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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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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第1篇: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范文

关键词:财政管理体制 省管县 命令模式

财政管理体制对财政理论界的研究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实践都有重要的影响。但是,现行财政体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在这种体制下,市级帮扶县发展的积极性减弱,区域内资源难以有效整合,也不利于中心城市的发展。我们有必要积极探索出一中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财政管理体制。对适合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研究和探索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经济社会的均衡、和谐发展。本文拟结合我国的现实经济政治状况,提出一种在我国当前可以实现的并且有助于现实问题解决的财政体制构想,

一、文献综述

20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我国逐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体制提出了改革要求,我国的财政理论界也逐渐认识到财政体制的重要性。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制的基本框架,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辅之以若干辅助税种的较规范完整的税制体系;更重要的是,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税制。由于1994年的分税制并没有对省以下地方的财政体制做出规定,各省体制设置不尽相同,也产生了诸多问题。

当前,我国县级政府财政十分困难。为了解决县级政府财政困难问题,有学者提出“省管县”财政体制并在一些省份开始实行,取得一定成效,也引起一些问题。近年来,学术界对于“市管县”和“省管县”财政体制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研究,提出很多有价值的观点。

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各省份“省管县”试点成绩的显现,更多的学者对此项改革是持赞成意见的。他们认为完善现行财政体制应从减少政府层级和财政层级入手,把地市和乡作为派出机构层级,形成以中央、省、县为主要框架的实三级加两个半级结构。

综合考虑以上问题,我们有必要对我国财政体制变革进行深入研究,这既是加强我国在这一领域学术研究水平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需要。

二、不同地区实行不同财政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我国地域广大、行政划分较多、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适宜所有的地区都用统一的财政管理体制。我国可以选择建立基于区域经济差异的财政管理体制,对不同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的设计和效果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经济社会的均衡、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存在某种利益博弈,地方政府基于自己利益考虑,其真正实行的政策可能与中央政府的政策相悖。即使假定中央政府是对民众负责的政府,但是中央政府由于其自身的缺陷难以了解各个地区公众的实际需求,制定的政策与当地的实际状况难免有所处入,而且,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可能会出现阳奉阴违的行为和者寻租行为。

三、不同地区实行不同财政管理体制的两个关键点

不同地区实行不同财政管理体制要特别注意两点,第一要实现省直管县模式和命令模式相结合,第二要实现分权和授权相结合。只有这种体制设计,才更符合我国实际情况,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一) 省直管县模式和命令模式相结合

所谓“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是指以财政管理体制为主线,突破经济事权的行政级别,实行地(市)与县平行运作的机制,财政体制由省直接结算到市、县,各项财政拨款补助也由省直接分配下达到市、县;地(市)与县之间不直接发生财政关系,地(市)财政没有管理县级财政的职能。省直管县模式在一些地区确实取得了一些成效,而且以我国当前的情况,因地制宜实施省直管县财和乡财县管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这种体制可能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这种体制可以避免市政府对县政府的财政资金扣留,但是却把这种扣留权利交给了省级政府。对县级政府来说,只是管理权利的转移而已。

笔者以为,省管县财政体制在中国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下是可以实行的,但是由于其本身的缺陷所以其实行有一定的范围限制。对于一些经济发达的省份,可以适当放权,由省级政府决定县级政府的财政,省级政府有合理规划县级政府财政在、开支和进行适当转移支付的责任。一、由于这些地区发达,财力雄厚,所以省级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去协调县级财政。即使县级财政出现困难,省级政府也可以利用自己的财政优势进行转移支付帮县级政府度过难关。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市级财力和县级财力可以直接由中央政府接管,统一规划,目的是让县级财政摆脱财政困境。因为中央政府有足够大的财力并且比地方政府更倾向于保护县级政府的财力和经济发展。命令模式下,省----地方的财政关系也是中央-----省财政关系的反映和延续,二者具有统一性。

( 二)分权模式和授权模式相结合

第2篇: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范文

关键词:财政税收 体制改革 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不断进行着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最开始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思路是按照放权让利、搞活经济,逐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扩大地方的财权和财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主要是构建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税体制新框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完成了财政支出体制、预算体制的优化及税制转型等任务。

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经济正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继续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现行的财税体制仍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与日益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尤其是与当前实施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差距,财政税收体制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创新。军区医院作为我国的事业单位,在财政税收制改革创新方面也必须做好相关工作。以自身实际情况,分析现阶段自身存在的弊端,探讨解决问题的方针思路,提出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的对策。

一、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

(一)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改革的难度也在逐渐增加。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财税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是关系着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持和体制保障。

财政体制建立的基础是政府体制,由政府体制决定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能,决定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分配,这是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现状。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财政预算和分级管理,从财政政策和各项财税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到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收支模式、收支结构的确定等,都是由中央政府决策。而地方政府仅在中央集权统一决策或授权下对财政活动进行管理的责任和权力。一直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遵循着“集权―分权―再集权―再分权”的模式。分税制改革使得我国分税分级财政的框架初步形成,既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在梳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方面实现预期效果,显著提高了财政总体实力与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现行财政税收体制的现状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是关系着社会经济不断高效发展的重要任务。因而对当前财政税收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综合分析,明确清楚现时状况。伴随着改革的逐步加深,现行的财政税收体制的问题越来越明显的暴露出来。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有:财税管理难以控制;监督监管不到位;民主管理不够完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在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下,业务、行政双重管理体制影响着管理人员,难以有效控制和管理对有关财政税收,产生诸多弊端。

(三)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的分析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在我国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时期,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创新关系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外来有益经验,在新形式新环境下坚定不移的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改革创新的基本要求是在继续深化改革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收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有益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财税制度。

现行财政税收体制已不适应推动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新一轮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对策有:一是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以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改革发展的需要。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以及收入权力和收入能力。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收入比例,适当减少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和财政压力,按照科学发展观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需要赋予地方必要的财政权力,逐步实现从财力性分权向制度性分权过渡。军区医院也应梳理和政府的权责关系,依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军区医院自身财政管理的体制。二是规范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收入机制。一直以来,经济体制改革都是制约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道关卡。改革是从“放让权力”开始的,在改革不断向前推进的同时,建立和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税收制度是必须的。政府需要承担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只能,严格规范收入机制,避免乱收费现象的出现。三是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制度,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取消税收返还,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专项资金进行撤并,增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四是建立健全宏观税负水平适中、税负结构公平合理、主体税种设计科学、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合理的税收制度,是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二、结束语

财政税收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性,使其在面对新的经济环境条件下,必须深化改革创新,摒除现行财政税收体制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解决好财税管理问题,加强监督监管;完善民主管理体系;健全各种体制机制。尽快建立新的财政税收体制,以适应推动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张娥.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0,(20)

[2]胡忠毅.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09,(19)

第3篇: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范文

财税体制的改革难度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快速化逐渐加大,改革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化也加大了其改革难度。财政税收体制不仅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也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其重要任务是能快速并稳定的推进改革,也需为我国事业型单位的发展体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财税体制改革在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体制改革上也作为了重要的突破口。

我国目前的所实行的是财政体制,是以政府体制为基础所建立的财政体制,各级政府在职能上的基本准则是由政府体制所制定并实施的,不同级别的政府在财力上的分配决定也是由政府体制所制定并实施。中央政府在确定财政收支的结构上,确定财政收支的模式上进行了决策,在如何安排财政的预算也是由中央政府进行决策的确定。财政预算是在地方各级政府的分级管理下实施的,并且是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的财政税收体制。相对于中央来说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和权力则是财政活动上的管理,为此中央进行了授权,中央集权并为此进行了统一的决策。在财政体制改革上,我国一直遵循了统一的模式。并在我国所实行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为致使优化产业的结构上构建了新的框架,即为分税制改革,这一框架逐步形成也多我国资源上的配置起到了优化的作用,并且在经济发展的加速上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对中央和地方各级而言也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两者间关系的梳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以及我国总体的财政实力,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并实现了在财政收入上所建立的稳定增长体制的应有效果。

现行的财政税收体制在我国发展社会经济上的改革和创新是其重要任务,当前在对面对其产生的实际和现况的问题,需做到从各个方面综合起来明确的进行分析。在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中,财政税收体制上所存在并且暴露出的问题也逐渐明显。在其管理体制下,相关工作人员对财政税收的管理和控制上很难起到效果。其中产生的诸多弊端和问题,是由于管理人员在行政和业务的管理体制下发生双重影响。这就是我国在现行体制上还未达到健全的体现,也是在控制财税管理上有所困难的体现,其所现有的主要问题还体现在民主管理和监督监管上的不完整。

现在我国在社会主义的建设更加全面和快速的发展社会经济上,都处一个重要的时期,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上,财税体制的改革创新起到完善的重要作用。在财政税收制度的建立上,改革创新的要求就是可持续发展的协调能够做到全面化,而在财政管理制度的建立上,改革创新的要求则是与事权相匹配。其建立是基于政府部门的改革预算和采购上的不断深化,这是其基本要求。社会主义完善并发展的这个重要时期,我国在财税体制改革创新上需更加的坚定不移,在新形式下可借鉴外部经验并采取其有益的部分为所用,这样才能做到我国在新环境下基本国情的立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协调的要求上,需建立新的财政税收体制,现行的已经不适应其要求,改革创新势在必行并为此提出了以下对策。在财政体制的建立上需考虑我国现阶段的需要,包括符合基本国情,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匹配和健全。在中央集权对财政管理上的决策上,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管理体制应遵循原则,财权要与事权相匹配。在划分地方政府的财权责任上需合理,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权压力并赋予必要的权利,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去进行体制改革。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收入体制的规范也是其中一项决策,权利的让是改革的开始,健全的财政体制和建立是对发展我国经济的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间的均等化服务和财政权的完善也是其中重要决策之一,取消不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专项资金,建立并扩大财政转移制度的实际应用。

二、结语

第4篇: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范文

[关键词]高校 基建会计 行政会计 合并核算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部门预算改革的逐步推行,事业单位尤其是普通高等学校将如何运用会计核算及时、完整、准确地反映学校的经济活动,目前确实存在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现行的高校财务把基建经费收支与行政事业经费收支分别单独建账,分开核算。这与综合预算的要求背道而驰,已不能适应现代财务管理的需要。文章认为事业单位事业账套与基建账套应当合二为一:即把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的核算范围之内。

一、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单独核算的弊端

实行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相分离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模式,使基建会计游离于事业会计之外,会产生如下问题。

1.高校会计主体不完整。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分别核算,高校这个完整的会计主体就被人为地划分为两个会计主体:基建会计和事业会计。高校基本建设项目是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是一个会计主体;高校教育事业费是核算教学科研经费的,是另一个会计主体。作为事业单位会计组成部分的高校会计也应以其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为核算和监督的对象,不仅包括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经济活动,也应包括为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开展的基本建设活动。

2.高校会计资金核算不规范。在基建项目全部由上级拨款时,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之间相对独立,联系不大。但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呈多元化时,两者之间就有了密切联系。如:基建拨款不足,需要自筹资金弥补时,现行制度规定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来核算,即事业会计借记“结转自筹基建”,贷记“银行存款”,未按基本建设实际成本结转,而是待基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再按建设项目实际成本移交相关使用部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本条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对于高校来说,不在事业单位会计账上反映,就违背了这条原则。

3.高校会计报表反映信息不完整。基建投资表是两个会计主体都通过各自的渠道上报,信息使用者要想全面、系统、完整地了解整个高校的财务状况及成果,掌握整个高校的资产、负债和收支情况,就必须把两个会计主体的两套会计报表放在一起合并分析。2011年底基本建设决算报表申报时要求申报行政事业会计中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这给报表编制人员带来很大的重复工作量,同时也给信息使用的统计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甚至影响数据的真实有效性。

4.高校预算管理缺乏力度。高校基建会计核算游离于整个高校事业会计核算体系之外,在高校预算管理中没有包括高额的基建资金收支,在预算支出安排中,未能足额正确反映基建投资所需资金,账面资产小于实际资产,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也使整个高校的资金收支缺乏统一的筹划和控制,随意性大,资金的流向与控制脱节,资金体外循环严重,事前监督不严,事中控制不力,事后审计监督因受多种因素影响效果不佳,不利于考核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间接地助长了腐败的滋生。

二、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的基本思路

1.合并核算会计主体。高校会计应当统一反映整个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的中心思路应该是首先解决“一个高校,两个主体”的现象,使同一高校教学科研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同一个会计主体核算,避免一笔资金,两笔重算的问题。我国高校会计改革要兼顾专款专用的原则,会计科目设置是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统一核算的基础,是财务管理的关键。在保持现行事业会计科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目前高校整体财务的各个方面,根据高校财务管理的现实要求,在事业会计基础上增删有关核算基本建设活动的会计科目。

2.引入权责发生制。现行高校会计核算,一般都采用收付实现制。在收付实现制下,应付未付、应收未收的款项均不做收支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支不实,计算出来的收支结余不能反映其实际情况。鉴于收付实现制存在的种种弊端,借鉴非营利组织会计经验,结合高校办学资金多元化的现实,笔者建议高校会计核算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对某些特定业务采用偏向于权责发生制基础,从过去以预算收入考核为主向以绩效考核为主转变,客观反映资产、负债的年度变化,有利于高校对资产的持续经营,加强负债管理。

3.综合考虑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事业单位开始逐步实施落实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一系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高校的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必须要适合这些改革措施的要求,这也是财务人员思考如何合并核算的必然考虑因素。按照部门预算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应按照大收大支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对所有的收入和支出统一管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需要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预算管理的改革,高校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是势在必行。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郭海燕.高校基建会计实务存在问题的探讨[J].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

[2]温谦.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实现统一化的措施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下,2012年第6期.

第5篇: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范文

关键词:财政体制 市管县 省直管县

财政体制是确定国家财权财力在各级政府间如何划分的一种制度。1994年,我国进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基本确定了中央与省级单位之间的财政体制,但省以下财政体制过渡色彩仍十分浓厚,还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在这样的局势下,省以下财政体制亟待改革,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由此被提上台面,自提出以来,便受到了中央政府的肯定和各级各地区地方政府的狂热追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的进行。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新问题开始出现,矛盾逐渐凸现出来。于是,对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社会上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有的人认为,市管县财政体制使我国财政体系陷入困境,因此,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必须马不停蹄,全面推进,直接实现行政省直管县的目标。我们称之为“改革激进论”;有的人则认为,财政体制改革是一个敏感问题,是改革的“深入区”,并且,当前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只是在试点地区开展就出现问题,说明还不够完善,所以应当暂缓执行,我们称之为“改革缓行论”。显然,这两种认识都是很片面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是我国当前财政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从市管县到省直管县有其特殊的规律存在,鉴于目前改革的大环境,我们应当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在系统总结我国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科学的分析我国为什么要进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又应当如何改革的问题。

一、我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分析:为什么要改革?

(一)省以下财政体制的现状与弊端

按照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要求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五级政府必然要求五级财政与之相配套。权限繁杂,机构臃肿,导致财政管理效率低下。而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市一级政府越来越明显的开始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宏观经济问题不够管,微观问题开始管不着,并且已经成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具体表现在:

1.财政管理层级多,管理效率低下。

市管县体制的设计,人为地制造出一个中间层级,使县级与省级财政之间的一些具体工作,诸如项目申报、指标下达、资金调度、政策措施传达等都必须有市一级从中中转,直接影响了财政管理的效率。

2.事权与财权划分不对称,县级财政困难。

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事权)不明晰,导致了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责任权限难以明确和细化。在财权方面,各级政府都强调自己本级政府的重要性,财力向上集中,最终必然是处于最基层的县乡支配较少的财力,但承担着大量具体的责任,在这种的情况下,县乡财政注定会举步维艰。

3.市县职责不明确,财政职能不能有效发挥。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市县职责变得模糊和相互交叉。地市一级政府与县级政府一样都是直接面向居民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基层政府,相应的财政职能具有相似性,设为上下两级政府,使财政运行成本加大,职能无法准确发挥出来。

4.市管县财政体制下城乡利益分配失衡。

市管县体制有着明显的倾向性――主要为市服务。因此,市的发展往往以牺牲县的整体财力为代价,从而加剧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分化,使城乡利益分配处于一种明显的失衡状态。

(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战略性管理体制创新,有利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速县域社会城市化进程。

在市管县模式下,“市刮县”、“漏斗效应”等现象使得县级财政一直存在赤字。省直管县实质上是对公共行政权力和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从根本上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省管县”的核心是“留利于县”,省县之间信息和资金的直达不仅杜绝了“截留”事件的发生,同时有利于省级财政宏观考虑对县级补助、扶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放权让利,扩权强县使县域经济的发展有了更为宽松的环境,可使县集中财力发展各种事业,县域经济发展由“快走”变为“快跑”。

2. 发挥财政分配机制的导向作用,逐步规范转移支付收入分配机制,实现城乡利益均衡。

省直管县之后,资金在途时间缩短,省级财政更加关注对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果,在实现公共支出均等化的前提下,会倾向于将补助资金投向效率高的县,在更高层次规划全省发展全局,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有效配置资源。此外,县与省对口部门之间的关系将因为业务联系而随之紧密起来,省管县后,财政政策直达县,避免了信息传递过程中的政策曲解和工作延误;县级政府的困难能够及时准确地向省里汇报反映,以取得省级各部门的支持和重视,有利于缓解县级财政困难,优化财政支出。

3.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实现财政体制过渡到行政体制的实质性进展,快速提升行政管理效率。

当前我国的政府五级架构式,是世界上政府层级最多的国家。这使得我国的行政管理支出远远高于其他各国,政府部门繁多导致的办事效率低下,“官多为患”和“人浮于事”等现象,使“简三成五”的行政体制改革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省直管县后,减少了市级中间管理环节,大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增强了省级调控能力。“省直管县”、“乡财县管”等改革,对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减少行政层级以及减轻财政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进我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路径探析:如何改革?

根据财政部2007年第78号文件《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指示――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要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实现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据此,我们认为,推进我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发挥中央宏观调控能力,重新定位市和县的功能,明确事权和财权的划分,着实增加县级财力。

通过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解决政府行政设置中越基层的政府承担越重的公共支出责任的困境。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应当遵守受益和效率的双原则。凡是较低一级政府能够行使的职能就尽量下放事权。因为基层政府具有信息优势,能根据居民的偏好,高效提供公共服务。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省以下财权划分各地都不一致。总的来说,上一级政府始终处于强势地位。要积极培育县级政府的主体税种,如房产税。同时扩大共享税的税种范围和分享比例,实行同源课税、分率计征的方式,使得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都能稳定增长。

(二)建立纵向为主,纵横交错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实现专项转移支付均等化,保障县级财政有效运行。

从长期来看,县级财政困境的解决不仅要依赖于省级的转移支付,同时需要从制度上着手。应逐步建立专项补助、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等制度,并完善过渡期转移支付计算方法,规范标准收支和财政补助系数的计算标准。短期内,建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从新增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直接用于对困难县的专项补助,以保障县级财政的正常运作。

(三)健全多级财政监督机制,构建抵御腐败风险的监督体系,以缓解县级财政困难。

省直管县改革扩大了县级政府财权。权力的扩张往往伴随的是腐败行为。监督和制约县级政府财权,是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基本要求。具体来说,实行省对县财政预算审查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县级财政的监督;全面掌握县级财政基本情况,指导县财政管理与改革工作,促进县级财政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建立科学合理的省对县考核指标体系,客观评价县级财政运行情况和努力程度;建立合理的省对县激励性财政机制,激发各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内在动力。

(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财政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各省各地方的基本情况千差万别,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采取一些相应的配套措施:

1. 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使财政体制趋于扁平化。

财政的省直管县能否成功,需要相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可以借鉴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理论”,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推行“强县扩权”,创新行政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合理定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些与市场发展相悖的权力必须从政府权力体系中消除。在此基础之上,省对市县同等对待,市县平级,才有可能减少市管县行政管理体制所带来的弊病,避免市级政府通过财政之外的其他手段,给县级政府施加压力,影响省直管县改革。

2.逐步调整行政区域,努力实现横向财政均衡。

行政区域划分涉及面更广,也非常复杂,从稳步发展和渐进改革的角度来看,不宜大规模的调整。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扩大了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和规模。为更有效管理县级部门,应该在条件适当的情况下,进行行政区域的逐渐调整。通过缩减省的管辖范围,缩减形成层级,使其管理的市县适当,提高对所辖市县的管理效率。

3. 明确“最优政府规模”,强化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职责。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从社会需求的角度看,更迫切的意义在于通过扩权强化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县级政府作为基层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执行者和社会事务的具体管理者,应当把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能,制定有效政策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县域流动,统筹配置各种资源,有效集中各项政策,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 贾康:地方财政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2] 张开、彭健:财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3] 朱柏铭:关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思考[M]. 北京:中国财政,2006(6)

[4] 蒙丽珍:转移支付分析比较及选择[M].吉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5]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课题组:“十二五”时期的财政体制改革[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6)

[6] 张超:关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认识与思考[J]. 改革论坛,2010(11)

[7] 唐在富:财政“省直管县”面临的挑战与出路[J]. 中国财政,2010(6)

[8] 伍文中:“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中需进一步研究的几个问题[J].新疆社会科学,2010(4)

[9] 王玉明、刘湘云:走向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广东的路径选择[J].南方论坛,2010(11)

第6篇: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范文

一、现行的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

财政转移支付法是指调整在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财政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广义上理解的转移支付法包括政府对居民的转移支付制度和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般是指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政府间转移支付,它是指各级政府之间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或财政资金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再分配。这种转移支付形式一般有三种:一是中央政府将其预算收入的一部分向下转移给地方政府;二是地方政符将其预算收入的一部分向上转移给中央政府;三是同级政府之间一部分预算收入的相互转移。凡是相邻两级政府间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转移是狭义上理解的转移支付。在我国,从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基础上确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从狭义上理解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从形式上看财政转移支付法,是指财政转移支付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外在形式,它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财政转移支付法,泛指凡规定有关财政转移支付出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自治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狭义上的财政转移支付法,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以《财政转移支付法》冠名的单行法律。在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财政转移支付法》,有关财政转移支付方面内容的法律规范散见于相关法规与规章之中。

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内容一般包括:(1)转移支付的目标和原则。(2)转移支付的形式:目前转移支付的形式包括:社会保障支出和财政补贴支出,如定额补助,专项补助,结算补助,税收返还及其他补助形式。(3)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核算标准、分配方法、支付规模和程序。(4)转移支付的管理和分配机构。(5)转移支付的监督及法律责任。

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由四种转移支付的形式构成的:

第一种形式是“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是我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开始设立和实施的。我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的核心是地区收支均衡模式。我国的收支均衡模式同时考虑了各个地区的财政能力(财政收入)和财政需求,其基本的做法是:通过测算各个地区的标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并对其进行比较,进而计算出地区的标准财政收支缺口(该地区标准财政支出大于标准财政收人的差额)。

第二种形式为“税收返还”。税收返还制度的建立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关键性内容之一。税收返还制度的核心是在建立新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同时,确保各有关地方政府既得利益。另一方面,这种形式通过“存量不动,增量调节”的办法,提高中央财政在增值税与消费税增量上的比重。

第三种形式为专项补助(或者说是“专项拨款”)。“专项补助”作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这些专项拨款,由中央政府拨付,不列入地方的财政支出范围。这种专项拨款的主要特点是拨付款项的有条件性,是由中央根据情况和需要来确定拨款的项目,拨款的对象,拨款的金额和拨款的时间。专项拨款主要用于给予地方政府的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特大防汛抗旱经费以及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资金等。

第四种形式是“原体制补助和上解”。这种形式实际是原体制的产物。从1988年开始,中央政府财政部对部分省、自治区实行定额补助,与此同时部分省市向中央按照一定的比例解。

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带有较深的旧体制的烙印,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

二、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财权不清晰,事权、财权不对应,资金分配办法不规范。从而造成一部分财政支出的不合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不明确,甚至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从而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科学性。

第二,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权威性。纵观各个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最大的共性就是都制定有较高层次的法律。而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政府规章,没有单行法律。因而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权威性和统一性。

第三,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控力度小,均等化功能弱。由于在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中税收返还形式占的比重过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太低,致使中央财政调控权、均等化功能过弱。

第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第五,省一级政府对地、市、县级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缺乏制度建设。

三、完善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从总体上看,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开始朝着规范化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框架的目标改革,但是,距离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的、规范化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必须深化改革:

1.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从法律上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财权范围,明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调节目标和定位。

2.加强财政立法,在《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基础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各项基本制度,尤其是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督制约制度。

3.简化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重新归并现有的四种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尤其是应当尽快解决原体制补助和原体制上解当中存在的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矛盾的问题。

4.规范专项补助,在进一步科学划分各级政府事权的前提下逐步减少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那些纯粹属于地方区域性的支出项目的补助,并且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和兼顾其他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规范各种专项补助,合理分配用于专项补助方面的财政资。

第7篇: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为提高市场占有率,采用的销售形式越来越灵活,诸如混合销售、兼营等特殊经营行为已相当普遍,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纳税人往往无法正确划分销售额和营业额,反而可能利用税法的漏洞逃税避税,这就给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带来了困难。

2营业税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营业税纳税企业改革之前承担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税收负担,在改革之后,原来营业税纳税企业变成了增值税纳税企业,因此只承担增值税的税收负担,营业税和增值税双重征税的问题不存在了,企业的税负减轻了。此外2009年我国推行了增值税改革,把原来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这一变化的重要之处在于企业购进的用于增值税生产活动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由原来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变成现在可以抵扣。这样一来,原来营业税纳税企业所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不动产)可以直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这一措施的实施对原营业税企业来说税负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另外,对于原来的增值税企业来说,经常从原来的营业税企业购进货物或劳务,但由于对方是营业税纳税企业只能开普通发票,不能开增值税发票,因此,这些货物的进项税无法抵扣,造成这些企业负担比较重,而营业税纳入增值税后,增值税实现了全产业链的抵扣,消除了重复征税,其减税效果也将非常大。

3营业税改革中面临的问题

营业税的改革虽然是大势所趋,能促进我国税制趋向公平与合理。但营业税改革涉及面广、牵涉行业甚多,必然会引起诸多争议,也会面临诸多困难。

3.1各行业之间税负差异的平衡我国现行营业税按行业不同设置了三档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税率是3%,金融保险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是5%,娱乐业税率是20%(除台球保龄球以外)。当这些行业改征增值税后,若按照当前两档税率征收增值税,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增值率差异性较大,如餐饮、美发美容、咨询等服务行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较少,税负会增加,易造成行业间新的税负不均继而影响企业生产和经营。如果设置多档差别税率不符合现代增值税单一低税率的中性原则,会造成新的价格扭曲。此外,我国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涉及面广种类繁多,改征增值税若保留这些税收优惠明显有违增值税中性减少经济扭曲的征税原则,取消这些税收优惠,短期内会增加相关行业的税收负担,引起新的税负不平衡,行业税负的均衡成为营业税改革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3.2财政管理体制如何调整根据我国目前的分税制体制,营业税是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增值税是共享税,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是75∶25,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如果将现行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在我国目前地方财力已经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对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势必造成冲击,这恐怕是营业税改革最为棘手的问题。如果不能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改革将难以成功。如果调整财政管理体制的话,是通过改变增值税的分成比例调整,还是通过其他方式调整,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解决的问题。

3.3试点地区和行业的推进力度问题上海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试点后,下一步考虑逐步将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以及其他生活业等三个行业纳入时间表,有望在半年后启动“营改增”试点。北京已经获批试点,深圳、江苏、天津、重庆等地也已经提出参与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如何扩大试点的地区和行业,最终要把增值税全覆盖营业税,从而取消营业税,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4解决的对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时展的必然趋势,针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企业可以采取如下对策。

4.1合法减轻税负对税负加重的行业,首先,要积极应对,不要有抱怨情绪。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复核现有的运营活动并以此来确认哪些活动和流程会受到影响,采取措施使企业获得最大收益;加强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正确处理会计业务。其次,积极争取相关财政扶持。密切关注财税部门的相关政策动态,及时核对企业自身信息,完成相应的申请工作,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最后,咨询税务专家,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纳税筹划。

4.2做好两税之间的分成比例由于增值税是共享税,营业税是地方税,均在我国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营业税改革必须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配合。在目前地方财力已经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改革应该以不减少地方财力为前提,这样才能调动地方政府参与和推动改革的积极性。但是如果改革与财政管理体制的整体调整同步进行,将增加改革的难度,延缓改革进程。因此,将改革后的增值税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返还给地方或者调整增值税的共享比例是比较可行的。根据目前增值税、营业税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可以调整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并适当向地方倾斜,调整后的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应为5∶5左右。

第8篇: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范文

一、体制运行基本情况

实行分税制度改革后,市级对区级财政制定的政策为:核定区级收支,暂借给区级一部分税源,在此基础上确定区对市属于定补区(或上解区),暂借税源在以后的年度里按照比例市级要逐年收回。

二、体制运行中取得的成效

(一)分税制改革促进了各级政府理财观念的转变,形成了各级政府共同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老的财政体制下,各级政府只关心本级财源企业的发展,在支持企业时要先看是不是本级企业。而新的财政体制下,市、区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利,树立了“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理财观念,全力为辖区内所有企业服务,在中小企业担保、小煤矿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资金的使用上,对任何类型的企业都能够支持,形成了市区利益共同体。

(二)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市区实行分税制后,极大的调动了区级政府征收的积极性,财政收入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从近几年的一般预算收入对比可以看出,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初步建立。

(三)财政实力增强,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1、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

2、财政对农业、科技、教育和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年均递增n%,200*年总计达到n万元,保证了教师工资的发放和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3、重点支出得到保证。

(1)市区自实行分税制后,我区对城区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加大,仅200*年,用于城区道路建设、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总额就达到3000万元。

(2)人员支出增加,在200*年调整津贴工作中,我区克服了财政供养人口多的实际困难,及时兑现了行政机关规范津贴的增资部分,金额达到n万元。

三、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分税制改革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现行的财政体制改革仅仅是朝着理顺政府间财政体制关系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由于受制于上级政策的限制和自身财政困难的影响,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还有很多不完善和不规范的地方,突出表现在:

(一)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明确。

区级政府财权的确定必须以其事权为基础。但是,目前我区政府的财权往往与其所承担的事权并不完全配套,影响了区级政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其次是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各项事业管理体制、劳动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政府机构等都经常发生调整变动,引起区级政府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其与财权不配套。

(二)收入划分不尽合理,尚不规范。

1、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市财政虽然暂借给区级政府一部分税源,但这些税源自200*年后,就每年都要由市财政按比例扣回,使区级财政收入每年都要短收一部分。

2、实行分税制后,市级财政与区级财政之间的收支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的体制下,为了维持市本级财政的正常运转,市里将辖区内的n户纳税大企业的税源上划,作为市本级的固定税源,只留给区级政府一些纳税小企业及零星税种,导致区级财政没有足够的税源去征收。

3、纳税属地划分不清,使区级财政收入减少一部分。我区内的一些纳税重点企业,税务登记在××区,但由于其总公司在其他区县,税收征缴却不在××区,例如××厂的生产销售都在××区域内进行,但是其总部××公司设立在××区,其税收征缴由××区负责征收,使我区收入减少。

(三)转移支付补助过低。

1、转移支付的力度不大且不稳定。由于我区收入总量小,区级每年新增的税收收入有限,用于弥补自身增支都非常困难,可用于补助乡镇的财力微乎其微,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只能依靠上级,但是转移支付中专项拨款比重偏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较小且数额不确定,影响了下级预算的统筹安排及重点工作的运转。

2、对农村转移支付补助低。近年来,区级对农村的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市里对我区农村转移支付的补助基数,是在200*年的基础上确定的,市本级对区级的转移支付金额,已不能满足我区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农村中小学取暖、五保户、独生子女费方面的补助金额低。

(四)产业结构单一。

我区财政收入和财力增长趋缓、财政困难的原因主要是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经济总量小、基础薄弱,财政缺乏非煤企业支柱财源,对煤炭、焦化、电力等企业的依赖性比较强,我区的财政收入中有n%靠上述企业征收,而这些企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又比较大,抵御风险能力小,如果煤炭市场疲软,会对我区的财政收入造成很大影响,将使我区财政收入减收一半以上。

(五)刚性支出大。

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人员支出大。200*年在调整津贴工作中,我们克服困难,及时兑现了津贴的增资部分,但是市本级对我区的补助金额仅为n万元,其余的要由区级承担。七煤集团在辖区内下放教师的接收,200*年“两高”工作的验收,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区财政出现缺口,具初步测算需要n万元。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

完善财政体制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体制杠杆作用,建立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区级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政权正常运转的保障水平,通过财政体制创新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按照要求,我市分税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不断完善和创新。

(一)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

区级政府承担的事权结构不仅决定了它所需要的财政收入的数量,而且还决定着它所需要掌握的财政收入的具体形式。其原因在于,财政不但是政府筹集资金的工具,而且是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区级政府履行自己的职能既需要相应的资金,又需要运用税收等财政收入形式对社会经济生活实施调控。所以,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在确定区级财政和管理体制,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范围时,不仅要考虑区级政府所承担的多少,而且要考虑其事权的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合理调整市与区财政分配关系,在调动区级发展经济和增收节支积极性的同时,使区级政府有权支配其自身的财权和财力,保障其职能的顺利实现。

(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逐步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均等化转移支付力度。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区级政府的事务增多,财政支出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区与××区、××区相比,属于经济发展落后区,工业基础薄弱,税源征收少,地区间财政收入不平衡,属于“吃饭”型财政,难以开展其他工作,近年,随着城市东延,省市对我区基础设施投入增大,致使区级相应匹配的资金也增加,使我区财力难以应对,需要在完善转移支付中加以解决,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逐级实行财政均等化分配,缩小与其他区之间的贫富差距,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额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之真正成为调节地区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

(三)加强财源建设。

在市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下,区级更要注意财源建设工作。一要坚持把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克服把公共财政建设与支持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观念,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用财有效”的方针,学会运用财税杠杆为企业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创造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在促进全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壮大财政实力。二是要不断巩固提高现有支柱财源,发掘和培植后续财源。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培植力度,充分运用财政有限的资金,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三是要严格依法纳税,加强征管,堵塞跑、冒、滴、漏,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区级财政实力,推动财源建设。四是要牢固树立经济财政观,遵循经济运行规律,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增长的快与慢、多与少、供与求的问题,促进财政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五、对下一个体制改革的建议

无论采用什么类型的财政管理体制,在划分收支范围时,首先应根据区级政权的事权结构划定其财政支出范围,核定出这些支出项目所需的资金数额,然后再从财政收入中确定相应的项目及其数额,作为区级财政的收入范围。所以我们认为,在下一个体制中,应该做到以下

(一)按属地关系划分税源。

1、新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既要保持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又要科学划定税源,在财力分配上既要保证区级自我发展的空间,又要有一定的发展紧迫感,要保证区政府具有一定的经济调控能力,要将区域内的非国有企业,作为区级财政收入的固定税源,要在市级暂借税源到期后,归区级征收。

2、近年来,我区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一些重点企业相继投产使用,按照市区分税制的文件精神,新上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全部归区级所有。但是,市里政策调整,将税收超过n万元的企业,收入重新核定,市本级与区级5:5分成,使我区税收减少很大一部分,所以我们希望,辖区内新上的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无论金额多少,都要归区级所有。

(二)合理划定支出。

由于我区是农业大区,城市基础设施差,财政供养人口多,区级财政收入少。所以我们希望,市财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我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面临很大压力的基础上,给予区级政府财力方面的支持,尤其是对我区四个乡镇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保证区乡两级政权的正常运转。

第9篇: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范文

关键词:收支两条线 管理体制 收缴管理制度 初步成效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应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对于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防范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 实施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政府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从建国初就已经存在,其发展几经起伏,但总的趋势是不断发展,不断壮大。 199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以来,明确非税收入属于财政性资金,要求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0年起,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把部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实行了“票款分离” 的管理模式,就是“部门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

二、非税收入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通过不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非税收入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收、支、管各个环节均得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初步改变了长期存在的非税收入资金脱离财政监管的状况,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的新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现行的非税收入管理体制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存在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从2011年起,除教育收费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原有的非税收入的范畴不能涵盖全部财政性资金,相当一部分财政性资金难以纳入政府财力和财政监管,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难以保证。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微乎其微,与巨大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形成反差。这些情况的存在,不利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而且形成了一部分脱离财政监管的“制度外”资金。

(二)部门预算改革目标难以落实

部门预算改革是将原理按资金性质分别编制预算改为按部门编制预算,根据部门职能的需要,按照内容全面、完整,项目确定、明确,定额科学、公平,程序规范、透明的原则要求,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财政预算,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建立起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制度。但是,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仍存在“已收定支,收支挂钩”的问题。预算内外资金在预算编制的形式上实现了统一,但实质的统一仍然没有实现。

三、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2011年,实行了部门综合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自此,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逐步深入。在改革过程中,重要举措如下:

(一)制定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相应制度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我们拟订了《政府非税收入暂行管理办法》,准备近期对全县范围内的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国办各中小学校引发文件,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推进管理改革的舆论氛围

我们将部、省、市有关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文件汇编成宣传单,并发放到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宣传政策。

(三)建立非税收入征收激励和约束机制

建立非税收入征收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制定和实施县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考核办法,明确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强化非税收入征收,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1、建立非税收入征收约束机制

结合部门预算改革,实行编制年度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制度,明确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制原则、方法和要求,确定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

2、强化收入征收管理

督促执收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标准、征收范围及时征收;依法办理非税收入缓征、减征、免征;按规定收缴方式及时、足额分别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加强各类分成收入资金管理。对单位应上解的非税收入,根据有关规定审核认定后,通过国库或财政专户进行划解、结算。

3、建立征收管理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调动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结合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对各部门征管工作进行考核,并给予奖惩。

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取得的初步成效

根据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取得的成效表现在八个方面:

(一)转变了观念,提高了认识

随着改革举措的逐步到位,各部门、各单位对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收支由预算统一安排、实行收支脱钩管理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改进了非税收入征缴方式

通过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或专户)”的资金收缴方式,确保了非税收入实时、足额地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三)规范了财政票据管理

通过简化票据种类、全面使用《一般缴款书》、对票据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等,改变了以往票据种类多、管理难的状况。

(四)提高了财政管理的水平

通过构建高效、规范的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依托网络实施非税收入管理,提高了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

(五)奠定了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

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些改革都依赖于非税收入的规范化管理。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后,基本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家底,非税收入全部进了笼子,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了依据,为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杜绝了财政性资金在财政管理体制外循环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