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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发展;会计监督;完善;思考
会计是企业的核心,会计的职责是管理企业的资金流动,掌握企业的发展方向,近几年频繁出现会计贪污,企业偷税漏税的现象,因此,必须加强对会计的监督,会计监督也是会计所掌握的基本职能之一,国家颁布了相关法律对会计的工作实行监督,利用正确的信息对经济活动监督,促进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会计监督的力度也需要加大,从目前来看,由于一些原因,我国的中小型企业会计监督存在一定问题,导致一些经济犯罪问题出现,所以,健全的会计监督制度有现实意义,对维护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1 我国中小型企业会计现状及分析
目前中小型企业的会计造假现象较为普遍,开出去的发票是真实的收入,而留下的存根联却填写很小的数目,涉嫌偷税的某公司总经理,隐瞒收入185万元,涉嫌偷税近27万元,稽查局检查时,发现这家企业采取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的手段,偷逃国家税款。“大头小尾”是涉税案件惯用的犯罪手法。本来一套发票一式多联,填写时,各联的内容应当一致,但犯罪嫌疑人一般给对方开具真实的收入,即“大头”,而用来作为缴税依据的存根联却利用手段填写很小的数目,即所谓“小尾”,以达到偷税目的。经警方侦查,该公司总经理指使会计利用“大头小尾”的手段开具发票20份,公司此举偷税26.9187万元。从上例可以看出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获得以下启示:一是民营企业的用才制度,民营企业应吸引高技术和高级管理人才,应运用现代公司制方式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二是加强民营企业的会计监督和指导,首先,要求企业必须设置财务人员,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会计记录、核算、反映。其次,要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道德意识的培训。最后要健全、完善会计制度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强化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为企业盈利做贡献的能力。
2 我国中小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
2.1 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基础较弱
对于企业而言,人才是企业发展中最重要的因素,但我国一些企业的管理人才紧缺,管理机构单一,内部监督制度不完善,也有一些企业没有科学的控制体系,面临亏损,企业的发展是为了获得经济效益,一些企业为了追求最大化的利润,逃避债务,在财务上造假,偷漏漏税。
2.2 部分会计人员素质低下、内部环境存在问题导致监督不力
部分会计素质低,会计的专业知识薄弱,能力不足甚至没有任职资格,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会计内部监督。也有部分会计人员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假账,扰乱会计秩序,使会计监督职能弱化。少数企业的会计不独立,和领导的关系紧密,对领导的依赖性强,会计的工作直属于领导。
2.3 会计监督执行效果不理想
企业的会计监督体制不完善,领导对监督不重视,企业规模小,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企业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的,因此,企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企业产品销售上,对会计监督的关心不够。会计内部监督制度也不健全,会计工作人员的分工不明确,职责不统一,即使出现虚假信息,不能找到相应的责任人,会计人员的相互推卸,造成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执行结果不理想。
2.4 企业缺少内部审计的监督机构
财务审计对会计工作实行监督,这样企业的会计提供财务信息才能更加准确,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也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并且约束单位的领导的行为,使领导不能过多的干预财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不完善,使会计监督弱化。
3 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对策
关于我国中小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完善对策,我自己的见解是,希望可以从企业自己的实际出发,寻找到适合自己企业的最佳方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建立健全会计法律体系,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加大力度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使会计监督有法可依,对现有的法律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监督措施落实到实际上。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于会计法律体系的不健全部分要及时补充完善。
3.2 加强会计人员素质培训和教育,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
会计人员要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理解,加强对会计知识的运用,企业加大对会计的聘用制度的管理,会计人员要持证上岗,企业设立培训制度,对未上岗的工作会计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和知识的掌握,在职会计人员也要参加培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企业会计人员要有很强的工作意识,知道会计工作的重要性,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不做假账,不报虚拟账目,企业所用的每一笔资金都清楚明了。同时也要加强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让会计人员知道做假账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会计要及时掌握信息,有准确的判断,为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寻找新出路。
3.3 加快完善我国企业内部监督的措施
(1)对已存在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需要结合企业实际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任何事物都在不断变化发展着。(2)内部监督规章制度仍需加强,完善企业还应该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寻找到适合自身的内部监督方法和途径,既有效的实施了监控又节约了监督成本。(3)会计主体和单位负责人职责和权利的明确界定。作为单位负责人,他应该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内部监督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会计人员在服从领导的前提下要恪尽职守,始终遵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决不能以身试险。(4)加强企业内部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发挥的作用,也是执行会计监督制度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单一,除了审核会计账目,还要监督和评价内部监督是否完善,审计部门对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报告监督效果,保证企业监督系统更加完善。
结束语
以上可知,改革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寻找会计的薄弱环节,使企业的会计监督变得更加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也保证了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正常进行,进而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吕秀军.浅谈如何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5).
[2]张正哲,崔英仙.加强会计监督的几点建议[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6).
一、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重要意义。
药监部门作为药品这种特殊商品的国家法定行政监管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就是要全面履行药品监管职责,推进依法行政,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和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它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提高药监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在药监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受药监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的限制或认识上的偏差,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疏漏。通过在药监机关内部,实施全过程监督体系,对行政执法合法性、公正性和适当性进行有效监督,可以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堵塞药监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漏洞,纠正差错,防止不当行为,减少行政争议,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水平,推进药监系统执法队伍建设。
(二)有利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在药监法律关系中,药监机关处于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权的地位,行政相对人处于接受管理的地位。如果对药监执法主体的行为不加以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执法权的滥用,从而产生腐败,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加强药监执法行为的监督,对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突出的意义。
(三)有利于保障药监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药监部门的社会形象。法律法规赋予药监行政机关的职权,很多时候也是药监行政机关的职责和义务,药监机关在行政执法中既不允许擅自超越法定权限,也不能随意放弃法定职责。但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药监机关消极执法或越权执法的问题,造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越权执法以及违法不究的现象。这些药监行政机关的不当具体行政行为,通过外界法律监督将面临着复议被撤销或诉讼败诉的法律后果,势必会给药监部门的社会形象带来一定的负面的影响。药监机关要达到履行法定职责的目的,维护药监部门的社会形象就必须加强内部的监督。实践证明,法律法规在赋予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的同时,也要求药监部门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更好更规范地实现监管职责,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承担内部管理监督制约机制规定的责任。
二、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应体现三个原则。
(一)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要体现“有力”原则。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案件的层级把关审核,药品监管系统要在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一些有严格制约效力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规章制度。在规范和制约行政执法行为上真正使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置于规章制度监督制约之中,真正堵住执法中漏洞。
(二)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要体现“有序”原则。所谓“有序”就是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应是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内部监督,作为药监系统内部案件审核的机构之间层级管理的程序严谨,科室之间分工明确,权责清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要做到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的约束。
(三)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要体现“有效”原则。“有效”原则包括两种含义:一是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要符合部门实际,体现药监工作特点;二是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要具有长效机制,体现可操作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只有狠抓内部监督制度落实,才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作用,推进依法行政。
三、认真研究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药品监管机构组建的时间短,人员来自不同部门,药品监管队伍属于年轻队伍,在系统内自上而下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执法队伍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还存在“重执法、轻规范,重法律、轻纪律,重法治、轻德治”的现象。在现阶段药监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执法监督缺少统一的法规依据。实行行政执法监督的根本目的在于规范行政行为及其程序,而行政执法监督行为必须由法律法规来规定其执法监督主体、职责范围及运作程序。2003年《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颁布实施,较好地解决了药品行政处罚的程序问题,但至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专门的执法监督法规出台,这就使得行政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程序缺乏统一的、有法律效力的标准,给执法监督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二是执法监督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基层机构不健全。由于当前药品流通领域的各方面问题较多,还需要药监工作者付出很大的精力开展监管和帮、促工作。而人员编制又相对较少,既要面对艰巨的药品监管工作任务,又要兼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时在人力资源调配上感到比较困难,特别是基层分局未组建执法监督机构,没有理顺上下级之间的执法监督工作关系,客观上对执法监督整体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地方药监系统已经组建近两年多时间,大多数工作人员已经能够掌握和运用常用的行政法律法规。但由于每名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认知能力不尽相同,部分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时对法律法规还不能够熟练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执法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四、完善药监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
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目的是保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得以实现,防止和纠正药监行政违法行为,为此,要从源头抓起,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责任追究,促进药监部门依法行政。
第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完善药监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广泛而长期的重要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药监部门的形象。要充分认识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应该看到,通过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药监系统的队伍建设也必然进一步得到提高和加强。因此,各级药监部门的领导和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思想统一,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完善药监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执法监督落到实处。
第二,健全药监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的法规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尽快制定出药监系统内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法规,通过立法明确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主体、监督程序和责任承担等问题。法律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将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对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的落实必然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在目前,国家局法律规范无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各级药监机关内部应当建立一些有效的规范措施,比如建立本部门的《案件合议制度》、《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案件制度》、《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错案追究制度》等,使本部门的执法监督行为有规范可依。同时,在现行执法监督的体系下,药监机关还应当实施法规监督预警督办制,执法监督人员有权随时对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对违规问题或隐患问题可随时向执法办案人员发出预警通知,进行防范或纠查整改,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
第三,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体系。
只有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才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事前”约束机制。药监机关通过建立并执行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主体,解决“谁有权执法,谁承担责任”的问题。
二是“事中”动态监督机制。对行政执法案件实行四级审核:一级审核,由案件合议人员审核案件主办人员制作的法律文书,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二级审核,由办案机构负责人对承办人办理的案件进行行政案件实施全程监督审核;三级审核,由执法监督机构依据《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办法》的规定,严把执法办案“六关”,即立案关、强制措施关、审核关、处罚裁量关、执行关、撤案关。四级审核,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办案机构处理的重大、复杂和疑难行政案件进行讨论并决定处理意见。
三是“事后”检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专项调查三种方式,对本系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前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同时,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活动。此外,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开展专项调查,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药监部门的形象。
目前,随着人民银行各项业务工作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新业务、新系统的不断推出,与之相伴的是新的风险因素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我们认为:整合、优化现有内部监督资源,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大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切实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已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的迫切需要。
一、基层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作为目前人民银行分支行的3个内控机构,尽管其工作职责、任务、管理体制和监督对象、范围、程序等不同,但从工作性质看,均属于人民银行系统内部的专职再监督部门,且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及其他风险。但是3个部门在监督信息资源共享、部门之间协作和沟通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地区(四县、一区)纪检监察体制不顺,未实现垂直领导、纪检监察设在办公室,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有一名专职监察员;内审、事后监督各由一名工作人员兼职。制约了纪检监察和内审、事后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缺乏沟通
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在实际工作中相互联系不多,体系不履顺,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情况交流和沟通,各自内部一些重要的监督信息资源也未能得到共享或有效利用。例如,纪检监察、内审部门开展的一些涉及会计核算类的专项检查就未能参考或利用事后监督中心日常监督的结果。甚至,根本就未开展检查工作。
(二)重复监督
无论是同级监督或是下查一级,对被监督部门或机构而言,都感到现在各种检查过多,而且有不少是重复检查,从内部监督部门看,也存在职能交叉或重叠的现象。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执法、效能检查,与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开展的一些监督活动都有不同程度的重合。
(三)存在时滞
纪检监察部门有线索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上较为被动;内审部门工作程序则要求开展现场审计前,需提前将审计内容、期限、时间等告之被审计单位,这样就给被审计单位应付现场审计预留了较大的回旋余地;而事后监督中心按规定只能对本级涉及会计核算的部门或机构上一个工作日的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监督,也明显具有滞后性。
(四)体制不畅
由于县支行纪检监察部门未实行垂直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混在一起办公,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又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各项监督只服从于支行领导,致使造成监督失控,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支行只能是应付了事,造成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开展,出现监督真空地。
(五)威慑不够
多数中心支行和县支行对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的监督结果重视不够,监督结果未能与被监督部门或机构及直接责任人的问责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干部考核、使用和任免也没有产生足够的影响。这就使再监督部门的威慑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再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进而影响了再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构建央行“大监督”格局的探讨
(一)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
人民银行地市以上分支行机构可考虑成立由行长任主任、主管内部监督工作的党委成员任副主任,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监督委员会;或指定一名党委成员统一分管或协管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的日常工作,以便围绕人民银行中心工作,研究部署重大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各种监督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实现对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
(二)建立内部监督协调机制
内部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例会,或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碰头会,交流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内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每次会后,可采取综合编发《内部监督情况通报》或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在不同范围内予以公布。
(三)明确和整合监督体系
根据调查了解,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纪检监察部门设置不完全相同,尤其是县支行更具突出。新时期纪检监察部门都应采取垂直领导,实行派驻制,与行政管理部门真正分开。真正发挥党和国家赋予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改变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问题。整和人民银行监督资源,尝试由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部门各司其职、分工明确、信息共享、分工合作体系,突出其职能部门作用,防止各类事故和违规违纪案件的发生。
(四)实现内部监督信息资源共享
目前纪检监察、内审和事后监督中心分别汇集了被监督对象大量的风险信息和隐患苗头,充分利用这些信息资源,可以避免重复监督、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能,为实施科学 、有效的监督提供可靠依据。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手段和方式,加快内部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步伐,使散见于各个再监督部门的信息资源服务于整体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需要,实现监督资源的效用最大化。
(五)创新内部监督方式
各监督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着重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结合,以提高监督效能为目的,不断创新内部监督方式。一是非现场监督与现场监督相结合。二是独立监督与协同监督相结合。三是人工监督与计算机监督相结合。
(六)突出风险监督
在目前人民银行监督人员相对较少,监督工作量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各监督部门应以防范风险为已任,通过合理安排,把工作重点放在突出加强对各类风险点的监督上,并力争做到“不发一案,不误一人”。
(七)提高内部监督成果转化率
纪检监察部门在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时,要充分利用内审部门的有关审计结论;内审部门在开展涉及会计核算类的项目审计时,也要充分利用事后监督的相关监督结果;而纪检监察和内审部门的某些检查结论,也可为事后监督中心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提供重要参考或指引。
[关键词] 事业单位 会计监督 内部控制
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转轨变型期,事业单位的经济成份日趋多元化,在会计政策的执行上也出现各种会计制度齐头并进的趋势。正是由于转型时期的相关政策法规尚不十分健全,一系列复杂的经济现象和不规范的经济行为才不断地出现。不规范的经济行为对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虽然国家规范经济行为的措施日臻完善,财政、税收执法力度也在不断强化,但有些部门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却时有发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当然很多,但会计是内部监督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事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
会计监督弱化,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而会计信息失真,必然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一系列的法规、制度。制度的出台在一定程度是防止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但为什么还出现这样的问题?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种原因:
1.利益驱动,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
在市场经济情况下,效益往往是事业单位追求的的惟一目标。单位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企业管理者,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
2.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不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
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全,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是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现象经常发生。
3. 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不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
目前,在一些单位中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企业管理者,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
二、完善内部会计监督措施
1. 要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
所谓内部控制,是指会计主体为保证其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财会部门在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开展内部控制工作,要求财会部门不能将眼光仅仅局限于财务活动,而应贯穿单位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在制定发展战略、分析评估风险和作出决策等环节扮演好关键的助手和参谋角色。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有助于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自觉遵守财经法纪,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2.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事业单位内部监督不力,问题关键还在于事业单位还未意识到会计监督的重要性,对内部会计监督还存在着很多误解,因此会计监督能力弱化,致使会计信息不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单位加强内部监督的程度,建立完整的内部监督机制。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主要体现在:参与各项经济业务的工作人员要职责明确,相互制约;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这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就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对于不相容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等行为。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因此,事业单位在设置内部内部会计监督机制时,首先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这样就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使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3.提高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的素质,改善会计监督
对企业领导来说,要提高学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制度,积极支持财会部门实行会计监督,尊重会计人员,保障其职权不受侵犯;要使其认识到只有事实求是地反映单位的经营状况,并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才能为国家经济管理提供真实的信息。而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主要是体现在:参与经济业务事项的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职责明确,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使内部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效力。
4.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诚信的原则和道德价值观,主要取决于单位负责人。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样就加强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工作者明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
关键词:基层财政;监督;完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公共财政管理模式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当中,而近几年,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更是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随之而来的是一些实际的问题也在不断的探讨中清晰起来。在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之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基层财政工作的主要内容,因此,我们先对该问题进行了 阐述和分析。
一、我国基层财政监督机制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基层财政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财政支出监督机制,财政收入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机制,会计监督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政收入监督机制
依法保障财政收入的安全,完整和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是基层财政收入监督机制的主要工作。基层财政监督主要是针对我国广大的县乡财政部门的收入,加强这些地区的税收和非税收的财政监督,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机制,确保广大县乡的财政收入能够真实完好。
(二)财政支出监督机制
在对我国的基层财政监督中,对其财政的支出监督正逐渐成为财政监督的主要方向之一。对财政的支出进行监督是为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符合规定。基层的财政支出监督工作主要是针对县乡的财政预算,各基层部门的预算,财政的支出,国有资产的监督,专用资金的监督管理等。财政的支出要严格依据相应的审批手续进行,要把基层的专项财政检查和日常监督贯彻实施,保障基层财政资金能够有效安全的使用。
(三)财政内部监督机制
所谓财政内部监督指的是财政内部的自我约束的控制的能力,是基层财政部门对自我的评价,其主要是对财政部门的各业务机构进行相应的监督,监督其是否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是对财政部门的资金和职位的全部监督,在发现业务机构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的给予纠正。促使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财政法律法规。
二、基层财政监督机制的薄弱环节
(一)财政监督方式单调
一直以来,我国的基层财政监督由于受到财政监督职责等方面的影响,受监督的管理模式比较单一,监督方式不规范。其主要表现为:
1.从基层财政监督方式来说,基层的财政监督是以突然性检查和专线财政检查为主,财政的日常检查较少。
2.对基层财政监督的过程看,对我国基层的财政监督并不偏重于事前,事中财务监督,而是主要以事后监督检查为主。
3.从我国基层财政的监督内容上看,对基层的财政监督主要是对其公共收入的监督,而对其公共支出的监督则相应的偏少,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居多而对非预算外的财政监督偏少,对个别事项的监督检查多但是对其监督跟踪的少。
(二)基层财政部门内部监督薄弱
我国基层财政部门财政工作人员素质偏低,思想认识不充分,监督环境不完善等情况,许多基层财政部门只注重财政外部监督,忽略了财政内部监督的情况,造成了财政经济领域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甚至还有更恶劣的事情发生,这与财政部门的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贯穿实施有关。
(三)财政监督和其他经济监督协调不够
在我国对财政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主要有审计机关,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由于这三个机关部门存在权利和职责相互重叠的地方,并且三个部门之间没有建立必要的相互协调机制,对我国的基层财政部门就会造成多部门检查,重复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各职责部门对地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不能相互配合,各自为政,信息不能共享利用,并且都是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放在事后,因此对基层财政的监督检查工作就会发生重复的情况,浪费了非必要的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投入,无形的增加了监督检查的投入,但检查效果依然不很明显。
三、完善基层财政监督机制的措施
(一)改进监督方式
改进基层财政监督方式,完善财政监督机制,把现有的时候监督检查机制,突击检查监督转变为日常的,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并贯彻实施。财政监督检查也要按照财政管理工作把财政监督管理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进行监督管理。基层财政监督机构现在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事前的监督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机制。
(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
对基层财政内部开展监督是对基层财政部门的一种权利约束。对基层财政部门实施内部监督机制,可以从根源上实现财政的法律法规正确的贯彻实施。第一,地方财政内部要建立完善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其主要指的基层财政部门将财政涉农资金,费用控制等纳入到各单位的年度考核任务中,和单位评先进和工作责任制相关联,监督检查人员对发现财政违规违法的行为要严肃的处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第二,要对基层的财政加强监督检查,对其财政工作实行财务“四审”。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建设
为增强财政监督的整体协同性,必须注意加强协调机制建设,这是财政监督机构和其他业务机构的共同任务。一是应由专职监督机构牵头研究和制定财政监督的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对内,要协调好财政监督机构和其他财政业务机构的关系,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工作协调机制;注重做好财政系统内部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沟通监管情况,适时组织上下联动检查,促进形成整个财政部门内部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
四、结论
基层财政应加强会计监督力度、建立内部协调机制、提高重视程度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相关措施,有效树立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同时,也要进一步为开展财政监督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以利于基层财政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郭建飞. 强化财政监督的现时思考[J]. 现代商业, 2010, (09)
金融监管的意义非凡,加强金融监管不是简单就能做到的,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制约着金融监管的实施。作者根据自身的经验及理解,将加强金融监管的措施分为以下几点:
1.全社会、全面的重视金融监管。目前很多的金融机构或者说大部分的政府部门还没有意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导致的后果就是忽视金融监管、没有制定有效的金融监管措施等。首先,政府必须重视金融监管,政府可以开展关于金融监管重要性的课程,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切实的了解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其次金融机构与企业对于金融监管应该加大重视力度,可以模仿不重视金融监管而导致的后果的情形,让工作人员换位思考、了解其重要性;最后全民性的重视金融监管。只有重视了金融监管,才可能做好金融监管工作,这种措施是在为之后的金融监管实施打基础。
2.做好各类商业银行内部的金融控制管理。商业银行是我国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其金融监管工作的实施直接关系着国家金融监管的实施。银行的内部控制管理联系着许多的方面,比如管理部门、下级工作人员等,银行内部控制管理有着一套非常完善的体系,它需要各方面的配合以及共同努力。这套体系是由银行各种内部管理方案而组成的,系统非常庞大,这样系统具体的内部管理体系才能实现银行内部权力的制衡以及有效的监督管理。金融危机让所有的金融机构都了解到金融危机的发生与机构内部的管理有着很大的联系,很多时候都是由于银行自身的监督管理工作没有做好而导致了之后的金融问题。商业银行要想做好自身的内部监督管理必须做到这几点:严格审查银行的真实资产,不定期的对于已经了解的资产进行审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的给出解决方案;银行内部监管部门做好对银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解决;最后把银行内部监督管理的结果做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告给上级部门。银行只有自身进行严格的内部监督管理控制,才能减少可能出现的金融问题。
3.做好各类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督控制工作,强化内部控制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每个金融机构都存在着自身的内部审计部门,这个部门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做好金融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工作也就是做好内部审计工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可以及时发现机构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的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这是因为内部审计在金融机构中的地位非同小可,它直接掌握着金融机构内部所有的信息。具体的做好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了解大量的机构信息,将与内部管理有关的信息筛选出来,根据相关信息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制作出融机构内部管理明细。利用这个内部管理明细金融机构可以迅速地找出机构金融监管的薄弱之处,重点对薄弱之处进行监管。有重点、有步骤的金融监管必定会带来有效的监管结果。
4.强化企业中的财务审计工作,实施全面的金融监督。企业中的金融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应该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无论是对于财务预算还是对于执行力都应该进行有效地金融监督。企业可以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条例,这项条例必须全面、可靠,包含了企业金融的各个方面,例如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各类财务报表的审查规定等,在制定金融监管条例之后切实的落实制度,实现制度化的金融监督管理。企业还必须做好的审计工作,分时段的对于企业的各项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时刻的检查企业财务的实际情况。最后,企业还可以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负责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来减少金融风险。伴随着未来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各大企业也将会发展迅速,也会扩大企业规模,这时候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对于企业的金融监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内部管理直接关系着企业未来的命运,做好了企业内部审计监管工作才算是做好了企业金融监管工作。
5.确保证券市场的安全、健康。证券市场的管理也是加强我国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证券市场的发展与金融监管是分不开的。我国目前的证券交易市场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多不好的影响。在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要想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就必须做好证券市场的各项工作。具体措施分为以下几点:(1)强化各类信息的更新力度。很多时候证券交易市场出现的问题都是由于信息不准确、不及时而造成的,大部分都是由于信息闭塞而引起的。所以政府应该严厉的打击不实信息,遏制造假行为,及时利用各种渠道真实的金融信息,以此来进行金融监督、管理。(2)加大对上市公司的审查。政府必须制定严格的企业上市标准,严格的按照标准执行上市公司的检查工作。同时对于已经上市的企业进行定期核查,如果不符合上市标准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不易调整的企业,要责令退市。只有通过这些规定才能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进一步的确保证券市场的安全。(3)实施最大程度的政府行政透明化。目前很多的金融机构会猜测政府的行为,以此来预测股市,导致出现许多不必要的问题。所以政府很有必要实施行政透明化,减少金融界对政府行为的猜测。以上这些都是加强证券市场金融监管的措施,只有切实的落实了这些措施证券市场的交易才能更加规范、安全,未来的证券交易市场才值得信任,最终金融监管才能发挥作用,才能达到实施金融监管的目的。
二、结语
通过对各县区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开展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工作,使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和建设监督机构队伍,以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关键词:
社保基金;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4005501
近两年来,随着一些地方暴露出来的在基金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及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因此,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实施有效监督,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
1确立政府在基金监督中的地位和职责,对社保基金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保障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方面,是涉及到民生民计、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运用政府行政和法律的手段,维护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此外,当前社保基金流程,已从单一部门的管理逐步发展为劳动保障、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多家参与的格局,基金监管已经不是靠某个部门的内部监督所能够完成,必须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2坚持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通过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三种手段的综合运用,尽可能发挥行政监督的权威性,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内部监督的及时性优势。
(1)行政监督。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社保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当主动承担起基金监管责任,保证基金安全。在基金监督工作中,努力当好主角,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的同时,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工作。特别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中,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在方案的制定、组织清收、部门配合、沟通协调等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工作开展顺利。行政监督应从以下几方面得到加强。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和指导。通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发出整改意见书,督促和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基金内部管理。二是信息网络监督。在“金保工程”信息网建成后,及时围绕加强和改进基金监管方式,建立新的基金风险控制和防范机制为目标,在市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社保基金监管工作平台,初步实现了对社保基金的财务监管。三是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工作。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工作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真实反映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落实情况和社保基金使用情况的重要标尺。它实现了数据一致,提高了数据质量,为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提供了有效手段,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四是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监管工作调度会,掌握经办机构在管理上的难点和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规范管理的可行措施,使基金管理更加规范。五是行政基金监督方式要从内部监管向政策制度监管转变。从实践来看,没有明确的政策和规范的制度,具体的职能部门是无法履行监督职能,难以开展监管工作的。只有以制度来规范监督行为,才是最根本、最可靠的办法。因此,行政监督部门就担负着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面的法津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工作。
(2)社会监督。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举报制度。一是开通电话、信箱、网络投诉渠道等措施,为群众参与监督提供方便。二是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退休审批、职工特殊医疗门诊审批、职工工伤鉴定等实行公示制度,让广大参保职工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对企业、职工及社保工作人员起到有效制约作用,规范了社会保险行为,拓宽了监督的信息渠道。
(3)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基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经办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监管的关键环节。需建立一整套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稽核检查制度化、考评标准化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和实施内部监督机制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
3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制度建设和过程控制,建立基金监督长效机制
要按照 “三用”工作思路,在基金监管的内容和结构等方面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如何监督基金的管理使用。一是用制度来推动基金监督工作。用制度来规范和推动基金监督工作,使工作有序运行,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建立目标考核责任、社保基金“零违纪”、“五保合一”的基金监督、内部控制等项制度来推动基金监督工作。二是用制度来规范基金管理使用。从基金入口、中间流动到基金出口的各环节,制定了更具操作性的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保证了基金征收最大化、待遇审核规范化、管理使用制度化、定期报告长效化。三是用制度来保障实施监督权和再监督权。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监督委员会对基金监督者实施再监督,这为社保基金又上了一层“安全锁”,确保监督权和再监督权的正确行使,避免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加强过程控制,突出程序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轨迹”,让权力在事先设定的、规范的轨道内合法合规的运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建立长效机制。采取专项抽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暗访的形式强化督导,对重点部门、岗位、人员加强监督,提前介入、直接参与、全程跟踪。
1.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涵义
COSO框架指出:“监督是一个评价内部控制体系在一定时期内的运行质量的过程……可以确保内部控制持续有效地运行”。《基本规范》指出:“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笔者认为企业内部监督是指企业以风险为导向确定内部监督重点,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实施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通过发现缺陷、分析缺陷和改进缺陷来合理确保①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过程。
2009年出版的《当代汉语通用词典》(第1版)将模式定义为“某种事物的或可使人效仿的标准样式”。2010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2版)将模式定义为“作为标准的结构和样式”。本文提到的模式是指一种标准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是用来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论。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认为企业内部监督模式是指在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内,企业各层级监督主体通过遵循风险导向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优化内部监督的责、权、利配置,合理分配内部监督资源和能力,以各监督机构的有机协调为路径,以内部监督机制创新为手段,从而实现内部监督目标,并最终实现企业价值增值的一种制度设计和安排,它是企业内部监督资源、能力、环境、其他内控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集成系统化的结果。企业内部监督模式应当嵌入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内部控制流程的一部分,而不是附加到现有的内控体系之上。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实施成本的限制,本文提到的“企业”主要是指大型企业及企业集团。
2.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特征
(1)系统复杂性
内部监督要素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合理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内部监督模式有其目标、组成要素和结构,其生成是企业内部监督目标、环境、资源、能力和规范等构成要素有效整合的连续一体化过程,具有复杂系统的显著特征。同时由于内部监督模式各组成要素相互作用机制的复杂性,其有效实施需要跨部门合作,从而导致企业内部监督模式设计和运行就更加复杂。
(2)价值增值性
有效的内部监督可以帮助董事会、管理层、内外部审计师、监管机构等识别企业已存在的有效监督的领域,并结合其责任考虑监督的结果,识别和整改监督无效领域的缺陷,并采取行动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措施改进他们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从而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最终增加企业价值。有效的企业内部监督模式也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提升企业价值:使内部控制失效和需要整改的缺陷最小化;提高决策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
(3)层次多维性
从企业内部监督关注的重点来看,由于在不同的组织结构层级上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同,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也不同,不同层级上的监督者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应关注的风险也不同,从而导致了内部监督的侧重点不同;从监督者的构成来看,不仅包括审计人员,也包括财会人员、信息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等背景的专业人员;从企业内部监督服务对象的范围来看,不仅为董事会、管理层服务,还将为内部和外部审计师、监管机构和其他组织服务;从企业内部监督涉及的范围来看,将涵盖内部控制的五要素,有关加强风险控制和改进内部控制流程的建议将出现在内部监督结论中。
(4)环境依存性
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是经常性的、随机的和客观存在的,为了确保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有效性,其设计与运行必须与企业内外部环境保持动态一致,重点关注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风险的变化,适时地对内部监督侧重点做出动态调整,同时还要关注企业内部监督核心能力和资源的调整、变化。
3.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功效
(1)价值创造效应
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价值创造效应是指通过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职能作用来合理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最大化监督主体价值、客体价值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价值的结果及过程。首先,从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生成机理和本质属性看,它是一种企业产权明晰条件下的组织资本,是创造企业价值的逻辑起点,内部控制体系内的各利益相关者在竞争合作逻辑的前提和基础上最大化整体价值;其次,企业内部监督模式是各种内部监督资源有效整合的结果,通过有效利用各种内部监督资源以形成各种内部监督能力―监督规划能力、评价有用信息搜集和处理能力、缺陷信息披露能力与后续监督能力,是其价值创造的现实物质基础;再次,企业内部监督的决策活动,就是选择适应特定监督环境、驾驭控制风险、实现监督目标的监督资源、能力来完成相关监督任务;在这一过程中,与之相关的监督能力充分发挥作用,内部监督的功能充分体现,这是价值创造的现实过程;最后,企业内部监督的结果表征为内部控制的失效和需要整改的错误/缺陷最小化,提高决策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从而提升企业价值。
(2)风险管理效应
企业内部监督的风险管理效应是指内部监督根据企业面临的风险及其变化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综合调控,从而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企业内部监督的风险管理目标是积极主动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发挥风险导向作用来明确内部监督重点,调控和驾驭控制风险,以有效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企业内部监督模式可以通过综合调控,及时应对环境变化及其带来的风险变化,具备基于VBM(Value Based Management)管理模式而产生的风险管理效应。为了更好地发挥风险管理效应,企业必须为内部监督模式的实施选择有效路径:科学选择内部监督实施战略,设计合理的内部监督流程,这是管理或降低风险的基础;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健全内部监督模式的组织体系,保障和支持风险管理战略目标的有效实施;有效运用内部监督技术,在成本效益原则约束下进行监督资源的动态平衡管理;构建内部监督的控制风险预警与控制风险报告体系,以便为明确监督重点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资源;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及其行业的风险披露机制,由此强化行业、社会、政府对控制风险的监管和提升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决策效率;落实风险管理贡献和损失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风险绩效考评机制,为充分发挥风险管理效应提供激励和约束机制。
(3)影响渗透效应
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影响渗透效应是指内部监督模式的柔性和刚性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刚性是指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监督活动、协调监督关系、均衡监督利益的执行力,是其系统稳定性、合规性和有序性的内在要求,具体分为监督计划活动的刚性、监督实施活动的刚性、缺陷报告活动的刚性和后续整改活动的刚性等。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柔性是指在不违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前提下,为适应环境变化、节约监督资源、更有效果和效率的开展监督活动的执行力,是其系统适应性、经济性的内在要求,具体包括专项监督范围和频率选择的柔性、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制定的柔性等。企业内部监督的刚性与柔性共同存在于对立统一的矛盾体中。虽然以适应性为主要特征的柔性同以稳定性为主要特征的刚性之间存在着矛盾,但在内部监督目标、风险导向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动态稳定性的要求下,二者可以达到协调统一。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渗透效应还表现在其刚性和柔性之间的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上,即所谓的“刚柔并济”。
二、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生成机理
1.基本假设
在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生成之前,应先明确内部监督的基本假设,具体包括:
(1)监督边界假设
监督边界假设是对企业内部监督范围所作的界定。监督是对内部控制体系的监督,作为内部控制组成要素,其边界应与企业内部控制边界重合。传统意义上的内部控制边界仅限于企业内部,但是现代企业的经营范围往往超越了其边界,原来由企业内部完成的业务现在越来越多地由外部机构来完成。当企业使用外部机构提供某些服务,比如企业将其福利计划管理工作外包时,仍然需要适当管理在外包流程中那些与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企业应通过实地查看或定期审阅服务供应商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自我评价报告等方式来了解服务供应商的内部控制体系如何管理或者降低风险。当无法通过以上途径获得相关信息时,企业可以考虑自己执行针对服务供应商关键控制的定期专项监督。
总之,现代企业内部监督的边界随着内部控制边界的延伸而延伸,其界定取决于企业的内部控制目标,可以是一个企业、一个部门或者一个车间,也可以是因所有权关系形成的企业集团或因经营关系而形成的一条价值链。
(2)可监督性假设
从内部控制体系整体和局部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看,我们可以将内部控制体系定义为由各个相互作用和依赖的若干组成要素按照一定规律组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即内部控制各个要素之间存在某种耦合关系。只有当内部控制体系是可监督的,内部控制目标才可以实现。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监督主体通过实施监督程序,维护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监督主体是指拥有相应监督权、具备适当能力和客观性的人员;监督对象是整个内部控制体系的各个组成要素,包括内部监督要素本身。
实现内部控制体系的可监督性需要基于一定的前提。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对稳定性是实现可监督性的必备条件之一。此外,监督主体是否拥有必需的权限、是否具备适当的能力和客观性以及内部控制目标是否正确、监督程序是否恰当等都会对可监督性产生影响。
(3)人性缺陷假设
新制度经济学在充分研究人性的基础上,认为人性是复杂的、难以琢磨的,假定人性具有“有限理性”、“个人利益最大化”、“机会主义倾向”等本质属性。这些假定对于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督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有限理性”是指在主客观条件的影响下,个体的智慧和能力等显得相对不足。人的有限理性使得内部控制实施主体的行为具有不可预知性和不确定性,并最终影响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而内部监督正是为了防范这种不可预知性和不确定性对内部控制体系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个人利益最大化”是指个体试图使其在金钱、职务等方面达到最满意的状态,受其影响,企业员工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倾向。企业总是试图设计出完美的内部控制体系来引导、约束员工的行为,使其符合企业目标,但是在机会主义倾向的影响下,最完美的内部控制制度都将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所以企业应通过监督实施来识别、整改内部控制体系的缺陷。另外,监督主体的人性缺陷可能使监督过程出现偏差,从而忽略了本应重点关注的领域;监督流程可能由于多人合谋而被绕过等。
(4)风险永恒假设
在既定的内部控制目标下,企业每时每刻都面临着影响目标实现的各种各样的风险。风险只能管理或降低,而无法消除。风险的持续确认,对于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督,维护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有效性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在持续的风险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风险,从而明确内部监督的重点,提高监督的效果和效率。
2.生成影响因素分析
(1)内部监督目标
内部监督目标是指企业通过实施内部监督意欲达到的状态或效果,是内部监督行为活动的导向、出发点和归宿,其确定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为。企业制定内部监督目标时,必须考虑内部监督环境的客观需求。当内部监督环境发生变化时,企业应根据环境的变化对内部监督目标进行升级或变化。为合理确保内部监督目标的实现,企业管理层应要求监督者提高其业务能力,吸收管理理论中的相关知识,并将其与内部监督知识体系结合,从而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企业内部监督模式要求各监督者在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的过程中,以内部监督目标为起点,同时兼顾企业的长远利益和战略安排。
(2)内部监督环境
内部监督环境是指影响企业内部监督活动完成其自身职能的一切外部条件的集合,是内部监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境况和条件。内部监督环境能够影响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目标、范围、频率、技术、流程等各个方面,是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生成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良好的内部监督环境有利于促进内部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内部监督职能的发挥;恶劣的内部监督环境将损害内部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影响内部监督参与人员职业素养和客观性的形成。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构建,首先应注重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监督环境。企业内部监督环境可以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前者是指企业外部影响内部监督有效实施的各种因素,涉及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和政治环境等;后者是指企业内部影响内部监督有效实施的各种因素,具体包括治理环境、控制环境、技术环境和作业环境等。
(3)内部监督资源
内部监督资源是指内部监督机构可以用来完成内部监督任务的物力、人力和时间的总称,是内部监督机构拥有或者可以控制的资源,包括外部资源和内部资源,具有有限性、知识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把企业内部监督系统看作是一个内部监督资源的集合体。内部监督的实施效果取决于企业为内部监督工作投入的资源数量,但是任何企业的资源都是有限的,企业必须根据资源的稀缺规律来安排资源的使用,配置内部监督资源流向能够为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提供更多支持的领域。为此,企业要对不同来源、不同内容、不同层次、不同结构的内部监督资源进行识别并选择、发掘并使用、激活并有机融合,进而优化内部监督资源组合,使其具有较强的条理性、系统性、价值性和柔性,使有限内部监督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和最有效的整合,并尽可能地创造出新的内部监督资源。因此,企业内部监督资源的数量、整合程度和配置结构是构建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物质基础和动力源泉,极大影响着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实施效果和效率。
(4)内部监督能力
从本质属性来看,内部监督能力是内部监督部门在任一时点所拥有的内部监督资源的函数,是企业协调内部监督资源的能力,尤其表现为以独特方式配置内部监督资源和实施内部监督流程以达到理想的内部监督效果和效率的能力,属于广义内部监督资源的范畴,其大小受内部监督人员素质、内部监督技术方法、内部监督经费预算和内部监督时间限制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内部监督能力在管理、开发和运用内部监督资源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可以将内部监督技术、内部监督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人员知识等进行优化整合。较强的内部监督能力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内部监督的效果及效率。随着企业内部监督环境日益复杂且多变,传统的内部监督能力已经无法正常发挥维护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功能,企业管理层应重置和升级内部监督能力,以保障和促进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有效构建和实施。
(5)内部监督规范
内部监督规范是内部监督行为的约束与引导机制,用来判断内部监督行为性质,为实现内部监督目标提供重要保障,由《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相关法律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等组成。在企业内部监督模式中,内部监督规范为企业提供内部监督行为规则,约束与引导企业内部监督模式实施的全过程,具体包括内部监督的标准流程、评价有用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与报告、缺陷整改措施、对监督者的客观性与知识能力的要求等。内部监督规范为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有效构建和实施提供刚性约束和制度保障,即企业通过一套明确清晰的规定,告诉各监督者被期望做什么,不期望做什么,有效的约束和引导其内部监督行为,确保内部监督的效果和效率。可以说,现实有效的内部监督行为活动离不开内部监督规范;离开了内部监督规范,将无法确保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有效实施。
(6)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强调科学决策和权力制衡。作为公司治理结构对权力制衡的内在需要,对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程序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是公司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公司治理结构则直接决定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对有效构建和实施企业内部监督模式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国内外学者对典型案例的研究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内部监督要素不仅可以作为维护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关键因素,而且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价值增值。内部监督不仅仅是解决内部控制体系失效/无效的有力措施,也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因此,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需要有效的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保障,而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有效构建和实施离不开公司治理结构的推动。
(7)其他内控要素
内部监督从属于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五个相互关联的构成要素,其中的内部监督要素并不能独立的发挥其作用,其有效运行还有赖于其他要素的协作配合,或者说,内部监督贯穿于内部控制诸要素中。内部环境要素通过组织结构设计及权责分配、企业文化建设、内部审计工作和人力资源政策制定与实施等,为监督的有效运行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可以帮助监督者明确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风险,并以此为依据将控制点区分为关键控制点、次关键控制点和一般控制点,确定监督重点;信息与沟通要素为监督者提供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所需的相关信息,监督者通过实施监督程序分析这些信息得出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对于发现的内控缺陷,应分析其成因,并将监督的结果通过信息与沟通系统反馈给管理层,及时对原有内控体系加以改进。换句话说,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其他要素为内部监督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又是内部监督的评价对象。
(8)内部监督行为
内部监督行为主体(即监督者)往往事先对内部监督行为异化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论来决定其内部监督行为。监管环境制约着监督者的行为,是审查监督者行为是否合规以及处罚违规监督行为的制度系统,具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规定。
假设监督者符合经济人假设,逐利是其本性,且有限理性、风险中性,监管环境对监督者内部监督行为的约束影响包括:①内部监督舞弊行为被发现的概率F;②对已发现内部监督舞弊行为进行处罚的概率E;③处罚数额B(先没收违规行为带来的额外收益,如有正常收益时,再进行处罚)。当监督者的行为合规时,其所获得的正常收益为T,但同时可能面临企业管理当局对其不愿“串谋”的惩罚W,惩罚概率为H;当监督者的行为违规时,除了其可以获得正常收益T以外,还可以获得额外收益A。我们可以得出:
内部监督行为异化的收益I=[(T+A)(1-E)+TE]F+(T+A)(1-F),内部监督行为异化的成本为C=T-WH+BEF。监督者根据I和C之间的大小关系,决定是否选择内部监督行为异化。
由I>C可以推出EF<(A+B)(A+WH),说明当监督者的违规行为被发现以及被处罚的概率较小时,监督者将选择内部监督行为异化;
由I<C可以推出EF>(A+B)(A+WH),说明当监督者的违规行为被发现以及被处罚的概率较高时,监督者将选择合规的内部监督行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内部监督行为合规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环境的严格程度,同时又将最终影响企业内部监督模式构建和实施的有效性。
3.生成模式框架:整合系统化
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生成(见图1)是由各个相互依赖生成影响因素,如内部监督目标、内部监督环境、内部监督资源、内部监督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其他内控要素、内部监督行为等,在某一特定时空内经过有限合理的整合、重组后形成的结构优化的完备系统,而不是模式内单个生成影响因素的随机组合。在满足生成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内部监督环境主导着其他生成影响因素,同时其他因素影响着内部监督环境;内部监督目标、内部监督规范、内部监督资源、内部监督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监督行为等决定与主导着内部监督模式,而内部监督模式又影响与反映着其他生成影响因素;内部监督模式与其他内控要素之间相互反映与影响。内部监督模式的生成过程既是一个不断整合完善的过程,又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在对各个生成影响因素进行整合优化后,我们可以得出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生成框架―整合系统化。在企业对内部监督模式进行不断整合并根据需要做出动态的调整之后,内部监督目标、内部监督环境、内部监督资源、内部监督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其他内控要素、内部监督行为等构成了企业差异化机会,形成了整合系统化的企业内部监督核心能力生成与有效运行的内在逻辑。整合系统化使企业内部监督系统不断地利用变化、适应变化、制造变化,对内部监督目标、内部监督环境、内部监督资源、内部监督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其他内控要素、内部监督行为等生成影响因素进行有机整合,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内外部环境需求、内部控制体系目标定位,适时优化企业内部监督模式,从而不断提升内部监督核心能力。
作者单位:
(一)完善监督机制
1.建立健全大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机构组织协调和业务科室(中心)的日常监督职能作用,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实现对财政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运行的全过程监控。
2.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全面提升财政内部监督层次,拓展财政监督的领域,对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以及财政政策执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施全方位监督,形成稳定长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3.积极探索建立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机制,逐步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监督重点
1.结合当前社会热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影响程度高、资金规模大、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的检查。
2.统筹安排,扎实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对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保、低保救助、支农惠农、统筹城乡发展和环境保护等民生社会事业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控,重点检查面达到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三年轮查一遍,努力实现对本部门财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3.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积极探索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4.总结经验,继续抓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在检查的深度上下功夫,严把检查质量关,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三)强化工作措施
1.健全监管制度,实现内审工作制度化。完善区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建立内部监督检查负责人专题会议制度,建立内部监督检查专题报告制度,确保财政监管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严格依法监督,按程序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责任人员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