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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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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报告

第1篇:财务会计制度报告范文

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缺陷,导致了不同程度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差。信息是重要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其价值的大小,受时效性影响很大,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及时性要求很高。然而,现行财务会计报告向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管理者提供会计信息采取的是定期报告制度,即企业要编制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表,并且,对报送时间要求过于宽限,特别是年报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的4个月内报出就算是及时,然而4个月的时间经济形势可能会有较大的变化。用这样的会计信息,其后果是无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甚至使决策失误。

二是会计信息的广泛性不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财务会计报告对无形资产的反映不够充分。报告对那些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正面效益,但没有取得相应权利和保护的资源,以及人才资源等反映不够充分。其次对风险信息和不确定性信息披露不足。第三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作的努力和结果没有体现。第四对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因素,如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企业职工的素质等没有反映。

三是会计信息提供方式的局限性。会计信息的提供一直是以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的形式进行,无论什么性质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也无论提供给什么单位和部门,都是相同的报表格式和报表项目;报表附注所要求列示的项目也是固定的大类,都是围绕着编制基础、遵循准则的情况、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确定、或有和承诺事项等进行的说明。这种相同的信息提供模式,忽略了不同使用者之间信息需求和使用上的差别,使一些信息对部分使用者无用,也会出现部分信息使用者感到信息量不足,会计信息的总体有用性降低,价值下降。

四是会计信息计量单位过于单一。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部分是会计报表,而报表中所有栏目的任何一个项目都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表示的数据。从这些数据中无法看出资产的数量,只能看出资产的价值,这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对资产的管理情况,是否经常有存货积压,是否有大量的固定资产闲置等情况都无法掌握。

五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计量基础缺乏统一性。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数据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量得到的数据,而现金流量表中的各项数据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计量得到的数据。这样一方面增大了会计报表的编制难度,造成了操作不规范的现象。另一方面,使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量得到的数据与企业的真实收益情况有差距,甚至是很大的差距,造成企业的会计利润与其真实收益不相符的现象。

二、改进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建议

一是缩短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时间,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建议一方面将会计报告的报送期缩短。将报送期最长控制在15天之内,因为现在大多数都实行会计电算化,账户数据转化已由计算机来完成,会计人员账务处理一结束,计算机就可以自动生成报表。另一方面是改变报告形式,将原来的纸质载体报告改为通过网络报送,提高报告的时效性。

二是调整报告构成要素,扩大披露范围,减少会计信息的片面性。完整的会计信息必须全面地、系统地反映企业经营过程所形成的一切财务性和非财务性信息。应增加对报表有关数据分析和定性分析内容、非财务指标、增加一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正面影响,但没有取得相应权利和保护资源等方面的反映,还应增加更多关于企业无形资产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财务信息,并加强对价值变动、报酬与风险的转移、潜在风险等内容的披露。

三是建立财务报告体系,增强报告的针对性,满足会计信息的个体化需求。建议建立由统一报告和简化报组成的报告体系。信息提供者对政府和宏观调控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使用统一格式、固定项目和确定范围的统一报告模式,为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可根据使用者的需要和要求确定提供方式、项目和内容,如选择简化报告形式。

四是财务报告中增加实物计量指标,全面科学地反映会计信息。从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中只能看出资产的价值,无法看出资产的数量。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掌握报告主体对资产的管理情况,看不出报告主体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可能导致信息使用者作出错误决策。因此,建议财务报告引入重要资产的实物计量指标,将货币金额和实物数量一并提供给信息使用者,使决策者的决策更加科学与准确。

第2篇:财务会计制度报告范文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公立医院;财会工作;影响

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双向核算体系

政府会计制度是将原来的同种核算体系分离为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实现双向功能的双核算制度设计。在双核算体系中,财会核算体系和现阶段医疗卫生机构适用的财务会计体系总体一致,都是通过对费用、收入、资产、净资产和负债五个因素加以核算来撰写财务报告;而预算会计是通过对预算收入、支出和结余三个方面进行核算并制定出决算报告。两种会计核算制度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原有的会计制度只按照费用、收入、资产、净资产和负债五个因素来核算,没有形成独立的执行报告,预算和决算情况是记录在同一个报表中。而政府会计制度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这种单一传统的核算方式,政府会计制度的出现是一项具有时代意义的会计制度创新。

2.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

政府会计制度是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为预算和财务会计基础的双向核算制度。这一新制度要求对属于单位预算的现金收入和支付业务实行“平账法”,即同时进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核算工作。这既是基于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核算基础上的规定,同时也明确了一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应采用混合制还是单一制核算方式的争论。但目前各医院的会计核算制度只要求将权责发生作为基础,简而言之,就是采取单一的核算方式。

3.以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为双目标

政府会计制度适用双向报告的模式,对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格式分别做出了规定。在报表中,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财务报表囊括目前医疗机构会计制度中提出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和新增净资产变动表;还完善了预算报表内容,包括预算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和预算收支表;取消了目前医疗机构会计制度中所规定的医疗收入成本明细表和财政部门补助情况表。因而财务核算报告不只是记录单位工作运转情况现金收支流量和单位财政情况等相关信息,目的是要反映会计员对责任人委托的事项的履行情况,有利于相关负责人做出监督管理和决策。决算报告的目标是为以后的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和参考意见,为政府预算和医疗单位决策的执行提供相关信息,有利于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

4.改进及完善相关核算内容

当前政府会计制度主要是从双目标、双报告以及双系统方面出发,依据事业单位、行政单位以及各行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统一、创新以及继承等原则,进行会计科目的设置,对会计核算内容进行改进及完善,在账务处理过程中,采用附录列表的方式,进行了以科目为主的使用说明举例,不仅有利于会计人员更好地掌握及学习,还能够从整体上使会计信息质量得以提升。新制度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要素分别列出两类科目表以及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业务内容。对103项一级会计科目进行了规定,分别是财务会计中的费用、负债、收入、净资产以及资产五个要素下包括的77个科目,还有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结余三个方面的26个科目。除了仅有行政单位在使用的会计科目之外,同目前医院的会计制度相比较,变化主要有:一是资产类的科目方面。为了对单位当期投资的收益进行真实的反应,政府会计制度增加了股利以及核算利息的内容,进行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两个会计科目的增设,另外还增设了在途物品以及研发支出两个科目,用于反映单位存货资产以及自行研发成本方面的真实情况。二是负债类的科目方面。在税费营改增之后,单位的税费结果主要由应交增值税以及其他应交税费两个科目来反映,政府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制度当中的应付福利费这一科目进行了取消,并将支出统一归集到支出科目下;将应付社会保障费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将应缴款项拆分成应缴财政款以及政府补贴款两个科目;新增预计负债科目,更加准确的反映了应缴款项方面的内容。三是净资产类的科目方面。在政府会计制度中增设了权益法调整这一科目,取消待冲基金科目和事业基金科目,增设累计盈余科目,更为准确的体现单位的结余情况。为鼓励单位进行科技创新,在专用基金下增设了科技成果转换基金的内容。四是收入费用方面。取消了财政项目补助支出这一科目,依据业务的性质,对支出科目进行了统一归集。另外,在应收方面进行了费用科目的设置。

二、政府会计制度对公立医院财会工作的影响

1.对财务管理方面的影响

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使医院财务会计核算更加规范,提高了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对提升医院财务会计管理水平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也使医院的经营管理理念得以转变。通过财务预算编制和对成本的控制,提高了医院财务预算管理水平,使医院的收费定价更为合理和科学,使医疗价值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对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对政府管理决策的影响

《政府会计制度》在内容上对政府会计的核算模式进行了重构,提出了“双系统、双要素”等创新模式,这对公立医院而言,使其预算会计功能得以改进,按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这不仅是国家对医疗资源进行分配以及财政支出的具体反映,还有利于政府对公共服务方面的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而后做出全面及科学的分析和决策,有利于医疗改革深化和国家资源配置优化。

3.对会计核算方面的影响

政府会计制度在对同一经济业务中的核算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其核算过程需在预算及财务会计两个体系中进行。这与以往的双分录核算法完全不同,以财政补助资金购进固定资产为例。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财务会计核算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预算会计核算借记:事业支出,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而原有的医院会计制度则规定:财务会计核算借记:财政补助支出,贷记:银行存款、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预算会计核算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待冲基金。

4.对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影响

我国处于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医院财务管理系统要与新制度相适应,必须结合新的财务环境以及业务的发展来进行完善,通过对财务管理系统的完善来实现业务信息共享、财务管理水平以及会计核算效率等方面的提升,从而确保医院稳步发展。

三、新制度实施的建议

(1)为确保新旧制度能够顺利衔接,各单位必须加强对新制度的理解及学习,医院财务会计相关人员须尽快熟悉和掌握新制度以及改革相关的制度要求,能够对新财务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进行熟练操作,确保新制度能够有效贯彻和实施。(2)医院方面须尽快结合医院业务实际情况,制定出标准细化、可操作的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及手册,且保证各项目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3)新财务制度的实施须与其他业务系统相融合,医院需将财务、人事、资源、药品及医疗等进行系统整合,建立一套完善、全面的管理系统,从而使医院的资源效益实现最大化的发展。

四、制度改革背景下公立医院财会工作的管理方法

1.预算体系建设及会计管理规范

在实施会计管理的过程中,公立医院应当将医院会计制度同政府会计制度进行比较,而后对两者的会计明细、要素以及各科目之间存在的联系及差异进行分析,还要将预算会计同财务会计两者的核算内容进行整合,增设初期余额,对期末余额进行细致的分析。另外,若需要进行辅助核算,应该对部门项目内容进行核算,以确保各项信息数据的准确性,而后在新财务管理制度下对科目进行转变,对医院内部的预算管理体系进行完善。

2.财务系统升级和新旧制度的衔接

在实施改革方案的同时,公立医院须将新会计制度与现实情况结合来开展各项工作,还应该对财务信息系统进行不断的升级优化。针对公立医院财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升级优化,首先,根据政府会计内容进行医院适用会计科目的设计;其次,增设预算会计体系;最后,利用平行记账的方法,将两个会计系统进行整合,同时增加两套系统报告,便于提供不同管理需求的支持。

3.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以及创新管理理念

相关财务人员须改变以往传统的记账方式、财务管理理念以及习惯,明确新旧制度的区别及联系。对于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建设而言,本着双基础、双系统的原则,对预算会计以及政府财务会计两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而后依据详细的数据信息来做出评估。另外,还需对财务风险防控以及当前管理现状进行明确。综上所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而言,挑战与机遇并存。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大公立医院必须引起重视,加大培训力度,确保目前现有的财务管理系统能够顺利改革,使医院在财务管理及预算管理方面更加规范,从而使医院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能够顺利衔接。

参考文献

1.许晶晶.浅析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中国集体经济,2018(15).

2.李利红.政府会计制度对公立医院财会工作的影响.教育财会研究,2018,29(03).

第3篇:财务会计制度报告范文

1.现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概述。作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我国先后颁发有《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97年3月)、《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7年12月)、《军工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98年1月)、《军工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8年1月)等制度,形成了现行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顺应了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对我国科学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2.财务会计的一般意义。通常情况下,财务会计是企业的对外报告会计。财务会计主要是对企业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信息事项,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程序进行加工处理,并借助于以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告形式,向企业外部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以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其背景就是:企业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因此企业的利益关系人也是多元的。作为提供相关信息的财务会计就必须遵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而不能单独满足某一个特定利益人的需要。“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是一系列的会计假设、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其中与本论题相关的有:(1)会计主体假设。财务会计是为一个会计主体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会计信息的。在现行的科学事业会计制度中,财务会计与基建会计还是分开的。因此,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主体不应该分开。(2)权责发生制和配比的原则。财务会计要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各个会计期的收入,根据配比原则确认相关的成本费用。在现行的科学事业会计制度中,现金收付制占据了主导地位,不能很好地处理科学事业单位的收入、成本及其相互配比的关系,不利于成本核算和绩效评估。(3)折旧方法。财务会计的配比原则还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将其成本分摊到受益的各个会计期中。在现行的科学事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是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购置之日或者报废之日一次性列为支出。这种核算办法使得科学事业单位不能进行成本核算。可见,现行科学事业单位在上述重大方面还没能应用财务会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现行科学事业单位可适用财务会计。我国科学事业的资金来源已呈多元化,政府科研拨款也只是科学事业单位多元化资金来源的一种。利益关系人也是多元化,向科学事业提供部分资金的政府只是科学事业单位的利益关系人之一。在此情况下,科学事业单位有必要向多元化的利益关系人提供一般公认的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4.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在财务会计方面的不足。现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不能提供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因为这个制度至少还存在以下的问题1:(1)固定资产核算导致相关信息不真实;(2)粗放式的投资核算,难以实现对投资的有效管理;(3)简洁的无形资产核算,难以体现科研单位无形资产实际价值;(4)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缺少应用规范,随意性大,成为人为调节的手段;(5)成本核算改革不到位,不利于科学事业单位成本管理和绩效评价;(6)未考虑资产减值因素,诸多业务未有会计处理办法;(7)负债核算,难以体现单位实际债务;(8)基建会计游离于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之外。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的上述缺陷,已经不能满足多元化利益相关者的信息要求。只有通过对现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增加为资金来源多元化服务的财务会计方法,才能更好地满足科学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和外部发展的要求。

二、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与预算会计的不适应性分析

1.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影响。历史在不断进步。现行预算单位会计制度和现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立开始于1997年。但是,1998年以来,我国预算管理制度开始了并一直持续深化着四大改革:编制部门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国库单一账户、深化收支两条线。在公共财政拨款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接受公共财政资助的事业单位(包括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会计核算行为也随之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以及科技体制改革,对科学事业单位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科学事业单位相继进入市场,业务范围迅速扩大,科学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也在发生着变化。一部分科学事业单位市场化程度高,其组织形式也实现了从事业单位转化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变革。改制为企业后,这些科研单位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另一方面,还有一部分科学事业单位未施行企业化转制的,继续保持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这类科学事业单位继续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但是在组织内部也实施了部分类似于企业的改革,开始注重成本核算、讲究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等。即使继续保留了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科学事业单位的经济运行体制也发生了巨大变革;简而言之,科学事业单位业务种类多样化、经费来源的多渠道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在发生了上述变化之后,科学事业单位显然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事业单位,而是一个兼容了事业单位和企业两种经济组织属性的新型经济组织。为此,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显然有诸多的不适应。

2.科研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对会计的要求。科学事业体制改革丰富了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其既不同于行政单位的财务收支,接近但不完全等同于企业的成本效益核算。1997—1998年的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使得事业单位会计同行政单位会计区分开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被分拆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这个改革中,建立了单独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能够为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提供更为适合的会计服务。这是一个“放手”的举措。因此,科技体制可以提出新的要求:进一步改革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提供多元化的会计信息,也就是更多地引进财务会计方法。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也有监督公共财政预算经费的内在要求,也就是要求进一步改革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提供直接的预算执行信息,也就是适当保留预算会计方法,体现预算管理的要求。因此,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对会计的影响,可以形象地表述:提出了一个“收手”的需要,即事业单位应该提供财政预算拨款的收支和结余的会计信息。科技体制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对科学事业单位会计任务的要求,在方向上是不完全一致的。因此,这对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改革方向的选择带来了一个难题,即科学事业会计制度中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如何结合的问题。

3.科学事业单位施行预算会计的必要性分析。预算会计(BudgetAccounting)是现代会计中与企业会计相对应的另一分支,是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单位和各类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体系。我国财政部1988年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中直接使用“预算会计”一词。现在,预算会计这一概念有所扩大,在政府财政管理中和企业的管理会计中都有使用。预算会计是以预算(政府预算和单位预算)管理为中心,以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为目的,以预算收支核算为重点,用于核算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属于分配领域中的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单位、非营利组织预算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的会计体系。如果企业的财务会计是以多元化的利益关系人的“公认”为着眼点,那么预算会计就是以预算收入和支出的实际执行情况为核算对象。科研体制改革之后,科学事业单位的收入已经多元化。但是,科学事业单位只要是接受了政府科学事业或科研项目拨款,除了要按照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核算和报告本单位总体财务收支和财务状况之外,还应该根据预算会计的原则来管理、核算和报告这些政府拨款的科研经费的收支、结余情况。因此就科学事业单位而言,预算会计是本单位的会计活动的必然任务。

4.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不能直接完成预算会计的任务。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总括地核算和披露科学事业单位的业务收支和结余。政府拨款的收入、支出和结余,只是科研单位收入、支出和结余的一部分,不能在会计科目上特别是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地、直接地披露出来。另外,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也不能反映出科研单位执行我国公共财政改革措施的情况。在公共预算制度改革中,“实行政府采购”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是不同于科学事业单位自行采购、自行付款的特殊业务,需要设立特别的银行账户,进行特定的会计核算。“深化收支两条线”在科学事业单位也是适用的,那么科学事业单位也需要开设特定的收支科目,进行特殊的会计核算。但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不能满足这些特定预算业务的核算要求。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报表也是综合性的会计报表,没有以政府预算拨款为口径的独立会计报表。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已经落后于科研体制改革进程,不仅不能为科学事业单位向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完整财务会计信息,而且也不能为科学事业单位向政府部门提供满足其拨款收支结余情况的预算执行信息。

三、科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结合的方法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思路,在已经颁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列明。本文不再赘述。本文将重点讨论,科学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结合的问题。

1.科学事业单位中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结合的基本思路。财务会计与预算管理的结合,一直是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实践内容。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和相关的研究,我们认为,科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预算项目管理与会计科目管理相结合。预算会计以公共财政的预算科目为管理工具,财务会计以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科目为管理工具。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结合,就必须在实际核算中兼顾使用预算科目和会计科目。在科学事业单位,以预算科目为手段的项目管理已经比较成熟,应该继续发挥这一优势,与财务会计科目更好地结合起来。

(2)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相结合。在新的形势下,科学事业单位已经不能偏重于权责发生制或者现金收付制中的某一个原则。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收付制各有适用的会计要素和会计行为。因此,科学事业单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会计、财务或预算业务,选择适用的核算方法。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对于财政预算拨付的科学事业费和科研项目经费,应以收付实现制为主来核算;对于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应选择权责发生制为主来核算。

(3)面向政府财政管理和面向单位内部管理的结合。在实施了面向市场的科研发展战略情况下,科学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既包括政府单位,也包括各类服务对象。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报告对象,不仅包括政府单位,而且包括其他社会管理和服务单位,还要面向科学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人员。面对多元化的会计服务对象,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要采取综合性的科学管理方法,满足着政府和内部管理的信息需求。对于事业单位的财政经费和社会服务的经费,必须采取多维的核算模式,不仅要满足政府的信息需要,而且也要满足科学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的需要。

2.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结合的成果是编制预算执行报表。财务会计的成果就是编制一套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济活动收支和现金流量的情况的财务报表。预算会计的成果是反映预算单位的预算经费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科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结合的目的,就是要在编制的一系列财务报表中也要反映本单位预算经费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无论在会计核算中采用何种具体方法,科学事业单位最终都要编制“预算执行表”,系统地反映事业单位在预算期间内所作的每一项决策和预算资金的具体用途和用款进度。预算执行表分为“预算收支总表”和若干支出明细表。预算执行报表应当按照可支用预算款、收入、支出进行列报。支出明细表可以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设立“基本支出明细表——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明细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明细表——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明细表——日常公用经费”等明细表。

3.科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结合的一般方法。科学事业单位要编制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就必须在会计核算中通过适当的方法来实现。1997年颁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只能直接反映全额财政拨款单位的预算收支和结余情况。对于收入多元化的事业单位,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就不能直接反映预算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在公共财政改革深化的情况下,一方面相对独立地反映预算收支和结余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现行的科学事业会计制度不能直接满足这一要求的缺陷越来越明显。科学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矛盾越显突出。2009年财政部先后编制和公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套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有机结合的新的会计制度,其中提出了两个基本的模式:备查簿模式和单独核算模式。上海科委系统的部分事业单位在实践中探索和实施了一种特殊的方法,简称“多维单独核算模式”。这些方法可以成为科学事业单位实施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结合的方法。

(1)备查簿模式。采用备查簿模式的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在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备查簿中设置基本支出汇总表和项目支出汇总表,根据有关成本费用科目的明细科目分析填列,逐月汇总,并据此作为编制预算报表的依据。

(2)单独核算模式。采用单独核算模式的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单独设置预算会计科目“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可支用预算款”,与财务会计科目平行核算,期末根据预算会计账簿编制预算报表。“可支用预算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的在预算年度内可以安排事业活动的政府拨款或者补助款项。本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收到政府对其预算的批复时,按照批复的数额确认增加可支用预算款;在事业单位运用预算额度时,应按照实际支出数确认减少可支用预算款。按照政府批复的预算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预算收入”;实际支用预算款时,借记“预算支出”,贷记本科目。“可支用预算款”借方余额为预算收入超出预算支出的额度,即未支用的预算数;贷方余额为预算支出超出预算收入的额度,即超预算的支出数。“预算收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国家投资于事业单位用于固定资产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拨款。本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收到政府对事业单位预算批复时,按照政府批复的预算额度,借记“可支用预算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或者上级单位拨入经费的累计数。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预算支出”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包括事业单位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用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固定资产新建、扩建和改建形成的支出。本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应当在收到预算批复时,根据批复的数额确认预算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运用预算额度时,按照实际支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可支用预算款”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多维单独核算模式。上海科委系统的科学事业单位一直在开展探索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如何结合的实践活动,目前已经形成了一种结合了“备查簿模式”和“单独核算模式”之特点的“多维单独核算模式”。简而言之,“多维单独核算模式”就是利用会计核算软件的计算机软件平台,在收入和支出的会计科目中按照“财务会计科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经费项目(来源)科目”和“部门分类科目(名称)”等若干标准,平行设立多级明细科目,在计算机中进行平行核算。在编制会计分录中,设置了必须强制平行确认和平行输入的上述四类明细科目代码;在会计凭证中,按照“财务会计科目”显示会计分录,但在摘要中一定要按照预定的句式显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经费项目(来源)科目”和“部门分类科目”的信息;根据财务会计科目的信息编制财务报表,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经费项目(来源)科目”的信息编制预算执行表,根据“部门分类科目”和其他类别科目的信息编制内部单位业绩评价报告。

4.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结合方法的评述。“备查簿模式”、“单独核算模式”和“多维单独核算模式”都能为事业单位提供及时、真实的预算信息,编制有关预算报表。

(1)备查簿模式。“备查簿模式”不需要增设一级科目,只是在现行的收入和支出科目中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科目,会计业务较为简单。该方法的难点是:预算经费涉及的支出科目较为复杂,各自设立“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科目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容易产生混乱。因此,业务较为单一(即预算经费支出内容单一)、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可以采用备查簿模式登记有关预算信息,据此编制预算报表。

(2)单独核算模式。单独核算模式是与财务会计平行进行的核算行为,实际上是预算和财务同时进行的两维单独核算模式。在此模式下,对于收入、支出和结余分别设置了预算会计科目,对预算收支及结余进行单独核算。在这种模式下,在一个同一的账套中,各自独立垒灶(设立会计科目)、各自独立烧饭(登记和核算)、各自独立吃饭(报账)。而且两者可以遵守不同的原则。譬如,财务会计可以执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可以执行收付实现制。根据收付实现制,在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中,购置固定资产的行为可以直接作为预算支出行为,而该支出在财务会计中必须资本化,以后续的折旧作为财务支出。如果业务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并应该采取这种方法。

(3)多维单独核算模式。“多维单独核算模式”不仅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按照预算管理的口径核算、报告预算收支和结余情况,而且还可以提供预算项目来源的明细信息,预算项目承担者的明细信息。实行这种方法,科学事业单位必须为各类科目编制系统的代码,而且要平行登记和计算。除了保持财务会计按照一般公认会计原则进行核算,还要按照预算和其他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登记、计算和报告。相对而言,这种方法工作量比较大,必须利用计算机。在现实中,在财务软件中增加一些平行登记的功能,可以实现“多维单独核算模式”。

四、科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结合的策略

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科技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必须以改革的态度进行修改。

1.争取与高等学校和医院一起开展行业会计制度改革试点。目前,我国财政部门已经决定将高等学校和医院两个事业单位行业作为修订现行会计制度的试点行业,正在加紧制度的修订工作。高等学校和医院都是接受公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已经颁发的这两个行业新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不仅对财务会计核算方法进行了大量的修改,而且还增加了预算会计的核算和报告方法。与现行的会计制度相比,高等学校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征求意见稿能够满足一个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会计、预算会计以及两者结合的需求。科学事业单位和高等学校、医院两个行业一样,既接受公共财政拨款,又具有较为明显的行业特殊性,可以并应该建立一个反映行业特殊性的会计制度,作为行业内部的单位开展会计活动,向政府和社会提供会计信息时必须遵守的业务规范。通过修订新的科学事业会计制度,可以向政府和社会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2.以财务会计原则和方法充实科学事业会计制度。首先要引进财务会计的诸多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来充实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活动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接近企业的经营活动了。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因此,我们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现代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中可以为科学事业单位所用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并引进到新的科学事业会计制度之中。

3.以“单独核算模式”或者“多维单独核算模式”拓展科学事业会计制度的预算管理功能。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已经深入进行,公办科学事业单位业务活动、业务收入已经实现了多元化,“单独核算模式”和“多维单独核算模式”应该成为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开展预算会计的首选方法。科研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实现了有效结合,既能向利益相关者报告单位完整的财务状况,又能反映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而且还起到财务会计的内部管理功能。

4.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推进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总体上看,科学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拨款和科研事业收入具有不同的流转特征,也需要不一样的具体预算管理方式。例如,科研项目费,可能会遇到政治、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其预算支出的进度产生重大影响;而财政预算经费,一般用于基本的人员费用和公用经费,其预算支出的进度很少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因此,科学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结合工作,可以允许有一定的弹性调整幅度和过程,例如:

(1)一个不同的过渡期。在实施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过程中,科学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一个过渡期来逐步实现由单纯的财务会计核算,向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结合的转变。

(2)不同经费的控制弹性。对于不同来源的科学经费或课题经费,应该根据其的属性,预算控制时可以给予不一样的弹性。

(3)一个预算调整的制度。科学事业单位面向市场,但是不是常规的产品市场,而是一个创新型的市场。科学事业单位的市场,可预见性要弱于常规市场。其实际表现为,科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的横向课题经费存在着较大的不可预见性。因此,预算会计就必须建立一个预算调整制度,来覆盖市场变化带来的科研事业收入预算的变化。

第4篇:财务会计制度报告范文

1.适用范围的不同。

在新会计制度中,将城市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这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活动、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特点充分考虑在内,已经有别于一般的医院。在旧的会计制度中,主要适用于综合、门诊部(所)专科医院、卫生院、疗养院等,而新医院会计制度中的适用范围包括了在我国境内的所有各级各类具有独立核算能力的公立医院,主要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并不包括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这些基层卫生机构的业务活动、资金管理等都不同于其他医疗机构。

2.会计核算基础的不同。

在旧的会计制度中,对医院的会计核算基础明确规定,除了采用权责发生之外,均可以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的规定的一般原则与本制度规定的原则来进行。即:医院的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既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也可以采用收付实现制,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体现出医院作为事业单位但是又不同于一般的事业单位的特殊属性。在新医院会计准则中则规定:医院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这样的规定彻底消除了在过去医院会计核算中的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使得医院的会计核算基础事项了与企业会计核算基础的统一。

3.会计科目的不同。

新医院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例如:资产类会计科目新增了: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预付账款、库存物资、在加工物资、短期投资、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同时还取消了开办费这一科目。负债类会计科目主要增设了:应缴款项、应付票据、应付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税金,同时缩小了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范围。对于收入类会计科目,将“医疗收入”的核算范围合并原来的“药品收入”科目,并在“门诊收入”、“住院收入”这两个一级明细科目下增设了“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收入”、“结算差额”等二级明细科目。

4.财务报告体系的不同。

就得财务报告体系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医疗收支明细表、收入支出总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在新的医疗会计制度中的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业务收入支出明细表、财政补贴收支明细情况表、基本建设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与旧的会计制度相比,新的会计制度进一步改善了医院财务报告体系,增加的现金流量表、财政补贴收支情况表、成本报表等与我国的企业会计报表有着极高的相似度。可见,新会计制度显得医院财务报告体系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能够全面的反映出医院的经营成果与真实的财务状况。

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现代医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渐走进市场参与竞争,而高水平的医疗服务、精细化的财务管理、科学的财务报告将是全面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财务管理作为医院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在新会计制度的影响下面临着新的挑战。

1.新财务会计制度为医院带来了新的管理理念。

随着我国医院性财务会计制度的深入实施,对医院的领导层、财务人员都带来了观念上的转变。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中将医院定位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并对医院的属性与地位进行了重新定位,即: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和具有经营性质的经济实体,这种双重属性的定位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为解决我国老百姓看病难问题奠定了基础。在传统的管理理念中,大部分医院的院长都是习惯于别动的接受医院的财务信息,并没有真正领悟到新财务会计制度的修订所带来的巨大冲击与深刻内涵。例如: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中要求我国的三甲医院必须实行总会计师制度,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医院领导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不够深刻、不够透彻,很多医院并未真正落实这一规定。可见,新财务会计制度给医院的高层领导者带来的是思想上、理念上、认识上的巨大冲击,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医院的领导者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对于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而言,新财务会计制度不仅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企业经营的理念,还必须通过自己的实践工作为医院的财务管理精细化提供保障与数据依据。

2.新财务会计制度凸显出财务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的重要性。

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中明确要求我国的公立医院必须充分发挥其公益属性的特点,在新医改的大背景下全面降低社会平均医疗成本,切实解决我国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问题。这也就对我国的公立医院的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实这也是我国医院追求健康、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内在动力。在传统的医院预算工作中,财务部门的主管领导与医院的高层一拍脑袋就决定了本医院的预算规划,根本不要求其他职能部门参与。而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中要求医院在今后必须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这也意味着医院的预算管理将更加严格、更加科学,医院的所有收支都将纳入到预算管理中。全面预算管理对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更加清晰、科学,预算管理也更加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将实现全员参与的新局面。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中统一了成本核算方法使财务数据更加真实,更具有可比性。例如:在心财务会计制度中对“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分别从功能、性质两方面进行了剖析。

3.新财务会计制度将对医院的业务系统进行重新整合。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我国医院已经基本实现了HIS系统、财务核算系统、设备管理系统的使用与推广。这些系统在对医院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方面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这些系统是比较分散的、各自为政,无法适应新财务会计制度于新医改方案的实施。因此,在新形势下,各医院必须以此为契机,加快医院业务系统的整合工作,以长远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医院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医院全面推进ERP系统,更好地适应新医改和新财务会计制度的需要。

4.进一步加强财务风险管理意识。

我国新实施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明确的规定了工作的方向、工作的目标,也能够在提高全体员工财务风险意识方面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这就要求医院的各科室、各部门都必须严格的遵循财务预算指定的标准,一定要将各职能部门、各科室的支出严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将财务风险的意识渗透到医院的每一位员工心中、每一个科室、每一个职能部门,以及医院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

三、总结

第5篇:财务会计制度报告范文

关键词:医疗卫生机构;平行记账;实践

引言

《政府会计制度》对于政府部门的财务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都是使用财务会计核算和预算会计核算两种方式的,对于部门的其他业务管理,使用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就可以。为了衔接好两种不同核算基础的会计体系,实现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双重职能,《政府会计制度》采用了“平行记账”技术。在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管理过程中比较重要工作就是平行记账,平行记账能够有效地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工作进行创新,强化会计工作的效率。平行记账是时代社会发展的产物,是比较符合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对于医疗卫生机构中财务管理人员,由于长时间的使用传统的记账方式,对于平行记账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去了解、去适应,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管理水平。

一、平行记账的原理分析

《政府会计制度》的重点内容是: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进行结合,既相互影响同时又能相互联系,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财务预算管理和会计预算管理的社会功能。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通过使用“平行记账”的方式,对政府部门的财务情况进行核算、预算,编制相应的财务报告、结算报告等等,以此来反映政府部门的真实财务信息情况,进一步推动政府在日后的发展过程中取得良好的进步。平行记账目前仅仅适用于纳入部门的预算管理,其中就包括现金收支业务的预算管理,对于其他财务业务不完全适用。政府部门中有的需要“平行记账”的功能管理,不仅能够核算财务会计,而且还能处理有关的预算会计。但是在其余的财务工作处理过程中只能使用财务会计核算。所以,“平行记账”的财务管理和一般的“现金库存”“银行借贷”“账户余额的用款额度”“预算收支”等等类型的财务账户相关的管理都有所不同。要想进一步能够清晰地展示财务核算报告与会计预算报告二者之间存在的关联性,《政府会计制度》需要单独设立“资金结存”账户,便于财务核算单位能够熟悉预算管理过程中资金的变动情况。

二、平行记账的实务分析

政府各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其中所涉及的现金收支情况,都需要进行“平行记账”管理,针对财务核算项目来讲,凡是涉及财务预算管理过程中“资金结存”的项目,相关会计工作人员都需要进行“平行记账”管理。针对财政资金的核算来说,既包含了财政资金,同时也囊括了预算的资金,因此,在进行相关资金核算的过程中,一般会涉及“预算结余”的调整,那么势必也离不开“平行记账”管理。对那些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比如经济往来的资金,政府部门应该上交给国家,充当国库,那么这一部分的资金就不需要进行财务核算,只需要做好相应的记录。政府部门中医疗卫生机构,通常在进行相应的财务收支的过程中,都是按照我们国家规定的财务资金进行的,其中总额支付金额、每个月支付金额,都是根据其相应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在进行支付过程中,是不需要区分门诊部门和住院部门的资金。但是按照医疗行业的相关规定补充说明,医疗行业的财务预算收入应该建立急诊预算收入机制以及住院预算收入机制,这样有利于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核算、预算。首先,基于政府、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医疗行业的收入管理进行相关的分析,比较注重权责问责机制下的医疗收入体系。在现阶段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系统中,没有明确规定相关财务管理人员要对门急诊预算收入、住院预算收入进行分开核算,另外有关财务管理人员还要对门急诊预算收入和住院预算收入的会计信息核算进行有关的商榷。在满足规范化的财务报表管理需求的背景下,医院根据实际的财务信息状况的好坏,决定是否进行详尽的科目划分。其次,为了进一步明确相关的财务核算要求,结合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现状来进行相应的财务拆分管理,对于财务部门的总额预付款,要根据上一年度的门急诊医保基金与住院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适当拆分;除此之外,每个月支付比例也要根据所属月份的门急诊医保基金、住院医保基金按照相应的比例再一次拆分。

三、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平行记账面临的挑战

(一)财务信息系统不能适应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之前绝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会计核算信息系统,仅仅是能够满足实现预算会计核算或者财务会计核算中某一个要求,不能满足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于“平行记账”的基本要求,如果要推行“平行记账”,就需要使用更加强大的会计信息系统,反之,就会加大医疗卫生机构中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二)账务信息处理方式比较复杂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将平行记账这一理念引入过来,进一步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双重功能。目前绝大部分的卫生医疗机构的会计人员对财务会计操作比较熟悉,却对预算会计比较陌生。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需要使用不同的会计原则,在相应的会计科目上记录着相同的工作业务,这对于部分会计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个较大的挑战。在实际的会计工作过程中,合理界定经济业务的范围,并不断在工作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

四、卫生医疗机构单位实施平行记账的有效措施

(一)加快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进程为了实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平行记账”功能,必须要拥有一个较为强大的会计信息系统作为支撑,从而才能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双重功能。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和检修原有的会计信息系统,实现会计数据的正确转换,从而确保新旧数据信息之间能够存在一定的联系,进一步确保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中的“平行记账”能够顺利实施。

(二)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于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会计人员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人员不仅要对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的相关原则及时、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同时医疗卫生机构还要大力培养高专业、高素质、高技能的复合型优秀人才,建设会计人才的队伍建设。结合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工作需求,不定期的培养会计人员的信息化水平以及平行记账的技术水平,进一步确保会计人才能够熟悉政府会计制度,了解单位的日常经营状况,并且能够妥善处理预算会计和财会会计之间工作要求。

五、医疗卫生机构中平行记账的重要意义

(一)明确财务会计的功能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平行记账的财务管理模式,不仅明确了权责发生制度的法律地位,而且突出财务会计中的功能、地位,也就是要具备财务会计、预算会计的两种功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实施平行记账管理模式,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不同工作部门基于会计核算的角度考虑,进一步生成会计书、编制财务报告以及决算报告。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反映出政府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成本等相关的要素,满足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水平。

(二)推动传统会计向智能会计转变随着信息技术发展越来越迅速,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使用平行记账,能够深度加工处理财务会计、预算会计的相关数据信息,从而进一步实现数据集成、技术集成。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工作量比较大,如果一直使用人工会计核算的方式,那么很有可能在核算的过程中造成较大的误差,导致会计工作严重下降。所以,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通过使用平行记账管理模式,能够帮助医疗卫生机构加快会计制度改革,提升会计管理的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最大限度的发挥平行记账的功能和价值。

(三)满足不同部门的需求平行记账和现行的会计制度所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平行记账能够促使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者之间紧密的联系,从而保证财务信息更加完整、规范,传统的会计核算都是以预算会计为主要,财务会计为次要,而通过实施平行记账,进一步明确财务会计核算和预算会计的二者之间的价值地位,提高财务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进而能够真实地反映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信息情况,对于医疗卫生机构中经济业务的所有内容都能如实的反映出来,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和利用财务信息,进一步确保财务信息的使用效率更高。

第6篇:财务会计制度报告范文

【关键词】监狱;财务会计制度;弊端;措施

近年来,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环境下逐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和政府会计也不断深化,政府也修订出台了新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监狱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惩罚和改造罪犯,它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因此,完善的监狱体制对监狱发展具有很重大的意义。

一、加强和完善现行监狱财务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1.适应和体现公共财政改革需要

为了跟上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步伐,我国在很多方面做出了相应的改革,具体来说,包括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等方面,在相关的管理方面也作出了很深入的改革。

2.适应监狱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监狱财务管理的需要

2010年末,监狱按国家司法的部署完成了“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改革目标。在监狱党委统一领导下,创建了两套管理体系,分别体现在监管改造和生产经营两个方面。

3.促进监狱依法执行刑罚,提高教育改造罪犯质量的需要

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明确提出监狱要将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放在第一位,最大程度上减少罪犯二次违法的情况。监狱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与一般企业的不一样,除了正常的事项,还有关于罪犯人权保障、生活服务以及与罪犯息息相关的社会服务机构等特别事项。健全完善的现行监狱财务会计制度,有利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二、现行监狱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的弊端

现行监狱财务会计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它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监狱企业财务活动缺乏具体制度指引

监狱体制改革之后,监狱企业也有了新的目标,主要是为了改造监狱罪犯服务的,在此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效益。监狱企业也是遵循《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但监狱企业虽是国有企业,却有其特殊性,在生产管理以及组织形式上与普通企业有很多不一样,其国有资产的管理以及其职能考核等方面没有具体的制度作指引。

2.监狱经费预算管理机制不健全,财政动态保障不到位,绩效管理缺失

监狱体制改革之后,国家将监狱也纳入统一的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当中,履职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但因为原来监狱经费一直都是由省级地方财政负责的,而每个省份的财政发展又不一样,就会出现不一样的保障标准,有些标准与实际不符,还有的根本就不到位,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缺失。

3.会计核算基础不适应监狱发展需要,会计报告和特殊经济事项处理亟待规范

1997年监狱财务会计制度出台后,国家财政预算和监狱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有的核算基础和会计报告已经不符合新形势的要求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行的制度并不能完全的反应出监狱相关的财务情况,只是规定以收付实现制来核算;二是对一些特别财务没有具体规定,比如代管罪犯个人财务、生活服务等都没有涉及。

三、加强和完善现行监狱财务会计制度的对策措施

要加快监狱体制改革,逐步完善现行监狱财务会计制度中存在的弊端,进而加快监狱事业的发展,笔者提出以下几个措施:

1.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和财政保障机制

一是不再沿用原来的预算管理办法,而是采用“依法全额保障,定额、定向拨款,超支不补,结转结余按规定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二是对项目经费、非正常项目经费各自建立管理机制,同时建立相关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对财政保障进行定期调研及调整,这样可以跟上监狱体制改革的步伐,将新变化考虑在内。

2.规范监狱特殊事项的核算和管理

监狱的特殊性之一就是体现在它存在带罪犯管理其财务这一事项,这个资产是罪犯个人负责的,但是由监狱代为保管,代管也应该有相关的规定,应该做到专户存储,单独管理,相应的资产收益也应由罪犯个人所有,在年度报表中应该将代管资产金额列入其中。

3.改革会计核算基础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第一,在会计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不再只是以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最完整最真实的将监狱资产负债情况反应出来,加强监狱财务管理并同时加强风险防范。第二,按照国家出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门预算要求,将相关报表完全披露,这些报表需要与国家规定的口径统一。

四、结论

总而言之,为了健全监狱经费财政保障体系,保证监狱各种体制改革的运行,比如将监狱与监狱企业分开、收支分开体制改革等,财政预算管理相关制度的改革对监狱财务会计核算有很深的影响。因此,现行的监狱财务会计制度已不能满足监狱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在之后的制度改革进程中需要将存在的一些弊端进行逐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里程.监狱财务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时代经贸,2008(03)

[2]李刚.现行监狱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的弊端及改进建议[J].中国城市经济,2011(29)

[3]薛小平,土智新.新时期我国监狱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0 (4)

第7篇:财务会计制度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八条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第十五条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帐簿。

会计帐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第十八条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九条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二十二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除应当遵守本法第二章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本章规定。

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第二十六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第二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

第三十一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在对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前款所列监督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帐。

第三十四条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第四十条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二)私设会计帐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五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第四十七条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第8篇:财务会计制度报告范文

[关键词]保险会计;会计准则;保险监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设日趋深入,我国保险市场已完全处于开放状态,保险经营国际化趋势加剧,资本市场准入条件放宽使得保险公司有机会进入国际、国内资本市场,保险监管正从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资本充足度监管过渡。因此,完善保险会计制度规范,更为准确、及时地反映保险业的经营成果和承担的风险,防止行业性的风险积累应是当务之急。

一、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的改革发展

(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82-1993年)

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并在1984年2月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这个时期的会计制度体现了计划经济的特色,以简单的资金平衡理论作为会计恒等式,记账方法以资金收付记账法为主,也可以选用借贷记账法。

(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时期(1993-1998年)

1993年,财政部结合保险行业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颁布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其重点主要体现在确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要素体系,实行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借贷记账法和国际通行的会计报表体系。

(三)《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98-2001年)

随着《保险法》实施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国内保险市场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客观上要求会计制度与之相适应,做出新的规范。因此,1998年12月8日,财政部对原制度进行了修改,颁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重新定义保险业务分类、分险核算;对各类损益类科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确认原则和处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报表体系。

(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时期(2001-2006年)

200l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体现在实现了会计要素的重新界定以及相关的确认和计量;采用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某些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增加了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完善了会计信息披露,等等。

(五)《企业会计准则》时期(2006至今年)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实行。新准则第一次确认了有关保险行业的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意味着我国保险会计制度向准则导向的方向发展。新准则重新严格界定和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改变了投资的分类方法和计量原则;有条件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资产减值的提取;提出了更严格的披露要求。

至此,保险会计制度实现了国际惯例的趋同性与中国特色的创新性相结合,有助于提升我国保险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二、保险会计制度的国际比较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2年5月决定分两个阶段对与保险相关的会计问题建立相应的会计框架。第一阶段包括国际财务报告标准4(IFRS4),以及广义上的国际会计准则32(IAS32)与国际会计准则39(IAS39),分别给予财务工具的披露与引进它们的认可与测定以一定的指导。第二阶段将会注重于测量保险负债这个具有高度争议性的问题。

根据IASB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IASB所制定的准则是为编报通用目的财务报表(generalpurposestatements)服务的。因此,保险会计准则同样应限定于通用目的的财务报告,而不是法定的财务报告,以确保保险行业会计和其他行业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二)美国

美国保险会计准则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2年6月以前,保险企业主要遵守法定保险会计准则;第二阶段是从1982年6月至今,保险法定会计SAP与保险公认会计准则GAAP并存的双重规范双重财务报告的阶段。

1982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FASB)了第60号财务会计准则(SFAS,No.60)“保险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从而诞生了保险业的公认会计准则。从此以后,保险公司一方面要遵循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所制定的一般会计准则(GAAP),编制基于通常目的的财务报告,以提供给企业的外部财务信息用户;另一方面还要按法定会计准则编制法定会计报表,以提供给保险监管当局用以评价企业的偿付能力。

(三)英国

英国并无专门的保险会计准则,因而其财务报告主要遵循由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StatementofStandardAccountingPractice,SSAP)的相关规定,并参考英国保险协会(AssociationofBritishInsurers,ABI)推荐的会计处理公告(StatementofRecommendedPractice,SORP),同时其对外信息披露还必须遵循英国1985年颁布实施的《公司法》。

(四)德国

德国没有单独的会计准则,其对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存在于《商法》,而对保险行业的规范皆出于《保险业监督法》。

德国会计规范的一大重要特点就是税务会计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深远影响,法律规定了财务会计对税务会计的决定性原则,也就是税务会计要尽量顺从财务会计的方法,同时又规定了税务会计对财务会计的反作用原则,以保持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在处理上的一致性。

三、启示与建议

通过上述对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的改革发展以及国外主要发达国家保险会计制度的现状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分析,本文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会计制度规范建议如下:

(一)与国际惯例接轨,实现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系统性

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对保险会计规范的系统性要求非常高。而我国保险业多年来依据的是行业会计制度和中国保监会制定的行业文件。我国保险业在会计规范方面,于1993年颁布《保险企业会计制度》、1995年颁布并实施《保险法》、1999年颁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2001年实施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这些会计规范都是针对政府部门对保险业的监督而制定的,在部门规章和法律条文中存在重叠,没有系统性实施细则。因此必须加快保险会计制度向准则导向的发展步伐,尽快根据保险业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保险会计制度规范。

(二)区别会计目标和监管目标,实现保险会计规定与监管规定分离会计目标是企业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出发点,我国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实现了有机结合,并且与IASB以及美国等主要市场经济主体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其核心是真实、公允,满足投资者等决策需要。而监管目标与会计目标并不一致,其主要是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

会计目标与监管目标之间存在差异,势必影响到相关会计规定或者监管规定。例如我国保险公司过去一直是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的法定精算规定计提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由于法定精算规定是根据保险审慎监管要求设计的,因此保险公司据此计提的准备金一般都远远超出其实际应承担的保险负债。正如美国FASB主席罗伯特·赫兹等人指出:会计准则制定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应逢迎准则规定可能带来的政策影响,那种希望修改会计准则以美化企业财务报告结果进而促进金融稳定的想法,只会干扰会计准则制定,并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投资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反而有损于金融稳定和有效监管。由此可见,只有会计规定与监管规定分离,才能同时兼顾会计目标和监管目标,才能既维护投资者利益,又实现监管目标。

(三)以具体规则而不是以原则为基础,提高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可操作性

第9篇:财务会计制度报告范文

关键词:政府会计改革;政府会计准则;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

一、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实施的背景

政府会计准则的推行是在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下出台的,政府会计改革是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号召,建立符合现行部门预算管理的政府会计体系。2014年底,财政部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开启了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进程。2015 年10 月23 日,财政部第78 号文《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称《基本准则》),自2017 年1 月1 日起施行。2015年7月6日财政部印发的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四项具体准则和2016年8月份发出《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政府会计标准体系正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政府会计改革的推进对我国的财政体系和行政事业单位有着深远的影响。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其前提和基础任务就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包括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

二、政府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体系中统驭性的法规是《会计法》和《预算法》,具体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以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等特殊行业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有关基金会计制度等。自2012年起,财政部相继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在某些方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办法,为进一步推行财政体制改革打好了基础。

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的会计核算体系是我国政府会计工作领域的基本核算基础。收付实现制在我国财务管理体系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构成了财政体系的核算基础。收付实现制能够完整反映政府部门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能够为决算报告提供数据支持,为政府的财政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和政府职能的有效运行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国情的变化,经济的高速发展,政府部门职能的改变和政府部门机构改革的需求下,仅仅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核算制度已经远远满足不了日渐繁杂的政府会计经济事务。例如,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是计提折旧、摊销后都是“虚提”,折旧费、摊销费用都是计入基金项目并不直接计入成本,所以不能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成本费用的实际状况,这就违背了会计核算中的收入与成本匹配的原则。成本费用核算的不准确就会影响政府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的披露,也会影响政府的实际运行成本情况、科学评价政府绩效等方面的反映,难以满足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因此,在新的形势下,现行政府会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当旧的制度和准则不能适应层出不穷的新需求新问题的时候,《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制定及成为政府会计体系变革必然要求,这也会是政府会计工作准则的一个新突破和新发展。“一石激起千层”,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政府会计基本准则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调研。而四项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为具体落实实施政府会计改革提供了行动的指南。

三、对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创新性解读

(一)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统一性

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打破了政府部门的性质差异,一般情况下,不再区分行政和事业单位。将行政事业财务规则以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统一,基本实现了会计科目统一、核算内容和报表统一,为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各部门、各单位编制财务报告及进行成本核算打好了坚实的会计核算基础,有利于不同行业、不同背景的政府部门之间的对比。

(二)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核算“二元化”

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中二元化特征最为鲜明,为了满足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核算的双重功能,在核算基础上,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要素也体现了“二元结构”,创新性的引入了“8要素”的会计核算思路,将会计要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预算收支表会计要素,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核算基础的会计科目,应准确完整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结转结余等预算执行信息;另一类是资产负债表会计要素,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核算基础的,应全面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政府主体的财务信息。

(三)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具有互补性

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是此次政府会计准则的突出特点。所谓适度分离是指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双重功能,同时提供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政府部门的预算信息和财务信息。所谓相互衔接是指在同一会计核算体系中,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要素相互协调,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相互补充,预算信息和财务信息同时提供政府部门的真实情况。二者既各司其职又是统一的有机整体,不同的核算方向提供完整的政府主体的财务信息和报告。

四、政府会计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影响

(一)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资产和负债的管理

通过推行政府会计改革,在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下,能够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真实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由此会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完善自身的制度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的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加强资产管理基础,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果,实现资产和资源的合理配置,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二)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

政府会计准则要求政府主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按照“实提”的原则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等,应按照要求编制收入费用表,由此,才能合理反映单位运行成本、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建立并有效实施预算绩效考评制度,提升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能力。

(三)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廉政建设杜绝腐败

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不仅仅提供决算报告,还要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的信息使用对象,不仅仅是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还有广大的民众。政府财务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尤其是对政府资金的使用和“三公经费”的公开,有利于民众的了解政府的运行情况和运行效率,加强了民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由此保证了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减少腐败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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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关问题答记者问[J].财务与会计,2015(23).

[3]《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 号,2015(10).

[4]张月玲,刘艺明. 我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构建研究[J].财政监督,2014(17).

[5]崔学刚,叶康涛等.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与国家治理――第六届“政府会计改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综述[J].会计研究,2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