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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蒸蒸日上,特别是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和深入实施,是我国科技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一大批重要成果涌现出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科技竞争力不断增强。但是,政策、资金以及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完善也给企业自主创新带来严峻的挑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推进。特别是企业创新资金的不足以及科技创新风险的存在企业的科技创新很难在市场上进行成功的融资。因此,从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两个方面探讨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和建议是非常必要的。
一、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分析
(一)税收激励政策现状
近些年来,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这些税收扶持政策对于推动我国企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税收政策对于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足够能量的激励机制。主要表现在:
1.对研发环节给与支持的税收激励政策只占很小的比例。税收激励只是对已经形成科技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已经享有科研成果的技术性收入实施优惠,而对技术落后继续进行技术更新的企业以及正在进行科技开发的活动缺少鼓励措施,使企业只关心科技成果的应用而不注重对科技开发的投入,不利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税收政策的制度性缺陷,抵消了政策优惠的力度。生产型增值税对高科技企业发展的抑制作用;企业所得税内外有别导致内资企业税负偏重,严重制约企业的积累和发展能力,是长期存在的制度性因素。总体而言,税收政策产生的效应,制度性缺陷的抑制力更强。
4.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根据各个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税收优惠形式的特点形成科学的激励机制。由于忽视了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一个税种少征,往往另一个税种多征,形成各税种之间政策效力相互抵消。
5.对于高科技人员的优惠措施较少。我国现行税收政策中对高科技人才的收入并没有明确的个人所得税优惠。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又降低了高科技行业人才的积极性,又降低了高科技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使大量人才外流。
(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建议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税收是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财力基础,而且运用税收政策还可以激励企业逐渐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主力军,有利于创新成果的转化。因此,必须创造更适合的税收扶持与激励政策,来适应目前科技进步,尤其是自主创新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要求。
1.制定上下游产业链协调的税收政策.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企业自主创新的重点应该放在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再创新的环节上,因而我国针对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由偏重产业链的下游向产业链的上游转移,即从生产销售环节想开发研究环节转移,确立企业的研究开发环节为税收激励的重点。
2.建立起对所有企业适用的具有普惠制的创新激励机制。现行的许多优惠政策仍然存在诸多限制,只有部分企业可以享有优惠政策,而自主创新不是局限在部分企业,而是所有企业。因此,应当取消现行优惠政策中不合理、不公平的限制性条件,使特惠制变为普惠制。
3.改革增值税,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速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扩大增值税改革的试点范围,实行地区与行业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增值税增值范围,实行全面征收。适当扩大高科技行业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范围。对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实行零税率,做到彻底退税,使其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其竞争力。
4.加大对科技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高新技术企业的筹资渠道。我国现行税法几乎没有针对高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实际企业发展中缺乏必要的人才激励机制。强化对高科技人才的优惠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提高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对高科技人员在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方面的收入减征,特殊成绩获得的各类奖励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5.完善税收制度,形成制度性的税收激励。建立起临时性与制度相结合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并在税收制度的设计上从整体上考虑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各税种优惠形式的特点,各有侧重,从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共同发挥作用。
6.增加对科技环境保护的政策倾斜。针对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活动,税收应给予特别优惠,这种优惠政策能加强我国的政策导向,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推动我国节约型、生态型社会的建设。
二、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研究
(一)金融支持政策现状
近年来,为了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已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及相关优惠政策,如加大科技贷款的投入总量,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等,这些都对促进科技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投融资渠道比较狭窄,金融产品较少,尚不能完全满足投融资主体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受到了金融环境的制约与影响,许多自主创新企业面临发展困境,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也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强。目前我国政府资金主要针对产业的支持,直接针对产业项目,计划经济比较浓厚而时常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则更多的采用间接平台,建立机制,营造环境,相比之下,后一中方式更容易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2.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的投资工具形式单一,从而导致了金融机构在针对中小企业开展业务时,所承担的风险与可能的收益之间不对称的问题,结果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积极性。
3.风险共担机制。在努力实现双赢的同时风险共担也非常重要。目前我们只能实行全额的担保,这样的作用基本将金融机构的风险转嫁给担保机构,不利于发挥各方面的作用。
(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建议
发达和完善的金融业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强大的资本市场将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行为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完善企业创新的金融机制,将金融服务重点转向自主创新,加大金融系统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促进自主创新更好更快的发展,实现金融改革与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加强和完善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充分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完善鼓励企业创新的信贷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一方面,要整合政府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积极运用政策调节手段,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创新,加强政府资金与金融资金的相互配合,通过基金、贴息、担保等手段引导更多的资金支持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
2.政策型银行要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
3.通过改善金融环境,促进商业银行对自主创新企业的服务。商业银行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应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及信贷政策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根据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政府可以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基金,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对自主创新企业提供差别化、标准化的金融支持。
4.加快中小企业板建设,设置中小板“绿色通道”一是加快发展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尽快恢复中小企业板的融资功能,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发展上市设立“绿色通道”,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减少费用。二是强化中小企业板监管措施。三是推动中小企业板制度创新。推进上市准入制度创新,建立适应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退市机制,推进全流通经济制下的交易与监管制度创新。四是加大中小企业上市资源的培养力度。
5.积极推进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机构要努力进行金融工具创新,如对重大科技专项资产实行证券化、发放可转换债券、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等,既可以使银行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又可以有效弥补企业创新的资金缺口,实现科技和金融、企业和社会多赢共利的目标。
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蒸蒸日上,特别是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和深入实施,是我国科技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一大批重要成果涌现出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科技竞争力不断增强。但是,政策、资金以及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完善也给企业自主创新带来严峻的挑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推进。特别是企业创新资金的不足以及科技创新风险的存在企业的科技创新很难在市场上进行成功的融资。因此,从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两个方面探讨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和建议是非常必要的。
一、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分析
(一)税收激励政策现状
近些年来,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这些税收扶持政策对于推动我国企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税收政策对于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足够能量的激励机制。主要表现在:
1.对研发环节给与支持的税收激励政策只占很小的比例。税收激励只是对已经形成科技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已经享有科研成果的技术性收入实施优惠,而对技术落后继续进行技术更新的企业以及正在进行科技开发的活动缺少鼓励措施,使企业只关心科技成果的应用而不注重对科技开发的投入,不利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税收政策的制度性缺陷,抵消了政策优惠的力度。生产型增值税对高科技企业发展的抑制作用;企业所得税内外有别导致内资企业税负偏重,严重制约企业的积累和发展能力,是长期存在的制度性因素。总体而言,税收政策产生的效应,制度性缺陷的抑制力更强。
4.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根据各个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税收优惠形式的特点形成科学的激励机制。由于忽视了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一个税种少征,往往另一个税种多征,形成各税种之间政策效力相互抵消。
5.对于高科技人员的优惠措施较少。我国现行税收政策中对高科技人才的收入并没有明确的个人所得税优惠。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又降低了高科技行业人才的积极性,又降低了高科技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使大量人才外流。
(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建议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税收是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财力基础,而且运用税收政策还可以激励企业逐渐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主力军,有利于创新成果的转化。因此,必须创造更适合的税收扶持与激励政策,来适应目前科技进步,尤其是自主创新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要求。
1.制定上下游产业链协调的税收政策.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企业自主创新的重点应该放在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再创新的环节上,因而我国针对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由偏重产业链的下游向产业链的上游转移,即从生产销售环节想开发研究环节转移,确立企业的研究开发环节为税收激励的重点。
2.建立起对所有企业适用的具有普惠制的创新激励机制。现行的许多优惠政策仍然存在诸多限制,只有部分企业可以享有优惠政策,而自主创新不是局限在部分企业,而是所有企业。因此,应当取消现行优惠政策中不合理、不公平的限制性条件,使特惠制变为普惠制。
3.改革增值税,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速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扩大增值税改革的试点范围,实行地区与行业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增值税增值范围,实行全面征收。适当扩大高科技行业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范围。对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实行零税率,做到彻底退税,使其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其竞争力。
4.加大对科技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高新技术企业的筹资渠道。我国现行税法几乎没有针对高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实际企业发展中缺乏必要的人才激励机制。强化对高科技人才的优惠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提高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对高科技人员在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方面的收入减征,特殊成绩获得的各类奖励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5.完善税收制度,形成制度性的税收激励。建立起临时性与制度相结合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并在税收制度的设计上从整体上考虑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各税种优惠形式的特点,各有侧重,从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共同发挥作用。
6.增加对科技环境保护的政策倾斜。针对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活动,税收应给予特别优惠,这种优惠政策能加强我国的政策导向,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推动我国节约型、生态型社会的建设。
二、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研究
(一)金融支持政策现状
近年来,为了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已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及相关优惠政策,如加大科技贷款的投入总量,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等,这些都对促进科技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投融资渠道比较狭窄,金融产品较少,尚不能完全满足投融资主体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受到了金融环境的制约与影响,许多自主创新企业面临发展困境,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也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强。目前我国政府资金主要针对产业的支持,直接针对产业项目,计划经济比较浓厚而时常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则更多的采用间接平台,建立机制,营造环境,相比之下,后一中方式更容易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2.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的投资工具形式单一,从而导致了金融机构在针对中小企业开展业务时,所承担的风险与可能的收益之间不对称的问题,结果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积极性。
3.风险共担机制。在努力实现双赢的同时风险共担也非常重要。目前我们只能实行全额的担保,这样的作用基本将金融机构的风险转嫁给担保机构,不利于发挥各方面的作用。
(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建议
发达和完善的金融业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强大的资本市场将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行为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完善企业创新的金融机制,将金融服务重点转向自主创新,加大金融系统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促进自主创新更好更快的发展,实现金融改革与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加强和完善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充分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完善鼓励企业创新的信贷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一方面,要整合政府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积极运用政策调节手段,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创新,加强政府资金与金融资金的相互配合,通过基金、贴息、担保等手段引导更多的资金支持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
2.政策型银行要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
3.通过改善金融环境,促进商业银行对自主创新企业的服务。商业银行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应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及信贷政策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根据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政府可以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基金,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对自主创新企业提供差别化、标准化的金融支持。
4.加快中小企业板建设,设置中小板“绿色通道”一是加快发展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尽快恢复中小企业板的融资功能,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发展上市设立“绿色通道”,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减少费用。二是强化中小企业板监管措施。三是推动中小企业板制度创新。推进上市准入制度创新,建立适应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退市机制,推进全流通经济制下的交易与监管制度创新。四是加大中小企业上市资源的培养力度。
5.积极推进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机构要努力进行金融工具创新,如对重大科技专项资产实行证券化、发放可转换债券、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等,既可以使银行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又可以有效弥补企业创新的资金缺口,实现科技和金融、企业和社会多赢共利的目标。
科技进步与金融创新是社会财富创造的动力源。CarlotaPerez(2007)认为新技术早期崛起是个爆炸性增长时期,风险资本家为获取高额利润而大量投资新技术领域,从而使金融资本与技术创新产生高度耦合过程,从而出现技术创新的繁荣和金融资产的几何级数增长[1]。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巨大差距,主要原因是技术进步对经济体财富增长贡献的差距。Vasilescu和Popa(2011)认为银行和风险投资对科技创新起到了促进作用[2]。Curley(1960)指出银行系统有利于科技创新进而带动经济发展[3],王宏起与徐玉莲(2012)认为科技金融是由政府、金融机构、市场投资者等金融资源主体向从事科技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创新体,提供各类资本、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制度安排,以实现科技创新链与金融资本链的有机结合[4]。在国内的研究者中,朱孝忠(2008)认为从资源互补性的角度看,企业技术创新高风险性的特点使银行贷款等融资形式不能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要资金来源,而风险投资却正好适应了这种特点,从而成为科技创新的首选融资形式[5]。风险投资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资金、专业知识与经验,这些增值服务助推了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同时加速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促使产品快速完成市场化过程,为企业可持续创新奠定基础。陈涤非(2002)指出科技为金融发展提供了知识准备和技术基础,金融为科技发展创造了资本动力,金融与科技在互动中实现共同发展[6]。总体上看,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首先是提供资金资助,以资金注入助推有潜力的科技创新活动进行,由于无论是公共科技金融与市场科技金融,金融机构只筛选有潜力的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因此注入的资金越多企业创新活动越频繁,创新绩效持续增大的情况下将吸引更多的科技金融支持。同时,樊洪等(2012)认为风险投资机构参与到企业治理过程中,在企业的成长和具体管理方面为企业提供指导。此外,风险投资对机会的甄别过程,也为高技术企业提供了商业信息,为企业从科技创新获得利润提供了方向上的指导[7]。目前大部分研究专注于金融对科技创新影响上,聚焦于金融对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成长的研究较多,但专门对科技金融对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作用方面的研究较少,专门针对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的科技金融支持的研究则少之又少,且缺乏深度。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战略的推动,如何实现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既是一种前瞻性探索,又是为未来战略的落实提供有较强指导意义的实践方案。
二、京津冀科技金融的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三地科技金融投入强度、投入结构存在较大差距
三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地方对科技金融投入水平的不同,同时与政府政策水平、金融市场发展水平也密切相关。从R&D投入强度看,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创新中心,也是金融总部的聚集地,聚集了大量的科技创新资源,自2006年到2012年,科技金融投入强度一直位居三地首位;天津是北方创新高地,科技金融投入强度持续增长;而河北在产业结构、产业环境方面都比较落后,科技金融投入占GDP的比重一直都未超过1%的水平。从三地科技金融投入总额看,北京的科技金融投入主要以政府资金为主,占47%,天津、河北以企业资金为主,分别占77%和74%,北京的市场科技金融利用水平优于天津与河北,而天津与河北主要依赖于公共科技金融的支持。
(二)地方科技金融主体合作意识薄弱,合作机制不健全
科技创新本身的高风险性———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和道德风险,对融资提出了苛刻的要求。三地缺乏对社会闲散资金的吸纳,科技创新投资主体主要为政府与企业自身,民间资本较难进入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制约了融资渠道。三地科技金融合作意识薄弱,地方政府各自为政,以本地需要设立了一些创业引导基金,但是金融政策多向本地倾斜,缺乏明确的支持三地科技创新合作目标。企业依靠自有资金进行科技创新研究也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规避风险、最大化眼前利益为目标,对科研项目进行资助,三地企业之间缺乏科技创新合作的长远利益目标。从三地金融部门之间的联系看,三地金融部门之间联系松散,资源条块分割严重,并没有明确的合作引导机制,影响了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际操作。
(三)科技中心背后缺乏金融中心的支持,三地科技金融服务合作较少
科技创新中心的形成,需要金融中心的服务。目前,从三地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看,除了中关村已经形成了良好的金融服务体系外,天津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中心的金融支持体系尚未形成,而河北省缺乏完善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形成条件,这为三地科技中心联合开展科技金融支持活动提出了难题。三地科技创新合作已经有所展开,但三地金融合作服务却很难跟上,区域金融辐射力度较小,技术溢出作为纽带促进区域资本要素流动的作用较小,同时金融辐射能力小,也难以带动知识、技术等内生增长要素的流动。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风险系数大,获得金融支持难度较大
目前,由于大中型企业能获得较多的公共研发资金支持,京津冀科技融资问题更集中地体现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上,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来自内外两个方面。内部困难是由于科技企业具有的高风险性,存活率较低,具有随时“夭折”的风险,但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具有超常规的成长率,一旦成功企业便会超常速生长。而外部困难主要是由于缺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服务体系。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创新面临风险系数更高,而京津冀三地科技型企业中,很大比例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灵活的科技创新方式赋予了企业独特的创新优势,是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中的一支独特力量。从京津冀三地科技协同创新的发展历史看,目前针对项目的风险投资普遍倾向于投资短、获取收益快的大项目,造成大项目投资“过剩”、小项目的前端投资“贫血”。从银行贷款对科技协同创新的支持看,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发展领域不了解,对中小企业前景缺乏信心,且缺乏完善的信用担保机制,银行为规避风险,较少向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贷款。
三、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问题的解决思路
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规律看,随着技术创新的发展,金融服务业将会对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业结构起到重要作用。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要以分散科技创新的高风险,化解科技创新资金短板困境,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与商业化,作为科技金融设计的主要目标,为此,方案设计应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考虑:
(一)京津冀科技金融一体化离不开顶层设计
如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实现京津冀三地科技金融一体化发展格局需要顶层设计。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建立起政府主导的科技金融投融资指导体系,将三地的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进行统筹协调,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同步进行,同时降低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对接的风险,以金融服务配套科技创新工作。同时,要重点考虑将河北如何融入京津冀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中去,实现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实体的目的,防止脱离河北省产业结构现状而进行盲目设计。
(二)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在顶层设计的安排下,京津冀科技金融协同发展要走出一条由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在政府的引导下,形成公共研发资金、金融资本与民间资金共同参与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鼓励金融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对三地科技协同创新提供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首先对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和项目进行金融支持以产生示范效应;继而推动三地金融机构产生基于科技协同创新的合作,全面开展对大中小企业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活动;最后达到优化京津冀科技金融生态结构,探索出三地科技金融合作发展模式的目的。同时,地方政府要加强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在以市场化配置为原则的前提下,监测科技金融的运行状况,提高地方科技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与干预水平,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三)实现科技—金融的匹配与互动,是京津冀科技金融发展的首要目标
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是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加速区域创新要素流动,提高创新效率,实现三地创新能力协同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目的在于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区域创新能力提高所需四大支撑条件:密集的知识资源、充足的资本资源、灵活的创新网络、良好的政策环境。从西方国家科技产业发展的规律看,科技—金融之间实现良性匹配互动,能使二者形成互相促进的效果。在得益于国家良好的政策环境下,如何以金融的协同发展吸引知识与技术,促进知识与技术的交流进而形成科技创新网络与金融网络的有效匹配与互动、以科技金融支持助推产业结构调整,最终实现科技金融一体化发展,是实现科技金融支持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的关键。
(四)科技金融协同发展要有助于释放北京、天津技术溢出效应
科技金融协同发展要有助于三地科技协同创新活动的开展,将科技创新与金融进行深度融合,有利于科技创新资源的对接与协作,缓解天津、河北科技金融短板与不足。尤其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就是要为处于“天使”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通过金融的放大作用,实现创新的高回报特征,同时,以金融辐射力助推北京高新技术溢出,为京津冀三地创新能力的“均质化”创造条件,提高京津冀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使三地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高地。
(五)科技金融协同发展要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由于科技保险实践中配套服务不完善,保险机制设计不足,银行、保险、政府多方合作不足,增加了科技金融风险。且由于信息不对称,在科技与金融对接的过程中,风险投资、银行贷款、科技保险中都存在着风险。因此,推动京津冀科技金融的发展,不单单要求科技与金融之间形成正确匹配的关系,提高企业融资效率和融资可获得性,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更要注重金融风险防范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安全,防范风险过度累积以及政府承担风险过重的问题。
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方案设计
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需要大量的科技资金支持才能取得成功,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科技金融支撑体系,三地企业才能真正发挥科技创新主体的核心作用。经过以上论证,认为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方案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完善京津冀科技金融发展的相关法律、政策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证京津冀科技协同金融支持的首要保证,是满足科技型企业联合创新融资需求的必经之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框架下,以三地经济、科技与金融的协同发展思路,建立起明确的针对京津冀区域科技协同发展金融支持的相关法律规定、政府扶持机制,明确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与科技创新协同配套的总体构想;畅通风险投资进入与退出渠道,正确发挥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企业的刺激作用;明确三地科技协同创新过程中以项目融资、产权融资、股权转让、技术参股等技术产权交易品种的操作规定,明确知识产权担保融资的收益及保障。以完善的科技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为京津冀三地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并为科技金融活动实践提供明确的指导。
(二)构建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需要各方面的协同努力,同时需要将科技金融协同工作落到实处。在实践上形成与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相配合的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是保证法律、政策落实的首要条件。组建以各级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商业银行为主体的科技金融工作协调工作组,在中央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具体对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策略进行资源协调配置。通过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部门联动的方式,驱动各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同时形成以银、证、保行业监管部门为主体的风险监管体系,对科技金融工作进行监控,以操作部门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实现三地科技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高金融监管科技手段、监管培训、监管研发等金融服务业水平,降低科技金融市场的风险,促进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
(三)扩大公共研发资金总额,拓展银行服务网络
三地科技协同创新活动具有一般技术创新所具有的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一般政策性支持对解决科技创新发展前期资金匮乏具有明显成效,因此,要提高政府对三地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力度,设立科技联合创新专项资金,鼓励三地间科技企业联合创新。通过京津冀银行的设立,着力推进三地科技协同创新服务,且利用京津冀银行在北京、天津、石家庄设立分支机构的便利性,以地方商业银行的先行先试功能,为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提供更为便利化的融资服务。拓展地区性商业银行营业网络,根据科技协同创新网络配置商业银行服务网络,鼓励地方银行拓宽产品种类,设立专项科技资金贷款服务,为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研发资金支持;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例如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新区设立较为密集的服务网点,例如北京银行、天津银行、河北银行,应拓展在京津冀三地的营业服务网点,提高银行的业务量;减少在京津冀区间异地办理业务的手续,减少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障碍。此外,通过构建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AI/VC/PE)为主的股权投融资链来提供金融支持,是解决京津冀科技中小型企业较为集中、在企业发展初始阶段融资困难、急需拓宽融资渠道问题的主要手段,在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发展的初期,要积极拓展投融资链,积极将这些融资方式纳入到体系建设中去。
(四)推动京津冀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打造京津冀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提供透明、高效的网络金融信息平台,为科技型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信息服务,促进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对接。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逐步建立以创业投资机制为主导,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依托,旨在为自主创新型企业提供创业资本、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科技保险和上市辅导等各类金融服务的多层次、多元化、高效率的制度化平台。服务平台主要设立于科技企业密集的高新园区,主要承担投融资服务、创新引导与催化、综合服务等功能,以“一站式、个性化、全流程”的方式减少企业融资成本,以实现在最短时间内缩短科技创新企业与资金之间的距离的作用。同时,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在发挥综合服务功能的同时,还能通过自身的集聚效应,带动科技与金融的一体化、协同化发展。
(五)推动科技企业的信用共同体融资互助联盟建设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活动对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持续增强,逐步成为推动生产要素重新配置和优化组合的重要力量之一,伴随而来的金融危机、金融欺诈犯罪和金融机构破产等所引起的社会动荡也日益增多,这给各国政府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出了新的问题:如何既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在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积极作用,又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遏制金融投机带来的负面效应。因此,随着国际间金融博弈与信息科学联系的不断加深和相互作用,为克服金融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危害,金融情报理论研究及其应用作为情报科学新的重要分支,也逐渐兴起并得到迅速发展。
此外,金融研究在科技情报研究中的重要地位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研究是科技情报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科技情报研究的内容来看,科技情报研究涵盖了多项信息和数据,其中金融情报研究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情报研究的重点之一。由于当前科技情报研究主要是为经济发展服务,因此科技情报研究必然要围绕着金融情报做文章。由此可见,金融研究在科技情报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2.金融研究关系到科技情报研究的整体效果
由于金融情报研究是科技情报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金融情报研究的整体效果,关系到科技情报研究的质量。为此,只有认清金融情报研究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努力做好金融情报研究工作,才能为科技情报研究提供有力支持,保证科技情报研究能够在实效性上得到提高。
3.金融研究是科技情报研究中的重要内容
从目前科技情报研究工作的实际开展来看,金融研究是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在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中,考虑到金融情报研究占有重要比重,只有认识到金融研究的重要性,并积极开展金融研究,才能满足科技情报研究工作需要。
二、当前科技情报研究中金融情报研究的现状
从当前科技情报研究工作来看,金融情报研究工作的开展效果不理想,金融情报研究工作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制约,经过对科技情报研究中金融情报研究的了解,其发展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金融领域情报服务的基本性质与合法性缺乏正确认识
由于受传统情报观及其意识的影响,国内不少金融界人士甚至主管金融工作的领导同志,对情报概念存在着根深蒂固的排斥,导致了对金融情报的法律地位和功能作用缺乏全面、客观、科学的理解。正是由于对金融领域情报服务的基本性质与合法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了金融情报研究工作难以取得积极效果。
2.现有金融情报服务体系的建设及其功能作用存在局限性
由于我国决策层对金融情报功能作用的认识存在着较大片面性,目前国内初步建立起来的金融情报监测服务体系,仅主要针对反洗钱和反恐等少数几个特殊领域,其中反洗钱的金融情报运行与监管机制尚不完善。金融情报服务体系建设效果不明显,对金融情报研究工作的支持不是十分到位,制约了金融情报研究工作的开展。
3.金融情报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严重滞后
据笔者了解,至今我国对金融情报新兴学科尚无开展一定规模、有组织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国家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基金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也没有安排相应的立项和资金资助。金融情报研究和其他学科研究一样,需要强有力的支持。如果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滞后,必然影响金融情报研究工作的整体开展。
4.国内从事金融情报研究与应用的专门人才缺乏
当前我国从事金融情报研究与应用工作的高层人员基本上来自近年回国的海外学者,或者是由研究金融工程、信息系统管理等专业的人士转行过来,远远不能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金融情报服务业务发展的需要。所以,努力构建金融情报研究人才体系,培养专业的金融情报研究人才,是保证金融情报研究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
三、科技情报研究开展金融研究的必要性
基于金融情报研究在科技情报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科技情报研究中积极开展金融情报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有效开展金融情报研究,不但成为了科技情报研究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成了提高科技情报研究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此,我们应认真分析科技情报研究开展金融研究的必要性。
1.科技情报研究开展金融研究,是满足科技情报研究需要的必要手段
在科技情报研究中,金融研究作为科技情报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研究的效果,关系到科技情报研究的整体成效。为此,积极开展金融研究,提高金融研究质量,成为了科技情报研究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同时也成了衡量科技情报工作是否有效的关键。为此,我们应对金融情报研究的必要性有足够的认识,应将其作为满足科技情报研究需要的必要手段和重要途径。
2.科技情报研究开展金融研究,是提高科技情报研究质量的必要措施
科技情报研究具有其自身的复杂性,金融研究以其专业性著称,要想做好金融研究工作,就要注重金融情报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将金融研究工作融入到科技情报研究中来,实现多种科技情报研究手段的运用,保证科技情报研究能够更好地为金融研究服务,促进金融研究的发展。所以,科技情报研究开展金融研究,对提高科技情报研究质量十分重要,金融研究成为了促进科技情报研究质量提高的必要措施。
3.科技情报研究开展金融研究,是促进科技情报研究发展的必要方法
科技情报研究作为政府制定经济发展策略的重要手段,其作用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金融研究的开展,对科技情报研究工作形成了有力的支撑,不但保证了科技情报研究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还满足了科技情报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由此可见,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中积极开展金融研究,对促进科技情报研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对金融研究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并将其作为促进科技情报研究发展的必要方法。
四、科技情报研究开展金融情报研究的具体措施
考虑到科技情报研究开展金融研究的必要性,在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中,我们要认识到金融情报研究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并结合科技情报研究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金融情报研究,满足科技情报研究工作需要,为科技情报研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结合当前科技情报研究中金融情报研究的现状,金融情报研究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对金融领域情报服务的基本性质与合法性树立正确认识
金融情报研究既是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金融领域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只有对金融领域情报服务的基本性质和合法性树立正确认识,才能保证金融情报研究工作取得实效。
2.健全的金融情报服务体系,发挥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金融情报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为经济建设服务,只有认识到其服务属性,努力构建健全的金融情报服务体系,才能发挥金融情报研究的重要作用,形成对经济发展的有力促进,保证金融研究取得实效,形成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
3.积极开展金融情报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满足金融情报研究需要
在金融情报研究过程中,金融情报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是保证金融情报研究质量的关键。基于这一认识,只有认识到金融情报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并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才能满足金融情报研究需要,提高金融情报研究质量。
4.全面构建金融情报研究人才体系,着力培养金融情报专业人才
金融情报研究工作由于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予以支撑,从目前金融情报研究工作的开展来看,专业人才的瓶颈问题已经初步显现出来。为此,我们必须抢先着手,全面构建金融情报研究人才体系,重点培养专业性人才,更好地为金融情报研究工作服务。
在国际金融危机和我国金融紧缩政策的影响下,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日益显著。这不仅跟我国信贷政策调整有关,也与当下中小型科技企业掌握金融信贷信息不健全有着重要关系。本文在对造成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角度分别提出缓解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建议,以期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参考。
【关键词】
中小企业;科技型;信息不对称;建议
0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竞争压力的不断加大,中小型科技企业不论对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和技术创新点,还在带动其他相关产业方面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为保证就业、维护社会问题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从当下社会竞争环境来看,人才、技术、资金等因素是决定中小型科技企业成功与否的关键点,当人才和技术能够帮助中小型企业实现研发目的的时候,资金到位与否则成为影响企业发展速度的重要内容。因此,对于内源融资匮乏、资产规模小、财务信息不透明的中小型科技企业而言,外源融资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
但由于我国的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与中小型科技企业存在着较大的信息不对称,大大影响了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外源融资,降低甚至阻碍的了企业的发展。对于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原因,有以下分析。
1 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市场参与者掌握着另一些市场参与者所不拥有的信息,而信息拥有者以另外一些信息拥有者所得不到的信息为优势,为自己谋求最大利益,并对此作出相应的商业活动和制度安排。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分两种,一是在获取信息的渠道上存在不对称,二是在信息内容上存在不对称。目前,我国中小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有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对当前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及原因有充分了解。
1.1中小科技企业创业者经营能力的信息不对称
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和能力是一个投资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由于企业经营者能力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用等级。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由于成立的时间较短,企业规模小,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缺乏联系等问题,往往在金融机构中缺乏信用记录,在申请外援资金时难以提供出令人信服的信用信息,从而导致了各类金融机构及投资者对企业信用等级不掌握的情况。二是财务状况。由于我国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在财务制度方面存在不健全的问题,多数企业的财务报表难以通过金融机构的审计,有的甚至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导致信息透明度逐渐降低。这种现象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信任度,损害了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信心。另外,中小型科技企业虽然具有一定的创新技术能力,但是其管理团队及管理人员在缺乏信息获取方面的意识,比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现象更为严重。
1.2项目投资与实际成本收益不对称
由于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投资项目大多数有着新颖的高科技背景,假如金融机构对相关产业不了解,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那么在进行投资项目时就会面临信息技术壁垒,导致信息不对称。同时,即使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也需要金融机构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才能做出理性判断,因为,有些中小型科技企业为了顺利获得投资,对项目计划书和说明书中对项目风险作出有意回避,甚至提供了虚假信息,阻碍了融资的顺利进行。
其次,在项目预计收集上金融机构与中小型科技企业也有信息不对称现象。由于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技术性较高,导致其对项目的可预见性较差,对于未来的盈利水平难于作出有效判断,使银行等金融投资机构难以获得准确的成本收益信息。最后,不论是中小型科技企业本身还是其投资项目都存在市场前景难以掌控的问题,而金融机构不能对其进行一一调查,从而将中小型科技企业置于信息被动中。
1.3企业融资后的选择行为不对称
由于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对于项目的监管还没有形成健全的体系,所以,对投资后的资金运用情况还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在获得贷款后为了实现超额利润,自主改变了对资金的运用方向,向更高风险的项目进行投资,这样就加大了投资的危险系数。另外,在资金回收情况中,由于许多中小型科技企业存在较大不稳定性,使得金融机构的资本回收难以得到保障。这种选择行为的不对称导致许多金融机构实行谨慎贷款,甚至不贷款的现象,不仅不利于正当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步伐,还影响了资金的有效配置,甚至造成资源浪费和投资不平衡。
2 缓解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困难的建议
2.1提升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自身竞争力
想要解决企业自身的外援融资困难问题就需要从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的角度出发,用实力证明一切。首先要建立健全的财务机制,以透明、真实的财务报表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和信心,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使企业的盈利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只有这样才能够在金融机构那里建立起良好的信誉形象。其次,就要加强中小型科技企业的信息沟通意识和能力,使金融机构逐渐建立起对科技型企业的技术认可和前景认可,减少此类信息上的不对称现象。同时,中小型科技企业之间还可以以建立联盟的形式红的成本交易优势和外部经济优势,不仅有利于企业之间的集约化发展,还能够在联盟之间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增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认可度。
2.2增加金融机构的信息积累,优化服务
金融机构应该从当地国民经济大局出发,认识到中小型科技企业在经济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应该针对这类企业的特点建立起与企业之间的良好沟通渠道,从而能够提升金融机构获取企业信息的主动性和真实性,能够及时了解其财务信息,从而做出有效理性判断。同时,还应该在信用评定办法上进行创新设计,制定出鼓励中小型科技企业的信贷评定办法,探索更加有效的担保机制,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资源在科技企业方面的运用效率。
3 健全政府机构的信用监督机制
地方政府应该对中小型科技企业存在的融资困难予以重视,主动搭建起良好的政、银、企合作平台,形成适合本地发展的信用评级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区域范围内的资金信息有效利用。另外,工商、税务等部门应该加强对担保机制的完善,使担保机制更加透明公开。只有从这个角度出发,才能够从制度上逐渐解决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使企业为国民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自2010年任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以来,唐忠民深入推进吉林农信创新转型与改革发展,积极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和服务民生的金融支撑作用,在加快自身科学发展的同时为全省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唐忠民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监管政策要求,加强与地方党政的沟通协调,与各市(州)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度融合地方经济,突出打造普惠金融、农业产业化金融、县域金融、城镇化金融、生态金融和全民创业金融“六个金融”,大力支持“三农”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倾心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唐忠民倡导普惠制金融,推进城乡基本金融服务均等化。潜心打造“民生工程”,深耕农村金融市场,研发百余种金融产品。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服务功能,面向千家万户开展普惠型服务。大力开展“三帮扶”活动,在全省60个村建立帮扶联系点,通过信贷支持、传授致富技术、引进致富项目、培养大学生村官、培养致富带头人,助推农民共同富裕。
积极推进改革和转型创新。唐忠民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自我发展组建与“富帮穷”并购模式相结合,农商行组建工作扎实推进,系统内农商行总数达到9家。扎实推进省联社去行政化改革,着力打造科技、融资、清算、培训、信息和法律咨询“六大服务平台”,增强中后台支撑功能。加快科技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业务支撑能力和金融科技服务水平。推进县级行社流程银行建设,配齐“三长”,完善法人治理,强化营销总部、经营管理总部的功能,推进贷款集中远程审批等业务管理模式创新,初步实现流程化、专业化管理。撤销市(州)办事处,设立区域稽核中心,增强了风险管理职能。
本文针对宁波地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融资所面临的现状及问题,提出了科技创新融资的对策。要建立科技引领,政府、银行、企业联动的融资良性运行机制;鼓励发展私募股权投资;扩大创新基金的资金规模,充分发挥创新基金的作用;发展服务于无形资产的信用担保机构;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平台;建立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的中介联系;加快中小型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关键词】
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融资途径;宁波地区
加快我国企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已成为我国“十二五规划”中的重要方针政策。要实现以上目标,科技创新必不可少。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在国家的创新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际与我国的科技创新的历史和经验显示,在科技创新的进程中,中小企业的贡献功不可没。在美国,70%以上的创新是由中小企业来实现的;在德国,所申请的专利技术权的总量中,其中中小企业就占据了总量的60%以上。而在我国,情况也基本相似。本文拟从中小企业数量较多,经济比较发展的长三角经济区的其中一个城市――宁波作为调研对象,探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中最为关键的问题――筹资模式的优化问题。
在宁波,无论在企业的规模还是数量上,中小企业都是占据着主体地位,在当地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由于当地的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优势还未完全发挥出来,一些影响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还没有被人完全认识,就这个意义上来讲,科技创新虽然主体是企业,但是离不开国家对企业的各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不仅需要政策层面的,技术、信息层面的、以及人才服务层面的,更需要的是金融融资层面所提供的资金的强大支持。
一、宁波地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所面临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宁波地区科技融资机制、体系建设于全国其他城市相比虽然取得一些初步成效,但由于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机制与以银行为主体的融资创新机制的良性互动机制尚未成型,导致融资难仍然是宁波地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中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大制约因素。企业在融资的种类方面比较单一,融资过程中的代价过高,尤其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直接融资渠道的缺乏,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资源转变成盈利方面成效不显著。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融资的门槛过高,获取银行贷款的可能性低
长久以来,由于大企业不仅在规模和资金实力上,还是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规范的制度上,资源配置上处于优势,资信水平明显高于中小企业,所以在银行贷款的申请难易程度上,大企业要比中小企业容易得多;再加上我国商业银行多年来形成的“重大轻小”的观念等多种因素叠加,从而造成大银行从节约成本费用角度出发,不愿向中小企业投放资金。另外一方面以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例如城市商业银行、当地的信用社和地方性商业银行来看,虽然它们直接是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但其在规模和经济实力上以及所提供的金融支持上,与宁波地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进程中所需的资金,还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虽然上述问题已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但是一直到现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是没能得到有效解决。
从宁波近年的情况来看,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各种形式担保公司无论在数量还是规模上有一定的发展,但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服务在种类和数量上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而且融资成本也相对偏高,这对于处在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特别是有科技创新项目的中小企业而言,前期研发成本的投入,未来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加上成本不菲的融资成本,成为了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桎梏。
2、在直接融资方式上,可选择的途径少,并且各种制约因素多
在我国,企业主要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两种形式对外进行直接融资。而我国公司上市的门槛是非常高的,公司在上市的过程中需要花费高额的代价。这对于尚处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对于前期研发成本高,后期市场预期不是很确定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来说,上市进行融资来解决急需的资金需求,这种方式变得遥不可及。虽然我国近几年推行了满足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自主融资的创业板融资,但是就上市的标准以及管理的规则来看,虽然比主办略低些,但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仍是十分苛刻的。所以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上,也是杯水车薪。另一方面,从发行债券的融资方式来看,我国广大的中小企业其资信等级、信用等级等都达不到债券发行的额度要求,所以从债券自主融资的渠道来看,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3、间接融资渠道不通畅
在间接融资渠道方面,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缺少中介,导致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交流不通畅。间接融资体系尚待进一步形成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办者由于多半是技术人员出身,对于产品的技术和生产流程把握轻车熟路,但是在于外部组织机构,例如政府机关,银行等单位打交道方面突显不足。另外一方面,从银行角度来看,从技术层面彻底了解企业的项目,几乎不可行,加之项目的前景具有不可确定性,从而使得两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企业想贷但贷不了,而银行想借不敢借的局面。
4、就中小企业本身来看,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等因素也是导致在科技创新中融资难的原因
宁波地区的中小企业大多数都是民营企业,这些企业的成长经历大致相同,都是从家庭作坊到家族企业一步步发展而来。这种背景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其发展的潜力和规模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业主的知识结构、文化水平、综合素质等影响。特别在财务制度上,因为做假账,导致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不真实、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银行对于企业资信程度的打分评级。
5、企业在科技创新的前期,缺乏足够的抵押和担保
由于金融机构的贷款管理模式逐渐向安全性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变,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如果没有足够的抵押物,就很难得到贷款。在项目的科技创新前期,即研发阶段,由于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而前期又很难形成盈利以及盈利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对于中小企业处于科技创新的前阶段而言,缺乏足够的质押和担保,这也就成为银行贷款的障碍。
二、宁波地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融资的对策
1、建立科技引领,政府、银行、企业联动的融资良性运行机制
一直以来,宁波地区各级科技部门科技经费采用无偿拨款形式支持企业研究开发,对于企业的科技创新的推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有限的资金无法产生放大和拉动效应,难以全面满足企业创新资金的需求。我们建议科技部门或财政部门,从目前科技经费或财政资金中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投入形式可采用有偿使用、入股、贴息、担保等方式,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建立科技、银行、企业联动的投融资新机制,变科技部门的支持为科技与金融部门全方位支撑,使政府的科技经费产生更大的放大效应,达到有限财政资金激活更大社会创新资本。
2、鼓励发展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简称 PE)是以私募形式购买非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权,最终通过管理层回购、出售、上市等实现资金退出的投资行为。随着资本市场全球化和世界金融格局实现多元化趋势,PE 产业日益成为全球资本市场中最具增长潜力和影响力的新兴力量。PE以其独特的募集和投资方式在金融资本和产业发展之间驾起了桥梁,一方面有助于汇集民间资本,促进多样化资本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挖掘和培育优质企业资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科技创新型等优质的中小企业的发展。
3、扩大创新基金的资金规模,充分发挥创新基金的作用
根据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数目和资金需求的快速增长,要逐年扩大创新基金的资金规模,提高创新基金的资助强度,通过创投基金的引导功能从而产生资金放大的预期。一般来说,创投引导基金本身是不直接参与投资活动本身,它的宗旨是通过参股,融资担保等方式增加创新或创业投资资金的供给,满足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对于资金的需求。从而使财务资金的杠杆作用放大。
4、发展服务于无形资产的信用担保机构
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的中小企业在项目早期或者是公司初创期,由于没有足够的抵押物,从而导致融资比较困难。基于此,实务中是否有必要考虑建立专门服务于无形资产的担保机构,从而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值得一试。所以,我们建议建立专门服务于无形资产的信用担保机构,解决有无形资产没有抵押物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而从实质意义上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进程。
5、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平台
中小企业融资难有多种因素,但深层原因在于融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宁波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有强烈的融资需求,而目前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极度缺乏,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无法得到有效缓解。宁波地区应该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本平台和融资体系,为广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之路保驾护航。例如,宁波地区的金融业应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手段和形式,开发相关金融衍生品,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在继续探索股权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等措施之外,还要不断拓展其他新型金融方式进行融资。一是加强银企沟通协调,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通过票据融资、应收账款质押、存货抵押、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和股权质押贷款等非传统融资方式扩大信贷规模。
6、建立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的中介联系
针对企业创始人大部分是技术工程人员出身的特点,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门的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中介机构,定期召开有科技部门、金融机构、企业都参加的会议,加强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交流和认知度,以此搭建良好的融资平台。
7、加快中小型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强化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指导中小企业规范、改制和上市,培育和支持一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海外上市直接融资,对辅导期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集合票据等方式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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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卫红,吴中华.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研究[J].财政监督,2011.7.
【关键词】科技 金融 创新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本市土地、劳动力、水电和环境等资源的进一步制约,嘉兴的产业升级已迫在眉睫。产业升级中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科技创新,因此这些年,嘉兴市政府采取多种优惠措施鼓励技术创新,但由于技术创新需要大量资金,又很难马上创造效益,所以根据企业的反馈,目前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最大的制约还是资金问题。这些资金完全靠政府政策性帮扶是不太现实的,而由于风险大也很难获得银行的贷款。基于这个背景,本文主要探讨如何通过科技创新使科技和金融有效地结合,并借鉴国外和其他省市的发展经验,结合嘉兴本地在这方面的一些探索,提出嘉兴科技与金融有效结合的模式和路径。
一、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层次融资体系
科技企业按生命周期可以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在成长期,企业能吸引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的关注;在成熟期,企业往往可以更广泛地选择信贷机构、金融市场和投资机构来进行融资,但在企业初创期,往往企业需要大量资金,但却难以从金融市场上得到满足。所以政府的政策性贷款、科技风险基金应主要侧重于企业的这一阶段。用政府资金和信誉带动资源在高新技术产业的积聚。通过政府资金对创司的跟进,政府资金对信用担保机构承诺风险补偿。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小额授信,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金融创新相合。
目前比较常见的做法是由政府牵头设立科技风险基金和担保公司。嘉兴市在秀洲区设立有科技风险基金,但总体上资金规模还不够大,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本文认为在风险基金设立上应该以嘉兴市为牵头单位,上面联动省科技风险基金,下联动五县(市)两区,由市、区、县、乡镇共同出资为基础,吸引民间投资,这样可以推动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发挥了政府性资金引导激励作用。科技风险基金主要对风险(创业)投资公司、担保机构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实行风险补偿、奖励,并按照科技型企业类型给予不同比例的风险补偿、奖励,确保了风险补偿、奖励的公开、公平、公正。
另外可以尝试建立政府主导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优势创新产业的发展。国务院继2006年批准成立渤海产业基金之后,近期又批准建立5只总规模560亿人民币的产业基金。目前,政府主导的私募股权投资在体制与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完善。关键是要找到好的专业投资人士做基金的管理人,而政府仅适合做基金的出资方。嘉兴市可以选取优势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做基金的出资方去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团队,更符合政府基金的“使命”和任务,具备更好的辐射功能和拉动效应。
二、积极发展各种民间融资机构
应用优惠政策鼓励各种民间投资机构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商业银行、私募基金的建立。
(一)扶持我市风险投资公司和私募基金的发展
目前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主要是外来公司,但本地民间资金又有强烈的投资欲望,由于本地公司比较熟悉本地企业,因此鼓励本地这类公司的发展势必会促进本市科技创新的发展。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从获利年度起,其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给予一定的减免。商业银行应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高新技术项目积极贷款支持。
(二)鼓励金融企业创新产品
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如IT行业、文化创意产业等,虽然没有充足的固定资产,但是拥有技术的专利权或者是作品的著作权(包括著作电影化、动画化、商品化的收益权)。因此,可以鼓励已有金融企业开展专利典当、专利信托、专利租赁和著作权典当、著作权信托和著作权租赁业务,也可设立专业性典当、信托、租赁机构开展此类业务。规范发展专业信用担保、典当、租赁等准金融企业,开展“专利典当”、“专利信托”等业务,为中小企业开辟新的创业融资渠道。
运用多种方式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在企业债券市场上可通过政府部门改变债券发行政策,尝试发行高新技术风险企业债券;在政府债券市场上,发行部分国债成立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基金,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担保;在市政债券市场上,发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债券,为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这类债券得到政府的储备支持和信誉保证,可有力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推进产权市场的发展。通过产权市场化使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失败后迅速退出,并保证剩下的资产价值得到公开合理的评估,增强资产的流动性;另外,培育产权交易中介组织,提高服务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鼓励担保公司实现联合担保
目前我市的担保公司总体上资金实力还很有限,担保额偏小,联合担保融资模式是对传统的一对一的融资担保模式的突破。它的特点是:将进入市、区两级政府孵化器的初创科技型创新小企业作为他们重点扶持对象,通过多家担保公司“抱团取暖”的融资担保方式来增加担保公司的担保实力,赢得银行的信任,为因缺少实物资产担保而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提供帮助,有效缓解企业初创期资金短缺难题。这种联合担保融资模式,分散了传统的一对一担保模式过于集中的风险,突破了单个担保公司担保额度的局限性,促进了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市场需求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科技创新性中小企业贷款融资中的担保困难提供了有效帮助,达到了互惠共赢的目的。
三、建立专门的区域性金融机构
(一)利用民间资本组建科技开发银行
政府财政经费紧张、科技创新贷款紧缺、商业银行自身存在的障碍,是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金融支持的重要因素。科技部门可以从试验的角度,创新金融工作和金融工具,以政府政策性资金为导向,通过政府的示范和引导效应,吸引社会资金注入中小企业,以满足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需要。而组建科技开发银行,筹集民间零散资本,可以更好地支持现有科技担保公司、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促进金融工作和科技创新迈上新台阶。扶植专门为成长期创业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商业银行。
(二)组建如社区银行和企业互助金融组织
社区银行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地缘优势,利用个人信用降低金融风险,支持中小型创业者进行项目的推广。而企业间互助金融组织可以把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与较具规模的大中型企业联系起来,不仅能够满足大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需要,还能为创业初期企业提供资金和部分购买力。特别是在具有产业集群优势的地区,如果创业企业不能及时清偿贷款,产业链上的大企业可以优先取得小企业所拥有专利技术使用权。
四、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服务体系,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
以科技局为龙头,依托科技优势,建立一批服务专业化、运作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机构和队伍,形成产学研合作和企业之间的成果转化、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科技金融服务、法律服务等创新服务体系。从事国内外科技成果的采集、贮存、评价、和推广;协调建立科技界与产业界、金融界的沟通渠道;在董事会监管下,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风险投资资金;并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立项、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政策咨询提供配套服务;解决无形资产界定和风险评估问题,为培育和壮大科技型企业发挥作用。政府可以通过认定资质、委托任务等方式,给予扶持。中介机构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应依靠其服务质量和信誉,开办初期应得到政府部门经费支持,但要按照市场规律,引导其在竞争、服务中依靠自身能力求生存求发展,不能由政府部门长期供养。
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加快电子化步伐,缩短资金在途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转变利率定价习惯,完善内外部利率定价机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积极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拓展跨境贸易结算新渠道;要注重开展项目融资、重组并购、财务顾问、杠杆融资等多样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为重点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创新金融服务产品
全市各金融机构要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质押、专利权质押、商标权质押、仓单质押、股权质押、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等业务,为企业提供符合需求的融资服务;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开展商业承兑汇票推广重点企业商票贴现试点;研究开发信托租赁产品和国内保理、企业年金、外汇衍生产品等公司类金融产品,满足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开展外汇市场创新,进一步丰富外汇衍生产品,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汇率避险服务;探索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有效拓展企业资金融通渠道。
(三)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全面实施科技型企业成长线路图工程,建立科技型企业库,科学编制企业成长线路图,每季进行梳理,注重分类指导,加强动态管理。依托全市科技联络员网络,定期走访科技型企业,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全力满足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五、制定配套政策加强风险管理
(湖南商学院财金学院,长沙 410205)
摘 要:现代金融学显得不再传统,金融学与现代科技相结合,不断技术化、工程化和实证化,日益呈现“自然科学化”的特征。这是因为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化、信息化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与此同时,各种各样新的金融学理论以及实证方法不断呈现,许多金融问题显得不再复杂,这为金融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角。但是它也带来了许多金融问题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金融学的领域,而是涉及到更多的学科,这就必然要求高等院校培养的金融人才金融知识不再单一,需要掌握更多的知识,金融学不断与其他交叉学科相融合。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金融教学;创新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6-0231-01
在科技与金融日益结合的背景下,现代金融学显得不再传统,金融学与现代科技相结合,不断技术化、工程化和实证化,日益呈现“自然科学化”的特征。这对金融人才的知识结构和应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培养出来的金融人才知识和能力应是复合型的。在这些现代金融人才必须掌握的知识中,计算机和网络应用知识显得尤为特别,这是因为现代计算机技术对金融运作方式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
为适应金融人才培养的需要,要改进原有的教学方式,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除了理论教学之外,还必须加强实践教学的课程
当前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大背景对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现代金融学的教学必须以能力培养作为主要目的。由于金融学科涉及到的如证券投资、股市行情、期货交易、银行信贷等业务操作众多并且十分专业,这些操作性很强的课程不仅需要理论的学习,还需要借助现代科技的力量,高等院校可以成立金融模拟实验室,利用计算机联网构建金融教学和实习平台,并且引进最新的技术与应用软件,完善实验室相关的配套设施,力求创建一个与现实金融信息保持同步并且可以进行多项金融业务操作的多功能模拟实验室,以加强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学生通过业务实践,不仅可以深刻领会自己学习到的金融理论及其相关业务知识,还可以在实际操作中熟悉相关金融业务流程,为以后的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就是教师把本节要讲的内容和道理融入到典型案例中,通过对案例的评论与剖析,直接使学生获得理性认识的教学过程。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共同进行的过程,是一种有着启迪、体会、引导等作用的方法。案例分析法可以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选择案例,要求教师根据本节所讲金融课程的理论内容及其重难点,选择最切合所讲课程的,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其次研究过程,以学生为主体,在上课时进行讨论研究,以教师为主导,引导学生讨论时不要偏离本节所学内容。最后总结报告,由学生完成,联系本节内容与所研究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达到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
三、实行情景模拟教学法
根据金融课程所描述的金融实际运作程序,利用计算机技术为学生创设一个个真实的金融交易的情境和模仿演习的场地,让学生身临其境,进行学习和训练,熟练掌握全部操作规程。比如有一些大学为学生创设模仿银行环境、证券交易情境等。一些高校已将网络信息体系运用到了金融、经济管理等多个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成效。在模拟场景中,可以模拟真实的场所进行的业务流程操作,从而熟悉金融业务。
四、加强金融学与交叉学科的融合
当今世界是一个全球化的世界,随着以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以及通信技术的发展,网络化、信息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网络化和信息化的到来,运用现代先进技术进行金融犯罪的活动也在近年来频繁出现。为了培养具有高尚的道德与素质的金融从业人员,也为了能培养与时代同步的先进人才,金融学应当不断加强与其他交叉学科的融合,将法学、哲学、经济学、心理学、会计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纳入到金融学体系之中,同时加强计算机、英语及信息处理等能力的培养,形成辐射面涉及理论普及、道德形成、能力培养的全方位的金融学知识培养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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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付松红.网络环境下金融专业教学方法创新探究[J].职业教育,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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