生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是该课程取得最后效果的决定因素。案例教学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的被动学习情境,将学生从被动的接受者转变成为主动的学习者、参与者。在教师的启发、引导下,学生以发言、讨论、演讲、小品表演等方式参与学习,在潜移默化中贯穿教育主导思想,让学生在课堂互动中实现自我反思与自我选择的结合、内心释放与理性增长的结合,提高道德判断和正确的价值目标选择的能力。真理不是灌输给学生的,而是引导学生去发现的。经历探究过程获得的情感体验以及掌握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根植于学生内心深处、使学生终身受益的东西。在案例教学的教学情境中,教师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向学生头脑中填塞社会规章制度的说教者,而是以平等的身份与学生进行有关人类高尚道德的对话者。让学生感受到彼此的尊重、信任与合作,更有助于学生对教师所授内容的理解与认同。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过程,还能体会到做学习主人的快乐,对主动学习习惯的培养也很有裨益。同时,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平等、民主的关系本身就是一种良好的德育氛围,学生会在潜移默化中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养成平等、民主的作风和利他主义思想。
4.案例教学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锻炼道德辨别与掌控能力, 提高综合素质。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设置案例,让学生针对案例设身处地地去思考、去分析、去讨论,不仅能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以达到提高道德认识、激发道德情感和规范道德行为的目的,而且还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对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道德问题进行比较并做出正确判断和选择的能力。同时, 辅以教学互动与德育实践活动还培养了学生的观察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互助能力等。案例教学不仅具有以上优势,实践也证明,案例教学确实能够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通过问卷调查和调研反馈,案例教学受到同学们的普遍认同和欢迎, 学生想上、要上,课后感觉还不“过瘾”。他们在学期评教中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具体实施主要有两个步骤:选择案例和使用案例。
1.选择案例 这是案例教学的基础。要在课堂上成功地使用案例,课前对案例的选择非常重要。具体应遵循如下原则:
――典型性原则。典型案例的选取与使用可以使教学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典型案例能集中反映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对于帮助学生感知和理解教材有重要作用。
――针对性原则。采用什么类型的案例,何时引入案例,在何种程度上使用案例,要以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和学生的接受水平为依据。不强求每一项教学内容均采用案例教学,有些章节和内容适合使用其他类型的教学方法。
――系统性原则。在充分考虑理论体系特征的基础上,将所有案例作一整体规划。关注案例本身的完整性和各案例之间的关联性。如能围绕一个主题编排由若干案例组成的案例群,教学效果将更加明显。
――时代性原则。一个好的案例必须具有时代特征,能反映当前思想道德教育中最普遍的问题,能引起学生的深刻反思并产生“共情”。那些缺少时代特色、已经滞后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理论和实践的案例会降低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要及时更新、替换。
案例选择的途径和方法:一是利用现成的案例。可在公开出版的案例集或教参中撷取,也可购买部分视听型案例。二是通过查阅资料或上网收集。这是教师经常使用的收集案例的方法,也是最便捷的方法。那些在社会上引起关注、争议的问题是良好的题材。一些报刊杂志的《道德建设大家谈》、《青年话题》等栏目会提供不少有价值的案例。三是自编案例。自编案例的选材较为广泛。学生理想、信念、世界观的表现,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成果体现,各种事故的处理等,都是编写案例的良好选材。这些案例来自于学生身边的人和事,更易激起学生学习和讨论的兴趣。
2.使用案例 案例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运用,大致有阅读感知――分析讨论――拓展升华三个环节。各环节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直至教学任务的完成。
(1)阅读感知。这是讨论前的准备阶段。教师在课前将案例材料印发给学生,让学生有个思考和认识的过程。学生阅读案例材料,了解案例提供的事实和背景。
(2)分析讨论。分析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分析讨论案例的方法有:一是导入法,即从案例中导出所要学习的知识,引导学生思考问题,然后过渡到教材中的概念或原理;二是分析法,即让学生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判断,由此反馈学生对知识掌握和运用的情况。后一种方法最受学生的欢迎。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做好引导、组织的工作,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进入“角色”。要设置问题,启发学生思考,让学生主动提问、探索,去挖掘案例中存在和潜在的问题。讨论并不事先限定一种结果。如笔者在讲“价值论”时,阐述完基本理论后,曾给出一个《中国青年报》2000年1月14日登载的“个人、组织观念大碰撞――这是不是一个人生观问题讨论”的案例让学生分析,引导学生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如何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等社会现实问题展开讨论,进而让学生思考应该做出怎样的道德判断、道德选择,学生们各抒己见,讨论得异常激烈,若干年后同学们对讨论的内容和情景仍记忆犹新。这样就使原来显得抽象、枯燥的教学内容变得具体、生动、有趣,使课堂教学由“要你怎样做”的被动思维模式变成“我应怎么做”的主动思维模式。这实际上是学生运用所学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也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实际演练过程。讨论可以采用小组讨论后推举中心发言人、自由辩论等形式。
(3)拓展升华。即对案例讨论进行点评和总结,并引导学生以案例为示范,举一反三,触类旁通,通过联想、拓展,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实现知识的迁移、升华。如果没有这一环节,案例教学就失去了示范的意义。在这个过程中要避免分析结论的定向化和明确化,防止学生产生思维惰性。课后应指导学生撰写分析报告,进一步强化课堂教学的效果。
四、案例教学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案例只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触媒,透过案例表象挖掘其深处的思想内容并让学生受益才是教育的真正目的。
所谓激发兴趣,是让学生带着一种高涨的、激动的情绪从事学习和思考,对面前展示的案例和案例所揭示的真理感到惊奇甚至震惊。但这离不开德育目标和内容,否则再好的教学方法也将失去存在意义。因此,案例的选取绝不能追求那种只是表面的、显而易见的刺激。不是上课多举些有趣的事例、讲点笑话、来则幽默等。德育课的灵魂在于它的思想性,必须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自身的魅力去吸引学生。而案例只是起到一个切入的作用,只是表象和思想的交接点。选用案例一定要注意典型性、针对性,不能随手拈来、不加选择地在课堂上罗列,而应精心筛选有代表性、针对性、时代性并且能揭示矛盾、反映问题较为典型的实例。要透过案例表象挖掘其深处的思想内容,让学生认识到各种事实和现象背后揭示的客观世界的真理和规律,运用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问题。要使学生对一个学科有兴趣的最好的办法,是使这个学科值得学习。当学生真正感到该课程值得去学时,才能激发起真正的学习兴趣。
2.案例的选择要结合学生实际,有的放矢地解决学生成长中遇到的思想道德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是科学理论与学生思想实际相结合的过程,这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生命线。因此,案例的选择要结合学生实际,要从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有的放矢地解决学生成长中遇到的思想道德问题,做到因势利导。如在课堂上讲大学生的行为文明,很多同学不以为然。但让他们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并用相机、手机记录下身边的不文明习惯带回课堂讨论时,同学们的感受大不一样。利用小品等表演形式,让同学们把生活中的人和事搬上讲台去“发现道德”,既真实又有教益。同时还要紧密联系社会实际,用当代优秀青年学生成长、成功的案例揭示成功背后的付出与磨砺,将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教育与学生成长的需要联系起来,使学生切实认识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指导自己做人以及指导成功、成才方面的重要作用。这不仅达到了教学的目的,也使课程本身保持了生机与活力。
3.教师既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重视学生的自主性和主动性。
思想政治课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有着自身独特的无穷魅力,但又离不开政治教师的出色发挥,案例教学无疑对教师的课堂授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教师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教师要在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水平的基础上,注重培养学生以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认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关注学生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及对大学生思想意识的影响,及时掌握本学科最新动态和最新内容并给学生以正确引导。为了更好地发挥案例教学的功效,教师要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语言表达的艺术性和分析抽象能力、归纳总结能力,把握好与学生交流沟通的技巧以及控制课堂气氛的技巧,站在更高管理层面,准确把握教学的本质和导向。另一方面要充分重视学生的自主性、主动性,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在教师引导学习和学生自主探索学习之间求得一种完美的平衡。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课件给学生眼、耳等多感官刺激。这既可以客观反映案例的真实性,又可以增强案例内涵的感染力。
在思想道德教育的实践中,我们认为,教学方法改革的指导思想,一要有利于启发学生思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二要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要使思想道德教育对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起引导作用。教学方法的改革一定要体现出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相互作用的统一,教与学的统一,教学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教学内容的逻辑性与学生认知结构发展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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