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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养结合的看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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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对医养结合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广覆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度适宜化

中图分类号:F840.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2)05-032-04

在中国,实现“老有所养”目标的重点在于吸引更多居民参保,努力扩大覆盖面。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建制度、保基本、扶贫弱,搞好制度和政策衔接,坚持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养老问题,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居民建立个人和家庭养老计划,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本文基于制度适宜化理论,以“建立覆盖全民的制度”思想为指导,构建与解析“广覆盖”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策略选择。

一、中国“广覆盖”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非适宜化的成因

制度适宜化是指一种制度应适合本国资源禀赋与制度禀赋,与本国的生产力水平、社会文化、外部环境和社会承受力等条件相匹配。制度适宜化的关键在于有效调节政府与市场作用的边界。然而,政府与市场动态调节机制的失灵,恰恰成为中国“广覆盖”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非适宜化的主要原因,表现为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供给的缺乏与多元化需求之间的矛盾。从供给角度看,一方面,政府投入社会医疗保险的资金不足。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明显的“未富先老”的特点,老龄化速度较发达国家快得多。加之老年护理的期限较长,费用较高,个人缴费能力有限,因此,需要政府提供补贴和加强政策支持力度。而现行的“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虽然扩大了保障范围,但仍有部分老年人未被纳入该制度中,即便是参加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的老人,护理费用也未包含其中。在现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下,广大农村居民依然得不到同等水平社会保险的保障,更谈不到享受社会长期护理保险,高额的专业化护理费用令他们承担不起,其护理费用只能来自多年的积蓄或子女的帮助;另一方面,中国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仍不发达,缺乏相关保险产品供给质量评价体系,保险产品的“逆向选择”与“败德风险”产生的概率较高,因此部分老人对商业医疗保险虽然有较大需求,但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医疗保险品种偏少,内容相似单一,而且局限性较大,如一些重大疾病长期保险投保年龄都限制在60岁以下,不能为老年人提供充分的个性化保险服务产品,其中商业性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供给更是鲜见,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人寿等几大商业保险公司,在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供给模式的选择与机制的运作方面动力不足。从需求角度看,中国地区性生产力水平差异较大,二元经济结构比较明显,各地区老人对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购买能力差别很大,因此,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需求是多层次的,这种交叉性多层次需求的满足,已成为中国“广覆盖”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适宜化的基础。

在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人口老龄化所形成的“四二一”家庭结构,以及“空巢”家庭数量的增加,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产生强烈冲击,加之我国医疗护理费用的不断攀升,移植国外先进可行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理性的选择。然而,国外社会化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即多元化财务体制支撑下的家庭护理与社区护理相结合的模式,在中国并未找到根植的“土壤”。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2篇:对医养结合的看法范文

肺纤维化是什么病?怎么这么快就夺人性命?笔者就此采访了苏州市中医院陈宇教授。

据陈教授介绍,目前肺纤维化是一个世界性的医学难题,国内外都在探讨该病的发病机理和治疗方案,但都未能确定具体的发病因素和有针对性的治疗药物,只能以控制病情为主。因其难以治愈,肺纤维化被称为不是癌症的癌症。其起病隐匿,病程发展快,预后不良,成为危害中老年人健康的隐形杀手。近几年,肺纤维化发病率及病死率不断攀升,肺纤维化发病年龄多在40岁~75岁,男性感染率高于女性,城市发病高于农村。

据了解,健康人的肺间质水分恒定,与肺泡处于理想的湿润状态,以利完成人体的气体交换功能。当患有肺纤维化时,多因一种或多种基因缺陷引起的肺泡间结缔组织变厚变硬,挤占了肺泡的常规空间,使胶原蛋白过度沉积,降低了氧气交换能力,而导致呼吸困难。如治疗不及时或治疗不当,错过最佳治疗期,致使肺泡空间越来越小,无法正常实现氧气交换,使患者无法正常呼吸,出现呼吸衰竭而死亡。肺纤维化临床症状表现不一,最初往往是由多种原因而引起的肺涨损伤,如肺泡炎、间质性肺炎等等,最终都可能引起肺泡上皮受损成纤维细胞增生,肺间质及肺泡结构改变,发生肺纤维化。

西医治疗这种疾病的效率不明显,陈宇教授在临床上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法,疗效明显。他认为,早发现、早治疗是关键,病情早期一般以扶正祛邪治疗,采用以治肺为准则,清肺化痰、平喘止咳等中药治疗;当病情逐渐加重,进入中晚期时如胸闷气急、不能下床活动,可采用扶正补肾纳气、回阳救逆、益气复脉治疗。

那么,肺纤维化是由何引起的?病因有哪些?

陈宇教授说,中西医对这种病的看法略有出入,西医认为药物反应性肺间质纤维化是第一病因:如各种抗肿瘤药物、抗生素、治疗高血压的药物等,长期服用都可能致本病发生。

还有一种是结缔组织疾病:如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病人可并发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肺纤维化的有增多趋势。干燥综合征、皮肌炎、破皮病等均有并发肺纤维化的可能。

除了这些,吸入有机物质尘埃、吸入有害气体也是肺纤维化发病的一个原因。吸入有害气体如硝酸、硫酸、盐酸的烟雾、毒气、溶剂等也可导致本病。种植蘑菇的农民、养殖鸽子、火鸡、鸭子等农民吸入微尘较多均可导致本病。遗传因素也是一个病因,国外调查一个家族5代人中,有8个成员确诊为特发性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不明原因。

中医对肺纤维化的认识治疗有独到之处。

根据其病理改变特点,中医称此病为“肺痹”。痹者,痹阻不通之意。从其微观来看,肺间质纤维化主要是免疫复合物沉积在肺间质成纤维细胞和胶原蛋白增生最终导致肺组织破坏。中医认为由于痰、气、血、痹阻不通,肺洛不和,肺失宣降,病久及肾,而导致肺肾两亏,失于主气纳气,故出现呼吸困难,气不得吸,干咳,动则气息加重。《黄帝内经》记载:“皮痹不已,内合于肺,则为肺痹……气喘息,痹聚在肺”,“肺痹者,烦满喘而呕。”

中医认为辩证治疗肺纤维化,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为原则,根据患者的症状不同进行治疗,当然也可结合现代医学来进行辨病治疗。陈教授认为,当病情在早期,症状以实症出现,如咳嗽、痰多、胸闷等可清肺化痰、平喘止咳中药治疗。当病人以虚症出现时,如气短、干咳、口干、怕冷,则以温肺止咳,养阴润肺中药治疗。如病人兼有食欲不好、腹胀腹泻、痰多等情况下可以健脾化痰治疗。当病情进入中晚期时,如胸闷气急、动则加重,不能下床活动,面浮肢肿,口唇指甲紫绀时,该病情持续加重,中医认为久病及肾、肾气不足、肾不纳气、肾阳亏,不能温熙水湿,故治疗以肺肾两补、益气温阳中药治疗。

那么,预防肺纤维化有哪些方法?

陈教授说,既然长期服用各种抗肿瘤药物、抗生素、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可能导致本病,那么,就要注意不要长期服用,适时调整用药,这是其一;其二,严重类风湿患者、红斑狼疮患者等要及时控制病情,避免因病情加重而导致本病的发生。

近年来,学者认为肺纤维化与吸烟有关,吸烟发展为肺纤维化的危险性逐年增加。还有长期接触粉尘工作者,长期接触刺激性强的气体,如氯气、氨气、甲醛,还有养鸟人群,接触放射线也可造成肺纤维化。所以我们要对这些高发人群早期、定期检查,并采用一些安全措施来预防肺纤维化。

相对于西医来说,中医治疗肺纤维化具有哪些特色?

据陈教授介绍,中医治疗仍旧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纲辨证为原则,根据患者的症状不同进行治疗。但近年来随着医学科学不断的发展,对该病的中药治疗也有新的观点,如天津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他们通过中药的药理分析研究来治疗肺纤维化取得一定疗效。他们运用补气益肺汤、血府逐瘀汤、肺康灵、丹参、黄芪、当归、银杏、甘草、生地等中药治疗,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在古代,苏州就形成了吴门医学,至今大约二千年左右。到明清鼎盛时期,尤其是清初的叶天士、吴又可、曹沧洲著名医生等对温病学又有新的发展。他们都认为“温邪上受,首先犯肺”,所以吴门医派对肺的认识及预防相当重视。

据陈教授说,他本人在临床上看到的肺纤维化病人相当多,基本上都是西医治疗效率不明显的情况下,来到这里治疗。他们一般都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进行治疗。当肺纤维化的病情属早期的情况下,一般以扶正祛邪治疗,采用以治肺为准则,清肺化痰,平喘止咳等中药治疗,当病情逐渐加重,进入中晚期时如胸闷气急动则加重,不能下床活动持续吸氧,口唇面甲紫绀时可采用扶正补肾纳气,回阳救逆,益气复脉治疗。陈教授有一个长期病人——73岁女性,她原来有类风湿性关节炎三十多年,从诊断为肺纤维化至今,也有二十年之久了,至今仍在吃中药治疗。起初是以清肺化痰治疗,目前以扶正补肾纳气兼活血化瘀治疗。目前,病情比较稳定。

第3篇:对医养结合的看法范文

卫生学校中医学教学内容繁多,课时偏少,课程设置不合理,导致学生缺少实践机会,理论脱离实际。若将概括全面的《中医学概要》《中医学基本常识和针灸学》或《中医护理》等教材浓缩成36—72学时,教学既面面俱到而又泛泛而谈,在学生心中只能留下艰涩、晦奥的模糊印象。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将适合于卫生学校的中医学内容分为三大板块进行教学。

1板块式教学设计思路

将中医学分为基础学科、临床应用及实践技能三大板块,见图1。

图1中医学三大板块划分

2实施方法

编写教材时,针对不同专业造当增减、编排不同板块内容,合理分配三大板块教学内容和学时。卫生学校中,主要是药剂、护理和卫生保健专业必修中医学,但无论何种专业,基础部分的阴阳、五行、藏象、经络等内容是必不可少的,能使学生树立中医整体观念,形成辨证论治思维方式。

2.1药剂专业

本专业的重点是药,三大板块中以基础学科部分作为重点突破部分,可适当扩展方药学习。第二、三板块可用较少学时稍加注讲,不必深入具体的病证或穴位等内容。结合生药鉴定学重点,讲述药物配伍(包括十八反、十九畏)及药物的性味、功效、应用注意事项,使学生对常用药、重点药不仅有性状、颜色等的直观认知,还能使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有益于临床应用。如“细辛不过钱,过钱命相连”,因细辛的毒性而对其用量加以限制;十枣汤中“遂、戟、芫花”的服用方法应以“十枚肥枣煎汤去渣泡服”;桂枝汤要煎汤取汁适寒温”服,以“啜热稀粥温覆,遍身滢滢汗出即止”,不可过服等。让学生在掌握知识点的同时体会中药使用的精妙之处和古人的良苦用心。

2.2护理专业

因为服务方式和对象不同,护理专业的重点是第一、三板块。第一板块中的方药可以从简,但应突出药物的煎服方法,如药物的先下、后下、包煎、煎煮时间长短和服药时间等,具体药物的性味、功效归入附录中作为了解内容。而第三板块则是学习重点。应将推拿、拔罐、刮痧操作方法作为重点突破部分,可适当增加课时,让学生能够熟练掌握。第二板块的临床处方用药可从略。

2.3社区保健专业

该专业培养面向农村、基层的医士,他们使用中医基本技能最多,中医学在该专业的课时量最多。教学时,在以第一、二板块并重的同时,适当加大第二板块课时量,使学生能够正确诊治常见病及多发病。但不可面面俱到,使学生产生畏难心理。

    3注意事项

    3.1重视引入教育

   卫生学校新生正处于从普通教育转变为专业教育的过渡阶段,中医学教学应重视引入教育,让学生明确中医学的地位及优势,树立学好中医学的信心,培养学习兴趣。

3.1.2中医学特点  我国传统医学基本符合新世纪“保护生态,回归自然”的要求。中医理论体系,既包含有文化社会因素,又包含有自然科学因素;既反映了人体五脏之间不可分割的复杂关系,又反映了人体内“藏”与自然万物外“象”的对应关系。中医学体现了综合、全息的“象”思维特征,藏象、脉象、证象反映了生理功能和病理(病因、病性、病位、病势)等人体与自然生态各种信息的总合。因此,可以说中医学是一门顺应自然环境的大生态医学。

中医学强调自我调节,发掘人体正气潜能。在治疗疾病方面,不是单纯针对组织结构病变采用以清除组织病灶、抑制致病菌毒为基本特征的对抗性治疗,而是建立了一套针对人体无形的功能关系的自组织、自调节的治疗系统及功能动态平衡调节模式,以五脏间的功能调节为主引发到机体的形体组织官窍,达到整体“阴平阳秘”状态。

    3.1.2学习方法  非中医专业的中医教育主要是加强学生中医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使其从根本上把捱中医学精髓,掌握以藏象、经络、气血津液为核心的生理与病理,以五运六气,太过、不及为主的病因与预防,以四诊八纲、八法、辨证施治为中心的诊法与治则,以及四气五味、升降沉浮等药物理论等,引导他们步入中医大门。中医理论的形成具有源于生活的特点,如生活中“水能灭火”’中医五行相克中就有“水克火”一说。学生在以往生活、学习和交往活动中,已逐步形成了对各种现象的理解和看法,具有利用现有知识经验进行推论的智力潜能。因此,充分利用学生原有知识,通过中医学新知识与原有知识经验的相互作用充实、丰富学生知识,将更有利于学生掌握中医理论。学生通过学校教育,能应用现代科学方法和手段获取新知识,培养积极向上、主动适应社会环境和发展的健康个性,能独立吸取人类科学文化领域的各种精神财富,对多元文化善于融会贯通、综合运用,并具有终身学习意识。

3.2突破难点,熟记重点

3.2.1阴阳学说  阴阳学说是中医学的灵魂,立法方药莫不以此为基础。阴阳是古人思辨哲学的起始,是以“日光的向背”为其原始含义,而后扩大到整个认识领域,用来对自然界相关联的事物和现象对立双方的概括。教学中可结合矛盾学说和辩证统一思想加以阐释思辨哲学。如果没有以上的启入点,仅以“一般的,以明亮的、上升的……为阳;以阴暗的、下降的……为阴”来解释阴阳概念,学生将无法深刻理解阴阳依存、转变的微妙关系,机械死板地记忆会为以后的学习设置巨大障碍,造成理论和实践相脱离。

3.2.2五行学说  在现行教材中五行学说被归为自学内容,笔者认为不妥。在调理脏腑关系及指导用药甚至以情志相胜法治疗心理疾病都涉及此。教学中只需寥寥几笔“木燃烧是火,火化为灰焊是土,土里藏金,金炼化为水,水能滋养树木”,就能将五行相生的关系解释清楚,记忆时则简化为“木火土金水”,相克则记忆“木土水火金”,解释以“植树造林防水土流失、水来土掩……”等。临床应将五行相克原理,使用情志相胜法治疗心理疾病推而广之。古籍中有很多范例,如“范进中举”中喜伤心后以恐胜喜法治疗等。

3.3突出人文教有

第4篇:对医养结合的看法范文

论文摘要:农民是推进城市化的重要参与者和建设者,为城市化作出了重大栖牲,理应成为城市化的受益者。而客观现实是由于我国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存在很多缺陷,因此大量失地农民并没有从城市化土地流转过程中得到太多的好处,这与农民做出的栖牲性贡献极不相称。对失地农民而言,他们最关心的是养老保障问题。从这一问题入手,阐述了当前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观,分析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紧迫性,并提出了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土地必然被大量征用,这就导致了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的逐渐形成—失地农民,但政府还没有完善的制度保护土地被征用后农民的合法权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权益。失去土地后,农民养老的不确定因素增加,老年风险加剧,但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没有完全把失地农民纳人保障范围,政府也没有建立相关的养老保障制度确保他们老有所养。近年来,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下降的趋势甚至部分失地农民生活处于恶化的边缘,从而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的缺失是引发失地农民问题的核心,因此,如何保障失地农民步人老年后的基本牛活,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在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红旗社区失地农民养老观念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现阶段失地农民养老观念变化趋势,为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提出几点建议。

1、研究设计

1.1调查抽样

    笔者选取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作为调查点,以年满18周岁的失地农民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通过人户发问卷和个案访谈的形式进行,以问卷调查为主,问卷的具体变量、指标包括:失地农民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工作状况、经济收人等);失地农民对养老保障的关注情况(对政策的了解及关注程度、了解的渠道等);养老意愿(养老观念、养老方式、养老资金来源、养老防范措施等)。调查的内容包括:失地农民养老认识及看法;失地农民的养老意愿。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20份,回收有效问卷200份,有效回收率为90.1 %,问卷数据采用专门统计软件spss 11.5进行处理。

1.2样本基本特征

    从调查样本的基本特征来看,就年龄而言,调查对象中36~55岁年龄段的人数最多,符合农村生产工作的实际;就文化程度而言,调查对象中绝大多数只有小学文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失地农民整体文化程度不高;就收人水平而言,失地农民的月均收人集中在5001000元以及10011500元这两个档次上,收人状况相对而言比较低;就家庭规模而言,与传统的多子女大家庭相比,如今的农村家庭多数以核心家庭为主。

2、结果分析

2.1对传统养老方式的态度

    家庭养老在国内历来占据重要地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家庭养老在农村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养儿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伴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的转型,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家庭养老的功能日益降低,但是“养儿防老”这一传统观念并不受此影响。在被调查者中,80%的个体赞成“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仅20%的个体表示出不赞成这个观点,而这一部分人群中,年轻人占了主流,尤其是未婚的年轻人。被调查者表示,虽然说养老并不一定要依靠子女,子女也并非完全能靠得住,但是这个观点还是对的。

    同一个地区失地农民的同质性较强,同质性是影响观念同一化的重要因素。失地农民构成的单一化是影响养老观念同一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布劳宏观结构理论的接近性假设指出:社会地位接近的人们之间的交往多于地位相距较大的人们之间的交往。在频繁的交往中,各自的观点与想法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同质性越来越强,这也是失地农民之所以成为弱势群体的原因之一,因为他们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利益表达渠道。在调查过程中,多数的被调查者向笔者反映了对养老的担优,渴求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主导角色。

2.2对养老方式的选择倾向

    尽管认同传统的养老观念,但是在今后的生活方式上,64%的个体选择自己生活,仅29%的个体选择与子女一起生活,还有7%的个体选择去养老院等社会养老机构。在访谈过程中,笔者进一步了解了失地农民真实的想法:“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宁愿选择自己生活,也不想与子女一起生活。与子女一起生活双方都不自由,矛盾也会增多,可能还会导致家庭不宁,还不如各自生活比较自在。”居住方式的选择也反映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接近半数(45%)的个体选择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方式.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的仅占19% , 36%的个体选择社会养老。由此可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思想观念也在变化,对于养老方式的选择逐渐多样化,而不仅仅限制在传统的养老方式中养老方式变化的根源是经济因素,经济决定上层建筑,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放哪都适用。在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上,经济方面自然而然的占了主导作用。访谈过程中,调查对象也明确表示此方面的顾虑。毕竟多数个体认为养老金的来源是来自自己的储蓄以及最低生活保障金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金(66% )。

2.3养老费用来源选择

    就养老而言,最关键的是养老费用的来源。只有物质生活有保障了,精神生活与其他要求才能得到满足。

2.3.1储蓄养老。对于农民而言,基本上是以个人终身劳动为基础而获得生存权与发展权,并以此获取家庭内部的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以壮年时的努力为子女置办家业、养育子女、筹备子女婚事等等,作为将来依靠子女养老的交换条件。但是作为失地农民,他们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交换基础,今后的生活更加没有保障。因此,对于他们来说,趁着年轻时努力工作尽可能地存钱以备老年时之需,储蓄是失地农民的首选。

2.3.2参加保险。参加保险主要分为两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从调查情况来看,失地农民对关乎自身今后生活保障的养老保障的态度还是比较积极的,不仅仅寄希望于国家,也希望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变现状,实际上,失地农民对养老保障并没有太高的要求,只要求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就满足了,61%的个体认为按照目前的收人水平,己经大体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了。目前失地农民的收人集中在5001500元这一水平,只有38%的个体认为根据目前的收人水平无法满足基本生活的需要,这与实际的收入状况比较符合。

    失地农民表示,只要不是一下子拿出巨额款项(每人数万元),按月缴纳的话,如能确保今后的生活需要,几十元到上百元都能接受,表示有此类的保障体系的话,是绝对支持和拥护的。问题在于目前所在的社区根本就没有这项政策。thompson,l.在《older and wiser》一文中指出:国家在保证提供足够养老收人方面的作用已不再受到质疑,因为即便是私有制集资方式的支持者也不得不承认,国家必须为那些没有为年老而储蓄的人们提供像样的安全保障,国家应该充当私营养老计划的协调者(甚至有人争辩说应该是保证者)。同时社会福利思想也已在全球普及,社会福利是被理解为一种关于一个公正社会的理念。因此,国家和政府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主体责任,不是一种慈善事业,而是一项义务。

    针对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一些商业保险机构开始大力挖掘农村商场,在农村大力宣传和推广商业保险,商业保险逐渐向农村蔓延渗透。它针对的对象主要是那些不满足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失地农民,属于自愿性质。调查发现,有能力的失地农民对购买商业保险(养老保险与人寿保险)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有相当一部分的失地农民已经购买商业保险。这表明失地农民对商业保险的认可度和接受度较高,现代生活方式已经普及到农村。

2.3.3理财投资。相对储蓄的死守利息的做法,投资理财是较佳选择,且收益也较好,以后养老也比较有保障。在调查中发现,经济条件较好且头脑较活络的一部分失地农民选择了投资理财或投资其他行业的道路,为将来的养老做好充分的准备。但是对于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且社会资源拥有量也稀少的失地农民而言,这条路并不适合。

3、结论与讨论

3.1基本结论

    第一,在影响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意愿的各种因素中,失地农民的基本构成情况是从内部起作用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以及经济条件是失地农民对养老保障方式选择的前提条件。而相对来说,所处社区的整体环境是从外部发挥作用的,是影响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意愿的客观物质因素。

    第二,对传统“养儿防老”观念认可程度的高低影响个体今后的生活方式和养老方式,随着认可度的降低,愿意自己生活的比例就越高,而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的意愿则下降。

    第三,对子女养老普遍的低预期。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非正规的以家庭为基础的养老保障方式逐渐趋于衰落。现在的“家庭养老”已经不同于往日的“家庭养老”。人们对于子女养老的意识越来越淡化,普遍表示不会依靠子女养老。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人们的家庭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孝道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现代人越来越注重自己的隐私权,更趋向于独立居住,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一落千丈这些因素导致了失地农民对子女养老的低预期。

    第四,缺乏养老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访谈中可以看出,人们普遍缺乏养老意识,对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知之甚少。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重冲击没有明确认识。对社会养老保险抱有希望的同时缺乏信心。通过访谈,可以很明确地感受到,希望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但对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承诺多持忧虑态度,缺乏足够的信心。

3.2讨论

    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养老,在农村,土地是家庭养老的经济支撑,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最后的保护屏障,在一定程度上割断了失地农民心理上与土地的关联;另外,上世纪80年代以来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农村家庭子女数骤减,加大了目前中青年农民赡养老人的负担,家庭养老面临困境,失地农民则是完全失去了家庭养老的经济来源,使得失地农民在心理上也不愿过多的依赖子女,加大子女负担,因此寻求社会化的养老途径成为失地农民的养老选择。

    农民观念上的转变以及实际上的需求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的进一步推广与建立,把尽快把失地农民纳人到合适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是政府的责任。由政府主导的城市化进程,损害了土地被征用主体的利益,在土地被征用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建立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大力配合,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保障体系,真正保证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目前这样的主体责任缺失的状态。

4、对策

    第一,发挥政府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中的主导作用。政府是社会公共权力的主体,能够对社会公共资源作出权威性分配,对社会公共事务作出权威性决定。由于政府掌握大量的政治和非政治资源,因而政府的参与及其成效就常常成为影响社会事物发展的关键因素,政府的有效参与对失地农民养老具有关键性意义。首先,政府的主导作用应体现在它所承担的政策责任上,逐渐改变对广大农村居民的歧视性政策。其次,政府的主导作用还应通过它的财政分配表现出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通过优惠的财政收人和支出政策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着力提高农民收人,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为实现农村老年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基本养老保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