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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预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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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预警

第1篇:气象灾害预警范文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

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主要职责

三、预警预防

1、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2、预警预防行动

3、预警支持系统

4、预警级别的确定

四、应急响应

1、应急预案启动

2、应急响应措施

3、信息共享和处理

4、应急通信方式

5、重大气象灾害评估

6、信息

7、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理

1、重大气象灾害成因分析

2、灾害保险证明

六、应急保障

1、通信与装备保障

2、技术储备与保障

3、宣传、培训和演习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追究

2、预案管理与更新

3、解释

4、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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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江苏省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和《扬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⑴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⑵本预案适用于高邮市行政区域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应急工作。

4、工作原则

⑴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⑵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⑷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二、组织体系

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市气象局成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市水务、民政、财政、新闻、通信、供电、卫生、农林、交通、公安、环保、国土、发展改革、经贸、教育、保险、驻邮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2、主要职责

气象部门: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及警报,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消雾、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防汛抗洪工作的有关工作,落实各项防御洪水措施,及时提供并共享水文信息。

民政部门: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灾民的救助与转移工作,组织灾害调查,并做好救灾募捐款物的接收与发放工作。

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重大气象灾害气象服务资金保障工作。

新闻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通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利用短信等方式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气象信息传递和报送的通信线路畅通。

供电部门:负责协调电力应急工作,保证重大气象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重大气象灾害发生现场气象服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电及企业生产经营用电。

卫生部门: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区伤员的救治和灾区防疫工作。

农林部门:负责协调农业生产应急工作,及时提供并共享农林业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方面的灾害性损失。

交通部门: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抢险道路的畅通,保障交通安全,做好车站、码头等处交通秩序维护和人员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对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对交通道路等重要地点进行管制,迅速恢复和保证社会治安秩序。

环保部门:及时提供并共享环境资源等信息,做好灾区水源检测、保护等工作。

国土部门:及时提供并共享地质灾害等信息,积极做好有关地质灾害的应对。

发展改革、经贸等部门:调配预案实施后的相关物资,保障市场供应,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地气象服务人员的正常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前后在校师生的疏散工作,并迅速恢复灾后正常的教学秩序。

保险部门:负责灾后企业、群众的财产保险理赔工作,保障灾后重建需要。

驻邮部队: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失踪人员搜救、被困人员解救等工作。

三、预警预防

1、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⑴气象灾害信息来源

市气象局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提供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信息。

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市气象局提供气象灾害实况情况。

⑵气象灾害信息内容

灾害性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灾害性天气实况,包括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情况、灾害性天气过程实况,以及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气象灾害灾情,包括因气象服务而减少损失的情况等。

凡符合《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规定报送标准的,应当按规定的格式、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报送上述内容。

⑶气象灾害信息审核

市气象局得到气象灾害信息后,经审核符合省气象局规定上报标准的,由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签发后,在2小时内上报江苏省气象局,并经省气象局确认后,直接上报国家气象局值班室和所属决策服务中心。

⑷气象灾害信息报送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可以采用业务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传真等方式传递,并通过电话确认。

市气象局应当24小时值班,得到信息后及时审核、处理。

2、预警预防行动

市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配合准备,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预警支持系统

⑴市气象局: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⑵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重大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

4、预警级别的确定

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定为四级预警:

⑴Ⅰ级预警(红色)。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省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极大(特别严重)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5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5级。

⑵Ⅱ级预警(橙色)。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省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特大(严重)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4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4级。

⑶Ⅲ级预警(黄色)。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省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重大(较重)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3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3级。

⑷Ⅳ级预警(蓝色)。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省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较大(一般)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2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2级。

四、应急响应

1、应急预案启动

⑴四级启动。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气象灾害预警,市气象局应当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市气象局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并上报高邮市人民政府和扬州市气象局。

⑵三级启动。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Ⅲ级气象灾害预警,由扬州市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市气象局根据扬州市气象局的指令,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并上报高邮市人民政府。

⑶二级启动。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Ⅱ级气象灾害预警,由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市气象局根据省气象局和扬州市气象局的指令,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并上报高邮市人民政府。

⑷一级启动。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Ⅰ级气象灾害预警,由国家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市气象局根据国家气象局、省气象局和扬州市气象局的指令,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并上报高邮市人民政府。

2、应急响应措施

⑴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后,市气象局应当按照规定的应急程序做好应急响应。

⑵市气象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信息。

⑶其他各部门应当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立即做好相应的应急启动工作。

3、信息共享和处理

⑴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市气象局归口处理,实现共享。

⑵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⑶重大气象灾害涉及境外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时,应当按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报告。

4、应急通信方式

市气象局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市人民政府报告。

5、重大气象灾害评估

⑴市气象局负责组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评估。

⑵重大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⑶重大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重大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6、信息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气象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

7、应急结束

除国务院、省、扬州市气象主管机构按职责决定终止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外,本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终止,由市气象局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相应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决定终止,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五、后期处置

1、重大气象灾害成因分析

市气象局应当组织专家对重大气象灾害成因进行分析,并报市人民政府。

市气象局应当及时进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技术总结和服务情况、效果分析。

2、灾害保险证明

市气象局应当做好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六、应急保障

1、通信与装备保障

⑴以现有的气象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地面和卫星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讯系统。

⑵建立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⑶市气象局应当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现场建立移动气象台或现场气象服务保障系统,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⑷有关单位应该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配置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

2、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相关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开展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3、宣传、培训和演习

⑴市气象局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宣传。

⑵市气象局应当对本级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演。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追究

⑴奖励: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因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⑵责任追究:市气象局以及有关工作人员由于,导致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制定后,需根据高邮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的进程等情况,及时对本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水务、民政、财政、广电、通信、供电、卫生、农林、交通、公安、环保、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经贸、教育、保险、驻邮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本预案公布后,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并结合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和单位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3、解释

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分为较大、重大、特大、极大四级,具体标准由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本预案由高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气象灾害预警范文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分级负责,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警信息时效和覆盖面为重点,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基层,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着力健全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应对高效,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为把建设成为藏区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先进地区提供良好的气象保障。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管理体系。到年,建成覆盖县、乡镇、村、重点地区、交通沿线、旅游景点的气象监测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提高10%以上,建立覆盖面广、响应及时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网络,扩大信息覆盖面。建成基本满足“两市三带四区”发展需求的气象观测体系,到年自动气象站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加强交通干线、水利工程、重点林区和旅游区、生态重点保护区、工业园区、气象灾害多发区等的气象监测设施建设,提高天气观测密度,完善天气观测网。建设州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和新一代天气雷达,开展移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提升移动气象观测能力和应急能力。

(二)加强监测预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城镇、乡村、江河流域、水库库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着力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精度。实现强降雨、暴雪、冰雹、沙尘暴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分析,快速诊断和自动识别报警,建立完善具有实时自动识别、报警和预报功能的强对流天气临近预报业务系统,提高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和临近预报水平。加强农村、林区、及雷电多发区域的雷电灾害监测,提高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预警等专业气象预报服务能力。

(三)加强信息工作。一是健全预警联动机制。气象部门要及时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水利、民政、公安、教育、国土、交通、广播电视、安监、电信运营商等部门建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定期沟通联动情况,会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中的重要事项。二是强化信息工作。全州各级气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更新、解除与传播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及时向社会公众统一,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及时向防灾减灾相关部门通报。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单位与气象部门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工作制度,在本地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体所有频道、频率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切实增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商要配合气象部门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手段,提高短信速率,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手机短信的“绿色通道”,建立全网免费机制,切实提高预警信息的时效和覆盖面。承担预警信号传播工作的单位收到气象部门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后,应当根据预警信号的级别,采用多种形式插播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传播工作。传播的预警信号应当标明预警信号的气象台站名称和时间,不得更改预警信号内容。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州、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党政领导,各类学校、水库、采矿等企业的负责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相关人员要把固定电话和手机气象短信作为获取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重要方式,积极倡导本部门、本单位、本区域广大干部群众开通固定电话“12121”查询和订制手机气象短信服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成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定期组织开展预警信息及各相关部门应急联动情况专项检查,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应用效果的评估工作。气象部门要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不断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切实加强对天气气候变化规律的研究和分析,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进一步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切实发挥气象信息的服务功能。

四、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增加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设施建设的配套资金;气象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从主渠道加大对防灾减灾的投入力度;要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适合州情特点的精细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与传播、防御应急服务等技术研究。

第3篇:气象灾害预警范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系统建设,是气象部门全面履行政府防灾减灾公共气象服务职能和气象灾害防御社会管理职能的充分体现,是政府与群众进行有效沟通的梁和纽带,是公共气息服务零距离贴近群众最有效的方法。作为全国农村县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和中央公共财政支持项目,各乡(镇、街道)、各涉灾管理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关注民生、营造和谐环境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快和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系统建设。为全力推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系统建设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以分管气象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各乡(镇、街道)各涉灾重点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建设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气象部门牵头、各涉灾管理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管理机制,并将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纳入各乡(镇、街道)、各涉灾管理部门的目标考评管理的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全力合作,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投入使用,尽早发挥系统效益。

二、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科学发展

按照规划,在县委办、政府办及全县各乡(镇、街道)、村(居)、政府各重点涉灾部门共设置167块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其中第一批设置有权限的部门33个,即县委办、政府办、23个乡(镇、街道)、8个政府涉灾重点管理部门),经授权的33个单位不仅是受益服务点,同时又是点,可对辖区内设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显示屏的单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高森林火险等级、交通安全、疾病防御等预警信息、下达各种应急预案命令、政令或通知、惠农政策、农村实用技术指导、农(林)情分析、天气预报、防汛抗旱等各类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和信息服务。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各部门积极参与防灾减灾的工作,各农业合作组织、中小学校、矿山、其它企事业单位等需要安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的,应按程序申报,由县气象局统一规划,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统一纳入建设和管理。

三、加强服务、确保运行、提高效率

该系统采用GIS地理信息系统,通过SMS短信/GPRS服务器,对已授布权的各乡(镇、街道)、各涉灾管理部门预警信息平台可自行通知、宣传惠农政策和防灾减灾知识等。日常维护与管理,信息收集反馈,由系统自动入库处理。该系统利用先进的通讯技术,可将群众通俗易懂的文字和语言同步播出,使各类信息通过该系统快速进行传递,应用更加人性化,在该系统运行正常和西西传输量未饱和的状态下,如何发挥该系统资源的最大利用率,更好的服务社会,各乡(镇、街道)、各涉灾管理部门要全力合作,并按照各自的职责(见附件2),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分工,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充分利用该系统将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涉农法律法规、惠农政策进行宣传;定期或不定期有质量、群众能接受的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农技常识、防灾减灾知识等。

各乡(镇、街道)、村(居)、各涉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的管理和保护,防止人为破坏。气象部门要加强服务,对发生故障和损毁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技术和系统操作的培训工作。

四、建立制度,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

1、各乡镇(街道)、各涉灾管理部门应专门成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显示屏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机构,由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凡经授有权的单位,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的信息制度,凡对辖区内所的各类信息和惠农政策,必须有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经同意签名后,方可进行信息,各单位、各涉灾管理部门对所的各类政策和技术服务信息负有安全责任,并对所的各类信息予以备案保管。未经审核同意且签名的信息或资料不得对外,凡出现重大错误信息的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4篇:气象灾害预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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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地域编码

地域编码应用气象部门互联网地区编码规范,全国2349个预报台站的站号,与预警信息中的省份、城市、台站等信息进行交叉匹配,使用9位、7位、5位的数字标识预警信息地点,结构为X1X2X3X4X5、X1X2X3X4X5X6X7、X1X2X3X4X5X6X7X8X9,其中,

X1X2X3X4X5: 5位省级代码;X1X2X3X4X5X6X7:7位地市级代码;X1X2X3X4X5X6X7X8X9:9位县级代码。

3.2.2 时间编码

预警信息时间编码格式为YYYYMMDDHHMISS,时间采用北京时,其中,预警信息在系统中的签发时间。具体如下:YYYY:4位年;MM:2位月;DD:2位日;HH:2位时;MI:2位分;SS:2位秒。

3.2.3 类型等级编码

预警信息类型等级编码格式为,LLDD,其中:LL:为类型编码,使用00~14分别标识14类预警信息;DD:为等级编码,使用01-04分别标识蓝、黄、橙、红四种预警信息等级。

3.2.4 后缀编码

预警信息文件的后缀固定为“.HTML”。

3.2.5 举例

1010425-20150402050000-0902.html 表示: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15年04月02日05时00分00秒雷电黄色预警信息。

10103-20150401164524-0501.html 表示:天津市2015年04月01日16时45分24秒大风蓝色预警信息。

3.3 内容编码

采用JSON格式对文件内容进行编码,每条预警信息包括预警标识、省、地市、县、类型、等级、时间、预警正文、签发人等元素:ALERTID 预警信息标识;PROVINCE:地域所属省份中文名称;CITY:地域所属地市中文名称;SIGNALTYPE:预警类型中文;SIGNALLEVEL:预警等级中文;ISSUETIME:签发时间;ISSUECONTENT:预警内容;UNDERWRITER:签发人;RELIEVETIME:时间;AREAEN:地域英文名;SIGNALTYPE_EN:预警类型英文;SIGNALLEVEL_EN:预警等级英文。

样例如图1。

4 页面精准技术

基于互联网的预警信息页面技术采用AJAX异步处理技术(在无需重新加载整个网页的情况下,能够更新部分网页)、基于位置的精准技术(通过IP地址判断用户所在地)以及页面交互技术实现面向用户的网站页面中预警信息精准,有效解决预警信息冗余或信息淹没等问题,使访问网站或应用的互联网用户及时接收到所需的预警信息。

4.1 基于位置的技术

用户在访问页面时,通过AJAX发起请求,用户的IP地址绑定输入,程序将用户IP信息输入GEOIP服务器,获取IP地址对应的用户位置信息(9位站号),并将GEOIP服务器返回的位置信息(9位站号)及用户的定制信息捆绑,在预警信息数据文件名中进行检索,定位满足条件的文件,返回文件名称,组合封装形成用户可识别的预警信息描述文字,现实与网站或应用中。

4.2 基于用户需求的技术

在预警信息的网站或应用软件中,增加用户交互功能,使用户可以选择关注特定地域、特定类型、特定等级的预警信息,并可选择声音或消息提示方式及提示时间。当定制用户访问网站页面或应用软件时,系统程序可调用存储于cookie中的用户个性化定制信息,并与正在预警中的预警信息文件名进行匹配,将满足条件的预警信息发送给用户。

上述两种技术方案预警信息在互联网时的流程如图2所示。

5 应用与展望

目前,本文中介绍的基于互联网的预警信息技术已在中国气象局对外服务部分网站进行推广应用,实现了基于用户位置、需求的预警信息精准;例如,台风频道下的用户可快速获取台风相关预警信息,查询天气预报的用户可以获取所查位置以及周边相关的预警信息,本文介绍的互联网预警信息的关键技术具有一定的提升优化空间,通过的信息采集流程的进一步优化可突破时效,深度解析与校验信息内容等要素可使信息更加精准、安全、稳定。未来,该项技术可广泛推广应用于广播、电视、大喇叭、显示屏等其他信息领域。

参考文献

[1]李泽椿.我国的气象灾害及科学防灾减灾[J].中国应急管理,2007(07):429.

[2]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501:25-28.

[3]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传播办法(第16号令)[Z].2007.

[4]张迪.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若干关键技术研究[D].南京: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9.

[5]邓鑫,高亢.CAP协议在我国预警信息系统中应用的研究[A].2011年中国气象学会气象通信与信息技术委员会暨国家气象信息中心科技年会[C].2011.

作者简介

韩笑(1984-)女,北京市人。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工程师,主要从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相关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等工作。

第5篇:气象灾害预警范文

关键词:气象灾害;防汛防旱;城区防汛

中图分类号:D925.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南京市江宁区的特殊地形和气候决定了江宁是一个既怕涝又怕旱的地方,每年汛期江宁区的防汛防旱的任务相当繁重,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保障,安全渡汛,除了要了解当前的天气形势和预报外,还要掌握和了解江宁防汛防旱的要点,做好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的各项预报、警报和预警的气象保障工作。

其防汛防旱的要点如下:

1 秦淮新河承担排涝、抗旱、航运、排污多种功能

秦淮河下游行洪不畅一直是长期存在的问题,1975~1979年,从东山附近的河定桥至南京郊区金胜村入江处开挖成一条全长18km,河面宽130~200m,行洪800m3/s的人工泄洪河,即秦淮新河。并在该河口附近建有节制闸和翻水闸,以适应排洪、抗旱抽水、航运、排污的需要。秦淮新河开挖后,分洪流量可达800m3/s,基本上解决了一般洪水排泄问题。但如果长江下关水位高于9.3m时,(秦淮新河节制闸下设计潮位)秦淮新河泄洪流量将受长江高水位顶托而排泄不畅,会壅高河道水位。

2 江堤、洲堤、港堤和圩堤是防汛防洪的重点

江宁区沿长江、秦淮河圩区的堤防是防汛防洪的生命线。全区堤防总长度338.67km,其中江港洲堤是62.5km(江堤19.2km,洲堤14km,港堤32km),圩堤273.47km。这些堤防保护着全区36000hm2土地和17个乡镇近30万圩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工农业经济的发展。堤防建设和防御确定是江宁区防汛的要点和关键之处。

目前江宁区的江洲港堤以硬质化建设为主,采用浆砌块石、混凝土预制板和现场浇筑等办法除险加固措施,兴建了护岸、护坡工程和配套建筑物,使全长19.2km主江堤基本达标、新济洲14km混凝土的硬质化护坡、秦淮河圩堤逐年加高加固和标准堤建设,全区的堤防防洪能力大大提高。

汛期确保江宁区沿江、秦淮河圩区的堤防安全是重中之重的防汛任务,特别是当大潮汐、高水位、暴雨、台风“四碰头”时,在暴雨和风浪的袭击下,部分薄弱的堤防的渗漏、管涌、塌陷常会发生,特别是长时间的高水位、大流量的冲刷下,一些堤段水下险工险段和堤防板块的连结处会存在潜在威胁。

3 城区防汛是江宁防汛工作的软肋

由于一些区域的市政管网配套已经滞后于房产开发,一些小区地下排水管网的口径偏小,一旦遇暴雨或大暴雨,在地势低洼的小区楼盘就会出现较严重的积水,城区防汛已成为江宁防汛工作的软肋。

气象部门及时暴雨、台风预报,这在汛期防汛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旦遇有强降水的征兆,气象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过手机短信和96121电话热线等快捷的通讯手段在第一时间向公众暴雨预警信号和预报,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2007年7月7~10日江宁4d连续大雨倾盆,从7日下午16:30~10日上午9:00正江宁区累计降水量高达380.6mm,其中7日14:00~8日14:00的24h降水量达299.0mm,达到特大暴雨标准,出现江宁50a来最大日降水记录。截止7月12日灾情统计:江宁区受灾的村和居委会107个,受灾人口1.15万人,城镇和农村受淹住宅7322户,损坏房屋1242间,倒塌房屋26间,道路短暂积水170条,48.9km,转移受灾群众1095人,这场雨灾,仅东山镇街道直接损失达8000多万。这次暴雨过程中因长江水位比较低(7月9日下关水位只有7.29m),秦淮河泄洪较快,未出现其他险情,但这次水患向人们敲响警钟,如果城区的开发违反人和自然的和谐,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另外城区的过度开发,水泥马路代替了草皮树木植被,城区高楼林立,削弱了城区植被蓄水能力,一些河道塘坝填塞,破坏了原来的自然排水系统,这也是加重这次水患的原因之一。

4 丘陵岗地容易受到干旱威胁

江宁区丘陵岗地的大片可耕地,高低不平落差大,自然形成的排水河道及沟渠坡降大,水流湍急存不住水,天落水基本上白白跑掉,丘陵腹地积蓄地面水很少,这是十年九旱的根本原因所在。

江宁全区现有水库73座,正常年景蓄水量可达1亿m3,其中1000万m3以上的中型水库1座(横溪赵村水库),100万m3以上的小(一)型水库28座,10万m3以上的小(二)型水库44座,大小塘坝4万余座。丘陵腹地在干旱年景,应用当地蓄水,在抗旱中解燃眉之急,对争取农业丰收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在涝年,要注意蓄水量的控制和水库堤防的安全。在暴雨来临之前,可根据防汛防旱的形势,审时度势,科学调度,提前预降水库水位,以确保水库安全渡汛,防止漫溢和毁堤垮坝事故的发生。

江宁丘陵山区耕地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的57.3%,仅靠塘坝水库积蓄的水,远远不够农作物生长的需水量。因此,遇到旱年,特别是大旱之年,丘陵腹地还要受到旱灾威胁。这时就要从秦淮河、长江翻水线大量抽水,补充秦淮河水源,各个乡镇各条翻水线,一齐开动引水抗旱。另外,江宁区气象局已配置了车载火箭人工增雨发射架,可在区政府和市气象局统一指挥下,进行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火箭人工增雨作业。

5 防御地质灾害

连日的暴雨不仅给江宁城区带来水灾,也会引发地质灾害,2007年7月的特大暴雨暴露了江宁多处地质灾害隐患。每年汛期,如果连续降雨而且暴雨频繁发生,有可能发生群发性地质灾害,在江宁以黄土岗地和山区浅表层风化残坡积土层的地方会产生土质崩塌、滑坡,一些地面会发生塌陷现象。地质灾害除了暴雨是致灾的重要原因之外,人为因素也不该忽视,特别是一些工程建设,往往重前期建设、轻后期治理,常常为地质灾害埋下隐患。应该说江宁的地质灾害只要人们重视,采取防治措施,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

参考文献

第6篇:气象灾害预警范文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各单位人才和技术优势,加强对灾害监测、预警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灾害预警应急机制,增强对灾害的监测、预警和评估能力。同时,深化多轨道业务建设中决策气象服务的针对性、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多样性,规范决策服务产品,提升为政府部门防灾减灾决策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气象局决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局决策服务中心)职能,并在原省局决策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加挂成立浙江省气象局灾害监测预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省局灾害评估中心)。

一、主要职责

省局决策服务中心(省局灾害评估中心)是省气象局对灾害实施监测、预警和评估,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提供防灾减灾、突发应急和趋利避害气象信息服务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以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空间天气和雷电等轨道的应用产品为基础,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及时的具有决策意义的气象服务。

2.负责决策气象服务业务,组织省局本级其它单位承担的决策服务产品,承担决策服务产品综合制作任务和决策气象信息的通报、分发。

3.为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社会活动等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在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分析和气象监测、预测产品的基础上,根据《决策气象服务规范》和服务需求,加工制作决策服务产品,对有关服务产品进行综合集成、包装、分发,并及时开展服务。

4.开展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工作,组织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提高气象快速响应能力,为政府和决策者提供科学制定灾前防范、灾中救援和灾后恢复的决策气象服务。

5.组织省级与市、县级之间,省级相关业务单位之间的决策气象服务会商,并对下级决策气象服务提供技术指导;根据决策服务的需要,可直接向有关业务单位和下级台站提出组织决策服务所需承担任务。

6.负责全省气象防灾规划、气象减灾对策和灾害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研究和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决策气象服务相关调查研究和科研工作,进行决策气象服务技术交流与总结,提高决策服务科技内涵和水平。

7.根据决策服务各阶段的工作重点,进行气象服务效益评估,负责撰写重大服务的评价报告,向本部门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的服务措施和建议。

8.开展气象灾情与情报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开发和完善气象灾情处理分析系统,对灾害及其衍生灾害进行科学分析与评估,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重大或特大气象灾情信息和灾害分析评估报告。

9.负责接待新闻媒体的采访和汇总、制作省局新闻会综合材料,负责年度和重要季节重大天气气候综合性决策服务的业务总结、上报。

10.制定决策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修订和完善决策气象服务周年方案和决策气象服务规范,承担省局决策服务业务系统、决策气象服务网站、政府气象服务终端系统的建设、开发、优化、运行及内容更新维护等工作,灾害监测日报、月报和年报。

11.完成省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领导组成

省局灾害评估中心与省局决策服务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下设决策服务科(灾害评估科)(同时作为省气象台下属科级业务单位),专家和技术小组(由参与单位各选派一人组成)。

主任:薛根元

副主任:王东法、周福

成员:顾骏强、王仕星、陈智源、姚益平、王镇铭、张卫斌、朱菊忠、汤向东、鲁山鹰

三、运行机制

第7篇:气象灾害预警范文

(一)工作目标。着力解决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快构建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实时监测、短临预警、中短期预报有效衔接;建立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机制,力争到201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30分钟以上发出;努力消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盲区,力争到2015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确保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更加准确,信息传播更加快速,应急联动更加有效。

(二)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快速传播”的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气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标准,结合各种手段的传播能力和特点,细化预警信息标准、范围和时限要求等。

(三)内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机关、时间、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和相关防御措施等。气象灾害类别分13种,分别是: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道路结冰、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雷雨大风、霜冻和大雾。气象灾害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二、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和传播体系

(四)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积极推进我县中小尺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交通和通信干线、重要输电线路沿线、重要水利工程、经济开发区、重点林区和旅游区等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强化粮食主产区、重点林区、生态保护重点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重点区土壤水分和墒情监测,实现灾害易发区镇村两级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城市、乡村、河流、水库库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着力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

(五)加强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形成与省、市相互衔接、规范统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体系,实现预警信息的多手段综合。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企业负责对气象部门现有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功能进行全面升级,最大限度提高发送速率,确保满足预警信息最低时效要求,并配合气象部门建立预警信息监控平台,做好全网手机用户数据库的定期更新,确保预警信息及时、高效。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河流、水库、地质灾害点等灾害易发区最大限度提供小区短信服务,提高预警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

固定电话运营企业要配合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固定电话反拨平台,共同提供预警信息网络推送服务,提高预警信息的主动性。

(六)完善信息机制。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制度,对于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要减少审批环节,并按照预警信息公益性的原则,建立快速的“绿色通道”。气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和共享渠道,使各部门能在第一时间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各有关信息传播部门或单位在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按照职责分工,在第一时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广播电视台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要在30分钟内完成,按预警信息级别滚动播放字幕:蓝色、黄色预警为每1小时播放一次,每次播放2遍;橙色、红色预警为每15分钟播放一次,每次播放2遍。

县广播电视台要在新闻、交通、音乐等听众较多的广播频率整点或半点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遇有红色预警信息随时插播。

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企业接到气象部门负责人签发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减少审批环节,做到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平台向所有用户无偿。当接收到红色预警信息时,应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所有社会公众及时转发。

网络媒体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30分钟内,要在显著位置予以刊播,并采取闪烁、漂浮等方式进行提醒。

(七)强化预警信息传播。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通信主管部门及有关媒体和企业要大力支持预警信息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基础上,在学校、社区、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等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完善和扩充气象频道传播预警信息功能,重点加强农村偏远地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群众,使之提前做好防范,避免或减少损失。

(八)畅通基层预警信息接收传递渠道。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向基层社区传递机制,形成县—乡—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要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传播预警信息的作用,配备必要的装备,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努力提高预警效率。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科普宣传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组织做好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在城乡规划编制和重大工程项目、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建设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新闻宣传、通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电信、互联网等媒体的管理,监督其履行气象防灾减灾的社会义务,共同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十)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气象灾害预警工作作为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多渠道增加投入。县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保证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及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应急需求,增加资金投入,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尽快启动县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尺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气象保障工程)”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争取纳入“省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全覆盖示范县”(每年选10个左右的县)建设项目,将我县建成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应对高效、减灾效果最好的气象服务信息全覆盖示范县。

第8篇:气象灾害预警范文

一、指导思想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应急机制,确保在政府的主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自身优势,共同协作,联合应对。

二、联动目标

充分利用和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加强沟通,紧密合作,积极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通过信息、人才、技术、平台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部门联合、共同应对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三、联动方式

1.签订联动合作协议,制定详细的合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

2.建立和完善部门间联动应急流程,确保信息共享与畅通。

3.建立气象预警信息绿色通道,提高信息覆盖面。

4.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和相关事宜。

5.联合开展各灾种的应急演练。

6.开展气象灾害相关应急联动工作研究专题考察和调研

四、应急联动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县政府

1、负责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并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2、研究制定全县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

3、领导全县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储备、应急处置等工作;

4、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并根据需要调动相关部门联动对气象灾害进行应急处置,负责向上级政府及时上报灾情及处置情况。

气象局职责

1、负责雷电、洪涝、台风、暴雨、大风、大雾、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并将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过短信、网络、传真、电话、12121、广播电台、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及时传送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用户,为科学的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和共同防御气象灾害提供有利的气象保障;

2、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与各责任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3、负责对气象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和成因分析;

4、负责气象灾害灾情信息调查工作;

5、组织实施应急中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与国土、农业等部门会商并联合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及农作物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

通信部门

1、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部门利用自身通信网络,为气象部门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的绿色通道,设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手机短信、手机小区广播等自主平台,并负责平台的维护;

2、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行;

3、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优先制度,遇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需对外时,通信部门要确保信息的优先和畅通;

4、负责对气象信息手机传递方式的宣传与推广;负责对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

文旅局

1、负责建立气象应急信息插播制度,在收到气象预警信息5分钟内,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应及时采取增播、插播、滚动字幕播放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播放,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实时播放;

2、明确责任单位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签发;

3、负责正面宣传气象灾害的影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积极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避灾措施,提高市民的防御意识和能力。

民政局

1、负责对气象灾害的受灾范围、受灾人数、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的统计和汇总,并与气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2、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3、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制定相应的应急救助预案,并及时做好相应的救灾物资准备;

4、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助,负责救灾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组织、协调恢复重建工作。

水务局

1、负责对防汛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水位与气象部门实行数据共享,及时通报水情信息;

2、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接收和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3、及时主动了解病、危山塘水库等防汛重点地的气象信息,做到重点监控和防范;

4、根据暴雨等气象灾害的落区和持续时间,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国家和人民财产损失。

国土局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接收和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地质灾害监测,与气象部门会商并联合由暴雨、洪涝等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

3、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设施加强监控,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扩展;

4、及时通报地质灾害等相关信息。

公安局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置,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根据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负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防范;

3、负责及时与气象部门通报气象灾害现场情况,为气象部门开展监测和预警提供保障。

交通运输局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置,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对应急时的道路和水上交通状况、路面状况进行实时监控,根据气象部门的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掌握道路和水上交通状况,清除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的积雪、积水、积冰等;

3、利用现有路面状况监控系统、交通气象监测系统,收集路面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宽带,广播电台等方式向社会,实现交通信息与气象信息的共享。

农业局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置,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建立和健全农业-气象应急响应机制;

3、根据气象部门的干旱指数等预报服务信息,积极申请开展人工降雨降工作;

3、与气象部门建立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合作关系,共享农业有害生物和相关气象监测预报资料,及时组织全市主要病虫害发生趋势及灾害情况进行会商,做出监测预报并及时提出防治对策和措施意见。对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采取联合行文或会签文件的形式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双方共同署名,适时通过新闻媒体气象预报节目;

4、负责组织双方技术人员开展相关领域的合作研究。

林业局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接收和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预警信息,认真分析气象灾害对林业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行动;

3、负责森林火灾的组织扑救,根据气象部门的火险等级等预报服务信息,做好森林防火防御与宣传工作,积极申请开展人工增雨工作;

4、负责林业病虫害监测,负责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灾害扩展;

5、负责组织双方技术人员开展相关领域的合作研究。

卫生局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置,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组织对灾区抢救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水、食品卫生;

3、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医疗救护保障计划,建立医疗应急资源动态数据库,制定有关救护队伍、器械设备的调度方案。

各乡镇、开发区

1、成立气象信息服务站(可纳入防汛办、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中),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置,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每个行政村、社区指定2名以上责任心强的同志为义务气象灾害信息员,负责接收、广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收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并上报气象部门。

第9篇:气象灾害预警范文

为切实提高我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第570号令)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快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报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雷达、卫星、自动气象站等天气观测网和雷电、大雾、交通、土壤墒情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成可提高天气监测能力和气候变化监测水平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

(二)加强气象数据计算能力和移动气象应急系统建设。建成可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形成县、镇二级网格化、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预报体系。

(三)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广播、电视、报纸、通讯等社会公共媒体要安排专门时段、版面及时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气象部门提供的适时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根据气象部门的要求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二是加强农村应急预警信息传播,各镇(街)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广播系统(大喇叭等)建立镇和村级信息系统,实现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覆盖。三是建立社区、交通、教育等敏感行业(单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体系,车站、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主管部门要建立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渠道,及时向公众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四是建立完善相关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制度。

二、增强应急防范能力

(一)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干旱、冰雹、大风、大雾等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协作、社会共同响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二)积极推进气象灾害应急认证工作。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是对镇(街)、单位、企业等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组织体系进行评定,促进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分发、应用能力和气象灾害的监测、报告、应对能力,从而确保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能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镇(街)及重点防御单位应当申报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市政府每年对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发挥突出成效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三)切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一是完善防雷减灾管理工作体系。加强防雷设施建设,严格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开展重点工程、危化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交付施工。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竣工后,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条)。二是强化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建立完善农民建房防雷技术规范,开展雷击区域防雷工程示范工作。

(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抗灾减灾、缓解高温少雨、水资源短缺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火箭作业体系建设,加大作业点基础设施规范化标准建设的投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和队伍建设,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水平。

三、建立健全防御保障体系

(一)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一是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管理和信息服务站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受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收集上报灾情,并立即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二是加强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人工增雨等各类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

(二)加大气象灾害防御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落实气象重大工程建设和运行经费,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项目和基层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建设等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