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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遗文化保护的意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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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遗文化保护的意义

第1篇:对非遗文化保护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彝族 非物质文化遗产 现状 保护对策

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趋时化的背景下,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例如:过去普遍见到的彝族民间口弦弹奏,现在只能在高山农村偶尔见到;被称为彝族“木器艺术之乡”的美姑县候果莫乡会木器雕绘艺术的民间艺人已很少;星象学是彝族民间的常识课,而今彝区农村能熟练运用星象知识的人已越来越少。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旨在保护以传统、口头表述、节庆礼仪、手工技能、音乐、舞蹈或传统表演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随后便得到世界各国的欢迎,证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顺应了当今各国的需要,符合各国的共同利益,这是人类文化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事件,标志着全世界从此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共同的认识。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春天的到来,这为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了新的生机和发展机遇。在这个机遇中,有的已开始了保护工作,有的已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如彝族语言文字的规范,使彝语得到了规范和发展,成为国家学历教育的合法文种;又如已经搜集、整理、编译出版了大量的彝文古籍文献;再如已向“文化遗产名录”进军,火把节、彝族年、漆器等成功申遗,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等等。但是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还没有形成全民族的共同认识。文化自觉,是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研究、挖掘、整理、宣传、弘扬发展的行为和过程,是把文化资本发展为价值资本,并转化为经济资本的行为和过程。总体上来看,彝民族对自己的传统文化的态度已从盲目状态逐渐进入到自觉状态,但对民族内部各种群体层面上的人群而言,“自觉”程度是不一样的,从目前来看,知识精英层面上的人群认识是比较统一的,文化自觉行为也是比较强烈的,但处于领导层面上的人群内部的认识是参差不齐的,甚至有些人对文化自觉行为持抵触或反对态度;对于大众层面上的人群大都还处于自然传承的盲目态度上。这些都有形或无形中影响到了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推广工作。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力度还不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公约》,明确指出,“承认各群体,尤其是土著群体,各团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保护、保养和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作出贡献。”但是目前在彝区普遍存在这样一个事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体认识不明确,因此大多数地方没有健全或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与管理机构,也没有制订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到对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和普遍价值的评价工作。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随着文化遗产热的升温,一些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相关政府部门关爱、企业竞相开发的对象,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忽视彝族文化本身的传承特点,把民间文化艺术作为猎奇、招商引资、旅游的手段,往往把传统的东西与现代的东西混杂在一起,这种做法虽然有些可以理解,在表面上确实反映出地方政府、企业对彝族民间文化的关爱和支持,但实际上却在有意无意间剥夺了彝族民间社会传承本土文化的权利,使节日变成大会,使“民俗”变成“官俗”。例如:彝族原生态的傩戏“变人戏”(彝语称为“撮泰吉”),是彝族重要的信仰民俗,以前尽管不那么专业,但充满原始气息,是了解彝族古代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但一些政府部门、专家、学者为了让其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在改编过程中加入了一些其他乐舞因素,使得其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变得越来越淡薄,原有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已开始发生剥离。这种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摧残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法。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存在“山头主义”。彝族是一个跨省区、跨境而居的民族。除了我国外,东南亚地区的越南、泰国、缅甸、老挝等国也有彝族居住。因此在有些地方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中往往只着眼于本地区,无视有些文化事象的民族性和整体性,只见树木而不见森林,把一个完整的文化事象的内容和品相肢解成七零八落,这种文化认识上的“山头主义”严重破坏了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事象的全民族性和完整性,从而影响了对彝族非物质文化事象普遍价值的认识。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无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保障和得以顺利实施,必须有法律法规的保障。我国早已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但我们彝区各地至今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影响了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忽视情境保护、破坏性保护现象。“文化遗产”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文化“事象”和文化“情境”,而我们只注意“事象”的保护,没有保护文化的“情境”的情况是很突出的。例如已列为国家文化遗产名录的“火把节”和“漆器工艺技术”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只注意了文化事象标志特征,而不注意保护文化事象的内容和情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目前仍然存在着“保护”的内容不清楚,“保护”的手段和方法没掌握的情况。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策探索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困境其实也是当代许多少数民族共同面临的重大难题——文化转型的困难,即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协调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传统文化保护的关系。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是保存现今流传下来的传统文化,还要综合现实环境考虑现在和将来发展的可能性和多样性,因此需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层面综合考虑。本文从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出发,对如何有效保护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任何一种文化都是人类一定阶段的历史文化的记忆,对于认识人类社会发展史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有义务去传承和发扬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从而丰富我们的精神生活和视野。对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言,应当切实树立几个观念:一是要树立文化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与脉的观念、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和人类永恒财富的观念;二是树立文化的多样性决定着人类的和谐、和平相处的观念;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观念,形成上下联动、上下互动的局面;四是在传承中求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通过加大对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从而唤起人们的保护意识。

第二,坚持“抢救优先”原则,把抢救濒危的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摆在优先地位,抢救下来、记录下来,以免人为地酿造出“人亡歌息”、“人亡艺绝”、“人忘技失”的悲剧。

第三,对传承人要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给予相应的经济资助和政策照顾,重要的是保证后继有人,不让任何一项重要的遗产失去传承。同时开展逐层多级的保护制度,全面和整体地保护彝族非物质文化的生态。

第四,在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要重视文化“情境”保护,防止出现只注重提取文化遗产事象而轻视保护“情境”的做法。

第五,要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事象内容的完整性,防止随意增减以杜绝“伪民俗”的出现。

第六,依托全国彝学会及各个省、市、县的彝学会,开展彝族民间文化普查,建立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的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保护协作组织和研究机构,建立彝族非物质文化及其传承人资料数据库,并完善必要的保护措施,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此外还可以尝试与国际接轨,借鉴国际社会的先进做法与先进理念,从而使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正确理念的指导下走得更快,走得更远。

结语

第2篇:对非遗文化保护的意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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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盔头[OL].http:///view/858079.htm.

③周兰.纪录片影像对历史的传播[M].四川: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29.

④盔头[OL].http:///view/858079.htm.

⑤许氏戏曲盔头已传三代“顶上的辉煌”在津城[OL]. http://.cn/system/2012/06/08/009406282.shtml.

参考文献:

[1]非物质文化遗产[OL].http:///view/1207134.htm.

第3篇:对非遗文化保护的意义范文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简述

我国历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连续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在2006年又公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后各省市有关单位积极展开保护工作,并公布了本属地保护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二、档案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指采取措施确保其生命力,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这其中多数环节都需要当地或更高级别档案馆协助和配合。例如确认环节需参考档案馆现存资料,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历史性;立档是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档案;保存是用文字、录音、录像、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系统的记录,并搜集有关实物资料,保存并合理利用的过程;保护指用各种具体办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护、传承和发展,这些都与档案馆密切相关,同时需要博物馆、图书馆等配合。为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江干区在2007年成立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为成员单位。在2009年成立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并设立了10万元专项保护资金。

三、如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该类档案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是其详细表述,包括存在地域、历史、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现状、价值、濒危程度等方面,使调阅者通过档案能大概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全貌,实质是对申报项目材料的归档。该类档案建立的基础是大面积的普查工作,收集线索并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况和现状。江干区文化馆对全区进行大面积普查,共普查线索6000余条,立项250余个,建立了普查数据库。

2.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过程中的档案。该类档案的主体是在申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两类:一是在申报过程中对原有资料不断补充;二是记录申报过程的材料,及在宣传和保护该项目的各种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和文件。该档案重点信息为非遗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和论证、保护计划等。为后期非遗项目的保护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3.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人为载体,传承人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是其灵魂。非遗档案建设工作的核心就是传承。目前大部分传承人年事已高,正面临人亡艺绝的局面。建立传承者档案包括:(1)传承人及搜集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等;(2)作品信息:体裁、内容提要,与作品有关的人文知识、自然知识等背景资料。这些档案的建立和保存为未来的研究和决策提供极大方便。

四、满足档案利用需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提供利用,要符合其特点。档案馆工作的专业性和其所拥有的资源使它能够采取不同的方式满足档案利用的需求。

1.以展览形式提供利用。利用文化馆现有的展览室,定期举办馆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展览;配合以图片及实物的展示,使利用者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江干区文化馆在2014年开设展览6期,参观人数达到1200多人,受到各界广泛好评。

2.出版相关编研成果。文化馆利用系统、规范的馆藏档案,辅之以相关的各种记录,既可为非遗项目的研究工作提供素材支持也可独立或与其他部门协作,编研成册并出版公布,这既是文化馆的职能,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贡献。江干区文化馆编辑出版《皋亭山传说》书籍两种。以皋亭山传说为原型,创编舞蹈《桃花流水图》和《皋亭望月》参加市级演出。

第4篇:对非遗文化保护的意义范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打铁花是仅存于河南省确山县的大型民间传统焰火,因历史悠久、传承有序,文化内涵丰富、表演气势磅礴、恢宏壮观而独具特色,故被专家和媒体、网友们称为“中原文化奇葩、民间烟火之最”、“中华第一铁花”、“中国最牛的铁花烟火”。1993年收入《河南文化文物年鉴》;2004年被列入河南省首批民间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名录;2007年2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08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该项目起源于中国道教的炼丹术和民间金属冶炼,曾是道士们降魔祈福的武法事。至北宋初年,形成了道士与民间金、银、铜、铁、锡五门工匠祭祀共同的祖师太上老君和火神的娱神活动。后来由于受到官方和民众的喜爱与推崇,在发展传承的过程中又吸收了铜器、龙灯、鞭炮、烟花和民间社火的加入,逐渐形成了大型民间传统焰火,至今已有千余年历史。其文化内涵包括了道教文化、冶铁文化、祭祀文化、民间工匠文化、民俗文化、社会文化、节庆文化、技艺传承、信息传递、烟花鞭炮文化、古代广告文化等丰富的古代文化信息,有着很高的社会和科研价值。

二、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情况

“十一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建立了“确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确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制定了《确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并认真实施,在未得到国家和省市非遗保护专项经费的情况下,筹措资金数十万元,对该项目进行深入挖掘整理。先后在本地举办了10余场确山铁花表演。确山铁花被授于国家级非遗项目后,县政府又拨出5000元,对传承人和铁花表演队进行奖励。

确山铁花表演规模宏大、气势磅礴,虽然表演本身十分安全,但由于群众非常喜欢,每次表演动辄有数万人甚至十余万人观看,主办方必须事先周密筹划,辟出一处较大的场地,制定出防止观众拥挤的安全措施。为此,县委、县政府每次举办确山铁花表演,均事先协调文化广电、公安、交通、城管、城建等提前做好安全预案,保证了铁花表演活动的绝对安全。这种做法也是对确山铁花进行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

另外,经过传承人的不懈努力,还挖掘整理出关于《确山铁花的民间传说》9篇,《民间歌谣》10余首、以及《确山铁花的传承谱系》、《确山铁花的花棚搭设及祭祀形式》等文字记录近十万余字;已初步对确山铁花的表演程序进行了录像、拍照;对与铁花相关物品也正在积极搜集中。

三、开展传承工作情况

为了让老艺人在表演中带领徒弟进行现场实践,传承锻炼一批年青人,我县除先后在本地组织了10余场演出外,又拨出补助资金支持确山铁花队赴外地表演20多场,对确山铁花进行了展示性保护,既扩大了确山铁花的影响,又在实践表演中锻炼了一批中青年艺人。

从2002年起,传承人自费20多万元,购置了打铁花所需的炉具、原料、服装、道具、龙灯等,组建了一支20多人的“确山铁花民间表演队”和15人的龙灯队(主要是传承人的子弟和亲属),对这支队伍进行松散型管理。又利用好友的个体浇铸作坊作为培训基地,抽空进行铁花表演和龙灯表演培训,有表演活动时临时通知集中,表演活动结束后,按表演产生的收益平均分配。平时队员各自为业,传承人抽空进行传免费传授技艺,有表演活动时,再进行实践演练,起到了传承绝技的作用。

这支确山铁花表演队伍2004年首次走出家门,应邀赴省会郑州参加“第三届中原文化庙会”,在郑州引起轰动,被庙会组委会和省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民间艺术金奖和特别金奖;特别是2008年春节期间,确山铁花表演队应“中国民间文化遗产进京展演展示活动组委会”的邀请,传承人自费组队,赴北京中央电视台北普陀影视基地连续表演17场,受到北京专家、各界观众和外国友人的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及全国数十家新闻媒体争相报道。表演结束,确山铁花被专家评为“金奖第一名”,称之为“中华第一铁花”。此次北京之行虽然传承人赔了两万多元,但传承了技艺、锻炼了队伍,培养了人才,扩大了影响,拓宽了视野,为确山铁花走向市场积累了经验,为铁花的传承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1年传承人在文广新局领导的支持下,自费3万余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为博世学校等五所中小学广大师生讲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讲授确山铁花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表演技艺等,并在校园内举办了确山铁花专场表演,让师生既了解了确山铁花表演的全部过程,又感受了确山铁花绚丽多姿、振奋人心的艺术魅力。

四、开展宣传展示和研究工作情况

为了扩大确山铁花的影响,我县积极开展宣传展示和研究工作。先后支持传承人带领确山铁花民间表演队应邀赴郑州、开封、北京、新郑、上蔡、驻马店等地参加中原文化庙会、春满中原民俗庙会、宋都民俗庙会、北京中原民俗庙会等公益性展演,多次荣获民间艺术表演一等奖和特别奖,产生了轰动效应。同时,县委、县政府还热情接待了中央电视台、河南卫视、湖南卫视、香港NTV等全国各地新闻媒体记者来确山,对确山铁花及传承人进行专题跟踪采访,取得了良好了社会效益。确山铁花先后被央视一套、四套、十套、及河南卫视、北京卫视、江西卫视、湖南卫视、广东卫视、湖北卫视、深圳卫视及河南日报、大河报、东方今报、郑州晚报、羊城晚报、武汉晚报、上海中国地理杂志、北京炎黄地理杂志、航空旅行杂志等多次报道,有些媒体还向全世界进行专题推介,不仅宣传了确山铁花,也宣传了驻马店,宣传了河南,展示了中原博大精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上,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影响。

传承人撰写的论文《确山铁花考》、《一个值得推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确山铁花的传承谱系和文化内涵》、《确山铁花的花棚搭设及祭祀形式》等,多次参加省、市及全国论文研讨会,被收入文化部、文化厅等多家《非遗保护论文集》中,并多次获优秀论文(最高奖)。

五、存在的问题

对于确山铁花的保护,地方政府和传承人虽然都做了不少工作,无论在宣传展示,扩大影响,传承技艺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就全面保护这一珍贵文化资源方面,还存在如下问题:

1.确山铁花虽然已被省政府和国务院命名为省级和国家级非遗项目,但各级财政对该项目的保护资金至今尚未到位。除地方政府10余年来拨出的数十万元资金用于表演外,传承工作多年来主要靠传承人自费苦力支撑,几乎花光了一生的积蓄。没有国家非遗保护资金的支持,保护难度很大。

2.身怀绝技的确山铁花传承人及打铁花老艺人均年事已高,而且体弱多病。年青人虽然喜爱确山铁花,但为了外出打工挣钱,又不愿学这一眼下还带不来经济效益的绝技,长此下去,确山铁花依然面临灭绝的危险。

六、对确山铁花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1.应全面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各级政府对非遗项目保护经费应尽快落实到位,使非遗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让传承人利用保护经费举办确山铁花表演培训班,收徒传艺,使这一绝技后继有人。

2.应在驻马店或确山某地,或依托某处公园、游览区建造一处确山铁花表演点,经常进行表演,既扩大了影响,又锻炼了年青人,用所得收入给艺人开支,还解决了经费不足的困难。

第5篇:对非遗文化保护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日本和韩国经验 启示

“无形文化遗产”这个概念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日本。在日本1950年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中,人们首次看到“无形文化财”这一全新概念。无形文化遗产,又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颁布的《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中指出:“所谓无形文化遗产,是指那些被各地人民群众或某些个人视为其文化财富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活动、讲述艺术、表演艺术、生产生活经验、各种手工艺能以及在讲述、表演、实施这些技艺与技能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实物、制成品及相关场所。[1]在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科学地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现代化国家张扬民族精神,独立自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文化诉求。

1.借鉴日本和韩国文化遗产保护经验的可行性分析

中国是个具有5000多年文明史、拥有56个民族的文明古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丰富多彩的文化大国之一。但我国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曾经遭到重大破坏,现在又随着全球化发展的冲击和现代媒体的冲击,许多传统戏曲、音乐、口头文学也已处于人亡艺绝的边缘。[2]日本和韩国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但是在其保护上均有较为成熟的做法,堪称亚洲诸国的楷模。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无形文化财”这一新理念的提出扩大了人类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受到了包括联合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关注。韩国在无形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与日本一道,尤其是对其传承人的高度关注,一直走在世界前列,而1976年美国第九十届国会通过的《民俗保护法案》,从内容上看也颇受韩国和日本的影响。[3]此外,亚太范围内,我国与日本和韩国的文化有一定相近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可以从这两国寻找出一些超前理念和经验。

2.日本和韩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可供借鉴的经验

日本韩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方面具有代表性,日本1950年颁布了《文化财产保护法》,明令规定不仅由国家保护有形文化遗产,还强调由国家保护无形文化艺术遗产。[3]1960年,在一大批民俗文化学者的倡导和参与下,韩国政府颁布了《无形文化财保护法》,经过40年的上下推动,韩国的民族民间文化得到全面保护和振兴,很大一批民俗艺术被国家认定为“重要无形文化财”,并得以传承,许多民俗艺术在国内外广泛展演,赢得普遍赞誉。其次,日本韩国高度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在日本《文化财保护法》中,政府将艺能表演艺术家和工艺美术家的认定提到了一个相当高的地位;而韩国在自己的《文化才保护法》的24条规定:“国家为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而保护和培养重要无形文化财”。[2]这些法律规定显示出他们对传承人的高度认可和关注。此外,政府还采取了对传承人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等措施。

3.日本和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3.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立法先行

我国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只有1982年出台的《文物保护法》,但很少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畴,这导致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很多法律空白点。鉴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必须将其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一方面要利用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制度相结合方面做出相应的突破;另一方面应积极寻求知识产权制度以外诸如人权保护、文物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民间美术作品保护等多种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3.2对民间艺人的重视和对传承人才的挖掘和保护,重中之重

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着我们民族的文化基因,承载着民族的历史记忆,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则是其活性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依附于传承人而存在。要重视民间艺人的社会地位,为民间艺人建立档案卡,对他们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艺术特长、艺术成果及传承情况等进行登记造册。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人,可采取职称评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艺术津贴和资助建立个人工作室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传承人的传承活动。那些手工艺术、表演艺术也可以放在手工艺术坊里,展示给观众看,同时也会把这些艺术带到各级学校,让学生们感受其魅力,接受熏陶,从而达到更好地传承与保护;此外,可以成立基金会以保障传承人的资金来源。

3.3以旅游开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和保护

非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两者并不对立,保护与开发是相辅相成的,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保护是为了更好的利用,而科学的开发带来的效益是促使资源得以更好的保护。

所以我们应该学习上述韩国在这一方面的经验,如我国黄山市祁门县很好的利用了这一做法。该市借助乡村旅游的发展,3年来已使30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整理和开发后“复活”,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复活”后,又成为乡村旅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乡村旅游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再如,青藏沿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数传承者和拥有者因开展旅游增加了自身收入,改善了生活,甚至脱贫致富,使他们感受到自身文化的经济价值,促使他们提高保护自身文化的自觉性,加入到保护非文化遗产的行列。[4]

总之,要想从根本上保护好这笔财富并使之传诸后世,我们不能“闭关锁国”,而应该借助外力,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国那里取些“真经”,结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路。

参考文献:

[1]顾军,苑利.文化遗产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

[2]胡长书,张侃.中国世界遗产 [M].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5

第6篇:对非遗文化保护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文化馆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一、文化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状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客观认识历史、开展文化创新、保护文化多样性等有重要意义。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意识形态和观念的转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正受到威胁,大批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遭受破坏,甚至濒临灭绝,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刻不容缓。

(二)文化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

文化馆主要围绕国家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普查与申报。普查摸底是开展非遗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主要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进行调查,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并建立完善的档案和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通过整理、撰写资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进行申遗。

2、抢救与保护。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研究员刘锡诚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归根到底,是对传承制度、传承环境和传承人的保护”②。对于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通过开展科学记录、鼓励传承人带徒传艺、举办非遗文化表演、展览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3、传承与发展。文化馆主要采取开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举办各类活动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等手段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在尊重非遗文化的自然发展规律的前提下,科学合理有效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文化馆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保护意识不强

当前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人绝大多数是老一辈观念保守的老人,他们对政府对非遗文化保护政策不了解,对非遗文化保护缺乏深刻认识,思想上顾虑重重,难以将技艺发扬光大。另外,人们普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忽视对非遗文化管理和传承的现象严重,使得文化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困难重重。

(二)专业人员缺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非常复杂繁琐,加上非遗文化自身的复杂性和脆弱性,容易受到人为损坏,挖掘、收集、建档、开发保护等工作均需由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完成。虽然很多地方已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但专业人员非常少。如河源市多个县区设立了非遗保护中心,但均仅有一名编制,非遗保护工作主要依靠文化馆临时负责保护和实施工作,且多数文化馆业务干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半路出家,缺少专业的知识和专业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缺乏经费支持

由于历史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分布在农村地区,对它们的普查、建档、保护、传承以及研究、开发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经费欠缺严重制约了普查和保护工作的开展。如河源市和平县由于非遗保护经费欠缺,自2007年至今只有21个非遗项目成功录用为市级非遗保护项目,其中猫头狮等2个项目录用为省级非遗保护项目。

(四)传承工作不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技艺面临灭绝。当前传承非物质文化的方式基本都是师傅传徒弟的形式,传承形式单一、范围狭窄。在不能获得国家足够投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和项目传承人对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动力不足。③

三、文化馆如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发挥作用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非遗保护环境

1、运用新闻媒体和自媒体进行非遗宣传推广。运用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宣传,如2014年河源市和平县文化馆通过邀请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文明密码》栏目组拍摄《席床生日节》、《猫头狮》、《全牛宴》三个非遗专题节目,广泛推广了该县代表性非遗项目,凝聚了社会保护非遗共识。同时,充分利用自媒体,通过建立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公众微信、微博等普及非遗知识,提高群众保护非遗意识。

2、积极组织非遗展演、展览和交流学习活动。及时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展览、积极举办和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表演赛、文博会等活动,向群众展现民间非遗的魅力,营造良好的文化遗产保护氛围。

3、在开展挖掘、普查工作中进行非遗保护宣讲。在开展挖掘、摸底普查工作的同时开展非遗文化保护意义和价值的宣讲活动,让传承人和广大群众形成保护意识。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非遗保护工作基础

1、建立保护机构,配置专业人员。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争取地方党委支持配置足够专业人员,形成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有力推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1、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单位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建议和争取政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政府支持,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

(四)建立传承机制,形成规范非遗传承体系

1、积极申报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普查和建档工作,全和完善非遗项目传承人的管理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传承人,确保各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薪火相传。

2、组织帮助培养传承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把具有民间特色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相关教材,邀请传承人到学校开展教学活动,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学校教育是全民参与保护的最有效方式之一。④另外,鼓励和支持传承人通过开展培训班或兴趣班等形式带徒讲习、传授技艺,举办各类展览、演出活动为他们提供展演平台。为避免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断层,建立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专业队伍,使濒临灭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至于消亡,为传承起过渡作用。

3、完善传承人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和经费。每年可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突出贡献的传承人给予适当奖励。另外,我们可借鉴国外的做法,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无形文化遗产的传承者或保持团体授予“人间国宝”荣誉称号并确定其责任和义务,获得认证后,可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保护和财政支持。⑤

(五)合理开发利用,促非遗文化可持续发展

1、发展“绿色产业”。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开发其潜能,发展“绿色”旅游产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包装成体验性、参与性和观赏性的旅游项目,如河源地区可将客家山歌表演、特定节日的民俗表演等穿插在旅游景点中。

2、向知识产权转化。通过对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入研究,编辑成册,出版书籍。对历史文化意义重大、代表性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戏剧、电影等拍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成知识产权。

结语

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弱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任重道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攻坚克难,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条;

[2]张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摘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2009(12);

[3]王天祥,刘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和困境.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 4):P13;

[4]春潮.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吉林体育学院报,2010(6):P139;

第7篇:对非遗文化保护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 传承 改革

在我国高等教育教学中,公共艺术课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以往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研究还较为肤浅,对于高等教育的公共艺术课程而言,对其研究应该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然而,我们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可以了解到,从学校的总体重视程度,到教师的教授,再到学生的学习等各个环节,都不能与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相适应,也不能满足非遗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对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改革显得十分迫切。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公共课保护教育的必要性

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历史悠久、渊源悠长,其中流传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不胜数,包罗万象博大精深,并且就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各种各样的艺术表演与实践的形式;形式多样的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知识体系,以及民间传承下来的各种各样能工巧匠的绝技、绝活,还有千古传承文化工艺、实物与文化场所等。可以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量在世界位居前列。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范畴

我国是少数民族众多的国家。56个少数民族文化各具特色,文化生态和艺术资源非常丰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量之多且独具中国特色,这是世界上任何国家和地区所难以媲美的。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几方面:1.口头传承。是以语言为文化载体的传承形式,如口传民间文学、口传语言文字、口传濒危神话谣谚故事等;2.表演艺术传承。是以音乐、舞蹈、戏曲为文化载体的传承形式,如民间地域性很强的曲艺、音乐和舞蹈等;3.民俗传统。是以民间活动为文化载体的传承形式,如礼仪、节庆和游戏等;4.天象干支传承。是以天、地、人为文化载体的传承形式,如天文、地理、医药等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等;5.手工艺技能传承,即以美术手工和制作技艺等为文化载体的传承形式,如传统生产、制作技艺等;6.各类文化和自然保护区域等。

(二)高校公共课程教育应担负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任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我们仍要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改革,这对高校教育是一项责无旁贷的义务之举。因此,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视野下,使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与文化传承相结合是改革和创新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处在全面深化的时期,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培养相关人才是高校教育教学的当务之急。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的高校公共课程改革

(一)公共艺术课改内容

高校需要重新认识公共艺术教育,改变传统的单一授课模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融合其中,提高其所占比重。要创新教学方法,提倡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一种全新的学习方式使学生产生兴趣,并主动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活动中去。

公共艺术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推动力,亦是一种新的教育方式。高校要想在根本上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就要摆脱传统的教学体系结构,研究公共艺术教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永久传承下去。

从教学内容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提供给公共艺术教育更多的教学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所代表的时代文化是一种文化的载体,让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高校教育,能够更直接地让学生接触到我国的传统文化。

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与时俱进,提升文化内涵是十分必要的。艺术教育也要与时代文化和人民需求融为一体。在传统课程中加入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会提升学生的感知力,而课程中的互动模式也能让学生更快、更好地吸收教学内容。传统课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互融可以突破文本形式教学的障碍,且更加符合当代大学生的心理需求。

公共艺术课程本身就是要向学生宣传公共责任,更好地塑造学生的优秀品格。公共艺术教育可以和各个学科相融合,针对不同的情况,各个学科可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设课程,使其在不同的环境中都有效传承。

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时要强调地方特色。文化的不同所带来的课程效果也不同。文化教育能够增强民族归属感,使公共艺术教育更加完善。地方文化特点可以引导出学生内心的自豪感,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且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的稳定繁荣提供了基础。

(二)公共课程的改革目标

首先要创新教学模式。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使课程水平整体提高,同时让优秀的师资力量与文化资源相结合,制定出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计划,突出课程特点。教师在授课时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讲解,或者在课外进行相关内容的体验,以达到传承非遗文化的目的。

其次,在对非遗文化的教学中要将实践放在首位,创新课程内容,培养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学校组织的活动与展览,深入了解文化内容与文化现状,调动学生的兴趣,从而达到高知识水平专业人才培养的目的。在教学中,为了保证多样性,要与其他学科教学内容相融合。另外,公共艺术课程中涵盖的学科要保证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爱好和需求。

高等院校应该积极寻找机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企业进行合作,建立创新型的教育模式。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合作可以给学生提供崭新的学习天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对相关企业的调研也能够使学生更好地理解非遗文化的深刻内涵。

结语

总而言之,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中,公共艺术教育应该进行课程的创新改革。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充分运用自己的优势,要将非遗文化产业发扬光大,将中国民族传统文化的悠久历史和深刻内涵深深地印到每位学子的思想之中,落实到他们生活和学习的践行之中。

(注:本文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等艺术实践教学改革中的传承与拓展”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JG2014010838)

参考文献:

[1]魏娜.试论素质教育背景下的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改革[J].职业技术,2014(8).

[2]田中娟.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与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究[J].丽水学院学报,2014(4).

第8篇:对非遗文化保护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 大学生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和智慧的结晶。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的独特思维方式是捍卫国家文化和维护国民文化身份的基本依据。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发扬中华民族精神,发展我国先进文化,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大学生作为一国的高等人才,是社会文化传承的优秀群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应该在保护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界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为:“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展现、表达、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各社区、各群体为适应他们所处的环境,为应对他们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也为他们自己提供了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由此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二是表演艺术;三是社会实践、仪式礼仪、节日庆典;四是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是传统手工艺。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分析及保护原则

2.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要做到正确认识并科学保护非遗,前提是必须了解其特征,一般认为有下述五大特征。

2.1.1无形性。

非遗是依赖于人的思维的存在,是无形的、抽象的文化思维,并会随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而变化,如风俗、仪式、表演技艺等,所以究其本质,它是无形的。因此,一方面它无形可感,而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是有形可感的物质,另一方面它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而变化,而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具有稳定性。可见,非遗在传承上的特点必然是通过人的活动进行,而不能是通过物。

2.1.2多元性。

《公约》里关于非遗概念的界定和其所包含的五方面内容等,都表明非遗具有多元性,形式丰富灵活,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同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乃至在不同的传承人身上,表现出来的形态都是各不相同的,这是非遗的魅力所在。

2.1.3活态性。

非遗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一种活的文化。它们的文化内涵不是通过物,而是通过人的活动表现出来并传达给受众。这种“活态”充分表现在非遗的口头传说和表述中,也体现在风俗礼仪、表演艺术和传统工艺技能等遗产中。

2.1.4传承性。

非遗具有被人类群体或个体一代代享用、继承或发展的性质,它的传承也是无形的、抽象的,是一种人类对精神文化的传承,传承的载体与对象是分离的,通过人与人的精神交流来传承,如观念传递、口述、身体示范等形式。非遗是活态的人类文明遗产,是人类不断创新和叠加的历史文化记忆。所以,对这类遗产就不能只用博物馆法静态记录和保存,而应该用切合遗产发展和更新规律的动态方法与时俱进地传承和发展。

2.1.5社会性。

非遗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不能脱离人类社会和社会生活,是人类的认知力、创造力和群体认同力的集中体现。非遗产生和传承直接表现在人类的具体实践过程中,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性具有过程性特点,是人类实践过程的展现。

2.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原则

非遗是人类的特殊遗产,其保护要根据对其特征的认知,遵循一定的原则。

2.2.1原真性原则。

我们要保护的是原生的、真实的、本来的历史风貌,不能扭曲或遗漏,要保护它所遗存的全部历史文化信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非遗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外力造成的损毁或缺乏科学的保护技术,而是人们思想的偏差,如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或者政绩而使用一些错误的做法,导致造假或过度开发,就像现下泛滥的“伪民俗”等。坚持本真性原则可以帮助人们树立对非遗价值的正确认识,继而有效地防止“伪民俗”、“伪遗产”等占用宝贵的保护资源。

2.2.2活态保护原则。

不能把非遗从它所处的环境中单独分离出来保护,比如改变其生存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或是使传承人离开他所处的原生环境,我们要让其在原生环境下继续生存发展,要为非遗特别是传承人营造一个更宽松也更适合其成长的生态环境。

2.2.3以人为本原则。

非遗因其“无形”,所以对它的保护,首先是对其传承者的保护;同时也离不开创造和传承这一遗产的群体对它的保护。《公约》明确指出,要“努力确保创造、保养和承传这种遗产的群体、团体,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并吸收他们积极地参与有关的管理”。这种保护是全社会的、经常性的,必须通过教育,尤其是对青少年的教育,认识到非遗保护的重要性。另外,还要加强科研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努力完善相关理论,提高保护技能。

3.大学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

3.1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现状及局限

高校是进行高等教育的主要阵地,是人才培养的摇篮,也是文化传承和发展创新的重要平台。高校本应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头羊的作用,研究非遗文化,提高保护技能,培养从事非遗保护的人才。但是到目前为止,高校尚未认识到这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因此未对大学生的非遗教育给予应有的重视。

从高校专业设置来看,与非遗保护相关的专业没有纳入现行的本专科教育体系。从课程设置来看,高校很少开设非遗教育类课程,即使少数开设此类课程的高校,一般也是作为选修课,由于没有科学的教学目标和方法,教学效果差强人意。从师资队伍来看,由于非遗保护没有作为一个学科固定下来,高校没有相关专业开设和高级人才的培养,因此专业从事非遗教学和研究的师资严重不足;即使有教师愿意研究,也因它是属于冷门、偏门,难以得到应有的重视,故而对引起并提高教师的研究积极性是极为不利的。从课堂外教育来看,如果没有系统的专业和课程教育,那么利用学生活动的方式让更多大学生认识并了解非遗及其保护的知识将是一个很好的教育渠道,但事实上很少有高校组织与非遗保护有关的学生活动,就算有此类活动,也缺乏一个长效机制把活动固定下来,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3.2大学生参与非遗保护的意义

3.2.1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文化自觉。

大学生应该是全面发展和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的群体,其别不能缺乏人文素质的培养,而非遗教育有助于提高他们的人文素质,培养他们的文化自觉。非遗内涵丰富,包含广博的传统文化知识,包含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包含着我们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等,对于大学生人格修养的形成、审美能力的培养、文化品位的提高和人文素质的增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2.2培养大学生的民族精神,提高爱国热情。

非遗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我们的民族精神,展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高校应充分利用非遗方面的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民族精神,鼓励大学生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传统,提高他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2.3培育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增强实践能力。

非遗形式多样,内涵丰富,是劳动人民在长期共同的社会实践中创造并传承下来的,体现着我们民族的精神和文化,非遗文化本身也体现着一种创造力。学习非遗知识能帮助大学生扩大知识面,开阔视野,提高能力,从而做到厚积薄发。创新源于知识的继承和积累,故而非遗知识的学习对于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都是有帮助的。

3.3大学生参与非遗保护的方法

3.3.1组建相关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是目前情况下学生参与非遗保护的重要形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高校应积极创办相关社团,并给予其师资、财力等方面的支持,组织培养大批学生参与到保护非遗的大军中。这样既有利于非遗的保护,又能带给学生高质量的课余生活。比如常州某学院成立忆江南文化社,其主要活动之一就是研究常州非遗的保护和发展,社团组织学生与非遗传承人面对面接触,亲身到现场体验非遗的魅力,并在大学生中进行非遗知识宣传。

3.3.2在校园内进行宣传。

高校校园是一个很好的宣传阵地,可以在校园内加强宣传,让更多大学生了解非遗知识,更热爱本民族传统文化,形成文化自觉,积极参与非遗的保护工作,成为保护非遗的生力军。校园宣传的常规方式是使用海报、校园网、校报校刊等,还可以邀请专家举办相关讲座,或者举办专题展览,展览时甚至可以邀请非遗传承人到校园进行现场展示,还有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可以到高校开课进行技艺传授。比如常州某职业技术学院就举办过此类展览,展示非遗的相关知识内容和学生的调研成果,图文并茂,在现场还准备了传统技艺类的非遗项目的体验,宣传效果显著。学院还举办了常州非遗保护的专题讲座,邀请了虎头鞋传承人来校传授学生传统的虎头鞋制作技艺,宣传效果显著。

同一地区的高校之间也可以加强校际交流,成立校际的非遗保护工作的专门组织,比如学生非遗社团联合会等,组织学生定期交流,共享研究成果,举办沙龙、辩论会或比赛,在交流中进一步增强对非遗的认识。比如常州市的非遗博物馆设立在常州大学图书馆内,供市民免费参观,常州各大高校相关社团就可以此为活动基地,积极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也可以联合各校的力量,在常州市高校内举办非遗知识巡展,或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3.3.3面向社会进行宣传。

大学生要尽己所能,走出校园,面向全社会大力宣传非遗知识,可以依靠自身的科技文化优势,用现代的方式保护和发展。可以利用自己的学科优势,把非遗保护和所学的专业知识相结合。比如计算机类专业的学生可以建设专门的网站进行宣传;经济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可以把某些非遗项目开发成商品进行市场化推广,利用市场的力量让非遗项目发扬光大;传媒类专业的学生可以把非遗项目摄制记录下来,也可以举办相关的微电影比赛等,帮助非遗资料的发掘和保存;食品类专业的学生可以帮助某些非遗传统技艺类产品进行改进和推广;文学类专业的学生可以撰写相关文学作品,等等。

3.3.4与学生实践相联系。

高校可以建议学生选择非遗保护类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或由学校出面牵头组织一批学生进行这个项目的实践。学生可以对学校所在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考察,从而更深刻地了解当地文化。也可以回自己家乡进行实践,了解家乡的非遗项目及保护现状,深入发掘各地区尚未被发现的非遗资源,最后撰写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论文等。一旦形成长效机制,大学生的参与就可以成为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非遗普查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减轻政府负担,更好地普及非遗知识。

高校还可以把非遗知识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传统文化等现有课程,使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有机地结合,学生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更系统更深入地了解非遗。

综上所述,在充分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基础上,大学生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积极参与到非遗保护工作中去,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最适当的传承,保护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参考文献:

[1]王文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集[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2]康保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1)[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3]刘魁立,张旭.非物质文化遗产精要[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

第9篇:对非遗文化保护的意义范文

 

一、目前“非遗”保护及发展现状

 

“非遗”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中华文明和历史印记,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民族性。从目前我国“非遗”保护现状来看,其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比如口头文化、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等等都属于“非遗”的范畴。随着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逐渐消亡以及工业文化带来的巨大冲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了一项至关重要的内容,从根本上关系到我国社会文明发展进程。从目前的文化保护现状来看,国家及社会都加大了对于非遗保护的重视度,强化了文化保护意识,并在短期内取得了有效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工作力度不够、保护观念滞后、缺乏资金支持、法律援助、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从根本上降低了非遗文化的保护效果,不利于推进文化传承。

 

二、目前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指在高校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审美教育的一种形式,它通过对大学生进行艺术的培养和熏陶,使之掌握人类的艺术审美经验,受到美的感染,具备良好的审美素质,从而达到身心全面和谐地发展。

 

1.发展曲折,有待完善。从整体上来说,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呈现出在曲折中发展的态势。由于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历史曲折漫长,经历了停滞—发展—退潮一再发展的阶段,致使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对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认识不足,而使之在整个高等教育中,对其重视度不够。虽然很多高校成立了公共艺术教育机构,开设了艺术教育课程和公共选修课,但其职责划分、发展定位、相应政策实施等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是制约公共艺术教育发展的根本障碍。

 

2.师资薄弱,有待提高。师资队伍自身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从事公共艺术教育的教师大多从艺术院校或师范院校毕业,本身在校期间受专业艺术教育培养模式单一的影响,造成知识面单一、人文知识浅薄等缺陷。同时,学校也很少为教师成长、专业能力提升提供有效的培训机会和学习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教师本身的发展和成长,不利于从根本上提升个人素质,很难发挥教学价值。

 

3.教材单一,有待修订。当前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没有统一规范的教材,教师使用教材的随意性比较大,存在专业艺术院校的教材“压缩”使用和按专业教学设置课程情况,缺少对公共艺术教育本身的教学规律的研究。地方高校没有利用当地的传统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地方院校特色,弘扬民族文化的教材。此外,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材更新速度十分缓慢,教材中的内容都是很多年前的旧资料,无法带给学生最新颖的材料和知识,不利于突出时代化的教学特征,这就很难从根本上提升高校公共艺术教学效果,不利于学生综合专业能力的提升和进步。

 

4.认识不足,有待加强。大学生认识上的偏差也制约着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大学生认为艺术教育可有可无,与专业教育无法相提并论,忽视了公共艺术教育对提高综合素质的作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很多学生在进行公共艺术课程的学习时,不注重提升个人的文化品位和艺术鉴赏力,而是将过多的精力放到了对于书本趣味性的关注上,从而在根本上降低了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效果,对于学生艺术修养的提升十分不利。

 

5.机制缺陷,有待健全。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效果的评价机制还不够健全,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还处在摸索阶段,组织管理、制度保障、师资力量、课程设置及教学设施等还都不尽如人意。在这种情况之下,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还不够完善,在进行课程开设、教学目标等方面无法形成统一共识,这极不利于提升学生的艺术修养和鉴赏力,对于个人的发展和进步十分不利,影响了高校人才的培养速度。

 

三、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创新改革

 

1.明确公共艺术教育的价值,将“非遗”文化与公共艺术教学课程有效结合起来。公共艺术教育不像专业艺术院校那样过于注重对学生艺术技能的培养,同时也不能借用其他学科那种固定的标准衡量普通高校非艺术专业学生的艺术素质。它是在遵循普通高等教育的规律和艺术教育本身的规律的前提下,以培养大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基本能力为目的,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艺术知识水平的提高为己任的素质教育。因此,应该积极明确教学目标,提升大学生的文化素质和品德修养,培育他们健全的人格和价值观,从而更加有效地实现个人的进步与成长,为他们文化品格和文化精神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2.构建科学的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构建较为系统的、特色鲜明的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推进非遗文化与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有效统一,以此来不断强化教学效果。由艺术素养选修课程、实训课程和活动课程组成的“三类型”课程体系。根据院校具体情况和教育部关于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性选修课的指导意见,确定课程内容。确立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的基本目标,从而来完成课程的有效设置。让学生根据自己的个性价值需求来选择合理的课程,以此来不断地提升个人的艺术鉴赏力和文化素质,促进他们价值观的培育和提升,这对于他们未来的成长和发展都有无比重要的促进意义。

 

3.找准地域文化与公共艺术教育的契合点,找准地域文化与公共艺术教育的契合点,是提升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有效性的关键所在,也是增进人才培养的核心保证。将大学公共艺术教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有机结合,充分关注地域文化艺术的传统特色,深入挖掘地域性民间艺术资源,积极参与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把民间文学、美术、音乐等文化素材转化为艺术教育的课程资源,有计划地开展以地方文化艺术为主题的系列课程群建设。与此同时,更要充分地挖掘本校教育中的核心优势来完成教学设计,从而提升教学的对应性和高效性,这对于提升教学效果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4.培养公共艺术教育教师能力,不断提升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师的能力,对于增进教学效果有着无比重要的促进意义。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教学模式,提升教学模式的灵活度和高效性。派教师向当地文化馆、群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请教学习;同时利用“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契机,邀请民间艺人到院校进行现场演示或开办讲座,让学生能多方位体会民间艺术;构建“双师型”的高校教师队伍,即要提升教师的文化素质和科学素质,同时还要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应用精神,对非遗文化进行深入研讨。只有这样,才能够不断促进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效果。

 

5.整合学院各部门、分院资源,发挥本院义乌地方文化研究所这个平台的优势,结合公共教学部、团委、义乌地方文化研究所、建筑与艺术分院,开展别开生面、类型多样的教学活动。从“大公共”出发,推广普及具有地域特色的公共艺术课程。针对不同学院的学生,来制定富有个性化的课堂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以此来更好地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和效果,促进学生艺术修养的提升。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有效的资源共享,同时保留课程之间的差异性,,打造高效的公共艺术教育平台,为社会发展培育多维、立体化的人才。

 

6.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艺术实践活动,是不断提升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效果的关键,从而促进与地域文化的传承和融合。依托学院各艺术社团、艺术节、文化节等载体,踊跃开展活动,注重公共艺术的实践。学院目前设立合唱团、舞蹈队、古筝队、戏曲协会、书法协会等24个院级社团,覆盖学院50%以上的学生。各类艺术社团、艺术节、文化节、暑期社会实践,均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性强的艺术活动,保证了艺术活动的高参与度、高覆盖面。老师应该积极带领学生走访民间,了解我国传统文化,提升文化鉴赏力。

 

四、结语

 

“非遗”视野下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和地域文化的融合统一,对于传承地域文化、促进文化进步有着无比重要的促进意义,同时也为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顺利实现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并创造了条件。具体到实践过程中,应该明确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重要性、构建科学的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找准地域文化与公共艺术教育的契合点、培养公共艺术教育教师能力、共享学院各部门资源、开展艺术实践活动、促进高校教学资源整合,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实现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和地域文化的有效融合,从而更加深入地挖掘高校教学本质,为人才发展和进步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