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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融合的定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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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融合的定义

第1篇:媒介融合的定义范文

摘要:广播电台作为传统媒体的代表,近年来受到新媒体的猛烈冲击,收听率不断下降。媒体融合是形势所趋。本文从媒介融合概念界定和溯源、媒介融合的焦点,移动互联网发展情况三个角度出发,系统整理和归纳了相关的研究成果,揭示了微信之即时通讯以及语音互动与广播电台的必要性和高度契合性。当广播电台与微信结成战略联盟的方式,将重新改造广播电台传统传播方式,以期为广播事业重振雄风。

关键词:广播电台;移动终端;微信;点播模式

2015年的春晚让人映像深刻,这场每个农历新年全中国最大的盛宴上首次被另一个媒介――微信――抢尽风头。这一天在微信上抢红包是看春晚最大的乐趣,比节目更吸引。

微信来自中国最赚钱的互联网公司――腾讯,腾讯的动作的整合时快速和激烈的,上线仅仅四年的微信,全球使用人数已经突破6亿。移动互联网时代后,运营商甚至已经成为了腾讯的“管道”,甚至传统企业都正在被腾讯削弱。腾讯微信“公众账号”中,很容易看到类似“CCTV焦点访谈”这样的媒体人都在大家关注之中。

新媒体环境的影响,广播电台面临着巨大困境。改革势在必行。微信的媒体营销,虽然还在早期的探索阶段,但是微信作为移动终端的一个代表,具有个性化、私密化、移动化、互动性等传播特点,笔者认为简直像是为广播量身定做一样。而且因为它是一种声音传播软件,尤其适用于广播。此外,我们发现,许多传统广播软件多是同步播出,其次是在线自主点播,原创内容是比较罕见的。传统媒体――广播电台,如果我们可以更加深入的研究移动终端使用人群的特点,开发一些有针对性的,突出优秀的品牌节目和主持人,将有更强的服务性和影响力。

一、媒介融合概念的界定和溯源

“媒介融合”是过去20年里最引人注目的命题之一。互联网已经改变了一切拉平了地球,人类改写了通讯的历史,创造了和过去完全不同的时代。这个时代,信息已成为自然界的基本要素。从口语、纸笔、印.刷到广播、电视等,人类无一不被媒介的强大气场所震慑:一种媒介接踵另一种媒介出现,一种媒介交错另一种媒介,信息环境里媒介的演化越来越人性化、合理化、完善化。“后麦克卢汉主义”传播学者保罗.莱文森提出了“补救性媒介”理论在融合研究领域获得广泛认可:“媒体的发展是一个自我调整和自我组织的系统,其作用机制是弥补媒体,后生的媒体对先有的媒体有补救作用。”[1]我国媒介融合研究是从2005年开始,2009年后的研究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理论探索和问题的丰富度逐年提高。媒介融合的概念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宏观层面:媒介融合的政策、法规研究;二是中观层面:传媒业的发展和转型,传媒业的管理;三是微观层面:新闻制作、流程再造。本文涉及媒介融合为微观层面和中观层面。由于媒介融合的学术定义又不同的意见,所以这篇文章对媒介融合和整合相关媒介的概念做溯源界定。

要定义媒介融合和媒体融合,我们必须首先定义“媒介”和“媒体”这两个词。学界等同换用这两个词的现象经常存在,但其实是有广义和狭义差别的:

媒介:中文当中“媒介”第一次出现在《旧唐书・张行成传》中。当时的“媒介”是指使彼此发生关联的人或事物。“媒”指媒人,后来扩展到导致事情发生的原因。“介”字,一直是指两个对象之间的中介或工具。英文当中首次出现有关媒体的字眼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media”是“medium”的复数形式,其意义是使事物发生关系的中介或用具。在第二十世纪原始媒介理论家马歇尔・麦克卢汉著名的论断:媒介就是讯息。[2]中国学者胡正荣认为媒介是中介,在事物的发生中存在。[3]

媒体:此词来自拉丁语“Medium”,音译成媒体,意指信息从发出到接受两者之中承载并传递的承载物和工具。媒体指两层寓意,一指携带消息的东西,二指贮存和传递消息的实体。中国学者大多数认同媒体是一种媒介组织,指的是拥有、使用并经营媒介的机构。如广播是一种媒介,广播电台则是一种媒体。[4]

不过中国传播学者们一般认为媒体和媒介两词不需要有那么明确界定,可以尝尝互换使用。蔡雯就认为“媒体融合或称媒介融合。”[5]这种使用方式源于:当代大众媒介,一般都由物质工具和组织机构共同参与构成一个完整的传播系统,故提及“电视媒介”时会同时考虑作为物质工具和组织机构的双重存在。

媒介融合:这个概念早载30年前在《自由的科技》中被美国学者伊契尔・索乐・普尔提及,指多种媒介呈现混合各功能于一体的趋势。“媒介融合”被美国新闻传媒学院的媒介融合中心主任定义为:“打印、音频、视频、互动数字媒体战略、经营、文化联盟。”[6]

中国学者邵培仁的定义是:媒介融合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仅指不同的媒介在一起,“量变”到“质变”过程,构成一种新的媒介形式,如移动电话、互联网广播等等。而广义的概念指所有的媒介和相关要素趋向一体化。[7]

中国学者蔡雯认为,媒介融合是指科学的进步和技术的进步,新一代的传输平台的创建,可以整合不同媒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在不同媒体之间,内容和传播方式可以互相借用,从而形成发展潜力。

二、媒介融合研究的焦点

因技术和商业模式的试验层出不穷,信息与经济的增长点也不断涌现。这种高速实验性的发展导致了媒介融合的报告里糅合了很多个人倾向与意愿。媒介融合研究是一个急速变动的领域,笔者搜集的研究资料不过多时就急需更新。

目前国内外媒介融合研究主要内容涉及印刷媒体、广播、电视、出版等具体媒体,从宏观上从产业着手,微观上从个案剖析。研究者对“媒介融合”具有两种态度:

(1)三网融合说

提出不同的行业“将/正趋向融合”的人是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的创办人兼执行总监的Nicholas Negroponte(1978)。他用三个互相穿插的圆(代表计算机行业、印刷及出版业和广播电影业)来展示他们的技能和描绘聚合过程的边界重合,而它们三个的交织处将成为增长最快、改进最多的范畴。在这个基础上,他会理解为各种技术和形式的媒体融合在一块。这给新闻传播学界的许多其他研究者启迪[8]。不断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实践中走向深入的媒介融合状态下,传统媒介面对的挑战越来越多,种观点在业界和学界中涌现,将来会出现一种以互联网为基础,超媒体集传统媒介的所有功能于一体,完全取代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和其他媒体。

(2)新旧媒体共存说

美国学者罗杰・菲德勒(2000)并不赞同超级媒介会取代所有传统媒介的说法。他引用1950年代美国人对“通用载体”的研究给了答案:“尽管媒介融合一直被描述的天花乱坠,我们不应期望,一种单一网络突然取代电视机、收音机、电话、传真机、书刊。所有形式的媒体成了一个巨大的媒体的想法几乎就跟当年1950通用载体的想法一样异想天开,当时人们认为所有形式的个人交通工具将被集成到一个单一的通用的携带装置。想把一般媒体混合在一起的通用媒介,是不可能得到的所有功能都特别好。[9]”根据菲德勒的观点,每一种媒体都有独特的优势不同于其他媒体,互联网不可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

高岩研究了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的相关新闻变革及对传媒业的影响后,同时研究了西方媒体的形态,他总结为六个字:矛盾、融合、共存[10]。孙旭培先生坚持在中国国内推进新闻变革,他主张中国国内的新闻改革,要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后说起,通过对中国新闻改革三十年有余的仔细研究,媒体在改革背景和国家开放时期,不断发现自身潜力和优点,新闻事业在中国曾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媒体呈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的兴起,对传统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和其他媒体相结合的媒体有其自身的特点,积极促进社会进步。孙旭培也认为,在中国的传统媒体已经开始进行网络化、电子化改革,这是由于新媒体的冲击,中国传媒业的改革和发展已经成为共识,这将极大影响我们的媒体未来的发展模式[11]。

中国学者王菲(2007)认为“媒介融合是指在数字化和网络技术情景下,考虑移动终端需求的情况下,媒介生态的演变由内容、网络和终端三者构成。在‘任何地方的任何人’和‘任何时间’得到你想得到的东西,这是所有媒介在数字化时展的内在动力和最终目标。由此产生的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传统媒体产业和其他产业的大媒体产业一体化形成。[12]”新闻改革应考虑如何针对融合的方法到目标,达到整个媒体的融合。

但笔者发现研究较少探究媒介融合深层次矛盾,常聚焦媒体与微博在传播信息方面的优缺点、传播渠道的简单互动,较少研究传统媒体是如何艰难被迫适应新闻媒体的传播侵染,并给出解决答案。笔者认为传统媒体的生产者虽然借助了新媒体寻找新闻线索,利用了新媒体自身内容来扩大影响力,但传统媒体却沦为新媒体的主要内容提供商,且无法得到新媒体的同等回馈,传统媒体已成新媒体的免费打工者。若由此角度开展融合研究,或许将会为两种媒体提供一种解决之道。

三、移动互联网发展的相关综述

(1)移动互联网发展状况

在世界各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的升级,尤其日本韩国普及率较高[13]。日本是一个移动互联网增长快速的国家,它的发展仰赖和产业链的合作,尤其结合移动通信运营商和金融业,对中国移动通讯互联网发展有重要借鉴意义[14]。移动支付方法的普及和降低互联网流量的成本,这为从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转型的人奠定了基础,从而促进了日本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迈克尔.塞勒对整个移动互联网对传播的影响有较详细的叙述描写。在国外,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给了我们启示:要大力覆盖3G网络并提高网络的稳定,还需要注意和产业链紧密联系。

(2)移动终端与广播结合的条件

2015年2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表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即时通信使用手机率为91.2%,逐渐演变成移动即时通信渐渐从一个单一的通讯工具转变为付款、娱乐、O2O等附加值的服务入口,其庞大的用户群为其他服务提供了潜力巨大的商业价值。笑蜀(2010)认为移动互联网将是有线和无线相结合,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人为本、即时为深化和扩散的人际传播形式的方向[16]。广播的传播特征与移动终端的个性化、私密化、移动便捷性、互动沟通性这些传播特征,具有天然的适应性。

(3)移动终端的代表――微信

关于微信的研究著述和分析报告大多是从传播学或者社交网络的视角出发,如方志鑫,蔡莉白两位在传播学上对微信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从微信的产生、传输和微信传输模式所带来的彼岸花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效用和满意理论”为基础,分析为什么受众普遍接受微信。[17]再如党昊祺分析微信的使用人群、传递内涵、传播媒介和受众三者的关联主要通拉斯韦尔的“5W模式”理论。文章介绍了整个过程,明确阐述了微信通信,详细分析了通信内容的多样化和微信发展的紧密联系。’[18]匡文波和刘德寰写作描述目当前的发展前景和未来手机媒体的应用。[19][20]上述著作对微信和传播学的研究起到了极好的指导作用。不只在通信领域,在其他领域的一些研究也引起了许多专家学者的视线,但大多数研究都是将微信作为即时通讯,如张敏展示了微信、米聊等几个颇具特色的移动即时通讯软件,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影响和改变。[21]此外,媒体《微信潮不是传统的短信“生与死”的咒语》报告中,也将微信和传统的短信相比,微信对短信彩信业务有影响,但分析后,认为短期内微信取代短信“有难度”。这些研究总结了微信在移动互联网中的发展,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四、结论及不足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电台生死攸关,我们必须跟上时代的发展趋势,不断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运用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方式的运用,工具和概念的创新组合,全方位的整合传播资源,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占据一席之地。在新的媒体宣传大战中,微信是不可取代的传播手段。

本文从媒介融合概念界定和溯源、媒介融合的焦点,移动互联网发展情况三个角度出发,系统整理和归纳了相关的研究成果,揭示了微信之即时通讯以及语音互动与广播电台的必要性和高度契合性。当广播电台与微信结成战略联盟的方式,将重新改造广播电台传统传播方式,以期为广播事业重振雄风。(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美]保罗・莱文森著:《软利器:信息革命的自然历史与未来》,何道宽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美]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著:《传播学概论》,陈亮译,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144页

[3]胡正荣,段鹏,张磊:《传播学总论(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78页

[4]胡正荣,段鹏,张磊:《传播学总论(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79页

[5]蔡雯:《媒体融合和融合新闻》,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页

[6]许日华,郭嘉:《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人民大学谈媒体融合》,人大新闻网站,2006年4月11日,

[7]邵培仁:《媒介理论前沿》,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2页

[8][美]尼葛洛庞帝著,胡泳、范海燕译:《数字化生存》,海南出版社,1996年

[9][美]罗杰.菲德勒:《媒介形态变化:认识新媒介》,明安香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第19页

[10]左艾甫:《新媒体环境下我国广播电台改革与发展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3

[11]孙旭培,王勇:《不同的理念导致不同的实践――“非典”报道与禽流感报道的比较研究》[J].《当代传播》,2004年第3期.

[12]王菲:《媒介大融合:数字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融合论》,广东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年

[13]柴雪芳.国外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及对国内运营商的启示[J].移动通信,2010.3(6):6-8.

[14]路凌霄.3G时代的移动互联网发展[J].中国科技财富,2009(22):23-28.

[15]郭庆光:《传播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9至140页

[16]笑蜀:《微博客神奇,但要打通最后一公里》,《南方周末》2010年10月29日

[17]方志鑫,蔡莉白.从传播学角度看微信的兴起[J].科教导刊,2012(2) :219-220.

[18]党昊祺.从传播学角度解构微信的信息传播模式[J].东南传播,2012 (7):71-72.

[19]匡文波.手机媒体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1-219.

第2篇:媒介融合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媒介融合;内容融合;主体;形式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3)12-0055-03

依据国务院《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时间表,我国历时三年的三网融合试点阶段目前已接近尾声。2013年,三网融合推广阶段的工作将全面铺开。然而网络融合仅仅为我国未来媒介行业发展提供了硬件平台,拆除了部分壁垒,如何更有效地满足广大消费者不断增长的对于信息的即时即地需求,如何使媒体机构在渠道无限增多的新媒介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则是将网络融合向更高层次推进需考虑的问题,亦是耗时多年、投资巨大的三网融合战略的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这一方面依赖于网络融合在深度与广度上进一步推进,进一步打破行业壁垒,另一方面则依靠探索更为合理的媒介内容融合形式,使媒介内容能更有效地服务目标受众,提高内容的传播力,将所谓“内容为王”真正落到实处。

说到媒介的内容融合,一般来讲融合的实施主体本身也是内容的生产者,多为报社、电视台、音乐与影视制作公司、游戏公司等依靠媒介产品生产实现盈利的媒介机构与内容生产企业,其实施内容融合的目的在于保护其原有存量市场进而开拓增量市场。然而除了传统的媒体行业、媒介内容生产企业主导下的内容融合,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自身是否会带动媒介内容自行走向融合?是否存在“第三方”独立市场主体主导的内容融合形式?这是本文想要探讨的话题。

一、文献综述与理论界定

讨论媒介的内容融合,首先不能脱离媒介融合(Media Convergence)这一大理论体系。之所以称之为理论体系,是因为媒介融合作为一个较为前沿的理论问题,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研究视角和理论内涵,目前对其在学理上的概念界定尚未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统一的认识。1978年,麻省理工学院的尼古拉·尼葛洛庞帝(Nicolas Negroponte)教授用三个交叉的圆环展示了计算机产业、出版印刷产业和广播电影产业趋于重迭的聚合过程[1]。这一图示第一次昭示了包括传媒业在内的不同产业间的融合趋势。最早将融合(Convergence)这一名词应用于传播学领域,并提出媒介融合(Media Convergence)概念的是美国马萨诸塞州理工大学的I·浦尔(I.Pool)教授,他曾将各种媒体的多功能一体化趋势阐释为媒介融合[2]。

之后随着融合(Convergence)概念的不断泛化,其在新闻传播学研究领域里的具体所指也越来越模糊,开始有学者系统梳理媒介融合的理论内涵与概念边界。美国西北大学教授里奇·高登曾在2003年将融合概念在新闻传播领域的应用主要界定为如下几个方面:媒体科技融合(Convergence in Media Technology)、媒体所有权融合(Convergence of Ownership)、媒体间战术性融合(Convergence of Media Tactics)、媒介组织结构性融合(Structural Convergence of Media Organization)、信息采集融合(Convergence of Information Gathering)以及新闻叙事形态融合(Convergence of News Story-telling)[3]。按照高登的分类,其媒体间战术性融合、信息采集融合和新闻叙事形态融合三方面属于本文讨论的内容融合的范畴。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迈克尔·麦金(Mike McKean)教授则认为:“媒介融合的定义至少要有三条线索:第一个是经济和运营目的。传媒组织融合不同的媒介平台来传播新闻,主要是试图赚取更多利润。第二个是新闻报道方式。媒介组织融合不同的报道方式制作新闻产品,是为了追求最佳传播效果。第三个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公众与媒介之间新的社会关系——要加强专业记者与公众的互动,使二者的报道相结合。[4]”本文讨论的媒介内容融合的概念涵盖了麦金教授论述中第二点的全部和第三点的部分论述。国内对于媒介融合理论较早进行系统梳理研究的有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王菲,在其专著《媒介大融合——数字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融合论》中将媒介融合的系统形态归纳为基于数字化“技术融合”推动而产生的“内容融合”、“网络融合”、“终端融合”三个基本领域的纵向、横向、交叉融合,以及这三个基本领域与“生产融合”、“应用融合”的互为作用[5]。这里明确提出了内容融合属于媒介融合系统形态的三个基本领域之一。另一位为廓清媒介融合概念作出贡献的学者是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的蔡雯教授,她曾在2009年以文献综述的形式系统而全面地梳理了自媒介融合概念产生以来,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的研究,通过将已有研究的立足点和研究旨趣归纳为微观、中观、宏观、大传媒业四种类型,总结指出媒介融合概念必然包含三个必不可少的核心内容,即“媒介内容的融合”、“传播渠道的融合”、“媒介终端的融合” [6]。蔡雯教授在全面综合各种不同视角的媒介融合研究之后,认为媒介内容融合是任何研究视角都无法回避的核心讨论内容。无论依据哪种概念阐释,内容融合都是目前已成型的媒介融合形态中较为上游且十分重要的一环。按照王菲副教授给出的定义,内容融合是指“由内容融合性生产所带来的内容生产融合、内容形态融合和内容应用融合所构成的内容生产形态。[5]”这一定义强调内容融合是一种以内容生产为导向的生产形态,内容融合得以产生的必备条件是内容的融合性生产。同样,对内容生产的强调在蔡雯教授对媒介内容融合的定义中同样得到体现,蔡教授认为所谓内容融合,是指“分属于不同媒介形态的内容生产,依托数字技术形成了跨平台和跨媒体的使用,利用数字化终端,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内容融合产品。[6]”该定义更加清晰明确地指出了媒介内容融合的实施主体是分属不同形态的内容生产。

二、传统内容融合的实现模式

媒介内容融合现象得以出现的初始逻辑是,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发展使得原本属于稀缺资源的传播渠道变得极为丰富,以前依靠把持相对独立的信息传播渠道盈利的传统媒体的垄断地位受到挑战,因此不得不充分开发自身的内容优势,通过将自己生产的信息内容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尽可能多地填充各种传播渠道以获取更多受众。最早打破渠道藩篱、进行内容多渠道传播的案例来自报业的数字化实践。

早在1987年,美国《圣何塞信使报》(San Jose Mercury News)便将报纸的内容上传互联网,成为了世界上第一家所谓网络报纸。之后,报业、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机构纷纷开始了自己数字化进程;而宽带技术和IPTV等新技术的发展,又将影视制作公司、游戏制作公司等内容生产企业拉进了这一进程中。渠道束缚的打破,使得文字、声音、影像、动画、游戏等原先分属不同媒介生产机构的内容形式得以逐渐融合,内容融合的大幕真正得以拉开。传统媒介机构的内容生产能力无法满足规模不断扩大的市场信息需求,即使通过与行业间其它媒介组织进行内容融合,亦难以应付新媒介环境下“内容为王”的市场要求,而拥有更多差异化的精品内容又成了各媒介机构与媒介集团间竞争的关键所在,于是出现了一些专事内容生产的企业组织,形成了所谓内容产业(Content Industry)。这些与传统媒介机构分离开来的内容生产组织目前在我国主要表现为为数众多的民营电视内容制作公司,如光线传媒、海润影视等等。由于内容产业本身不拥有传播渠道,而其内容产品又可以供任何形式的渠道使用,因此在形式层面,其可以生产出融合度更高的内容产品,以光线传媒为例,该公司不仅生产制作娱乐资讯类电视节目,还承办演艺活动、承接广告业务、制作发行影视剧等。目前这类所谓“传媒公司”生产的内容产品涵盖范围仍在不断扩大、融合程度不断提高。

三、非内容生产主体推动下的内容融合

除了媒介组织与独立内容产业在不断推动着媒介的内容融合以外,科学技术发展与市场需求扩大这两股社会进步的根本驱动力量还使得媒介本身正在按照自身的某种结构性逻辑不断走向融合,而这一融合过程是不需要内容的生产性主体参与的。具体来说,就是存在着各色各样的“第三方”力量正在推动着媒介内容继续朝着更深入、更广泛、更无限、更具想象力的方向走向融合。

所谓“第三方”,是相对于两个直接进行媒介内容生产的市场主体之间的融合而言的,是媒介融合大趋势下促进内容走向整合与统一的独立力量。这种独立力量不属于媒介机构,也不属于内容产业,不进行任何面向受众的媒介产品生产,如果将其参与市场活动并盈利视作是某种广义服务性生产的话,那么其生产的产品就是两个字——融合。

(一)“第三方”1.0:终端环节的媒体内容整合软件

目前各种形式的媒介内容在技术层面皆可实现数字化观赏阅读,国内外较有影响的媒体,无论是各类报纸、杂志,还是广播、电视,其内容大都可以通过网络获取。统一了的数字化媒介形式,也就为不直接进行内容生产的“第三方”软件制作者进行媒介内容整合提供了可能。而信息获取终端操作系统的寡头化趋势,更为内容整合软件的开发进一步提供了便利——同一品牌的软件,只需开发出iOS,Android以及Windows三个系统版本,即可大体覆盖各类终端设备的内容使用需要。现存的媒体内容整合软件种类繁多,相比于PC,其更为广泛地应用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例如集成报纸杂志内容的World Newspapers,ZinioReader等,集成音频播客内容的Stitcher,BeyondPod等,集成新闻图片内容的iDaily等,以及抓取社会化媒体(Social Media)内容并逐渐模糊内容呈现形式的新一代内容整合软件Flipboard和ZAKER等等。

媒体内容整合软件得以出现并逐渐获得人们青睐主要由于以下三方面原因:首先是随着传播渠道的剧增,人们的信息需求也大大增加,原先一份报纸、一本杂志式的单源信息获取模式显然无法满足现代社会人们掌握信息资源的热切需要,而通过Web浏览器逐家浏览各媒体网站则又费时费力,因此把各家媒体内容整合在一起供受众一站式取用,就成了解决信息需求问题的绝佳方案;其次,传播渠道的增多随之带来信息冗余的问题,虽然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不断增大,但每一个单独个人的关注点和兴趣点总是有限的,整合软件在集成媒体内容的同时,大多还附带对内容进行分类以及有关内容概况介绍的元数据信息等,这就为受众在庞大的信息海洋中迅速找到自己需要的内容提供了极大便利;再次,虽然目前在PC端也存在Pulse等软件的Web版以及微软推出的Montage等内容整合网站,但内容整合的主要应用领域还是移动终端,在移动状态下获取信息是这类软件另一大卖点,通过移动终端的内容整合软件,人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获取大量媒介内容。

(二)“第三方”2.0:开放式内容平台

如果说终端环节的内容整合软件还只是针对单一内容形态(文本、音频、视频……)进行的内容源集成,那么开放式的内容平台就彻底消除了媒介内容形态方面的限制,将人类制造出的一切数字化媒介内容融合于同一空间。所谓开放式内容平台,其前身是各硬件或操作系统生产厂商提供的内容与下载渠道,例如苹果公司的App Store、iTunes Music Store(现已更名)、谷歌公司早先的Android Market(已更名)以及亚马逊公司的Appstore、Kindle Singles服务、Instant Video服务等等。这些提供不同形态媒介内容(软件、音乐、图书、电影、电视剧……)的商店式渠道一方面为媒介内容的与传播提供了一个开放且平等的空间,使得个人和内容生产企业不用单独拥有自己的渠道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自己的内容产品提供给社会公众,并且平台方一般都提供了较为完备的版权保护与收益模式;另一方面,对于内容使用者而言,其内容获取过程变得更为简单——直接将书店、音像店、报刊亭等分布于城市不同位置的内容集散场所装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但上述的种种内容服务,都还只不过是根据媒介内容的不同形态,提供了相互独立的多条传输渠道,不能算是完全意义上的2.0版“第三方”内容融合形式。随着近两年媒介融合概念在技术与学理层面的发展成熟,苹果、谷歌等内容商店提供商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范围,开始将自己旗下原本相互独立的内容商店互相融合,于是真正意义的开放式内容平台初始形成。苹果公司早已将音乐、电影、书籍、游戏、软件等内容集成于其iTunes Store;谷歌也于2012年3月将其Android Market升级为Google Play,将原先的Google音乐,Google Ebookstore等服务都集成到了全新的Google Play内容平台。Google Play等开放式内容平台的出现,第一次真正实现了非内容生产企业推动下的媒介内容融合,至此,一切个人和企业生产制造的媒介内容,都可以忽略其具体媒介形态,统一以“媒介内容”这一融合形态呈现于同一平台。相比于媒介信息的传输渠道和形式形态,受众第一次完全彻底地消费信息内容本身——开放式内容平台的出现使得今后受众的内容消费可以跳过买报纸、买书、买光盘等“形态”一级购买,直接进行信息内容本身的购买与消费;同样,媒介内容的生产者因为拥有了统一的内容平台,可以不再考虑自己生产的究竟是图书,是报纸,是电影还是电视,这就消除了产业链中的形态壁垒,生产者无需考虑内容产品的呈现形态与传播渠道问题,只要将注意力集中在提高信息内容质量本身即可。

(三)未来“第三方”3.0:兼容性更强的内容融合形式

截至目前,开放式内容平台产生的时间还并不长,其在欧美等国对内容生产与消费的影响虽已初见端倪,但同时业已暴露了自身发展的问题与壁垒。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平台与多样化终端设备的兼容性问题。既然以内容平台的形式存在,其推广普及势必要以对各种功能不同设备(电视机、机顶盒、个人电脑、游戏机……)的支持为基础。否则即使平台拥有再多的音乐、电影、书籍、游戏等内容资源,如果仅仅能够在手机、平板电脑或特定品牌型号的大屏幕设备上呈现,也是绝难满足受众的使用需要的。以苹果iTunes Store为例,iTunes Store中的内容仅仅支持苹果公司自己的产品,即iPhone、iPodTouch、iPad、苹果电脑、苹果电视等;Google Play的内容使用同样离不开安卓系统设备的支持。很显然,这样的硬件专营化策略是不符合媒介内容融合趋势的,因为市场需要的是内容使用渠道藩篱的打破,人们要以尽可能简便的方式满足尽可能多样的内容使用需要,这是内容融合平台得以形成的逻辑条件。证明硬件专营化策略不可行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谷歌Nexus Q产品的失败,这款被谷歌命名为“全球第一款社交流媒体播放器”的产品,因其仅支持Google Play单一内容源而广受批评,很快便停止售卖。

未来的3.0版内容融合形式,可能还将拥有更多目前尚难预测的功能与特点,但至少有一项功能是必须具备的,那就是对各类不同类型终端设备的普遍支持。现存的几家内容平台寡头中,亚马逊公司提供的内容对各类设备的兼容性相对较好,但因其Kindle系列移动终端相对于苹果和其它各类安卓产品,毕竟属于小众,其内容平台在移动终端领域的应用远没有iTunes Store和Google Play广泛,因此严格意义上讲,现在还没有一家内容平台能够为受众提供各类设备、各种屏幕的“无缝”使用体验。

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目前正在研发一项名为“UICreator”的项目,根据其网站对于该项目的概括介绍,该项目“是一个以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信息者为中心的信息服务支撑技术平台,它支持信息机构面向包括智能电视机、双向互动机顶盒、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公共触摸屏、个人电脑与办公计算机、以及各类户外屏幕与环境媒体终端在内的各类信息服务终端的交互信息,以及基于广告和用户付费的互动业务运营”[7]。根据此段描述,UICreator似乎可以被看做是一个广泛支持各类设备与屏幕的信息内容平台,并且加入了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等功能应用,具备了3.0版内容融合形式的某些特征。但由于该项目目前尚处于研发阶段,缺少实际应用与足够文献介绍,因此能否成为经得起市场考验的新一代“第三方”内容融合形式尚未可知。

媒介内容融合的推动主体与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融合理念的推广普及,主体与形式还将进一步呈现多样化趋势。多样化的推动主体中,以媒介机构和内容产业为代表的内容生产主体,将遵循市场与资本逻辑继续相互之间的内容融合,而不直接进行内容生产的所谓“第三方”力量也将沿着为人们带来更好使用体验这一媒介发展自身的规律与逻辑,推动着媒介内容融合演进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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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晓燕.媒介融合下的美国新闻业和新闻教育变革——访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媒介融合项目创始人迈克·麦金教授[J].新闻与写作,2009(8).

王菲.媒介大融合——数字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融合论[M].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

第3篇:媒介融合的定义范文

论文关键词:媒介素养;媒介素养教育;内容与策略

随着教育信息化的推进和网络技术在教育和教学中广泛运用,改变了百年依旧的教学环境,创新了教学模式、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和生活,已逐渐成为信息化时代人们新的学习方式和生活习惯。但与此同时,主宰着家庭教育的家长,主导着学校教育的校长和一线教师们,“谈网色变”的现象却十分普遍,一方面,学生们极其喜欢在网络环境中进行学习与探究;而另一方面,家长和学校又总是严格限制或者禁止学生上网,这种矛盾人人皆知。究其原因,因为家长和学校都担心学生在网络虚拟世界里做着与学习无关的事,担心学生会网络成瘾,担心学生会轻信广告信息被骗等等。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一方面媒体对于青少年网络成瘾等现象进行过强化报道,为家长和学校担心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更为关键的是,我国中小学生的媒介素养令人担忧,他们缺少对媒介的分析与批判能力。因而,大力倡导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媒介素质,已成为中小学素质教育一项新的课题。

一、媒体、媒介、传媒与媒介素养概念

由于媒体、媒介、传媒这三个名词是来自于英文“Medium”(Media的复数)一词。英文中“Medium”的意思是指“一种中介物、工具或机构:它是一种用来承载或传递效果或信息的物质或渠道”。但译成中文后,对应出现多个名词,在应用中就出现了疑惑的现象。“媒介”是“使双方(人或物)发生关系的人或事物”。它是以语言、音效、图像等符号来承载信息的物质实体。“传媒”是指“传播媒介,特指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工具”。由于“媒体”、“传媒”两个概念的侧重点为“组织机构”,而“媒介”的侧重点在于“产品”或“渠道”,对机构无法进行教育,而对已成为现实环境中的有机组成部分的媒介,探讨其与人的关系却十分必要。因此,从教育角度出发,更侧重于使用“媒介”这个概念。关于“媒介素养”的概念,国内外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诠释。其中中国传媒大学媒介研究学者张开于2003年就给出了定义:“媒介素养(Media Literacy)是传统素养(听、说、读、写)能力的延伸,它包括人们对各种形式的媒介信息的解读能力,除了现在的听、说、读、写能力外,还有批判性地观看、收听、并解读影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广告等媒介所传输的各种信息的能力,当然还包括使用宽泛的信息技术来制作各种媒体信息的能力”。2008年又对该定义进行了更新。另外,媒介教育研究者白传之、闫欢认为“媒介素养是指人们批判性地解读和欣赏多种媒介讯息与作品以及利用媒介获得自身和谐发展的能力”。相对来说,张开的定义较为清晰,易懂,把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表述其中。而后一种定义相对简洁,其中白传之和闫欢的定义中不仅强调了“批判性解读能力”,还强调了“利用媒介发展自己”的观点。综合以上定义,我们可以析出,“媒介素养”最为关键的素养就是“批判性地解读信息”、“创造和制作媒介信息”、“利用媒介发展自己”等。显然,这种素养是信息社会中人人必备的一种素养,它有别于传统的听、说、读、写能力,是需要急待提升的一种新型基本素养。

二、媒介素养内涵的发展

媒介素养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初期的欧洲,在过去几十年间,媒介素养经历了四次大的范式转移。最初是基于保护主义立场。当时,报纸、广播、电影等大众传媒刚刚开始普及,基于大众媒介对人们的负面影响这一背景,为了对青少年“保护”而采取的一种“免疫”措施,媒介素养教育的职责是给公众打预防针,防止侵害;20世纪60年代,媒介素养强调提升对媒介内容的选择和辨别力。这一时期,电影电视进一步普及,多元文化观念渐渐被人们接受。因而媒介素养教育由简单拒斥向辨别鉴赏转型,人们需要提升的不再是免疫力而是分辨力,以辨别不同媒介内容、品质、品位的高下,并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选择;20世纪80年代,媒介素养的重点是对媒介文本的批判性解读,强调大众媒介制造假性意识的巨大潜力,使受众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一种由外部文化强加的价值观念,而媒介正好代表了这种占统治地位的主流文化,所以媒介素养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批判解读能力;20世纪90年代,对媒介文本批判性解读转为“赋权”教育。媒介素养教育的目标在于通过分析、推理、传播和自我表达技能的发展来提升自主权。在国际上有关媒介素养和媒介素养教育发展的同时,中国大陆有关媒介素养的研究近年来重要性也不断凸显。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学者卜卫1997年第一次将媒介素养的概念引入中国大陆,到今天媒介素养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媒介素养理论与实践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但到目前为止,大陆无论是面向公众,还是面向中小学和幼儿园都还很少开展正规的、系统化的媒介素养教育,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远,就是和台湾地区相比差距也非常大。因此,将媒介素养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个新领域,全面培养中小学生媒介素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媒介素养教育目标与内容

自20世纪60年代起,随着媒介素养研究的深入,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媒介素养教育运动,许多国家将媒介素养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学科目纳入学校课程内。尤其是世纪之交,媒介素养研究与教育更是进入了一个新的,1990年和1992年加拿大的媒介素养协会主办了两次国际会议,1996年后美国各州中小学课程标准,开始大量融入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尽管如此,有关媒介素养教育的目标与内容国内外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世界上,许多国家已根据自身的国情,确立了不同价值取向和教育内容的媒介素养教育,如英国的媒介素养教育侧重于“批判性教育”,而日本媒介素养最突出的一个特征就是侧重于对媒介信息的接受和利用的“传播能力”。 加拿大媒介素养教育就侧重于平衡媒介内容、媒介生产和受众三者之间的关系,其核心是引导青少年对媒体文本进行正确的解读。在我国,媒介素养教育目标主要有两种观念:一是“赋权”式的启蒙导向与“适应”式的宏大价值导向。前一类观念主张以“赋权”作为媒介素养教育的目标,赋予权力是一个过程,受众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批判地运用存在于他们直接经验之外的知识与方法,目的是加深他们对自身和世界的理解。以“赋权”作为媒介素养教育目标,具有借助媒介启发人们摆脱蒙昧的意义,能够启蒙受教育者个人的权利意识,引导人们以批判的思维解构媒介,从而理解自身的社会处境,学会利用媒介维护自身利益,积极主动地争取个人的自由幸福以及社会的民主公正;后一类观念主张媒介素养教育的目标要“适应”国情并体现宏大价值。主张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的目的,首先是要教育我们的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守望者和捍卫者。这类主张致力于通过媒介素养教育引导受教育者维护民族的传统的“文化意义”,偏重于社会层面的诉求。我们认为在媒介素养教育中这两者都需要考虑,既要培养受众个体的自由和利益诉求的主动性,同时也必须考虑国家社会层面的需要,做到“赋权”与“适应”兼容。我们认为,媒介素养教育应重点关注“批判性地解读信息”、“创造和制作媒介信息”、“利用媒介发展自己”三个方面重要素养的培养。要养成这三个方面的媒介素养,可借助美国媒介素养教育专家、媒介素养中心创立者伊丽莎白。托曼提出的“五个核心概念”和“五个关键问题”来阐释和剖析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五个核心概念是:所有的媒介信息都是建构的;媒介信息是用媒介语言按其自身规则来被建构的;不同的人对同一信息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媒介包含价值和观点大多数媒介信息是为了获取利润或权力被建构的。五个关键问题是:谁创造了这个信息?应用了什么创新技术来吸引我们的注意?不同的人对这个信息理解与我可能会有怎样的差别?在这个信息上,有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价值和观点被表达或略去?为什么这个信息被发送?对“五大核心概念”和“五大关键问题”的深刻理解过程,就是受众的“批判性地解读信息”、“创造和制作媒介信息”、“利用媒介发展自己”三个方面媒介素养的培养过程,这也正是我们进行中小学生媒介素养教育的核心内容。

四、媒介素养教育策略

参照其它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中小学媒介素养教育经验,在我国中小学进行媒介素养教育,普及和弥补过程中,建议采取如下策略。

1.政府部门通过立法来推进“媒介素养教育”,高校提供“媒介素养教育”的专业支持。在我国,政府是教育的主导部门,因而从政策和体制层面保证媒介素养教育体系的开展是关键因素。政府可以通过成立专门机构来负责推动媒介素养教育活动,建立相关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保证媒介素养教育的有效推行。同时,高校应为政府决策机关提供专业上的支持,提供媒介素养教育的师资培训和培养资源,只有这样才保证媒介素养教育真正落实到中小学的素质教育中去。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国外已有很多先例:如20世纪80、90年代,由于加拿大媒介素养协会的努力,安大略省最先将媒介素养教育引入课堂教育,成为北美第一个正式从法律上规定媒介素养教育课程为必修课的地区。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法令使媒介素养教育成为K-12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

第4篇:媒介融合的定义范文

1994年以来,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迅速推广和普及,其技术属性日益鲜明,社会影响日益深刻。与此同时,网络传播的研究在经历了10年的发展之后,骤然成为我国新闻传播研究领域中最为活跃的一个分支。随着Web2.0、3G技术、宽带技术等各种信息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媒介融合、网络融合等趋势的明朗,我国网络传播的研究视野也随之更加开阔。

有研究者认为:“2006年是中国互联网步入新阶段后进一步发展的一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中国网络媒体和网络传播继续展现出空前的活力,蓬勃向前。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发展也进一步朝着理性和规范的方向前行。”[1]

2006年我国网络传播发展呈现新的特征:1.在网络传播技术方面,其宽带化、移动化、互动性等技术特征得到进一步强化;2.在网络内容发展方面呈现出参与性、创造性、视频化等特征;3.在网络传播发展方面热点迭出,博客传播、手机媒体、媒介融合、网络实名制等不断成为社会和研究界所持续关注的焦点,而网络侵权、网络恶搞、网络示丑等现象也成为如何加强互联网管理的争论焦点。经历了2006年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中国网络传播在发展的繁荣中呈现理性的需求,并在发展的繁荣中逐渐迈向规范之路。

然而,我国网络传播业的发展迅猛,热点现象迭出不穷,网络传播的成就与问题相互交错呈现,也使得网络传播的研究者们疲于进行应对性解释,理论创新不够,知识积淀有限。对网络传播现象的跟踪、阐释较多,以实证的方法对网络传播深层次的研究较少。研究总体上呈现繁荣和活跃,但是其研究分量和研究成果仍显轻微。研究者们对各种热点现象跟踪及时,而具有纵深理论意义的成果不多。在研究方法上,2006年的网络传播研究仍是以定性研究为主,实证研究的方法相比以往有所增长。由于网络传播的全球性特点,我国网络传播的研究者较多的采用“比较”的视角考察网络传播。

下面分为若干问题阐述2006年讨论较为集中的网络传播问题。

1.聚焦web2.0:拓展网络传播技术和应用的新时代

在互联网的Web2.0时代,我国的网络传播发展也呈现出了突飞猛进的势头。有研究者将web2.0归纳为:一、理论基础:六度分隔理论、公共版权、长尾理论。二、典型应用:blog—博客,wiki—维基,tag—互动标签,SNS—社会网络,RSS—联合组织规范技术。三、实践特征(与web1.0和传播媒介相比较的实践优势):参与性、自组织性、真实性、免费性、开放性、粘性、去中心化、聚合性、创新性、不断更新、信息传播以微内容为基础。

Web2.0为我国呈现了新传播时代的实践图景。关于Web2.0,他认为,“这种让全民共同决定和编织传播的内容与形式,让每个个体的知识、热情和智慧都融入其中,让人们在具有最大个性选择的聚合空间内实现共享,这恰恰是新传播时代的价值真谛。他认为Web2.0必然用一种新的形式带给我们一个高效、新鲜而有活力的传播场域,新的传播时代即将到来。”[2]

其他如网络BT、维基百科、Flash新闻等研究,都是在web2.0大的传播技术背景之下展开的。[3]研究者认为,新一代互联网,将使网络的能量再次成倍增长,而Web2.0,则更多的是信息互动传输,即应用方式的新变革,它可能会对网络中人与电脑、人与信息、人与人的关系产生重大的变革推动力。[4]

2006年的Web2.0及其时代的研究及论述,既不是开局之年,也不是终结之年,而是一个重要的过渡阶段。随着Web2.0各种技术和应用的逐步推广,相关研究还将继续深入。

2.网络新闻传播地位:从边缘到主流

今年中国新闻奖首次将网络新闻作品纳入评选,并且评出了三类(网络新闻评论、网络新闻专题、网络新闻专栏)首批13件网络新闻获奖作品。这次评奖标志着网络媒体作为我国重要传媒形态的地位进一步得到确立,反映了自2000年以来网络媒体快速的发展及其与日俱增的社会影响力的网络传播现实。这个事件引起了研究界的广泛关注。[5]

研究者认为:“网络新闻奖的评选将有利于强化新闻网站对于自己作为独立媒体的角色、地位的认同感,促进网站责任感的加强,促进网站的主动性与创造能力的发挥,使网络新闻的质量进一步提高,网络新闻的原创能力得到挖掘与拓展,这将促进网络新闻业务的进一步繁荣。网络新闻奖,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网络新闻的业务模式、行业标准以及发展走向的一个示范。”网络新闻作品纳入中国新闻奖评奖序列,这件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评奖本身,它表明网络媒体在新闻事业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肯定和确认,是对新闻事业促进和发展。[6]还有研究者参照国际视角研究认为:中国新闻奖首评网络新闻,反映出有关管理部门、行业上下和主办单位与时俱进的积极态度和开放精神。[7]

与此同时,研究者还对建构我国网络新闻的评价体系的课题展开研究。[8]

3.微内容:长尾理论开始发力

在2006年,互联网微内容成为一个新鲜话题。有研究者认为:互联网用户所生产的任何数据,都可以被称作微内容。这些零星散乱的数据众沙成塔,成为网络神奇力量的真正来源。而当一种工具出现以后(如它的第一代产品的代表Google),微内容便羽化为蝶,登上社会发展的大舞台,成为了创造历史的主角。显然,对于“微内容”的聚合、呈现、利用的有效工具的打造终将成为拯救互联网未来的英雄。[9]

还有研究者认为:“微内容是互联网所独有的内容产品,是Web2.0的创新技术使互联网凸现出来,并日益呈现出其作为互联网核心竞争力的价值潜力。”[10]这个概念从长尾理论的新视角,重新诠释了互联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另有研究者对微内容塑造传媒业形态的力量寄予期望,认为在互联网上,俗称“草根”的“微内容”开始表现出经营性价值,微内容的出现可能会空前改变传媒业的产业形态。[11]

4.博客传播:web2.0时代的传播先锋

2006年对于网络传播媒体的研究中,博客、播客、维客和手机成为最为研究者关注的焦点。前三者被称为web2.0时代的三剑客[12],而手机则是因其“影子媒体”的身份而进入了网络传播媒体的研究视野。

今年网络传播的许多研究都和博客这个深深的旋涡密不可分。不管是网络新闻的博客化,还是网络传播的博客化,都将2006年的网络传播深深打上博客的烙印。

研究者认为,博客的普及不仅仅改变了互联网的应用,更重要的是促成了人类传播模式从大众传播到博客传播的改变。博客的本质就是个人的“虚拟主体”。拥有博客,一个人就有了虚拟和现实的双重主体。随着博客应用不断主流化,基于个人博客的博客传播(典型的大集市模式),可以帮助人类实现“所有人面向所有人”的社会化传播理想。[13]

还有研究者认为,博客现象的兴起为满足个人传播需求提供了新的更为宽容的传播方式。在新信息传播技术条件下,原先无法顺利实现的许多传播需求被不断地激发和满足,并逐渐转换成产业行为,由此再衍生许多大媒体产业的热点现象。[14]研究者通过分析新闻博客对传统新闻媒体报道的补充作用、议题的解构、构建作用、传播格局的突破作用、话语宰制的消解作用的分析,揭示出这一网络传播形态对新闻价值观与媒介格局的影响与改变。[15]也有研究者对于名人博客现象进行了一定的研究。[16]

有研究者通过对2004年和2005年的博客研究的考察发现,我国国内的博客研究,主要还是在传播学的基本框架下进行的。研究视野主要是新闻传播这个维度,显得单一而狭窄,而国外的博客研究开始延展到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人种学、符号学等多种研究视角。[17]

5.播客传播:网络传播新焦点

在经历了2005年的“播客”元年之后,2006年的播客话题依旧火热。研究者认为,与当年博客的推广相比,这一速度是非常惊人的。尽管业内目前尚未找到成功的盈利模式,但播客的技术优势仍不容小觑,并且从理论上讲也有很大的市场潜力。研究者认为,未来播客的盈利模式必将是多元化的,并从个人用户收费、在线广告收入、内容出版、无线增值服务、商业应用、资本运作、与传统媒体合作等方面对之作了探讨。[18]

研究者认为,播客具备WEB2.0时代传媒形态的一些典型特征,如自主的信息传播方式,以音视频为主的信息传播内容,与其他传媒形态的交融性等等。从发展轨迹来看,播客的来势甚至比当年的博客更为迅猛,这种新传媒形态值得我们关注。研究者认为,在实际发展中,Podcasting逐渐成为一种互联网上的传播形态。当前传媒形态之间的出现了明显的交叉和融合的趋势,从广义的角度看,一些博客网站中的音频博客和视频博客也属于播客,播客与网络电台、网络电视也有相当的融合。综观中国的播客现状,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发展势头迅猛,但无论从网站数量、播客数量、播客节目的内容、传播方式来看,播客在中国的发展其实还处于刚刚初始阶段。[19]

还有研究者认为,播客与“草根”紧密相连。在一些极力追捧个性化的人们眼中,“播客”比“博客”更加令人激动,因为这是从用笔杆子记录生活到用声音展示生活的革命性跨越。在中国,2006年2月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网络电台和互动社区——银河台网站()全新改版上线,并加入了大量播客自制元素。不仅如此,美国的一些大学已经在积极尝试播客教育了。与此同时,播客极具潜力的商业价值也正在被挖掘。[20]

在博客研究过程中,有的研究者通过大量文献阅读、消化,对欧美博客研究现状及其最新进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与评述,提出了我国当前研究的主要问题域,试图对我国的博客实践、博客传播的公共规约体制的形成以及开展深入、全面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启示。[21]

6.维客传播:公共与开放的领地

作为Web2.0时代的新的网络传播方式,2006年的维客传播引起了更多研究者的关注。研究者认为,“维客”不只是一种技术,一种系统,更是一种开放的工作、交流方式。[22]

有研究者从网络新闻的角度探讨了维客技术的意义,认为wiki技术是一种新的信息和维护技术,具有迅速、便捷、可匿名编辑的特点,而wiki新闻是wiki技术在新闻领域的运用,具有国际性、快速编辑、公开、中立、志愿和自由的特点,是一种群体协作创作,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参与式新闻。但是,wiki新闻目前具有可信性危机和缺乏原创性的缺点。wiki新闻的出现,使公众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是对传统新闻观念的一种突破,而wiki新闻并没有能力替代新闻记者和传统媒体,传统媒体的把关功能和社会影响仍然是巨大的。[23]

有研究者从网络话语的角度审视维客传播的话语空间。研究者认为,聚焦当下网络传播领域的一些新兴现象——播客、视客及维客,为当下网络话语空间带来的新特质。网络话语空间不断民主化的进程中实际上存在着若干悖论:话语空间日益开放的背后是受众面的日益窄化;技术支持越来越平民化的同时也存在着实际操作的精英化倾向;在话语场域的公共性之外是实际话语倾向的私人性。[24]

对于维客传播,也有研究者从其教育功用入手进行探究。维客是博客之后的又一种新的网络工具,它独特的优势必将成为网络教育、特别是网络学习的强有力的手段;同时维客作为Internet时代重要的文化现象,以及其内在的维客精神,也必将对网络教育的学习方式乃至教育理念产生重要影响。[25]

7.公民新闻:展现新的新闻图景

公民新闻(CitizenJournalism)、公共新闻、民生新闻是当前比较相关的几个概念。而在网络传播时代,网络所提供的最大可能的广泛参与性,则成为公民新闻勃兴的关键原因。

有研究者认为,公民新闻是网络时代新闻定义的新突破。“公民新闻”的出现,扩展了传统的新闻学理论中的新闻定义。由于采写新闻不是训练有素的专业记者做的,许多网民在散发新闻时把自己的情感兴趣,不加专业修饰地夹杂在新闻当中,这对新闻定义的主要因素“客观性”提出了挑战。面对网络上的海量信息,新闻的受众也越来越依据自己的兴趣形成小众化发展趋势,新闻在公民网上呈现非一律的状态,即呈现个性化、社区化的特征,这对传统的新闻定义的外延给予了新的扩展。现在我们公认的新闻定义建立在传统的传播方式上,从发展趋势看,互联网将成为互动性最强、受众最广、信息承载量最大的传播媒体,新的传播方式将对新闻定义重新解读。目前,“公民新闻”对新闻定义的影响已初见端倪,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网民数量的进一步增多,新的新闻定义必将出现。[26]

研究者认为,“公民新闻”涵盖了包括“博客(blogs)”“维客(wikis)”“播客(podcasting)”以及公民网等多种网络新媒体形式。[27]

还有研究者从公民共享新闻的视角,对公民新闻现象进行解读。他们认为,随着摄像手机、DV、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公民参与意识的日渐增强,公民共享新闻在全球方兴未艾。有的研究者从对比分析的角度,对以公民参与、公民报道、公民传播为特征的公民共享新闻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探讨了公民共享新闻对国内媒介生态建设的意义。[28]

8.奥运网络传播:渐渐火热的传播研究话题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从网络传播的角度对北京奥运会进行研究渐渐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研究课题。

有研究者从网络传播的受众特点、传播方式和多媒体技术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网络传播是奥运新闻传播的最佳模式。研究者认为,网络传播将改变传统奥运新闻传播方式和奥运新闻传播对电视媒体的依附,2008年北京奥运会网络传播的创新点,在于创建功能强大的奥运官方网站、谋求与国内外网站的广泛合作、进行多媒体技术的创新与运用。[29]

还有研究者则从奥运会网络传播的历史线索入手,对奥运网络传播的前景进行展望。他们认为,互联网的开放性使网络图像能够轻易地跨越国界相互传递,这对现行奥运会按照地区单独销售电视转播权的模式提出了挑战。为了保证电视转播商的利益,国际奥委会对网络转播一直保持“消极甚至抵制”的态度,使得奥运会网络传播发展十分缓慢。搜狐公司成为北京奥运会互联网内容服务赞助商,意味着互联网公司正式登上了奥运会商业开发的大舞台,奥运会网络传播时代的到来已不可阻挡。从我国互联网技术应用状况、互联网用户数量及奥运会网络传播的政策环境等方面衡量,2008年北京奥运会实施网络传播的条件十分优越,北京奥运会网络传播的前景光明。[30]

另有研究者认为,北京奥运传播理念须从传统的线性宣传模式转移到多媒体共融的新传播模式,整合internet、IPTV、博客、播客、移动电视、手机电视、楼宇电视等多种新媒介形式,树立北京奥运的数字媒体观,建构新媒体·新奥运·新传播的盛大图景。应该借助北京2008年奥运会,建构多媒介互生共赢的北京奥运传播体系。[31]

9.媒介融合:一个和网络传播密切相关的话题

2006年,融合成为网络传播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研究者认为,媒体发展至今已经出现了各类媒体边缘淡化,并相互渗透融合的现象,而且相当普遍。[32]研究者认为,从多个角度来看,融合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合是为了更好的分,通过融合达到更高层次的多样化,这才是媒介融合的终极目标。“合”与“分”,最终指向一个趋向,那就是,信息企业大联合之后的再分工。[33]新一代电子报纸是报纸与网络融合的新方式。而新一代电子杂志则是超越杂志的新媒体形式。不过,媒介融合还只是一个发展趋势,完全的媒介融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34]

还有研究者认为,“融合媒介与融合新闻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内容为王”的时代,我们可以更多更方便地根据信息内容传播的需要来选择和决定使用什么样的媒介,内容产品的生产进一步与传播的载体分离,载体的使用将完全服务和服从于内容。”[35]

对于由媒介融合引发的产业融合,研究者认为,经历了150年的历史进程,电信业和传媒业终于通过产业融合的方式,从各自独立的产业状态逐渐发展为大媒体产业。基于产业融合而诞生的大媒体产业是一种具有跨国家、跨产业、跨媒介特点的新型产业生态和产业群。[36]

总体而言,媒介融合、融合新闻背后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由于网络传播的作用。但从宏观层面看,媒介融合仅仅是产业融合的一个层次,现在对于融合的探讨,还停留在业务层面和物理层面,真正对于产业融合未来趋势和具体措施的探讨尚待进一步深入。

10.融合新闻:使新闻回归了新闻者本身

媒介融合为新闻传播业带来的深刻变化,这年倍受关注。研究者认为:“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与网络传播的迅猛发展,促使新闻媒介融合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在西方新闻传播学界,一批学者正致力于研究两个新课题:“融合媒介”(convergencemedia)、“融合新闻”(convergencejournalism),并已经获得了第一批成果。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从2005年开始新设了融合新闻专业,致力于新型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在我国,这方面的研究限于实践发展的进程相对滞后,尚未充分展开,还有待探索和突破。[37]

融合新闻带来的挑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融合新闻’对媒介规制和内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二,‘融合新闻’对职业新闻传播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融合新闻’需要公民具备更高是媒介素养。”[38]融合新闻是一种更接近于新闻本质和新闻最佳形式的新闻,正因为此,融合新闻使得新闻回归了新闻者本身。在业务层面,新闻融合是一个显著的例子。“‘融合新闻’的前提和基础是‘融合媒介’convergencemedia)。”在物理层面,媒介融合成为讨论的焦点。论者认为:其重要含义之一“就是在数字技术与网络传播推动下,各类型媒介通过新介质真正实现汇聚和融合。”[39]而在产业层面,不同产业之间依托网络融合而产生的产业融合则如水下之冰山,潜潜移动。

其他研究者也从理性的角度对媒介融合进行了思考。[40]或从世界杯报道的角度分析了媒介融合的有效应用。[41]

11.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互联网的理性与规范发展之路

在法律层面,网络传播的法律规范也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有研究者对近年来的网络侵权案例进行了述评,认为在“法律无法预期网络发展”的时代,司法实务往往走在了立法的前列。不过对于非判例法传统的我国而言,法院并不能确立规则,没有什么能保证判决的一致性。最终借助立法,从而给网络行为以规制,才是给人们生活以预期的稳靠之法。[42]

还有研究者对如何区分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进行了辨析,同时对如何使用避风港规则进行了介绍。他们认为,利用一种侵权的方式获取盈利,这种商业模式一定是不能长久的。要转变这种经营模式,在短期内可能是痛苦的,但是它却是中国互联网产业走向成熟,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43]

2006年5月10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被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公布引发了研究者对此的集中诠释。研究者认为,《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立法又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在综合了立法和司法实践大量经验的基础上,较好地解决了网络环境下方方面面的矛盾。《条例》为建立一个有利于维护权利人的权利,同时也有利于作品广泛传播,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网络环境,确立了操作性很强的法律依据。[44]”

还有研究者认为,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但立法相对滞后,使得互联网成为侵权盗版的重灾区,与网络侵权相关的事件不断出现。如何调整好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已成为互联网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可以说,《条例》的颁布和实施适逢其时,成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网络传播作品的潜能,满足人民群众使用作品的正常要求”的一把尚方宝剑。[45]

12.博客实名制和博客官司:自由和责任的博弈

正在讨论中的议题包括实名制管理的适用范围;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登记身份信息的内容;登记真实、准确身份信息的保障措施;管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实施的时间安排等。

但是博客实名制却引起了各方的热议。支持方认为实名制将有利于互联网的发展;而反对方认为实名制将损害博客的发展;折中者认为实名制不失为一种好的管理模式,但是要慎重施行。这种争论是现有网络利益格局在现实中的反映和折射。

有研究者认为,伴随Web2.0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新变化,政府面临着“如何管理”的难题,网站面临着“如何赢利”的压力,网民面临着“如何表达”的选择。总之,三者间的关系必然随着互联网的新发展而进一步调适。[46]其实,博客实名制不仅是博客的问题,而是网络实名制或信息传播领域实名制整体管制思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还包括网络、手机、小灵通等信息传播平台和终端工具实行实名制的问题。由于手机短信诈骗日益猖獗,因此2006年手机实名制成为信息产业部规划中的“阳光绿色网络工程”中的一部分。

还有研究者认为,网络实名制的实施,使得网民在发表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时候有所顾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从而最大限度的提升网络道德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利用互联网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使社会公共文化得到净化,网络受众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了,也就间接的将网络的社会责任向前推进了一步。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实名制的实施将是媒体与受众社会责任的双重回归。[47]

另外一个和博客密切关联的话题是博客官司。这年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状告中国博客网的“国内博客第一案”引起各方关注。[48]

研究者认为,博客通过服务器的内容,网络服务提供商不可能一一审查、核实。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他人的言论在博客前进行审查,是一种无法承担的负担,不利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研究者同时建议,博客名誉侵权的受害人在寻求法律救济前,可以首先尽量通过网络行使回应权,进行自助救济。最后,博客用户、网络服务提供商以及整个互联网行业都需要自律,应该以自律换取更大自由。[49]

还有研究者认为,博客问题是网络法律问题的缩影,网络法律问题是现实法律问题在网络世界的影射。坦率而言,我国的法律还没有与社会生活完美地契合。在前所未有的立法忙季,如何在保证立法效率的同时,兼顾法律的适用性,使法律更加符合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社会生活,值得我们深思。[50]

英国《经济学家》周刊的著名记者安德雷斯·克鲁斯(AndreasKluth)认为,Web2.0将从2007年开始改变主流社会。[51]人们普遍认为,Web2.0是基于所谓的“参与性架构”的新网络。正因为这一点,Web2.0被认为有“生命”的互联网。”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Web2.0浪潮的盎然兴起,为我国网络传播研究提供了更加宽广活跃的舞台。我们期待着2007年网络传播的新发展。(作者:陈力丹,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付玉辉,中国网通集团综合部高级主管,传播学博士)

注释:

[1]闵大洪.2006中国互联网前行于理性和秩序的轨道[J].传媒,2006(12).

[2]喻国明.关注Web2.0:新传播时代的实践图景[J].新闻与传播,2006(12).

[3]鲁宏,黄鹏,崔政,李丽,谷雨.Web2.0时代的网络传播[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1).

[4]李海峰.网络传播技术及应用的新态势[J].新闻记者,2006(08).

[5]江坪.网络新闻喜获最高奖[J].新闻实践,2006(10).

[6]孙光海,谷泉.网络新闻边缘到主流:新闻奖的寓意[J].网络传播,2006(08).

[7]邓炘炘,.中国网络新闻传播跨越重要的临界点——解读中国新闻奖首次评选优秀网络新闻作品[J].新闻与写作,2006(08).

[8]肖珺.建构我国网络新闻评价体系[J].网络传播,2006(08).

[9]喻国明.微内容的聚合与开发:网络媒体内容生产的技术关键[J].网络传播,2006(10).

[10]汤雪梅.微内容对互联网的价值重构[J].国际新闻界,2006(10).

[11]王超.微内容与新媒体业态[J].IT经理世界,2006(19).

[12]饶丽娜.网络三剑客谁主沉浮[J].新闻知识,2006(01).

[13]方兴东,张笑容.大集市模式的博客传播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J].现代传播,2006(03).

[14]付玉辉.试论电信业与传媒业的融合与结构转型[J].国际新闻界,2006(03).

[15]陈燕.新闻博客对传统媒体的正向作用[J].当代传播,2006(04)

[16]孔祥武.名人博客的传播学关照[N]中华新闻报,2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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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朱丽丽.从播客、维客等新现象重新审视网络传播的话语空间[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3).

第5篇:媒介融合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媒介融合;传播影响力;企业构建

一、媒介融合概要

1.媒介融合定义类型。根据来自美国马萨诸塞州理工大学的普尔教授在充分研究新时期下媒介发展的未来提出了媒介融合这个崭新的概念。媒介融合的本意是指多种多样的媒介出现了功能传播方式逐渐一体化的趋势与特征,关于媒介融合的臆想更多是集中于报刊、电视等传统的传播媒介上。在媒介融合被提出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国,当时是网络信息技术与高新技术蓬勃发展的时代,这种科学技术的进步是推动媒介传播方式、媒介载体、媒介内容等革新的重要推动力。美国新闻学会媒介研究中心负责人安卓纳捝生重新完整的定义了媒介融合:音频的、印刷的、互动性数字、视频的媒体组织之间的操作的、战略的、文化的、实战的联盟与联系。他着重强调了关于媒介融合更多是各个媒介之间的联盟与合作。广义上的媒介融合是包括一切媒介以及相关要素之间的汇聚、结合甚至是融合,同时,媒介融合是一个不断发展着的产业发展过程。美国西北大学戈登教授在2003年根据媒介组织行为以及从业人员的的角度来划分出五种媒介融合。(1)所有融合。一般大型媒体企业集团拥有旗下不同类型的媒介,所以可以实现媒介之间的资源共享与内容的相互知晓与推销。就比如美国俄亥俄州的新闻电讯集团,美国默多克的新闻帝国、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媒介综合集团,这些集团都是将一各地区内的所有广播电台、报纸、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介进行融合。(2)策略融合。策略融合是指在所有权不属于一家集团内的媒介之间关于内容的共享,就比如属于不同的媒介集团的电视台与报纸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相互间共享一些新闻资源与推介一些内容。(3)结构融合。结构融合与新闻的分配方式与采集方式有关,就比如美国的《每日邮报》决定聘请雇用一个新闻团队来做多媒体的新闻产品工作,使得能够将报纸新闻打包加工之后卖给电视台。在这种新闻合作模式中,报纸的记者编辑就可以去电视台做新闻解释与报道。(4)信息采集融合。信息采集融合主要是在新闻报道方面的新闻从业者需要采取新闻融合的技术手段进行新闻信息的采集。(5)新闻表达融合。新闻表达融合是指编辑与记者需要运用与公众互动的、多媒体的技能与工具来表达新闻事实。

2.媒介融合的特征与动力分析。研究媒介融合的特征与动力是研究如何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利用媒介融合进行企业传播影响力的构建的一个基础与关键。只有在充分知道媒介融合的特点以及媒介融合的原因,才能继续利用媒介融合来构建企业的传播影响力。媒介融合的特征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全能化与技术化。媒介融合的第一步是技术融合,媒介融合的直接原因与根本诱因是信息数字技术的发展与成熟,随着新一代的广播技术、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媒介也在处于积极融合的阶段,所以媒介融合体新出带有技术特征。在媒介融合的新时期,基于不同媒介之间的企业文化形态的融合与竞争,表现出了多元文化的全能性与技术性,它不仅仅表新出普遍文化的特征精神,还具备世俗文化、精英文化、娱乐文化、高雅文化的品质精髓,这就是全能文化的态势。第二,全民写作与集约化生产。媒介的融合改变着信息内容的传播方式与产生方式。媒介内容的集约化生产不仅仅呈现于各种传媒组织的沟通与合作,还呈现在媒介内容的全民化生产。这种方式的改变是打破了传统老牌媒介集团对于文化生产与新闻传播的垄断地位,为新闻媒体集团提供着资讯的主要是社会团体、政府机构、企业文化组织等等,承担着信息新闻的公布的主要是新闻通讯员与职业新闻工作者。第三,渠道的融合与内容的融合。媒介融合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渠道融合与内容的融合,这个在上文的融合类型已经详细阐述了,所以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促进媒介融合的动力有以下三点。首先是网络技术与数字的推进。数字信息技术带来了媒介的形态与传播方式的变革,为媒介信息资源的共享提供了技术可能性。同时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是使得这种新闻信息的资源能够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下被人们阅读获取。其次是人们的需求推动。随着普通大众对于快捷方便高满意度的媒介需求,正是这种没有底的欲望与需求推动着媒介融合的创新与发展。最后国家对于媒介融合的监管政策松动。我国媒介长期受着国家管理体制的监管,呈现着条块分割、无法通过市场的运作来融通媒介资源的弊病,这也是我国媒介资源缓慢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全球放松对于媒介管理的浪潮的兴起,我国也在积极的调整媒介产业的结构与监管的。

二、企业传播影响力的构建

1.通过媒介融合,传播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灵魂与血液,是一个企业内在的精神与气魄。企业文化具有凝聚力的作用企业文化可以紧紧地团结企业员工,形成威力无比的企业向心力与归属感,使员工步调一致、万众一心,为实现企业目标而奋斗。企业文化具有导向作用 企业文化如同一个看不见的指挥棒,让员工能动的按照企业需求去做事,这就是企业文化的导向作用。企业文化具有鼓舞激励作用。优秀的企业文化可以在无声无息中对员工起着鼓舞与激励的作用,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企业员工可以享受到工作的愉悦,如果在一个勾心斗角、相互扯皮的企业里工作,员工自然就享受不到快乐与和谐,反而会产生消极逆反的心理。在构建优秀企业文化的同时,不仅仅应该让本企业的员工感受到,还应该通过媒介融合的趋势下积极传播本企业文化,构建企业的传播影响力。对于现在的企业来说,一个大的弊病就是不重视本企业的文化宣传工作,特别是对于小企业来说,认为这是大企业的营销手段,与本企业无关。企业没有大小之分,都应该重视与发展企业的传播工作。通过对企业文化的传播可以让公众了解与认可本企业以及本企业的产品,在公众的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良好印象。比如海尔集团不仅仅在电视上投放海尔产品广告,还通过拍摄动画片《海尔兄弟》,生动形象地向大众阐述海尔的企业价值观,通过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深海尔产品在公众心中的印象,从而为海尔带来了丰厚的公关营销收益。企业在进行广告营销的时候不仅要重视企业的产品宣传,还要蕴含着企业的文化价值。

2.继续加强与权威媒体的合作。虽然在新形势下由于网络信息技术与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传统媒介的权威地位得到了削弱,但是作为媒介传播的主要途径与方式,权威媒介依然拥有无可比拟的新闻信息传播的快捷性与受听观众人群的数量优势。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应该重视与传统权威媒介的密切联系与配合,在具有高知名度与深受大众信赖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进行企业传播影响力的构建。在央视等传统电视平台以及新浪、百度等网络资源平台上都是企业进行良好文化宣传与产品推广重要平台。企业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主动的与权威媒介机构交换意见建议,经常联络。媒介机构需要有价值的讯息新闻评论,同时企业机构也需要媒介平台进行传播影响力的构建,所以企业与媒介可以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企业也要丰富需要宣传报道的内容,使得报道内容与权威媒体的风格内容水平相一致相符合。企业传播影响力的构建不仅仅只局限于将企业所发生的事情报道出去,还需要将企业的营销管理文化等有价值有深度的软实力软文化宣传出去。从理论层面进行企业文化的宣传,积极彰显企业文化的内涵与活力,使得公众更加了解企业的核心文化。企业的日常活动只是企业的外在表现,而企业的文化与管理才是企业的内在反映,这也是在媒介融合趋势下公众需要的深层次分析与评论,特别是对于企业管理的高层商务人士来说。所以在积极适应多媒介融合的趋势下的号召下,企业要积极转变思维与姿态,提供企业管理文化的思考,加强与权威媒介的沟通与交流,构建属于自己企业的传播影响力。

3.丰富企业文化传播途径,密切与民众联系。媒介融合的特征就是多种传播方式的相互交替、相互配合,媒介传播的形式更加多样化,文化传播的内容呈现出爆炸性的增长,民众对于新闻讯息的获取与解读越来越麻木与迷茫。在这种大背景下,企业要想提升构建传播影响力,就应该运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这一重要平台等多种平台的宣传,还要想方设法积极与民众取得联系互动。每一种传播媒介就是一种企业宣传的途径,多一种途径就多一种方式。公众获取信息网新闻的手段方法也多样,所以应该紧紧跟着民众的步伐。比如北京西单买煎饼的小铺子就积极利用新浪微博等形式进行自己产品宣传,与民众构建互动方式,在自己的微博账号上推出几个购买煎饼的攻略,停车的攻略等等,这样不仅有趣味性,还能增加轰动效应。市一中通过媒介融合的方式密切与民众联系的成功案例,极大的构建了企业的传播影响力。所以企业应该立足于多种媒介,加深与民众的互动,构建传播影响力

三、总结

媒介融合是处于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的境遇上出现的一种趋势,具有全能化与技术化、全民写作与集约化生、渠道的融合与内容的融合等特征。所以媒介融合趋势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信息咨询的复杂丰富与获取的便捷高效这一大特征。在这样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企业要提高传播影响力的途径与渠道就是通过媒介融合,传播企业文化,继续加强与权威媒体的合作,丰富企业文化传播途径,密切与民众联系等方式进行传播影响力的构建。但是如何继续深入研究企业的传播影响力的构建是当今企业家以及媒体工作者仍然需要大力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参 考 文 献

[1]孟建.媒介融合——作为一种媒介社会发展理论的阐释[J].新闻传播.2007

[2]曲红,柯闻秀.媒介融合中传媒企业战略选择[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7

第6篇:媒介融合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媒介融合;新闻传播;创意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2010402

媒介融合之所以成为一个“时代”,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是一个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运动。媒介融合时代,从企业、传媒、政府到公民个人,人人可以使用融合媒介,创造传播内容,发出声音。传播不再是少数人的特权,不再由专业人员、大型集团垄断把控,只要你有创意,有内容,使用数字技术便能迅速便捷的进行传播,并辐射到电视、电影、纸媒等其它媒介。媒介融合时代,各种媒介的传播效果成级数增长,传播至无穷弗远。登高而招见者远,顺风而呼闻者彰,这就是媒介融合的强大势能。

1媒介融合对新闻传播的影响

媒介融合时代,新闻传播产生了巨大的变革。传播者从职业记者扩大到了普通人,新闻内容也随着媒介融合的日益加深而逐渐优化,受众对新闻传播的参与成为媒介融合时代的常态。

1.1人人成为记者

媒介融合时代,新闻报道不再是职业记者的专利。新媒体技术和分享信息的便捷,将人人成为记者变成了现实,新闻传播进入了“全民DIY”的时代。许多突发事件的现场,普通人通过手机拍摄的照片和视频成为新闻的记录者和报道者。一些传统媒体甚至设立了专门的网站为普通人参与新闻报道提供平台。西班牙报纸El Pais建立了一个名叫“我,新闻记者”(Yo,Periodista)的参与式新闻网站,在这个网站内,读者可以通过发表评论、文字、照片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参与到信息的传递和分享中来。随着我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的日益加深,普通人成为记者已经成为新闻传播的常态。

1.2新闻内容优化

媒介融合对新闻传播的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媒介融合时代,由于信息传播的快速便捷,新闻的深度报道反而成为新闻媒体竞争的法宝。深度,是媒介融合时代新闻内容优化的重要维度。同时,媒介融合是一个技术融合的时代,如何通过技术手段使新闻深度报道满足融合时代受众的需求,是新闻内容优化的另一维度。

1.3受众互动参与

媒介融合时代也是受众互动参与的时代,受众可以主动信息、自主使用信息,甚至可以和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平等的交流。在媒介融合时代,电视观众可以通过网络、微信、微博参与新闻评论;网民可以通过BBS、论坛发表新闻新闻,发表新闻评论;博客、播客既是受众也参与新闻的制作、发表、传播;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更为受众参与新闻传播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途径。

2创意是媒介融合时代新闻传播的核心动力

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媒介融合时代新闻传媒的发展需要以创意来推进融合,新闻传媒产业是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998年,英国就明确提出扶持发展创意产业,创意产业中与新闻传播相关的包括出版、软件、电视广播等行业。创意必须通过传播渠道才能到达目标受众,而媒介融合时代的新闻传媒产业也需要大量的创意人才才能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媒介融合时代,传媒工业是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意是新闻传播的核心推动力。

用创意推动传播,推动传媒产业发展的群体被称为创意阶层。2002年,美国多伦多大学商业与创意力教授理查德・佛罗里达在《创意阶层的崛起》一书中对创意阶层给出了定义,他认为创意阶层的核心成员包括科学和工程、建筑和设计、教育、艺术、音乐以及娱乐领域的工作者,他们的经济功能是创建新理念、新技术或新的创意性内容。他预测美国大约有3000万人属于创意阶层。英国政府和一些非政府组织也提供了大量的政策扶持创意阶层的发展,对比欧美发达国家,我国的创意阶层还在刚刚起步的阶段,特别是媒介融合中的传统新闻媒体,缺乏创意人才,面对新的传播环境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缺乏对受众和市场的创意把握,缺少对新闻品牌的塑造和价值的挖掘,无法进行有效传播。创意,是媒体融合发展成功的关键,而新闻创意人才的培养,是媒介融合背景下新闻竞争的基石。

3新闻创意人才培养

媒介融合时代,新闻创意人才培养不仅需要政府传媒的推动扶持,高等院校的重视发展,更需要社会环境和土壤。新闻创意人才的培养无法速成,需要构建长期有效的人才培养体系。新闻传播首先是内容产业,内容是核心竞争力,新闻创意人才需要有适应媒介融合时代传播的融合内容制作能力;媒介融合时代,媒介即讯息,新闻创意人才需要有跨媒体创意思维,有转换、聚合、综合运用媒介的能力;媒介融合时代,受众掌握使用媒介的主导权,赢得受众才能赢得市场,新闻创意人才需要具有深度连接受众的能力。

3.1培养优化内容的能力

新闻传媒产业是内容产业,媒介融合时代的新闻竞争仍是内容取胜。什么样的新闻能够吸引这个时代的眼球?什么样的内容优化能力才是新闻创意人才的立身之本?故事、娱乐和意义是优化新闻内容的三个关键词。

正如评论家肯尼思・伯克所言,“故事是人生的设备”。人类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叙事:舞蹈、语言、音乐、文字、图像……有故事感,会讲故事,是新闻创意人才必备的能力。尼尔・波兹曼分析了以美国电视为代表的大众媒介,并提出了娱乐至死的担忧。但我们并没有成为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反而娱乐成为传播意义和力量的有力手段。娱乐不仅是大众传媒的主要功能之一,也是媒介融合时代新闻传播内容吸引受众的重要手段之一。而知识、情怀这类具有意义感的传播内容在媒介融合时代,不但没有被受众抛弃,反而成为他们通过各种媒介积极寻求的东西。具有意义的新闻故事在媒介融合时代不断被转发、传播,影响深远。

培养新闻创意人才的故事感、娱乐感和意义感,才能培养他们适应媒介融合时代的优化内容的能力。正如罗伯特・麦基所说的“娱乐即是沉湎于故事的仪式之中,一直到知识上和情感上都满足为止。”讲述具有娱乐感、有意义的新闻故事,这种优化新闻内容的能力是媒介融合时代新闻创意人才的核心竞争力。

3.2培养跨媒介创意思维

媒介融合时代,新闻创意人才必须具有跨媒介创意思维。媒介融合时代,各种媒介资源形成了纷繁复杂的媒介生态。从报纸、杂志等纸质媒介到广播、电视的电子媒介传播,还有发展日新月异的网络、手机这类新媒体。培养跨媒介创意思维首先要熟练掌握各种媒介的特点和优势,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体各有优劣,声音、文字、图片、视频等媒介各有特点,优秀的新闻创意人才必须熟练掌握并应用。

融合媒介的思维是新闻创意人才更具创新的一种能力,运用媒介技术结合已有媒介的优势产生新的媒介传播形式。譬如媒介融合时代大受追捧的可视化的数据新闻的制作就需要熟练掌握不同媒介的特点,使用跨媒介创意思维,创新新闻传播。2014年1月,央视与百度搜索合作制作的大数据新闻报道“据说春运”,就是跨媒介创意思维运用的典范。央视负责新闻选题和电视新闻制作,百度负责数据采集和挖掘,首次将国内春节人口迁徙情况和百度地图LBS定位大数据结合,让普通老百姓看懂大数据。媒介融合时代这种跨界合作需要新闻人具有跨媒体创意思维能力,才能制作出使受众耳目一新的新闻作品。

3.3培养连接受众的能力

媒介融合时代受众的碎片化、分散化,使得连接受众的能力尤为重要。培养连接受众的能力,一方面要学会运用数据解读受众,一方面要培养理解受众的共情能力。新闻创意人才既要在纷繁复杂的数据中提炼出受众的轮廓,又要运用自己的高情商理解受众的情感需求,这样才能具备连接媒介融合时代受众的能力。

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受众海量样本的持续互动分析,不仅可以准确反应受众的年龄、性别、地区等人口学特征数据,而且能描绘出受众特征及兴趣偏好和行为。可以说在媒介融合时代,大数据技术实现了对受众从“外貌”到“DNA”的认识。认识受众是连接受众的基础,理解受众,与受众产生共情、共鸣才是连接受众的关键。“人们收看他们喜欢的电视节目,并且喜欢他们收看的节目”。具有共情能力的新闻创意人才,能理解受众行为的动机,理解受众的情感,体会受众的感受,制作出吸引受众、获得受众的认可的新闻作品。

总之,媒介融合时代新闻创意人才的培养,需要从故事性、娱乐感和意义感三方面培养优化新闻内容的能力;从掌握各种媒介的优势入手,创造性的融合媒介,培养跨媒介创意思维;学习运用大数据解读受众,从情感上理解受众,培养连接受众的能力。只有建立新闻创意人才的培养体系,才能为媒介融合时代新闻传播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蔡雯.“人人都是记者”――“参与式新闻”的影响与作用[J].对外传播,2010,(3).

[2]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EB/OL].http://.cn/GB/22114/387950/,2014,(8).

[3][美]理查德・佛罗里达.创意阶层的崛起[M].司徒爱勤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9.

第7篇:媒介融合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媒介融合;规制融合;欧盟模式;规制逻辑

媒介融合是一场空前绝后的产业革命,电信、广播电视、出版、计算机等几大产业的边界日益模糊、收缩,趋于消失,不仅广播电视业、出版业相互交融而发展成为全媒体,而且电信业具有了媒体功能,广播电视业可提供电信服务,曾经的专用技术平台发展成为全业务平台。基于纵向一体的产业结构,几大产业的传统规制是一种服务一种规制,或者是一种平台一种规制,但在这场方兴未艾的革命中,它们的产业架构、市场结构被彻底颠覆,传统的纵向分业规制遭受根本性挑战。面对媒介融合这一汹涌而至的产业革命,世界各国正积极推进规制融合,传播规制正经历历史性转型。欧盟跻身在这场规制变革的最前沿,从世纪之交以来一直备受瞩目,即使是推进融合的世界风向标美国,也似乎稍逊。欧盟的规制融合实践有哪些令人格外关注的特色?这种模式的基本逻辑何在?中国于2010年推行三网融合试点,应对媒介融合的传媒规制改革迫在眉睫,欧盟的规制融合模式对中国有何启示?

一、欧盟规制融合模式的形成

美国1996年的新电信法吹响了融合规制号角,紧随其后,欧盟在1997年有关融合规制的宣言:“电信、传媒和信息技术部门的融合及其对走向信息社会的规制含义绿皮书”。在这一指导性文件中,欧盟定义了四个层次的融合,其中包含了政策与规制框架的融合,并且欧盟提出了应对融合的三种可能的规制模式:在传统纵向规制的结构上扩展;为新服务发展独立的规制模式,与现有的电信、广播电视规制并存;引入新的规制模式覆盖传统服务与新兴服务{1}。绿皮书后不久,欧盟再次指导性文件,指明三网融合的原则。

2000年,欧盟颁布《电子商务指令》,主要规范信息社会服务,其中包括互联网在线内容服务,似乎有为新服务构建独立规制模式之势。只不过,其时还不大成熟的互联网视听内容并未包含在这一指令之内。

但此后,欧盟做出了另外的选择,在规制融合上连续迈出坚定步伐,从三种可能的规制模式中做出了倾向性选择。第一,从2002年3月开始,欧盟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六个指令,一个决定和两个行政文件,在融合环境下对电子通信进行了重新规范,特别是《关于电子通信网及业务的共同规制框架指令》,搭建起融合的规制框架,对电子通信网和电子通信业务实施统一规制。其中的电子通信业务,无论是传统服务,还是新兴服务,都在该指令的覆盖范围之内。第二,2005年底,欧盟完成对《电视无国界指令》的新一轮审查,新出台的《视听媒体服务指令》于2008年初生效。这次修订曾有四种意见:废止《电视无国界指令》;保持《电视无国界指令》不变;不将《电视无国界指令》施用于新兴的视听节目服务;将传统视听节目服务和新兴的视听节目服务纳入一个新的综合性规制体系,但实施分类监管{2}。欧盟最后选择了第四种意见,新指令中的视听媒体服务,既包括传统服务,也包括新兴服务。第三,在日新月异的融合背景下,通过多年的热切讨论,欧盟对电信规制框架进行再次审定,于2009年11月通过一揽子改革方案,在规制机构、有效规制、促进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重拳出击。这次改革已不再是仅停留于如何将传统服务、新兴服务纳入统一规制模式,而是在规制的基本问题上进行精细改革,使覆盖传统服务、新兴服务的新规制模式日臻成熟。

在1997年绿皮书提出的三种可能规制模式中,欧盟最终选择了第三种模式,引入了覆盖传统服务与新兴服务的全新规制模式。也许欧盟的规制融合走向成熟仍任重道远,这从每次新规则出台前的激烈争论中可见一斑,但经过10多年循序渐进的实践,欧盟的规制融合框架已基本形成。

二、欧盟规制融合模式的主要特色

从已的众多指令及相关文件来看,欧盟为应对媒介融合而进行的规制变革实践,清晰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色:在规制框架上,摒弃纵向分业规制框架,重新搭建起横向分层规制框架;在规制方式上,从网络、内容、服务等环节分别构建了统一的规制体系;在规制趋势上,不断简化事前规制,偏重事后规制,逐步从行业规制向竞争规制转变。

1. 规制框架:从纵向规制到横向规制

媒介融合对传统规制的根本性挑战在于:传统规制是纵向分业规制,其规制对象是纵向产业,而走向融合的各大产业在产业结构上正趋于横向一体化,其对应链节正横向聚合形成全新的横向产业,传统规制的对象已不复存在。传统纵向规制是与纵向一体的产业结构相适应的,一旦对横向产业继续实施纵向规制,必然在全方位面临严峻挑战。纵向规制框架与横向产业结构之间的矛盾,是传统规制在媒介融合时代深陷困境的根本原因。

欧盟规制融合最为引人注目之处,就是重新组织规制,搭建全新规制框架,对融合产业实施横向分层规制。2002年,欧盟为所有电子通信网络构建一个共同的规制框架,这是奠定新规制框架最为关键的一步。传统规制是按行业纵向组织规制,并且因信息服务(内容)与网络平台不相分离,各大产业的服务规制与网络规制最初基本同义,两不分离。将所有通信网络纳入一个统一框架,主要为网络平台制定单一规则,这表明欧盟试图将网络规制与服务规制、内容规制完全分离开来,从横向组织规制,分层设计规则。尽管其时在欧盟层面暂未形成统一的内容规制,但事实上内容已与网络实现分离规制,只不过是内容规制暂由各国依据各自的法令分别实施而已,加之欧盟之前曾对信息社会服务(包括部分在线内容)建立共同规制框架,欧盟2002年的规制框架已然分为网络、服务、内容等层次,横向分层规制雏形初现。其后欧盟出台的《视听媒体服务指令》,在欧盟层面搭建起视听内容的共同规制框架,与电子通信规制框架相呼应,内容与网络、服务的分离规制从法律上得到最终确认,横向分层规制框架基本形成。

欧盟新规制框架旨在消除纵向规制框架与横向产业结构之间的矛盾,以从根本上破解传统规制在媒介融合时代的困局。这一框架不再遵循传统规制的逻辑按行业进行纵向规制,而是顺应媒介融合中产业结构的横向一体化趋势实施横向分层规制。尽管传统的电信、广播电视等产业仍被纳入这一框架,但其规制对象不再对应电信、广播电视等传统纵向产业,而是对应网络、服务、内容等新形成的横向产业。欧盟彻底颠覆了传统规制框架,在世界规制融合实践中,可以说欧盟在规制框架上的探索走得最远。

2. 规制方式:从分业规制到统一规制

在媒介融合进程中,由于各大产业的服务与技术平台之间不再存在传统的对应关系,一种平台可提供多种服务,相同的业务也可由多个平台提供,传统分业规制遭受的最常见的困扰是:对于不同技术平台提供的相同(或类似)业务,尽管对消费者而言无太大差异,相互之间竞争也已十分激烈,但它们将落入不同的行业范畴,受到不一致的规制,最终规制政策是非技术中性的。这是在横向市场实施纵向规制时最为典型的问题。

欧盟横向分层规制的基本目的是在每一横向市场建立统一的、融合性的规制。在电子通信规制框架中,欧盟用“电子通信网络”、“电子通信业务”分别替代了原电信法的“公众电信网”、“电信服务”。其中,“电子通信网络”包括“卫星网、固定电信网(电路交换和分组交换,包括因特网)、移动地面网、电力电缆系统、广播电视网和有线电视网”;“电子通信业务”是指“整个或主要在电子网络上传送信号所提供的业务,包括电信业务和在广播电视网上的传送业务”{3}。这即意味着,欧盟新规制框架奉行技术中立原则,所有传输网络,“不论其传送的信息类型”,只要“它们以传输信号为目的”,都将接受统一规制;各种通信业务,不论它们由何种网络提供,也将受到一致规制。在视听内容规制框架中,欧盟用“视听媒体服务”取代了原《电视无国界指令》中的“广播电视”,将其定义为:主要目标是通过电子通信网,向公众提供带有或者不带有声音的活动图像,让公众获取信息、娱乐或教育,服务必须被接收,对公众中占显著比例的人群有清晰的影响,而且公众期待规制保护{4}。任何视听媒体服务,无论经由何种电子通信网络传输,都只是被区分为线性视听媒体服务、非线性视听媒体服务,而分别受到同样的规制。

欧盟的统一规制并非是全套的新法律。在传统分业规制下,电信规制侧重网络规制,而广播电视规制偏重内容规制,两者是欧盟在相应层次统一规制的出发点。基于前者,欧盟在网络、通信业务上构建了统一规制;基于后者,欧盟在视听内容上建立了统一规制。

统一规制的最大困难在于,单一规则既要适应传统服务,又要覆盖新兴服务,既要避免挂一漏万,又要区分不同服务的规制程度。为此,欧盟在横向市场实施分类规制,将之与统一规制相结合。在视听内容规制中,欧盟将视听媒体服务分成线、非线两类,对非线仅进行最低程度的基本规制,如保护未成年人、尊重人类尊严、广告与节目的区分等,而对线,在最低程度的规制之外,还施加更为严格的规制,如内容配额、广告监管等。

3. 规制趋势:从行业规制到竞争规制

传统传播规制属于行业规制,皆因特定原因形成,均有特定目标,各具特定的实现路径,规制规则与被规制行业之间是一一对应的,每一规则总可贴上一定的行业标签。它们与竞争规制构成两个不同层次的规制:竞争规制是一般规制,属事后规制;而行业规制是特殊规制,属事前规制。

在新规制框架的构建与完善中,欧盟的传播规制呈现出从行业规制向竞争规制过渡的浓烈倾向。在市场准入上,2002年的授权指令建立了一般授权制度,如若满足一定条件,电子通信网络及其业务的提供只需要一般授权。传统许可制度是行业规制最为重要的标志,欧盟的一般授权制度,大大淡化了行业规制的色彩,仅有行业规制痕迹,主要体现在进行一般授权时附加的基本条件及特定义务。在引入行业规制的范围上,欧盟主要集中于竞争仍受限制的市场,2002年定义了18个市场,2009年又将18个市场减少为7个,减少的11个市场,不再进行行业规制,而适应竞争规制。即使在竞争受限的市场,是否引入行业规制,欧盟所进行的重大市场势力(SMP)分析,更是运用了竞争规制的基本理念,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①重大市场势力新的定义与欧盟条约82条中欧洲法院对“主导地位”的定义相同;②引入行业规制之前先进行市场竞争性分析,只有在市场竞争不充分、运营商具有重大市场势力时,才施加行业规制;③判定重大市场势力之前先界定“相关市场”,重大市场势力是基于细分市场而言的;④市场分析与重大市场势力评估的具体原则,必须与竞争法的原则相一致{5}。可见,欧盟对重大市场势力的含义、分析程序、市场定义、评估标准几乎与竞争规制无异,只不过一旦运营商具有重大市场势力,行业规制主要进行事前防范,而竞争规制则是实施事后惩处。

欧盟的这种规制趋势是与其横向分层规制框架息息相关的。传统行业规制是纵向规制,在媒介融合下对市场竞争造成诸多掣肘。只有在横向规制框架下,才可促进横向市场的竞争,进而在竞争变得充分的市场取消行业规制。因此,这种规制趋势是规制融合的必然结果。

三、欧盟规制融合模式的基本逻辑

在世界因应媒介融合的传播规制变革中,欧盟的规制融合实践可谓独具一格,已发展成为一种典型模式。欧盟推行如此规制模式的基本目的何在?欧盟为什么形成这样的规制模式?

欧盟规制融合的基本目的是促进竞争。规制是对竞争的一种不得已的替代。竞争对降低价格造成了无限压力,为节约成本提供了无穷动力,消费者能以最低价格获得最好服务,生产者唯有降低成本方可实现最大利润。实践证明,再好的规制对有效价格的形成根本无能为力,在降低成本的激励上也是无功而返。由于信息不完全,规制在经济上不可避免是低效的。于是,当形成规制的各种技术约束在数字技术革命下获得缓解时,放松规制浪潮便席卷西方世界。其间逐步形成了这样一种规制哲学:在一切可能的领域引入竞争,仅在不可回避的环节进行规制。迫不得已的规制是市场失灵与规制失灵之间成本权衡后的选择,并且其中许多规制的主旨还是为鼓励竞争。欧盟的规制融合即是这种规制哲学的进一步实践。

媒介融合对竞争的强化是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从竞争范围来看,竞争的强化不单指竞争边界的拓展,曾经彼此不相关联的几大产业之间在局部环节相互竞争,它更是指市场竞争版图的彻底重塑,这几大产业的对应价值链节从横向交相融合,在内容、包装、传输、操作、终端等水平市场展开多个维度的立体竞争。在竞争强度上,竞争的强化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市场容量的激增加剧了每个水平市场的竞争程度;二是可竞争市场的形成激化了市场潜在竞争{6}。因而,如何引入竞争是规制融合的首要任务。

由于在传统规制下各大产业之间大多是交叉禁入的,交叉准入曾是在这些产业之间引入竞争的基本方式。但欧盟自2002年开始形成的新规制模式,试图以更为积极的方式引入竞争。它所建立的横向分层规制框架,其主旨是按新的竞争版图引入横向层面的竞争;在内容、网络、服务等环节实施统一规制,其宗旨是在每一水平市场引入各大行业之间的竞争;而从行业规制转向竞争规制,则旨在避免不必要的规制破坏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以无为的方式促进市场竞争。欧盟新的规制框架基于媒介融合对产业架构、市场结构的重塑,尝试构建对应的全新竞争秩序,在促进竞争上可谓达到了极致。

在尽力促进融合的行业之间的竞争外,欧盟的规制融合实践还极力培育内部统一市场,从另一维度引入竞争。市场容量决定了市场竞争的程度,庞大的市场容量使得美国传播市场的竞争生气勃勃,无论是在网络传输,还是在内容生产上,美国公司均可问鼎世界,但欧盟许多成员国犹如“小国寡民”,市场容量颇为有限,以致能与美国的世界级企业相比肩的通信、传媒公司寥寥无几。有限的市场规模将严重削弱媒介融合对竞争的强化效应,即使融合的行业之间实现了充分的竞争,单一成员国内竞争的活力也将大为有限。所以,通过一体化规制促成内部统一市场,推动成员国之间的竞争,一直是欧盟近年规制变革的基本目标,2002年规制框架、视听媒体服务规制框架、2009年一揽子改革,即可视为欧盟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步伐。

欧盟对促进竞争尽心竭力,主要是希望通过竞争吸纳投资。相关产业相互交融形成一个庞大产业群,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其中的信息通信技术(ICT)产业,不但是经济发展中绝对的支柱产业,在整体经济中所占比例及其增长速度对经济增长的直接推动作用举足轻重,而且其投资可比其他资本投资形式为生产率的提升带来更大的回报,产生所谓的“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红利”{7},对经济增长的间接拉动效应亦是显而易见;不仅如此,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触角伸向社会的各个角落,这一产业更是未来社会发展最强有力的推动器。世界各国一直竭力促进投资,以提高在信息通信技术产业中的竞争力。由于欧盟在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的投资曾与美、日颇有差距,因此,对于如何推动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的投资,欧盟更是不遗余力,先后提出了多个雄心勃勃的战略、规划。

欧盟许多国家曾实施国有化,原由政府承担筹资、投资重责,但在新的规制哲学下,政府不再充当投资主体,推动投资的新逻辑是,只有引入更多的竞争,才可进一步刺激投资,一旦市场充分竞争,投资就可纷至沓来。每一次出台有关战略、规划后,欧盟便随即推出重大规制融合举措,如提出“电子欧洲”战略之后,即提出电子通信规制框架,而“i2010战略”之后,则对之前的电子通信规制框架进行重大修订,并出台《视听媒体服务指令》,这种安排的用意不言而喻,每一个战略、规划的实现,必须通过规制融合推进竞争,然后由竞争吸纳投资而实现。

欧盟在规制融合中促进竞争,终极目标当是更为有效地维护公共利益。推动竞争刺激投资而建成一个发达的产业,最终仍是为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传统规制是为治理市场失灵而产生的,主要在竞争缺失的领域通过直接规制保障公共利益,其规制靶点直接指向公共利益本身,在曾实施国有化的国家尤其如此,因为其时公共利益由国家供给实现。在欧盟的规制融合实践中,公共利益的中心地位从未有动摇,只不过是其实现方式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的规制框架并非像传统规制一样,以公共利益本身为直接靶点,而是极力推进竞争,通过竞争实现原来由直接规制维护的公共利益。如果说传统规制意在以合理的价格向消费者提供合理的服务,那么在规制融合中促进竞争,则是旨在以最低的价格为消费者提供最好的服务。

两个特定因素对欧盟走上怎样的规制融合路径产生了至为关键的影响。第一,欧盟规制融合受传统规制的影响较小,没有陷入“路径依赖”。欧洲国家大多曾在电信业、广播电视业进行了广泛的国有化,这是最完全也是最为彻底的规制形式:受规制行业直接由国家垄断经营,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可进行直接干预,被监管的国有企业仅是追求国家利益或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准政府组织。在放松规制浪潮中,这些欧洲国家主要进行了两项改革:一是在服务领域放松规制引入竞争,二是推进民营化。其中推进民营化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国有企业的业绩平平,低下的经济效率屡遭抨击;另一方面更是因为国有化部门的内部竞争难以获得,放松规制与私有化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然的互补性。{8}此外,它们还纷纷致力于制定专门法律,成立独立规制机构,实施监管、经营分离,重建与自由化相适应的适当规制。显然,对之前推行国有化的欧洲国家而言,放松规制无异于重塑规制模式。早先的放松规制是规制融合的序曲,当美国的规制融合深受其传统分类规制的影响而形成一种“路径依赖”时,欧盟的规制融合却可以从容另辟蹊径,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规制模式。第二,建立单一市场、促进规制一体化是欧盟规制融合的催化剂。在某种意义上,欧盟自2002年以来形成的新规制框架似乎首先是为推进规制一体化,而推动规制融合仅是由其衍生而来而已。规制融合的三个重要步骤,2002年规制框架、视听媒体服务规制框架、2009年一揽子改革,即是欧盟推进一体化规制的结果。欧盟为一体化规制可谓竭尽全力,在对2002年框架的修订中,还曾有意成立泛欧超级规制机构,只不过后来因遭受激烈反对而未果,仅是将欧洲规制集团(ERG)进行升级,成立折中性质的欧洲电信市场管理局(ETMA)。在这两个因素所形成的特定背景下,欧盟的规制融合似乎已成为一种自然,前一因素让欧盟在客观上可免受传统规制的影响,后一因素令欧盟在主观上对这种规制融合模式情有独钟。

总而言之,欧盟规制融合的基本逻辑是全力引入竞争,通过竞争吸纳投资、实现公共利益。其规制模式实质上代表了一种引入竞争的全新方式。形成这样的一种规制模式,不仅是因为欧盟的规制融合可在规制传统之外走得更远,而且由于欧盟全力推进一体化规制所致。

四、欧盟规制融合模式的简单启示

与世界先行者相比,中国规制融合的实践可谓姗姗来迟。当西方发达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纷纷放松广播电视业与电信业之间的交叉准入之际,中国却于1999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线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82号),在两大行业之间实施交叉禁入,电信业不可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业也不能从事电信业务。直至2010年7月,酝酿多年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在“千呼万唤”中浮出水面后,82号禁令才得以解冻,规制融合实践方徐徐拉开帷幕。

中国推进规制融合的起步很晚,主要有两个层面的特定原因。第一,当西方发达国家着手放松交叉准入,在广播电视业与电信业之间引入竞争时,中国在两大行业的经营体制改革才刚刚起步,市场发育极不成熟。由于两大行业皆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体制改革一直谨慎布局,不仅改革步骤相对缓慢,而且市场培育也相对保守。如果在行业经营体制改革未有奏效,或者说市场未能发育到一定程度的情形下,仓促推进融合,势必收效甚微,甚至问题丛生,特别是有可能出现政府激情独舞,而市场反应冷淡的格局,最终导致推进融合的市场机制无从建立。第二,两大行业经营体制改革的目标大相径庭。广播电视业经营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多元的,既要推动产业发展,又要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虽然前者是改革的直接目标,但又必须以后者为基本前提;而电信体制改革的目标相对单一,无需受到意识形态安全目标的约束,可专注于推进产业发展。分业推进经营体制改革,既可有效保障意识形态安全,又可在一定空间尽力促进传播产业发展,在两者之间获得一定平衡。可见,在这样的背景下,就不难理解中国为何在前面所言的那样的时点上颁布交叉准入禁令了。

中国在电信、广播电视领域的既有规制是在行业经营体制改革中逐步形成的。经营体制改革本是旨在培育市场、促进竞争、吸纳投资,但由于特定的改革诉求,这种规制取向又大受限制。广播电视业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其市场准入极为严苛,连广播电视运营主体改制上市都受到严格限制;电信业虽不承担意识形态安全的责任,但它是举足轻重的基础设施,关乎国计民生,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其规制必须审慎考虑产业安全的需要,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布局中,电信业被视为经济命脉由国有经济控制,从而,其市场准入也十分严格,虽可通过国有公司改制上市吸纳资本,但很少向民营资本开放,直至近年才出台规则进行试点。这表明,对这两大行业而言,引入竞争的范围是受限的,而在国有化下竞争又是不可持续的{9},已有改革仅是促进有限竞争;吸纳资本的对象是有限的,被吸纳的资本使用领域是限定的,引入竞争并不为全力吸纳资本,而是仅吸纳有限资本。这是一种矛盾的规制哲学:一方面要促进竞争,但另一方面又限制了竞争;一方面要吸纳投资,但另一方面又限制了资本准入。

可见,中国在经营体制改革中建立的规制逻辑,与欧盟规制融合实践的基本逻辑大有差异:欧盟规制融合是为全面促进竞争,全力吸纳投资,而中国既有规制仅是促进有限竞争,吸纳有限资本。规制逻辑的不同,决定了欧盟的规制融合经验具有多大程度的借鉴意义,以及对其进行借鉴的可能方式。

可否借鉴、如何借鉴欧盟经验,可以有四种情形。其中有两种极端情形:一是倘若规制逻辑一致,欧盟的规制融合模式是一种可简单复制粘贴的蓝本;一是对于中国某些特定的规制目标,欧盟的规制融合经验无多少借鉴意义。由于规制逻辑大为不同,前者并非现实,虽然欧盟的规制融合模式是颇具特色的典型模式,中国既有规制与欧盟规制传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欧盟的规制融合模式并非中国规制融合的蓝本,其直接的借鉴意义颇为有限。在后一情形中,中国面临独特的规制任务,只能另辟蹊径自行探索。另有两种情形是可能的借鉴形式:一是遵循欧盟逻辑的规制融合经验,在中国可用以实现另外的规制目标;二是对中国规制逻辑进行一定调整,以借鉴遵循欧盟逻辑的某些规制融合经验。前者主要借鉴规制形式,后者实为借鉴规制逻辑。对应这两种形式,欧盟规制融合经验的借鉴意义主要在于两个方面:

第一,中国可借鉴欧盟的横向分层规制框架,积极探索内容与网络分离规制的模式。在产业分立时代,由于传媒内容高度依附于介质,内容和载体不相分离,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最有效的方式,是对传媒业的整个载体实施严格的准入限制。因一直按这样的逻辑保障意识形态安全,所以分业规制格局被长时间锁定。但在媒介融合下,实现意识形态安全的传统逻辑,不仅是以牺牲产业发展为巨额代价的,更是因融合产业的内容、传输等价值链节横向聚合而发生分离而不再完全奏效。从而中国规制融合面临两大基本任务:一是需要在横向产业格局下,谋求新的有效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方式;二是必须在意识形态安全、传播产业发展两大诉求之间求解新的平衡,倾力推动传播产业的发展。有效实现这两大任务的可行思路是:实施横向分层规制,对内容与网络分离规制。在网络层面,可偏重产业发展,放松规制,而在内容层面,则可重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在两大诉求的平衡上,分层规制思路借鉴了之前分业规制的基本理念,只不过分业规制是从纵向平衡两大诉求,而分层规制则是从横向平衡两大诉求。这里虽然借鉴了欧盟的规制框架,但这一框架在中国、欧盟的意义大不相同。在欧盟的规制融合实践中,横向规制框架的重要意义在于可竭力促进竞争;而在中国的规制融合实践中,横向规制框架的最大意义则主要在于:既可在横向产业格局下探索维护意识形态的新方式,又能竭力促进融合尽可能地推动产业发展,更有效地在两大诉求之间实现平衡。

第二,在网络、内容两个层面分别有步骤地建立共同规制框架,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推进竞争,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吸纳投资。为了占据技术革命、产业革命的制高点,世界各国纷纷提出关于信息高速公路、数字内容产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国家战略,以之立国,并纷纷推进规制变革,以建立更有效率的产业发展模式。欧盟提出的各种“数字规划”、“电子战略”更是引人注目,而其新的规制框架就是旨在通过在网络、内容等环节的统一规制,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市场竞争,消除投资障碍,刺激投资增长。其他发达国家亦是越来越相信市场的力量,它们的规制变革几乎均是以吸纳更多的投资为目标。中国在这场产业革命、技术革命中已失先机,如何提升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及相关产业的竞争力,已是迫在眉睫,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日臻成熟,市场机制日益成为资源配置的主渠道,因此,必须重新审视传播领域现行规制的基本逻辑。在网络层面上,一方面,如果引入横向分层规制框架,网络环节所承受的意识形态安全的压力较小;另一方面,网络产业虽仍是国家经济命脉,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为竞争引入、投资吸纳设置一个太过保守的安全阀。从而,可以在网络环节构建统一规制,在更大的程度上引入竞争,在更大的范围内吸纳投资。改革重在两个方面:一是坚持技术中立和业务中立的原则,探索融合的规制方法;二是在网络产业放宽资本准入。在内容层面上,规制仍面临意识形态安全与产业发展的协调问题,但因内容产业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必须在两大诉求之间进行适当平衡,在意识形态安全的前提下,平衡点应稍稍向产业发展一端微移。毕竟,虽片面追求产业发展而不顾意识形态安全十分危险,但为意识形态安全而长期放弃产业发展的机遇也不足取。于是,也必须在内容市场尽可能地引入竞争,吸纳投资。可以借鉴欧盟经验,在内容层面建立一个统一的规制框架,再实施分类规制:对意识形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内容,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而对意识形态安全影响较小的内容,则可适当放宽准入。

此外,中国所面临的独特问题是,如何在内容规制中有效保障意识形态安全?其中至少面临三个问题:一是如继续通过市场准入保障意识形态安全,怎样从以往基于纵向结构的严格市场准入,转变为基于横向结构的市场准入?二是虽可借鉴欧盟分类规制的思想,但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如何实施内容的分类规制?即如何分类,怎样规制?三是广播电视业为保证意识形态安全,规制部门既管又办,集管理、宣传、事业于一身,因为这种体制最有利于实现规制目标,倘若实施横向分层规制,对内容产业是否应建立类似的规制体制?这些问题需独辟蹊径,它们不仅无法从欧盟经验中获得启示,反而对欧盟经验的借鉴意义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注 释:

第8篇:媒介融合的定义范文

 

一、“媒介现实”作为一种建构的社会现实

 

“媒介建构现实”之所以成为共识,是因为人们意识到媒介化语境下的现实只是一种“建构”的媒介现实。“建构”一词来自英语“Construct”,具有构造、建筑、创造、生产、结构等意义。也就是说,媒介所建构的现实与我们亲身体验的现实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复制关系,而是再度创造或生产的关系。

 

媒介建构的现实有别于日常生活中身体力行的现实世界,它是一种高度依赖个体经验的意义世界。媒介建构论者认为这是一种以“虚拟”为特征的社会现实。沃尔特·李普曼( Walt Lipp-mann) ( 1922 ) 很早就注意到了媒介现实的虚拟性。他认为,新闻媒介对现场事件的表达经常是错误的: 它所创建的形象经常是误导的、歪曲的,也错误地描画了我们头脑中对外部世界的形象。

 

他同时又认为,人们经常不是按照实际的事实与事件来作出决定,而是按照他们从新闻媒体中感知到的他们自认为真实的环境中发生的一切来做决定[1]。李普曼所提到的新闻媒体所构建的环境就是媒介现实。C 怀特·米尔斯( C Wright·Mills ) ( 1967) 提出了“二手世界”的概念。他认为,“理解人类处境的第一条原则就是人们生活在一个二手世界中。……他们关于世界以及自身的印象是由他们从来不曾遇见将来也不会遇见的众多的目击者所给予的……”[2]。

 

不管是媒介现实,还是二手世界,虚拟性构成了它们的根本属性。在这个虚拟世界中,媒介活动的参与者把亲身体验到的生活事件编码为媒介符号,而媒介上呈现的现实往往以新闻故事、戏剧寓言、新 闻 报 道、图 片 或 音 乐 等 形 式 出 现。

 

Weimann Gabriel ( 2000 ) 认为媒介现实同社会现实相比,更为戏剧化,更为丰富多彩,更为激烈,更为积极,也比现实生活变的更快。这样的世界之所以能让很多人迷恋而放弃真实生活,就在于能让参与者获得一种超乎寻常的“在场感”[3]。“在场( Presence) ”是一种主观体验,并非客观实在。

 

James J Gibson ( 1979) 指出,“在场感”可以被理解为一个人对其物理环境的体验。它不是指社会个体所生活的物理世界中的周围环境,而是对那些环境所产生的一种感觉与意识,而这种周围环境是作为自动控制的精神过程的一种中介而存在[4]。W·托马斯也对此有过论述,认为在环境刺激与人的反应之间存在一个主观定义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所谓的“情境定义”。这种情境判断完全是主观的,可能与客观实际相符合,也可能不相符合。但是,如果人们把一种情境定义为真实的,那么它们在这些人看来就是真实的[5]。因此,所谓的“现实”实际上就是社会个体对自身所处环境所定义的一种在场意识。从这个角度而言,媒介现实虽然有别于身体力行的客观现实,但是因为能够给参与媒介活动的社会个体一种“在场感”或“在场”意识,从而具有一种高度的真实性,也比大量的物理世界更吸引人,更迷人,因而也被参与者当成一种社会现实。

 

二、媒介建构现实的三种研究范式

 

有关媒介建构现实的研究,一般被看作是与实证主义相对立的一种研究思路。费斯克( Fisk)在批评以信息运输为目的的媒介工具论的同时,给予了强调意义生产的媒介建构论以“符号学派”的 地 位[6]。汉 诺 · 哈 特 ( Hanno Hardt)( 1992) 也明确把关注意义问题的建构主义媒介研究思想称为文化批评学派[7]。在我国,邓理峰也开始把建构主义媒介观当作与媒介工具论( 或者媒介实在论) 并驾齐驱的媒介研究范式[8]。即便如此,学者们并没有在媒介建构论的基础上再往前走一步,对媒介建构现实的不同倾向作进一步的探讨。

 

媒介现实的虚拟性告诉我们,它不仅与经验世界的社会现实密切相关,而且还与媒介活动参与者的个体心理紧密相关,媒介—个体—社会三者共同构成了一种互为因果的三角关系,由此也形成了三种有关媒介建构研究的基本范式: 关注媒介文本的符号学范式,关注社会现实层面的社会学范式,以及关注个体心理的社会心理学范式。

 

下面就理论来源、研究对象、研究问题等几个方面作进一步阐述。

 

( 一) 符号学范式

 

在媒介建构现实的研究中,来自语言文化领域的学者常常把目光放在媒介语言的具体体现———文字、图象、声音等媒介文本上面,一般采用内容分析或者符号学方法,通过研究话语的修辞与内容变化来研究语言符号的意义及其生产过程,这种思路可以被称为符号学范式。

 

这种范式起源于结构主义语言学。索绪尔认为,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来源于我们共享的文化符码。这种语言符号的概念意义( 所指) 随着历史变化而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就是借助语言符号来思考和区分其所生活的世界的。因此,我们正是通过语言符号这种媒介,把我们的现实世界与社会历史文化建立起了联系。

 

罗兰·巴尔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符号学中的意指思想[9],正式把历史文化纬度引入符号学研究领域。他认为符号能指与所指两个层面之间的连接关系是一种意指关系,其中有两个核心序列 : 第一个序列是语言学意义上的符号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揭示的意义称为明示意,也是符号的常识性意义; 第二个序列引进了文化纬度,关心的是符号与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在第二序列中,第一层面的符号成为第二层面符号的能指,而这能指又重新获得意义项所指层。这一层面的意义称为隐含意( 文化义) 。这样就把意指的触角伸向了社会现实与文化领域。巴尔特认为,文化层面与神话一样具有虚拟的特性,因而也称之为神话层。

 

正是因为有了“意指”过程,意义丰富的文化系统成为了神话学的所指层面。符号学也完成了从语言符号学到神话符号学的蜕变。从第一系统的语言学到第二系统的神话学,与人发生关系的现实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 在第一系统中,我们面对的是物的世界,有赖于我们的实践活动来体验。感觉到的世界也是实实在在的物理世界,有时间和空间的规定性。到了第二系统,物理世界完全变成符号世界,或者说变成神话的世界。

 

我们接触的世界是一个超越了物理时空环境的心理世界。在那里,一切的经验不再依赖于我们的身体实践,而我们的文化想象力赋予了多种多样的符号( 文字、图片和声音等) 以形形的意义,这是理解、解释的结果。大众媒介( 既包括传统的报纸、电视、广播和杂志等,也包括以网络为纽带的新媒介) 建构的世界,就是一个第二系统意义上的符号世界。这个世界,是媒介从业人员借助一系列的图象、文字和声音符号建构而成的,并以新闻、广告与娱乐节目的形式出现。

 

学者们正是以符号学理论为依据,以媒介文本为研究对象,而解释与揭示符号世界的意义呈现就成了学者们努力的目标。诺曼·费尔克拉夫( Norman Fairclough) 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话语与社会变迁》一书中提出了一个包括话语文本、话语实践和社会实践在内的话语分析框架[10]。文本纬度的分析包括“词汇”( 主要涉及个体语词) 、“语法”( 涉及与分句和句子连在一起的语词) 、“连贯性”( 涉及分句与句子如何被连接在一起) 一直到“文本结构”( 涉及文本的大范围的组织属性) 层面; 第二个向度话语实践,牵涉到文本生产、分配和消费的过程; 第三个向度作为社会实践的话语,主要是在与意识形态和权力的关系中讨论话语。这三个向度具有递升特征,最后指向以政治、意识形态等形式体现出来的社会实践层面。这个模式虽然以社会实践为最高层次,但是始终围绕媒介文本而展开,重点是解释媒介符号多层面的意义,因而就社会实践层面而言还是不够彻底的。

 

( 二) 社会学范式

 

社会学范式重点关注媒介建构现实过程中社会现实或社会结构在其中的作用,以及在社会现实与媒介现实的互动影响过程中知识的生产与消费问题。

 

社会学范式的理论来源以彼得·伯格( PeterBerger) 和托马斯·卢克曼( Thomas Luckmann) 的知识社会学为主。他们改变了古典哲学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从形而上的逻辑世界转到我们身体力行的日常生活世界。他们认为这种世界蕴含的日常生活现实因为具有高度的真实性而“成为最重要的现实”,它们“以一个互为主观的世界,也是一个我与他人共享的世界,呈现在我面前”[11]。

 

也就是说,日常生活现实是一个主体间性的世界,具有最高实在的价值。这个世界只有通过行动者的社会互动才能建构完成。伯格和卢克曼认为,社会生活中任何一个实在的建构,都只能是社会地建构,即通过社会活动和社会生活本身来建构。

 

而基本的建构程序为制度化、合法化和社会化,正是通过这些过程,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称为主观与客观融合在一起的社会实在。

 

伯格和卢克曼的知识社会学,主要探讨了个体是如何通过语言的社会互动来建构主观实在与客观实在交错存在的日常生活世界,以及如何使社会实在与符号实在沟通连接起来。Hanna Ado-ni 等学者( 1984) 认为这个理论之所以能被应用于媒介建构研究,是因为“大众媒介( 新闻和娱乐) 在惯习化过程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以及它对制度,既而稳定社会体系所提供的支持”[12]。

 

说到底,该理论解决了媒介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以及媒介在建构社会现实中的重要地位等问题。

 

由于社会学范式的研究重心在社会结构、社会化等社会一端,因而来探讨这种研究范式的研究问题时,我们会发现,文本意义或观念等文化范畴不是它的核心问题,相反,常识性的“知识”更适合成为媒介建构研究中社会学范式的研究主题。更确切地说,“知识”构成了各种意义的结构,离开它们,任何社会都无法存在。而且,在媒介建构研究中,知识不是固有的,它是社会互动的结果,与社会互动密不可分。知识与社会结构、社会互动等共同构成了最为重要的研究命题。

 

( 三) 社会心理学范式

 

社会心理学范式认为,媒介现实的建构是媒介活动参与者对媒介符号的接受、理解与阐释的过程,也是媒介活动参与者自我认同的过程。故媒介活动中参与者的心理及相关外在化就成了关键问题。该研究范式主要来源于符号互动论。

 

符号互动论发端于乔治·赫伯特·米德( Mead George Herbert) ,完成于赫伯特·布鲁默( Herbert Blumer) 。布鲁默认为符号互动论有三个基本前提: 人们对事物所作出的行动是建立在意义基础上的,而这事物是因为意义而存在的; 这些事物的意义来自于一个人与他的同伴之间的社会互动; 这些意义通过一个解释的过程得到处理或调整,而这个解释过程是人们在处理他所面对的事物的时候采用的途径。布鲁默进一步把它们概括为五个核心内容: 自我( the self) 、行为( theact) 、社会互动( social interaction) 、物体( objects)和集合的行为( joint action)[13]。

 

那么,符号互动论为何会成为重要的媒介建构研究范式? 符号互动论虽然是一种心理学理论,但是它与传统的心理学理论不同,它的研究重点在于个体的符号互动。而媒介世界是典型的符号世界,受众接受与处理媒介信息的过程恰是典型的符号互动,而且从心理学的视角来研究媒介建构又很好地填补了个体心理这一重要纬度,因此符号互动论就被运用到了媒介建构的研究中。

 

传统的心理学来自于西方的实证思想,在研究思维与方法上倾向于定量实证。但是符号互动理论关注的是符号的互动,倾向于阐释法,例如生活史、自传、个案研究、非结构性访问以及参与式观察等。而研究的社会问题也与传统心理学大相径庭。J M Charon( 1998) 特别列举了多个研究例子。如在种族问题上,可以把关注的焦点放在社会互动、传播、文化等策略上来理解种族主义和种族冲突; 就性别差异问题而言,符号互动主义者所要努力理解的性别差异,就包括个体是怎样被社会化的,我们是怎样逐渐地接受我们的身份和界定该做什么等问题上[14]。国内学者毛晓光认为,当前用符号互动理论来研究的社会问题包括社会越轨、两性符号命名、校园人群互动机制和移民的心理社会适应性等一系列问题[15]。

 

三、对三种研究范式的分析

 

在媒介建构现实的研究过程中,符号学范式、社会学范式和社会心理学范式依靠自身的理论特色,发挥出了自身的独特作用 :

 

从以上分析可见,这三种范式由于来自不同的理论学科,虽然共属媒介建构范式,然而在理论来源、关注对象以及研究问题等方面还是表现出了不同特点。总体来说,符号学范式从媒介文本入手,侧重于媒介符号的意义生产以及媒介内容的叙事结构等问题; 社会学范式从社会结构入手,侧重于社会结构与媒介现实之间的互动建构关系; 而社会心理学范式着眼于接受者个体心理,侧重于接受者是如何接受媒介现实的理论问题。

 

这种差异点也在学者们具体研究媒介建构时得到体现。笔者以《新闻与传播研究》、《新闻大学》、《国际新闻界》和《当代传播》等四本国内学术期刊,以及 Journalism & Mass CommunicationQuarterly ( JMCQ )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JOC) 、Journal of Broadcasting & Electronic Media( JOBEM) 和 Communication Research 等 SSCI 期刊为研究对象,搜索了几十篇有关媒介建构研究的理论论文,阅读分析之后发现,符号学范式主要研究对象有: 媒介话语的修辞,媒介内容的文本结构以及基本的叙事模式。

 

另有少量论文研究了传媒形象或媒介身份等。从中可以发现,坚持符号学范式的学者比较倾向于把媒介建构当作一种话语建构,而研究媒介话语的结构规律以及媒介文本的文化意义显然是其首要任务; 社会学范式虽然把研究重心转移到了媒介的建构过程,然而在具体研究时,还是具有浓厚的社会学色彩。这些学者大部分认为在媒介现实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着各种社会因素,在媒介现实对人的社会化过程以及社会现实对媒介内容选择等一系列问题上起着重要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个体经验、媒介惯例、组织部门和意识形态等等,它们共同构成动态的结构关系。而这一切的影响又往往是通过新闻监管、条例、谈话等一系列话语的形式得以实现的;而社会心理学范式则把重点放在受众纬度。这些学术论文高度重视受众在理解解释媒介内容过程中自身日常生活经验,尤其是常识的作用。他们经常研究网络社区中的人际互动,以及相关的身份建构、意义交流等相关问题。

 

虽然这三种媒介建构的研究范式具有自身的独特性,然而在具体的研究中,我们同时发现了融合的趋势。例如欧文·戈夫曼( Erving Goffman)是大家比较认可的媒介建构论者。他早期倾向于研究新闻媒介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着力发掘在新闻媒介表达现实世界的过程中各种社会结构因素的作用,具有宏观建构的研究色彩; 后来他把注意点转向媒介受众,研究了人们形成媒介印象的过程中怎样使用与事件有关的信息以及如何表现的特点,强调了媒介活动参与者的主动性。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认为,随着媒介建构研究的深入,融合的特征也将表现的更为显着和成熟。

 

参考文献:

 

[1]沃尔特·李普曼. 舆论学[M]. 北京: 华夏出版社,1989. 10-18.

 

[2]C Wright Mills. Power,politics,and people: The collected es-says of C Wright Mills[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7. 405-406.

第9篇:媒介融合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 解构;广播电视台;媒介融合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12-0011-02

1媒介融合背景概述

1.1媒介融合的内涵

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媒介融合”作为一种新事物就被美国教授发现并定义,并被认为是多种传播方式与传播功能的有机结合并呈现出功能一体化的趋势。而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我国当前的媒介融合主要是指通过趋同的技术依赖和传输手段,各种媒介基于同一平台获得信息而使得彼此间的替代性和关联性逐渐加强,媒介呈现出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此外媒介融合不仅仅包括各媒介间的融合,还包括各媒介与微博、博客等社交网络的融合,与手机、电脑、电视等传媒工具的融合,总之,媒介形式不再是单纯、孤立地传播信息。

1.2媒介融合对广播电视台的影响

媒介环境的变化为广播电视台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手机、电视、电脑等媒体的普及使得各媒介方式间得以取长补短,传播效率突飞猛进。传统媒体时代被细分的“观众、听众、网民、读者”都被“用户”所替代使得媒体产品多元化又兼顾个性化,同时需要广播电视产业能有效地与其它平台进行合作,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常见的包括微博互动、短信平台、企业联谊活动、车友俱乐部、专家解惑等等,这些信息增值服务在为广播产业带来额外利润的同时,也吸引了更多地用户群。

2广播电视的变革

从传统媒介到新兴媒介,广播电视几经风雨,经历了综合化、系列化、专业化的变革。而如今正面临着媒介融合的新环境,广播电视业也必须准确地把握变革的大局,认清自己的位置,才能从容应对新的挑战和机遇。

2.1受众的改变

不同于传统媒体,受众主要定位于中老年观众,媒介融合环境下,广播电视的受众主要定位于中青年,尤其是“三高一低”的人群,即高知识水平、高消费、高职位者和低年龄层的人群。这些年轻人群的涌入对广播电视业的发展将是不小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他们必将成为未来中国发展的“中流砥柱”,抓住了这些人的目光,就是抓住了广播电视未来发展的“钥匙”;另一方面,这一人群有着不同于传统受众群体的需求和特征,他们追求新奇、重视体验和别具一格,如何真正将他们纳入稳定用户群中将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2.2传播形式和角度的改变 ;

传统的媒体时代,传播形式和传播角度比较单一,主要是以电视、广播等方式,而信息技术的发展、媒介融合的推动,信息传播不再是单向的视听传播,用户互动传播使得媒介融合下的每一位用户都可以是信息的传播者。

2.3媒体资源利用的改变 ;

传统的电视广播更具有神秘性,电视广播地录制往往是高度封闭的。而媒介地融合使得大量民间影像正涌入市场,手机、电脑、DV等新媒体资源地加入使得信息传播变得更加简单,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距离感和神秘感也大大减少。

3 广播电视台媒介融合的策略解构

随着近年各个媒体针对媒介融合进行的创新和改造,广播电视台在产品营销、技术指导、强化服务等多方面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3.1 打造品牌形象,注意营销策略

作为宣传窗口的广播电视台,广告和收视率是其赖以生存的“摇钱树”,然而没有品牌宣传的电视台,也就难以获得长足的收视率。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许多广播电视台自身的品牌宣传还很不够,这也是用户群不稳定的原因所在。只有广播电视台得到一定的品牌关注,其后期的节目策划、广告策略等才能有效传播。广播电视台必须做好品牌营销,塑造一个良好的媒介形象,这相当于增加了其节目的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良好的品牌形象对于网络电视台的运作能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无论是在网站服务的拓展、广告招商还是视频节目的点击率上都能发挥效力。

3.2强化服务,重视用户体验

媒介融合环境下,广播电视的受众主要定位于中青年,尤其是“三高一低”的人群,即高知识水平、高消费、高职位者和低年龄层的人群。这一改变对广播电视台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强化服务,深入调查当前受众群体的消费需求,真正重视用户体验,才能抓住更多的用户群。

3.3营造特色化传播语境,增强传播过程的互动性

媒介融合使得用户们更加注重互动的传播,单向灌输式的信息传播已经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这就对广播电视台的传播语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动传播也是传统传媒与新兴传媒的区别之一,媒介融合不仅仅包括各媒介间的融合,还包括各媒介与微博、博客等社交网络的融合,与手机、电脑、电视等传媒工具的融合,现在大多数广播电视台的传播媒介融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于一体,常常在节目中加入观众互动、专家解惑、微博平台等多远传播媒介,使得信息的传播覆盖面更加广阔,用户们能够享受更具个性化的体验。目前广播电视台还应在开发新的、更具特色的传播语境和互动平台上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4做好技术支持,技术强台

媒介融合使得在广播电视节目中的技术支持难度越来越高,技术要求越来越严格,因而一个关系广播电视台走的更远的关键就是技术支持。这就要求广播电视台各个技术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起明确的中心制管理体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技术中心要做好统筹工作,负责全台技术系统运行的指挥、协调、调度、监测、考评、培训、分配。另外还要积极引进专业的技术人才,并定期举行技术人才的培训交流活动,使得技术人才成为广播电视台发展的“发电机”。做好技术支持,实现技术强台,才能在媒介融合背景下实现广播电视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为广播电视台的发展打牢技术基础。

4结论

媒介融合时代的到来使得传统媒介受到巨大的挑战,广播电视业也必须准确地把握变革的大局,认清自己的位置,才能从容应对新的挑战和机遇。媒介融合所带来的受众群体的改变、传播方式和传播角度的改变、媒体资源的改变等,这些都要求广播电视台必须相应地做好品牌建设、服务推新、技术支持、平台打造等软件和硬件的准备。

参考文献

[1]石磊.新媒体概论(第一版)[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

[2]冯勤.新媒体之路――网络电视台建设实践与思考,[J],现代电视技术,2010(6).

[3]李孝娴.传媒集团的“媒介融合”研究――以成都传媒集团为例[D].四川: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图书馆,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