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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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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

第1篇: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野生动植物资源;生物多样性;立法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8)12―0087―05

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是环境保护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却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人们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疯狂掠夺,已使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为了加大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力度,我国刑法设立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现行刑法在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综观我国刑法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缺陷,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

一、我国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立法缺陷

1 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性质认识及归类不准确

我国现行刑法分则基本上是按照犯罪客体种类进行编排的。我国刑法将绝大多数有关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犯罪归入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笔者认为不妥。因为这就表明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但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规定的犯罪来看,大部分都不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这种规定并未真正反映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按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去衡量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会出现定罪不准、量刑不足的问题。它让人觉得国家不是为了保护环境资源包括野生动植物资源,而是为了维护管理制度才对此类犯罪进行制裁的,从而降低了国家惩治环境犯罪包括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价值和地位。

2 刑法所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范围狭窄

从罪名的设定上看,1997年新刑法规定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主要对象是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和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将需要法律进行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限定于珍贵、濒危的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植物,这就造成了在司法实践中许多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不能被定罪处罚,非常不利于有效地保护自然生态的完整性和确保地球上生物多样性。从外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许多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范围都非常广泛,借鉴外国刑事立法例,我国刑法也应规定覆盖面更为广泛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扩大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范围,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我国的生物多样性。

3 罪名设置和规范结构不科学

一是罪名设置不科学。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犯罪中,绝大多数犯罪没有明确犯罪对象到底是纯粹野生的,还是包括人工养殖的,这种不确定性就给刑事诉讼中行为人行为的性质认定增加了难度,很可能直接影响到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执行。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中,罪名设置的不科学直接导致了犯罪对象的不统一,这无形中为执法者和守法者制造了思想上的混乱,进而可能会影响到司法认定的准确性以及司法的效率和公平。刑事立法在修改时,应当从法律的系统性、协调性出发,将罪名间所体现的犯罪对象的矛盾之处予以修改。

此外,非法狩猎罪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两罪客观上都是非法狩猎或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但两罪的侵害对象却不相同,前者以普通陆生野生动物为对象,后者以陆生和水生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为对象。普通的水生野生动物则属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象范畴。笔者认为,以侵害的对象是否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作为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标准不尽合理,易给司法实践带来不必要的混乱。

二是规范结构不科学。1997年刑法有关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刑事立法绝大部分是采用空白罪状的形式,这就使所参照的法律法规的数量和立法质量直接左右相关罪名的认定难度。实践中办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刑事案件,涉及到要参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等诸多法律法规,操作上的不便和烦琐显而易见。另外,随着1997年新刑法的实施以及相关刑法修正案的出台,1988年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经与现行刑法严重脱节,影响了刑法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中应有作用的发挥。而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属于越权解释,并且对水生野生动物未作规定,无疑给执法设置了人为的障碍。

4 对影响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部分行为没有进行刑法规制

一是《刑法》遗漏了对破坏自然保护区、草原等行为的刑法规制。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对有效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是濒危物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于稀有动物和濒危动物的重要栖息地的毁灭会造成生物种群灭绝,因此,我国刑法典有必要专门设立破坏自然保护区这方面犯罪的规定。草原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涵养水源、调节气候、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它也是发展畜牧业的主要基地。我国目前草原植被被任意破坏,草原上的珍贵野生动植物遭到掠夺性的乱捕乱挖,造成草原面积减少,草场退化、碱化、沙化,水土流失急剧扩展,草原生态平衡严重失调。然而,对此类问题的刑事处罚却无具体刑法条文可依,在刑法中急需设置破坏草原罪的罪名。

二是我国刑法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只规定了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行为。该罪的规定不包括伤害、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我国现行刑法并未像西方大多数国家那样单独设立专门的罪刑条款来惩治伤害、虐待动物的行为。正是由于刑法没有将伤害动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所以才导致刘海洋案件出现后发生争论不休的状况。

5 部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刑罚规定不科学

一是刑罚过轻。我国现行刑法关于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刑罚规定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刑罚过轻,普遍轻于近似的财产犯罪。1997年刑法第六章第六节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刑罚,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有无期徒刑和死刑的规定。如刑法规定盗伐林木罪的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死刑,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林木的生态价值远非实物能比。再者,对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对单位要判处罚金。那么,对单位犯罪与单位违法哪个应处重罚?理论上讲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应当高于单位违法。事实上单位所受行政

处罚中消灭法人的处罚远比对单位所受刑罚要重,这就造成刑法威慑力的减弱。一些主张轻刑化的国家对实施危害环境的犯罪行为规定的刑事罚则同惩治其他犯罪的刑罚相比是更为严厉的,而我国的刑事立法却实行的是轻刑化,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这是不合时宜的。这也体现了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中对生态效益考虑的欠缺。

二是刑罚种类过少。在我国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刑事立法当中,主要有自由刑和财产刑两种刑罚,这样的刑罚种类过于单一,尤其是对单位犯罪来讲更是如此。如前所述,单位犯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罪的,对单位要处罚金。但是,罚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仅仅是附加刑,这无形中降低了对单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否定性评价。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对此类的单位犯罪只规定了罚金一种处罚方式,这本身就造成了刑罚力度的弱小和刑罚方式的单一。应该在刑罚措施之外,扩大非刑罚措施的适用范围,将多种刑罚措施综合运用,这样才能有一个比较好的效果。综观国外环境犯罪,普遍规定了多种刑罚手段,例如《俄罗斯联邦刑法典》,在第二十六章“生态犯罪”里共规定了七种刑罚:剥夺自由;限制自由;劳动改造;拘役;罚金;剥夺担任一定职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强制性工作。仅在第256条“非法捕捞水生动物和植物罪”中就规定了五种刑罚。对这样多种刑罚手段的规定值得我们借鉴。

二、我国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立法完善

1 增设“破坏环境资源罪”专章,并在其中设置“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罪”专节,将直接针对野生动植物的犯罪纳入其中

笔者认为,破坏环境资源罪除了侵犯国家对环境资源的保护、管理制度外,更重要的是通过破坏生态系统的平衡,直接侵犯公民的环境权,并间接导致生命、健康或财物的危险或损害。因此,破坏环境资源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环境权是主要客体。不应该将破坏环境资源罪所保护的价值及其所体现的特殊社会关系简单地归入一般经济秩序或其他一般犯罪客体。将主要侵犯环境权的破坏环境资源罪单列为一章,既符合刑法分则犯罪的分类理论和规则,又使对破坏环境资源罪的制裁更多地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使公民自觉地爱护环境,合理利用、开发自然资源,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而野生动植物资源是环境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破坏环境资源罪中专设“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罪”一节,将直接针对野生动植物的犯罪纳入其中,有利于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罪体系的完整以及罪与罪的协调统一,从而有利于对此类犯罪的认定和打击。

2 扩大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法保护范围

我国现行刑法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对象和内容规定得过于单一、片面。笔者认为,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角度出发,应对刑法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范围做出重新界定,确保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和最适宜的范围。从我国刑法目前的规定看,其出发点是肯定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利用的,只是通过列举的方式对其中一部分进行特殊保护。但是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各物种的数量会发生变化,并且各物种间具有相互的制约作用,一种物种的灭绝可能引起若干物种在一个地区的消失,各物种的数量会随时间发生变化,法律难以预料具体哪一类物种才是迫切需要保护的,而且法律规定具有滞后性,不利于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另一方面,法律需植根于内心,尤其是刑法,急需建立环境刑法的内在合理性。现代生态学理论告诉我们,每一种动植物都有它存在于自然界的生态地位和生态功能。野生动植物存在的价值在于,它是维持生态系统相对平衡的必要条件。我们必须在对其刑法保护上有清醒的认识,从野生动植物的自身价值来确定刑法保护问题,勿要以人之好恶,将一个物种推到不公平的境地。在扩大刑法所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范围的同时,也应充分认识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境的重要意义,把对生境的保护提升到与保护野生动植物同样重要的高度。

3 罪名罪状的设置上应当进一步合理化

针对现行刑法中部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存在法条竞合、犯罪对象模糊不清的情况,应当从保持刑法体系内部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角度出发,对相关条文进行修改和整合,确定较为科学和便于司法操作的罪名。

一是明确犯罪对象。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具体犯罪中的犯罪对象到底属于野生动物还是驯养动物,或者既可以是野生动物也可以是驯养动物,应进一步明确规定出来,以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笔者认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应明确规定为野生的水产品。如果行为人非法捕捞人工繁殖的水产品,则应按盗窃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等犯罪论处。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犯罪对象明确规定包括人工繁殖的珍贵、濒危动物。同时,为了保持此类罪内部的协调统一,将这些罪名相应地修改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动物、珍贵濒危动物制品罪及走私珍贵濒危动物、珍贵濒危动物制品罪。

二是将非法狩猎罪修改为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罪。做这样的修改有三个目的:一是使之区分于上文提及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动物罪,突出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重点保护,并同时基于对生物多样性的考虑,便于保护其他野生动物;二是取消非法狩猎罪的规定,可以消除公民认为在非“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狩猎为法律允许的误解;三是这样立法既减少了过多的法条竞合罪名,又使刑事立法跟随时代的需要,加强了对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

三是修改并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环境资源保护法中的相关刑事责任条款,使之与刑法相衔接。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刑事立法应遵循协调原则,即保持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刑法体系内的协调。协调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内的各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相关刑事责任条款与现行刑法关系的关键,就是要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准确适用刑法典。为此,首先应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中有关刑事责任的条款,并根据刑法中新增加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犯罪增加相应的刑事责任条款。其次,以决定、补充规定的立法方式对相关环境法和资源保护法中援引新刑法的有关条款作出明确规定。此外,也可以借鉴国外环境资源刑事立法方式,对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环境资源保护法中规定有罪行罪名的刑事责任条款,而新刑法中又无相关罪行罪名刑罚的犯罪,作出具体刑罚的规定。这样就可以使不完整的刑法规范变成完整的刑法规范。

4 增设破坏自然保护区罪等新罪名

野生动植物资源与人类及土壤、水、空气等因素构成生态环境系统。这一系统正常协调的运转,是人类繁衍与发展的前提,而构成这一完整系统的各种因素无论缺少哪一环节,人类都将面临

灭顶之灾。因为其中任何一种都是其他因素赖以生存的条件。诸因素相互依存,才使生态保持平衡。

一是增设破坏自然保护区罪。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已初步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健全的网络,使85%的陆地生态系统、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国家重点保护的300余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60%的高等植物和130多种珍贵树木的主要分布得到了较好保护。设立自然保护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功效不能说不显著,但是,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种源地的行为在各地仍不时发生。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自然保护区法》,对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行为在刑法上找不到相应的条文进行惩治。借鉴外国刑事立法例,在刑法上设置一个破坏自然保护区罪非常必要。

二是增设破坏草原罪。我国草原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占有量少,人均占有草原为0.33公顷,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目前,中国有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不同程度地退化,每年以200万公顷的速度递增,草原生态环境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扭转。加剧草原退化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草原过牧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二是不合理开垦、工业污染、鼠害和虫害等对草原的破坏,三是乱采滥挖等破坏草原的现象时有发生。草原的破坏已达到如此惊人的程度,而草原的作用又非常重要。因此,应当增设破坏草原罪,以改变惩处破坏草原的行为仅在2002年修订的《草原法》上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性规定,而在刑法上却无相应罪名的局面。

三是增设故意伤害、虐待野生动物罪。故意伤害、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使野生动物身体残缺,进而失去生存能力而死亡,与捕杀行为无异。西方一些国家早已将之规定为犯罪,且扩大到一般的动物,如《法国刑法典》第五卷全一章为“对动物的严重虐待或残忍行为”,规定“公开或非公开地对家养、驯养或捕获的动物实行严重虐待或施以残忍行为的,处2年监禁并科30000欧元罚金”。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对伤害、虐待一般动物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尚不现实,但处罚伤害、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议在刑法中增加规定伤害、虐待野生动物罪的罪状及其法定刑,以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避免再出现类似刘海洋案的尴尬立法境地。此外,还有一些新罪名也需要根据现实的情况发展而建立起来。

5 改革和完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刑罚体系及刑罚制度

根据刑法科学化的要求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特点,建立适当的惩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刑罚体系和刑罚制度乃是我国刑法改革和完善环境刑事立法的必然要求。

第一,应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充分发挥其惩罚与补偿作用。以财产刑代替自由刑或生命刑,是现代刑法转换刑罚机制的方向之一,特别是在惩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时其有效性表现得更为明显。这一方面是因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中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因为行为人受经济利益所驱动,且单位犯罪也为数不少,对犯罪者处以财产刑,可以从经济上剥夺犯罪所得利益或消除其重新犯罪的条件,符合刑罚目的。更主要的另一方面是因为财产刑运用得当,可以兼具惩罚和补偿的双重作用。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适用财产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偿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所造成的损失,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甚至可以为保持生物多样性的系统工程落实一部分资金,直接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推行,其意义更加非同寻常。我国现行刑法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罚金刑处罚数额偏低,这不利于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打击。我国现存刑罚体系中的财产刑应当成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控制对策中广泛适用的刑罚手段,并适当提高其地位。

第2篇: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范文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简称国家濒管办)办事处是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和履约工作的基层单位。加强办事处管理和建设,对于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加强我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现就进一步加强办事处管理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办事处的领导,切实强化管理

国家濒管办办事处是国家林业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国家林业局和所在地林业厅(局)双重管理,以国家林业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业务工作归国家濒管办领导。各厅(局)要加强办事处的领导,充分发挥办事处的作用,将办事处作为本厅(局)的职能处室(单位)进行管理,成熟的地方要逐步推进办事处与保护处(办、站、中心)合署办公的管理形式,将办事处人员的业务工作纳入本地区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大局之中,使办事处人员的后勤福利待遇等同于本厅(局)同类人员,同时,要加强对办事处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办事处的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共同把办事处的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各办事处要积级协助配合、积极参与所在地林业厅(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真正融入到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林业工作的大局之中。

二、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强化人事管理

为加强对办事处的工作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年初由国家濒管办将“年度工作要点”下达给办事处所在厅(局),作为办事处目标管理的内容,由所在地厅(局)结合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统一考核、统一管理,并将考核结果抄送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管办。

各厅(局)要统筹考虑加强办事处的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把办事处的干部交流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干部管理工作范围,做到办事处与所在地厅(局)干部经常性地横向交流。

三、积级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加强证书核发工作的管理

根据简政放权、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除国家濒管办须对公约物种的进出口进行核定外,其它物种的进出口全部授予办事处直接办证。同时,结合办事的办证情况,还将逐步把部分公约物种的办证权下放给办事处。

国家濒管办要把证书的管理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督查,促使各办事处正确履行赋予的职权,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各办事处也要按照国家濒管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要认真总结开展“四大检查”活动的经验,切实把督查工作纳入年度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改进管理方式,促进各地扩大进出口

各办事处要紧紧围绕扩大进出口量这个核心,按照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改进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方式,促进以利用野外资源为主向利用人工繁殖和人工培植资源为主的转变,实现野生动植物的可持续发展。一是要完善以进出口量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在已经建立办事处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基础上,进一步认真调查研究,结合进出口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出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指标体系;二是要积极推行进出口企业涉及的人工繁殖场和培植场登记备案制度。要在花卉企业人工培植场登记备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全国性的人工繁殖场和培植场管理信息平台,并纳入林业发展“十一五”计划重点安排;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统计工作。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在规范化和科学化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月月有统计,件件有分析,确保统计工作的质量;四是要进一步完善进出口企业登记备案制度。继续扩大登记备案面,对凡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单位,实行全部登记备案。同时,着手构建全国范围的数据库网络系统,实现登记备案的信息化管理;要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的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五是要切实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各办事处要根据工作的特点,研究制定“文明窗口”服务规范,制定统一标准,规范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

五、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加强办事处的基础管理工作,是我局今后的工作重点。一是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和履约工作政务信息管理系统。以证书管理系统为基础,积极整合各类信息资源,着手研究建立综合性的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构建管理信息平台,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二是逐步建立野生动植物鉴定服务体系。要结合区域分布的特点,在已经建立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鉴定中心的布局发展问题,避免重复建设。同时,积极推动将野生动植物鉴定体系建设列为林业“十一五”规划予以重点支持。

六、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办事处的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要纳入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保证其适应我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和履约工作发展的需要。一是要继续改善办公条件。力争两、三年内将有关办事处的建房计划纳入“十一五”规划前期;二是抓紧配备执法用车。近期分批解决执法用车的配备问题;三是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纳入计划,保证资金,力争今明两年解决。

七、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预算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是强化办事处管理的永恒主题。各办事处首先要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坚决贯彻“慎用钱”的要求,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其次,要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使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第三,要坚持“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的原则,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坐收坐支,更不许挤占挪用;第四,要严格预算管理,切实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坚决杜绝超预算开支的行为,防止各项资金的挪用和挤占;第五,要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纪律,实行支出帐户专户管理。不许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增加支出项目;第六,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做到管好财、理好财。

第3篇: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大风顶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模式;承载能力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06-0095-02

1 引言

生态旅游是旅游场不断发展、不断细分的产物,是以生态学的观点和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以自然生态环境和相关文化区域为场所,为体验、认识、欣赏、研究自然和文化而开展的一种对环境负有真正保护责任的新型旅游活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愈来愈高,“返朴归真,回归大自然”的生态旅游悄然兴起。越来越多的旅游者更愿意到大自然中游览,生态旅游便是人们的最佳选择。

生态旅游也是人们欣赏自然、享受原野风光、探索野生动植物尚存的文明旅游活动。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要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第一位,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使自然资源得到永续利用。

2 生态旅游开发的自然条件

四川美姑大风顶自然保护区位于东经102°53′~103°21′和北纬28°25′~28°54′之间,地处四川盆地西南边缘,凉山山系黄茅埂山脉以北,境内以中山山体为主,山岭连绵、山川并列、季风气候十分明显,干湿季分明,最低海拔1375m,最高海拔4042m。保护区林业用地面积50655hm2,森林覆盖率高达98.0%,是世界同纬度地区森林植被的典型代表。保护区内植物种类繁多,经调查鉴定,有野生维管植物144个科423属926种,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珙桐、红豆杉,有二级保护植物连香、水青、银杏。保护区有脊椎动物29目89科296种,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熊猫、川金丝猴,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熊猫、猕猴、血雉。保护区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河流纵横,水量充足,雨热同季,年温差小,是理想的生态旅游发展基地。

3 生态旅游开发的意义

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消费方式和精神消费方式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生活在城市的人们渴望到相对没有被影响或污染的地区去欣赏大自然美景、享受原野风光、探索野生动植物尚存的文明痕迹和自然地域文化。因此,发展保护区生态旅游,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深刻的现实意义:

(1)生态旅游是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旅游景观是一种有限的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就无法复原,通过适度的旅游开发,有利于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对游客和当地居民进行宣传教育,传达保护意识,保护好有限的自然景观,给子孙后代留下宝贵财富。

(2)生态旅游能够满足人类对生活品质的不断需求。适时适度的进行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旅游者尽情的欣赏自然美景,探索自然地域文化,从这种活动中不仅获得适当的身心运动和体魄锻炼,使身体更加健康,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当地公共设施及落后的交通状况,提高当地居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

(3)生态旅游有利于经济发展。发展保护区生态旅游有利于加强与外地的联系互补,增加当地就业机会,提高旅游地居民的收入,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经济不断的发展。

4 生态旅游开发的原则

4.1 生态性原则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开发要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尽可能保护自然环境,如果不注意环境保护,很容易打破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平衡,一旦破环很难恢复。因此,必须坚持生态性规划、生态性开发、生态性经营管理的开发利用理念,以实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人类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

4.2 区别传统旅游原则

自然保护区开展各种旅游项目的内容和形式必须与自然环境协调。在发展旅游开发的同时,政府要加大对旅游者、经营者和当地居民进行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使游客在欣赏大自然美景、享受原野风光和自然地或文化的同时要爱护花草树木、保护野生动物和其它自然资源;经营者要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护好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当地居民要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真正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

4.3整体协调发展原则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发展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经济效益调整到最优,而不能强求最大,对游客流量要采取适时调控手段,控制游客的流量。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做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5 生态旅游开发的模式

5.1国宝大熊猫文化游

四川美姑大风顶自然保护区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以保护中国最为珍贵野生大熊猫而建立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野生动物资源种类丰富,只要保护区管理部门科学地设计出观光路线,在不破坏大熊猫栖息地环境的前提下,游客可以观赏到随海拔升高的不同林带栖息的不同动物种群景观。

5.2 野生植物资源科普游

保护区内野生植物资源种类繁多,有珍贵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珙桐树、红豆杉,二级保护植物连香树、水青树等,其中:珙桐树又称为中国鸽子树,春天的花叶就像一群白鸽,使人难以忘怀。珙桐树、连香树、水青树都是古代遗留下来的珍贵树种,是探索地球生命起源,揭示大自然的进化谜题的载体,这对普及科学探索人类生命发展意义重大。开发这种模式的旅游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5.3原生自然环境景观游

保护区植被垂直分带明显,从低到高分别为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针叶林、高山灌木林和高山草地,只要旅游路线设计合理,在较短的时间内游客就可观赏到不同林带的大自然美景以及广阔的高山草地,感受大自然的神奇和旅游带来的身心放松。

5.4山峰峡谷景观游

保护区植被覆盖率较高,溪水长流,谷坡陡峭,山峰耸立,有不少的乔、灌木及奇花异草生长,景色怡人,令人浮想联翩。

5.5 彝族民俗地域文化游

保护区地处凉山彝族居住的中心地带,彝族文化传统保存较为完好,民俗民风文化浓厚,特别是彝族招待贵宾那种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豪爽,使人感叹。

6 旅游开发应注意的问题

(1)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开发要把保护自然环境放在第一位,各景点选择、开发要合理,不能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而发展旅游,尽量减少对景观进行改造,尽量以原始风貌出现在游客面前。

(2)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要实行科学管理,居民迁入要有限制,游客的流量要有控制,如果超过环境的承载量,就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环,造成环境污染,自然资源就得不到永续利用。

第4篇: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范文

综合办公室职责:

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钱、政策在基层的贯彻执行,在机关党工委的指导下,做好本局的党务工作及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二、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工作,为局机关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三、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定机关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四、承办局机关和下属二级单位的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工作。

五、起草局机关的行文、会议文件,领导发言稿、统一管理局机关的印章、文书档案。

六、管理机关办公设备、通讯设备及交通工具。

七、发放办公用品、办理机关日常事务。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业务科职责:

一、制定年度业务预安排,并做出业务总结,积极配合各项局务工作。

二、做好各项业务设计,为各项业务工作提出准确、实数据。

三、根据工作目标及作业设计进行施工、验收,确保林业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林政科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含经济林及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管理;

二、负责全区林地、林权管理,调处林权争议,审核征用、占用林地和林地的开发利用,协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

三、负责发放本区范围内的林权证。

森林公安分局职责: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直接参与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

二、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三、负责森林公安机关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林工站职责:

一、大力宣传国家的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使之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森林资源保护意义的重要性。

二、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

三、加强林工站的内部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张贴上墙,做为林业局的窗口形象单位,搞好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搞好各种资料管理,建立档案。

林场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全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森林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林业项目工程建设;

三、组织实施全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

四、负责全场的森林资源的管理;

五、组织开展全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

六、依法管理林场林地资源;

七、做好林场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工作;

八、组织全场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九、组织、实施一些林业科技成果的研究、转化、开发、利用工作和育种育苗工作。

森保站职责:

一、负责森林植物、陆生野生动物、珍稀物种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第5篇: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范文

泸沽湖位于川滇交界的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及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交界处,美丽而神奇的自然风光及独特的摩梭文化招来了世界各地游客,是远近闻名的旅游风景区。旅游业的兴起一方面给沿湖人民群众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另一方面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给泸沽湖的生态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在云南省建设大香格里拉旅游圈和丽江市建设以摩梭文化、泸沽湖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的东部精品旅游区旅游政策的规划下,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但由于自身自然人文资源、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一些限制性因素,泸沽湖的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在基于对泸沽湖环境分析的基础上,泸沽湖发展的战略框架得以提出。

1泸沽湖旅游开发现状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旅游过度开发给泸沽湖带来了森林植被退化、水生态系统破坏、泸沽湖湖泊淤泥淤积、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能源等方面的问题。旅游开发对湖区自然生态、森林植被造成了负面影响。摩梭人典型的“木楞房”是由木料垒筑而成的四合院。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为了向更多的游客提供住宿条件,目前大多所修建的新房不再是摩梭人传统的住宅,而是高达三层或四层用于发展旅游业的“木楞房”。宾馆的建设再加上每年的烧柴、篝火等的木材需要,现在泸沽湖特别是四川省境内的树木大量减少,一些小山已成了秃顶,失去了泸沽湖神秘的自然景色。森林的过度砍伐造成的水土流失又造成湖泊严重淤积。为发展旅游业而修通的环湖公路,加速了对原有森林植被的破坏。据查阅有关资料,泸沽湖流域流失的泥沙量每年达200-300吨,严重威胁着泸沽湖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垃圾处理方面,由于旅游者的大量涌入,日常垃圾剧增,在沿湖较大的村落尤其明显。污水处理方面,云南省境内已经建立了污水处理站,而四川省境内至今还未建立污水设施,日常污水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根治,仍然存在隐患。

能源压力方面,在落水村由于旅游收入的增加,液化气、电、沼气池等能源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能源的压力,但泸沽湖沿岸的许多地方仍然是靠烧柴为主要能源,这对泸沽湖的森林保护仍是一种威胁。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泸沽湖为多种水生野生动植物提供了赖以生存繁衍的自然条件,水生植物有19科,25属,37种,最为典型的是波叶海菜花。泸沽湖水生动物中鱼类资源在60年代前以裂腹鱼为主,年产量达300吨,这是因为在之前湖泊处于原始状况,未进行过渔业生产,60年代后由于强度捕捞,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尤其是70年代引种带来野杂鱼,大鱼坝及周边河流泥石流的发生裂腹鱼的产卵场所被破坏,出口处电站工程的筑坝堵塞了洄游通道等因素,裂腹鱼濒临灭绝,形成了现在的以普通鲫鱼为主的鱼类区系,导致渔业产量的下降。生态遭到严重破坏,这是一个沉重的历史教训。

2主要对策与措施

2.1加强宣传和提高管护力度为了保护泸沽湖周围地区的生态环境,使森林不再遭到破坏,必须加强宣传力度和运用法制手段强化管理,一旦发现偷砍盗伐者,必须给予惩罚。对于村民建材、烧柴和举办篝火晚会所需木材必须实行统一规划,定点采伐,并尽可能寻求替代建筑材料和尽可能地推广其它替代能源,如电、太阳能、液化气、沼气等代替烧柴。沿湖村落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领导组织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好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每个村民都积极参与到保护泸沽湖生态环境的行业中来。真正做到“旅游发展、农民增收、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2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加强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对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发展经济,改善和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科学研究表明:远古时代,200万年才有一种鸟类灭绝,60万年才有一种兽类灭绝;而十年前,4天就有一种脊椎动物灭绝;到今天,每4小时就有一种脊椎动物灭绝,而且生灵灭绝还在加速。据科学统计,目前地球上,有5205种野生动物正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其中我国已达370多种。以水生野生动物为例,我国特有的水生哺乳动物白暨豚,80年代初尚有400多头,现存数量已不足百头;原在我国南海海域广泛分布的海龟,由于产卵场遭到破坏,资源已寥寥无几。此外,儒艮、白鲟、达氏鲟、山瑞等品种,现在也都难觅踪迹。残酷的事实表明,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已刻不容缓,为此首先要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其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要向群众宣传,不仅要向成年人宣传,更要向儿童宣传,消除宣传上的误区和盲点,荡涤“野生动物无主,谁捕谁猎谁得”的旧习俗,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各村民小组要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写入村规民约,共同开展好泸沽湖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2.3加强对各类固体污染物的排放和管理对于村民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要按村落分布情况,统一规划,建设垃圾处理站和污水排放工程;对于村民和游客,要加强宣传,禁止向湖中扔垃圾、烟头等杂物。对于沿湖村落景点人畜粪便,可采用“沼气”处理(沼渣作农肥利用),水冲式厕所引入排污处理系统,通过以上措施减少对泸沽湖的污染。

2.4加强对荒山的绿化造林和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对于大渔坝、乌马河、三家村、浪放、山垮等河流的泥石流应采取以工程、生物和农业耕作措施相结合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逐步减缓对湖泊的淤积;对于流域源头,要禁止毁林开荒,逐渐增加水源林的比例,实行退耕还林,鼓励流域源头村民种植经济林木,一方面可从中受益,另一方面又可绿化荒山荒地,保持水土,减少泥石流对泸沽湖的污染淤积。

2.5利用经济杠杆,征收管理费和经济罚款除了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制止森林砍伐及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外,还应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旅游经营者的垃圾和污水排放按其数量和一定的标准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对乱扔垃圾者在教育的基础上,采用经济罚款的措施,使湖区生态环境得以有效保护,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方式,加强湖区原有污染的治理。人口、资源、环境,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三大难题。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为实现人类与野生动植物的和谐相处,建设一个充满生机的自然生态环境而努力。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了泸沽湖地区开发的几个战略性问题:#p#分页标题#e#

第6篇: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范文

引言

本文通过人和其他动植物共同拥有一个家园的角度,从生态平衡被破坏及人类生存坏境的高度,深刻分析加强冶勒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并提出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人类和其他动植物共同拥有一个地球,人类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生存的环境。

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界赋予人类的宝贵遗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中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生存环境的危机。为此,人们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首位。许多珍稀的野生动植物受到人类不同程度的保护,使其与人类和谐相处在一个动态平衡的生态环境中。但由于人类经济活动,特别是现代工农业飞速发展,盲目利用自然资源,大面积砍伐森林和延伸农业耕地,严重毁坏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平衡,使许多珍稀野生动物处于濒危灭绝边缘。由此,建立自然保护区,对保护濒危物种和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有及其重要的意义。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批准了林业部关于建立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工程总体规划,于一九九三年设立冶勒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成立以后开展了积极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由于管理经费不足,保护意识差,对建设和合理利用保护区资源,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本着对如何加强建设管理和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作初浅的分析。

1 建立冶勒自然保护区为大熊猫等野生动物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利用生态资源创造了条件

冶勒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生态环境为主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冶勒自然保护区地处横断山脉中段小相岭南麓,是小相岭大熊猫唯一集中分布区,该区域气候温和,森林植被茂密,为大熊猫等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生息繁衍条件。它的建立,对保护大熊猫物种基因的多样性,避免大熊猫在该区域灭绝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优越,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保护区的建立也为区域内其它动植物的生息繁衍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它们免受人类活动的干扰和破坏;保护区除保护大熊猫外,还将保护区域内的牛羚、豹、小熊猫、林麝、猕猴、斑羚、金猫、绿尾虹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油麦吊杉、红豆杉、垂枝香柏等珍稀植物。同时还有效地保护了大渡河支流南垭河源头的重要高山水源涵养林,对现有南垭河电站、冶勒水库和梯级电站的蓄水保土,调节大渡河及南垭河流域的气候,稳定发展工农业生产起到重大的作用。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自然资源持续利用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环境与发展”的热点研究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自然保护区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形式之一,它不仅为研究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地,运用科学区划及有效管理手段,充分利用保护区中试验区和缓冲区的资源,是保护区获得较高综合效应。务实的态度,发展经济,增强活力,缩小保护与利用的态度,发展经济,增强活力,缩小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把保护管理与持续利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促进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尤为重要。

2 冶勒自然保护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保护区的现状:保护区曾是古代生物的庇护所,保存了一些比较特殊原始古老种类。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兽类有大熊猫、扭角羚、云豹、豹、雪豹五种。鸟类有绿尾虹雉、金雕、雉鹑、斑尾榛鸡四种。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小熊猫、黑熊、猕猴、红腹角雉、白腹锦鸡、血雉等28种。属省重点保护动物有豹猫、毛冠鹿、赤狐等9种。此外,区域内还分布有上千种昆虫,确是一个物种资源十分丰富的基因库。

保护区管理处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9人。保护区内设机构“C合股”,下设三岔河、石灰窑、拉马街托三个保护护站,负责保护区的巡护监测、日常保护管理等工作。在石灰窑的拉利塔和牛场沟的朱细脚巴分别建有一个监测小屋。

冶勒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是以保护为主,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综合效益,开展主动性保护管理。

自保护区建立以来,开展了很多保护管理工作,完成了总体规划设计、综合科学考察、管理处址建设、巡护监测、林权发证等项工作。管理处主要以巡护检查、林业行政管理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主,将资源保护与管理放在首位,下设的综合股、保护站构成了一个保护区的管理体系。

管理处对下设的各机构的管理范围进行明确的划分,各保护站分管相应划定的片区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综合股配合各保护站及相关部门,每年对周边社区进行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和学校的防火、保护意识。案件查处、巡护监测、项目申报及实施等由保护区管理处统一组织实施。

冶勒自然保护区基本工作

2.1 按照国家林业局新制定的《大熊猫及其栖息地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并对监测人员的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纳入年终考核。定期按时进行野外监测工作,并完成数据库的输入工作。

2.2 按照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要求完善和落实了管护责任,加强巡山护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人员落实到山头地块,近年来未出现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效保护了区域内的森林资源。

2.3 为了把冶勒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搞得更好,提高冶勒自然保护区的整体能力,近年来积极争取到了国际组织的项目资助,所有争取到的项目都实施得非常好,特别是红外相机陷阱监测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在野外用红外相机拍摄到两张赤狐照片,这在四川的红外相机监测中尚属首次,2010年更是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0年11月2日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在牛场沟安置的红外相机拍摄到了活体野外大熊猫照片。根据专家鉴定,拍摄到的大熊猫为亚成体。继10月份用红外线相机拍摄到野生大熊猫照片之后,冶勒保护区于12月6日再次利用红外线相机在另外一个地方拍摄到了野生大熊猫照片。这次拍摄到的是一只正在独自嘻戏玩耍的大熊猫的连续动作照片,共19张,经专家鉴定,是一只成体大熊猫,该大熊猫与10月份拍摄到的大熊猫不是同一只,在野外利用红外相机监测拍摄到野生活体大熊猫照片,这在凉山州大熊猫保护区尚属首次,连续两次拍摄到野生大熊猫照片,表明在冶勒保护区的牛场沟区域大熊猫的分布密度相对其它地方较高。

2.4 2015年冶勒自然保护区争取到省财政建设项目,完成了保护区标桩、标牌建设。

2.5 2016年7月,冶勒自然保护区完成了国家林业局保护司下达的,重点区域大熊猫种群动态监测野外调查,以及数据库录入工作,为今后掌握冶勒野生大熊猫分布现状及动态变化提供了最新信息。

2.6 2016年冶勒自然保护区制定了《保护区巡护监测实施方案》,并协调相关NGO组织,为冶勒自然保护区安装了一套野外视频监控系统,提高保护区的巡护覆盖面和频度,有效管控保护区内人类活动,从而降低保护区内放牧、采集、偷猎等人为干扰,进一步加强该区域栖息地的保护力度。

存在的问题

保护区目前除人员经费由县财政解决外,其余开展工作的经费没有渠道来源,由于经费的紧张不能很好地开展各项工作,严重制约着保护区的保护与发展。同时还存在社区及周边居民扶持跟不上,导致他们利用资源发展当地经济对保护区构成严重威胁。

另外,冶勒自然保护区人为破坏比较严重,保护区内放牧、采药、盗伐等现象严重影响保护区的建设。人类对动物栖息繁衍环境的改变和破坏,是导致物种濒危和灭绝最主要的原因之一。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人类不断扩展,以及乱砍滥伐、毁林开荒、森林火灾等因素的影响,动物的栖息环境不断遭到破坏和肢解,栖息地面积不断缩小,导致种群数量迅速下降,形成 数量极小的小种群。如:四川境内的大熊猫,在七十年代至吧十年代中期的十余年中,其栖息地面积和数量均下降50%,栖息地有原来的五大片被割裂成十八小片,形成十八个小种群。其中有一些种群个体数量不足十只,它们的濒危状况已经引起人类的极大关注。

3 加强冶勒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对策及措施

3.1 增强保护意识,保证管理经费,加大管理力度

加强冶勒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首先要提高广大群众的保护意识、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保护区的认识,争取社会各方面对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宣讲的领域,丰富宣传内容。

其次要搞好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必须要解决资金问题。加速保护区建设与发展,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的保护区建设,地方和国家应列入计划预算,保证有限资金的投入,切实提高保护管理水平,还要扶持周边群众,让周边群众富裕起来,减少保护区的人为破坏。加大社区扶贫工作,让群众得到实惠,使保护区群众充分体会到保护区建设带来的好处,进一步调动他们参与保护的积极性,主动配合保护区搞好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让冶勒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发展,更上一个新台阶。

为此,冶勒保护区2008年和2009年已向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申请了冶勒乡共120口节柴灶试点项目,并按项目要求全部建设完成。该项目的实施为当地保护森林资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经县能源办实地测试验收,每年可节18万公斤木柴。并且通过试点项目的实施当地社区群众反响极大,通过对传统耗能相比,既节约了资源以节省了劳动力,同时极大地改善了家庭的卫生条。冶勒乡全乡共有农户229户,之前在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资助下已建成120口节柴灶,没有建的农户由于经济条件太差,自身没有能力修建,但他们都极积要求修建成节柴灶。据调查,全乡都修建节柴灶后,每年可为保护区及其周边节约森林资源近200万公斤,将会有效地保护这一区域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因此,现特向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申请冶勒乡节柴灶第三期项目35口,该期项目实施后,冶勒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节约更多的薪柴,保护更多的森林。

3.2 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要搞好冶勒自然保护区建设,减少大熊猫等野生动物灭绝的可能性,环境因素很重要,当种群失去赖以生存的基本环境条件(如空间、隐蔽、食物生境),致死因素的引入(如过多的捕食者),或自然灾害等都必定会对种群构成危害,导致其缩小,对种群来说,这类灾害性因素是不可预计的,无论种群大小,遭遇灾害都受到影响,而对小种群来说,就极可能导致其灭亡。七十年代中期和八十年代初期,大熊猫主食的高山箭竹两次大面积开花枯死,造成许多大熊猫因缺食病饿而死亡。局部地区的死亡率达80%,有的小种群已经灭绝就是一例。

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在于如何利用,要合理利用好保护区内的资源,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再生是生物资源的特点。但再生的基础要求保留一定的资源储备,保持“需”与“供”的平衡,是保护与利用生物资源的一条重要原则,要让生物资源持续较高的生产力,就必须让环境能源源不断地得到物质与能量的补偿,只有持续供给生物所必须的营养和空间,才能是生物得到正常地生长,发育和繁衍。否则,生物资源质量就会退化,资源就会枯竭。

第二,生物生长发育的快慢和繁衍数量的多少,除了需与供的平衡关系外,还取决于环境条件质量和生物自身的基础数量,要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物资源,就必须保持种群的一定数量和适宜的年龄。

第三、生物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其数量通常在达到一定高密度后死亡增多,这种现象称为生物群体的自我稀疏调节。自然界的生物原始群体的自我稀疏调节不断发生,自生自灭和由少到多,又由多到少的波动。在生物数量相对稳定的阶段合理利用部分资源,是有利于生物群落发展的。把数量多的生物群体转移到其他地区,在把其他地区多的部分生物群体转移过来,用科学的“人为稀疏”来取代生物的“自我稀疏”就可能减少自然资源的浪费。

第7篇: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范文

中国是世界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对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自然保护区事业,作为保护自然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手段,从无到有,蓬勃发展。到2001年底,已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551个,国家级171个,面积达1.45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4.44%左右。林业系统建立的自然保护区达909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155处,总面积1.03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0.63%。这些自然保护区保护着我国70%的陆地生态系统种类、80%的野生动物和60%的高等植物,也保护着约2000万公顷的原始天然林、天然次生林和约1200万公顷的各种典型湿地。中国自然保护区作为宣传教育的基地,通过对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自然保护科普知识的宣传,极大提高了我国公民的自然保护意识。

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先后颁布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纲要(1996年—2010年)》,组织编制的《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同时,国家先后批准加入了包括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在内的20多项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国际公约和条约。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开展全国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调查和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国际影响,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然而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速度虽然很快,在“数量”上得到了迅速扩大,但“质量”提升却相当滞后。【1998】1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指出:“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片面强调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全国1/3的自然保护区尚未建立管理机构,基本上处于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的状态;一些自然保护区名存实亡……”,表现为体制不顺、管理不力、经费不足等许多矛盾。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完善有关的法律条文

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保护和管理的直接目标是把对人类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资源完整地保护起来,避免人类的直接利用,这就限制人类一些眼前利益。在现实生活中,要顺利地达到这一目标,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它涉及各种利益的冲突,如国家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大局利益、自然保护区利益(代表国家)与社区居民利益、自然保护事业与其他事业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自然保护区立法首先是保护国家利益,当然是不影响其他利益的前提下、是渐进式的,因为认识自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都是渐进的。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尚处于经济结构的调整时期,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与现实冲突非常明显,特别是社区的经济发展需要与严格的法律保护之间,如《森林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严重制约了社区的经济发展,《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三条“管理自然保护区说所需经费,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的投入问题,但没有明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哪一级政府安排;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有关分区管理的条款规定,可以在实验区开展一些经营活动,有利于缓和社区矛盾,带动社区经济发展,同时也为自然保护区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更有利于达到保护自然资源的目的。为此,如何根据实际,完善《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制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是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建立纵向的分级管理体制

针对自然保护区点多面广、地域偏僻、条件落后的实际,建立一个“虚拟”的管理体系更显得迫切和重要。这种“虚拟”的管理体系是充分利用数字高速公路建立的能够下达指令、信息反馈、建立数据库、又能对社会开放、让公众参与的网络信息系统,只要一台服务器,各保护区为网络终端,国家林业局保护司的指令通过网络办公系统即时到达各保护区,各保护区也可以即时汇报工作。况且,我们现在资金紧缺,没有必要把有限的资金用来济汽车、乘火车去参加一个培训和几个小时的会议,因为这个系统为大家开通了网上培训系统和会议系统。同时,各自然保护区在日常的工作中可以积累大量的数据为自己建立档案(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可加密打包,单向传输),网上开展的资源调查,为建立全国的数据库创造了条件。更为重要的是网络的社会开放系统,完全有能力完成宣传教育任务,可以让更多的人来参与、关心、支持自然保护区事业。

三、认真编制规划、分步实施

《总体规划》是每个自然保护区落实有关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的具体方案。方案的制订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并且要结合保护区和社区的实际。贯彻“全面规划、积极保护、科学管理、永续利用”的自然保护方针,根据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的理论与原则,必须合理划分三个功能区,把保护、科研、监测、教育和旅游结合起来,统一规划与布局,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旅游与教育、资源保护区与社区发展等关系,致力于保护区和社区经济的同步发展。在开发项目的选择上,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在坚持保护第一的前提下,选择不破坏自然资源又可重复利用资源的项目。

第8篇: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环境保护体系;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环境监控

1 建立环境保护体系

1.1 建立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设专职环保管理员。项目经理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生产经理、项目总工、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分工负责。专职环保员负责制定项目的环保措施方案,全过程监督施工环保工作情况,负责检测现场的环境保护质量,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环境污染技术问题,并配合好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1.2 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根据ISO14000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制定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环保目标及措施。把环保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实行环保绩效与个人收入挂钩,提高职工的环保积极性。

2 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2.1 控制空气污染

2.1.1 在土方工程开工前做好最大干密度击实试验、土方碾压试验。确定最大干密度、最佳铺土厚度、最优含水量、最小压实功。根据最小压实功,确定合理的压实遍数,避免过压造成能源浪费;进行开挖区、弃土区、填筑区原地形地貌测绘,精心做好土方平衡,尽力做到土方综合运距最短,节省运土能耗,实现节能减排,减轻空气污染。

2.1.2 正在施工的开挖面、弃土面、填筑面应及时洒水、保持湿润;已施工完成的工作面应采取绿化、固化、覆盖措施,防止土体外漏;生活区、机械停置区、机械修理区应平整坚实,上撒石子,碎石地面既可回收利用,又能吸尘防尘。

2.1.3 选用清洁能源、清洁燃油、燃油清洁剂及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降低机械废气排放量。

2.1.4 土方拉运须选用密闭式运输机械,防止沿途遗撒,运土时应避开4级以上大风,减轻扬尘。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台,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2.1.5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废油、塑料、油漆、沥青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的废弃物。

2.2 防止水土流失

2.2.1 较陡的开挖面、疏松的弃土区、没削坡的填筑外边坡在雨水和地面径流冲刷下容易产生水土流失。因此在土方施工时,应避免陡坡开挖,防止土方坍塌滑坡;在弃土区、填筑区等地表处播种速生草种,进行绿化和水土保持;在施工区应尽量避免大面积砍伐树木和破环植被;雨季施工时还应设置截流沟、疏水沟,及时将工作面雨水排除,防止水土流失。

2.2.2 工程结束时,应将生活区、设备停置区、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恢复原貌。将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进行绿化。

2.3 野生动植物保护

2.3.1 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员工进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教育,提高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认识。注意保护动植物资源,尽量减轻对现有生态环境的破坏,创造一个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不捕猎野生动物,不砍伐野生植物,不在施工区水域捕捞任何水生生物。

2.3.2 在施工场地内发现正在使用的鸟巢或动物巢穴及受保护动物,妥善保护,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施工现场内有特殊意义的树木和野生动物时,设置必要的围栏加以保护。

2.4 噪声控制

2.4.1 挖掘机、推土机、运土汽车等施工机械进场必须先试车,确定系统良好,紧固件无松动、无不良噪声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行过程中经常检查保养,不准带病作业。施工过程中严禁施工机械超负荷运转,对噪声严重超标的机械应安装消音降噪设备。

2.4.2 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在居民区、医疗区、科研文教区等噪声敏感物集中区域附近进行施工作业。

2.4.3 长期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而不采取任何有效的防护措施,必将导致永久性无可挽回的听力损失,甚至导致严重的职业性耳聋。强噪声除了可导致耳聋外,还可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心血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生殖机能等产生不良影响。特别强烈的噪声还可导致神经失常、休克甚至危及生命。机械操作人员应佩戴噪音防护用具,预防职业性耳聋及其他职业病。

2.5 做好垃圾清运及废水排放工作

2.5.1 土方工程清障区域内的废弃民房、庄台、桥梁、涵洞须进行清除时,应将建筑垃圾填筑施工道路或废弃坑塘。禁止倒入河流、水沟影响行洪。

2.5.2 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2.5.3 施工现场应针对生活、冲洗等污水设置相应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做到达标排放,避免污染水体。

2.5.4 施工机械应加强维修保养,防止燃油跑、冒、滴、漏;油料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2.6 做好土壤水体、地下设施、文物等资源保护

2.6.1 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应回收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在施工现场掩埋,更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6.2 施工前应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2.6.3 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报文物部门,协助文物部门做好工作。避让、保护好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3 做好施工环境监控

3.1 项目经理应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环境进行全面细致的合规性检查,对环境工作人员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检查,对环境工作人员进行督促指导,便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

3.2 专职环保员负责对现场环境进行识别和评价,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的环境隐患,并及时做出整改方案。专职环保员应做到认真、负责,及时发现潜在的环境破环因素。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政策,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发动现场人员一起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列。对施工中不可避免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施工废水等,及时要求施工人员进行妥善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排查环境隐患,及时做出整改方案和意见,并责令其立即整改,不按期整改、对环境造成危害的,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9篇: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范文

1研究区概况

云岭自然保护区地处云南省西北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县境内,位于东经99°09'58″~99°31'19″,北纬26°10'01″~26°41'08″。保护区地处横段山脉云岭中部纵谷区,呈狭长条形,是“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保护区于2003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主要保护对象为以滇金丝猴、须弥红豆杉(Taxuswallichiana)等为代表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环境,以及以杜鹃(Rhododendronspp.)为代表的高山花卉种质资源地、原始森林生态系统和兰坪县城周边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保护区总面积75894hm2,其中核心区面积16553.0hm2,缓冲区面积7880.8hm2,实验区面积51460.2hm2。从保护区类型和规模上划分,保护区属自然生态系统类别、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大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区位独特,物种丰富,是云岭山脉中部生物多样性保存最为完好的区域之一。

2研究方法

2.1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2.1.1植物调查在收集保护区前期调查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云岭自然保护区的山体高度以及地形、地势、水系分布等特点来确定野外调查路线,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方法,在水平和垂直带上,对不同坡向、不同海拔段(以300m为1个海拔段)植物进行随机采集。对河谷、溪(沟)边、山顶等特征域生境采取沿路线(溪流、河谷)重点调查的方法,并对所采集的标本一一编号,记录采集地点、海拔、坡向、植株特征等因子。珍稀濒危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进行重点调查,包括种类、保护等级、分布特点、生境特征、居群特征、GPS坐标等。

2.1.2植被类型调查采用线路和样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首先以2006年完成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中小班的优势树种为依据,结合林相图和最新的SPOT5卫星影像图,对保护区植被类型进行初步划分。然后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地段布设样地,在对应的卫星图片或地形图上刺点编号,并在电脑上采用GIS软件确定其坐标。线路调查和样地调查同时进行。线路调查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穿整个保护区,涉及到最低、最高海拔和各个坡向,对不同的植被类型进行现地勾绘。在线路考察的过程中,对已经确定的植被类型,采用手持GPS定位后进行标准样地调查。采用典型选样的方法,在每一种群丛里选取适当的位置,用森林罗盘仪测设1~3块标准地,面积为0.04~0.1hm2,在测设范围内进行树种、树高、胸径、郁闭度、年龄、灌木种类及多度、草本种类及多度、幼苗幼树的种类及数量等因子的详细调查记载。标准地调查时记载植被类型名称、调查人员、考察日期、地形地势、土壤、岩石及地质条件。

2.1.3动物调查采用野外调查和访问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内容包括野生动物的物种多样性、分布特征(包括生态、垂直分布)、区系特征、主要植被类型中动物指示物种或建群种,以及动物资源现状的总体评价和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主要致危因子等,鸟类调查还包括其居留类型及主要生境类型。

2.2评价指标及依据自然保护区生态质量评价根据《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程》(LY/1813-2009)中有关技术规定的指标,分典型性、区位性、多样性、稀有性、自然性、脆弱性和面积的适应性7个方面对兰坪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分析和评价。

3评价结果与分析

3.1典型性

保护区属青藏高原东南缘,横断山脉的云岭山系。横断山脉是第四纪冰期动植物的庇护地,以及南北动物荟萃和相互渗透过渡的桥梁。区内地质构造复杂,切割强烈,低纬高原季风气候和山地立体气候十分显著。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相对隔离的生境,使保护区成为云岭山脉中部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存最完好的区域之一,孕育了丰富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群,生物区系呈现出南北混杂、过渡鲜明、起源古老、遗传种质多样的特点,在横断山脉南缘的云岭山系中部有较强的代表性,对研究横断山区物种的起源、分化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科、属、种3级分析证明,本区是中国-喜马拉雅植物区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区计有温带性质的种1185种,占全部种子植物1515种的78.22%,这充分显示了本区植物区系为典型的温带性质。保护区分布着亚热带至寒温带各种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垂直带谱。植被类型上,保护区内保存着大面积且连片分布的云南铁杉(Tsugadumosa)林和长苞冷杉(Abiesgeorgei)林,其面积分别占整个保护区面积的7.4%和7.1%,是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滇金丝猴的主要栖息地,并有须弥红豆杉、云南榧树(Torreyayunnanensis)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具有较大的保护和研究价值。保护区内的长苞冷杉林是冷杉属植物分布靠南的分界线,再往南就被苍山冷杉(A.delavayi)林所替代,同样具有重大的保护和研究价值。另据本次科考发现,保护区东部的雪邦山上部,海拔3000~3500m分布着大面积的黄背栎(Quercuspannosa)林原生植被,群落结构稳定,演替上已经属顶级群落,其保存面积大、保存状况良好在云南省内已不多见。

3.2区位性

保护区北段建有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南端建有云龙天池省级自然保护区,而云岭保护区与它们都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其主要保护对象都是我国特有的灵长类动物—滇金丝猴。滇金丝猴是目前世界上极其濒危珍贵的物种,其种群及栖息地分布范围十分狭小,仅分布于南北纵向排列的云岭山脉狭长地带。其水平分布东不过金沙江,西不跨澜沧江,北到云岭北段的芒康县,南到兰坪县与云龙县交界的龙马山。云岭保护区在中段兴建,不仅完善了云岭山脉自然保护区的合理配置,使云岭山脉的保护区形成南北纵贯的地理格局,而且对云岭山脉动植物南上北下的交流和过渡起到了链接的作用,对未来开展这一区域滇金丝猴的繁殖研究和保护成效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横断山脉云岭山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深远的影响。#p#分页标题#e#

3.3多样性

3.3.1植被多样性

(1)植被分类根据《云南植被》的植被分区,保护区的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高原亚热带北部常绿阔叶林带,滇西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云岭、澜沧江高、中山峡谷云南松(Pinusyun-nanensis)林、元江栲(Castanopsisorthacantha)林、冷杉(Abiesfabri)林亚区。天然植被共划分为9个植被型、12个植被亚型、21个群系,见表1。(2)主要植被类型根据考察结果,保护区植被主要的群系类型有云南松林、高山松(Pinusdensata)林、云南铁杉林、长苞冷杉林、山杨(Populusdavidiana)林、糙皮桦(Betulautilis)林及杜鹃灌丛等。从表2可以看出,保护区各种植被类型中,排前3位的依次为暖性针叶林(云南松林、华山松P.armandii林)面积26206.0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4.6%;温性针叶林(高山松林、云南铁杉林、丽江云杉林、长苞冷杉林、怒江落叶松林)面积22749.7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0.0%;落叶阔叶林(山杨林+糙皮桦林+旱冬瓜Alnusnepalansis林)面积5423.2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7.1%。说明保护区以暖性针叶林和温性针叶林为主,落叶阔叶林次之。

3.3.2动物多样性

保护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自然地理环境为野生动植物的繁衍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孕育了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野生生物资源天然的基因库,其生物多样性在云南省乃至全国都有重要意义。从表3可以看出,云岭自然保护区兽类比较丰富,占云南省兽类种数的26.1%,占全国兽类种数的12.86%,与部分国家级保护区的兽类物种数相比毫不逊色。

3.4稀有性

保护区森林植被保存完好,是众多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避难所”。以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彭华等人完成的兰坪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为依据,保护区有种子植物141科、608属、1515种(含种下等级),属国家Ⅰ、Ⅱ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有须弥红豆杉、云南榧树等9种。以《中国哺乳动物种和亚种分类名录与分布大全》、《中国鸟类分类与分布名录》、《中国鸟类野外手册》、《中国鸟类志(上卷非雀形目)》等资料为依据,保护区内分布有哺乳动物80种、鸟类167种、两栖爬行类46种;其中,列为国家I、II级重点保护的哺乳类动物有16种,鸟类有21种,两栖爬行类有1种,详见表4。在众多保护物种中,滇金丝猴被列为世界上最濒危的25种灵长类之一,目前全球种群数量仅为16群约1900只,其中,云岭保护区保存着全球分布最南缘的3个种群,数量约320余只,无论种群和个体数量均占全球的1/6。保护区是滇金丝猴分布的南缘,在生境利用和食性上与北部种群有较大的差异,在滇金丝猴的遗传多样性研究方面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保护区为第四纪冰期孑遗植物须弥红豆杉主要分布区域之一,富和山至啦井一带是目前发现其自然分布的最集中区域,特别在富和山弥勒坝附近,红豆杉成片分布,天然更新良好,甚至胸径20cm以上、树高10多米的植株在路边也不难看见。红豆杉材质优良,树皮、叶和根可提取抗癌药物紫杉醇,为国家Ⅰ级重点保护植物。保护区内红豆杉个体数量多,分布范围较为集中,是我国须弥红豆杉自然分布的集中区域,对研究植物区系及红豆杉属的分类和分布具有一定的科学意义。云南榧树是榧树属分布最西的1个种,为我国特有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在保护区的分布也比较普遍,对研究榧树属的分类、分布有一定的科学意义。据本次考察结果,保护区内还保存有大量的高山花卉,种类极为丰富,仅杜鹃属植物就有44种杜鹃,是云南省以杜鹃为代表的高山花卉种质资源保存地。

3.5自然性

自然性是度量自然保护区内对象遭受人为干扰程度的指标,也称自然度,它是自然保护区的基本属性,自然性越高,保护价值越大。保护区自然植被占96.8%,原始森林所占比重较大,原始森林生态系统保存完整,物种丰富,是整个保护区的精华所在。这些原生植被林相整齐,保存完好,多年来未遭受采伐、森林火灾、病虫害等影响,人为干扰较小,景观破碎度小,具有较好的连续性,但人为活动频繁,社区群众生产、生活也会对保护区自然性有一定影响。

3.6脆弱性

横断山区是生物地理上动植物南北过渡与东西交汇的阻隔地带。保护区所处区域由于高差悬殊、地势陡峻,致使一些物种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分化,形成特殊的地理居群或特有种,失去了与其他地理群居之间的交流,绝大多数处于边缘过渡区域的生物种类已不是它们最适宜的生存区域,保护区许多地段的生态环境具有潜在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根据IUCN和中国物种红色名录,保护区80种兽类中,列为中国红色物种名录近危以上级别的有35种,占全部兽类物种总数的43.8%。其中,达到IUCN红色物种名录中近危以上的有17种。最具代表性的是滇金丝猴,是IUCN红色物种名录中的濒危物种。多年的监测结果表明,由于地理分布区域的狭窄和人为活动的干扰,曾经在兰坪县境内石门坎有分布记录的滇金丝猴种群现已绝迹。目前分布在保护区范围内的长岩山、拉沙山和龙马山3个种群,由于高山和深谷的隔离作用使其生境与周围地区形成了相对的隔离,为各自独立的种群,栖息环境有限。种群的壮大发展需要特殊的生存环境,一旦生态环境遭到干扰和破坏,很容易造成这些物种的灭绝或消失。

3.7面积适应性

按《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1993)的标准划分,云岭自然保护区为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中的大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的面积大小直接影响到保护区的管理成效。一个自然保护区必须满足维持保护对象所需的最小面积,面积越大越有利于自然生态系统维持自身的稳定,从而越有利于物种的保护。根据保护区内生态系统的特点及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或活动特征,保护区面积能有效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能够保证生态系统内各物种正常繁衍的空间。因此,保护区的面积是适宜的,其规模已经能满足保护对象稳定持续发展的要求,关键在于加强保护区范围内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特别是滇金丝猴栖息地的保护管理,并在区内对一些已退化的生境进行恢复,逐步扩大主要保护对象的适宜生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