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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非遗文化的意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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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非遗文化的意义

第1篇:保护非遗文化的意义范文

1、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也是历史的真实见证。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的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意义重大。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受到了比较大的冲击,所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是刻不容缓。

2、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4、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保护非遗文化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合肥;保护;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9-0099-03

安徽省合肥市拥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包括“传统戏剧、民间美术、曲艺、民间文学、传统技艺、民俗活动和礼仪节庆以及典籍精粹各大门类近30种”[1],其中,庐剧、门歌、庐州大鼓、山庙会等多项入选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很强的地域性,非遗资源丰富的地区其研究就更为全面。合肥市非遗在全省乃至全国并不算十分突出,学者对合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基本以几个典型的非遗项目为主。

一、合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汇编.合肥卷》一书的统计,全市普查成果共计12类238项。现有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国家级2项、省级6项、市级9项。有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3人[2]。

合肥市非遗的各门类分布比例是:民间文学36.6%,民间音乐9.3%,民间舞蹈12.6%,戏曲1.8%,曲艺6%,民间美术10.7%,民间手工技艺8%,消费习俗8.4%,人生礼俗0.4%,民间信仰4.2%,民间知识1%,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0.4%[3]。其中,以民间文学、民间舞蹈和民间美术占主要地位。

二、合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现状及问题

通过普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汇编》的编写,再按照门类和发展态势的不同,我们可以对合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以下分类和初步结论。

(一)民间文学类

主要有故事、传说、谚语等形式,在合肥市非遗中占最重要地位。民间文学的传播面较广,形式大部分为口述方式流传[4],也有一些政府干部、文化工好者、民间人士有意的进行搜集整理。

通过普查,这些民间文学被记录在案,经过有效整合可以编辑成民间文学作品出版,供人们阅读、研究,从而可以长期保存。这一类遗存,只要被收录在案,便不存在传承不下去的问题。不过由于环境演变、方言复杂等因素,很多已湮灭,无法考证和记录,也就无法扩充新内容[5]。

(二)民间舞蹈,民间杂技和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类

民间舞蹈主要有生活习俗舞蹈、生产习俗舞蹈、岁时节令舞蹈;传统杂技、体育类主要是肥东地区的蹴球。这三类非遗,在地方举办的一些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节庆活动中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政府对传统文化重视起来,传统节日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被定为法定假日,为这些非遗活动创造了展示的平台,广受民众的欢迎与喜爱,因而前景比较乐观。

不过,这三类项目很多情况下是为了满足群众日常锻炼需要或迎合旅游市场的综合开发而复兴的[6]。某项非遗其本身的初始形态和精神内涵是否在很大程度上发生了改变、是否已经偏离了它的原态而成为一种简单的娱乐活动、人们在进行相关活动的同时是否淡化了对非遗的认知等问题还有待思考。

(三)消费习俗与民间信仰类

消费习俗主要体现在饮食上;民间信仰则以庙会为主。这两类非遗,尤其是前者,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得到了有力的发展壮大。最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其本身符合大众消费方向。目前,国内餐饮市场发展迅速,一些地方特色的饮食,通过商品化、品牌化的加工与包装,开拓出自己的市场,逐步打造自己的品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给消费者带来新鲜与满足。更重要的是,它还能使自己逐步成为地方特色的代表,在大众心中形成认同感甚至自豪感,从而在物质上与精神上给非遗本身加以充实,达到了综合开发与保护非遗的目的。后文将举个案详细描述。

(四)民间美术类

民间美术主要以工艺、雕刻为主,可以在博物馆、收藏馆等得到帮助。有学者提出“博物馆保护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可行的,因为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强的物质文化遗产特性,而且博物馆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博物馆可按照自身的职能,对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收藏、展览和研究。”[7]比如,在安徽省博物馆就展出过铁画。另外,如同民间文学类非遗,可以通过出版发行来传播成果。

(五)民间音乐,戏曲与曲艺类

民间音乐以口头传唱的一些民歌小调居多,还有一些节庆、仪式的乐曲;戏曲以庐剧为主;曲艺以门歌、大鼓为主。

在全球化下的互联网新时代,人们日常生活的娱乐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内容丰富多彩,可选择性高。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际的,各种娱乐节目、网络游戏、酒吧、KTV等,给处于高压生活下的人们提供了便捷的减压方式,其简单、高效,能跟的上快节奏生活频率的特点迎合了大众需求。因而在这种情况下,这三类非遗的传承情况并不十分乐观,面临着与时代格格不入的尴尬境地。听的人越来越少,年轻一代没有兴趣了解、不愿意学。这类非遗目前只在部分农村有一定市场,而由于这些地区普遍较为贫困,年轻人外出打工较多,投入时间多、收益少的非遗项目传承人紧缺[8]。非遗传承与保护受到了空前的打击,甚至引发了这些非遗的留存问题的争论。

(六)民间手工技艺与民间知识类

民间手工技艺主要有装帧、编制扎制等;民间知识仅有5项,如药王庙中医诊法、无借助算万年历等。这两类非遗,在与民间传统活动挂钩的时候,往往依然能够发挥一些作用,比如举行祭祀活动,一些地区还会有扎纸人、纸房等物品的风俗。

然而,随着社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很多传统的手工艺、已经不需要再用到现实生活中来。人们有了先进的生产力水平,可以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为便捷有效。就好比发明了电灯后,蜡烛的使用率就大大降低了。比如,现代西医诊断方式已经基本占据主要地位,中医诊法不仅缺乏人才,很多资料也因为年代久远而消失。

综上,我们可以初步了解到合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状况和存在问题。在合肥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不同类型的非遗所面临的发展前景相差很大,有时候,同一类别的非遗项目发展境况也不一样,甚至是同一地区同一类别的非遗项目发展前途也不一样。因为性质的不同、表现形式和表现方法的差异,影响着某项非遗本身的发展空间和方向。这里的“空间、方向”直接取决于人们的接受程度,它是否能满足当前人们精神生活的追求、是否符合大众的需要,直接决定了它的发展前途。

三、案例研究

除了非遗本身的性质促成了其发展差异,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造成的一系列影响对不同类别的非遗也带来了截然不同的命运。同时,市场化对每一项非遗也可能带来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在这里,以下塘烧饼、庐州烤鸭两项非遗为例来简单谈谈结合产业化运作,合肥市非遗保护的发展情况。

(一)下塘烧饼

1.来源与内容

下塘烧饼属于消费习俗中的饮食类。它的起源很早,相传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后,途径下塘,老百姓献上烧饼,赵匡胤吃后赞不绝口,而后名传天下。清朝咸丰年间,为镇压太平间,派兵驻扎下塘集。由于军队行军打仗急需干粮,烧饼师傅争先恐后的在烧饼的配料和烤制工艺上下功夫,以招揽更多的生意,因而烧饼的质量不断提高,色、香、味俱佳。后来湘军屡吃败仗,引得人们戏说湘军“只顾紧吃烧饼,哪管战事吃紧。”此语虽属笑谈,但下塘烧饼却因此名声大增[9]。

下塘烧饼的美味在于其独特的制法:“干葱老姜陈猪油,牛头锅制反手炉,面到筋是还要揉,快贴快铲不滴油。”下塘集被誉为“烧饼之乡”。当地人民还有制作烧饼园子的习俗,把烧饼作为礼品馈赠亲友[10]。

改革开放后,下塘烧饼开始向外地发展起来,不过此时还是以街边叫卖、分散经营的小规模店铺为主。

2.发展

我们更应该注意到的是下塘烧饼现如今的飞跃式发展。安徽省中华餐饮老字号同庆楼集团,已于2011年成功注册“下塘集”商标,对下塘烧饼进行了包装整合,将制饼手艺人请到公司,将传统的制作烧饼的吊炉搬进了具有国际知名度的万达广场。从此,下塘烧饼登上了大雅之堂,名声快速传扬,铺前买烧饼的长龙成为万达广场的一道靓丽风景。同庆楼集团此举无疑在对传统饮食的保护、传承和推广上作了巨大贡献。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同庆楼集团不仅仅局限于开发下塘烧饼本身,更是推出了下塘集酒楼等多种业态,使“下塘集”真正实现了品牌化的发展。同庆楼集团将在合肥天鹅湖万达广场推出全国首家地理美食主题餐厅――下塘集大酒店,以合肥及环巢湖地区的乡镇传奇美食为主题,聘请当地有名的厨师,主理各地特色名菜。

3.问题

尽管下塘烧饼目前的发展态势较好,但依然存在问题。我们收集了部分群众对下塘烧饼的评价,主要观点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下塘烧饼口味不错,有特色”;另一种是“感觉和街边烧饼没什么区别,4元一个还挺贵,没有传说中的好吃”。因此可以看出,部分群众对烧饼的口碑产生怀疑,正是在产业化运作下过分追求利益和宣传而忽略品质的结果。

(二)庐州烤鸭

1.来源与内容

庐州烤鸭属于消费习俗中的饮食类。它原系宫廷御膳美食,明朝时流入豪门至民间。该产品选料严谨,加工考究,香气浓郁、皮酥肉嫩、咸淡适宜、肥而不腻、味道鲜美。合肥庐州烤鸭店的前身是解放前一家名为“吴鸿发”的私人中餐馆,后改为“大众早点店”,当年他们使用一种特制大缸制作“吊炉烤鸭”。1984年,合肥市政府进行大规模城市改造,就包括对“大众早点店”的改造,引入了北京全聚德烤鸭技术。庐州烤鸭店将鸭子改为巢湖、肥东、肥西等地所产的小麻鸭,区别于北京烤鸭的肥腻,逐渐获得了合肥大众的认可[11]。

2.发展

1983年,庐州烤鸭荣获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金奖,1987年分别荣获安徽省和商业部优质产品称号,庐州烤鸭店曾获“中华老字号”、“中华餐饮名店”的称号[12]。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庐州烤鸭店已经在合肥乃至全省人民心目中形成了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的“三高”效应。

3.问题

然而,庐州烤鸭店近年来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给本身的发展和庐州烤鸭的推广带来了阻碍。问题包括:有群众爆料庐州烤鸭店出售过变质发臭的烤鸭、使用地沟油,食品质量令人堪忧,并且有市民反映店员的服务态度恶劣、店内环境卫生较差、烤鸭不如从前好吃,很多人去庐州烤鸭店仅愿意购买小食而不点烤鸭。这些问题使该店的口碑在一段时期内迅速下降,庐州烤鸭的声誉也大打折扣。

四、结论

综合上面的案例,我们可以对合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出小结并提出一些问题。

(一)人们返璞归真的理念与消费观为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宣传和发展创造了机遇

2012年,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风靡全国,在国内刮起一阵饮食潮流。其实,该片的走红不仅在于朴实的记录了各地美味饮食,更是传达出的一种浓浓的中国特色的家乡情节,一种追求本味、寻找本真、回归本我的情怀,唤起了对中国最朴实善良的劳动人民的敬意。

事实上,这种返璞归真的理念在此纪录片走红之前就已经流行于市场。以餐饮业为例,人们出门消费喜欢选择绿色健康食品;城市人在周末喜欢去城市周边体味农家乐。从餐饮业扩展到其他方面,人们对物质与精神生活的追求偏爱讲究“原汁原味”,传统节日也相继定为法定假日。这就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回归与宣传带来了契机。被冠以“非遗”头衔的产品更能够得到人们的认可和追捧。例如紫蓬山庙会,极大的满足了人们的假期娱乐需求,还有长丰草莓、吴山贡鹅等等,具有成功的共性

(二)在快速推进非遗发展的同时,要注重保证非遗项目的原态

我们要密切关注怎样保证非遗项目的内容与精神原汁原味、不被弱化,非遗项目在被商业化包装之后还能否保持原始风味、是否因为市场竞争下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能保质保量等等都值得思考。

另外,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使人们的心境愈发浮躁,日常生活中只需要轻松简单的满足感来缓解压力,繁杂的回归传统的过程有时并不一定迎合群众的心态。比如近年来通俗易懂的网络歌曲走红于民间,而像庐剧、门歌这类非遗项目,流行面却非常狭窄,值得深思;舞龙舞狮等民间舞蹈、杂技,在各类民间节庆互动中如何保证不是仅走形式,而是能够调动起人们的情感、达到精神上的互动,是更高层次的要求。

(三)推进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度发展

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要把非遗放在一个动态的空间里才能保证它的生命力。而创造、维持非遗发展的空间,需要非遗保护工作不断的进行纵深探索。

比如提倡合肥市公交站名沿用老地名的做法,应做到让这些标志不仅被人们所“识”而更被人们所“知”。我们可以相应减少公交站广告牌的占用空间,在站牌处开辟该站名传说的宣传栏,让市民在等待公交车的闲暇过程中增进对其由来的了解。同样,对很多民间文学、绘画、戏剧、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及作品等非遗项目,我们并不能只是简单的进行普查、记录,然后放进档案馆束之高阁。怎样向社会普及、让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愿意主动了解自己的文化、传承自己的文化,是最需要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第3篇:保护非遗文化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台州;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旅游开发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7-0072-04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五大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传承性、社会性、无形性、活态性、多元性和民族性等特征。

旅游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旅游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文化活动,本身具有继承、发展和保护文化遗产的功能,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许多项目就是优质的旅游资源,可以赋予旅游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是可以适度加以开发的。只要找到科学合理的开发方式,正确处理好旅游开发和文化保护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业的发展是可以实现良性互动的。通过保护性旅游开发,能更好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焕发其应有的生命力,能更好地永续性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台州位于浙江省沿海中部,现市区由椒江、黄岩、路桥3个区组成,辖临海、温岭2个县级市和玉环、天台、仙居、三门4个县。台州古属瓯越之地,这里山海神奇、历史悠久、文化深厚,两千多年的传承与发展,留下了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据统计,从2003年开始,台州着手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先后公布了4批共 229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各县市区也相应地公布了县级名录。在整个浙江省,台州入选国家和省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位居前列。其中,有10个文化项目入选国务院确定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台州乱弹、天台济公传说、天台山干漆夹苎技艺、仙居花灯、临海黄沙狮子、温岭大奏鼓、临海词调、黄岩翻簧竹雕、仙居彩石镶嵌、仙居九狮图,还有台州玻璃雕刻、临海剪纸和台州刺绣等64个项目入选省级名录。

总的来看,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门类齐全,精品不少,比较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间文学

台州自古拥有众多民间传说、谚语等,内容丰富、感人,是台州人智慧的结晶。如戚继光抗倭传说、济公传说、寒山拾得(和合二仙)传说、赵康王南渡传说、大陈岛传说、黄岩蜜橘传说、蔡缸爿故事、台州老话、气候谚语、渔业谚语等。

(二)民间音乐

台州的民间音乐来自于生活、劳作或,并结合乐器、动作,形象地反映了人民的现实生产生活或信仰,本土气息浓厚。如作铜锣、细吹亭、莲子行、天台山佛教音乐、道教南宗洞经音乐、台州船工号子、仙居山歌等。

(三)民间舞蹈

台州的民间舞蹈由群众创作,又在群众中传播和传授,具有独特的表现和传承方式。如黄沙狮子、上盘花鼓、大石车灯、大奏鼓、坎门灯塔鱼灯、叠罗汉、卷地龙、亭旁杨家板龙、闹湖船、大田板龙、九狮图、鲤鱼跳龙门、十八罗汉等。

(四)民间戏曲

台州人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富有地方特色的戏曲艺术门类。他们运用不同的表演艺术,结合唱、念、做、打等技巧,演绎了台州乱弹、黄沙乱弹、临海词调、路桥评书、路桥莲花、路桥花鼓、道士戏、道情、黄岩评书、黄岩白搭等。

(五)民间工艺

台州民间工艺源远流长,种类多样,工艺精湛,有仙居针刺无骨花灯、天台干漆荚苎工艺、台绣、玻璃雕刻、黄岩翻簧竹雕、路桥灰雕、临海根艺、剪纸、枧桥鼓、温岭石雕、海洋剪纸、门神画、贝雕、三门石窗、黄岩漆金木雕、米塑、彩石镶嵌等。

(六)民俗风情

台州的民间习俗和传统节日丰富多彩,颇具地域特色,如庙会、婚俗、洞房经、海洋渔俗、椒江送大暑船、路桥开年节、温岭石塘小人节、黄岩宁溪“二月二”灯会、临海正月十四夜元宵、状元游街等。

如何使这些祖宗遗留下来的宝贵文化遗产能很好地得到保护并不断传承、发扬,如何通过保护性旅游开发来实现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共赢,是值得研究的。

二、台州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现状

(一)台州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台州把旅游业作为新的支柱产业加以培育和扶持,政府逐步重视旅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开发渐渐向深度拓展,旅游产品亦有所增加。

1.依托民俗风情旅游,积极开展有特色的展示活动

台州依托蓬勃兴起的民俗风情旅游,积极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如紧抓民间艺术场馆建设,已建成台州刺绣博物馆、吴子熊玻雕艺术馆、黄岩区翻簧竹雕艺术馆、温岭市石雕博物馆、仙居县无骨花灯展馆和临海民俗博物馆等,能让市民和游客领略到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提高对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同时,利用地方旅游节庆活动来传扬非物质文化。如临海的古长城节,温岭的曙光节、石文化节,玉环的海岛文化节,仙居的油菜花节,黄岩的柑桔节,天台的云锦杜鹃节暨济公文化节,三门的青蟹节等,都推出了集民间艺术、民间音乐、民间表演、民间习俗等于一体的大型民俗风情活动,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复活和宣传,并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此外,在温岭、仙居等地红火开展的“农(渔)家乐”旅游中,也重视了非物质文化内涵的挖掘,乡土特色浓厚的大奏鼓演出、农具打击乐表演、婚嫁仪式、“快乐手工匠”演出等都已成为重要的旅游项目。

2.开发具有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

一些具有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景点得到一定程度的开发。例如:仙居县白塔镇高迁古民居、玉环县东西文化村等,特别是三门蛇蟠岛旅游区和仙居皤滩传统建筑群落旅游区已入选首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点名单。三门蛇蟠岛旅游景区内建有石窗艺术博览园,石窗林立,造型多样,不仅有浅浮雕、浮雕、深雕、半圆雕、圆雕、透雕等各类工艺精致的镂空雕花石窗,而且每个石窗均有一段神奇的传说,文化内涵丰富。仙居皤滩传统建筑群落旅游区则集唐、宋、元、明、清、民国时遗留下来的民宅古居于一体,气势宏伟、布局精美。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和相似的人文环境,使这里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着原始的风貌、技艺和格局。该景区内有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仙居花灯,列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盐埠商号和古民居建筑艺术、香沉木雕、卵石镶嵌、仙居石窗,还有参与景区表演的非遗项目鲤鱼跳龙门、卷地龙等。所有这些,都使皤滩古建筑群落蕴涵着极其丰富的旅游资源,吸引了众多游人。

(二)台州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中存在的问题

台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方面虽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对非物质文化旅游资源的挖掘、开发和保护,措施上还不够深入有效,保护性旅游开发的理念尚需加强。

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和保护联动发展的重视还不够

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地方相关部门对非物质文化资源在提升旅游项目品位中的作用,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深刻领会旅游开发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现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相关部门之间由于相互沟通不够,没有形成合力。政府配套政策没有很好落实,经费投入不足,造成保管民族民间文化资料的设施落后、设备陈旧,民间艺人的生活和传承存在困难,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较难,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发掘和利用程度有限。而在已开发的非物质文化旅游活动中,又存在经营部门因经济利益驱动,任意改变民间遗产的内涵,以迎合时尚,使其失去原有的文化特性等现象,一些破坏性建设也时有发生。

2.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研究与宣传力度仍须加大

目前,台州虽有一些民间文化艺术社团组织,对本地非物质文化进行研究,但对如何利用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对如何保护性地发掘非物质文化资源使之为旅游产业服务方面的研究还很不够。在台州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特别是旅游产品的营销过程中,对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宣传力度不大,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使台州许多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不为外界了解,也为本地干部群众所不知。现有的展示场馆虽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规模不大,设计单一,影响力小,利用率低,缺乏全方位展示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高规格展示场馆。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知道得不多,保护意识不强。

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开发模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台州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但在非物质文化旅游开发上,文章还没有做足、做透。具有鲜明特色的非物质文化旅游项目不多。已开发的非物质文化旅游基本上还停留在简单的“参观型”为主,体验性不够,项目类似,风格雷同,缺乏新意、创意与个性吸引力。另外,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旅游工艺产品也未得到很好开发。旅游六要素之一的“购”一直是台州旅游业的缺陷。台州虽有众多精湛的民间工艺,但作为非物质文化旅游产品的数量却有限,一些工艺品如仙居无骨花灯、黄岩翻簧竹雕等,由于本身制作难度大、价格偏高、消费渠道不顺畅等原因,很难作为旅游纪念品进入市场,加上一些手工艺传承人市场意识淡薄,政府也没有相关法规保障他们的利益,导致他们不敢贸然把这些商品推向市场,只在小范围内进行交易,因此没有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

三、加强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对策

在当前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开发能反映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已成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为求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双赢,采取保护性的旅游开发策略是一种必要和可行的选择。台州政府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进行有效结合,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产业化的步伐,同时,通过旅游开发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尽可能减低旅游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坚持文旅互动,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管理机制

台州地方政府和文化、旅游等部门要转变观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旅游开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文旅互动,树立以文化促进旅游发展,以旅游开发带动文化保护的发展思路,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项基金,并严格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需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统筹进行,分门别类,合理利用。因为并非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可以成为旅游资源,所以应筛选一些对游客具有旅游吸引力并适宜转化成为旅游产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使之可持续发展。在旅游开发中应坚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生态性,防止肤浅的异化现象出现。坚持以“软开发”为主,努力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娱乐审美、文化生态等价值,进行展示、传播、弘扬。防止过多的“硬开发”和大兴土木建设之风。而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和利用,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管理。地方政府应尽快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相关的政策条文,实行政府监管。要建立健全旅游工作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公众舆论监督机制等,杜绝破坏性开发。

(二)加强宣传展示,力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同步进行

加强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宣传和展示工作,是做好非物质文化旅游产业化发展和保护的重要手段。台州政府应整合各方资源,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展览、展示、表演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纳入旅游开发的进程中。例如,通过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为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和旅游参观提供硬件支撑。在巩固发展已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建设特色鲜明的民间博物馆或专题艺术馆,政府、企业、团体及个人要一起努力,收藏和展示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可在台州市区设立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泛征集民族民间艺术精品和资料,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记录、保存和宣传,集中展示全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提高人们对多姿多彩的台州民间文化的了解,自觉增强保护意识。在非物质文化旅游发展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标识解说系统、旅游信息系统,制作多元化、个性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书籍以及音像制品,建立遗产旅游信息网站,突出遗产与旅游结合的独特方式,并辅以FLASH 动画、影视片、在线观赏等其它形式,展现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形象;整合现有的旅游节庆活动,进一步充实活动内容,提高各项活动的非物质文化内涵,以展示台州民间特色文化的独特魅力,增强对旅客的吸引力;依托本地非物质文化资源,在旅游景区景点将一些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向当地居民和广大游客进行展示,聘请民间艺人在旅游景区进行传统艺术表演,并加强导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讲解和传播,提高人们欣赏、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能力;建立和强化当地政府与企业联动的市场化、一体化旅游营销机制,积极参加国内、国际大型旅游博览会、交易会,加快国内外旅游市场的开拓步伐等。

(三)创新开发方式,精心推出具有非物质文化内涵的旅游项目

旅游业发展的趋势表明,具有文化内涵的旅游项目,将越来越受到广大旅游者的喜爱和欢迎。非物质文化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最贴近大众生活,最富有生活情趣,最具有纪念和象征意义。台州应在精心设计包装的基础上,尽快推出更多非物质文化旅游项目,注意在开发观赏项目的同时要积极开发体验型旅游项目,并设法让这些项目进行合理组合,赋予景区、景点以更丰厚的文化、历史、民俗、科学内涵,进一步扩大旅游市场。

1.发展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

对台州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持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可发展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对当地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资源,进行真实、动态、整体和可持续保护。就如仙居皤滩古街那样,依托保存完好的历史风貌,把民间诸多的传统项目嫁接进古老的景区中,推出诸如“江南古镇游”、“古街风情游”、“古村探秘之旅”等特色线路,以创造良好的市场与文化效应。

2.做大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活动项目

以当地形成规模的民族民间艺术活动为基础,进一步突出主题,弘扬台州山海特色,形成旅游品牌效应,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着力做大做强天台山旅游文化节、临海江南长城节、温岭石文化旅游节、玉环海岛文化节、仙居南北民歌擂台赛、三门青蟹节等旅游节庆,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品牌,如融入济公、和合二仙、威继光抗倭等传说,突显天台山佛道音乐、临海词调、黄沙狮子、温岭大奏鼓、仙居山歌、玉环鱼灯舞、三门板龙等民间音乐舞蹈,展现天台干漆夹苎造像、仙居无骨花灯、温岭石雕、三门石窗等杰出工艺,传扬玉环坎门、温岭石塘、箬山渔区风情文化及三门海洋渔俗文化等,把旅游节庆办成集文化交流与合作、民族民间艺术展示、旅游资源推介、商贸洽谈、大众体育健身、饮食文化荟萃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活动,使之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3.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

充分运用当地非遗文化资源,开拓旅游项目,加强包装和宣传,增添景区的人文色彩,营造独特的体验氛围,形成有吸引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和经典线路。如天台山是中国独一无二的“佛宗”“道源”双栖之地以及“和合文化”的发祥地,可以围绕“佛宗道源、济公故里、寒山子隐居地”这三张王牌,形成核心景区,合力推进宗教民俗旅游,确立天台旅游产品高品位雅文化品牌。又如三门蛇蟠岛,可在进一步建设石窗艺术馆的基础上,建造三门湾博物馆、海洋民俗馆、启明博物馆、特色农产品馆,建造民俗村、书画村、音乐村等,展现古朴、醇厚的海天村庄风格和乡土气息,形成滨海旅游胜地。另外,还可将台州地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点组合串联,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专线”,如积极构筑天台-仙居-临海-三门“新天仙配海誓山盟”旅游线路,通过整合各景区特色民俗文化项目,增大游客流量,并重视游客的参与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发现之旅、非物质文化遗产修学之旅等,丰富台州旅游线路产品内容。

(四)积极拓展渠道,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文化商品开发

旅游商品可以代表一地的文化品格,对区域旅游经济的增长也起到重要作用。台州政府应加强政策服务和引导,以多种形式特别是通过提供必要的经费来扶持和鼓励专家学者、非遗传承人及旅游企业等,联合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的研究与开发。如制作民间工艺品、音像制品、精美画册、特色风味食品等,扩展市场空间,促进产业化发展。

特别是台州的民间手工艺品较具代表性,像台州玻雕、台州刺绣、黄岩翻簧、临海泥塑、临海枧桥鼓制作、天台干漆夹苎技艺、仙居无骨花灯、温岭石雕等都历史悠久、富有浙东文化特色,有关部门可根据新颖性、美观性、地方性、文化性、实用性等原则进行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为了既提倡手工艺品的“原汁原味”、保持手工艺传统的精湛技艺,又考虑把手工艺企业和作坊做大做强,解决手工艺生产企业和艺人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在开发民间手工艺品的实践中,要善于将传统工艺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企业和艺人可安排一定的人力和财力创作一批纯手工精品,供政府、博物馆和个人收藏,以达到抢救、继承民间手工艺的目的。同时,推进技术改造,以机器生产代替部分纯手工,开发一些适应不同游客消费层次的产品,降低成本和价格,满足大众游客的消费需求。用工艺精品的声誉为大众产品树品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促其打开市场销路,实现经济效益。以市场化的产品养工艺精品,积聚财力支撑企业培养人才和艺人创作精品,这样就可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与保护双赢的目的。

另外,为引起人们对旅游工艺商品的关注,还可进行体验化的开发设计。如建设一座市级的“民间手工艺精品展馆”,集展示、售卖、互动制作手工艺品为一体,形成特色旅游;在旅游景区建立某某非遗工坊或大师工作室,给非遗制作体验提供一个良好的文化空间;也可将简化了的非遗制作引进相关学校的手工艺制作课程中。这样,一方面可以激发人们的兴趣,提高购买欲,另一方面也加深了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促进了传统工艺的传承。

总之,旅游开发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有效方式,在科学和保护的前提下的旅游开发,不仅可以弘扬和传承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还能发挥旅游产业化的市场优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功能得到延续, 并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相信在台州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定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 台州市文广新局.台州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品读(上、下)[M].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09.

[2] 台州市政协.关于发掘台州民俗文化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R].台州市政协网,2007-9-28.

[3]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07〕96号.

[4] 胡绍华,闻如良,曹诗图.宜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J].特区经济,2006,(9):238-240.

[5] 刘松,马静卿,吕冬阳.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J].北方经济,2009,(8):58-59.

[6] 贾鸿雁.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J].改革与战略,2007,(11):119-122.

Discussion about the protective tour development of the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Taizhou

LIN Yin

(Economy and trade management school,Taizhou college,Taizhou 318000,China)

第4篇:保护非遗文化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可持续性开发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3)06—0076—03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对一个地区或民族深厚的传统文化和悠久历史的记载,反映历史文化传统和变迁。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极具吸引力的旅游资源,可以促进高端旅游产品的开发以及旅游文化品位的提升,其作为传统历史文化的承载者,可以满足旅游者体验文化、寻求差异的需求。国内外非遗保护与利用的成功经验表明,现代观光旅游可以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重新赋予其市场价值,并激发和增加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意识。因此,将非遗保护与利用与旅游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有效促进旅游业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涉及民间文学、民间歌舞、地方戏曲、民俗节庆还有传统手工艺品等方面,内容丰富多样。地域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征之一,非遗旅游资源是一定地域内人们智慧的结晶,其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价值高,可以有效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如云南的丽江古城与山西平遥古城在1997年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之后,当地知名度大幅提高,旅游接待人次逐年攀升,旅游业发展突飞猛进。其中非遗旅游同样也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更加凸显其文化效益。如绍兴鲁迅故里以鲁迅文化作为主题,展示鲁迅生活过的祖居、“三味书屋”;建立“鲁迅文化风情园”,设立“绍俗祝福”“迎神赛会”“男婚女嫁”等几个展览馆;举行鲁迅文章朗读大赛等,充分展示鲁迅文学和绍兴民俗文化。

(二)科学合理的旅游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起到保护作用

旅游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文化活动,本身具有继承、发展和保护文化遗产的功能。如果采用合理的开发模式,正确处理好旅游开发和文化保护的关系,而不是掠夺式或者篡改式的开发,旅游业的发展将有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首先,将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相结合,可以为后者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旅游开发赋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可以使其保持原有的生机和活力,维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使其不断发展。其次,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化优势,既可通过税收等方式增加政府收入,也可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例如近些年来云南省就实现了旅游开发与文化传承的共赢,数据显示:西双版纳财政收入73%来自旅游业,丽江旅游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达90%,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绍兴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旅游开发提供了宝贵的资源

绍兴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非遗资源丰富多样,其中有11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71项人选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在这些非遗旅游资源开发中,比较成功且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享有盛誉的有:“大禹祭典”“西施传说”、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等;已具有一定规模且在当地颇具知名度的有:“王羲之传说”、越剧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为绍兴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绍兴安昌古镇将本地的岁时习俗与旅游项目相结合,连续几年举办腊月风情节,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地游客;鲁迅故里景区内的朱家台门,每天都有越剧、绍剧、莲花落等表演,每逢双休日、黄金周,在沈园景区可以欣赏到越剧演绎的陆游与唐婉的爱情故事,其他如鲁镇景区等也有展示,这些带有浓重乡土味的戏曲表演备受游客青睐。

(二)旅游景区成为非遗保护和传承基地

如三月初三是中国传统的上巳节,而在公元353年的这一天,相传王羲之、谢安、孙绰等名士雅集兰亭,著名的《兰亭集序》由此诞生,兰亭也成了著名的书法圣地,1985年绍兴市政府将三月初三定为书法节。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祭禹典礼传承至今,也被赋予新的意义。兰亭、大禹陵等旅游景区为非遗保护和传承提供了载体,是难得的历史文化传承基地。

三、绍兴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绍兴非遗旅游开发得到了广泛重视,并对一些较为知名或珍贵的项目予以重点开发,丰富了当地旅游产品种类。但在具体的旅游开发过程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续合理开发与利用,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一)法规制度不健全

浙江是全国最早启动非遗保护工作的省份之一,于2007年5月率先通过了地方法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但是这部条例主要涉及非遗保护内容,针对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并没有进行详细规定。而绍兴市也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制定适合本地和具有针对性的制度来保障《条例》的实施和落实。由于法规制度不健全,导致非遗旅游开发混乱无序,过度开发、重复开发以及严重的商业化和庸俗化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传承人在社会民众中的法律地位欠缺,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传承人的培养经费匮乏等,这些都导致绍兴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失传的危险,不少传统表演如竹马舞、西路乱弹等濒临失传,一些民间技艺如绍兴锡箔锻制技艺等后继无人。如何在新的社会形势下依靠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不仅关系到这些传统文化是否能得到传承和弘扬,也直接关系到绍兴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缺乏系统规划和资源整合

进行科学合理的旅游规划,对非遗保护与开发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其可持续发展。绍兴市旅游局编制了《绍兴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但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非遗旅游开发规划,非遗旅游开发建设较为零散,个别非遗开发并未考虑其独特性,盲目跟风,造成巨大的资金浪费。此外,绍兴县安昌镇为国家历史文化名镇,绍兴县稽东镇冢斜村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无论是数量规模,还是价值品位,绍兴的旅游资源都名列全国地级市之首。但是目前绍兴并未将非遗资源与这些自然景观、物质文化遗产有效结合起来。

(三)开发深度不够且形式单一

首先,缺乏对底蕴深厚、知名度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绍兴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了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资源禀赋强,具有极大的开发潜力。但是现阶段绍兴相关开发仅限于知名度高、获利快且能够带来丰厚经济效益的资源,而对于那些鲜为人知、底蕴深厚、文化价值开发潜力大,甚至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则较少甚至忽略对其进行有效开发。以传统戏剧为例,对越剧、绍剧等游客耳熟能详的剧种宣传和开发较多,而对于莲花落、西路乱弹等知名度较小曲种却并未给予足够重视。

其次,绍兴非遗旅游开发大多仅是停留在旅游节庆、名人故里、博物馆展示上,开发利用形式单一,涉及内容也不够丰富。而且大部分旅游产品都是采用静态的形式呈现给游客,缺乏动态参与性。各类名人故里和民俗旅游村的旅游项目大多雷同,游客局限于参观游览民居、民间艺术品制作、品尝特色小吃,互动体验项目较少。这种参观游览式旅游方式不能使游客深刻体会非遗文化内涵和氛围,难以满足游客的心理需求,使游客产生审美疲劳。

(四)缺少高素质的旅游文化专业人才

非遗保护与开发是具有较高文化品位和技术含量的文化事业产业,离不开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支持。但受市场导向和新型艺术形式的冲击,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同时在非遗保护和开发中,要实现产业化发展,必须要有专业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目前绍兴在非遗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数量偏少、结构不合理、专业化程度不高,尤其是懂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知识的少,擅长项目策划、资本运作的更少,难以适应文化产业可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二是人才的开拓能力、创新能力不够强,缺乏大型集团经营管理经验;三是文化经营管理后备人才不足、缺乏活力,尤其缺少既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又熟悉市场经济规律,具有丰富的文化产业运作及经营管理经验的高层次、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而且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在广大农村和小城镇,加剧了非遗旅游开发人才匮乏的问题。

四、绍兴非遗旅游开发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法规制度,规范管理开发行为

首先,地方政府要尽快出台《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办法》及相关法规,实现非遗旅游开发的法制、规范化管理,创造良好的开发环境;同时明确以保护为主,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把握好非遗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规避旅游开发利用过程中的不良行为,确立非遗保护问题在旅游开发中的法律地位;可通过建立绍兴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协会或相关中介组织来指导和协调非遗的旅游开发,注重解决好旅游开发中出现的问题,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和责任,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其次,非遗旅游资源的开发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要建立健全有关专项资金申请与使用制度,健全相关的配套设施,制定旅游开发企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以扶持既利于非遗保护又有利于旅游开发的好项目。

(二)整合非遗旅游资源,打造旅游产业链

首先,绍兴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做好非遗整体规划编制工作,相关县、区做好当地的专项规划,提炼出具有广泛影响、深入人心的非物质文化精髓和树立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典型形象,尤其是在县、区相似度较高的非遗项目,要选择最具有特色和保护价值的非遗项目所在的县、区作为规划实施主体。其次,按照合理布局、重点开发、开发有据、开发有序的原则,对非遗进行资源整合开发。如可以整合开发对旅游者吸引力较小的非遗类型,如民间文学类、民间音乐类、民间舞蹈类和民俗类遗产;可以建立非遗园,将全部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园区中进行展示。在园区中不仅可以展演技艺,如表演音乐、舞蹈、曲艺和传统手工艺等,可以让游客共同参与、亲身体验或亲自参加传统工艺品制作,并品尝地方特色美食,从而达到宣传效果,获得经济效益。

(三)创新开发模式,进行深度开发

首先,应更加注重对知名度低,但文化价值较高的非遗资源的旅游开发。如对国家级非遗项目——嵊州竹编进行旅游开发时,可以根据不同受众群体,采用不同的展现形式。如让青年旅游者参观嵊州艺术村,了解竹编、根雕等特色地域文化和工艺流程以及新型竹编产品的科研开发。其次,加强与旅游企业合作。非遗内容和传承方式的特殊性决定了旅游开发中政府参与的必要性。应在政府主导下,加强非遗旅游景区与旅行社、旅游酒店、旅游交通以及旅游购物等企业的合作,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宣传和开发。旅行社可以重点推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的精品线路;在旅游酒店店面装饰中植入非遗图片、实物,还可建造特色鲜明的主题农家乐酒店;旅游交通公司应将非遗资源的广告宣传加入旅游车体的包装中,并开辟不同主题的非遗旅游专线。

第5篇:保护非遗文化的意义范文

木版年画:宁赠一锭金,不传一句春

民间美术,作为一种能够再现中华民族古老文化传统和几千年真实生活的艺术载体,随着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开展与深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被誉为“中华民族艺术之根”。

近日,由中国美术馆主办的“艺林拓荒――王树村民间美术收藏与研究成就展”在中国美术馆开展。展出王树村历年捐赠给中国美术馆的民间美术品精选,其中包括150件年画、刺绣作品,分设“门神”“戏曲年画”“刺绣”3个部分,同时还展出王树村艺术论著70余部以及手稿、读书卡片、采风日记、信函等,全面而生动地呈现了86岁高龄的王树村收藏、研究民间美术的艰辛历程。

据中国美术馆副馆长马书林介绍,自2004年起,王树村先后将其珍藏的年画、刺绣等民间美术作品230余件捐赠给中国美术馆。这些民间艺术品存世极少,部分为孤本,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文物价值。

王树村1923年出生于著名的年画之乡――天津杨柳青。因对家乡风物的热爱,从20世纪30年代中期起,14岁的王树村开始搜集民间年画文物史料。节衣缩食,苦心访求,他几乎把自己所有的收入都用于民间美术的收藏与研究。

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民间美术研究中心主任王海霞这样描述自己的导师王树村:“近于刻薄的节俭,却让他在没花国家一分钱的情况下,搜集到了全国各地几乎所有的传统民间美术品种。”

王树村作为“艺林拓荒”者对民间美术的不懈追求与倾心付出,以及中国民间美术无穷的艺术魅力,感动着每一个参观者。自2004年始,重病在身的王树村以每年出版四五本著作的速度呈现其对民间美术的激情。展览剪彩仪式因其身体原因,只好由夫人林凌风女士代为参加。

在天津杨柳青年画行当里,流传着一句行话:“宁赠一锭金,不传一句春(画诀)。”但王树村不但将其苦心孤诣得来的年画老艺人的作画口诀整理出版,而且将自己几乎倾其所有搜集、珍藏的民间美术珍品捐赠于世。

民间美术:无意苦争春,只有香如故

在“王树村民间美术收藏与研究研讨会”上,中国美术馆播放了事先到医院摄制的一段录像。大屏幕里呈现出一个乡村老者般的瘦弱形象,声音虚弱,朴素而谦卑。

王树村声音颤抖着说:“……我的大夫不让我出院门儿,也不让我多说话,所以我只能在这里向大家鞠躬了。展出的不是我的成就,是老艺人的成就,我只是挂名儿。我只是把他们的遗产抢救下来,写出一个开头的话,好多事还有待于大家来做。如果说成就,这是中华民族的成就,一代一代的人不断地维护、抢救民间文物和遗产。从这次展览的展品中,可以看出来,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时代,这样的笔墨,这样的艺术品,只有中国有。所以我说了,中国民间美术史还没有人写……”

309医院王树村的主治医师李大夫介绍说,6年前王树村来医院治疗时,他的病已经很重――肺癌晚期,医院已经放弃治疗。但王树村每次都说他收藏了好多民间艺术作品,如果不整理出来就永远丢掉了。去年冬天,因病情加重,两肺充满病灶,呼吸困难,便给他插了气管,用了呼吸机。但他依然说还有很多任务没完成,要继续写书。

深入民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王树村民间美术研究的一贯精神支持者之一――中央美术学院原民间美术系主任、著名旅美画家杨先让激动地说:“这次回来,能够有幸参加王树村展览感觉特别高兴。我知道他的病特别严重,今天看到他的样子,心里的难过就不用说了。中国民间美术在中国这样一个大的国家进行研究和收藏是多么重要,可是这些长期却不被重视。”

杨先让介绍说,1952年他在美术出版社图片画册编辑室工作时,王树村为了编辑一些年画经常跑来。他是那么谦卑,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老祖宗。

“中国的民间美术是特别重要的,但我们却了解得不多。我们的眼睛老是往上,盯着宫廷,盯着文人知识分子,但是中国文化艺术之根却在民间!当我们觉悟的时候,民间艺术已经在消失了。反‘四旧’,首当其冲的就是民间艺术。”杨先让提起年画及王树村的遭遇时,多少有些痛心疾首的意味。

会上,杨先让说出了自己的担心:王树村的角色演得很好,他完成了,下一步是接力的问题。杨先让对民间艺术有着深刻的认识:民间艺术包罗万象,从中国古代妇女那里开始,最后走向商业作坊、民间艺人。年画是民间艺术的大集中,是压轴戏。

“研究民间艺术不能脱离老百姓,研究民间文化首先要了解中国的老百姓。艺术常常是在发展的关键时期,吸收了民间的东西而产生飞跃。吴道子本身就是一个民间画家,陈洪绶、任伯年也吸收了很多民间的东西……”中央美院教授薄松年如是说。

回忆古老民间艺术的遭遇,薄松年感慨万千,话语间流露出痛惜之情:“在上世纪30年代,不像现在形成了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文化热潮,那时在杨柳青,许多木版都当劈柴烧了,甚至用它搭建鸡窝等,许多画稿说损失就完全损失了。王树村及时把它们搜集起来,体现了一种踏实的研究态度。”

薄松年对年画的收藏、整理与研究在业界同样享有盛誉,他曾从事中国美术史教学工作,担任中国美术家协会年画艺术委员会委员,出版了《中国绘画史》《中国年画史》等。

同步世界:刮起一股中国民间艺术的旋风

杨先让是一位富有激情的艺术家,喜欢直截了当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在杨先让家里,提起王树村的民间美术研究,提起自己上世纪80年代在中央美院创建民间美术系的往事,他依然不平静。他说中国的文化太深厚了,四大文明古国只剩下中国有连续性。

他说自己就是一个典型,本来自己是教西洋画的,后来却舍弃作画研究起民间艺术。1983年,杨先让去美国看望父亲,通过在那里参观、办展览、讲课等活动,觉得中国民间艺术优势很大,而美国的艺术家已经开始将自己的触角伸向民间方面汲取营养。

他说:毕加索不就是看到了东方一点点民间艺术,开始产生这个派那个派吗?而我们家里的祖宗有多少东西自己都不知道――那要产生多少派啊。

他赶紧回来,决定在中央美院创办民间美术系,但他的这一决定遭到了否定。辩论,争吵,用他的话说,“真是跑断了腿!”最后终于成功了。之所以这么折腾,是因为他和王树村一样,认为民间美术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所不可缺少的。但民间美术系成立几年后,等到杨先让一退休就被取消了。

杨先让退休到美国生活后,继续传播中国民间艺术,十几年马不停蹄,从美国西海岸到东海岸,从美国南部到北部――在路易斯安那州政府文史馆、圣地亚哥人类学博物馆、费城富兰克林博物馆、华盛顿国会图书馆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被称为在美国“刮起一股强劲的中国民间艺术旋风”。他觉得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甚至觉得自己的力量太微薄了。

此前,杨先让曾先后带领自己的妹妹、女儿进入民间美术研究领域,用他的话说:“她们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跑――连自己的家人都对民间艺术有感情,这难道没有说服力吗?”他的妹妹――已故的西安美院杨学芹教授曾写出中国第一本《中国民间美术概论》,而女儿――清华美院杨阳副教授已被他培养成了一位研究民间艺术的专家。

第6篇:保护非遗文化的意义范文

 

近年来,为了有效保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世界各地纷飞掀起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浪潮。中国作为一个历史大国,更加应该突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立法保护,该工作关系到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文明交流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侧重从行政立法角度来探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法在非物质文化保护中的优势,并总结行政法保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不完善之处,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体系,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及特征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是指那些以各种各样的文化形式存在的、能够满足社会和人们的认同感、并为社会文化创造提供灵感的各种物质、艺术、场所、实践、技能、工艺品等等,它的内容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首先是各种口头传说和表达,主要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其次是各种形式的表现艺术和表演艺术;再次是形式各异的社会风俗、礼仪、节庆等等;此外还有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最后是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分析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民族凝聚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体现出该国家或地区的精神风貌和民族特色,这是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本质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在文化传承的过程中起着纽带的作用,经过源源不断的过滤和升华,可以将整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众凝聚在一起,保证民族生活的正常进行。其次是广泛的群众性,具体表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广泛的群众影响范围与影响力。通过漫长历史流传下来的特定民俗的社会影响力是巨大的,可以超越地区和种族差异。再次是以口头或者其他方式体现的传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需要有一些特定的形式,要想顺利在不断繁衍的后代中流传下去,必须最大限度的借助人的口头、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来传播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具有变异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流传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很多外在因素的影响,致使它的内容和形式都不断的发生变化,因为,口语这种传播形式本身具有很大的变动性,而且语言和行为很难在传播的过程被原封不动的模仿和传递,同时流传内容和形式也会随着民族心理、地域观念、社会变化的不断变化而产生一些新变异。最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呈现出明显的多样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流传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当地民俗的影响和渗透而具有独特的地区特色。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分析

 

(一)地方行政立法的保护现状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宁夏、江苏等省先后制定了保护民间美术与民间艺术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这些法律规章率先开启了地方行政立法的先河。1997年,国务院又颁布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云南、贵州、福建、广西等省在国务院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适合自己本省的省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这些地方性民族民间传统保护文化的出台,有效的保护了各地各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工作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借鉴经验。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现状有待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庞大,需要管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与数量众多,因此,需要首先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并将文化部门、文物部门等多个部门联合起来,建立完善、有效的非物质文化管理体系;建议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机构,避免多方管理、责任推诿的现象的发生;制定高效、合理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规定保护条例的总则、认定与传承、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具体内容。

 

(二)中央行政立法的保护现状

 

中央行政立法保护的现状是在地方性立法保障的基础上,在总结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经验而出台的高级立法。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和指导方针,并给予了详细的保护建议。《意见》指出应该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其次,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文化部牵头,实行有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建设部、旅游局、宗教局、文物局等联合参与的保护联席会议制;再次,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意见;最后,实行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推动国家国务院及其各部委乃至各省市的专家联手的行政立法的序幕。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与知识产权的客体并不完全对应。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艺术等知识文化领域形态中所创造的出的精神产品,它可以分为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经营性成果三个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各类传统工艺、技能、语言、艺术等等,两者之间的主体并不完全对应,知识产权客体中的经营性标记和经营性资信不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不能仅靠知识产权法来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行政法的特别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涉及公、私两方面的利益,因此,首先应该确立国家范围内 的公法的权威性,由国家来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的历史文物,这需要着重发挥行政法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的高效、及时、主动的优势;另一方面,确保缔约国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总政策,建立主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的专门机构,采取合适、恰当的法律、行政、财政等措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法保护体系的建议

 

1.要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申报、确认和普查制度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完整过程中,要切实实行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四级申报确认制,对有申报资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逐级进行申报。同时还要注意有优先申报的问题,对具有共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坚持优先申报的原则,“端午节”申遗事件就给我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抓住申遗的最佳时机,切不可被动。

 

2.加强行政立法保护,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

 

目前中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法律不够完善,能够起保护作用的法律具体包括《文物保护法》、《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地方性的文物保护法规等,为此,应当建立专门的行政法,借助行政法来调整和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鼓励行政机关积极进行创制性行政立法,建立相对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3.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个引入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听证制度的实行可以广泛征 集和了解民意,可以帮助行政人员全面了解真实情况,以减少人力和物力投入,达到节约资源、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现行的听证制度主要包括处罚听证价格听证、立法听证、环境听证、许可听证等等。

 

4.实行行政奖励制度,鼓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可以实行行政奖励制度,这样可以充分发挥个人和团体的积极性。为此,首先要在法律上对授奖主体进行必要的规范,明确各级授奖主体的权限和职责;其次,明确规定奖励的范围和条件,使得奖励范围和条件明确化,应该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再次,明确规定奖励的等级和标准,利用多种激励方式,发挥激励的整体效应。

 

四、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全人类的宝贵精神财富,它的重大历史文化价值远非物质财富可以衡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通过上述本文的探讨,笔者主要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及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个方面的内容,以期能够促进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逐步完善,建立完善的行政立法保障体系,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第7篇:保护非遗文化的意义范文

档案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

通常认为,档案馆具有四大社会职能,即:积累和管理国家档案财富的职能,传播档案信息为社会服务的职能,提供原始凭证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职能,承担宣传教育的职能。以上所述的几项社会职能,尤其是积累、管理档案,提供原始凭证等,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档案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能,但这种肯定是间接的、相对的、不完全的。

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系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这其中多数环节都需要当地或更高级别档案馆的协助和配合,发挥档案馆的重要作用。例如确认的过程需要参考一些档案馆保存的有关方面的资料和信息,以确保此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传承悠久;立档的过程是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更是与档案馆直接相关的环节;保存是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的过程,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当地档案馆密切相关,同时需要博物馆、图书馆等机构的配合;保护环节是指用各种具体的办法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等等,离不开档案馆的技术和场所支持,例如江西艺术档案馆为了配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利用馆藏内容,整理出古老剧种、剧目原始文字、音像资料以供利用,加大宣传力度,主要有弋阳腔剧目《还魂记》、青阳腔剧目《贵妃醉酒》、宜黄戏剧目《祭江》等,以及具有江西特色的民间歌曲、民间舞蹈和民间风俗以及傩文化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传方面恰好与档案馆的第二项职能相吻合,档案馆通过对相关的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加工和开发,使之更大范围地向社会各界传播,辅之以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和保护意识。

由此可以看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离不开档案馆的支持和配合,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档案馆义不容辞的责任,与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相比,档案馆更具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和义务。

档案馆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

目前,档案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有一些成功的尝试和举措,但仍需要加以进一步探索与研究,力求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特点,将保护职责规范化。

1.提供馆藏档案为中遗和遗产鉴定工作服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祖先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体现着我国几千年来的精神文明和文化底蕴,保护这些珍贵的遗产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地方政府拿申遗作为生财的工具,以国际认可的“文化遗产”来带旺商机,带来政绩,为申遗披上了商业的外衣,在此过程中,有可能缺乏足够的档案证据或资料支持,有的甚至利用虚假证明,这对文化遗产的申报和鉴定工作形成了一定的阻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财富,也正因为这一特点,它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所指的对象是具体、静止的,档案资料也相对完整和有针对性。因此,档案馆应当从多角度查找有关项目的档案材料,例如从民间生活的相关记录中查找对某一项民俗的记载,用丰富的馆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和鉴定工作提供服务。

2.为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档保存

在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宣传等过程中,通常都会形成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资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传、创新与进一步研究显然具有重要的意义。档案馆是社会最重要的资料保存与服务机构,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为后人研究历史提供凭据。因此档案馆应当为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档,将相关的资料及在保护过程中形成的“保护档案”集中起来,制定适宜的保存策略,以便管理和更好地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服务。此外,档案馆还应当广泛征集相关的历史档案及资料,只有拥有了大量的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档案,才能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

3.确保有关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促进利用

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要求,为确保各缔约国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弘扬和展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机构并创造条件促进对它的利用”是应采取的多种措施之一。利用的前提是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各地各级档案馆有义务开展保管和提供利用等业务,将完整安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适当地提供利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口口相传、记载不多或不适宜推广的民间技艺,要对症下药,用拍照、录音、录像和保存实物等方式将珍贵遗产记录下来,保留历史的原貌,让这笔文化财富沉淀,避免“人在艺在,艺随人走,人亡艺绝”的类似情况发生。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开放方案,通过多种途径、最大限度地主动向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展示与利用的服务,让后人了解我们祖先的生活状态。

4.主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与调查工作

研究与调查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以及进一步的传承与振兴等许多方面。尽管档案馆不属于专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档案馆就不可以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只要重视参与并采取得力措施,档案馆在这方面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档案馆从事研究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利用馆藏资源,系统地了解遗产项目。一些县市级档案馆,往往有一些对本地区民间文化比较熟悉的馆员,档案馆完全可以组织他们与其他有关机构进行合作研究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确认、立档、记录、整理,等等。这样做既可以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力量,还可以提高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的学术研究能力。

各地档案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举措

在全社会越来越关注和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之际,各地各级档案馆也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和作用,在各类专项遗产申报、保护和宣传振兴方面积极参与,树立了很多成功的典范,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各界的影响,拓展了档案馆的职能范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例一:北京市作为国家首都,在此项工程中率先提出“北京将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库”。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并逐步建立各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依据此档案库提供的信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计划性。

例二:江西省艺术档案馆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重点收集了“保护工程”申报项目文字资料61卷,包括照片311帧、光碟67张,以及江西国家级艺术之乡材料19份;建成并开通了“江西省非物质文化保护网”,这是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通的第一网;“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之《扛西卷》(7部)现正在收集基础资料;依托馆藏和收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江西省艺术档案馆着手编辑《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照片图鉴或画册及《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系列丛书,并将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

例三:辽宁省档案馆发出公告,面向全社会征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在这次征集中,有关辽宁地区各个历史时期具有特殊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成为征集的内容,像东北大秧歌、踩高跷、皮影戏等这些民间艺术,它们将首次收录进辽宁省档案馆。因为这类历史遗产不能像物品那样进行实物收藏,档案馆工作人员计划前往海城拍摄收集当地民间艺人踩高跷的影音资料。

第8篇:保护非遗文化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景颇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9-0295-02

景颇族跨国境而居,主要聚居在中国、缅甸和印度,在中国称景颇族,在缅甸称克钦族,在印度称新福/新颇族,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少量分布,中国的景颇族有132,143人(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字),主要居住在云南省西部边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境内,约占全国景颇族人口的97%,分布于陇川县、盈江县、潞西市、瑞丽市、粱河县等五县市。此外,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片马、岗房古浪、沪水等县、保山地区的腾冲县、临沧市的耿马县、思茅地区的澜沧县等地也有少量散居的景颇族,约占全国景颇族总人口的3%。而缅甸的克钦族主要居住在位于缅甸北部和东北部的克钦邦以及掸邦的北部地区和南部地区,人口约为2百万。

一、景颇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瑙纵歌节

景颇族在被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有景颇族目瑙纵歌节,这个节日是景颇族历史文化的优秀代表和传承载体,它也是景颇族民族凝聚力的核心体现。

“目瑙纵歌”在景颇语中的意思是“大伙跳舞”。它是景颇族最盛大的传统节日,一般于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以后的九天内择双日举行,节期二至四天不等。景颇族的“目瑙纵歌”原来是一种融宗教和文化习俗为一体的传统庆典,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演化为各种不同类别的“目瑙”。据说“目瑙”起源的传说有以下三种:“其一,人类是向鸟儿学会了目瑙舞,而鸟儿的目瑙舞又是从太阳神那里学来的。其二,古时景颇族居住在一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人过着幸福安乐的日子。然而有一天来了一个饮血吃人的魔王,他专靠吃小孩为生,还常常施展魔法,呼风唤雨,淹没田地,人们从此陷入了深重的苦难。这时,一个名叫雷盼的景颇男子带领众人奋起反抗,经过激烈战斗,终于杀死了魔王,为民除了害。人们欣喜若狂,纵情歌舞,欢庆胜利。后来,人们为了纪念祖先降魔除邪的胜利,每年都要举行歌舞活动,并把这种歌舞活动称为“目瑙”。其三,景颇族的创世人宁贯瓦的父母对宁贯瓦说:“我俩死后,你要举行丧礼目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变成大地,你也就能变成人,繁衍人类。”于是,宁贯瓦接受父母的旨意,去太阳国学跳“目瑙”。在太阳国里,大家公推美丽的孔雀为目瑙舞的领舞人。孔雀不负众望,带领大家翩翩起舞,并悉心教会每个习舞者。宁贯瓦学成后,在人间也组织了目瑙舞会,他划定喜玛拉雅山脚为舞场,把目瑙舞的线路刻画在目瑙柱上,并规定领舞之人要戴上孔雀羽帽,以纪念孔雀的授舞之恩。从此,“目瑙”诞生了,并世世相传,延至今日。”1(1.马居里《陇川景颇族“目瑙纵歌”的传承与发展―兼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西北民族研究,2013年第3期)

每逢目瑙纵歌节,四面八方的景颇族就穿上节日的盛装,赶到专门的目瑙场上跳目瑙纵歌。广场中央竖着四根高大的目瑙柱,上面绘的花纹代表景颇族先祖的迁徙路线;中间两根柱子之间是两把交叉的长刀,标志着景颇男儿的强悍勇敢。

通过跳“目瑙纵歌”,人们反复重温了族群共同的历史记忆,把景颇族不同的支系团结起来,凝聚起了景颇族强烈的族群认同。所以“目瑙纵歌”对于景颇族群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

二、景颇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瑙斋瓦》

《目瑙斋瓦》融神话、传说、诗歌于一体,是景颇族的一部活的口传历史,也是一部一代又一代地传诵和承袭下来的诗歌体裁的文学巨著。2011年5月,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申报的目瑙斋瓦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目瑙斋瓦大致可分为七大部分:天地的形成、制服天地、孕育人类万物、宁贯杜瓦平整天地、洪水淹天的时代、宁贯杜娶龙女与族系、对生产生活的生动描写等。在这部景颇族创世长诗《目瑙斋瓦》中,包含了景颇族的族群迁徙与族群文化精华,记录着祖先开天辟地的丰功伟业。“斋瓦”既指景颇族世代相传的祭词,又是能吟诵这祭词的人,是身份极高的人。

作为景颇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瑙纵歌仪式和《目瑙斋瓦》是相互依生,互为表里的,在传统的目瑙场上,人们吟唱《目瑙斋瓦》来祭祀是天神“木代”;同时斋瓦里也传诵着目瑙的来历和怎样办目瑙的程序,二者关系密切。因此,以它们分析对象,可以更深入的理解景颇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问题。

三、景颇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问题

1、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精神文化内核的逐渐消失

目瑙纵歌在现代构建过程中,从一个宗教祭典仪式逐渐变成一个传统节日,并且随着老一辈董萨的逝去,真正能在目瑙纵歌上吟唱斋瓦的人将越来越少,逐渐消失,而吟诵斋瓦,是目瑙纵歌这一仪式的核心内容。随着这一内容的淡化和消失,目瑙纵歌将成为一个盛大而热闹的文化空壳。当然,它对景颇民族的凝聚力不会减弱,同时它也将在先进的现代宣传方式下更好更广的扩大景颇民族文化的影响力,但是作为景颇民族的真正一份子,热闹过后,或许会感受到一种对传统文化的怅然若失,一种蓦然回首的追寻与凝视。另外,在历史上类别丰富,对应着生活的各种重要时刻的目瑙在逐渐减少和变得单一,从前人们在出征、战争、婚礼、丧葬等不同的场合举行不同的目瑙,如今除了尚保留风俗的农村,人们往往只在固定的节日时间过“目瑙纵歌节”。因此,在现代文明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精神文化内核随着生存土壤的消失而慢慢消失,反之,通过再建构,更有弹性,更能适应现代生活的“形式”留存下来。

第9篇:保护非遗文化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设计;汉绣;博物馆

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独特的记忆,它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让人们对祖先的文化进行瞻仰和传承,它会影响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对一个国家的影响也是深刻的,因此加强保护文化遗产是我们对文化传承方面能够做到的最大贡献,而博物馆则当之无愧地来承担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让汉绣艺术生动地展现在人们的面前,我们通过研究汉绣的艺术设计来完成民族文化的传承,借助于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提高民族自豪感和上进心,能激发和鼓励人们的创造性思维,让信息和文化遗产代代相传。

1博物馆在汉绣保护中的作用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整合,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隐藏在民间的大众文化,渐渐地让我们感到陌生与模糊。近年来,由于国家对民族文化的重视,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公开。自2006年以来,国务院公布了国家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高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研究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出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在日新月异的今天,我国博物馆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和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小到高校的重点实验室,大至北京故宫的数字化管理,我国通过信息技术保护濒危遗产,为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在人们的思维里,博物馆的主要责任是收集、保护、研究和展示样品。随着时间的变化和知识的要求,我们又赋予了博物馆新的内容,在今天的条件下,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现代化手段逐渐应用于博物馆中的展览,各种先进仪器甚至可以让人们体验到触觉信息,而一些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不断衰落,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接近现实生活,拥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对它们的保护也相对困难一些。汉绣艺术是在劳动人民的文化生活中提取出来的特征,与物质文化遗产有机结合,博物馆必须承担起保护文化遗产的功能,为了充分反映汉绣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技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必须充分挖掘汉绣的文化内涵,不能仅限于生活中枯燥的知识,更多的是要宣扬汉绣的艺术魅力(图1、2)。

2汉绣保护与传承的思路设计

中国传统刺绣在发展过程中一直与劳动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汉绣与其他刺绣艺术有着明显的区别,汉绣拥有超过2000年的历史,在东南亚国际博览会上曾经荣获金奖,还有登上人民大会堂的荣誉,然而遗憾的是,由于的影响和,汉绣艺术也遭到了破坏。但幸运的是,自2008年6月以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一直在开展,汉绣位列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名单上,汉绣的美丽也为人们所认可。汉绣在这样的背景下一点c得以广泛的宣传,极大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注入新的元素,如今的汉绣已经逐步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2.1与物质文化遗产材料结合展示汉绣艺术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基于载体材料的娱乐、宗教、工具和技术应用产品的遗产。这些物品本身是有形的,而文化则是无形的,非物质的动态艺术展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展示意义,汉绣服饰用于京剧艺术活动,还有宗教活动等。用于表演艺术的服饰则可以在博物馆中展示,两者有机结合,使传统的艺术借助于有形的物质向人们展示它的魅力。丝绸刺绣在继承遗产中代表国家的历史,汉绣是武汉著名的传统艺术,其生产工艺有着悠久的历史,武汉城市也可以制作一个汉绣纪录片的文件,从源头上解释汉代刺绣的最初形成到继承发展的今天,通过提供文献和继承人的口述历史展示汉绣传奇。汉绣博物馆作为展示、研究和保护汉绣等文化遗产的科研机构,其中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遗产可以时刻处于激活状态,提供一套可行的方案,以提高参观者的兴趣和加强汉绣的宣传。

2.2通过活动扩大汉绣艺术的民间影响力

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无形的文化仍在延续它的影响力,师徒相传的传承形式延续了上千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要将这些技能在博物馆做现场展示,往往能够带来较好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受到公众的支持,还会有一定的经济效益。让观者亲眼看到非物质文化的传承,来到博物馆参观的游客都会受到教育,所以我们要大力推广这种做法。

汉绣博物馆有一个开放的实验区是一个很好的保护规划,汉绣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多数人对它的认识逐渐模糊,博物馆工作人员可以邀请专家到现场进行知识宣讲和开展保护组织的论坛。去年6月11日,汉绣在江欣苑社区公园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T台秀热烈上演,吸引了大量热情民众的参与;去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黄鹤楼更是组织数以百计的姑娘展开汉绣绝艺的比赛,她们独特的刺绣手法给人们带来美的享受,汉绣以自己独特的艺术魅力吸引了大量的游客。这一系列活动,极大地拓展了人们对汉绣的认识,同时也促进和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武汉这座国际大都市更加有义务保护这个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图3、4)。

此外,据了解博物馆体验区的管理人员应邀请到汉绣继承人组织汉绣技能培训班,学员现场进行操作,给游客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平台,吸引点燃热情和兴趣的公众参与。这些活动极大地扩大了对于非遗保护的宣传,还增强了武汉人民的自豪荣誉感,对于非遗保护的顺利进行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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