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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的本质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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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的本质

第1篇:区块链技术的本质范文

关键词:区块链; 审计; 实时监督;

随着社会的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已经有了较大的进步, 但仍然存在人力成本高、数据真实性难保证、覆盖面不全等不足之处。而近年来逐渐盛行的联网审计对这些不足进行了改进, 但又出现了数据安全性不强、系统维护成本高等新的问题。2008年, 经过比特币之父中本聪对多种计算机技术的巧妙揉合, 区块链技术诞生了。2015年, 英国著名的《经济学人》杂志发表了名为《The trust machine》的封面文章, 把区块链技术称为信任的机器。自此, 区块链技术进入了备受关注的黄金时代。该技术具有去中介化、可追溯、分布式等特点, 最初应用目的为了验证交易真伪, 这就相当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的鉴证功能。随着研究的深入, 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区块链技术对进一步改进现行审计具有重要意义。黄冠华 (2016) 认为区块链能从数据记录与数据存储两方面改进联网审计、陈旭, 翼程浩 (2017) 设想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实时审计框架, 并认为区块链技术在改进审计实施流程方面具有优越性。在此背景下, 更深一步探究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使用区块链技术的影响是有必要的。

一、区块链的含义与特征

区块链的英文是blockchain, 即block (区块) 与chain (链接) 的结合体, 简而言之, 区块链就是有多个区块相互连接形成的一条长链。这条链存在于虚拟信息世界, 每个区块就是一个数据块, 里面记录了一组采用哈希算法组成的树状交易状态信息, 这样可以保证区块和区块中的信息不能被篡改。区块链不是一项单一的技术, 它是包括点对点传输、密码学算法、智能合约、分布式数据存储在内的多种计算机技术的交叉整合。虽然学术界、金融界对区块链技术的定义多种多样, 但普遍认为区块链就是一个分布式数据库。这个数据库由全网节点共同维护, 共同记录, 除非控制整个系统中51%以上的节点, 否则将无法对数据进行修改。

(一) 分布式。

区块链实质上就是一种基于对等网络 (p2p) 的分布式存储方式。它的核心思想就是数据不再集中保存在中心服务器上而是分布式的保存在全网的各个节点, 任何一个节点受损都不会影响其他节点已经储存的数据。一旦数据有更新, 全网所有的节点能够快速同步新录入的信息。如果某节点上的用户故意或者不小心改动了该节点上的某一记录或某一账本, 系统在后续的运营中又会自动的给这个节点同步正确的账本。

(二) 去中介化。

很多资料在谈及区块链的特征时都提出了去中心化这一概念, 但实际上这是难以实现的, The DAO事件的发生说明没有绝对中心存在可能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困扰。因此, 使用去中介化这一概念比较恰当。去中介化就是节点与节点之间不再需要经过中介商就可以实现对接。这可以改变现行互联网的数据传输模式:区块链系统内的信息交流可以点对点进行而不再需要通过网络供应商, 因此数据的安全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三) 按合约执行。

区块链系统中任何交易都按照已经确定的规则和约定进行。这种规则和合约被称之为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本质上是一种协议, 这种协议存在于物与物之间。它采用了编程语言, 通过程序语言强制执行。当合约被约定后, 需要进行操作的时候, 系统会自动完成, 即使是系统运营方也无法随意对其进行改动。

(四) 可追溯性。

在区块链中, 每个区块都存在指向前一个区块的、以密码签名的方式形成的链接。通过这样的链接, 区块连成一条链, 从最新的区块可以一直往前追溯至最初创建的初始区块。而每一笔发生在区块链中的交易都会被记录在系统的区块中并被盖上时间戳。因此, 所有交易记录都可向前追查。无论该笔交易距今有多长时间, 只要区块链存在, 都可以在系统中查询到。可追溯的特点使得每一个数据的来源都有溯源记录, 数据的真实性从源头便可获得辨别。

二、区块链技术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影响

(一) 保障数据安全, 增强数据可靠性。

传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方法以事后查账为主, 是对过去一段时间里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的监查。由于审计工作并不是随时随地进行的, 因此, 在经济业务发生后, 企业有对业务会计信息进行修饰甚至是篡改的可能。联网环境下, 虽然保证了实时审计, 但是, 电子凭证依然有被篡改的风险, 且被篡改后没有痕迹, 很难被发觉。同时, 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数据信息的往来都由网络服务供应商进行管理。一旦网络服务供应商的服务器遭到黑客攻击, 存储在其中的数据不仅有被泄漏的风险, 更可能被直接摧毁。而区块链系统是去中介化的, 每一个节点都具有相同的地位, 都储存有完整的数据且数据是实时更新的, 任何节点受损都不会影响其他节点已经储存的数据。其次, 区块链系统可以根据各个节点账本的重合度识别真帐和假账, 与大部分节点的账簿记录不相符的节点将被自动划为假账。最后, 想要控制整个系统就必须要控制系统中51%以上的节点, 而这样做的难度大, 代价高, 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因此数据被篡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数据的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 简化审计工作, 提高审计效率。

传统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主要通过成立专项的审计小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对其进行审计检查。由于这些检查都需要人与人之间的通力合作, 如果审计员之间或审计员与企业员工之间出现沟通问题, 便会降低审计效率。此外, 一旦在审计过程出现审计资源配置不足或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也会对审计效率产生不良影响。现行的联网审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非现场审计, 但仍需要审计人员自行将联网获得的原始审计数据转化为有效的审计信息, 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 各类需要审计的数据都呈指数式增长, 这样的数据处理工作会耗费大量人力, 且效率不一定高。使用区块链技术后, 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存储技术使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不需要通过进驻被审计单位也能自如的对该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且不担心假账的存在。区块链特有的时间戳和不可篡改使得事务所不需要向银行或其他单位发送函证也能保证审计信息的可靠性。还可以结合大数据技术, 对获得的审计信息进行自动处理。因此, 只要保证某些必须由人工录入的原始数据是真实、准确的, 集中人力对源头信息进行审计即可。这样一来, 人工审计工作量大幅减少, 审计效率将显著提高。

(三) 促进全面审计, 规避审计风险。

为了能更好的提高事务所审计工作效率, 有效降低审计成本, 抽样调查方法在传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被普遍应用。虽然抽样调查方法有统计学理论的支持, 但是, 它无法对每一项经济活动的有关数据进行监察, 只能通过数理统计的理论进行评估, 因此, 难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审计风险也相应增加了。现行的联网审计虽然在全面审计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 但是受到现有技术水平的限制, 这种审计模式只能获得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信息, 在该单位与关联方的联系方面, 仍然难以获得来自关联方的第一手资料, 并没有真正实现全面审计。而运用区块链技术后, 区块链作为一个庞大的数据库, 一旦信息记录, 全网各个节点自动实时更新, 无需再向其他单位进行函证, 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审计。同时, 区块链可追溯的特性可以帮助会计师事务所轻松获得审计数据的来龙去脉, 假账无处遁形, 有效的规避了审计风险。

三、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对策

(一) 加大对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力度。

现阶段区块链技术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算力问题。区块链技术目前拥有的算力还没有达到大规模使用的水平, 其整体的运算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 区块链技术的安全系数也有待增强。虽然区块链最引人瞩目的地方之一就在于它的安全性, 但2016年发生的最大众筹项目The DAO被攻击事件, 使区块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对于审计行业来说, 安全问题是尤其重要的。会计师事务所想要在审计中使用区块链技术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让数据获得更多安全性。因此安全问题的解决对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推进区块链技术而言是非常关键的。总之, 无论是政府还是会计师事务所都需要加大对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力度, 进一步完善区块链技术。

(二) 加快区块链技术人才培养。

区块链技术作为近年来兴起的金融科技, 获得了学术界相当多的关注。但就国内而言, 虽然近两年有关区块链的书籍出版量较大, 但是总量上面来讲还是不多。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各界学者, 尤其是金融科技领域的学者加快对区块链技术的研究, 以出版更多高质量的区块链相关书籍。其次, 时至今日, 高校区块链人才培养方案尚处于探讨阶段, 各高校对区块链技术的重视程度依旧不高。区块链技术现在尚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 需要相关人才对它进行研究改进, 方能使它更好的为包括审计行业在内的各个行业服务。因此, 各高校应该肩负起人才培养的责任, 对区块链提起足够重视, 早日制定出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 为包括审计行业的各个行业输送更多区块链技术人才。

(三) 构建完善的区块链运行监管机制。

虽然国家鼓励区块链技术的发展, 并于2016年了《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但尚未有针对区块链技术相关法律规章。而一项技术的法律属性如果不明朗, 会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 以至难以得到社会上的广泛认可。因此, 政府针对区块链技术的立法监管工作应该跟上该技术的发展速度。此外, 虽然审计行业的先驱们已经意识到区块链技术会对审计行业带来的重大影响并开始积极对此展开研究。但是对于整个行业来说, 对区块链的认识和重视仍然远远不够, 针对区块链应用的行业监管制度还没有出台。因此, 审计行业应该积极行动, 尽早出台相关的监管制度, 让会计师事务所更加规范合理的使用区块链技术, 更加放心的享受区块链技术能带给它们的便利。

参考文献

第2篇:区块链技术的本质范文

火爆的比特币把沉寂多年的区块链技术推到了普通大众的面前,不管是否加入挖矿或炒币大军,亦或是对这种虚拟代币价值艳羡不已的吃瓜群众,或是持冷眼旁观的专业人士,大家关注的主要焦点还是比特币。

显然金融是区块链技术最早,也是应用得相对成熟的领域。这与区块链技术天然就是账本的特性直接相关。然而这远远未挖掘出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平台技术、数据库技术的优势以及充分利用此种技术优势在各个领域和场景下应用的可能性。也即区块链的短期价值被高估,而长期影响却被低估(何宝宏博士语)。

如今,互联网已经改变了整个世界,而互联网技术当中还在不断涌现出各种让人应接不暇的新技术。在这些新技术当中,作为底层技术的区块链将发挥最长远最广泛的影响。

技术篇:认识区块链技术

(一)区块链技术是什么

区块链最早由密码学家“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于2008年提出,目前行业公认的区块链定义是:

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链条的方式组合成特定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去中心化共享账本,能够安全存储简单的、有先后关系的、能在系统内验证的数据。

区块链本质上就是一个账本,可以让互不信任的人,在没有权威中间机构的介入下,充分信任对方来进行信息与价值互换。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储存、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应用模式。

(二)区块链技术为什么会有如此长远而广泛的影响

区块链技术具有以下六大特征,正是这六大技术特征使得区块链具备了革命性颠覆性技术的特质:

去中心化:由于使用分布式核算和存储技术,不存在中心化的硬件或管理机构,任意节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均等的,系统中的数据块由整个系统中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来共同维护。任一节点停止工作都不会影响系统整体的运作。

开放性:系统是开放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人公开,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和开发相关应用。

自治性:区块链采用基于协商一致的规范和协议,使得整个系统中的所有节点能够在去信任的环境里自由安全地交换数据,使得对“人”的信任改成了对机器和技术的信任。

匿名性:由于节点之间的交换遵循固定的算法,其数据交互无需以信任为背书,因此交易对手无须公开身份。

可编程:分布式账本的数字性质意味着区块链交易可以关联到计算逻辑,并且本质上是可编程的。因此,用户可以设置自动触发节点之间交易的算法和规则。

可追溯:区块链通过区块数据结构存储了创世区块后的所有历史数据,区块链上的任一一条数据皆可通过链式结构追溯其本源。

区块链的信息通过共识并添加至区块链后,就被所有节点共同记录,并通过密码学保证前后互相关联,篡改的难度与成本非常高。

深刻地理解区块链技术这六大特征,可以更好地在文创产业中挖掘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价值。

价值篇:区块链技术在文创产业发展中的价值

技术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路径。

互联网领域中,技术可以高效解决某些传统法律问题;对于法律无法及时作出回应的新业态,技术就是产业规范,是法律的重要补充。

(一)盗版是文创产业的致命伤

文创产业包括了影视、文学、动漫、音乐、视频、游戏等以及其相关的数字形式,涉及内容的生产、复制、流通和传播等主要环节。

在“互联网+”时代,文创产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也遇到了不少挑战。互联网的网络效应、快速传输、低成本性,加上各种盗版技术的层出不穷,使文创产业面临着盗版猖獗的挑战。

网络盗版给文创产业带来了的巨大经济损失是有目共睹的。

首先,网络盗版直接带来的是诸如工作流失、版权价值缩水、损失大量优秀作品的负面影响;其次,由于网络盗版内容的低俗,加上虚假广告、木马病毒、作品质量低下等特点,劣质内容也给用户体验带来极坏的体验,影响消费者对正版作品的感受,造成版权市场的恶性循环。

原本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IP本应成为文创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要素。但当下互联网产业生态圈里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依然严重,网络著作权官司纠纷频发,原创盗版遍地、举证困难、维权成本过高等问题成为文创产业的尖锐痛点。

此外,对速发展的互联网产业,法律不可避免地存在滞后性,一些新型业态无法获得著作权法权利体系下的保护,在转而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同时,却存在评价标准不一的不确定性。

网络盗版如同溃堤之蚁,可以撼动整个文创产业赖以生存的根基,因此,在传统的法律法规政策、司法保护、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以及企业内部规制之外,前沿技术特别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给文创产业的痛点带来了新的解决思路。

(二)区块链提供的解决思路和价值

规范和技术是解决法律问题的两种进路,当法律事后规制的成本较高时,区块链技术提供了更低成本更有效率的进路。

对于目前文创产业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例如新型的盗版模式使得盗版行为更加分散化、隐蔽化,打击难度更大;网络盗版各环节更加细分,责任认定难度更大;用户的正版化意识未能与正版化进程一起提高等问题,区块链技术也许可以提供一种更低成本更有效率的解决思路。

使用区块链技术,可以通过时间戳、哈希算法对作品进行确权,证明一段文字、视频、音频等存在性、真实性和唯一性。

一旦在区块链上被确权,作品的后续交易都会被实时记录,文创产业的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可追踪,这为IP权利证明、司法取证等提供了一种强大的技术保障和可信度很强的证据。

具体而言,首先,IP是文化娱乐创意的核心,利用区块链技术,能将文创产业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整合、加速流通,缩短价值创造周期,实现IP的价值转移,并保证转移过程的可审计、可信度和透明度。

其次,基于区块链的政策监管、行业自律和民间个人等多层次的信任共识与激励机制,同时通过安全验证节点、平行传播节点、交易市场节点、消费终端制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文创行业的存储与计算能力,有助于文创产业全面进入数字化内容生产及传播时代。

另外,文创产业的盗版问题也可以通过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途径来解决。可以不断加强权利持有人与标准组织和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等主要行为者之间的合作,以促进可追踪性技术的传播,并支持区块链等新追溯和认证系统的出现。

通过记录资产、交易和参与者,这种共享数字分类账本提供了关于IP来源和历史流转的信息,使IP更容易地被追踪和认证。

因此如何使用区块链技术来加强供应链的透明度并更好地保护IP是文创产业可以重点考虑的问题。

区块链技术不仅在抑制盗版方面有突出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区块链技术的价值可以贯穿文创产业的全产业链。

应用篇:区块链在文创产业的应用及落地场景

(一)区块链技术贯穿文创产业的全产业链

区块链在文创产业的应用主要围绕着四个领域展开的:区块链+内容生产,区块链+内容流通,区块链+内容交易,区块链+内容维权。

区块链+内容生产:利用区块链技术对共同创作作品数据的追踪、确认和审计,有效地减少共享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实现基于区块链的创意产业的生产、交易、投资平台。创造一个人人可以创作、交易、传播、消费、众筹的信息共享和价值交换的平台。

区块链+内容流通:基于区块链特性和虚拟市场规则,使得消费者能够参与内容创作、生产、传播、众筹和消费的全流程,而不需要依靠第三方平台的信用背书。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价值传输特点,内容产业可以在版权交易和游戏道具场景交易平台上发行、交易数字资产(类似于token)。基于不可篡改、分布式的特点,建立在区块链技术之上的版权和游戏道具交易不仅能促进交易的安全、透明,融合现实和虚拟之间的界限,能对游戏和版权市场带来颠覆性的影响。

区块链+内容交易:利用区块链技术,使音乐、电影、文字作品等内容产业数据的生产、传播、许可、交易等过程公开化和透明化,跨过出版商和发行商,创作者可以直接在区块链平台上发表、推广或交易作品,直接获得报酬。

利用区块链技术,添加信任的确权节点,进行IP及其相关权利的交易,以及权益分配等功能,可解决交易不透明、内容不公开等问题。

区块链+内容维权:利用区块链分布式数据存储、加密算法等技术对交易数据共识签名后上链,不仅可以进行一般的文件存储,而且可以通过实时保全的数据通过智能合约形成证据链,满足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促进证据及审判的标准化。

(二)区块链技术在文创产业的落地场景

1、内容生产—共创平台语戏app

语戏app是基于亚流行文化社群“语言 Cos”而创建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app,主要解决的是许多作者共同创作的文字 Cosplay 一段情节、故事的知识产权问题。

创作模式是在语戏这个app中,创作者共同创建、整理、cosplay、存放、沉淀、考核某个剧本或故事,最后汇总成为一个令人满意的作品。

最后这些作品独家授权给平台,语戏平台卖给影视、文化公司后将收益按区块链记录中每个人的贡献分配给各个共同创作者。

区块链技术解决的问题是:取代了依托于旧的QQ群及贴吧的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人为处理成本,区块链平台基于算法直接统计每个人在每部戏中贡献的内容占全作品的比例,而且平台的不可更改性更能保护共同创作者的利益。

2、内容流通—版权流通平台Primas项目

Primas项目致力于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数字版权领域,打造国内首个在版权领域商业化落地的区块链产品。希望从根本上颠覆洗稿的游戏规则,重新书写媒体传播的法则。

Primas的运行模式是建立完整的DNA体系和溯源机制,其核心是内容数字指纹识别,通过密码学与区块链技术,将创作者认证的作品及认证时间、作者信息、可信时间戳共同加密,生成一段唯一的八位码,这样不管之后内容“流窜”到哪个地方,都有根源可以追寻。

区块链技术解决的主要是类似于版权登记和公示的问题,不再需要中心化数据库下的检索比对,只需直接溯源就能确定权利人的最终版权,但是可能会涉及到盗版确权的问题。

3、内容交易—版权交易平台Cfun项目

Cfun平台是基于全球公有链量子链开发的一个去中心化的应用(DApp),用来记录作者的作品,同时获取用户行为数据,意在建立一个全球的协同创作生态,同时促进IP的全球实时交易。

运行模式主要是通过区块链技术,第一层是多个内容创作者共同创作作品,将内容卖给最终的IP买家。第二层是将包括作者信息和粉丝行为数据等所有的创作日志记录在区块链上,以便对数据进行追踪、确认和审计。

最后通过使用准确的用户行为数据,CFun计划利用算法将IP和买家相匹配,通过智能合约计算每个内容创作者在每笔IP交易中的贡献,以实现IP的自动交易。

区块链技术解决的问题是保障版权交易过程中的确权、共创版权人的版权收益分配等问题,并保证版权交易和游戏道具场景交易更安全。

4、内容维权—电子存证平台“仲裁链”项目

“仲裁链”是由微众银行联合广州仲裁委、杭州亦笔科技三方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是基于FISCO BCOS的区块链底层平台,在司法领域的真正落地,并于2018年2月制作了首份区块链裁决书而完成价值验证。

运行模式是当某项业务发生时,用户的身份验证结果和业务操作证据的HASH均记录到区块链。当需要仲裁时,后台人员只需点击一个按键,相应的证据便会传输至仲裁机构的仲裁平台上。

仲裁机构收到数据后与区块链节点存储数据进行校验,确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后,依据网络仲裁规则依法裁决并出具仲裁裁决书。

区块链解决的问题是基于区块链多中心化、防篡改、可信任特征,利用分布式数据存储、加密算法等技术对交易数据共识签名后上链,实时保全的数据通过智能合约形成证据链,满足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实现证据及审判的标准化,让“仲裁链”充当“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

从以上四个具体项目来考察,我们可以看到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是贯穿到文创产业的全产业链中,在落地时并不会有明显的环节割裂开来。

事实上,在具体落地项目中,业界一直在源源不断地创新和尝试。如腾讯已经推出首款区块链游戏化应用《一起来捉妖》,真正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游戏中的功能落地,炫酷又好玩,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监管篇:区块链文创产业的监管模式

对区块链的监管将因公有链、联盟链、私有链而有所不同

文创产业涉及到内容的生产及传播,因此一直是政府监管的重点。虽然区块链技术并未广泛应用到文创产业当中,但监管也是日后政府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根据实际应用场景和需求,区块链技术演化出了三种应用模式,即公有链(Public blockchain)、联盟链 (Consortium blockchain) 和私有链 (Private blockchain)。因此对区块链的监管也围绕着这三个应用模式来实行。

公有链是完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分布式系统的任何节点均可参与链上数据的读写、验证和共识过程,并根据其相应的共识机制获得相应的经济激励。

由于公有链的各个节点可以自由加入和退出网络,并参加链上数据的读写,运行时以扁平的拓扑结构互联互通,网络中不存在任何中心化的服务端节点。

因此,公有链的特点是保护用户免受开发者的影响、所有数据默认公开,交易速度较低。比特币是公共链的典型代表。考虑到完全开放性和去中心化带来的传销或者其他犯罪的风险,目前对该应用模式的严格监管有其必要性。

联盟链是部分去中心化(或称多中心化)的区块链,适用于多个实体构成的组织或联盟,其共识过程受到一定规则的控制。

系统内交易确认的节点一般也是事先所设定,并通过共识机制确认。取决于联盟链内部的信任程度和相关需求程度,虚拟数字货币可以选择匿名或非匿名。

联盟链的各个节点通常有与之对应的实体机构组织,通过授权后才能加入或退出。各机构组织组成利益相关的联盟,共同维护区块链的运转。联盟链的特点是低成本运行和维护、高交易速度及良好的扩展性、可更好地保护隐私。对于文创产业的流通、交易和维权也有很大应用。

在监管方面,由于联盟链容易进行控制权限设定,拥有更高的应用可扩展性,可以考虑目前对于行业协会的监管模式,根据涉及领域的不同,可以采取事先许可或事后备案的监管模式。

私有链是完全中心化的区块链,但具有分布式特点。中心控制者指定可以参与和进行交易验证成员的范围。

对于私有链内的成员,系统不需虚拟货币提供奖励。私有链适用于特定机构的内部数据管理与审计等,如版权局的版权登记数据等,其写入权限由中心机构控制,而读取权限可视需求有选择性地对外开放。

私有链的特点是交易速度非常快、给隐私更好的保障、交易成本大幅降低甚至为零。由于私有链的各个节点的写入权限收归内部控制,而读取权限可视需求有选择性地对外开放。

因此,对于私有链的监管或许可以考虑接入API接口,考虑到私有链的封闭性,政府对这块的监管压力会很大。

结论:区块链技术可实现文创产业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3篇:区块链技术的本质范文

[关键词]区块链;大数据;医疗保健;人工智能

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数据库系统,充当存储和管理事务的“开放式分类账”。它可以创建数字化的交易块,而无须集中控制。区块链有三个关键部分:计算机网络、网络协议和共识机制。网络中的每台计算机都会记录分类账的副本,并且所做的任何更改都必须通过算法检查以确保建议的更改显示有效。通过网络节点授权批准后,新交易块将添加到数据链中。区块链技术相对现有的市场商业体系,具有巨大的应用优势。首先,区块链消除了对第三方交易清算的需求,节省了时间和金钱。其次,增加了网络的责任性和安全性,因为所有参与者都是已知和可信的。区块链不仅仅是技术和金融行业的宠儿,现在已经深入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医疗保健系统需要处理有关个人的私密数据,区块链可帮助确保患者数据的安全性、实时性和准确性。

1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安全性

2019年是区块链诞生10周年,以物联网(IoT)、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人工智能(AI)、区块链(Block-chain)等为代表的智能科技将极大地拓展智能商业的边界,成为工业互联网时代的推动力。区块链带来的最大价值则是在万物互联的时代,用技术重构信任机制。这将对未来的金融和商业产生深刻影响。由于区块链上文件系统中固有的加密技术,区块链上的数据本质上是高度安全的。这意味着区块链非常适合存储高度敏感的个人数据,这些数据经过精心处理后,可以为生活带来许多的价值和便利。日常生活中,如果使用淘宝或亚马逊网站搜索引擎,它们会推荐我们想要购买的东西。当然,输入这些系统的数据是私密的。通常处理这些私人数据的企业必须投入大量资金来满足数据安全方面的标准。即便如此,大规模的个人数据泄露事件越来越常见。区块链数据库以加密状态保存,这意味着只要私钥安全,链上的所有数据就安全。AI在安全方面也有很多可以与区块链技术融合的领域。众所周知,数据处理过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暴露了未加密数据,就意味着安全风险的存在。AI的发展使其网络算法能够在数据仍处于加密状态时进行处理或操作。

2医疗健康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当前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技术与医疗领域的结合日益紧密,使得各个国家的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在不断提高。我国已经开始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健康医疗健康大数据和AI发展。组织专家认证数据融合安全计算的技术可行性。各地政府明确机制,支持地方医院促进医疗AI发展。这些都为医疗AI数据创新提供了发展机遇。在互联网后时代,互联网价值的显著体现就是区块链技术。有了区块链技术,人们可以定义所有的资产,并且创建各式各样的去中心化应用,其中涉及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医疗、保险以及银行等。由于区块链具有每个单个事务的数据库记录,因此它为机构提供了一种数据实时挖掘模式的方法。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区块链极大地提高了数据分析的透明度。与以前的算法不同,区块链的设计拒绝任何无法验证且被认为可疑的输入。因此,建立在区块链技术上的大数据分析算法只需处理完全透明的数据。这样意味着数据质量的优化,提高了AI分析计算的效率。

3区块链技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技术

自互联网技术出现以来,医疗行业一直在大量涌入数据。随着临床数据量的不断增加,医疗健康领域的区块链商业智能已成为巨大的需求。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技术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通过AI技术简化某些过程,而无须人为干预来实现预期的数据处理方法。在医疗保健领域,AI技术可以融入广泛的治疗保健流程中,从而减少管理工作量,消除资金浪费,增强信息交换,并能提供实时数据分析以及患者监控。医疗健康数据AI技术,除了能减少医疗保健组织必须处理的大量数据处理工作外,还有助于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人员成本。区块链技术与AI大数据处理技术的结合将会使医疗健康机构获得巨大的效益。具体分析如下。

3.1改善医疗机构治疗水平

医疗保健组织依靠数字工具和技术来支持他们的日常运营,最终目标是改善医疗水平。建立在互联网上的区块链技术,提供完善的区块链商业智能服务,与医疗保健数据AI相结合。通过使用AI工具引入预测分析元素,确定患者生命安全、检查等待时间、满意度评估、疾病和复发风险、潜在治疗成本、再入院可能性等参数,从而系统自动给出患者护理方案,计算平均住院时间,帮助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对患者诊断做出明智的决定。

3.2更好分配资源

目前医疗机构以电子方式存储患者记录几乎已成为常态。医疗工作者可以从集中存储的患者数据库中精准挑选出相关的信息,以促进更好地预测和可操作的诊断方案。将医疗保健数据AI与区块链商业智能相结合的另一个关键优势是,通过跨部门分配基于需求的精确数据来更好地管理资源,从而减少浪费。例如,由于预测分析可以帮助确定患者何时准备好出院,因此它还有助于更好地分配病床、药品和员工等资源,以帮助减少浪费。区块链商业智能工具能够从健康应用程序以及可穿戴设备(如计步器和健身带)访问可下载数据。这使医疗保健专家能够利用互联网准确跟踪健康指标和信息。这些数据对于医疗保健从业者了解患者的生活方式和病史非常有用。

3.3促进数据挖掘技术广泛使用

大数据技术工具变得越来越便宜,不断增长的吸引力促使各种医疗健康机构有足够的驱动力去购买相应的技术。区块链商业智能非常适合这种模式,它提供经济而全面的解决方案,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运营质量。通过与AI技术的融合,区块链技术能够分析实验室结果和测试报告等临床数据,它可以协助护理人员,帮助他们制定更有效的患者护理计划,更多地关注需要额外关注和护理的患者。区块链商业智能工具的数据挖掘能力可以帮助医疗保健从业者更精确地评估治疗计划,确定选择的治疗方案。这些工具还可用于预测任何给定治疗程序的确切结果,通过帮助组织了解医疗方案的缺陷并采取纠正措施,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

4区块链技术在医疗健康机构的应用

互联网之所以发展迅速,同互联网一开始就有比较好的场景有关,无论是E-mail还是Web都是互联网信息交流非常自然的应用场景。区块链技术发展至今,存在一个较大的问题是应用场景的缺失,缺少能具体承载区块链技术的舞台和场景。目前,利用区块链商业智能和数据分析的最大障碍是:缺乏有效利用数据分析的资源,无法对分析性能进行基准测试,以及难以将分析结果引入可操作的决策中。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世界各地的医疗保健机构正在快速转变为分布式数据存储库,这为区块链技术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场景。安全和隐私在医疗保健中至关重要。黑客对医疗健康数据的任何攻击都可能对医疗机构造成极大的破坏,因为它们不仅受到经济损失,而且自身声誉也会受到极大影响。最重要的是,在任何违反数据安全的情况下,最大的受害者是患者个人的私人信息,从付款的信用卡详细信息到医疗诊断的结果,隐私没有得到足够保护。医疗机构产生的数据由于需要长期保留而难以管理,这意味着医疗保健机构需要一种有远见的方法来确定数据的存储、访问和使用方式。此外,医学领域的数据管理软件通常具有建立定期访问权限的范围,该权限根据需要为来自不同部门的不同工作人员提供临时查看功能。这些因素使医疗机构更加迫切需要定期审查其数据,以便删除、修改或匿名化信息。同样,输入任何医疗健康机构记录的数据也需要格式化,描述特征和检查结果数据必须准确,然后才能为机构内的不同用户访问,以用于医疗、管理和计费目的。这种要求进一步加剧了在医疗保健领域管理数据的难度。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医疗保健部门正在寻求在四个关键领域:临床、运营、管理和财务领域,使用区块链技术增强商业智能和数据分析工具。区块链技术将协助医疗组织设置中的最高领导者建立正确的部署策略,通过引入数据可视化和智能化,促进医疗技术人员技能升级,建立大数据AI分析技术等新概念,使员工熟悉使用区块链商业智能工具,从机构数据库中获取更多有效的资源。区块链技术针对医疗保健系统大数据进行精心设计,全面规划,通过最少的处理算法,精简数据输入和输出过程,从而形成一个去中心化、智能高效、面向未来的大数据系统。

第4篇:区块链技术的本质范文

1、HBOX与区块链是两个没有关联的概念,HOBX是一家网络货币交易所,而区块链是一种信息防伪技术。

2、HOBX通常是指HOBX交易所,这是瑞士汉特斯金融公司创办的一家网络交易平台,由瑞士的FINMA(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直接监管。它是一家正规合法的交易平台现交易所对全球的粉丝招合伙人共同打造优良的社区社群,共谋发展,共享财富;

3、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区块链(Blockchain),是比特币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同时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批次比特币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

(来源:文章屋网 )

第5篇:区块链技术的本质范文

大数据对客户信用构建的影响

银行在客户信用构建时,传统方式是通过实体机构对经济社会的渗透与接触,人工收集客户相关的各种信息,并通过中心化系统处理数据以完成客户信用评估。以社会分工的组织形式解决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风险管理问题,这种传统模式的核心是通过规模化运营降低个体信用评估的边界成本,从而实现专业化信用中介的经济功能。这种中心化集中处理的模式,受到信息收集成本的限制。故银行业评估客户信用时采用数据通常较为单一,以结构化的经济数据为主,效率较低;并主要聚焦于正态用户,缺乏对长尾用户的关注。

不同于传统银行业所依赖的经济性数据,涉及个体的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事实性数据都可能成为信用评估的依据,如:网络消费与交易、个体通信数据、交通地理轨迹、网络社区记录等等,过去未纳入银行业客户数据的信息受到征信评估的广泛重视,这依赖于数据成本的大幅度降低以及个体生活的数字化趋势。

相对于传统银行业依赖于个体接触实现信息收集的模式,大数据征信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大数据突破基本经济数据范畴,扩大了行为数据来源,从而为改善信息不对称提供了新的资源;在信用风险定价上,大数据模式下个体数据具有易得性和广泛性,具备了成本优势和信息基础以扩展覆盖到长尾客户的服务上;且不同于调查和实验数据,人类行为与观点数字化所产生的数据本质上是田野观察数据,某种意义上摆脱了数据生成中的主观因素。银行业在客户信用评估中引入大数据已成为必然。

但信息化时代的海量数据,由于数据来源与传播差异,各种虚假、欺诈信息充斥其间,噪声数据对大数据的应用产生了严重干扰。信息泛滥、数据可操纵使得数据本身面临信任问题。数据清洗与鉴别为大数据应用带来了额外的成本,这类数据灾害在数字化社会中因数据爆发式增长而愈演愈烈,数字世界中数据本身的信任问题、数据的无序生产等成为大数据征信中的重要阻碍。

数字世界中区块链认证模式及其对传统信用中介的威胁

“区块链”是指用密码学方法产生的动态编程数据块链,本质是对数字世界中数据与代码的认证,使用某类区块链协议的数据或代码,被赋予了某类共识性信任。区块链解决数字化社会中数据与代码自身的可信任问题,从而改善了大数据应用中数据处理成本急剧恶化的趋势。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使得我们在面临大数据资源拓荒时,对数字矿产资源有了辨识标签。

由于解决了数字世界中的认证问题,区块链对客户信用的构建产生了颠覆性的冲击。类似于现实世界银行等信用中介对个体经济事实的审核,基于区块链的数字事实审核成为信息时代信用构建的重要基石。

对于信用构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区块链技术重新定义了大数据资源的应用价值,信息社会中各类数据的生产,具有了潜在的价值意义。扁平化的数据生成、传播与共享,有效地改善经济个体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不仅如此,通过区块链技术的数据授权模式,克服大数据应用中的隐私权问题,从而使得开源数据的透明化使用具备了法理与伦理基础。

通过对程序代码的认证,区块链技术可将金融交易的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评估与决策有效融合在执行过程中。从而改变传统银行业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与定价方式,例如“智能合约”在“互联网+”的世界中具有无限想象空间。

区块链通过对数字事实的认证,其适应信息社会的去中心化、去信任、时间戳、非对称加密和智能合约等特征,为实现信用的共享式评估与可编程管理提供了技术保证。

传统基于规模化优势的银行业等金融中介信用评估模式,由于其覆盖范围小、数据片面、调整僵化等局限性,越来越不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网络信息社会的扁平化、共享式特征,要求信息社会的个体信用评估,转变为基于技术与平台资源的分享式信用评估模式。区块链解决了数字世界中数字事实本身的信任问题,奠定了信息社会信用评估的技术基础,信息社会的个体信用权威中心面临重构。

因此,具有信息技术和平台优势的机构或组织纷纷进入信用评估市场,试图争夺信用评估的核心地位。银行业具有的传统实体与专业人员的规模化优势,在信息社会中极度弱化,这使得银行业信用评估面临迫切的转型需要。而拥有技术优势的科技公司,拥有互联网客户平台资源优势的公司,甚至未来拥有智能产品的“物联网”平台类制造业巨头,都可能凭借其数据优势与平台资源切入征信业务,挑战银行业信用中介的核心地位。

基于区块链构建客户信用的银行业优势及其转型机会

与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平台资源的公司相比较,开展区块链信用构建,银行虽然在新技术和平台资源上存在劣势,但也具备一些核心优势。

信用客户传统资源。由于社会分工,银行业拥有庞大的金融客户群体,几乎涵盖全社会经济个体。首先,个体银行账户数据是信用构建中最为重要的数据,含有直接的经济后果信息,即使在区块链大数据范畴下,银行账户数据仍是信用构建不可或缺的内容。这种专业领域数据使得银行业在信用构建中具有先天优势。其次,银行客户数据记录具有历史性,难以寻找替代资源,这通常是科技企业或新兴“互联网+”平台企业所无法追溯生成的数据资源。当然,要体现这一竞争优势,需要银行业对传统业务数据进行数据资源转化与保护,并逐步采用区块链技术对这些数据资源进行标签、认证,通过版权保护与主动授权管理,逐步形成“互联网+”社会下的信用数据资源供给中心。

监管门槛与成本优势。基于社会个体征信对经济影响的重要性,国家监管严格。这提高了该领域的准入门槛和成本,而银行业相关业务准入与牌照管理上,由于传统经营业务因素,具有先天优势,这对于试图进入信用评估领域的新兴科技公司或平台公司则是巨大的阻碍。

专业人才聚集优势。影响信用的因素众多,不仅涉及个体经济状况,与个体行为、观念及社会经济环境等都具有重要关联。征信技术发展的跨领域与领域交叉虽然成为趋势,但信用评估与管理仍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要求,其专业特殊性是其他专业的技术人员难以完全掌握的,“码农”对个体信用风险的理解一定与金融客服人员的理解是不一致的。银行业积聚和培育的大批信用评估专业性人才,这是新入公司难以实现的。

机构信用优势。面临“互联网+”时代层出不穷的创新信用产品,老牌商业银行多年累积的信誉可减少客户顾虑,提高客户对创新产品的接受度和合作度。如花旗银行2015年发行的“花旗币”(Citicoin),首日上线兑换达7.32亿美元。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对“互联网+”时代下的银行业信用评估模式成功转型将产生积极的影响。(1)可改善征信成本。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客户信用评估可使用的受信任数据突破了传统经济数据的范畴。在“互联网+”时代,区块链技术可无限地使用与分享信任数据,由于区块链技术可大幅度减低海量数据的噪声和虚假数据问题,使“互联网+”下的大数据收集、处理与使用更快捷,成本更低廉。从而大幅降低银行业客户征信的数据处理成本和自动化运维成本。(2)拓展信用评估覆盖范围,扩大客户群体。区块链技术可以方便地嵌入“互联网+”社会下微观经济个体的行动流程,从而覆盖传统人工收集信息无法顾及的客户群体。可针对特殊群体,如没有银行账户(或账户数据信息含量稀少)但能接触互联网的人群,展开信用评估,扩展信用产品服务对象。(3)改善信用产品管理成本。区块链可以使信用评估、定价、交易与合约执行的全过程自动化运行与管理,从而降低人工与柜台等实体运营成本,并能大幅提高银行信用业务处理规模。(4)提高信用创造能力。区块链下的可信任代码技术,使信用产品的全过程都具有动态编程能力,从而极大地拓展了信用产品的创新空间。如“智能合约”模式对各种金融场景都具有极强的适应性。(5)可挖掘信用客户平台资源,拓展传统业务范畴。区块链使得银行业深度嵌入实体产业的运营过程,一方面提高产融融合度,另一方面扩展了信用资源的可应用场景,提高信用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6篇:区块链技术的本质范文

摘要:在“金融科技红利”扩大与“人口红利”衰减的背景下,效率和成本两种力量共同驱动着金融智能化发展。与互联网金融主要在营销渠道创新不同,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发展正在深入到风险管理、资产定价等金融核心领域,推动着金融业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在肯定金融智能化发展所带来积极意义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蕴藏的潜在风险。在推进金融智能化发展过程中,若发生突发性金融风险事件,往往会波及众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对于造成的损失,事后监管往往于事无补。为此,要研究金融智能化发展过程中“替代”风险的类型、风险度量与风险特征,运用监管沙箱、监管科技等新理念、新方式,打造“穿透式”智慧监管新机制,构建应对金融智能化发展的监管新体系,强化事前监管,促进金融与科技融合共生,形成智能化时代金融发展新秩序。

关键词:金融科技;大数据;区块链;互助保险;监管科技;监管沙箱

一、金融智能化发展的进程与现状

(一)金融智能化的主要阶段。技术进步一直是驱动金融业发展与变革的重要力量。金融稳定理事会FSB(2016)将金融科技(FinTech)定义为“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其创造出新的金融模式、技术应用、产品和服务等,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提供与获取方式产生重大影响。技术驱动金融业升级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金融1.0时代。该阶段通过计算机替代手工计算及账簿,进一步提升金融运行效率。二是金融2.0时代。在该阶段,技术由工具转向通过业务、产品创新的方式驱动金融变革,使得新兴互联网企业有机会运用互联网技术将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供需双方相连接,成为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三是金融3.0时代。在该阶段,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引领金融业全方位变革,通过虚拟方式替代物理方式,使得金融业的边界日益模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2017)。当前,一系列以“廉价、即时、可得”为特征的智能化金融形式,如智能证券、智能投顾、区块链互助保障平台等金融新业态层出不穷,为数量庞大的消费者提供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在线基础金融服务。区块链使得互联网上进行的金融交易可通过嵌入智能合约,自动执行价值交换、权属转让;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使得智能投顾成为现实,金融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金融智能化的主要业态。

1.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跨境支付。区块链技术使高效、快捷的跨境支付系统成为现实。区块链本质上是统一的分布式记账系统,跨境支付系统只需要通过许多节点、以共识机制来验证交易并记账,不需要任何信任中心,交易双方点对点支付得以实现,交易流程简便、快捷。全球已有不少初创企业致力于拓展跨境支付。最令人瞩目的是Ripple公司,其构建了一个没有中心节点的分布式支付网络,全球排名前50的银行中已有包括渣打银行、西班牙国际银行等15家银行与Ripple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截至2016年末,在Ripple系统的支付交易中,由中国发起的交易额占比最大。

2.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证券发行与交易。证券发行公司运用区块链技术生成的智能合约,在理想状态下可以实现私人定制化证券发行,上市或拟上市的公司可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发行异质化资产凭证。通过区块链实现24小时全天候运作,买卖双方能够通过智能合约实现自动配对,并通过分布式数字化登记系统,自动实现清算、结算。目前,全球各大金融机构和交易清算所正积极开展证券发行与交易领域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研究,Overstock已成功销售首个区块链上的加密债券。

3.基于区块技术的资产托管。资产托管从业机构可以运用智能合约和共识机制将投资合规校验整合在区块链上,确保每笔交易都是在满足合同条款、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自动运行。与此同时,区块链具有自动记录和加密认证的属性,实现多个参与方之间信息实时共享,免去重复进行信用校验的过程,可将原有业务环节时间缩短约60%到80%,使得信用交易更加高效,账户信息更加安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区块链资产托管系统上线成为中国银行业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的首次成功实践。

4.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互助保险服务平台。目前,互助保险在全球保险市场的份额达27%,为将近10亿人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区块链点对点技术的优势适合于互助保险平台的开展。在智能合约运行中,当一人出险时,其他人自动向其赔付款项。同时,区块链的共享透明和历史可追踪特点减少了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象出现的概率。国内首家应用区块链技术的互助保险服务平台“众托帮”,其首款保险保障计划——“众托1号抗癌互助医疗计划”上线仅1个月,参保人数就迅速扩大到40万人。

5.大数据风险控制。大数据风险控制是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和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对资金需求者进行信用评分,以此预测还款人的履约能力以及违约风险。与传统风险控制手段相比,大数据风险控制具有信用评价更为精准、数据涵盖范围更广以及更具时效性等优势。以蚂蚁金服推出的信用服务体系芝麻信用为例,芝麻信用通过搜集与分析大量的网络交易等行为数据,对用户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信息可以帮助金融科技公司甚至金融机构对用户的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做出更为精准的判断,继而为客户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6.智能投顾。智能投顾是提供智能化资产投资组合管理服务的在线理财顾问,由计算机基于现资组合理论等投资分析方法,排除人为因素自动提供资产投资组合建议。智能投顾根据服务对象的特征和偏好,给出个性化投资交易决策建议,还可以提供交易服务。从2010年开始,一些提供在线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相继成立,在线专业投资顾问迅速兴起。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逐渐成熟,智能投顾势必将迎来新的增长势头。

二、金融智能化发展的主要动因

(一)效率驱动。Bazot(2013)等学者的研究发现,当前金融体系仍存在低效率的问题。金融中介活动的单位成本并未随着信息技术进步而呈现显著下降的趋势。Philippon(2016)提出,低效率使得金融体系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金融科技驱动金融智能化主要基于以下两条路径:一是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整合长尾市场、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提高资金配置和管理金融风险的效率。金融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盈余者和资金需求者之间的融通,有效配置资金。传统金融机构因信息不对称、风险控制等诸多因素制约而忽视了基数庞大的个人借款者及中小微企业这类“长尾客户”,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技术,将提高对长尾客户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金融服务,提升资金供求的配置效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被广泛应用于高速网络化的信息处理,大幅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提高资本资产定价和管理金融风险的效率。二是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大幅缩短金融业务办理所需的时间,提高运营效率。以商业银行为例,按传统方式去获取客户、核准贷款,由于效率较低,银行不得不放弃借款金额较小的长尾客户。银行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快速、大规模地获取客户,并可以通过客户标签,更加精准地找到目标客户,提高客户转化率。由于使用大数据技术审批贷款,供需双方无需见面即可实现审贷、放贷,因此,银行审贷、放贷的效率提高。利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和点对点实时交易的功能,还能够有效缩短金融交易的时间,提高转账笔数和转账总金额,提升银行处理跨境支付结算的效率。

Kensho、Dataminr、Antuit等系统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智能金融分析工具,能够在极短时间内抓取、整理并分析网络上所有公开信息、图像甚至非结构化数据,并以此作出投资、借贷、风险管理决策。依靠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机器对历史交易记录进行快速、海量的学习,其决策水平将远远高于人类。在高速运算和海量数据的支持下,智能化金融分析工具可以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同时通过机器联网形成网络效应,提升金融运行效率。(二)成本驱动。传统银行业成本主要由资金成本和运营成本两部分构成。资金成本由社会平均融资成本和风险溢价构成,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使得银行能够精准识别和控制风险,风险溢价降低,资金成本降低。人工智能、人脸识别等技术能够使得机器替代人工实现全方位感知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交互服务。这就使得传统金融操作的人工成本变得非常低且边际成本递减,推动着银行运营成本降低。在成本驱动下,银行业正在向无实体化智能形态转变。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6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离柜交易笔数达1777亿笔,同比增长63.68%;离柜交易金额达1622.54万亿元,银行业平均离柜率高达84.31%。同时,国有五大银行仅在2016年柜员减员率就已超过10%,这意味着银行的薪酬支出等运营成本大幅降低。总之,金融科技并未改变金融的资金融通、配置资金的本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带来的是效率提升与成本降低,智能机器将在一定程度上替代重复性体力劳动甚至知识型脑力劳动。在“金融科技红利扩大”与“人口红利衰减”的背景下,效率和成本两种力量共同驱动着金融智能化发展。传统金融业首先与互联网等信息通讯技术融合,形成了区别于利用银行进行间接融资、借助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互联网金融”这一新金融模式,但是其仍主要停留在产品层面,如余额宝、互联网证券等。互联网金融与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进一步融合,对信息搜集、信用中介、风险定价、投资决策等金融核心业务带来更大的冲击。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依托技术内部驱动和网络效应外推,使得交易效率更高、交易成本更低,从而促进了金融加快向智能化方向发展。

三、金融智能化发展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监管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滞后。目前,我国对金融科技监管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还停留在互联网金融的层面。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虽然在多个场合提及关于金融科技的监管思路,但是系统性、规范性法律法规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出台。金融科技领域众多智能化业态只能参照传统金融及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整个行业处于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空白之中。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表明,我国对颠覆性金融创新的监管主要靠事后监管,监管措施主要是针对风险事件的被动响应。与互联网金融主要在营销渠道创新不同,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发展正在深入到风险管理、资产定价等金融核心功能与业务领域,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各个方面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在金融智能化进程中,若发生突发性金融风险事件,往往会波及众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对于造成的损失,事后监管往往于事无补。

(二)金融风险越来越复杂且难以管控。金融智能化发展并未改变金融业原有风险属性和类型,但是风险特征更加复杂和难以识别。一是金融风险更加复杂。金融智能化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动金融业变革,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层出不穷。比如,余额宝等“宝宝类产品”将支付、基金、存款等不同领域的业务整合起来,增加了金融风险的复杂程度,使得金融风险交叉感染成为常态。二是风险可控性降低。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影响下,金融交易发生即清算,风险传播将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广的范围覆盖金融市场,金融监管机构进行救市和风险隔离的难度增加。若2013年的“钱荒”事件再度发生,金融市场挤兑风险将被迅速放大,加剧市场中参与主体的恐慌。三是金融风险更加隐蔽。金融智能化发展使得金融活动参与主体可能同时具有多重身份,金融风险更容易隐藏,对金融智能化监管的缺失也使得金融风险难以被识别。此外,金融智能化发展使得金融业务的进入门槛降低,金融机构从事高风险经营活动的动机强化,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偏好更加凸显。

四、促进金融智能化健康发展的若干建议

(一)正确看待金融智能化发展进程。金融智能化既是经济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社会各界要正确看待金融智能化发展进程,在肯定金融智能化所具有积极意义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蕴藏的潜在风险。人工智能、数字金融等技术模糊了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的界限。金融科技公司提供“廉价、即时、可得”的智能服务对传统金融业带来较大的冲击,“替代、脱媒、失业”将使传统金融业在一段时期内面临转型的阵痛。金融智能化带来不确定性较大的替代风险与社会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现有金融秩序。面对金融智能化替代所带来的风险,社会各界应积极应对,以研究金融智能化进程中“替代”风险的类型、风险度量与风险特征,构建应对金融智能化的监管体系,促进智能科技与金融融合共生,形成智能化时代金融发展新秩序。

(二)加强金融智能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运用。金融科技可能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同时金融智能化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的障碍也不可低估。但是,不能因为金融智能化对传统金融领域造成冲击而对此进行抵制。遗憾的是,我国传统意义上的“主流”金融机构并未在金融科技驱动的金融智能化第一轮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与国际上知名大型金融机构及金融科技公司积极合作推进金融智能化发展形成较大的反差。国内金融系统要积极研究金融科技在智能化金融交易中的应用实践,加强智能化金融交易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金融科技自主创新,积极抢占战略制高点。在推进智能化金融交易应用落地的过程中,优先选择容易突破的领域,先易后难,先后核心,先市场化程度高后垄断性强的领域,推动智能化在金融业全领域落地应用。

(三)在金融智能化推进过程中确保风险可控。可控是保证金融智能化替代过程中金融体系安全与稳定的前提,可控意味着可以更快地识别和防范智能化金融风险。同时,在金融智能化推进过程中,监管当局必须及时发现漏洞并加以修补;反之,若金融智能化发展风险失控,就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甚至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要做到金融智能化替代进度可控,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确保金融科技技术自主可控。这意味着要有若干掌握核心技术的金融科技公司,目前国内部分金融科技公司正积极布局并已形成示范效应,国家应加大对此类金融科技公司创新和研发的支持力度。二是要着眼金融智能化长期发展。近年来,虽然中国金融科技发展较快,但是主要仍是P2P借贷、第三方支付等典型互联网金融业态,后续更高层次金融创新比较乏力。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应充分认识到金融科技驱动金融智能化发展是大势所趋,积极布局大数据风控、智能投顾、智能证券保险等智能化程度较高的新业态。

(四)打造“穿透式”智慧监管新体制。金融科技的创新速度和影响力要求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机制。一是监管部门要强化信息技术在金融体系治理中的应用,建设基于大数据模型的金融风险实时监测处置平台,实现智能监管、自动预警、快速响应。二是充分考虑金融科技对金融行业发展的影响,以及各部门在技术革新情境下金融行为可能发生的变化,坚持积极引导和依法监管并举的理念,积极运用监管沙箱、监管科技等新理念、新方式加强监管。对于复杂的新型金融业务要进行“穿透式”监管,透过业务的表象探究其本质,用业务的本质属性来确定监管要求和监管分工,实现全覆盖式监管,不留监管空白和套利空间。三是要形成自我规范、自我协调的行业自律机制,促进金融智能化健康发展。最终建立起包含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约束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为促进金融智能化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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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区块链技术的本质范文

去年初,我应邀到一个中部城市,参加一场关于大数据与区块链的研讨会。看到政府安排来接站的司机开着的是一辆私家车,于是我好奇地问他是属于哪一家机构:政府接待办、出租汽车公司还是汽车租赁公司?他的回答让我脑洞大开:我是跑软件的,不属于任何公司。彼时滴滴、优步、易到还各自发展着,那位司机的手机上运行着这三家共享出行公司的终端,可以交叉接三家公司的派单,他把这形象地称之为“跑软件”。他不是任何公司的雇员,他的车也不是这三家公司中任何一家的财产。他与这三家公司之间的关系就只是靠一套运行在移动互联网上的软件来维系。基于互联网的共享经济模式,推进了这个社会两方面的经济制度变革:一是企业组织,人不是企业的员工了;二是产权关系,车也不是企业的资产了。

“跑软件”的现象并不只是出现在公司与个人的商业关系上。我们每个人几乎都遇到过这样的场景: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因为某种因缘际会,被邀请进入了同一个微信群。一旦意味相投,也许群中的两个未曾谋面的人就互加了好友,经年累月,也许两个微信好友就在线下碰面了。在线下碰面之前,其实你们早就是数字世界里的好朋友,只不过你们的朋友关系只是一种数字化生存方式。这是人际关系中的“跑软件”,大家不隶属于任何机构、任何组织,只是依靠一套软件系统在数字世界里建立了一个新型的数字化社会关系。 从IPO到ICO

今年3月,一家核心开发者希望在继比特币区块链和以太坊区块链之后,集前两个区块链之所长,建设一个新一代公有区块链,以非营利基金会形式在新加坡注册,以全球区块链社区共识、共建、共享、共担方式运行的公有区块链组织――量子链(QTUM),以向区块链社区发行自己的数字代币(Coin或token,以下称为token或代币)的方式,在五天时间里发行基于自身量子区块链上的量子币,从全球区块链社区里轻松换取到了价值1500万美元的比特币和以太币。

量子链的这种做法被命名为“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首次公开发售代币融资);ICO相对应的是“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_发行股票融资)。区块链社区为了在合规性和合法性上与IPO做个区分,也有把ICO叫作“Initial Crypto―Token Offerings”的,即首次公开发行加密数字代币融资,这个ICO的叫法确实更切合“ICO”的实质。

量子链(Qtum)ICO的主要规则为:1)以非营利基金会的形式注册,该基金会负责运营量子区块链及作为量子币的发行主体;2)量子区块链是开源软件系统,任何人无须许可都可使用该系统;3)该系统的开发、运行、应用采用去中心、分布式、自组织的社区制;4)基于量子区块链上的量子币是一种功能币,在使用量子链或量子链上的各种应用时,需要支付些微的量子币;5)只能发行代表量子链使用权的代币――量子币来融资以支持量子链的开发工程;6)量子链公布将发行总数1亿量子币,其中51%公开发行。另外的在四年时间里,29%将分配给社区的学术研究、教育推广和商业应用项目,20%分配给创始人和开发者;7)所有用量子币换取来的价值1500万美元的比特币和以太币,都将全部存入多重签名的钱包,钱包地址可公开透明,由多人签名才可能被使用;8)量子币可以在数字货币交易所交易;9)量子币的公开发行,得到了基金会注册地监管机关的有条件“无异议函”,在“监管沙盒”机制下,获得了最低限度的合规性。

“ICO”是区块链与生俱来的特性。2009年1月上线的比特币区块链,就是“ICO”的创世之作。只不过,2017年的“ICO”与其还是有所不同:比特币的ICO采用的是持续发行的“挖矿”机制,而现在的ICO采用的是一次性发行和持续分配机制。ICO正在成为区块链上的主要融资渠道:据统计,2016年区块链方面的风险投资4.96亿美元,而ICO金额也达到2.36亿美元,接近风险投资金额的一半,截至2017年5月15日,今年以来区块链上的风险投资约为1.07亿美元,而ICO已经达到1.25亿美元了。ICO目前的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区块链方面的风险投资,有可能成为区块链行业的主要融资渠道。 零边际成本社会

我一直认为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过渡,是一场堪比人类祖先走出非洲那样的大迁徙,只不过这是一场“数字化大迁徙”。如果说12世纪到13世纪欧洲的“大航海”时代是人类社会发现了一个物理上早就存在的“新大陆”;那么,正在进行的数字化迁徙时代就是人类社会的第二次“地理大发现”,只不过这次是建设了一个之前并不存在的、非物理结构的数字世界。

无论是共享出行司机的所谓“跑软件”现象,还是量子链(Qtum)的发行加密数字代币的“ICO”模式,本质上就是一种建立在数字世界里、用数字化方法来重构的、新型的企业制度和产权关系。现代产权理论的基础是科斯观察到的市场机制运行中的“交易成本”,而企业之所以成为市场活动中的基本组织单位,就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

我们看到的数字化经济运行规则,和1937年科斯看到的工业化经济运行规则,有了巨大的新变化。一首歌曲要发送给一万个人,在工业化经济运行规则下,我们得灌成一万张唱片,原子结构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而在数字化经济运行规则下,我们通过互联网发送,比特在互联网上的传递,别说一万个人,一千万个人来接受这首歌曲,边际成本也几乎为零。在数字化世界里,像“跑软件”和“ICO”那样的分布式商业模式,已经不同于1937年科斯眼里为了降低交易成本(科斯,《企业的性质》)而设立的企业了。 共享经济模式

人们已经习惯于把这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叫作共享经济模式。而我更愿意把它称之为“分布式商业模式”。相对于共享经济模式,分布式商业模式涵盖的范围更大:共享经济之外,还包括开源软件社区、非营利服务机构、分布式商业自治组织等。

分布式商业模式最大的几个特点是:1)基础技术架构体现为分布式网络结构,相关各参与方处于点对点对等关系,相互互不隶属;2)价值创造机制体现为数字化规则下的零边际成本;3)价值增长机制体现为“摩尔定律”,一旦越过拐点,立马实现指数级增长;4)组织机制体现为以社区自治、平台组织和生态系统作为运行架构;5)协作机制体现为依靠共识而不是指令;6)激励机制体现为羊毛出在猪身上的互联网思维;7)利益分配机制体现为共享、分享、他享。

分布式商业模式尽管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在目前这样一个早期阶段,我们还没有穷尽的能力。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质:轻所有权,重使用权,甚至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比如开源软件社区,比如共享经济模式,比如非营利性机构,再比如分布式自治组织(在区块链上,人们把分布式自治组织称为“DAO”:系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的缩写),指的是无中心控制机制的、去第三方中介服务的,以点对点、端到端方式来运行的组织。类似比特币区块链、以太坊区块链那样的公有区块链,是一个最典型的分布式商业组织的案例:产品著作权完全开源免费、没有服务器没有运维人员没有组织、一套软件到网络上之后就完全依靠志愿者社区来开发维护、任何人无须许可就可以下载终端成为网络节点、非营利无权益人也无收益分配…… 资本与资产VS所有权与使用权

根据现代产权经济学理论,所有权适合私有,否则无法很好地解决“公地悲剧”和“租金消散”的问题。而在分布式商业模式运行规律之下,我们发现:与所有权的私有不同,使用权适合“公有”!一辆汽车,在私有的状况下,使用率大概10%;而在共享经济的模式下,使用率可以提高到50%;有研究机构甚至提出,在无人驾驶技术成熟之后,采用分时共享模式,一辆汽车的使用率可能提高到90%。很显然,这种情况下,无论从内部效用还是外部效用来分析,使用权一旦“公有”,对各方面的效用都是最大化、最优化的。

张五常先生说到,经济社会的基本规则就是产权规则,你改变了产权的规则,你就改变了整个系统。所有权的虚化、轻化或者幻化,催生出来一种新的金融服务体系,一块完全崭新的风景画展现开来:以所有权为基础,对应的是资本市场;而以使用权为基础,对应的是资产市场。技术的开源、产品的分享、组织的自治及商业目标的非营利使得分布式商业模式下,没有了资本的立足之地。在消费者、投资者和交易者眼里,代表所有权的资本失去了价值,作为提供消费和体验的产品或资产才具有价值。金融新疆域由此而开辟。

在移动互联网之前,手机叫功能手机,移动互联网之后,手机叫智能手机,中间的差别就在于功能手机不能24小时连网,手机一旦在线,就成为了智能手机;同样道理,IBM在其发表于2014年的物联网白皮书中,把能够24小时连网在线的机器设备也命名为智能设备;当区块链技术于2009年横空出世,业界把登记在区块链上的能够24小时在线的智能设备称作智能资产(在线与在链)。

资本与资产这一字之差,金融涵义却别有洞天。资本更适合证券化,不适合货币化;资本的基本形态是股权或债权,适合证券化为股票或债券。资产更适合币化,不适合证券化;资产的基本形态是使用权或分享权,适合货币化为数字代币(Coin、Token)。证券化的资本,使得所有权可以拆分转让,因为流动性提高,融资也随之方便;货币化的资产,使得使用权可以拆分转让,因为是以数字货币的形态流通,7天24小时全球交易,税收结构最为简单,交易费用最为低廉,流动性更高,融资也更为方便。

我们相信,人类刚创造出房屋时,是没有产权、物权意识的,最初的房屋只有遮风避雨的功能意识。物权、产权意识的出现,导致房契、地契等权益凭证的产生,而这些权益凭证的产生,极大地提高了物权、产权等资本品的整体可转让性;证券化更使得房契、地契等权益凭证可以份额化,使得物权、产权的可转让性极大提升,其价值也大幅提升,财产性收入也成为人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而区块链带来的资产数字化,是在物权、产权等资本品份额化之后,把使用权等资产也份额化了,资产数字化的金融表现形式就是资产的货币化。

资产货币化是一个实物资产“液化”的结果,一旦实物设备被数字化,数字的传输和水的流动一样高效多能了,实物资产一旦获得像“水”一样的流动性。一台设备或者一辆汽车,如果24小时与互联网连接,设备的身份登记在区块链上,我们就可以确保它的身份的唯一性、确认它传输的数据的真实性、追踪设备的轨迹和状态、用它每分每秒传送过来的数据重塑一个数字化的它,以其作抵押物或以其使用价值作锚定物来发行数字货币融资。

基于所有权的金融体系有如下特点:1)是营利性商业机构;2)往往依据《公司法》采用公司法人体制;3)发行股权、债权及其衍生品等投资工具融资;4)投资者具有收益分配权及剩余财产追索权;5)除特殊结构,大多数情况下,股东承担有限责任;6)需要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既约束股东,也约束经理人;7)负有在企业经营的不同环节缴纳各种税收的义务;8)需要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来增加透明度;9)外部监督机制:政府部门、第三方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

基于使用权的金融体系特点却不同:

1)主体经营活动追求非营利性;2)往往采用开源基金会的公共性组织结构,没有权益人;3)共建、共有、共担、共享、共治的分布式自治组织;4)社区治理机制取代了公司治理机制;5)外部监督机制除有限度的依靠政府外,不再依靠第三方中介机构,基本采用各种数学算法模型来作内部约束;6)发行数字货币(coin)或数字代币(token)等投资工具融资;7)投资者对发行机构不享有股权债权、收益分配权及财产追索权;8)发行的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不同,没有利息收入(这点类似黄金),只有数字货币价格变化的损益;9)只是在数字货币的交易环节才有税收产生;10)最重要的是:基于使用权的金融体系一定是建立在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上的。 业界动态

截至2017年5月19日,以比特币、以太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总市值已经达到850亿美元左右。去年我曾经预计数字货币(包括数字资产在内)将在十年内达到1万亿美元的总市值,届时任何资产配置模型都不可以对数字货币忽略不见。以目前数字货币市值的增长速度和新数字货币的发行速度,我去年的预计看来是过于保守了。全球黄金的总市值大约8万亿美元,而数字货币被誉为“数字黄金”,因为数字货币和黄金一样都不能生息,它确实离货币更远而与黄金更近,万亿市值的数字货币并不是天方夜谭。目前市值达到5亿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已经达到8只,编制数字货币指数的条件日臻成熟,也许六个月以内我们就可以看到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数字货币ETF。据了解,还有其他几个海外证券交易所也正在积极探讨数字货币ETF挂牌的事宜,届时一些配置另类资产的投资工具,就可以合规地把基金资产配置在数字货币ETF上。

假以时日,我们甚至不排除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在内的传统证券交易所,也会创立为ICO服务的平台。纳斯达克早已宣布与区块链创业公司Chain合作,利用区块链技术设立一个私募股权交易平台,并且这个区块链私募股权交易平台已经开始试运行了。

在基金投资方面,目前已经有几家稍微激进的VC基金,开始投资在ICO上。Boots VC、Blockchain Capital和Polichain Capital等三家基金已经公开宣称会投资ICO代币,Blockchain Capital甚至计划用ICO的方式来筹集一笔专门投资ICO代币的基金。

一些区块链创业者已经为ICO创立了专门的服务平台,提供从合规性、信息披露到评价标准的服务,他们仿照美国私募证券144A规则的要求,提出了SAFT(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Token,未来代币简明协议)的ICO发行标准流程(比照资本市场已经实施的“未来证券简明协议”),整理了专门针对ICO的信息披露要求,并开始建立ICO价值和质量评估体系。一些国家的监管机关已经在关注ICO的相关活动,建立了金融科技“沙盒机制”的国家,如新加坡和英国等,把ICO纳入“沙盒”给予观察,同时要求ICO必须遵守简单的KYC规则,比如不能销售给不符合美国144A规则下的不合格投资者及不能宣传为股票、债券等等。美国证监会数字货币研究主管也公开提醒区块链业界,不管ICO的数字代币是否属于“证券”,发行者都负有投资者保护的责任。 ICO是金融深化的终局

ICO有巨大的创新性,几乎可以说是金融深化的终局。

第一,ICO使得共享经济模式、开源软件项目、非营利性机构及分布式自治组织得以享受到融资的便利;

第二,ICO让使用权公有化,解决了公地悲剧和租金消散的经济学难题,使得产品和商品的内部效用和外部效用都能够最大化,交易无摩擦;

第三,ICO使得数字代币的投资者与产品的使用者合为一体,使用者用得越多,投资者获得的价值越大;投资者价值越大,网络越健壮稳定,使用者也越受益;

第四,ICO的51%代币公开发售、募集获得的数字货币存放于地址公开的托管钱包并实行多重签名的方法,利用了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底层信息穿透、透明、共享的机制,创造性地为分布式商业模式建立了商业自治的技术可信性;

第五,ICO降低了区块链创业项目的融资门槛和投资者的投资门槛,在这一点上与众筹异曲同工;

第六,ICO倡导融资民主化,还权于创业者,削弱了资本的力量,增强了创业者对项目的主导权,最大化了创业者的利益;

第七,ICO的代币可以在数字货币交易所交易,相比股权投资,拥有极高的流动性,方便了投Y者退出;

第八,ICO代币的交易跨越全球,7×24小时交易,实时清结算,全球投资者共同发现价值,辨识真伪,交换价值。

并不是任何资产都适合ICO。

首先,能够ICO的资产,一定是运行在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上的资产,链下资产无法做到去中心化的分布式模式。

其次,到目前为止,成功的ICO都是公有区块链或分布式自治商业模式上的项目。也就是说都是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的项目。反过来也说明,夹杂所有权的项目并不适合ICO。

其三,ICO是介于私募股权融资和众筹融资之间的,但更偏向于产品众筹模式的融资方式,ICO用使用权来融资。

其四,凡ICO的项目在区块链上创立时,都设计有原生数字货币,这种原生数字货币一方面是使用者使用该项目时的费用支付手段,另一方面它又是ICO时的融资工具。我们买来该ICO代币,可以是为了卖出获利,也可以是拿来付费使用该产品。

其五,ICO代币的价值高低决定于该项目的使用功能的好坏。使用前景广阔,深受使用者欢迎,代币价值就看涨。以太坊作为公有链,在其链上做应用开发的项目比在比特币区块链上的要多,因此我们可以预计以太币的价值有超过比特币的可能。

因此,ICO代币是使用权的众筹;持有代币不应该用于利润的共享;代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块链上的特定资产,不能通用于链外。

在这点上,代币类似赌场的筹码,仅限在本赌场使用。从合规性角度来说,ICO与IPO最大的区别在于:ICO只适合用于公有区块链、非营利机构、分布式自治组织、共享经济模式等没有所有权归属或者所有权不再重要的创业项目的加密数字货币化融资,而且这些项目必须建基于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之上。 风险隐患

任何金融创新在初始阶段往往都伴随着混乱和诈骗,ICO也不例外。要辨别一个ICO是否是骗局,先要看它的项目是否运行在区块链上,项目代币是否是原生加密数字货币,这个代币是否是项目运行时的某项必须功能,这个区块链项目的开发者们是否在区块链社区早有名气,筹集的数字货币是否存放在托管钱包,该托管钱包是否是地址透明的多重签名钱包,该代币是否在知名ICO平台上发售,是否有知名数字货币交易所同意帮助该代币进行交易,进行ICO的项目白皮书描述的项目是否靠谱,是否有项目开发的时间表和里程碑及打算如何公布开发进度。

第8篇:区块链技术的本质范文

【关键词】无法表示意见案例分析审计技术创新

【中图分类号】F239

一、引言

根据中注协的统计数据,2016年1月1日~4月30日,40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共为2 84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 738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2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6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6份。笔者通过分析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有关事项,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无法获取审计证据的1份,明确表明审计证据之间存在相互矛盾以及不确定性而无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1份,对重大异常事项无法获取审计证据的4份。6家被审计单位,只有1家主业属于典型的传统制造行业,其余5家均不同程度的涉及新兴产业,如电子信息、新材料等。目前国内学者多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以及对相关利益者的影响方面进行分析,少有从技术层面论述与非标审计意见的关系。本文从一个具体案例展开,分析审计实践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哪些新的启示。

二、发表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条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1501号审计准则”)的要求,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于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可能存在多个不确定事项,尽管注册会计师对每个单独的不确定事项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由于不确定事项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影响,以及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累积影响,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也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1501号审计准则”指南明确区分了无法表示意见与否定意见的差异:前者通常仅仅适用于注册会计师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注册会计师发表否定意见必须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论是无法表示意见还是否定意见都只有在非常严重的情形下采用。

对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情形,准则指南列举了两种情况:一是客观环境造成的限制,例如由于被审计单位存货的性质或位置特殊等原因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二是管理层造成的限制,例如管理层不允许注册会计师观察存货盘点或者不允许对特定账户余额实施函证。第一种限制实际上是审计技术的限制或者说是专业胜任能力的限制,第二种限制主要责任在于管理层。除了客观环境以外,管理层的“不作为”也可能形成第一种限制,因为审计毕竟不是“跳独舞”。仅通过阅读审计意见报告正文投资者很难分辨出是哪种原因,市场参与者通常会主观地将责任归咎于上市公司本身。

三、审计案例介绍

(一)被审计单位背景资料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1996年在深交所挂牌交易,2014年重组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重组后主营业务变更为集成电路芯片设计。2015年12月,上市公司聘请A事务所作为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A事务所历时长达5个月的审计,最终对其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否定意见。

(二)审计意见引发市场连锁反应

2016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占全部审计意见的比例只有0.21%;被出具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16家上市公司占1530家披露了内控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的比例为1.05%。而且这两个比例均少于2015年。这说明极少数的上市公司被出具这样的审计报告,因此在市场上引起了极高的关注。相关利益者各方的分歧也使这家上市公司充满了争议。该事件给上市公司、监管方和投资者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首先是市场方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自2016年5月3日开始,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变为*ST,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因上市公司2016年1月业绩预告和2016年4月的业绩快报都公告收入大幅增长和持续盈利,而注册会计师却无法表示审计意见,年报公告后股票发生了异常波动,交易所要求股票自5月1日开始停牌1个月。投资者损失惨重:年报公告后股价大幅下滑,两个月后的股价与业绩快报公告时相比几乎腰斩,大量资金出逃。上市公司健康、快速发展也受到较大影响:若上市公司下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将自下一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就会失去公开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资格。该上市公司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因而收到证监会终止审查通知而停滞。该事件引起监管方的高度关注:深圳交易所向上市公司发出年报关注函并要求回复和公告;当地证监局向上市公司发出监管关注函,并约谈上市公司高管,要求聘请具备较高专业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15年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三)相关利益者产生的重大分歧

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了上市公司董事会与会计师的重大分歧,这种情况在市场上极为罕见。2015年度上市公司承接技术服务业务――数据中心维护运营服务和场地租赁服务。注册会计师认为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对该项交易实质做出判断,因此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董事会却认为,在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现场审计人员工作的开展,详细介绍公司的业务模式,提供审计机构各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所有采购销售合同、会计凭证和单证、银行水单和对账单、行业分析资料、供应商往来资料等,同时配合审计机构现场走访客户、供应商等。因此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持保留态度。上市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意见。但监事长和独立董事们却认为鉴于注册会计师无法发表意见,因此无法对此事做出合理判断。看来各方当事人就此事件展开过一轮异常激烈的博弈。这无疑给市场监管者和投资者做出正确判断出了难题。通过阅读上市公司年报和公告,可以看出各方的主要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程度是否广泛到对整个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上市公司的该笔交易通过境外子公司实施。而注册会计师恰恰认为上市公司未对境外子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比如存在未签订合同或协议且未履行必要的资金管理审批程序下支付资金的情况等。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注册会计师实施了更多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以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存在真正的重大错报。但对于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认为即使实施了包括盘点、实地走访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获取令其满意的审计证据,且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而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自始至终积极配合,审计范围未受到任何限制。

2.重大异常交易的真实性

从上市公司公告的会计报表可以看出其客户高度集中。2015年收入3.75亿,前5名客户收入比例占总收入的74.87%,其中对第一名的客户收入占24.01%。上市公司与第一名客户只发生了一笔交易即“数据中心的租赁服务”。因此,注册会计师判断该笔交易属于重大交易。上市公司数据中心的运营模式为建设+租赁,但建设现场未见混凝土大楼和空调系统,而只有若干集装箱机柜。注册会计师认为在境外建造如此规模的数据运营中心,并未采用惯常建设方法,且只有一个租赁客户,当属于异常交易。交易背景是否符合正常商业逻辑,是消除注册会计师对其真实性怀疑的焦点。

上市公司的解释是,公司“数据中心的租赁服务”属于主营业务中比较新兴的业务,公司采用的模式与传统常规的数据中心运营模式不一致,属于定制化的一个数据中心,公司承担的是硬件设施的建设租赁服务,数据服务器的购置和运营等由客户自行负责,同时公司没有采用常规的建设混凝土大楼和空调系统,而是采用目前世界比较新的集装箱式机柜模式,同时采用了风冷技术,两种数据中心比较,公司模式比传统模式下大幅节约成本。显然,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解释未能说服注册会计师,而注册会计师又实施了哪些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呢?

(四)审计过程分析

自2015年12月注册会计师进驻现场审计,至2016年4月底出具审计报告,历时长达5个月。2016年2月注册会计师赴境外子公司进行现场审计并进行了盘点,发现上市公司客户拟在数据中心放置并运行25200个服务器,2015年度只正常运行了2520个服务器,占总服务器的10%,而收入确认按照合同约定全额确认,与仅为正常运行的10%服务器所提供的服务严重不匹配。项目组内部讨论后立即向事务所风控部门汇报情况。注册会计师就收入的确认问题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进行沟通,却发生了重大分歧。管理层认为公司在2015年已经按照客户需求准备了客户服务器需要的所有机柜,随时可以满足客户的满负荷运营,但客户因其自身原因在2015年内只启用了一部分服务器,并非公司原因导致,公司已经实际履行了与客户的合同约定;公司提供的是租赁与运营维护,其收费模式与客户启用多少机柜无关,因此公司2015年的收入确认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额进行确认。该分歧一直持续至2015年4月。在此期间,注册会计师补充了针对舞弊的审计程序,如调查上市公司客户的背景,实地走访等,但通过访谈得到的信息不足。上市公司原定于2016年4月下旬同时披露2015年度报告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因重大分歧未解决,披露时间推迟至2016年4月底。临近公告日,注册会计师正式向上市公司通报,拟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表示可以根据注册会计师已取得的审计证据调整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认为未取得关于收入和相关资产的充分证据,拒绝了被审计单位的调整要求。2016年4月底,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未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并在年报中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长表示无法做出合理判断。他们认为,公司应当在业务真实性的前提下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确认收入,并一致要求公司立即启动相关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聘请会计事务所对2015年年报进行审计),积极、有效和稳妥地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后果。

四、透视分歧原因

2015年该上市公司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其芯片开发和销售市场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因此主营业务转变为数据中心出租业务。上市公司客户背景扑朔迷离,数据中心出租收入的商业逻辑未得到合理解释,是注册会计师无法给出明确鉴证意见的主要原因。在市场各方压力下,上市公司终于在年报后披露了数据中心业务与区块链技术有关。但审计期间,公司管理层向注册会计师的解释与后来公开披露信息不完全一致。而区块链技术的具体应用,注册会计师也并不熟悉。这是造成双方重大分歧,僵持不下的重要原因。

2016年区块链技术的概念和题材逐步升温,这与2016年1月20日人民银行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有关系,与会专家提出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在2009年诞生以来就充满了争议。区块链技术的本质是去中心化,而区块链研究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前行长李礼辉在“2016年全球第二届区块链峰会”上所指出的,区块链完全“去中心化”的特性在金融领域并不适用。完全“去中心化”的结构只适用于比特币这类流量很低、每秒几笔的低频次交易,而在金融应用场景中,高频次是常态,因此“去中心化”并不适用。假设人们对未来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粗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区块链技术1.0”货币阶段、“区块链技术2.0”可编程金融阶段、“区块链技术3.0”广泛应用阶段,那么比特币只是区块链技术最底层的应用。虽然区块链技术最终可运用于身份认证、物流、医疗,甚至是审计等,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将会产生变革性的影响。然而那个时代的到来毕竟还有些遥远。世界上本没有比特币这样一种货币,自从一个被称为“中本聪”的神秘人物发明了比特币算法以后,有无数投机者们开始了狂欢。而生产比特币被人们形象的称为“挖矿”,属于比特币产业链的最底层。上市公司究竟在做些什么,注册会计师凭借自身的那点外行知识,很难做出准确判断。

五、启示和建议

(一)重新审视审计成功与失败

注册会计师遵循了审计准则未发表错误的审计意见,是否与审计成功划等号?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目标是要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从市场和投资者需求的角度上讲,明确的鉴证意见才有意义。

实践中,注册会计师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证据时,首先考虑解除业务约定的可能性,如果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解除业务约定被禁止或不可行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发表无法表示意见。从主观讲,无法表示意见是一种态度而不是一种鉴证意见,是注册会计师免除法律责任的一种保护措施。客观上讲,注册会计师无法给投资者一个明确的鉴证意见时,对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可能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社会审计体现的是一种委托关系,或者说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一种契约关系,注册会计师没有给投资者提供充分的信息以进行决策,审计的总体目标就没有实现。实务中,美国SEC甚至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采取限制的态度。本文案例中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谁是谁非,笔者仅根据公开披露信息无法做出判断,但至少当地证监局和独立董事都表明了将事情彻底查清楚的态度。否则上市公司是否完成了重大资产组中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将成为一个悬案,无法给投资者进行交代。所幸的是年报公告后的6日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即根据当地监管局关注函的要求,先行履行了业绩补偿义务,并表明待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核查结果确定后再补偿与年报披露金额之间的差额,多出的部分则无偿赠与上市公司。

(二)传统审计技术面对企业的“创新”很无奈

企业的“创新”包括技术、产品、管理、营销等各方面的创新,在市场经济中表现为新技术、新产品、新的盈利模式、甚至是新业态等。当然也包括披着“创新”的外衣,实际是舞弊的情况。传统审计技术已经远远跟不上企业创新的脚步,解决不了企业创新带来的一系列困惑。

上述案例中,注册会计师遵循了审计准则,执行了可以执行的所有审计程序,穷尽了教科书中所有的审计方法,包括观察、检查、函证、盘点、访谈、调查、分析性复核等传统方法,并针对舞弊执行了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比如在工商征信系统网站、香港注册处核查上市公司客户及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对客户及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检查交易合同和交易资金流水、检查证据链中原始单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及逻辑性、咨询IDC行业专家关于境外业务商业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和收费方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聘请IT专家重点关注相关资产的存在性、服务器正常运转所需的物理环境以及动力、数据存储及传输方式的可行性、在网上向境外托管服务器的商家进行了解和询价以佐证其合理性等等。执行这一切审计程序历时长达5个月,注册会计师仍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审计证据。这引发了我们一些深深思索。

(三)审计实践对新技术的需求是推动审计技术创新发展的根本动力

就注册会计师而言,社会需要其发现重大舞弊,这种根本性的导向影响着审计目标,进而催促着审计能力的提高。审计行业正面临技术革命。未来的竞争,是审计技术的竞争和人才的竞争。

2011~2013年由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牵头首次组织实施了审计机关审计技术创新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对2006~2011年期间审计机关审计技术创新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印发了《审计机关审计技术创新情况专题调研报告》,2013年后续印发了《审计机关审计技术创新发展报告》。后者指出:目前审计技术创新活动面临的最为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有:一是缺乏技术创新人才,人才是技术创新的关键;二是审计成果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不同于一般的审计项目,它是一种探索性活动,有成功也有失败,需要制定不同于一般审计项目的成果考核机制;三是审计技术创新带来了一系列的审计证据问题,在取证、认定、归档保存等方面,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规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技术创新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四是缺乏专门的审计技术创新的交流平台和定期交流机制。

目前社会审计尚未有较高级别的组织出面或牵头进行审计技术创新方面的研究。呼吁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审计技术方面加强合作和研究。在审计技术创新研究方面做些脚踏实地的尝试。比如研究持续审计、研究审计信息化和利用大数据、研究审计的立体思维模式、研究一些与新业态相关的审计方法等。

(四)提高审计报告价值是资本市场的迫切需求

上市公司年报中将关键沟通事项公开披露的情况较为罕见,说明公司治理水平在不断提高。年报后期,上市公司管理层与注册会计师的重大分歧以及分歧的解决过程由监管方敦促上市公司进行披露,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与中注协在2016年初征求意见拟对审计报告相关准则的改革不谋而合。现行审计报告具有格式统一、要素一致、内容简洁、意见明确等优点,但也存在着信息含量低、相关性差等缺陷。审计报告改革要求披露关键沟通事项,即通过描述审计重点难点和审计工作的特定信息,提高审计报告的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客观上会提高审计报告的沟通价值,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这次改革将会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对注册会计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然会增加审计成本。审计成本与获得社会效益之间的再平衡考验政策制定者的智慧。投资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共同亟待,选择恰当时机使审计准则改革的政策尽快落地。

第9篇:区块链技术的本质范文

关键词:审计风险;人工智能;风险控制

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英文简称AI,是一种通过普遍使用的计算机编程软件来模拟和呈现出模拟人类智能的科学技术。人工智能的概念最早在1956年被提出,在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应用发展后,目前的人工智能已经应用在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制造企业的自动化生产线、物流行业的智能匹配配送系统等。而审计作为社会治理中重要的一环,也必然需要进入到审计智能化领域中,智能化的审计管理模式和科学化的技术手段不仅有助于实现审计的全覆盖、提升审计效率、延伸审计内涵。但在智能审计的不断发展中,由于新的审计技术带来新型风险也不断暴露,想要更好地在审计中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正确识别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一、人工智能在审计中的运用情况

(一)人工智能在审计中运用的理论基础

1956年8月,人工智能在美国达特茅斯会议上被正式提出。直至近十年来,计算机和芯片行业的发展,存储条件、处理器性能的更新以及新型技术手段的出现才为人工智能领域奠定了基础。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面向2030年的关于推进推动我国新型下一代工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主要战略目标之一是加快推进建立一个创新型工业国家和大力推进建设世界性的高新技术产业强国[1]。随着越来越多的行业与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审计作为国家和社会监管的最主要途径之一,也必须与人工智能技术相适应才能更好地监管和促进各部门各企业的良性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使审计人员从重复性较强的数据计算处理、分析等工作中解脱出来,审计人员可以更好地从事其他重要工作[2]。此外,智能审计借助于人工智能技术既可以对审计的流程和模式自主学习,也能够通过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3]。我国传统审计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审计计划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结束阶段。在与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后,这三个阶段的模式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在审计计划阶段,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帮助审计人员从多渠道,以内外部结合的方式获取信息,分析被审计单位的内外部环境、风险水平、重要性水平等因素,同时根据审计机构的人力资源数据,分析匹配最合适该项目的审计小组,确定审计范围和时间。在审计实施阶段,人工智能主要可以用于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工作底稿的自动生成。除了通过直接链接被审计单位财务系统外,还可以利用数据挖掘和OCR技术等将非结构化数据转换成易分析审计证据。同时结合了人工智能的持续监测、实时数据记录和区块链技术,可以自动定时地生成审计日志,降低数据被篡改的风险。此外,还可以通过提前设置或自动抓取审计文书模板的方式,自动生成审计通知书、函证书等。在审计结束阶段,可以根据审计过程和以前的审计结论自动生成审计报告和整改方案。

(二)人工智能在审计中运用的实例分析

实际上,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智能化的审计已经进行了一些探索,如德勤在2017年推出的智能财务机器人“小勤人”,随后又推出了主要面向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智能审计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审计人员可以在输入审计数据和需求之后,由平台自动分析审计风险并生成审计报告。通过对德勤公开案例的研究发现其在风险评估和选择应对措施方面遵循的还是如图1所示的基本逻辑。但在数据收集方面则基本交由“人工智能”来进行,有效地提升了工作效率。根据德勤消息,其有效地减少了审查法律合同文件,发票,财务报表和董事会会议记录的时间达50%以上。而毕马威开发的“人工智能信贷审阅工具”则更为详尽地描述了人工智能技术如何与审计过程相结合。其主要功能如图2所示。首先,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实现信贷文本的批量秒读,和自动化快速分类。其次,识别信贷文本与相关资料中的重要信息,实现对自动化摘要处理。再次,利用深度学习模型,自动识别资料中包含的各类风险信号,提取对应的关键风险信息。随后,运用大数据技术收集整合金融机构内部和外部数据,深度挖掘风险点,进行多维度风险信息分析。最后,可视化展示内外部整合数据的风险信息,提供更直观、更具洞察力的辅助决策。总的来讲,人工智能技术在审计中运用,可以根据对各种业务类型的划分归纳,自动对所涉及的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了采集、初步处理、分析及实时监测,自动产生各种预测和应急预警的信息,为被审计的项目提供了线索及相关资料。这些措施有利于审计人员明确审计的重点与审计范围,科学地安排年度审计工作,将有限量的审计资源合理配置投入至公司经营业务中存在较大风险的领域,实现了审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

二、人工智能审计带来的新型风险

大数据审计是指面对大量的数据,运用大数据技术方法和工具,开展多层次、多部门联合的数据收集、分析和验证。与传统审计相比较,大数据审计所使用的数据更多源复杂,所使用的技术方法更科学高级。而人工智能审计则是在大数据审计的基础上,将审计过程智能化和标准化,可以说大数据是人工智能审计的基础,而人工智能是大数据审计的未来提升的必然方向。而在这种发展衍生的过程中,通过分析发现会面临以下三种新型风险:

(一)数据安全风险

人工智能审计的所有构建都基于大量的数据和数据模型,所以数据安全风险既包括数据源获取是否准确与全面的风险,也包括数据泄露的风险。我国目前各地管理标准不一、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差异较大、各地和各部门出于信息安全性考虑对大部分数据保密等情况,造成了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数据流通不畅的问题。并且在大数据时代,信息量巨大,信息结构复杂,网络中充斥着大量的虚假信息、错误信息,如果数据源出现错漏,将影响整个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而在进行数据储存和传输的整个过程中,一旦用户的数据库和服务器遭到黑客的袭击,很有可能就会造成数据泄露。例如,成本和原材料等信息如果被外泄,该企业会在供应链的定价战略等诸多方面陷入被动的状态。

(二)人机沟通障碍风险

在审计中的人机沟通的目标就是为了使得用户和计算机软件之间能够做到尽可能方便地进行信息交换。然而目前审计机构的审计方法大多都停留在基于SQL的数据查询和基于电子表格软件的数据查询两个层面。然而这两种方法都有其无法避免的不足之处。在SQL的数据查询方法中,需要根据不同的问题特征编写较为复杂SQL语句,这对于审计人员的电脑和编程能力有很高的要求;而这种分析的结果通常以二维表格展示,当所得到的结果数据量较多时,无法直观的展示筛查结果。而在基于电子表格软件的数据查询中,大多软件无法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分析,同时半结构化的数据也很难用到传统的电子表格进行分析。而当今数据量不断扩大,数据类型和结构也更加复杂,很显然电子表格软件已经无法完全满足对于大数据审计工作的需求。

(三)人工智能代替职业判断的风险

审计的职业判断,是指审计人员在对于审计准则、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其职业道德操守进行熟悉和掌握的基础上,将其相关知识、技术以及实战经验进行综合应用并针对具体审计业务做出的一种有根据性地决定的判断。目前的人工智能技术运用水平下,人工智能的运行还是要依赖以往的经验判断和设定的程序语言,再通过高速的运算,最终做出类人的行为,无法取代人脑的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对新事物探索定义问题的能力。尤其在被审计单位或人员不配合、刻意隐瞒作假、行为言语有异常引起审计人员警惕的情况时,人工智能则完全无法对审计人员起到替代作用。在不能够保证所有被审计单位都对审计机构保持绝对信任和完全的数据共享的前提下,人工智能想要完全取代审计人员,代替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还需要在技术和制度两方面都作出更多的努力。

三、人工智能审计新型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靶向数据安全风险:加密技术和“区块链+审计”

针对数据安全问题、加密及安全技术的发展。比如,基于数据仓储单元的信息安全技术、查询方凭借设定的访问授权才能对所指定的数据记录或者是数据库中的文件进行查询。伴随着大量的数据搜索收集及分析,查询方的组织属性、访问类别等信息将以“安全标签”的形式嵌入至其中的原始数据,形成唯一的新型数据单元结构。将大量的数据仓储单元安全技术综合运用于监督信息共享的平台,可以直接通过对访问授权的方式进行控制,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原始数据的采集存储、流通等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及其安全,使得审计过程和审计成果的应用可以变得更加高效、便捷。而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基于去中心化的全新分布式记账技术,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点,减轻了存储审计数据的管理压力,降低了审计数据存储的安全风险。同时,区块链也充分利用了时间戳技术来有效保障本地客户端与远程移动终端之间的数据实时更新顺序完全相符。时间戳技术能够直接作为对区块数据“存在性”和“真实性”的事实证明,确保了应用该技术的审计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相关信息准确真实性,大大增加了审计抵御技术风险和辨别真伪能力。

(二)靶向人机沟通障碍风险:数据可视化

数据可视化的应用在很大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数据分析技术难度高和分析结果不直观的问题,数据可视化主要是通过各种易于理解的手段,将复杂的数据显示出来,从而能够清晰有效地直接表达出数据中的信息,审计人员通过数据可视化就能发现隐藏在数据之下的规律。基于SQL的查询方法、基于电子表格的查询方法,以及基于数据可视化分析方法的主要优缺点如表1所示。在对交通运输、地理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进行审计时,其业务数据包括融合了几何、像素信息的图形和影像数据。此时,数据可视化分析的优势就体现在:第一,拥有友好的人机交互功能,可以实现数据分析的操作只需系统页面的简单点击就可完成。第二,具有丰富的图像功能,有助于审计人员掌握审计要求和重点。第三,具有强大的图形分析技术,可以交互地构建和调节曲线、表面、节点等各种数学模型,可以替代一部分编程工作,提取异常的数据。

(三)靶向人工智能代替职业判断风险:机器学习与审计经验结合

机器学习是现代人工智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使分析模型的建立进入自动化的程序。机器学习用模型进行数据分析,其预测是否可靠,依赖于其所输入的历史资料质量。所以,人的偏好可能影响到为了训练人工智能所需要选择的数据集、为过程所选择的计算方法和对输出进行诠释。而为了使得审计智能化和自动化,不仅要及时地搜集到所有审计的数据,还要反复进行数据处理,推导得到可以广泛应用的公式。在数据库的选择与筛选中,任何一个数据如果出现错误都有可能直接造成最终分析结论准确性的下降,但人工智能在其现有的信息化和科技水平之下,无法通过自主机器学习的方式来弥补其中这一缺陷。换句话说,目前人们只能通过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减少甚至消除了劣质数据的形成和产生,再通过对数据的存储分析来积累优质审计人员和专家的经验,以此来应对人工智能无法代替职业判断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杨明增,任庆玲.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运用及其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3):95-99+3.

[2]陈莉.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六大任务[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11):34-35.

[3]李强,谢汶莉.大数据审计中的可视分析[J].中国内部审计,2016(2):79-86.

[4]宋夏云,周琬宇.大数据视角下智能审计取证模式研究[J].中国内部审计,2018(12):71-74.

[5]许汉友,汪璐璐.智能审计本质之问[J].商业会计,2020(23):4-8.

[6]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J].广播电视信息,201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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