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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盈利模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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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盈利模式

第1篇:保险公司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保险,互联网,销售,盈利模式

一、保险网销的发展

进入21世纪后,伴随着计算机系统软硬件平台的发展和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保险行业依托互联网开放交易和服务已逐渐成为一种新的发展方向。时至今日,开展网销业务的保险公司已超过60%。财险公司方面,车险网销成为厮杀的主战场;寿险公司方面,短期意外险、万能险等新型寿险产品及健康险等传统寿险产品也遍地开花。但是,持续的不计回报的投入必将不会持久,尽快找到适合自身的盈利模式,是每一家开展网销业务的保险公司所要面临的必修课。

二、保险网销的业务模式

1、自营模式。自营模式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公司官网开展保险产品的销售工作。业务流程一般包括产品浏览、保费试算、投保信息填写、核保问卷调查(主要是寿险长期险业务)、在线实时核保、投保信息确认、在线支付出单,流程能基本覆盖传统线下渠道销售时的各投保环节。通常,自营模式建设较好的保险公司还会相应配套电子保险单、在线实时人工客服等功能,以期提升客户体验。自营模式具有经营风险低、自主性强、客户信任度高的特点,国内各大型保险公司都在大力拓展自营网销业务,力求建立以保险网上销售、网上客户服务为核心的官方在线平台。

2、第三方合作模式。第三方合作模式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在保险中介公司、保险兼业公司或互联网销售平台服务公司开办的网站投放保险产品并支持网上成交、出单。由于第三方平台开放的特性,往往会有多家保险公司、多个类似保险产品共同销售。第三方合作模式的业务流程和自营模式基本相同,不同公司、同类产品的投保及出单流程可复用性高,对于中小保险公司而言,只需利用第三方公司保险网上销售平台的现有功能并稍加改造,即能达到快速上线新产品、快速拓展第三方合作并降低自营模式下的自主建设及自主维护带来的开发与运营成本的目的。因此目前网销业务的规模上,以天猫为代表的第三方合作模式已快速增长并超过了自营模式。

三、保险网销渠道的盈利模式研究

国内最早试水网销的几家保险公司深耕近十年仍未实现网销渠道单独核算的盈利。因此,敢问“网销渠道的盈利模式”之路在何方?盈利会在何时?恐怕没有一家保险公司目前能给出充满信心的答案。笔者结合自身在保险行业二十余年从业经验及近几年在保险电子商务业务领域的工作,提出以下几种保险网销渠道的盈利模式:

1、中间渠道模式。所谓中间渠道模式,是指把自营网销平台当做一种中间服务的媒介,第三方平台本身就是一种中间渠道,其盈利模式较为清晰:为各保险公司提供销售平台并收取平台服务费或手续费(如有保险资质)。而保险公司的自营网销平台可以为公司内部传统渠道,诸如团险、银保渠道提供业务流程支撑。以团险渠道为例,团险渠道业务来源较为分散、产品形态相对简单、对被保险人个体核保要求较低、个人客户数据质量较差,而通过自营网销平台实现被保险人个体信息录入、电子保单等业务环节,能提升团险业务处理效率,并提升个人客户数据联系信息的准确性,利于对后续对个人客户进行二次开发。因此中间模式下,自营网销平台不再以传统渠道的保费产出作为KPI,应当以接入传统渠道的业务量、对传统渠道的业务提升情况作为服务考核指标,并考量可二次开发客户的增量价值。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传统团险业务的个人客户联系信息的准确性不到10%,而通过接入自营网销平台,准确性能提升至50%以上。

2、线上线下结合模式。网销渠道相对于传统线下渠道(例如个险渠道),具有低保单附加成本(佣金、管理费等)的特性,但也面临客户二次拓展路径窄、手段欠缺的困惑。通过将线上线下渠道相结合,能有效的取长补短、形成互补优势。例如:将保险公司的所有个人产品在网销平台上开放保费试算、投保意向咨询、保险需求测算及保险产品推荐等功能, 利用互联网媒介快速传播的特点,多入口引流增加访问量,将线上获得的意向客户转由个险营销员跟进并促成。国外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模式的Insweb公司,可视为典型的网销渠道,其业务规模虽不大,但通过客户保险需求测算、保险产品推荐、向被推荐产品所属保险公司提供客户需求并由保险公司跟进促成的业务模式已实现运营盈利。

3、网电移一体化模式。2010年起,移动智能终端及3G移动通信技术在国内的迅速普及,保险公司应当利用网移结合的方式,一是做到网、移后台数据融合,二是实现移动端的业务流程简化及应用的轻量级,让每一个潜在客户随时随地能便捷接入网销平台、提升客户转化率。

但仅依靠网移结合方式实现转化率的提升还不够,可以通过设置在线支持坐席实时跟进客户咨询、交易路径,引导客户留下联系方式,并立即流转至电销坐席跟进促成或适时推荐高价值的电销渠道专属产品,实现潜在客户价值的充分挖掘;而电销渠道的高保费产品又可以通过网销平台由客户自主确认投保单信息、完成在线支付,实现业务合规性的提升并减少客户对通过电话沟通后支付高额保费的疑虑。此模式目前在国内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均有开展试点,例如某保险公司通过网销平台赠送高额交通意外险,每天能稳定获取一批潜在客户,通过电销跟进销售高价值产品,实现网销获客的价值深挖,以期达到网电渠道的共赢。

第2篇:保险公司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医疗产业链;盈利模式;互联网医疗

互联网对各行各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与改造,医疗产业也不例外。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正在高速渗透传统医疗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从诊断到治疗、从手术到给药、从监护到复诊都将进入_个互联网化、智能化的流程,全新的患者、医院、药企、保险等多方共赢的商业盈利模式也将在探索中出现。

1 医疗产业链

要想在医疗领域有所探索,首先要熟悉当前的医疗体制以及整个医疗产业链的需求方与支付方,也就是说,我们所创新或所提供的服务对象是谁,谁愿意为这些服务支付费用。

1.1 患者

患者是构成整个产业链最为关键的要素。不论是医生、医药、器械或是其他衍生的服务,其核心需求者都是患者。所以一切的创新与便捷必须是满足用户强并硬的需求,比如帮助他们节省就诊时间,为其提供性价比高的治疗方案。

1.2 医院与医生

医院需要借助于互联网医疗提升内部的管理,并为患者与医护人员提供最优的服务或管理;医生需要借助互联网医疗合理配置其就诊时间与对象,并能有效地为患者提供诊断。

1.3 药企

中国的医药产业链一直受到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与管制。随着互联网的渗透以及政府自身的改革,这些监督与管制将会释放出更大的商业提升空间,给药企带来更多的活力与生机。

1.4 险企

患者不一定是直接支付方。随着商业保险的不断发展,保险将是整个医疗产业链的支付方,控制着当前医疗体系的现金流。由于云端数据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减少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互联网医疗给商业保险激活了新的创业空间。

2 美国“互联网+”医疗商业模式

在美国,一些基于移动医疗及衍生出来的产品,服务已经有了相对稳定的盈利模式,主要是面向整个医疗产业链的不同参与者,比如医生、药企、保险公司等。

2.1 向医生和药企收费

Epocrates的盈利模式是向药企和医生收费。由于拥有美国排名第一的移动药物字典,其为医生提供详细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信息,包括功能主治、副作用禁忌、药物相互作用等,可以帮助医生高效进行处方决策,提升患者就诊体验。

2.2 向保险公司收费

美国个人健康管理移动公司WellDoc:其核心产品是手机+云端的糖尿病管理平台。患者可以用手机存储血糖数据,上传至云端。云端的算法能够为患者、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反馈,使患者得到针对性的治疗。由于该系统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减少长期开支,所以形成“医生建议患者使用该系统,保险公司买单”的盈利模式。

3 国内“互联网+”医疗盈利模式的探索

互联网医疗对健康管理、就医方式、就医体验、支付方式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突破了传统的禁锢,提升了患者就医体验,有效调节了医患关系。目前国内依托于“互联网+”医疗衍生出来以下几种商业模式,体现在4个环节上。

3.1 健康管理环节

在健康管理环节上,主要是通过销售硬件产品以获得利润,目前主要集中在可穿戴设备上,如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健康管理还体现在一些软服务层面,比如关注女性健康的大姨吗、美柚等,相对于可穿戴设备,这些健康管理APP具有“轻”的属性,导致其“硬”黏性不足,用户对其依赖性不足。

3.2 自诊环节

对一般“轻”病患者而言,其最缺乏的是专业、可靠的医学知识和专业的医疗咨询。在线轻问诊类平台可以帮助这类患者解决这一问题。专注于该环节的有好大夫在线、春雨掌上医生等。其中好大夫在线采取处处强调收费的商业化做法,获得“医界淘宝”的称号。

3.3 医生环节

医生可以借助互联网医疗增加合法收入、提升知名度、解决论文职称问题。一方面,好大夫在线、春雨医生可以帮助医生联结更多的患者,提升个人品牌,另一方面,杏树林、丁香园可以帮助其提高行医水平,评上更高的职称。

3.4 医院就诊环节

在医院就诊,患者的痛点莫过于排队、取药时间长、就诊流程不清晰、盲目挂号权威医生等。“互联网+医院”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极大提高就诊效率以及用户体验,目前,支付宝未来医院、金蝶医疗已在这方面做出努力。

4 互联网医疗商业模式潜在趋势

互联网本身是一种软价值产业,纵观多年来互联网医疗的发展趋势以及中外的发展现状,可以看出医药电商、商业保险、在线问诊、挂号服务、医生教育、护理机构等方向在互联网医疗前进的道路上极具潜力。

4.1 医药电商

处方药解禁、配送条件放宽,电子处方等的逐步实现为医药电商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医药电商的发展提高了流通效率,极大地缩减了流通成本;基于数据的精准化营销和支持研发决策的大数据都为医药电商和药企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

4.2 向险企收费

互联网医疗能够实现数据跟踪、收集以及对用户提供个性化建议,客观上能够降低保险公司保费支出,帮助商业保险公司精准定价,设计保险产品,有针对性地进行保险营销。目前国内,万达信息和上海市社保,卫宁科技与山西省医保中心达成合作,进行互联网医疗服务和费用监控体系的开发。这是一个互利共赢的突破点,发展前景光明。

第3篇:保险公司盈利模式范文

保险企业收取的保费收入在抵补了赔款、营业费用等还有剩余,才能维持保险企业的生存,再大的市场份额和保费收入规模,如果其经营效益不高,其能给保险公司带来的实际利益仍然微乎其微。中外资财产保险公司盈利模式及盈利能力差异《2010亚洲保险公司竞争力排名研究报告》指出,从盈利能力方面进行考察,外资公司有较高的总资产回报比率,中资保险公司的资产利润率和净资产利润率较低,资本回报率并不乐观。仅从保费收入利润率来看,中资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远低于外资保险公司。如2006-2008年,丘博保险的该指标平均为13.27%,而2006-2008年人保财险的保费收入利润率平均只有3.11%,不仅丘博一家,其他外资保险公司在保费收入利润率方面也较中资公司更高1。(1)中资财产保险公司:责任保险承保技术落后,投资能力不强在受到2008年投资亏损的重创以前,我国财产保险市场上的中资保险公司一度偏重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的取得。一方面纷纷增设分支机构,开拓市场,通过网点优势增加自身竞争力;另一方面依靠自身本土品牌的影响力扩大业务来源,获得保费收入,同时借助不断拓宽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取得投资收益进而取得利润。2008年的投资亏损之后,在保险监管部门及业内学者的大力呼吁下,保险企业有意识地回归承保利润,并在保险业务质量管理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由于承保技术较低,多数险种始终无法在承保业务中获利。(2)外资财产保险公司:责任保险承保技术高而获利相比中资公司在责任保险发展中瞻前顾后的尴尬处境,外资公司则显得从容得多。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国内保险公司的股本回报率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从过去两年的情况看,美国、英国可比公司非寿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为10%左右,远高于国内非寿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因此,在我国经营的外资保险公司若达到国外可比公司相同的股本回报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就必须在承保业务领域获取更高的承保利润,以弥补投资收益的不足,以确保其在国际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凭借多年的经营经验和较高的承保技术,外资公司也确实具备在中国财产保险市场获利的能力,自从进入市场后所获得丰厚的承保利润就是例证。盈利模式及盈利能力差异对中外资公司责任保险经营的影响就责任保险自身而言,作为产品开发难度、技术含量和知识含量最高的保险产品之一,费率和责任界定困难,且责任保险产品的推出需要长期的实践经验和充分数据积累为支持,而我国责任保险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相关技术发展有欠完善,使得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在责任保险的经营过程中盈利能力较低,显得放不开手脚。既然在责任保险经营方面难以获得较高的承保利润,再加上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低迷,就不难解释大多数的中资保险公司在责任保险业务的发展上既缺少承保利润取得的核心技术,又难以寄希望于借助责任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的取得的尴尬境地。由此看来,责任险的承保盈利能力显然不入中资保险公司的“法眼”。这造成了无论是哪种盈利模式下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都对责任保险业务的发展兴趣不高,因此责任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业务中所占份额低下。与中资公司的情况不同,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并不是将承保业务作为其吸纳资金的一个渠道。由于责任保险在西方国家悠久的发展历史,保险企业至今已经积累了较为成熟的责任保险经营的经验。虽然保费规模尚且较低,投资收益不尽如人意,但责任保险经营本身所创造的利润已经足以使其不断将更大的精力投入中国责任保险市场,这也就是外资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中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占去三分之一左右份额的重要原因。

在较高的经营成本要求下,对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的市场主体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保险公司经营涉及收入和成本两方面。就收入来说,保费收入规模大意味着公司能够集中更多同类风险的保险标的。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其业务是建立在大数法则的基础上,越大程度的满足大样本的要求,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就越小,经营就越稳健;就成本来讲,保险企业成本的高低是影响保险费率大小的重要因素。成本过高,则导致保险公司厘定的费率高,反之,保险公司厘定的费率就低。在保险市场费率自由化趋势下,保险费率是保险公司间竞争的重要方面。中外资财产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经营管理优劣势对比首先,中资保险公司具有外资公司不具有的本土优势。中资保险公司相对于外资更了解本国居民的行为方式和文化,而外资公司要充分了解中国保险市场现状、中国保险客户的有关情况则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尤其在选择责任保险这种较为“生僻”的保险产品时,消费行为较为保守本土居民一旦先认知了本土品牌,就难以认知外来品牌。其次,中资保险公司具有外资公司不具有的品牌影响力。保险公司的品牌竞争对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原始品牌效应致使消费者倾向本国保险公司,这也是我国责任保险市场上中资保险公司占据九成以上份额的重要原因,再加上近年来各中资保险公司不断通过各种手段扩大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中资公司因此获得了得天独厚的竞争优势。第三,中资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能力较外资公司相比处于较低水平。责任保险对于中国的保险公司而言是一个新生事物,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管理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还比较弱,尚未成立专门的责任保险经营管理部门和责任保险公司,专业技术人才也较外资公司缺乏。这正是为什么外资保险公司能在我国责任保险市场上大展拳脚,以致在很多险种上发展成为主要力量的原因之一。

我国责任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的发展战略也呈现出多样性。1、中资财产保险公司:等待观望面对政策法规环境的不完善等环境限制和自身经营水平方面的不足,绝大多数中资保险企业选择观望,开展责任险业务的积极性不强。中资公司责任险业务萎缩的深层次原因并不是中国的责任险业务真的无利可图,而是因为大多数的中资公司至今还未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责任险业务模式。正是受到公司对责任保险发展观望策略的影响,大多数中资保险公司在责任保险经营方面显得过于被动。他们满足于自身目前所拥有的较高的本土市场份额,对承保质量、责任产品开发、经验数据收集、专业人员培养等方面的投入较低,导致责任保险备受冷落。2、外资财产保险公司:积极开拓与中资企业将责任险业务视作鸡肋形成鲜明对比,外资却对其觊觎已久。面对同样的经营外部环境,外资保险公司在责任保险发展方面的态度就显得积极得多,大有一种强势卡位的气势。外资产险公司借我国保险业的全面开放纷纷进入我国责任保险市场。2004年,我国对外资保险公司开展责任险业务的限制已经有所松动,而在2005年,在吴定富主席“保监会将积极引进在责任险和农业险等方面有专长的外资保险公司,同时鼓励外资保险公司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营业机构,带动相关业务和相关地区的保险市场发展”的保险工作会议讲话之后,外资保险公司则大规模进驻我国责任保险市场,抢占市场份额。2004年6月1日,正当中资保险公司尚在等待强制责任险等配套政策出炉的时候,美资保险公司美亚保险公司在广州推出“工商通保”,为中小企业主解决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酒店意外遭遇火灾、抢劫或客人在饭店里遭遇皮包被偷、抢劫等等都由保险公司负责承担责任。事实上从2001年起,不少外资保险公司以中资公司最弱的责任险为突破口,打了中资保险公司一个措手不及,比如美国丘博集团与平安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了我国首例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美亚保险则在产品责任保险方面独树一帜。

作者:吉林保监局

第4篇:保险公司盈利模式范文

[主题词]金融服务,盈利模式,汽车

1、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盈利模式研究

1.1、基本盈利模式在美国,汽车金融公司提供的汽车信贷业务,按贷款对象可分为批发性和零售性汽车信贷。批发性信贷是汽车金融公司向汽车经销商提供存货融资,其业务模式为:汽车金融公司先根据经销商的信用等级及销售状况决定其库存额度,双方签订贷款协定,由汽车金融公司提供贷款,在州政府进行融资抵押登记,经销商提交购车单,由制造商将汽车卖给经销商。在汽车金融公司支付车款后,汽车经销商向保险公司购买车辆财产保险,经销商即可把汽车出售给用户,最后由经销商按照贷款协定向汽车金融公司还本付息。此外,汽车金融公司还向经销商提供融资、批量租赁以及客户特殊培训服务和客户金融咨询计划等服务。零售性信贷是商业客户向经销商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经销商将分期付款合同卖给汽车金融公司(类似贴现),汽车金融公司将合同款付给经销商,然后由客户向汽车金融公司归还贷款。零售性汽车信贷占整个汽车信贷的3/4以上,利润也远大于批发性信贷。

1.2、增值盈利模式

汽车消费涉及的金融服务很多,如果消费者提前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存入一定比例的购车储蓄,就可以更快、更优惠地获得购车贷款。除了购车贷款外,还包括汽车消费过程中的金融服务。消费者可以向汽车金融机构申请汽车融资租赁,租赁到期后,可以选择继续拥有或换新车,汽车维修和保养也由提供租赁方负责;消费者可以获得汽车公司发放的专门信用卡,累计消费到一定额度后,可以优惠买车,或者获得与汽车有关的旅游小额信贷支持。此外,汽车金融公司还会提出全套汽车维护保养方案,以帮助客户得到价格合理的及时维修服务,维修费用可以设计在分期付款中,充分体现了其人性化。

汽车金融服务是一个规模大、发展成熟的产业,有着多样化的服务类型。如价格浮动式、投资理财式、以旧换新式、公务用车汽车金融服务等。与股票、债券、银行存款等大众化的金融服务相比,汽车金融服务较为复杂,它是围绕汽车销售而展开的。随着消费者偏好的多样性和易变性的不断提高,对汽车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呈多样化趋势。汽车金融公司为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会不断开发新的汽车金融服务。

1.2.1、汽车融资租赁式增值盈利模式

汽车租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融资租赁(如图1),另一类是经营租赁,即有“融资”与“融物”之分。两者的区别是:

(1)经营租赁的承租人利用汽车租赁的主要目的,取得汽车的暂时使用权,而融资租赁的承租人主要通过融资达到融物的目的,即最后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2)在经营租赁形式下,仅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行为,而融资租赁形式下,涉及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3方的责任。

(3)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别于经营租赁,这些变化包括汽车租赁的选择方式、维修保养、合同的不可延续性等等。

(4)在经营租赁形式下,承租人对租赁汽车有退收或拒收两种选择,而在融资租赁条件下,承租人取得所有权。

(5)经营租赁的承租人支付的租金通常小于汽车的购买成本。而在融资租赁形式下,承租人付出的租金总额大于汽车的购买成本。因此,融资租赁在金融中的作用比经营租赁重要、突出。

汽车融资租赁在汽车厂家和消费者之间架起桥梁,让消费者先取得汽车的使用权,然后每月付租金,在租赁期满后一般要购买设备的所有权。作为一种买卖与租赁相结合的汽车融资方式,汽车融资租赁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不属于汽车融资范畴,只是一般的汽车租赁。这些条件包括:

(1)消费者需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租金(汽车使用补偿费)。

(2)如果消费者支付的费用(租金及相应赋税)已经相当或者超过汽车本身的价值,依照汽车租赁合同,消费者有权获得该汽车的所有权。

(3)如果消费者在租期届满时所付租金总额尚未超过汽车价值,消费者此时享有选择权,对租期届满后的汽车有下列处理方式:在补足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的相应余额后成为汽车的所有权人;如果汽车现值高于约定的余额,消费者可以出卖所租汽车,向零售商偿还该余额,保留差价从中获利;将该汽车返还给出租人。

(4)在租赁届满时,消费者欲购买所租汽车,不必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付清尾款。但严格地说,融资租赁方式和上述分期付款的汽车零售方式还是有一定的差别。该法案规定的汽车分期付款的零售方式,实质上是附条件买卖。销售商保留汽车的所有权,其实是债权人为实现保护自己债权而设定的一种担保,但是,合同的目的仍在于转移汽车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则不同,它是买卖与租赁的结合,消费者最终是否成为所租汽车的所有权人,选择权在消费者。

与贷款买车相比,融资租赁有优势。对于承租人来说,“先租后买”方式比较灵活。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享有选择权,决定是否购买所租汽车。消费者如不想购买所租车辆,则可将该车返还汽车出租方;如想购买所租车辆,消费者付清租赁合同上确定的折旧价(亦称尾款)即可。对于承租人来说,如采用租赁方式,承租人不必担心汽车被转卖,因为汽车的所有权归属对承租人并不重要;而对于采用传统分期付款购车的买车人来说,如果在其未付清余款之前,销售商将汽车转卖,买车人将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融资租赁是汽车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美国,由于信用体系比较完善,消费者可以先在一个城市向全国性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车,然后在另一个城市归还。

1.2.2、汽车金融投资理财式增值盈利模式

汽车投资理财业务是以汽车消费为目的专业性投资理财服务(如图2)。目前各个国家在汽车金融服务机构能否吸收短期储蓄上有不同规定,但代客投资理财通常是可行的。即使在金融管制比较严格的市场环境中,通过金融工程,可以设计出对政策和制度具有规避性的方法,比如以私募基金方式来吸收一部分资金,其收益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汽车消费的相关款项,小部分作为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投资回报。该业务模式的实行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受通货膨胀影响,欧美国家开展金融创新,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开始涉及资本投资市场,相继开发了汽车投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式的汽车金融服务成为各国汽车金融业同其他金融行业竞争的有利工具。

国外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设立专业性的基金或者私募基金,如以品牌汽车俱乐部名义,通过吸收本俱乐部成员参加,为其理财,用理财的收益去偿还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购车本息。这样,客户能够直接参与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投资管理活动,享受专业理财带来的投资收益,同时也将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汽车投资理财服务运用购车与理财相结合的方法。在汽车投资理财模式中有两个资金单位,一个是购车资金单位,用于支付购车的前期费用,包括首付款等费用;另一个是理财资金单位,由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投资专家或委托信誉良好的投资公司管理。理财资金单位的收益回流到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用于偿还汽车消费者的融资贷款的本息,代替客户的定期偿还行为。

开展汽车投资理财服务主要有以下作用:一是有利于增强汽车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消费者能够通过购车资金单位提前支取未来收入实现汽车消费,并通过专业理财投资于多样化的投资组合,增加理财资金单位收益,提高对汽车消费的偿还能力。二是有利于消除信用风险,保障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利益,提高公司竞争力。由于消费者将一部分资金委托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进行投资,无形中增加了一道信用保险,降低了汽车金融服务公司面临的违约风险和利率风险。汽车投资理财服务令消费者同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联系更加紧密,有利于培养顾客对公司的忠诚度。此外,通过汽车投资理财,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能获得一笔使用时间相对较长的资金,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的周转、增加资产的流动性。三是有利于扩大汽车消费,增加汽车公司的销售收入。汽车投资理财服务在满足顾客购车需求的同时,为顾客带来投资收益,扩大了汽车购买力,增加了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销售收入。

2、国内汽车金融服务盈利模式研究

在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是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该业务的主体主要涉及银行、汽车经销商、汽车集团财务公司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各主体在信贷业务过程中所承担职责及与消费者关联度的不同,目前国内汽车消费信贷盈利运作模式可以分为3种:以银行为主体的直接模式,以销售商为主体的间接模式和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直接模式,一般性的业务操作流程如图3。

2.1、以银行为主体的直接盈利模式

该模式是银行直接面向客户开展业务,是各个业务流程的运作中心。如银行委托律师进行用户资信调查、评价,并直接与用户签订信贷协议等。要求用户到指定的保险公司买保险,到指定的经销商处买车,相关风险也主要由银行和保险公司承担。该模式可以充分发挥银行资金雄厚、网络广泛、资金成本较低的优势。但银行直接面对用户,工作量会大大增加,另外银行还要去做资金运作之外的其他很多工作,比如对汽车产品本身的性能、配置、价格、经销商及其服务等方面的情况有比较全面和及时的了解,这样势必加大相应的人力财力的投入。由于汽车市场变化很快,汽车生产企业或商业企业的竞争和市场策略也在不断调整,但是银行对这种变化的反应往往滞后,从而影响金融产品的适应性,影响服务质量。因此,在目前汽车消费信贷规模还不是很大的情况下,这种运作模式还能适应,但随着汽车信贷业务量的不断增加,这种模式将遇到极大的挑战。

2.2、以销售商为主体的间接盈利模式

由经销商直接面对客户,与用户签定贷款协议,销售商通过收取车价2%-4%的手续费,完成对用户的信用调查与评价,办理有关保险和登记手续,并以经销商自身资产为用户承担保证责任,为用户办理贷款手续,代银行向用户收取还款。该模式的最大特点是方便用户,实现对用户的一门式服务。与此相对应,信贷风险也主要由经销商和保险公司承担。由于经销商对市场最了解,对汽车产品和服务反应最直接也最及时,所以他们能够根据市场变化,推出更合适的金融服务。由于放贷标准上的差异,该模式更有利于扩大贷款范围,从而起到培育市场、稳定销售网络、锁定用户群体的作用。但是,经销商的资金来源和自身资产规模有限,资金成本较高,而且信贷业务也并非其主业,在信贷业务上经验相对缺乏,因此该模式只适用一定范围。

2.3、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直接盈利模式

这种模式与银行的直接模式运作基本一致,但是放贷主体通常是汽车集团所属的汽车财务公司,由汽车财务公司行使放贷主体职能,业务范围基本只针对本集团的汽车产品,经营风险由汽车财务公司和保险公司承担。以汽车金融公司为主体的汽车消费信贷模式是世界上通行的运作模式。汽车金融公司有效地连接汽车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和银行,并以金融为其主业,可以将银行和企业的优势较好地联系在一起。

3、国外汽车金融盈利模式借鉴

3.1、扩大经营业务品种

比照国外经验,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务受管制较多,业务品种单一。根据中国银监会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有: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办理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向金融机构贷款;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有关的业务;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与国外汽车金融服务发展相比,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在经营品种的开发方面还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所以,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应该从目前主要以传统借贷为主,服务仅限于为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提供消费信贷的局面,向纵深方向发展,比如开展与汽车消费有关汽车维修、保险和加油等业务,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在汽车关联消费所涉及的信贷、信用卡、保险,甚至代客理财全方位服务的发展。

3.2、投融资方式应向多元化发展

根据银监会颁布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只能从事单一的汽车贷款业务,以及转让与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不能涉及汽车租赁等盈利性较强的中间业务。对比国外的先进经验,我国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应转换经营思维。有效开展我国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在融资租赁、信托租赁、汽车分期付款合同的转让与再租赁、保险、抵押等其它风险较小、回报率稳定的中间业务,才能有效避免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盈利空间小的问题。

另外,借鉴国外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在融资渠道方面的经验,完善国内的金融监管机制,使国内汽车金融机构能充分利用商业票据发行、公司债券、购车储蓄、以应收帐款抵押向银行借款、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出售应收帐款、应收帐款证券化等融资方式。

3.3、加强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的竞争与合作

国内商业银行在提供汽车金融服务方面的优势很明显。资金实力雄厚,营业网点较多,分支机构较广,长期开展信贷业务,具有一大批懂市场、懂业务的专业队伍。而且,国内商业银行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的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积累了不少经验,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可行的操作模式和风险控制机制,加深了对我国汽车消费者和相关汽车金融服务参与者的了解,这是许多汽车金融参与机构和潜在参与机构所不具备的。银行占有贷款余额和放贷规模上的优势,优势的根源主要有3个:一是银行既有的信用和评估体系采用规模评价,强于刚刚起步的汽车金融公司的个体评估;二是银行的评估体系可以帮助厂商降低评估成本,而目前汽车金融公司的评估体系尚在建设中;三是可以帮助实力差的汽车金融公司规避风险。

国内商业银行最大的不足在于没有汽车行业背景,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不熟悉汽车业务,与经销商和制造商之间的关系松散,对客户的支持和开发能力不够,因此,也就不能够在汽车信贷以外的环节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给客户带来不便。

对于汽车金融公司而言,作为向中国境内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贷款的非银行金融企业法人,专门从事汽车贷款业务,其业务不同于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服务对象为中国大陆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和销售者。目前国内已经批准设立了6家汽车金融公司,其中4家是外商独资,2家是中外合资。另外,汽车金融服务在国外已有80多年的历史,因此,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相对国内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企业而言,在经营模式、创新工具、管理手段和体制、产品结构、国际网络、财务实力等方面具有相当大的优势,其良好的声誉也有助于赢得客户。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由于具有成熟的运作体系和风险监控体系,外资汽车金融公司能够省去汽车消费中间环节的费用,如免收信用保险费、管理费、律师费等。劣势是对中国市场缺乏足够的了解,面对不同的制度、政策、客户和市场环境,缺少庞大的外勤营销队伍,人民币资金来源受到限制,网点不够发达等等。

综合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两个运营主体的优缺点,同时结合国内现有的针对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务开展的政策体制性因素,我们不难看到,竞合是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在未来中国汽车金融服务领域寻求发展的解决之道,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实现“双赢”。一方面,可采取内部合作的方式,即汽车金融公司负责消费者的信用评价、贷款回收和还款保证,银行则负责放贷,并向汽车金融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另一方面,可通过外部合作,即外资金融公司自行向消费者提供汽车信贷,银行向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以综合授信、资金结算、相互为内容的各项业务。从实际状况来看,最可行的是加强外部合作。此外,若能够突破《商业银行法》的约束,银行也可以设立合资或独资的专业汽车信贷公司来开展业务。总的来说,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合作的机会大于竞争,可以预见: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必将迎来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快速发展时期。

第5篇:保险公司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字】独立人 保险

一、独立保险人及发展现状

独立人制度是指独立经营、能够同时为多家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的一种人制度,常见于美国的财产保险市场和责任保险市场,故又称美式人制度。独立人的权限一般为签发保险单、收取保险费、招揽续保的独占权力等。

独立保险人可同时一个以上保险人,即它可以同时接受数个保险人的委托,分别为其保险业务。它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它不依附于任何保险人,不受任何后者的控制,它与保险人平等地直接接受有关法律的约束。独立人与保险人之间是单一的合同关系,拥有所招揽业务的所有权,即它拥有满期被保险人的记录及续保业务的独占权利。由于它不依赖于任何保险人或其它部门,因此要生存发展就必然会通过健全机构、提高业务素质及增强技术力量等手段来保证自己的业务数量和质量。

2015年9月17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独立个人人制度,探索鼓励现有优秀个人人自主创业、独立发展。这标志着独立保险人即将登上保险中介舞台,从而翻开中国保险营销史上新的一页。北京、广东、浙江等省市曾先后试水独立个人保险人制度建设试点,目前多家险企也在积极探索中。目前,独立人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独立人仍在试点。一家中型产险公司已在5个省市进行专属门店试点,独立个人人与保险公司签署销售协议,门店自主独立经营,形成了以所在社区为经营范围,除车险销售以外还能提高相关服务的经营格局,此类门店已达1800多家。另外,在宁波已经开始有个人保险工作室开始试点。改革已经启动,个人独立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是“一对一”还是“一对多”目前还无定论,税制方面的细则还有待完善独立人制度仍未完全明晰。第三方平台的发展也面临一些风险和问题,预设模式否行得通也有待于在试探和摸索中给出回答。

二、我国发展独立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1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由于独立人制度与目前的保险人存在很大不同,改革创新涉及多个层面,税制、监管等方面均待监管层出台相关的细则加以明确。目前待解的两个最重要的问题:一是个人独立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是“一对一”还是“一对多”尚无定论。另一方面是针对营销体制的改革,如何通过减少人层级,让资源向一线人倾斜。

2企业还没有形成以风险管理能力为驱动的经营模式。在中国的保险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企业还没有形成以风险管理能力为驱动的经营模式,更多的是通过提供大量的同质化产品进行数量上的竞争。在这一背景下,保险公司更加倾向于开发自己专属的销售团队,以培养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由于专业机构和兼业机构已经拥有了强大的销售渠道和广泛的客户资源,保险公司既然难以取而代之,于是转而与之合作以降低营销成本;而独立人尚处于萌芽阶段,保险公司必然会通过压缩产品供给的方式对其进行打压,以防止它对于专属人的发展构成威胁。

3独立人人才供给不足,消费者缺乏主动权。保险中介市场优秀人才短缺的背景下,保险公司、专业机构和兼业机构必然不会轻易放任人才流失,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挤压独立人市场的人才供给,从而阻碍该制度的构建。此外,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时间较短,消费者的主动权尚不具备,独立人难以在短期内吸收大量的客户资源,以形成对保险公司的话语权,也就失去了自身发展壮大的核心竞争力。

三、我国发展独立保险人的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由上文内容可以知道,目前我国保险人制度改革创新涉及多个层面,税制、监管等方面均待监管层出台相关的细则加以明确。个人独立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是“一对一”还是“一对多”目前还无定论等问题需要保监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来完善我国保险人制度,推动我国保险业独立人的发展。

2扩大独立保险人队伍。增加对保险人群体的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完善相关知识储备。鼓励更多的从业者进入这一产业,以缓解保险中介市场人才短缺的问题,从而对独立人群体提供更大的人力支持。

3鼓励保险公司改革经营模式

(1)鼓励保险公司改革现行隔热人模式。正如《意见》所指出的,“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改革现行个人人模式,缩减管理团队层级,完善以业务品质为导向的佣金制度和考核机制”,这实质上是向独立人制度的一种过渡,能够有效缓解专属团队层级过多、激励不足的问题。

(2)建立保险销售子公司。由保险公司成立保险销售的子公司,负责销售本公司和其他一些公司的产品,并吸引一些专业能力较强的个人加入,这能部分地发挥独立人的优势。节省成本,促进保险公司的发展,拓展保险销售的业务面,满足消费者更多的保险需求。

(3)建立以风险管理为驱动力的盈利模式。从长期看,鼓励保险公司构建以风险管理为驱动力的盈利模式,树立创新至上的竞争意识,并培养普通消费者主动管理风险的习惯,从而为独立人制度创造适宜的成长环境。

参考文献:

[1]于鹏.浅谈中国保险人制度发展中的为与对策[J].中

国城市经济,2011(24):308.

[2]秦嘉敏,徐晓华.保险中介市场改革 独立人制度“破

题”[N].保险视界,2015-10-20.

[3]段志明.那什么养活你,独立人?[N].中保网,

2015-12-14.

第6篇:保险公司盈利模式范文

互联网金融近年来由于监管趋严和经营不善,停业或者跑路平台接连不断。

与之相对的是,以平安保险集团、阳光保险集团、安邦保险集团为首的多家传统大型险企相继以陆金所、惠金所、邦融汇等创新平台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由于其专业系统的风控能力逐步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

无独有偶,10月20日,保险系首个金服公司人保金服正式宣布成立。据公开资料显示,人保金服注册资金为10亿元,人保集团持有其100%的股份。作为人保集团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布局的首个平台,前期将以普惠金融和汽车后市场作为公司核心业务。

从风控层面来讲,一般来说具有传统金融机构背景的银行系和保险系互金平台的风控要优于大型互联网公司和创业系互金平台。但就具体金融服务能力来说,与银行系互金公司不同,保险系互金公司在资本市场经常扮演买方,投入资源发展互金平台是原有业务的补充,发展更为活跃。

保险公司可以整合优质资源,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盈利提供突破点,相比其他背景的互金公司也更容易实现盈利。

人保推出保险系首个金服公司

正式成立于今年10月份的人保金服,在4月份就得到了保监会的批准筹建。保监会当时对人保金服的设立提出了四点要求,主要集中在公司治理、投资方案、风险规避及信息披露等四个方面,由此可见保监会对人保金服成立的重视。

据了解,人保金服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前期主要以普惠金融及汽车后市场为主。

值得关注的是,无论是普惠金融业务还是汽车后市场业务,人保金服都没有摒弃主体的保险业务,而是将衍生的金融服务与保险结合,一方面保险业务能为金融服务带来客户流量;另一方面金融服务也增强了用户黏性,对保险业务可起到反哺作用。

目前人保金服也在争取获批支付等金融牌照,届时互联网金融板块将得到更好服务。

多家保险公司介入互联网金融业务

实际上,人保金服的成立并非保险公司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首次布局。早在2011年,平安保险旗下的互联金融平台陆金所就已经成立,2012年3月份正式上线,目前旗下拥有针对于个人及企业的多项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8月末,注册用户已超过2500万,今年上半年总交易金额达3.2万亿元。

中国平安在年报中披露,公司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对整体业务已开始产生贡献,主要体现在为主营业务带来了新的获客方式,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新增的客户中,来自互联网的用户占比达35.9%。

除平安保险外,安邦保险、阳光保险在互联网金融方面都有所布局。安邦保险旗下的安邦金融于10月27日正式在金博会上亮相,安邦方面表示,安邦金融平台聚合了公司旗下多款保险、基金及理财等金融产品,还提供互联网借贷等服务。此外,在2014年12月份成立的邦融汇也是安邦旗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之一,不过据安邦相关人士介绍,邦融汇与安邦金融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平台,前者主要侧重于个人投资理财产品的运营,而后者更加全面,可以购买保险、证券、银行理财产品等。

阳光保险旗下则有惠金所、笑脸金融两个互联网金融平台。惠金所于2015年7月推出,截至今年10月21日,惠金所注册用户已达50万人,线上交易金额达37亿。目前惠金所的业务体系包括线上投资业务和线下机构业务两块。其中,线上投资产品主要包括车、房产抵质押的固收产品、地方交易所发行的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指数挂钩型产品等。线下机构业务则包括:ABS、FOHF、居间业务和机构投资多种业务类型,它们的资金端都是对接银行、保险、基金、信托、券商等机构。笑脸金融则成立于近期,据公开资料显示,笑脸金融由阳光保险集团与中国华电集团联合打造,主要专注于家庭财富管理业务。

上述提及的保险系互联网金融平台中,陆金所与惠金所显然已形成了自身的运营风格,即更多地倾向于机构业务而并非个人投资。

超九成互金平台未盈利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粗略分为银行系、上市公司系、国资系、民营系、BAT系等,背靠保险公司的“保险系”互联网金融平台在竞争者众多的情况下优势十分明显。这些优势一方面来源于公众对于保险公司的信任,这种信任转移到保险系互联网金融平台上,间接拉低了获客成本。另一方面,作为主要控股的保险公司拥有很强的投资风控能力,资金安全性大大提高,对于追求稳健的投资者来说自然是较为稳妥的选择。

而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开创也能为其主体的保险业务带来新的流量,对于促进保险公司加快互联网步伐也有一定的战略意义。

第7篇:保险公司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 保险资金 运用 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引言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著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第8篇:保险公司盈利模式范文

做最真实的美食指南

采访一开始,李祥就拿出一本《米其林美食指南》说:“我们要做的就是《米其林美食指南》这样的。”《米其林美食指南》是法国知名轮胎制造商米其林公司出版的美食指南,李祥说:“这上面的店相对来说比较公正,且推荐的都是有特色的店,不是以信息量取胜。”基于这点,美食拼图并不局限于一个APP应用,李祥的想法是,要做成一个美食新媒体,他们不仅有APP技术团队,更重要的是他们组建有遍布全国6大城市的美食采编团队。

同属于美食推荐,很难不把美食拼图和大众点评作比较,而事实上,对于两者的差别,在李祥看来,大众点评以信息量取胜,而美食拼图更加细分。

“美食拼图不做大众点评,也很难再做大众点评。我们只是想,有一部分店,可能只是大众点评无数店中的万分之一,对这些店,点评推荐也没法做到媒体那种感觉,甚至有那么一些的店压根就不愿意上大众点评。而我们美食拼图就是为这样一些细分的目标商户和用户提供服务的。“今天吃什么?可能你打开大众点评,还是要为如何选择一家合适的餐厅而劳神,而打开美食拼图,你会发现,我们每天在各地的推荐或许刚刚好。”李祥说。

美食拼图做的就是大众点评“忽略”的那“万分之一”。当然这“万分之一”也是经过美食拼图自定义筛选的。“我们会在社交网络上挖掘品牌餐厅的真实评价,同时正在建立自己的美食推荐指数,我们希望从为目标用户解决请客吃饭选择的决策成本开始美食拼图。”

细分市场的小众化选择

做“万分之一”群体的服务,那是否市场也缩小到“万分之一”?

最近,郭敬明的电影《小时代》热映,郭敬明的商业天分也被热议。在一个访谈中,主持人乐嘉让郭敬明推荐一本书给他,郭敬明回答:“我的书不是给你这样的人读的。”郭敬明能从作家迈进成功商人领域,与他对市场的精准把握有关。郭敬明清楚地将自己的读者群定位在“90后”,年轻群体,他的每一个创造都只“服务”与这个群体,至于其他群体,郭敬明不care。

不得不说,郭敬明是厉害的。而李祥对美食拼图在市场定位上与郭敬明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们会对商户进行筛选,同时我们也对用户进行筛选。有一个概念叫做‘用户纯度’,就是说,如果你对我们每天推荐的店都不感兴趣,那你自然就不是我们的潜在用户。我们通过内容筛选用户。”这样的“筛选”,缩小目标用户群是必然的。但是市场广阔如大众点评这类提供广泛信息服务的公司已经非常多了。“无论在商户端,还是用户测,美食拼图能够为目标客户创造价值。”

美食拼图已开通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南京六个城市。李祥认为,北上广的商户和用户对于餐饮移动互联网服务理解和习惯相对成熟。而即使作为美食拼图本地“大本营”的南京,本地餐饮相对来说对于餐饮移动互联网服务的理解,比起北上广还是有很大差距。“我们和北京高端餐饮品牌的合作对接,比南京本地的沟通起来要简单很多。”

盈利模式的差异化选择

李祥将公司取名“快拼科技”,他说,搞互联网本来需要做一个快公司,但选择服务餐饮美食,就仿佛孩提时代玩“拼图”一样,方向比努力更重要。我们确实在快速试错、快速迭代,但是当移动互联网邂逅传统餐饮,或许就是一场拼图的游戏。

“在美食拼图之前,我推出过一款APP叫做‘易外卖’,那应该算是全国最早做外卖的APP,当时已经有完整的商业闭环设计和营收。”李祥不经意的介绍,或许就是他选择做餐饮移动互联网服务的缘份和信心。

民以食为天,无论是美食拼图这样的创业团队,还是阿里巴巴这样的行业巨头,对于传统餐饮市场,再“慢”的探索过程,也无法阻挡大家对这一块貌似蓝海市场的新大陆掘金。今年6月,阿里巴巴推出了“淘宝点点”,即便没有做任何宣传,淘宝点点一上线即吸引关注,这是“大佬”的优势。对于淘宝点点的上线,李祥表现的“又爱又恨”。爱的是,淘宝点点的加入,无疑将加速市场培育,降低同类服务的推广成本;恨的是,美食拼图正在开发的下一个版本,新增的服务就是APP点菜。美食拼图要实现对合作品牌商户开通APP点菜服务,同时希望点菜像拼图一样娱乐有趣。李祥说:“移动互联网小公司创业很考验人,走快一步是死,慢一步也是死,半步刚刚好。时机不成熟,前浪死在沙滩上,比别人慢了,门关上又进不去。而美食拼图抓住了刚刚好的发展机遇。”

从品牌餐饮的“定位”推荐,到目标用户的“纯度”筛选,美食拼图似乎不再只是走一般APP的发展路径。

广告收入是很多APP的成熟盈利模式,而李祥说,美食拼图的盈利模式不会是传统的广告模式,“如果付费就能上今天的推荐榜单,我认为这是对用户体验的一种伤害。”

在李祥的拼图模式中,美食拼图的未来盈利,来自于对细分市场的客户价值创造的相应回报。“我们不是一款工具类APP应用,而是要提供基于社交网络大数据的餐饮消费的O2O服务。相对于工具类APP,美食拼图面临的挑战和价值同在,我们要为用户提供推荐、预定、点菜和支付的闭环服务。

据李祥表示,目前美食拼图还没有实现盈利,但是其盈利模式已经很清晰,接下来的关键在做好服务―服务“万分之一”的精选商家,服务细分的目标用户。

电商快讯

亚马逊进军艺术品市场

征服了图书、电子产品以及其他日常百货市场之后,亚马逊近来再度发力进军高端市场,以寻求更高的收益率。去年末,亚马逊推出酒类代销业务,此外,其还通过旗下等子公司销售高档时尚品。近日,亚马逊悄然铺开进军高端艺术品市场的计划,该公司拟最早7月份在其网站开设一个全新板块,独家销售绘画、摄影作品及其他艺术品。

赶集网重回名人代言路线

继姚晨代言广告一炮而红之后,赶集网已签约主持人谢娜为新的形象代言人。在今年年初的新一轮广告中,赶集网暂时放弃了明星代言,广告中均以网站吉祥物为主角。但是,竞争对手58同城仍然由杨幂代言,并且增加了浙江卫视主持人华少代言。此次签约谢娜,表明赶集网重回名人代言的推广路线。赶集网CEO杨浩涌表示,借由谢娜,赶集网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将更进一步。

新华保险亿元“投保”电商

第9篇:保险公司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 险资管理 美国经验 启示建议

[中图分类号] F8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3)06-0100-03

[作者简介] 姜茂生(1974 — ),黑龙江齐齐哈尔人,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金融保险、国际投资。

一、资产配置结构合理

美国保险资产投资方式灵活,资金运用渠道广泛,主要投向政府和企业债券、股票、抵押贷款和不动产、保单贷款四个方面。在寿险资产中,债券一直是最主要的投资品种,占比在50%以上;股票占比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上升,最近十年保持在近30%的水平,超越抵押贷款成为第二大投资品种;抵押贷款份额一路下滑,2002~2011年间平均占比6.7%;保单贷款和不动产投资占比不高,较长时期维持在3%和1%以下。美国寿险公司资产分为一般账户和独立账户,二者资产配置结构显著不同。2011年,一般账户股票占比2%,债券比例为72%;独立账户则与之相反,债券比重为14%,股票比重高达79%。上世纪90年代以来,独立账户资产管理规模大幅度上升,这是美国寿险公司股票配置比重提高的主要原因。

二、资金运用收益稳定

美国保险行业投资效率与稳定性较高,以寿险行业为例,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寿险资产净收益率在8%~9%区间变化,90年代大体维持在7%以上,进入20世纪,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政策影响收益率有所下降,在5%~6%区间波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进一步降至5%以下,2009~2011年三年平均净收益率为4.43%。虽然寿险资产投资收益从1980年以来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如果考虑美国经济增长速度、利率周期和通货膨胀率等因素,目前收益率与其他国家和行业相比仍然处于较高水平和稳定状态。美国保险资产长期保持较高的收益水平和稳定性,原因是保险公司具有拥有完善的投资管理体系,先进的投资理念,高效的投资策略、技术手段和风险控制能力,兼顾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

三、投资监管制度严格

美国是对保险业严格监管的典型国家,实行以州政府为主、联邦政府协调指导的双重监管制度。联邦政府设有保险局,主要负责联邦洪水保险、农作物保险和犯罪保险等特定义务;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作为非盈利组织,也承担保险监管职能。近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和加强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监管协调功能不断增强,在信息交换、最低偿付能力要求、财务评价制度、技术法律援助及监管协调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美国各州政府是辖区内保险监管主体,均设有保险局,依照本州保险法,行使以偿付能力和保护投保人利益为核心的保险监管权。建立了多层次投资监管制度,严格实行渠道管理和比例限制,如纽约州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普通股、合伙股份等股权方面的投资占其可运用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0%,投资于不动产的比例不得高于20%,海外投资不得高于10%等。严格的渠道管理、比例限制和偿付能力监管,保证了美国险资管理行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也成为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基本合理、投资收益高效稳定的基础。

除上述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保险监管体制之外,美国保险业立法和最终争端解决分别由议会及司法系统负责,形成了“双重多头”监管及保险立法、司法、行政分离状态。

四、经验借鉴与启示

(一)构建适合本国险资管理发展的监管制度

美国保险监管制度遵循权力制衡的秩序,“双重多头”的严格监管方式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对保险投资规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借鉴其对行业规范发展和风险控制严格管理的模式和方法,结合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和险资管理行业特点,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一套由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专业机构评估组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按照“积极审慎”的监管原则,简政放权,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打破固化思维,坚持制度先行,适时拓展投资渠道,强化风险动态监控,推进险资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始终坚持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重点

美国保险制度从开始就重视偿付能力的监管,确保保险公司有财力兑现保险承诺,维护保险投资安全与市场稳定。目前,我国保险监管制度正在由市场行为合规性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转变,也已制定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和条例,但总体而言尚未建立完备的辅助配套系统,缺乏财务状况跟踪、风险监控预警及风险处置的手段和技术,仍然处于事后“救火”的被动状态。有必要总结借鉴美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深入研究分析其经验教训,结合我国险资管理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尽快完善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三)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险资管理机构体系

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保险资产管理均通过专业化组织进行运作,一般包括保险公司内设专门投资部门、专业化资管公司和外部委托投资三种模式,提升了保险集团综合经营的能力。在险资管理行业创新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应继续依照准入条件增设险资管理专业机构,特别是支持达到标准的中小保险公司设立法人治理完善、股权结构合理的险资管理公司,进一步丰富多元化市场主体;针对险资运用渠道已基本放开,不同类别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研究设立专业化的险资管理机构,满足创新业务和另类投资的需要;适应市场化发展的需要,探索组建险资管理产品专业交易所,搭建险资管理机构、托管行、登记结算公司、投资者等市场主体的对接平台,整合市场资源,提高行业效率。

(四)全面加强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投资结构的政策引导

美国保险承保业务多半微利或亏损,能够维系长期赤字经营的原因是险资运用带来了稳定的投资收益,或者说保险业利润来源主要依靠险资管理,其中的关键是通过政策引导建立了高效的投资渠道和投资结构。我国保险业盈利来源目前仍以承保业务为主,险资管理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弱,投资收益率整体偏低,这与保险业盈利模式与发展趋势相悖,也不符合险资管理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仍需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水平。一是在已相继放开境外投资、基础设施、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等领域的基础上,引导行业用好投资政策,实现由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的转变,实现增长方式和盈利模式转变。二是尽快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积极通过业务创新和结构优化扭转这一不利局面。三是逐步降低我国险资运用结构中存款比重过高的状况,有效拓展资金运用渠道调整投资结构。四是深入探索保险资金用于保单贷款、抵押贷款及金融融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及操作办法,增强险资管理的盈利能力。在有效监控风险的前提下适时放宽保险资金贷款和投资金融衍生品的限制。

(五)妥善应对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险资管理发展的新挑战

金融综合经营是大势所趋,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来自银行、证券、基金、信托公司的激烈竞争,对险资管理投资策略、技术手段、人才团队和风险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美国各金融监管部门通过签订合作备忘录、设立监管论坛等方式,加强信息共享与监管协调,强化对控股公司和关联交易的监管。对我国险资管理行业而言,应对金融综合经营有两个方面需要把握:一是监管层面要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可由保监会主监管,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在资格审查、业务管控、运作监督、风险处置等方面强化综合监管能力,形成信息数据共享和风险防控互补的监管模式,确保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二是险资管理公司要牢固树立“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经营理念,严格管控风险,确保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六)逐步完善保险资产管理行业信息化建设

美国保险监管经验表明,监管效率的高低取决于监管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监管指标的标准化科学化、监管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等多方面因素。我国保险信息化监管相对滞后,虽已建立了“三网一库”并积累了一定的信息资源,但现有监管信息系统缺乏统一规划,技术手段和监管指标也没有统一标准,智能分析功能及监管人员经验明显不足,无法有效实现系统集成和资源共享。我国应借鉴美国信息化监管经验,充分发挥现代化技术特别是信息手段在保险监管中的作用,尽快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和集中统一的保险行业数据库,规范保险公司财务核算方法和统计指标,健全保险监管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系统,提高保险业监管效率和风险监控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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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建勇主编.中国保险资产发展报告(2011)(DB/EB).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

[3] 华宝证券研究所. 保险资产管理行业2012年度报告(DB/EB). 2013年1月。

[4] 张越昕.“大资管”时代下保险资管公司的挑战和机遇[N].中国保险报,201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