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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劳动就业办公室赵爱民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预示着社会生产力水平正在实现着跨越式飞跃。“数字社会”“数字经济”“数字军事”“数字政府”等一系列崭新概念应运而生,标志着以往一直作为基础学科的数字科学正在发挥着巨大的潜能。标志着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史继工业革命以来规模最大影响力最深远的一次产业革命。在这场意义深远的革命中,作为失业保险工作重要体现的信息统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实现失业保险统计事务电子化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WTO的临近,政府管理体制的创新迫在眉睫,要求政府职能尽快地转移到搞好宏观调控、维护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小平同志讲过: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式”的管理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通用的政府管理模式。电子政务将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正是“服务式”管理模式的具体体现。
统计政务是失业保险基金收缴管理的组成内容,它包括统计工作人员的资格认定、统计调查单位登记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涉外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备案等,统计政务电子化是电子政务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实现形式上,统计调查情况登记备案可以纳入一个电子政务总流程,而被服务单位的申请项目的审批备案可以通过网络审批报批。
电子政务就是在现代网络环境下,运用计算机通信技术,构建一个政府办公平台,使用户只要持有一台电脑,即可在任何方便的时间和方便的地点获得失业保险的信息和服务。这种减少环节、提高实效、方便用户的政府对社会办公系统是对传统办公模式的根本变革。
企业办理一项审批事项曾经历了由多点多次式(即企业要多次光顾多个衙门,才可获取多种批准证书)到多次一点式(即企业要多次光顾一个大厅可以获取多种批准证书)。而未来网络登记和审批模式则达到一次一点式(即政府各部门的登记审批以及备案手续均在网上进行,只需一次光顾一个大厅即可获取所有审批证件)。网络登记和审批模式至少可以实现四个方面的目标:一是规范政府行为,促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网上审批和登记内容必须是具有法律依据或政府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除此之外企业将不予办理报批;二是有利于增加政府行政透明度,做到政务公开,利于社会公众对政府的有效监督,促进政府部门的勤政廉政建设;三是减少服务对象申报程序中的重复工作量,避免技术性差错;四是可以实现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总之,这种政务办公模式将促进政府由单一管理型向服务管理型转变,促进政府真正成为廉洁高效的政府;同时也促使企业和生产经营者通过依法办理登记报批,对政府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
二、实现失业保险信息统计电子政务的必要条件
实现登记审批网络化要具备五个前提条件:一是要确定一个合理明确的网络办公总策划方案,界定总协调的职能,形成省市县失业保险办公“一盘棋”的格局;二是要有电子政务的统一标准,例如:统一的缴费企业(单位)编码(即企业(单位)身份号)、统一的登记注册类型、统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等等,避免用户在使用公共信息中由于标准不统一而造成的混乱;三是要有一个科学的、可以实现服务管理职能的程序和方便企业操作的电子政务办公流程。例如:垦利县筹集资金200余万元,建成了使用面积1800平方米,集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失业保险申缴领发、劳动保障事务、信息等职能为一体的服务大厅。实现了证件办理、培训申报、技能鉴定、政策咨询、用工审批、劳动合同鉴证等各项手续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实现了劳动就业信息大容量汇集、广范围覆盖。就业再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显著提高。四是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系统。网络安全一直是困扰电子政务的难点问题之一,包括建立网络防毒、安全认证、信息资源分级分层使用的安全体系,这些在技术上都应得到解决。五是要统一电子操作系统,要编制一个科学统一的流程软件。而以上五个方面都是建立在一个有机的工作整体的基础上,其工作出发点统一在服务基层,依法行政上。
三、建立失业保险统计工作流程电子化制度
统计数据采集实现由以统计报表、软磁盘为主转变为以网络传输为主。加强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基层企业的计算机网络化水平,加强统计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市县内各个层面的业务部门之间,与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应具备网络快速传递的硬件和设施水平;实现下一级和上一级部门之间的规范的统计制度、统计培训、电子程序的网络传递;实现基层企业(单位)统计数据信息的网上直报。最大限度地减少统计报送环节,解决基层统计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
统计数据处理应用程序由专业各自开发转变为集中统一研制。统一数据处理操作平台、应用软件、文件格式;统一实行统计“一套表”制度,统一单位属性标识代码、统计指标代码;统一数据处理和审核程序;实现准确、高效、方便的数据处理模式。统计信息资料的开发利用由传统单一模式转变为现代多元模式。笔者认为,失业保险统计信息可以形成8个系统15个数据库:一是统计法律法规系统(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二是统计调查单位管理系统(统计法人单位数据库、统计产业活动单位数据库)三是地理信息系统(统计调查单位地理分布数据库、人口地理分布数据库);四是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系统(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库、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数据库、基础统计指标及指标解释数据库、派生指标数据来源及计算方法数据库、统计标准数据库、统计调查方法数据库)、五是专项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国民经济各行业统计调查数据库);六是统计质量评估系统(统计指标数据逻辑关系库、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库);七是统计分析系统(统计分析模型应用软件);八是统计新闻系统。
2005年垦利县又投入30万元信息网络建设资金,配备计算机14台,文印、票据、本式、彩色、复式等型号打印机10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2台,5平方米LDE电子显示屏一块,实现了县乡局域联网、省市县网上直报。建立起劳动用工信息互通、共享,方便、快捷、可靠、实用的信息传递系统。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改善民生促和谐主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民计民生建设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展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扩大我县社会保险覆盖面。
二、目标任务
一)扩面工作范围
1基本养老保险:以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参保重点。做好城镇国有企业原“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以开展村干部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为突破口,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2失业保险:以解决城镇事业单位参保不缴费、部分事业单位不参保为重点。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解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省市驻庄单位未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人员、未就业大中专学生、城镇中小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为参保重点。
5生育保险:以党政机关和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为参保重点。
6工伤保险:以高风险企业及其农民工参保为重点。并做好城镇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二)扩面工作目标任务
切实摸清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应参保人数,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全力做好扩面工作。年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目标任务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4.5%新增缴费人数完成300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6900人,城镇国有企业原“五七工、家属工”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管理。
2失业保险:城镇失业保险覆盖人数达到9520人。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6.5%新增缴费人数完成580人。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5560人。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2.8%新增缴费人数完成450人。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4100人。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2%新增缴费人数完成300人。
5工伤保险: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6.5%新增缴费人数完成300人。非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覆盖人数达到4820人,城镇事业单位及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管理。
6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覆盖人数达到6600人。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10%新增缴费人数完成600人。
三)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目标任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继续完善市级统筹,养老保险继续完善省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争取6月底实现市级统筹。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结合工作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等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宣传,为推进扩面征缴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人社、地税、工商等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工商、税务年审等工作,对县内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重点检查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否签订劳动合同;否按规定参加全部或有关险种;否全员参保;否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否足额缴费。要通过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整改。人社部门要做好分类汇总统计,为扩面征缴行动提供准确依据。
三)扩面实施阶段
1规范登记。凡未按规定参保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已参保单位要开展自查,对少报、漏报的要重新申报。县社保中心要集中力量及时办理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台账建立等工作。
2签订合同。一方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由县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牵头。另一方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办理录用备案、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3申报核定。对各参保单位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申报核定,县社保中心实行参保单位统一申报、分险种核定缴费的办法。并将缴费单位尚未按规定参保的险种和人员,通过统一申报程序核定纳入社会保险。
4保费清欠。欠费底数要核对准确,各险种经办人员要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欠费情况进行梳理。然后统一开具欠费催缴通知书,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五月底前移交地税部门催缴。欠费单位对欠费有异议的人社部门要配合地税部门进行核实。
5执法检查。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或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全面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缴费单位申报缴费情况开展统一稽核和专项劳动监察执法检查活动。对拒不参保缴费的重点、难点单位和在县内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用人单位。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全县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工作的督查、协调及日常调度工作。人社部门各相关科(室)要加强联系与配合,建立扩面联查联办机制,对于应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而未参保的人员,报销医疗费、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开展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等工作过程中,一律督促先参保缴费,后办理相关业务。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完成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二)靠实责任。确保工作成效。人社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监督和基础管理,加大扩面和统一申报核定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应核尽核;教育部门要在城镇各学校建立专门经办人员,积极引导城镇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安部门要向人社部门提供参保人员户籍相关资料,并督促外来常住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财政部门要落实各项社会保险配套资金;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行业企业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水洛街道办事处要依托社区力量,进一步加强基层经办平台建设,切实提高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工会组织要加大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力度,积极宣传动员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对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及扩面征缴的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地税部门要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确保应收尽收。核发征费发票时要查验《社会保险登记证》督促未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工商部门要将企业注册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人社部门,并在办理工商年检时协助督促未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不仅要解决扩面征缴和加快统筹进度的问题,而且要解决应参保人员和经办机构主体性意识不强等问题。要适应扩面和提高统筹层次的需要,增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能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优化经办模式,规范统一经办业务流程,建立各种有效便捷的服务方式,实行参保登记、缴费记录、待遇享受、台账管理“一条龙”服务,努力推动扩面工作取得新进展。要主动深入企业,打破常规,做到扩面工作到哪里,政策指导到哪里,业务服务延伸到哪里。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快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
一、全年目标实现“双过半”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城镇登记失业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失业保险基金征收(含清欠)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就业再就业培训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创业培训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技术工人轮训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农村劳动力在岗培训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充分培训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以“情系家乡、振兴Xx”为主题,开展系列服务活动促进就业。一是开展就业服务月活动。年初,当媒体大量报道沿海省市企业出现严重“招工荒”现象时,我处预见到这一现象迟早影响到我市,于是在1月份,在全市开展“情系家乡、振兴Xx”为主题的就业服务月活动,目的是通过宣传本市企业状况,召开返乡民工座谈会,将返乡民工、技工留在Xx就业,为家乡经济建设服务。活动期间为返乡民工和各类求职者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就业培训,登记返乡民工1200多人。二是加大招聘对接频率。先后举办了以服务返乡民工为主要对象的“情系家乡、振兴Xx”暨服务企业用工大型招聘会;从元月初至三月底,以“招员工不出厂门、找工作不出家门”的宗旨,按照全面对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牵手行动;以服务市内“三区十园”企业为对象的“迎五一、春满园区”专场招聘会;以服务招商引资企业为主的“Xx大润发超市”专场招聘会等4次规模较大的招聘会,近150家企业进场设点,约万人次进场洽谈,4500多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受到很好效果。上半年,新增就业达6894人。
(二)深入基层调研,剖析用工难题,千方百计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一是春节前,我们在大桥、草堰两镇召开了50多名返乡民工座谈会,了解民工在外生活、工作、工资待遇等情况,宣传我市的经济形势,介绍本市三区企业的发展情景,引导民工留在家乡就业,为家乡企业服务,效果很好。二是3月份,我们在市经济开发区、常州高新区管委会召开了用工调研会,对区内21家企业进行了用工情况调查,到用工多、招工困难的一生朋友服饰公司和新特企业彤辉磁电以及柯莱斯克医疗用品有限公司、Xx众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调研,提出了解决用工问题的建议,为企业制定解决用工问题的措施。三是开展农民就业创业百村调查。为确保调查数据准确无误,能够反映基层的真实情况,选择西团、南阳两镇进行试点,然后在全市面上推开,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在全省率先通过验收。四是外省建基地,为缺工企业招人纳才。为满足市内企业用工需求,我们开展了用工招聘西部行活动,5月份,我们组织专人到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安徽省定远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湖北省枝江县、秭归县、仙桃市进行考察洽谈,最终与潜山县和仙桃县签定了劳务合作协议,并建立了劳务基地。仙桃市近期将组织专门人员来我市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目前,我市在外省建立劳务基地4个,每年可输入劳动力2000人。6月份,潜山县将召开一次劳务输出与创业成果推介大型会议,届时我市将组织祥鸿泰和、兄弟维生素、炜华集团等企业企业赴会参加现场招聘洽谈。
(三)落实政策,重点援助,打造“就业110”服务品牌。一是继续执行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意见》(大政发[**]99号)文件精神,落实好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对市内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继续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上半年,全市有2897人,“4050”灵活就业人员可领取到社会保险补贴,支付社保补贴资金672万元;二是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大中镇21个社区有16个社区通过省充分就业社区验收,今年,在老街、新团、新德、新城、滨河五个社区继续开展创建工作,达到零就业家庭和双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目标要求。三是积极做好春节解困工作。春节解困是市委市政府在两节期间一项重点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心。节日期间发放解困资金200余万元,解决了部分困难企业和全市4155户困难职工节日期间的生产生活问题,并为特别困难的127名失业职工发放了《特困职工优待证》,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完善“就业110”服务措施。
五是做好小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年初,与市财政局、市妇联等四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扩大贷款范围和数额,上半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6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2%。坚持严把“贷前、贷时、贷后”三道关,防范贷款风险,贷款偿还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确保了“贷得出、收得回”,到期还款率保持100%。
(四)狠抓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充分发挥“减震器”作用。一是继续发挥五险合一优势抓清欠。并对各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保障业务实施监控,上半年清欠收入290万元,占保费收入1312万元的22%。二是继续实行主管部门代扣代缴。各镇中小学的失业保险费由教育局统一代扣代缴,征收失业保险费120万元。三是把握重点,加强稽核,力争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四是建立失业保险预警调控制度。每个月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失业人员的增加、就业情况进行趋势预测和测算,确保失业人员的失业金按月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备付能力不低于24个月。五是加强内控体制建设,保证基金安全。我们严格按照财务要求,实行财政专户存款、收支两条线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笔笔有帐,帐簿相符,每一笔支出都有凭有据,同时将发放工作分解成多个操作流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保证基金安全。六是实行失业保险待遇与缴费基数挂钩制度。今年元月,根据上级统一要求,我市及时调整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即以失业人员失业前12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计发,待遇水平在454-770元之间变动,目前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48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同时随着今后缴费基数的调整,失业保险待遇也将形成定期增长机制,以增强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能力。七是及时审核发放失业金。认真做好失业登记、待遇申报审核工作。上半年新接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1147名,发放失业保险金11344人次,发放金额807万元。市新盛百货公司一次性办理失业人员118名,时间紧,任务重,股室人员加班加点,礼拜日不休息,突击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和失业职工都非常满意。
(五)以就业转移为目标,扎实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一是与镇、村联手,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今年我们加强了与各镇政府的合作,一方面在培训中心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为方便农民进城培训,在办班形式上采取了白天班,晚班一起开的形式,同时采取了随到随学滚动式培训的方式。在各镇方便农民,采取了到村办班或到企业办班的方式。为企业做好定向培训工作,针对企业需新招的对象,进行培训后再上岗。上半年我们先后组织了电脑、电动缝纫等培训班,共培训人。二是多管齐下,做好外省劳动力培训工作。针对外省劳动力几乎没有机会参加当地组织培训的特殊情况,通过派出所在外省劳动力进行暂住人口登记时,就将他们组织起来进行就业引导性培训,向他们介绍Xx的人文地理,企业概况。介绍一些择业方法、步骤。并在外省劳动力就业的热门行业中组织培训。上半年,对保健按摩行业,美容美发行业中组织了四期培训班共人。为进一步拓展外省劳动力培训,我们还在外省劳动力较集中的镇、企业,将外省劳动集中起来进行劳动安全、职业道德及有关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上半年在祥鸿印染、宝龙集团、方强镇等处分别组织了三期外省劳动力培训班。三是四个结合,搞好失业职工培训工作。即:面上宣传发动与个别动员相结合。通过Xx电视台、《Xx日报》等市级媒体上进行宣传的同时,将培训中心的培训信息分发到每位新登记的失业职工手中。与此我们对家庭较困难的失业职工进行走访,个别动员,根据他们自身的特点帮助他们选择培训专业,走向劳动力市场;免费培训与落实优惠政策相结合。用足用活优惠政策,实现减免费培训。对成本较高的专业,如数控车床、电焊、电工、钳工等实行部分免费。对成本较低的专业如电动缝纫、纺织、电脑操作等实行全额免费;就业指导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对我市所有新登记的失业职工全部组织起来分期进行就业指导培训与创业意识的培训,及向他们推荐目前劳动力市的热门行业,征询他们的培训意向,实行专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进行项目推介、小额贷款政策咨询服务。四是培训与就业相结合搞好培训工作。培训后为每一位培训学员推荐一个就业岗位,保证每位培训学员都能充分就业问题。
三、存在问题
1、少数企业招工难问题一时难以解决。主要是两方面因素:一是在资源总量减少。新成长劳动力比利时10年前减少一半;加之大中专职业技术院校扩招,大多数初高中毕业生选择升学,两后生所剩不多,每年不到1000人,后备劳动力总量不足。绝大多数大中专毕业生不愿意回乡就业,就连我市职教中心培养的每年近千名的毕业生,也大多数前往了外地。加之本市地域优势不明显,对外地劳动力吸引不大。二是企业方面用工存在误区。少数企业主认为我市属苏北地区,劳动力应该十分低廉。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有的企业工资福利低,企业文化缺失,工人难招难留;基础设施与三区建设不配套,厂区离市区较远,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不通公交、没有医院、超市和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工作、生活很不方便,在某些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招工难度。
2、结构性失业现象加剧,困难人员就业更难。从宏观上讲,我市劳动力总体状况仍是供大于求,结构性失业矛盾依然存在,有人没事做和有事没人做现象并存。由于用工企业需要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岗位要求不匹配,特别是三区企业,新兴企业的入驻,需要高学历、高技术的人才和产业工人,而我市又满足不了企业的需求,这就造成了一方面,有大量的失业人员要求就业,而得不到就业;另一方面,企业用工缺口较大又招不到工人,形成“用工荒”的假象。据调查这样的岗位近3000个,在工种上,主要集中在机械加工、纺织缝纫、化工生产操作、餐饮服务等工种;在年龄要求上,主要集中有18-35岁,这种结构性失业矛盾有加剧趋势。经调查,上半年全市仅“4050”灵活就业人数达2897人,这部分人员就业岗位不固定,收入不稳定,无合同无保险,一旦优惠政策到期,由于年龄和技能等原因就业和生活将更加困难。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我处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就业再就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以解决企业招工难和困难人员就业难为重点,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加大用工对接频率,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努力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
(一)以“三区十园”企业为重点,搞好用工对接服务。按照“天天有岗位、周周有活动、月月有市场”的要求,扎实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不断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实现扩大就业的目标。根据今年我市企业用工需求量大,返乡农民工多的特点,增加大型招聘会次数,为各类企业和失业人员服务。7月举办以帮助大中专毕业就业的“成就**,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9月举办“迎国庆,惠民生”定报企业用工招聘会;12月举办以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迎新年就业援助困难群体招聘会”;定期在每周一或周五举办劳务集市,根据企业需要,随时为企业提供招聘用工服务。
(二)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法。一是制作专版招聘信息,通过互联网(Xx省公共就业信息网)上招聘信息。为了更好的为市内重点规模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有针对性的用工服务。继续实行会员制服务的,加大对重点规模企业招聘信息的宣传力度,主要是通过制作、播放专版招聘信息、在互联网(Xx省公共就业信息网)上制作招聘信息。二是不定期举办小规模的新特产业专场洽谈会。通过举办专场招聘的方式协助企业招工、招聘。拟为Xx利电电子(Xx)公司、Xx金维卡纤维有限公司、Xx慈一儿童用品有限公司、Xx祥鸿印染有限公司、Xx纺织集团Xx棉纺有限公司、Xx海嘉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数十家用人单位举办小规模的专场招聘活动,以满足这些企业的用工需求。三是定期开展定报企业用工调查,及时了解全市定报企业的用工需求。从7月份开始对488家定报企业用工需求再次展开调查。企业投资规模的扩大用工需求将迅速增长,劳动力供求在原有的结构性矛盾基础上,供需总量性矛盾将有所增加,从而争对性的采取措施。
(三)加强失业保险管理,加快扩面征缴进度。一是继续做好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确保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充分利用“五险合一”系统督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组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统一开展扩面稽核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加大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知度。三是继续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待遇发放率达到100%。四是做好重点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为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就业失业数据。
辽宁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
(一)对各类用人单位吸纳毕业年度(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吸纳人数给予一个年度的社会保险补贴。劳动合同到期时由用人单位凭缴费证明,向当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财政部门认定后发放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招用当年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数额总和的50%。
(二)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贷款贴息。贷款额度要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予贴息。
(三)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1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按照相关规定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四)高校毕业生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时,职称外语免试。
(五)对到我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辽宁大学毕业生创业政策
(六)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按照相关规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6年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七)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高校毕业生创办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八)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和方便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的原则,降低贷款门槛,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贷款审批效率。通过进一步完善抵押、质押、联保、保证和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多途径为高校毕业生解决反担保难问题。
(九)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每人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以展期2年。在贷款期限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予贴息。
(十)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重点面向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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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1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大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它保障了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养老保险
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管理包含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与支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后退休手续的办理与养老金待遇的计发,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管理,职工死亡遗属待遇的管理等。
(2)失业保险
是指劳动者在暂时失去工作机会时,由国家和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向其提供维持基本生活需求的物质帮助,并通过专业训练、生产自救和职业介绍等工作,促使其重新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失业保险的管理主要包括失业人员的备案管理、失业待遇的管理等。
(3)工伤保险
作为国家立法,用于保障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及因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使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和补偿,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对工伤保险的管理,除《社会保险法》以外,国家还专门颁布有《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管理主要涉及工伤认定、工伤治疗与康复管理、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管理、工亡供养亲属管理等。
(4)医疗保险
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因疾病、受伤、残废等原因需要进行医治时所必需的医疗费用和生活待遇而设立的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缴费管理、医保个人账户(医保卡)划拨与管理;医疗待遇申报与结算;大病医疗救助、离休人员医疗费管理、门诊及慢性病医疗费用管理等。
(5)生育保险
是指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失去收入来源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产假(有薪假期)、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管理等内容。社会保险业务范围涵盖人的生老病死,关系到每一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保障职工生活的一张“安全网”,基于此原因,社会保险的信息化从国家顶层管理设计就有高度信息化要求,从2004年起国家就启动了“金保”信息工程,它是国家信息化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了国家“十二金”电子政务工程,在《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被列为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经过几年的建设,全系统信息化已基本成型,目前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办理等工作已基本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2信息化管理是提升矿山企业社会保障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随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对信息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已经成为提升矿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和必经之路。
(1)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漏洞
做好矿山企业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对于改善企业社会保险业务质量,提升管理效率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提高企业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建立系统、有效的企业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金保信息平台的同步信息对接,可以实现企业和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从缴费到待遇领取的全面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效率。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和职工待遇的申报都可以通过网上信息系统软件进行操作,待遇的核定与发放也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可降低业务操作失误风险,减少业务管理漏洞。
(2)充分实现信息共享,实现管理模式的再创新
通过社会保险信息与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的一体化,充分实现各类信息的融合与共享,打破管理壁垒,从员工入职、合同管理、薪酬福利、到社会保险,使人力资源管理逐步构建一个更为高效、和谐的运行系统,从而能够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最全面与准确的信息保障。同时基于信息化管理要求,自然而然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现流程的再造和管理模式的创新。
3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
(1)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不明确,信息化需求分析不全面
信息化强调的是一个系统性的战略工程,而不是一个阶段性的项目。由于受管理体制以及传统的岗位设置和权限划分的制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系统中存在着诸多的“管理孤岛”,各个职能部门的管理者之间相互隔绝、信息不畅,只关心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这种“管理孤岛”很容易造成“需求孤岛”,进而就演变成为最后的“信息孤岛”,也导致了经常在同一项业务数据统计中,出现多种结论和版本,直接影响企业管理者在全局高度上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信息化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手工+电脑”式的业务工作计算机化,而是对整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的一次变革,是管理模式的一次革新。如果对此没有准确的认知和理解,很容易导致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模式不配套,从而使信息化建设走向高投入底效益的结局。
(2)资源数据库信息质量存在缺陷
是社会保障业务信息一体化建设与应用的最大障碍。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信息一体化管理后,实现了数据库资源的共享,数据由分散实现了大集中,使得整个信息化管理向前迈了一大步。但是由于建立数据库时原始数据提供不准确或者没有做好对信息数据库的定期更新维护,会导致信息数据质量下降甚至失效,严重影响信息化管理水平。
(3)业务流程缺乏一定的稳定性
由于近几年企业普遍改革力度较大,机构重组现象比较多,造成业务分工也随之变化,并引发工作重心的转移,使业务流程缺乏稳定性。造成职工无法及时掌握整个业务流程的规定,对信息流程的不明确,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建设的优势。
4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改进措施
(1)做好需求分析,规范业务流程
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是以系统论的科学方法对各管理环节进行优化,因此必须在制定出规范的业务管理流程的基础上,信息系统才能对业务实行严谨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要站在企业信息化管理的高度再造业务流程,同时对流程的设定给予最大程度的包容性。对处理环节相一致的业务进行合并,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建设高质量的资源信息库
首先,对信息系统初始数据库信息要“严把质量关”,充分组织动员职工及单位,对业务库信息进行彻底清理摸底,校正错乱信息、补充欠缺项目;其次,加强数据的标准化管理,数据标准的统一是信息交换和共享的前提,只有基础数据和交换数据统一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来,才能实现不同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和跨地区的信息交换,才能实现进一步的升级联网;再次,充分重视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工作,建立高质量的数据接口,保证好“上对”主管部门社会保障信息平台、“下对”企业基层管理部门的信息同步更新能力,建立严格高效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管理的规范有序。
(3)最大程度使信息网络化
信息网络化建设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主要趋势,网络化建设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信息化的水平。基于目前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划利用企业的局域网,完善目前的信息网建设,在实现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信息传递和信息查询无纸网络化办公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社保信息网站,合理设置业务版块,将日常业务办理集成至网站,使业务办理和数据维护同步完成,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通过网站搭建了信息沟通平台,直接面向员工群体,既可以做好对各项社会保障信息的宣传工作,同时可以向他们提供数据查询、政策咨询、办事指南等相关服务,将极大提高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服务水平。
一、主要目标任务已完成
1.就业再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4983人,完成省下达32000人目标的109.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89人,完成省政府下达2200人目标的117.6%,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794人,完成省政府下达1500人目标的119.6%。全市创业培训4020人,完成全年培训任务的100.5%,成功创业人数2782人,并带动9482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3.36%,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4.5%目标之内。参加失业保险18.3万人,完成18.3万人的目标任务100%,正在享受失业保险7605人,征缴失业保险费5233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13.8%。全市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务工6个月以上人员累计有103.1万人。今年完成6万人,占省下达任务的100%。
2.养老工伤保险: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185626人,完成全年17.86目标的156.2%,比年初增加19580人,完成全年净增12534人目标计划的156.2%。全市共申报核定企业养老保险费65257.65万元,完成全年申报61790万元目标计划的105.6%;全市共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7110.21万元,完成全年征缴收入70845万元目标计划的100.4%。全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20.69万人,完成全年20.57万人目标计划的100.6%;新增参保人员16297人,完成全年净增15000人目标计划的108.6%,其中农民工参保72375人。全市共征缴工伤保险费3326.98万元,完成全年征缴2900万元目标任务的114.7%。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际参保单位1611个,在职人员参保人数为10.38万人,累计基金结余3.12亿元。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已参保251085人,新农保参1287419人,其中260191人已享受到新农保待遇。
3.医疗生育保险: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8.7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1.78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6.98人),完成全年56.8目标的103.5%;共征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6180万元,完成全年34400万元目标计划的105.2%;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参保253394人,征缴保费2282.3万元;全市居民医保基金共支出2269万元。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18.82万人,完成全年18.10目标的104%;新增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4422人,完成全年新增10000人计划目标的144.2%;共征缴生育保险基金664万元,完成全年600万元计划目标的110%;支付116万元。
4.劳动争议仲裁及劳动监察:截止目前,全市共接待来信来访869批件,涉及1011人次;劳动人事仲裁立案受理案件279起,涉及298人,结案率为99%;劳动人事调解220起,涉及247人,结案率为100%。市监察支队检查用工单位1773户,涉及劳动者12.2万人,投诉结案数278件;参与处理突发事件19件,补签劳动合同3.4万份,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7个。
二、全力开展创优争先工作,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开展“单位争先进、工作创一流”主题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通过开展主题服务活动,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整体意识、服务意识、团结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完成了“小金库”的清查整顿工作,并开展了对失业保险金等专项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市直各服务窗口进行了四次明查暗访,对县市区局的服务窗口进行了两次明查暗访,对部分县市区的行风工作进行了重点帮扶。
三是以点带面,全力抓好窗口单位文明建设。以医保中心这个窗口单位为典型,着力在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出台惠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下功夫,作出承诺,接受监督。1、组织了参保职工健康体检。为提高防病意识,开展了年度市直参保职工健康体检,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身心健康,树立了医保良好形象,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医疗成本,减少医保基金支出。2、开展了特困职工二次补助。截至目前,有122名参保职工可享受补助,涉及补助金额约254.74万元。3、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转变现有的思维模式,变“坐在窗口等”为“主动上门去”,每月深入到参保单位,解答疑问,听取意见;在居民参保缴费期间,每天到社区、学校、参保人员家中,宣传医保政策,发放《参保人员明白纸》、《调查问卷》等资料。4、坚持“微笑服务”和“文明服务”。从参保患者立场出发,理解其弱势、焦急的心理,多“换位思考”,坚持做到“宁可我多说十句,不让每一名参保职工多跑一步路”的原则,耐心解答问题,认真回复来电来信。我局医保中心在市、县两级年度民主评议活动中,在33个市直窗口单位中获得民主评议行风第一名,年度被确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他们出色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三、全力做好维稳工作,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做好企业干部解困稳定工作。坚持“不折不扣、不遗不漏、不突不破”的原则,切实解决企业干部的实际问题。截止目前,共为困难企业干部发放工资申借金486万元、养老金及生活补贴266万元,为285名企业干部办理了医疗保险,共缴纳医疗保险金45万元。“春节”、“八一”期间,对部分困难代表进行了慰问,共慰问28人次,发放慰问金2.8万元。
二是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构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继续实行局领导定期接访、约访制度,坚持定期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形成以办牵头,归口办理的工作制度,继续实行领导包案工作制度,坚持“三位一体”的调解制度。特别关注军队退役人员、农民工、企业改制置换身份人员、退休人员、银行和中石化协解人员、农村民办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等社会敏感群体,积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切实做好工伤鉴定、工伤保险稽核审批。全市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210起,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9起;完成工伤认定1189起,不予认定18起,因故曾中止工伤认定程序20起。全市工伤保险书面稽核参保单位601家,涉及职工78840人,实地稽核参保单位501家,涉及职工70929人,实地稽核率为217%。查出应参保未参保57人,少报漏报缴费基数9万元,少缴工伤保险费6400元,已补缴6400元。
四、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科学拟定各项增人计划。年初,会同市委组织部,编制、申报了我市年度公务员四级联考录用计划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目前已完成此两项招录工作;认真做好“三支一扶”及大学生村医招录工作,按照省人社厅下达的“招募计划”,进行了计划分解、征求岗位需求、网上报名等各项工作。二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与市妇联、市总工会联合召开了全市春风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下发了《市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节日期间出动车辆500辆次,接送民工返乡返岗2万人。多渠道用工信息,走访用工单位480个,建立新的劳务协作关系65个,收集用工信息1650条,提供就业岗位11600个。饶阳、故城被省政府评为劳务经济先进县市区,市人社局等8家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魏满活等8名同志被评为劳务经济带头人,李景福等80名外出务工人员被评为外出务工致富能手。三是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期间,登记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1547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1875人,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21次,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1439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1932人。四是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2月中旬,我市15家用人单位参加了省人社厅主办的“年省毕业生就业市场”。5月上旬,组织市商业银行等5家单位参加了京津冀三地共同举办的“年春季京津冀人才交流大会”。4月9日,我市成功举办“年市毕业生就业市场暨人才交流洽谈会”,市直、各县市区及外地市304家招聘单位入场,提供就业岗位4000余个,吸引6000多名毕业生前来应聘,达成就业意向3000多人次。五是扎实做好创业帮扶工作。与财政部门联合成立了“创业帮扶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创业服务日常工作,并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将创业帮扶预拨资金拨付到了各县财政局,为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一是做好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以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为扩面重点,积极推动养老、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二是提高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水平。按照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国发〔〕8号)要求,起草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大额医疗保险限额提高到20万元。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对《市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衡政办〔〕8号进行了调整,将剖腹产的补贴标准提高到了3千元等。三是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5月初,省社保局对我市冀州、安平两个第二批试点县进行了新农保个人账户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均为合格。目前,我市故城、景县、武邑和桃城区被申报为第三批国家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并已于7月份与前两批试点县同步启动。
六、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稳妥推进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进人办法,从年起,我市市直事业单位连续7年实行公开招聘,各县(市、区)也推行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几年来,全市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十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000余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自年10月开始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截止目前,全市3500多个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我们本着“先入轨、后规范,先运行、后完善”的原则和“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办法,积极开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工资兑现的工作。
依据政策,规范运作,逐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按照省市要求,由人社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全力抓好我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我们通过加强政策宣传,积极主动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密切关注各个方面的反应,研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解决在基层。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创业带动就业的效果不明显;二是在当前形势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进一步增加,基金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尽管我市及早动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养老保险宣传力度,但是由于企业经济效益差,缴费基数低等原因,造成我市养老保险费征缴困难;三是人才服务体系尤其是人才载体建设进展不快;四是高层次人才匮乏、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难度较大,引进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五是劳动关系调处压力不断增强;六是职业培训能力不足,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等。
八、下一步工作方向
1、进一步抓好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强化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掌握更多的再就业技能和本领。搞好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咨询,提供创业指导,提高创业能力,培养一批小老板带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征集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对不同群体开展各类就业援助活动。
一、目前基层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社会保险尚未实现制度性全覆盖。随着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全,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就业机会趋于平等,机关公务员同样会存在失业问题,但是失业保险未把公务员纳入其中。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虽然将覆盖范围扩大到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但还是未将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其中。
(二)应保未保现象比较突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中,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的临时人员参保率较低,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企业和个体企业劳动者未参保,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难以按现行制度参保,尤其是服务行业、个体工商户劳动者应保未保现象比较普遍。另外,与养老和医疗保险相比,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明显偏低。
(三)社会保障待遇有待提高。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偏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处于低水平状态,不能满足城乡老人的生活基本需求。二是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待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偏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偏低;新农合医疗制度基本目标定位还是以大病为主,但大病补偿比例偏低;新合疗和城镇居民医保慢性病补偿的病种较少,城乡居民患大病后的医疗负担仍然较重。三是城乡居民低保救助存在困难。城乡居民低保金补助标准偏低,只能解决低保对象最基本的吃饭问题,而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住房等方面的困难仍然十分突出。城市医疗救助“门槛费”偏高,一些特困患者享受不到相关救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仍很突出。
(四)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碎片化、管理条块化。从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来看,现行的社会保险政策以城乡和职业为界限,将参保者划分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三个基本群体,仅养老保险就包含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五个险种,基本医疗保险包含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三个险种,各个险种的缴费标准、补贴标准和保障水平差异很大,给参保人员和业务经办带来诸多不便。从行政管理职能来看,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省社会保障局垂直管理,社会救助由民政部门主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主管,其他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条块分割,政出多门,不仅导致重复建设,浪费人力物力,而且不利于有效监督资金运行状况。从社会保险手续转接来看,社会保险内部各项政策之间与相关政策之间缺乏衔接配套,社会保险异地转接政策还不完善,给参保者带来很多不便。
(五)基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力量薄弱。社会保障相关机构人员编制不足,以阎良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例,现有人均服务人数为7917人,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均服务参保人数最多,为13398人。各镇街社会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普遍缺乏。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平台尚未建立,审核、汇总补偿数据全靠手工处理,影响了社会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统筹城乡力度,实现优质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
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健全和完善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设定个人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制定城乡有差别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逐步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促进制度规范统一、操作便捷。
实现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性全覆盖。将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社会组织及其职工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将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推进社保制度的人性化改革,实行更加宽松的参保政策。增加设置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相对较低的社会保险参保标准,降低社保的门槛,满足城市特困居民、
长期失业人员,部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群的低层次的参保需求,同时避免新参保企业负担骤增,减少扩面阻力。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增强救助合力,形成以生活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其他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工作格局。特别要注重对因灾害造成住房搬迁家庭、大病致贫家庭及特困家庭子女入学三大特困群体的救助,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终实现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接轨。
积极探索各项保险制度衔接的有效措施。探索社会保险项目之间的衔接办法,做到社会保障不同项目覆盖面既不重复,又不落空。建立城乡一体化保障机制,使进城落户农民在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为农民进城落户扫清制度障碍。
(二)着力推进社保扩面,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
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本地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展开大规模的政策宣传攻势,加强对社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企业特别是到民营企业中去,耐心细致地宣讲法规,解惑释疑,面对面推动企业和职工参保。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以及各种商会、协会的作用,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参保意识。
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要根据经济成份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把新兴行业、多种经济成份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纳入覆盖范围,以非公有制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为扩面重点,实施扩面攻坚。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建企业可以区别分类,先易后难,逐步纳入。对有一定规模、经营正常的民营企业,要尽快纳入,一步到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对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覆盖。
(三)积极探索、健全机制,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待遇。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建立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物价水平相联系的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
提高各项医疗保险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通过实行门诊统筹,把多发病、常见病的诊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扩大群众的受益面。稳步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水平和最高支付限额。到2015年,将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升到上年度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建立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把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到全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同时相应提高工亡丧葬补助和供养亲属抚恤标准。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的费率机制,促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对高职业危害场所的监测和人员健康监护,减少或降低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
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加强失业预防功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功能,进一步加大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对促进就业的作用。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订预案和相应措施,对失业进行有效调控,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使参保者不是消极地等待风险补偿,而是从积极的社会保险政策中获益。
提高社会救助的质量和标准。要把社会保障体系与再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对“零就业”低保户家庭中有劳动能力、有一技之长的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想方设法提供就业岗位,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对有劳动能力但无一技之长的人员,集中组织技能培训,使其就业;提供扶贫开发项目和政策性资金贷款,帮助农村低保人员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政府应加强救助。对低保对象中出现的上学、就医、就业等困难,采取多种方式给予补充救助。
(四)抓好筹集管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
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
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包括基金预、决算制度,基金收支会计核算制度,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记录制度。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与财政、地税部门定期对帐,实施基金支出审核程序等,做到每一笔基金的收支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提升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及基金管理水平。
(五)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打造优质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理顺社会保障工作行政管理体制。针对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条块分割严重的问题,建议改变目前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的现状,实现城乡社会保险归口管理。
加强基层社会保障经办力量配备。针对基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力量薄弱的问题,建议增加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编制,增加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经费投入。
筑牢民生之基,为人们创业奋斗解除后顾之忧。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必须切实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各类劳动者和创业者都需要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人生的依托。本世纪初,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在淮阴区初步建立。在此基础上,淮阴区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通过宣传发动、行政推动、政策驱动着力解决游离于社会保障范围之外的部分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参保问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广场现场咨询、深入企业讲解等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律意识,为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区委、区政府始终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作为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核心工作抓紧、抓实、抓好。2013年,以目标责任状形式将养老、医疗、失业三大社会保险扩面任务分解到全区21个乡镇、10个部门,区督查室跟踪督查、按月通报、严格考核,三大社会保险扩面突击月、百日会战活动成效显著,全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净增16665人,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净增9611人,失业保险扩面净增8002人。
同时,加大社会保险扩面执法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各项政策刚性实施。按照“重点对象一户不漏、重点事项一个不少”要求,人社、地税、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一、二级网格作用,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劳动保障年检等方式,运用现场查询、资料收集、数据比对等手段,掌握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依法缴费,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2011年,《淮阴区城乡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出台实施,将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城居保参保范围;2012年,区政府又相继出台文件,将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医疗保险政策制度的顺利实施,填补了社会保险参保空白,全区基本实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社会各类群体的全覆盖。
健全体制机制,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改革红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的发展,才是真正有含金量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获得更多的红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经济发展有效推进社会保障水平同步提高或者更快增长,才能得到人民群众高度认同。淮阴区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兑现政策,确保社会保险待遇逐年提高。连续十年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从2004的691元/月提高到2014年的1720元/月,增长了148.9%,养老金支出由2004年的4278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2.89亿元,增长了575.5%。积极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四年连续增长,由2011年的60元/月提高到2015年的105元/月。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2011年的442元/月提高到目前的585元/月。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保障机制,开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保险工作;调整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自付比例等政策,全年医保基金增加支出3000万元;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建立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补偿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2013-2014年,支付城镇居民大病补偿资金512万元、城镇职工二次补偿资金390万元,惠及1845人;将治疗重特大疾病需要使用的一些费用较高、疗效确切且无其他治疗方案可替代的特殊治疗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为享受特药报销待遇的59人支付统筹基金105.9万元;调整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将结核、帕金森、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术后、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5个病种列入门诊特定病种。
在持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的同时,结合实际,研究政策,以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解决困难群众的后顾之忧。实施“特困群体助保工程”,以政府贴息的方式加强困难群体帮扶,帮助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特殊困难群体解决养老保险关系续接问题,使他们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够正常办理退休手续,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享受退休待遇,2009年以来,已累计为358人次助保人员发放助保资金496万元,目前已有164名助保人员顺利退休。2011年,区政府印发《淮阴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政府根据文件执行,至2014年12月,城镇低保和重残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720人,其中低保3103人,重残617人。惠民政策的出台实施为特殊困难群体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开辟了“绿色通道”,真正实现了全社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创新公共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区域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淮阴区积极创新服务举措,打造服务品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2013年,建立了社会保险费“五险合一”征缴机制,实现了社会保险费征缴由分散申报到集中办理的模式转变。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开发应用社会保险费网络申报平台,参保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工作,同时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流程再造,真正实现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备案和社会保险申报等业务的全程“线上”不见面服务。为了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保证城乡居民足不出村领取养老金,以村、社区为平台打造便民服务网络,在全区249个行政村建成484个社会保险金融服务网点,实现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城乡居民可就近就地办理消费、转账、取现、存款等业务。
积极探索建立企事业一体化的退管服务体系,整合资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王营镇双河社区、小营社区、区人力资源市场建立退管服务中心,就近服务群众,丰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文化生活。与社会机构合作,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一表”、“一册”、“一卡”形式建立5752名离退休人员信息档案,开通公益热线“80988098”,提供信息套餐,有针对性地为离退休职工开展养老保健知识、天气变化提醒、生日节日祝福等信息服务。
一)强化政府责任。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相协调。要进一步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逐步创造和改善公平就业环境。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行就业统计和通报制度,开展就业和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有效推动各项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及时交流情况,有效解决问题。各乡镇、部门在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劳务经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开展就业援助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各有关部门在确定建设工程项目时,要积极协调,努力实现当地就业人员占工程从业人员80%以上。
二)努力扩大就业,完善和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要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改革发展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有序快速发展,增加就业总量,拓宽就业领域。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拓宽就业门路。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第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完善和落实城乡劳务输出政策和制度,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引导城乡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鼓励和规范灵活就业,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
三)优化创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关部门要从市场准入、企业设立、投融资等方面加大对创业主体支持力度,鼓励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实现创业。要完善劳动者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场地等方面的政策体系,落实好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开展全民创业和回乡创业活动。
四)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
五)建立联动机制,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及减少有劳动能力长期失业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并作为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将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依法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考核、检查和监督。
二、进一步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
一)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创办企业的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以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扶持期限不超过3年。
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
1.持《登记证》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退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妇女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
2.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鼓励利用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新增岗位招用持《登记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贷款,贷款额度由企业、担保机构、承办金融机构商定。
3.创业成功、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诚信度高的借款人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
4.经办银行可将小额担保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财政负担。
5.鼓励经办金融机构在贷款担保基金银行存款余额的5倍范围内,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
6.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地方财政安排,建立和完善贷款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推动信用社区与经办银行加强合作,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
7.各级团组织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实施工作。
三)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1.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2.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3.鉴于我县下岗失业人员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较多的现实情况,为扩大社会保险缴费人数,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有限情况下,积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进一步增加就业资金投入
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等补贴,以及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公共就业服务等。财政、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市委发[]42号)要求,制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城乡统筹就业资金安排和任务分解,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10%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经费。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综合分析,进一步细化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劳动者免费服务提供资金保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经费,统一列入“金保工程”对微利项目的小额但保贷款贴息,由承办银行按季送担保机构核对,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部门按规定据实贴息。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支出,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深入开展创业带动就业活动
一)用政策扶持创业。鼓励支持城镇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军人、城镇残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高(职)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社会群体充分利用创业扶持政策自主创业。从开拓市场、健全服务入手,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包括环境和公共设施建设、小区绿化、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卫生保健、家政服务等,开发创业项目。以发展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资源开发型、技术创新型、服务商贸型等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打造知名品牌。引导支持广大农民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各种非农产业创业致富。鼓励支持各类经营型、管理型、科技型人才创办企业、经济实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大力开展青年创业、妇女创业与残疾人创业活动。依托各类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立创业园区。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帮助残疾人就业。
二)强化创业服务。完善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服务相结合的创业服务体系,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要采取各种方式,根据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加强创业意识教育,转变就业观念,营造鼓励自主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和谐创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参与“创业”主题活动。组织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回乡创业带头人和创业明星”评选、全民创业先进事迹报告团宣讲等活动,营造创业氛围,促进全民创业。
四、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管理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141号)文件要求,按照统一、规范和效能的原则,整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资产、人员、服务和信息等资源,建立一个集公共就业服务、劳动保障服务和信息共享于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财政、发改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配合,年年底前完成立项,年投入建设。
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完善管理制度,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良好秩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制度。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对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三)建立健全面各全体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培训。各级团组织要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大学生就业见习行动”和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
1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初高中和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未就业已参加失业登记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
2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根据职业培训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建立健全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提高劳动者参加培训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培训的积极性。探索职业培训项目化动作模式,将补贴资金与项目动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特殊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完善劳动预备制度,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12介月的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四)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职业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与各类企业签订协议,对青壮年劳动者有组织地开展订单式培训。采取多种培训方式,使初中后、高中后学生参加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和层次,把建立妇女、农民工和保安、保绿、保洁、保姆等人员培训基地和劳务就业基地结合起来,抓好对农民的技能培训。元旦、春节期间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鼓励和利用学校教育、职培训、远程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积极开展人才咨询、个人职业生涯设计、人才测评等各种人才资源开发服务。
五)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登记失业人员应当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活动,并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登记证》向劳动者免费发放,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省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零就业家庭在登记证上予以注明。
六)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招聘和专项服务活动,着力解决就业供求信息不对接、技能不适应岗位等问题。落实好各项政策,畅通大学生面向企业、面各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流动就业的渠道。认真做好家庭困难和进行失业登记的高(职)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制定就业援助专项活动计划,帮助和扶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积极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通过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多种途径,对所有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二)加强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制度,规范审核认定程序,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接受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申请。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通过多种形式帮扶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将旅游景区、城市公共场所等卫生间保洁人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交通协管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农村家庭成员中在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但无人外出务工或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可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就业结合起来,推行以工代赈,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吸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有一人实现就业。
三)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劳动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促进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有机结合。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做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规范失业保险业务流程,统一实施《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形成促进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失业保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准确区分申请人员有无劳动能力的基础上,将申领条件与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劳动情况挂钩,逐步形成促进就业的良好政策导向。组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和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积极参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劳动和创业等活动,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吸引他积极就业。
六、进一步加强对促进就业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促进就业工作机制。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分解工作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员,提供相关设备设施。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