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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山西省 气象灾害 应急 措施
中图分类号:P451 文献标识码:A
受超强厄尔尼诺影响,2016年我国气候异常,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暴雨洪涝和台风灾害重,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大,气候年景差。《2016年中国气候公报》显示,2016年我国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81℃,全国暴雨日数为1961年以来最多,南北洪涝并发,此外,台风登陆多、台风强度也不断提高,2016年登陆我国的强台风比例为历史最高;强对流天气也多发重发,出现冰雹或龙卷风天气,损失惨重。为了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管理,各地纷纷出台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文章以山西省为例对此进行分析。
气候变化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向大气排放了过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导致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过高,从而在全球平均气温基础上产生了以增温为主要特征的全球范围的气候变化现象。如今,气候变化已经对我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造成了沿海海平面上升、西北冰川面积减少、春季物候期提前等,而且气候变化未来将连续对中国天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产生重要影响。
一、当前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现状
气象局是以天气预报、气候预测、人工影响天气、干旱监测与预报、雷电防御、农业气象等服务项目为主要工作的部门。在中国,一般指中国气象局及其下属单位,属于从事气象业务的政府单位。
山西省为了做好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政府不同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联动防御,做好防范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水平,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降低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了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水平,山西省颁布了《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该预案为气象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方案和实施依据,明确了气象应急管理的工作目标。该预案根据《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抗旱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暮救助条例》等编制。通过该预案实现了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实现了以科技为支撑的责任到部门的协调有序的现代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目前该预案已应用于寒潮、暴雨、低温、大风、雷电、霜冻、冰雹、干旱、沙尘暴、雾、高温、降雪、霾、冰冻等造成的灾害的应急处置。为了提高气象灾害的应急管理效果,降低气象灾害损失,山西省还成立了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广电局等全部为指挥部成员。
二、山西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制约因素
(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
虽然山西省制定了气象灾害应急管理预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全省范围内的气象灾害形成联动响应,但是如果气象灾害强度大或者多种灾害同时发生,现有的应急制度和应急措施还不够完善,存在应急联动响应不到位、效率不高等问题,并且在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理、信息报告、监测预警、隐患排查等方面衔接机制还不完善,同时乡镇的气象灾害预报也不及时,公众灾害风险意识差,尤其是基层地方政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影响气象灾害应急结果。
(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次数较少,应急管理仍然处于喊口号的阶段,导致各部门在气象灾害应急中协调力不强,尤其缺乏跨区域、跨行业的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其二,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乏有关突发事件气象保障服务预案以及重大气象业务系统保障应急预案等,还有县以下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亟待加强,一些乡镇的气象硬件设施不完善,信息化能力较低,导致不能及时了解灾害信息。
三、提高山西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建设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
由于乡镇的气象灾害应急和防御能力较弱,通常一些气象灾害信息不能及时在乡镇,因此,为了实现省市乡镇的联动,需要加强乡镇气象灾害的防御建设,提高公众气象灾害的防御意识和防御能力。通过当地气象部门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认证,自动安排气象灾害之前的预防工作和气象灾害之后的抢救工作,降低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山西省气象局应该加大资金投入,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指导方针,建设标准化的防御体系,各个部门基层领导要支持气象应急管理工作,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及时拨款,建立为气象灾害管理和防御服务的社会组织,形成多元化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二)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理的硬件建设
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理的硬件建设主要内容如下:其一,山西全省安装了气象预警大喇叭系统并已正常投入使用,这让农民群众每天足不出户就可以收听到天气预报及农事信息,解决了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传递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气象预警大喇叭群众可直接了解当地天气变化,特别是掌握突发性的短时灾害性天气信息,遇到灾害性天气或恶劣天气,将随时播报最新天气情况,以增强农村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降低各种灾害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威胁,方便群众安排生产生活。其二,建设农田小气候自动观测站。专门针对区域小气候环境的参数和气象要素进行连续监测,主要观测基地雨量、气温、湿度、风向风速、浅层地温等环境参数,监测数据通过LED屏实时显示,同时通过GPRS无线网络传输回数据库,达到实时监测农田小气候的目的。其三,在气候自动观测站安装LED显示屏,让老百姓可以更直观地观测到气候信息,通过“三农”专项建设,深化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加强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力度,进一步提高气象服务能力。
(三)加强气象灾害的预报
我国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开展重大气候事件和气候趋势监测预测及影响预估,加强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气象风险预警,强化和规范突发性、局地性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预警。同时,开展灾害性天气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评估,强化应急救援服务保障,共建共享共用基层防灾减灾设施和信息员资源,解决气象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开展应急演练可以提高应急管理效果,提高各部门应急指挥中的协调性,最大程度降低经济损失,避免人员伤亡。如山西2016年开展了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桌面推演,旨在检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的操作性及完善度,提升各部门应急管理水平和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省军区、武警山西总队、公安、水利、国土、住建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9个成员单位以及太原、吕梁市政府参加了演练。各参演单位按照《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职责及分工要求,积极响应、协调联动,既演练了暴雨气象暮η榭鱿缕舳应急预案的工作流程,又对各种救援力量的集结拉动和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等进行了模拟部署,是一次要素全、过程实的演练。在演练中各部门能够认真履职、快速响应、周密部署、高效联动,各项应急响应措施采取得力,组织部署高效严密,信息互通及时快捷,表现出较强的防灾救灾组织能力和应对水平,取得了预期效果。
四、结束语
气象是关系到一个地区民生和地方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所以各级地方政府对于气象的变化和研究及观测都非常重视,只有及时有效的做好气象的管理和检测工作才能有效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文章对山西省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进行了分析,为各类气象灾害的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提出了有利的措施。
参考文献:
[1] 姜月清.南宁市气象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探讨[J].气象研究与应用,2009,30[S1]:184- 186.
[2] 朱明,潘杰丽,黄仁升.钦州市雷电灾害分析和防雷减灾对策[J].气象研究与应用,2007,28(3):64- 66.
[3] 姚家钊,陈华宣.基层气象台站防雷问题浅析及其解决方法[J].气象研究与应用,2009,30(1):76- 79.
[4] 王高芳,师高峰,马国凯.气象灾害应急与预案初探[J].北京农业,2012,(21):89- 90.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与处置,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市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气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国气象局第8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传播办法》、《省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暴雨、冰雹、雷电、干旱、大风、沙尘暴、寒潮、霜冻、暴雪、雪灾、冰冻、低温、高温、干热风、龙卷风、大雾等(以下简称各类气象灾害),以及因气象条件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1.3.2在县范围内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抗灾并举,防抗结合的原则。
1.4.2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1.4.3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各司其职的原则。
1.4.4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1.4.5坚持尊重知识,科学防控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协调气象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和县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武警县支队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专家组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
2.2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重大行政措施和安排部署;
(二)组织和指导本县气象局和有关部门进行突发气象灾害的指挥和预防工作;
(三)指挥协调全县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实施组织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四)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所需的经费、物资、交通、治安、救助等问题;
(五)批准启动和终止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六)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重大事宜。
2.3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气象局:牵头组织实施本预案,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及预警信号的,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县政府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本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水务、农牧、林业、国土资源、环保部门: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水文、干旱、农牧业生产、森林(草原)火险、地质灾害、环境监测等信息,对因气象影响易发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
民政部门:负责灾情收集、调查和信息共享工作;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做好灾前预防和灾后学校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武警支队:负责做好特种应急抢险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广播电视部门:负责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气象灾害,实时滚动插播预警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通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并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重大气象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安监部门:负责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灾区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保证各级气象站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
发改委与建设部门: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服务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2.4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意见,组织实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负责汇总、核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收集、反映与气象灾害有关的预测信息并报县应急指挥部,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三)在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负责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督促指导受灾地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四)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仪器装备,收集、调查和评估气象灾情;
(五)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5专家组职责
(一)负责重大气象灾害的预测预警及灾后调查、评估和分析,提出应对意见和建议,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二)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行动进行科学论证和咨询,开展重大气象灾害预防科学技术研究;
(三)参与应急处置现场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四)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6应急指挥场所
2.6.1基本指挥所
基本指挥所设在县气象局业务楼,通过气象部门数字宽带和全国气象卫星通信网络系统指挥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2.6.2机动指挥所
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在灾害发生地创造条件实施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救灾等工作的指挥。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县气象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和预测预报、评估工作,其所属各股具体承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灾情收集任务。获取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最新信息应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1.2县辖区内各乡镇所确定的气象信息联系人、气象协理员和气象灾害志愿者,负责气象预警信息的传递和灾害信息的收集上报。
3.1.3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气象信息联系人、气象协理员、气象灾害志愿者等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县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报县政府和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气象灾害可能发生地的乡镇通报;对可能达到严重、特别严重预警级别的,由县指挥部提出拟采取的预警措施和建议。
3.2.2县政府应当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区域气象监测和生态气候监测系统建设,加快建设防御影响特别严重的干旱和冰雹等天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提高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能力。
3.2.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没有制定预警信号的气象灾害,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根据灾害可能影响的程度和范围采取相应防御措施。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县气象部门应当在县政府的支持下,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一)建立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完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县政府应加强气象信息预警接收系统建设,在乡镇及公共场所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在重点地区建立气象预警信息手机小区广播接收系统;
(二)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三)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3.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重大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
3.4预警级别
3.4.1气象部门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如果灾害影响程度达到本预案规定的预警级别,则启动相应预警应急等级。
3.4.2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
3.4.3Ⅳ级预警(蓝色):县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2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2级,或者已出现的各类气象灾害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以下后果之一,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
(一)一次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二)因灾死亡与失踪3人以下(含3人);
(三)倒塌房屋50间以下,损坏房屋500间以下;
3.4.4Ⅲ级预警(黄色):县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3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3级,或者已出现的各类气象灾害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以下后果之一,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
(一)一次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二)因灾死亡与失踪4~9人;
(三)倒塌房屋50间以上、500间以下,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3.4.5Ⅱ级预警(橙色):县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特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4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达4级,或者已出现的各类气象灾害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以下后果之一,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
(一)一次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二)因灾死亡与失踪10~29人;
(三)倒塌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3000间以下;
3.4.6Ⅰ级预警(红色):县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极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5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5级,或者已出现的各类气象灾害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以下后果之一,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预警:
(一)一次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二)因灾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
(三)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损坏房屋3000间以上;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按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及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2Ⅳ级响应(蓝色)。一般(Ⅳ级)气象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由县政府应急办公室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由同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3Ⅲ级响应(黄色)。较大(Ⅲ级)气象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由县政府应急办公室迅速报告市应急办公室,请求启动市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市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4Ⅱ级响应(橙色)。重大(Ⅱ级)气象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由县政府应急办公室迅速逐级报告省应急办公室,请求启动省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省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5Ⅰ级响应(红色)。特别重大(Ⅰ级)气象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由县政府应急办公室迅速逐级向国家应急指挥中心报告,请求启动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4.1.6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4.1.7预案启动后气象局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天气会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主要由民政部门提供,并以此为准)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县气象局归口管理,实现共享。
4.2.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大气象灾害应在发生2小时内初报灾情,6小时内上报重要灾情,24小时内上报调查的灾情。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应急通信方式
4.3.1气象局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气象部门报告。
4.3.2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4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5紧急处置
4.5.1基本应急处置
(一)气象灾害发生后,县政府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尽力减轻气象灾害的损失。
(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信息平台,跟踪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监控和接收气象信息。并根据已经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气象灾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4.5.2应急处置措施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气象灾害,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一)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和气象预案的规定以及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搜寻、抢救失踪、伤病人员,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卫生部门应紧急派遣专业队伍抢救伤员并组织防疫灭菌和流行病的防治。
(三)根据处置气象灾害的需要,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四)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进行保护。
(五)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灾害发生前或发生时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县政府应当拓宽社会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联系人和信息员制度。
4.9气象灾害评估
4.9.1气象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气象局负责组织本区域气象灾害评估。
4.9.2跨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局负责或者由其指定的单位负责。
4.9.3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县政府和上级气象局。
4.9.4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10新闻报道
4.10.1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10.2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应急指挥部的通报及时报道,向社会公众报道或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必须是来源于统一的信息。
4.11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有关单位和专家要进行灾害评估,并由县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县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办公室、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1.2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1.3卫生部门应当做好气象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指导工作。环保、卫生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等处理工作。
5.1.4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处置社会各界的捐赠。
5.3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调查和总结
由县气象局负责组织对气象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气象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上报县政府。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通信保障
(一)以现有的国家气象通信网为基础,以数字宽带和卫星通信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建立可以接收天气图、数值预报产品、雷达拼图、卫星云图、加密自动观测站网、闪电定位资料等内容的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应急信息通信专用网,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气象灾情的传输。
(二)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县应急指挥部之间确保通信畅通;通信、无线电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的无线电频率、带宽、信道等,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发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6.1.2信息保障
(一)县气象局应在现有的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县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二)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资源数据库;明确和规范本县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办法、传播渠道和方式等。
(三)县气象局负责本辖区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县应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要信息和已报信息的变更应当立即报送。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气象、县政(环卫、给水、电力、邮政等)、水利、交通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二)县内各火箭、高炮作业点应当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2.2气象装备保障
气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大气监测自动化系统,包括地面自动气象站网、气象卫星接收处理系统以及气象仪器备份、装备维修维护设备(气象仪器检测、维修工具,)等。
6.2.3应急队伍保障
(一)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二)县政府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6.2.4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气象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运输秩序;县政部门应及时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公路设施进行抢修,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开通空中紧急运输;必要时,县急指挥部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2.5医疗卫生保障
(一)卫生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按照“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医疗急救机构负责院前急救;县各级医院负责后续专科救治;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6.2.6治安保障
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6.2.7物资保障
县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等物资保障工作,并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供应工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2.8经费保障
县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6.2.9社会动员保障
政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6.2.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政府应当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设适用于气象灾害避险的城市紧急避难场所,并完善紧急避难场所的各类指示性标志。紧急避难场所建设可与公园、广场、体育馆、人防工程、学校等建设相结合。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6.3.1县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6.3.2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政府应当支持和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和应急的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6.4.2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6.4.3各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习。
7附则
7.1术语
(一)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文字。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7.2责任与奖惩
对在预测预警和处置突发气象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伤亡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或抚恤。对在处置突发气象灾害过程中,因而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7.3预案管理
县气象局根据需要,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经专家论证后报县政府、市气象局备案。
一、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
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对气象信息员名单再核实,月底前报到市应急办和市气象局,要选聘有责任心的村干部、志愿者担任信息员,要切实能发挥信息员作用,每个村、社区、学校至少有名气象信息员。县政府和应急办每年组织气象信息员培训、气象局负责培训内容。气象信息员需掌握本村住户、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等情况。气象信息员通过手机短信接收市、县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喇叭广播、走访、电话等方式通知各有关农户、居民。对已经发生的气象灾害,通过电话将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情报告市县气象局。市气象局需掌握最新的灾害防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变化情况,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给气象信息员。
二、加快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
各县选取个村作为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提供实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农业气象服务信息等)建设示范点,可以利用已有的远程教育培训站、农村信息服务站等,在原有站点基础上加挂“气象信息服务站”牌子。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标准:有固定场所(可容纳村民前来咨询,有科普宣传橱窗);有信息设备(电脑、宽带网络、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有信息员(能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有管理制度(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信息员职责和考核指标);有服务内容(接收和广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登陆气象信息服务网、更新科普宣传板报橱窗、参与气象灾害调查、反馈农民的意见)。
三、开展县级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区划
各县区牵头,组织气象、国土、水务、民政专家,开展调查,摸清气象灾害危险区域、适宜安置点,制作重大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旅游区气象灾害分布图。滦平县作为示范县,今年底完成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实现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延伸到乡、村。
四、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是指对某个乡镇是否具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意识,是否能自发进行灾前、灾中到灾后各项防御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认证。各县按照认证标准,逐一落实考评内容,滦平作为示范县,今年底前完成认证,由气象局和市应急办负责对滦平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认证,争取其他县明年通过认证。认证标准:有健全的组织、掌握气象灾害风险状况:有专门小组全面负责乡镇气象防灾减灾事宜;有一名乡镇负责人分管,有气象信息员承担相关工作;有气象信息服务站;有一支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队伍。掌握乡镇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重要设施、危险地区、气象灾害风险图、弱势民众、防灾减灾资源(避难场所信息、防灾减灾专家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渠道畅通:有多种渠道(显示屏、大喇叭、电话、手机等设备)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能通知到乡镇每户居民。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乡镇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和应急队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对弱势群体救助措施,乡镇气象灾害避难图(包括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安全疏散路径、临时安置场所、消防和医疗设施及指挥中心位置等信息);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定期科普宣传、民众有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基本技能: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场所或设施开展科普宣传,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自救技能;定期印制分发乡镇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材料。居民知晓本乡镇的避难场所和行走路线、气象预警信号含义;居民掌握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基本方法与技能。防灾基础设施齐备:每个乡镇至少1套天气自动监测设施、并能正常传输数据;应急避难场所有明确位置、可安置人数、管理人员等信息、路口设置醒目的指示牌引导居民快速找到避难所;乡镇储备必要的应急减灾物资。有工作制度:建立相关人员、气象防灾减灾设施维护的管理制度,建立两卡发放制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发放给防御责任人和信息员,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发放给乡镇居民);定期进行气象防灾减灾检查;建立气象减灾工作档案。
五、做好新增加密自动气象监测站规划
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气象局、水务局、水文局、国土局、交通局,在现有自动气象站基础上,选择重要工程区、重点流域、地质灾害频发点、人口集散地、重要交通干线,布设自动气象监测站,各县在月底前将自动气象监测站布设规划图、预算、安装进度报市气象局汇总提交市政府,此项工作争取列入“十二五规划”。
1、农业气象灾害保险的概念
农业气象灾害保险,简单来说就是指农业生产者在从事养殖业、种植业、林业以及畜牧业等生产过程中,为其因遭受气象灾害而带来损失所提供的保险。农业气象灾害保险既可以根据不同的农业种类进行划分,同时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气象灾害来进行界定。除此之外,农业气象灾害保险按照责任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即综合责任保险、一切险以及基本责任保险等。
2、实行农业气象灾害保险的重要性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很多农民会因为遭受气象灾害而颗粒无收,从而影响到农民当年的经济收入。为了保证农民的稳定收入,国家推出了农业气象灾害保险,并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一旦遇到气象灾害,不管受灾程度如何,投保农民都能保证自身利益不受侵害,与此同时,农业气象灾害保险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让农民不会因遭受气象灾害而影响到下一年的农业生产。由此可见,实行并推广农业气象灾害保险对于我国农业发展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农业气象灾害的类型――以宁夏为例
宁夏位于我国西北内陆,属中温带半干旱气候,这里的地形复杂多样,有山地、平原、高原以及盆地等,也正是由于这里特殊的地理环境以及气候条件,使得宁夏当地农民极其容易受到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威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气象灾害有以下几种:干旱、暴雨洪涝、大风沙尘、冰雹以及雷暴等,这些气象灾害不仅危害大,而且由它导致的洪涝、地质灾害等也时有发生,给当地农民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因此,当地政府以及农业部门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来提高宁夏地区的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构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的措施
1、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指挥系统
构建一个完善的气象防灾减灾指挥系统,是构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举措。第一,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并坚持政府组织、整体规划、科技支撑以及注重实效的建设理念,从而进一步完善宁夏地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体系的规范化以及公正化奠定基础;第二,制定完善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建立多途径气象灾害应急处理机制。应急预案的制定要综合考虑宁夏当地经常会遭受的气象灾害,并对应急预案实施动态化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中的内容进行修正以及更新。应急处置机制的建立落实需要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组织力量的通力协作,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协作联动以及信息共享,从而提高宁夏当地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第三,要借助法律武器来对宁夏当地的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雷电灾害防护以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进行有效管理,保证防灾减灾过程的规范性以及法制性,从而为之后的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构建提供保障。
2、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
目前,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监测系统、监测站以及天气雷达等技术的运用推广,不仅进一步提升了宁夏当地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水平,同时还实现了对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且整个过程的准确性以及分辨率等都获得了较大提高。其中,当地政府可以在偏远山区、沿黄经济带以及气象站点稀少的区域,建设区域气象观测站;与此同时,重要水利工程、工矿区以及大型化工园区等区域也要加强气象灾害监测设施的建设;另外,根据不同需求以及不同对象,还要加大对旱情监测以及山洪、地质灾害、城市积涝等次生灾害的监测网络建设;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的为农业防灾减灾打下基础。
3、建立高分辨数值天气预报系统
建立高分辨数值天气预报系统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宁夏当地的气象灾害预测预警能力。在这一系统中,不仅要实现对城市、农村、水库以及河流等重点区域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同时还要提高该预警预报的精准度,对现有的农业干旱、霜冻、阴雨天气以及干热风等农业气象灾害指标进行及时更新以及调整,从而提高宁夏当地的气象灾害预测预警能力以及水平。
4、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机制
宁夏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以及隐患排查等工作,对气象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的严重影响有一个准确评估以及掌握,以此来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从而为宁夏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建设等方面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还可以通过对气候变化规律的分析研究,来对极端气象灾害进行预测预警,将损失降到最低。
此外,为减少宁夏当地农业的损失,除了要推行农业气象灾害保险之外,当地政府也要加大对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构建的投入力度,加强信息网络系统工程、城市防洪防涝工程、人工影响天气工程以及雷电灾害防御工程等防灾减灾工程的建设,为有效防范气象灾害提供先决条件。
为切实有效应对这次暴雪灾害,防范、处置今后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我局制订了《**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参照制订本单位工作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年11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二)主要职责
1、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1)协调组:会同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指导和监督学校危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各校防灾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4、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接到灾情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1)接到紧急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教育局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区教育局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区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各校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各校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六、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关键词:巴彦;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意见
中图分类号:S42 文献标识码:A
1 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气象灾害的种类及其危害
黑龙江省巴彦县属于温带大陆季风气候,主要受到海陆热力性质的影响,这种气候带来的主要灾害性天气包括:夏季的雷雨、大风和冰雹;冬春季的沙尘暴、白害和霜冻等。随着全球气候的变化,该地区比较容易出现极端天气,尤其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农村,这些极端的气象灾害极易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并给当地居民的生活造成巨大影响。
1.1 雷电
巴彦县处于温带季风区,夏季是雷电的活动的活跃期,由于农村防雷技术落后,况且当地村民缺乏防雷知识和防雷意识,容易造成人畜被雷击事件的发生,而且,巴彦境内林木资源丰富,一旦引发森林火灾,损失难以估量。
1.2 大风和冰雹
巴彦县容易受到强对流天气的影响,夏季经常出现大风及冰雹的气象灾害。不论是大风或者冰雹灾害,在巴彦县的农村,都会对农作物带来毁灭性的破坏,如果防御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巴彦县的粮食产量,从而对巴彦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的阻滞,给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巨大的威胁。
1.3 寒潮
寒潮是一种大型天气过程,会造成沿途大范围的剧烈降温、大风和风雪天气,由寒潮引发的大风、霜冻、雪灾、雨凇等灾害对农业、交通、电力、航海,以及人们健康都有很大的影响。其中寒潮对农业的影响是最大的,在其短时间的强降温过程中,普通农作物难以抵御,往往发生冻害,这对以发展农业为主的巴彦农村来说是最为致命的威胁。因此,做好寒潮防御工作是保证巴彦发展的重中之重。
1.4 霜冻
在农业中霜冻比较常见,是由于短时间急剧降温或者受寒潮影响之后,在天气由阴转晴的当天晚上,因为地面强烈的辐射降温导致的结霜现象,这种现象对农作物有害。往往在无声无息中使农作物枯死,成为农作物“神秘杀手”。因此,在巴彦县有效的防御霜冻气候,能够有效地保证农作物的产量,对巴彦县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
2.1 规划好农村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
做好农村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首先应当在对该地区易发的气象灾害的成灾机理和时空分布进行调研,进行科学的规划,进一步提高农村气象灾害的减灾防灾能力。同时在规划中相关部门应当广泛征求,比如气象地质、交通、电讯、水利、建设部门及当地群众的意见,这样能够全面有效地避开气象灾害高发的地段。此外,相关部门在规划中应体现相关的灾害应急预案,包括该地区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体现应有的职责,而且,应为重点防护的乡镇绘制避难图,布置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疏散安置,安置点应配备临时指挥中心及消防、医疗等保障设施,实现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机制,确保面对气象灾害时,使灾害损失减到最低。
2.2 加强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
农村灾害的发生往往是上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最后盲区,因而加强农村信息员队伍的建设能够使灾害及时得到上报,从根本上保障气象灾害的损失的控制。同时农村信息员能够帮助进行相关灾害的宣传和隐患调查监督,所以,其责任及身份对于有效防御农村气象灾害来说,非常关键。另外,相关部门应当建立起针对农村信息员培养和考评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其工作的关键性和其工作的主动性,保证农村气象灾害工作防御信息的通畅。
2.3 积极开展防灾应急演练
制定好防灾应急预案之后,可以由当地政府牵头,分别针对某种气象灾害进行应急演练,依照应急预案的规划进行。其目的在于加强相关部门职责的落实和部门之间、个人之间的配合,这样,就能很明显地发现应急预案与实际演练之间存在的问题,及时克服、协调,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4 推进气象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
首先,应当把气象业务和科研密切结合起来,建立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实现相互促进的创新体系;然后对于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的预测、发生机制及防御技术方面的工作,科技管理部门应予以全面支持;此外,气象部门还应当积极寻求与高等院校的合作,共同促进气象科技科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2.5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对我国其他地区防灾害的经验总结中可以看出,对于农村防御气象灾害工作来说,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刻不容缓。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对当地易发灾害的调研进行布置,全面对农村各项防御灾害的设施进行建设加固,同时充分发挥当地气象部门的职能,尽力保障该地区的防灾抗灾工作落到实处。
2.6 强化气象灾害的知识宣传和普及
当地气象部门应当在培养农村信息员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方式对农村群众进行相关气象灾害的宣传,在此过程中,应当注重方式方法,使广大群众以维护自身利益为核心,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尽量减低灾害的损失。同时,气象部门应当与电讯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灾害预警。
3结语
通过相关的统计显示,气象灾害在所有灾害造成的损失中占到70%以上,可想而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尤其对于黑龙江巴彦县来说,防御气象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海峰.扶风县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初探[J].安徽农学通报,2011,17(4).
【关键词】防灾减灾 体系建设 综合防御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河北省是我国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平安河北、富强河北和美丽河北建设的心腹大患。2016年7月28日在视察唐山时指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河北省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防灾减灾指导思想,全面提升河北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河北省防灾减灾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防灾减灾组织和责任体系不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及村(社区)等政府性机构防灾减灾职责和责任不健全和不落实;政府机关部门间的防灾减灾职责分工不科学不合理,同一灾种的防抗救不同环节分不同部门监管,同一源头的不同灾种也分不同部门管理,职权交叉重叠、缺位漏项,推诿扯皮、效率不高;政府防灾减灾公共服务事权不清、责任不明,保障不到位,特别是政府承担无限责任;社会法人主体、家庭和公民的防灾减灾主体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防灾减灾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第二,防灾减灾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我国尚需制定一部统筹各类自然灾害防范的防灾减灾基本法,亟需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灾害防御法》;现有的法律法规也需要根据新变化新要求加快修订;部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具体,缺少实施细则和监督落实机制,致使许多法定职责未能真正依法“落地”;分灾种和分领域的气象灾害防御标准体系尚未建立,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防灾减灾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存有大量空白,且强制性和约束力难以保证;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不高,宣传演练不够,缺乏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应急演练。
第三,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等科技支撑能力滞后。现有气象灾害监测系统的探测要素、范围、精度、时空分辨率等方面尚不能满足精细预报、精准防范和风险管理的需要。水文、国土、生态、环境、交通、海洋等领域的气象灾害专业观测能力滞后,标准不统一,数据不能实时共享;灾害预报预警的精细化水平和时效性不够;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规范统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体系尚不健全,全网和精细灾害落区的“绿色通道”均未完全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灾害综合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尚未建立;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不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能力亟待提高。
第四,灾害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各地对气象灾害普查、区划和灾害防御规划编制等基础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灾害基本情况不清,风险不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尚未实现从重抗灾救灾向重防灾的转变,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高风险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准备认证等有效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不足,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灾害防御管理与应急指挥水平有待提高;风险规避和转移机制缺失,气象指数保险和巨灾保险等气象灾害风险转移服务才刚刚起步,其能力和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还很大。
践行防灾减灾新理念,构建新型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
树立“综合防灾、全民防御”理念,健全防灾减灾组织和责任体系。一是健全综合协调、科学高效的政府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和监督组织以及责任系统。参照水、旱灾害防御领导体制,政府主导在省、市、县三级政府和重点乡镇建立常态化运行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和办公室;推进政府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向基层延伸,明确行政村、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防灾减灾具体责任,对高风险隐患点实行安全责任承包制;明确和细化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高效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应急联动的综合防范制度。二是依法落实法人、家庭和公民的防灾减灾主体责任,推进全社会防灾和全民防灾。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公告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等配套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三是健全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各级公共服务事权和相应的财政保障机制。
树立“标准先行、依法防御”理念,完善防灾减灾法规标准体系。一是加快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防御和气象灾害防御立法,据此修订省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二是制修订政府分灾种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和实施细则。三是制修订各级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分灾种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综合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水平。四是按风险区划建立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体系,重点加强灾害级别、灾害调查、风险评估、防御要求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
树立“精准防范、科学防御”理念,强化防灾减灾科技支撑体系。一是强化致灾气象条件监测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建设,与地方共建水文、海洋、交通、农业、环境和生态等专业观测系统,建立多部门实时共享的气象大数据中心。二是强化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预警业务系统建设,建立分灾种的风险预报预警业务服务系统。三是强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综合系统建设,建立预警信息权威、全网及分区域机制,增强农村等薄弱地区预警接收能力。四是强化气象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系统。五是强化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系统建设,强化全民防灾避险科学普及。
树立“关口前移、风险防御”理念,发展防灾减灾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建立气象灾害调查、风险排查和区划制度,开展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成精细到乡镇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二是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和规划制修订制度,建立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执行清单和制修订清单。三是建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四是建立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气象灾害防御准备认证制度,由政府主导开展认证工作。五是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纳入政府补贴保险和再保险机制发展巨灾保险服务。六是建立防御标准、措施落实检查督查制度,由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合开展落实情况检查,实施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政府实绩、干部评优的参考依据。
加快实施“十三五”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建设,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
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构建全时空、立体化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高中小尺度突发灾害监测能力;提高分灾种短时临近精细化预报预警业务能力,提高灾害预警的精准度;发展灾害调查、普查、区划和风险评估、预报业务能力,提高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更新灾害应急、联动和指挥系统,提升应急处置防范能力;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示范工程建设,完善防灾组织、责任体系和法规标准预案机制,提高依法防灾管理能力。
实施“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工程”。建成气象大数据资源池,推进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的社会化共享应用;完善精细化数值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延伸期、月、季、年的无缝隙客观气候预报业务;建立城乡精细化公众气象服务制作系统,重点建设省市县集约的公众气象云服务平台,发展智慧气象服务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气象科普业务系统、资源共享传播系统和气象科普场馆,打造气象宣传科普资源品牌和基层气象科普示范工程。
实施“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人影作业条件监测系统,提升对人影作业气象条件的监测识别能力;完善省市人影作业指挥系统,提高人影作业指挥协调能力;加快国家飞机增雨和科学试验石家庄基地和冀东、冀西北飞机人工增雨保障基地建设,在太行山与燕山山区、粮食主产区、黑龙港流域、冀北生态保护区新增山地催化烟炉和火箭发射系统,加强人影作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提升飞机、火箭、高炮和地面碘化银发生器联合立体作业能力,力争实现年增水50亿立方米目标。
实施“生态环境气象保障工程”。建成覆盖全省区域的环境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实现空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的连续实时监测;升级改造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服务系统,发展分县空气质量客观预报能力,建立应急减排效果检验评估业务系统,提高科学精准治霾气象保障能力。建立卫星遥感为主的生态监测评估系统,发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候资源监测、评估等业务服务,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气象保障能力。
实施“绿色产业发展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农业、海洋、交通、旅游、能源、商贸物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业气象监测站网及省市农业气象中心、省市海洋气象预警中心和京津冀交通气象中心,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气象预警系统和服务平台,完善3个市级海洋气象预警中心业务平台和精细化海洋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建立跨区域交通气象综合数据库和京津冀交通气象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集旅游气象综合信息数据库、服务产品分发于一体的省市级旅游气象服务平台,基本满足河北经济转型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
实施“气象‘一流台站’建设工程”。升级改造气象业务保障条件较差、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气象台站,迁址建设气象探测环境不符合标准要求和难以长久保护的气象台站,重新建设不符合现代化气象业务需求的省气象台、影视中心、装备保障中心和资料档案馆等综合业务用房。切实改善基层台站环境,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全省气象台站100%达到“一流台站”标准,为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实施“冬奥会和冰雪经济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冰雪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多维度精细化预报业务系统、气候条件预测及风险评估分析系统、冬奥会驻场气象台和冬季运动专项气象信息服务系统等气象保障系统,提高精细化天气预报预测能力、气象灾害预警能力、人工增雪作业能力、气象信息与新闻宣传能力,保障2022年北京冬奥会顺利举办。建设冀西北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加密布设火箭人工增雪装备和地面碘化银发生器,建成科学高效的冬奥会赛区人工增雪作业保障系统。
落实党政同责,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机制
强化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防灾减灾结果导向和减少人员伤亡的刚性约束作用,将防灾减灾工作成效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各地安全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和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深化和拓展气象防灾减灾专项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继续推动政府实施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狠抓过程管理,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编制绩效评估报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力度、问责力度与公开力度,持续改进工作。通过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重点加强组织责任、法规标准、科技支撑、风险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建设。
健全与气象事权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保障长效机制。落实气象防灾减灾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明确地方气象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中央气象事业与地方气象事业的协调发展。完善财政对社会防灾减灾的支持引导机制,扶植灾害防御社会组织发展;开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设备投资等领域,充分利用市场资源,不断扩大全社会对气象灾害防御的资金投入。
(作者为河北省气象局局长)
【参考文献】
一、加强资源开发利用,不断延伸气象服务领域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农民对气象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我们坚持以需求为牵引,以服务为引导,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本地气候资源,提供系列气象服务产品,不断扩大气象为农服务领域。
一是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服务。实践证明,气象在农业防灾减灾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替代作用。近年来,我们积极开展气象灾害动态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和跟踪评估等工作。去年,我们先后了“低温阴雨将至,稻棉苗期管理不可放松”、“早稻须防僵苗迟发,因天制宜科学管理”和“盛夏时节将有连续暴雨来袭,注意农田排渍排涝”等预警信息和服务产品,并在灾后实施跟踪调查,撰写了灾害影响评估报告。为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大局化、制度化,我们在全省率先编制和出台了《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提出了我市6种主要气象灾害的防御布局和具体措施,并且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
二是加强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优质粮油、名特水产、生态畜禽、绿色蔬菜是我市四大特色农业。结合本地特色农业发展,我市气象部门开发出了粮油、畜禽、大棚蔬菜、特种水产等10大类50种气象服务产品,并且组织编写了《水稻高产优质栽培气象支招》、《因天制宜,科学养鳝》、《油菜产量不稳的气象症结及其对策》、《优化气象生态,科学混养鱼鳖》、《气象与蔬菜》、《鱼鸭混养》等6本科普气象读本,引导农民趋利避害,发展生产。同时,我们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气象要素对网箱养鳝影响”的课题攻关,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有力保障了养鳝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农业气象决策服务。在此方面,我们不断深化气象服务内涵,组织农业、气象等部门,依托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气象研究。下一步,我们还将着手进行农业项目气候适应性论证,研究农业气候灾害风险区划和主要农产品种养专业气候区域,提供详细的农业气候资源分布和农作物区划信息,以利于各地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适应性地利用和开发好本地气候资源,为优化农副产品品质、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做好决策服务,帮助农民把自然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二、完善公共服务手段,不断拓宽信息服务渠道
准确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是乡村气象服务工作的生命线。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毫不懈怠。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服务手段,大力推进气象服务进农家、到田头。
一是注重基础建设。全力推进市、镇、村三级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近年来,我们新建了一座现代化的农业气象观测站,改造和提升了气象信息平台以及气象为农服务网站。在农村建立健全了气象服务网络,配备安装了气象服务终端。同时,还按照“六有”和“六个一”的标准,大力推进气象服务示范村建设。目前,我们正在布局农村气象实景视频监控点,实施“168”预警信息工程,启动新一代重要天气实时报警系统和应急移动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实现“应急平台链接到基层、数字预案延伸到乡村、预警广播覆盖到农户”的建设目标。
二是提供优质服务。我们在全市先后开通“12121”气象电话、“10620121”手机短信、气象网和兴农网。通过链接中国网、农业农村工作网和农业智能网等互联网络,以及联手本地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气象信息力度,扩大气象为农服务范围,提升气象优质服务水平。去年,我市气象部门重要气象报告、专题气象服务、气象旬报、中长期预报、农事建议等服务产品150多期,深受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欢迎。
三是搞好科普宣传。为加强气象科普知识宣传,近年来,我们大力实施“千村万户”气象培训工程。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或以会代训等形式,以及将气象知识纳入农村干部群众培训内容,共对全市639个行政村、近20万农户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气象科普知识宣传,不断增长他们的气象科学知识和自我的防灾减灾能力。在科普宣传过程中,我们还十分注重把农民需求与气象服务有机对接起来,努力打造“政府——气象部门——乡镇气象信息工作站——气象协理员——农户”的服务链条。
三、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为适应时展的新变化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凝聚社会共识,齐抓共管地做好新时期气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气象为农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市农村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做好本地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同时,市政府还将各地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范围,给予一定权重分值,进行严格考评结账,从而为推动农村气象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责任约束。
二是协调部门行动。加强部门配合,形成联动机制,是做好气象为农服务的重要前提。鉴此,我们建立和完善了气象为农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和考核目标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且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协调行动。今年,还准备开展成员单位述职活动,以更大力度、更高要求推动有关部门形成强大支持合力,不断开创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新局面。
关键词:气象灾害;应急减灾;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S16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132063
1气象灾害的概述
气象灾害包括天气灾害及气候灾害2大类,其中天气灾害是指寒潮、台风等比较常见的异常天气灾害,其通常伴有强风、暴雨、降温等现象;而气候灾害主要包括长时间的气温偏高或偏低、降水量偏多或偏少形成的洪灾、干旱、低温冷害等,其体现出受害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广西地区处于东亚季风气候区域,其地理环境复杂,气候多变,自然灾害的发生率也相对较高。比如春秋干旱、低温冷害,秋季寒露风、洪涝灾害等,不仅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严重者还会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损伤,研究分析气象灾害的特点及发生规律,可趋利避害提高减灾防灾的针对性。
2气象防灾减灾存在的问题
气象应急减灾工作水平有待提升。现阶段我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水平普遍较低,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拉越大,不符合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国的经济建设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对自然资源的长期掠夺加快了生态环境的恶化程度,自然灾害的发生率日益增高,使得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开展较慢,虽在经过实践努力积累了较多的经验,但是与发达国家完善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相比,我国管理水平低下、减灾防奶逑蹈哺欠段小、内容笼统、可操作性差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人为因素影响显著。自然环境中所有的资源需要一个缓解的再生与净化过程,上文中提到我国的经济发展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因此气象灾害应急减灾工作中人为因素的影响十分显著,人为的影响大大降低了气象应急减灾的工作效率及效果,影响到气象应急减灾技术的发展;资金投入少。气象防灾减灾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社会财富的增加及自然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减少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而我国过于侧重经济发展,对气象应急减灾工作的投入严重不足,相关工程年久失修,气象设备老化、落后等,直接影响到气象应急减灾工作的实际效果;基层人民防灾意识薄弱。虽然各种新媒体的出现扩大了信息的覆盖面,但是对于大多数基层农村人民而言,由于其经济、信息技术落后,气象预测信息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出来,大多数农民对气象灾害的防御意识还比较薄弱。
3提高气象应急减灾工作有效性的策略
3.1精准化的服务定位
气象应急减灾工作的精准化服务定位要对区域性气象观测网络进行调整,建设高时空密度、多要素、自动化的现代化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基层气象局要对辖区内的气象要素实况资料进行应用及调阅,包括预警信息、雷达回波等,加大数据采集的密度,建立起综合数据库,提高气象监测的能力。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预警服务平台,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进行基层气象要素的监测、气象资料的统计、雷达加波拼图等。进一步完善各基层作业点的操作制度体系,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卡弹哑弹处置流程、空域管理规定、弹药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完善各作业点的基础设施,提高基层单位气象应急减灾的能力。
3.2加强气象应急减灾管理的多部门联动
要做好气象预警信息、预警信号的与传播,提高气象灾害性天气的监测与预报能力。预报人员对气象应急减灾预警系统所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将灾害性天气的落区、强度、持续时间等做出准确预报。气象部门再根据气象预警信息、信号的相关规定将预警信息至相关部门及单位,再由其做好应急预案;政府防灾减灾工作要到位。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的应急响应涉及到多个单位、多个部门,农业、水利、国土资源、交通、民政、卫生、环境、城市安全等部门需统筹布局、合理安排,这种背景下政府的领导作用就十分突出,在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各个部门、各个单位要联合起来,遵循“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使得各个部门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有效合作、明确分工,提高气象应急灾害整体防御能力。
3.3丰富气象灾害信息的形式
发挥传统信息传播形式的重要作用。基层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交通不便,且村民居住较分散,因此依靠安装喇叭广播的形式可以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每个自然村可以设置一名气象协理员,在接收到气象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通过喇叭广播出去。乡镇地区还可以安装广播控制器终端,及时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在这种信息传播模式下需要保证基层气象协理员准确接收到所有的气象预警信息,加强与政府及广电部门的合作,及时预警信息;将各类智能终端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智能手机、电子产品的应用及发展大大提高了智能终端的普及程度,因此气象部门要加强与移动网络运营商的合作关系,利用通讯网络系统扩大气象应急减灾的影响范围。县乡级政府可以从气象应急减灾专项资金中抽取部分费用用于智能终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开发手机群发软件系统,将县级人民的手机号码录入系统,出现灾害性天气现象时统一向手机用户及时发送预警信息;在农村群众集散地设置气象预警信息显示屏。可在人口集中的乡镇、农村中心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可滚动播报常规天气情况及临时的气象预警信息;并在电子显示屏上播报气象防灾减灾、农业科普知识,提高基层农民的防灾抗灾能力及意识。
3.4加强应急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基层人民的防灾意识
基层人民的防灾意识薄弱会直接影响气象应急减灾效果,因此要加强基层人民气象知识的教育普及工作,增强基层人民的防灾意识。各级政府部门、相关单位要针对气象应急减灾知识宣传工作制定相关的规划,保证教育工作的可操作性及实效性。政府部门要建立由多种媒体共同组成的气象应急减灾科普宣传系统,包括网络、电视、报纸、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及传统媒体,在当地营造一个良好的气象应急减灾知识普及氛围,使得广大民众意识到应急减灾工作的重要性。此外,还要将气象站、农技推广站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在农村基层地区建立科技咨询及技术培训体系,气象单位为培训主体,在农村地区举办各类气象知识讲座,对农村进行技术指导及专题咨询,对农村合作社、农技人员、种养殖大户、各级领导等进行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的指导及培训,扩大气象应急减灾知识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