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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双语教学;国际贸易;高职教育
近几年双语教学在许多高职院校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有些高职院校在一些专业已开始了双语教学的实践,尤其在国际贸易专业的一些学科中采用双语教学,可以更好地培养既具有国际贸易专业知识与技能,又懂英语的复合型、外向型的国际商务人才。这种教学模式虽然由来已久,但人们对于双语教学的理解还存在着不少分歧。那么,究竟什么是双语教学?怎样才算是真正的双语教学呢?
一、双语教学的界定
双语教学产生于20世纪初期,但真正被各国广泛运用则是在20世纪60年代。双语的英文是“bi—lingual”,直接的意思是Twolanugages(两种语言)。这两种语言中,通常有一种是母语或本族语,而另一种语言往往是后天习得的第二种语言。有关“双语教学”的内涵有的学者认为,双语教学就是强化英语教学;也有的认为是强化汉语和英语两门学科的教学;还有学者认为双语教学是使用另一种语言来讲授母语某一学科的知识内容,教学形式通常是学生看的教材是汉语编写的,教师授课则全部用外语,也就是说学生在视觉上接触的是汉语,听觉上接受的则是外语……
笔者认为,双语教学就是教师以外语作为教学媒介语,但传授的是该学科的知识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双语教学并非通过语言课程来实现语言教育的目标,而是通过语言的学习来帮助学生掌握学科知识以及语言的目的。那么,国际贸易专业的“外贸英语谈判”双语教学就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用外语上课,主要是在非语言类学科中运用外语进行教学,通过对非语言学科知识的学习来习得外语,其目标是让学生掌握最新的谈判原则、技巧和策略等谈判原理,培养学生涉外进行经贸合作与交流的技能,提高综合运用外语的能力。
二、双语教学对于高职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培养的重要性
既然是国际贸易专业,肯定是不同国家与不同国家的人所进行的交易。那么在这交易过程中语言就成了首要的问题,这意味着没有沟通就没有做生意的基础,更谈不上买卖、贸易。大家很难想像一个不懂英语的中国人和一个不懂中文的外国人完全运用打手势能谈成生意的概率有多少。可见学生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运用语言的能力在国际贸易专业中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尤其在当今国际贸易外贸谈判中,英语是不可缺少的交流工具之一,高职国际贸易专业的职业岗位群的定位在生产领域、经营领域、服务领域等第一线工作复合型人才,在实现培养复合型人才目标的进程中,外贸谈判英语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在国际化的今天,外贸英语也必定会不断完善,双语教学也是大势所趋。
资料显示:剑桥商务英语在中国考生中的通过率居然只有37%左右,这个数字反映出中国学生和职场上人士的两大通病:即英语好的人不懂商务谈判的原理和商业思维,而有商务工作经验的人则缺乏系统商务理念且英语基础不扎实。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满足职场竞争日益激烈的需求呢?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从素质教育的角度出发,从专业特点与岗位特征着眼,加强课堂教学方法的创新。
三、双语教学的可行性
经过一学期外贸谈判英语双语教学的尝试,我认为对高职国际贸易专业学生来说这种教学模式是可行的,也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要。
(一)学生状况
高职院校国贸专业学生的外语应具备一定的基础,他们在初、高中外语学科的学习长达6年之久,可以说接受国际贸易双语教学模式已经具备了最基本条件。当然每个学生自身情况有差异,外语语言能力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差异。学生外语基础不同,同一进度的教学和班级授课制的教学组织形式很难满足学生不同英语水平和学科兴趣的需要。所以结合学生自身特点和主观要求,分两个层次教学还是可行的。
(二)教师素养
双语教学的教师在专业素质方面不仅要对专业学科的内容精通,具有本专业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而且还要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要能用英语进行专业教学,这就是说并非每个能读懂英语的教师都能进行双语教学,当然专业教师的英语水准是进行有效的双语教学的前提条件。我系目前有一些青年教师,他们有多年的专业课教学和英语教学的教学背景,因此,实施双语教学具有基本条件,学院应鼓励和培养这些复合型教师,为他们提供政策保障,拓宽他们开阔的专业视野和全球意识。
四、双语教学实践中的思考
(一)确定双语教学范畴
双语教学对于国际贸易专业的重要意义毋庸置疑,我们必须明确双语教学的意义所在,然后确定进行双语教学的范畴。并不是所有专业都要实施双语教学,应结合专业、学科、学生与岗位对接等状况,有选择地进行。从高职教育改革和培养模式来看,双语教学势在必行,我们应有计划地去研究、论证。其实,外贸专业的学生就业时,不能从事本专业,改行销售或待业的比例很高,但外语水平好的同学,专业对口就业还是有绝对优势的。
(二)选择适合高职学生层次的教材
教材是教学过程中传授知识的载体,~本好的教材对培养学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不亚于一个优秀教师的重要性。好的教材不仅体现在内容上,更主要在于它对学生解决问题、分析问题和思维方式的培养。但目前外贸英语谈判双语教材没有一个统一范本,各学校选择还不统一,也很难找到一本形成系统的教材。另外,双语教材的选用方面也有分歧,各说各的理,那么,新的教学模式推行的初级阶段,本人认为教师应在教学实践中,编写适合学生特点的、具有特色的教材,应是解决眼下问题的最好办法。
(三)高职教学中的因材施教问题
高职生源分二类,一类是高中毕业生,一类是中专、职高、职业中专毕业生,这两类学生由于基础结构及知识的深度有明显差异,因此对新知识的接受反应能力也产生较大差异。双语教学将这两类学生安排同一教室同时接受这种教学模式授课,显然是不科学的。在实际教学中,我曾对学生的外语水平能力进行了了解,结论是53名学生中有一半的学生外语成绩不错,并有兴趣学习;还有十几名学生虽然外语水平能力较差,但不愿意放弃该科学习;还有学生认为,英语虽然听不懂,但对目的语的谈判知识讲解还是颇有兴趣;当然也有一些学生选择放弃。据此我们应把学生分开教学,结合学生自身特点和主观要求,分两个不同层次班教学。分类教学,异步提高应该是恰到好处的。
【关键词】宏观经济发展;影响要素
引言
经济发展最注重的就是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可靠性以及稳定性,随着近几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发展质量也受到了各国的高度重视。要想从根本上做好紧急发展,最主要的就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实际需要促进其实现成功转型。本文从不同的层面以及不同的社会视角对发展经济学做了研究和探索,提出影响宏观经济发展波动的主要因素。
一、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
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要想得到实质性的提升,基础要素就是人口、资源与环境。尤其是人口发展,对现代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人口与经济发展
一直以来,人口经济的核心问题同发展经济学的核心问题都是相同的,即经济发展与人口因素之间的关系。最近几年以来,人口质量、人口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随着发展经济学由经济增长理论向经济发展理论的转变而逐渐受到了更高的重视。
(1)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
1978年马尔萨斯提出了“低水平均衡的人口陷阱”理论,表示人口数量的变化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从此这也就成为了一个颇受各国关注的问题。直到目前为止,人类对于经济发展和人口数量之间的关系主要表分为两种观点,一种是人口增长阻碍经济发展;另一种是人口增长有助于经济增长。这些结论并不适用于每个国家,但是从普遍上看来,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人口数量的波动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不同的,由此可见,经济发展所处的水平环境不同,人口增长对经济的影响作用也就不同。
(2)人口质量与经济发展
确定人口质量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决定,一是人口身体健康素质,其中包括婴儿出生死亡率、人口发病率、青少年营养状况和发育状况;二是人口的文化科学素质指,其中包括文盲率、各级院校毕业生数量等。相关数据显示,人口质量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十分重要的,很明显,人口质量越高经济发展越快。
(3)人口构成与经济发展
人口结构包含了很多方面的内容,其中有经济结构、自然结构、社会结构以及地域结构,每一种结构所涉及到的指征均不相同。随着近几年来相关研究的日益增多,可以发现其中人口的城乡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以及区域问题是影响经济发展最大的问题。
2 .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
自然资源为人类生存提供了一定的物质条件。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自然资源也在不断的被消耗,由于并不是所有的自然资源都是可再生的,使得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之间的矛盾逐渐加剧。主要表现为:
(1)自然资源的无限利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2)自然资源的利用与经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必须要合理利用,不能过度开采、盲目限制、或停止利用。
(3)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就是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环境与经济发展
环境与人类的生活与生产息息相关,不仅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与基本条件,也是人类生产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和各种作用的结果,不可否认它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二、资本形成与经济发展
发达国家早期经济发展过程都经历了持续的资本积累的过程。资本积累是一个国家经济转型的基本要素,由此可见,经济发展的好坏离不开资本积累的影响,也是促进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良性的资本积累机制可以有效促进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成功实现经济转型。
三、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
眼下经济发展呈现全球化趋势发展,对外贸易在国家经济发展中也就越来越重要,不同模式的对外贸易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发展经济学的国际贸易理论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发展中国家如何从对外贸易中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国际贸易也体现了经济发展质量的基本思想。发展经济学理论中涉及到了多方面问题,其中包括贸易条件问题、贸易保护问题、剩余的出路问题等,通常发展中国家主要是从这几个方面进行对外贸易研究。
四、结束语
对于目前我国的经济状况来说,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所在就是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发展经济学实际上一直基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现实。综合现有的经济状况来看,一个国家人口数量变化、人口结构变化、对外贸易模式、自然资源利用等是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因此必须要通过资本积累来实现经济起飞,加大研究力度,提高科学技术,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样才能保证经济发展质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也要适当加强发展经济学理论研究,进行理论创新,根据一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创建有利于各类要素促进经济发展质量的机制,最终转化成动自身经济发展的动力,建立更为合理和完善的经济发展模式,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经济实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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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袁吉伟.外部冲击对中国经济波动的影响DD基于BSVAR模型的实证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3(11):27-34.
完善双语教学准入制度、建立双语教学课程评估体系等相关建议,以促进国内高校的国际贸易与经济专业双语课程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国际贸易与经济教学方法双语课程。
一、高等教育国际化与双语教学。
(一)高等教育国际化。
高等教育国际化是指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大背景下,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教育市场,优化配置本国的教育资源和要素,抢占世界高等教育的制高点,培养出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高素质的人才。可见,教育国际化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具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的人才。教育国际化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着高等教育的质量。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宣言》所指出:“国际化是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有机部分”。
安徽财经大学也十分重视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并已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实践。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回国从事教学工作、外派师资接受培训、与国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进行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等。然而和高等教育比较发达的欧美国家相比,在教育水平和教学效果上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二)双语教学的界定。
通过长期的教学实践,我们认为双语教学是特指在专业学科教学过程中,采用外语(英语)作为教学语言开展和组织教学的活动。双语教学应包括以下要素:
1.采用原版教材。授课教师应了解国外相关专业的教材使用情况。由于不同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技术等宏观环境方面存在差异,原版的教材可能存在部分章节不适用的情况,但这并不影响教学活动的组织。授课教师可同时指定多本参考教材。
2.使用外语授课或课堂讲授以外语为主。如果只是使用原版教材,而还用汉语授课,笔者认为这不是双语教学。教师必须使用英语完成备课、多媒体幻灯片、课堂讲授、课堂活动组织才是我们所说的双语教学。在讲授过程中,必须坚持使用外语。笔者认为,对一些术语的表述可以适当使用汉语,但使用中文讲授的时间不宜超过总授课时间的20%。
3.学生考试形式的设计和成绩的评估。双语教学课程的考试形式可以根据课程需要灵活设计,采取英语口语面试和英文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语教学的实践。
(一)双语教学课程教材的选用。
在教材的选用上,我们一直都选用国外优秀的原版教学用书。如《国际经济学》课程的固定教材Dominick.Salvatore的《InternationalEconomics》以及《国际市场营销》课程的固定教材WarrenJKeegan编写的《GlobalMarketingManagement》。我们选择这些教材的理由是:首先,教材的语言表达比较规范、简单,用词准确;其次,教材同经济学科核心课程中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内容联系比较密切;第三,相比较而言,教材的内容更具有客观性,作者能从学术的角度去研究、探讨和解释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理论与政策,“大国主义”的思想较少;第四,教材和我国在职研究生经济学专业的国际经济学课程内容十分相似,可形成较好的接轨事态。当然,国外教材有它的长处,也有它的短处。如在一些内容上说明得过于详细。因此,在备课的过程中,因此,教学中我们对教学内容进行了有效的选择,抓住主要的内容,对于那些与国内教材重复的教学内容、章节和报道等一律删除,或让学生自行阅读。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设置。
各高校大学英语一般开两年,到了大学三年级,相当一部分学生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还有一些学生达到了大学英语六级的水平,学生普遍已有了较好的英语基础,这时采用双语教学对学生来说困难相对要小些,可避免学生一开始就产生畏难情绪。另外,在大学三年级上学期开始连续、合理地部署和安排双语教学,可延续英语学习,使英语学习四年不间断,对学生的英语学习可起到一定的促进和提高作用,而且可在基础英语学习之后,将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转移到自己的专业上来。因此,我们把双语教学的时间安排在大学三年级,并选择合适的专业课程连续安排双语教学。目前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已经开设了国际经济学(英)、国际贸易(英)、国际市场营销(英)、电子商务概论(英)、特许经营(英)、国际商法(英)等六门双语教学课程。
(三)双语教学课堂实践。
1.双语教学方法的使用。
在课堂教学中,我们主要采用了英语沉浸式教学法(Englishimmersion)和参与法(Participationmethod)。所谓沉浸法就是完全使用英语授课,教师用简单浅显的语言进行教学,使学生能顺利的掌握英语,掌握教学的内容和其它知识。当然,对于一些比较专业的经济术语,教师用汉语给出其准确的含义,以使学生对术语和定义有准确的理解,但是汉语解释十分有限。所谓参与法就是在教学中首先提供一些分析问题的必要条件,通过引导和启发,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让学生利用已经掌握的专业知识和西方经济学等基础知识,自己分析、讨论,找出问题的答案。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扮演主要角色,教师的主要任务就是组织学生讨论、引导学生思维,循序渐进,由浅入深,使学生理解起来比较容易,掌握也比较牢固。比如在讲解国际贸易理论中的要素价格
均等化理论时,我们就让学生按照这样的思路进行:要素丰裕的国家——要素价格较低——具有生产和出口密集使用该要素产品的优势——出口增加——要素使用增加——要素相对价格上升——要素价格均等,然后配以图形予以解释。这样,学生积极参与,发言踊跃。
2.多媒体在双语教学中的应用。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双语教学过程中,我们还充分利用现有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制作了丰富多彩的教学课件。课件由任课教师自行设计制作,教学课件采用全英语,这有利于进行沉浸式教学,给学生制造全英语环境。同时,用英语制作课件可以避免因教师对个别单词发音不准带来的不利影响,上课时我们逐条、有时甚至是逐词显示讲授的内容,让学生看起来更加容易方便,重点更加突出,让学生在课件的帮助下理解的更容易、更深刻、更全面。另外,采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节省了板书所花费的时间,从而可改善教学进度。多媒体课件可集声音、动画、文字、图像为一体,因此在讲课时,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可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双语教学的考核方法。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双语教学过程中,我们灵活运用多种考试形式。为适应高校素质教育的发展,我们努力改革当前高校中以百分制闭卷考试一统天下的局面,灵活运用笔试、口试、闭卷、开卷等考核方式,以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我们增加了双语教学课程考试中的口试比重,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
学生平时在课堂上的发言次数、质量和水平也都可被计入考试成绩,以此来鼓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水平及知识掌握程度。双语教学的成绩评定注重平时考核,使成绩构成多元化,力争改变“一次性闭卷考试”的局面,加强对学生的平时考核,避免“一考定成败”。我们注重平时考试,并不是频繁增加考试次数,而是由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不同阶段的教学要求,灵活运用提问、讨论、作业、小测验等方式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并通过测验获取教学信息,指导教学更好地开展。对于学生成绩的评定,结合课程总结性考试与平时考核进行综合评价,并逐步加大平时考核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同时对采用双语教学课程的学习成绩予以注明,从而给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提供较好的条件。
三、加强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双语教学的建议。
(一)制定长期的双语教学规划。
开展双语教学是一项持续工作,必须有全面长期的规划,体现在教学中就是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教学计划的调整。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要适应WTO要求,加快培养适应全球化的、有国际意识、有国际交往能力、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国际贸易人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具有专业性强和实践要求标准高的特点,在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上应采用同国际相关专业(国际商务)接轨的教学计划。在课程体系设计方面,在现有的双语课程基础上,考虑增加一批适应于全球化的专业课程,使用双语教学。并且要特别注意这些双语课程之间的层次衔接,形成合理的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双语教学课程体系。在课时安排上要充分考虑原版教材的特点,安排足够的学时,以保证能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二)加大双语教学师资培养力度。
双语教学的任课教师不仅要掌握一定的授课技巧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更重要的是还需要较好的英语水平。然而,在高校的双语教学实践中,能流利自如地使用英语进行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比较缺乏。一方面,外语教师的专业知识不足;另一方面,专业课教师知识丰富,但英语功底不深。或者部分专业课教师的英语水平比较高,阅读文献与看专业杂志的能力较强,但口语和写作能力较差,进行课堂教学困难仍然很大。因此,培养既能熟练使用英语,又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是提高双语教学水平的关键。
双语教学师资的培养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两种途径。
一是自己培养。对于英语基础较好的教师,可以采取短期集中培训的方法,也还可以选送一些教师到外语院校进行进修,由外国教师任教,采取封闭式的训练,使他们的英语水平在短期内有较大的提高
。另一种方法就是引进双语教学人才。学校可以采取特殊政策引进国外人员归国进行教学工作,或者聘请其它外籍教师(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教学工作。
(三)传统和现代教学方法相结合。
双语教学对于教师和学生都是一个挑战。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演示教学内容,就可以节省板书的时间,从而提高教学的效率。同时,教师也应努力把平常在专业课程教学中所总结与积累的教学方法,如案例分析、小论文竞赛、课堂小组辩论等方法有机地结合双语教学中,使学生真正感受到它所具有的纯汉语教学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使它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成长。另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把与实际结合比较密切的专业课程直接开到实习基地,同时也可以邀请一些国外的专家或专业化人士到学校,进行学术讲座等活动,使学生体会到既懂英语又懂专业的优越性和紧迫性,激发他们学习双语教学课程的主动性。
(四)建立双语教学课程评估体系,加强对双语教学的监督和管理。
目前,双语教学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双语教学质量监督和管理体系不无关系。我们认为应尽快建立双语教学课程的特定评价体系,以保证双语教学的质量。双语教学课程评价体系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做好双语课程的认定工作。根据大家普遍认可的高校双语教学的三种模式对双语教学的层次做好界定,并根据不同层次给予不同的工作量补贴,以激励教师开展双语教学的积极性。其次,制定双语教学质量认证体系,加强对双语教学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如不定期地在院系、教研室内部开展双语教学交流与研讨,开展教学竞赛、组织观摩教学,邀请专家、外籍教师,包括外语专业人员对双语教学的效果进行考核,组织学生评教等。
(五)完善双语师资认证制度,严格双语教学准入。
我们认为,申请双语教学资格的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已用汉语主讲有关课程两轮以上;能熟练阅读外文版教材,准确理解教材中的知识内容。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教师可向教研室提出承担哪种形式双语教学任务申请;教研室审定教师条件,报系(部)审核;教学系(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要求的教师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议小组听申请教师试讲并给出评定意见,符合要求者报主管校长批准;取得双语教学资格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资格证书,并具有优先参加校内各种评选和评优活动;具有双语教学资格的教师,在完成一(或二)轮双语教学任务后,才可申请高层次教学形式资格的认定。
参考文献:
[1]张红霞,李平。论双语教学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的应用[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7)。
[2]何志勇,陈伟,张秀华。渐进式双语教学法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中的应用[J].高教研究,2007,(7)。
论文内容摘要:在国际贸易运输中,海上货物运输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而提单则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证,已成为国际贸易和航运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随着国际贸易和航运的发展,提单欺诈已严重的危机到整个提单的正常运作机制,阻碍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本文深入分析了提单欺诈的成因,以期更好的防范提单欺诈,使提单对国际贸易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
国际贸易实践中,提单欺诈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比如由于提单没有严格的格式要求,对空白提单管理不严格,对空白提单的盗用,法律上也没有规定任何可惩罚措施,因此这种欺诈比较简单易施。从效益上来看,伪造提单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成本上都比较容易,这大概是利用提单欺诈日益猖獗的直接诱因。
信用证制度:提单欺诈的制度根源
导致提单欺诈的主要原因是信用证制度,更具体地说是根源于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以及由它衍生而来的严格相符原则。
(一)信用证制度及其基本原则
跟单信用证或信用证是开证行代买方开立的或开证行自己开立的、保证依受益人提交的与信用证条款和条件的要求相符的汇票或单据付款的承诺。跟单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融资的工具之一,是“英国商业天才所创造的机制”。信用证制度有以下两项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这一原则的含义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付款义务独立于受益人对他在基础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付款义务独立于开证申请人对开证行的义务,即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一经开出,开证行即承担了第一位的付款责任。独立性原则在UCP600中主要体现在第3条、第4条中。严格相符原则。严格相符原则对于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使受益人相信,如果受益人满足了银行承诺的条件(即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则银行作为“可靠的出纳员”的承诺即可无条件的付诸实施。这一原则是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衍生物。
(二)信用证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导致提单欺诈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特征之一是:银行处理的单证而不是货物。提单是从大副收据发展而来的,大副收据本身是承运人的收货证明。后来经过长期的贸易实践,提单被等同于对物的物权凭证逐渐成为一种商业习惯,而且这种习惯在法律上得到认可,即提单作为一种物权凭证是可流通的或可转让的。因此提单的交付等于象征付货物。这一点是信用证下银行以提单作为主要的付款凭证的主要原因。跟单信用证的这一特征决定了提单的价值及其在信用证体系中的作用。
在跟单信用证制度下,使用提单是基于一个重要的假设,即提单的实质是其可转让性。然而提单的发展并未达到像货币流通那样的程度。但在具体案例审理中,则认为,对受益人而言,“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与现金同属一个级别,必须予以承兑”。这意味提单的可转让性在跟单信用证支付体系中得到了夸大,提单在可流通性上的缺陷却被忽视。其后果是:提单仍旧具有物权凭证的地位,但不再表现为其内在的物权作用与债权作用,此时提单的转让被视为货物所有权的推定交付,其可信度难以保证。不论是因该提单系完全伪造或因承运人时常难以确认货物的实际品质就签发了清洁提单,收货人均很难以之对抗承运人。他也不能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因此他得到的提单只是一张废纸或者大打折扣。为了不影响信用证交易的正常运行,提单的可转让性受到了极度的重视。
纵向观之,提单在现代商业交易中仍保证其旺盛的生命力,是由于法律是牺牲了其他准则的情况下,才发展了提单的可转让性。正因为提单的可转让性已发展到目前的程度,使得实施欺诈更加容易。坚持可转让性与防止欺诈在一定程度之外是不可能兼而有之的,只可能视交易的需求来决定哪个更重要,或者在某种范围内进行选择,即通过由当事人增加费用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欺诈。
提单制度自身的缺陷
上述的跟单信用证制度是提单欺诈产生的根源,它是人们之所以会利用提单进行欺诈的根本原因。此外,在国际贸易以及海商法领域所规定的提单制度本身亦存在着一些缺陷和矛盾之处。
(一)成套提单的问题
法国旧商法规定提单须发行四份以上,1966年海上货物运输法改为两份以上,意大利航行法规定为两份,德国商法则未规定,全依托运人要求而定,英国法对此也无明文,习惯上多为两份或三份,如三份托运人自留一份,另一份寄交收货人,再一份交船长。日本商法及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也承认数份提单的发行。我国台湾地区海商法也依德日法例,承认数份提单的发行。大陆现行海商法未规定提单发行份数。但是依海运实务,提单一般发行一套三份。各国许可发行数份提单,理由不外乎提单遗失或被盗时备用;寄送提单给收货人同时,另交一份给船长收执以便核对。但时至今日,由于通讯发达,前述理由己非充分。因提单遗失或被盗与往昔相比己大为减少,即使发生此种情况,但由于通讯发达,也能立即完成补发手续;托运人或船长仅持有提单抄本即可;各国依提单份数课征印花税,为节省支出,发行数份也属浪费;现在交通发达通讯便捷,收货人已不必担心提单过于迟延。因此,与其发行数份,不如发行一份,若有需要,则签发给副本或抄本。
(二)记名提单的问题
在记名提单情况下,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关系是以提单以及其所签订的其它运输协议为准,因为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所以对记名收货人来说仅仅是合同的受益方,在法律关系上应以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的合同为准。因此,如果托运人有任何改变运输合同的协议,都应该约束记名收货人,这一点与指示提单或不记名提单有明显的区别。笔者认为,构成物权凭证的基本条件必须是该凭证是可以转让的;转让该凭证转让对货物的推定占有权;同时商业贸易习惯视交付此凭证即为实际交付货物。因此,记名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的功能。
(三)清洁提单的问题
信用证所要求的提单从理论上来讲必须是清洁提单。清洁提单表明承运人在接受货物时,货物的表面状态良好,因此,外表状态良好,并不排除货物内容存在凭目力不能发现的缺陷。UCP600第27条规定:“清洁运输单据是指单据上并未明确宣称货物或包装有缺陷的条文或批注的运输单据。”根据《海牙规则》第3条第3款的规定,承运人应如实记载货物表面情况,即承运人有批注权。承运人依据自身合理的判断对货物的表面状况进行批注,对确定海上货物索赔中承运人所负的责任意义重大。当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收货人或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保险人进行索赔的依据就是将卸货后的验货单与提单中对货物质量和表面状况的规定、批注相比较,两者所差异之处就是承运人应承担的责任。因此,为尽量减少自己的责任,承运人都会对所收到的货物状况做如实的批注。同时,托运人希望取得无批注的清洁提单作为向银行结汇的凭证。各国关于提单相关的法律规范不协调
提单的签发、转让和注销往往要经过多个国家,各国提单法律又有很大差异。提单法律存在冲突,自然就给予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正如施米托夫所说:“在法律冲突中,解决冲突的方法有两种:避免冲突的方法和解决冲突的方法”。冲突法的使用是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之一,但关于如何使用冲突规范意见纷纭,如果不同国家使用不同方法,必将导致同一案件在不同国家审理会使用不同法律而后果迥异,这将直接危害到提单的可转让性。当然,世界各国也可通过订立统一的提单冲突规范来解决问题。但是,提单法律冲突规则不仅没有国际公约,连国内立法都很少见。
避免法律冲突主要靠统一各国的提单法,或更彻底的制定约束提单各方面问题的国际公约来完成。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目前己有三个,即《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但这些规则不是专门针对提单来制定的,对提单本身问题规定很少,而且这三个公约的效力还取决于国内法对提单问题的规定,如果提单问题不统一,这三个关于运输合同的公约的自身效力也会大受影响。
我国《海商法》第14章“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对如何确定提单纠纷的准据法没有专门规定,唯一有关的是第26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所以,我国要确定提单准据法只能依靠一般国际司法原则和参照票据法等法律进行。因此,现在已到了专门对提单进行统一立法的时候。这需要我国有自己的提单法,也应该制定一个国际公约,对提单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细致的规定。
国际贸易及航运方面的原因
在航运界文件变通处理的做法普遍存在,诸如:一艘班轮刚刚启航就会有不少的托运人拿着船上大副签发的有批注的大副收据找到班轮,要在出提单时,删去这些讨厌的批注。不愿意得罪客户,就将早已准备好专供托运人签发的保函拿出来,等候托运人签好该保函,在提单上删去大副批注是绝对不成问题的,而且还使托运人与班轮皆大欢喜。
托运人(或租船人)有时不是要求删去批注,而是要求把托运的日期倒签几日,以便他们能顺利结汇。对此,船舶既是举手之劳又不会拒人千里不近人情。这样一来又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发展下去,又出现第三种情况,当一批货刚装上,第一程船开往转口港,就预先签发了第二程船的己装船提单,此名曰“借单”。更普遍的是在船装完货之后,要求船方的在签发提单时把装船日期或签发提单的日期倒签若干天,即所谓的“倒签提单”。这些毫不显眼的陋习恰恰为欺诈案件的滋生和生存创造了环境。严格地说,这在法律上也属于欺诈性质,却因很少看到对此类事件的刑事指控而未能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而己。但必须指出,正是这些陋习麻痹了人们对伪造文件的警觉性,为文件诈骗大开绿灯。
在亚洲,转换提单的陋习就更普遍。可以说,在这个地区营运的船东没有不知道存在着这种习惯的。这主要是政治上的原因,像台湾到大陆或从大陆出口到台湾的货物,由于台湾当局对大陆的“三不”政策,多数货物不能直接运往大陆出口。而这样短的航程,要是真的按台湾当局的要求中途转船的话简直就是荒谬,聪明的商人当然就想出更改文件的“掩耳盗铃”的办法。说是掩耳盗铃其实亦不尽然,因为种种迹象表明台湾政府其实是默许这种做法的。只要船东认可,谎报装货港并非大陆而是日本某一小港口,台湾当局一般都会放行的。这样做的结果是间接的助长了撒谎、不如实申报的不良之风,这在开始之时,可以说是被逼出来的谎言,贸易双方还都有履行合约之诚意的,但在执行过程中一旦遇到某些阻滞的话,其中一方产生出歪念,性质就变了。由于转换提单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很多法院是不会受理这类纠纷的,这样更多的不轨行为就在没有法律救济的情况下发生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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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良宜.提单及其付运单证[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在规模上已在高等教育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但是在内涵建设上仍有待提高,高职教育内涵建设的基础是课程教学体系,它是高职教育的基础和落脚点。我国高职教育经过示范性院校的建设,在课程建设方面也形成了一批精品课程,但在整体课程体系建设上仍存在诸多问题:首先,课程教学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教学体系,教学随意性较大,课程教学质量难以保障;其次,课程教学的基础平台仍不完善,未能形成立体化的教学平台和资源平台,影响教学实施效果;第三,教学过程缺乏规范性操作,缺乏系统的整体协调过程,致使课程教学随意性较大。
二、课程教学体系案例分析《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高职院校中国际贸易、商务英语等专业的主干专业课程,在高职院校中开设的范围较广,具有代表性。具有以下特点:
1.课程内容繁杂、抽象。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涉及国际市场营销、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商务英语等学科的内容。学生由于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往往觉得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内容比较抽象;
2.课程实践性较强。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内容围绕进出口业务展开,因此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为学生创造虚拟或真实的实践环境尤其重要;
3.课程的职业性较强。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最早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开设,开立之初则邀请外贸业务人员编写教案,课程内容对学生从事国际贸易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具有很强的职业性。教学是一项系统工程,《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目标的多元化和课程特点的复杂性决定了其教学成功须依赖于较为完善的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将学生的课内与课外、学生自主学习和教师课堂指导、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国际贸易课程教学内容与职业教育的内在规律,可将其教学系统分为三大子系统:教学保障系统、教学实施系统与教学质量控制系统。
(一)教学保障系统教学保障系统是教学实施的基本条件与教学活动的实施平台,主要包括理论支撑、硬件平台和教学师资,见图1。
1.理论支撑。《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所依据的主要理论为职业教育中的工学结合理论,强调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职业能力发展规律与遵循技术和社会规范相结合、学校教育与企业实践相结合。在课程教学系统的建设过程中,还需要充分参考《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自身内容的教学特点和该课程在专业中的定位。
2.硬件平台。传统的板书教学形式虽起到一定作用,但是通过现代教学技术和资源则可以大大提高教学效果。《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硬件平台包括多媒体教室、实训室和实习企业,其空间范围已大大跨越了传统教室。同时,在这些平台上分别对应着立体教材和参考资源、网络课程平台、外贸教学软件、企业外贸相关岗位等教学资源和软件设施,可使学生的学习空间得到拓展,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3.教学师资。除加强对传统教学师资力量的教学能力培训、教学质量控制之外,还引入了企业导师和网络导师作为对学校师资的有力补充,为学生构建从课堂到企业岗位无缝对接的导师团队。
(二)教学实施系统《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实施系统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职业意识教学,见图2。
1.理论教学主要通过课堂学习、自主学习和团队研习的方式开展。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主要讲解课程的重难点,解决学生在自主学习中所遇到的问题,同时课堂教学已经从单向的知识灌输转变为多向、多元、互动教学。有限课时与无限知识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对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这种矛盾更加突出,因此拓展自主学习和团队研习尤其重要。学生可以通过自主学习来巩固、提高、总结、探讨理论知识。团队研习是针对一些比较复杂和综合性强的学习项目而设定,需要团队成员的分工协作,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提炼,从而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
2.实践教学是《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应贯穿整个课程教学,其包括课堂实践教学、外贸软件实训、外贸企业实习。实践教学是通过外贸角色扮演、模拟操作、实时外贸论坛问题探讨等方式来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外贸软件则是利用仿真环境训练学生的外贸实践技能。外贸企业实习是学生外贸技能的应用和拓展,在真实环境下锻练外贸技能。
3.职业知识。职业技能是外贸职业能力中的“硬件”,而职业意识则是“软件”。职业知识和技能可通过短期训练获得,但职业意识则需长期培养,贯穿了学生的整个职业生涯。职业意识教育包括了职业前景教育、职业习惯养成、职业道德培养、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职业意识教育既包括显性的内容如职业前景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也包括了隐性的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习惯养成。职业前景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可以通过专门的教学项目来完成,也可以贯穿在教学过程中,而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习惯养成更多地需要在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实施,需要引导学生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在学习过程中感知和学习。
(三)教学质量控制系统《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质量控制系统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具有多元化、全程化、证据化等特点,见图3。多元化体现在质量控制系统中表现为包括校内形成性考核、外贸职业资格证书、企业和社会的信息反馈,包括学生自我评估、同学间评估、教师评估、社会专家评估等多种评估方式。全程化体现在质量控制系统中指包含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并延伸到了实习和工作中。证据化表现为对教学质量的控制是通过一系列的实际措施来体现,其成果须有据可依,如小组调查报告、期末成绩单与实习鉴定等。
三、课程教学体系整合需要突破的障碍
(一)突破课内课外的界限切实提高教学质量首先须加大教学容量,教师须树立课堂内外贯通的教学思想,将教学内容优化配置到课堂教学和课外学习中,对重点、难点内容的梳理和学生的学习成果的展示和评价通过自学和实践活动来提高学生技能。
(二)突破学校和企业的界限建立课程教学体系的目的是使人才培养更加符合社会和企业的需要,因此学校应认真了解企业和行业的人才需求,并邀请专家加入到课程体系建设中来,参与教学计划的制订、教材的编写、职业证书的开发等。
(三)突破传统的考核模式在整合后的教学体系中,学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自主学习与课堂学习应融为一体,因此传统的单一试卷考核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教学需要,须引入多元评估体系。从评估方式来看,应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评估相结合的考核模式。从评估的主体上来看,可以根据课程学习的具体内容采取相应的评估主体,包括教师、同学、企业导师。多元评估主体可以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效果。评估的内容既包含所学知识或个人技能,也应包含学生的职业意识、职业习惯等,使课程教学目标能够得到比较全面的覆盖。同时作业、试卷、调研报告、考察录象、照片、访谈录音等都可以成为学生提交的课程评估依据。
(四)突破传统教学场地课程体系整合后,教学场地不再局限于传统教室,网络教学平台、实训室、实习企业都可作为教学场地。网络教学平台是综合性教学互动平台,能够提供充足的课程资料和素材,是学生进行自主学习的资源库。同时,网络教学平台须具备信息、作业上传、作业反馈、课程聊天室、教学论坛等功能,是师生、生生之间进行交流、互动的重要场所。
四、课程教学体系整合的指导原则
(一)学生良好的职业发展是课程教学体系整合的出发点职业竞争力是指个人在整个职业生涯中所表现出的一种能够超越竞争对手、使职业持续发展的能力,包括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高职教育目标是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因此培养学生良好的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应成为课程教学的基本目标。在课程教学体系的整合过程中,需要对该课程所针对的目标就业岗位能力要求进行深入调研,并对能力构成要素进行整理和聚类。
关键词:国际贸易;双语教学;高职院校
双语教学的理论定位
双语以及双语教学的概念,最早起源于美国、加拿大等移民国家。双语教学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双语教学来实现多元文化的共存。“双语”的英文是Bilingual,直接的意思是Twolanguages(两种语言)。这两种语言中,通常有一种是母语或本族语,而另一种语言往往是后天习得的第二种语言或者是外国语。在很多国家或地区,政府规定的官方通用语言有两种甚至更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交往的方便,往往两种语言并重,即“Bilingual”,或是一种语言为主一种语言为次。但就“双语”的具体内涵,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界定。如在美国,“双语”主要是指能熟练使用英语和西班牙语;在加拿大,“双语”主要是指能熟练使用英语和法语;在新加坡和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双语”主要是指能熟练使用英语和汉语。
双语教学产生于20世纪初期,但真正被各国广泛运用则是在20世纪60年代。不过,对于“双语教学”,国际社会尚无统一的定义。英国著名的朗曼出版社出版的《朗曼应用语言学词典》所给的定义是:Theuseofasecondorforeignlanguageinschoolfortheteachingofcontentsubjects。即能在学校里使用第二语言或外语进行各门学科的教学。著名语言学家西格恩和麦基(SiguanandMackey)则指出:“使用‘双语教育’这个术语是指一个把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的教育体系。其中的一种语言往往是(但不一定是)学生的第一语言。”
对于双语教学的含义,我国学者之间认识也不尽一致。如有学者认为,双语教学是使用另一种语言来讲授母语某一学科的知识内容,教学形式通常是学生看的教材是汉语编写的,教师授课则全部用外语,即学生在视觉上接触的是汉语,听觉上接受的则是外语。还有学者认为双语教学就是教师以外语作为教学媒介语传授学科知识。学习者通过外语学习学科知识,达到熟练运用两种语言进行交际、工作、学习的目的。笔者认为,双语教学是指在教学中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第二语言(如英语)或使用第二语言教材(如英文教材)进行教学的一种教学模式。必须指出的是,双语教学并非通过语言课程来实现语言教育的目标,而是通过其他科目的学习来达到帮助学习者掌握学科知识以及语言的目的。
同时,根据笔者的理解,以下情形不属于双语教学:(1)全部教学仅仅只使用一种语言,而该语言并不是学生的第一语言。如外籍教师给中国学生进行的语言教学。这种教学方法在大学早已是司空见惯,它显然不是双语教学。(2)在教学中使用同一语言的两种变体进行的教学,如标准语和方言。(3)一切学科教学用语为学生的第一语言,第二语言只是作为一门课程。
从双语教学在各国实施的具体模式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浸润式教学模式(ImmersionProgram),指使用一种非学生母语的第二语言进行教学。浸润式教学模式又可分:(1)沉浸式(Immersion),指用第二语言作为教学语言的模式。第二语言不仅是学习的内容,而且是学习的工具。学生在校的全部或部分时间内沉浸在第二语言的环境中。这种模式旨在使母语不是第二语言的学生能在较短时间里掌握第二语言,同时也学习和掌握其他学科知识。这种模式最早出现在加拿大,主要用于法语和英语的教学。(2)双向沉浸式(Two-wayImmersion),指把两种不同语言文化背景的学生编排在一个班共同进行学习,参与各种活动,在学习学科知识的同时获得双语能力。它是加拿大沉浸式传人美国后发展而来的一种教学模式。(3)结构型沉浸式(StructureImmersion),指以学科双语教学为基础,利用第二语言教授学校开设的几门学科,通过学科内容的学习来达到语言学习的目的。
2.保持型双语教学模式(MaintenanceBilingualEducation),即学生刚入校时使用母语教学,然后逐渐地使用第二语言进行部分学科的教学,有的学科仍使用母语教学。
3.过渡型双语教学模式(TransitionalBilingualEducation),指学生入校后部分或全部使用母语,然后逐步转变为只使用第二语言进行教学。
实施国际贸易课程双语教学的现状及问题
英语在世界经济、文化等全球化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运用双语教学方法进行国际贸易的教学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国际贸易基课程实施双语教学是适应经济全球化与教育国际化的需要,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要,是推动我国国际贸易学发展的需要。
目前,双语教学在许多高职院校已经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词语,许多发达地区的中小学也开始了双语教学的尝试。然而,从各地区、各不同级别的学校实施双语教学的效果来看,却是参差不齐。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师资的因素,也有教材的因素以及学生英语能力的因素等。在国际贸易学课程的教学方面,目前也有许多高职院校开展了双语教学的尝试,不过,也有很多高校由于条件的限制,没有开展双语教学。同时,已经开展了双语教学的学校,取得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总体而言,在我国大范围推广国际贸易学双语教学,仍然存在许多制约的因素。笔者认为,现阶段影响国际贸易双语教学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师资的问题双语教学成败的关键是师资。因为开展双语教学,不仅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还要求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以及丰富的教学经验。仅有扎实的专业基础或仅有流利的英语都不足以担当双语教学的任务。只有任课教师既具备标准、流利的专业口语表达能力,又拥有厚实的专业背景才能有效地组织双语教学。然而,目前许多学校都出现了师资短缺的问题,而能够担当双语教学任务的专业教师更加稀缺。由于受到我国传统教育模式的制约,许多专业教师,虽然英语基本功较为扎实,教学经验也较为丰富,但是口语能力较为欠缺,难以胜任双语教学的任务。还有一部分教师,虽然具备一定的听、说、译、写能力,但缺乏专业英语知识,难以在短时间内适应双语教学的要求。正是上述问题的存在,才使得尽管双语教学在国内各高校普遍受到重视,但是真正能够利用双语教学的高职院校屈指可数。师资的欠缺是在我国推广双语教学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障碍。
双语教材问题目前我国对于国际贸易双语教材的选用还处于探索阶段,基本上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教材体系。在双语教材的选用方面,各高校的做法各不相同。一部分高校坚持使用原版外文教材。使用原版教材的优点很明显,一方面学生可以接触到“原汁原味”的外语,另一方面也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和课程体系。但是,使用原版教材也并非毫无弊端。实际上,原版教材的选择和双语教学之间存在许多不可回避的矛盾。首先,原版教材的版权和费用高昂。一般的原版教材动辄几十美元甚至上百美元,如果完全使用原版教材这对中国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其次,国外教材自身也存在许多与我国现行教材的冲突之处。如国外原版教材一般针对性不强,教材内容不完全适应中国国情;国外教材一般重点分散,给学生掌握带来困难等。再次,学生的外语水平参差不齐,不适合完全使用原版教材。最后,国外教材普遍缺乏对中国对外贸易问题的系统论述,这必然会给学生的知识结构带来一定的问题。也有一部分学校在进行双语教学时,使用现有统编教材,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将统编教材翻译成英语进行教
学。这种做法也很难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双语教学,至多只能是缺乏双语教材下的权宜之计。
学生素质的问题一般来说,高职院校国贸专业学生的外语都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他们学习外语的经历一般也有6~7年之久,已经具备了接受国际贸易双语教学模式的最基本条件。但是由于地区的差异以及自身情况的各不相同,他们之间的外语语言能力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就给实行双语教学带来了困难。如果学生语言能力不能达到一定的程度,那么双语教学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根据美国加州大学科拉申教授所提出的“输入假设理论”,语言学习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学习者要能理解略高于他的水平的输入语,如果学习者现有水平为i,那么教材提供的输入只能是i+1,如果输入内容太难,那么学生的积极性和自信心将会受到挫伤,最终收效甚微。如果输入内容能为学生所理解,并能引起他们的共鸣和思考,学生的学习动力将会增强,自信心将会上升,渐渐地会形成积极的态度。另一方面,在我国,许多学生深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习惯于消极灌输的教学模式,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热情,也给双语教学的推动带来了障碍。笔者对学校国贸专业本科共280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0%的学生对双语教学持赞同态度。令人吃惊的是,超过50%的学生感到学习吃力,觉得难以接受。由此不难看出,学生的实际能力严重制约了双语教学的开展。
考核和评价体系问题尽管教育部下发关于推动双语教学工作的通知已经三年过去了,但直到现在,我国还未建立一套完整的双语教学考核和评价体系。主要表现为:缺乏教师的上岗资格认定标准;缺乏具有指导性的双语教学效果的考核评价标准等。考核和评价体系的滞后给推广双语教学带来了困难。
改进国际贸易双语教学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和双语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要实施国际贸易双语教学,从教育理念到教学模式等方面都要进行全面改进。具体包括:
培养和引进双语教学师资要想大力推广国际贸易双语教学,培养既通晓英语又了解WTO规则的高素质人才,必须解决的瓶颈问题就是双语教学师资。为了推动双语教学的进行,提高教学效果,目前,许多学校都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师资培训。如笔者所在学校于2004年和2005年先后选派15名各专业的骨干教师到英国剑桥进行了两期的双语教学培训,这些经过培训的教师都成了本专业双语教学的骨干。这些措施无疑对提高教师水平,推动双语教学的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国际贸易双语教学人才的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在教师的培训方面,应该有系统的安排和合理的培训计划。对此,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做法:在培训形式方面,采取国内培训与国外进修相结合的方式,要求教师首先在国内接受一定课时的强化培训,达到一定标准后,再利用假期到国外进行几个月的外语实践,以强化语言的运用能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仅靠高校自身培养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双语教学人才的需求矛盾,要想使双语教学制度化,还需从国外大量引进合适的双语教学人才,以充实双语教学的师资。
激励和促进双语教材的建设教材建设是双语教学模式定位的关键因素。前已述及,完全引进国外原版教材有利也有弊。不过,从长远来看,要真正提高双语教学的效果,还是要编写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贸易学双语教材,只有这样,才能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政策,同时又能加强学生运用国际贸易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政策分析和解决国际贸易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的能力。在编写双语教材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编写的双语教材要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的要求。(2)要严把教材的质量关,做到宁缺毋滥。国际贸易学双语教材的编写者应该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和丰富的实际教学经验,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通过国际贸易学课程的学习提高语言的实际运用能力。(3)正确处理双语教材与统编教材的关系,两者应该形成互补的关系。(4)教材的难易程度要符合学生的外语水平。
探索合适的双语教学模式前已论述,在双语教学方面,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模式。从各国实践来看,运用比较成功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浸润式模式;另一种是过渡式的模式。浸润式模式主张把学生完全浸泡在第二语言环境中,所有学科内容都使用第二语言进行教学。这种模式在加拿大运用较多。浸润式模式比较适合有第二语言环境的国家和地区使用,对于缺少语言环境的国家和地区,过渡式是一种比较可行的选择。在我国开展国际贸易学双语教学,具体采取、应该采取什么教学模式,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该视不同的情形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正如学者指出,双语教学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简单的渗透层次,上课时,教师可以用英语讲重要的定义和关键词,学生可以多一些机会接触外语;第二个层次是整合层次,教师讲课时交替使用中英文,让学生学会如何用英文表达英文;第三个层次是双语思维层次,让学生学会用母语和外语来思考解答问题。第一个层次对很多学校来说并不是问题,但是要达到第二、第三个层次则需要假以时日不断地努力,并不是所有学校都能达到的。所以,在我国现阶段实施国际贸易双语教学,不可能要求所有学校从一开始就实行浸润式教学模式,现实的做法是首先实行过渡式的教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渐采取浸润式教学模式。同时,在实施双语教学时,要经过认真调查和论证,并根据各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构建自己的国际贸易双语教学模式。
加强互动,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当前,互动教学理念已经成为现代教育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互动教学对于国际贸易双语教学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国际贸易双语教学最终目标是教师用双语讲授,学生用双语思维以及师生之间用双语交流,以此来提高学生的语言水平和综合能力。在具体实施国际贸易双语教学时,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加强互动,如可以采取外文案例分析、外文原著的选读与讨论、师生之间角色互换等多种方法来加强教学互动,以提高教学效果。此外,还可以借助互联网、多媒体等手段实现双语教学的互动。
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多媒体课件是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而在近年逐渐开展和普及的新生事物。它具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使用灵活等特点。在双语教学举步维艰的今天,多媒体教学的使用无疑可以极大地促进双语教学的开展。首先,多媒体课件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传送大量的信息。其次,课件的使用可以缓解双语教材不足的矛盾。再次,课件的使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教师英语口语的不足。最后,使用多媒体课件图片、录音、录像等设备将教学内容图文并茂、声形俱备地传输给学
生,增加教学的趣味性,缓解学生的压力,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措施要使双语教学制度化,就必须建立和完善双语教学的一系列规章和制度。在此方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首先,改革传统的教学评价和激励制度,给从事双语教学的教师以政策上和经费上的支持,以此调动教师从事双语教学的积极性。其次,尽快制定出可行的双语教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以及学生考核标准体系,从而推动双语教学的顺利开展。再次,努力创造良好的双语教学的校园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强的背景下,全面提高我国的国际贸易教育水平,尽快培养一大批既通晓国际贸易规则又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已经迫在眉睫,而通过对国际贸易系列课程进行双语教学,则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有效途径。正如麦凯和西格恩教授所言:“双语教育的代价无论多么昂贵,它都比不能进行双语教育所要付出的社会代价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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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剑虹
内容提要
一、投资争端的定义与类型
二、投资争端解决方法及相互关系
三、国际投资争议处理方法与WTO争端机制异同
四、ICSID争端解决机制产生的原因
五、ICSID的组织,规则与地位
六、ICSID的管辖权成立的基本条件
七、ICSID的法律适用问题
八、ICSID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引言
澳门经济的发展有赖于改善投资环境, 吸引国际投资, 并有效地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澳门政府为此已同意适用《ICSID》公约 。在法律上,公约将会优先适用。因而对澳门法律界来说,对公约和相关内容的探讨在法律及经济上是必要的,也是现实的。
一、投资争端的定义与类型
国际投资争议首先是指外国私人直接投资关系中的争议, 其次, 又可将其具体分为三种争议: 1、东道国政府与外国私人投资者之间的争议。2.、外国私人投资者在东道国与不同国籍的合营者之间的争议。3. 投资所属国与投资东道国之间的争议。其中第一类争议在实践操作中较为复杂和棘手, 其问题往往出现在法律适用, 外国私人投资者在国际法庭中有无诉权, 以及如何执行国际法庭裁判国家败诉的决定等。 尤其是由于法律适用的特殊, 往往会使问题政治化,上升为国与国之间的争论(比如通过投资所属国的代位求偿权或外交保护权而转化成国家间的争议)。第二种关系涉及的是在举办合营企业或世行开发自然资源的活动中产生的争议。这种争议在法律适用上比较明确, 也容易解决。 第三关系除了国家间由于双边投资条约的解决或适用问题而产生的争议情况外, 一般是属于第一种关系的激化才发展而来的。它的解决往往只能使用传统的国际公法的解决办法。
二、投资争端解决方法及相互关系
解决国际投资争议的方法不完全等同于一般国际经济贸易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般分为政治的与法律的解决方法:
(一)、政治方法
1、协商与调解。
协商(Negotiation)是指各方当事人直接交换意见。在评判自身利益的得失中, 通过谈判达到互谅互让的协议。调解(Conciliation)是指当事人(或当事国)将争端提交由当事人(或当事国)所认可的委员会, 委员会基于调查与公平合理的基础, 提出解决方案, 该方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争端方没有必须接受的义务。
协商与调解的区别在于: 协商无需第三者介入, 而调解需第三者介入。 在国际投资争议解决方法中往往出现调停(Mediation)的方法,它与调解的相同点均是有第三者介入, 但调解需由第三者提出方案, 而调停一般不提出方案 ,它仅是非争端方为当事人提供谈判与重开谈判的创造有利条件, 且往往会亲自主持谈判。
2、外交保护
由投资者所在国家(澳门必须通过中国) 来代表投资者通过外交途径向东道国提起国际请求。在提起外交保护时必须注意:a)用尽当地救济(local remedy) , 即除非东道国法律另有规定, 投资争议必须通过当地救济加以解决 。 b)还需注意国籍持续原则。海外投资者在其权益遭受损失的当时到要求实行外交保护之时, 只要曾一度丧失其保护国的国籍, 均不能受到该国的外交保护。请求外交保护国如不违反用尽当地救济与国籍持续原则, 就可向东道国提起国际请求, 两国政府应就此争议通过外交谈判或国际仲裁或通过国际法院的诉讼加以解决。
(二)、法律方法
1、国际仲裁:
也称为公断。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一般是国际商事仲裁 和专门的投资仲裁机构), 尤其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断并做出裁决。它与调解的区别在于仲裁有法律效力,具有排他性和终局性以及司法裁判性质, 而调解没有法律效力, 也即无强制效力。按西方国家的做法, 调解与仲裁程序严格区分, 不但在人员任命上严格区分, 而且在规定仲裁程序中不允许有调解,调解与仲裁费缴纳也各自独立。
2、外国法院诉讼:
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以外国家的法院中, 提起对东道国的诉讼, 这种诉讼的内容一般涉及:a)反托拉斯诉讼。 以第三国(共谋与嗖使国)的反托拉斯法为依据, 指控其与东道国共谋与嗖使对原告实行国有化。b)所有权无效诉讼, 也称为追索诉讼(Pursuit Litigation),。它往往以对物诉讼(以实际持有人为被告)与对人诉讼(以实施国有化措施为被告)。
在中外合营企业的合同文本中一般只提供仲裁和协商两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在具体操作上理应还有调解和向法院提起诉讼解争议两种方式。协商、调解、向法院起诉与协商、调解、仲裁, 这两个组合内容的三个方式可混合使用, 唯有仲裁与向法院起诉这两种方式是相互排斥的。在西方这两种方式也是互相排斥的, 比如参与调解的人员不是被任命为同一争议的仲裁员, 或者即使任命也需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又如只有在调解失败, 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才能提起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中不得调解, 在申请调解程序时, 缴纳调解费。 调解如失败, 仲裁才开始, 并仍需缴纳仲裁费。在中外合营企业的争议中, 有了仲裁协议的合同, 法院将不予受理, 反之亦然。 必须注意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an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CIETEC)的仲裁规则第60条,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诉, 也不得向其它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澳门仲裁法》(法令29/96M,别称《国内仲裁法》)第35条也有相应的规定。即:终局的仲裁裁决, 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法院不能再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澳门涉外仲裁法》(法令55/98/M) 第一条也以适用国际公约而与ICSID公约35条的终审性与拘束性相一致。 而中国国内的任何仲裁虽也实行仲裁终局制度,但如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是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当事人如不想就该纠纷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不一样。
三、 国际投资争议处理方法与WTO争端机制异同
由于中国加入WTO已是定局,估计在2002年十月可以加入。所以在研究国际投资争议处理方法时,与国际投资争议解决方法与WTO的DSB的解决方式不同之处作一比较是有好处的。WTO的DSB的解决方式相同之处在于双方均使用协调和调解及仲裁的手段解决争端,
不同的是在于:
【关键词】提单;无单放货;成因
一、提单的概念及中国目前的提单法律制度
《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均未对提单的概念作出明确的规定,直到《汉堡规则》才第一次确立了提单的定义。我国借鉴了《汉堡规则》对提单的规定,将其规定为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当前我们没有单行的提单法,提单法律规范散布于我国海商法中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海商法于1993年生效,但是其中关于凭证本提单放货的规定比较少,从而导致了许多无单放货现象的产生。该法借鉴和吸收了国际海运惯例和提单公约,顺应了国际海商法研究的潮流。同时,最高法参照国际海运惯例,结合海运实践,也提出了不少规范性的海运指导意见。但是,总体上来说我国关于提单制度的法律规定还很不完善,无单放货问题的司法制度还很不统一,这些问题,随着海运的发展都亟待解决。
二、提单的法律性质
提单作为国际航运和国际贸易的重要单证,有自己的特质,学者观点不外乎以下三点:
(一)提单是有价证证券
提单体现了货物价值,因此可以作为单证买卖。如此,提单持有人转让提单,货物占有权就会发生转移,让与人就可以基于此及时请求价款的给付。《担保法》也规定了提单用于质押的条款。
所谓的“付款赎单”就是合法的受让人应当支付合理的对价,而且,向银行贷款可以通过押汇的方式,这也是提单作为有价证券的表现之一。所以,提单的本质就是体现在它身上的转让性。
(二)提单是物权凭证(documentof title)
权利主体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这就是物权,它是民事权利的典型一种。
从这个概念出发,所谓的物权凭证应该被定义为证明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拥有支配某物的权利的一种书面文件,此种文件在海上运输中即指提单。根据权利人是对自有物还是对他人之物享有物权,物权可以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学者曾将提单的功能之一命名为所有权凭证,依照此种解释,谁持有提单,谁就对提单之物享有所有权。不难发现,这种翻译命名的方法有着明显的缺陷。第一,这与提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实际情况有一定的误差,有时,持有提单,并不是说提单项下的货物归持有人所有,这就更谈不上处分了。第二,这种解释不能涵盖物权的另一种形式――他物权。提单所表彰的权利不仅仅是所有权,在某些情况下,当提单持有人将提单作为质押物而取得贷款时,银行的身份是质押人而不是所有权人,如果说提单就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银行享有的他物权就无法解释了。
物权凭证的译法源于英国法学著作却又吸入了大陆法的特点,是对海商法理论的一大发展。海上航程漫长,货主需要一个凭证以便提高其在国际买卖中的信用,或者利用某一机会出售运输途中的货物,这就需要一个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果一张提单被设计为证明提单,表明承运人同意在目的地将货物交给提单上指定的人或凭该人的指示有权提取货物的人,则该提单可起到物权凭证的作用。
提单的物权性质主要体现在:(1)可转让性。如前所述,提单具有可转让性,除依法不得转让的,占有、转让提单就意味着占有、转让货物。(2)作为托运人,卖方在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取得提单之后,不能再转卖他人。而作为承运人,一宗货物只能有一套正本提单,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其承担。这充分体现了物权法中一物一权的原则。(3)承运人交付的对象是真正的权利人。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人持有正本提单,承运人必须首先弄清楚谁才是真正的权利人。如果承运人明知发生了提货争议,未尽合理的辨别义务导致错误交货,应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4)承运人处分提单项下的货物的依据只能是提单。相关各方对货物行使权利,只有在交还提单的情况下才可以。(5)货物抵运,无人签收或者提单持有人拒绝签收时,承运人得到托运人的许可后应运回起运港,此时,托运人收回货物也应该持有正本提单,否则不予交货。
(三)提单是文义性证券
提单一经签发,其所代表的货物及其名称、数量、外表状况等有关事项均应以提单记载为准,提单记载的内容具有极强的证明力,承运人不能轻易。
在司法实践中,提单作为证据具有绝对的效力,当然提单具有欺诈或者有提单批注的除外,否则,应该确认提单正面记载的内容。这是出于保护善意的提单受让人的目的的需要,以便维护交易安全。
三、提单的功能
提单起源于欧洲,而欧洲国家赋予提单可转让的功能恰好是从贸易角度而不是从运输角度考虑问题的,简言之,是为了消除实物交易的不便。既然如此,我们就应该从不同角度来研究提单的功能。
(一)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
根据理论,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它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海运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当然也应以合同为依据。提单是承运人依据法律或者国际公约的强制性规范,针对海运的具体情况,印制的一种格式化文件,对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和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为履行海上货物运输提供依据。但是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提单的单方面性决定了其不是合同本身,所以在法律上只能将提单称作运输合同的证明而非合同本身。
按照这种逻辑,在订立提单之前,必须存在一个双方的合同,才足以证明提单的这种功能,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很难看到或者根本不存在这种书面的合同,这是为什么呢?事实上,早在订舱之前,承托双方就已经就主要的运输事项达成了合意,如路线、船名、装卸港等。这就形成了运输合同,而提单本身只是这种合同履行的一项证明。随着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承托双方为了便利经济往来,逐渐就形成了一种惯例,就是只要托运人同意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承运人也同意接收货物,即视为双方签订了合同,至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可以到提单上去寻找,如果托运人对某种货物运输有特殊要求,可以和承运人订立特别条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提单不仅能够证明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合同关系,而且能够证明运输合同的具体内容,这也是符合合同法规则的。
(二)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作为货物收据,提单一是证明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货物已经装船。通常情况下,前者是承运人收货待运提单,后者通常是已装船提单,然而无论何种提单,都可以证明托运人已经将货物交付给了承运人,这就标志着承运人已经接管货物,并且基于此产生了保管货物的义务。二是到达目的港时,承运人需要首先确定交付情况与提单上记载的事项相符,否则承运人不能交货,善意第三人包括收货人,提出的与提单所载状况不同的证据,承运人均应不予承认。
(三)收货人收货的凭证。
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提单,构成凭正本提单交货的保证。如果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交货,他将承担因此带来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即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正本提单持有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所以承运人必须凭正本提单交货。承运人基于运输合同,为托运人或正本提单持有人运输和保管货物,也就是说两者之间形成了基于运输合同产生的托管关系,从签发提单之日起,承运人就产生了根据正本提单规定的内容交货(正确交付)的义务。
我国《海商法》规定即使是记名提单,承运人也负有凭正本提单放货的义务。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要确保货物的正确交付,这时硬性的,虽然不利于变通,但是安全的。
正确交付的方式有多种,比如货交收货人;交货物置于收货人支配之下;货交当局或第三方等。不管哪种交付,也不管正确交付与否,承运人只有在交货时收回了正本提单才算是完全履行了法定的运输义务。否则,即使货物成功到达了真正的收货人――贸易合同的买方的手中,但正本提单没有回到承运人手中,收货人提货后因为各种原因不去赎单,从而导致托运人收不到货款,由此产生的托运人“空劳碌风险”仍要由承运人承担,承运人此时恐怕基于裁判,需要填补托运人的损失。
提单的占有亦即货物的占有,提单只有通过合法手段转让,货物的占有权和控制权才能得到转让。收货人应当凭借提单提取货物,提单权利是一种凭证,这样就产生了“只有向提单持有人交货才能清偿”的原则。海上运输中,承运人只有向流通提单持有人交付才能解除其义务。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即使是记名提单也需要凭单交货,这可以避免因无单放货造成托运人不能结汇的损失。
四、无单放货成因浅说
承运人凭正本提单交货,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收货。这是自提单产生以来,国际货物运输的一项根本性原则,即使记名提单也不例外。那为何偏偏有承运人弃之于不顾无单放货呢?
对于承运人选择无单放货,应该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来分析其原因。主观上,承运人法律意识淡薄,相信经验不相信法律对于无单放货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没有产生足够的重视,而且倘若承运人在经历几次无单放货而未受追责之后,对于这种行为更是视之以轻之又轻。客观上来说,无单放货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实现了船货双方便捷交易和成本简洁化。当正本提单尚处于流通之中而未到达收货人手中,而影响船期或者收货人继续提货之时,无单放货恰能给船货双方减少许多经济损失。长此以往,聪明的承运人和收货人在违法与经济利益之间选择了一个平衡点,凭保函放货。凭保函放货,即使要求承运人因无单放货而赔偿损失时,他也可以凭担保法挽回损失。
下面具体分析一下无单放货的几种原因:
(一)提单商处于流转过程中,货物先于提单先到
这种现象应该是较为多发的情况。随着科技的发展,海运的速度越来越快,但提单尚在银行流转时,货物很可能先到达港口了。这时候,为了不影响船期,也为了收货人能尽早提货,无单放货就出现了。往往收货人在提货之后,只要提单到达会立马交给承运人注销,而那种收货人恶意的拒绝付款赎单的情况极少发生,这就更加增强了承运人的侥幸心理。
(二)结汇单证不符
在以信用证结算的情况下,银行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而托运人稍加不注意就很可能导致单证不符或者单单不符的情况发生,银行一旦发现,就会将提单退换给托运人而拒绝议付或承兑。收货人得不到正本提单,往往会要求承运人凭副本提单和保函交货,而承运人为了尽快交付,便在收货人满足自己某种需求之后放货了。
(三)交货环节复杂导致的错交货物
承运方和收货方一般都有多种角色来扮演,在提单经过多次流转之后,承运人往往就弄不清谁是真正的提货人,尤其在国际贸易中,承运人总得入乡随俗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和矛盾。这时,往往给非正本提单持有人以可乘之机,一个疏忽,承运人就可能承担责任。
(四)收货人不去提货或者拒绝提货
这种情况不外乎这么几种:一个是货物时垃圾品,产生不了价值;第二个是货物不符合买方要求,买房拒绝付款赎单;第三政府拒绝该商品进口。出现这种情况,承运人或者将商品倾倒,或者交给无单人。
(五)政府规定货物进口先上交海关等机构
这种情况在南美一些国家比较多,这时承运人不得不无单放货。
(六)收货人的欺诈行为及无力赎单
例如,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上海浦东公司张华浜公司、外轮公司、经贸公司、珠江公司、奉贤外贸无正本提单放货一案。
原告受奉贤外贸委托进口德国产热轧卷板。据此,原告与德国PREUSSAG HANDLE GMBH 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购进上述货物。货物装上“泰天”(TETIEN)轮运抵上海港后卸进张华浜公司仓库。货物由珠江公司负责报关并由经贸国际公司出具提货保函。此时正本提单尚未到达,上海外代开出了提货单并且交给经贸国际公司。奉贤外贸金属业务部在未取得提货单的情况下,凭介绍信和空白转帐支票向张华浜公司提取了全部货物。原告向中国银行付款赎单后持有正本提单,但由于奉贤外贸未付清货款而没有放单。奉贤外贸拟在售货后向原告付款赎单。此时恰逢国内钢材货价跌落,钢材销不出去,无力向原告付清货款,拖欠原告货款人民币 15,456,964 元,原告凭正本提单了 6被告。由于原告与被告协商由奉贤外贸金属业务部无正本提单提货,且提货单并未交给提货人,法院判决奉贤外贸金属业务部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及利息。
五、结语
提单虽然在我国法律规范中尚未得到详述,但是世界各国海商法立法理论及专家对此均进行了细致的研讨和规范,我们在处理相关问题时理应吸收借鉴这些理论,取长补短。
通过本文我们了解到,无单放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船货双方的贸易往来,但其背后暗藏的种种“杀机”,尤其是对承运人的,是极其危险的。无单放货的行为首先不利于国际贸易的规范发展,而且对于船货双方来说也是极其具有挑战性的,这种行为的短视性可见一斑。我们也希望,国家立法方面对此作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一、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一)生产活动全球化。生产活动的全球化主要表现为传统的国际分工正在演变成为世界性的分工:1国际分工的内容发生变化。国际分工从传统的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分工逐步发展成为以现代工艺、技术为基础的分工;从产业各部门间的分工发展到各个产业部门内部的分工和以产品专业化为基础的分工;从沿着产品界限进行的分工发展到沿着生产要素界限进行的分工;从生产领域分工向服务部门分工发展。2国际分工的形成机制在变化。即由市场自发力量决定的分工,向由企业,主要是由跨国公司经营的分工和由地区经贸集团成员内组织的分工发展,出现了协议性分工。3水平型分工成为国际分工的主要形式,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的分工,产品零、部件的分工和产品工艺流程的分工。4形成了世界性的生产网络。5世界性的国际分工使各国成为世界生产的一部分,成为商品价值链中的一个环节。它有利于世界各国充分发挥优势,节约社会劳动,使生产要素达到合理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
(二)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形成。1国际贸易对世界经济拉动作用增强。它表现为国际贸易增长率大大高于世界经济增长率。如以1990年为100,世界货物出口值指数从1985年的56,上升到1995年的144,同期世界生产指数从86上升到107;世界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指数同期从85上升到106。1990-1995年间,世界贸易出口量年均增长率为6%;同期世界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2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世界服务贸易额从1985年的380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11,678亿美元,在国际大贸易(货物与服务)中的比重同期从163%上升到188%。3国际货物贸易交换品种多样化。在世界贸易中,占世界出口1%以上的货物从1980-1981年的11种增加到1993-1994年的21种。在发展中国家出口货物中,80年代中期,制成品所占比重开始超过一半;在出口中占1%以上的货物种类从1980-1981年的6种增加到1993-1994年的19种。4发达国家同类货物相互交换增加,主要的经济贸易大国一般既是某类商品的主要出口国,也是该类商品的主要进口国。5国际贸易趋同化。它表现为:电子化贸易手段普遍使用,EDI(电子数据交换)已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其他如电子商务(EC),电子贸易撮合(ETM),电子资金转账(ETF)等已在许多国家开始使用;ISO9000系列成为国际贸易商品的共同标准;贸易合同标准化。6世界贸易组织建立,多边贸易体制正式确立。1995年1月1日诞生的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世界贸易进一步规范化,世界贸易体制开始形成。作为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组织和法律基础的世界贸易组织,以其法人地位对所有成员方都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因此,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标志着一个以贸易自由化为中心,囊括当今世界贸易诸多领域的多边贸易体制大框架已经构筑起来。(三)各国金融日益融合在一起。1金融国际化进程加快。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大银行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开始了大规模合并、收购活动,以提高效益。如法国里昂信贷银行买下了大通曼哈顿银行在比利时和荷兰的附属机构。德意志银行、巴克莱银行和国民希敏寺银行也吞并了一些欧洲其他国家的小银行,以扩大在欧洲的网络。为了提高本国银行的竞争能力,很多国家对于大银行的合并表示了支持的态度,1993年以来,世界排名在200名之内的大银行之间至少发生过25次合并。2地区性经贸集团的金融业出现一体化。欧盟统一大市场建立后,银行、证券公司和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可在欧盟内经营不受国界限制的保险和投资业务;美国和日本的银行则可通过收购、兼并等形式加紧渗透欧洲市场,欧洲的金融市场将演变为真正的国际金融市场。3金融市场迅猛扩大。到1995年,外汇交易额已上升为世界贸易额的60倍,全球外汇日交易额已超过12万亿美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国际信息的网络化,外汇市场的资金交易正以"光的速度"从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
(四)投资活动遍及全球,全球性投资规范框架开始形成。其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投资成为经济发展和增长新支点。国际直接投资额年均额与年均国际贸易额的比例在缩小,国际直接投资额年均增长率高于国际贸易年均增长率。1990-1996年年均世界出口贸易额为41,14571亿美元;同期,世界各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为2,56535亿美元,二者之比为160∶1,差距进一步缩小。1991-1996年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率为118%;而同期世界出口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后者大大低于前者。第二,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主体多元化。据统计,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已从1985-1990年年均1,55578亿美元增长到1996年的3,46824亿美元。同期,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45005亿美元增长到2,94732亿美元,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从932%下降到849%;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0554亿美元增长到51469亿美元,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从67%提高到148%。同期,全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从1,41930亿美元增长到3,49227亿美元,其中,发达国家从1,16744亿美元增长到2,08226亿美元,在全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中的比重从822%下降到596%;发展中国家从24736亿美元增长到1,28741亿美元,所占比重从174%上升到369%。第叁,对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并行,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地区成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发达国家中主要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家同时也是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国家。1995年,德国、法国、瑞典、英国、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荷兰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占当年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56%;同年,除日本以外的上述国家占当年世界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53%。与此同时,一些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成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1985-1995年,有20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吸收者。第四,国际借贷资金流动量增长很快,证券股权投资迅速发展。1993年流动金额为8185亿美元,1994年增加为9534亿美元,1995年增加为12,584亿美元。与外国直接投资一样,证券股权投资依然偏向于少数新兴市场国家,1995年亚洲就占了流向新兴市场的外国证券股权投资净流量的53%。此外,外国证券股权投资的来源存在一定程度的集中性。1992-1994年,流向新兴市场的这种投资35%以上来自美国,15%来自日本,11%来自英国。近几年来,香港特区和新加坡的投资者也向新兴国家进行这种投资。第五,投资自由化成为各国国际直接投资政策的目标,国际直接投资规范安排提上日程。90年代以来,保护和促进投资的双边投资条约数量大幅度增加,截至1997年1月1日,全世界已签署这种条约1330个,涉及162个国家,在5年里条约数增加了2倍。1991-1996年,各国政府共对外国直接投资管理体制进行了约600次调整,其中95%是放松对外资管制的措施。1995年,在64个国家的112项立法变化中,106项属于趋于自由化或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立法。国际社会为达成国际性的投资协议开始行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第一次将投资问题纳入多边贸易的体系,并达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出现通过协商建立一个综合性多边国际直接投资框架的行动,1996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第九次会议对未来多边投资框架进行了探讨,并已达成协议。(五)跨国公司作用进一步加强。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蓬勃发展。第一,跨国公司的数目剧增。据统计,1996年跨国公司已达到44,508家,在全球的附属企业已达到276,659家。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增加到36,380家,所占比重下降到817%;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增加到7932家,所占比重上升到178%。第二,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为基地的最大跨国公司日益全球化。按外国资产排列的1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在它们的外国附属企业中拥有17万亿美元的资产(控制了约1/5的全球外国资产)。第叁,跨国公司开始结成新型的"战略联盟"。面对竞争压力、自由化浪潮和新投资领域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发展中国家的企业采取各种办法参与全球化经济的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结成联盟。通过兼并与收购在国外建立自己的生产设施,以保护、巩固和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1988年到1995年间,全球跨国兼并与收购总额增加了一倍,达到2290亿美元。1996年,有45起跨国兼并与收购的规模超过10亿美元。与此同时,一些跨国公司以协定(股份和非股份)方式加强联合。1995年缔结了近4600项这样的协定,而1990年只有1769项。1990年以来,跨国公司之间在核心技术(信息和生物)方面也加强了战略性研究与开发伙伴关系。第四,跨国公司国际生产的规模和重要性日益增加。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其国家贸易中的比重提高,出现了无国界经济。(六)经贸文化、人才出现世界性。以全球化、高速化、个体化为特征的多媒体网络正在覆盖全球;出现了经济生活和贸易文化的全球性趋同现象;"国际人"开始走俏,全球性的共同发展目标形成。为了在经济竞争中取胜,"国际人"正在成为各个国家、各大公司的首选目标,培养"国际人"、寻找"国际人"已成为世界性的人才战略潮流。日本公司率先提出"国际人"战略。他们认为,国际人应具备以下10个基本条件:积极肯干,但是不蛮干;人际关系融洽,不以自我为中心;兴趣广泛,知识丰富;外语出色,乐意结交外国人;行动迅速,快食、快眠、快便;迅速适应并爱上异国他乡;意志刚强,富有忍耐性;深谋远虑,但不优柔寡断;安排、处理好家庭生活关系;身体健康,精神焕发。此外,绿色主义、环保哲学,共同反黑、扫黄、打白(毒)和反腐败,共同致力于发展与和平,共同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均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二、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传统的衡量国家之间经济贸易权益的概念与统计构成了严重的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依存与互动加强。
1.经济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国经济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相互依存进一步加强。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发达国家之间货物、服务、资金、技术和市场高度融合,而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上述关系也在加强。2.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传递障碍在减少,互动性加强。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下,对外贸易与国际资本流动在各国之间的经济传递中的作用在加强。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对外贸易与投资逐渐变成双向传递渠道,发达国家把经济发展与衰退通过对外贸易与投资传递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金融波动也将影响到发达国家。1994年底,墨西哥金融危机震动了全世界;1997年7月由泰国引发的金融危机并未使发达国家幸免。
(二)经济全球化迫使人们的概念在创新。1大国际贸易概念出现。在经济全球化下,一国对外经济交往合作中,不能只考虑货物贸易,还要把货物贸易与直接投资、金融、服务、技术综合考虑。因为,货物贸易与投资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两个支点。2将大国际贸易概念与本国经济的调整优化、改革开放密切地结合起来;"贸易立国"、"贸易为本"的传统信条已让位于"经济接轨"和"市场融合"。3变被动接受经济全球化为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经济全球化是科技革命作用的结果,是大势所趋,纷纷主动改革本国经济体制,发展开放性经济,推行贸易、投资和金融自由化,为跨国公司创造投资条件,并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和活动。4变单边制裁为求得"双赢"。在经济全球化下,一国对另一国单方面采取"贸易保护"、"贸易摩擦"、"贸易制裁"等以邻为壑的措施,已开始由自我保护的工具变成了双刃剑,在制裁别国的同时也会使自己受到伤害。其上策是通过谈判,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促进双方的经贸发展,取得"双赢"。(三)经济全球化使国家受到冲击,相互协调成为时代主旋律。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传统的国家内容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原本是一国独有的权利,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共同拥有的权力。各国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地遵循国际条约、协定、规范和惯例来运作;跨国公司在各国经济生活中地位的提高,使国家对产业政策的干预作用在减弱。在国家存在的情况下,出现了让与,但它是以对等为原则的。当今世界各国都是拥有的独立国家。共享是让与的前提,没有共享也就不会有让与。经济全球化迫使各国把二者结合起来,出现了相互协调,使它逐步成为各国处理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基石。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和运行,协调管理贸易政策在国际上和各国贸易政策中开始成为主流。
(四)经济全球化要求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一体化。20年来,面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特别是产业内部贸易的增长,新贸易理论将产品差异、规模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等工业组织理论引进传统的比较优势框架,为国际贸易理论分析做出了贡献。但它仍然假定企业只在某一个区位生产商品和服务,将对外直接投资排除在分析之外。同时,对外直接投资(跨国公司)理论成功地解释了不同类型跨国公司直接或间接地创造的各类贸易流动,但仍是以单个企业为依据的投资分析,未推广到国家层次。80年代初以来,经济全球化要求把贸易与投资理论结合在一起分析贸易与投资利益与效益,出现了新的理论分析,其理论模式主要集中于纵向或横向一体化。在这些理论分析中,产品增值链活动的不同假定可以在不同地理位置上进行,在不同的国家可以进行完全相同的生产加工。在贸易与投资一体化理论中,企业行为被分为两大类型:第一,总部行为。总部行为包括工程、管理和金融服务,以及信誉、商标等甚至可以无偿转让给远方生产区位的服务,这类行为有时被简化概括为研究与开发。
第二,实际生产行为。实际生产行为又可再分为上游生产(中间产品)和下游生产(终极产品)。所有这些行为都被假定为具有规模收益递增效应。由于总部服务的运输成本极低,企业可以将生产行为从总部分离出去,但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企业将某些生产行为集中在某一区位。在贸易分析中典型采用的两国均衡框架,国外市场和国内市场之间不存在任何差异。企业在两个国家进行活动时,可以将总部行为安排在母国进行,但其实际生产或转移到东道国进行(纵向一体化),或者既安排在国内,又安排在国外进行(横向一体化)。因此,现在的企业不仅通过价格和质量进行竞争,而且还通过生产的组织进行竞争。这些理论模型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单个企业的经营活动决定了国内、国际经营企业的总格局。这一问题属于理论分析中的国际化生产部分。一旦国际化生产活动分布格局形成,国际贸易的格局便随之确定。贸易与投资理论的一体化表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能以单纯的贸易行为来衡量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
(五)经济全球化对表明国家之间经贸权益的传统概念和统计方法提出了挑战。1传统的对外贸易差额概念未能反映经济全球化下国家之间实际的贸易利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之间的经贸利益出现了几种变化。第一,在产业内部和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大量增加下,按总贸易和专门贸易划分的国家之间的进出口掩盖了国家之间在产品价值上的实得;第二,母国公司对东道国的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母国公司对东道国的商品直接出口,变相地进入了东道国的国内市场,因此,母国公司在东道国国内的投资和商品、服务的销售收益应计入母国的经贸收益;第叁,在一国以加工贸易为主的情况下,把该国进出口贸易额作为该国的贸易利得,更加失实。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下,在计算各贸易国的贸易收益时,上述几个现象不能忽略。2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滞后于经济全球化的现实,应予修正。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制度来源于美国,并逐渐成为世界贸易各国的贸易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对之都有相应的条款和协定。在国际贸易局限于产业间和投资不普遍的情况下,按原产地进行统计基本上可以反映贸易国的贸易利益。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按原产地统计则会出现两种误差。第一,未能如实反映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大规模的直接投资活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进行全球化经营,它们生产的零部件、产品的进出口,按价值链、资本所有,理应属于母国,但却计入东道国的贸易统计。第二,原产地规则以货物贸易为主,未包括服务贸易等,因此,原产地统计在不能真实反映货物贸易的同时,也不能全面如实地反映国与国之间的大贸易关系。(六)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经济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发展的机遇。
第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和资本外投。1996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的《1997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1996年接受了1290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对外投资了510亿美元,二者都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它们在获得世界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从1995年的30%上升到1996年的37%。其中,48个最不发达国家在1996年的资本流入量也增加了56%。
第二,促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结构优化。由于资本的流入、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活动和本国产业结构的改造,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结构有所改善,制成品在出口中的比重从1980年的560%上升到1990年的733%和1994年的777%。
第三,迫使发达国家把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予以考虑和解决。发达国家日益认识到在经济全球化下,它们的经济稳定和发展有赖于发展中国家。在债务解决、地区经济一体化和联合国的改革等问题上不得不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权益。
第四,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整体改革。
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构成了严峻的挑战。1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发达国家构筑以其为中心的国际经贸基础。在此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将会受到更大的削弱。2发展不平衡在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