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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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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

第1篇: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范文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由此造成的伤害,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及时、高效、稳妥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乐陵市杨安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78号)《关于印发承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6〕28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乐陵市亨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由总经理吴长海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吴卫星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在杨安镇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公司内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

(二)工作机构

本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副总蔡中亚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镇工作组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汇总各类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并报杨安镇工作组。

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电话15726098897;主任电话13905345629

四、企业环保现状:

我公司项目名称:年产300吨固态、半固态调味料和小米辣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乐陵市杨安镇调味品产业园,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北纬N37°39'47.86''东经E117°10'3.78''

产品工艺

(1)固态调味品生产工艺

原料控制分选、干洗(G、S)干燥、灭菌(G)粉碎(N、S)调配内包(N、S)外包(N、S)

(2)半固态调味品生产工艺

原料分选(S)前处理调配(G)杀菌内包(N、S)外包(N、S)

(3)小米辣(盐水渍菜)生产工艺

原料调配内包(N、S)外包(N、S)成品

G:废气 N:噪声S:固废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流程

1、当本公司工作组收到乐陵市杨安镇预警信息中心的相应预警后,要在1小时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同时要密切关注微信、广播、电视、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按照本方案要求,主动落实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2、本公司工作组及时对员工宣传本方案,普及空气重污染的基本知识、空气重污染预警与解除的信息渠道、积极采取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3、本公司工作组根据响应级别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工作。

(二)响应分级

根据空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IV级、III级、II级、I级应急响应措施。

(三)响应措施

1、IV级响应措施。当接到蓝色预警信息时:

(1)公司内道路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企业要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III级响应措施。当接到黄色预警信息时:

(1)本企业限产限排、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公司内道路的每日洒水不少于1次(非冰冻条件下)。

(3)公司员工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3、II级响应措施。当接到橙色预警信息时,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本企业限产限排、减少6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公司内道路的每日洒水不少于2次(非冰冻条件下)。

4、I级响应措施。当接到红色预警信息时,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

(1)本企业停止生产。

(2)公司内道路的每日洒水不少于3次(非冰冻条件下)。

六、应急保障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立对讲机、移动电话等应急通讯系统,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通畅。

(二)其他保障

公司保证喷水频率;场区道路及地面及时清扫;现场人员加强防护。

七、应急终止

当杨安镇政府预警信息解除后,本应急预案终止。

八、总结

本企业要严格按照镇政府下达《乐陵市杨安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去执行本方案,坚决做好环境保卫战。

第2篇: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范文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能职责

(一)办事处成立辖区2021年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二)宣传指导组

职 责:负责加强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引导、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监测预警组

职 责:对接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开展辖区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提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为各级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四)应急工作组

职 责:负责对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相应等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强化监管。

(五)网格工作组

职 责:专业公司负责做好辖区街道路面清扫保洁工作,处环保办、城管办做好巡查和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坚持工作原则

全面做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冬季重污染天气,确保空气质量持续达标,定于2020年1月5日至2021年2月18日期间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确保辖区范围内不发生持续时间超过一周的污染天气过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坚持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二是属地负责,区域防控;三是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四是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五是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三、落实重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一)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是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为重点领域,以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管控对象,加大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力度;二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强化“散乱污”企业“清零”。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对辖区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实行动态管理,坚决遏制“散乱污”企业反弹。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辖区老旧车辆淘汰力度,推广宣传使用新能源车,确保新能源车辆数量同比有所提高。

(四)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加强辖区施工现场、道路和堆场管控,严防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车、垃圾车运输管理,严禁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加强辖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提高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率和清洗率。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强化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和销售环节管控。加大巡查力度,严控辖区露天熏制腊肉,加强宣传引导,防止辖区腌腊制品污染大气环境。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杂草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联防联控联治。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网格员监管作用,大力推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依法依规开展专项督查巡查。

(六)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加快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增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针对性有效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工作保障,严格考核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相关各科室、各社区及辖区单位,把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战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管环保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指导、监管、巡查力度,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企业是实施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一厂一策”要求,落实污染治理措施。

第3篇: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范文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燃煤锅炉

经环保局调查,县城区范围内原有燃煤锅炉共计163台,需改造的91台。截止目前,拆除10台,改造使用清洁能源12台,安装改造水除尘17台,还有18台正在协商安装除尘设施,对逾期不按要求改造锅炉的单位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所有燃煤锅炉用户下达通知,严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劣质煤;同时全部叫停新建锅炉审批工作,对新建小区全部采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采暖。

(二)高硫份高灰份煤质控制和煤站排查整治情况。一是严把煤炭入境关、质量关,由质检局牵头,工信、交警、环保四部门组成的“县大气污染防治煤炭质量检查站”,对所有入境车辆进行查验及煤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劝返;目前共检查运煤车辆276辆次;二是加大煤站排查整治力度。我县召开提前劣质燃煤控制工作会议后,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出动人员20人余次、车辆8台次,对全县的煤场、煤站开展详细的摸底工作。完成整治煤炭经销企业114家;三是严把煤炭质量关,设立煤炭质量检查站一个,共抽检煤炭式样96份;四是发改部门按照全市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制定了《县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目标分解表》。

(三)加油站

整治加油站35家,限期安装了废气回收装置;共抽检93#无铅、乙醇汽油、-10#柴油47批次,废气污染得到有效回收和控制。

(四)餐饮业

由执法局牵头,对188家小型餐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治理烧烤点49处,取缔露天烧烤27家,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五)扬尘治理

一是由住建局牵头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整治施工工地39家,在建工地全部实施围挡作业和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全部实施覆盖,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整治。

二是执法局牵头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继续整治,加大县城主要街道洒水频次。起草了渣土运输车辆整治方案,对城区内的渣土运输车辆规定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行驶途中不得有遗、撒、扬漏现象,建立各行政执法大队辖区负责,巡查大队机动巡查的工作机制,发现未密封的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现场整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写出保证,对履教不改者进行查扣,到目前为止共整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126辆次。三是公安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迅速响应,积极配合各部门进行各类环境违法治理工作,对拒不执行环境整治的企业及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六)秸秆禁烧

各乡镇继续按照目标责任书和属地管理内容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成立防火队严防死守,不间断巡查;各乡镇还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治理矿山、尾矿库扬尘、秸秆焚烧、加油站改造等整治工作;通过对旅游公路两侧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对寨沟门村南旅游公路边上的砂石料加工厂下达停产通知书;农业部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县现有秸秆加工企业3家,年处理秸秆11万吨。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情况。一是县政府应急办组织环保、发改、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对奥宇钢铁厂、新昌发电厂、神邦球团厂等重点减排企业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今年共响应市三级预警9次。二是气象局建立了应急气象服务流程,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各种天气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共预警信号27个,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通过白石山、空中草原烟炉燃烧烟条85根,发射火箭弹18枚,对装有危化品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静电检测及处置一次。

(八)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积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所有涉污企业,特别是无手续等重点难以关停取缔的黑煤窑、沙场、砖窑进行关停取缔等工作。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污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3起,抓获各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第4篇: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范文

据监测显示:2015年10月19日凌晨至下午,襄阳出现严重雾霾天气,空气质量AQI指数持续在200以上,为重度污染。2016年1月1日,襄阳市AQI为238,全天AQI在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2日,AQI在190以上,其中,13个小时达到重度污染水平,最大值285;霾笼罩,能见度小于1000米。这种严重的状况给人们的健康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其间,襄阳先后多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2016年1月2日下午4时,襄阳市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响应。

下面将从雾霾的产生、危害、预防措施及如何解决襄阳的雾霾问题四个面进行分析。

一、雾霾的产生

雾霾天气是一种空气质量严重恶化的产物,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雾等颗粒大量积聚,特别PM2.5含量剧增,在很大空间内造成能见度模糊的一种天气现象。严重雾霾起因于外来输入性污染。市区大气重点污染源相对集中且排污量大,也是雾霾产生的重要原因。调查情况显示:襄阳城区有

500家烧烤摊 日产6万斤有害气体,给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雾霾的危害

(1)身体危害。随着空气质量逐渐恶化,雾霾天气现象出现频率越来越高,它们在人们毫无防范的时候侵入人体呼吸道,从而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生殖系统等疾病。(2)上呼吸道感染。雾霾天气,空中浮游大量尘粒和烟粒等有害物质,会对人体的呼吸道造成伤害,空气中飘浮大量的颗粒、粉尘、污染物病毒等,一旦被人体吸入,就会使鼻腔变得干燥,破坏呼吸道黏膜防御能力,细菌进入呼吸道,容易造成上呼吸道感染。(3)影响健康。雾霾天气影响健康,除会使呼吸系统及心脏系统疾病恶化等,还会影响生殖能力。不孕不育已成为影响人类健康的第三位疾病,仅次于肿瘤、心脑血管疾病。(4)交通影响。雾霾天气对公路、铁路、航空、航运、供电系统、农作物生长等均产生重要影响。雾、霾会造成空气质量下降,影响生态环境,给人体健康带来较大危害。

雾霾天气时,由于光照严重不足,接近底层的紫外线明显减弱,使得空气中细菌很难被杀死,从而传染病的概率大大增加;由于空气质量差,能见度低,容易出现车辆追尾相撞,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对大家出行造成不便。

三、雾霾的预防

(1)雾霾天气少开窗。雾霾天气不主张早晚开窗通风,最好等太阳出来再开窗通风。(2)外出戴口罩。外出戴上口罩,可以有效防止粉尘颗粒进入体内。口罩以棉质口罩最好,因为一些人对无纺布过敏,而棉质口罩一般人都不过敏,而且易清洗。(3)最好不出门或晨练。之所以说雾天是心血管疾病患者的“危险天”,是因为起雾时气压低,空气中的含氧量有所下降,人们很容易感到胸闷,早晨潮湿寒冷的雾气还会造成冷刺激,很容易导致血管痉挛、血压波动、心脏负荷加重等。同时,雾中的一些病原体会导致头痛,甚至诱发高血压、脑溢血等疾病。因此,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尤其是年老体弱者,不宜在雾天出门,更不宜在雾天晨练,以免发生危险。(4)深层清洁。人体表面的皮肤直接与外界空气接触,很容易受到雾霾天气的伤害。尤其是在繁华喧嚣十面“霾”伏的都市中,由于建筑施工、汽车尾汽、工业燃料燃烧、燃放烟花爆烛等原因造成悬浮颗粒物多,会堵塞毛孔形成黑头,造成毛孔阻塞、角质堆积、等肌肤问题,所以自我保护的首要措施就是深层清洁肌肤表层,清洁毛孔。

第5篇: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范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决打好“1+1+10”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四减四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地,重要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修复。

具体指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到64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良好率提高到60%及以上;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2)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且持续改善;臭氧(O3)浓度较去年有明显改善;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详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2%,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2015年指标。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要求,以PM2.5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为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推动全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生态环境部“2+26”城市大气污染强化督察工作。持续大力度整治“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保证清理整治到位,避免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加大对全街道企业巡查力度,聘用第三方专业结构对重点企业开展环保隐患排查,形成问题清单,逐项销号整改,督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做好家居产业集群规范整治,引导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和喷漆中心,督促企业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完善环保设施,做大做强铝质家居产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强化标准、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建园区、搭平台,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家居产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引导企业做好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和建设项目环评预审工作。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有序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快实施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燃气锅炉、燃气工业炉窑实施低氮改造或尾气脱硝治理。(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2.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按照宜热则热(集中供热、地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有序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在确保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燃煤替代,生产厂区内一律不得出现燃煤炉;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村,积极推广洁净煤和环保炉具,加强煤质管理,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大力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提高煤炭集中利用水平。(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市场监管所、供电站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按照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要求,统筹开展车、油、路协同治理和非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加快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并轨。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油品行为,集中力量整治黑加油站点。逐步推进非道路机械排放检验和环保标识管理,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公路站、交通安全办、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4.深化扬尘污染整治。严格街道面源污染防控,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秸秆禁烧、各类垃圾焚烧等烟尘污染的监督执法。提升施工扬尘防治水平,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各类工地全面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职能部门建立管理清单,实行动态管控。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提高道路机扫、冲洗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5.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过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货车运输企业制定并落实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加强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监督检查力度,督导企业按清单要求停产限产并完善相关支撑材料。(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二)深入推进碧水行动

深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市系列实施方案,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污水、除臭水。

1.打好水源地水质保护攻坚战。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设置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氮、磷、硫酸盐排放控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环保所、各管理区、水利站、村建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将黑臭水体作为河长、湖长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河道底泥污染安全治理,深入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多渠道、多方式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水利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振兴,以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扎实开展净土行动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深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1.加快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以耕地为重点,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适时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对暂不开发的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拆除各类设施过程中的风险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打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治理,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环卫所、各管理区、农业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分级评估。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环保所、各管理区、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2020年年底,力争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环保所、卫生院等参与)

4.打好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打击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监管。坚决杜绝新增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和列入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进入我街道。(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各类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保护修复方案。现有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上级环保督察要求,按期有序退出。(环保所、各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相关问题整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林还果、农田防护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绿化美化生态建设工程。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矿山问题,有效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水利站、农业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3.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推进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推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安监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体责任,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要做好工作的指导、调度和协调,对未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督导,配合部门要对照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数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落实)

第6篇: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抓手,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全面加强联防联控,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多因子、全方位、区域协同控制转变,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我市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阶段

(一)工作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区域大气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显著增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酸雨、灰霾等污染明显减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能呼吸到清洁的空气。

1.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5.8%和14.5%。

2.热电、化工、印染、制药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实现排气口与厂界双达标。

3.建设完善城区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监管体系,机动车年审排气污染同步检测率达到100%,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4.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

5.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城区所有建筑工地现场施工达到扬尘控制要求。

6.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基本杜绝秸秆野外焚烧现象;"烟尘控制区"建成区覆盖率达到100%;完成省下达的绿色矿山创建任务,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8%以上。

7.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8%,城市(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以上。

8.大气复合污染监测和预警体系建成投运,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逐步完善。

9.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1%、10%,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5%。酸雨率和酸度均有所下降,灰霾天气出现频率有所下降。

(二)实施阶段

1.启动推进阶段(2012-2013年)。编制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初步建立区域大气环境管理与协调机制,全面开展区域空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年度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编制并实施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建设方案,逐步建立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到2013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得到增强,环境空气质量趋于改善。

2.深化成效阶段(2014-2016年)。巩固和深化区域空气污染治理成果,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大气污染重点问题基本解决,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酸雨、灰霾等污染明显减少。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1.优化工业规划布局。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按照"集聚、提升、淘汰"的调整原则,及时搬迁、淘汰对城市大气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高污染企业。同时,严格限制在城市主导上风向建设热电、水泥、印染、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

2.加快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整治。以杭州湾工业园区、道墟化工小区为重点区域,以医化、农化、染化行业为重点行业,推进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有机废气排放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同时,加强对有机废气的收集,增强废气净化效果,做到污染物排气筒排放浓度和厂界浓度双达标。所有印染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完成定型机废气整治并确保稳定运行,化工、医药、农药、印刷、家具(玩具)制造、喷漆、涂料、塑料、橡胶以及合成革等行业在2015年底前完成有机废气整治。

3.加强热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新建和在建燃煤发电机组、热电锅炉同步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到2014年,现役35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完成炉外脱硫、SNCR法(或SCR法)脱硝改造并通过168小时验收,设施投运率达到95%以上,综合脱硫率与脱硝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并完善CEMS仪表、建立健全DCS系统。推广应用工业袋式除尘技术,在城市及近郊,工业锅炉和热电厂采用布袋等高效除尘技术,提高除尘效率。

4.加强水泥行业大气污染整治。到2015年,全市所有水泥厂(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厂生产设备排放的粉尘及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5.控制工业锅炉窑炉污染。所有工业锅炉窑炉使用单位都要配备符合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禁止直接使用含硫量超过0.5%的煤炭。鼓励4吨/时(含)以上、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炉逐步分批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或煤气化、水煤浆等其他洁净燃烧技术改造。

6.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强化重污染项目淘汰改造力度,进一步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同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关闭石灰窑土窑和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采石生产企业,淘汰工艺落后的生产稀释剂、涂料、油墨、黏合剂等小化工企业和污染严重的铸造冲天炉、单段煤气发生炉等生产工艺及设备。2012年底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多晶硅产能和窑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

(二)实施绿色交通物流工程

1.强化对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的运行管理,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步检测率达到100%,经检测、抽测排气不合格的机动车实行强制维修。

2.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达到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新建加油站、储油库按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建设。

3.按要求做好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的供应,建立完善车用燃油清净剂管理制度,完善油品供应市场监管体系。

4.按国家规定的阶段排放标准开展新车注册登记管理,同步开展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审核发放工作。

5.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开展"黄标车"区域限行;制定出台高污染车辆淘汰补助政策,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

6.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加快建设以城市为中心的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优先发展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加强枢纽场站衔接,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减少因道路拥堵造成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鼓励发展和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大力推进公交车、出租车、驾校教练车"油改气"工程,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电动汽车商业运营模式。

7.发展"绿色"物流。加强对码头货物装卸、物料堆场、化工原料储罐的管理,大力整治相关的粉尘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强化对低速货车和非道路机械的环境管理,督促物流企业使用绿色环保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规范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制度,减轻因交通运输及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实施城区蓝天工程

1.推行清洁能源。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终端能源消费结构。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大力推行以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到2015年,完成规划建成区内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

2.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强化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实施封闭化管理,严禁敞开作业,采取洒水、覆盖以及工程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等防尘措施;建筑拆迁必须采取边拆边洒水作业方式,及时清运拆迁建筑垃圾等防尘措施。

3.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城区内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按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油烟排气筒朝向和高度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城区内的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4.开展服装干洗业污染治理。从事服装干洗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改、扩)建干洗店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现有洗染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必须限期更新为全封闭式干洗机或进行改造,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实现达标排放。

5.整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废气。采取适当方式对工业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和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收集和净化。逐步开展垃圾填埋场废气治理,采取气体导排、处理和利用措施及除臭措施,并达到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加强垃圾焚烧设施的废气治理设施建设,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6.大力控制地面和道路扬尘。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减少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地面。加大道路和地面的改造投入,逐步改造低质材料路面,减少道路扬尘。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制度,有效控制城郊道路扬尘。

(四)实施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1.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利用的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2.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长效管理机制。对省环境监测中心遥感监测发现的秸秆焚烧点,要及时响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3.加强烟尘控制。继续开展"烟尘控制区"建设,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城郊结合部、铁路、高速公路以及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要全面创建"烟尘控制区",各类炉窑灶排放的烟尘、粉尘和林格曼黑度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4.控制农业氨污染。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施用量,减少氨逸出和挥发。

5.防治矿山开采污染。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程,努力减轻矿山开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矿山开采、加工作业、废弃物堆放、矿石装运过程中的粉尘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按期完成省里下达的绿色矿山创建任务,到2015年,符合创建条件的生产矿山90%以上建成绿色矿山。

6.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深入开展以"千矿整治"为载体的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加强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使矿山生态环境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到2012年,全市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98%以上。

7.大力实施森林碳汇工程。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8%,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以上。

(五)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

1.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在现有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和气象监测系统的基础上,优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位,选择性增加大气臭氧、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有机污染物、大气能见度和灰霾等监测设备,到2013年,基本完成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到2015年,根据省政府要求,完成监测站位建设工作。

2.提高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水平。加强对污染源大气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掌握全市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等特殊污染因子,为污染治理、事故处置及制定恢复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3.完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利用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深入研究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及其传输特征和危害。完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把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废气等因子逐步纳入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范围,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4.逐步开展低能见度和灰霾等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建立区域大气能见度、灰霾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根据低能见度对经济社会活动的影响程度和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逐步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动态调控不利气象条件生成区域的社会生产和区域交通等活动,尽量降低低能见度和灰霾天气的危害性。防范突发性大气污染事件,对突发性大气污染事件实行统一指导、分级响应,协调处理突发大气环境应急工作。

四、保障措施

开展蓝天行动,事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合力攻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分管杭州湾工业园区常委、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经信、公安、监察、财政、环保、建设、交通运输、农林渔牧、城管执法、服务业发展、建管、国土、工商、气象、"两区"等部门和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环保局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定期组织绩效考评。同时,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目标责任

明确乡镇街道、"两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资金保障到位,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该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对各有关责任部门、相关乡镇街道、"两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工作进展情况,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每年安排蓝天行动工作先进奖励经费50万元,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严格环境管理

1.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国家和省的总量控制要求,通过排污许可证形式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排污单位,建立和完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做到持证排污、依法排污。有大气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排污单位,必须如期完成减排任务。

2.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从空间环境准入、总量环境准入、项目环境准入入手,完善环境准入制度的决策评价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的执法监督,从源头预防大气污染。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新(扩、改)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要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加强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医药、化工、印染等重污染项目的审批管理,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和建设。市区禁止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建立产业转移的环境监管机制,防止将重污染行业转移到农村地区。

3.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标准,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大气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标准,强化环境法治,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城管执法责任制,并将处罚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7篇: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范文

气象台大雾预警

气象台12日18时大雾黄色预警:12日夜间到13日上午,京津地区、河北东部和南部、山东西部和半岛地区、河南东部、苏皖北部、四川盆地、重庆西部、湖北东部、湖南东北部和南部、贵州西部和南部、云南东南部、广西北部等地有能见度不足1000米的雾,部分地区能见度不足200米。12日夜间到13日白天,华北的平原地区、黄淮、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及华南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霾。

气象部门同步了防御指南:雾和霾天气使空气质量明显降低,影响身体健康,居民需适当防护;由于能见度较低,驾驶人员应控制速度,确保安全;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采取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而根据中央气象台的省级预警信息,自12日下午16时以后,北京、天津、贵州、河北等地也了大雾黄色预警。

中东部大范围雾霾多地空气严重污染

连续几天来,中国中东部地区都出现大范围雾霾天,受此影响,12日多地空气质量都是六级严重污染。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平台显示,北京、河北、山东等多地空气质量达严重污染,PM2.5指数直逼最大值。

北京数据显示,12日空气质量为六级严重污染;实时浓度最高的出现在北京南二环永定门附近,达到了800多微克每立方米。截至18时,北京城区空气质量都已达严重污染级别,市区PM2.5浓度非常高,天坛、前门、东四环、朝阳农展馆、丰台等地PM2.5浓度测值都在750微克/立方米左右(即0.075毫克/立方米),已濒临“爆表”。

北京环境监测中心专家表示,从污染形势预报的分析结果看,此次影响北京市的重污染过程在下周一之前不会发生明显改善。

北京市相关部门已通过网络、微博、电视、广播等渠道及时信息,建议市民尽量减少出行和户外停留时间;组织市和区县相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管,监督相关排污单位减少污染排放。如果未来24小时依旧为极重污染情况,北京将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市教委启动应急预案,要求北京市部分区、县学校停止学生户外锻炼活动。

一连三天,天津出现了雾霾的天气,这也让PM2.5的指数一路蹦高,创下了今年的最高值。该市17个监测点11日刷新了PM2.5值公布以来的新高。

河北大部分地区都笼罩在浓密的雾霾之下,其中石家庄连续八天空气质量都是五级以上重度污染。12日白天,石家庄大气中的PM2.5一小时均值大都超过800多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为六级严重污染。而邯郸、唐山等地,12日空气质量也是六级严重污染。

江西12日遭遇2013年以来最大浓雾袭击,多个县市出现能见度不足500米大雾,部分地区能见度小于50米。当天早上,浓雾笼罩下的南昌出现“城中不见楼、行人不见路”的情景,道路上车辆行驶非常缓慢。

湖北、安徽的雾霾天气已持续多天,当地环保部门多次重度污染预警。10日,武汉空气质量指数击穿300大关,达到严重污染(空气污染的最高级别)的标准。环保专家说,接下来几天,武汉空气污染状况仍将持续,建议市民减少室外活动。

河南省则连续了16个大雾预警,其中鹤壁、开封、新乡和郑州4地大雾红色预警,而郑州从1月6日开始,空气质量就出现重度污染,9个PM2.5监测点的监测值全部超出标准值4倍以上。

环保部12日公布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显示,不包括PM2.5和臭氧的API污染指数最高的前10位城市,第一位是石家庄,第二位邯郸,第三位保定,第四位唐山,第五位天津,第六位郑州,第七位济南,第八位秦皇岛,第九位济宁,乌鲁木齐和武汉并列第十位。

大雾影响交通医院接诊量增

雾霾天气引发广泛关注。央视在“新闻联播”节目中呼吁大家都出一把力以减少雾霾发生:比如政府的环保政策要真正硬起来,落后产能必须淘汰出局。比如城市建设要换换思维,可不可以多些绿地,少来些钢筋水泥。再比如党政机关作出表率,少开公车,有车族都来响应,大家一起减少尾气排放。雾霾笼罩之下,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

大范围雾霾天气引发交通临时管制、航班延误、病患增加等连锁反应。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江西等地多条高速公路都采取了临时交通管制,而医院的呼吸科和儿科病患也明显增多。据报道,近一周以来,北京儿童医院的日均门诊量都接近一万人次,其中三成是呼吸道疾病。

12日多个省份局地大雾弥漫,导致高速公路封闭,部分进出口航班延误或取消。

12日凌晨起,江西局部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雾。省气象台大雾黄色预警信号,福银、昌九、德昌等多条高速多个收费站关闭,进入交通管制,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部分航班受影响,至9时许,昌北国际机场能见度800米,达安全起降标准,当日第一个出港航班起飞,航班陆续恢复正常。

青岛流亭国际机场遭受大雾侵袭,60余架次进出港航班延误或取消,近5000名旅客出行受到影响。青岛机场边检统计显示,截至14时,青岛国际机场共有49架次进出港航班延误,14架次航班取消。由于对大雾预警比较及时,旅客事前已通过短信提示等方式掌握航班动态,机场边检、民航等多部门也启动了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预案,为旅客及时提供问询应答服务,并积极协调办理签转退票手续,现场并未出现旅客大面积滞留等情况。

武汉持续出现雾霾天气,12日的浓雾天气导致该市多条出城高速遭遇交通管制。湖北高速公路动态路况信息显示,直至上午11时武汉多条出城高速遭遇交通管制,其中汉鄂高速、武英高速、武荆高速全线实施交通管制。

何为PM2.5

第8篇: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范文

一、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为保障青岛上合峰会,按照相关行业停产规定,我镇锻打锻造企业41家和建材企业3家,从5月30日停产到6月11日共停产12天。

二、依法规范煤炭经营,严控煤炭质量。目前已完成辖区内3家散煤经营网点的备案工作。但3家散煤经营网点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喷淋设施使用频率不高;二是煤炭露天存放,造成局部扬尘污染;三是厂区卫生不够清洁,物品堆放不规范。针对以上三点问题,镇环保所安排专人进行整改盯靠,加强不定期督导检查力度,确保隐患问题早日整改完成。

三、为确保沂蒙蓝,积极响应节能减排任务。全年共拆除燃煤小锅炉7个,整改澡堂燃煤小锅炉2个,超额完成县里制定的目标任务。

四、全面落实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目前共选聘上报普查指导员3名,普查员20名,清查全镇企业67家,加油站4家,目前已经完成入户调查。

五、加快推进企业新旧动能转换,去除旧产业。引导企业落实淘汰法兰工艺,企业自主拆除法兰设施6个,下一步加快淘汰力度和速度,引导企业工艺升级。

第9篇: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范文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县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县域内低温雨雪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防灾与救灾并重、防救结合,落实保障措施,做到有备无患;坚持军地联动,全民动员,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的作用,共同完成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职责

2.l指挥机构组成

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实行县、乡镇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县上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成员单位有:县委办、县府办、农工办、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规划和建设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畜牧食品局、气象局、卫生局、环保局、广电局、粮食局、旅游局、电信分公司、**火车站、运管所、交管大队、**运输公司**分公司、外宣办、应急办、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电力公司、供水公司、人民医院。

县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办内),由县应急办杨健康任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2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县低温雨雪冻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

2.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县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低温雨雪冻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低温雨雪冻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县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4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办、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联络工作。

县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全县抢险救灾资源,会同县财政局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及时传达县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实施工作,协调有关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

县经济和商务局负责救援物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负责组织电力企业制定电力系统低温雨雪冻灾害应急预案;负责保障灾区各类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和平抑物价工作,维护市场稳定。

县教育局负责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安排,确保在校人员安全。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核查和上报灾情;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保障城市市政设施正常运行;迅速组织力量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市交通。

县交通局负责公路除雪除防滑工作;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公路应急救援工作。

县运管所、县交管大队负责交通运输执法管理和公路应急救援工作。

**运输公司**分公司负责车辆运行安全和被困人员分流、救援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做好紧急避险及抢险救灾预案。

县农工办负责组织乡镇和农口部门积极实施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农民受灾不减产、不减收。

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作物低温雨雪冻灾害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县水务局负责制定和实施水利设施低温雨雪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修供水设施,保障灾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负责组织地方电力企业抢修供电设施,保障地方电网供区内居民和工农业生产用电需要。

县电力公司负责县内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保障居民用电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要。

县供水公司负责抢修供水设施,保障灾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

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和实施林木及林业设施低温雨雪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专家对受灾林农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县人民医院负责低温雨雪冻灾害造成伤病人员的救治。

县环保局负责做好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尽可能控制灾害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破坏等影响。

县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报低温雨雪冻灾害预警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储运、调配等保障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低温雨雪冻灾害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旅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低温雨雪冻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因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因灾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冻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电信分公司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通信行业低温雨雪灾害应急预案,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及时进行抢修和恢复,确保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

**火车站负责铁路运输系统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恢复铁路运输,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送。

外宣办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驻营部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协助地方政府抢险救援,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5乡镇政府职责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冻灾害的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积极组织灾民生产自救、恢复重建,并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级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县、乡镇政府要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的筹资工作,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冻灾害,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安排和拨付一定应急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县、乡镇政府应认真做好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工作,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除雪除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除行动提供保障。

3.3预警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低温雨雪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新闻媒体、电信运营企业等要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低温雨雪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3.4应急队伍

公安、消防、交通、建设、国土、水利、电力、通信、卫生、农业、林业、畜牧、铁路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定期演练,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4预警级别

I级

日平均气温已持续10天在2℃或以下,未来3-5天低温寒冷天气仍将继续维持,可能对交通、农牧业、输电线路、露天设施等造成严重影响和危害。

Ⅱ级

日平均气温已持续5-10天在2℃或以下,未来3-5天低温寒冷天气仍将继续维持,可能对交通、农牧业、输电线路、露天设施等造成严重影响和危害。

Ⅲ级

日平均的气温连续3天降至2℃或以下,有雨雪冻天气出现,且阴冷天气将持续3-5天,可能对交通、农牧业、输电线路、露天设施等造成较大的影响和危害。

Ⅳ级

日平均气温已降至3℃或以下,并伴有雨雪天气,且阴冷天气将持续3-5天,可能对交通、农牧业、输电线路、露天设施等造成一定影响和危害。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低温雨雪冻灾预警信息后,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冻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组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援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低温雨雪冻灾害预警信息后,县、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低温雨雪冻灾害发生后,对灾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响应启动

低温雨雪冻灾害发生后,县、乡镇政府要及时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启动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县级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4响应终止

低温雨雪冻灾害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县、乡镇政府是低温雨雪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冻灾害发生后,县、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农业、畜牧、林业受灾情况,交通、水利、电力、供水、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及房屋倒塌、损坏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县、乡镇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7.1灾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尽快对受灾群众、受灾企业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7.2民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害核查机制,安排民政救灾救济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7.3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修复损毁的校舍,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7.4建设、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广电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供电、供水、供气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7.5经济和商务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7.6经济和商务、粮食、物价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控和监测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价格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7.7农业、林业、畜牧部门要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和抢修受损设施;畜牧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采取有效措施监测、预防、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7.8卫生部门要尽快恢复正常医疗卫生秩序,同时做好灾后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7.9环保部门要尽快消除灾害对环境的污染、破坏等影响。

8附则

8.1奖励

8.1.1各级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1.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和实施

8.3.1本预案是县人民政府指导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救灾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8.3.2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专项预案,并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8.3.3县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社区、村委会应当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冻灾害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