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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垦区固体废物概况
垦区固体废物种类繁多,工业、农业、矿业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产出量巨大,根据2008年垦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垦区普查工业固体废物总产生量132万吨,综合利用量89万吨,占总产生量的67.46%;年处置量7万吨,本年贮存量35万吨,无倾倒丢弃现象。产生固体废物种类有:煤矸石、冶炼废渣、粉煤灰、污泥、炉渣、尾矿和其它废物。其中以煤矸石、尾矿、炉渣、粉煤灰和其他废物为主,占总产生量的99.4%。生活垃圾总产生量13万吨,其中,城镇居民生活12.9万吨,占绝对总量。住宿业、餐饮业、医院产生量较小。生活垃圾的重要来源则是炉渣和粉煤灰。生活垃圾简易填埋量12.4万吨,剩余为其他处置进行处理。从产生种类和产生量看,垦区固体废物种类单一,但绝对量较大,已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成为垦区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因此加速固体废物的治理已刻不容缓。
二、固体废物的危害
固体废物是环境的重要污染源之一,除了对环境直接污染外,还经常以大气、水和土壤为媒介污染环境。
(一)固体废物占用土地资源。固体废物不像废气、废水那样可以到处扩散和迁移,必须占用大量的土地。如今固体废物侵占土地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垦区现在工业固体废物年贮存量90万吨,生活垃圾10余万吨,估计每年有数万吨固体废物堆积在城镇外或公路两旁而无法进行处理,侵吞着上百公顷的土地。
(二)固体废物污染土壤。土壤是植物赖以生存的基础。未经处理的有害废物在土壤中风化、淋溶后,就渗入土壤,杀死土壤微生物,土壤的腐蚀分解能力遭到破坏,导致土壤质量下降,据统计,垦区现有2%的耕地受到固体废物污染。
(三)固体废物污染水源。垦区内一些不法企业把大量的固体废物直接倾倒江河湖泊,不仅淤塞航道,降低了水域面积,而且还导致了水体的污染,使水质不断下降。
(四)固体废物污染大气。固体废物在收运、堆放过程中未作密封处理,有的经日晒、风吹、雨淋、焚化等因素,挥发了大量的粉尘和废气,造成大气污染。
(五)固体废物污染生活环境。固体废物在城镇里大量堆放且不及时处理,不仅妨碍城镇生活,而且对城镇卫生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城市的生活垃圾不合理的堆放,极易发酵腐化,招引蚊蝇、老鼠及病原菌等孳生繁衍,引起传染疾病。长期的工业固体废物有毒物质潜伏期较长,对生活环境形成长久威胁。
三、固体废物处理遵循的原则
(一)固体废物无害化。固体废物通过专业的工程处理,达到不损害人体健康,不污染周围环境的程度。目前,废物无害化处理工程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一门崭新的工程技术。诸如,粪便的厌氧发酵、卫生填埋、垃圾的焚烧、堆肥,有害废物的热处理和解毒处理等。其中,在垦区已达到实用程度的技术有“高温快速堆肥处理工艺”、“高温厌氧发酵处理工艺”,而“厌氧发酵工艺”用于废物无害化处理工程的理论也已经基本成熟,“粪便高温厌氧发酵处理工艺”,在国际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二)固体废物减量化。通过适当的方法,减少或减小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这就需要从两方面着手来完成这一任务的实现:一是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利用,二是做到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三)固体废物资源化。通过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使之成为可利用的二次资源。将采取工艺措施从固体废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作为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理的基本任务。例如,煤矸石具有高位发热量,可以通过燃烧回收热能或转换电能,也可以生产内燃砖。“资源化”要求:技术是可行的,经济效益好,且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废物应尽可能在排放源就近利用,以节省废物在存放、运输等过程的投资;“资源化”的产品只有应符合国家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才能具有市场竞争力。
四、垦区固体废物处理方法
固体废物处置是指最终处置或安全处置,是解决固体废物的归宿问题,是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的末端环节。根据垦区固体废特点,主要可采用以下方法:
(一)固体废物预处理。在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和终处理之前,需要进行预处理,为便于下一步处理做好准备。预处理主要包括固体废物的破碎、筛分、粉磨、压缩等工序。
(二)物理法固体废物处理。根据固体废物的物理和物理化学性质,将可用或无用的物质进行分选或分离。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分别进行光电分选、重力分选、弹道分选、磁力分选、电力分选、摩擦分选和浮选等分选方法。
(三)化学法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固体废物发生化学转换的原理来回收有用物质和能源。如:热分解、焚烧、煅烧、电力辐射、焙烧、烧结、溶剂浸出都是常用的化学处理方法。
(四)生物法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微生物的生物化学作用,将复杂有机物分解为较为简单的物质,将有毒物质转化为无毒物质。沼气发酵和堆肥为常用的生物处理法。
(五)固体废物的终处理。可采取焚化法、填埋法等对没有利用价值的有害固体废物需进行最终处理。但是固体废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才可进行填埋。
(六)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垦区工业固体废物中的煤渣和粉煤灰是烧砖铺路的良好材料。生活垃圾和畜禽粪便更是用于农田施肥,改良土壤和增产。
【关键词】钻井液;岩屑;固体废物;无害化
1.钻井固体废物的形成
石油钻井是油、气勘探开发的重要手段,石油工业中所钻井一般为几百米到几千米深的圆柱形井眼。石油钻井生产具有野外、流动、独立施工的特点。在钻进过程中,需不断循环钻井液以免造成井下事故。钻井液(或钻井流体)俗称泥浆,是钻探油、气井的工作液,是用各种原材料和化学添加剂配制成的一种流体,钻井液通过地面与井下循环,及时把破碎的钻屑带到地面上来,保证钻井过程的连续进行,并保障井下安全,保护油气层及取全取准各项工程地质资料。从井眼返回的钻井液经振动筛过滤,除砂器和除泥器分离出地层钻屑和泥、砂后重新循环使用。分离出的地层钻屑和泥、砂以及少量钻井液流入钻井废液储存坑或罐中。另外,钻井完成后井场上的泥浆槽内的及从井筒排出的钻井液,虽然可以经过性能调整后继续使用,但不能重复使用的常常被排入储存坑或罐中而成为废弃钻井液,经分离后的固相即形成钻井固体废物。
2.钻井固体废物中主要污染物及环境危害
钻井固体废物中主要污染物为废弃钻井液和岩屑,钻井过程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中,废弃钻井液的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国家对废弃钻井液的处理作了严格规定,使得治理废弃钻井液成为非常重要的任务[1]。废弃钻井液的性质主要受钻井液的组分以及所使用的化学处理剂种类所影响,其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主要由钻井液中的有机和无机化学添加剂造成的。由于井深、地质条件以及井型的差异,钻井过程中所使用的钻井液类型、性质及用量差异很大,对环境的影响也有很大差异。其中,以深井钻井液和油基钻井液具有化学添加剂用量大、有毒、有害的物质含量高而对环境的污染最大,这些是钻井施工过程污染治理的重点。钻井岩屑主要是指钻井过程中钻头破坏地层,由钻井液携带出地面的地层岩屑。钻井岩屑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主要是附着于其上的钻井液、石油类物质以及地层的可溶性重金属离子。
陆上钻井完井后,钻井固体废物堆放在储存坑或罐中,存在引起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危及周围农田和水生生物的生长[2]。
3.目前主要处理措施
目前,常用的钻井固体废物处理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
3.1固化处理技术
即向钻井固体废物中加入固化剂,使其固化为固体类,原地或集中填埋或用作建筑材料等。该方法能显著降低钻井液中金属离子和有机质对土壤的沥滤程度,从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回填还耕也比较容易。该技术目前应用较多,技术上比较成熟。
3.2固液分离填理技术
钻井固体废物的含水率一般在80%~90%,可以考虑固液分离后对沉积固相固化处理。选用有效的絮凝剂使废钻井液体系最大程度脱水,分离出的泥饼固相最高可达50%~60%,使钻井固体废物体积大幅度缩小,然后进行填埋处理。
3.3回注法
有些毒性较大又难以处理的废弃钻井液可以通过回注法处理。回注方法有2种:一是注入非渗透性地层;二是注入地层或井眼环形空间,该方法对地层有严格要求,深度必须大于600m。
3.4填埋冷冻法
在比较寒冷的地方,废弃钻井液和钻屑可以注入冻土层,将这些固体废物永久地冷冻在冻土层中,这样就不会发生迁移造成环境的污染。
3.5回填法
钻井固体废物在储存坑内通过沉降分离,上部清液达到环保标准后可以直接排放,或者直接收集集中处理。剩余部分经干燥后在坑内就地填埋,要求顶部土层厚度为1.0~1.5m,然后恢复地貌。是一种处理低毒和无毒废弃钻井液的好方法。但不能用于较大毒性的废弃钻井液处理。
3.6坑内密封法
是一种处理钻井固体废物的特殊的填埋方法。在坑的底部和四周铺一层有机土,然后在其上面铺一层塑料垫层,再盖一层有机土;也可以在底部和四周加固化层,以防渗漏。再将基本干燥的钻井固体废物填充在池内,上表面覆盖密封,然后恢复地貌。主要针对毒性较大的钻井液处理。该法必须保证密封严实,不能漏失。
3.7回收再利用法
油基、酯基及合成基钻井液使用后,可回收其基液后再用于其它井作为钻井液的基液或作为燃料等其它用途;钻井固体废物可用作水泥原材料,用于制免烧砖等[3];废弃钻井液和钻井泥浆转化为水泥浆技术(MTC技术)等。
3.8焚烧法
对部分含油或有机物较高的钻井固体废物,可以采取焚烧的方法去除其中可燃性物质,但对重金属等污染物无法去除,同时要求在钻井过程中需对钻井固体废物分类存放。
4.措施建议
在油、气田开发过程中,钻井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比较大,不同的钻井固体废物污染物种类和含量差别也非常大。目前常用的各类处理方法各有优缺点,应该说均没有彻底解决钻井固体废物污染或占地问题。与目前采用的许多污染处理措施类似,存在污染物转移或隐患等问题。如固化填埋将占用大量的土地,回注存在地下水层污染等。
根据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的一般原则,控制钻井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应从源头入手,从原料使用、工艺技术改进、提高循环利用率和强化钻后治理等全流程入手,实现钻井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勘探开发水平,提高钻井成功率,并提高单井控制面积,以达到“钻尽量少的井,产尽量多的油气”的目的。另外,在标准制定和监督管理方面,需继续加大力度,实现“有法有依、违法必究”。
4.1加强钻井液技术攻关,强化原料监控
钻井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性差别很大,钻井固体废物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钻井液配制过程中加入的各类添加剂和含油层岩屑。因此,积极开发并尽量选用低污染或无污染钻井液及添加剂,是从根本上治理钻井污染的首要措施。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减轻钻井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国外和国内一些公司逐步推广使用对环境友好的钻井完井液和添加剂,如甲酸盐钻井完井液、多元醇水基钻井液体系、硅酸盐钻井液、甲基葡萄酐钻井液、合成基钻井液、油基钻井液替代物等,以代替油基钻井液和沥青类防塌剂[4];包括研制各种新型低毒无害的化学添加剂,以替代传统的化学添加剂。
4.2加强钻井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推广运用,降低钻井固体废物产生量
钻井液的污染大小与毒性物质有关,也跟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小有关。因此,在加强添加剂使用控制的同时,应采取措施,控制钻井固体废物产生量。经过多年研究,目前已开发出小井眼井、使用少量钻井液、套管钻井等新的钻井技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小井眼钻井工艺
采用小井眼钻井工艺,可大幅度降低钻井费用(降低30%~75%)和最大限度地降低钻井固体废物产生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及不良影响。据统计,小眼井钻井技术在松南地区应用后钻井成本可降低39%,在川西地区应用后钻井成本可降低49%,在减少环境污染的情况下基本不影响产能,因而切实可行、值得推广。法国FORASOL公司开发的小井眼钻机,只需井场面积850m2,钻至3500m深度,总岩屑量可控制在88m3左右。
(2)使用少量钻井液技术
使用少量钻井液技术主要有气体钻井技术、清水钻井技术等。
气体钻井:在选定的地层中,可以使用空气或其他气体通过钻井系统循环作为钻井液来进行钻井。美国能源部(1999年)描述了四种不同类型的气体钻井:空气颗粒钻井、空气喷雾钻井、泡沫钻井和充气泥浆钻井。所有这些都依靠气体或气体和泥浆的混合物提升钻屑到地面。气体钻井不需要和传统钻井一样的地面大储存池。因而,这种钻井技术可以在环境敏感地区使用。
钻井液的选择能够影响整个钻井液用量和岩屑产生量。合成基泥浆比水基泥浆钻的井眼干净,掉块较少,产生较少的钻井岩屑体积,合成基泥浆可以被最大程度的循环使用。
(3)套管钻井技术
套管钻井是在钻井过程中,直接采用套管(取代传统的钻杆)向井下传递机械能量和水力能量,井下钻具组合接在套管柱下面,边钻进边下套管,完钻后作钻柱用的套管留在井内作完井用。井下工具可从套管内下入和收回,省去了起下钻,从而可减少井控事故。套管钻井的优点是:钻机和作业效率高、事故少,燃料消耗低;泥浆从套管和井壁之间的环形空间返回时,由于环空面积减小,提高了上返速度,改善了钻屑的携出状况;通过缩小井眼直径可减少泥浆和水泥的用量和费用。
4.3提高钻井液循环利用率,减少排放量
钻井液是钻井工作液,具有控制地面压力、钻头、稳定井眼和携带岩屑返回地面以及其他的功能。使用后返回地面的钻井液中携带着大量岩屑。若循环利用,固相必须从钻井液中分离出来。目前常用震动筛实现钻井液与岩屑的分离,但采用此种方法分离出的岩屑被大量的钻井液所包裹,包裹岩屑的钻井液的体积和岩屑的体积大体相当。如果通过震动筛收集的固相仍旧被许多泥浆所包裹,那么他们就不适合于进一步的重新使用和进行下一步的处置;如果用过的钻井液有收集的价值,就应尽可能多的收集,固相使用高重力分离干燥震动筛、立式或卧式旋转岩屑干燥器、螺旋式压榨机或离心分离机做进一步的处理。岩屑干燥器回收使用额外的钻井液并产生干燥的粉末状岩屑。
使用高效振动筛以及高速离心机可大大提高钻井液中固相物质的去除率。从经济角度分析,提高固控效率,可减少钻井液稀释和废弃钻井液处理所用的资金。现场测定表明,若固相控制系统的处理效率从0提高到5%,则含量4%的低密度固体可减少5/6,从而减少钻井废弃物的量。在现场应用中,应注意回收的不同类型钻井液的相互调配,先期开钻井回收的钻井液可用于后期开钻、对钻井液要求相对低一些的层位。
4.4针对不同钻井液,做好钻后分类治理
不同层位产生的钻井固体废物,其污染程度相差较大。如采用气体钻井和清水钻井的非油层废弃泥浆和岩屑,其对环境基本没有污染,可直接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其他层位,则根据钻井液成份和岩屑是否含油,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此,要求钻井施工过程中,根据污染特性,对钻井固体废物分类存放和处理。应改变目前的混合存放、统一处理的粗放式作法。如针对有机物含量较高、毒性相对较小的钻井液,可考虑喷洒于非食用土地或林场,并适当翻耕;对地层渗透率高的区块,可考虑回注地层的处理措施;对含油高的钻井固废,应采取清洗、离心分离等措施,回收其中油类物质或考虑焚烧处理措施,充分利用其热值。以上措施均不适合的,可采取固化后按规定填埋。不论采取何种措施,均需先分类存放,再采取脱水措施,只对毒性和危害性较大的部分,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
4.5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目前,我国将钻井废物列入危险废物目录中,属含废矿物油危废,编号HW07100208。钻井废物产生量大,如全部按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将无法承担,而且也没有必要。但我国目前无达标控制标准,在实际进行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不好掌握。因为含废矿物油的固体废物与含重金属等危害物质的固体废物不同,矿物油易通过焚烧、清洗等方式去除。因此,建议主管部门抓紧出台控制标准,明确处理到什么程度即可归于普通废物,以做到有法有依,提高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
同时,要加强生产过程中环境监督管理。首先,要在钻井设计和环评过程中,把好钻井设计和环评关,确保尽量减少毒害性大的钻井液材料,并优先选用产生钻井固废量小的工艺和技术。其次,要加强钻井过程管理,合理调整钻井液性能,避免钻井液频繁的稀释和反复加药,降低钻井液量和药品量,从而降低完井后的废弃钻井液处理量;减少起下钻、接单根时的钻井液喷溅,调整适宜的钻井液性能,坚持使用防喷盒;对不同层位、毒害性不同的钻井废物要分开存放、分开处置,设置专门的储砂坑堆放钻屑,不要把钻屑冲入废水池中,或取消大循环池。最后,在钻井施工完井后,对剩余的钻井液组织回收利用;对不同钻井废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含油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含油的钻井废物,可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
参考文献
[1]何纶,樊世忠.钻井完井液废弃物处理实用技术.江苏: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6.
[2]鄢捷年.钻井液工艺学.山东:石油大学出版社,2001.
【关键词】固体废物;资源化;废物利用
0.前言
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的资源化防治也就是要转变对固体废物的认识,将建筑固体废物看成一种资源,对固体废物进行二次利用,既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的问题,又能创造出一定经济效益的处理方法。建筑固体废物,一般指在构筑物的新建、改扩建、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构筑物包括建筑物、公路、桥梁等。其构成与区域特定发展阶段的构筑物结构类型、经济发展程度及社会消费水平相关。1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旧城区拆迁改造、新城区建设当中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固体废物,这些固体废物主要破碎混凝土、砖瓦、沥青等惰性物料为主,占到总量的80%以上,给我国城市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严重影响了城镇居民的身心健康。
固体废弃物是指人们在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行动中向环境排出的固体和泥状废弃物。固体废弃物不适当的堆置除有损环境美观外,还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和扬尘、污染周围大气。废物经雨水淋溶或地下水浸泡,有毒有害物质随淋滤水迁移,污染附近江河湖泊及地下水。同时,淋滤水的渗透、破坏土壤团粒结构和微生物的生存条件,影响植物生长发育;大量未经处理的人畜粪便和生活垃圾义是病原菌的孽生地。所以固体废弃物是污染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固体废弃物大致可分为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和城市垃圾三大类。工业废弃物大多来源于矿山开采、选冶、电力工业、化学和石化等废物。农业废弃物主要来自农用塑料薄膜和塑料制品以及农作物秸秆、牲畜粪便等。城市垃圾来自城市人口的日常生活、医院废弃物、商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等。
1.建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式和现状
1.1建筑固体废物污染当前的处理方式
由于很多人现在不具备环境保护的观念,在固体废物的处理上采取的是简单粗暴的做法,也就是在没有将固体废物分类处理的情况,运往政府制定的垃圾场,或者随便到小区或农村找一个地方采取露天堆放或就地掩埋的方式。这种方式不仅不能彻底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且堆放或掩埋以后里面的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还会给周围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而且这种处理方式处理成本很高,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每年的总额不在少数。因此寻找一个能够彻底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的途径,避免二次污染,并利用固体废物创造经济效益是当前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的迫切需要。
1.2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种工程建设不断,在建设的过程中由于规划设计中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建筑垃圾并没有一个科学的、彻底的解决计划,而是露天堆积,施工之后集中处理的方法,但是施工之后施工方往往会忘记处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有处理计划也只是简单的将其丢弃在城郊,造成了严重的固体废物污染。并且在经济发展中,很多人只注重经济的增长,而忽视了环境的保护,导致在一些地方走上了资本主义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导致固体废物污染越来越严重,到现在已经成为阻碍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2.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的资源化防治
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的资源化防治也就是要转变对固体废物的认识,将建筑固体废物看成一种资源,对固体废物进行二次利用,既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的问题,又能创造出一定经济效益的处理方法。现在在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对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的资源化防治尝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这种防治方法没有普遍开展起来。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的资源化防治主要分为两步,也就是将固体废物分类和选择合适的处理技术。
2.1固体废物分类
根据建筑固体废物的主要材料类型或成分进行分类,主要可以分为建筑水泥石块垃圾、金属类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垃圾。在分类的基础上,对建筑垃圾进行预处理,也就是根据分类将建筑固体废物分类存放,以便于下一阶段的技术处理。
2.2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的资源化防治处理方式
2.2.1再生骨料混凝土
再生骨料混凝土主要是指利用建筑固体废物中的一些水泥块、石块等代替骨料混凝土中的石子,以增强混凝土硬度和强度一种技术。对建筑废料中的废弃混凝土进行回收处理,作为循环再生骨料,一方面可以解决大量的废弃混凝土的排放及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等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天然骨料的消耗,从根本上解决资源的日益匮乏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问题。
2.2.2废砖的综合利用
建筑过程中的废砖,如果形状比较完整,而且强度、硬度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则可以作为砖块重新利用起来。如果已经破碎,就可以采取将其粉碎,作为再生骨料混凝土的骨料使用。或者重新将破碎的砖头与水分搅拌,通过压力模具再次成型,利用高温蒸汽支撑蒸养砖,这种方法虽然成本较高,但是所二次生产的蒸养砖与红砖在强度和硬度上都差不多,完全可以应用各类建筑,创造经济效益。在这里国内企业可以选择欧洲、日本等国家常用的集装箱型移动式的成套处理装置,这些装置多采用颚式破碎机,产量约150t/h,破碎后的骨料直径为0-60mm,成本较小、容易形成规模。
2.2.3废陶瓷的综合利用
对建筑固体废物中的废陶瓷,可以采用破碎成砂的方式,将其破碎到5-10mm,这是因为建筑固体废物中的废陶瓷一般是炻质类陶瓷,具有吸水率较低,坚硬,耐磨,化学性质稳定的特点,这是天然砂和碎石子为原料的彩砂原料所不具体的物理性能。将破碎后的废陶瓷作为人工彩砂原料,烧成彩釉有很好的耐高温、不易脱落等特点,可以广泛的应用于建筑物的外墙装饰。在解决护体废物污染的同时,也创造一种较高的经济效益。
3.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固体废物污染的资源化防治可以看成一个产业,具有很大的经济潜力可以挖掘,在预防和减少固体废物污染的基础上,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能够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国家鼓励、支持综合利用资源, 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 国家鼓励、 支持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 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第十二条 建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必面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审批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方可批准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需要配套建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 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的验收应当与对主体工程的验收同时进行。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 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六条 收集、 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第十七条 产品应当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可以回收利用的产品包装物和容器等回收利用。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科研、生产单位研究、生产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农用薄膜。 使用农用薄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农用薄膜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九条 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二十条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二十一条 对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第二十二条 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第二十三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 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并经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第二十四条 禁止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第二十五条 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限制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可以用作原料进口的固体废物的目录, 未列入该目录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 确有必要进口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固体废用作原料的, 必须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许可,方可进口。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作出界定,制定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技术政策, 组织推广先进的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开发和推广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的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或者使用者必须在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名录中的设备。
生产工艺的采用者必须在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名录中的工艺。 依照前两款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推广能够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第二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三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第三十一条 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对其产生的不能利用或者暂时不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 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
第三十三条 露天贮存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设置专用的贮存设施、场所。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本法施行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没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 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必须限期建成或者改造;
在限期内,对新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应当缴纳排污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采取缴纳排污费措施的单位在限期内提前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经改造使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 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在限期内未建成或者经改造仍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继续缴纳排污费,直至建成或者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为止。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排污费用于环境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节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第三十六条 贮存、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十七条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
第三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发展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气和其他清洁能源。 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净菜进城, 减少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收购网点,促进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
第三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清扫、 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
第四十条 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 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 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 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四十二条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和识别标志。
第四十四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四十五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
第四十六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不处置的, 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第四十七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对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 置的设施。 第
四十八条 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 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危险废物排污费用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九条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五十一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十二条 运输危险废物, 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五十三条 收集、 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 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五十四条 直接从事收集、 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五十五条 产生、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第五十六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五十七条 在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 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第五十八条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一)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二)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三)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的;
(四)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五)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
(六)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七)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 有前款第(一) 项、第(二)项行为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 项行为的,处应缴纳排污费金额50%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淘汰的设备,或者采用淘汰的生产工艺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或者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第六十三条 贮存、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违反本法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处置的;
(三) 转移危险废物,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向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五)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六)将危险废物和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七)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或者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
(八)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第六十五条 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前款活动的, 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或者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 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 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危险废物,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对已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主管部门依法向海关提出处理意见, 海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进口者消除污染。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条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第七十一条 受到固体废物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 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或者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犯本条罪的,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二)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三)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四)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五) 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 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 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第七十五条 液态废物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和排入大气的废气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
关键词:高职 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 改革 项目化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5(b)-0063-02
《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的一门重点专业课程。本专业2006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示范院校建设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根据示范性建设要求,积极开展校企合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广泛专业调研和岗位职业能力分析,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对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并引入行业标准,推行“教、学、练、做”一体的教学方法,被确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2008年以来,在以工作过程为主导的项目课程建设思想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改革,开展以工作过程为主导的项目化课程建设,对高职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实施等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和总结,构建了具有本专业特色的“三结合、五融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课程的主要内容以阐述工程技术为主,复杂的理论推导较少,因此在传统的授课期间,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在项目化教学改革中,引入工程实例,在授课期间引导学生根据固体废物的处理原则对工程实例进行分析总结,从而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学习中,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1 课程地位及性质分析
我国是固体废物产生和排放大国,有资料显示,2006年全国的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48亿 t/a,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约25.85万 t/d,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相对于垃圾的排放量明显不足,无害化处置率只有60%左右。2006年我国的工业固废排放量也超过15亿吨,但其综合利用率也仅约61%,而其余则进行贮存或处置后堆放。近年来,电子废物、农业废物的产生量增长迅速,而收集与处理率却较低。据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7576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1197万吨,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对固体废物的处理也越来越重视,在目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有更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厂建设及投入运行。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技术的发展也促进了《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课程的发展,在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课程中的地位也将越来也重要。
但之前一方面由于人们对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重视程度不够,以至于产业化应用发展缓慢;另一方面目前各地对于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所需人才较少,所以本课程在学时安排上只有42个学时和一周专业实习。而本课程内容涉及面广,内容较多,且多以工程技术阐述为主,传统讲授时与学生互动比较困难,因此,在进行项目化教学改革时,一方面将教学内容调整结构顺序;一方面将教学方式进行改革,在课堂上尽量以学生为主体进行学习过程,教师只是讲授基础理论内容,起辅助学习的作用。
2 重构课程内容
将教学内容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的顺序重新排序:第一部分为绪论,在绪论里介绍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及学习目的、要求等;第二部分为固体废物的预处理,包括收集、运输及破碎、分选等;第三部分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处理及利用,包括焚烧、热解及好氧堆肥和厌氧发酵;第四部分为不可利用固体废物的处理,包括固化、稳定化及填埋;第五部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在每部分内容编排上主要偏重常用工艺理论,设备方面不做重点(同期开设的还有环保设备课程);在每节内容后面附有“知识拓展”以及思考题,介绍当前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的研究热点及当前经济发展,作为课后自学内容,以增强学生的就业自信心,使课程的教学目的与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3 教学方法的改革
教学过程立足于加强学生应用知识和实际技能的培养,基本采用讲、学、练、做结合方式。由于本课程具有涉及面广、相关设备较少的特点,因此,教学场所主要以多媒体教室为主。并通过搭建起多维、动态、活跃、自主的课程训练平台,使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调动。积极利用电子书籍、电子期刊、数字图书馆、专业网站等网络资源,使教学内容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使学生知识和能力的拓展成为可能。
3.1 适当的利用多媒体教学
《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课程内容既有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也有固体废物处理的设备原理及工艺流程,如果全部采用传统“黑板加讲述”的教学方式,学生不太容易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工艺流程,给教与学都带来一定的难度,而采用多媒体教学,则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图片、动画、视频等,让学生加深对这些内容的理解与直观认识。但在使用多媒体教学时,也要结合使用黑板教学,这在讲解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时是有益的,同时,由于本课程涉及到多个学科的知识,所以在学习基本理论时需要补充一些相关知识,这也需要教师在备课时多查阅资料。
3.2 创设工作情境
创设工作情境,是创造一种有利于教学的环境,使学生有亲临现场的感觉,激发学生的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思维。对固废课程来说,主要以学习固体废物的处理工艺为主,而这不可能去模拟工厂或者设计室的工作氛围,所以以分析生产单位的实际工艺项目为任务来引领带动整个课程的教学。例如,对校园的垃圾收集路线进行设计并写出报告,可以提高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的成就动机。从对校园垃圾投放点的考察、校园平面图的整体了解到整个路线的设计,在系统完成这些工作的同时,掌握收集路线设计的原则及保护环境等重要的知识,真正将理论实践融为一体。又如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工艺学习任务中,涉及到如矿业、化工等各个行业的知识,知识量大,且大多为陈述性内容,传统教学极易让学生感到无趣,学习效率不高,在实际教学中也不可能逐一讲解。经过改进,在教学中选取一个典型的处理工艺作为讲解实例,在讲解当中,注重让学生掌握这些工艺的设计原则及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对于其他污染物的处理工艺则不再详细进行讲解,在课堂上留出一定时间对其他任一选定的工艺项目进行案例分析、讨论,用学习到的知识原则对所选定的工艺进行剖析,并写出总结报告,然后由教师进行点评,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思考。
教学过程立足于加强学生应用知识和实际技能的培养,基本采用讲、学、练、做结合方式。由于本课程具有涉及面广、相关设备较少的特点,因此,教学场所主要以多媒体教室为主。设计的项目,要求学生独自完成。分析案例项目实施时:每若干人一组,运用所学到的知识对选定的工程项目进行讨论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最后做出评价,提出不足和改进意见。
3.3 合理布置课后工作任务
对于课后作业,不再是让学生单纯的写几道思考题、简答题之类的作业,而是把在课堂上讨论的结果或者争议放在课后去整理,并形成报告,这样一方面可调动起自觉学习的积极性;一方面可让其充分利用起学校给提供的电子书籍、电子期刊、数字图书馆、专业网站等网络资源和图书馆的参考书,知识视野自然也就开阔;另一方面也可弥补课时不足带来的缺陷。对于报告,需要教师进行批改点评。
4 课程考核与评价
建立公平合理的考核制度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端正学习态度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对培养学习能力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很有必要。在教学改革实际过程中,对课程考核方式进行细化,由以前的单一考试考核方式扩展为考试考核、平时考核等综合考核方式。平时考核按课程分为7个项目分别考核,考核成绩以项目考核成绩累计计算。项目考核的每一个项目成绩在课程成绩中占一定权重。每个项目成绩都是从知识、技能、态度三方面考核,考核可依据提交的成果、作业、平常表现及小组互评的结果进行,可采用笔试和问答等多种方式。本课程实施过程中学生需要分组合作,要充分考虑个人在合作中的贡献进行评价。考试考核可采用多种形式相结合:传统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面试等。
5 实施效果
通过对学生学习兴趣调查以及校内教学督导和校外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的评价可得知,本课程实行项目化教学后,取得了预期的教学效果。以“基于工作过程”理念设计的教学内容与教学场景极大的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入主动学习,提高了学习效果。
6 结语
在课程内容方面,与行业和企业专家及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探讨,将新的专业标准和技能培养标准引入到教学里,以理论知识够用,培养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的能力为准来构建课程内容。在教学方面,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多媒体教学课件,融“教、学、练、做”为一体,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按照岗位要求不同,以就业单位需求为中心,以校企共同指导的方式实现对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在考核方面,突出职业岗位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形式不再是单一的笔试。
参考文献
[1]龙来寿,梁凯,等.《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课程教学改革探析[J].韶关学院学报,2010,31(3):157-159.
论文关键词:城市建设;城市污染;环境问题
一、城市环境和资源的压力
城市规划中的环境问题跟经济活动和人口的密度成正比,因而,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也接踵而来,加上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城市猛增的人口,人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和升级的消费,都带给了紧张的城市环境和资源更重的压力。
(一)大气的污染和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目前已知的约有100多种。主要由自然因素(如森林火灾、火山爆发等)和人为因素(如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等)引发,后者更甚,特别是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死带来的。城市中的空气污染源大致来自于以下方面:1、工业:工业是导致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因为工业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性质复杂,种类繁多;2、交通运输:尤其是城市汽车,数量多又集中性强,它所排放的污染物能对人呼吸器官直接造成很大的危害,严重污染城市空气,是城市空气的重要污染源;3、各种喷雾剂,新增了空气中的有害成分,造成空气污染(如各种空气清新剂、杀虫剂等)。城市化日渐加快,相伴相生的工业、交通运输业也发展迅速,这些发展就导致了更多空气污染。当污染物:大量的废气、粉尘、硫氧化物、碳氧化物、氮氧化物、臭氧等被排入大气中后,空气的质量就受到了严重的破环。
(二)废水污染
城市水污染主要涉及如下三点:
1、工业废水;2、生活污水。生活排放污水的数量正在逐渐增加,有资料显示,有一半的废水是生活排出的;3、农业中用的化肥、农药,通过雨水进入到到河流中后,使地表水受到污染。据相关环境部门调查,我国城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水中的污水每天至少有l亿吨。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的河段水已受到污染,全国不适合鱼类生存水占到1/3,不能用于灌溉的占到1/4,严重污染的已达到了90%,有一半的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标准,40%的水已不适合饮用,甚至水体污染已经成为导致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的罪魁祸首。
(三)固体废物污染
固体废物主要涉及到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种。另外,也包括农业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废物。固体废物一定要妥善处理后才能丢弃,否则就会对大气、水体和土壤带来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固体污弃物具有两重性,也就是说,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对于不同的人而言,被废弃的某物品有可能是废物,但如果转换一定条件,废弃物也能变为资源。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就是利用废物的这个双重性,使固体废物减量、无害化,并且变成资源。对于不能利用和一定会产生污染的固体废物,一定要妥善处理。
(四)噪声污染
噪声一般可分为高、低两种。一般而言,低强度的噪声对人体是无害的,而且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但高强度的噪声则会对人体有害,使人疲劳,情绪低落,甚至引发疾病。高强度噪声,无论是对人的听觉、视觉、智力还是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心血管系统等都有伤害。高强度噪声主要来自工业机器、现代交通工具、高音喇叭、建筑工地以及商场、文体娱乐场所所带来的喧闹声等。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噪音污染已发展为城市污染的严重灾害之一。城市的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机动车数量的猛增。
二、防治污染的举措
(一)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大气污染的治理应当在维持现有城市的能源与交通状况的前提下,找出危害广,影响大的最严重污染物,以便能有针对性的有效治理。城市规划的大气污染治理方法主要有:1、合理工业布局;2、减少交通废气的污染;3、绿化造林
(二)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生活污水主要是有机物的污染,工业污水主要的污染物就没那么简单了。虽然每个城市水污染的程度各异,但仍可普遍采取如下措施加以防治:1、提倡节约用水,对废水进行循环再利用。实在不能用的废水经过处理后再排入水管道中;2、划分区域用水,在污染严重区域开办废水处理基地,尝试多种处理方法,采用新的科学方法净化水,严格杜绝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倒入江河湖海中。
(三)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计划
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填埋,另一种就是焚烧。虽说目前,我国填埋生活垃圾已经发展到稳步推进的阶段,但实施填埋时一定要妥善处理土地资源,确保最大限度的减少填埋场的污染和浪费,变填埋气体为资源。焚烧垃圾主要适用于可燃垃圾,东部沿海城市因其土地资源的宝贵性,就决定了焚烧处理会慢慢演变为这一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四)综合整治和规划噪声污染
一、目前城市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1)大气污染:城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指由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断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一旦超过环境自身的净化能力,大气环境就会日益恶化,严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健康、破坏生态环境。
2)水污染:水污染,一般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人,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城市水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日趋加剧的水污染,已对人类的生存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成为人类健康、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水污染被称作“世界头号杀手”。
3)固体废弃物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是指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过程中产生的危害环境的现象。目前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城市生活废弃物,即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本文由收集整理民生活垃圾、医院垃圾、商业垃圾、建筑垃圾等;二是工业固体废物,又称工业废渣或工业垃圾。这些垃圾若不及时清除,必然污染空气,对土壤、水体都会造成严重污染。从而导致蚊蝇滋生、细菌繁殖,使疾病迅速传播,危害人体健康。
二、城市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措施探讨
2.1城市大气污染的防治技术手段
治理城市大气污染可以从以下技术手段着手:一是采用新能源技术,改善我国传统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使用绿色洁净的新能源,如可以使用洗选煤,降低大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大力推行使用氢气作为新能源,有效消除大气中二氧化硫污染物得排放量;城市汽车发动机推荐用洁净的燃料工作,消除汽车尾气中二氧化碳及碳氢化合物的污染。二是一些高耗能、大气污染严重的老企业要不断改进传统的技术手段·,新兴的中小型企业要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手段,推广各类烟尘净化技术,倡导清洁生产等。2.2城市水污染的技术性控制对策
对于城市工业废水与城市生活污水要进行集中处理:城市要建立专门的城市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尽可能地将工业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进人城市废水理厂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理。但工业废水的水质必须满足进人城市下水道的水质标准。对于不能满足标准的工业废水,应在工厂内部先进行适当的预处理,使水质满足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下水道。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并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2.3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手段
对于固体废物污染一般首先是要控制其产生量,比如可以通过改革城市燃料结构控制工厂原料的消耗,定额提高产品的使用寿命,提高废品的回收率等手段减少城市固体废弃物排放;其次是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使得固体废弃物也能得到合理利用。目前主要采用的方法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固化、焚烧、生物处理等。
1)压实技术。压实是一种通过对废物实行减容化、降低运输成本、延长填埋寿命的预处理技术,压实是一种普遍采用的固体废弃物的预处理方法,但是并不是所有固体废弃物都可以进行压实处理,某些可能引起操作问题的废弃物,如焦油、污泥或液体物料,一般不宜作压实处理。
2)破碎技术。为了方便固体废弃物进人填埋场,可以预先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破碎处理,经过破碎处理的废物,由于消除了大的空隙,不仅尺寸大小均匀,而且质地也均匀,在填埋过程中比较容易压实。固体废弃物的破碎方法很多,主要有冲击破
碎、剪切破碎、挤压破碎、摩擦破碎等此外还有专有的低温破碎和混式破碎等。
3)分选技术。固体废物分选是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的重要手段,通过分选将有用的充分选出来加以利用,将有害的充分分离出来;另一种是将不同粒度级别的废弃物加以分离,分选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物料的某些性方面的差异,将其分离开。
4)固化处理技术。固化技术是通向废弃物中添加固化基材,使有害固体废物固定或包容在惰性固化基材中的一种无害化处理过程,经过处理的固化产物应具有良好的抗渗透性、良好的机械性以及抗浸出性、抗干湿、抗冻融特性,固化处理根据固化基材的不同可分为沉固化、沥青固化、玻璃固化及胶质固化等。
5)焚烧和热解技术。是固体废物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处理过程,好处是大量有害的废料分解而变成无害的物质。此外,由于固体废弃物中可燃物的比例逐渐增加,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实现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6)生物处理技术。生物处理技术是利用微生物对有机固体废物的分解作用使其无害化可以使有机固体废物转化为能源、食品、饲料和肥料,还可以用来从废品和废渣中提取金属,是固化废物资源化的有效的技术方法,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有:堆肥化、沼气化、废纤维素糖化、废纤维饲料化、生物浸出等。
[关键字]固体废物 矿物加工 综合利用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 X75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4-34-2
矿业工业是世界上仅次于农业的最古老和最重要的行业之一。在矿山开采、矿物加工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物,影响生态、污染环境及侵占土地。矿山固体废物可粗分为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和选矿过程中排出的尾矿。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经济对矿产品的需求倍增,矿产资源开发规模空前。随着而来的是,矿山固体废物的积存量和递增量起来到了令人忧虑的地步。矿业对环境的破坏和地球资源的日趋枯竭,致使人们越来越关注矿山固体废物的处理和资源化,尤其是低品位矿石和尾矿的开发利用。
1 矿山固体废物的特点及危害
1.1 矿山固体废物的特点
矿山固体废物是指矿山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石及矿石经选冶生产后产生的尾矿或废渣,以其量大、处理工艺比较复杂而成环境保护的一大难题。矿山固体废物可以分为两大类:废石(包括煤矸石)和尾矿。废石,即在开采矿石过程中剥离出的岩土物料,堆放废石地称之为拍土场。尾矿,即选矿加工过程中排放的固体废物,其储存场地称之为尾矿库。
矿山固体废物中的矿物组成与原矿大致相同。原矿通常由多种矿物组成,主要有自然元素矿物、硫化物及类似化合物矿物、含氧盐矿物、氧化物和氢氧化物矿物、卤化物矿物等。对于固体废物而言,量大面广的组合矿物为含氧盐矿物、氧化物和氢氧化矿物等。
由于废石是围绕在矿体周围的无价值的岩石,而尾矿石与有用矿物伴生的脉石矿物,因此矿山固体废物除了粒度不同于天然矿物外,其他性质与天然矿物相似。
1.2 矿山固体废物的危害
矿山固体废物的危害,首先突出的变现在于对土地的占用和破坏上。例如广东某露天矿,仅仅用于排弃废石所占用的土地面积就以每年数千公顷的速度在增加。地下开采破坏的土地面积同样惊人,据统计,在我国矿山破坏土地的总面积中,约59%是由于采矿形成的采空区而遭到破坏的;20%被露天废石堆占据;13%被尾矿库占据;5%被地下采出的废石堆所占用;3%处于塌陷危险区。
其次,由于矿山固体废物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元素及一些放射性的物质,这些固体废物在露天场所长期堆放,会与空气发生氧化、分解以及溶等作用,使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随着雨水流失,另外还有有毒的残留浮选药剂以及剥离废石中含硫矿物引发的酸性废水,一起污染水体和土壤,并被植物的根部所吸收,影响农作物生产,造成农业减产。更可怕的是,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会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及人体健康。
同时,矿山固体废弃物长期堆放,还有可能引发地质与工程灾害,如排土场滑坡、泥石流、尾矿库溃坝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发生泥石流和溃坝事故近百起,给社会带来极大的损失。治理工程灾害不仅难度大,而且代价高昂,有时甚至超过了开采矿产品的价值。
此外,矿山固体废物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生态平衡,且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矿山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是涉及社会民生的重大课题。
矿山固体废物具有危害和可利用的双重性,是一种宝贵的二次资源。我国矿产固体废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量大、矿物伴生成分多。这主要是我国在开发矿物资源方面存在“单打一”、“取主弃副”等诸多问题,将许多伴生组分矿物作为废物弃置。因此,构成了我国矿产固体废物具有再资源化和能源化的巨大潜力。
2 矿山固体废物的处理和资源化
2.1 尾矿的综合利用
2.1.1 从尾矿中回收有用金属和矿物
过去受思想认识和技术条件的限制,矿山选矿回收率不高,矿产综合利用程度不足,现已堆存甚至正在排出的尾矿中,含有丰富的有用元素[1]。回收其中的有用物质和伴生元素是对尾矿综合利用的最直接的方法。
有色金属矿山的尾矿中往往含有多种有价金属。在选矿技术水平落后的情况下,可能会有5%~40%的目的组分留在尾矿中。另外矿石中还有一些重要的伴生组分,当初选矿时就没有再进行回收。尾矿再选是尾矿利用的两个主要途径之一,它包括老尾矿的再选利用,还包括新产生尾矿的再选以大力减少新尾矿的堆存量并改进技术减少新尾矿的产生量。尾矿再选使其成为了可利用的二次资源,可减少尾矿坝的建设和维护费用,节省破磨、开采、运输等费用,还可以节省设备及新工艺研制的更大投资。目前尾矿再选已经在铁、铜、铅锌、锡、钨、钼、金、铀等许多金属尾矿方面取得了进展,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环境及资源保护效益。
如河南银铜坡金矿尾矿中的金、银平均品位分别为 1175 g/t 和 39 g/t 。该矿采用全泥氰化炭浆提金工艺,综合回收老尾矿库中的金和银,浸渣金、银品位分别为 0.21g/t 、11.64g/t ,金、银浸出率分别为 87.65 、69.84 。该矿采用浮选工艺综合回收氰渣中的铅、金、银和硫,铅精矿含 Pb 40O 、Au l5~25g/t 、Ag 250~300g/t ,Pb 、Au和Ag的回收率分别为 72 、82 和 69 。我国丰山铜矿对其尾矿经重一浮一磁一重选联合工艺试验,可得含铜 20.5 % 的铜精矿,含硫 43.61% 的硫精矿,含铁 55.61% 的铁精矿,含 WO3 82.7% 的钨粗精矿[1]。
2.1.2 用尾矿回填矿山采空区
矿山采空区的回填是直接利用尾矿最行之有效的途径之一。一般每采 1t 矿石需要回填 0.25~0.4 m3 废石[2]。尾矿粒度细且均匀,用于作矿山地下采空区的充填料具有运输方便、无需加工、易于胶结等优点。尾矿的回填可以大大减少占地。传统的水力充填(包括高浓度充填)均选用分级粗尾砂作为充填料;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全尾砂膏体充填工艺,减轻或消除尾矿对地表或井下污染等方面,效果非常显著。
山东招远金矿灵山分矿采用高水固结尾砂充填采矿法,试验结果比原来水泥河沙胶结充填工艺优势明显,提高了生产能力,节省了费用。从实践来看,来源广泛的尾砂代替砂石作井下大面积充填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是矿山正在推广的一项新工艺[3]。
2.1.3 利用尾矿生产建筑材料
金属矿山尾矿的物质组成虽然千差万别,但是其中基本的组分及开发利用途径是有规律可循的。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及其工艺性能这三大要素构成了尾矿利用可行性的基础。磨细的尾矿构成了一种复合矿物原料,再加上其中微量元素的作用,使其具有许多工艺特点。目前,我国建筑业仍处于不断发展之中,对建材的需求量有增无减,这无疑为利用尾矿生产建材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根据不同尾矿的不同特性,尾矿可以用于制砖、生产水泥、生产新型玻璃材料、生产建筑微晶玻璃、生产加气混凝土、生产仿花岗岩等不同的用途。
把选矿过程中抛出的废石、磁选过程中产生的尾矿直接作为建材产品的例子有马钢姑山铁矿、上海梅山铁矿、江苏吉山铁矿,首钢大石河铁矿等一些矿山。这些矿山都结合自身选矿工艺、当地资源情况开展了这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4]。
2.1.4 尾矿的其他用途
尾矿中含有一些植物所需的微量元素,将尾矿直接加工即可当做微肥施用,或作为土壤改良剂。如尾矿中的钾、锰、磷、锌、钼等组分,常常可能是植物的微量营养成分。尾矿中含有方解石、长石或者矾类盐,可以生产工业污水絮凝剂、捕捉剂等;用花岗岩闪长岩类尾矿生产絮凝剂或水玻璃,在工业中具有广泛用途。
2.2 废石的综合利用
2.2.1 从废石中提取有价金属
废石中的有价金属很多,目前提取的主要有铜、金等比较昂贵的金属。江西德兴铜矿利用酸性废水浸出废石中的铜,即充分利用了矿山资源,又保护了水体和土地环境免遭酸性废水的污染。而在黄金矿山的生产过程中,大量的围岩(含金1g/t左右)以及达不到最低工业要求品位(3g/t)的矿石被视为废石而排弃在废石场。为充分利用资源,张家口金矿利用堆浸技术从废石中提取金,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2.2 废石用作井下充填料
用废石回填矿山井下采空区石废石利用中经济又常用的方法。回填采空区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直接回填,将上部中段的废石直接排入下部中段的采空区,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提升费用,无需占地,大部分的矿山都采用了这种回填方法;另外一种方法则是将废石提升到地表后,进行适当的破碎加工,用尾矿和水泥拌合后回填采空区,这种方法安全性好,但处理成本较高。我国山东德招远金矿和焦家金矿就是采用拌合水泥回填采空区的方法
2.2.3 废石的其他用途
此外,废石还可以代替黏土生产硅酸盐水泥和低碱水泥,有的矿山企业还用废石生产微晶剥离和水处理混凝土等。
3 国内外矿山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现状
在矿冶领域,世界上工业发达的国家已把无废料矿山作为矿山的开发目标,把尾矿的综合利用程度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水平和经济发达程度的标志。其利用目的不仅仅是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而且还从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等综合加以考虑。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学科间的互相渗透,尾矿利用的途径越来越广阔。国外尾矿的利用率可达60%以上,欧洲一些小国已经在向无废物矿山目标发展。捷克将尾矿作为建筑材料的约站60%,现在已能利用铁矿的尾矿制造微晶玻璃、耐化学腐蚀玻璃制品和化工管道等;保加利亚把从尾矿中回收的石英用做水泥惰性混合料和炼铜熔剂,取得了较好的回收效益;美国、加拿大等矿业发达国家尾矿的综合利用工作做得较好,例如,美国国际矿产和化学公司综合回收尼苏达州铜、镍尾矿中的铅,每年可得60万t铅金属。
我国尾矿的综合利用研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其原因一方面与国家的重视有关,另一方面,也和我国的矿产资源特点及利用状况有关。我国的金属矿产资源贫矿多、伴生组分多、中小型的矿床多,目前不少矿山已经进入中晚期开采,资源的紧张再加上开采成本越来越高,经济效益日趋降低,这样的形势下,一些矿山不得不走多种矿物产品共同开发和综合利用的路子。
随着尾矿矿物学及工艺矿物学研究的深入,对许多尾矿中可以利用的矿物组分,我国研究了他们的再选性质,对不可再选或再选技术经济效果较差的尾矿,研究了将他们作为非金属的应用性能并加以适当分类,为尾矿的综合利用开辟了新的前景。近年来,一些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与矿山企业紧密合作,在从尾矿中回收有价金属与非金属元素、尾矿制作建筑材料、磁化尾矿作为土壤改良剂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实用性成果。
4 结语
当前,我国只有一部分矿山固体废物得到处理并资源化利用。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当前一方面必须加快对矿山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研究,争取做到综合利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有效解决矿山固废的根本出路问题;另一方面应从源头做起,发展应用先进采矿技术,建立无(低)废采矿工艺,尽可能少地采出废石或直接在原地回收有用成分(如采用地下溶浸、溶化、熔炼、地下气化等物理、化学工艺开采方法,尽量减少矿物资源采掘量,进而减少废料产生量),同时大力发展选矿技术,并努力提高采矿废料的综合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矿山尾矿的产生量。对于尽管经采取多方面努力仍产生的少了矿山固废,则要考虑其处置问题,以及闭库后的复垦等措施,以供将来利用。
参考文献
[1]王秀萍,尾矿化学处理与综合利用的国内外研究概况.中国矿业,2009.v.18;No.141(05): p.73-76.
[2]章庆和,苏蓉晖,有色金属矿尾矿的资源化.矿产综合利用,1996(04):p.27-30.
【关键词】三岔河流域 污染现状 防治对策
我国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对流域污染防治进行研究,通过实施总量控制指标的方式,采取工业废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恢复等方式进行了云南滇池流域、松花江流域、太湖流域的治理,取得了一些效果,逐步遏制住了水质恶化的趋势。目前我国流域污染防治的方法逐步从单个工业污染源治理向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农业污染源治理、生态治理转变,从污染源控制向污染防治转变。
一、三岔河流域水质现状
六盘水市2010年—2012年河流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市中心城区的水城河超标情况最为严重,除窑上断面达标,其余断面常年超标严重。超标断面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等。
二、三岔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工业废水排放情况。六盘水境内三岔河流域煤矿、钢铁、建材、化工、有色、轻工业等污染源单位共162家,2011年工业废水排放量1780.29万吨,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833.97吨,工业氨氮排放量107.11吨,石油类排放量17.78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情况。2011年,六盘水境内三岔河流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87.07万吨,综合利用量328.52万吨,处置量306.42万吨,贮存量52.13万吨。城乡生活污水排放情况。2011年,流域内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4695.10万吨,其中COD 25720.97吨、BOD5 798.46吨、氨氮3143.67吨、TN4327.65吨、TP302.12吨。城乡生活垃圾排放情况。2011年,境内三岔河流域产生生活垃圾共163301吨,其中钟山区72620.4吨,水城县43055.4吨,六枝特区47625.2吨。农用化肥、农用塑料薄膜和农药使用情况。流域内农村农用化肥(折纯)使用量共8062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共144吨、农药使用量共62吨。畜禽养殖污废水排放情况。2009年,流域内畜禽养殖废水、粪便的排放量分别是39312吨、13390吨;COD的排放量达654吨,TN的排放量达74.5吨,TP的排放量达6.5吨。
三、水体水质变化趋势分析及预测
2015年排放污染物占比情况表
四、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一)三岔河治理目标
到2015年,流域内企业主要污染物实现排污浓度和总量控制双达标;城市中心区及沿岸村寨突出的生活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贯穿市中心城区响水河得到有效治理;三岔河两岸生态建设工程取得较大进展;境内三岔河各断面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三岔河水资源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二)治理措施
治理流域工业企业。工业污染治理首先取缔规划范围内无证无照配煤厂和泥煤临时堆场,按照《六盘水市煤炭洗选行业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取缔60万吨以下洗煤厂;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煤矿矿井废水全面稳定达标。
强化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一是对已建成的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强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使污水处理厂运行达到设计处理能力,并完善市污水处理厂、双水污水处理厂、德坞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管网。二是在三岔河流域内重点建制镇新建与其相适应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积极探索农村散居村落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分年度实施修建人工湿地项目。
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妥善处置城乡生活垃圾,防止生活垃圾直接或间接进入三岔河污染水体。引导流域内畜禽养殖业走生态养殖道路,减少畜禽废水直接排放。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重点是对土锌冶炼废渣和煤矸石等固体废物进行整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利用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高炉水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作为原料生产建材,变废为宝。
实施生态建设。流域内河流两岸的主要乡镇因地制宜、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实施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开展治理石漠化治理工程,保护好地质地貌和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土壤生态环境。
五、结论与展望
(一)结论
六盘水市境内三岔河干流及其支流不同程度受到污染,其中以市中心城区的响水河超标现象最为突出。超标断面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预测2015年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治理措施:治理流域工业企业、强化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实施生态建设。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三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二)展望
三岔河普定以上河段是水利枢纽工程的基本水源,目前三岔河部分断面不能稳定达标,随着流域人口增长、经济社会迅速发展,超过了三岔河的承载能力。因此,三岔河的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得到高度重视,上升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从多个途径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参考文献:
[1]徐祖信. 河流污染治理规划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
[2]周鑫,王心源.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研究[J].资源与环境,2007.
[3]白妙馨,石蕾,魏敬铤,刘文民. 内蒙古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对策研究[J].北方环境,2012.
[4]赵雁冰.广元市嘉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研究[J].西南交通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