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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老龄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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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老龄化

第1篇: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范文

关键词:农村;老龄人口;劳动力流动

一、我国农村老龄人口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老龄人口规模巨大,农村老龄化程度快速强化。至2009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1.67亿人,其中1.05亿人是农村老年人,农村老年人口规模是城市的1.69倍;城市老年人口比重为7.97%,而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已超过18.3%,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是城市的2.3倍。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5亿人,占总人口的13.7%。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随着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85亿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万;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平均每年递增0.54个百分点。

二、农村老龄人口对劳动力流动速度的影响

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数据表明,我国流动人口从2000年的1.2亿快速增加到2010年的2.2亿,增幅高达83%。流动人口规模扩大,推动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2000年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36.22%,2010年这一比重已上升到49.68%。中国人口流动主要流向是从农村流向城镇,而且转移速度在不断加快。

我国高速经济增长所吸纳的劳动力主要发生在城市部门,而城市劳动力供给越来越依赖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老龄人口的增加,意味着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流动速度的减缓。特殊的赡养结构导致进入城市的劳动人口钟摆式流动,成为劳动力彻底转移的一个间断,同时大大增加了交通运输等各种社会成本。所以,如果不对农村老龄人口问题加以重视,那么不断增加的农村老龄人口必将影响劳动力转移和人口流动速度,从而阻滞城市化进程,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农村老龄人口对劳动力流动规模的影响

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农村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镇、由农业产业向非农产业转移是这一阶段非常明显的一个特征。相关数据显示,1997年,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为7600万;2002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接近1亿,2005年达到1.7亿;2007年,约有2.3亿农村劳动力实现了就地或外地转移。

大量农村老人将是最后进入城市的一个群体,将成为迟滞城市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增长率”的现代人口增长模式下,农村老龄人口增加意味着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增大,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下降,劳动力人口最终会减少,因为老年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从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可知,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为1.5亿,而农村所占比重为58%,即0.9亿。由于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人成了白发老人,而年轻的人口却不断减少,相伴而出现的是劳动力因不断减少而显得不足,劳动力流动数量减少,流动规模大大缩小。

劳动力流动性下降主要体现在劳动力在行业间、区域间流动性的下降。一方面现代经济发展的趋势是技术进步加快,新行业、新职业和新工种不断涌现,对劳动力的职业转换和区域流动提出更高要求,而另一方面中老年劳动力转换职业的适应能力和跨区域间就业的意愿下降,这就使得劳动力从衰退产业和地区向新兴产业和地区的流动受到限制。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国土辽阔、区域跨度大、区际间发展差异大的国家,由于跨区域就业成本更高使这种影响会更直接和更强,我国出现“4050”人员现象和近年来沿海地区“用工荒”不断强化,充分表明了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老化导致劳动力流动下降,从而影响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变动。

四、应对措施及建议

(一)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合理有序地进行

第一,要加大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力度,大力加强乡镇企业二次创业步伐,提高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要大量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把交通、金融、通讯、保险、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作为重点发展,从而拓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渠道。第二,加快城镇化步伐,提高城镇化水平,实现城镇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把城市和农村紧密地联系起来,即对人力、资本和技术等优化组合,城市的技术交流、资金交流要支持农村的经济发展,同时把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成为城镇的主力军,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二)根据劳动力年龄结构的变化调整产业结构

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供给规模变化不大,但劳动力年龄结构老化问题较为严重。要解决劳动力老化,要求调整现有的产业结构,减少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增加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以适应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同时,由于我国老年人口绝对数大,大力发展老龄产业,鼓励和引导老年消费市场的发展,以满足老年人口对物质和精神文化特殊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张昌彩.农村老龄人口:影响、特点与对策[J].开放导报,2008(3):28-32

[2]陈社英.21世纪的中国与老龄化:研究与实践的挑战[J].人口与发展,2011(2):20-32

[3]康传坤.农村老龄人口会阻碍城市化进程吗?[J].世界经济文汇,2012(1):91-105

第2篇: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范文

一、引言

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以来,“人口老龄化”成为一个全球化问题,这是上世纪人口发展的两大现象——生育率下降和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引发的结果。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王桂新、林志宗认为,由于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福利制度的不断完善,全球人口出现了平均寿命预期升高以及生育率下降的趋势[1]。这既是人类社会取得巨大成就的表现,同时也使各国政府面临着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养老保障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按照联合国1982年制定的国际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的社会即为老年型社会。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的过程。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伴随着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及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改善,人口生育方面经历了从“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这必然会改变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从而使人口的老龄化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我国1999年60岁以上人口总数达到1.26亿,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10%,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人口老龄化时代。

武汉大学的马骁骁的研究则从另一个角度解读了中国的人口结构变化。他认为中国作为全球第一人口大国,在1974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人口增长太快,该政策实施后,生育水平下降,从而导致我国人口结构发生了根本改变,老龄人口迅速增加[2]。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老龄化趋势也在不断加快(见表1)。“六普”数据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8.87%。同“五普”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3本文由收集整理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1个百分点,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还在进一步加剧。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与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水平城镇高于农村的发展历程不同,我国农村老龄化水平超过城镇,农村老龄化问题的压力更为突出。此外,在2005年超过13亿的总人口中,城市总人口是56 167万人,农村人口是74 471万人。因此,我国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问题也就尤显突出。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近8 600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可见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要远高于城市[3]。

在我国现实的情况下,农村人口老龄化波及的范围更广、规模更大。根据最近的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 55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到21世纪后半叶,城镇的老龄化水平才将超过农村,并逐渐拉开差距。

河北省老龄人口呈现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农村老年人口比例大于城镇老年人口且具有未富先老的特点。河北科技大学的闫露娜等人研究认为,河北省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服务等一系列问题形势严峻,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4],但他们未能对河北这个农业人口大省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做专项研究,其他相关文献也鲜有涉及此问题。本文专门就农村人口老龄化及其问题加以系统分析,并提出符合农村现实的养老对策建议。

二、河北省农村人口老龄化现状

河北省既是一个农业大省,也是一个人口大省。建国以来,河北省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1982年“三普”时,0~14岁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0.78%,65岁及以上人口占5.67%,老少比为18.43%;1990年“四普”时0~14岁人口占29.04%,65岁及以上人口占5.81%,老少比为20.01%;2000年“五普”时,0~14岁人口比例降至22.78%,65岁及以上比例升至7.05%,老少比为30.93%。以上数据表明,从2000年起,河北省人口年龄构成已经由成年型转变为老年型。据第二次农业普查统计,2006年底河北省在农村居住及城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口为4 926.23万人。从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看,2000年河北全省总人口为6 668.4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 756.0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6.33%;农村人口4 912.4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3.67%(农业户口占80.4%)。随着河北城市化步伐的加快,2005年、2007年全省城镇化率分别为37.69%、40.25%,推算全省农村人口分别减少为4 268.86万人和4 148.5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比例分别降至62.31%、59.75%(2007年全国为55.06%)。另据公安户籍统计,2007年末河北省持农业户口的有4 842.76万人,占全部户籍人口的68.96%。几种统计渠道均显示,河北作为农业大省,农业人口比重较大,而且这种现状将保持相当一段时期。因此,在老龄化背景下做好河北省农村养老问题研究至关重要。

三、河北省农村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

(一)农村人口“未富先老”问题

我国是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属于“未富先老”。

河北省“未富先老”的状况在农村尤为突出。长期以来的“重城市,轻农村”的经济和社会政策使农村的经济发展缓慢,计划生育政策及青壮年农民工进城导致农村劳动力资源欠缺,再加上地理条件等因素的制约,使得河北省农村的贫困现象很普遍,人均收入与城市相比有很大的差距。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是经济上最弱势的群体之一。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除了耕种土地外几乎没有其他自主收人来源[5]。农村劳动生产率原本低下,土地收益率又极低,因此,当他们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维持温饱已是十分困难,生活上很难得到其他保障。因而,因病致贫或者因病返贫成为农村老年人口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根据对河北省农村特困老年人的抽样调查分析显示因病和残疾致贫的人口占近46.7%,几乎达到被调查特困老年人的一半。此外,由于农村许多低收入中青年子女的受教育机会相对不足,从而加大了贫困世代传递的可能性。他们无法为家中老人提供较好的物质生活保障,自己也无法为养老积蓄。

(二)农村劳动力的老化问题

和全国的情况一样,河北省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人口外流是非常普遍的现象。由于流出人口巨大,造成许多地区的所谓“空心村”现象,在“空心村”里,许多家庭房空门关或者很少有人。青壮年大多出去了,剩下的多半是妇女、儿童、老人,现在很多妇女也出去了,农活主要由一些“年老的留守人员”负担。人口流出引起农村空巢家庭问题,青壮年子女不在身边,年迈的父母无人照料,很多流出人员还不得不把孩子留在家里由老人照看。某县调查出有90%的老人需照看孙辈,70%的留守老人依然干农活,45%的老人无积蓄,生活贫困。

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河北省农村劳动力的空心化及老化的特征明显。现在越来越多的耕地被“抛荒”的现象已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农村劳动力老化带来的严重问题。据有关调查发现,河北省农村60~65岁间的老人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比例有60%多,65岁以上还在从事农业生产的比例占21%强[6]。随着年龄的增大,劳动者的体力衰退导致原本低下的农业生产率进一步下降,长此以往,必然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会延缓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

四、对策和建议

(一)发展农村经济是根本之道

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农村家庭照顾的养老保障方式仍会继续存在,因此,增加家庭成员的收入显然是提高其保障能力的基本手段。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大批转移已成定势。因此,在改善农村劳动力工作环境、提高其收入、能力方面,政府应做到: 第一,消除劳动力市场的一些不合理制度,为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就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力求做到同工同酬; 第二,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投资。如前所述,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水平越高,其生产率就越高,工资收入就越多。教育和培训是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需要加大在农村的教育投入,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培训,这些都是提高农民工增收能力的有效措施。

鉴于河北省在经济尚不够发达的情况下就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是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出路和当务之急。我国当前农村老龄人口所面临的诸如养老、医疗保障等问题是“三农”问题的一部分。想要着实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及社会福利水平,根本解决农村老龄人口所面对的各种问题,着力点应该围绕“三农”问题展开。据报道,河北省老龄人口近1 000万,占到人口总数的13.5%。结合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当前应响应党的十提出实现农村人口城镇化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号召,以大幅提高农村经济实力和农民收入水平作为今后的重要工作目标。这就需要加强河北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并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探索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及产业化经营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通过科技下乡,提高农业科学技术在农业收益中的贡献率[7]。建立以新型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农业技术推广与产业化体系和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远程教育网络为基础的高效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大农业生产技术投入,以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通过大力发展河北省乡镇企业来进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拓宽农民的收入来源。在推行减免农业农民税费的惠民政策的同时,拓宽农产品销售的渠道,建立并普及河北省农产品供求信息网络。此外,需消除农产品流通环节中运输及市场准入环节中中存在的种种关卡。只有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提高农民的收入,才能解决好农村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

(二)政府需要加大投入以解决农民养老问题

考虑到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的负担能力,河北省农村的社会保障可以采取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路径,以医疗和养老保险为突破口,逐步建立统一、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的养老提供社会支持。在提高社会保障的补助比例上,可以采取高于城市的比例,适当降低农村的个人养老成本,这也是符合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农民收入能力较低这一现实国情的。

第3篇: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范文

【关键词】农村居民 养老保障 城乡一体化 覆盖面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进展,农村地区的社会结构正在呈现新的变化,村庄逐步呈现空心化、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剧、老年人空巢化等趋势明显,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传统的家庭养老服务的功能正在逐步弱化,而依靠社会养老的保障体系建设尚不全面,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建设难以真正解决。在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如何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真正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以及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均等化,是我们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现状

随着经济的飞速,贫富差距的加大,我国农村的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出到城市打工,目前我国已进入人老口老龄化阶段,再加上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流出,空穴老人的数量也是只增未减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留守老人的数量渐增,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迫在眉睫。导致我国农村劳动力发生转移的原因如下:第一,农村生活水平较低,微薄的收入难以维持大家大口的日常生活需要,从而使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出,涌入到发达的城市。第二,城市发展节奏快,就业机会多,薪酬高,交通等外部环境因素便利。第三,带着孩子的青壮年,为了让孩子得到更好地教育,会选择让孩子在城市入学。第四,当代农村户口的大学生,大多毕业后都会选择在城市打拼留在城市。从一个理性人的角度,每个人会选择使得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生活方式,劳动力的转移也是必然。2009年我国城镇人口数为64512万人,占总人口的48.34%,乡村人口数为68938万人,占总人口数的51.66%。2010年城镇人口数达66978万人,占总人口的44.95%,乡村人口数为67113万人,占总人口的50.05%。2011年全国城镇人口数位为69079万人,占总人口的51.27%,乡村人口数为65656万人,占总人口的48.73%。而2012年城镇人口数为71182万人,占总人口的52.57%,乡村人口数为64222万人,占总人口的47.43%。

图1 我国城乡人口总数的变化

由图1可以清晰的看出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呈逐渐上升趋势,而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呈逐渐下降趋势。根据2013年全国统计年鉴,我国2009年至2012年老龄人口数逐渐上升,儿童人口数下降,青壮年人口数也呈上升趋势。且相对的老年抚养比重也在上升,这些数据都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农村与城镇人口的相关情况。

二、我国农村老人的养老现状

由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地区转移的态势逐步加强,农村老龄化的人口将进一步加剧,老龄化现象将持续并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障工作较为复杂。我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化较大,东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及农村养老程度都相应较高;而对于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问题亟待解决。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造成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失,空巢老人数目增多,养老问题得不到解决。

(1)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随着青壮年劳动力的外出务工,传统的依靠家庭养老面临的困难会越来越多,“养儿防老”的养老模式也正在受到严重冲击。从全国范围来看,农村地区的老龄化和空巢化程度远远高于城市地区。其次,农村老年人获取资金收入的来源有限,一方面,农业生产的效率低下,收入不稳定,无法充分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其次,农村老人多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生活乏人照料、精神缺少慰藉,加上医疗服务水平较低,步入老年后身体健康状况普遍较差。相对发展程度一般的城市,农村养老金发放金额较低,甚至还不到百元。虽每月都有相应的养老金,但这些微薄的收入远远难以维持日常的生活。不同发展程度的地区,养老问题相差迥异,这些与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不健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2)家庭的小型化使得养老负担沉重。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家庭所带来的显著变化就是家庭规模的缩小,家庭规模呈现小型化的特点。因此,空巢老人、独身老人之家将日益增多。虽然家庭养老有其独特且不可替代的优点,可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可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但家庭养老也面临一些挑战。家庭的小型化使得家庭的负担更为沉重,抵御风险的能力减弱。随着老龄化的到来,家庭模式呈现一种“子女――父母――祖父祖母”的“倒三角形”的特点,子女的养老负担会非常沉重。其次,家庭的小型化,也使得小家庭抗御风险的能力减弱,农村家庭的经济基础本就比较脆弱,在天灾和人祸面前更是难以抵御风险。

(3)家庭养老面临窘境。对于现在我国农村的养老状况大多是家庭养老,农村老人所抱有的心态都是“养儿防老”和“孝敬父母”的传统观念。但由于农村发展水平的限制,对于那些仍在农村生活的子女无疑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与经济方面的压力。特别是当老年身体不适或者出现大的病状之后,对于农村家庭来说高昂的医药费和手术费是难以支付的起的。虽然有农村医疗保险卡,但一点的资金救助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面临的资金压力问题,而老年人抱有的节省心态很可能放弃治疗。

三、完善我国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

(1)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村养老模式。对于如何制定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应对各省下至市的农村进行同步考察,根据不同城市的不同发展状况制定不同的养老保障机制,且在借鉴其他各国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及城乡发展状况的特色养老保障体系。对那些常年在外打工青壮年的老辈应给予一定的最低资金保障,或者通过给贫穷居民上保险的方式来解决其养老问题,对于发放过低的养老金,政府应予以监督,确保资金落实到贫困百姓手里。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城乡一体化的统筹发展。一体化程度越高,养老机制也就越具保障性。在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上,国家应赋予患有重大疾病的老人一定的权利,即免费治疗的权利,对于事件的真实性,国家可以通过开具的诊断书由地方政府监管批准。这样的免医疗费用的方法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养老的压力问题。针对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可以通过对其进城打工的子女每月征收一定的数额,类似于现收现付制度但又有所不同,其每月缴纳的金额最终可以作为其父母的养老金。

(2)鼓励青年劳动力当地就业。当然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解决劳动力转移造成的留守老人养老问题,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流出主要由于城乡收入差别较大,对此,可以从政策上鼓励青壮年劳动力在当地就业,则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多数农村地区不再是耕种土地这种单一的经济形式,伴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可以鼓励外出劳动力重返本地就业。其次,政府还可以鼓励其创业,以点带面,或者说先富带后富。对于资金来源政府可以提供部分资金作为其创业基金,当一个人成功后可以带动全村人致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农村留守老人精神健康和养老问题的解决。这也是基本的“授人鱼不如授人渔”。

(3)城乡一体化是解决农村养老制度的根本手段。目前,我国的养老制度实行的是二元制度,城市地区,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老年人退休后会获得退休工资,可以享受公费医疗;而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加之人口众多,不能像城市老人一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只能依靠家庭养老。虽然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有了“新农保”,但尚不能覆盖到每一位农村居民,政府的补偿力度仅是杯水车薪。因此,只有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兼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而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出,也主要是由于城乡差距太大,收入差距、生活水平差距、人文环境、教育水平、以及便利条件等差异所导致,因而,若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一体化的问题,也就会使农村养老问题得到解决,也有助于养老保障体系结构化、合理化。

参考文献:

[1]郑军.制度环境与政府责任: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的关键[J],华东经济管理,2013.

[2]李香允.农村养老保障形势分析与对策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13.

[3]刘峰. 农村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的困境与突围[J],湖南社会科学,2013.

第4篇: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范文

(一)河南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特点

从全国来看,由于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差异比较大,人口老龄化程度和老龄化速度差异也比较大,基本上是由东向西呈梯次降低的状况,东部发达地区远远快于西部欠发达地区。月日,河南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24%,远远超过衡量老龄化程度的世界标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目前,河南人口老龄化的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老年人口规模庞大,老年人口比重和老年抚养比将逐步上升。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河南省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4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96%。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河南省65岁及以上人口为77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24%,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上升了1.27个百分点。

第二,人口老龄化地区差异明显,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老年人口多数生活在农村。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历程表明,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一般高于农村,老年人口主要分布于城市,河南的情况则不同。作为全国人口第一大省和农业大省,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是河南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特点。乡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比城市高出0.71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农村青壮年劳动人口迁移和流动到城市从事务工经商、参加学习和培训等。

(二)河南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

根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的预测,河南省老年人口总量将由的771万逐渐增加到2050年的2432万人。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将成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举足轻重地位的群体。老年抚养比将从的10.4%上升到2050年的40.06%。

二、河南省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对劳动力数量和结构的影响

老龄化对劳动力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劳动力数量和劳动力年龄结构。一般而言,人口老龄化会造成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下降,从而导致劳动力短缺。河南的老龄化特点具有规模大、速度快等特点都对劳动力的供给产生深远影响。根据预测数据,河南2030年以前0岁-14岁、15岁-64岁和65岁及以上三个年龄组人口变动情况,呈现少儿人口比重逐步下降,老年人口逐步上升的趋势,而劳动年龄人口则先上升后下降的变化趋势。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在2015年以前不断上升,此后则处于下降态势。从短期来看人口老龄化还不会给河南劳动力市场供给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由于河南的老龄化速度快,河南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比较优势局面也将在2015年前后结束。我们应该认识到河南省劳动力短缺是必然出现的现象。

(二)对劳动生产率和产业结构的影响

老龄化带来的是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与之对应的就是老年人口大量增加。老年人口的增加抑制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劳动生产率上。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口老龄化造成老年人体力或精力下降,反应速度变慢,劳动能力衰退,不宜继续从事繁重的劳动和快节奏的生产,从而影响劳动生产率提高;二是与年轻劳动力相比,老年劳动力容易生病误工,加大企业经济负担,不利于企业增加利润,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三是劳动力高龄化后带来的知识老化,这将会给技术更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带来一定困难;四是科学史表明,青年人才对科学的创新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科学家和文学艺术天才大多是在青年或中年时期出成果的。

人口老龄化问题尤其是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对农业的基础地位将产生很大的影响。河南农业基础地位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稳定,没有农业的稳定就没有社会的稳定。由于城市经济发展引起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主要是劳动年龄人口外出,农业劳动力的老化,导致现有农村的农业的人口减少,并且在农业中的劳动力受教育水平较低,这不利于河南省农业产业的发展。第二产业中有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对于劳动力的年龄要求比较严格,目前沿海地区已经出现了劳动力短缺的状况。无论劳动力短缺是结构性的短缺还是数量的短缺,都说明适合这种产业的劳动人口在减少。随着河南的经济发展,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适龄劳动力的减少将会对第二产业的发展带来影响。

(三)对养老保障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对于社会养老负担的方面的影响可以通过抚养比来进行衡量,抚养比又称抚养系数,是劳动者和非劳动者人数之比,实际上指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一般以百分数表示。它表明,从整个社会来看,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多少非劳动年龄人口。河南人口抚养比在未来50年中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老年人口抚养比则从13.7%上升到54.6%,上升了40.9个百分点。同期,少儿人口抚养比下降,少儿人口抚养比从1990年的43.1%下降到2050年的28.8%,下降了14.3个百分点。由于老年抚养比增加的速度远远快于少年抚养比的下降速度,导致总人口抚养比从的56.8%增加到2050年的83.3%。人口老龄化使得劳动年龄人口的经济负担大大加重。

老龄化对养老保障制度的影响还体现在养老金的支出上,随着河南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快,离退休职工也迅速增加,相应的养老金支出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河南的养老负担还有一个难点就是农村的养老保障,由于河南老龄化的一个特征就是农村老龄化比城市更加严重,使得农村的养老负担日益严重。目前,农村的老年人口比例已经超过城镇。在未来,这一趋势将继续。与城镇相比,农村面对的养老问题更加严峻。

(四)对储蓄的影响

当代西方经济学界认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对储蓄的意愿是下降的。我国的学者通过实证研究也发现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从2020年前后开始,我国将由目前的高储蓄率国家逐渐转变为一个低储蓄率国家。老年人口比重每上升1个百分点,储蓄率可提高0.37个百分点,远远不及劳动年龄人口每上升1个百分点,储蓄率提高1.47个百分点。老龄化的影响不仅体现在老年人自己的储蓄减少,而且还会影响到家庭中年轻人的储蓄行为。我国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基本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老年人口的增加对于家庭来说消费呈现增加的趋势。随着老年人的消费特别是医疗费用不断增加,老年人的储蓄减少的同时,将会影响到下一代人的消费和储蓄行为。河南人口预测数据表明未来少年人口的数量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也就是未来老少扶养比的总体是增加的,人口负担系数的增加必然会减少家庭的储蓄。

(五)对消费的影响

按照消费经济学理论来说,消费水平的基础是收入水平,一般来说,老龄人口退休后,由于所领取的退休金、养老金只及原来工资活薪水的50%或70%,有的甚至更低。老年人口的消费水平一般要低于劳动年龄人口的消费水平,老年人的消费倾向较劳动年龄人口低。现有研究的结论中一般认为老年人的消费是劳动年龄人口80%,也就是老年人的消费系数是0.8,这个数字在数据上可以得到比较好的估计检验。

三、应对河南人口老龄化的对策与建议

人口问题是河南的基本省情,人口老龄化问题是河南人口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关系着河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能否顺利实现,关系着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要从战略的角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以积极的态度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更要认真研究人口老龄化可能产生的消极后果,尽量避免或减缓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消极影响。

(一)协调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一,加快河南的科技创新步伐。对于老龄化的负面影响从根本上的解决办法是是刺激技术进步,提高生产力。在人口不断老龄化的情况下,技术进步,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是维持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源泉。因此,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刺激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利用河南最后的人口红利期发展经济,为老龄化社会做好经济积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不断加强对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对于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的劳动力进行教育和培训。促进河南的经济有劳动力密集向技术密集型转变,为老龄化社会做好准备。对于老年人也要加强教育培训,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探索实行富有弹性的退休制度,让健康低龄老年人中的高级专家和经济社会高级管理人员及有一技之长的能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继续发挥作用。

第三,大力发展老龄产业。老龄化给老龄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发展机遇,利用老年消费的特点来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鉴于老年消费品市场的特殊性,政府应当及时出台正确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向老龄产业投资,以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同时也为经济增长创造机遇。

第四,促进河南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为老龄化积累更多的资金保障。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年人口的养老基金及证券、基金投资的保值增值都要求完善的资本市场来保证。这就需要健全河南的资本市场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增加老年人口的财产性收入。

(二)协调人口老龄化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把养老保障放在工作的首位,城市应当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使得所有老年人都享有老年保险;农村也要积极推进老年养老保险,探索和土地结合的养老保险,一定要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障的投入,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特别是把农村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予以重点照顾和扶持。

第5篇: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范文

一、城市化对农村家庭养老的积极作用

(一)使农村受教育水平提高。城市化必然伴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笔者走访了华容县宋市中学,统计了近几年学生流失率和升学率,与2000年相比2005年初中阶段的流失率从36.8%降到了18.2%,且初中毕业升入高中和职高的比率从2000年的46.8%升到了71.4%,尤其是升入职高的人数有了大幅度上升。这种情况的出现,首先归功于由于城市化带来的经济收入的增加,其次是由于劳动力外出打工促使思想观念发生变化,人们意识到了读书的重要性。教育水平的高低对农村家庭养老虽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人力资本投资。无论是从全社会意义上,还是从家庭内部意义上,最终都必将带来人均收入的增加,从而增加社会和家庭对老年人养老保障的经济支付能力。

(二)带来经济收入的增加。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非农就业机会增加了,非农收入也随之增加,从而收入水平也在提高。调查发现,1999年华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788元,农业收入占58.6%,非农业收入占41.4%;而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678元,来自农业的和非农业的大约各占一半。根据农业部统计,2001年有8800万农村劳动力在流动就业。打工的总收入是3000亿元,平均每个农民来自流动打工的收入是367元,占到农民纯收入的15.9%。这些意味着农民收入的增加,越来越依靠非农收入的增加,而农民流动就业或打工收入是非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总收入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可能会增加老人的独立性,即使在家庭缺乏照料者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也有能力从外部购买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从而提高了家庭养老保障的水平,同时也使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成为可能。

二、城市化背景下家庭养老遇到的挑战

在城市化促进经济发展和教育水平提高的同时,也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总体功能趋于弱化。

(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家庭养老形势严峻。人口老龄化是指老龄人口占人口总数比例大大上升的现象。按照国际标准,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的7%则称为“老龄社会”。而在我国由于人口基数大、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人们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使得老龄化进程越来越快。2003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了0.96,占总人口比重的7.38%,同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了1.81个百分点。据人口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将达到14.0%~17.7%,到2050年65岁以上老年人3亿左右,占总人口的20%以上,我国将进入老龄化人口高峰期。

我国是农业大国,也是人口大国,其中农村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03年我国农村人口为7.6851亿,占人口总数的59.14%,老龄化问题在农村显得尤为突出。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55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表1)。与人口老龄化随之而来的是老年人口的供养问题,人口老龄化意味着提供经济支柱的劳动力减少了,老年人增多了。加之近20多年来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人口流向城市,从而导致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高于城镇,使养老的绝对需求量扩大。而农村经济落后于城镇,老年人的生活却主要依靠家庭,必将使家庭养老压力更大。

(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家庭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在我国传统的农村家庭中,老年人子女多,几代人共同生活,经济上一体化,生活上相互协助,家庭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充分的养老保障。而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和城市化的步伐,那些留在城市的农村人口,由于观念的转变、环境的变化、尤其是竞争压力加大,使得家庭规模朝小型化和核心化发展。核心家庭和空巢家庭开始成为当代农村家庭的主要形式。(表2)1998年我国农村家庭规模为4.30人/户,连续六年递减,2003年则减少到3.52人/户。据统计,当前我国农村核心家庭已达到85%以上,空巢家庭约占5%。对“4-2-1”或者“4-2-2”式核心家庭而言,一对夫妻要赡养四个老人,一个或两个子女,无论是目前的家庭收入,还是夫妇能够用于赡养的精力和时间都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由于家庭供养人的减少,能够负担老人的能力也就下降了。在目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而子女教育成本又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即使子女有赡养的时间和精力,农村家庭养老也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这样的结构如果单纯依靠家庭养老,将使年轻人不堪重负。而对于空巢家庭而言,子女由于不在身边,很难随时随地地了解老年人的衣食住行情况和健康状况,不能保证对老年人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的连续性。

(三)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对农村家庭养老产生了消极影响。改革开放带来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加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思想相对开放的年轻一代,受外界经济利益和环境的影响,开始陆续外出打工挣钱,有的甚至在城市定居。据调查,全国所有大中小城市(城镇)中,没有城市户口的估计有9000万,基本上都是来自农村的劳动力。虽然劳动力的转移是城市化的必然产物,但这些农村的主要劳动力常年在外,对农村老人的供养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一方面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农村家庭养老缺乏应有的凝聚力。我国农村产业结构已发生了变化,农民的家庭收入不再单靠传统农业,相当部分的农民家庭,父母在家种田务农,子女出外搞副业或打工,而且子女在经济上有较强的独立性,父母失去了全部掌管家庭经济的权力,也就失去了相应的地位,使农村家庭养老缺乏凝聚力;另一方面农村青壮年数量减少,造成农村养老资源的显性减少,特别是在精神上的慰藉、生活上的照料就无从谈起,子女外出打工,家庭对老人的经济支持出现了由传统的实物供给向货币化供给的发展趋势。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了农村老年人和子女生活上的分离,这种分离时间越长,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就会越淡,由此带来的是子女尊老敬老传统的下降,最终使农村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支持陷入困境。

(四)价值观念的变化冲击着家庭“孝”文化。两千多年来,我国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便是“孝”,有“天下孝为先”的说法。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大潮和现代文明的冲击,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其利益观、价值观均发生了很大变化。现代社会的家庭观和老年价值观一步一步地替换着传统的家庭观和老年价值观,尊老敬老养老的观念和传统家庭伦理道德观念都已经开始淡化。伴随着老年人在家庭中财产所有权以及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传统生产技能、经验和社会关系等方面优势的丧失,导致他们在家庭中的权威和地位逐渐下降。据一项局部调查,在养老问题上,子女孝敬老人或基本履行养老义务的只占48%,在赡养问题上有分歧或矛盾的占40%,还有12%左右的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三、巩固农村家庭养老政策建议

鉴于我国国情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家庭养老还将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下去,继续担当农村养老保障的重要力量。

(一)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是解决农村家庭养老问题的一条根本途径。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经济收入决定其生活质量。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以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为基础的,当前制约农村家庭养老的最根本因素是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民收入低。所以,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从封闭的小农经济转向开放的现代大农业,壮大农村经济实力,才能为解决农村家庭养老问题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当然,继续减轻农民负担应该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强化家庭养老的道德保障力度。家庭养老是一种自然历史选择,其主要依靠舆论和道德监督。尊老敬老固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在生活中自觉做到。因而要强化家庭养老的道德教化力度,使所有人都明白尊老、敬老、养老是每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在如今“孝”文化受到冲击的背景下,加强道德监督尤为重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敬老、养老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开展一些如“五好家庭”、“十佳文明户”的评选活动,以先进促进落后,塑造尊老爱幼的优良家风;在青少年中开展增强家庭价值观念和尊老、敬老的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家庭养老由伦理走向法制。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家庭养老仅靠人们的自觉意识难以维持,需要制度法规的硬约束。其一,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快制定和完善符合各地实际的地方性老年法规和相关条例。其二,健全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和敬老保证书的签订和检查兑现制度,并增加儿媳签名的内容,落实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其三,应将养老问题纳入人口管理范畴,甚至列入基本国策,让养老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

第6篇: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范文

一、农村人口老龄化现状

1.老年人口基数大,高龄化趋势明显。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农村老年人口总数1.27亿,是城市0.77亿的1.69倍,农村老龄化水平15.4%,是城市6.67%的2.3倍,农村老年抚养比高达31.9%,是城市11.2%的2.8倍。由此可见,农村老龄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同时加上青壮年从农村外迁,农村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成为一个进一步发展趋势。综观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形势十分严峻。我国农村老龄人口绝对值为世界之冠,农村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农村老龄人口高龄化趋势十分明显。

2.农村人口老龄化有明显的区域差异。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和城市化的推进,经济发达的地区相对人口老龄化更严重,就农村地区相比而言,我国东部地区老龄化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

3.老龄化进程与经济发展不同步。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老龄化速度有加快趋势。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跟不上。虽然近些年我国经济在整体上发展较快,但是由于人口基数大,经济底子薄,人均生产总值还很低,同时农民收入增长趋缓。

二、人口老龄化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1.人口老龄化会减少劳动力数量,降低劳动生产率。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劳动力支持,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只有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适应,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我国也不例外,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经济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可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导致适龄劳动力的比重下降,劳动力供应不足。该现象在农村体现的尤为明显,青壮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导致农村劳动力短缺,大量的耕地被荒废,农村中的基础设施无人兴建、无人修理,整个村庄的发展失去了活力。2013年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2.69亿人,部分地区呈现“种田没壮劳力,村庄‘空心化’”的局面。劳动人口年轻化所占比例降低,劳动力资源数量不足,质量下降,导致劳动生产率下降,从而直接影响到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增长。

2.人口老龄化对农业发展产生阻力。社会财富是由生产能力的劳动人口创造的,劳动力人口的参与率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劳动力中年轻人的比重下降,而年长者的比重上升,在一定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条件下,劳动力供给不足就可能导致部分生产资料技术设备闲置,影响社会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转,影响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再者,农村人口老龄化将直接影响农业从业人员对新知识的接受和学习程度。现今是一个科技化的时代,农业对机械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由于老年人年龄大,对新鲜事物学习能力相对较弱,再加上我国部分地区农业机械化水平低,缺乏操作机械技术,这些已严重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

3.人口老龄化增加家庭和政府的经济负担。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压力相对城镇更加突出,西部和贫困地区尤为严峻。我国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为农村实施统一的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保障设置了客观障碍,农民的医疗保险大多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在部分农村地区仍存在“看病难,看不起”的状况,因病返贫的农户也不在少数。据测算,老年人消费的医疗卫生资源一般是其他人群的3~5 倍,可想而知,随着老龄化的加重,医疗卫生支出将会越来越大,将会给越来越多的家庭带来压力。不仅仅是家庭负担加重,政府机构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农村地区以前大多是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现今是由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一个国家的国民收入通过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最终形成消费基金和积累基金。积累金越多,国家就可以拿出更多的钱用于经济建设投入,刺激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使老年抚养系数提高,必然导致国家将大量的国民收入用于老年人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将大量的财政收入应用于养老、医疗卫生服务以及社会服务,严重地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这也会影响到国家对农村经济建设的投入。社会用于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以及相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的负担也将加重,在社会经济转轨的新形势下,这种新型农村养老保障格局将受到严峻挑战。

三、应对策略及建议

1.加强农村养老保障管理体系建设。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口老龄化速度明显要快于城镇地区,但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保障制度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完善养老保险保障制度。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收入普遍不高,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优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以便农民外出务工返乡后或在各地区间流动时仍能够享受到统一的服务;其次要创设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经济、社会条件。地区经济水平是制约养老保障的根本性因素,社会保障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所以应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壮大农民的经济实力以解决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

2.建立规范的医疗保健和生活救助体系。老年保障事业存在严重城乡不平等,城市保障金高,覆盖面广,农村保障金低,覆盖面窄。为此,政府需要扩大农村社会养老医疗的覆盖面,大力发展乡村卫生服务,把老年卫生服务列为重要内容,纳入村镇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社区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不断提高老年卫生保健的经济保障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保健服务,拓展老年医疗、护理、保健、康复等服务领域,加大对大病和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的帮困力度。 通过体制改革、机构改造、资源重组等多种形式,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社区服务中心,采取普遍保障原则,合理选择与当地农民医疗保障需求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发展模式。

第7篇: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范文

关键词:农村“空心化”;老龄化;耕地撂荒;对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差距扩大和人口的流动,农村有劳动能力的青壮年大多数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农村老龄化问题比城市老龄化更为严重。同时随着人口的转移,农村“空心化”现象也严重。当前我国非郊区都存在“空心化”,村庄越大,“空心化”程度越高;郊区村落基本没有“空心化”问题;交通不便的地区,“空心化”程度高;具有特色的村落发展旅游,“空心化”程度较低。总之,随着城乡差距的扩大,“空心化”问题就越来越严重。农村“空心化”和老龄化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耕地撂荒,谁来保障18亿亩更低,今后随来种地?

一、农村“空心化”和老龄化的原因

(一)城市化与城乡人口转移

由于城市化的发展,大量农民进入城市,转变为市民。这部分农民在农村的房屋被遗弃,一方面加速了农村空心化的进程,另一方面也加速了农村老龄化。

根据《央行对农民工就业分布和收入的调查》显示,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已超过耕种收入成为农户家庭的第一大收入。广大农民对外出务工收入持乐观预期,诱使农民通过进城务工渠道大规模流出农村。农村大量青壮年外出,加速农村“空心化”趋势,同时也使农村老龄化发展速度高于城镇。

(二)城乡户籍二元体制的制约

我国城市化发展滞后,制度机制不完善,这是农村出现空心化的深层次的原因。城市发展虽然吸引了许多农民走出农村来到城市工作,但是城市却无法给予他们更多的生活保障。同时还由于二元户籍制度的制约,这些农民无法很容易地将自己转变为一个城市居民,只好像候鸟一样往返于城市和乡村之间,因而其在农村的老房旧屋就必须保留,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工的就业和向城市的彻底转移。

(三)农业收入低

我国GDP虽然十几年保持高速度发展,但是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益增长幅度也十分有限。城市经济虽然发展相对迅速,但是农村经济的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增收困难。近几年粮价下降,然而化肥、灌溉用水等农用物资价格不断上升,再加上农村各种乱摊派、乱收费现象严重,因此种地农民收入更低。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在扩大,农民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得不外出务工,增加自己收益,使农村“空心化”和老龄化问题严重。

(四)人口生育政策

我国70年代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青壮年和儿童比例在逐步缩小,而老龄化人口比例在逐步增加,这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根本原因,也是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原因之一。随着大势的发展,我国农村老龄化越发严重,已经超出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重要原因是因为农村大量青壮年的转移。

二、农村“空心化”和老龄化对耕地的不利影响

(一)耕地撂荒

农村“空心化”和老龄化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谁来种地?”。随着农村人口的大量转移,农业人口老龄化,耕地撂荒问题就越来越严重。大量“农二代”更愿意外出务工,不愿在家务农。农业收益微薄,是他们不愿务农的主要原因。农村地少人多、规模太小,加上近些年来城镇化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打工,不少农村出现老龄化、空心化现象,大量耕地主要靠老人打理。导致土地撂荒十分严重,普通农民不再以土地为生,土地不仅没有给普通农民带来收入,反而成了一个累赘。可是如果任由这样土地撂荒,将会严重危及我国粮食安全,挑战我国18亿亩耕地保护的红线。

(二)耕地质量下降

中国农业中国农业走过了一条高投入、高产出、高速度和高资源环境代价的道路;未来农业发展,必将面临资源短缺、生态恶化、基础肥力下降等困境困扰。根据中国国土资源部2009年12月24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显示,中国耕地质量偏低。这既有历史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尤其是随着近年来,农村大量青壮劳动力的转移到城镇,而仅留老人在农村耕地。一方面农民的素质越来越低,另一方面大量农业药物、肥料的使用,造成耕地质量的严重下降。由于农业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存在,在农业生产中缺乏劳动力,大都采用直接施肥,不对耕地肥力进行保护的破坏性开发使用,导致土壤基础肥力的大幅下降。

三、解决对策

(一)土地流转

为了解决农村“空心化”和老龄化所带来的“随来种地?”问题,应该加速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经营。另一方面培育新型农民,培育一些懂技术的专业农民。这样的措施可以有效的解决农村“空心化”和老龄化所带来的耕地撂荒问题。

(二)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差异

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差异,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这样可减少农村“空心化”的发展趋势。解决了农民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农民在外出务工之前便可把老房卖掉,或者打消再回来修房的后顾之忧。成都是全国第一个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差异的地区。成都底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推进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充分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到2012年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制度。这样立足于经济市场化、社会公平化、管理民主化的理念,充分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不因居住地的迁徙、职业的改变而受到侵害。

(三)全面开展农村用地规划

经济发展,规划先行。应首先进行在村组一级基础上的乡村利用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用地的地域范围和边界红线。应该注重规划的实效性,规划的村庄应该规划适当的产业,增加农业收益,方便农民生活为目的,这样可降低农村“空心化”发展趋势,也可减少农村青壮劳动力的转移。

参考文献:

[1]刘彦随,刘玉.中国农村空心化问题研究的进展与展望[J].地理研究,2010(1):35-42

[2]张茜,张俊.农村“空心化”现象的经济学解释[J].三农问题研究,2008(8):34-35

第8篇: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范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历了世界经济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同时,形成了一个特殊弱势群体――农村留守老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农村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高出2.14个百分点,并且,在全国2.21亿流动人口中,农村流入城市的流动人口已经达到了1.7亿左右,这进一步加剧了输出地的老龄化问题。而与个体老龄化相联系的是生活自理能力和反应能力的下降,因此,生活照料成为农村留守老人的重要需求。从现有文献看,理论界已开始关注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贺聪志等认为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出改变了留守老人的居住方式;姜丽美认为留守老人所获得的生活照料资源日渐匮乏;施云皓研究发现老人及其配偶成了主体型照料供给者,在农村照料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的条件下,越来越多的留守老人将陷入“照料风险”之中。基于上述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对留守老人生活照料具有负面影响,然而,产出性老龄化为应对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提供了一个积极视角,即强调老年人仍有生产率。鉴于子女照顾留守老人所存在的机会成本,把留守老人由家庭照料转向社区照料就会实现改善民生和扩大就业的双重效应。

一、问题凸现: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照料的供需矛盾突出

农村留守老人作为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弱势群体,是指“有户口在本社区的子女每年外出务工时间累积6个月及以上,自己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老年人”。在农村正式照料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留守老人为了适应代际照料资源的乡城转移,被动选择了自我照料模式,即老人自己照料自己或者由配偶来照料的模式。然而,自我照料的脆弱性和不可持续性并不能满足老人的照料需求。在此背景下,本文利用豫东南农村的实地调查资料,分析农村留守老人的自我照料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农村留守老人的照料现状――自我照料

家庭照料一直是农村老年人主要的生活照料模式,然而,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不仅弱化了家庭中子女的照料功能,也促进了家庭照料主体的细分,即纵向上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代际照料,横向上以婚缘关系为基础的自我照料。自我照料既是产出性老龄化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目前农村留守老人采取的主要照料方式。

2010年六普资料显示:中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居住方式中,单身户占14.66%,夫妻户占16.1%,隔代户占1.01%,三者合计达31.77%。可见,留守老人的居住安排呈现出独居化、空巢化特征。为了解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现状,笔者于2013年7月对豫东南341位农村留守老人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子女本应承担主要照料责任,但调查发现,有59.23%的留守老人依靠自己或配偶进行自我照料;而对于生病后的照料问题,有61.5%的留守老人采取了自我照料方式。由此可见,在现有养老模式中,有相当一部分留守老人选择了自我照料:一方面,代际间通过电话慰问和节假日探视,虽然在经济、情感上保持着密切联系,但是,居住距离的拉大减少了子辈的照料支持;另一方面,在家庭小型化过程中,照料资源的依赖不得不倾向于朝夕相处的配偶,夫妻间相互照料的愿望更加强烈。中国家庭养老模式已经由重纵向血缘关系阶段,发展转变到了重横向姻缘关系的阶段,即由代际照料转向了自我照料。

(二)农村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供需失衡

生活照料需求对于农村留守老人而言至关重要,但农村留守老人却面临照料资源匮乏的困境:一方面,随着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留守老人对照料服务的需求激增;另一方面,农村照料服务体系不健全,家庭照料功能也逐渐弱化。随着子女外出务工,代际照料资源日渐匮乏,留守老人的自我照料也不能满足其需求。有研究表明,农村留守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影响着他们对照料的需求,即健康状况越差甚至不能自理的留守老人对照料服务需求越强烈。但调查结果显示,留守老人的自理能力与得到的照料状况正相关:在缺乏照料的单身户、夫妻户留守老人中,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留守老人占83.08%。这是因为在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留守老人中往往是高龄老人,他们中大多数丧偶,或其配偶也因年龄较高而失去自理与照料能力。石人炳在2011年7月的实地调研基础上也得出“自理能力越弱,受到的照料越少”的结论:在无人照料的老人中,生活能够自理的占4.5%,能够部分自理的占13.4%,完全不能自理的比例最高。同时,调查还显示,有75.95%的留守老人表示需要社会照料服务,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村留守老人担心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时无人照料,对社会照料的需求随之增加。

二、问题根源:单一家庭照料模式面临困境

在农村正式养老服务体系还未建起的情况下,老年照料几乎完全表现为以子女、配偶和亲属为照料主体的家庭照料模式。然而,令人担忧的是,在远距离代际照料困难的情况下,农村留守老人的自我照料因得不到外部支持而面临无人照料风险。这正是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照料供需矛盾的症结所在。

(一)纵向分析:远距离代际照料困难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间人口迁移给留守老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活照料危机。据国家统计局的《2012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及以上的人数占63.2%,可见,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农村留守老人呈现出高龄化、空巢化特征。因此,外出务工人员要履行其赡养义务,就要采取远距离照料模式来代替直接照料支持。

远距离照料概念最先于20世纪60年代出现在美国,到1997年,美国学者Wagner首次对远距离照料进行了界定:指照料者在距离至少1个小时的路程(车程)以外,为需要照料的亲人(本文主要指老人)提供照料。而在中国,2013年7月1日实施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与美国的远距离照料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中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却很难承担起远距离照料者的重任。远距离照料的三个传递途径在中国农村均难找到对接点:第一,定期回家进行直接照料。作为远距离照料者主体的外出务工人员,在城市的社会经济地位相对较低,大多从事劳动负荷大,工作时间长的工作,这使他们提供远距离照料更加困难。第二,通过电话指导留守老人处理一些事情。这一途径虽简便易行,但只有在留守老人生活能够自理的前提下才会奏效,调查显示,在缺乏照料的留守老人中,不能完全自理的占83.08%。第三,通过直接照料者表达照料内容。直接照料者是指能够为老人直接提供服务的人,一般来自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机构,然而在农村照料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很难找到直接照料者。

(二)横向分析:老人自我照料存风险

产出性老龄化是国际上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它强调老年人仍有“生产率”,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仍可以做出贡献。农村留守老人的自我照料模式具有产出性,不仅在微观上减轻了子女的照料负担,还在宏观上缓解了人口老龄化给农村社会带来的冲击。但是,当前农村留守老人采取自我照料模式是一种被动的选择,存在理论与现实上的双重风险。第一,在理论上,潜在的无人照料风险。由于自我照料模式受留守老人的家庭结构和健康状况影响,随着农村留守老人高龄化、空巢化的加速发展,其自我照料功能也逐渐降低。并且,在失去了配偶这一照料途径后的留守老人很有可能陷入无人照料困境,这是留守老人对将来生活最大的忧虑。第二,在现实中,因劳务负担过重导致突发急病且不能及时就医。根据2004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组织的“农村流出人口对老年人生活影响”调查显示:在子女外出务工后,46.2%的留守老人感到农业劳务负担加重,认为家务劳动负担加重的占44.4%;当留守老人身体有小病的时候要么硬扛着,要么自己买点儿药对付,一旦患上大病后,外出子女回来照料的只有13%,老人自己及配偶便是主体型照料供给者,然而不去看病的老人占7.8%。

三、问题应对:从家庭照料到社区照料

在照料需求无法降低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及时补充或创新照料资源,农村留守老人照料的供需矛盾将会越来越尖锐。因此,在产出性老龄化视角下,由家庭照料转向社区照料是应对农村留守老人照料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从家庭照料到社区照料的理论支持

从经济学角度看,相对于照料留守老人所消费的显性成本,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照料老人而占用的时间和失去的收入则是一种机会成本。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是一种时间和劳动密集型的活动,基于时间的稀缺性,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满足留守老人照料需求的机会成本也随之提高。蒋承利用我国2005年父母――子女配对数据,对老年照料的机会成本进行了首次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外出务工人员照料留守老人对其就业率、工作时间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但成年子女还是以不工作或者是减少工作时间来应对老年照料问题。人口老龄化直接减少了年轻劳动力的供给,而需要照料的留守老年人也间接限制了子女参与市场劳动,因此,老龄化给劳动力市场带来了双重抑制效应。由此可见,代际照料不是万能的,不仅增加了机会成本,也抑制了劳动力供给;自我照料又是有限的,且不是每个年龄阶段的留守老人都能达到的,因此,从家庭照料转向社区照料是应对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照料问题的有效选择。

第9篇: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范文

论文摘要:劳动力市场就业模式与年龄结构的变化是日本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基本动因,改革思路走顺应劳动力市场变革状况与趋势。有鉴于此,中国应基于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劳动者收入多重差距的现实,顺应劳劝力市场一体化趋势,构建公平分配代际劳动产品的多层次多元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如何在人口规模极其庞大且老龄化加速,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城乡及地区间收入差距明显的中国,构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大挑战。放眼国际,除文化、传统习俗比较接近之外,日本构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过程中的一些客观条件与中国也颇为相似: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农业人口比重保持着相当高的水平,城镇化水平明显低于欧美工业化国家,人口出生率急剧下降和预期寿命延长导致老龄化程度迅速提高,成为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研究日本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对构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特殊借鉴意义。本文在研究日本劳动力市场特征及其变革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多阶段互动关系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基于劳动力市场结构与雇佣模式等特征来设计中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构建基于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劳动者收入多重差距的现实,顺应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趋势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一、日本养老金制度改革与劳动力市场变动密切相关

二战之前日本就存在针对军人、官僚的“恩给”制度(即抚恤养老金制度),和针对在职公务员的“官业共济组合制度”,还有少数大企业为了奖励连续工龄长的员工,建立的一次性退职金制度。但这些福利覆盖面小、社会化程度低,无法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现代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是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雇佣形态变动等多种因素协同作用的结果。

日本于1985. 1994. 2000和2004年对养老金制度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改革与调整,主要涉及到制度设计、缴费标准、待遇水平以及养老金国家责任等几个方面。在制度调整方面,1985年把全体国民各种养老金(厚生年金、共济组合、农民年金等)的基础部分统一起来,取代国民年金成为第一层次基础公共年金,将职域年金(与收人关联养老金)改造成第二层次公共年金,同时确立专职家庭主妇年金权;1989年建立以自营业者为对象的国民年金制度,2000年实行学生国民年金保险费缴纳特别制度。在缴费方面,1985年调整各职域年金负担比例,1989年强制要求20岁以上学生加入国民年金,1994年提高保险费率,征收特别保险费(奖金的1%),2000年引人总报酬(奖金等收人也纳人缴费基础)制度,2004年提出从当年开始厚生年金保险率每年提高0.345%,2017年达到18.3%后保持固定不变,国民年金缴费从2005起每年增加280日元,2011年达到16900日元。在资格条件和待遇方面,1985年规定加人保险时间满2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采用国民年金定额制和值域年金定率制,实行与物价相关联的浮动制度;1994年分阶段将值域年金支付开始年龄提高到65岁,把60~65岁退休年金分为定额部分和报酬比例部分,同时提高物价联动指数,根据生活水平调整基础年金、厚生年金;2000年把厚生年金支付水平降低5%。2004年实行65岁以后在职老龄年金制度,并计划将厚生年金支付水准从59.4%逐渐向50.8%靠拢。在国家责任方面,1985年由国家财政集中负担基础年金, 1994国会做出国家财政负担国民年金的比例从1/3向1/2努力,2004年则明确规定基础年金的国库负担比例由1/3提高到1/2。

本文认为,日本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仅明显存在基于劳动力市场特征的设计思路,且其养老金制度改革原因、目标及效果也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力市场因素。

(一)适应劳动力市场变革是日本养老金改革的重要原因和目标

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劳动力市场出现了快速变革。劳动力市场变革过程中,日本就业结构发生变化,进人夕阳产业的劳动者数量明显下降,但这些部门退休人员的数量非常大,养老金严重人不敷出,出现了大量赤字,唯有依靠政府大量财政补贴。同时,日本工业化过程中,二元经济结构迅速变化,大量农村青年劳动力到城镇非农部门工作,流人城镇的农村劳动力对社会养老保障的需求日益增加,成为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动力。

同时,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则是使年金制度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与变迁,进而保持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考虑到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日本于1994年通过养老金改革方案,以推迟领取退休金的年龄来鼓励60-65岁的老年人继续在劳动力市场工作。同样,2000年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改变养老金的调整机制,根据社会整体的工资总额增长率(就业人员人均工资X劳动人口)调整。用这种指数调整,即使平均工资增长,但如果在职职工减少,养老金就将下调。

(二)劳动力市场是解决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障的钥匙和关健

社会养老金可以实行现收现付制、完全基金制,或者两者的结合,但无论哪种制度,最终取决于社会中劳动者创造的财富(物质和非物质财富),即在职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基金制计划虽然可能拥有足够的财力来支付对其所有的货币索偿,但现在的基金制计划参与者(未来的退休者)能否获得足够的商品和服务,最终取决于他退休时整个社会的商品和服务的数量,即养老金领取者总要依赖于其随后的两三代人生产出老人所要消费的物品,除非基金制能够增加未来的产出水平,否则现收现付制与基金制具有完全相同的结果: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仅仅是两种在劳动者和养老金领取者之间分配产品的方法。也就是说,虽然基金积累制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将来的社会生产提供比较充足的资金,并使得未来的老人有能力通过货币换商品或者货币换服务的方式养老,从而有利于未来社会产品的生产量和缓解代际矛盾,但商品和服务的生产最终还是取决于劳动者,因而在职劳动者的数量和质量、工作积极性及其对社会保险的缴费态度决定了社会保障的未来。

日本养老金改革便主要试图通过推迟退休年龄、提高劳动者社会保险缴费率,以及根据劳动者报酬调整养老金水平等措施来解决养老金财政问题。就国民年金而言,1994年改革规定缴费每年增加500日元,到1998年共增加160。日元,达到13300日元;关于厚生年金,1985年改革规定保险费的增加率为每5年提高2.2%,1994年改为每5年提高2.5%,2000年则规定在5年内维持保险费不变,之后每5年提高2.5%,2004年又计划到2025年将保险费率提高到27.8%。同时,考虑到人口老龄化使得未来领取养老金数量将急剧增长,日本政府将养老金给付年龄提高到65岁,以便将社会保险费率控制在30%以内,减轻被保险者的负担。

(三)社会养老保障与劳动市场是多阶段互动关系 社会养老金制度构建与改革对劳动力市场也产生巨大影响。1954年厚生年金保险制度规定将支付开始年龄由55岁提高到60岁,但由于当时很多民营企业实行55岁退休制度,从而导致55~59岁退休者生活困难,大量工人要求工作到60岁才退休。顺应这一要求,许多企业的退休年龄便逐渐推迟到60岁。1985年政府将养老金领取年龄提高到65岁的改革也使得企业界将退休年龄逐渐提高到65岁。

劳动力市场与社会养老保障并非简单的单向关系,而是复杂、双重、多阶段的互动。从日本经验来看,劳动力市场变革、就业模式转变等因素导致了现代日本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诞生,这是劳动力市场与社会养老保障互动的第一阶段;成型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其他经济社会制度协同起来,又会推动劳动力市场演变,如失业率上升与大规模提前退休,这是劳动力市场与社会保障制度互动的第二个阶段;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导致的劳动力市场演变会进一步引起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变化,而劳动力市场制度与结构特征则是一国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模式与特征形成的重要基础和演化动力,这是劳动力市场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互动的第三个阶段。日本养老保险费率上涨对企业的收益造成严重影响,而企业为了减轻年金负担,必将减少雇用。另外,年金制度改革与保险费上涨很可能对经济复苏造成巨大冲击,这种制度影响了劳动者的劳动就业,从而降低了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进一步制约了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加剧了国民年金的“空洞化”。

二、劳动力市场变革成为中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动因

很长时间来,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体系是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对城乡劳动力的流动做出严格限制,劳动者被固定在各自区域,城镇劳动者由国有企业雇佣,实行充分就业制度,乡村劳动力在集体经济体内劳动,形成典型城乡二元分割劳动力市场。在社会保障方面,国有企业给城镇劳动者提供终生就业岗位,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保障是城镇养老保障的主要形式。农村劳动力养老以家庭和土地保障为主,劳动者在年老之后主要依赖具有劳动能力的子女提供生活资料,并由子女提供老年服务,集体提供低水平补充保障,并为那些无子无女的“五保户”提供老年生活资料和服务。

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中国就业结构和雇佣模式随经济体制改革而转变,成为中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动因。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劳动力要素的城乡配置,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非农部门,并越来越倾向在城镇工作和生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明显不能满足他们的养老需求。同时,城镇非公有制迅速发展,大量年轻劳动者要么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就业,要么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但由于他们在收入水平和工作稳定性等方面与国有企业职工差异悬殊,难以被当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障模式覆盖。更重要的是,经济体制改革迫切要求国有企业降低劳动成本,打破终身雇佣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劳动雇佣制度,但企业统筹层次的城镇劳动保险制度导致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率高,明显阻碍了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这三种力量结合起来,从不同方面对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带来冲击。由此,1991年国务院要求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将养老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企业包办改为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随后,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也逐渐提上日程。

三、构建基于劳动力市场特征的中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日本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对中国具有特殊借鉴意义。不仅因为日本相对成功地度过了20%的人口老龄化阶段,也因为中日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些背景条件类似,中国面临着日本曾经遭遇的状况:中日都是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快的国家(中国老龄化落后日本大约20年),当前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当前老龄人口比例已经与日本1990年代相当。在社会养老需求上,与日本一样,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被打破,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镇非农部门,其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成为突出问题。另外,早期日本与中国都形成了以终身雇佣和年功制度为基础的企业小社会保障制度为主,家庭承担实际养老照料和服务,以及较少国家社会支出的东方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模式,在制度路径依赖上讲,中国参照日本进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成本相对较低。

(一)构建基于劳动力市场结构与特征的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中国目前农业就业与非农就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又存在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非正规就业规模大。从我国实际看来,直接将现行正规就业养老保障制度扩展至非正规就业者和自雇者行不通,而应该建立多层次多元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首先分别在城乡建立针对劳动年龄人口的基础养老金制度,作为最基础的养老金层次;在城镇基础养老金制度之上,还需要针对城镇劳动者的就业类型与特征建立多元的社会保险,如公共部门就业者(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就业者)养老金制度、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以及自雇者、个体工商户养老金制度,分别将不同类型的从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继续以往多元分割的养老金制度,而要形成多元而有效衔接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2009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颁布,意味着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关系将实现转接接续,这为实现城镇居民统一的基础年金奠定了基础。下一步要考虑农村居民基础年金和城镇居民基础年金的互动问题。目前城乡平均养老金的差距远远大于城乡就业者的收入差距,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虽然我国城乡就业的收入差距使得农村居民的基础年金要低于城镇居民,但是城乡基础养老金的差距不应该大于城乡就业者劳动收入的差距,且应该随着城乡就业者收人差距的缩小而缩小,并最终实现城乡统一的基础年金。

(二)加快基金制账户的建设

虽然基金制养老保障计划不能直接增加未来社会商品和服务的供给,但它可以从两方面降低未来的养老压力。首先,基金制可以为将来储备资金。如蔡防(2007)所言,基金制可以创造“第二次人口红利”的机会,即在人口结构趋于老龄化的情况下,个人和家庭的未雨绸缪产生一个新的储蓄动机,形成新的储蓄来源,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源泉。另外,基金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代际劳动者之间分配养老资源的关系。在现收现付制下,退休老年人的养老资源来自代际之间相互抚养的承诺,今天的在职劳动者通过抚养退休老年人换取下一代劳动者在其年老退休后提供养老资源的承诺,是一种通过国家法律和政府力量保证实施的合同关系;基金制养老金能在一定程度上将退休老年人和在职劳动者的承诺转变成一种商品关系,退休老年人利用预先积累的养老金购买在职劳动者生产的商品和服务。现收现付制在人口年龄结构和经济发展平稳的经济体中比较有效,但对于中国这样迅速老龄化、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国家,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很有可能导致未来劳动者之间的代际矛盾,基金制则可以有效缓解这种矛盾,加快基金制建设便成为题中之义。

除覆盖率较低外,我国养老金账户还面临着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养老金账户的做实率仍然不高,虽然我国1998年开始在东北地区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目前也已经推广到全国,但是由于政府财政补贴等问题,一些地区的个人账户仍然名存实亡;二是社会保险逃费率相当高,据我们初步计算,我国当前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逃费率在20%以上。因此,需要加快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建设,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和基金统筹部分的政府补贴力度;同时,努力完善信用体系,加强政府监管,促进养老金基金管理机构之间的竞争,以降低养老金私营化带来的各种交易成本,努力寻求在养老金管理机构的管理与投资成本、政府的监管成本以及养老金的收益率之间建立一种平衡。

(三)提高中央财政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比例,确保养老金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