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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目前,北京日产垃圾约为1.3万吨,每年合计470万吨。垃圾的堆放占用了大量土地,也污染了周围的大气、水和土壤。并且用于清运、堆放和处理的费用也十分惊人。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有效途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北京市被建设部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后,确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6字指导方针,即“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科技支撑”。2005 年底,北京市市政管委出台了《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办法》。2007年2月,北京市市政管委、市统计局、市商务局联合考评城八区生活垃圾分类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但结果并不理想。2012年,市政府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2012年市所有居住小区中将有至少一半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的目标。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客观实际为基础,选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研究,以保证结果能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北京市垃圾分类收集和后续处理模式。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调查法、观察法、数量研究法、个案研究法等。其中以问卷调查为主,其他方法作为补充。将问卷数据结果整理后得出相关结论。
二、研究区域
本研究选取北京市三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分别来自石景山区、海淀区、朝阳区)进行预调查,后随机选取了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海淀区的共8个垃圾分类小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象为被选取的试点社区居民、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负责人员(居委会相关负责人或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及垃圾回收处理站负责人。其中,调查的重点对象为社区居民。
三、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后续处理模式试运行现状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20份,收回有效问卷283份,有效率为88.4%。被调查者的男女比例为0.70:1。在年龄方面,20岁以下的占8.48%,21-30岁的较多,占25.80%,31-40岁的占17.67%,41-50岁的占11.66%,50岁以上的人数最多,占36.40%。受教育程度方面,大学居多,占31.45%,其次是初中,文盲和小学也占一定的比例。在职业分布方面,各类职业都有分布,退休人员最多。
(一)家庭分类情况
在被调查者中,有70.4%的人表示家中进行过垃圾分类,现在仍坚持进行垃圾分类的有177人,所占比例为62.5%。
从垃圾分类方式来看,主要有三种分类方式,即有毒有害物、无害物;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其中,以第三种分类方式进行分类的人数最多,为117人,所占比例为55%。这与北京市所宣传的垃圾分类方式是一致的。北京市的垃圾分类标准为: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厨余垃圾(包括菜帮菜叶、剩菜剩饭、瓜果皮核、废弃食物等),其它垃圾(包括废弃食品盒、废弃保鲜膜、废弃纸巾、废弃瓶罐、灰土、烟头等)。
居民不进行垃圾分类的原因多样,主要集中在“嫌麻烦而不进行垃圾分类”。可见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非常重要。
图3-1 居民不进行垃圾分类的原因
(二)社区分类收集情况
在社区方面,被调查社区均设有分类垃圾桶,按照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并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别:可回收垃圾桶为蓝色,厨余垃圾桶为绿色,其它垃圾桶为灰色。
各社区为更好的进行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了丰富的宣传活动。我们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社区的垃圾分类宣传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定期开展活动,如将每周二定为垃圾分类回收日,给居民发放分类垃圾袋和垃圾桶;二是开展相关的宣讲活动;三是招募社区退休的热心老人为志愿者,在社区内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并对垃圾分类行为进行监督。
居民对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的反映良好,在众多的垃圾分类宣传方式中,超过半数的居民认为社区举办的宣传活动最为有效。
图3-2 有效宣传方式的选择
部分小区还设置了垃圾分类指导员,我们在对垃圾分类指导员的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垃圾分类指导员会对居民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宣传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性,同时对居民丢弃的垃圾进行再次分类。30%的居民表示其所在小区有垃圾分类指导员,在有垃圾分类指导员的社区居民中进行调查,有67%的人表示垃圾分类指导员有效,可见居民对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的认可度较高。
(三)分类运输和后续处理
在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和后续处理方面,居民的关注、了解较少,仅有62人表示了解小区附近垃圾回收站的垃圾回收处理方式,占28.6%。部分居民对生活垃圾是否进行分类处理存在质疑。调查中,一些社区居民反映其不进行垃圾分类的原因是后续处理的不理想使初期的垃圾分类失去意义和价值。
四、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后续处理模式存在问题
(一)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高,基本分类知识浅薄,积极性不高
一部分居民虽然认清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但在行动上缺少根本动力,在技术上缺少基本分类知识。尽管一些社区设有分类垃圾的回收点,但居民习惯了以往的方式,不对垃圾进行初步分类,将纸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厨余垃圾等混合丢弃。因此,在垃圾分类回收的第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上,垃圾分类几乎是无效用的。
我国城市生活可回收垃圾率低的主要原因是:首先,市民觉得占用空间大而且价值低、不乐于保持或者觉得麻烦拒绝分类投放。调查表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程度与受教育程度成正相关。大多数人没能意识到垃圾分类回收的长远意义,只是简单地认为现在分类很麻烦,而且和自身利益关系并不密切。其次,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家庭一般只是分类出纸张和塑料瓶等可以回收卖钱的垃圾,其他的垃圾分为一类。厨余垃圾这一类比较有价值的垃圾分类力度不够,而且混有其他垃圾的现象较为严重,给后续处理带来困难。除此之外,在调查问卷“认知度”的部分数据显示,大多数居民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仅限于“知道”,远远没有达到“了解”。只有少数人可以正确地选择出所有的可回收的垃圾选项。
摘要:垃圾分类(Refuse sorting),是将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分类法为垃圾分类。人类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因此,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经过处理的垃圾,随意的弃置,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 的浪费。
关键词:日本垃圾;分类方法;环境;可回收利用
一、日本目前主要城市垃圾分类现状
1、东京
东京自2010年3月启动垃圾分类以来,共有765个小区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上城239个、下城146个、江干99个、拱墅94个、),占主城区1204个生活小区数的64%,约有40万户家庭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目前,垃圾要分类的观念已家喻户晓。在市统计局10月份的统计调查中,96.7%的市民认同垃圾问题是目前城市环境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78.4%市民认为垃圾分类是自己的事,67.4%的市民表示愿意参加或带动家人参加垃圾分类活动。
2、大阪
大阪截至日前已有827个居住区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预计到本月底将覆盖 1000个居住区,到年底实现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比2010年减量5%的目标。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协“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委员年末视察活动中,市绿化市容局透露,明年将在大型企事业单位、高校、集贸市场开展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并鼓励有条件小区设置垃圾粉碎机,实现源头消纳。截至9月底,全市生活垃圾日均处理量为18331吨,与计划(18281吨)相比,超0.27%,但与2010年1月至9月同比减少了4.36%。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作用和意义
谈及垃圾分类处理,首先需要明确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其实垃圾,只有在混在一起的时候才是垃圾,可是你一旦分类回收,在运用科技改造下,那垃圾可就都是宝贝,而且这样做还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每天我们的工作生活中,都会产生和制造出大量的垃圾,一般的处理方式就是直接放在垃圾桶里,然后送去垃圾厂进行焚毁处理。其实这样是很不科学的,主要是垃圾也可以变废为宝,垃圾如果通过分类处理就会分离出可再次回收利用的和不可再回收利用的。可再次利用的垃圾通过处理就能变废为宝,同时这样做也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资源的不必要浪费,对于环境资源压力也能很好的缓解。
三、日本的垃圾分类
1、分类精细,回收及时
最大分类有可燃物、不可燃物、资源类、粗大类,有害类,这几类再细分为若干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又可分为孙项目,以此类推。如:可燃类:就是可以燃烧的,一般剩菜剩饭和一些可燃的生活垃圾都属于可燃垃圾。 资源类:报纸,书籍,塑料饮料瓶等 。不可燃类:废旧小家电、陶瓷制品、铁质容器等。
2、管理到位,措施得当
国外的居民或者游客去日本后,首先是要进行登记管理的,当地的政府工作人员会告知其关于垃圾的有关的规定。当你入住在日本旅馆时,房东也会提醒游客或者入住的人员,怎么样处理有关的垃圾以及关于垃圾处理的相关规定,并在次提醒游客和入住人员注意,这样的话就能让人印象深刻,自然就会自觉的处理好应该处理的垃圾,而不会出现因为不知而不知如何处理的茫然。在公共场所,也有醒目的垃圾桶等公共设施用几个国家的语言写明了垃圾的分类放置等,以此来提醒人们垃圾该如何放置。
3、人人的自觉性高
日本对于国民的教育很看重其不惜投入重本,要加大国民教育,尤其是素质教育。日本人从小的教育都将垃圾的分类处理等灌输在日常的必修教育课程里面,所以日本人们从小就知道垃圾需要分类处理,分类处理的垃圾也是宝,并且小孩从小接受的教育中就有:如果乱扔垃圾或者随意丢弃垃圾,就会收到周围人们的谴责且受到学校的批评,严重的还会受到政府人员的面对面谈话。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日本人,对于垃圾的处理都十分的认真,因为他们深深知道自己国家是岛国,不地大物博,必须对垃圾好好利用,争取资源的利用,减少现有资源的浪费,也是对于国内资源短缺的一种弥补方法。
4、废物利用,节能环保
在日本垃圾被回收利用后,生产出的产品,人们也是竞相使用的,且以此为荣,以此为骄傲;而不会认为是垃圾的再次利用而觉得恶心。日本人在于垃圾的处理和再次利用上面确实是物尽其才,毕竟是岛国,日本的国民对于资源的重要性和稀缺性都看得很重要。同样在垃圾的对待工作上也格外的重视。不仅在教育中强调垃圾的处理重要和回收利用的重要,且在重大的科研力量的投入上也是大手笔的,因为科技是改变垃圾科技是将垃圾变为可利用可使用的资源的唯一途径。
四、日本垃圾分类改进方案
日本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改进的地方有这样几点。
1、 要将垃圾收集人的行为可以进行经营管理
这样做的目的,可以通过此加强对他们的引导和便于管理。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垃圾,且最大限度的处理垃圾。同时加强对他们的管理也能减少和避免很多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团结。
2、树立垃圾分类的观念
要注重对教育的投入和重视。要让人们从小都耳熟目染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性,资源对于岛国的重要性,资源的再次重复利用的重要性。同时也要宣传垃圾不分类处理的危害性,以此加强对国民的素质教育工作。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制造和资源的浪费。
五、我国在对于垃圾的处理商可以得到的启示
本文基于对目前国内几个城市的垃圾分类实例分析,针对我国治理垃圾分类的方案得出数据结论,并结合国外几个较典型国家对于垃圾分类的方法进行了整合,总结出一套适合当前中国国情的垃圾分类方案。将研究内容总结如下:
从国内外垃圾分类方案研究中总结出增强公民对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可大力促进垃圾分类的进行,通过公益片,宣传册,走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扩展公民对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树立公民正确分类垃圾的信仰。同时也要注重在教育上对于垃圾处理的重视工作,不要认为我国地大物博就不重视资源的再次利用。要在当今这个社会上珍惜资源,为我国的环保事业做出贡献。再者要提高我们的科技能力,尤其是对于垃圾处理的科技能力,这样才能保障垃圾的处理工作有序和可靠。不然的话,没有技术,垃圾始终是垃圾,即便有先进的理念支撑,垃圾还是变不成我们可以再次利用的资源,所以也一定要重视科技的投入。
改进垃圾分类设施,极大的方便公民投放的同时方便清洁人员的及时清洁工作。通过标新立异的方式正确引领公民自觉垃圾分类的观念。同时要注重对垃圾的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工作,不能让它们年久失修,要注重对于这块公共设施的投入,这样才能营造出一个美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那样我们工作和开心顺心,那样的空气也清晰,鸟儿也歌唱,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美妙。
六、结语
在生活物质条件日益改善的今天,我们仍还要注重我国勤俭节约的好传统,因此做好垃圾的分类处理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通过处理的垃圾能够变废为宝,也能促进资源的可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这是利于我们子孙后代的大事。垃圾之所以为垃圾是因为没有好好利用处理,如果好好处理分类得当,其实是很促进资源的利用率,且对于环境来,能够很好的解决环境日益污染严重的问题,为全世界的环保事业做出贡献。(作者单位:渤海大学文理学院外语系)
参考文献
[1]杭州网http://.cn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垃圾处理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1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垃圾处理作为城乡一体化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全面推进。我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在农村,缩小城乡差别、加速城乡一体化,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的一项重要决策,实践性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也是反应一个地方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解决好垃圾处理问题已成为改善环境面貌、推进社会主义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紧迫任务。对于以上的情况,我于2017年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菜园村以及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进行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的调查,希望通过此次调研,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做对比,为政府决策方针提供参考。
二、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及乡镇所属主要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清运现状调研得出:现有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方式基本采用“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置”模式,并形成一定规模化,但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其不足之处还是显而易见的:
1.农民本身的文化程度比较低,在处理成分复杂、数量较大的垃圾时,采取的方式往往是沤肥、焚烧和填埋等看上去科学的手段。但是这种方法本身便是不彻底的,会导致严重二次环境污染的出现。前端垃圾收集采用露天垃圾池,池内蚊蝇丛生,雨天污水横流,居民素质较低,垃圾随弃严重。
2.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解决需要全民共同参与,需要农民的积极配合。但现在农民的思想比较落后,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都比较差,思想上面认识不够,这也给垃圾处理更好的进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中转采用敞蓬车转运,垃圾及污水沿路抛洒,二次污染严重。
3.采用填埋、焚烧或直接露天堆放,对水及空气环境再次污染。
4.农村垃圾的处理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由于村庄可支配的公共产品有限,村庄自身无法拿出大量的资金来处理村庄内部的垃圾。而上级部门也没有用来处理垃圾的专项资金,因此农村产生的垃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环卫工人人员不足,待遇低,劳动强度大,积极性不高。
5.村里没有设置专门的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分发到每家每户的垃圾桶、村里的垃圾敞篷车,都是一体的,并没有具体是可回收和不可回收部分,增加了处理垃圾的难度。政府没有建立垃圾分类的配套设施,缺乏垃圾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后续手段。没有规范的垃圾回收点,目前的废品收购仍处于自发的废品市场化状态。
6.农村垃圾桶一律采用绿色的方形垃圾桶,并没有根据当地特色设计一款可分类回收垃圾的垃圾桶和垃圾中转敞篷车。
7.机械化程度低,工作效率低。农村全部采用环卫工人隔几天每家每户进行垃圾清理,清理效率低。
三、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几点对策
1.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网络的建立和健全。想要城乡环卫真正的实现一体化,需要进行工作网络的健全,需要加强领导,进行专门机构的成立,需要专门进行这项工作的负责。需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到平时的工作和考核中去。将城乡的管理体制真正理顺,实行县、镇、村三位一体的三级环卫管理体制,打破城乡环卫一体化结构,走村收集、镇中转、县集中处理的一体化之路,最终实现统一化管理。
2.积极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工作。重视各个方面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将各方面的优势真正的发挥出来,进行工作积极性的调动,从而给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可以将地方电台等媒体手段利用起来,宣传工作开展的意义,让人们认识到其重要性。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改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激发群众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自觉性。
3.加快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根据新编制的《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考虑我县城乡环卫设施发展相对不平衡的实际情意,逐步完善县、镇、村环卫基础设施。要大力提高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收集设施上,逐步淘汰简易垃圾堆放点、露天垃圾桶点,实现垃圾收运的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
四、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解决方案
1.了解到农村日常生活垃圾比较多,农村自家种植蔬菜和厨余垃圾比较多,从颜色具体分类的垃圾桶,蓝色:厨余垃圾,包括剩饭剩菜、蔬菜叶等;绿色:可回收垃圾,包括纸张、金属、塑料凳;红色:不可回收垃圾,包括瓜果壳、灰土等。
2.了解到农村日常生活垃圾比较多,农村自家种植蔬菜植物比较多,我们可以从颜色具体进行分类:不同垃圾不同时间进行回收,每户发放统一的表格,写着每日可以扔的垃圾种类和时间。如可回收垃圾是每周一、三、五进行回收,每周二、四、六回收菜叶、植物等垃圾。
3.政府对可回收垃圾进行统一采购,使用户在生活垃圾分类也能收到益处。
五、调查结论
根据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城l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一定要注意“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理是一座城市、一个地区的难解之题,必解之题,各地环卫管理部门应该因地制宜,选择最适合当地的垃圾收运、处理方案。同时建议我们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共创美好的卫生环境。需要政付部门在日常运作过程中根据各自特点不断的进行实践和总结.找到合适于本地区的行之有效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吉崇矗张云,隋儒楠.沈阳市典型农村生活垃圾调查及污染防治对策[J].环境卫生工程,2006(2).
[2]单华伦,朱伟,张春雷,李磊.发达农村生活垃圾特性调查及治理技术探讨[J].江苏环境科技,2006(6).
关键词: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X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关于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一体化的思考
收录日期:2015年2月5日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的热切期盼。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转变,生活垃圾产量正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尽管各地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但是生活垃圾问题依然严峻,垃圾围村现象较为普遍,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大“痼疾”。在此情况下,加快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一体化显得尤为重要。
一、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一体化日趋紧迫,势在必行
(一)垃圾分布从遍村到围村,清运处理紧迫性凸显。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硬件设施得到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发生很大变化,垃圾遍村问题有了根本好转。但是,由于管理机制不完善、垃圾清运无组织,农村日常生活垃圾开始向村头、村外转移,部分村民将以前倒在自家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污水、农业废弃物随意堆放在村头、河边,垃圾围村已成为农村“脏、乱、差”的新特征。
(二)影响危害从地表及地下,清运处理重要性凸显。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之前,农村保洁机制尚未形成,“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是农村环境问题的真实写照。而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保洁工作日益完善,但由于没有统一的垃圾清运机制,很多村庄垃圾积累达到一定量之后,随意填埋、随处填埋,垃圾污染对环境的危害从地上转移到了地下。据有关数据分析,生活中最常用的塑料袋、地膜等“白色污染物”,自然降解时间需要100~200年,它长期不腐烂,影响了土壤的通透性,破坏了土质,导致植物生长减慢,甚至无法生长。模拟试验表明,土壤中残留废膜达37~45公斤/公顷时,小麦和蔬菜将分别减产7%和10%左右。更为严重的是,垃圾的随意倾倒、填埋极易污染周围地区的地下水和地表水,同时垃圾堆放的发酵废气以及风扬颗粒时刻污染着周围的大气环境,这些都会给农村的生产、生活造成直接危害。
(三)公共服务从二元走向统筹,清运处理必要性凸显。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密切关联的系统工程,但归结起来,就是在加快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目前,虽然农村公共服务日益改善,但是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机制还不够健全顺畅,没有实现一体化清运处理,已成为影响统筹城乡发展的“短板”因素。
二、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一体化基础良好,现实可行
(一)群众愿望迫切。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使广大农村村容村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也推动了农民卫生保洁观念的转变,“爱干净”的思想意识日益增强,更加迫切地希望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管理硬件设施和清运处理长效机制,以更好地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二)试点成效明显。近几年来,以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为契机,各地纷纷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处理的新路子、好路子,像一些地方研究提出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一体化、一条龙的垃圾清运处理模式,同时配套建立了资金支持、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保障机制,并积极开展试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更好地实施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一体化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三)财力保障可靠。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各级政府财力明显增强,对公共服务的投入明显加大,实现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一体化在资金保障问题上是完全可靠可行的。
三、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一体化需分步实施,统筹推进
当前,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一体化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总体上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投入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垃圾处理方式不科学,等等。因此,推进农村垃圾清运处理一体化并非一日之功,而是一项长期工程,应分步实施,统筹推进。
(一)立足当前,继续完善“四级联动”垃圾清运处理机制。卫生填埋仍是现阶段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长期存在。但是,无论采取何种垃圾处理方式,清运都是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一体化中承上启下、至关重要的关键环节,因此应继续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机制。一是从垃圾清运的专业性和集约性来看,因为需要配备清运队伍和清运车辆,并要有专业清运资质,从节约资金资源和便于统一管理的角度,垃圾清运应由县级环卫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二是鉴于农村垃圾清运处理一体化资金投入较大,启动阶段需要一定激励和奖惩措施,各地应当设立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补助。同时,要逐步探索市场化运营路子;三是针对运行环节比较多的特点,应当建立县对镇、镇对村、村对保洁员逐级负责、三级联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并配备适当的奖罚措施。
关键词:垃圾分类 制度比较 日本 台湾地区 制度启示
一、引言
将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分类法进行分类,称为垃圾分类(Refuse sorting)。垃圾分类主要包括四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而城市中大量生活垃圾对污染显得尤为突出。
相比之下,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却更显成熟。鉴于此,本文着重对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法律制度、具体操作进行介绍,吸收其有益的经验。“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对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构建有所裨益。
二、日本:体系化且实效性强
日本是目前世界上垃圾管理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该国将循环经济理论作为立法指导思想,其法律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基本法、综合性法律和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专项法律法规。主要有《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废弃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家用电器回收法》、《容器包装再利用法》和《食品再利用法》。
本部分主要着重对日本城市生活垃圾相关经验进行介绍,以期能有效借鉴,对我国的垃圾分类立法、管理和实施有所助益。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述:日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收集制度和收集管理制度的经验。
(一)日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经验
日本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有着比较成熟的系统。其为了减少垃圾,增强回收利用,将生活垃圾按等级分成12类。各市政府还特别发送给居民相关手册,指导居民正确分类。
(二)日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的经验
1.特种家电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日本不对居民征收一般垃圾的处理费,但投弃粗大垃圾时,居民要付费购买处理券,废弃家电则要付再循环费和收集搬运费等,如投弃一个旧电视要支付500日元,收费标准定期发给每个家庭。
2.处罚制度
在日本,假设每周一是规定扔纸类垃圾的,某居民却错把食品垃圾扔到了回收处,那么就会给整个垃圾处理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回收公司在发现之后,会经调查找到扔错垃圾的居民,按照规定可以对该居民进行罚款。在垃圾处理方面,不但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扔垃圾,部分垃圾还要按规定处置或包装好才可以扔,否则会对居民进行罚款。
3.环境意识教育制度
日本的环保教育是“从娃娃抓起、全民总动员”,将垃圾分类收集的理念纳入各级学校教育,做到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长,以家庭影响社会。再者,各市政府下设一个环境课,向居民下发“垃圾分类收集日历”,专门负责各社区的居民垃圾分类收集。市政府还将环境教育与环境法律相结合,规定每年的10月为“再循环推进月”,期间举办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对推进垃圾分类收集有功劳的人士加以表彰。否则,就可能会受到政府人员的说服和周遭舆论的压力。
三、台湾地区:制度详实而操作性强
(一)台湾垃圾分类的现状观察
台湾清运垃圾的时间是在每天下午。收集车一前一后,前一辆是大容量的环卫车,专收“一般垃圾”,后一辆是卡车,专收“资源物质”。环卫车播放音乐,居民们听到音乐响起就赶快提着分好的垃圾下楼,要是错过了只好等到明天了。
在台湾街头有个“旧衣捐赠箱”,居民们将不穿的旧衣服洗干净,放在捐赠箱中,送给需要帮助的人群或地区。
(二)制度分析
⒈法制健全
台湾《废弃物清理法》分为六章,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废弃物清理的管理、奖罚规则,使台湾垃圾分类有法可依,相关制度很健全。
2. 相关制度的实施
(1) “垃圾不落地”,就是居民将产生的垃圾直接投放进收集运输车里,运输车将收集起来的垃圾直接送去处理,改变了过去那种将垃圾放置在街道两侧,收运者再把这些“落地”的垃圾装进车里的工序。
(2) 垃圾费随袋征收。对于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中的“一般垃圾”采取购买专用垃圾袋方式收费,对于“回收垃圾”和“厨余垃圾”则不收费。相关部门将费用加入垃圾收集专用袋中,当居民购买这种专用袋时,就支付了垃圾费。如果不用专门垃圾袋则会被处以罚款。
(3)建立完善资源回收站。资源回收站,已遍布台湾。台湾通过多种宣教形式,倡导民众树立“资源回收”、“废物再利用”的理念,重视建立志愿者队伍。目前已有2万多名环保志愿者长期活跃在居住小区,十几年间,垃圾回收量由3%提升到40%以上。
四、总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以上我们分析了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垃圾分类的制度和取得的实效,日本和台湾的经验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日本和台湾人口少、经济发达,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行有着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大陆经济近些年来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如果我们仍然以过度消耗、牺牲环境为代价拉动经济发展,将会得不偿失,后患无穷。现在,垃圾分类工作已经迫在眉睫,至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要马上落实,逐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事业特别是工业垃圾分类。
摘 要 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无法避免,但如何最少量的制造和最大化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却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智慧。文章通过介绍日本解决生活垃圾的法律、经济和教育对策,提出了我国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法律、经济和教育措施。
关键词 生活垃圾 回收利用 法律 经济 教育
从垃圾的来源可以把其分为三部分: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农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的活动和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弃物。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我国各大城市普遍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而且这种方式占到了80%的比重,但是填埋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更重要的是还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因而,如何妥善解决城市生活垃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问题。同样是在面对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问题上,作为中国近邻的日本的做法就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
一、日本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对策
(一)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
虽然日本政府早在1900年就制定了《污物扫除法》,但因为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致使该法一直没能得到贯彻实施。二战结束之后,为了使经济得到复苏和发展并达到于环境协调的目的,日本政府于1954年制定了《清扫法》;上世纪60至70年代,日本在实现经济腾飞的同时也发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因环境污染产生的日本国民致害的事件时有发生,致害事件引起了日本政府的重视。《公害对策基本法》是日本在60年代末制定的第一个环境基本法;《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亦被称为《废弃物处置法》随之在70年代通过,该法对于生活垃圾的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空气污染控制法》于1986年颁布,该法对哪些设备可以焚烧生活垃圾做了详尽规定;1993年实施了《环境基本法》,该法保证了在日本建立循环经济的观念深入每一个日本国民的心中,也为后续的其它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基础,为确保自然循环和社会物质循环,降低环境负荷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日本以《环境基本法》为基础, 该法明确了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基本原则以及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国民在环境保护行动中的职责,并重点规定了国家应该采取的措施,在这个大的法律框架之下接着制定和实施了一些在环保领域更加具体的法律,这些法律明确的显示了相关环保方面的范围、内容以及方式,相应方在环保和污染控制中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旨在实现能源节约的《节能法》、旨在使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理的《废弃物处理法》和旨在使再循环得到推进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在此三个法律之下还形成和制定了一系列更加具体的操作法,如《容器包装再循环法》。1999年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该法针对可能有害于环境的行为和设施做出了具体规定和限制,《废弃物处置法修改案》于2003年12月正式实施,该法关于如何处置废弃物列出了详尽的规定。虽然上述法律都有各自的针对性,但它们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关系。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由相应的政府部门主管和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为依据的科学环保的良性机制已经在日本建立起来,自觉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日本国民的一种日常生活习惯。
(二)分类和收集城市生活垃圾实现体系化
从日本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可知,日本全国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接近六千万吨,那么用其于日本的人口计算得出平均每位日本国民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的约是1.2 千克,这个垃圾产生量相比中国家庭每人每天产生的垃圾量要稍多一些。为了防止产生在本世纪初没有足够的垃圾场容纳生活垃圾的严重情形的出现,日本在比较早期就开始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体系化的分类和收集处理。日本的城市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和有害垃圾等四大类。可燃性垃圾有厨房垃圾、纸屑木块等;不可燃垃圾有陶瓷器皿、玻璃、金属、塑料等;资源垃圾主要是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有害垃圾包括日光灯、水银温度计、干电池、气体打火机、灭火器等。在日本各地,具体的垃圾类别细分有一些区别。按尺寸衡量垃圾并做出相应的分类,一旦超过规定尺寸那就不应归入“小件垃圾”(长度≤0.5米),而应该归入“大件垃圾”(长度>0.5米)的类属。但是当日本市民若要处理一些特定类别和大件的垃圾时,就必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收集处理费,这些垃圾包括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等电器。另外,投放垃圾必须实行定点投放,收集也必须定时进行。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市民应于每周的指定时间把垃圾放置于固定的地点,并且用来盛放垃圾的袋子应符合相关标准,之后放置在居民区的垃圾会被垃圾清理车收集并被运往垃圾处理厂,运往焚烧场的都是可燃烧性垃圾。由于采用了科学、严格的垃圾收集和处理方式,所有垃圾就无法在露天的场所较长时间的暴露,因而,即便在夏天也不会出现因垃圾腐烂而产生环境污染问题。日本的法律还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要保证不发生本单位产生的垃圾流散到社会上的事情。所以在日本的大街小巷不会发现成堆的垃圾,正是由于日本人的这种自觉意识和良好的习惯才保证了日本城市和乡村的干净和整洁。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和多元化
实现垃圾科学分类和收集后, 如何处理垃圾就成为了管理垃圾的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日本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有这样的特点,那就是在收运和处理垃圾的过程中很好的引入了市场机制。从20世纪90年代起,日本就把预防优先和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作为重点方向,而不再是被动的抑制垃圾增量。对垃圾的预防从生产阶段开始, 制造商方面;通过征税政策引导其生产再循环产品。企业和个人方面;遵循“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并对违反垃圾管理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予以重罚。因为上述政策的实施,生产者会主动的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加工处理,从而得到新的产品或者中间产品,之后生产者亦能从中获益。这样, 引入市场机制进行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模式由三方共同组建而成,三方分别为家庭、企业、政府。这有利于对现有资源加以充分利用,也能达到把垃圾变废为宝的目的。
日本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多元化处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垃圾进行直接资源化处理:垃圾在被丢弃前日本市民已对其做了比较细化的分类,日本州、道、府下设的各市、町、村(町相当于中国的镇一级别)就可以直接把回收的大部分垃圾实现资源化处理,该种类的垃圾主要包含PET、铁罐、铝罐、玻璃瓶、纸、塑料等,这些垃圾的回收利用率都比较高。根据2006年的统计显示:日本PET、铁罐、铝罐、玻璃瓶、纸、塑料的回收利用率分别为66.3%、88.1%、90.9%、94.5%、60.8%、72.0%;以焚烧方式对垃圾进行处理:由于日本的国土比较狭小,土地资源十分匮乏,不但卫生而且实用的垃圾处理方式---焚烧,自然就成为了日本的首要选择。焚烧是日本最主要的生活垃圾中间处理方式,但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垃圾产生量及其成分的不断变化,日本政府制订了严格的标准用以控制垃圾焚烧后污染物的排放。同时,为了控制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恶英量,日本政府把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从欧洲的瑞士、德国引进过来,并通过一系列积极主动的措施把这些技术转化形成具有自己专利的技术优势,有效的实现了二恶英的削减。另外,日本政府还对燃烧效率和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加强指导;对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对可燃垃圾的焚烧灰和玻璃、金属、塑料等不适合焚烧的物品进行减量化与资源化回收后,直接作填埋处理,多数食品垃圾也被直接作填埋处理。关于填埋场位置,日本大多把其选在近海处,采用“三明治”式(每3米垃圾上盖上一层50厘米厚的复土)的填埋施工方式和其它科学的措施,确保了不污染周边环境,实现了围海造陆并达到了解决土地资源不足的目的;对垃圾进行再生利用:通过对食品垃圾实现饲料化或肥料化处理,对可燃垃圾进行燃料化处理并制成固体燃料,对焚烧灰、煤尘用1500度高温进行熔融处理或进行煅烧处理后用作建材辅料后,实现了对垃圾的再生利用。
(四)国民环保宣传和教育的常态化
日本的环保宣传和教育实现了受众的国民化,无论成人或儿童都要接受相应的环保知识。日本的多数学校安排了垃圾分类和处理的相关课程,此外还定期在学校里举行垃圾分类比赛并对优胜者进行奖励,从而让学生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日本环境省编辑出版的《儿童环境白皮书》专门用来向少年儿童介绍环保的相关知识。经过日本政府的宣传和教育,在环保方面日本人都比较自觉,其效果也比较明显。日本的市民在环保方面不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而且还会主动的去监督其他人是否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对于那些对垃圾分类和放置不正确的行为,也会有相应的人员去指正。另外,在大型体育赛事和其它集会之后, 场地会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不留下一点垃圾。这种良好素养的形成来源于日本政府在环保方面采用多渠道和多手段的不断宣传和教育。
二、日本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措施对我国产生的启示
(一)制定和完善更加细化、配套的法律
日本关于环境保护的立法有二十多个,并且这些法律有相当一部分是非常细化的具体操作法。因而,我国应该学习日本在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方面的做法,制订更加具体的与主要环保法相配套且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因为,更加细化和配套的法律是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首要前提和保障。我国有关环保方面的立法,在技巧和内容上与日本相比存在一定的距离,因此,我国相关人员和部门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和研究日本的环保法律,以期实现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更加科学化。
(二)实现垃圾的分类和收集处理
现今在我国的大多数城市中,垃圾都是在没有经过分类的情况下被放置于垃圾回收点,这种做法为垃圾的后续处理制造了很大的难题。因而,我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促使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对于已分类的垃圾相关部门要及时的进行收集和处理,实现垃圾的循环再利用。
(三)充分发挥市场在垃圾处理中的良性作用
通过税收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到垃圾的回收利用中,并对在垃圾处理方面成绩显著的企业进行奖励。还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进行,奖励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这样能够充分调动和激励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其中。个人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垃圾的分类处理,可采取谁污染、谁付费的措施。从而实现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紧密结合的良性循环模式的构建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宏,涂晓玲.日本生活垃圾的管理及处理.城市问题.2007年(7):144.
[2]刘建华.日本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对中国城市的启示———以山东省威海市为例.绿色科技.2011.7(7).
关键词:社会保险;经办单位;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状况
当前税法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征收仍旧欠缺细化规定。依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管理防治办法明确,生活垃圾为人们生活以及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废物等。我国人口众多,直接导致城市生活垃圾巨大,每年均超越亿吨标准,占到世界产生垃圾量的五分之一左右,并且呈现出每年持续增长的趋势。同时,回收可利用率却较低,成分也呈现出较大转变。具体体现为,有机物持续增长,可燃物总量上升,且可应用价值显著。目前,我国回收废品体系中,废纸回收总量在百分之三十以下,废弃金属回收则不足百分之四十五,而废塑料以及玻璃的回收应用百分比更低,仅为百分之二十左右。纵观世界发达富裕国家,其垃圾回收总量则高于百分之四十。例如,瑞士消费玻璃瓶总量有高达百分之九十的废物实现了回收应用。在我国由于欠缺对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管控,因此令收集工作仍旧置于混合管理状态,较多垃圾没有通过细化处理而是堆积至城外,形成了垃圾围城的不良状况。由居民角度来讲,则会由于分类生活垃圾的复杂性与费时性,而无法积极自觉地履行相关责任。
我国垃圾费用征收开始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具体包括环卫工人挨家挨户上门收取费用以及与生活用水实现捆绑的征收等。前者方式,成本大费用高收缴率低,后者方式搭建公共收费平台,和燃气、水、电等进行捆绑收费。优势在于资源共享收缴率较高,效果显著。奖惩体制层面,由征收处理费用开始,较多企业、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按时交纳,而个别业主则拒绝履行义务,呈现出收缴费用没有全面到位的不良问题。不仅无法维护环卫员工权益,同时也对城市环境建设、优质卫生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形成了负面影响。由此不难看出,该现象同征收垃圾费用管理的奖惩体制密切相关,虽然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奖惩管理条例,然而其清晰具体性不足,无法形成显著的实施效应。
二、完善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策略
1.创建垃圾分类处理标准
目前,我国有关垃圾处置的技术开发研究仍旧处于探索阶段,为此应首先由城市居民的管理教育入手,提升他们对处理城市垃圾重要性的科学认识,并完善法规制度制定。应令居民养成生活垃圾按不同类别分装的良好习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吸取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应通过强制法律约束管理,令居民对垃圾进行有效的分类,进而实现资源节约以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目标。
再者,地方管理机构应创建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管理与回收应用体系,引领居民积极投入到垃圾科学分类的事业之中,共同创建健康、文明、和谐、环保的城市环境。
2.实行以量交费征收管理
以量交费即依据垃圾的总体产量进行垃圾费征收,也就是说垃圾费同产生的垃圾总量比例固定。通过实践验证不难看出,该征收管理方式对垃圾减量效果明显。德国便曾经在五个不同区域通过不同征收方式的试点分析,进而营造了百分之十八至百分之三十的减量效果。芬兰通过收集垃圾容器进行垃圾的称重并进行相应的收费管理。容器装载芯片可对城市居民垃圾的总量进行记录,并利用计算机存档。依据我国国情特征,可位于一些经济发达区域实行试点管理,将居民产生的固体废物作为课税对象。针对各个类别、污染等级不同的固体废弃物应制定合理的费率标准,依据重量进行垃圾处理费用的征收管理。垃圾重量可借助相应容量垃圾袋以及容器进行称重计量。
3.研究开发垃圾高效应用回收技术,制定有效奖惩管理策略
为提升垃圾应用回收效率,应树立创新发展理念,积极研究应用热解方式、堆山造景环保技术以及填海处理手段。例如,在芬兰城市区域,较多独门住宅之前均配置了造型优美的专用绿化发酵设备,可将花园产生的植物垃圾放置其中,并可将剩余饭菜倒入其内,进而可有效地缩减垃圾总量,并可自制形成花园植物种植所需的肥料。针对我国城市垃圾之中含有易腐有机物质总量庞大的特征,可满足堆肥处理条件。因此,应大力开发研究合理的生物技术,积极利用综合处理应用方式,进行垃圾有机物质的循环开发应用。再者,应汲取国外成功经验,例如可在高温高压条件下将垃圾进行压缩成为填充料并制成复合板衬,还可加工废塑料为塑料生产的原料以及相关制品,进而为可持续的应用发展创造丰富便利的基础条件。纵观当前技术应用状况与经济发展特征,对符合填埋标准的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填埋过程中应重点考量尽可能地增大填埋场的应用时间并降低二次污染影响。
再者,应对垃圾分类效果优秀的区域、单位实施必要的奖励,激发民众热情。在保证收率的基础上,对应用创新技术实施垃圾科学处理的单位,可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提升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正面激励作用。
三、结语
总之,为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确保费用征收的合理性、高效性,我们只有针对我国国情特征、充分借鉴成功经验,制定科学有效的完善管理策略,方能真正实现科学有效的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实现垃圾的有效分类,创设显著的生态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小学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观课;议课
学期初,全区性的综合实践活动备课研讨会如期举行。在活动内容的选择和定位上经过反复的商议和精心的准备,确定了“向生活回归”的活动主题。就是以课例为载体,通过观课、议课的教研活动,来促进广大学课教师的专业发展。本次活动重点展示了“生活垃圾的调查与处理”(五年级)一课,通过对这节课的研究,参与者在理念上进一步加深了对综合实践活动这门课程的认识。
一、活动课题的选择要具有生活“味”
“向生活回归”是我们开展本次活动的基本理念之一。综合实践活动的主体是学生,如何真正发挥和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活动课题的选择非常重要。提起研究,人们好像总习惯把它与艰深、有学问等联系在一起,因而有些教师在看小学生选择的课题时,往往会觉得幼稚可笑,但我们不要轻易加以否定。教师要引导小学生善于从日常生活中发现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从他们自己的生活经验出发,从个体的学习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或自然生活中自主地提出具有生命力的、鲜活的活动课题,从而自主确定或选择。综合实践活动课题,越贴近学生生活的经验、贴近他们的兴趣和社会现实,学生越能够较好地操作,越有积极性。“生活垃圾的调查与处理”一课,就是在观察现实生活背景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一开始听试讲,备课小组的感受是:课的内容欠充实,环节也不够扎实,每一个环节都有点“水过地皮湿”的感觉。特别是“生活垃圾给人们带来危害”这一环节,更是肤浅,学生并没有把垃圾的危害说清楚、说具体。讲课的教师回顾自己的教学过程,也发现确实如此。通过观课、议课,在第二次试讲的时候,教师及时调整了教学思路,把弄清楚垃圾的危害当作了教学的重点。课前,教师让学生搜集了大量的资料;课上,学生汇报得很充分,结果光汇报危害这一环节,就花费了将近25分钟的时间。课后教研员的一席话,让执教的教师茅塞顿开,他说:“本课让学生汇报的这些有关生活垃圾的危害,离学生的生活太遥远,并且垃圾中含有什么有毒的元素,如何给人类带来危害的,不是小学生要解决的问题,那是科学家们研究的范畴。况且,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是人人皆知的,我们上这节课的目的,是让学生对生活垃圾进行有效的处理,教学内容还是应该和学生的生活联系起来。”于是,我们马上设计了一份《生活垃圾的种类与处理调查表》,让学生到生活中去调查,弄清楚垃圾的种类和日常生活中人们的不良做法并填表。实践证明,学生的积极性很高,这一做法既与学生的生活联系了起来,又为下一环节的垃圾分类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定位要注意实践性
这是一节实践活动课,既然是实践活动,就要重视学生多样化的实践性活动方式,重视学生对实际活动过程的亲身经历和体验。在开始试讲的时候,执教教师并没有重视学生实践的过程,只是让其搜集了一些书面资料。在课上,也只是让学生汇报资料,这样既没有重视学生的实践,体现不了实践活动课的特点;又没有真正体现本节课的目的:让学生掌握处理生活垃圾的方法。所以,本节课的目标应该定位在:让学生从本节课中学会处理生活垃圾的方法,也就是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明确了教学目标之后,我们再一次改进了教学环节,在教学活动中千方百计地为学生创设各种有利于实践的机会。课前,让学生以小组活动的方式,亲自去调查垃圾中的成分都有哪些;访问垃圾处理场的工人,了解每天的垃圾数量;亲自观察垃圾污染带来的危害,并拍下照片。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实践活动,学生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课上再汇报生活垃圾带来的危害的时候,才是发自内心的。课中,我们先利用多媒体课件,让学生在电脑上操作,练习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实践活动,然后让学生在进行实际操作,练习把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我们关注了学生的实践,关注了学生的经历,学生获得了更多的知识,也锻炼了能力。例如:在对开心果壳这类厨余垃圾进行分类的时候,有一位学生认为应该放在可回收垃圾里面,但另一位学生认为应该放在不可回收垃圾里面,这两位学生争得面红耳赤;对于单独处理的垃圾,应该放在可回收还是不可回收垃圾筐内也有争议。经过教师的指导,学生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有了明确的认识。
本节课把实践的主动权还给学生,让学生在一系列的实践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从而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更好地体现了实践活动的实践性。
三、汇报过程要提倡合作性
确定主题之后,学生自主组成合作小组,自主开展实践研究,真正成了生活的主角,对课题研究的兴趣油然而生,教师则成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组织者和合作伙伴。学生很主动地通过查阅文献、上网、访问、实验、问卷调查等手段去获取知识。以上这一过程,是学生自主探究和课前合作的过程。在学生初步探究的基础上,他们搜集到了许多生活垃圾污染的资料,调查了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但是这一过程知识性比较强,要想让学生真正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还得让他们亲自合作实践。本节课中,在学生了解了生活垃圾的危害之后,学生相互合作,分别对多媒体给出的生活垃圾和课前吃零食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这时,学生都投入到激烈的讨论中,思维火花得到碰撞,在碰撞的过程中,产生新的问题,并通过集体的智慧,解决新的问题,这是个人研究所不能代替的。果不其然,在讨论的过程中,学生对塑料这一种类的生活垃圾不知如何分类,但是在小组间的争论之后,他们就找到了正确的答案。
四、综合实践活动中教师的指导作用不容忽视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强调学生是活动的主体,强调要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实践活动获得直接经验,但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教师的指导。教师不是学生活动的旁观者,而是学生活动的指导者、组织者、领导者,而且还要与学生共同参与探究实践的过程。教师的指导任务要贯穿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之中,包括对学生活动主题、课题确定的指导,活动过程中的指导,总结和交流阶段的指导。在整个综合实践活动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教给学生各种获取知识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比如:学生在网上查询资料时,先要教给他们网上“搜索”的方法;学生面对着纷繁复杂的有关垃圾污染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又无从入手,又要教他们如何从危害最严重的垃圾中筛选资料,如从垃圾污染水源、污染土壤、污染空气、传播疾病等几个方面去寻找资料,并将资料分类填写在调查表中。同时,在汇报过程中,教师的指导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在本节课中,当学生在弄不清塑料袋、冰糕棍、喝饮料的塑料管如何分类的时候,教师要及时引导学生。同时,教师还要讲清不可回收垃圾分为两类:一类是有毒的垃圾,一类是不必回收、在自然界中能够自然降解而且对人类没有危害的垃圾。这时,学生就能很容易地将塑料袋、冰糕棍、喝饮料的塑料管放在相应的垃圾筐中。由此可以看出,教师的指导是非常重要的。
五、新课标提倡的评价理念适用于任何课堂
综合实践活动对于小学阶段的学生要求不高,能够“参与研究过程”,“渗透探究意识”,“体验探究过程”足矣。所以,教师不能过高地苛求学生。在教学过程中,面对学生的点滴进步,要给予适时的评价激励,让学生真正体验实践活动的快乐。在本课题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学生的思维很活跃,回答问题也很积极,教师要及时给予表扬,否则就会挫伤学生回答问题的积极性。
本课中学生、小组之间相互评价的环节,给大家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学生亲自实践垃圾分类之后,教师让每个小组派一名代表来评价汇报的学生,结果评价的学生都能用欣赏的眼光来做出评价。朱琳同学说:“我们组的同学分得很对,这主要是集体的智慧。”薛鸣同学说:“我们组的同学不但分得正确,汇报的声音洪亮,建议用热烈的掌声来鼓励一下。”同时,教师也适时进行有效的评价,如“你真是个善于学习的好学生”“你真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你已经掌握了学习的方法”等。相信这些评价肯定会对学生今后的学习起到很大的激励作用。
关键词 国外;垃圾处理技术;经验
中图分类号 X7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0-0271-01
发达国家处理生活垃圾的历史久远,处理的方式和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并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模式[1-2]。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日趋凸显,如何合理、有效地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关系到新农村的建设,而国外的垃圾处理技术值得我国借鉴。
1 国外的垃圾处理技术综述
1.1 日本
日本曾经是有名的垃圾公害国,因环境污染导致居民患病的情况不计其数。基于这些情况,政府和居民都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在各方努力下,日本政府颁布一系列环境保护法令,利用文化理念加强国人的环保意识。在日本每年的日历中都明确标注每日产生的垃圾类型,全民都必须严格遵守。此外,日本生活垃圾分类的严格程度在世界范围内也是首屈一指。每个垃圾箱都有多种文字说明并配有图标和图画,由此提示人们分类投放垃圾,如果不按照规程处理垃圾,将面临巨额罚款。种种措施使日本成为世界上人均垃圾生产量最少的国家,而其国内都保持整洁的环境。
1.2 澳大利亚
在澳大利亚,每户居民的家里都有绿色、黄色和蓝色(或红色)3个垃圾桶。绿色垃圾桶用来装树叶、树枝,黄色垃圾桶用来收集可回收垃圾,蓝色垃圾桶则收集不可回收的垃圾。每户居民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类,每周都有垃圾车分别回收不同种类的垃圾。居民同时要为垃圾的处理付一定的费用。例如,车主给车子换了新轮胎后,废旧的轮胎要交给工厂处理,车主必须支付旧轮胎的处理费用。
1.3 美国
美国的垃圾处理方式与澳大利亚相似,首先居民要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分装到不同的垃圾箱里,垃圾处理公司每周按期运送垃圾。通常不可回收垃圾和回收垃圾分开收集,居民要为所产生的垃圾付费,产生的垃圾越多,所收缴的处理费就越高。
1.4 爱尔兰
爱尔兰对垃圾处理也有明确规定,要求对公共设施和住户的垃圾实行计量(按重量或体积计算),居民必须按实际的垃圾量交纳清理费。
1.5 加拿大
加拿大多伦多市规定不同垃圾产生量的收费标准,垃圾越少,居民需要缴纳的垃圾处理费就少,从而有效地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鼓励居民回收可利用的垃圾。对于违反规定的,则实行高额的罚款。
2 我国可借鉴的国外垃圾处理经验
2.1 实行垃圾分类制度
进行垃圾分类制度是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量的有效方法,同时可以有效地进行垃圾的回收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分类工作的有效实施依赖于居民的思想认识和社会管理的配套制度[3]。例如,日本用10年的时间进行全民教育,并通过学校进行环境教育,让孩子教育家长,最终收到良好的效果。此外,相关的配套制度也是必须的,如果不按照分类制度投放垃圾,则会面临巨额罚款,从而使每个居民都能遵守分类制度。
2.2 实施垃圾收费制度
垃圾收费制度是实现垃圾减量化的途径之一。许多发达国家都实施垃圾的收费制度,并根据垃圾产生量收取不同的费用,垃圾产生的越多,所缴的费用就越多,甚至是数十倍。实际处理经验表明,设置高昂的垃圾处理费用,可在一定程度上使居民减少垃圾排放量,同时也为垃圾处理提供资金保障[4-6]。例如,芬兰从1996年开始征收垃圾税,而这些费用也全部用在垃圾处理、废物清理、维护处理设施以及废物运送等方面。一些国家还从生产的源头下手,使用容易回收、处置和消纳的材料,甚至在产品设计上考虑到以后便于回收时拆解。如国外的大部分印刷品都使用环保油墨,该类材料就便于回收利用。
2.3 政府实施经济补贴制度
许多发达国家常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国民保护和利用资源。我国农村垃圾处理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制度上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7]。在垃圾处理方式上,政府可以进行相应的经济补贴,例如对于适合采用沼气处理生活垃圾的地区,可以采取国家补贴、地方政府投入和个人资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乡、镇和村建设的各项垃圾处理设施也可以进行适当地补贴,从而为农村垃圾的集中处理提供资金保证。我国部分地方已经采取这些措施,并取得可喜的效果[8]。
2.4 限制企业的入住标准
由于城市土地资源的紧缺,许多企业将厂址迁到农村发展,给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但同时应该注意到,企业的入住也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因此,要限制企业的入住标准,重点支持生态经济、循环和低碳型工业、生态循环型农业以及节能环保产业[9]。
2.5 完善的法规和制度
各种处理措施和方法能否得以有效的实施,完善的法规和制度是必要的保障。国家和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法规,做到责任细化,有法可依,逐渐形成系统的法规政策[10]。许多发达国家已经通过立法明确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责任,从而有效抑制人们制造大量垃圾的行为[11-12]。我国的农村垃圾处理需要一个系统长远的统筹安排和规划,国外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方法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
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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