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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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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建议

第1篇:生活垃圾分类建议范文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垃圾处理费;完善建议

在我国的环境污染中,垃圾污染日益严重。现今全国600多座城市中(县城除外),已有三分之二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的包围之中,且有四分之一的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对城市垃圾的治理已刻不容缓。

一、城市生活垃圾征收管理现状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现状。现行税法对城市生活垃圾没有明确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1)垃圾总量大。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过亿吨,占世界垃圾总产生量的26. 5%,且每年以8%~9%的速度增长,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52 亿吨,居世界首位。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m2,每年的经济损失高达 300亿元。(2)回收率不高。中国生活垃圾总量上迅速增长,但所含成分较之以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生活垃圾中有机物不断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利用价值亦日益增大。我国废品回收系统中,废纸回收率低于30%,废金属回收率低于45%,废玻璃及废塑料回收率均低于20%。世界上最富裕国家之一的瑞士,其城市垃圾总回收率已达40%以上,且每年消费三十几万吨玻璃瓶中96%得到了有效回收利用。(3)缺乏集中管理。当前,中国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还停留在混合收集阶段,绝大部分垃圾未经处理,堆积在城外,出现垃圾围城的局面。对于广大居民来说,生活垃圾的分类不仅繁琐占用时间,而且会增加开支,因此对垃圾分类都不是很积极。

2.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现状。中国的垃圾收费始于1990

年。我国各地收费类型总的来讲主要有两种:按量分类计价收费、捆绑生活用水计征收费。最终收缴效果都不是太好,下面从垃圾费的计征方式、实施过程中的奖惩制度方面来进行分析。(1)按量分类计价收费。北京建有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收费制度,规定按量分类计价;单位垃圾将先行改革按量收费;广州将于2012年7月,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对全市131条街道将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2)捆绑生活用水计征收费。南京自2008年7月1日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正式委托自来水公司收费平台代收,每户每月5元;长沙从2012年2月1日起,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捆绑居民生活用水计征,按平均0.3元/立方米的标准开征垃圾处理费;海口自2011年7月1日起,以水消费量系数计算不同类别用户对应的垃圾产生量;深圳每户每月收费13元,随水费一起征收。以收费方法、主要特征等六个指标对该两种收费方式进行比较,见下表:

(3)奖惩制度不足。自开始征收垃圾处理费以来,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私营业主都能及时足额缴纳,但也有极个别业主错误地认为处理垃圾是政府应该承担的义务,拒绝缴纳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收缴不到位问题,不但侵犯了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显然,这跟垃圾费征收过程中的奖惩制度有一定的关联。虽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有关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奖惩条例,但因其不够清晰具体,未能得到良好的实施效应。

二、OECD垃圾处理启示

OECD国家对垃圾的处理主要是借助税(费)来实现,针对我国现行经济发展情况,垃圾税的实施条件还不够充足。因此,本文主要是借鉴OECD关于垃圾收费的具体经验。奥地利联邦于出台了《废品管理法》规定,对居民排放的废品、垃圾要征收废品垃圾处置费,但对废品再利用率达到80%以上的企业免税。此项具体管理办法的出台使得奥地利纸张的回收再利用率大大提高。德国对垃圾的处理,开始也想到利用税收手段,后来决定采用收费办法。有关法令规定,四口之家平均每年缴纳垃圾费600~700马克,每月约交2.5元,占家庭收入的0.5%。另外,德国为有效地保证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采取了与银行转账系统直接联网的方式。荷兰对于可以回收利用或用于制造堆肥的垃圾不征税,送往垃圾掩埋场的垃圾每吨征收30欧元的垃圾税,垃圾费缴纳比例由政府规定。美国地方政府对固体废物的收费,类似于垃圾税,平均每个家庭每月要付出7~10美元的垃圾处理费用。收费依据是固体废弃物的体积,收费标准为每30加仑的废物包装袋大约1美元到1.5美元。要求每个家庭都使用官方批准的标准尺寸的袋子装垃圾,这种袋子通常都带有色标。简单分析上述国家的垃圾处置方式,不难发现这些OECD国家通过适宜的分类标准、收费方式、惩罚制度等,进一步提高了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大大降低了本国的垃圾量。

三、完善垃圾处理费相关建议

建议我国针对居民排放的生活垃圾课征垃圾处理费,采用“以量交费”的征收方式,确定垃圾分类标准、垃圾收费标准、禁止无分类标识垃圾的流通等,依法规范垃圾分类和收集。同时制定有利于废品回收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业已存在的废品回收及利用市场加以积极的引导和规范,解决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废品的利用。在确保垃圾良好处理情形下,减少居民其他税费负担。有关完善垃圾处理税费制度的相关建议如下:

1.建立规范的垃圾分类标准。我国垃圾处置这方面的技术研究尚比较薄弱,因此建议先通过教育城市居民提高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并制定相应的法规,要求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参照OECD国家的分类标准,可将城市生活垃圾具体分类如下,见下表:

在清晰地分类标准基础上,借鉴国外有效经验,中央政府应以法律的强制性来要求居民进行垃圾分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同时,地方政府建立一套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以督促居民积极投身于垃圾分类事业中。

2.尽量采取“以量交费”的征收方式。以量交费是按照垃圾的产生量收取垃圾费,垃圾费与垃圾量保持固定比率。实践证明以量收费具有明显的垃圾减量作用,德国曾在五个地区进行过不同方式的就以量收费试点研究,获得了18%~34.4%的减量效果。芬兰使用垃圾收集容器对居民垃圾称重收费,容器上带有芯片记录居民产生垃圾的重量,以便电脑存档。韩国居民必须购买指定的垃圾袋收集垃圾,每个垃圾袋的售价就包含了垃圾处理的费用,韩国垃圾处理减少了33%~37%,同时可再生资源回收量却增加了40%左右。从量缴费可以较好地贯彻“污染者负担”原则,为居民减少垃圾产出提供激励作用。相比定额缴费方式,通过面对面的称重交费,公众更能理解垃圾税(费),环保部门资金筹措效果也会更明显。根据我国国情,可以在部分较发达城市实施以居民个人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位课税对象,对不同种类、不同污染程度的废弃物采用不同费率,按重量计征垃圾处理费。垃圾重量可以通过购买不同容量的专用垃圾袋、垃圾桶来衡量。

3.注重研发高效回收利用技术。填埋法作为垃圾的最终处置手段占有比例降低,其它一些新技术,如热解法、填海、堆山造景等技术,正不断取得进展。如在芬兰首都市区,不少独门独户私宅前,有一种造型美观的绿化发酵容器,自家花园的植物垃圾堆放其中,剩饭菜倒在里面,不仅减少了垃圾量,还自制成了种花种草的肥料。我国生活垃圾中易腐有机物含量较高,较适合堆肥处理。应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技术,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循环利用垃圾中的有机物,同时,积极学习外国经验,如将垃圾高温高压缩作为填充料压缩成复合板衬,将废塑料加工成塑料原料和塑料制品等,为可持续发展制造更多的有利条件。考虑到现行技术与经济等状况,对于适合填埋的生活垃圾,在填埋时应考虑最大程度延长填埋场使用时间和减少二次污染。

4.界定奖惩、税收优惠政策。韩国为了制止非法倾倒,在容易乱放垃圾的地方设置了摄像头,并鼓励市民举报乱扔垃圾的行为,给举报者一定的奖金。日本一些城市的可燃垃圾必须用指定垃圾袋并写上姓名后才能丢出;规定若政府免费分送的垃圾袋或者垃圾票没有用完,可以卖回给政府或换购其他物品。这些事例表明,惩罚与奖励制度的效果明显,将会带动更多的居民对垃圾进行回收处理,但关键也要将奖罚额度设计得便于操作。鉴于此,建议我国对于垃圾分类做得好的社区、学校、集体、个人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他们参与分类回收的积极性。在确保征收率的情况下考虑到税结构性减税以及生活垃圾处理所具有的公共物品特征,对运用现代技术进行垃圾处理的企业,建议在现有货物和劳动税、所得税等税种方面,扩大优惠范围与力度,加强企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动机的有效刺激;对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事业的捐赠,可依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对焚烧厂附近受影响居民的经济补偿,可考虑将焚烧厂征用的土地作价入股,给居民分红,为附近居民购买医保社保,减免低保户的垃圾处理费,提高其他居民垃圾处理费。

参 考 文 献

[1]韩辉.关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11(31)

[2]王君,宾晓蓓,彭华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国内外比较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36(11)

[3]刘晓峰,梁 佳.国外城市垃圾管理经验及启示[J].商业经济.2012(3)

[4]王站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13)

第2篇:生活垃圾分类建议范文

关键词:生活垃圾源头 分类意识 分类行为

中图分类号:G254.1

1、引言

近几年来世界各国开始重视对居民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的分类处理、管理、利用的开发,特别是部分发达国家在此方面已经做出了相当的成效。相比之下,我国现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口数量的巨大压力等条件,给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增加了巨大难度。

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都已采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方法,不仅大量资源得以回收利用,而且垃圾处理工艺大大得到简化,运输和处理成本显著降低。国外研究和实践证明,要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公众的积极性、参与性、配合性等尤为重要[1][2]。因此我国在垃圾源头分类的改善上就可结合我国实际与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来进行改进。

在此基础上,对城镇居民垃圾源头分类意识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并探讨影响因素与源头分类行为之间的关系。为我国垃圾源头分类的制度的制定、管理、实施提供参考及建议。

2、研究方法

2.1研究对象

本研究主要以攀枝花地区县市为研究区域,以各区城市300位居民为调查对象。

2.2 研究方法

2.2.1《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意向调查问卷》[3]

本问卷共有六个维度,共28 个问题,包括环境态度、心理因素、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公共宣传四个方面。对提取的因子进行信度检验,其Cronbach α 分别为0.79、0.88、0.95、0.80、0.66 和0.61,均大于0.5,说明量表具有很好的信度。

2.2.2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行为调查问卷》[4]

该问卷共有7个问题,共有七个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根据曲英的报告,源头分类行为问卷的内在一致性系数为0.871,本研究调查过程中内在一致性系数0.795,表明可以使用在本次研究中。对于效度,曲英从内容效度和建构效度进行了说明和验证,结果表明该问卷(BSS)同时具有很高的效度。

3、研究结果

3.1垃圾源头分类行为分析单样本t检验

对分类行为数据进行中间值3.00的单样本t检验,结果发现,除行为四(单独收集报纸、杂志等其他废纸,卖掉或分类卖掉)以外,其余因子主要垃圾源头分类行为与中间值存在显著差异。(p

3.2 垃圾源头分类意识与行为的相关分析

根据分类意识与分类行为的相关分析可以看出,麻烦感、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环境态度、公共宣传、环境价值、模糊感、垃圾分类意识与垃圾分类行为均成显著正相关(P

3.3垃圾源头分类意识对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预测作用

根据垃圾源头分类意识与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回归分析可以看出,分类意识与分类行为存在显著线性关系,自变量分类意识可以解释因变量分类行为变异性95.8%(R2 =0.958),建立回归方程,可以用垃圾源头分类意识来预测垃圾源头分类行为。

3.4 垃圾源头分类意识六个因子对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回归分析

根据垃圾源头分类意识的各因子与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多元回归分析,可以看出分类意识的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环境价值、模糊感、环境态度、公共宣传、麻烦感存在显著多重线性关系。自变量解释整个因变量变异程度的95.7%(R2=0.957)。建立回归方程,表明麻烦感、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环境价值、环境态度、公共宣传、模糊感对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有直接影响。

4、讨论

4.1 城市垃圾源头分类意识概况

通过调查数据分析,发现我国部分地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已经很高,对垃圾源头分类的意义和好处有一定的了解,对怎样分类具有良好的认知。

4.2 对行为数据的分析

调查地区居民垃圾源头分类行为频繁,人们将主要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与投放,表现出明显的环境保护行为。

4.3 垃圾源头分类意识与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数据的相关分析

通过将垃圾源头分类意识与垃圾源头分类行为进行相关分析发现二者具有显著相关,即分类意识高则分类行为好,分类意识低则分类行为差。分类意识对分类行为的发生起着重要作用。从垃圾源头分类意识的六个因子看出,政府的相关制度、社会情境的影响、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等对垃圾分类意识的形成有重要作用,从而能够改善人们的垃圾源头分类行为。

4.4 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环境态度与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相关分析

法律制约和道德约束、环境态度在居民垃圾源头分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合理及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能很好的促进居民垃圾源头分类行为,良好的道德是垃圾源头分类行为出现的精神文化条件,个人对环境的态度也影响着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出现。

4.5 研究结果对城镇居民垃圾源头分类的预测

结果表明调查地区的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很高,从而其分类行为也就相对规范。但是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我们的调查就能够为他们的垃圾源头分类或环境保护提供一定的参考。加强居民的垃圾源头分类意识教育,改进环境保护措施,从而对所在地区的垃圾分类、环境保护起到较为明显的作用。

4.6 提出的建议[5]

从分析结果看出调查地区的垃圾分类意识已经很高,垃圾分类行为频繁,当地的垃圾分类回收管理、处理也形成一定规范。当地环境保护、维护取得了显著地成就,从而根据研究的结论,为我国其他地区的垃圾源头分类或者环境整治、保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 进一步强调和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第二,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对应的垃圾分类制度,并保证该制度的实施力度。

第三,对居民进行系统而细致的环境意识教育。

第四,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策略。

第五,借鉴国外垃圾回收经验。

参考文献

[1] 胡秀仁,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J].环境保护,2000(8):38-40

[2] 张越,鲁明中.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模式的涵义及其应用方向[J].科研管理,2005,23(3):57-60.

[3] 曲英,朱庆华.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意向研究[J].管理评论,2009(09).

第3篇:生活垃圾分类建议范文

一、建设背景

国务院在2017年颁布了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在医疗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对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并设置了投放要求与处置要求。结合目前国内在城市垃圾分类管理的经验与医疗机构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我们以科技为支撑,创新升级了此次的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建设方案。

二、建设原则

1、院内分区分科管理

不同科室的垃圾分类管理目录也不尽相同,比如门诊与病房,其医疗垃圾的管理重点对象就不一样,还要涉及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2、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区分管理

这次明确的是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但前期根据调研,医院普遍医疗垃圾分类都不规范,所以,此次方案是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优化方案与医疗垃圾的升级方案并行建设。

3、革新管理

优化加升级,有可能涉及到以前垃圾的丢放方式不一样,存放环境也不太一样。此次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垃圾要求可溯源,也就是对工作细化的一个改革。

4、制度与宣传并行

此次垃圾分类建设更加细化,加上医疗机构有其特殊性,所以提前做好制度建设与宣传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三、建设思路

我们公司出具体的技术支持,协助医院制定相应的院内医疗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与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并制定医院内的医疗垃圾宣传手册与生活垃圾宣传手册,并把这些垃圾站点按区域进行回收设置点的电子化管理,医院负责对接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单位对接工作。

四、具体工作

1、入驻医院,熟悉医院现有整体垃圾分类工作

2、提出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的整置分布设计图

3、医疗垃圾按分类清单落实到不同科室的垃圾存放处,除标明大的分类标签与容器外,将进行物联电子追溯秤,增加紫外线人体感应灯,铁制局部滑动大容器的改革。

4、医疗机构生活垃圾中的易腐垃圾(也就是湿垃圾)对院内食堂进行重点跟踪建设,并对办公区域也进行分类投放回收箱(这里需要说明下,办公区域是四个箱子----湿垃圾、干垃圾、回收与有害的将单独处理,但医疗科室除了这些外,需要单独设置未感染的回收分类管理点了)。

5、制定不同区域的不同垃圾内部中转机制,这里除了要在区域内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点外,还要明确医疗垃圾中转与生活垃圾中转的区分管理。这里需要与医院协商。

6、制定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的院内垃圾箱区分,目前的双箱分类不太符合要求,我们建议以“湿垃圾箱”“可回收垃圾箱”“其它垃圾箱”三类为主(色彩按国家统一规定),至于有害垃圾,建设病人家属带至科室进行丢弃。

7、以上看着有点乱,其实是对院内病房外的日常垃圾箱改动、病房医疗垃圾房的改动、病房生活垃圾箱的改动。以上改动严格按照国家的管理规范来行动,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8、后期宣传只有二点,一个是科室医院工作人员的培训,一个是让门诊与住院患者的快速适应机制建设,患者的教育可以通过设置醒目的牌子,但其实重点是科室人员的垃圾分类意识教育。

第4篇:生活垃圾分类建议范文

关键词:生活垃圾;去向; 组成; 处理方式

中图分类号:X79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8011702

1农村生活垃圾的现状

目前中国农村约有常住人口6.5亿人。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生活垃圾随之增多。仅生活垃圾部分,若按每人每日产生0.5 kg计算,一年就可产生约1.1亿t垃圾,这还不包含农村地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废料。农村垃圾生产规模大,且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城乡二元在环境治理上差距明显。由于对农村垃圾治理问题长期忽视,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污染问题。乡村垃圾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2.1垃圾来源

农村生活垃圾以有机垃圾为主(果蔬皮、粪便、木板、纸屑),还有一部分可回收垃圾如塑料袋和废旧窗纱、废旧塑料瓶等废弃的生活物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生活垃圾也逐渐城市化。不光村里的生活垃圾,游人肆意抛掷遗留的垃圾,也给农村环境带来不小的压力。

2.2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现状

目前农村对垃圾的处理方式,常见的一种是随意倾倒,通常是沿沟、河、渠倾倒[2]。更严重的是,农村自来水使用率偏低,饮用水多数来自水井,由于农村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处理,极易产生对土壤、水源地造成二次污染。此外,外来污染也在加剧农村环保所面临的严峻处境,如一些城市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城郊乡村地区,使得很多农村成了城市的“垃圾处理场”,将以往的“垃圾围城”变成了“垃圾围村”。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是就地燃烧,不进行任何处理,造成了二次污染。农村垃圾处理不当,影响的已经不仅是农村的生活环境,还有对农村土壤和水体的严重污染,威胁着健康。如果没有进行垃圾分类,不仅加大了真正需要进行焚烧、填埋的垃圾数量,也极大地降低了资源回收率。

2.3农民卫生意识不高

当地农民对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习以为常。由于卫生意识落后、环保意识比较淡薄,需要上级部门不断进行宣传教育,如采取发传单,办讲座等方式,来提高当地农民的环保意识。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策和建议

3.1配合相关法规进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通过召开各种会议,结合开展创建卫生村镇活动,编写宣传材料,刷写固定标语等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风气,利用广播、墙报、电视、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教育农村居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遵守卫生管理、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房前屋后的环境清洁。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好的典型,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曝光批评。

3.2保障经费,建立机制

一是各县(区)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的日常运行经费和相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缮经费;整合资源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并逐步将农村保洁、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企业运行管理。二是坚持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还要积极创新、建立确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3.3因地制宜,实行垃圾分类,强化回收和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引导村民有垃圾分类的意识,可家里放两只垃圾桶,分别标上“可腐烂”和“不可腐烂”的字样,便于农民对垃圾进行分类。立起垃圾分类的标志,村干部带头在村里设立垃圾站。对农村人口密集、居住集中的村庄污水要进行集中处理,对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庄要结合农村改厕,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对农村畜牧养殖(场)点污水要集中规范处理,解决好农村畜牧养殖(场)点的污水处理问题[3]。要进行生活垃圾回收和资源化,选择焚烧、堆肥与填埋等处理处置方法就必须要实行生活垃圾科学分类。大量的农村生活垃圾如果未分类就处理,是对资源的浪费,也会造成环境污染。 “零排放”[4],即农村居民自发的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包括有机生活垃圾的堆肥、生活垃圾分检、有害有毒垃圾专门集中、家中不可处置垃圾定点的投放等。而促成农民自发“零排放”的关键在于社区形成“内化”的“零排放”强制,比如建立村子里的“垃圾分拣”约定。通过垃圾的分门别类,一部分垃圾能够“资源化”回收利用,从而变废为宝,例如通过堆肥变成有机肥料。如此,能够大大减少真正需要进行焚烧、填埋处理的垃圾。

3.4严格控制城市垃圾侵蚀

随着城市规模的膨胀和工业的发展,城市垃圾正向农村蔓延,城市周围的郊区或农村到处是垃圾。经过风吹日晒,这些垃圾被刮得到处都是,并且散发出很大的异味,以致周围环境被弄得污浊不堪。因此,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必须重视城市垃圾污染农村这一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城市垃圾向周边的村庄蔓延。

4锦州市现状及目标

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锦州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经济适用”的原则,紧密结合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年行动方案,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就地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采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模式。预计到2017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在201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的基础上,到2017年基本实现全市秸秆的有效利用。合理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加快废弃物回收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力度,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2017年底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力争达到80%。这样锦州地区的农民健康将得到进一步保障,人们的生活环境会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1]边炳鑫,赵由才. 农业固体废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M].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5.

[2]武攀峰,崔春红,周立祥,等. 农村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生活垃圾的产生特征与管理模式初探――以太湖地区农村为例[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 2006, 25 (1) : 237~243.

[3]潘美媛.杭州市余杭区农村面源污染状况与治理对策[J].能源工程, 2003.1:43~45.

第5篇:生活垃圾分类建议范文

近日,广州市通过了《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章。据悉,《暂行规定》在条件成熟后可考虑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按照计划,今年广州的垃圾分类率力争达到50%,2012年将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市民只需从最基本的干、湿垃圾分类做起……以此为标志,广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新阶段,迈出了破解“垃圾围城”困局的重要一步。

《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确定了“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垃圾分类工作原则,先将餐厨垃圾分类出来,然后逐步对其他垃圾进行进一步细分。今年,广州市将重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年内将组织3~4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垃圾分类指导员、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让他们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先行者和推动者。

与之相比,北京市在2010年上半年已正式启动垃圾分类,今年50%城镇常住人口将实现垃圾分类达标。在此基础上,由环保公益人士“驴屎蛋”黄小山提出的《“绿房子”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方案有望在北京进行试点。近日,北京市市政市容委邀“驴屎蛋”就其方案进行共同商讨。方案建议,在居民家门口设立一个全覆盖的、全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平台,集垃圾分类收集、废品收购、厨余餐厨垃圾脱水并油水分离等功能于一身。市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绿房子”设计方案与正在试点的垃圾分类并不冲突。方案细化后将择机选取几个小区试点,成功后还会进一步扩大范围。作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上海市从今年开始也将在全市18个街镇的1000个小区试点更为简易的垃圾分类法。

成都市城市管理局2月22日也表示,继去年在万科金色家园启动首个试点后,今年成都将在中心城区全面推广垃圾分类试点。同时,二三圈层郊区将升级农村垃圾集中清运体系,增加垃圾分类收集环节。据悉,国家发改委等组织的“十二五”垃圾处理规划正在编制当中,已配出多个小组到全国不同省市进行调研。

第6篇:生活垃圾分类建议范文

北京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垃圾分类过于笼统,北京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根据《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3类;大厦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两类。目前的垃圾分类方法简单易懂,在操作上也更为可行,相比过去没有分类或者只按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的分类方法有了很大进步,但跟国外非常细化的分类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就是跟上海地区推广的“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内容的黄、橙、蓝、绿四色垃圾分类标准也粗略了很多。分类的简单适用于目前的情况,却不利于初始的垃圾分类与后端的资源化处理的衔接。

缺乏垃圾分类意识,目前生活垃圾主要在居民住宅中产生,一部分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垃圾被居民自己收集起来卖给废品收购站,剩下的经济价值小或者没有经济价值的垃圾被居民直接投放到垃圾箱中,大部分垃圾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分类,垃圾不分类的现象在居民家庭中普遍存在。

政府宣传力度不足。北京市90年代初就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十个试点城市之一,但直到现在,垃圾分类工作也是一直走走停停,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垃圾分类需要的是全员参与,而政府的宣传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跟国外随处可见的垃圾分类宣传相比,北京在垃圾分类方面的宣传力度还欠缺很多。

缺乏完备的垃圾回收体系。生活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是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和回收再利用,而目前北京市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垃圾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的体系,大部分有价值的垃圾都是由环卫工人或拾荒者进行进一步的回收利用,垃圾回收体系的缺乏也导致了居民垃圾分类热情的降低和垃圾分类的难度。

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经验

生活垃圾分类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也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程度。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都在推行生活垃圾的分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大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综合来看,其主要经验有:制定法律、管理严格、政府重视、细化分类、宣传到位。

制定法律

严格的法律是保证垃圾分类实现的关键。美国各个州和城市都订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鼓励或要求每个家庭将垃圾严格分类以便回收利用,而且垃圾分类回收做得好的居民可以享受减少交纳垃圾处理费的奖励。德国1991年实施了《包装条例法》,规定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运输包装、转换包装和销售包装的回收利用义务。欧共体则在1994年制定了统一的包装条例规定,要求其成员国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对商品包装达到一定的回收利用率。

管理严格

垃圾分类最为重要的一环是政府的严格而有效的管理。日本的垃圾投放时间有严格的规定,不可燃垃圾一星期可以扔两次,而可燃性垃圾只能两个星期扔一次。韩国对分类垃圾混装的家庭有着极严厉的惩罚,如把含水垃圾与不含水垃圾混在一起,会被处以相当于50美元到290美元的罚款。纽约有专门的环保警察检查垃圾分类情况,不在指定的地方分类放置垃圾,会面临25美元到100美元的罚款。

政府重视

德国极为重视生活垃圾的分类,各城市每个居民生活小区都设有大型专用垃圾分类收集箱,用于回收各类垃圾,商店里设有废旧电池回收箱,各居民家庭也都有分类垃圾桶,用于分装废纸、金属等资源垃圾和普通垃圾。日本横滨政府为了帮助市民按照规定倾倒垃圾,向市民们发放了一本27页的关于如何给垃圾分类的手册,超市售出的每一样产品的外包装上都有十分详细的分类标记,会注明此类包装属于什么样的可回收资源,以指导普通市民在家中更便利地将垃圾分类。

细化分类

很多国家和地区对生活垃圾都有非常详细的分类。日本横滨将垃圾分为10种分类类别: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物质、纺织品、资源类、纸类、瓶罐、牛奶盒、大型废旧物、公共设施不负责处理的超大型废弃物。台北地区生活垃圾分一般类垃圾和资源类垃圾,一般类又分废纸类、旧衣类、塑料类、厨余类等;资源类包括铁罐、玻璃罐、电池、灯管等。德国居民住宅门前一般都有黄蓝黑绿四只色彩鲜明的垃圾桶,桶上都贴着简明易懂的垃圾分类图案,黄桶收集废弃金属、包装盒和塑料,蓝桶和黑桶分别“吞食”废纸和普通垃圾,绿桶则收集从普通垃圾中新分类出来的茶叶和蛋皮等生物垃圾。法国的垃圾分类包括纸箱、纸片处、废木头处、废金属处、废家居处等等。分类的细化充分保证了市民投放垃圾的准确性。

宣传到位

政府非常重视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日本政府很早就对中、小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将垃圾问题纳入课本,垃圾分类从小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而不是一种麻烦。韩国把垃圾分类作为小学的必修课,使之从小养成好习惯,小学一年级学生就参与垃圾分类劳动,大量的垃圾分类培训和宣传使得垃圾分类深入人心,成为垃圾分类工作不可忽视的一环。

促进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和措施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生活垃圾的回收既是一种行为和习惯,也是一种约束和经济体系,不但需要居民的自觉行为,更需要政府的法律约束和有效监管。有着良好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国家和地区大都制定了详细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生活垃圾的分类,北京也应循此惯例,着眼于垃圾的家庭分装、分类投放、垃圾收费和监督惩罚措施等几个层次,在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体体系和居民意识的基础上,循序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证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

细化分类标准

相比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令人炫目的垃圾分类细化程度,北京市现行的垃圾分类明显存在不够细化的问题,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北京市未来的垃圾处理越来越倾向于更为环保和经济的垃圾焚烧方法,那么可燃物和不可燃物的垃圾分类则应是顺应此趋势的分类方法。虽然过于细化的分类在目前的居民意识和条件下无法实现,但先进的垃圾分类方法是逐步形成和完善的,相关部门应制定生

活垃圾分类细化的标准和长远计划,分步骤推进,使生活垃圾的分类更为科学合理。

加大投资力度

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是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措施。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投资力度:一是加强对分类垃圾箱的布局投资。即便在现行简单的垃圾分类条件下,很多社区和街道也并未设置垃圾分类箱,直接导致居民无法分类投放垃圾:二是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运输等全过程的投资。生活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是分类处理并资源化,生活垃圾的运输、处理、资源化等后续问题如果无法解决,源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就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三是建立多元化投资和市场运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垃圾设施和分类宣传,比如在垃圾分类箱上设置广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等。

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采用政府购买的形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政府部门的资源化采购不仅可以大幅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而且由于政府部门的示范效应,能很大程度上促进垃圾分类在全社会的推广和普及。克林顿政府就规定,政府用纸的60%必须是再生纸,这项措施很快扶植了美国的再生纸行业。北京市也有必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措施,比如规定所有政府部门采用政府统一定制的分类垃圾箱、政府用纸全部采用再生纸等,通过政府购买行为支持并促进垃圾分类产业体系的形成。

解决城市垃圾拾宝现象。垃圾拾宝现象不解决,居民的垃圾分类就毫无意义,后续的垃圾分类处理也会更为复杂。要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现象,需要居民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和政府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建议一方面加强分类垃圾箱的管理,另一方面考虑将垃圾拾宝者纳入城市垃圾分类就业体系,统一管理和培训,既可以防止因拾宝者造成的垃圾满天飞的现象,又可以解决垃圾工人短缺的问题,从根本上杜绝中国独有的垃圾拾宝现象。

强化垃圾分类宣传

垃圾分类的意识非一朝一夕所能形成,既要靠政府的高效管理,也来源于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美国、日本等国家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也历经了很长的时间才得以形成,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促进此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媒介优势,在电视广播中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传播垃圾分类回收的好处。二是在中小学校普及宣传生活垃圾分类,使生活垃圾分类从小就深入人心,并带动整个家庭的参与。三是加强大众宣传,深入社区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印制生活垃圾分类手册、宣传资料等,在社区、机关、校园等地区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组织市民参观垃圾分拣设施、垃圾处理厂,亲身感受生活垃圾分类的好处。

第7篇:生活垃圾分类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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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曲英,朱庆华.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意向研究[J].管理评论,2009(8).

[7] 吴进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执行――基于“模糊―冲突”模型的研究[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4).

[8] 刘宇熹,迟琳娜,谢家平.垃圾减量化模式与运作机制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2(11).

第8篇:生活垃圾分类建议范文

   关于倡导进行垃圾分类的倡议书

   社区居民们: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垃圾产量更是日渐增高。因此,解决日益严峻的垃圾处理问题,成为紧要任务!对于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做好垃圾分类,使其循环再利用,尽量减少垃圾投放,不能让更多的垃圾占用我们有限的生活空间!对此,我提出几点建议:

   1、根据垃圾品种进行分类: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玻璃制品、厨余垃圾、有害垃圾……请按类别投放。

   2、请注意干垃圾和湿垃圾区别投放,避免污染,便于回收。

   3、立体包装的请压扁后投放,有内容物的要先清空。

   4、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5、电子产品含有大量化学元素,需要单独回收,不要随意投放!

   总之,我们可以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最大限度的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这是全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为了我么共同的生存环境,一起行动起来吧!

   倡议人:

   年月日

   关于倡导进行垃圾分类的倡议书

   各位居民朋友们:

   美丽的社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需要你我共同创建。目前,生活垃圾每日产量它们正以惊人的速度淹没我们的家园。如果进行科学分类和回收,就可以节省新资源的开采,从根本上减少垃圾。为积极响应都江堰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现高品质发展、高品位生活。为此,学府社区居委会发出倡议:

   一、人人行动,争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要把垃圾分类意识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塑料袋,尽量选购净菜,购物时要自带环保购物袋,不用塑料袋,共同打造低碳生活。

   二、人人动手,争做垃圾分类的推动者。要主动交投可回收物,把有用资源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养成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习惯。

   三、人人参与,争做垃圾分类的宣讲者。要主动宣传、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知识,劝导、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引导左邻右舍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来,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向我看齐,争做垃圾分类的实践者。社区党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弘扬“向上向美、崇德向善”的社区文化精神,为保护环境亮出自己的宣言。

   五、从我做起,争做垃圾分类的拥护者。要养成家里垃圾分类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定点、定时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

   六、从身边做起,争做垃圾分类的志愿者。要主动加入到社区环境治理中,积极参加废旧电器、废旧衣物、废旧书籍、废旧报纸等物品回收处置、交换捐赠的志愿服务活动。

   垃圾分类,举手之劳,美化家园,人人有责!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正确分类、投放、处理生活垃圾开始,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倡议人:

   年月日

  关于倡导进行垃圾分类的倡议书

   各位居民朋友们:

   近来,各居民小区已陆续配备了四分类垃圾桶(亭)和智能回收设备,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希望广大新居民朋友能够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成为垃圾分类的榜样。在此,我们向您和您的家人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垃圾分类的践行者。从即日起,认真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基本知识,从源头减量,准确规范投放,“不让垃圾回错家”。

   二、争当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在与家人做好垃圾分类的同时,请积极向左邻右舍、朋友同事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以身作则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形成“我参与、我先行”的新风尚!

   三、争当垃圾分类的监督者。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请大家主动履行垃圾分类,监督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局面。

   “垃圾分类一小步,生活文明一大步”,请新居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共创文明城市,共享优美环境!

   倡议人:

   年月日

   关于倡导进行垃圾分类的倡议书

   各位居民朋友们:

   每天我们都会扔出许多垃圾,它们通常是先被送到堆放场,然后送去焚烧、填埋,处理一吨垃圾的费用高达400—600元。上海每年生活垃圾处理量700余万吨,消耗了大量资金和土地资源,其处理产生的有害气体直接危害到人的身体健康。对生活垃圾进行合理分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到20xx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为此,万荣新苑居委会联合物业在社区内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工作,家庭生活垃圾将按照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请广大居民朋友按条例要求将分类后的垃圾(定时定点)准确投放。我们也将积极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帮助居民朋友共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

   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共同保护环境,让低碳生活从你我做起!感谢广大社区居民朋友的支持配合!

第9篇:生活垃圾分类建议范文

To promote textiles waste recycling and re-use in China, the article analysed the relevant domestic laws and policies in detail. Furthermore, the author also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future establishment of textiles waste recycling policy.

本文依据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出台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行业标准,以及北京、广州和杭州等城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地方标准,结合我国《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国务院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 — 2015年)》,以及《纺织工业“十二五”科技进步纲要》和《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对我国关于废旧纺织品回收及再利用的相关政策及措施进行了梳理,以便行业及相关企业和社会团体进行了解和掌握。

一、我国与废旧纺织品回收及再利用相关的政策与措施

我国自2009年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来,从国家层面和行业层面将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列入“十二五”规划中。

从国家层面来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被写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并提出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党的十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从纺织行业层面来看,我国《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支持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2015年初步建立纺织纤维循环再利用体系,再利用纺织纤维总量达到800万t左右的发展目标。加强资源再生循环及利用的重点任务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理念,逐步建立健全纺织制品回收再利用循环体系,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设立纺织制品回收再利用管理和监控体系等。

我国现行的与废物分类、回收及再利用有关的政策及措施,主要包括相关的法律、管理条例及“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图 1),但缺乏针对与废旧纺织品回收及再利用相关的政策制度,无法满足废旧纺织品回收及再利用的需要。

1. 立法层面

法律法规是保证废物管理和有效利用的强有力手段。我国颁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提出“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简称“三化”),为垃圾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但废旧纺织品回收及再利用在我国尚未进入立法层面。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为原则

在我国2005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八条明确指出: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2)《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废物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

在我国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所称的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其中,所称的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仅就废旧纺织品回收及再利用制度建设而言,我国尚未在法律层面进行立法。例如,《循环经济促进法》中规定了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废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回收利用、报废机动车船的回收拆解、机电产品的再制造,以及生活垃圾、污泥的资源化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但未将废物或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等内容纳入法律法规,且缺少实施细则。因此,上述法律在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中只起到原则性作用。

2. 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层面

垃圾分类的目的是回收和再利用。垃圾分类是指按照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不同处置方式的要求,将垃圾区分成不同的种类。

目前,我国涉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要为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图 1),在上述各种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标准中,对废旧纺织品的归类存在一定的差异。

(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行业标准已将织物垃圾归为可回收物

根据200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由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的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可分为六大类: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五大类。其中,织物是指旧的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毛巾、床上用品、桌布、书包、鞋等。

为了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志,2003年建设部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涵盖了14个垃圾类别标志,标志应按规定的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以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同时也适用于有关产品的外包装。

2009年建设部颁布的《生活垃圾采用和物理分析方法》(CJ/T313 — 2009)将我国生活垃圾按物理组成分类为厨余类、纸类、橡塑类、纺织类、木竹类、灰土类、砖瓦陶瓷类、玻璃类、金属类、其他及混合类共11类。

上述 3 个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行业标准的特点主要包括:一是将废旧纺织品的名称统一为“织物”或“纺织类”,即英文为“Textiles”;二是将废旧织物作为生活垃圾的一种,并视为可回收垃圾。

(2)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未将废旧纺织品纳入分类收集范畴

为提高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各地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2010年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出台了《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并将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范畴,但未将废旧织物纳入其中。

(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标准有差异

如表 1 所示,北京、广州和杭州等 3 个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织物垃圾的归类、名称使用、回收箱的设置均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 3 个方面。

①地方标准对织物垃圾归类存在差异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将织物归为可回收物类,这与建设部颁布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国家标准相一致。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但已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而广州和杭州将织物垃圾归在其他垃圾类中。其中《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其他垃圾包括大件垃圾以及其他混杂、污染、难分类的塑料类、玻璃类、纸类、布类、木类、金属类、渣土类等生活垃圾。而《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其他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

②地方标准对织物垃圾名称使用的不统一

各个地方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织物垃圾的名称使用并不统一。如《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使用“织物类”,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国家标准中的名称相一致;《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中使用“布类”,而《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则使用“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

③城市社区回收箱设置不便于织物垃圾的回收

北京市按照“大类粗分”的原则,一般将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它垃圾”等 3 类设置回收箱;广州生活垃圾回收箱则分为 4 种:有害垃圾箱、其他垃圾箱、可回收垃圾箱和厨余垃圾箱。杭州生活垃圾回收箱也分为 4 种,包括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虽然如此,但均存在一个问题:3 个城市的生活垃圾回收箱难以让居民辨识,废旧纺织品究竟应投放在可回收类垃圾箱还是其他类垃圾箱,难以界定。

3. “十二五”规划层面

国家层面和行业层面的“十二五”规划均十分重视再生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从制度建设层面、技术层面和再生纤维利用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的目标。

(1)从国家层面提出再生资源和生活垃圾回收体系和分类制度建设(表 2)

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另外,我国《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80%,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

再生资源和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需要制度保障,“十二五”规划充分体现了政府在制度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2)从产业层面提出废旧纤维回收和再利用体系的建设和标准制定(表 3)

在国务院出台的我国《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 —2015年)》中,针对废旧纤维制品的循环利用提出,到2015年我国再生纤维利用占纤维加工总量比重要提高到15%。

我国《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2015年初步建立纺织纤维循环再利用体系。建立健全纺织制品回收再利用循环体系,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设立纺织制品回收再利用管理和监控体系等。同时还提出,2015年我国再利用纺织纤维总量要达到800万t的发展目标。该规划从产业层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国废旧纤维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的目标,提出了再生纤维的利用水平。

(3)从技术层面提出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的技术主攻方向(表 4)

在我国《纺织工业“十二五”科技进步纲要》和科技部等部委出台的《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中,从技术层面解读了废旧纺织品的回收利用。

《纺织工业“十二五”科技进步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完成50项节能环保关键技术攻关,其中包括 2项废旧纺织品的回收利用技术,即纯化纤废旧纺织品的再利用技术研究以及天然纤维和混纺废旧纺织品的再利用技术。前者主要包括研究合成纤维材料的生物改性及生物降解、纤维废旧料的回收利用、开发纺织废料回收及再利用成套装置及技术;后者主要指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清洗、分类分拣、再利用关键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研究,以解决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的技术问题。

科技部等部委出台的《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出,2015年我国废旧高分子材料产生量要超过4 000万t,同时提出了 8 项废旧纺织品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装备的开发。

二、发达国家废旧纺织品回收及再利用的相关政策与措施

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早就开始了对废旧织物的回收及再利用研究。在欧盟众多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中均涉及了纺织品回收和再利用条款。例如:欧盟环境保护法(1990)第 2 部分,将废旧纺织品视为“可控制的垃圾”,列为回收、处理、可回收处理类的垃圾;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在2008年欧盟废弃物指令第二次修正案中,提出了纺织废弃物回收再利用议案,规定欧盟各国在2015年年底前必须构建纺织废弃物的回收体系。

英国政府倡导全体民众将废旧织物视为可回收、可再利用资源,并提出“零废弃经济(zero waste economy)”的社会发展目标,2008年英国织物再利用总量达2.7万t。

据调查,每年每个美国居民大约丢弃70磅重的旧织物,其织物垃圾总量约占城市固体垃圾总量的5.2%,其中只有15%的织物垃圾会被再利用,其余85%则被填埋处理。2011年底,美国纺织品回收协会(The Council for Textile Recycling)提出到2037年实现织物垃圾“零填埋(Zero by 2037)”的目标。

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