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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案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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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案例

第1篇: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案例范文

关键词:信用风险;风险管理;信用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08)03-0019-05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贸易持续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2006年,我国在全球贸易中进出口总额达17 610亿美元,跃居世界第3位。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外贸出口的风险也在加大。主要有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其中出口信用风险的影响日趋突出。

出口信用风险是指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出口企业在给客户提供商业信用后,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出口商货款拖欠或灭失的风险。据统计,目前我国出口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已超过1000亿美元,并以每年150亿美元的速度增加。以2005年为例,我国企业海外应收欠账率达4%,逾期未收汇金额达200亿美元,其中约1亿美元应收账款将会成为呆账或坏账。以产生大量逾期应收账款为特征的出口信用风险,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企业的正常运作和经济效益,扰乱了正常的贸易秩序,阻碍着我国企业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当前我国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规范贸易秩序、增强企业出口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的结构特点

根据专门从事国际商账追讨的美国邓白氏公司中国代表对我国出口企业大量逾期应收账款问题的调查报告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出口企业客户信用风险具备以下结构特点。

1 起因结构――以恶意欺诈为主 表1数据表明我国对外贸易的货款拖欠50%以上是由客户的恶意欺诈引起的,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诸如产品质量、交货延迟等贸易纠纷引起。

2 来源结构――以海外华人公司为主 从我国国际贸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性质看(详见表2),我国出口企业大约50%的信用风险是由不良海外华人客户造成的。为什么我国的出口信用风险主要是由海外华人客户带来的呢?笔者认为这些为数不多的不良海外华人,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华人以及少数原籍中国大陆后来移居海外的华人具有与中国同族同种和语言相通的优势,他们对中国的国内经济环境比较熟悉,了解到我国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各方面的管理仍不完善,存在着各种法律、管理漏洞,出口企业内部的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和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同时他们又抓住我国部分出口企业存在着急功近利和或多或少的崇洋心态,使得不良海外华人进口商可以肆意拖欠我国出口企业货款,或诈骗屡屡得手。将客户信用风险的起因结构和来源结构联系起来考察,可以判断,我国大部分的外贸逾期应收账款是由不良海外华人进口商对我国出口企业进行恶意欺诈引起。

3 企业性质结构――以国内的全资中资企业为主体 表3表明,我国外资出口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相对要优于中资的出口企业。

4 地区结构――从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特区向内陆相对经济落后地区转移 我国企业出口信用风险导致的国际拖欠在我国的重点发案地区是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而转移的。具体表现为:(1)改革开放初期的20世纪80年代集中在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特区,(2)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阶段(1990~1994年)转向内陆省份,(3)市场经济发展走向深入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转向省或市所辖的缺乏外贸经验的地区和企业。这说明我国对外贸易的客户信用风险导致的大部分国际拖欠,具有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内陆相对经济落后的地区转移的趋势。经济发达地区出口企业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要优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海外不良进口商往往选择在出口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缺乏的地区行骗。

二、我国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微观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我国大部分企业在出动中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往往忽略了客户的资信调查。资信调查应该是任何出口企业对外交易不应缺少的一个环节。实践证明,预先做好资信调查工作,很多交易风险带来的损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为进口商的资信状况直接关系到出口企业能否顺利履行合同,安全收汇。虽然我国近几年的进出口连年持续强劲增长,但我国出口企业的生存环境并不乐观,国内同业之间竞争剧烈。许多出口企业为了争取客户,给予外商较为宽松的付款条件,从而忽视了资信调查工作。

2 企业内部没有建立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的专职机构 从我国对外贸易大量的案例中发现,一些企业不能很好地实施出口信用风险管理措施,是因为企业内部没有建立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的专职机构,缺少全面的信用管理体系。如图1所示:

信用风险管理这个职能是销售部门、客户服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相互重叠的区域,如果在公司的职能设计时没有明确这个管理责任由谁来充当,那么实践中哪个部门都不愿承担这个管理责任。如果企业中没有专职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构,那么企业内部就不可能有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据统计,我国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中只有11%建立了信用管理体系,而这11%当中又有93%是具有外资背景的跨国企业。由此可以看出,缺乏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是引发我国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的重要原因。

(二)宏观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社会征信管理体系落后 国家信用管理体系能为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外部环境条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实施的效果。目前我国仍是“非征信国家”,因此信用信息的市场化程度不够,信用信息特别是涉外经济活动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利用非常不规范,因此出口企业很难获取客户资信信息和信用管理服务;此外,出口企业之间交流信息不畅通,信用欺诈的国内信息不够,导致不法外商同时在国内十多个口岸行骗的荒唐事件时有发生。

2 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少,规模小、业务水平低 目前,我国规模较大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有二十几家,其中有一定业务规模和影响的评级机构只有七八家,但现存的资信评估机构缺乏权威性,信用数据库容量过小,难以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各机构之间的分歧大于合作,各有自身的既得利益,因此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尚未起到防范、监督、控制信用风险的作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业务水平的低下使出口企业无法获取真实、全面、准确的国外企业信息,对国外企业的资信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

3 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的支持不足 出口信用保险已经在欧美国家实行几十年,受到普遍重视,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现在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多家机构可以办理。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出口

额仅占当年出口额的1%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投保企业不足出口企业的8%。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有:(1)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比较单一,如在采用以非信用证方式为支付方式的出口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要投统保保险,统保方式对出口商来说,成本较高l(2)投保申请周期过长、保费过高;(3)缺乏法律保障。世界各国开办出口信用保险基本是按照立法、建机构、办业务的顺序来进行的。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陆还没有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方面的法律规范,在《对外贸易法》或《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中也没有明确。

三、加强我国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构建完善的出口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构建企业内部出口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二是完善企业外部的信用管理体系,这两方面的建设对我国出口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取得更多份额和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构建企业内部出口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出口信用风险的产生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一个交易环节,而是贯穿了整个出口贸易流程,构建企业内部出口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也应该贯穿于所有可能产生风险的交易环节,实现对各个风险环节的全程控制。所谓企业信用全程管理就是在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都对企业出口信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其中,事前管理侧重于对客户信息的管理,事中管理主要是为了确定企业授信的对象以及具体的授信额度,事后管理则主要是对由企业的授信行为形成的应收账款的管理,这三阶段的信用管理构成了出口企业信用全程管理。

1 建立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要加强客户资信调查,制定合理的信用额度。加强客户资信调查需从两方面着手:一是针对客户所在国家(地区)的宏观环境。主要指对东道国风险因素进行调查评估,解决由国际因素产生的信用风险,这项工作比较困难,企业应采取以防范为主的措施。在具体外贸业务操作中,业务量较小的企业可参考一些专业机构对客户所在国的评价指标,如欧洲货币指数、富兰德指数、机构投资家风险等级指标等。业务量大的企业除采用上述方法外,也可委托国内或国际的专业机构来帮助调查、评估某国的国家风险,通过考评,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适时地给予风险预警,防止风险的发生。二是针对客户自身,主要是指严格调查客户资信状况,加强客户信息管理。企业可以自己掌握和了解客户信息,也可通过国内的公共贸易或商务机构、我国驻外使馆商务处、银行和保险机构、专业资信调查机构等多种渠道收集有关信息,及时掌握和了解客户经营情况、资信偿付能力,做出分析判断,以此来制定或衡量对客户所采取的经营策略。同时,对所有往来客户逐一建立档案。根据客户付款情况评定信用等级,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额度。对客户的档案管理应采取动态更新管理制,及时补充新资料,避免由于客户信息陈旧、过时所带来的信用风险和欺诈。企业根据客户资信情况,结合企业实际,针对不同客户赊销金额的大小和期限,确定一个合理的信用额度。在信用额度范围内进行控制,超出信用额度不予赊销。

2 设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专职机构 我国出口企业应借鉴西方现代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进行制度创新,设立内部信用管理专职机构,对信用风险进行全面、全程的管理。信用管理专职机构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在企业中专门负责企业信用管理,其设立的最终目的就是能够帮助企业防范和降低信用风险、扩大销售、降低企业的产品销售成本,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提高企业的竞争地位,最终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信用管理专职机构主要负责制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估通用模式,包括对客户资信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和管理客户信用档案,并对客户进行跟踪管理。审查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的合约,监督业务部门的操作流程。对应收账款进行跟踪监控和追收等。在设立信用管理时,都要明确信用管理部门的职责,确保配备的人员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完善企业外部的信用管理体系

1 加强征信管理 征信数据的采集及评估(企业资信调查及评估,消费者信用调查和评估,资产信用调查和评估)是信用制度建立的核心。征信系统的作用在于,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建立信用约束机制,改善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状况。我国征信系统的建立应借鉴国际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国情,以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主导,实行会员制,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模式运作,以社会服务为核心,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第2篇: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案例范文

关键词:外贸客户;信用风险;风险管理;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

Abstract:Inrecentyearsfurtherspedupthedevelopmentalongwithourcountrytradeexport,theforeigntradecustomercreditrisksquestionhighlightsdaybyday.OurcountryForeigntradeenterprisecustomercreditrisksmanagethedebtwhichcreatesdefectivetofallbehindandsoonquestionstobecomethebottleneckwhichtheForeigntradeenterprisedevelops.ThisarticlefirstcarriesonthestructureanalysistoourcountryForeigntradeenterprisecustomercreditrisks''''characteristic,thenanalyzesitsorigin,thenguardsagainstthecustomercreditrisksfromthenewangleofviewforourcountryForeigntradeenterprisetoputforwardthecountermeasureproposal.

keyword:Foreigntradecustomer;Creditrisks;Riskmanagement;Foreigntradeenterprise;Customercreditrisks

前言

加入WTO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之相伴随的却是,中国出口企业日益陷入海外应收账款“黑洞”。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中国出口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累计至少超过1000亿美元,相当于中国2004年总出口额的五分之一,而且这种海外呆坏账正在以每年150亿美元的速度增加。外贸企业的很多利润被坏账所吞噬,许多外贸企业不堪重负,甚至破产倒闭,有的即使能够维持经营,在经营中也常常进退维谷,阻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另一种极端情况就是部分外贸企业由于惧怕坏账风险采取非常谨慎的信用政策,甚至宣称对非信用证业务一律不做,结果限制了业务的发展。

在与各国经贸往来中我国外贸企业并未充分重视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在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上的欠缺造成的债务拖欠和应收账款问题已成为外贸企业发展的瓶颈。

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特征

下面笔者结合美国邓白氏公司中国代表对我国外贸企业大量逾期应收账款问题的调查报告数据,对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特征进行结构分析,从更深层次上理解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现状。

从来源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的来源以海外华人公司为主。从我国国际贸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性质看,我国的外贸信用风险主要是由海外华人客户带来的。笔者认为这些为数不多的海外华人,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华人以及少数原籍中国大陆后来移居海外的华人具有与中国同族同种和语言相通的优势,他们对中国的国内经济环境比较熟悉,了解到我国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各方面的管理仍不完善,存在着各种法律、管理漏洞,外贸企业内部的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和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同时他们又抓住我国部分外贸企业领导存在着的一定急功近利和或多或少的崇洋的心态,使得部分海外华人进口商可以肆意拖欠我国外贸企业货款,或诈骗屡屡得手,诈骗成功率要高于一般外国进口商。

从起因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的直接起因以恶意欺诈为主。具体结构为:有意欺诈的拖欠款占60%;产品质量、数量或交货期有争议的占25%;属于我方外贸企业交易严重失当及管理失误的占15%;交易人员私下默契台底交易占2.5%;其他性质占2.5%。我国对外贸易的过半货款拖欠是由客户的恶意欺诈引起,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诸如产品质量或货期等贸易纠纷引起。

从外贸企业性质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导致的国际拖欠所涉及的企业以国内的全资中资企业为主体。具体结构为:80%来自国内的企业,其中的50%为国有外贸企业,30%为私营外贸企业;另外20%来自三资企业。从企业结构中,我们可以明显了解到我国外资外贸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相对要优于中资的外贸企业。

从客户新旧特征看,过半数的国际货款拖欠由老客户造成。根据邓白氏国际(上海)信息咨询公司1997年度受理的我国398件国际应收账款追讨案件的统计显示,其中的200个案件是由老客户产生的,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国际货款拖欠主要由资信不良的新客户造成。

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成因分析

透过以上表面数据,我们可以看出造成我国外贸企业风险损失的原因除了企业主体信用管理观念的严重缺乏外,来自企业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具体来说,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关部门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意识

由于从政府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意识都比较淡漠,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政府对企业缺乏政策引导和有效支持;有的企业虽然感到信用风险管理需要,但苦于所知不多无从下手,且成本较高,在本来利润率不高的情况下不愿为此支付费用,进而产生畏难情绪,甚至干脆漠视不管。目前中国出口企业的坏账率超过5%,而发达国家企业却只有0.25%至0.5%的水平,国际平均水平也只在1%左右。中国企业出口中遇到的很多困难,一开始并不是对方存心拖欠,而是中国企业自己出现制度和管理失误。

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

在我国外贸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实践中这两个部门却常常职责分工不清,不能形成协调与制约机制,容易造成外贸企业在客户开发、信用评估、合约签订、资金安排、组织货源、品质监督、租船订舱、制单结汇等诸多贸易环节出现决策失误并导致信用损失。外贸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已成为企业账款拖欠趋势得不到有效抑制的根本原因。

外贸企业产权不明晰

产权不明晰使得很多国有外贸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盲目赊销;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盲目打价格战。这些行为导致了企业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效益下降,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就是要在销售收入增长和风险控制这两个目标之间寻求协调一致,保证最终利润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

信用管理方法落后

目前我国外贸企业业务人员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信用风险防范手段单一,没能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作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销售人员违规经营、违章操作,甚至与客户勾结留下可乘之机。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

加强外贸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清晰地看出现今我国外贸企业已不是单纯的信用管理技术、手段的缺失,还包括有企业组织结构不协调,和相应企业文化落后等诸多因素制约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建立和实施。

我国外贸企业可依据自身条件选择实施以下的对策:大型外贸企业可成立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专职机构来建立健全并贯彻实施科学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中小型外贸企业可考虑实施信用管理委托制。中小型外贸企业,尤其是我国外贸经营权下放以后初次涉足外贸领域的为数众多的私营企业,可考虑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与企业自己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相比,实行信用管理委托制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具有快速性、专门性和灵活性等优点;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降低外贸信用风险。我国外贸企业在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对外贸易的实践中应该学会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先进做法和手段,诸如国际保理、福费廷和出口信用保险等。这些在西方国家中相当成熟并行之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做法虽然在我国正逐渐得到应用,但还远远没有普及,因此我国商务部应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第3篇: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案例范文

商业信用风险一旦产生,也就意味着应收账款不能按时按量收回,直接对企业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产生影响。如果应收账款拖欠时间过长,成为坏账的可能性就会变大,如果企业同时进行多个工程项目,垫资情况严重,若融资渠道不顺畅,将会引发企业资金链的断裂,对企业造成致命的打击。因此如何对国际承包工程的商业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保证项目应收账款安全、及时、足额的收回,已成为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商业信用风险成因

虽然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商业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是究其深层次的原因,企业自身管理层的不重视、管控职能的缺失也会诱发商业信用风险。

(一)外部因素 商业信用风险的外部因素主要指业主拖欠账款的风险。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境外建筑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加之项目的发包方建设资金紧张,业主有意或者无意拖欠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工程款的现象屡见不鲜。许多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款项不能及时回收,应收账款金额逐年攀升,建设工程的项目垫资金额巨大。虽然应收账款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形式为资产,是企业的债权,表面上无法看出风险所在,但在应收账款确认的当时,潜在亏损的风险已经产生。

一是不能收回产生坏账,直接影响企业利润;二是即使一两年后能够收回,但应收账款逾期收回所带来的资金成本以及收账费用也由企业负担,降低了项目的收益;另外,国际承包工程大多采用外币结算方式,账款回收时间过长,汇率变动带来的汇兑损益也会影响企业利润。这些外部因素具体表现在:工程承包合同中账款回收条款不明确;业主经营不善,无力按期支付工程款;业主故意占用承包方资金;蓄意欺诈等。

(二)内部因素 商业信用风险的内部因素主要是指企业内部管理层面的不重视、相关职能部门的缺失以及没有应收账款管控措施。有关研究表明如果企业能够进行有效地信用管控工作,有八成的坏账是可以避免或者成功追回的。对于对外工程施工企业更是如此,企业整体的关注点都在工程的招投标和建设中,对于应收账款的管理仅限于催收,这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全面风险管理环境下企业对于商业信用管理的需要。这些内部因素具体表现在:管理层对信用风险关注度不够、整个企业都没有树立起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对业主信息掌握不全,对客户信用判断不准;没有专业的信用风险管控人才和技术力量;结算方式不当,信用政策不完善,对拖欠的工程款缺少有效的追讨手段等。

二、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商业信用风险管控机制构建

资金的顺畅流转是企业正常运行的保障,而应收账款的及时、足额的收回则是保证企业现金流入的一大决定性因素。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一个部门、一种方法就可以完成的,必须要构建企业信用风险管控体系。对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来说也是一样,必须要改变工程企业一贯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建立起适应当前纷繁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信用风险管控机制。

商务部研究院提出的中国出口企业“3+1”信用管理模式可以说是我国目前比较先进的一种信用管理体系。这种管理模式也适用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信用风险管控,本文尝试在借鉴此种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构建出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信用风险管控机制。

在市场化残酷的国际竞争环境中,商业信用风险导致的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在海外失利的案例层出不穷。因此,从企业的管理层开始就务必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能够深刻认识到商业信用风险的危害性和风险管控的重要性,培育企业的商业信用风险管理文化,加强全员参与商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力度。优良的管控环境,是管控机制有效运作的基础,必须从总经理到各级分管领导、施工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都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把握各个环节,从签约、洽谈、组织施工到确认工作量单、账单确认、结汇收汇等,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信用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

(一)管控部门——独立的信用管控机构 在我国,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大都利用业务部门或者项目施工负责人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这容易导致施工部门、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各自为政,信息沟通不畅也会导致信用风险,形成“滞后”管理;再者由于业务部门的经营目标、施工部门的项目进度和施工要求与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不一致,在缺乏相应信用管控技术的条件下,业务部门或者施工部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会在不同目标的激励下形成更大的商业信用风险。

只要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使用商业信用手段,那在在获得益处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这个工作不可能单纯依靠某个部门来完成。因为商业信用管理所牵涉的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必须设立信用管控部门来专门进行商业信用的管理,包括在多个有关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在技术上对商业信用风险进行有效地分散和规避,对应收账款实施及时的催收、制定和执行相关信用政策等。

(二)事前控制——业主信用风险调查和评估 企业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通过多种途径对业主的财务情况、主业范围、经营状况和发展历程等进行了解审查,保证在正式确定合作关系之前,完成对该客户的资信调查、分析和评级,建立资信管理档案。尤其是对于新的合作伙伴,有必要时还应该通过专业的机构进行信用调查,目前国际上对企业信用评级有很多方法,如:5C 、5P、5W、4F 等方法。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在建立正式的业务往来之前,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信用评估方法,对国外客户进行科学的信用分析。

经过信用评估之后,对于信用评级较高、信用状况优良的业主,可以与其进行正常合作洽谈以促成项目成功;而对于信用等级较差、信用不良的客户,即使与其继续合作关系,也要采取更为严格的信用政策,否则必须终止业务往来。对于一些中小型的工程企业,由于业务量较小,对于这种专业的信息管理、分析评估工作没有能力和必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这项工作的,也可以将部分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委托给专业机构,这也是国际上信用风险管理的一种发展趋势。

(三)事中控制——工程进行过程中重点环节的把握 承包合同一旦签订,信用风险防范的重点就要转移到工程施工过程的内部监管、债权的确认、应收账款风险的转移上。在合同中必须明确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条件、收汇方式、授信条件、信用政策、违约条款、纠纷解决办法等。对于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来拟定合同条款,选择不同的收汇方式,如电汇、票汇、托收、信用证等。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同时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建立严格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制。

各个工作环节和流程都必须按照明确的制度、具体要求和奖惩办法来执行,并接受定期或随机的监督检查。国际工程承包的特点导致应收账款的确认与其他企业不同,一般来说业主根据施工进度,确认施工单位申报的工作量量单。经过审批的工作量单与工程账单在双方确认之后,施工单位即可确认收入,相应地形成应收账款,业主根据合同确定的付款条件和商业信用政策支付工程款。在整个工程进行过程中,信用管控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国际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福费廷业务、银行保函、要求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来转移商业信用风险。

(四)事后控制——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 事后控制就是利用各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收汇损失,主要就是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追收,建立、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和跟踪管理制度,防范工程款拖欠的风险。管控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和施工部门要随时与业主保持联系,及时与业主确认量单,督促业主按照合同要求付款,在账款逾期的早期积极自行追讨。若账款拖欠时间较长,应及时与业主沟通,若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必要时应通过法律途径来降低可能的损失。

信用管控部门还要根据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通过债务分析技术评估确定应该采取的欠款追收方式,采用诸如自己追讨、委托专业商账公司追讨、诉诸仲裁或诉讼等手段,力争将商业信用风险控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三、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商业信用风险管控对策

根据上述分析,为控制国际工程承包商业信用风险,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强化信用管控,企业必须从源头开始,加强对潜在合作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建立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库,而这些工作需要企业制定标准的、规范的客户资信管理制度进行指导。

首先,要确立信用管控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保证信用管控部门在实施风险控制时能够得到各部门的配合,并设置信息搜集、档案管理、资信分析等的具体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其次,要对资信档案库的构成要素、信息的储存方式、档案库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第三,充分挖掘与信用风险相关的信息,制定出一个较为通用的评估指标体系。在指标选择上,应从定性和定量分析、财务和非财务、历史和未来、静态和动态、正向和反向等多个角度评估信用风险,以体现信用风险评估的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

第四,根据搜集到的指标数据和资料,确定企业使用的信用评估的模型,保证分析人员在进行信用评级时能够较为便捷的确定公平、合理的评价结果。

此外,还需要设置一个定期检查和更新资料库信息和评估结果的自我调整的机制,让客户信息资料库跟随外部环境而随时更新,才能满足企业信用风险管控的要求。

信用管控部门还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工作:不能满足于最初搜集到的客户信息,要不断更新、检查在库业主的信用信息,对已经建立起来的客户资信档案积极的进行管理;另外,制定科学的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并根据宏观环境和行业状况进行更新,同时不断学习科学的、适用的信用评估模型,增强客户商业信用评估的准确性。

(二)采用风险转移方式 我国跨国工程承包企业一般采用出口信用保险和国际保理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加以转移。一般选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规避对外承包工程应收账款可能无法收回的风险。与一般保险公司不同,中信保是国内唯一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它表面上是对由债务人原因导致的无法支付的工程款进行承保,更为本质的是为企业提供了风险防范和损失赔偿的机制。风险一旦转化为损失,该损失不完全由企业承担,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给予企业承包范围内大部分的经济补偿,企业亏损将大大减少。

此外,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有更为专业的技术和人员,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资源共享,提前风险预警,能够帮助企业提高风控力度。国际保理是指对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向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的业务活动。当国际工程承包企业获得业主确认的工作量量单和工程款账单,保理商买断债权后,企业就能够从保理商那里得到支付的工程款,提高了资金的回笼率和周转率。由于债权的转让,使企业不再承担由此债权产生的风险,大大降低了企业债权管理费用,还可以及时的进行外汇的核销和出口退税手续,保证了工程正常施工所需的资金需求。

(三)制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制度化的应收账款管理方法也是指导信用管控部门保证收款的必要条件之一,主要包含信用限额制度、内部准备金制度、账龄分析方法、欠款催收制度等。信用管控部门根据信用评估模型的评级结论,确定该项工程对于业主是否采取商业信用工具,即是否给予授信。

若允许授信,确定对该客户采用何种信用政策、给予多大的信用额度。企业在具备了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和在此基础上制定的信用政策制度外,还应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学习,在企业内部设置准备金制度。因为造成客户违约的原因除了客户自身的内部原因,如财务危机等,还有不可抗的外部原因,不确定性极大。

当企业客户大量违约时,如果企业没有一定的准备金,就会造成资金链断裂,资金流严重缺乏,企业将会面临极大的破产风险。账龄分析虽然作为一个较为成熟的应收账款管理方法已经被许多企业所用,但是在粗放式管理的工程承包企业中仍没有作为一个日常管理的方法。账龄分析能够检验企业信用管控工作的成效,信用管控部门将账款逾期情况录入客户资信档案中,一方面可以对其进行及时催收,对应收账款进行跟踪管理,另一方面作为以后合作授信额度的考虑因素。

通过对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商业信用风险的成因的分析,了解到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不断增加的根本原因实际上是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的不到位。因此,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内部首先应设立独立的信用管控部门,这样才能解决业务部门、施工部门、财务部门在赊销中分工不清、受利益驱使而忽视风险的现象。其次,应针对应收账款进行事前控制,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必须采用系统的、规范的作法来构建客户资信资料库。再次,在客户信用评估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方法,保证企业在达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风险最小,并且在业主违约的情况下不会因现金流不足而被迫破产。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管控机制,才能使国际工程承包企业降低信用风险,增加商业信用利用程度,帮助企业现金健康快速流转。

参考文献:

[1]林均跃:《企业信用管理》,企业管理出版社2001年版。

[2]钟朋荣:《中国企业留心十大陷阱》,河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3]戴彬:《商业信用风险管理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四川理工学院学报》2012年第27期。

第4篇: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案例范文

【关键词】信用风险;信用评价;电费管理

电费风险防范一直是电力企业电费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各地供电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滚雪球”似的巨额拖欠电费,许多欠费已成了“呆帐”、“坏帐”甚至“死帐”,巨额欠费使供电企业负担加大,成为影响和制约供电企业正常运转乃至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和沉重包袱,并在很大程度上束缚着地方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如何化解电力销售与电费回收矛盾、规避拖欠电费信用风险和依法追缴巨额拖欠电费,已经成为供电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采取切实可行、得力有效的措施加以规避。规避电费风险重在事前防范,建立完善客户电费信用评价工作则是事前防范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电费专业按照电费风险重在事前防范的思路,从细节入手逐步建立完善了客户电费信用评价体系。

1 电费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

电费信用风险管理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充分利用客户办理用电业扩报装申请时预留的各项信息、客户实际用电电量信息、客户历史交纳电费信息等资料,结合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理论,采用成熟和先进的信用风险控制和智能决策技术对电费风险管理实现计算机自动化和智能化管理,提醒供电企业营销工作人员加强对电费风险点的控制,最大限度的降低电费应收账款的损失率,提高电费及时回收率。

电费信用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

1.1 建立电费全程信用风险管理模式

电费全程信用风险管理模式指在电费管理全过程实现“三层防范、内外控制、数据统一”。

(1) “三层防范”概括电费信用管理手段。它贯穿于电力营销的全过程中,对电能交易实施全过程的信用管理。在企业内部对每笔业务,特别是高压用电客户和重点客户,进行前期、中期和后期的监控和管理。全过程可以划分为事前防范、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理三个阶段。

事前防范:主要是对新增用电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分,对老客户信用状况变坏时进行重新评判,并根据信用评分结果制定科学的信用决策工作。它是建立信用调查和评估机制的信用前期管理阶段。

事中管理:指用电客户用电到电费缴费截止日期之前,对用电客户的信用状况变化及应收账款进行动态监督和债权保障体系的建立。它是建立债权保障与风险转移机制的信用中期管理阶段。

事后处理:指用电客户发生电费拖欠之后,及时进行电费短期账龄分析并对应收电费余额进行有效催缴。它是建立电费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机制的信用后期管理阶段。

(2)“内外控制”概括电费风险管理手段。风险管理的核心:一是加强内部的电费管理风险的控制;二是加强对用电客户信用风险和市场环境风险的预警和控制。

(3)“统一数据”概括信用信息整合的思路。即在供电公司建立统一的电费信用风险数据库和客户信用风险动态档案,利用该共享资源开展客户授信、应收帐款管理、欠费追收等工作,并协调供电企业内部其他相关部门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1.2 降低DSO,加快流动资金周转

供电企业通过增加售电量来刺激销售,加快发展。但是如果应收电费不能及时收回,甚至拖欠,价值增值仍然无法实现。这个转换机制还必须是迅速的,只有迅速地转换,企业才能获得更多的利润,提升竞争地位。衡量这个运转速度的一个有效的指标是资金积压期间。

资金积压期间=存货周转期+应收账款周转期-应付账款周转期。针对电力销售的特殊性,电力无法储存,设定一个电费回款周期。

电费回款周期=应收账款周转期-应付账款周转期

销售变现天数(Days Sales Outstanding,DSO)是西方企业衡量赊销工作最重要的指标。DSO指标表现了企业的平均收账期,即把赊销收入转化为现金所需的时间,是企业衡量应收账款水平的重要指标。

1.3 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

针对用电行业,根据宏观经济预警指数、行业平均附加值、行业平均资本、行业平均工资、生产价格指数、行业电价政策、风险电费构成、整体欠费概率和拖欠比、短期帐龄分析、电费回收难度系数和风险防范绩效等评价指标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风险防范重点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用电客户,根据信用等级、信用变化、风险等级、欠费预警(欠费概率)、电费回收难度系数、欠费拖欠概率(1至6个月各期)、电费回款周期等评价指标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信用额度(期限)、风险防范和风险对冲策略、欠费催收策略及业务流程控制(包括业扩报装、合同管理、抄表核收、欠费催收各节点风险控制策略)。

1.4 建设信用风险管理技术支持系统

电费信用风险模型包括信用风险评价类模型和信用风险决策类模型两大类。信用风险评价类模型包括信用评分模型、风险评分模型、欠费预测模型、拖欠预测模型、绩效管理模型。信用风险决策类模型包括信用分类决策模型、风险定价模型、信用额度/期限模型、欠费催收决策模型。

2 电费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做法

2.1 制定电费信用风险管理流程

电费风险一方面产生于供电企业内部的电费管理过程中,另一方面产生于客户信用风险和市场环境风险。因此,电费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需要建立在电力营销全过程信用风险管理之上。管理流程采用“三层防范”和“内外控制”手段,将以往单一的欠费事后处理,扩展为对欠费的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的闭环控制。根据信用评估和欠费预测结果对不同的用户采取不同的电费风险防范策略,从而有效地防止拖欠电费的发生。

2.2 客户信用评价

(1)美国银行家爱德华1943年提出“5C”客户资信分析法。它是用5个以字母C开头的英文单词代表进行企业信用分析的5个要素,品质(Character)、能力( Capability)、资本( Capital)、担保品( Collateral)、环境(Condition)。

电费专业对于电费回收提出用户的资本评价。

(2)首先制定了评价标准:①电费做到月结月清,从未出现拖欠电费现象,并能预付电费。电费做到月结月清,无陈欠电费。②电费做到月结月清,从未出现拖欠电费现象,无陈欠电费。③当按月交纳电费出现困难时,交费态度较好,并能做到次月结清电费,无陈欠电费。④当按月交纳电费出现困难时,能做到次月结清电费,但经常出现,无陈欠电费。⑤当按月交纳电费出现困难时,不能做到次月结清电费,需维权诉讼才能缴清。⑥无法交纳电费,使陈欠电费不断增加,有可能形成呆坏帐。 ⑦评价结果:符合评价标准1、2可评为AAA,符合评价标准3可评为AA,符合评价标准4可评为A,符合评价标准5可评为B,符合标准6可评为C,共分为3级。

(3)信用评价法

信用评价法是对收集的企业数据和信用情况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然后进行加权评分,得出顾客的信用分数,并以此进行信用评价的一种方法。

客户信用评价分类及对策

在对客户信用评价后,应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程度采取不同的信用对策,如表1所示。

表1

CA1、CA2这两个级别的客户一般实力雄厚,规模较大。这类客户的长期交易前景都非常好,且信誉优良,可以放心地与之交易。CA3这个级别的客户具有较大的交易价值,没有太大的缺点,也不存在破产征兆,可以适当地超过信用限额进行交易,但必须监控其用电情况。CA4这类客户应严格控制在信用限额之内,最好能寻求一些额外的担保。CA5这类客户必须实现先买电后用电政策,而且长期监控用电。

2.3 建立电费信用风险管理技术支撑

为了实现电费信用风险管理流程的有效运转以及关键节点的计算机辅助控制,常州公司与专业科技公司联合开发电费信用风险管理系统软件作为技术支撑平台。该系统在综合分析电力客户的信用表面特征、用电特征、行为特征和行业特征的基础上,以供电公司掌握的客户数据为基础构建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提供供电公司、用电行业和用电客户三个层面的客户信用动态评估、风险分析识别、欠费预测预警、信用风险防范决策和绩效评价等多项功能,同时实现电费信用风险管理流程的辅助控制。

2.4 电费信用风险管理纳入日常电费管理

公司层面上的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强化电费回收管理,保证全市电费回收的可控、在控;建立电费风险预警机制;给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方面。具体描述如下:

发挥统一集中的信用风险控制中心的作用,协调财务部门、信息中心、法律部门等共同做好公司的经营风险防范工作;指导建立电费信用风险管理机制,采取相应的电费回收策略和措施;结合电费回收情况,分析影响电费回收的主要因素、电费风险预警信息;提出具有指导性的电费回收工作意见供领导决策等。

供电公司的管理主要体现在负责用电客户信用档案的日常管理,及时维护和更新客户信用信息。根据客户的信用变化和风险等级,建立电费回收预警机制等。负责动态掌握本单位应收账款回收率以及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按照时段、地区、行业等展开欠费构成和电费回收影响因素的分析;制定合适的应收账款回收策略;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电费现金流量的预测及与信息流的差异分析;跟踪每位收费员收费进度,督促催费人员按时催收电费;制定本单位电费回收责任制考核办法,分解电费回收目标任务,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

3 效果分析

通过建立完善客户电费信用评价体系,按照不同信用等级客户信息,电费专业在2013年共计下达维权通知书20份,下达停电通知书20份,公证送达4份,依法16户,申请安装预付费卡表10户。上半年市区大客户电费全部结清,电费回收率100%。电费回收工作基本做到了可控、能控、在控。年底的客户座谈会上,有客户表示,“原以为电力客户信用评价只是一个形式,没有想到我公司评上CA1级客户,能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免费的技术指导、人员技术培训,今天又领了奖牌和奖金,既是荣幸又有压力啊。”

4 结论

4.1 建立电费全程信用风险管理模式是防范电费风险的有效手段。

4.2 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是实施电费信用风险管理成败的重要因素。

4.3 实现计算机自动化和智能化管理是实施电费信用风险管理的必由之路。

4.4 在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蔓延之际,利用好信用风险管理将有效控制供电企业经营风险。

【参考文献】

[1]李先国,主编.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高级营销师[M].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6,8.

[2][美]菲利普・科特勒.市场营销管理[M].洪瑞云,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国家电力公司组织编写,于崇伟,主编.电力市场营销[M].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7.

第5篇: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案例范文

近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大连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信保将积极配合大连市人民政府外贸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的实施,采取积极的承保政策,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支持大连市企业扩大货物贸易出口和服务贸易出口;积极配合大连市人民政府自主品牌建设、高新技术发展政策、农业产业化政策等,最大限度地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高科技产品和服务出口、农产品出口和劳务输出,积极支持大连市企业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与银行的合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指导企业选择优质的融资服务,在扩大与国内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协助企业扩大与外资银行的合作。

此外,中国信保还将积极配合大连市人民政府支持企业“走出去”战略和相关政策的实施,全面支持大连市企业“走出去”。通过提前介入、积极跟进、加强指导,全面支持大型机电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对外工程承包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全面提供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包括买方信贷保险、卖方信贷保险和再融资保险等)、投资保险(包括海外投资保险、来华投资保险和租赁保险等)、融资担保和非融资担保等各类产品。

协议还明确了中国信保要积极支持大连市企业国内贸易的发展,采取积极的承保政策,不断创新承保模式,完善国有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完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推进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积极支持大连市企业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项下与银行的合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指导企业选择优质的融资服务。

根据协议约定,中国信保还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提供灵活优惠的保险费率政策,优先满足出口信用限额和国内贸易信用限额需求,安排理赔绿色通道,实施快速理赔或预赔,免费提供买家资信报告,以及试用新产品等;建立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对长期运用信用保险的企业,根据投保、赔付、贸易增长情况,给予适当保险费率下浮;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集体保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支持新产品在大连市的开发,以及新产品在大连市优先试点运用;为企业提供国家风险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市场风险分析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书等增值服务;免费开通“信保通”网上业务;通过情况通报、典型案例、赔案分析、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宣传和业务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戴玉林表示,大连市对外开放和外经贸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信保这样的政策性保险公司的支持,大连市人民政府将积极为中国信保在大连的发展创造最优的环境,提供最好的服务,严格履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一是要大力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在大连地区的发展,支持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在大连地区开展业务;二是目前大连地区参保企业数量还不足100家,这与大连市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政府将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利用;三是要支持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与大连地区金融机构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真正实现保险、银行、企业三方联动,为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四是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下一步如何支持信用保险,市财政将拿出一部分资金,来支持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

第6篇: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案例范文

关键词:数据挖掘;供应商画像;信用风险

0引言

在供应商信用风险管理过程中,充分利用好大数据是企业占领市场、获取利润的捷径。将供应商数据化,即构建供应商画像是企业对供应商信用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供应商信用的全数据描述,根据价值细分供应商,了解供应商信用情况,制定精准的供应商管理方案,为供应商信用管理提供支持。本文基于对供应商的评价分析管理,通过对供应商信息风险管理中大数据的挖掘、分析,提出供应商画像的概念,并以此为依据实现不同供应商信用分级管理,同时提出业务和系统的改进策略,以优化供应商之间及供应商与电网企业之间的关系。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供应链运行成本,帮助电网企业建立竞争优势,获得更多的客户满意度。

1国内外数据挖掘技术的研究现状

数据挖掘技术是一种对电力企业信用管理决策提供支持的技术,它主要是基于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统计学等技术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处理,从而做出归纳性的推理,挖掘出数据中的潜在模式,并对供应商的信用风险进行预测,从而帮助企业的决策者们及时调整市场策略以减少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出尽可能少的错误决策。从商业层面上来说,数据挖掘还可以描述为:按照企业既定的业务目标,对海量的业务数据进行探索和分析,从而揭示隐藏的、未知的或者验证已知的数据的规律性,并进一步将其模型化,用户兴趣模型也就应运而生。根据已有的数据对用户信用风险进行建模,并进行规则抽取与提炼,得到用户的画像。国内将数据挖掘的技术应用在电信领域的成果案例也不少。比如李军利用数据挖掘的算法对电信行业的客户流失模型进行建立与分析,针对不同种类的客户分别进行了不同模型的流失分析;段云峰、吴唯宁、李剑威等在数据仓库及电信领域的应用中,运用数据仓库的方法对电信行业的服务客户进行存储管理;吴爱华在数据挖掘在客户关系管理中的应用研究中,应用了数据挖掘的相关知识来研究数据挖掘算法在用户关系管理中的应用;叶松云在我国电信行业客户流失管理的建模分析及应用研究中,通过对电信行业的流失客户进行模型建构,通过管理这个流失模型来有效控制客户的流失。目前南方电网企业和供应商的信息交换处在一种繁杂的状态,电网企业可以对单个供应商信用情况进行信息的查询,反馈,但很难通过获得的信息对多个供应商信用进行有序、有效的管理。供应商的管理缺乏直观、可视化的手段和方法。通过建立供应商模型可以将纷乱的数据进行清洗和建模,提供进一步的分析决策。

2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电力企业供应商信用风险管理

根据以上分析,在电力企业供应商信用风险管理过程中,需要对收集到的供应商数据进行处理,进行行为建模,以抽象出供应商的标签,这个阶段注重的是大概率事件,通过数学算法模型来排除供应商的偶然行为,故需要运用机器对供应商的行为、偏好进行猜测,根据供应商的关注点或投标意向、投标历史、中标情况等因素来判断供应商的忠诚度、履约能力、信用等级等,并对供应商行为进行建模。简单来说,供应商画像就是通过算法计算等方式,用统一的标准衡量供应商的表现,并对未来发展进行预测,这是一种把单个分析集成化,把平面分析立体化的过程。可见,在供应商信用风险管理过程中,应结合供应商属性、行为、评价标签体系,充分研究数学算法模型,并应用Python、R等工具建模推演,构建供应商评价模型,全面刻画供应商画像。

2.1画像构建与数据分析

供应商画像模型旨在帮助管理供应商、优化投标决策,因此画像构建的关键过程在于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定性地选取投标决策关心的供应商评价指标,定量化评价指标,最后选取合适的评价维度给供应商贴上标签,通过不同维度的标签还原供应商的“画像”。因此,数据处理和分析建模的过程应该基于上述关键过程的指标数据特征以及业务分析逻辑。现在针对供应商画像的研究还不算特别多,我们以流行的“用户画像”分析进行对比,从而可以发现供应商画像和用户画像有何异同,从用户画像当中又能寻找到什么可行的分析思路。图1是用户画像的一般流程。可以发现供应商画像与用户画像的建模过程本质上都是数据收集-建模-画像成型的过程,区别只是在于:首先,画像构建的目的不同,用户画像的目的是进行精准营销,而精准营销的建模工作是要对用户分类后对不同类别用户的消费行为进行预测。而供应商画像的目的是为了精准管理、精准招标,建模工作是要对供应商分类后对不同类别的供应商进行评级。其次,画像的标签维度不同,标签维度的构建同样是从画像构建的目的出发,用户画像关心的是用户的购买能力、行为特征、社交网络等,供应商画像关心的是供应商的商务状况、产品质量、信用状况。(1)数据收集。通过访谈和调研搜集数据,确定供应商指标的打分逻辑和统计口径。(2)数据预处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目前收集到的数据量非常小,且需要进行整合、预处理,包括缺失值和异常值的处理、数据数量级的统一、后续分析所要进行的标准化处理。在构建供应商画像的现有数据中,资格评审涉及的商务与技术两大维度的数据已经根据权重进行了打分,分数的数量级为10以内,因此部分数据只需要剔除不满足资格评审的数据(表现为所有维度都为0值)以及数值超出权重的分值。履约评价的数据有物资合同签订及时率(0-100%)、一次性试验通过率(0-100%)、到货及时率(0-100%)和不良行为记录(分值范围0.1-12)。对于这部分数据需要根据权值进行标准化,由于权值需要根据评价标准进一步确定,因此目前只需要将不良行为记录的量化数值压缩到与0-100%相同的范围。(3)数据降维。目前的供应商信用风险评级指标过多,不能满足供应商画像的特征提取与分类要求,需要进行降维处理。拟采用关联性分析和主成分分析降低指标维度,同时最大化保留原有数据的信息。在资格评审中,商务基本面信息的数据涉及15个指标,技术能力更是高达10余个,这些指标反映的意义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共线性)且在有限的数据量的情况下变量过多将会大大降低模型的自由度从而影响精确度,因此为了满足后续的分类和拟合要求,必须要剔除冗余变量,对指标进行降维处理。(4)特征分类。结合业务理解初步确定分类个数(供应商不同特征维度的级别个数),利用聚类分析算法对供应商不同特征维度进行分类,后续根据分类情况和数据特征适当调整分类个数。在构建标签之前,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由于目前的数据是不具有分类结果标签(y值),因此这是一个无监督的分类问题,无法采用决策树、神经网络等学习类模型;又因为目前数据集的数据量非常少,需要大量训练数据的无监督深度学习模型也不适用,因此,针对无监督和小样本的特点,选用聚类分析解决分类问题。聚类试图将数据集中的样本划分为若干个通常是不相交的子集,每个子集称为一个“簇”。通过这样的划分,每个簇可能对应一些潜在的概念(类别),如“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强”等。不过,这些概念对于聚类算法而言事先是未知的,聚类过程仅仅能自动形成簇结构,簇对应的概念语义需要结合业务来把握和命名。常用的聚类算法有K均值算法、层次聚类算法等非常多,而针对现有的数据,K-means算法适用的情景是:簇数确定(同维度标签评级个数确定)且较少、数据量较大;而Hierarchicalclustering适用簇数不确定(可能有一定范围)、数据量相对大的情况。具体采用哪一种分类算法要根据数据情况以及业务分类要求和可视化要求而定。(5)分类结果检验。通过计算该特征维度不同类别的供应商的加权总分对分类后不同簇的供应商的总分进行统计上的显著性检验。(6)构建画像标签。结合对供应商管理评级的业务理解,从数据层面分析该特征维度下不同簇的供应商的区别,并增加语义内容。

2.2设计供应商画像

根据行业经验及领先实践,通过对南网供应商各类行为数据及外部数据进行数据采集、数据挖掘,结合公司战略、未来发展愿景还有指标构建的一般原则,将供应商的综合画像构建为六大一级指标,分别为供应商资质评价、供应商履约运行评价、企业风险信用评价、社会行为与责任、供应商生态与供应商创新。其中最重要的企业风险信用评价指标包括企业基本风险(如企业人员变更频率)、司法风险(开庭公告次数、法律诉讼次数)、经营风险(税务评级等级、股权质押比率、动产抵押比率、司法拍卖事件次数、欠税信息次数、行政处罚次数、抽检检查合格比率)。

第7篇: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案例范文

金融危机冲击进出口贸易,直接影响我国进出口企业的出口收汇、进口换汇问题。本文明确信用风险的内涵,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分析信用风险内在机制和我国外贸企业通常遇到的信用风险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建议企业构建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提升企业业务人员专业素质、完善外部风险规避及担保体系等具体路径与措施来防范信用风险。

关键词:

后危机;进出口企业;外贸风险;防范

一、导言

2008年美国次级贷款危机所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其波及范围、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被学者认为是“二战以来最为惨重的国际金融危机”。1虽然危机之后,欧美国家出现经济复苏的情况,但是认为世界经济进入“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2的观点比较普遍。据海关总署统计,虽然自2012年起已经连续三年未实现外贸全年增长预设目标(7.5%),但仍然同比增长2.3%,2014年我国进出口总值26.43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出口14.39万亿元,进口12.04万亿元。3在这令人略感喜悦的数据背后,还有一个数据让人触目惊心,自2005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际风险分析报告》以来,犹如打开了企业信用风险评价的“黑匣子”,报告揭示中国日益面临严峻形势考验的外贸风险,企业平均坏账率高达5%,甚至局部区域企业达到30%。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提到2011年商务部给出直观数据,中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4笔者认为这个估算数据其实离实际情况应该还有一定距离。因为,按照我们出口贸易总额和出口企业平均坏账率估算,单是出口企业每年坏账数据就应该超过商务部的数据。金融危机爆发之初,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业务资料显示,中国对美国出口额为955.1亿美元,而投保出口信用险的企业还不足10%,据此推算,金融危机爆发后的半年时间,我国出口企业自行承担对美贸易的出口损失风险超过20亿美元。目前,美国已经逐渐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2014年第四季度的破产总数为6219件,比上年度同期下降17.7%,经济有复苏的迹象。但是出口信用险赔付的比例和金额并没有明显的下降趋势,而是呈现不稳定的状态(详见图1)。5这表明在后危机时代,盲目地乐观为时过早,世界经济的回暖和稳定还需要较长的时期。

二、进出口货物贸易中的风险转移和信用风险

1、国际货物贸易“风险”概述“风险”英语为“risk”,牛津词典引证该词由“risqué”演化而来,最早源于阿拉伯语。最初的意思是“在工作中获得收入和利润”,后来该词语的意思演变为“遭受损失、损害的可能性”。ISO组织在《ISO31000-200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中将风险定义为“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在学术界,1901年美国学者威雷特认为,风险具有客观存在性与不确定性。6美国学者威廉和汉斯在他们合作的《风险管理与保险》中把主观因素引入风险分析。日本学者武井勋认为风险除了具有不确定性和客观性外,还具有可测算性。总之,通常在国际贸易领域,人们理解的风险就是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存在和发生的不确定性,在某种程度上可预测和防范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国际货物贸易远涉重洋,在加工生产、进出关境、远洋运输、交货、国际货款支付等各环节都有发生风险的可能。如某外贸工厂不能在圣诞节之前履行节日商品交货义务,进口商拒付货款。一度猖獗的索马里海盗盘踞于苏伊士运河必经之地抢劫过往商船。浙江永康某五金厂依客户要求缴纳数万美元合同保证金后,所谓的中东大客户消失得无影无踪。某国有烟草公司从东南亚进口一批价值百万美元的特级烟叶,信用证支付,付款赎单提货发现是一船完全不能用于生产加工的次货。以上各种外贸风险如果就其本质属性,可划分为价金风险(对价风险)和给付风险(履行风险)。前者是讨论货物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原因毁损或灭失,买方是否有付款的义务,即货物损毁或灭失的可能性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后者实质是一种违约责任,是由于合同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给合同相对人带来的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2、外贸业务中的“风险转移”问题(1)贸易术语与风险转移。进出口业务中,尤其是确定贸易术语的洽谈过程中,进出口商都很关心“风险转移”的问题。这里所指的“风险”是上文所提到的“价金风险”,通常是指货物发生损毁或灭失的可能性,具体而言就是在双方都尽到合理义务(如卖方履行货交承运人义务、卖方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等)前提下,由谁承担可能会发生的货物损失的问题。贸易术语中提到的风险转移点,通常就是货物损毁或灭失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的时点。“风险转移”不涉及公平的问题,与费用无关,而是风险负担规则的界定与明晰。例如按照《2010通则》,CIF的风险转移点是以装运港装上船为界,这就意味着虽然卖方支付货物到目的港的远洋运费和保险费,但是货物装上船后,价金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如货物在远洋途中发生损失,卖方可以将保险单转让给买方,由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在保险合同承保范围内,因风险造成的损失实际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如不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2)合同条款影响风险转移。外贸书面合同条款(虽然我国政府2013年撤回《CISG》第11条保留,承认国际货物合同口头形式的有效性,但是为减少争议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通常包括品名、品质、包装、数量、装运期、运输与保险、支付、检验、异议索赔条款等。条款具体明细内容,关乎买卖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直接影响风险的转移。比如在CIF贸易合同支付条款中约定,货款的支付以货物到港为前提条件,这时CIF合同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由装运合同转变为到达合同,风险转移的地点由通常的装运港后移到了目的港,卖方要承担远洋运输的风险。此外,在不同的国家法律制度中,风险转移的相关规定并不一致,大致有几种情况:买卖合同成立转移风险、所有权转移带来风险转移、交货(象征货的交单)转移风险等,在此不再赘述。

3、对外贸易“信用风险”的本质“信用风险”不同于以上提及“风险转移”问题的“风险”,它并不是货物损毁或灭失风险,而是给付风险(履行风险),是因违约而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在本质上是违约方违背“契约精神”的后果。信用风险本质特征是违约性、欺诈性和破坏性。首先,信用风险具有违约性。如卖方违反“品质担保义务”(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卖方延误交货期影响买方的销售或转让(买家往往不是实际的商品消费者,而是中间商,他们买断进口或进口,还有下游合同义务)、出现数量短少或质量瑕疵导致买方延期付款或拒付货款。据邓白氏统计,在国际贸易货款纠纷中,产品质量和交货期有争议的比例占到总案件的25%。此外,有些延迟付款或拒付可能出于企业自身的资金困境、连环债务、货物市场行情急剧下跌等原因。其次,信用风险具有欺诈性。据统计,货款拖欠案件中,有意欺诈的占比为60%。由于国际贸易缺乏统一的监督体系和制裁机制,因此交易恶意欺诈案件频发。国际货物贸易中的欺诈案件有些是极度卑劣的陷阱和圈套,贸易公司的成立目的就是骗取货物或金钱,如非洲某国的外汇储备三分之一来自外贸诈骗,这些外贸公司往往故意设置支付陷阱(如信用证“软条款”)、伪造单据或是利用其所在国海关政策使我方失去货物控制权。最后,信用风险具有破坏性,现代商业社会经济交往的基石就是“信用”(Credit)。如果破坏基础,交易方违约甚至欺诈,人与人之间失去最基本的信任,那将极大地阻碍商品交易,破坏企业生存的“经济生态”环境。最终所有人将会为此买单,交易成本增加、商品价格突增、经济停滞发展,整个社会将陷入“滞涨”的陷阱中不能自拔。

三、进出口贸易中信用风险的形成机制

1、结算方式与信用风险外贸结算方式是进口商付款的方式,实际业务中常用的是电汇(T/T)、托收(包括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信用证(L/C)。这几种支付方式中,只有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意味着银行(开证行、保兑行)具有付款责任。对于出口商而言,信用证风险是最低的,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取决于开证行信誉。但对于进口商而言,信用证有一定风险,因为银行只处理单据,不管货,如果货物出了问题,进口商不能找开证行交涉,不能向出口商索赔。而电汇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信用风险的大小取决于买卖双方自身的商业信誉。商业信用风险在双方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当进口商在出口商装船前支付较高比例订金时就承担较高信用风险,相反情况则出口商承担较高信用风险。案例:2015年4月商务部官网上有一则《关于意大利公司通过付款交单D/P进行贸易欺诈的紧急提示》,详细内容如下:最近我处(商务部驻意大利经商参赞处)收到数起涉及金属硅、镁等金属原材料的贸易欺诈案件投诉,意方公司操作手法非常相似,多通过提供虚假银行地址直接骗取获得国际快递公司所投递的海运单据,然后通过港口货代公司提货,之后拒绝付款并失联。我方公司核查意方公司所提供银行地址后发现,当地并无此银行。由于国际快递公司在意境内递送函件时,一般并不严格核查收件单位和收件人身份信息,导致此种诈骗手段屡屡得逞,我相关公司往往蒙受损失。请我国内公司通过付款交单D/P方式开展贸易活动时,务必提高警惕。7案例分析:通常来说,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主要有汇付(信汇、票汇、电汇,最常用的是电汇T/T)、托收(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和信用证。对于出口商结汇最为安全的是信用证,因为在以上主要三种结算方式中只有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即银行(通常是开证行、保兑行)具有付款责任。电汇要区分是前T/T还是后T/T才能评估交易信用风险,国际贸易中电汇结算通常是30%前T/T和70%后T/T的结合,即签订合同后,客户电汇30%货款。发货后,出口方取得提单,将提单传真件发送给买方,收到剩余70%货款,再将正本提单邮寄给对方。整个交易过程完全凭借买卖双方的相互信任,信用风险较高。在托收中,托收行接受出口商委托向代收行(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发出指示,进口商付款后才能收到全套单据即付款交单D/P,比承兑交单D/A(进口商承诺会付款,但没有实际付款时,可从代收行处获得单据)风险要小,因为通常代收行要接受托收行指示,进口商付款后银行才能放单。但是上述案例中,意大利进口商虚构了银行的地址,即代收行的地址,骗取货运单据,导致我国出口商货、财两空。在这种情况下,我出口方几乎不能向国外代收行追偿,原因有二:其一是托收是商业信用(银行没有付款责任,出口商自行承担信用风险)。其二是我出口方与国外代收行是否存在法律关系在司法界争议很大(国际贸易传统观念认为出口方与托收行是委托关系,托收行与代收行是关系,但出口方与代收行之间无法律关系),并且涉及国外代收行的跨国诉讼将是成本及其高昂的事情。那么,出口方是否可以向我国的托收行索赔,这个问题确实值得商榷。在《跟单托收统一规则》(第522号)中对于银行的义务规定得非常笼统和含混不清,原文是“银行将本着诚信的原则、尽合理的审慎来办理业务”。我国的托收行在选择代收行时,通常会依据出口商提供的账户名称来权衡确定(在实务中,如果账户名称是托收行熟悉的业务往来银行,就会选定代收行为进口商账户银行。如果账户名称是托收行不熟悉的银行,往往会调阅进口商账户银行资料,来确定是否合作)。也就是说按照国际贸易惯例,通常代收行是由托收行选择的,作为信息不对称和弱势的出口商是很难查询到进口国银行信息的。因此,托收行如没有利用其信息获取的优势地位,严格核实代收行真实地址,没有做到“合理的审慎”,笔者认为托收行在一定程度上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托收行对国外账户银行有疑义,而出口商一意孤行,坚持依照进口商要求选择进口商账户银行作为代收行,甚至出具“担保书”表明自担风险,那么国内托收行可以免责,对于该笔业务的损失完全不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在不同支付方式下,存在不同级别的信用风险,即使是有银行参与到国际贸易支付过程中,也并不意味着信用风险的降低。尤其是电汇、托收支付方式下,出口商要自行承担在商业信用下的信用风险,一定要谨慎核实交易伙伴的情况,遵循KYC(KnowYourCustomer)规则。

2、外贸单据与信用风险国际贸易通常不是实际的货物买卖,而是单据买卖,一批货物往往经过多个进口商转手,中间的交易过程就是单据的流转过程。通常在进出口业务中,谁控制该批货物的所有权,其信用风险就会大大降低。货物所有权的实际控制人往往取得全套单据,尤其是取得其中的运输单据,拥有提取货物的权利。此外,单证还会通过改变实际的结算方式而影响信用风险。如在信用证业务中,如果外贸单据不符合信用证规定(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出口商单据业务能力弱,缮制单据出现失误;也可能是进口商的“软条款”陷阱,如信用证规定须我方提交进口商签字的商业发票、货物到港进口商出具品质认可证书等),银行拒付,银行担保付款的职责消失,开证行转嫁付款风险,信用证付款通常就转为托收,银行信用转为商业信用,出口商信用风险就陡然增加。案例:广州佛山某家具商与迪拜某批发商形成了长期的交易模式:批发商到厂看样订货,确认货号,工厂出具形式发票,依据形式发票开立信用证,工厂发货后到银行付款赎单。在交易的七年时间里,工厂每次交单后都是收到一份列举大量不符点的拒付通知,然后打电话给客户,客户很快去银行赎单。这样的模式一直很顺利地进行,双方的业务量也越来越大。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工厂像往常一样发运100多万美元的家具,接到拒付通知后,客户提出其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要求出口工厂指示银行放单,过几天再付款。工厂依照客户指示办理后,客户提货后,一直未支付货款,直至破产。8案例分析:不论选择任何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都会涉及外贸单据的问题。尤其是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如果单据出现问题,出口商将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单证不符”、“单单不符”,银行拒付后,银行信用就转变为商业信用,这时出口商承受的信用风险陡然增加,在金融危机之前的凭借双方信任建立的关系瞬间土崩瓦解,异常脆弱。因此,出口企业一定要高度关注单证缮制和单据管理,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对于信用风险的控制,在全套单据中,运输单据的选择最为关键。空运单、铁路运单、海运单、电放提单都要谨慎选择,因为以上单据都不是物权凭证,无需出口商指示,通常进口商很容易提取货物,一旦货物被合法提取,回款就很可能出现问题。因此,如果对于不熟悉的贸易伙伴,应首选海运提单,并在收货人(consignee)一栏填写“TOORDER”(凭指示)或“TOORDEROFSHIPPER”(凭托运人指示),便于出口商控制货物所有权。在进口业务中,如果采用手续最为烦琐、收费最高的信用证结汇方式,进口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单据与货物不符的问题。单据完美无缺,但是货物以次充好、货不对板。如果进口企业能事先得知货物欺诈的消息,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协助开证行办理“止付令”,避免损失。此外,除结算方式、外贸单证外,外贸政策也会影响信用风险的形成。金融危机后,一国的贸易保护政策会加大出口商的信用风险,如印度、土耳其等国海关规定,货物到港超过期限后即被海关查扣,没有进口商的弃货声明,出口商不能处理该批货物,这时出口商往往财货两空。国家的进出口限制政策,也会让进出口商风险居高不下。因此,进出口商要熟悉交易双方所在国的外贸政策和相关制度,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四、进出口贸易中信用风险规避的具体路径与方法

1、企业应根据自身类型,构建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对于不同规模的外贸企业,应建立不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制。具体而言,大中型外贸企业应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设立专岗评估合同风险(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结算方式、合同条款隐性风险等)、动态监控客户信用状况(客户应收账款管理与信用分级、生产型客户生产能力预估、客户所在国经济政治风险———可参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14年《国家风险分析报告》)、重视单证管理工作(建立每一票货物的全套单据档案资料、设置合理保存期)、积累企业自身信誉,提升企业管理、产品和服务质量。小微企业,应明确财务人员和外贸业务员的权限与信用风险防范职责,财务人员评估融资与回款风险,外贸业务员对业务回款承担明确责任。

2、树立终身学习意识,提升业务人员综合素质不论制度如何完善,人是规避信用风险最大的因素。因此,企业要鼓励和帮助业务员、单证员、财务人员进修和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国际贸易惯例(如国际商会制订的INCOTERMS、UCP、URR、ISBP等规则),重视单证缮制与管理,关注各个国家进出口政策调整以及国际局势等。具体而言,业务人员可以经常登录商务部官网(“公共服务”可查询贸易法律、政策、国际标准;“信息公开”有政策解读、市场检测、预警监测等栏目)。关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关业务司公开信息,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运用海关总署官网上的“境外通关指南”、“在线服务”等信息,熟悉报关知识和掌握货物通关动态信息、外贸论坛等方式来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业务能力,获取信息。

3、借助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专业金融机构,构建信用规避与担保体系出口企业规避信用风险最为有效的路径之一为投保出口信用险。2014年山东某贸易公司的乌克兰客户受货币贬值影响,无法收回货款,得到中国信用保险公司270万美元的赔款。目前,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公司包括最早的中国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五家企业,短期出口信用险的保费为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通常可以降低出口企业90%以上的风险,提高80%现金流比率。此外,还可以运用国际保理、备用信用证、银行保函构建信用担保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出口信用风险。进口商可通过预付款保函(银行应出口商申请开立的在出口商未能履约或全部履约的情况下退还全部或部分预付款的承诺)、履约保函(银行应出口商要求对出口商履行合同所做的保证)、投保进口信用险(进口信用险最早于2008年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试点)等综合手段来规避进口信用风险。最后,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遭遇客户违约,不论是出口无法收取货款还是进口货物出现异常,我方企业一定要积极行动,利用多元救济渠道维权。具体而言出口企业应及早启动退运、寻找新买家、联系专业国际商业债务追收机构等。进口企业应注意搜集违约证据、运用检验索赔条款等保障交易安全和弥补损失。

参考文献:

[1]杜庭旭.浅析进口国际贸易术语的选择及风险防范[J].对外经贸实务,2008,(06):64-66.

[2]陈宇峰.为什么中国的外贸坏账率总是居高不下[J].现代商贸评论,2008,(01):17-19.

[3]邹根宝.外贸信用风险管理及案例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2-39.

第8篇: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案例范文

关键词:应收账款 风险管理 实证研究 煤炭采选业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金融环境与法律环境还不是很健全,企业信用指标参差不齐,应收账款在资产规模中占比越来越大,应收账款周转率、回款率日趋低下现象比较严重,导致企业产生大量坏账和呆账,给企业带来不小的运营风险和隐患。基于此,笔者尝试对煤炭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实证研究,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商业信用营销方式,加强商业信用资金回笼与减少坏账发生,进而提高上市公司营运能力与盈利能力。

一、文献综述

(一)国内应收账款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应收账款研究的文献比较丰富,主要呈现出以下两种视角:一是对应收账款管理的具体方法进行研究;二是对应收账款的全面管理办法进行研究。

1.应收账款专门管理方法

一是信用管理方面,池国华(2009)在提炼国内外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成功案例经验的基础上,运用先进管理控制理念,构造了信用经济下企业应收账款的全程管理模式。另外,吴剑东等(2007)提出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因此,构建一个能够“科学、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债务人信用状况征信系统,来区分守信和失信债务人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账龄分析方面,对企业应收账款账龄进行ABC分类管理,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与资金回笼同步管理体系,对账龄达3年以上债务人要重点关注,强化账龄分析与风险意识防范,完善债务人资信档案,建立应收账款控制机制(田丰琴,2013)。

三是抵押融资方面,李光贵(2008)提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的《2005年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中有关企业融资方式满意度的内容,尝试提出运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方式缓解企业资金缺口。

四是内部控制方面,毛新述等(2009)从内部控制为切入点,研究分析企业应收账款风险,建立健全应收账款全过程内部管理制度。

2.应收账款全面管理方法

李恩柱(2007)把风险关口进行前移,全面把握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过程,综合进行资信调查、信息全过程跟踪,从而建立综合有效信用管理体系。刘诗明(2007)构造了决策系统、预警系统、监控系统、衡量系统、评估系统、补救系统和辅助系统七个子系统形成应收账款综合风险管理体系,用来直接有效控制应收账款风险。

(二)国外应收账款研究现状

目前国外应收账款研究的文献比较丰富,研究视角比较新颖,对应收账款风险管理中有关流程管理和具体管理理论与方法已经相当完善。

关于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办法,国外学者提出从信贷政策、运营周期、风险成因等视角展开研究。信贷政策方面,James.C.Van.Horne(2003)提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水平主要受经营环境和企业信用政策影响,但经营环境是属于系统风险不可以改变因素,信用政策则是企业管理应收账款切入点。运营周期方面,John.G.Salek(2005)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将企业应收账款周期与整个行业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从而挖掘出是行业原因还是企业内部原因,从而运用信用管理学对企业信用管理进行研究,进而促进整个经营环境中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提高。风险成因方面,Pedro.J.Garcia(2010)认为应收账款风险点较多,应该加强对风险点进行分析,通过分析企业资金周转率和企业持有经营能力,进而将应收账款风险点落实到每个控制点上,进而有效降低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三)文献评述

综合国内外文献资料,我们可以得出应收账款管理最终落脚点是强化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关键是通过建立较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流程或信用管理体系完善等。

二、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实证分析

笔者从Wind数据库、上交所、深交所网站及巨潮咨询网站选取煤炭行业25家上市公司2007年至201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账龄分析表数据,并对异常数据进行了剔除。

(一)应收账款规模结构数据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

一是应收账款规模和增长率呈增长态势,2007年138.71亿元,2012年达到557.8亿元,应收账款规模呈逐年上升态势,5年间增加近420亿元,增幅高达3倍之多;2008年应收账款同比增长为54.08%,2012年同比增长为69.24%,中间剔除2008、2009这两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外,应收账款同比增长率也呈逐年上升态势,这充分表明应收账款5年间规模和增长率呈显逐年增长态势。

二是应收账款周转减慢,2007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6.30次/年,2012年周转率为13.63次/年,同样剔除2008、2009这两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外,应收账款周转率呈逐年下降态势。

三是应收账款与企业盈利有“缝隙”,2007年至2012年营运收入、净利润基本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增长方向基本与应收账款增长趋同,但2008年、2011年和2012年这三年应收账款同比增长率跑赢了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增长率,甚至到后期差距逐渐拉大,这反映出应收账款增长轨迹与企业盈利增长之间有“缝隙”。

(二)应收账款账龄坏账分析

从表2可以看出:随着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大,坏账准备金额也跟着同比增加,坏账准备从2007年的9.84亿元增长到2102年的23.17亿元,增幅较大;3年以上账龄占比情况从2007年至2009年呈现上升态势,从占比6.53%增至25.27%,后3年出现小幅下降趋势。3年以上账龄同比增长情况基本大幅度跑赢应收账款同比增长,这表明随着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加,3年以上账龄规模却以较大幅度增长,出现坏账的概率进一步加大,严重影响企业盈利情况。

(三)应收账款与利润指标相关性分析

从表3中明显可以看出:应收账款总额与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总额高度正相关性,应收账款总额与坏账准备总额显著正相关;坏账准备总额与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总额正相关,这表明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对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目标尤为重要。

三、应收账款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控制点“关口”应前移

煤炭行业上市公司应该建立完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由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反馈控制4个循环环节形成的动态监控体系。一方面设立独立资信管理部门,科学选择客户,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建立赊销申报制度,加强销售合同管理。

(二)应收账款“证券化”

所谓应收账款证券化是将应收账款打包出售给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管理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从而进入SPV资金池,经过“重组包装”后,SPV再以应收账款为标的物向国内二级资本市场发行有价证券,从而达到利用应收账款实现融资目的。煤炭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比较大,资金回笼速度减慢,应收账款的证券化既能增加销售,又能提升企业融资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资金池”环境。

(三)应收账款风险“动态化”管理

应收账款风险“动态化”管理主要是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日常监督与分析,重点关注未到期应收账款。在实施应收账款风险“动态化”管理过程中,主要措施有以下两种:一是总额比对法,根据企业信用管理部门在新的一天将存量应收账款总额与最佳持有规模数进行比较分析,以此为未来应收账款管理做出预测;二是平均收账期法,平均收账期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持有的应收账款从发生到收回的整个寿命周期所经历的平均时间。

(四)应收账款风险“Credit Metrics”模型法

通过借鉴Credit Metrics模型在组合贷款信用风管理方面的启示,即债务人违约和债务人信用等级改变这两个因子均影响应收账款组合价值,进一步计算应收账款组合在客户信用等级变化情况下的价值分布,从而得到VAR值,最终可以得到企业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准确量化值,为企业应收账款风险控制提供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

参考文献:

[1]池国华.信用经济下企业应收账款的全程管理模式[J].管理世界,2009,(6):176-177.

[2]吴剑东等.武汉打造信用城市关键在于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J].商场现化,2007,(1):328-329.

[3]田丰琴.浅议企业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J].企业研究,2013,(4):84-85.

[4]李光贵.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能否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J].财务与会计,2008,(6):8-10.

[5]毛新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J].会计研究,2009,(5):93-95.

[6]李恩柱.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的防范[J].财会研究,2007,(2):29-31.

[7]刘诗明.浅谈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系统的建立[J].金融与经济,2007,(7):85-86.

[8]Newmarch W. An Attempt to Ascertain the Magnitude and Fluctuations ofthe Amount ofBills of Exchange[J].Journal ofthe Statistical Society, 1851,14: 143-183.

[9]James.C.Van.Horne. Fundomantals of Financial management[J].Economic Science Press.2003,(11):46.

[10]John G. Salek, Management of Account Receivable[J].Wiley,2005,235-240.

第9篇: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案例范文

房地产信贷风险,指房地产信贷领域中的一种“不确定性或信息不对称”.指经营房地产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或客观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其资产、收益或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从理论上讲,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建设应该与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的发展同步,加上政府的宏观调控,房地产金融风险在一定范围内是可控的。但当前我国的情况却是,房地产信贷投向不合理、房地产信贷的外部环境不完善等问题,种种情况阻碍了房地产信贷的健康发展,也造成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尤其是房地产融资渠道过于单一,单纯依靠银行房地产贷款,使得大量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聚集在银行,这给房地产金融业甚至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隐患。

因此,分析我国房地产信贷风险的表现的原因,积极寻求房地产信贷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方法对策,建立起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房地产业现状的新型房地产金融体系以及借鉴发达国家金融风险管理的经验和我国理论界、金融界和房地产业人士的理论和观点,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融资方式,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房地产企业信贷风险现状

(一)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信贷风险的种类

1、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公司因筹措资金而产生的风险,即公司可能丧失偿债能力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高负债经营隐含财务风险,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以银行借贷融资为主,自有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普遍在30%以下,部分企业甚至在20%左右。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良莠不齐,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开发贷款门槛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条日趋紧张,一旦资金链条断裂,风险就会暴露。

2、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投资经营失误,造成实际经营成果偏离期望值并最终产生难以归还商业银行贷款的风险。房地产贷款的经营风险主要存在于非住宅房地产贷款之中。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可移动的特征,房地产投资与其他投资相比而更具有不可逆转性,一旦开始投资就难以撤回。如果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由于决策失误或资金链中断而停工,就会造成“烂尾楼”和“半拉子工程”,套牢开发资金。同时房地产的流动性较差,在投资完成之前基本不具备变现能力,改造和变更设计用途难度较大,处置起来非常困难,资金回收的可能性小,所以房地产项目停工后往往一摆就是儿年甚至上十年。除此之外,目前越来越多的“圈地”、“炒地皮”以及施工企业被迫垫资现象更加剧了房地产金融的经营风险,因而房地产业经营风险远远高于其他行业。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高度依赖于商业银行,房地产业的良好发展前景也使得商业银行不可能放弃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投入,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使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的总量必然伴随房地产业的发展而迅速增加,导致房地产贷款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大。

据统计,我国广东省部分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新增额已占超过各项贷款新增额的70%以上。这种增长过快的趋势如不加以适当控制,一旦引发风险,后果将不可预料。事实上,我国己经发生了由于房地产不良贷款占比过高而导致银行支付危机的情况。

2010年海南发展银行的倒闭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2009年建设银行广东恩平支行由于房地产开发贷款不良贷款比例过高而导致不能有效兑付,出现挤兑风险,建设银行总行拨了50亿元,才解决了支付危机。历史和现实都表明,经营风险是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面临的最大风险。

3、欺诈风险

欺诈风险是指在目前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充分、监督管理欠严密的情况下,开发商的开发行为与销售行为不规范甚至为其经济利益恶意欺诈银行及担保方的风险。开发商的欺诈风险也是目前房地产金融机构和担保方面临的最大的风险,它可能带来的损失也是最大的。以2009年为例,四家国有银行房地产开发商贷款质量差异明显,其中农行和中行的不良贷款率相对偏高,分别达到16%以上和12%以上,工行和建行的不良贷款率则相对较低,维持7%左右。四大行汇总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不良贷款率在10-11%之间。

在房地产开发贷款上,央行了《关于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通知》(简称195号文),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条件,形成地产商、银行共担风险的安排。然而,大多数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受到利益动机的驱使,加上一些银行为了争夺客户,采取各种变通措施,使得房地产开发贷款存在许多违规之处,比如:以流动资金贷款来顶替开发贷款;高估地产项目价值,以尽争取尽可能多的开发贷款:

提前启动银行按揭贷款程序:利用建筑施工企业垫资的方式降低自有资金投入;开发商“走穴”银行信贷资金,一种是资金用途转移,二种是银行信贷资金被用于房地产滚动开发,三种是从甲地转移到乙地经营。由此可见,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之大不言而喻。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市场状况变化的不确定性给房地产开发投资进而给房地产贷款带来的风险。我国房地产金融的市场风险也主要存在于非住宅房地产金融之中。由于房地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周期性,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其波动周期且略超前于经济周期的波动,这种波动周期的超前性导致房地产投资风险难以预测。在经济高涨时期,房地产投资收益明显较高,居民支付能力的提高加大了对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需求的扩大带来房价的看涨,从而出现房地产开发商由于对市场的乐观预期和高额利润而大量开发房地产,商业银行为争夺市场而将信贷资金大量投向房地产业的现象。一旦国家房地产业景气指数下降,市场供给过剩或需求不足,致使房价大跌,巨额的本金和利息损失使房地产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倒闭,继而导致银行大量坏帐产生。而且房地产业的不景气也会使得抵押物难以变现,更加增大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清收难度。

(二)商业银行制度和经营行为风险

目前我国房地产贷款发展迅速,已成为商业银行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在经营行为不理性、不科学、不规范等问题,给这项新的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潜在的隐患与现实风险。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来看,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银行内部管理滞后

各行大多采用经办行内部审批这种效率较高的审批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房地产贷款的调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均在支行内部进行,支行行长集审、贷权力于一身,缺乏有效的制约,易出现道德风险和决策风险。再者,银行贷后管理薄弱。由于客户繁多,贷后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只能采用电话方式,银行很难及时追踪借款人经济状况的变化,无法对个人住房信贷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跟踪监督和控制。往往是一笔业务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信贷人员才上门催收,贷后管理演变成了不良贷款的催收。

2、银行出现违规放贷现象

一些银行为了争夺客户,采取各种变通措施,降低房贷门槛,甚至违规操作。有的变相对“四证”不齐全的项目发放开发贷款;有的以流动资金贷款替代房地产开发贷款;有的放松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降低首付比例,擅自延长还款期限;有的以个人住房贷款的名义发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有的继续向项目资本金达不到项目总投资30%的开发项目发放住房开发贷款。

3、银行进行抵押贷款时存在隐患

有的房产所有人串通第三者,先通过合法的形式将房产租给第三者,在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从而导致银行即使实现抵押权,在房产所有人与第三者约定的租期内也不能受偿。有时房地产开发商以未结清建设工程款的房产进行抵押,或串通建筑公司出具未结清建设工程款的虚假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拖欠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将“优先”于抵押的“优先受偿权”,从而导致房产抵押风险。还有一种情况是抵押率偏高。现在银行支持的房地产项目,贷款与土地房屋抵押率一般设定为80%,有些银行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为争夺市场份额,自行提高抵押率。

4、房地产开发和个人住房信贷严重依赖银行贷款商业银行为房地产融资及服务所提供的金融工具过于单一,致使房地产开发和个人住房信贷严重依赖银行贷款。“中国房地产企业70%的资金来自银行”的说法在房地产也根本不成立,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以流动资金贷款交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四证”,申请开发贷款,建筑施工单位垫资修建,提前启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程序,资金链一贯而下,房企信贷资金又何止七成?再加上个人房贷按揭,相信整个行业的负债率将远远超过70%,这给银行信贷带来了巨大风险,一旦开发后续工作无法按预期进行,或者开发商的资金链出现断裂,以往所贷出的资金将立即处于高风险的状态中,房地产业的风险就会转化为银行的风险。虽然这些贷款都有房子作抵押,但银行要的是还本付息,不是要房子,最终手里拿到一大堆房子对银行来说也意味着失败。

5、银行信贷资金挪用现象依然存在

一种是资金用途转移。一些开发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往往还包括建筑材料、物资经营等项目,银行实际操作中很难把关。他们有的还通过关联建筑企业转移挪用房地产开发资金;二种是银行信贷资金被用于房地产滚动开发。有的房产开发项目房产销售已接近尾声,而银行贷款却分文未还,售房款被开发商贷款挪用于新的开发项目;三种是从甲地转移到乙地经营。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尽管是在本地注册及融资的,但项目与资金的使用却一直在外,使银行鞭长莫及,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这些银行信贷资金挪用现象,造成基层行一些项目贷款不能按期收回,从而加大了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经营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缺乏独立性

目前,普遍实现了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各商业银行银行也已基本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大部分商业银行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行长负责全行全面业务发展及管理工作,而信贷风险管理则是作为行长行政管理的内容之一,由行长领导下的某一职能部门承担。对风险管理重视一点的银行,会成立单独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而大多银行则是将风险管理列入信贷管理部门中,由该部门的一名或几名员工兼任,银行风险管理缺乏独立性。

即使是成立有单独风险管理部门对信贷风险进行管理与监控的银行,其风险管理工作实际上也难以确保正常开展。这是因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一般由行长任命,员工则由风险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提名,行长任命。换言之,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的所有人员,其人事关系均由行长决定,从而造成这些人员在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时只对行长负责,唯行长命令是从,在风险管理方面丧失了独立性,行长负责制与风险管理独立性的要求存在矛盾和偏差。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发展水平严重滞后高居不下的不良贷款数额和令人堪忧的信贷资产质量,己经日渐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问题:

1.信贷风险测量方法简单

在信贷市场风险测量方面,由于我国利率和汇率长期以来管制严格,商业银行没有面临较大的利率和汇率风险,因此,信贷市场风险测量水平仍相当落后。对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的监管多采用重新定价缺口和累计头寸法等最为常见和最简单的方法。简便采用的量化的信贷风险管理方法也多是针对单个借款人信贷风险的测量与管理,对于信贷组合风险则缺乏有效的定量测量与分析工具。将过于简单的信贷风险测量方法运用于信贷风险识别与评估,显然在有效性和精度上要大打折扣的,在风险管理的源头就存在失真的问题无疑不利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和管理。

2.信用评级薄弱

现代银行信用风险的量化管理是建立在信用评级基础之上的。因为不同的贷款客户存在着种种差异,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有区别的,在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时自然不能等同对待。论文格式因此,银行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乃至资本充足率的计算结果能否准确反映银行真实的经营管理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用评级功能的有效发挥。

信用评级的方法有两种,即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外部评级的有赖于专业化信用评级的有力支持,在我国,由于专业化的信用评级体系的缺失,采用此法的可操作性差。而就内部信用评级而言,目前,我国银行大都有自己的信用评估系统,但评级结果主要用于授信管理等少数领域,风险的识别、评估功能无法有效的发挥,并不能满足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更深层次的要求。

3.信用风险模型管理空白

长期以来,定性分析在我国信贷信用风险管理中所占比重过大,定量分析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有所欠缺,更谈不上信用风险管理模型的运用。直到上世末东亚金融危机以后,我国商业银行才越来越重视风险的识别与监控,并意识到对信用风险状况只用“高、中、低”做出评价未免过于笼统,没有说服力。目前,不良贷款比率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信用风险量化的重要指标之一,虽然计算简单、形式简易,但至少用比例这一数字形式给了我们一个有关信用风险的“位置感”.如果能在进一步以信用评级为基础,运用风险量化模型计算银行的风险资产状况,使之与资本金相匹配,就得到了巴塞尔委员会要求的资本充足率,则又给了我们一个有关信用风险的“安全感”.但从目前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看,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的应用仍是空白。

4.信贷管理方法简单落后,难以防范风险

限于起步较晚,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方法还比较落后:还没有建立自己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对借款客户资信情况的判断往往是凭感觉、靠关系,缺乏统一的标准;在信贷客户的选择方面也只是临时起意,没有一个明确而持续的信贷投放政策,缺乏清晰的指导;对客户的借款申请进行审批时,操作流程不畅,往往评审委员还没有对借款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就要做出自己的决议,缺乏有效的沟通;贷款发放后,借款人的资金流动情况、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情况、归还贷款的情况、贷款到期情况等,都要由信贷人员自己去柜台找会计人员查询,费时费力,有时还容易遗忘,造成不好的后果。

例如:锡州商业银行至2010年期末,该行关联交易余额分别为29584万元、8667万元(其中保证金5867万元)和8802.91万元,全部关联交易余额占本行报告期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0.99%.虽然该行披露这些关联交易五级分类形态均为正常,但从关联人身份特征看,关联自然人全部为该本行的内部人及关系人,关联法人全部为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内部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关联法人企业,毫无疑问,这会给该行信贷风险管理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三)信贷风险地区集中度高

商业银行的地区风险集中度高,以锡州商业银行为例,截至2010年6月末,该行不良贷款至本期末余额为42185万元,各区的分布情况为:锡山区17950万元,占不良贷款比例为42%;惠山区14994万元,占不良贷款比例为36%;滨湖区2421万元,占不良贷款比例为6%;新区3689万元,占不良贷款比例9%;城区3131万元,占不良贷款比例为7%.

从2010年锡州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区域分布的季度变化情况看,锡州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锡山和惠山二区,合计要占到全行不良贷款余额的75%-80%.

(四)信贷风险行业集中度高

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投放往往集中于一个或几个行业领域,而一旦这些行业陷入困境,那么银行所面临的信贷违约风险将明显加大。以锡州商业银行为例,截止2010年年末,该行行业贷款投放前五位客户累计投放信贷212.93亿元,制造业(66%)和租赁与商务服务业(14.74%)就占到80%强,信贷投放行业集中明显。

因此,制造业企业的贷款风险状况对该行资产质量情况有最直接和最重要的影响。该行贷款客户中该行业企业不良贷款比例较高,观其原因主要是化工印染、纺织加工两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风险、区域竞争日益加剧等的影响较大,再加上一些纺织企业自身规模小,在竞争激烈的行业和地区条件的限制下,仍盲目扩大投资,结果往往使企业陷入困境,致使贷款出现风险。另外,由于之前该行未将所有政府、村委贷款合理分至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在本季末该行将这类贷款全部按要求分至该两个行业中,导致不良贷款数较上季和年初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主要是上世纪末的一些实业公司、农服中心等的一些不良贷款。

商业银行的风险集中主要是由两个方面造成的:一是农信社经营的地域限制。这种地域限制主要表现为农信社在机构设立和业务经营上严格按照乡级或县级行政区域分割,贷款一般都发放给相对同质的客户,而且同质借款者的违约风险具有高度相关性,信贷业务的高度集中使得信贷资产无法有效分散。二是经营规模的限制。单个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规模较小,资金实力薄弱,容易引起单户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升高,风险集中。

以锡州商业银行为例,截止2010年年末,该行前十名贷款客户年末贷款余额累计13.94亿元,占贷款总额的5.98%,占资本净额的62.19%.

(五)信贷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取代《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进入了一个历史性的崭新阶段。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各商业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前,各商业银行已初步建立对分支机构的信贷授权制度、对客户实行统一授信制度、实行审贷分离制度、对贷款进行新的分类、建立了商业银行信贷内部监督制度和实行贷款终身追索制度等。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建设还存在相当的问题,许多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并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信贷管理内部控制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

多数银行并没有真正理解内部控制的内在含义,把内部控制等同于各项规章制度,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汇总,有了规章制度,银行就有了内部控制。实际上,内部控制应该是商业银行为了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虽然,银行各项业务离不开规章制度,但是,规章制度充其量只是内部控制的一部分,而不能代替内部控制机制。由干这种认识的偏差,使得一些银行并未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2.内部组织结构不科学、部门之间相互牵制不够(1)虽然基本上都建立了对分支机构的信贷授权制度,但部分银行缺乏严格的授权管理和集体决策程序,在对各分支机构及部门的管理上授权不清、责任不明,甚至出现滥用权力、滥授权现象。有些分支机构权力过大,有些部门身兼数责,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职责不清,内部权责脱节,内部核查走形式,减少和预防差错的能力被削弱。

(2)虽然实行了审贷分离制度,并在制度上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但从组织结构上看并不彻底,“贷前”调查和“贷后”调查不是由两个部门来贯彻执行,商业银行仍停留在客户经理既做“贷前”调查,有做“贷后”调查的阶段。

(3)各商业银行往往根据贷款种类和产品设置信贷内部职能部门、划分业务领域,但这种内部机构设置方法与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经营的内在规律相违背,容易造成内部各信贷部门相互扯皮,不利于加强信贷风险管理。

3.内部控制缺乏有效性和独立性

(1)内部控制缺乏全面性和及时性。尽管有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制度不健全、不系统、不配套、不及时。有的制度不够全面,对信贷过程中的一些环节存在控制盲点;有的制度不够系统,缺乏配套的业务操作规程;有的制度较之业务发展明显滞后,早已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2)缺乏独立性。尽管我国商业银行大多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内部控制的建立者和执行这是同一部门,操作人员和核对人员是同一人,内部检查流于形式,内部牵制制度执行不力。有的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甚至直接受各级行行长的领导,独立性不强,审计工作不超脱,查处力度不够,大大削弱了监督部门的作用。

(3)内部控制制度贯彻执行不彻底,大多流于形式。尽管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有章不循、有规不依”的现象依然严重。一些商业银行的行长或其分支行机构负责人长官意志严重,业务的审批和授权随意性较大,甚至滥用职权,业务处理上经常出现反向运转的状况。有的企业或个人要贷款,不是先向信贷部门提出申请,由信贷员进行信用分析,一级一级地审查上报批准,而是直接先找主管领导,由领导一级一级向下指派,具体经办人员再具体进行办理。这种操作上的“逆向”运作,使得经办人员不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必要的审批和经办过程“走过场”,为拘私舞弊和假公济私创造了可乘之机,同时也使金融资产面临较大风险。

三、商业银行防范房地产风险的对策

(一)商业银行应调整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内在结构控制开发贷款总量扩张,并不意味着不放款,而是要合理调整结构,实行差别政策。要结合各地区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和潜力、房地产的价格水平和供求状况、居民居住水平和购买能力,商业银行自身应对房地产贷款结构进行合理调整。

1、优化贷款客户结构

有资料显示,全国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25000多家,一、二级资质的开发企业加起来还不到14%,大量实力较差的开发商充斥市场,这些企业实力弱、经营水平差,抗风险能力极低,一旦房地产市场遇冷或政府出台更为严格的信贷政策,它们将再无生存空间,所贷款项极有可能无法收回,从而给银行带来又一笔不良贷款。因此,当前各银行应重点拓展并支持在全国、跨地区或一定区域内经营实力雄厚、经营业绩优良、发展潜力大的房地产优质客户,这样既有利于商业银行优化贷款客户结构和降低贷款风险,也是打造房地产民族品牌和培育大型开发龙头企业的需要。

2、优化贷款项目结构

银行应该谨慎选择房地产的贷款项目,并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首先选择地理位置较好、市场销售前景看好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

对大户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和别墅,不管是前期的货款投人,还是后期的按揭服务,商业银行应该适当限制,相应提高其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和贷款成数水平,缩短贷款期限;对于一些炒作过度的楼盘的投入一定要充分论证其产品销售市场后方可进行。

优先支持适销对路的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能力的住宅项目、城市旧区改造项目、城市经济适用房工程,对广大群众需要的经济适用房采取下浮利率,进一步扩大这些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的覆盖面,扩大住房贷款的受益群体。

合理参与写字楼项目,谨慎参与商住楼项目。从而使房地产信贷资金结构实现从高端客户到中、低端客户,从商品房到商务楼,从开发资金、流动资金贷款到按揭贷款的科学分布,避免房地产信贷资金集中于一点,从而使房地产信贷资金形成更能抵御风险的结构。

(二)银行应科学设计业务流程,完善贷后管理机制在设计业务流程时充分考虑风险控制因素,并强调风险控制体系应该能够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不断进行修正。贷款管理前台与后台应该职责明确,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前台负责调查借款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撰写调查报告并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后台负责材料的审核以及贷款的分析和判断,贷款审批人员通过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科学合理地分析贷款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性,做好对企业贷款条件中企业资质和投资项目质量的评价,独立做出贷或不贷的判断并对决策的准确性负责。前台的行为要对后台负责,后台的决定也要客观独立。

对房地产开发贷款,要针对项目进度合理掌握贷款的发放,禁止开发贷款一次性开发到位。当开发商卖楼所得款项超过贷款额时,再把全部贷款拨付给开发商;加强对房产项目的工程进度、销售情况、资金使用的动态监控,及时做好预警工作;监督开发贷款的实际用途,防止资金被用于地皮或楼盘投机炒作,而不是真正用于房产开发;建议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完成总投资75%且符合销售条件时开始回收房地产开发贷款。

对于个人住房贷款,要对借款人的真实借款目的进行监督,防止用“假按揭”为开发商套取贷款;要加强对抵押物的管理,防止抵押物被恶意销售,保障银行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对借款人的经济状况进行及时监督,特别是对那些收入下降、失业导致还款能力下降的个人,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对其真实的经济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并与保险公司联系,启动保险程序;对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拖延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无法落实抵押登记的,要利用保证金的制约作用督促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严防债权“悬空”.

房地产金融业务的经营主管部门,风险、法规、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基层行贷后的监管和指导,帮助经办行发现问题制定措施,发挥整体内控的联动效应;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加强组织结构中的监督职能,完善会计控制制度,实现内部控制中的“四只眼睛”原则(贷款的发放与审核的权限分授予不同的主体);定期由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对贷款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有章不循或违规操作时,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加强对因机构撤并移交的贷款管理,要求接管行要指定专人以清收为主负责贷后管理,实行考核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规范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

建立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就要在各金融机构内部建立信息资源库,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减少信息互通的阻碍。通过资源共享走向信息集中,最终完成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

1、建立个人和企业信用档案

通过“一人一码”和“一企业一码的对应方式,将个人和企业信用资料锁定在一个固定编码中,以供银行备查。个人信用档案应该包括个人身份、固定收入来源、银行账户、额外收入、其他资产的构成和变动、个人保险等。企业信用档案则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规模、所属产业发展前景评估、企业关联单位的往来情况等。还要掌握借款人的特殊情况,如是否存在先期债务、有无不良使用历史等。

2、建立多层次的个人和企业信用调查制度

个人信息的调查只依赖信用调查公司是远远不够的。应当以政府为主导力量,依托税收、财政、审计等部门,在个人信用调查公司的帮助下,对使用信用卡、个人支票、住房消费信用的用户进行信用评估,并利用银行系统的技术和信息支持,建立起一个多层次的个人信用调查制度。对于企业,则可以通过工商管理部门、会计和法律事务所、专业评级机构来进行信用评估。

3、建立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银行系统需购置必要的设备,加强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各商业银行个人和企业信用档案联网,运用计算机及网络实现信息的共享。但是共享并不是开放全部客户的全部资料,而是有针对性地对申请住房抵押贷款的个人信息进行披露,比如,只对申请人以前的信用还款记录、是否有可靠的还款来源以及收入是否足够还贷款等信息进行确认。对于企业,则公开的透明度可以更大,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本来就具有向社会公众公开商业机密以外的经营信息的相关责任。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