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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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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

第1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范文

一.原则

1.一领导原则:**港务管理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单位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统一协调紧急情况下本单位人员.设备等方面的力量。

2.依法规范原则:依法明确各相关部门.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情况下的组织.协调.指挥,保证紧急情况下本单位的稳定。

3.负责原则: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其主管范围内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力量不足时可请求本单位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支援。

4.以人为本原则:在发生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时,做到以人为本,确保本单位人员安全,保持本单位稳定。

5.高速高效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应尽最大努力避免或减少对本单位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造成的影响。

6.工作方针

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以本单位力量为主,必要时,可请求上级领导部门予以支援。

7.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港务管理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

8.制订依据

依据《**市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二.**港务管理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1.组织体系

成立**港务管理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全面整合本单位的各种资源,全力以赴应对我单位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2.**港务管理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3.办公机构

**港务管理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设在局XX楼,负责本单位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值班电话:XXXXXXXX。

4.**港务管理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市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2)代表港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召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根据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分析,研究决定是否预警信息或启动应急预案。

三.预防机制

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通过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1.信息来源

本单位有关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的所有信息

2.信息分析

**港务管理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评估.分析,根据可能对本单位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应对方案和建议。

3.当各种渠道的信息显示事态的发展将可能威胁本单位稳定时,**港务管理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向本单位所有部门和人员预警信息。

4.预警信息的渠道:通过发通知.打电话.口头告知等方式。

5.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后,**港务管理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工作。

(1)**港务管理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反应;

(2)相关部门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组织好应急保障队伍,随时待命;

四.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1.**港务管理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进行评估,分析事件对本单位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及紧迫程度,提出处置方案和建议。

2.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预案组织实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在必要时,报上级要求志愿。

3.当紧急情况消除,本单位稳定,解除应急预案。

五.后期处置

1.对在实施预案应急行动中造成的伤病人员进行医治。

2.对因在实施预案应急行动中造成财产损失,由预案应急行动实施单位负责恢复和补偿。

3.应急行动的总结在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港务管理局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行动进行评估.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2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范文

【关键词】 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编制 问题 解决办法

一、前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我国目前的应急预案体系按责任主体分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临时应急预案,本文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进行探索分析。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及开展现状

我国在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方面的起步较晚,原来所的针对性文件很少,且都是纲领性文件,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没有对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要素、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也没有相应的技术导则、规范等。直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才有了一部真正意义的预案编制指导文件。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与其他各级各类预案的衔接性不够。目前编制的很多应急预案仅关注于企业自身,在自说自话;虽然在编制依据里面写到了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周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但没有进行认真研究领会,未做到预案间的有效衔接。

2、环境风险源识别不清。1)环境风险与安全风险相混淆;2)业主单位与编制单位的沟通不够,导致调查不全面;3)风险源辨识专业性不够。

3、预防措施不全面、缺乏可操作性。1)处置措施不具体;2)响应情况不明确。

4、应急组织机构分组不明确、职责不全面。由于报告编制的模式化,对于具体企业的事故分级及其响应、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都不够明确,很多都泛泛而谈。

5、未落实应急培训、演练制度。现在很多业主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就是应付任务,预案编制完成后往往束之高阁,失去了预案编制的意义。

四、如何更好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注重应急预案的衔接,加强应急预案的公开。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急预案是区域应急预案的基础,要注意与周边企业联动,预案风险评价中影响范围涉及周边企业的要将可能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告知对方,同时要针对附近企业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在预案的编制、评审过程中,邀请周边企事业单位、公众参加,根据其反馈意见不断改善预案。

2、加强业主单位与编制单位的互动,强化编制人员的培训。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和业主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联合工作小组,编制工作小组组长最好由企业有关负责人担任,编制小组成员应包括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生产工艺等多专业、高素质人员组成。预案编制小组组长必须亲自把关,调动各专业、部门的力量及积极性,杜绝讨论会流于形式。2)强化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编制水平。环保主管部门有必要定期举办预案编制培训班,请相关专家讲解预案编制的专业知识;预案编制单位也应组织员工进行内部学习,对预案编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学习,预案编制人员也应加强自学,提高专业水平。

3、统一事件分级、预警级别、响应分级。应急预案应在事故分析基础上确定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对应确定各类事故的预警级别,确定响应分级、机构及人员,制定不同响应分级下的响应措施。

4、定期进行培训及演练。除了理论知识培训外,还应进行定期演练,以提高实际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演练分为部门演练、单位演练和配合政府部门演练三级。演练结束后应急总指挥对此次演练过程进行总结,主要是指出演练过程中衔接程度、熟悉程度、程序执行程度等问题,并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改善。

结论:目前,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可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通过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减小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因此,提高应急预案编制水平,提高应急预案的完善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对于加强环境管理、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 考 文 献

[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文件[Z].

[2] 边归国.我国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研究[J].中国环境管理,2013,5(4): 35-42.

第3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范文

关键词: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注意事项

0 引言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个产业的规模在不断扩大,产业链条在不断拉长,这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潜在的环境风险。为了降低由于突发环境问题对我国企业、周边单位及环境水体造成的破坏程度,保障企业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与社会稳定,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企业依法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相关环保部门审批备案。预案的作用主要为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企业内部潜在的环境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预案可以保证应急救援力量的凝聚,并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破坏的加剧,降低企业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程度。因此,要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我国社会的影响,保障我国社会的安全稳定,需要企业发挥自身的作用,积极参与到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工作中。

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1.1综合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综合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内容主要为:事故应急原则、事故应急措施、事故应对组织结构、应对要求等,在大体上规定了如何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预防。对各类事件灾害都可以采用综合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所规定的相关原则与应急措施进行应对。因此,如果企业面临的环境问题是复杂多样的,就需要制定这类的应急预案[1]。

1.2专项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专项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某一环境事件而编制的应急预案,比如,对化学物品泄漏事故制定的化学物品泄漏应急预案。在综合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应该包括专项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者是前者的组成部分。

1.3现场处置预案

现场处置预案指的是对一些重要的岗位、场所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预案与专项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许多相同点,两者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企业在制定现场处置预案时,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场所、岗位等制定不同的预案[2]。并且企业的事故部门要定期举行预案演习,从而保证事故在发生时,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现场处置预案对事故进行正确的处置。

2 应急预案的编制

2.1预案编制前期的准备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专门为企业制定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方案。在开展预案编制工作的前期,需要安排工作人员抵达现场收集信息。工作人员要收集现场的地理位置信息、周边环境的信息、企业自身存在的潜在环境风险源、灾害防治措施的运行状况等信息,除了文字记录外,对一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以拍照记录[3],如应急池、雨水外排口阀门等。同时,还需要调集企业的相关资料,以进行预案的编制。

2.2预案编制工作

在制定企业应急预案的过程中,需要加强编制人员以及企业相关负责人的交流,以保证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全面性及可操作性。并且通过加强预案编制人员之间的交流,可以在应急预案编制人员出现调动或职责变化时,及时对预案编写人员的职责进行合理的调整,从而保证预案编制工作的进行。

2.3预案编制后期的工作

在完成预案编制之后,还需要通过专家审批、预案修改、签署、预案备案等步骤。在专家审批这一步骤中,需要按照相应规定,将预案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相关部门在组织专家评审之后,会给出相应的修改意见,预案编制人员在按照要求修改之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投递到相关环保部门备案实施。

3 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3.1加强对前期工作重视

在预案编制前期的准备工作中,需要重视信息采集的准确度,编制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要明确、有效,避免无效、过时的信息应用到预案编制工作中[4]。同时,编制人员需要重点对企业周围的环境状况、潜在的环境风险进行勘察,详细的了解这些方面的信息。

3.2保留企业之间的共性,突出企业的个性

在编制预案时,由于企业之间存在较多的差异,企业的生产模式、所处的自然环境以及企业自身潜在的环境风险都存在不同,因此编写的预案也就不同。当然,企业之间也有相同的地方,比如:煤矿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是大气污染的问题,化工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主要是化学品火灾爆炸产生消防废水的污染问题。因此,企业在编制预案时,可以根据同类企业之间面临相同的潜在风险,采取相似的处置技术,并且根据企业自身的规模、生产方式制定适合企业自身的应急预案,在预案编制工作中体现企业的个性。

3.3遵循预案的特性

应急预案作为企业应对突发环境污染而预先制定的应对方案,具备较强的指导性与实用性,并且在应急预案的实际操作中,具有较强的便利性与系统性。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由于应急预案本身具有的这些特性,可以方便人们对应急预案内容的理解,有效指导企业的应急行动。因此,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中,需要遵循应急预案的特性。这些特性主要为:(1)合理性,预案的编制是建立在实际可行的基础之上的,因此预案本身具有合理性。(2)全面性,企业制定的预案需要包括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且对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设定了一套完整的应对措施,同时还囊括了事件发生时所有人员的应对措施,因此预案具有全面性。(3)简洁性,预案的用词简洁,并且语义明显,简单明确。(4)详尽性,预案涵盖的内容非常广,并且对事件应急的具体措施都有详尽的规定[5]。(5)权威性,在预案的编制过程中,由于预案是经过行政授权并且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在突发环境事件时,所有人员都需要根据预案规定的应急措施采取相关的行动,因此预案具有权威性。(6)灵活性,在预案编制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未预见的情况,从而保证在发生未预见的突发事件时可以灵活处理。(7)可拓展性,在预案编制之后,当企业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对预案进行更改,从而保证预案的合理性。(8)可操作性。指的是应急预案需具备可操作性。对于应急预案来说,由于是针对企业突发环境污染而制定的,所以在制定过程中,需结合企业突发环境污染的实际情况,突出预案的可行性,并确保在操作过程中体现出规范、科学的特点,以此使预案的应用价值得到有效展现。

4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然而,随着企业之间依赖度的不断提升,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风险也在不断加大,一条不断扩大的产业链,是一条脆弱的产业链,随着产业链内企业联结的程度越来越高,一旦产业链中某一家企业出现问题,将可能导致整条产业链的崩溃,甚至引发经济的动荡。因此需要制定完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对企业造成的破坏,从而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工作,也是保障我国社会经济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因此,企业需要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了解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写及其注意事项,从而提高企业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进而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钱宇宁.浅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以苏州市为例[J].环境监控与预警,2014,05:60-62.

[2]尹洧,周小凡,李文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安全,2016,06:4-6.

[3]刘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的路径更新――从泉州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切入[J].孝感学院学报,2011,03:60-66.

[4]孟扬,李哲浩,吕春玲,迟崇哲,姜全胜.黄金采选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关键程序的要点分析[J].黄金,2013,05:69-72.

[5]樊自甫,魏晶莹,万晓榆.基于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性评估[J].数字通信,2012,01:15-19.

第4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范文

关建词: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9-0263-02

2006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国务院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标志着我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目前,全国诸多省市根据这一体系建立了适合当地的突发事件预案管理方案和原则,而且不同类型的幼儿园也根据实际制订相关操作办法,很多幼儿园总结了可行性方案,对幼儿园突发事件预案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讨。国内诸多教育研究者也投入到突发事件的研究中,通过调查、访谈等方式,从经验总结、个案报告、法律建构、调查追踪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分析。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从应急预案管理概念出发,幼儿园应急预案管理界定为:在幼儿在园内期间,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人身安全和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所制订的管理及处理方案。概念主要强调两类突发事件:一类是公共突发事件,主要指由于各种自然灾害可能带来的伤害;一类是幼儿园特有突发事件,主要指由于幼儿园教师或相关保育人员疏忽、失误而造成的幼儿在卫生、安全和意外事故等方面可能出现的伤害。而管理和处理方案是幼儿园作为实施主体,面对两类突发事件所制订的一系列办法。突发事件并不会随时发生,但必须时刻做好准备。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周期,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法。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任何的研究预案都不可能全部概括各种发生的可能,所以在预案管理时必须具有动态可调整性,必须对于某些超常的灾变留有余地。

二、幼儿园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

1.安全类突发事件:幼儿园中主要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火灾,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幼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幼儿园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幼儿园师幼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幼儿园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幼儿园师幼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幼儿园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幼儿园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自然灾害事件:幼儿园常见的包括洪水、台风、雪灾、地质滑坡、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从实际情况看,近几年发生频率高、问题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幼儿园突发事件,主要集中在心理问题、幼儿管理、师德等方面。

三、成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成立应急管理机构,为了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必须健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加强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制订与管理,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提高幼儿园教师及相关人员的忧患意识,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要通过分层次的宣传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幼儿园教师及有关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和提高幼儿园教师、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幼儿园幼儿而言,应从儿童心理及生理特点出发,吸取幼儿园各种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重在引导幼儿了解日常安全规范,通过说教、故事、实践等途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而对幼儿园教师和领导干部而言,则要强化以孩子为本、一切为了孩子的意识,在日常管理中注意幼儿饮食、卫生、交通等易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同时,幼儿园领导要抓好对教师、管理人员的应变能力培训,掌握防范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并适当组织模拟演习,锻炼应变能力。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幼儿园管理体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管理是幼儿园常规管理的组成部分,对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可以有效地落实演练责任,加大力度,从思想上引起相关责任人的高度重视,真正将预案管理当作幼儿园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

4.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凸显幼儿园应急预案的特点。目前,幼儿园应急预案的主要问题在于操作性不强,虽然已经制订了诸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实效性不强,不仅没有达到制订预案的目的,而且没有突出幼儿园本身的特点。因此,在制订预案的过程中除了考虑国家预案编制的框架,更重要的是应该尽量本土化,并体现主动性,应尽可能地标准化、规范化,与幼儿园实际相结合,如幼儿饮食卫生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成立食物预案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日常工作要求;食品原材料到信誉好的厂家购买;掌握好视频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原材料的储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等。事故应急处理,做好留样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幼儿家长接送制度的制订及相关事件的预案处理、幼儿出门制度等,针对幼儿易发生的诸类事件进行预案和后期更新管理。

第5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范文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针对风险分析结果,以快速响应为中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 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两类:

(一)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

(二)单位和基层应急预案。

第七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者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专项工作方案,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相关单位牵头组织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 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第九条 不同层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各有侧重。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重点规范市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第十条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内容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第十一条 专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单位,应当根据专项预案并结合本单位职责编制本单位相应配套的应急联动方案,报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备案。

第十二条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包括指挥机构组成与主要职责、不同情况下响应处置的程序与相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第十三条 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处置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的分级层次、分级标准、相应措施和响应结束条件等内容;分级响应的有关内容应当满足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保持与上位应急预案的衔接。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易发多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需要编制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申报立项,经批准后编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以向有关单位下达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任务。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订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驻地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规范、上级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报属地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与上位应急预案、本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和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三)基于对风险隐患的调查分析结果,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特点和所具备的应急能力,针对性强;

(四)突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对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五)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实用性强。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有关专家、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担任。

第十八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组织风险评估时,应当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组织应急资源调查时,应当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相关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建议,无修改意见时也应当书面反馈。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二十条 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是否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三)各方面意见是否协调解决;

(四)主体内容是否完备;

(五)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

(六)应急响应设置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总体应急预案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第二十二条 专项应急预案经编制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送审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文本;

(二)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三)编制应急预案依据的相关文件资料;

(四)风险评估报告;

(五)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初审过程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论证会;根据需要,在召开评审论证会前可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初审通过后,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向编制单位出具初审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 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在应急预案通过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文处理相关规定将应急预案送审稿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审批。送审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文本;

(二)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三)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五)评审意见书;

(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意见书。

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二十四条 专项应急预案由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

第二十五条 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并经本单位有关会议审议通过,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转发。

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印发单位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备案:

(一)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报送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五)企业、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监管部门备案,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六)涉及需要与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和省属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七)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行20日前报送当地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文本一式10份;

(二)应急预案电子文本;

(三)风险评估报告;

(四)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五)应急预案审批和评审相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 对于不涉及保密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涉及保密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制订演练计划,根据预案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三十二条 地震、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十三条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演练课目背景设置情况,演练组织指挥情况,参演人员应急处置和应急联动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和应急保障情况,应急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对完善应急预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章 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或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进行。

第三十六条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一般3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及时组织修订: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在突发事件应对或者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较大调整的;

(五)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要求修订的;

(六)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印发满3年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评估后认为情况变化较小、可以延续使用的,向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可暂缓修订。延期使用时间不超过2年。

应急预案中指挥机构人员组成或者人员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情况报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将更新后的通讯录印发各成员单位。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对所提建议进行研究,作出是否修订应急预案的决定,及时反馈结果。

第七章 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三十八条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印发后1个月内,应急预案中明确的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学习熟悉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研究协调联动事项。

第三十九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四十条 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应急管理考核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纠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和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晋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是指承担应急预案编制任务的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是指审查批准应急预案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单位和基层组织,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xx年11月20日印发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xx〕179号)同时废止。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六大原则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社会动员,协调联动

4、属地先期处置

第6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原则;程序

一、遵循原则

高职院校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应遵循五个原则:

1.居安思危,重在预防。“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编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不仅是高职院校提高管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工作。

2.全面覆盖,减少危害。高职院校应充分考虑学校可能发生的所有突发事件种类,要制定学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学校所在区域容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此外,预案应覆盖学校的管理和教学环节,不仅针对学生,也要针对学生家长、教师、校外人员制定预案。

3.明确职责,协同应对。高职院校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应充分考虑调动所有部门的应对积极性,明确各部门在工作中的职责,互相配合协作,整体联动,以达到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的目的。

4.灵活适用,重在实效。高职院校的不断发展带来了很多新变化、新形势,也不断出现办学过程中的新问题、新事件。只有认真总结每一次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才能不断提高预案的实效性。

5.加强演练,提高质量。预案演练应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不能走过场。针对预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真正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

二、应急预案编制的程序分为七个阶段

1.成立编制小组。在编制应急预案前,高职院校应梳理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根据学校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该小组要明确预案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编制小组的成员最好包括院校综合协调、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宣传、安全保卫、后勤、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共同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保证预案中各工作部门的职能明晰,促进彼此之间的协调配合。

2.基本情况调查。(1)高职院校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行政隶属关系、师生人数、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学校的特殊状况、交通图、疏散路线图、应急设施平面布置图及其他情况说明。(2)突发事件的风险点排查。由高职院校各二级部门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设施设备、各种物资、教学用实验耗材、校内外实践实习基地情况、管理流程等进行逐一登记并详细说明风险点,汇总到预案编制小组,预案编制小组根据全校的情况进行增补说明。(3)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说明,包括所处区域的社区基本情况、环境治安情况、与所在区域政府部门联系方式、周边大中型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基本情况。

3.风险评价。根据梳理出来的突发事件风险点,进行易损性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结合周边环境状况,进行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1)对突发事件本身的界定,结合突发事件的种类,对不同突发事件发生的几率、诱发因素、带来危害的强度、可能持续的时间、发生的区域及关键点进行评估。(2)对突发事件的影响方式进行界定,包括该突发事件给学校和师生带来的影响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是否会引发其他的相关事件;事件对学校的作用范围等。(3)对突发事件的后果进行界定,包括可能给学校和师生带来什么样的损失;如果增加投入以减少该类突发事件,需要付出多大代价;如何用最有效的方式降低事件发生的概率。

4.应急能力评估。评估包括硬件评估和软件评估,前者是指高职院校应充分了解学校现有资源,针对不同的突发事件类型,按照应急准备与应急绩效之间的差异与因果关系,对学校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财力投入、物资保障、场地设施等进行评估,确定上述资源是否能满足应急需要的效果。后者是指高职院校要充分做好师生的调研工作,了解师生对学校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接受程度和了解程度,掌握主要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应急意识、过往经验、应急处理技术水平、接受的专业培训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5.应急预案编制。高职院校应具体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范围,针对分析结果编制相对完整的预案,在预案中对应急机构的指挥协调、组成人员、岗位职责、应急设施设备、救急物资、救援行动的开展等方面做出预先的具体安排。

6.应急预案的评审、与更新。评审主要分为外部评审和内部评审。外部评审是由高职院校的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环保部门、周边公众代表、专家等对预案进行评审。内部评审由高职院校组织校内涉及部门、师生代表等进行评审。预案经评审完善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署,按规定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部门备案。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更新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及时备案。

7.应急预案的实施。高职院校应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实现应急预案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第7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范文

第一条: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正确应对突然发生对正常电力供应或办公秩序构成严重影响的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县供电局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全局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范围:一是因群体性上访、静坐等情况激化而导致的冲击本局重要场所的事件;二是意外伤亡事故及闹事等突发事件;三是较大的治安、刑事案件;四是危害调度、变电所、物资仓库、财务等重要场所的事件;五是危及来局考察的首长、知名人士安全等政治影响较大的事件。

群体性上访按《县供电局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预案》执行。

第三条: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重点保障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人身、设备和财产安全。同时要及时掌握有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各类情况,避免由于工作疏忽和失误诱发突发事件。

2、坚持依法处置原则。依法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激化矛盾和不必要的冲突。

3、坚持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在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局属各单位(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4、坚持快速反应原则。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时,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

5、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善后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生产副局长、经营副局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营销科科长、安全监察科科长、生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政工科主任、人力资源科科长、调度室主任、行政科科长组成。

第五条: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临时工作机构,主任由具体突发事件涉及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具体突发事件涉及的主管部门、局办公室主任、安全监察科科长、行政科科长、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各专业应急工作组。

1、安全保卫专业组。组长由安全监察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法律协调专业组。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3、后勤保障专业组。组长由行政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后勤保障等相关人员组成。

4、事件涉及部门专业组。组长由具体事件所涉及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结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研究决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措施。

第八条: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和控制情况,并负责与地方政府、市局等上级应急处理管理部门联系,取得指导与支持。

3、协调各专业工作组之间的工作。

4、负责突发事件和上报相关信息、数据的审核,并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局提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报告。

第九条:安全保卫专业组主要职责。

1、密切关注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情况。

2、及时会同基层单位配合公安部门赶赴现场提取证据,搜集资料。

3、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加强局各重点要害部位的门卫保安力量,必要时关闭大门,组织民兵应急小分队到岗到位,并向公安部门请求援助。

4、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突发事件发生场所的秩序,确保电力大楼及其他各重点要害部位不被闯入。

第十条:法律协调专业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件情况,分析突发事件原因,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2、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争取政府及社会舆论的支持、理解。

3、负责突发事件的统一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疑虑,稳定情绪,增强凝聚力。

第十一条:后勤保障专业组主要职责。

1、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挥,负责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和供应。

2、配合安全保卫专业组,做好局房屋、办公用品等物业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事件涉及部门专业组主要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及时了解突发事件情况,分析确定事发原因及我局是否存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2、配合其他专业组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对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管理责任等进行分析汇总,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意见,书面上报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章处置程序

第十三条:初期处理

主要目标: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1、当矛盾初显时,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组织力量主动深入地了解、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争取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经反复做工作仍无明显效果,并发现有转化为突发事件迹象时,事发单位主要领导应密切关注动向,分析情况,确定工作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力争就地解决。不得将本级应该解决的矛盾推给上一级。

3、当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矛盾仍无法解决,突发事件不可避免时,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发出预警报告,将事件的主要问题、人数、组织者等详细情况报告给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同时,分管领导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应迅速赶赴事发地点协助工作。

第十四条中期处理

主要目标:控制事态,平息情绪,化解矛盾。

1、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事发单位的预警报告后,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后,迅速组成临时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业组根据职责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3、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负责与参与突发事件的人员代表交谈,开展解释、疏导与化解工作。要善于观察形势,做好群体的分化瓦解工作。要加强对组织者的政策攻心,说服他并通过他做好其他人的工作,促进事件向有利的方向转变,直至事件平息。

第十五条:善后处理

主要目标:事件平息后,做好后期处理,防止其反复。

1、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由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解除应急预案。

2、突发事件平息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急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并上报领导小组和上级相关部门。

3、事发单位要对该次突发事件进行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并将处理结果和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给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附则

第8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范文

关键词:完善 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管理机制 探索

中图分类号:X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2(c)-0135-01

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对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都是一个无法逾越的环境问题。因此,本文试图在借鉴发达国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内涵

环境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相关部门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而进行的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包括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恢复等动态过程。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求政府必须采取不同于常态管理的紧急行动和措施,作出有效的决策。但是,在这种紧急状态下要政府作出有效决策显然是很困难的。因此,只有运用宣布紧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等等应急管理措施和程序,这些措施和程序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那么这就需要将它们制度化、系统化和具体化,从而突发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就形成了。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包含以下三个层面的含义:首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是应急体制和应急制度的总和;其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具有典型的是非常态属性,只有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虚拟资源被激活,根据需求快速凝聚和运转,形成实际应对的动态运行,并且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又迅速转变为常态。最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必须以法制体系作保障,法制是应急管理机制的基础。

2 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现状

2.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法律制度不完善

在我国,应急立法往往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法可操作性不强。作为各级政府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内容较为原则、宽泛,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和专项法规,操作性不够强。二是威慑力度不够,缺失赔偿条款。尽管目前施行的法律、法规对环境应急做了规定和说明,但从宏观上来看,条款过于抽象,法律框架缺少涉及事后评估、赔偿和追究责任的相关内容。

2.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制不顺畅

当前,在我国的突发环境应急体制中,各级政府实行的是各司其职的单灾种、单部门的管理模式,缺少专门的统一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性管理机构,使得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都被纳入各级政府专门机构的常规职能中。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各种灾种和各种规模的事件交织在一起的复杂局面,单一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难以实施全面的应急指挥。

2.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不足

一是环境应急管理更多依赖于行政手段,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明显不够。二是应急队伍建设严重滞后。面对突发环境事件常常手足无措,不仅不能应对应急救援的需要,而且会引发环境突发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三是应急救援装备严重不足。由于缺少专项资金,先进的专项技术装备显然无法到位。一旦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落后的救援装备必然不能满足救援需求,造成事故不能妥善处理,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

2.4 社会参与机制不健全

我国对全社会风险意识的宣传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还很不足,导致社会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预应急管理的意识非常薄弱。在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中一直是以政府为主体,缺少专门的机构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宣传,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度不高。尽管政府在资源掌握、专业人才和组织体系等方面存在极大的优势,但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仅仅依赖政府的力量一定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而社会力量的参与都会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尽可能把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

3 完善突发环境应急管理机制的对策建议

3.1 健全完善环境应急法律法规体系

第一,抓制定紧急状态法,进一步把环境应急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即使一系列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和手段已经建立,也需要从法律的层面上建立完善的体系,从实体和程序方面予以保障。第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规定。根据环境特点的变化,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估工作,及时修订《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子预案,进一步扩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覆盖面,形成相互配合的应急预案体系。

3.2 建立多元立体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

突发的重大环境事件往往会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影响,对这种不良影响消除不是单单依赖一个部门的力量就可以完全应对的,它需要来自不同部门和机构的联合与协调,因而建立起多元化、立体化、网络化的环境应急管理危机体制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要求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应该改变传统的职能部门的划分,从事件应对的视角而非职能划分的视角来设置机构和配置权力。此外,各级政府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应按照“综合协调、分级管理、分类处理”的原则,建立一个责任明确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

3.3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第一,按照专业化的标准,加强突发环境应急管理队伍的建设。一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应急管理队伍;二是建立一支权威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三是建立一支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第二,加大环境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第三,加强环境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依托国家现有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大中型企业,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品种齐全、规模适当、互通共享的环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3.4 动员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应急模式,不断扩大公民参与的广度、拓宽参与的渠道、丰富参与的形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联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整体联动系统。国外发达国家经验证明,有效应对环境危机的力量源泉和深厚资源在广大社会组织与民众之中,应当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应对危机。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加强对企业和民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整个社会的应急能力。

参考文献

[1] 邓水平.对创新和推进基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应急管理,2011(4).

第9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范文

【关键词】化工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注意事项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具有突发性、公共性、危害性、事件的多变性和多样性等特点。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的迅速发展,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特别是由于化学品泄露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频率增加。分析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生产型的企业中有众多落后的手工作业的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企业管理松弛而造成跑、冒、滴、漏现象十分普遍;多数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管理的理念也是酿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温床;同时由于没有系统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发生事故后往往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不能及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因此,为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化工企业依据企业具体情况而编制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不断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是十分迫切的,是环境应急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重要措施。

一、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以下几点原则:(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2)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实际;(3)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4)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5)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6)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7)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8)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内容

针对于化工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内容应包括:(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3)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4)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6)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7)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8)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9)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时的注意事项

1.提高预防意识、防患未然是编制预案的目的

通过制定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可以起到以下两方面作用:(1)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明确化工企业潜在的环境风险源,并针对重点风险源点提出相应的预防思路和办法;(2)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可保障应急救援的及时出动,并采取正确应急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蔓延,从而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提高预防风险意识,强化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从事后处置为主转向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全过程管理,最大可能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2.认真剖析企业情况、突出风险识别与分析是编制预案的前提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时,编制人员应到生产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同时要认真并仔细观察企业所在地地理位置,周围环境状况。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环保设施及其运行状况,辨识原材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副产品、最终产品及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析企业内部可能潜在的环境风险源等,拍照记录重要、重点部位。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收集完整的、有效的图件、详细的和基础数据资料,包括:企业地理位置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图、生产用原材料及存储情况、污(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污(废)物处理设施设计资料、排污许可证、应急组织人员的分工安排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

3.责任明确、分工合理是编制预案的保障

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对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个人。若应急人员的职责发生改变或岗位人员发生变动,可及时调整应急人员的职责分配,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工作格局;其次,应立即上报上级政府部门,由上级的政府部门全面协调,借助社会广大的力量,启动应急互助机制,发挥企事业应急队伍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重要作用。

4.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措施是编制预案的核心

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中所涉及的应急措施,应是建立在前期风险源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突发事故现场应急的方案和详尽的操作程序,只有这样该预案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