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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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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第1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

关键词:输电线路;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勘测设计

中图分类号:TM72 文献标识码:B

一、概述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日常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电力的需求和依赖越来越大。输电线路作为电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得到大力兴修和发展,随着输电线路建设越来越多,地质灾害频发,给输电线路建设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熟悉掌握输电线路地质灾害常见类型并分析原因,然后根据原因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对保证输电线路建设质量和正常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输电线路地质灾害的常规表现方法

(一)最常见的地质灾害——滑坡与垮塌

输电线路建设中最常出现的地质灾害就是滑坡和垮塌,不仅给线路造成巨大的损失,而且治理是一个费时间和精力的难题。比如某地区在2001~2004年,就发生了22起重大铁塔基础滑坡事故,造成5处铁塔搬迁、7处使用抗滑桩进行处理、2处改线等现象,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此外,根据滑坡体的深度不同,线路电压等级的不同,发生滑坡的大小和频率也就不尽相同,比如500kV线路比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线路发生滑坡的概率要大得多,主要是因为500kV线路的铁塔承重比220kV及以下线路大3~10倍。

另外,垮塌也是输电线路常见的地质灾害,某地区在2004年发生了30多起危及塔基安全的垮塌事件,主要是110kV~500kV线路,且一般垮塌缺陷有100多起。垮塌发生的原因主要有:雨季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下边坡弃土不当等人为破坏。因此,在进行输电线路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和地质条件,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建设。

(二)其他类型的地质灾害

此外,山洪、泥石流、地质沉降也是输电线路中比较常见的地质灾害,在一定程度上给输电线路建设和运行造成影响。主要原因可能是输电线路周围地段地质环境比较复杂,也可能是输电线路建设处于常年降水量多且高度集中的地区,也可能是由于建设中破坏了环境等等。此外,输电线路也可能出现地震等比较严重的灾害。

三、输电线路地质灾害问题的成因

(一)客观原因:输电线路通过不良地质构造地带

输电线路地质灾害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自然条件的影响,具体原因可能有:一是输电线路通过地段地质环境比较复杂,地质结构不稳,比如说山体岩层结构破碎,泥石流和大面积的山体滑坡常发生;二是输电线路通过的地区可能年降水量比较多且集中,对山体进行频繁的冲刷,难免会导致山体滑坡等灾害的发生。

(二)主观原因:人为施工不当

输电线路地质灾害频发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人为施工不当,破坏了周围环境,遭到自然的惩罚。具体来说,人为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线路施工引起环境地质的变化。输电线路工程完成后,塔基重量的施压会使原先山坡体的应力发生变化,尤其是有一定坡度的坡体,使下方坡体荷载增大,导致山体变形,同时在工程完成后人们的日常生活活动,比如开荒种地、植被破坏等造成水土流失。二是施工中对塔基周围的弃土处理不当。在输电线路中进行塔基施工时,对挖掘的土层进行随意的堆放,特别是堆放在塔基的下方坡置,在降雨比较大且集中的季节,会对下方坡体进行频繁的冲刷,从而造成滑坡和垮塌等地质灾害,给输电线路造成威胁。

四、进行输电线路地质灾害预防的有效措施

(一)工程勘测设计准备阶段,做好地质勘测工作

进行输电线路建设之前,要做好工程勘测设计工作,进而在施工时尽量避免地质比较复杂的地段。首先,要全面掌握输电线路工程环境的地质相关情况,可以是通过网上查阅资料,最好是向当地地质局收集当地环境资料,主要包括当地总体地质结构资料、气象资料、水文资料、环境资料等等。其次,进行现场勘测。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测,对照资料进一步了解线路沿线的地质地貌、环境等,并进行相应监测设施的设置,比如现场观测站、GPS测量仪器等。同时可以对当地的居民进行访问调查,进一步完善资料。总之,观测前期勘测是十分重要的,是预防地质灾害的关键所在,因此要重视观测勘测工作,邀请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和技术员进行工程的勘测工作,保证工程勘测的精确度。

(二)工程图纸设计阶段,充分掌握详细正确的地质资料

在进行前期工程勘测之后,要做好工程图纸设计工作。一方面,在进行设计时尽量避免地质比较复杂的地段。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是一项技术活,是多学科、多工种、多工序的集合体,所以在进行图纸设计时,要充分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加强各部门沟通与协作,同时依据前期勘测资料,在图纸设计中尽量避免地质不稳的地段,从源头上杜绝地质灾害发生。另一方面,如果工程不可避免的会通过一些地质不良的地段,就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比如说与当地地质局进行及时沟通,学习他们的地质灾害预防手段,比如说做好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治理,对山坡进行植被种植和加固等,最重要的是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执行。

(三)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把握质量关及提高监管力度

在进行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进行,且要对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和工序进行严格的监管,在一个环节或工序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个环节或下一道工序。一方面,由于输电线路建设具有施工面大、施工范围广、施工难度大、工序多等特点,在施工现场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料外的地质情况,比如在开挖土层时,发现地下水丰富或者地基岩体比较破碎等,这时现场监理工程师就要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经讨论商议后进行图纸设计的更改或者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避免工程出现一些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作用。现场监理工程师要积极引导施工单位进行科学合理的施工,坚持不破坏周围环境的原则,比如对塔基开挖的土层要放置在恰当位置,杜绝一切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

(四)工程竣工阶段,注重对遗留问题的解决

工程竣工阶段作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在预防地质灾害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要做好工程竣工工作,完美的解决施工中的遗留问题。在进行工程竣工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操作,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隐患进行全面仔细的排查,比如塔基周围平整问题等,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因竣工遗留问题造成地质灾害。

(五)加强对输电线路的运行维护管理

在输电线路工程建设完成后,要加强输电线路运用维护管理,保证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首先,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专门的地质灾害档案,把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地质资料等分别进行建档,根据资料对地质灾害常见类型和频发地段进行分段,对比较常见的地质灾害和频发地区进行重点监视和预防。其次,加强对输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线路周围地质情况的变化,为线路运行维护提供依据。①对输电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在输电线路投入使用后,要每个月对线路进行巡视,不仅要对线路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更要加强对线路附近环境的检查,特别是地质变化,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视,比如在雨季来临前或结束后的巡视工作,主要是检查防洪设施是否完善,排水沟是否顺畅等。②进行重点巡视。对地质不良的地段要加强巡视力度,及时发现地质变化并上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地质灾害防范。③输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坚持“专业巡视与群众护线结合、专业巡视为主,群众护线为辅”的原则。由于输电线路工程面和工程范围比较广,加上线路周围自然环境的影响,如果只靠专业人员的巡视检查,可能难以及时的完成巡视任务和发现问题,所以要积极调动周围居民进行护线工作,对线路进行不定期巡视,而且当地群众对本地的环境比较了解,能有针对性的进行线路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所以要加强对当地群众的宣传工作和提高群众的线路检查能力,建立专门的群众护线站。但要注意主次顺序,要坚持以专业人员巡视检查为主,群众护线为辅,保证线路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自然地质条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在输电线路建设中常出现地质灾害,给输电线路施工建设及正常运行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要对输电线路中常出现的地质灾害进行掌握和分析,追溯原因,对症下药,从做好工程勘测工作、科学合理的图纸设计、施工质量把控、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等几个方面预防输电线路地质灾害,保证输电线路建设的质量和正常运行,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江来.输电线路地质灾害的表现形式及防范[J].商情,2012(31).

第2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

一、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结合《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管理,主动服务,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一步提高地质环境工作服务跨越发展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二、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工作

1、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乡镇组织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复核,于月底前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本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环股(电子文档及纸质各1份)备案。

2、及时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和村(居)群众转移预案。各乡镇应结合本乡镇防灾工作实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的通知》(政办〔2007〕62号)的要求,在3月底前修订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对新增的和险情发生变化的隐患点,应及时修订、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并在当地村(居)公布实施,同时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环股(电子文档及纸质各1份)备案。《群众转移预案》的防御范围包括:地质灾害点、不稳定斜坡及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

3、搞好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各乡镇应全面总结去年防灾的经验教训,根据实际,制订、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组建并演练好以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基干民兵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为骨干的地质灾害应急分队,配置好专业监测仪器,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分队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防范知识宣传、隐患和灾情等信息报告,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4、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警示工作。在汛期来临前,各乡镇应当组织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补缺补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处。要查清有无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查清原地质灾害点险情是否加剧;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是否填写规范、是否发放到位;查清灾害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是否变化、到岗到位、是否思想稳定,若变化应及时将名单和联系电话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修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措施部署、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查清监测工具是否齐全,通讯、应急装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查清灾害点周围的警示牌是否设置完毕。同时,要利用检查、巡查的机会,对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进行识灾、辩灾、避灾等知识的讲解,对汛前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记录,并落实整改好。在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应当严格按照《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组织人员排查、监测和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灾情、险情,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工作,使各责任人了解灾情、明确任务、监测到位、负起责任。

5、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灾情报告等制度,在汛期要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若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镇、村干部应在岗到位。凡发生地质灾害,必须及时报告县总值班室、防汛办和县国土资源局,保持信息畅通,处置迅速,报告及时。

6、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处置。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3—5级时,各乡镇应及时启动气象预报预警响应,准时发出《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通知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

7、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各乡镇要按照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要求国土资源所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系统上传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文字和影像资料。

8、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根据政办〔〕225号文件精神,对能够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消除隐患的,各乡镇政府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编制项目建议书和治理方案,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3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

一、今年我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的强度,结合今年汛期气象趋势预测,今年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较去年有所增大,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月-7月的梅汛期及8月-9月的台汛期。5月-7月的梅汛期由于长期降雨,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在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引发以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山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8月-9月份台汛期降雨强度大,由暴雨而引发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概率大,易引发矿山尾矿坝和废渣堆放点泥石流,萤石矿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根据我市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地质灾害时空分布特征以及灾害发生历史频度和强度,预测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为盆地东部、西北部低山丘陵区。下列镇是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重点防灾地段是:坡度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山区,交通、水利等大型削坡工程,闭坑矿山采空区,采矿场的开采工作面等。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修编工作。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年已到期,同时由于我市行政区域的调整,需重新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划编制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可操作性。

(二)做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在去年开展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和完成外业验收的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在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验收,并根据实际,完成防灾避险方案的编制。

(三)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在现已编制完成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与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并予以。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机制,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要充分利用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完善市、镇(街、区)、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覆盖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和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村,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完善镇(街、区)、村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灾害隐患点监测技术档案,开展人员培训,实行科学管理,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技术含量与减灾防灾效果。

(五)灾害隐患点勘察治理和搬迁避让。我市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28处,其中以滑坡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威胁最大。市里将其中7处列为20*年度重点防治或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镇(街、区)也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根据需要,确定今年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生命财产有直接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实施应急排险或进行勘察治理;对处于山区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极高,且难以有效根治、自然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结合下山脱贫,组织搬迁,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主要地质灾害点防治措施

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害性较大、稳定性差,威胁人口多,需重点做好监测和防治工作。

(一)*镇方丘左岸山体滑坡。该滑坡属古滑坡,土质滑坡类型,滑坡体积约170000立方米。1939年曾整体下滑,1988年至1998年10年间又因暴雨发生多次滑动。滑坡严重威胁方丘水库安全,间接威胁水库下游50余户、居民200余人的生命安全,潜在资产300万元,目前尚处于不稳定状态。*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日常监测,密切注意滑坡体的变化,设立警示牌,制定应急救援避险方案。

(二)*镇*村滑坡。该滑坡位于*镇*村后山,属于中型浅表层土质滑坡。该滑坡1993年滑动,毁坏民房4间,2006年滑坡体出现整体下滑,滑坡体后缘地表拉张裂明显,前缘突出,饱水土体蠕变失稳引起滑坡,滑坡体体积339000立方米,目前尚处于不稳定状态,威胁居民150余户,潜在资产350万元。*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汛期监测,设立警示标志,尽早恢复山体植被,采取裂逢填埋、挖沟排水等措施减少雨水入渗,进行前期治理工程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镇*村滑坡。该滑坡位于*镇*村后山,属小型浅层土质滑坡,滑坡体体积约65000立方米。直接或间接威胁人口60户,约180余人,威胁资产约240万元。该滑坡形成历史较悠久,属古滑坡。1995年5月暴雨后局部产生滑动,损坏民房1间,经济损失4万元。近年来较为稳定,地表裂缝基本消失,但由于滑坡体较陡,遇雨仍具有滑动的可能,威胁人口多。*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汛期监测和巡查,并设置警示牌,在滑坡体上方减少人为活动,增加植被覆盖率,在滑坡体前缘开展截排水工程建设,建立监测点,同时制定应急疏散避险方案。

(四)*镇仙岩村泥石流。该泥石流以上游的凌塘水库为形成区,该区地形切割较强烈,岩土物质丰富,1999年4月因突降暴雨,造成泥石流发生,冲毁农田10亩。目前尚不稳定,在降雨的情况下,可能引发泥石流,威胁下游仙岩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威胁人口30人,资产40万元。*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汛期、台汛期的监测工作,做好封山育林,加强水库调蓄水管理,在山坡修建导流渠或泄洪道,修筑拦挡工程,切断泥石流下移通道,并制定汛期避险方案。

(五)*镇朝川村东滑坡。该滑坡位于朝川村东公路边,据估算滑坡体体积可达110000立方米,属混合式岩、土质滑坡,滑坡体上拉张裂缝明显,并见“马刀树”等。据调查,该滑坡曾于1958年、1959年产生滑动,1989年7月23日在暴雨冲蚀下发生较大规模的滑动,造成农田毁坏和交通堵塞等,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目前该滑坡体处于不稳定状态,威胁人口60人,资产价值100万元。*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滑坡体的监测,设立安全警示牌,保护山林植被,并做好汛期疏竣排险,减少洪水对滑坡体的冲蚀。

(六)象珠镇西辽村泥石流。该泥石流以西辽村北部山区为形成区,该区沟谷为V形谷,纵坡降较大,碎屑物质丰富,流通区和堆积区界限不明显,谷口为堆积区。该泥石流在1993年夏、1997年夏及2002年夏雨后暴发过三次规模大小不一的泥石流,造成农田毁坏,民房倒塌、大量牲畜死亡,人员受伤,冲跨乡村公路2500米,直接经济损失63.5万元。目前泥石流形成区环境地质条件不佳,仍存在继续形成泥石流灾害的可能,威胁人口65人,资产80万元。象珠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汛期、台汛期监测,加强林业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在形成区一带缓坡耕地上禁止耕种,在堆积区内修筑导流渠或泄洪道,以调节地表经流,防止沟源侵蚀;在流通区修建拦挡工程切断泥石流下移。此外,要制定汛期疏散避险方案,落实防灾应急避险措施。

(七)*镇双溪村地面塌陷。由于萤石矿开采过程中不合理开采所引起,塌陷区面积约6000平方米,塌陷深度10余米至60米不等。由于萤石采矿历史久远,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处于塌陷盛发期,导致机耕路损坏,拖拉机掉入陷坑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4万元,间接损失无法估算。20*年,*镇人民政府对双溪村地面塌陷危险地段部分进行了铁丝网圈围、填埋采空区等初步治理,基本消除地面危险隐患,但未完全消除。*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监测,划定警戒范围,设立警示牌,禁止在塌陷区内进行一切大的工程活动,防止工程建设引发塌陷区地面变形、塌陷等事故发生。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各有关部门、镇(街、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实抓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2001〕35号)精神,建立组织,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灾情,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二)加强动态监测,做好险情巡查和预警预报工作。各有关部门、镇(街、区)要严格实行“汛前检查、汛中监管、汛后复查”制度,落实好临灾前的预警预报,做到防患于未然。

在汛期来临之前,各镇(街、区)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逐个检查,做好监测工作,采取必要防灾减灾措施,设置防灾预警预报信号,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通报制度,并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本辖区地质灾害现状,制订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落实。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巡查工作,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网络,一旦发现险情,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并按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由市政府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期前要会同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对我市范围内易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建筑物、交通线路、重要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一次认真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措施。

交通、水务、建设、规划、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气象部门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提高预报的准确率。

第4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紧急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订市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紧急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排查内容

本次排查,省国土厅要求既要对已知点进行再排查,也要对易发区域可能的隐患进行排查。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名称、位置、威胁的对象、防治措施、“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情况、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落实情况等,排点是南墅镇、河头店镇、马连庄镇、日庄镇、望城办事处、沽河办事处等。

二、排查范围和时间

排查范围是:全市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村庄、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地和除铁路、公路、水利设施重要工程建设区以外的其他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

排查时间是:从7月15日起至9月底汛期结束。各国土所要会同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以下简称各镇),立即对辖区内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并于7月30日前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报矿管科。我局将会同市应急办等部门对各镇的排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排查责任分工

本次排查,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各镇共同参与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1、市排查组:由市国土局、市政府应急办、二四队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的巡查、指导工作;督促各镇办落实整改措施;对排查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2、各镇排查组:由镇政府牵头,国土所、镇政府相关部门参与,负责所辖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工作。请各镇将排查组人员名单于7月20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市国土局。

四、排查要求

1、按照市政府同意的《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为此,各镇一定要按照排查分工,认真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地、仔细地排查,做到不遗漏、不放过。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当即划定危险范围,设置警示标志,制定落实监测、预警等措施,就地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向防灾责任人和应急预案有关责任单位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向每户受威胁居民发放“避险明白卡”。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要安排专人,蹲点驻守排查,采取必要的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措施;对其他隐患点,要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问题处理情况再进行复查,以消除各种可产生地质灾害的隐患。

2、结合排查,做好宣传工作。各排查组在排查中,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与排除隐患、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紧密结合,向隐患点所在地群众广泛宣讲防灾避灾知识,宣讲应急预案内容,使当地群众掌握识灾、避灾、发现灾害如何报告等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充分发挥当地群众群测群防的作用。矿管科要抓紧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责任手册》,并及时发放到各镇办、相关部门;要制定防灾减灾的宣传画册、明白纸等材料,并及时发放到各镇、所、村;要根据本次地质灾害排查情况,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整改台帐,并对各镇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不能按期解决和处理的,要及时通报批评。

第5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十有县”创建,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全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有组织。市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二)有经费。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点监测、治理、避让搬迁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

(三)有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前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及时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任务,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依据规划做好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有预案。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全市1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明白卡),督促所在乡镇、街道发放到位。各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负责制作和发放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避险明白卡。在防灾避险明白卡中,必须明确受威胁群众的撤离路线、撤离信号、临时安置方案等。

(五)有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汛期值班、险情灾情速报、应急处置和“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六)有宣传。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通过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标语、举办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深入重点地质灾害搬迁点进行入户宣讲等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有预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共同负责地质灾害的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通过手机短信、LED电子屏等方式提醒监测员和防灾责任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有监测。每年汛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防灾责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更新,及时调整和完善监测网络,确保地质灾害检测网络有效运行。

(九)有手段。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为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预警工具,加强信息预警、应急救援等能力建设。

(十)有警示。各乡镇、街道负责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群众注意安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并张贴应急预案,让群众知晓警示、应急相关内容。

三、实施步骤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6月1日—7月15日)。通过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全面启动“十有县”创建工作。

(二)建设阶段(7月16日—8月31日)。对照实施方案,逐项落实“十有县”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三)自查和申报资料编制阶段(9月1日—9月31日)。按照“十有县”创建标准,查找前阶段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编制申报资料。

(四)申报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上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的相关资料,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需要。做好创建工作,对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作为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的指导,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调研,制定方案,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创建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取得预期成效。

第6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

一、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加强监测预警,严格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努力保障人民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二、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人。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国土资源、水利、民政、公安、气象、交通、建设、教育、旅游、电力、铁路、地震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所辖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熟知本镇区、本单位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等,确保应急反应及时、高效,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对因领导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地灾防治工作

1、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县国土资源局要在年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基础上对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补充和修改,尽快组织技术力量对辖区内重点地灾点进行调查,提出防灾措施和建议,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教育、公路、旅游等部门针对校舍、公路沿线和旅游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纳入同级防治方案体系一并实施。

2、修编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的要求,于月底前组织编制、完善《年度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下称“转移预案”)。要进一步明确各地灾点位置的转移路线及避险场所(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等,并纳入当地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于3月底前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国土资源局,并在当地村(居)公布,适时组织村(居)民进行转移避让演练。

3、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月中、下旬,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查,月上旬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防灾工作制度;《防治方案》和《转移预案》编制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情况;省财政厅安排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补助资金项目、地质灾害省、市挂牌督办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确保搬迁资金发放到灾民手中。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对照检查主要内容,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资金落实到位。

4、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警示。在汛期来临前,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重要地灾点和危险区域进行调查和排查。加强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警示,做好《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工作,使各责任人、监测人了解灾情、明白任务、监测到位、负起责任。务必在月底前完成危险区、隐患点的警示牌设立工作。

5、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要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灾情报告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制度。若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应按照县人民政府防台、防灾工作部署,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各镇(区)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应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要及时汇报县人民政府,并报告上级相关单位。

6、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处置。县气象局负责汛期气象预报预警,并通过电视台、手机短信预报预警信息。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气象预报预警响应,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发现灾情险情要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组织转移受威胁的群众;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情况下,才能稳妥组织群众适时回迁。

(三)加大力度,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

1、开展“治理项目管理年”活动。继续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点督办制度,对历年来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检查,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做好地质灾害项目的治理工作,建立补助资金、迁移、治理项目的台帐。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应加强对治理项目工程的监管。

2、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居民搬迁避让。今年将根据省财政的安排,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居民搬迁避让工作。各镇(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应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搬迁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认真检查。加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安置点选址必须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居民搬迁后的旧宅必须拆除。

3、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要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排查,逐个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按要求建立基础台帐,将有关信息报送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录入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人、责任人在汛期期间要确保现场监测、预防,要保持通讯畅通。按照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对照,按“十有县”内容要求逐一落实,加快推进我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的建设,持续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规范化水平,确保我县进入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的行列。

(四)夯实基础,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预防能力

1、全面完成全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执行《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抓紧部署落实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有关工作,并在年10月底完成详查工作。

2、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指导组建以村(居)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为骨干的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形成规模适度、处置有力、管理规范的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体系。

3、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国土局应及时认真组织村两委、国土协管员及地质灾害点责任人、监测人等学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知识,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

4、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环保等部门要认真贯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督促采矿权人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责任,按要求实施“边开采,边治理”,积极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矿产开发引发地质灾害。

第7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快速、及时、妥善防治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在处置地质灾害中首先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威胁。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认真按照预案做好地灾防治工作。

3、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效率。

4、分类负责、协调配合。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99号)确定的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三)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国务院《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并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四)现状

我镇地质环境复杂,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增加,地质灾害发生较为频繁。截止目前,全镇共有地质灾害点7处。属Ⅰ类搬迁避让点2处共计威胁群众2户9人;Ⅱ类治理工程点4处;Ⅲ类监测预警点1处。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其中滑坡4处,危岩1处,不稳定斜坡2处。由于地质灾害本身所具有特殊性和巨大的破坏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镇辖区内所有的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险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

2、负责协调指挥部门间的工作。

3、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时,组长宣布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指挥相关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参与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三)、部门职责

1、国土所、城建办:负责农房质量、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防治。

(1)做好全镇地质灾害的排查及年度地质灾害预案,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向镇政府及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中心汇报。

(2)对审批农房及其它建筑工程做好预防工作,把好选址和质检,对已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

2、安监办:负责全镇煤矿企业、非煤矿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加强煤矿企业、采石厂、砖厂等矿山企业管理,防人为地质灾害。

(2)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看安全设施是否完善;

(3)加强矿井采空区的回填管理,防止地表塌陷。

3、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塘、堰、库、堤坝地质灾害的防治,组织专人开展汛期地质排查。

4、交通办:负责做好公路、桥梁等地质灾害的检查,特别是沿山一带公路的检查。

5、民政办:负责发生地质灾害后的调查核实灾情,组织救灾物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并报告灾情。

6、派出所: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民兵应急分队:负责发生地质灾害进的抢险工作,组织人员车辆,以最短时间内进行抢险。

8、财政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及时调度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9、镇卫生院: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抢救,灾区消毒等工作。

10、村社职责:各村社行政负责人,主要对辖区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常年监测,实行零报告制度,一有情况及时汇报,并组织村民撤离危险地带并及时开展抢救工作。

三、预测预警

(一)监测: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网络的作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及时向临江镇政府和临江国土所报告,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标牌。

(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四、应急行动

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后,由组长李凯同志宣布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党政办负责通知应急抢险的成员单位进入战备状态。派出所和交通办立即组织警力和工作人员维护交通秩序;抢险队和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害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卫生院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灾害现场进行医疗救助;派出所负责人员疏散和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不间断地向上级汇报。依靠临江镇应急力量无法处置的地质灾害,由镇政府向区政府请求支援。

五、应急保障

1、物资保障:由领导小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配备或紧急调运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物资。

2、队伍保障:镇、村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完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

3、交通保障

领导小组必须保证一台车辆负责前线指挥,镇政府党政办负责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4、医疗保障

卫生院负责医疗保障工作,医疗应急小分队及时到达受灾点,帮助、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和救治伤员。保证绿色生命的畅通和医疗物资的储备。

5、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道路通畅和治安保障工作,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控制、维护地质灾害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

第8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

 

复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复兴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各相关单位:

《复兴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复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日

 

复兴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赤水市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灾情简介

复兴镇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张家湾崩塌、转石奇观崩塌、风溪老村组崩塌。一般隐患点的有长江村上焦岩、凯旋村水坝,凉江村大营盘,较小的隐患是各村突发性的分散性的小面积的垮塌,诱发因素主要是自然灾害降雨,其次是人类工程活动。2020年,较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未发生,较小的突发性分散性的崩塌各村均有发生。

二、2021年地质灾害预测预报

2020年我镇地质灾害的易发区主要分布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和张家湾片区及新建通村公路通组公路边和其他重点工程修建地区等地质环境脆弱及人类活动频繁的部分地区。其中,今年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点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和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崩塌。

三、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2020年冬季以来地质灾害巡查和排查的情况,一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危岩崩塌。三是在新建通组公路旁和一些地方高位隐蔽性地灾和高切坡建房作为2021年度我镇重点监测区域。同时按程序完成转石奇观崩塌、风溪二期等地灾项目的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加大受地灾威胁避险移民的搬迁工作,力争应搬尽搬。

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当地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治理。我镇地质灾害点多、分布面广、危害性大,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群测群防”原则,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管理,单位为主负责的管理办法,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特殊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和及时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积极筹措资金,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督促各相关部门展开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采取紧急防灾和应急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1.自然资源所职责

自然资源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巡查监督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情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及时汇总统计上报地质灾害情况,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的编制起草。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和交管站职责

(1)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造成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的防治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临灾预警信号,一旦发生险情,及时赶赴现场,对隐患点采取措施,排除险情;负责及时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危房的鉴定工作,安置房规划起草,质量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协助、配合自然资源所进行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工作。

(2)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工作,编制公路沿线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对其灾情发展情况进行监测、监管、群防群测;施工单位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必要时采取关闭危险路段的措施;负责管理公路建设工程中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公路沿线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3.农业服务中心、水务站职责

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组织开展发生在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督促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设立警示标志,以及临灾预警信号;负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4.学校职责

开展学校教育活动区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编制中、小学校等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检查在学校范围内所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设立警示标志,制定撤离路线,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并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地质灾害条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提高师生的防灾意识;负责管理学校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学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

5.林业站职责

负责生态林区、经济林区、防护林区的地质灾害进行巡查和排查工作,设立隐患点警示标志,督促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的组织实施;积极开展监测系统和监测网络的建立,督促监测措施的落实;负责解决落实受灾害群众重建家圆所需的木材计划报批。

6.财政所职责

负责调拨、筹措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对用于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及工程治理等的专项经费使用进行财政监督。

7.社事办职责

负责对遭受地质灾害的灾民救济和安置,做好地质灾害救济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

8.派出所职责

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护灾区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9.卫生院职责

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了解医疗灾害造成的受伤群众,使受伤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并做好灾区传染疫情的防治工作。

10.科教中心职责

负责在镇辖区内宣传《地质灾害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群测群防、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使地质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要在本区域内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配合政府开展组织地灾应急演练特别是加大对列入市级地灾隐患台帐的风溪村和凯旋村的检查、排查,并定期在区域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分析地质灾害易发生的地方及时上报,对隐患点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凯旋村配合今年实施的转石奇观片区崩塌治理工程。提高广大群众的群测群防和防灾意识,降低或避免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特别汛期(4月到9月底)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上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按责任包保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早布置、早行动,务必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此页无正文)

 

第9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范文

一、地质地貌情况

区地处市的西部,东部、北部地势平坦,西部及西南部属丘陵地带。辖区内矿产资源主要集中在西部山区,该区域是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防治与防范的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时间主要是汛期,随着降雨量加大,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发生的后果是可能造成道路塌方,或造成人员伤亡。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及措施

(一)防治重点

根据区多年来对地质灾害的调查情况,结合近几年开展的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和集中检查资料,通过研究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初步确定防范重点2处:

1、河上游沿岸

随着河上游湿地的建设,流域内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已大大降低。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大植树、植绿等水土保持工作力度,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长时间、强降水天气对沿岸造成的地质灾害。

2、生态经济发展区石灰石矿区

由于十几年乃至数十年的无序开采,使该区域变得千疮百孔,个别采空区深达十几米甚至达二十米以上。该区域的这些矿坑容易引发一些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防治与防范的重点区域,特别是每年的汛期,随着降水数量的不断增加,岩层间及岩石裂隙中的水不断增多,甚至到达饱和的程度,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发生的后果是可能造成矿坑周边的道路塌方,给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现阶段开发利用的水泥用灰岩就在此区域内,但其矿区本身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石灰石矿区是区地质灾害的危险区,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区域。

(二)防治措施

根据我区地质灾害调查资料,结合地质灾害稳定性与危险性评价与预测,遇到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50毫米以上,立即组织受威胁区人员撤离,整个汛期还要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加强动态监测,适当避让;

2、在采空区边界设立警示标志、网护等措施;

3、采用回填、恢复植被等工程措施。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监督检查。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治理和隐患点必要治理。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在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山应当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二)切实加强隐患点巡查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在汛期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针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出相应的预防预案和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