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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现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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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现状

第1篇:区块链技术现状范文

1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人事档案管理是很复杂的一项工作。首先,人事档案管理需要各部门的配合才能完成,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一定的专业能力[9]。其次,人事档案的文件量很大,涉及每个被记录者。就当今的现状观察下,绝大部分的企业都在使用纸质人事档案管理方式,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没有得到适当的削减,工作量巨大,在统计人事档案的时候也很不方便[10]。按照对人事档案管理方式的研究和分析,人事档案管理方式存在很多问题,企业对于档案的管理意识很薄弱,对于档案的统计也在工作前后难以匹配,各个企业部门之间的管理不够专业,这些都是目前可以观察到的不足之处;在管理人事档案时,最重要的是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可收录被破坏和攻击过的档案。档案在共享时出现了技术上的困难和瓶颈,这些问题不但会降低人事档案的作用,也会限制人事档案的公开性。现今,管理人事档案的工作人员水平有限,对专业能力的掌控高低不一;除此之外,绝大部分的企业在管理人事档案时,所聘用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没有专业的技能和培训,对档案管理的知识知之甚少,管理经验也不够充足。有些企业会对管理档案的人员进行较为短暂的统一锻炼培训,通过之后就可以成为档案管理专员;其次,很多企业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仅只有这一个工作要做,还有其他的职位和工作需要完成,没有办法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管理档案的工作中去。以上的种种问题导致了人事档案的不完整,所记录下来的信息出现丢失,存放数据材料不合理,导致记录出现遗漏和缺失,使得人事档案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大打折扣。一般来说,人事档案属于企业资产,由企业自己保管和维护,不向公众开放,仅在企业需要时提供一定的信息参考。这主要是考虑到人事档案信息的安全性,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档案的发挥。目前,还缺乏一种合适的技术手段来解决人事档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随着电子档案信息和电子数据的增多,对人事档案数据的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现如今的企业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人事信息的档案储存还有很多弊端,一方面是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缺乏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在于网络中的攻击手段层出不穷,其破译能力飞速进步,使得人事档案信息更轻易就会被网络外界因素所攻击破译,档案被篡改或直接丢失不见,再加上没有其余的节点对档案信息做出备份存储,所以在数据被篡改或丢失之后很难恢复,人们对人事档案数据的管理可信度直接降低。

2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人事档案管理中的必要性

在档案管理中,人事档案的管理就是对于管理技术的一种应用和突破。一方面,大数据时代推动的档案载体正在从传统的纸质向各种非结构化的电子存储转变;另一方面,管理模式的转变,人事档案管理在储存收集,以及其使用的过程中,使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在绝大程度上提升工作的有效性,可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档案管理收集信息的方式与纸质档案有所不同,基于区块链的人事档案管理生命周期包含了档案形成和管理的过程。如若档案管理的部门只收集记录人事本身的信息数据,这样就会有很多的背景信息没有被录入,这些丢失的信息被称为信息的元数据。档案的全部管理流程,以及档案的内容架构和背景都是人事档案元数据中的一部分,这些数据存在的意义在于验证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可以将这些记录作为证明所提供出来。元数据采集在目前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其类型较为复杂,数据的格式也比较繁琐,管理程度和管理方式也较为分散。在存储方面,国内一般都会采用较为常见的“双套制”,这项制度是指人事档案的信息一般由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保存。人事档案在使用中具有便于运输、便于查找的优点,因为网络环境下档案信息的用户可控不仅包括传统档案的用户,也包括不可控的专业用户和受益于各行各业、用途复杂的对象,而使用环境给人事档案的安全带来了挑战。

3区块链技术在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难点

在档案管理领域中,区块链技术也算是小有成果,可该项技术并未在实践中得以多次尝试,缺乏一定的稳定性,还需要更深一步地研究和探索。一般情况下,导致档案丢失的原因在于区块链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集成。现有技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档案管理,降低了其管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除此之外,在档案管理的实践应用中,区块链技术并不能解决数字档案的应用问题。各种各样的信息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得到处理,支持现代技术的可以更好地实现共享信息资源,可是由于缺少较为全面的数据,区块链技术的实际阅读环境等多种因素都成为了诱因,这就造成了人事文档不可读的问题,降低了人事档案中的信息,使得文件丧失实用性。所以需要整理和合并分散的技术,对区块链技术做出合理的整合也是关键考虑的问题之一。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中,应用区块链技术必须要确保基础设施的配备完整,以及管理信息的专业能力,如果缺失这些东西,将耗费很多的资源。但是,制约区块链技术全面推广的问题有很多,在发展过程中,若是相关档案部门的资源受到一定限制,将不利于区块链技术的进步,阻碍其推广应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档案管理在研究探讨的过程中还存在些许的风险,这种档案开发和管理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工作过程中受到许多不同因素的影响。许多单位目前还在人事档案信息建设的第一个阶段,还不具备基于区块链技术对档案进行管理的专业强度。区块链技术本身主要靠数字逻辑的采集,以及网络中存在的逻辑来管理各类档案信息,这就给档案带来了风险,因为网络黑客可以按照逆向计算的方法入侵档案信息库,这就使得该技术具有一定的生态风险,要确保网络环境的严格要求,对硬件和软件这类基础设施更需要重点观察。可是目前的网络环境稳定性一般,软硬件设施相对滞后,导致了区块链技术被应用的不合理,假使私密钥匙意外丢失,归档的人事数据也会随之不见,由此,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4区块链技术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应用

针对以上分析的人事档案管理现状与问题,结合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难点,提出了区块链技术在文件档案管理中应用的改善方法,具体如下所述。

4.1按照不同区块链中数字对象划分人事档案类型

区块链技术在一般情况下会按照不同区块链中的数据对象来划分,在管理中可分为镜像类型、数字文件类型和资产证书类型三种。首先,区块链中不存在的电子文件一般都被散列地存储在各个角落,而这些文件就属于镜像区块链,镜像模块的主要目的就是保护人事文档不受侵害。然而,区块链技术的访问大多数只存储文件哈希值,不储存文件会对效率等因素造成影响。数字文件可以在智能合约中进行区块链储存,该类型不仅具有数字文件哈希值一种表现形式。在最后一种资产凭据类型中,编码是录入文件的资产重要内容,属于文件的凭据,其余的文件内容数据和哈希值存储在区块链上。人事档案管理的复杂程度和组织性都是由档案的凭证价值决定的,为保证高安全性的档案存储,使区块链技术得到更高的稳定性,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可以实现准确且高效的管理。在档案管理和服务中有效地融入区块链技术,使两项融合越来越稳定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和意义所在。

4.2基于区块链的人事档案管理分层

对人事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做出区块链技术的需求分析,按照技术基本设施要求提出基于区块链的分层人事档案管理构架层次,其中数据层包括了模块数据和其余的相关数据网络,网络层包括P2P网络,数据安全验证包括人事档案管理各个节点的共识机制;激励层包括档案管理与区块链运行维护过程的机制,逻辑和算法代码支持人事文件管理的自动执行过程,契约封装各种可编程代码业务,应用层主要是对人事档案的应用场景进行管理。依照在实际工作中人事档案管理的应用需求,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人事档案实施流程如图1所示。(1)确定人员链的成员,包括人事档案、档案部门、企业机构、政府部门是关键问题之一;(2)确定访问链数据,包括人员简历、业绩表、学历信息、学历证书、党员或党员信息等,根据信息内容设定范围期限,当主体查看信息时可获得访问的权限范围;(3)人事档案部门根据员工的日常表现实时上传至区块链,节点一致后将信息记录并共同维护,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溯性;(4)提供档案信息自动解密时间、自动审核文件访问、自动认证文件等内容,合同签订时自动执行获得权限,可随时查看调用链上信息。

5结论

第2篇:区块链技术现状范文

关键词:区块链;知识服务;技术治理;跨学科教育

区块链是一种新兴的具有特殊数据结构的信息基础设施,为经济活动和社会创新带来效率的控制与生产性的增长。区块链技术提供了全新的信任机制,影响社会的各个专业领域。它的去中心化、集体维护、可追溯、不可篡改等特征,给人们带来生动且多样的社会生态以及价值观念的更新。艺术教育是一项基础教育,培养人的认知能力和创造能力。艺术教育具有鲜明的特色,以感性思维来支撑社会公众的想象,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以意识情景来为想象和需求构建起联系的桥梁。从基础层面看,区块链能够延伸艺术教育的作用和影响;从特征角度看,区块链将为艺术教育带来更完善的生态系统和进一步塑造想象力的空间。

一、区块链应用与艺术教育特征

区块链是一种特殊的数据库结构,是带有时间戳信息的分类账。其本质是分布式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智能合约、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集合的新兴信息技术。区块链技术正为信息化社会带来巨大的变革,能够推动教育信息化改革不断深入。“区块链+教育”已经在资源共享、学历认证、终生学习等方面展开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应用实践,这些新的应用使得教育体系更加智能化和多元化。分析对比国内外关于“区块链+教育”的研究成果,可以大致将教育领域区块链应用分为三个方向:学习成果的区块式存储(包括学历认证)、教育资源的链上开放共享以及基于区块链学习概念的终生学习体系。例如,麻省理工学院2015年开始针对学历认证开发了一项电子证书的移动应用程序。除了传统的学历认证外,毕业生还可以选择使用移动应用程序Blockcerts获得学历证书[1]。2017年6月,麻省理工学院向该校媒体艺术与科学学院以及斯隆商学院的两组学生颁发了由区块链技术担保的学历证书[2]。学历认证不再是相对静态的,区块链能够为学习成果提供长期有效的存储和持续性的认证。这类区块链应用能够大幅度降低存储、管理及认证的执行成本,并且在安全问题上有着显著的提升,无需花费更多的资源去为每一个学生作审核评估[3]。李新等提出需要应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开放教育资源新生态[4];刘丰源等研究探讨了基于区块链的教育资源共享框架[5]。这些研究为“区块链+教育”的信息化基础建设提供了理论方向,能够推动教育资源的有效传播和利用。Devine于2015年提出了区块链学习的概念,提倡教育机构或教师可以将教育资源放入区块链,学习者可以将学习成果视作获取区块链内流通的教育资源的货币[6]。Alexander等进一步研究了区块链技术对学习与工作实践的影响,为每一位学习者构建“LearningPassport”,通过区块链技术将人们的学习轨迹系统地描述出来,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终身学习的目的[7]。以上列举的研究成果以及实践应用,表明了区块链对教育领域的影响。区块链将教育组织机构、学习者以及教育资源串联起来,构建出相对完整的“区块链+教育”的应用场景,但这并不能完全涵盖和适用所有的专业教育方向。艺术教育既是专业教育,又是基础教育。艺术资源中的教育资源也是最为基础且被公众广泛需求的。艺术教育需要在参考已有的“区块链+教育”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色来融合区块链技术。特别是相当一部分艺术教育资源的本质就是艺术作品,许多相关研究都本能地趋向于艺术品交易或艺术金融这类已取得了一定发展的领域,从而忽略了其作为教育资源的属性和作用。因此,“区块链+艺术教育”的应用需要在艺术教育资源与艺术品之间找到平衡。“区块链+艺术教育”的理论研究需要分析区块链技术如何作用于艺术教育的发展以及对其组织结构所产生的影响。

二、区块链+艺术教育引发的技术治理问题

艺术教育对区块链技术的需求是艺术教育资源与区块链相结合所要面对的根本问题,我们能够对区块链技术相关知识了解到什么程度则是首要问题。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货币、金融等领域的应用相对成熟,但是艺术领域自有其独特性。互联网时代的艺术创作与研究在方法论上已经不再“单纯”,这反映了艺术作为一个跨学科领域的现状。艺术与多学科的融合使得知识生产所凭借的方法与工具也呈现出与传统的极大差异。我们无法否认区块链技术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艺术教育,而且这样的改变是由外而内发生的,这也提醒了我们需要认真思考艺术教育与区块链之间的可能性。尽管区块链已经在金融领域进行了许多实证研究[8],但在艺术领域中对区块链的调查、统计或分析更倾向于阐述对这项技术的应用或当前人们对它的态度,“区块链+艺术教育”的技术治理研究则相对匮乏。对于区块链与艺术教育结合的预测,人们大都倾向于两个方向:首先,区块链技术使艺术教育资源的获取更加自由便捷,并能够加速艺术教育资源在社会公众中的传播。两者的结合也为艺术教育及其创新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其次,人们可能会质疑区块链技术能否为艺术教育领域带来真正信任的管理和流通模式;已有的网络社交媒体和拥有大量艺术资源的组织机构是否会在流通链中逐渐成为新的中心;分散的个人是否只能被迫依赖于具有强大技术支持和组织能力的管理部门所建设的区块链基础设施。技术治理,成为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专业性问题。艺术教育与区块链技术相结合所产生的技术治理问题有两个方面比较迫切:首先是要将治理问题与艺术教育的实践相融合,特别是艺术类专业院校的教学实践。因为信息技术不是艺术教育注重的领域,但是在信息技术基础建设蓬勃发展的新形式下,必然要求我们面对大量技术性的问题以及快速变化的信息。只有做好技术治理才能对抗结构调整中出现的不适性。其次是要将治理问题融入社会实践。区块链是一个潜在的前沿结构,承载着社会公众的自觉行为,我们有责任去理解它;区块链也是一项新兴的信息基础建设,意味着在艺术研究与交流中容易忽视它,但忽视并不能让问题消失。忽视它只会让艺术尤其是艺术教育领域在这场技术变革中被排除,而最终被动地承受其影响。技术治理渗透艺术教育应用实践的三个步骤:

(一)具有广泛参与性的议程设置,以预见性为关键要素,满足社会公众的艺术教育需求。DavidYermack曾就区块链和博物馆机构撰写过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文章,图源网络区块链上的生成艺术(图片网络)突出了区块链作为一种分布式技术,它的治理机制对整个系统运作的重要性[9]。这些技术治理机制决定了在区块链技术应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由中心化组织机构决定的还是由无需信任的既定程序来处理的。在初级阶段,尚未稳定的技术治理机制看起来更像是抽象作品,而艺术教育又是为人们所期待的、真实的以及需要普遍参与的领域,因此相关领域的从业者都对区块链应用于艺术教育负有研究的责任,公众对艺术教育资源的需求提升也意味着我们对这个新兴领域的研究需要更加深入。

(二)基于价值的应用设计和标准化研究,以方向性为关键要素,关注艺术教育资源的价值流通。区块链技术使艺术教育资源在社会传播的场景里显得更数字化、更具备可见性。传统的传播模式中,艺术教育资源面临着以下困境:可见性低、出处不明确、权威性难以保证、价值评估混乱以及缺乏拓宽流通路径的技术手段。无论是实体教育资源还是数字教育资源其评估都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每个因素都将对其价值评估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一些艺术教育资源的价值难以评估也是限制其在社会公众中流通的重要原因之一。艺术教育资源是被公众普遍需要的知识资产,因此,艺术教育资源的增值属性和价值认可对于当今社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在出现一种普遍受信任的价值体系可以评估大多数艺术教育资源的前提下,艺术教育资源的流通才会真正得到普及,其对知识服务的作用才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三)共同创建和测试基于艺术教育的平台,以包容性为关键要素,促进艺术教育的创新。艺术教育资源作为一种基础的社会性知识资产,公众对其需求是对感性需求的根本反馈,突出了艺术教育的重要性。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人们需要持续学习新的技能,终生学习成为了现实。施密特研究发现传统的学习成果认证体系限制了我们教育创新的能力,特别是对于缺乏获取教育资源途径的人们而言[10]。区块链技术将会加速传统体系的终结,将学习与工作实践融合,使学习者也能够参与教育资源流通,并以自身的技能和经验来提供知识服务。区块链技术为人们在数字驱动的现实世界里提供具有建设性的学习方法,从某种程度上为公众接受艺术教育提供了更灵活的方式和更便捷的途径,符合艺术教育以人为本的理念,并为建立新的学习体系提供助力。

第3篇:区块链技术现状范文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管理

一、国资国企财务信息管理问题

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财务信息质量对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现有国企由于存在组织机构庞大,人员众多,账目繁多等因素,因此要保证高质量的财务信息本身并非易事,而许多外界人为因素也会导致财务信息的可计量性和规范性受到影响。与此同时,企业中从事会计的工作人员也会对财务政策和制度存在理解偏差,很容易在报销科目和填写凭证等环节中产生问题,从而降低了整个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而这些有误的财务信息都会影响国企管理层作出正确的抉择。

二、区块链技术以及其特点

区块链技术是将数据信息区块依照顺序依次相连的形式,排列成的一种链式数据构造,并经从密码钥匙和多节点存储数据来保证其信息无法窜改并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区块链在数据保存常以区块方式存在,并按照时间前后而形成链式结构。该技术具有以下特点:

(一)可信性

每个信息在不同的节点上都实时共享,并相互联系,上一节点数据会成为下一节点数据的一部分。因此,数据信息的可信度极高,基本不存在各个用户间相同数据信息不一致现象。

(二)不可篡改

一旦某个节点数据信息被录入,就会被永久保存,如需改动原数据,需要获取所有用户许可的基础上。因此,无法进行单一用户随意修改信息数据。

(三)中心离散化

在链式结构中的每个信息节点在整个区块链中的权限是平等的,并不需要一个“中央控制系统”来综合管理,即便某个节点的运行失误也不会影响整个信息系统数据保存,大大降低了信息丢失的风险。

(四)自我管理

在各个节点之间的数据信息的交换是由计算机协议来完成,是在预先设定的程序的基础上由输入设备等机器来完成,降低了由人工输入而产生的信息偏差的风险。

三、区块链在国企财务信息管理中的应用

在区块链技术下的分布式记账由于其可信性、不可篡改、中心离散化等优点为国企在供应链交易信息管理、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完整、时效、降低风险方面提供保障。

(一)保障交易信息管理

对供应链进行追溯管理是每个生产型企业面临的问题,特别是机构庞大的国企,在传统的原料供应中,难以达到买卖双方的交易信息实时共享,因此很容易出现信息人工篡改的风险。而在区域链中,信息原本就高度透明和不可篡改,包括时间、金额、原料产地在内的所有信息都能在不同节点中得到共享,既能保证财务信息可靠,同时也保证了产品原料质量。

(二)财务信息公开透明

依托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账本模式,是建立在计算机加密算法之上的财务信息管理模式。国企工作人员繁杂,账目繁多,手工记账容易遭到信息篡改。而数字分布记账其实是不同的机构形成了一个综合性的记账网络,并对交易信息数据进行有效分享。每个用户获取财务信息都需要经过密码确认,而如果要对财务信息进行修改,则需要所有用户同意前提下才能完成,否则单方面无法完成财务信息修改。因此,提高了国企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三)确保财务信息完整

分布记账的方式由于是建立在区块链基础之上,因此继承了其中心离散化的特点,从而充分保证了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区域财务信息被完整在链中记录。这些由交易过程中不同用户发出的数据信息在链中得到充分记录。与此同时,上一交易记录的财务信息也会成为下一交易信息的一部分。每个节点的信息即是独立的区块,同时也能成为信息链中的相互联系的部分。因此,基于区块链技术,通过分布记账的方式来参与国企财务信息管理,不仅能追溯所有的交易信息,同时也可以保证财务信息按时间顺序前后相连,确保其完整性。

(四)确保财务信息时效性

在区块链中所记录的数据信息会自动地形成链状的时间戳。而这些链状的时间戳会对每个交易数据进行审核对比,因此在每个节点所发生的交易的时间就被明确地记录下来,而形成时间性的分布结构。因此,对于财务信息复杂繁多的国企而言,该技术的应用能实时地将财务信息通过网络客户端反馈给有权限的所有用户,避免由于空间或者其他外在原因引起信息滞后。

(五)降低风险

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同会将信息自动转化为数据程序,而这些程序会自动对国企交易信息进行对比,一出现违反条款现象,系统自动作出警告提示,甚至终止合同。与此同时,智能合同的信息在财务流程准则基础上进行编码。这些录入的财务信息很快能在区块链上进行大数据分析,将数据信息与行业动向和市场发展趋势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提出风险分析报告。这些对于财务数据复杂的国企而言是至关重要的,确保其在激烈竞争中占得先机。

四、区块链在国企财务信息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区块链技术在国企财务信息管理中的高效,实时,完整,公开透明等优势有目共睹,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其存在的一定局限性。一方面,由于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记账存在着不可随意篡改的特点,但对于交易过程中如何对已出现的错误信息进行合理高效更改,这需要技术的进一步完善。而另一方面,其去中心化虽然保证了财务信息不受到链状结构中单一节点故障而引起的数据缺失,但由于每个节点权限均等,不能排除某个用户在一定权限内获得国企内部的财务数据。因此,这些重要的财务数据信息也很容易通过这个用户泄露给该国企的同行的竞争对手。鉴于上述因素考虑,强化每个节点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从法律层面或技术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也是今后该技术应用研究的主要方向。

五、结语

在不久的将来,区块链技术将会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变革,而从企业管理层面而言,他的出现为国企财务信息管理改革提供了技术支撑。区块链技术不但有效地为国企财务管理节约成本,促进国企财务管理模式转型升级,同时也推动了国企管理逐步走向信息智能化,从而使其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赛迪智库网络空间研究所.我国区块链发展现状、问题、趋势与对策建议[N].中国计算机报,2018-12-17.

[2]龚丹雅,戴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探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8(34).

第4篇:区块链技术现状范文

【关键词】“区块链”;图书馆;人力资源;问题;优化措施

1引言

“区块链”技术目前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区块链”技术由于去中心化和数据加密等技术的运用,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有效,其对于各领域的信息保存和信息核实作用巨大。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一直存在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相关人员也积极进行探讨,但是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最大的阻碍来自图书馆人力资源不足且工作效率低下,来自图书馆人力资源部门不能够统计真实有效的数据为图书馆相关管理层提供参考数据。而应用“区块链”技术,完全可以满足图书馆负责人的数据需求,因此,“区块链”技术在图书馆人力资源方面被广泛运用且取得的效果显著。

2图书馆人力资源的现状

目前,图书馆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管理层也给出了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但是解决方案的基础数据并不准确,因此,制定的许多方案并没有落地,也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1]。目前,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遇到的问题主要包括图书馆人员的工作效率低下、图书馆人员的岗位设置不合理以及图书馆人员缺乏健全的激励制度。图书馆人员的工作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较低,而福利待遇无法满足需求的主要原因是图书馆的相关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运用。而根本原因是管理层仍然按照传统的管理模式开展管理工作,没有针对目前图书馆的具体情况对人员进行有效安排。从而导致工作人员失去工作积极性,进一步造成了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而工作效率低下所隐藏的深层次原因是图书馆人员的岗位设置不合理[2]。在不合理的岗位设置之下,也无法制定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激励制度,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因循守旧,难以实现突破,无法取得应有的效果。图书馆管理层目前也意识到了这些问题,但是在数据收集时候有心无力,相关部门没有条件提供真实的数据,因此导致管理层无法针对数据制定详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包括2个方面:第一是图书馆新进人才的招聘,由于面试者存在学历或工作履历不真实等问题,图书馆所招募的人员很有可能不符合图书馆的管理要求;第二是图书馆现有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落实以上2个方面,按照传统的管理方式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地解决图书馆人力资源所面临的痛点问题[3]。

3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3个方面:第一,图书馆人员工作效率低下;第二,图书馆人员的岗位设置不合理;第三,图书馆人员缺乏健全的激励制度。具体内容阐述如下。

3.1图书馆人员工作效率不高

图书馆人员工作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图书馆的相关资源释放不到位,同时,图书馆的管理模式落后,所以导致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和员工成长都无法得到保障。许多管理者对于图书馆人力资源不重视,对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不跟进,再加上图书馆在岗位设置的过程中人口年龄普遍较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足,从而导致工作效率难以提升[4]。目前,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可以将优秀的工作人员进行筛选,进一步地提升优秀人员的工作效率。另外,针对不符合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需求的相关人员,也能够及时地发现并且进行更换。

3.2图书馆人员的岗位设置不合理

图书馆在人员岗位设置上一直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其不合理的原因主要包括2个方面:第一,目前图书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也需要进一步实现现代化,很多图书馆现有人员无法满足现代化图书馆的管理要求;第二,图书馆在人员的岗位设置方面缺乏科学性,许多岗位并不能真正发挥作用,造成人力资源闲置,而且这些人不仅不能对图书馆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甚至会带来一定的阻碍。因此,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对图书馆人员的岗位进行合理设置[5]。

3.3图书馆人员缺乏健全的激励制度

没有科学、合理且健全的激励制度,极易使员工缺乏工作积极性。目前,图书馆所应用的管理制度仍非常传统,但部分管理者认识到图书馆的发展方向是打造符合现代化科技要求的图书馆。因此,在新进人员的招募上,图书馆也进一步给出较高的薪资待遇以及广阔的发展空间。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不仅能够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可以强化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为图书馆的整体发展提供建设性参考建议,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促进图书馆的发展。

4“区块链”技术概述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6]。目前,“区块链”技术在很多的行业都得到普遍运用,“区块链”技术的数据存储、加密算法以及去中心化功能能够为行业提供最准确的数据,能够减少行业在人力资源招聘过程中所需要耗费的大量精力,有效甄别应聘者的学历和资质,从而为许多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便利。

5“区块链”技术在图书馆人力资源方面的应用

目前,“区块链”技术在图书馆人力资源方面的应用主要包括3个方面:第一,能够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第二,能够为岗位设置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第三,能够为图书馆激励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具体内容阐述如下。

5.1“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在图书馆的管理过程中,“区块链”技术不仅能够运用到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当中,而且可以运用在图书馆的图书馆藏管理上,根据目前图书馆真实的馆藏情况,相关管理人员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并且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对图书馆管理人员的各个工作细节进行记录。由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和数据存储功能,相关人员无法针对“区块链”所记录的内容进行更改,因此,可以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准确的数据[7]。这些数据结合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果,从而针对表现优越的工作人员进行嘉奖,从而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另外,在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中,人员招聘工作是人力资源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工作人员的入馆,不仅能够提升图书馆的活力,能够带来更加多元的想法和先进的管理制度,而且能够进一步地带动图书馆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但目前人力资源招聘市场并不健全,很多应聘人员的学历和工作履历不符合要求。“区块链”技术由于具有去中心化的特性,其真实地记录了应聘人员的相关工作履历和真实的学历,能够为图书馆招聘人员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从而避免招募到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从而大大地提升了图书馆人员招聘工作的效率。在“区块链”技术的实际应用过程中,确实解决了目前图书馆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撑之下,图书馆管理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图书馆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针对没有认真完成岗位职责的员工,及时安排人力资源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及时地解决员工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外,针对员工效率低下的问题,及时记录在册,为后期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实践支持,从而进一步地提升图书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8]。

5.2“区块链”技术能够为岗位设置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目前,“区块链”技术能够为岗位设置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区块链”技术能够记录图书馆管理的各个环节,能够记录图书馆馆藏的具体明细,根据所记录的真实数据,能够针对图书馆的各个部门进行合理的岗位设置。对于超编的部门要进行及时梳理,针对工作效率低下且不能够满足现代化图书馆管理需求的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更替。同时,对于缺编的部门,要及时地进行人员招聘,及时地进行岗位补充。通过“区块链”技术所反馈出来的真实数据,就能够有效地设置岗位,能够有效地激发各个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外,“区块链”技术的运用能够为图书馆管理层的整体人力资源规划提供依据,只有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规划才能够切实地解决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问题。高质量的规划可以结合图书馆的发展情况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设置,并且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在未来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提前准备,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一旦发现问题,便可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为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持。在“区块链”技术的帮助下,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能够科学合理地设置图书馆各岗位职责,其不仅能够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而且能够进一步地增强岗位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加之进一步地建立健全培训制度,进一步地增强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从而有效促进图书馆的发展,保障图书馆满足现代化发展需求。

5.3“区块链”技术能够为图书馆激励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

没有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则无法充分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当员工工作效率低下时,图书馆管理工作将难以维持。“区块链”技术的有效应用能够为图书馆激励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有效且全面的数据支撑。在图书馆激励制度制定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3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以读者为中心;第二个原则是以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为中心;第三个原则是结合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来制定激励制度。第一方面,以读者为中心,“区块链”技术能够记录图书馆所有读者的相关阅读数据,并且能够通过相关阅读数据的分析,对读者的阅读习惯进行画像。由此,图书馆可以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满足不同读者的阅读需求,进一步地促进了现代化图书馆的塑造。第二方面,以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为中心,“区块链”技术能够结合员工的工作习惯和工作历程,针对不同员工给出不同的考核结果和激励制度,其不仅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员工工作积极性不足的问题,而且所制定的激励制度和考核标准是以真实数据为基础,使得员工对于激励制度具有较高的认同度。第三方面,结合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来制定激励制度,针对不同岗位的绩效标准,结合员工的工作数据,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从而进一步完善图书馆的激励制度[9]。

6“区块链”技术在图书馆人力资源方面应用的意义

“区块链”技术在图书馆人力资源方面的应用广泛且意义重大。通过“区块链”技术的运用,不仅能够针对图书馆的馆藏数据进行精准记录,为图书馆管理人员提供真实数据参考。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能够提升人才招聘环节的真实性,招募到符合图书馆需求的人才[10]。同时,能够使得图书馆人力资源工作的相关人员了解到现有员工的真实工作情况,并且结合具体的工作情况,制定有效的绩效管理方案和激励制度,进一步制定符合图书馆发展的培训制度,从而进一步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且进一步加快现代化图书馆的发展进程。“区块链”技术在图书馆人力资源方面的应用是必然的,这是时展下所必须经历的过程。因此,现代化图书馆管理人员务必利用好“区块链”技术,严格地记录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相关履历,为整体的人力资源提供精准的数据,建立健全社会人力资源的信用体系,从而简化工作流程、减轻工作负担。相关人员结合“区块链”所提供的参考数据,进一步地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细节,使得人力资源管理落到实处,使得相关管理层提升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程度,从而进一步增加资源投入。

7结语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区块链”技术也运用到了各行各业,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作为整体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过往管理过程中,管理模式传统且管理问题突出。目前,“区块链”技术在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运用,有效地解决了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的痛点。一方面,解决了人才招募中的问题,另一方面,解决了现有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问题。文章针对“区块链”技术在图书馆人力资源方面的运用展开研究,旨在为相关人员提供建设性对策,从而进一步促进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张忠林,王玲.区块链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场景分析[J].图书与情报,2018(6):110-112.

【2】周静.区块链技术在公共图书馆机构知识库中的应用研究[J].图书馆研究,2020,50(2):118-122.

【3】孙清玉,梁美宏,胡晓辉.区块链技术在机构知识库数据共享中的应用研究[J].新世纪图书馆,2020(7):49-52.

【4】刘红.区块链技术在高校图书馆馆藏资源安全存储中的应用[J].图书馆学刊,2018,40(5):104-107.

【5】鲍远芳,王涛.互联网环境下“区块链技术”在高校图书馆中的应用[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19,37(2):111-113.

【6】任薇薇.区块链技术在图书馆数字资源开放获取中的应用研究[J].四川图书馆学报,2020(5):22-26.

【7】陈小平.区块链技术在图书馆智慧服务中的应用研究[J].现代情报,2018,38(11):66-71.

【8】曾子明,秦思琪.去中心化的智慧图书馆移动视觉搜索管理体系[J].情报科学,2018,36(1):11-15+60.

【9】彭文强.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应用[J].图书馆学研究,2009(7):15-17.

第5篇:区块链技术现状范文

关键词:医院;会计档案;信息化

医院会计档案是医院日常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医院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经济活动,从会计报表到财务分析,从预算资料到决算资料,从会计凭证到记账凭证,从成本核算到工资发放,一系列的财务管理过程最终形成会计档案。营改增后,电子发票数量逐日增加,用户可以通过扫码或邮箱获取电子发票,一些建立网上报销系统的企业,已不需要粘贴纸质发票,实现了无纸化报销。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2012年开始会计档案电子化试点,每年节约成本1000万元,每年节省库房约400平方米,不需异地调卷,立卷环节减少,工作效率提高。在物联网、云存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医院完善会计档案管理信息化已迫在眉睫。

一、医院会计档案信息化的现状分析

1.医院会计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1)档案数量愈见增多。按照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中数量最多的会计凭证保管期限由15年增至30年,很多年难以销毁,销毁档案所腾挪的空间又不足以存放新产生的会计档案,为库房存储空间带来极大压力。(2)纸质会计档案查档不便。会计档案经移交档案室后,财务人员及其他职工如需查阅会计档案必须到档案室,一旦财务人员与档案工作人员某一方无法到场,就无法进行档案查阅。(3)电子发票报销未开展。自2016年开始,电子发票已被各行各业使用,而在很多医院,仍停留在纸质载体的管理层级,甚至在电子发票日益增多的情况下,财务报销仍需将电子发票验证打印,电子发票的便利与现行纸质发票的管理制度已然无法对接,甚至某种程度上反而增加了职工报销的难度。2.医院会计档案信息化的法律保障。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电子档案及其法律效力逐渐得到认同。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于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015年12月,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了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认可了电子会计档案的地位和效力。2019年4月2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提到: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9年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提到:“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件:……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2020年新修订的《档案法》中明确提出:“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与修改为电子会计档案提供了法律保障。3.医院现行管理系统的现实依据。医院现有OA系统、HRP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医学设备管理系统、LIS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等,分属各部门管理与运行,互不关联,输出与存储格式不同,与档案管理系统互不兼容。这些业务系统是医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进展与体现,同时是信息化未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所带来的负面结果,但也为医院信息化整体构建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各自业务系统的运行或多或少都在产生电子文件,如财务工作中,工作核算、绩效考核、各项明细账目等都通过财务管理系统进行分析与生成;人事工作中,职工花名册、职务职称任免等都在人事系统中管理。目前,医院会计档案信息化需要解决的是各业务系统的数据衔接、及电子文件归档问题。

二、顶层设计:跨系统的信息共享平台

1.统筹协调,系统数据兼容对接。大数据、云存储时代,数据集中、共建共享是发展趋势,高度系统集成是会计档案信息化的关键,分散式档案管理已不适应发展需求。新修订的《档案法》第三十六条提到,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相互衔接。第四十一条,推动档案数字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利用。构建医院信息资源服务平台,集成办公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等各业务工作系统,分系统内各自部门运行,并最终都与档案管理系统关联。对各业务系统中应归档的原始数据统一采集,所有系统内形成的电子档案都可直接归档至档案管理系统,并通过档案管理系统获取数据。2.统一标准,技术规范设计科学。在医院层级实行统一管理流程、统一元数据管理、统一归档标准。财务管理系统作为重要部分,既包含前段财务业务流程,也应符合电子档案的归档格式与标准要求。首先,梳理财务业务工作,确保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输出电子格式,明确电子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及归档流程,确定“单套制”与“双套制”的适用范围。其次,制定数据接入技术规范,包括文件格式、接入频率、背景结构、校验规则等标准,实现数据在线归档。3.利用优化,归档与查档流程简化。纸质会计档案的归档流程可细分为打印、组卷、编目、装订、装盒、上架。实现跨系统的信息共享后,对于实行“单套制”保管的会计档案,可以省略打印、手动组卷、装订、装盒、上架等过程,将组卷、编目、移交等流程转至系统间进行。财务人员在财务管理系统中对待移交档案定期移交,编制目录并根据统一设定的档号规则生成档号,打印移交清单,经领导审批后提交归档,编目信息、电子会计档案元数据等信息一并移交。档案管理系统接收移交数据后,对归档信息各项要求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归档流程完成。查档利用流程进一步优化,电子会计档案移交后,拥有权限的财务人员可自行查阅系统内生成的电子会计档案,也可通过档案查询功能申请查阅存量会计档案的原文“数字化”版本;普通职工查档经由财务人员审批并提交申请(如图1)。

三、电子会计档案:数字化走向“单套制”

1.存量会计档案数字化。选取重要程度高、用户利用率高、纸张损坏率高的存量会计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存量会计档案的数字化可以解决异地利用的困难,方便财务人员的查档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到期销毁后,可延长电子会计档案保存期限,以备可能性的查考。存量会计档案“数字化”的范围应进行明确限定。会计档案的利用主要集中在形成时间的近十年,形成时间越久的会计档案,其利用率会相对越低,随时间推移,基本呈逐步下降的趋势。同时,医院会计档案的利用范围相对集中于药品采购、大型设备购置、“三公”经费、科研课题经费、固定资产等方面。因此,可以将数字化范围限定在以下三个方面,建立专题数据库,方便利用。(1)会计凭证。利用率高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原文扫描,甚至是保存为OCR识别后可以全文检索的双层PDF/OFD格式;(2)非计算机生成、手工填写的总账、明细账、日记账;(3)非计算机生成、手工填写、永久保存的年度财务报告、部门决算。2.电子会计档案“单套制”。电子档案“单套制”已势在必行,虽然目前实行全部电子会计档案“单套制”在短期时间内难以实现,但部分会计档案“单套制”具有现实可操作性。财务部门推进电算化后,核算、内控等业务工作都在计算机端生成、查阅,打印出的明细账、工资册除了保存备考外很少被财务人员查阅,极大地浪费纸张与库房空间。实行电子会计档案“单套制”,记账凭证、工资发放清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固定资产卡片等经由财务管理系统生成,在财务管理系统与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对接的基础上,都可直接归档至档案管理系统,可以不打印纸质版本(如表1)。逐步扩大“单套制”适用范围,提高电子会计档案占比,通过条码条、影像系统扫描等方式关联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通过与其他业务系统信息共享,对单位内部形成的原始凭证进行数据交换,减少原始凭证打印步骤,分阶段、分批次逐步推进电子会计档案的开展。从实践来看,“单套制”“双套制”将会长期并存,但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依赖会越来越强,因此,推进电子会计档案“单套制”,甚至向“单轨制”管理探索势在必行。

四、技术支撑:区块链技术保障“四性”

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的风险因素主要是如何保障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运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对“四性”进行信息检测与安全保障。区块链技术将各个区块通过指针形成不可逆的链式结构,每个区块都含有非对称公钥与私钥、数字签名、时间戳等信息,且每个区块都含有上一个区块的哈希值,以此来验证信息的有效性,并允许下一区块的生成。区块数据存储于节点上,节点之间再通过网络形成共享平台。如档案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可以看作区块链中两个节点,各自系统中的每一条包含加密信息的元数据就是区块。财务管理系统依照统一标准,对数据进行捕获,由财务部门对元数据信息加密,提出移交存储请求,通过区块链共识机制将信息封装成新的区块,存储于区块链中,档案管理系统通过区域链获取此信息。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点,一旦遭受网络攻击,必须掌握全部数据节点的51%,才可以操控修改网络数据,篡改难度大,几乎不可修改,从而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区块链智能合约机制可以按照预设的规范流程自动执行,通过时间戳等技术记录信息状态,可追溯信息,保障可靠性。运用区块链技术收集数据信息,减少人为参与,并通过共识机制检查文件格式、数据背景等元数据信息,各节点相互配合,保障完整性。区块链技术是新型的分布式数据库,数据存储于财务管理系统与档案管理系统两个节点上,即使某一系统信息遭到篡改或丢失,只要另一系统正常运行,数据仍可恢复,并继续更新记录,从而保证可用性。区块链技术并不是独立的,而应与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融合实践,只要有利于会计档案信息化的建设与发展,都应用辩证与发展的眼光看待。

五、人才保障:培养复合型人才

培养兼具档案、财务、计算机三方面基础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弥补精细化分工的弊端。无论是系统的开发运作,还是利用工作的审核批准,都无法脱离“人”的参与。现代社会,分工愈加细化,工作专业化的同时也造成复合型人才的缺失。同时,系统互联,数据信息高度集中,对相关管理人员的要求更高。财务系统与档案系统互联互通,在运行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归档与利用的各种问题,具备财务知识与档案知识,可以解决归档的具体范围与在线利用操作细节。同时,系统互联构架于信息技术之上,掌握基础的计算机技能和互联网知识,可以自行处理简单的系统问题,减少因计算机人员忙碌而造成的在线查档延迟。因此,对涉及财务归档及利用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培训,包括财务、档案、计算机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内容,由浅入深,逐步深化拓展培训深度与广度,为医院会计档案的智慧化管理储备人才。

在新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会计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是适应技术发展的必要过程。构建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平台,可以节约管理成本,减少资源浪费,由对会计档案的实体管理转向数据管理,由基础核算工作转向管理监督工作,发挥档案的决策辅助作用。开展电子会计档案与档案管理的共建共享,实行部分会计档案“单套制”保管,甚至向“单轨制”管理模式探索,可以有效地提高档案利用效率,节约财务人员频繁到档案室查档的时间,节省职工报销审核来回奔波的时间。

参考文献:

[1]孔繁杰.创新档案管理,打造绿色账本[J].中国档案,2015

第6篇:区块链技术现状范文

201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这一委员会的成立旨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体现了央行正积极应对世界范围内的金融科技发展。

金融科技是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一系列技术革新,全面运用于包括且不限于支付清算、借贷融资、理财、零售、银行业务、保险等领域的科技,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与此同时,金融科技的发展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与挑战,于是监管科技(RegTech)应运而生,从全球范围内看金融科技最新发展与监管科技的走向趋势,为新情况下我国金融监管提出新思路。 监管科技兴起与演进

所谓金融科技,是科技与金融的结合,落脚点在于金融,英文表述为FinTech,是Financial Technology的缩写。其概念众说纷纭,比较权威的是来自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简称FSB)的定义: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它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金融科技的发展有利于解决传统金融模式下无法解决的信息不对称、高风险、高成本等问题。通过创造可以为社会广大群体适用的金融产品,使得广泛的社会阶层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构建在新技术上的金融模式不断冲击着传统的金融运行方式,传统监管面临巨大的机遇与挑战,由此有人提出了以技术对抗技术,用监管科技(RegTech)应对金融科技的想法。

监管科技是与金融科技相对应的概念,意在指技术与监管相结合以应对新的金融科技,英文表述为RegTech,是Regulation Technology的缩写。监管科技被定义为一种应对科技创新带来金融行为合规问题的新技术,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有一个经典描述:“运用新技术,促成达成监管要求。”

监管科技作为从金融科技概念引申出的概念,严格意义上是金融科技的分支,其具有实时性、高创新、专业性强等特征。相比传统监管,监管科技具有三方面优势:第一,促进企业去合规,提升配合监管的能力;第二,改变监管者和被监管者进行监管的方式,使监管实时动态,强化对市场的检测能力,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第三,改进监管者监管方式,降低监管难度、成本,比如美国存在大量监管科技服务公司,专门为客户公司提供技术解决方案以降低合规成本。 发展趋势与问题

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主要围绕着三个主题,减少合规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普惠金融。金融科技有效弥补了我国金融发展中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短板,体现出“金融脱媒”(dis-intermediation)、“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用户指向性”(customization)等特征,依托中国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其业态呈现出互相重合又高度细分并存的特点。在一系列科技快速发展背景下的我国金融市场存在规模大、创新原动力强、风险防控需求紧迫这三大特征,因此有必要加速结合最新科技,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科技(FinTech)监管体系。

具体而言,我国金融科技有三大突出优势:

优势一:移动支付世界领先,推陈出新

以蚂蚁金服、微信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移动支付领域不断创新,移动支付所占比例不断扩大,2017年5月,浙江省提出了打造“无现金社会”的口号。其科技应用主要集中在生物识别领域,比如现在已经相当普及的指纹验证支付、人脸识别支付,以及未来可能应用的虹膜支付、声纹支付。除了生物识别,未来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数字货币也将会对移动支付、跨境支付等行业产生巨大的冲击。

优势二:征信行业发展空间巨大,助力普惠金融

2015年1月,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六个月。目前看,以蚂蚁金服旗下的芝麻信用公司突破最大,其构筑在其本身评分体系中的用户,已经可以用信用分数直接进行共享单车的押金抵扣、借还雨伞充电宝,甚至与卢森堡开展了基于信用分档牡缱忧し务,已经超出了原有征信应用领域的范畴。个人征信根本上就是为普惠金融服务的,个人征信服务最大的价值与盈利点就在于作为普惠金融的风险控制数据,普惠金融的开展需要征信数据以减少贷款风险,从而降低成本,实现普惠本质。

普惠金融的发展有效填补了我国现有金融体系对中小微企业与个人金融服务的欠缺,互联网金融公司比如蚂蚁金服以及其芝麻信用体系等做得很好,但建立“互联网+”、大数据金融资产、征信体系等不光是金融领域的需要,更是整个社会的新趋势。

未来农村金融的开展还得靠依据大数据所形成的个人征信以及信用体系,只有构建了一个完善的、全覆盖的个人征信体系,农村的金融服务才能解决,所以个人征信与普惠金融的结合对于解决农村金融问题非常重要。

优势三:整合互联网与电信运营商大数据,人工智能赶超美国

互联网企业与电信运行商大数据的整合将会实现1+1>2的效应。个人所在的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参与并推动了上海数据交易中心、中国联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复旦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单位联合共建的中国第一家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目标是将来会引入更多数据,在多方数据基础上研究对于大数据产业发展模式的路径。

由于电信运营商有互联网企业一些不具备的优点,比如运营商数据在处理风控、精准营销、小额信贷、贷后预警、盗刷、电信诈骗等问题上相对成熟而且有历史积累,数据更加精准、更加动态,两家的结合,对于大数据的价值有着巨大的提升,实现了对个人准确的信用画像,去年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就帮助中国联通与京东金融成功地进行了数据整合。

京东金融与中国联通合作只是第一步,未来将会和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运营商进行全面合作,将三大运营商各自的优点整合起来,甚至和中国银行业、广电集团的数据进行整合。此外,深度学习作为最近新兴的人工智能技术,该技术高度依赖大数据,通过模拟人脑的训练方式,让机器可以进行自动学习,而该技术的应用也让蚂蚁金服、腾讯、谷歌、百度、Facebook等公司的业务实现高速增长,因此中国也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进入大数据井喷阶段,短期美国的人工智能技术依然保持领先,但长期来看,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反超美国已经成为大概率事件。

目前来看中国金融科技亦面临三大主要问题:

问题一:区块链市场应用潜力巨大,但目前监管态度审慎,发展相对滞后

区块链技术在中国金融领域的潜在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点对点支付;第二,多方交易,即通过技术构建交易过程中的信任基础;第三,智能市场,包括任何形式点对点交易实时划转的清算交易,以及金融衍生品“智能合约”实现头寸自动调节的开发等。具体来说涉及交易所、保险、众筹、基金、股权交易等细分领域,潜力巨大。

区块链最直接的应用还是数字货币,人民银行已经明确否定了非官方数字货币的合法地位,并宣布将推出人民银行版“数字货币”,由于区块链数字货币无法得到合规身份,比特币等数字货币转入暗网(dark web)被用以洗钱,这值得引起警觉。

对此,学界呼吁“网开一面”,保留一个想法或者说窗口――小额公开发行的数字货币,具体额度由证监会来定,这对股权众筹、中小企业融资、债券融资的相关业态可能有重大突破。

问题二:股权众筹相对停滞,急需政策松绑与支持

由于受到P2P专项整治的影响,我国众筹方面的政策几乎处于停滞状态,投资者也是谨慎支持,投资相对保守,这就导致了目前几乎整个众筹行业处于一个濒临死亡的状态,而在国外特别是英国,最有活力的还是股权众筹。但是通过对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科技进行结合,股权投资领域依然有作为的空间,德国已经有依托以太坊平台的the DAO项目,这对于我国是一个很好的借鉴。目前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与清华大学联合在FinTech和RegTech上进行了一系列系统的研究,特别是在新技术如何与人民银行监管体系相结合,如何将RegTech体系化有了一些成果,将在之后陆续推出。

问题三:金融科技过度依赖互联网金融,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困难

近年金融科技概念虽然非常火爆,但包括大数据、征信、支付等优势项目都集中于互联网公司与互联网金融,阿里巴巴集团、腾讯集团等大型互联网企业直接参与了大多数金融科技创新,而中小微科技企业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这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本身的发展潜力巨大,仍然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而金融科技处于发展初期尚未完成转型,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与发展;另一方面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自身发展面临融资困境,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也同样困扰着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问题使得中小型科技企业无法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展受到限制。相信随着政策与市场态度的调整,将会迎来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科技在中国大爆发的新时代。 技术驱动转变监管思维

面对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不断累积的风险与技术漏洞,如果固守传统监管理念,有可能造成不可逆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为此我们有必要“以毒攻毒”,以技术驱动型监管思路应对金融科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以RegTech应对Fintech。

当前金融科技监管的根本问题在于信息不对称,监管层可以通过监管科技的技术手段,去主动解决数据获取、收集、分析、储档问题,并能够实时、有效地发送指令,监管由被动变主动,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处在一个平等获取信息的地位,通^数据共享形成一个有机交互系统,降低监管成本,真正实现实时、可预测、自上而下的,以技术支撑为核心的监管体系。

具体而言,就是建立金融统合监管体系与主动、精确的监管数据收集体系,加强国际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创新交流合作。

第一,金融统合监管体系需要构筑金融统一监管委员会,对银行、保险、债券等金融领域实施统一监管,构筑大监管格局。在这一委员会基础上,实施金融统合立法,形成金融商品、金融市场、金融服务三位一体,互相呼应的统合立法格局。

第二,建立主动、精确监管数据收集体系,明确相关规则,建立数据申报、分享、辩伪规章制度,打通地方与中央、中央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孤岛,实现数据的实时共享,在这一体系中积极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监管数据的精确性与主动性。

第三,加强国际合作,尤其是与英美德日澳等国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的交流,我们会在今年7月前往英国考察英国金融科技企业现状,了解英国的政策动态与监管科技发展情况。

第7篇:区块链技术现状范文

关键词:仓单质押;电子仓单;质押登记

一、仓单质押的法律风险

仓单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其基本的交易模式是由保管人开具仓单给存货人,存货人背书转让仓单,或将仓单出质。随着仓单交易的专业化规范化进程的推进,逐渐产生了大型的交易所对仓单交易进行更加规范、专业的管理,形成了一种流通性更强、信用程度更高、内容与格式更加规范的仓单,并在发展中逐步被行业所认可,形成了现在所谓的“标准仓单”。由于交易所及其服务对象十分有限,并不是所有的仓单都可以纳入标准仓单的范围,故而实践中还有一大部分发生法律争议的仓单被称为“非标准仓单”。而之所以作这一区分,是因为标准仓单质押的法律风险与非标准仓单质押的法律风险是截然不同的,有必要分而述之。

(一)标准仓单质押的法律风险

标准仓单,是特指由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连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州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交易所”)制定的,在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交易所注册,可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提货凭证。①而标准仓单又可以依仓储物的不同分为仓库标准仓单与厂库标准仓单,厂库标准仓单的适用范围十分有限,在实践中还没有针对厂库标准仓单的专门规定。因此在本部分的讨论中,标准仓单仅指仓库标准仓单。电子仓单的出现给仓单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其不仅仅是仓单的表现形式从纸质化到电子化的变更,更代表了有关于仓单的生成、转移、变更、注销、锁定、冻结和设立担保等一系列运作,皆于电子仓单管理系统上进行。也就是说,这一系统要承担着数据储存、更新与监控等工作。电子仓单的工作流程十分清晰:首先输入仓单的详细信息(仓单编号、货物名称、货物种类、货物数量等),平台即生成电子仓单,并同时向电子仓单持有人(存货人,即出质人)核对信息,仓单持有人确认信息之后,平台发送电子仓单至仓库(保管人)与电子仓单持有人(存货人),电子仓单即完成。而电子仓单质押的实现流程中,电子仓单的持有人(质权人银行)具有对仓单一切交易的决定权,即有关电子仓单的一切修改和变更都必须经过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所以出质人如欲出售仓储物,则需在平台提交申请,平台将其发送至仓单持有人处,由仓单持有人表示接受或拒绝,如果仓单持有人接受,则平台向出质人、质权人、仓库保管人发送确认通知,经确认后,仓库保管人放货,由此完成电子仓单质权的实现。在这种电子仓单系统的运作下,我们则可以即从法律的角度,也从技术的每一环节的角度对标准仓单质押的法律风险进行审视:

1.质押登记效力存疑

标准仓单质押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以电子形式存在。不同于传统概念中的转移纸质仓单的质押方式,标准仓单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生成以后即以电子形式存在,这也就使得标准仓单质押不能归属于《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59条第1款中所述的“交付即设立”的仓单质押,而属于后一分句中的“没有权利凭证的仓单”之质押。虽然电子仓单在操作过程中也存在“电子交付”,例如在《栾川县豫广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等诉上海平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西双版纳A股份有限公司将备注为“质押”的电子注册仓单的系统截屏发送至深圳XX有限公司指定邮箱,自该截屏文件到达被上诉人指定邮箱之时,即完成了权利凭证的交付。那么,现行法规是否承认此种“交付”呢?笔者认为,司法解释中显然没有采取这个意义的“交付”,否则就不会存在第59条第1款后半句的规定,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则认为应当解释成,电子仓单不仅需要交付,还需要在交易平台进行登记。这种解释方法明显不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故不应予以采纳。对于没有权利凭证的仓单之质权,于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而目前我国的仓单质押登记机构只有大连交易所、郑州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在此三大交易所办理的质押登记是否具有质权发生的效力呢?换言之,这三大交易所是否具有办理质押登记,并使得仓单质押设立并产生公示效力的资质呢?通过分析其他担保物权的登记机构,我们发现,作为担保物权的登记机构起码需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登记机构的法定性。这是登记机构需要具备的最基本条件,如果法律法规没有授权给机构以登记的权力,那么即便这一登记在商事交易中已经十分普遍,其在法理上仍然具有不法性。例如,《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动产的法定登记机关,而却没有任何一个《办法》给予三大交易所以仓单质押登记之授权;(2)登记机构的统一性。在现有法律规定的登记机构中,一般都会采取统一登记机构的表述,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等,这种规定不仅是为了管理的方便,更重要的是管理的规范与信息的统一。而我国现有的仓单质押的登记机构有三家,这三家交易所各自有自己的登记管理系统、管理办法,例如上海交易所以电子仓单管理系统进行仓单质押的管理,郑州交易所以冻结模式进行仓单质押的管理,这种不统一会导致仓单质押的设立处于混乱状态,容易发生重复登记等各种问题;(3)登记内容的公开性。登记在没有权利凭证的仓单质押设立中起到了公示的重要作用,登记内容必须为公众所能知悉,如果公众不能获知仓单质押的登记信息,那么登记就形同虚设,没有起到登记制度设立之初设想的维护交易安全与稳定的作用。如前所述,三大交易所的服务范围非常窄,且仅有上海交易所允许会员查询登记信息,其余两家的登记信息十分私密。这样一来,可见三大交易所并不是合法有效的仓单质押登记机构,其办理的质押登记是否有效也是存疑的。但自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二条、第三条,确定了将仓单质押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范围,由当事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登记,似乎引入了征信中心这样一个国家指定的登记中心。又但是,在笔者看来,《决定》并未说明这一登记的效力,我们也无法从条文中确定地解释出征信中心登记的效力,更未指明不登记的后果。《决定》第四条规定,征信中心不得开展事前审批性登记,这说明征信中心对仓单质押的登记至少并不会发生“未经登记的质押不发生效力”的情形,征信中心的登记只是事后的备案。如果这一结论成立,那么前述有关现存登记机构的资质导致质押登记效力存疑的问题,仍旧没有得到解决。如果我们回归到法律规定,是否可以解释出三大交易所办理的登记的效力呢?《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63条第2句规定,当事人未在法定的登记机构依法进行登记,主张该担保具有物权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大交易所进行的质押登记并无法律授权,如此看来这一条似乎也可以否定三大交易所登记的效力。

2.标准仓单质押的规范不统一

三大交易所都有关于标准仓单的管理办法。其中,大连交易所对仓单交易没有专门的规范,仓单规范仅散见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之中,仅对标准仓单的定义和分类进行了阐述;郑州交易所对仓单交易有更为全面的规定,但没有对仓单质押的规定。目前只有上海交易所对仓单质押有专章规定。如前所述,不同的交易所对于标准仓单质押的规范相差甚远。例如,上海交易所以电子仓单管理系统进行仓单质押管理,其质押登记流程为:首先,由出质人提出质押登记申请;其次,由指定的交割仓库审查该申请;再次,由质权人确认质押登记申请;最后,由指定交割仓库进行仓单质押登记。至此,银行的质权设立。但依据郑州交易所的规则,仓单质押并不采取登记制,而是冻结制,即标准仓单所代表的仓储物被郑州交易所冻结,以此限制存货人对仓储物的移转。此种方式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仓单质押,颇有争议。

3.银行质权的实现依赖于受让人

“禁止流质”的规定使得银行与贷款申请人之间不能约定在申请人不偿还债务时,银行即获得仓单的所有权,故目前实践中银行质权通常是由银行、借款人以及标准仓单的受让人之间签订协议,由受让人支付受让款,以此替借款人偿还银行贷款的方式实现。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与受让人之间建立了仓单买卖关系,银行与申请人之间的担保关系消灭,申请人偿还贷款的义务转移给了受让人,故而银行债权实现的风险也取决于受让人———银行无法实时监控仓单的流转情况,而只能依赖于交易所的监管,一旦受让人拒不履行偿还贷款的义务,则银行质权难以实现。

(二)非标准仓单质押的法律风险

非标准仓单是实践中更为常见的仓单形式,是指仓储机构出具的,表明持有人对一定数量的仓储物享有提取货物的权利的凭证。与标准仓单相比,非标准仓单所依托的是仓储机构的信用,因而与标准仓单相比,其信用度低、流动性差、规范性差,但正因非标准仓单低门槛,导致实践中的仓单质押纠纷以非标准仓单居多,且非标准仓单并不是只被小型仓储机构所采用,许多大宗货物的仓单质押也依赖于非标准仓单(如青岛港事件)。

1.仓单格式标准不明导致的法律风险

虽然国家标准委的《仓单要素与格式规范国家标准》于2014年开始实施,但实践中格式不标准的仓单仍然存在。在仓单融资模式中,仓储物首先要进入交割仓库,由仓库保管人向存货人(出质人)开具入库单,以作为对实际入库数量的确认,并不具有提取仓储物的功能。但实践中还存在的情况是,个别物流公司在收取货物后以入库单代替有效的仓单,将其直接交付给存货人。严格来讲,入库单持有人并不能向保管人主张提货的权利,这就给质权的设立和实现带来了法律风险。例如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也从事仓单质押融资的业务,但只有关于交收仓库管理的文件,没有关于仓单质押的规范文件,且其他可查阅信息相对三大交易所来说较少,仓单业务开展并不规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可以发现渤交所既开具了《仓库存货凭证》,又开具了《仓库提货单》,前者为权属凭证,后者为提货凭证,这种权属凭证与提货凭证相分离的设计使得二者中的任何一份都不是一份标准的仓单,同时也使得这一融资过程面临了巨大的风险。非标准仓单也不仅仅局限于纸质形式,除前述提到的三大交易所出具的是标准的电子仓单外,实践中还存在各互联网公司、仓储公司、银行等推出的非标准的电子仓单(系统),造成了仓单融资的混乱。例如,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中储与京东、阿里巴巴、平安银行等都开发了电子仓单质押融资服务的系统,显然这些公司是希望模仿三大交易所的仓单交易模式,这种运用了区块链及物联网技术追踪大宗商品仓单的物流信息、库存信息、交易信息和融资信息等全周期数据的方式,相较于纸质仓单无疑能够使得各方对仓储物的事实状态和权属状态有更好的了解,但由于这些公司之间信息不互通、没有形成公信力、信息不公开,故而在这些公司的电子平台上进行仓单质押的效力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

2.仓单内容不真实导致的法律风险

实务操作中,以银行作为质权人为例,银行往往只审查仓单的形式要件,而不去核查仓单上所记载的货物数量、种类、品质等与实际的货物数量、种类、品质等是否一致,这样一来,如果银行主张实现质权,应当以仓单为准还是仓储物的实际情况为准则引发争议。尤其当保管人与出质人实际为同一人,或出质人是仓库的实际控制人,又或出质人与保管人有密切关联时,质权人很难掌握仓储物的实际情况、流转及其设立担保的情况。

3.实践中仓储物流转给质权带来的法律风险

出质人以仓单为银行设立质权,是为了给银行的债权提供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贷款以用于运营。通常来讲,如果不允许仓储物的流转,那么出质人(债务人)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也就无法获得利润,更无法按时向银行还款。故而实践中的仓单质押往往采用一种类似于“浮动质押”的方式———只要仓储物以市值总量不低于仓单上记载的市值总量的75%为限即可以自由流转。这种方式虽然能够给出质人的生产运营提供便利,但却对现有的质押制度提出了挑战。在我国的担保制度下,无论是动产质权还是权利质权,质物必须是确定的———因为通常而言,质物在转移了占有之后,出质人无法在担保期间利用质物,而实务中仓单质押的做法显然突破了这一限制,而更类似于动产浮动抵押的规则,可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浮动质押”的规定。那么,这种情况下,质权是否有效设立,甚至于这种担保方式是否还能成为质押,也是存在争议的。如果认为此时不成立仓单质押,则只能认定为仓储物的抵押。

4.重复质押的法律风险

由于非标准仓单没有统一的管理系统,其生成仅由保管人开具仓单交给出质人(存货人)即可,仓库内部管理规范的缺失使得仓单的出具不受控制,其质押成立的要件为交付,这种公示方式的公开性不强,常常会出现重复开单导致的重复质押的情形———即出质人既以仓单出质,又以仓储物设立担保,或保管人就同一批仓储物向出质人开具多个仓单,出质人凭多份仓单设立质权的情况。

二、对仓单质押法律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思考

面对仓单质押的乱象,有学者建议建议审慎开展仓单质押业务,仅接受期货交易所、全国性仓储机构、大型港口码头开具的仓单。③但笔者认为此种做法多有不妥:第一,非标准仓单质押在商事交易中已经广泛应用,不能一刀切地禁止中小型仓储机构开具仓单,否则既不利于商事交易的顺利进行,也会将正在进行的非标准仓单质押陷入尴尬境地,故而我们的治理方向应当是引导和规范,而不是一味地禁止;第二,即便只承认期货交易所、全国性仓储机构与大型港口码头开具的仓单,还是无法解决我们前述分析过的,机构资质存在问题、机构系统之间信息不互通、机构间规范不一致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做的是将仓单质押在立法上予以完善,引入监管,并根据仓单融资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统一、规范的管理机制。

(一)通过立法明确仓单质押登记机构及登记效力

为了解决仓单质押登记机构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机构之间信息不互通、信息不公开的问题,应当首先在立法上赋予三大交易所做仓单质押登记的合法性,或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某一机构作为仓单质押的合法登记部门,以解决登记机构的资质问题。如前所述,征信中心已经被确定为仓单质押的登记机构,但登记的效力尚未明确,笔者认为,考虑到以仓单质押进行融资的必然是大宗商品的交易,故而风险也更大,立法应当进一步规定征信中心进行登记的效力,明确其法律效果为“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仓单管理系统,制定统一的仓单质押规范,禁止自行开发仓单质押融资平台

如果上述设想成立,那么另一个问题是,对于现存的三大交易所的仓单质押业务以及其他电子仓单质押交易平台应当如何处理?此处需要对征信中心的职能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征信中心作为国家登记机构,只能助力于物权变动的公示,必然无法承担三大交易所或非标准电子仓单的运营公司在仓单质押设立中的功能:首先,三大交易所具有较为完备的管理规范和运行系统,交易所与制定的交易仓库之间签署合作协议,仓库作为仓储物的监管人,要接受交易所对仓库的监管,这种监管大大降低了仓单质押的风险;其次,各公司自行建立的非标准电子仓单系统运用了区块链与物联网的技术,虽然在法律上存在较大风险,但其对物流动态信息的掌握在实务操作中确实给电子仓单融资提供了便利。因此,应当保留三大交易所在仓单质押中的地位和功能,但需要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整合和规范,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仓单管理系统,制定统一的仓单质押规范。改变只有期货交易所会员可以查询登记信息的现状,让仓单质押设立登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同时,加强征信中心对三大交易所的监管,保证征信中心与三大交易所登记信息交流通畅。此外,还应当考虑引入非标准仓单公司的区块链技术和物联网数据,以提高电子仓单融资效率。那么,在保留标准仓单交易所的情况下,是否要对非标准电子仓单质押机构进行保留呢?笔者持否定态度。保留非标准电子仓单有以下弊端:第一,允许自行设立电子仓单系统会导致电子仓单融资平台泛滥,导致仓单质押业务愈发混乱;第二,如果要将标准电子仓单的管理模式应用于非标准电子仓单,那么就需要电子仓单融资平台、指定仓库的资质合格、运作系统完善以及管理规范完善,否则电子仓单的引入就没有降低纸质仓单的风险,但现实中,很难让每一个非标准电子仓单融资平台都有如此完备的机制,这也是一个浩大的工程。故而,考虑到仓单质押必然涉及的是大宗商品,其风险更应予以控制,以防再次出现青岛港、上海钢贸案等类似案件,笔者以为应当对非标准电子仓单质押平台进行取缔,统一于国家认定的三大交易所等机构进行仓单质押业务办理,并在征信中心进行登记。但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采取何种立法取向才能达到维持秩序与促进交易的平衡与共同发展。如何解决登记机构的资质问题,取决于我们如何抉择公示法定与公示自由的立法取向。如果我们坚持公示法定主义,那么三大交易所进行的登记是必然无效的,这种严格的公示法定主义有利于秩序的维持,但是否也会给交易的发展带来阻碍?再退一步讲,我们前述讨论的都是希望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仓单系统,确定全国统一的仓单质押登记机构,以达到维持秩序的目的,但或许有一种折中的办法是,确立地方的交易秩序而非全国统一的交易秩序,虽然这在我国的担保物权登记机构的设置中没有先例,但这也不失为一个可以达到维持秩序与促进交易的双赢的办法。

(三)金融机构加强对仓单内容的审查

传统上,金融机构对仓单的审查仅限于形式审查,而不审查仓单项下的货物情况,这给仓单虚开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一问题在纸质仓单为质押的情况下尤为突出,相信在电子仓单兴起之后,作为质权人的金融机构能够更方便地掌握更全面的信息,有效避免仓单内容的不真实。

(四)加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第8篇:区块链技术现状范文

关键词:新工科;高等院校;计算机类专业;师资

1新工科建设下计算机类专业背景分析

自2017年2月起,国家教育部积极推进新工科建设,引导工程教育的探索新阶段,为高等教育在强国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助力。新工科专业,以互联网和工业智能为核心,包括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相关工科专业。新工科专业是以智能制造、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用于传统工科专业的升级改造,未来新兴产业和新经济需要的是实践能力强、创新能力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复合型新工科人才。[1]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智能建造专业、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等。[2]由于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是新工科专业的重要组成和有力支撑,近年来的招生报考呈现越来越火爆的趋势,呈现出生源充足、考生认可度高的特点,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计算机类师资储备不足、招聘难度较高。尤其是部分近年新开办的专业,尚无直接对口的高校毕业生,因此,如何通过招聘和培养让师资有效的适应新工科背景下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的需求,是高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2高等院校计算机类专业师资现状及存在问题

2.1现有的高校计算机类专业师资来源,主要有以下两个渠道

(1)来自高校。高校毕业生通过招聘环节进入高校工作,通过岗前培训取得教师资格证,完成从学生到教师的角色转换,无业界实践工作经历或业界实践工作经历不足一年。(2)来自业界。从高校毕业进入相关行业从事计算机类对口工作,有深入、丰富的实践经验后转型到高校担任教师,多数具有行业资格证书,能直接指导学生实践。

2.2高校计算机类专业师资构成,主要有两种类型

(1)专任教师。教育部明确指出,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我国对高校专任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有基本的要求。(2)兼职教师。兼职教师是高校师资的重要补充力量,高校会根据教学需要聘请一定数量的校外企业、社会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或技师等担任兼职教师,担任实践类课程教学。

2.3高校计算机类专业师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来自高校的教师普遍缺乏对行业的深入了解。没有业界工作经验的高校教师,由于不熟悉实战项目,难以直接指导学生实践,而对计算机类专业而言,是否具备项目开发经验对教师胜任力是关键评价指标。(2)互联网、工业智能专业人才的薪资要求高,招聘难度大。新工科专业以互联网和工业智能为核心,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都是快速发展的新兴行业,业界薪资待遇高,从业人员以青年人为主,正处在人生拼搏期和事业上升期,薪资待遇和发展平台的悬殊,导致业界人士鲜少选择到高校从事教学工作。(3)业界教师教学能力有待提高。来自业界的教师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但因多年在企业工作,学科基础理论知识脱离时间长、逐渐淡忘,理论课教学能力偏弱。(4)兼职教师授课时间受限、不稳定、波动性大。由于兼职教师大多来自校外企业和社会,授课时间受到限制,不能持续稳定的参与教学工作,波动性较大。(5)计算机类专业教师能力有待不断提高。随着新技术发展,人工智能时代的全面来临,计算机类专业知识更迭快,对教师知识更新、能力提升的要求高。

3高等院校计算机类专业师资紧缺的解决建议

3.1合理化薪资结构调整、改善福利待遇,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体系

高校应该合理调整薪资结构,提高紧缺专业师资待遇,争缩小与行业从业人员的薪资落差,充分利用高校的自身优势吸引人才,提高福利待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激励体系:考核评价要发挥导向作用,对不同类型的教师(教学科研型、教学型、科研型)分别细化不同的考核标准,条块结合、标准明确、公正科学、奖惩分明,同时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利用数据化的考核方式让考核更加具体充分。通过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于紧缺、骨干师资的评定和激励。

3.2制定教师双向进修计划,加强师资培训培养力度

要建设综合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教师队伍,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职业技能和一线实践经验:面向来自高校和业界不同类型的教师,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区分侧重点--为高校教师提供更多参与行业实践、深入企业项目的锻炼机会;为业界教师提供更多进修、访学、学术会议等交流学习机会,帮助教师提升自身素质。同时,师资培训结合脑科学、心理学、教育学,提升教师的跨领域融合能力。

3.3建立兼职教师人才库,储备充足的兼职教师

高校应建立计算机类专业兼职教师人才库,通过网络平台、专场招聘、定向联系等各种渠道、多种方法,推进兼职教师的储备工作,保证充分数量的兼职教师队伍。

3.4开展企业合作定制培养班,引进企业导师参与实践类课程教学

新工科建设要求下,高校计算机类专业应利用校企合作资源,大量引入企业项目和研发骨干人员进入课堂,共同参与学生培养,达到高校、企业、学生共赢的局面。通过开展企业合作定制培养班,让企业导师参与实践类课程教学,同时需要适当放宽对企业导师学历、职称等门槛要求,重点关注其实践项目研发经验和能力。

第9篇:区块链技术现状范文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发表了“实行综合经营是金融业融合创新的必由之路”主题演讲,他指出,最初的金融改革秉承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理念精髓。商业化改革后,银行从垄断转向竞争,服务从单一化转向多样化,产品从信用中介转向资产管理,综合经营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客观存在,是实现收益与风险平衡的创新方向,也是实现金融结构调整、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必要措施。

 

范一飞表示,应该理性认识分业经营、综合经营与金融危机爆发的因果关系,优化综合经营格局,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

 

对于金融业综合经营成为大势所趋前提下,我国怎样建设良好的制度环境,范一飞表示,首先,我国面临金融业融合创新的道路选择。综合国际实践经验、我国实体经济需要和金融业发展现状,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是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基本方向。可以按“集团综合经营、金融控股公司管理股权、子公司分业经营”模式设计并规范我国的金融机构跨业发展基本框架。这就要求我们全面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组织架构,落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减少套利投机,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内控机制和信息数据平台,提高持续的风险管控能力。其次,我国面临金融业融合创新的规制选择。要建立面向所有投融资行为的功能监管以保障监管全覆盖,建立立足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监管以确保创新负作用最小化,建立穿透式监管以确保杠杆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林晓轩在论坛上表示,农业银行在农村虽然有非常庞大的网络,但在对“三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时,还是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需要依靠互联网、大数据来进行转型,改变在农村的服务方式。

 

林晓轩指出,农业银行有1.27万个县及县级以下的村镇网点,主要提供标准化、基础金融服务,产品比较单一。“从去年开始,农业银行进行了一个互联网转型的规划,该规划于今年上半年落地。实现线下网点与线上的差异化、定制化服务进行对接和联动。”林晓轩说,“农业银行加速布局农村电商,希望通过电商平台积累的数据,为广大农民提供精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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