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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与土地规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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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与土地规划

第1篇:自然资源与土地规划范文

【关键词】土地规划;土地私权;干预;正当性

一、土地规划干预土地私权的背景分析

土地作为民法上的不动产,曾经是个人财产的最主要形式,土地权利的确认是法律上所有权制度的起源,长期以来一直受到私法(主要是民法)的有力保护。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保护私人财产,包括私人拥有的土地,因此政府对土地的使用不加限制。即使有对个人土地所有权或其它土地上权利的限制,也纯粹是出于私法上的权利相互性要求,因为权利从来就不是绝对的。这让人们相信私法对土地权利的一定限制是正当而合法的,而政府则不得限制私人土地权利。

但自19世纪末以来,公法不断侵入传统的私法领域,几个世纪以来法律确认的不受公法干涉的私人权利无一例外地都受到公法上的限制,尤以财产权最为显著。反映到立法上的变迁是土地法从民法中独立出来成为公私交融的特别法。此时,施于土地上的限制不再只是为了其它私人利益,而且还包括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利益,通过权力的强行介入和干预来限制土地权利,土地规划就是这种国家权力干预土地私权的体现。

到20世纪60年代,情况又发生了变化。接二连三的大规模的公害事件在许多国家发生,环境保护运动开始风起云涌。人们开始认识到土地不仅仅是财产,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并且它不可再生。为了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政府开始对土地开发利用活动实施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土地规划已经具有新的政策目标: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80年代以来它又注入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从而成为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工具。

二、土地规划对土地私权的具体影响

(一)对权利取得的影响

在城市市区及其它土地属于国有的地区,由于土地完全属于国家所有,而我国由于禁止土地买卖,因此个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只能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要取得这种权利必须经过土地规划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实体上,申请还必须符合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否则就不能获得批准,从而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对权利内容及其行使的影响

由于国家土地规划的对象包括集体土地,因此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再具有传统意义上完整的所有权权能,它的所有权自由已经受到土地规划的限制:它不能只占有而不使用或不授予他人使用;它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不得随意变化其土地用途;更不得将所有权移转个人或其它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同样如此,个人取得了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土地位置、面积、用途以及其它规定使用。

(三)对权利处分的影响

土地使用权人不仅失去了权利行使上的完全自由,在权利处分方面更是举步惟艰。土地所有权不得处分自不必说(集体土地变为国家所有的土地除外),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亦受到极为严格的限制。

(四)对土地收回或征收的影响

对出让或划拨的国有土地,国家可以为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或其它原因而随时收回。收回程序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体上除了法律规定的少数情形以外,国家并不给权利人适当的补偿。

三、土地规划干预私权的正当性反思

(一)土地规划的制定:抽象行为还是具体行为

将行政行为区分为抽象行为和具体行为具有多方面的法律意义,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在于确认它们不同的法律效力并进而对其设计不同的法律规制方式包括私权受害的救济方式。

一般看来,抽象行为是指针对不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一般法律行为,主要是行政立法行为;具体行为是指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只对该对象具有约束力的个别法律行为,如行政处罚等。按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规划是行政行为当属无疑。但该法没有明确它是抽象行为还是具体行为。从土地规划的效力范围来看,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乡镇、城市和村庄都有自己的土地规划,不同级别的土地规划,其效力范围大小不一。一方面土地规划在各处区域内具有普遍的执行力,(该法第21条第五款),另一方面一些局部土地规划如城市、村庄等规划它所约束的对象又是非常狭小而明确的。土地规划的不同层次很容易模糊其法律定位。

本人以为,由于政府制定土地规划的初衷在于为整个社会的土地开发利用活动提供规范,因而它具有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影响,故而应将土地规划的制定定位于抽象行为,以与其广泛的效力范围相符。至于有些土地规划涉及的地域非常狭小,但政府制定它时并非直接针对该地域内的特定人,故它仍然是该地区内的“普遍”规范。实际上,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包括德国正是把政府的规划行为作为抽象行政行为看待,它不具有可诉性。

(二)土地规划内容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第2篇:自然资源与土地规划范文

摘要:土地是农业发展的基础,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土地合理科学地规划对环境有着深远的影响。本文试从目前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类型出发,分析土地规划对城乡区域环境的深刻影响,并提出一些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土地规划;社社会环境问题;影响;措施

我国是一个资源少、人口多的发展中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土地又是农业发展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而土地规划不合理造成的环境问题也占有很大比重。土地是环境的一部分,与环境的变化息息相关。土地得到科学合理的规划对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着重大的作用;但同时如果土地得不到合理充分的利用,也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环境问题,影响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 土地规划不科学合理造成的环境问题

由于我国的土地规划理论起步晚、基础薄弱,导致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土地主要分为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城乡居民点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生态用地等,而不科学合理地规划土地,会给社会环境带来一系列的问题,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剧人与自然的矛盾。

1、 制约农业发展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随着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蒸蒸日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下降,工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增多。农业的基础地位一直薄弱,加之越来越多的土地规划不合理导致农业环境问题也逐渐突显。近年来,城市建设用地的大幅增长,致使农业用地减少,农用地大量流失。农村大量人员进城务工,使大量土地荒废,土地遭到严重的浪费。土地的不合理利用不仅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浪费,更长远的影响是致使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从而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最终导致城乡差异更加扩大,“三农“问题更加严峻。

此外,在1986年之前,我国的土地规划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后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才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开始了我国的土地管理规划。但是从实际的实施情况来看,管理法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它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土地规划问题严重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在正确的土地规划思想的指导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强化土地资源的管理与监督。

2、 增加交通问题

经济社火的发展促使城市进程的加快,而城市的发展又带来了城市的交通问题。城市交通问题的出现,是做种因素同时作用的结果,但一定程度上与城市土地规划有着密切联系。对城市交通问题的认识不足,没有从长远的角度来考虑规划土地,缺乏科学的预见性。城市“摊大饼“的发展模式,使得交通用地不足,交通拥挤越来越突出。而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又一大交通工具,在拥挤的马路上排放着热气浓浓的尾气,给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3、 加重污染问题

目前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除了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还有土壤污染。由于对各种工业用地不合理地布局,造成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而土壤污染除了大量使用农药,还有就是对土地的规划不够科学合理。在2003年之前,我国还未对土地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只对大的建设项目进行评价,结果是无从评估各项项目对环境的作用与效应。从2003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对土地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从而使土地规划的环境影响有法可依。

4、 加剧生态环境恶化

我国的地形以山区为主,山地面的占了总面积的2/3,生态环境本身脆弱不堪。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在某些地区得到改善,但总体上却呈现恶化趋势。农业的发展大国,人口的居住大国,粮食的需求大国,这些都需要在土地上得以实现。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没有重视对土地的合理规划,或者规划了但没有有效实施,人们为了一己之利,去毁林开荒、围湖造田、破坏湿地和滩涂,使环境变得更为不堪一击,一遇到洪水灾害,就出现泥石流、水土流失、山体滑坡、土地板结、土地盐碱化等派生的自然灾害。而更多的土地荒漠化、沙化问题也越来越严峻。人们对土地的破坏,严重影响到生存的自然环境,而且遭到了自然的无情惩罚,环境问题是全球问题,也是我国越来越重视的问题。

5、 加剧区域发展不平衡

土地总体规划使得土地的需求与供给达到平衡,从经济发展与自然条件整体出发,全面考虑土地资源在时空结构和产业结构上的合理配置,对土地的开发、使用、整治与保护进行科学布局。但是由于我国的规划是以行政单位为标准展开的。不同的行政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采取有利于本单位的规划策略,这样使规划变得分散,难以协调,使各个单位间产生明显的差异,加剧了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性。

二、 土地合理规划的若干有效措施

土地规划对环境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为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使环境为人们带来更多的福利,必须对土地进行合理的规划。下面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

1、 保护特色土地

特色土地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地方或者区域的特色,是一个区域历史象征性的标志,具有重大的意义。现在很多地方为了获得商业效益,在进行新的土地规划时,把那些具有地方和区域特色的土地排除在外,例如摧毁一些历史遗址、文物古迹等。作为一个地方标志性的土地,具有历史文化的内涵,这些场所、地形、地貌、遗址等属于不可再生资源,遭到破坏后无法恢复。

2、保护开放空地

在农村和城市都有开放空地,很多城市里已经不存在开放空地了,因为开放空地已经被高楼大厦、公路铁路所占用。高楼林立、工厂增多,不仅带来了环境污染,也带来了人们精神上的压力。而农村中,则是缺乏对开放空地的保护,农民盲目开垦或者任意荒废土地,都造成了土地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因此,需要加大对农村开放空地利用的指导与保护,促进开放空地的有效配置永久保护。

3、控制城市增长边界

城市的发展并不是对土地的扩张而是对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确定城市的增长边界,把边界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是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的有效途径。城市的发展来自于对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防止盲目以地域面积为标准的城市发展观念。

4、完善土地规划制度和规划方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土地规划需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完善相关的土地规划制度,并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不断检验制度的可行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政府是土地资源的最高所有者,应该根据变化了的实际,不断完善土地规划的法律法规,强化土地规划的监督机制。针对农村与城市的具体用地情况,办法具体适应的规定政策。

同时,正确的土地规划方法也至关重要。土地规划是对土地使用情况的提前预测估算,需要有正确的思想方法为指导,采取详细可行的规划方法是实现土地合理规划的前提。土地规划除了采用定性分析方法,还可以创新定量与定性综合分析的方法。在动态观测中分析而不仅仅采用静态分析。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使土地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同时也能同时获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三、结束语

我国的基本国情要求我们土地资源必须得到合理科学的规划,才能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也对土地规划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只有制定出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土地规划制度,严格执行土地规划实际操作过程中各个环节,才能实现科学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郑华.关于土地规划对社会环境所构成的影响研究[J].华章,2012(35).

第3篇:自然资源与土地规划范文

土地规划环境影响

1我国土地规划利用现状

我国土地利用可分为农用地和非农用地,两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随着经济、教育、科学技术的发展,农村人口大量涌向城镇,农用地规模缩小,而用以城镇建设的土地必然增加。其主要表现在:1优质农用地数量骤减: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农业发展措施上,不宜耕作的土地退耕还林还牧,而一些适宜耕种的地区却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大规模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种果植桑、养鱼饲畜,或者是农民大量流入外地打工而荒废了肥沃农田。同时在大城市周边地区,农用地成为城市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牺牲品。 2非农建设用地规模盲目扩张。非农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水里设施用地。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城镇化过程加快使我国城镇数量显著增长,政府为了短期经济利益而把土地作为一种资产迅速流入市场,缺乏整体规划思路,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对社会环境的破坏。

2土地利用规划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2.1土地利用规划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2.1.1耕地数量减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国大大小小城镇数量骤增,有些地方政府为标榜绩效,快速发展本城镇经济,大规模征收农用地用以房地产开发或者交通运输建设,直接造成耕地数量的减少。而围绕在大城市周边的城郊地区,本能被好好利用作农用地,为城市发展提供粮食需要,却由于农村人口的大量涌入城市,城市规模向周边的城郊地区扩散,也造成耕地被建设用地占据或由于城市建设而遭到破坏。

2.1.2土壤功能转变或丧失

一方面,由于城市用地迅速扩张,大量农用地被新建住宅、厂房、道路、休闲和娱乐设施占用,成为城市建设的支撑基础,丧失原有的种植功能。另一方面,为供应城市建设所需建材,在城市周边地区采掘砂砾和取土制砖,土壤失去原有的生产力功能。

2.2土地利用规划对人文环境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政府提倡改善民生,开发农村市场,大力建设新农村或村落城镇化,使大量土著住房拆迁,城镇或者部落的原来相对开放的布局被现代化高层钢筋水泥建筑替代。同时被建房布局改变的是传统居民之间的乡邻感情,共同居住在一堵墙下的城市居民成为陌生人,不同区域的民族特色也逐渐趋于同一风格。这些历史留下的珍贵遗迹,是研究环境变迁和人类文明进化的“示踪元素”,一旦遭到破坏就是永恒性的,无法弥补。

2.3土地利用规划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现代化建设是在土地资源的基础上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必然会改变周边的生态环境。工业化过程中,化工厂数量增多规模越来越密集,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有害物质大量富集,超出环境自净能力的界限,水土质量破坏,大量水土生物适应不了这种有毒环境而灭绝或濒临灭绝,造成生物种群的单一化。同时城市日常生活排放的垃圾堆放在城郊而未能及时有效处理,又滋养出许多新型怪异物种或病菌,给人类绿色生活埋下极大隐患。

3面对土地规划对环境破坏的解决策略

3.1土地统筹利用规划

土地统筹利用即在特定区域内遵照一定指导原则和方法,统筹兼顾,统筹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实现区域内经济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统筹:一,统筹城乡用地,限制城镇用地盲目扩张,保护农地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二,统筹用地结构和用地方式,规定土地利用和排除不当利用行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从而提高人们生活质量。

3.2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为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产出率与利用率。包括两方面的专项规划:一,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严格土地规划审批和用途管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宣传和质量监测;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对于人为破坏还具有一定土地肥沃力或较好土地结构和利用条件的土地,采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进行整治,使土地恢复到可利用状态。

3.3强化对耕地和优质农用地的保护

国家粮食要安全,社会要长期稳定平衡发展,必须保证耕地在数量、质量、规划布局上的安全。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建立旱涝保收粮食稳产高产基地,开展农田标准化建设,控制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同时保护适量优质园地、草地、林地和养殖水面,用以提高农用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严格宅基地指标批准,防止村民随意占据耕地建设房屋。

3.4土地资源生态规划

对土地资源进行生态规划管理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必然执行。土地资源生态规划对人们的土地利用行为进行调整、控制和引导,不仅追求土地自然状况的生态化,还应该保持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和谐统一,要求人们在土地上进行的一切活动要遵照土地利用的生态规律,保持水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可持续性,真正满足公共健康与安全的需要。

3.5土地保护区规划

土地保护区规划实质就是对一些重要却容易遭到破坏的区域进行专项规划管理,按照土地用途区分,可以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名特优新农产品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和自然保护区,防止土地使用者由于缺乏一个全局的政策引导而人为破坏土地生态系统。以风景旅游区的建设来说,旅游区一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山体和植被的破坏往往是其基本建筑面积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就要求土地规划者协调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和维持土地生态系统的生态整合性关系,开发建设与景观破坏的关系,以及合理规划景点、服务设施的空间分布和建设。

4结语

人多地少是当下我国社会发展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如何正视和突破这个瓶颈,关系到我国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否可持续。政府作为土地的管理者,其每一个政策的出台与变化,都会引导人们如何让去行动,所以政府对土地利用必须有一个合理科学的规划,同时人们在活动时也要落实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有限土地资源的意识。全民行动,社会发展必定更加全面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1]张正峰.土地资源管理学[I].中国人名大学出版社,2008.

第4篇:自然资源与土地规划范文

关键词:多规合一 旅游区规划 城乡统筹规划

引 言:我国城市建设的目标已经从扩大城市规模、提高人居适宜指数发展到了实现智慧型城市建设这样一个新的角度,即城市建设即要符合符合人民生活发展需要,又要显示出环保、经济等多方面的发展。因此,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进行旅游区建设成为一个热门项目。而旅游区规划如何能够达到多种建设效果,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1. “多规合一”的规划背景

1.1 “多规合一”的基本含义

“多规合一”并不是多个规划合并成一个规划,而是把各项规划涉及到相同内容统一起来,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各规划仍按各自相关专业要求编制完成,以满足提交人大审核或向上级报批的要求。通过“五个一”,即“一张图”、一个信息平台、一个协调机制、一个审批流程、一个监督体系,达到“多规合一”。从旅游区规划的文件中体现的多规合一是规划项目的综合设计,而在旅游区实际规划过程中体现的多规合一,则是旅游区规划本身带来的城乡建设、经济建设、环境建设的综合发展。

1.2 “多规合一”的发展状况

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四委、部联合发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简称环保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目前开展“多规合一”就是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和环保规划“四规合一”。广州市是广东省率先进行“多规合一”建设的城市,在短短数年时间内,广州市通过一系列城乡统筹规划,实现了城市旅游产业、环境保护、市民宜居指数和土里利用率的共同发展,成为“多规合一”的典型。在这一系列规划中,围绕着旅游区发展的多规合一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2. 多规合一背景下的旅游区规划

2.1 产业规划与土地规划结合

湛江市是广东省重要的沿海城市之一,漫长的海岸线和岛屿资源成就了湛江市的渔业发展,为湛江市南三岛东部滨海旅游度假区开发提供了充足的土地资源条件。在旅游度假区规划中,对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划应与湛江市土地资源应用规划向结合,以旅游业的发展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土地资源规划更加科学。旅游规划区位于南三岛的东部,是湛江湾的外海岸线区。整个规划区呈南北狭长的条带状,南北向长约8km,东西向陆域纵深在1―1.9km之间,它北起南三岛大辣村,南至南三镇沙头寥村,东临南海,西接南三镇田头圩,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0.49km2 。规划区的建设用地约77.18公顷,约占规划区的7.54%(红色图斑);风景旅游用地166.55公顷,约占规划区的16.27%(深蓝色图斑);一般农地286.59公顷,约占规划区的28%(浅黄色图斑);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防护林)约46.45公顷,占规划区的4.54%(深绿色图斑);自然保留地约98.24公顷,占规划区的9.6%(灰色图斑)。为了使旅游产业能够可持续发展,南三岛土地规划形成了交通用地、农业用地、旅游区用地和自然资源保留用地的立体型规划布局,以旅游区产业发展为主线的交通用地同时也能够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而自然资源保留地也可以作为旅游区产业持续发展的资源。

2.2 建设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

南三岛旅游区的建设规划可以反映出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规划区内现状排水体制主要为为雨污合流制,无系统性的排水设施,大部分以明沟形式排放,沟渠走向随意性大,排水断面较小。虾场通过管道向海滩排放污水,已对周围环境以及近海水体造成了一定污染。遇到排污量大,潮水顶托,污水不易扩散,引起“黑潮”现象;村民生活垃圾以丢弃至海滩,或小规模堆放,定期焚烧为主。无统一固定收集点,通常散布于路边及水塘边,对规划区的土壤及沙滩造成了一定的污染。旅游区的建设规划中明确指出要进行一系列居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与市政工程建设,包括居民垃圾投放点、排污管道修建、水利设施修建等,这些建设项目的主要目的是服务于旅游区发展,便于滨海度假村的日常经营,但是,这些建设项目一定会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的便利,有效减少由于居民随意丢放废水和废弃物造成的污染;另外,旅游区建设规划中还包含了退虾场为休闲海滨或自然保留区等项目,这是对粗放农业滥用环境资源的控制,也是对生态环境的恢复过程。

2.3 旅游区发展规划与乡村经济发展规划结合

湛江市南三岛旅游区的近期发展规划是构建滨海休闲度假、亲水娱乐、温泉疗养、冬休、渔岛生活、文化体验几大功能板块,树立湛江滨海旅游产业的龙头地位、实现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目标,建成国内知名的海洋生态旅游度假目的地,携手湛江市其他旅游景区, 创建国内重点滨海旅游城市。在这个过程中,一系列的旅游设施的建设和旅游企业的进驻,将为南三岛的农村居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参与旅游区开发是农村居民创收的主要途径;而南三岛旅游度假区的长期发展目标则是通过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拓展宗教朝觐、城乡统筹板块的旅游服务,延伸旅游服务链条,建成国家级滨海旅游示范区、中国南方冬休度假基地、湛江旅游产业的龙头和彰显湛江旅游形象的代表作。这样一个长远的旅游区发展规划目标,将促使湛江市及附近乡村的居民和各类社会组织都积极投入到旅游区建设当中,其中,以渔业文化为主线的旅游文化建设,将吸引大批资金的投入,使乡村经济彻底脱离传统的农业经济形势,转而以农业文化发展为主的经济增长形式。

3. 多规合一背景下的旅游区规划的实际价值

通过湛江市南三岛旅游区规划我们可以看出,旅游区规划实际上实现了多规合一的规划目的,即将湛江市南三岛地区的土地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乡村经济发展规划在旅游区规划表达出来。在这样的多规合一背景下,旅游区规划的实际价值表现在实现乡村经济与人居环境发展的高度结合的方面,而旅游区规划在促进城乡发展高度统筹的同时,也是在践行低碳经济的发展思路。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多规合一背景下,旅游区发展规划从表面上看来是以旅游经济发展为主的产业性规划,但实际上,旅游区规划实现了对规划区内各类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的综合性协调和部署,能够起到全面改善地区建设面貌的作用,是城乡统筹规划的科学模式,值得我们进行实践和探索。

参考文献:

[1]廉军伟.智慧城市背景下实现“多合一”的策略研究[C].城乡治理与规划改革――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2014年9月:133-136.

第5篇:自然资源与土地规划范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

一、土地规划认知

土地规划指的是一国或一定地区范围内,按照本国的经济发展的前景和需要,对土地的合理使用等,所作出的长期安排的活动。土地规划的目的在于保证土地的利用,同时能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发展的要求。现有自然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的分布和配置状况是土地规划的依据,最终使得土地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不因人为的原因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二、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城市以土地为载体,它是具有多种功能的人口聚集地,不言而喻,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我国,城市规划主要是根据城市的客观条件而因地制宜,在合理统筹安排部署下,使得其余的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均衡协调地发展,但是,对于土地利用中的总体规划来讲,其主要关注的是耕地数量的保护以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对于产业用地布局分散在农业发展规划、工业园区规划以及旅游发展等规划在次要等级的规划之中。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领域的现代化建设都处在一个渐进的过程之中。自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我国政府不断进行着土地利用相关制度的建设,同时也颁布、修订了诸多的法律及法规,使得土地利用规划受到了整个社会的普遍重视,与之相应的,各级政府按照规划规划使用、管理土地的意识大大的增强。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整体的土地利用规划中实践仍然不尽协调。对比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的本质概念、特征属性两个方面,不难发现,城市规划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的一种,其与总体规划具有密切的联系。但是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践中,由于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不完善性,使得规划实施环节容易造成脱节,导致土地利用方面出现整体与个体利益相悖、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脱节问题产生。其只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利用规划的种类较多,分工不明确。土地利用规划三大类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与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又分为五级,分别是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按理说是层次完整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各级总体规划职能分工的不明确性,以及内容相似雷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则相对缺乏,致使详细的方案规划活动不能够积极地去开展。但是,相对于其他国家的土地利用规划而言,国外最高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往往是比较宏观的,只是对下一级别的规划,单方面的具有一定指导作用,在其他的地方制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则上,内容详实,分类细致,有的甚至是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不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等等方面各成体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上无法有效发挥对于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对于土地利用需求的整合作用。同时,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一般是属于计划性规划,其出发点是土地供给,前提是上级下达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重心在控制,有效引导需求;而城市规划,则是按城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来进行,着眼于发展。二者在规划的目标、时间、部门职能分工以及编制规划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等等的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最终导致了城市发展规模不断的突破各种规划的失灵现象。其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部体系,在目前而言,仍然存在协调性与衔接性差、形式死板的缺陷,这些原因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模的控制规划失灵。

3、政府规划干预政策存在缺陷。政府干预政策的存在的原因是市场失灵,而政府干预手段的一种体现即是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政府规划干预措施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往往也存在缺陷,比如规划指标下达依据不充分、规划指标设定不科学等等的因素造成非农建设用地量稀缺导致城市规划与总体规划相悖以及缺乏公共参与等。

4、激烈竞争。激烈竞争导致了城市间冲突和区域性矛盾不断地加剧,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国家、区域、城市越来越受到重组化的影响。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加之市场化和全球化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使得我国地方政府之间开始存在愈发激烈的竞争关系,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由原先变成了发展地区经济、增强城市竞争力,由于城市之间竞争的关系的进一步加剧了,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城市间区域性的矛盾激化。

三、应对措施

1、规划编制。强调的保护基本农田、维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等方面,向全面保护国土资源方向转变,最终目的是达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理想是保障区域发展的公平性和人与自然共存的和谐性。

2、转变控制体系。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体系,应当由以指标控制体系为主向,同时结合以宏观控制手段为主、与空间布局相结合的概念转变,弱化单纯的指标控制、分配作用,不断地加强产业布局优化、用途管制的规模等,做到少说假大空话,一定要切中要点,提高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效率。

3、保证指标设置的弹性化。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指标的控制是无可避免的,因此,规划的制定必须要保证指标设置的弹性化,其目的是降低信息不完整的特点带来的规划制定不科学,以及脱离实际情况的带来的风险。

4、引入适当的公众参与机制。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可以适当的引入公众参与的机制,其目的是为了推动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资源配置,使其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5、规划实施。构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保证各级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数据的透明化。同时,实施保护规划的价格屏障,加强重视价格机制,以期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间的空白。此外,还应该不断的提升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保证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城市规划、甚至其他的下级规划,在各级政府单位的职责范围内都能够得到顺利的实施。

参考文献

第6篇:自然资源与土地规划范文

[关键词]土地利用 环境 体系建构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2-0099-01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带来的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我国现有土地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的矛盾,在土地利用过程中,要与生态经济协同发展,就需要建立一套环境指标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内容、程序、方法来实现这一战略目的。

一、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现状

我国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由国家、省、市、县、乡至上而下的完整体系,针对土地利用的某一方面分为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等不同内容。目前,土地利用规划已经不局限于以经济发展为单一目标,在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等领域呈多目标的发展态势。我国土地管理已经倾向于对基本农田和生态型土地多加保护,汲取西方国家经验,引入人工生态设计,成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设置缓冲带、护林带因地制宜的对土地进行合理安排,确定生产结构和产品布局,充分考虑到自然资源的承受能力,在能源和资源的开发利用上维护生态平衡,区别对待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确保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二、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土地利用目标的理性追求程度不够。土地利用不仅要考虑经济问题,还要考虑资源问题和环境问题,我国目前的土地利用规划仍然受到传统资源配置的理念限制,容易忽视环境目标,在土地适宜性评价中只提供土地布局的依据,缺少土地资源宏观调控与生态环境的评价指标。第二,土地利用规划对代际公平考虑欠缺,没有从长远利益着眼,对后代的土地利用缺少动态的平衡标准。土地利用规划思维僵化,始终停留在占一补一的层面,对土地开发的代际时间问题缺少研究,没有形成系统科学的土地开发时间规划。第三,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大多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没有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角度对土地进行合理的优化布局,缺少对资源、生态、污染控制的整体性宏观规划。第四,目前的土地利用规划缺少上下的过度衔接,由于自上而下的规划控制指标和口径有区别,不能按照同一种战略思路或纲要进行土地规划。国家或省级的土地规划对地方的实际情况考虑不周,不符合地方发展实际,操作性差,落实难度高。第五,土地规划思路不连贯,缺少及时的信息反馈和变化更新。由于土地规划自身具有不确定性,合理的土地规划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来调整和完善,规划者的考虑不周比如对环境的评估错误容易导致主客观相悖。第六,社会接受性不高。目前的土地利用规划决定权主要在国土规划部门,缺少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信息渠道不畅通,导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调配失衡,浪费土地资源。

三、土地利用规划环境指标体系的建构

土地利用规划是经济、社会、环境相互反馈的复杂的有机系统,建构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指标体系能够解决目标失衡问题。环境评价可以作为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系统中的一个目标控制矢量,通过环境评价的约束可以起到规范土地利用规划向环境友好方向发展的目的。因此,引入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规范土地利用规划的可持续性的必要措施。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战略目标是追求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生态经济协同发展。具体的目标就是要节约、保护资源,通过生产关系的调整提高资源产出率,增加资源有效量。目前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依据只是土地适宜性评价和简单的人口发展与土地供需预测,只有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整合人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利用SEA内容与程序。引入战略环境评价(SEA)体系可以解决传统EIA难以体现生态环境影响的扩散、累积及协同等效应的困境,在规划的全过程实施控制,从而可以从前端主动地控制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效果。SEA工作的内容包括:阐述并分析战略的内容及其替代方案;准确、科学、及时预测环境影响;列出环境影响因子并确定各自的权重值;确定单项环境影响及总的环境影响;提出SEA结论,提出建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SEA工作程序应包括3个环节:评价方案的制定、评价实施和评价总结。SEA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应包括资源、环境、经济、社会指标4个层次。一般依照区域性特点,SEA指标分为全球性指标(不可再生资源耗竭速率、生物多样性减少速率、森林覆盖率等)、区域环境状况指标(自然保护区面积、土壤质量、人文景观等)和当地环境质量指标(水、气、声质量、人均绿地面积等)。战略替代方案应在土地利用现状、生态环境敏感区、资源供应、区域生态环境容量、区域污染总量控制要求等

限制基础上,采用费用效益分析、费用效果分析等方法选择出最佳土地利用方案。而环境战略减缓措施是指用来避免、降低、修复和补偿战略环境的措施,应该包括避免措施、最小化措施、减量化措施、补救重建措施等”。

战略环境影响的一般预测方法包括Delphi法、回归分析法等,但由于战略本身的不确定性,采用新发展起来的灰色预测、混沌预测及模糊预测前景更佳。如采用协同学的模型可以定量考察土地利用系统空间、时间配置的有序度”。采用熵定律来解释土地利用规划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作为系统输入的负熵,可以有效地抵制系统自身发展带来无序度加大。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可采用加权比较法、逼近理想状态排列法、费用效益分析法、有无对比法、可持续发展能力法等。土地利用规划的多目标决策中,采用逼近理想解的排序方法(TOPSIS模型),将方案解与多目标决策问题的“理想解”和“负理想解”的距离排序,择优录取,通常能有较好的效果。而采用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估是目前土地利用规划评价的大势所趋。

目前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案因受自然因素、投资因素等众多因素的限制,存在风险与不确定性,方案若不经处理,难以体现方案的真实效益。如采取敏感性分析,将人口、资源、环境等要素的变化影响考虑进决策体系中去,加大可信度;当然,如果对方案进行蒙特卡罗模拟,对规划的效用(效益)进行概率分布模拟和风险评估,可以克服决策对方案发生几率没有考虑的局限性,但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国内已有不少研究将GIS技术应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系统中,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土地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而且可以根据决策部门的要求,快速提供多种土地利用及规划方案供领导部门选择,为土地资源调查、制图、土地统计、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土地资源分析及评价等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 安强.国内外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趋势[J].山西建筑.2011(08).

[2] 王万茂.中国土地科学学科建设:历史与未来[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2).

[3] 曲福田,卢娜,冯淑怡.土地利用变化对碳排放的影响[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10).

[4] 王亚华,张小林,孙在宏,袁源,卢宜迅.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协调互补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构建[J].资源与产业.2011(06).

第7篇:自然资源与土地规划范文

关键词:总体规划 城市用地 存在问题 解决办法

一、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一)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

城市用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市区域内已经被建设、被利用的土地资源,二是已经被有关部门批准,列入了城市规划的区域范围之内,有待于开发、建设的土地资源。另外,需要指出的一点就是,按照我国城市规划法中所规定的城市区域内的所有非建设的用地,象山石、树林、池水等占用的那部分土地资源,也属于广泛意义上的城市用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高速发展,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键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既有兼容性,互有侧重又互为弥补,同时还具有矛盾性。它们在规划法律依据、指导思想、理论依据上有矛盾之处,给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困难。

(二)兼容性:互有侧重、互为弥补

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来看,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都是区域规划的组成部分之一,二者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它们是互相补充、缺一不可的两部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立足点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远景发展和统筹发展,侧重点不仅是科学分析城市用地的范围和规模,还有保证城市用地和其他用地的平衡、保护地球自然资源,注重整体性原则和坚持可持续发展。

(三)矛盾性:供需矛盾、过分扩张

现在我国建设用地规划把人均建设用地指数作为标准,好像很合理,实际上忽略了很多因素,比如区域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城市中建设用地急剧扩张的原因等等,从而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效果。

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用地显得很重要,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很多的土地,国家相关部门虽然严格控制城市的建设用地,但是城市土地规划往往只是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出发,不把全局的土地资源供需考虑在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划没有起到限制作用,城市建设的用地不合理地扩张,侵占了耕地,给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二、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用地存在问题

(一)发展定位不当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立足点是最大限度地对资源进行保护,然而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的立足点是追求城市的现代化发展,一般情况下会为了城市的发展,想尽办法调动区域范围内一切可调动的资源,有时候还会利用本城以外的各种资源来为城市建设服务,二者在在这一层面上是矛盾的。

现阶段我国城市的现代化建设的实施很少受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约,城市建设用地有过度扩张的情况,这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有不良的影响,它使城乡一体化偏离了正确的方向,保护资源成了迫切的任务。应该从理性的角度,准确定位,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人口资源增长、城乡流动等因素,根据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能提出建设性的策略。

(二)布局不合理

城市并不等于工业基地,那是工业革命时代的标志,近代以来,城市的发展就往往和工业联系在一起了,一提到城市的时候,就会使人们联想到工业基地。

然而,城市不能局限于发展工业,还有更多的功能,现代化的城市是金融、商贸、科技、信息交流都很发达的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用地规划也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点,认识不到这一点,不能兼顾城市各种功能的开发,城市朝着片面的方向发展,将导致资源浪费和行业发展缺陷,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

三、具体解决办法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运用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用地规划,就是注重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立足于城市的全局发展和社会的整体发展,注重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发展经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同时,要以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性循环为目的,增长经济、开发资源要和协调发展、环境保护齐步进行。

(二)资源保护与发展优先并重

现阶段我国城市的现代化建设的实施很少受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约,城市建设用地有过度扩张的情况,不顾耕地资源的流失,优先发展经济是不可取的做法。

要兼顾优先发展和保护资源,正确处理城市发展建设用地和耕地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要和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大方向上一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挥了应有功能基础上,灵活地科学地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环境开发、资源利用、把市场需求、保护治理要统一发展。

(三)各类规划管理部门协作

城市规划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业务上的互通有无和日常工作上的协调合作,既保证发展又保护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人员应当充分考虑,使规划能够充分反映现代化城市的发展要求,自觉实行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工作中的协调和调整应该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标准;城市用地建设项目预审的时候,凡是超过了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制定的用地规模的项目,要以总体规划为标准。各部门协调工作,共同努力,才能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社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第8篇:自然资源与土地规划范文

2019年9月20日,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总体规划学术委员会主办,银川市自然资源局、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联合协办的“2019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总体规划学术委员会年会”在宁夏银川市成功举办。来自重庆、成都、武汉、深圳、银川、青岛等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人、同行业界及专家学者近400人出席会议。

在中央提出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背景下,总体规划如何明确自身定位,推进自身理论和技术体系的深刻变革,已成为规划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次学委会年会以“新空间 新总规”为主题,旨在探索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市县层面总体规划的理论与实践。针对“新”的会议主题,各发言人分别从各自角度进行了回应,“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落实了新时代的新发展理念,贯彻了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新任务,体现了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国土空间改革是国家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对城市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作为落实国家、省级空间规划的关键环节,如何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是当前的焦点问题,也是难点问题。现将此次参会培训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对表看齐,理清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思路

在本次会议上,重庆、成都、武汉、深圳、银川等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人先后分享了各自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最新成果。汇报内容涉及城乡规划转型、国土规划体系构建、生态空间格局构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国土规划数据支撑等多个方面的积极探索。我区应高水平高标准编制和实施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全面提升新区规划水平,科学引领城市发展和品质提升。

    二、瘦身总规,建立我区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对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侧重控制性审查,重点审查目标定位、底线约束、控制性指标、相邻关系等,并对规划程序和报批成果形式做合规性审查。上位规划是通过下位规划贯彻、体现和传递,而不应直接拿上位规划来管理和督查,新的体系应是分级审批、分级授权、分级督查,真正对建设情况的督查依据应该是详细规划。建议在新区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适当简化原城市总体规划(眉山环天府新区经济带规划)中规划部分的内容,为专项规划留下接口。

    三、多规合一,构建我区高水平空间规划管理体制

    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应该是“合一”的,且须把握四个原则:一是深入浅出。变革过去不同类型规划“深入深出、浅入浅出”的问题。规划内容应深入,深研问题、找准方法、明确路径;规划成果要浅出,要言不繁、大道至简;二是发挥优势。过往不同类型规划有不同的特点与优势,要发挥城乡规划深入研究城市问题的能力,发挥国土规划强化管控和约束传导的体制优势,扬长弃短、优势互补,提升综合水平;三是补齐短板。无论城乡规划还是土地规划,都不能认为用过去的“两把刷子”就可以承担起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多规是“合一”而不是“拼一”,“合”是内外互通,是以生态文明的新思想、新理念、新理论,内外一致地指导规划编制;四是突出特点。不突出特点的规划是没有价值的,合一的规划还应凸显城乡规划的精髓,突出城市发展的特色。

四、要素创新,制定适宜我区发展的国土空间政策

第9篇:自然资源与土地规划范文

Abstract:The circulation economy is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advances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ne kind of preference pattern, utilizes the land utilization entire process the circulation economical idea, the safeguard land resource sustainable use, realizes the land resource sustainable use choice inevitably.

关键词:循环经济 土地资源持续利用

Key words:Circulation economical land resource Continually use

作者简介:陈文瑞,(1971.10-)男,福建省莆田市国土资源地籍调查队,本科,房地产经济师、土地管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不动产经济,国土资源开发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60-01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阐释

“循环经济”一词,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循环经济不同于传统经济,传统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而循环经济是对资源与物质闭循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实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遵循生态经济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循环经济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循环经济倡导在经济活动的源头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要求尽量延长产品的使用期及服务的时间强度,通过再次利用,防止物品过早成为垃圾,抵制一次性用品的泛滥,同时它要求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可利用的资源。循环经济为土地资源由传统利用方式转向可持续发展利用方式提供了战略性的理论范式。在发展思路上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片面增加建设用地、忽视资源和环境的倾向。

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要性及意义

首先,我国人均耕地少,加之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只强调经济建设,忽视耕地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土地资源的严峻形势直接威胁到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匮乏,人地矛盾日益尖锐。为了保持经济的快速增长,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循环经济就成为必然选择。发展以循环经济为中心的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是彻底解决人地矛盾的现实途径。

其次,土地资源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条件,土地资源的多寡和优劣都是决定一个国家安全程度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土地资源十分匮乏,但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因土地退化、损毁严重引起的环境问题却日益严重。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将会保持较高的用地需求,土地供需矛盾将会进一步加剧。缓解土地资源紧缺的压力,循环经济能极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将可以节省量的地球资源以备后代人发展使用。

最后,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的发展中国家,在土地利用中发展循环经济,才可以在满足人类对土地需要的同时,维护自然界的平衡。要改变那些只管建设、不管保护,滥开发、少治理,只重局部利益、轻视整体利益,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打算的错误做法,促进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三、发展循环经济,确保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虽然保持了高速增长,却是以自然资源的超常规利用和污染物的超常规排放为代价的。而发展循环经济,走资源可持续利用之路是从根本上减缓土地资源的超常规利用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

(一)推进循环经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重复循环利用的新理念

土地循环利用是在土地利用中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当前,面对土地资源对我国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的约束,我们必须强化忧患意识,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中积极推行循环经济理念。要运用各种手段和舆论传媒加强对循环经济和土地资源持续利用的宣传教育,增强国民的参与意识,树立全民的循环经济理念。

(二)树立新的规划观,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土地资源属于不再生资源,城市规划编制中应该树立节约用地的规划观.尽可能地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率.在土地利用规划上,由单一的资源利用机制向综合利用机制转变,以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率。土地规划必须立足于地区实际,对区域用地进行合理的布局。要合理规划城市规模,在功能区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要考虑城市间的衔接和环境容量的大小,加强规划的战略性与科学性。

(三)完善土地资源循环利用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督

土地利用的法律与法规是整个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系统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不仅涉及到各部门之间利益的调整与重新分配,而且涉及到资源价值的均衡代际转移,在目前资源及环境违法成本低的情况下,难免有些单位和个人只顾个人利益与眼前利益,而牺牲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因此,要加强和完善土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立法,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规范人们的土地利用行为,构建循环经济的土地资源利用的新模式。建立土地使用的节约评价机制,要明确对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回收率的要求,把实现资源充分利用和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重要法律目标。

(四)加强土地资源的整理复垦, 用技术推进我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新动力

土地资源要真正实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必须通过农用地的整理,在农业基础条件较差的地区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把退化了的自然生态系统恢复、发展到良性循环状态。另外,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一定要有相关的技术作支撑。要推进新技术、新方法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应用,如引进土地复垦的景观设计技术、加强土地整理和生态建设规划设计技术开发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