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中国民族风俗范文

中国民族风俗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中国民族风俗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中国民族风俗

第1篇:中国民族风俗范文

关键词:日本;风俗文化;民族文化

引言

日本的民俗学的相关研究正式起步于明治维新之后,尤其是十九世纪后半期为日本风俗学诞生奠定了历史氛围。关于日本的风俗记述可追溯到记纪神话时代,在这阶段为强化中央集权体制以及对各国真实状态进行掌握,朝廷就对各地下令编纂地方志,要能够通过迹象文字对地方进行命名,对一些物产和山川等名称加以记录,后来就将这些地方志名之为《风土记》。

1.日本风俗研究的基本概述

1.1日本风俗文化财类型分析

在日本的风俗文化财的类型方面主要就是有形风俗文化财和无形风俗文化财。无形的风俗文化财就是理解国民生活变迁不可或缺的一些衣食住行、信仰、时令节庆的风俗习惯和民俗艺能;有形的风俗财就是理解国民生活变迁不可或缺的用于前者的器具和房屋等方面。从无形风俗文化财当中的一些风俗来看,主要有生产升级和社会生活及信仰祭祀等,民俗艺能就涵盖着田乐以及故事和祝福表演等[1]。关于无形的风俗文化财通常是和有形相连接,两者的关系密不可分。例如:日本的青森大型等会就是日本的大型灯祭活动,从遗产的类型上来看就是无形民俗文化财中的风俗习惯,在每年七月末到八月初都会举行大型特色活动。

1.2日本的风俗文化观分析

通常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文化会存在精英文化及风俗文化两个重要方面,而风俗文化是经过长期发展所形成的一个根深蒂固的文化,它所代表的是一种民族文化精神,同时也是作为了解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目标。之所以有如此概论主要是因为民族文化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长期形成的特定风俗习惯及与物质成果的结合体,风俗也正是民间的生活状况以及民间人们长期积累的知识得以传承的生活文化[2]。在日本风俗文化的研究过程中,从其衣食住行方面进行分析探究最能够将其民族的风俗特点体现出来,风俗具有着时代性及地方性,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迁,所以从日常生活当中进行寻根探源为最佳方式。

2.关于日本风俗的具体研究

2.1研究日本风俗的重要性分析

对日本的风俗进行详细的研究能开拓国人眼界,从而加深国人对日本风俗文化的认识及进一步了解,这样在两国的文化交流方面也能够进一步加强,这在我国和日本文化交流史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对日本的风俗进行详细研究的黄遵宪在这一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其之前,我国对邻国日本没有太多的了解,而日本对我国却有着很深的了解[3],黄遵宪对日本的民间风俗研究博得了中日两国文人学者的高度评价,其对中日文化交流史的史料进行的探究极大的丰富了中日两国文化的交流史内容。

2.2日本风俗的具体探究

通过从日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进行研究能够探寻其风俗特征,在日本的传统服装方面,“和服”是最为大家所熟知的,其发展历史上已有一千多年,在奈良时代日本的服饰在色彩上比较简单,到了平安时代,受到国风影响,衣服的色彩开始变得多样化,衣袖也向着宽大的方向进行发展,在镰仓时代贵族的奢华结束之后为作战方便服装又恢复了素朴,宽袖重新变回了窄袖,到了室町时代在衣服上就开始印有家纹,在便服的设计方面也开始向着礼服化发展。而在日本的日常做客方面也有着诸多的规矩,倘若要到日本人家中做客就需和主人预先约定好时间,进门之后主动脱衣脱帽、解去围巾并将礼物送给主人,在屋内就坐时背对门是有礼貌的表现,只有在主人劝说下才能够移向尊位。

在日本的信仰风俗忌讳方面比较的复杂,日本人大多都是信奉神道及佛教,在穿衣上都是右向掩衣襟。人死后下葬时要左向掩衣襟,这就是阴阳相反的道理,而在死者的装束上也会和人间的相反。另外就是日本人对紫色不喜欢,认为其有着悲伤色调,最为忌讳的就是绿色,认为其是不祥之色。在结婚的风俗方面结婚的典礼均在傍晚。在日本的社交风俗方面,日本人都比较谦虚礼让彬彬有礼,在行人和同事之间很少发生口角[4]。日本人待人接物的态度比较认真,按照日本人的风俗,饮酒是重要的礼仪,客人在主人为其斟酒之后要马上接过酒瓶给主人斟酒,相互表示主客间的平等和友谊,在斟茶过程中,往往是斟到八成满最为恭敬。

日本的茶道在日本也是一种重要风俗习惯,日本的茶道其实和其他东亚茶仪式相同,都是以茶为主发展出来的特殊文化,只是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差别。日本的茶道起源于中国,有着东方文化的韵味,它有着自己的形成及发展过程和内蕴。日本的茶道是遵循规则来喝茶的活动,而这一过程中的茶道精神就是蕴含在这些看似琐碎的喝茶程序当中,日本人对形式非常注重,茶道就是这样的一种体现,并成为日本风俗的重要体现形式。

在日本的风俗当中,节日是最为浓味浓厚及最能够体现日本传统风俗的内容,其中的青森大型灯祭就是日本东北地区三大祭之一,在这一地区举行大型的灯会游行据说是为驱赶夏季到来的瞌睡虫,预示着农业的丰收。根据相关说法认为,青森大型灯会是以弘前为源头得以发展形成的,其发展历史较长,在日本享保年间《津轻秘鉴》当中就有相关记载,可从其中的插图中看到七夕祭及二星祭等字样,而青森县的大型峰会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跳人,也就是随着调子跳舞[5],在每年的八月灯会间这一地区的无论老人还是小孩都参与表演。这一风俗传承至今依然繁盛。

3.结语

总而言之,日本在东方是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对其风俗文化进行研究了解能够加深中国和日本的文化交流,这样就能够在中日共同的和平愿望下起到进一步巩固作用。对日本风俗文化的研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有待加强,为此就需要有关学者付出更多的努力以希冀在未来有丰硕成果,由于本文篇幅限制不能进一步深化研究内容,期望能够对相关研究者在日本风俗研究中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作者单位: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

参考文献:

[1]李锋传.日本民俗传统艺能――歌舞伎(一)[J].日语知识,2012,(03).

[2]陈|.日本民俗渊源说――《阴阳五行与狐崇拜》编辑手记[J].中国图书评论,2011,(06).

[3]贾蕙萱.中国的日本民俗研究[J].日本学刊,2012,(03).

第2篇:中国民族风俗范文

 关键词: 民族风俗习惯;民族习惯法; 国家制定法

    在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中,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基本原则出发,尊重各个民族的平等权利,不因为某些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而歧视或侮辱他们;民族风俗习惯的改革或保持,必须让该民族的群众去选择,其他民族或个人不应强制或干涉;不能以自己的民族风俗习惯为标准,去要求和衡量别的民族,更加不能以个人主观的好恶去看待民族风俗习惯,去处理有关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

    一

、民族风俗习惯概述民族风俗习惯的基本含义,是指各民族在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方面,广泛流行的风尚和习俗,是在各民族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中的一种客观反映。在民族生存环境中,由于各个民族所处的自然地理、社会政治、历史发展等条件的不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民族风俗习惯。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个民族长期传承和广泛采用的生活方式。真正成为民族的风俗习惯的行为方式必然相沿成习、代代相传,必然为众人所用而广泛普及。

    只要民族风俗习惯形成,即为全民族所公认和遵守,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出各民族的生活方式、历史文化传统、道德标准和宗教观念等。某个民族反映其民族特性,必然存在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等特征,代表着民族的标志。在民族的相互往来中,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是民族关系中一个很敏感的问题,需要慎重看待。

    随着生活条件的变化,风俗习惯也在变化,然而,风俗习惯的变化常常滞后于生活条件的变化,呈现相对的稳定性。民族风俗习惯反过来影响经济基础,它带有较大的稳定性,它的改变经常会滞后于社会生活条件的改变,它集中地反映着某个民族的得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

    二、法律保护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重要意义保护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因此,不同民族无论是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是其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本质上是坚持不同民族平等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反映,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就意味着践踏民族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刑法第14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把“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归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从法律上保护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在刑法上的反映。

    保护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助于更好地维护民族团结。任何民族对自己的风俗习惯都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常常把其他民族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理解为对本民族的尊重,把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蔑视,理解为对本民族的歧视。所以,各种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言行,都会伤害民族感情,不利于民族团结。

    保护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能够促进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不同民族的某些风俗习惯本身就是以歌曲、舞蹈、体育的形式呈现出来的。很多民族通过自己的风俗习惯来保存和发展自己民族的文化艺术。例如,我国少数民族有很多是以讲故事和唱山歌的口头文学形式在人民群众中代代相传,而且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还有一些表现在他们具有特色的日用器具、服饰、建筑和手工艺品等方面。正是由于千差万别的民族风俗习惯,才构成了多彩多姿的民族文化,使文化艺术的内容和形式呈现出鲜明的民族特色。

    三、理性思考法律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保护(一) 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提倡科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不能孤立地看待风俗习惯,必须从一个民族的历史、经济和自然条件去考虑这些风俗习惯之所以形成和存在的现象,如此才能让我们的认识符合客观情况。把民族风俗习惯看作陈规陋习,是对少数民族的诬蔑和歧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中存在某些陈规陋习,这是符合实际的。

   但是,汉族的风俗习惯中同样有陈规陋习。任何民族的风俗习惯中都会有好的、一般的和不好的。对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应全部

肯定或全部否定,而应当进行具体分析。总体上,汉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水平上较先进,大部分少数民族发展较落后,这是客观事实。但是,先进并不意味一切都好,落后也并不意味一切皆坏。

    看待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不能用自己民族的风俗习惯为标准,而应以对民族团结、对经济文化发展、对国家统一、对社会主义事业和对人民群众是否有利为标准。凡是有助于民族团、有助于经济文化发展、有助于人民生活和身心健康的风俗习惯应当提倡和发扬。凡是有害于民族团结、阻碍生产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利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不科学的风俗习惯,应对本民族群众说明害处,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后,让他们自己进行改革。改革某些风俗习惯,主要依靠文化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来实现。提倡少数民族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各方面奉行健康、科学和文明的新习俗。

    (二)合理利用少数民族习惯法

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重要部分,应当被合理的利用。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在民族地区公平正义观上历练形成的一种具有特殊调控作用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上,少数民族习惯法应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批准、同意或默许来使其具有双重效力,使其权威性得到保障。在保持正义和秩序的基础上,国家可以做出适当的变通,实现少数民族内社会关系的稳定和谐。

    运行国家法律是个复杂的过程,只靠法典是不能实现其功能和效率的,强行推行法律常常也只是适得其反。制定法有必要给少数民族习惯法留出一定空间,去吸收和认可一些有益的习惯法,使其融入制定法。

    也不能简单地用国家制定法来代替少数民族习惯法中的消极因素,而是通过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进行长期有效的法制宣传等方式,实现少数民族习惯法和国家制定法的融合。

    实践中,对少数民族习惯法效力的承认须限定在特定的区域内。在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少数民族特殊事务上,可以对习惯法有选择性地优先适用。对那些既符合少数民族的

风俗习惯,又符合全国人民利益的习惯法,可以优先适用。

    结论:

认真看待民族风俗习惯,涉及到各个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繁荣稳定。正确处理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关系,重视和充分尊重民族风俗习惯,这样才能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秩序向着一种健康的、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第3篇:中国民族风俗范文

关键词:民俗;民俗文化;对策

我国民俗文化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提高国家软实力和文化国际影响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在我国民俗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伴随着民族的融合、民族战争、民族迁徙、自然灾害等等,民俗文化不断发生变化,同时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民俗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人文条件也已经发生了变化,其中大量的民俗文化被遗失和没落。我国民俗文化发展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必须在充分认识民俗文化重要性的基础上,制定积极对策,大力推动我国民俗文化的复兴和发展。

一、民俗的定义

民俗文化,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布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民俗文化一旦形成,就成为规范人们行为、语言和心理的一种基本力量,同时也是民众习得、传承和积累文化创造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民俗既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又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遗产。早在《汉书・王吉传》一书中就有“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的记载。《礼记・王制》云:“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这里说的王者巡守之礼,就是国君深入民间,对乡村社会的民情风俗进行一番调查研究。太师是掌管音乐及负责搜集民间歌谣的官吏,他把民间传承的民歌(国风)呈递给国君。国君通过这些民歌,“观风俗,知得失”,制定或调整国家的方针政策。我国古代诗歌总集《诗经》中的《风》,就是古代各民族之间流传的民歌。这些民歌,反映了古代人民的风俗习惯,包含着大量的古代民俗事象,对研究我国古民俗具有重大价值。就比如《水浒传》中的江湖文化、侠义文化都属于民俗文化意识范畴。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指我们以往熟悉和研究的民间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民间文化”的概念是可以互相置换的。

二、民俗的形成

任何一个民族的民俗形成都是一定地域内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并具有很深的社会根源、历史根源和地理根源。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中,民俗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由简到繁的发展过程。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各具特色的物质生活和与物质生活密切相关的人类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以及婚、丧、礼俗等也日益形成,久而久之,就逐渐形成为民族的风俗习惯,即民俗。民俗是在长期社会历史中逐步形成的一种社会现象,是历史的产物。因此,不同的民族由于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不同,所形成的民俗亦保留着不同社会历史的阶段性。

许多民俗则与自然地理环境有密切关系。人类生产活动的原始阶段,生产工具简单,生产力水平低下,这时表现了对自然环境条件明显的直接的依赖关系。民族之间由于地域的不同,条件的不同,生产活动或经济生活方式也有明显差异。如我国的鄂伦春族,过去只是单一的狩猎生产,现在已开始走向以林业为主,护养猎并举的多种经营发展经济的道路。但是,民族的经济生活特点将长期存在,不易改变。有些民俗则是由而产生的,具有非常浓厚的宗教色彩。如有些宗教对教徒的婚丧、嫁聚、饮食等方面的规定,慢慢地形成为民族的风俗习惯。

总之,民俗的形成是十分复杂的,它从各个方面反映着一个民族的特点,并经过长期历史的发展,逐步形成为一个民族的共同心理感情,它对民族的发展起着重要影响。民俗形成后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一个民族的社会历史进程而变化的。因为在一个民族的发展过程中,有的民俗有利于生产和民族的繁荣,有的则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和民族的繁荣。所以,有的民俗不断地被改革或淘汰,而新的民俗又会逐渐形成发展起来。

三、民俗的特点

民俗作为民族社会心理的表现形式,是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直接反映并影响着一个时代的民族精神和社会生活面貌,是民俗文化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在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的一些特征。

内涵的特征包括民族性,即各民族有自己的独特的区别于其它民族的风俗习惯;地方性,由于地理环境对民族的经济和生活影响,民族具有明显的地方性;集团性。不同的社会阶层、阶级等形成的社会集团之间风俗习惯也可能不尽相同。例如,俄国在沙俄时代,上层社会中以讲法语为荣,而平民大众则没有这种习惯;约束性。某种习俗可能成为全体民族成员的行为规范,具有某种不成为法的约束力。西方国家流行的狂欢节即是在这种约束力的作用下形成的,成为消除紧张的一种方式,同时也形成为一种民俗。

外延的特征包括承传性,每一种民俗都是历史遗传的结果,有一种自然的承传性;变异性,民俗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经济方式的发展与变化,旧有的一些民俗会发生变化,同时形成新的民俗。可以说,没有承传性与变异性,民俗就不可能形成并发展。

四、民俗的功能

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应充分尊重和肯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价值,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大力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们前进的精神力量。而我国的民俗文化是中国特色的文化之一,民俗文化作为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活化石”,民俗文化是维系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重要纽带。具体而言,我国的民俗文化有以下四大社会功能:

第一,民俗文化的教化功能。人是文化的产物,民俗是一种文化现象,在每个人社会化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从一出生就进入了民俗的规范:他从周围人群中学习语言,在生活中模仿人们生活,从交往中逐渐了解人际关系,然后按照特定的风俗生活一辈子。

第二,民俗文化的规范功能。民俗是起源最早的一种社会规范,而且是一种约束面最广的行为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民俗不同于法律,它不是强制实施的,而是一种不成文的,自觉的行为准则。它在无形中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各种行为,包括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这是一种无形的控制,却是一种最有力的精神的控制。

第三,民俗文化的维系功能。民俗文化是长期以来,一定区域内的人们在无形之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认同感。所以在这个特定的区域内,该民俗文化就受到大家的一致认同。而且,在社会生活的世代繁衍中,民俗文化一直被无意识的传承下来,不断被后代所复制,从而保持着社会的持续性。就算社会有大的变革,民俗文化发生的变化也只是局部的、缓慢的,这样就维护的文化的持续和稳定,从而也维系了社会生活的稳定。进一步讲,民俗文化是一种群体的、民族的习俗和文化,是特定的民族心理,因而民俗文化是人们认同自己所属集体的标志。

第四,民俗文化的调节功能。人类创造民俗文化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娱乐,为了能在劳作之余,适当的进行精神上的放松和休息,有时也为了庆祝或者婚配等活动。而且,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往往受到自然的或者社会的约束,民俗活动有时就是为了能宣泄这种心理压力。比如葬礼中的哭丧。同时,民俗活动也是为了补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经历的苦难与压抑,从而使生活充满希望。所以民俗文化通过娱乐、宣泄、补偿等方式调节着人们的心理。

总之,民俗文化有以上四种社会功能,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然,这并不是民俗文化的全部功能,由此可充分证明我国民俗文化的重要性。

五、我国民俗文化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民俗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伴随着民族的融合、民族战争、民族迁徙、自然灾害等等,民俗文化不断发生变化,同时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民俗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人文条件也已经发生了变化,其中大量的民俗文化被遗失和没落。具体表现为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俗文化的同化。原本我国的少数民族大多分布在祖国的边陲地区,与外界交流甚少,各民族的习俗文化可以得到很好的保留,但是随着民族风情旅游的大力开发,我们的民俗文化和传统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逐渐消失,被别的民族和地区的文化所取代。在一些落后的和文化缺乏稳定性的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就很可能被逐渐淡化,甚至消亡。

第二,民俗文化的商品化。由于我国某些地区民俗文化别具特色,这就成了旅游开发的巨大商机。就是把我国的民俗文化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加以开发利用,然后出售给游客。这样,我国的民俗文化就变成了一种商品,变成了赚钱的手段,也就失去了民俗文化原本的意义,也阻碍了民俗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民俗文化的庸俗化。在民俗文化被当作旅游资源开发时,为了迎合游客的需要,往往夸大其词、大肆渲染,甚至为迎合一些低级趣味的游客,不尊重少数民族的自尊和宗教感情。而且,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缺乏科学把握,表现形式简单化,生搬硬套,不能真正表现民俗文化的淳朴性和民族性,进而导致我国民俗文化的庸俗化。

第四,民俗文化传承的断层。我国的民俗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世代相传得以发展的。而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对民俗文化的生搬硬套,必然失去民俗文化原本的淳朴性。而且,在旅游开发时,原著居民往往需要大规模的搬迁,导致民俗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原生土壤”遭到破坏,从而使得民俗文化的传承出现断层,甚至消失。

第五,民俗文化认同感的弱化。民俗文化的发展依赖于人们对该文化的认同,而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一些民众受外来风气的影响,加上商品意识和货币观念的深入人心,民俗文化的认同感弱化,甚至消失。这就必然导致民俗文化的意识和没落,必然严重影响我国民俗文化的继续发展。

由此可见,我国民俗文化发展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必须在充分认识民俗文化重要性的基础上,制定积极对策,大力推动我国民俗文化的复兴和发展。

六、推动我国民俗文化发展的对策

十七届六中全会在宏观上对我国文化发展作出了重大的战略部署,这就为我们民俗文化的复兴和发展提供的重要的理论来源。我们在复兴、保护、发展、繁荣我国民俗文化的过程中,一定要紧跟党的战略部署,把握好民俗文化的发展方向,制定出既符合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要求又符合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方针的对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大力推动我国民俗文化的复兴和发展,大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1.党和国家要制定有利于民俗文化发展的政策。全会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就是党和国家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这让全国人民都把对文化、对民族文化、对民俗文化的重视和认识又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次全会引起了学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这样就引导了大众的舆论,引领大众重视维护和发展我国的民族文化、我国的民俗文化。同时,我认为党和国家要制定和完善保护我国民族文化和民俗文化的法律法规,比如关于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规范我国文化发展的行为和途径,使我国民俗文化的发展走上法制的轨道。而且,我国民俗文化的维护和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我们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同时还应加大国家财政的支持力度,需要国家的引导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民俗文化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2.大众要树立保护、弘扬民俗文化的价值观。全会指出,我们要充分认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而目前,我国民俗文化逐渐被遗失和没落,现状堪忧。而且,人民大众对于保护和发展我国的民俗文化的责任感还有所欠缺,甚至是漠不关心,尤其是青少年群体。所以,我们要首先对人民大众进行各种形式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摒弃一些西方腐朽文化的腐蚀,深刻认识到我国民俗文化的历史渊源和重大意义。这样我们才能在精神上保持凝聚力,才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保护、捍卫、发展、繁荣我国的民俗文化。

3.社会各界要大力扶持民俗文化产业。全会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健康发展。而目前,我国的民俗文化产业还很有限,除了国有的民俗文化产业,大部分是特色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产业,我们应该在壮大国有民俗文化产业、规范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同时,注重多种文化产业的发展。鼓励个人、企业、社会以各种形式创办国家政策许可的民俗文化产业,对其在规划建设、土地使用、税费政策、从业人员职称等方面与国有民俗文化单位同等的政策。这样就有利于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民俗文化发展氛围。

4.国家教育部门要大力培养民俗文化传承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全会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要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思想,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在目前,我国民俗文化不断遗失和没落,来传承民俗文化的人才也逐渐减少,甚至出现断层。比如我国的皮影,皮影艺术堪称当今影视艺术的鼻祖,起源于中国,是我国出现最早的戏曲剧种之一。据史书记载,皮影戏始于先秦,兴于汉朝,盛于宋代,元代时期传至西亚和欧洲,

可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但由于历史和政治的原因,广藏于民间的皮影家底毁失殆尽,传艺断代,皮影戏面临濒危。所以,我们应该大力进行民俗文化传承人才的培养,鼓励民俗文化产业单位与高校联合,发展和民俗文化相关的高等教育,特别是在高等院校中培养民俗文化高级专门人才,为民俗文化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同时,我们还应该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我们应该保护民间艺人,发挥他们传承民俗文化和培养民俗文化传承者的重要作用。

总之,民俗文化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基于民俗文化发展现状,我们应该站在十七届六中全会的新起点上,制定各种对策,复兴、保护、传承、发展、繁荣我国的民俗文化。这样,才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步伐,才能不断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参考文献:

[1]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9年

[2]乌丙安.中国民俗学[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

第4篇:中国民族风俗范文

入茶室时客人应当遵守的礼仪

1.入茶室时应脱掉外衣,挂在室外的衣挂上。如果没有衣挂,则在进入所指示的场所之后,折叠好放在自己身体后面(应将两边的垫肩相对折起,不能露出衣服衬里)

2.入茶室时不要戴戒指、手表、项链等金属饰物,这样才符合朴素的茶会气氛。不应拾护身用具。

3.茶室是提高人的道德修养之所在,对茶人而言是圣地。

4.不可穿着过于华丽的服饰,或是过于夸张地露出衬里的衣服,这些都不适应茶室气氛。

5.入茶室前整理好自己的鞋物,以便于离开时方便穿着。

6.换上白色袜筒再进入茶室。

7.事先清洗口腔与洗手。

8.进入后主动向先到的来宾行礼(无论熟悉者或是陌生者)。

9.不可询问其他来宾之身份。

10.事先清洁指甲,注意保持言行举止端正。

11.在茶室里谈论的话题,茶会结束离开茶室后不应再次谈论。

12.离开茶室时彼此行礼致谢,整理好自己的座位,确认没有遗留果皮纸屑。

13.不可践踏坐垫,使用完毕后应放在原来位置上。

14.茶会结束后,客人与主人彼此致谢后静静离去。

世界各国不同的茶俗介绍

泰国茶俗:

历史悠久的泰国,在风俗习惯和礼仪上也呈现出独特的民族性。

泰国北部地区、缅甸和云南地区相似,这里的人们有喜欢吃“腌茶”的风俗,其法与出自中国云南少数民族的制作腌茶一样,通常在雨季腌制。

腌茶,其实是一道菜。将生茶腌制成酸味制品,时拌入食盐、生姜、花生之类,吃时将它和香料拌和后,放进嘴里细嚼。因为这里气候炎热,空气潮湿,吃腌菜又香又凉,所以,腌茶成了当地世代相传的一道家常菜。

印度茶俗:

印度人饮茶方式很特别,他们把茶倒在盘子里用舌头舔饮。另外,在印度如果用左手递送茶具,就会被看作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因为印度人认为左手是用来洗澡和上厕所的。他们喝奶茶,也爱喝一种加入姜或小豆蒄的“萨马拉茶”。

斯里兰卡:

斯里兰卡的居民酷爱喝浓茶,茶叶又苦又涩,他们却觉得津津有味。该国红茶畅销世界各地,在首都科伦坡有经销茶叶的大商行,设有试茶部,由专家凭舌试味,再核定等级和价格。

西亚地区的土耳其人,不论大人小孩都喜欢红茶,城乡茶馆普遍,出门饮茶也方便。

伊朗和伊拉克人更是餐餐不离浓味红茶,用沸水冲泡,再在茶汤中添加糖、奶或柠檬共饮。

关于中国的茶祭风俗

在我国五彩缤纷的民间习俗中,"茶"与丧祭的关系也是十分密切的。"无茶不在丧"的观念,在中华祭祀礼仪中根深蒂固。下面就详细介绍中国的茶祭风俗。

祭祀用茶早在南北朝时梁朝萧子显撰写的《南齐书》中就有记载:齐武帝萧颐永明十一年在遗诏中称:"我灵上慎勿以牲为祭,唯设饼果、茶饮、干饭、酒脯而已。"

以茶为祭,可祭天、地、神、佛,也可祭鬼魂,这就与丧葬习俗发生了密切的联系。上到皇宫贵族,下至庶民百姓,在祭祀中都离不开清香芬芳的茶叶。茶叶不是达官贵人才能独享,用茶叶祭扫也不是皇室的专利。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在较大程度上保留着以茶祭祀祖宗神灵,用茶陪丧的古老风俗。

用茶作祭,一般有三种方式:以茶水为祭,放干茶为祭,只将茶壶、茶盅象征茶叶为祭。

在我国清代,宫廷祭祀祖陵时必用茶叶。据载同治十年(1871年)冬至大祭时即有"松罗茶叶十三两"记载。在光绪五年(1879年)岁暮大祭的祭品中也有"松罗茶叶二斤"的记述。而在我国民间则历来流传以"三茶六酒"(三杯茶、六杯酒)和"清茶四果"作为丧葬中祭品的习俗。如在我国广东、江西一带,清明祭祖扫墓时,就有将一包茶叶与其它祭品一起摆放于坟前,或在坟前斟上三杯茶水,祭祀先人的习俗。茶叶还作为随葬品。从长沙马王堆西汉古墓的发掘中已经知道,我国早在2100多年前已将茶叶作为随葬物品。因古人认为茶叶有"洁净、干燥"作用,茶叶随葬有利于墓穴吸收异味、有利于遗体保存。

历古以来,我国都有在死者手中放置一包茶叶的习俗。像安徽寿县地区,人们认为人死后必经"孟婆亭"饮"迷魂汤",故成殓时,须用茶叶一包,并拌以土灰置于死者手中,这样死者的灵魂过孟婆亭时即可以不饮迷魂汤了。而浙江地区为让死者不饮迷魂汤(又称"孟婆汤"),则于死者临终前除日衔银锭外,要先用甘露叶作成一菱形状的附葬品(模拟"水红菱"),再在死者手中置茶叶一包。认为死者有此两物,死后如口渴,有甘露、红菱,即可不饮迷魂汤。原来在封建迷信中,人死后要被阴间鬼役驱至"孟婆亭"灌饮迷魂汤,目的是为了让死者忘却人间旧事,甚而要将死者导人迷津备受欺凌或服苦役,而饮茶后则可以让"死者清醒",保持理智而不受鬼役蒙骗。故茶叶成为重要的随葬品。

茶在我国的丧葬习俗中,还成为重要的"信物"。在我国湖南地区,旧时盛行棺木葬时,死者的枕头要用茶叶作为填充料,称为"茶叶枕头"。茶叶枕头的枕套用白布制作,呈三角形状,内部用茶叶灌满填充(大多用粗茶叶)。死者枕茶叶枕头的寓意,一是死者至阴曹地府要喝茶时,可随时"取出泡茶";一是茶叶放置棺木内,可消除异味。在我国江苏的有些地区,则在死者人殓时,先在棺材底撒上一层茶叶、米粒。至出殡盖棺时再撒上一层茶叶、米粒,其用意主要是起干燥、除味作用,有利于遗体的保存。

丧葬时用茶叶,大多是为死者而备,但我国福建福安地区却有为活人而备茶叶,悬挂"龙籽袋"的习俗。旧时福安地区,凡家中有人亡故,都得清风水先生看风水,选择"宝地"后再挖穴埋葬。在棺木入穴前,由风水先生在地穴里铺上地毯,口中则念念有词。这时香火绕缭,鞭炮声起,风水先生就将一把把茶叶、豆子、谷子、芝麻及竹钉、钱币等撒在穴中的地毯上,再由亡者家属将撒在地毯上的东西收集起来,用布袋装好,封好口,悬挂在家中楼梁式木仓内长久保存,名为"龙籽袋"。龙籽袋据说象征死者留给家属的"财富"。其寓意是,茶叶历来是吉祥之物,能"驱妖除魔",并保佑死者的子孙"消灾祛病"、"人丁兴旺",豆和谷子等则象征后代"五谷丰登"、"六畜兴旺";钱币等则示后代子孙享有"金银钱物"、"财源茂盛"、"吃穿不愁"。

以上就是对中国的茶祭风俗的介绍,希望对大家了解中国的茶祭风俗有所帮助。

关于汉族的饮茶风俗介绍

以茶敬客。中国有句俗语,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茶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即使不是富裕人家,也得有“粗茶淡饭”。家里来了客人,不请吃饭可以,但不敬茶就显得不礼貌了。客来敬茶是热情好客的表现,也是传统的礼节和传统的美德。下面就关于汉族的饮茶风俗做一介绍。

在汉族饮茶风俗中,除了广东福建等地的工夫茶以外,讲究一些的一般是用盖碗来泡茶。许多地方都有用盖碗泡茶的习惯,但以四川最有代表性。不但茶馆里用盖碗,普通家庭里也喜欢用盖碗。盖碗是三件套,盖,碗,托。用盖碗泡茶确实既方便有实用,既可揭盖闻香,又能观赏茶汤。能趁热喝,还不烫手。早在唐代就有了带托的茶盏了,据说是唐代府尹崔宁的女儿发明创造的,她嫌端茶盏时烫手,就想了个办法,把蜡烛烤软,上面放个小碟子,就成了盏托,不烫手了,传到工匠那里,就制成了带托的茶盏了。四川的茶博士用盖碗沏茶成了一门技术,甚至是绝技。长嘴大铜壶,青花瓷盖碗,茶托茶碗一串串从茶博士的手里飞出去。令人眼花缭乱,却都能准确地落在客人的桌前。茶博士离得很远冲茶,如同蜻蜓点水,有的还能做出花样动作,高难度动作。

文士茶是早年流行于江西婺源文人学士中的传统茶俗,也是用盖碗品饮,盖碗又称“三才碗”,代表天、地、人的和谐。文士茶讲究饮茶人士之文雅、饮茶环境之清雅、饮茶器具之高雅,追求汤色清、气韵清、心境清,以达到物我合一、天人合一的境界。

以上就是关于汉族的饮茶风俗的介绍,希望对大家了解这一知识有所帮助。

饮茶大不同之维吾尔族人的茶风俗

饮茶文化在中国的历史由来已久,中国的茶文化博大精深,通过茶马古道与丝绸之路中国将茶文化远播世界。中国民族众多,每个民族都有自己风俗习惯,自然每个民族的茶风俗也是存在差异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维吾尔族人的茶风俗吧。

茶是维吾尔族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饮料,可以说是"不可一日无茶"。您若有机会到维吾尔族人家家里作客,一般由女主人先用托盘向客人敬第一碗茶,从第二碗起则有男主人敬茶。倒茶时要缓缓倒入茶碗内,茶不能满碗。客人如不想再喝,可用手将碗口捂一下,即是向主人示意:已喝好。茶喝好后,还要由长者作"都瓦"(默祷)。作都瓦时,客人不能东张西望,嘻笑起立,要将两手伸开合并,手心朝脸默祷几秒钟后轻轻从上到下摸一下脸,都瓦即告完毕。待主人收拾完茶具后,客人才能离席,否则视为失礼。

维吾尔族人分居于新疆天山南北,因此饮茶习俗也有差别。北疆人常喝奶茶,一般每日需"二茶一饭"。喝奶茶时,常以一种用小麦面制成的圆形面饼"馕"(为民族传统面食)佐食。北疆伊犁地区的还有“吃茶”习惯,北疆大多使用铝锅煮茶。南疆人则常喝清茶或香茶,南疆喜用铜质长颈茶壶或陶瓷、搪瓷的长颈茶壶。而喝茶时均用茶碗,一般用小碗喝清茶或香茶,而用大碗喝奶茶或奶皮茶。

这就是关于维吾尔族人的茶风俗的些许认识了,如果有机会大家也可以去新疆看看,亲身感受下那边的茶风俗吧。

小助手带您领略各地不同的茶风俗:

拉祜族的特色烤茶茶俗

闽台婚俗之三茶天礼

昆明的迎客九道茶

艺术新娘茶绝对抢眼

新娘茶,作为古俗,代代相袭,流传不息。话说新娘在拜堂后的第二天,第一件事就是亲手泡制香茶敬献公婆及男家亲眷。当然,坐在川流不息的城市里吃饭的人,十有八九没有经历过这种乡下规矩。

晚上七点多时,厅堂里红烛闪烁,新娘在小姑引导下,莲步轻移,登堂向四周客人施礼。献上新人果子,里面有红枣、花生、桂圆和瓜子,预兆新娘早生贵子。然后是煮水泡茶。新娘泡制的是冰糖桂花茶,是取甜蜜之意,赐于亲人以吉祥如意的祝福。

第5篇:中国民族风俗范文

关键词 公序良俗 实践现状 如何适用

中图分类号:DF0-059 文献标识码:A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序良俗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应用非常广泛,它具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秩序和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同时还有弥补法律不足的功效,对我国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序良俗的定义

公序良俗包含了两层含义,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共秩序,是指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的一般秩序。通常,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即为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的一般道德。即为违背人们应当遵守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公序良俗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公序良俗原则最早起源于罗马法,并为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所借鉴,以德国、法国、日本的法律规定最具代表性。

1、德国法。德国法不同于法国、日本等国的是法典只有善良风俗之概念,而无公共秩序的概念。根据《德国民法典》第138条第2项规定:“某人利用他人出于急迫情势、没有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者意志显著薄弱,以法律行为使他人为某项给付,而向其自己或者第三人许诺或者给予和该项给付明显地不相当的财产利益的,该法律行为尤其无效”,对此学理上称为暴利行为。

2、法国法。与德国法不同,法国法将公序良俗分别用公序和良俗两个概念予以规定。如《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第11条规定:“如原因为法律所禁止或违反公序或良俗时是为不法原因”;第1133条规定,基于不法原因的债不发生法律效力。

3、日本法。《日本民法典》第90条规定:“以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事项为标的的法律行为无效”。

我国在民法中一直没有直接采用公序良俗的概念,但确立了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概念。体现在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学者们通常认为,《民法通则》第7条确定的赛歌会公共利益,近似外国民法典上的公共秩序;规定的社会公德,近似外国民法典上的善良风俗。因此将《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概括为公序良俗原则。

二、公序良俗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作为法律原则,公序良俗主要在两方面发挥着作用:维护社会正义和弥补现行法律的不足和缺憾。法律作为实现社会正义的工具,它会随着社会事物的不断变化而变化,出现新、难问题,由于法律本身固有的稳定性,现有的法律规定不可能完全解决这一类新、难问题,与实现社会正义的目的不相符,而克服这种缺陷的有效方法就是法律原则的直接适用。

公序良俗原则还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得法官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可以更加灵活地处理和解决在市场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难问题,但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定的风险。笔者简单地总结了几点公序良俗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一)公序良俗原则适用的不确定性。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实质上是对民事主体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提出相应的要求。在如何判断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的问题上,判断的标准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从时间维度上看,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对公共秩序、善良风俗评判标准不尽相同,它会随着社会生活和人们的观念变化而发生变动。从空间维度上看,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不同地区之间在风俗习惯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婚俗在其他地方不适用,甚至被成为陋习。如我国云南省和四川省少数民族摩梭人的走婚习俗——由女性当家和女性成员传宗接代的母系大家庭以及男不娶女不嫁,婚姻双方终生各居母家的婚姻形态。这种不确定性带来的最直接结果就是,在公序良俗的认定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对于一个法律行为是否违背了公共利益、亦或是社会公德,难以快速有效地做出判断。法官在面对实际案件时,也就难以正确适用公序良俗原则。

(二)法官的司法水平及职业地位不相适应。

公序良俗原则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模糊性,对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判断,需要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社会阅历。而目前我国目前法官队伍中部分法官的素质不尽如人意,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和生活阅历,往往难以对具体个案中涉及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作出正确的判断。此外,公序良俗原则的运用会给法官带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法官的高度的职业道德感、良好的法学素养和敏锐的社会集体意识洞察力。但当前我国法官独立审判的社会环境尚未形成,事实上各种外在因素干扰影响法官的中立性裁判。当前,一些法院在司法判决中直接适用基本原则,引发了诸多讨论,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质疑,一些案件的裁判受到舆论导向的影响而发生了改变,损害了司法的独立性。这些都可能导致公序良俗原则在民事审判中适用产生裁判结果的不确定性。

(三)缺乏公序良俗原则在审判中运用的程序性规定。

法官在认定民事活动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时,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需要确认现实生活中是否存在相应的公序良俗,查明其具体内容;其次,需要对具体的民事活动是否违反该公序良俗进行判断,明确其性质和效力,最后得出责任承担者是谁。但目前我国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此作出相应的程序性规定,比如说公共秩序应由哪个机构来进行认定,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确认,某种民俗习惯是否存在,如何判断其是否属于善良风俗等,是按学者或专家的理论还是一般人的认知来判断。审判实践中法官对具体的民事活动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的判断,往往无法找到权威的依据,从而导致裁判结果的不确定性,也使法院的裁判缺乏正当性和权威性。

三、民事审判中适用公序良俗原则的几点建议

(一)严格适用公序良俗原则,遵循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律。

法律适用有其基本规律,即法律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无具体规定的可以适用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要遵循这一基本规律,尤其是在适用公序良俗原则时必须加以严格限制。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不能因为对原则的重视,就突破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律。徐国栋先生曾经将《民法通则》的第七条表述为:民事案件,无法律国家政策可供适用时,适用社会公德和国家经济计划。可见,公序良俗原则只能在法律规则出现漏洞的前提下适用。

(二)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

当代中国法官,应该具备厚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全面的法律知识素养。此外,还需要具备丰富的社会经验和社会阅历。因此,各地区法院可以通过定期组织法官进行专业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实地调研,总结判案经验,同时引入诸如公平竞争的功利机制等相应制度,引导和规范法官的司法能动性。法官司法能力,不能完全靠外在的制度来培养,只能依靠法官的自我约束和觉悟,自我提高和完善,推动法官职业化、精英化的建设步伐。

(三)从制度构建上对法官适用公序良俗原则进行规范。

第一,合议庭制度。需要适用公序良俗原则进行判决的案件一般都属于疑难案件,因此不适合由法官独任审判,需要采用合议庭审判的方式,可以发挥集体的作用,使判决真正体现公序良俗原则。第二,专家咨询制度。对公序良俗的认定往往存在较大的争议性,为防止法官个人的独断专行,可以考虑设立专家咨询制度,由专家对行为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加以评判,作为法官判决时的参考。第三,听证制度。在社会上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违反公序良俗的案件,根据厉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照法院的职权,邀请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听证,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最终作出公正的裁判。

四、结语

综上所述,鉴于司法实践对于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可能导致相同案件不同结果,甚至有些案件的判决结果不符合普通民众的期待。因此解决如何适用公序良俗原则问题迫在眉睫。一方面对其限制适用,即根据法的基本原理,穷尽规则方可适用原则。另一方面根据法律本土化地要求,不能机械的适用法律规则,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感受,结合我国的历史传统,合理地使用公序良俗原则。

(作者: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法学理论(民商法方向))

参考文献:

[1]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7.

[2]姚辉.以案说法(民法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2—14.

[3]赵万一.民法的伦理分析.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

[4]陈吉生,金锦城.公序良俗的非确定性与裁判结果的确定性探析.法律适用,2008(05).

[5]罗芳.浅析公序良俗原则在我国民事司法适用中的问题.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1).

[6]陈吉生,金锦城.公序良俗的非确定性与裁判结果的确定性探析.法律适用,2008(05).

第6篇:中国民族风俗范文

关键词:民间美术 分类 技法工艺 特点 发展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9(a)-0197-01

“民间美术”又称之为“乡土美术”。民间美术是劳动人民创作,以美化环境、丰富民间风俗活动为目的,在日常生活中应用、流行的艺术形式。

美术由于服务对象的差异,决定了美术内容与形式、内涵(即文化性质)上的迥然不同。民间美术是劳动群众创造与当地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紧密相连的美术种类,劳动群众既是创作主体也是主要欣赏和受用人群,鲁迅先生称其为“生产者的艺术”。民间美术作品寄托着劳动者的智慧,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独特的表现技法。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手段的参与,使民间美术这一古朴的艺术形式无论从内容、理念到材料、技法、工具都有了巨大的变革。对于民间美术作品的学习不仅是对民间美术的发掘和继承,同时,也是专业创作汲取灵感的不竭资源。

通过学习民间美术可以了解该区域或民族审美状况、兴趣爱好、风俗习惯等。在美术教学中加深对民间美术的了解,可以激发学生的民族情和自豪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学习认识和理解民间美术需要将其置于相关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情境中。由于学习者存在生活经验、文化知识、分析判断力等的差异,想对民间美术作品进行有效学习,以下几个关键点需要掌握。

1 民间美术的分类

为了更系统全面的学习民间美术,首先要了解民间美术的分类,了解民间美术的分类是整体认识民间美术的基础。根据不同标准,民间美术有很多的分类法,其内容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了中华各民族基本审美情调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从应用范围上看有:日常生活民间美术、传统节庆民间美术、礼俗交际民间美术、游艺竞技民间美术等;从制作方法上有:绘画、印染、编结、刺绣、雕刻、捏塑、剪镂、扎缚、窑造、冶铸、雕版拓印等;从具体用途来看有:首饰、服饰、民居、炊具、食具、酒具、卧具、灯具、玩具、工具、家具以及民间游艺道具、祭祀用品等。代表性的品类有木版年画、剪纸、面具、皮影、木偶、风筝、蜡染、扎染、蓝印花布、彩印花布、泥塑、面塑、花馍、灯彩、砖雕、石雕、木雕、糕饼模、泥模、土陶、瓷器、香包、竹玩具、布玩具、竹编、草编、综编、刺绣、挑花等。

2 民间美术的技法、工艺

民间美术作品不只是自然物象的简单再现,而是通过技法、工艺加工再创造出来的。以剪纸为例:剪纸是中国最古老的民间美术形式,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在农村呈现着旺盛的生命力,是中国民间美术的瑰宝。唐朝诗人李商隐在《人曰》诗中有:“镂金作胜传荆俗,剪彩为人起晋风。”的诗句,说出了剪纸艺术的源远流长。剪纸是在纸、金银箔、树叶、布、皮革等片状材料载体上通过剪刀、刻刀等工具运用雕、剪、镂、剔、刻等工艺达到镂空的效果,制作出窗花、门笺、墙花、柜花、喜花、顶棚花、礼花、灯花等美术品装饰家居、美化生活。剪纸的技法多种多样有:阴影剪纸、阳刻剪纸、阴刻剪纸、填色剪纸、撕纸、拼色剪纸、套色剪纸、勾绘剪纸、点彩剪纸、烟熏剪纸、木印剪纸、细纹刻剪纸、分色剪纸、衬色剪纸等。虽然制作材料是随手可得最为普通的木、竹、纸、布、羽毛、泥土等,但民间艺人通过高超的技艺、巧妙的构思,“化腐朽为神奇”创作出独具特色的美术作品。

3 民间美术的地域、民族特点

德国艺术史学家格罗塞认为:“没有一种民族没有艺术。”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地域辽阔,不同的、语言,独特的风俗习惯使中国各少数民族拥有鲜明的文化特征,审美活动多姿多彩,民间美术资源非常丰富,异彩纷呈。美学家李泽厚认为:“审美经验的积累便产生审美观念,形成审美趣味,孕育审美理想。”民间美术具有显著地域、民族特色的同时,还具有稳定的传承性和相对固定的审美价值取向。由于各地区、民族历史文化的差异,使其具有各自独特的民族文化精神和情感,形成独特的审美心理、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审美理想及审美模式,投射于美术上,其表现语言亦是丰富多彩。民间美术依托于民族丰富的文化艺术资源,立足于独特的文化生态环境(地形、地貌、山川、植被、气候、生物群落等),综合了社会需求、民俗风情、物资特产等因素,成为该地区、民族特有文化资源的载体。虽然民间美术具有相对稳定的传承性,但这种审美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民间美术在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上都发生了变化,这需要充分研究传统民间美术的现代价值和意义,保护、弘扬民间美术的同时指导其创新与发展。

4 民间美术的生存和发展

20世纪产业革命后,机器大规模流水化的生产方式代替了手工业生产,城市化改变了人民的生活方式,外来文化借助现代工业冲击本土文化,民间美术赖以生存的环境产生激变,失去了民间美术创作过程中的文化内涵,一些珍贵的民间美术种类、形式正在逐渐消亡。如何充分保护和传承民间美术,如何将民间美术在现代生活中重新定位,如何增强民间美术的适应力,在社会转型中持续发展,民间美术未来走向等问题,迫使我们在了解民间美术历史、现状的基础上,对民间美术未来发展趋势做出全面、准确的判断。

民间美术产生于乡土,流行服务于民间,存在于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美术品种多种多样,寄托着劳动人民情感,体现劳动人民的智慧和技艺。民间美术活动以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最终目标,生活需要就是民间美术产生的最大动能。民间美术具有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统一的特点,对于民间美术来说,最好的保护是充分强化和利用其在当代社会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使用功能。民间美术来源于生活,依托于民族、地域文化,同时,民间美术也对其生存的环境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双方相互影响,彼此促进。只有还民间美术于生活才能给予它源源不断的滋养。

中国民间美术是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绚丽辉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蕴含着丰富的文化积淀,是中华民族文化中熠熠生辉的宝石。挖掘、传承、发扬民间美术的艺术、文化、历史价值,从民间美术中汲取营养,在美术作品中注入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探索、创新民间美术形式,是美术教育所承载的重大责任。

参考文献

[1] 张道一.中国民间美术辞典[M].江苏美术出版社,2001.

第7篇:中国民族风俗范文

关键词:中国民间舞  特征  发展前景

        一、中国民间舞概念

        我国是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间舞蹈,中国民间舞是中华民族舞蹈艺术的根。民间舞蹈是指源自于民间的舞蹈,受民俗文化制约的最古老的艺术表现形式。由于在不同地区受生存环境、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民族性格、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等影响,表演的技巧和风格存在明显的差异。通常民间舞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反映的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们的生活习俗和社会状况,借此来表达人们最真实、淳朴的思想感情。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地追求,民间舞也势必会不断创新与发展。中国的民间舞是中华民族艺术中最丰富多采的瑰宝,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热爱生活的真情实感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因为它表现了人民的愿望和情感,才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喜爱。

        二、中国民间舞的特征

        (一)“舞、戏”合一

        民间舞“舞、戏”合一的艺术形态及本质特征,在于产生民间舞蹈的民族文化背景中所具有的民俗性。

民间舞的艺术创作,是群众自己的创造,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反映人们的习俗和社会状况的,创作者们根据当时一个民族的传统风俗习惯、信仰、民间故事、歌谣、谚语等等来编制一个舞蹈,是最具有生活气息,最有血有肉的舞蹈艺术。正因为如此,在民族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民间舞蹈便具有了很强的“故事性”和“戏剧性”的特征,就形成了“舞、戏”合一的特性。

        (二)自娱性

        民间舞又被称作“自娱性舞蹈”。 它源于人们的“本能冲动”和“自我表现”意识。它是广大人民群众自娱自乐的艺术表现形式,来自人们心中最真挚的情感流露。群众需要舞蹈主要是为了娱乐,离开娱乐这个根本特性,就离开了群众。通俗讲大家聚集起来在一起自娱自乐的舞蹈,就可是民间舞的表达形式。因此,这种舞蹈本身都有着自娱性,所以自娱性在民间舞的特性中是不可缺少的。

        (三)载歌载舞 

        我国的民间艺术自古以来就有载歌载舞的传统,如汉族北方的秧歌,南方的“采茶灯”、“花灯”,满族的“莽式”,维吾尔族的“麦西来普”,藏族的“弦子”,这些都是载歌载舞的民间舞蹈。

        (四)民族性 

        中国民间舞具有地域性和民族性。因为民间舞受地域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特点和地域文化色彩,因此形成今天所看到的舞蹈风格和特点的明显差异。如藏族舞的高亢豪放性,藏族人民心目中的鹰是神鸟,两者在宗教文化基点上融入舞蹈,体现了藏族虔诚的宗教心理,尽情抒发了人们美好的愿望,形成了融合农、牧、宗教三者为一体的藏族民间舞蹈的风格特点和高原农牧文化的舞蹈形式。

        (五)继承性

        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民间舞蹈中的一部分舞蹈逐步发展成为宫廷舞蹈;一部分积淀着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文化因素,仍继续在民间流传、发展、升华,世代相传,不断发展。古往今来,中国民间舞蹈始终遵循着:“文以载道,语以言志,舞以宣情”的美学传统,不断由人民大众在劳动中产生、发展和创造,使民间舞蹈的艺术风味土而土香淳朴,趣而风趣动人,俗而不落俗套。

       三、中国民族舞的发展趋势

(一)重视原生态民间舞的创造

        原生态民间舞蹈本身在文化发展史上有重要的价值。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各民族处在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中创造出的舞蹈,呈现出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特点。原生态民间舞是最大含量的保留了原始民族民间舞蹈的原本形态,它是民族民间舞蹈的根,是民族民间舞蹈发展的源泉,也是一部活生生的人类舞蹈文化发展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地区的经济收入比重也出现了较大的改变,各民族的民间舞蹈具有了经济意义,为旅游产业的收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两方面都能有所收获,也让古老的各民族原生态民间舞蹈焕发青春,重铸辉煌,“老有新为”。 人们意识到原生态舞蹈的重要性时,在继承“原生态”的基础上,在“变异态”和“再生态”中去求发展。

        (二)重视民间舞技巧的发展

        中国民间舞中的技巧不仅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更是体现民间舞风格的重要表情手段。在整个节目中表演者只有不受盅碗技艺的束缚,能够扣人心弦的去完成一系列高难度舞蹈技巧,把节目推向,这就愈加显出表演的难能可贵,给观众难以忘怀的舞蹈艺术美的享受。

        中国民间舞技巧追求的是审美风格的完美体现,是同舞蹈风格紧密相融、难以分开的,技巧既包括民间舞蹈中的各种道具性舞蹈技巧,又包括各民族民间舞蹈有的旋转、跳跃、翻身等基本技巧,这就逐渐使民间舞形成了各自民族的、各地区的具有独特风格的舞蹈技巧。各民族各地区有各自的独特的舞蹈道具,如汉族经常使用手绢扇子等,藏族常用背鼓等。在基本技巧中维族的动作比较利索,而朝鲜族的动作技巧则优雅稳重。

        民间舞是舞者表达自己内心世界的一种方式,是民间舞者内心激情的物化。如果情感不投入,再高难、再精湛的技巧形式在民间舞中也会变得苍白无力,毫无光彩。有些舞者把舞蹈技巧游离于舞者情感和舞蹈风格之外,因而形成了毫无艺术感染力,让人感到莫名其妙的舞蹈。只有在舞者们把各种技巧在充满情感的流露中,层层推进中恰到好处地完成才能感动观众。这种情感化了的技巧,极大地丰富了舞者的艺术表现力,增强了舞蹈的艺术感染力。

        民间舞从最早的随地起舞,到从广场向剧场的转化,观众对民间舞的艺术性、技巧性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舞蹈技巧向塑造舞蹈形象、表现人物心理、营造舞台意境的艺术化方向发展。舞蹈造型与动态,要通过艺术化地夸张与变形将所表达的事物进一步升华,创造出了一个似真似幻、虚虚实实的艺术仙境。因此,民间舞技巧运用的最高境界就是将之艺术化,让技巧的全过程完全隐匿在舞蹈表演的情理、律动之中,而不“显山露水”,刻意为之。

        四、结论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是“艺术之母”,它体现的是自然,是对人生命意识的最原始、最自然、最强烈的呼唤的表露。中国的民间舞是在社会生活中创造的反映民族生活、思想情感并具备一定审美特征的艺术表现形式。是最能反映民族性格和审美情趣的一门艺术。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各种文化也必然会受到来自其它文化的影响,民间舞要在这种大趋势下,在迎接挑战和表现主体个性的过程中,扬弃其缺点,继承其优点,在创新中不断地保持自己的个性。 

参考文献:

[1]纪兰慰;社会转型期民间舞蹈文化的发展态势[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03期;

[2]金涛;于欣;民族舞蹈中现代审美意识的勃兴——谈民族舞蹈的创新与发展[j];民族艺术;1986年01期;

[3]王珏;试论在当代群众文化活动中动态的传承与发展民间文化——海宁《花灯》艺术生命生机勃发的启迪[a];“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开发”文集[c];2004年;

第8篇:中国民族风俗范文

关键词:中国民族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新音乐

从上个世纪初开始开始,很多学者都致力于研究中国民族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与中国新音乐,到了二十世纪80年代,更是掀起了巨大热潮。但凡一门学科的兴起,必定是从概念界定开始,然而笔者在收集资料时却发现我国民族音乐,传统音乐,以及新音乐的概念及三者间的关系解释不一致,到底是涵盖的还是并列的关系?笔者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中国民族音乐、传统音乐、新音乐概念及其分类进行梳理。

1、中国民族音乐的界定及分类依据

1.1民族音乐包含传统音乐与新音乐

王耀华(1999)指出广义的民族音乐就是各民族的音乐,是在民族或者一定的文化和社会集团中所共有的被延续传承的音乐总体。对中国来说,包括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等传统音乐,同时也包括近现代中国作曲家接受欧洲音乐影响创作各种各样的音乐作品。

刘正雄(2005)将民族音乐界定为按照人群和地域分属的各不同民族创造的音乐艺术,且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我国的民族音乐是中华56个民族从古至今共同创造的音乐财富。他将民族音乐分为“传统音乐”和“新音乐”。

以上两种观点认为只要是中华大地上产生的音乐都是“民族音乐”。只是历史的发展将我国的民族音乐划成了两大块:中国传统音乐和新音乐,它们是涵盖的关系。

1.2民族音乐就是传统音乐

蔡际州(2000)指出中国民族音乐是建国后才逐渐推广的概念,相当于建国前的国乐,后来学术界称为中国传统音乐。作者用时间段的划分方式将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与中国传统音乐画上了等号。

杨久盛(2009)认为我国的民族音乐仅指传统音乐和按传统音乐模式创作的音乐;“新音乐”更多的是受外来影响形成的音乐。应强调其“国民性”,没有必要强调“民族性”,而把中国的民族音乐。新音乐合称为“中国音乐”。作者将民族音乐等同于传统音乐以及按传统音乐模式创作的音乐,而新音乐与民族音乐属于两种音乐体系。

以上两种观点都是从时间段来进行的划分,前者认为民族音乐包含传统音乐与新音乐,后者将民族音乐等同于传统音乐,不包括新音乐,出现了涵盖与并列的两种关系。那么,究竟什么是中国传统音乐,什么是新音乐?它们的概念又如何界定?

2、中国传统音乐的几种主要界定及其分类

2.1以时间段进行界定

萧梅(2009)提出中国传统音乐是中国历代产生并流传至今,及古代时期由外族(包括现属我国少数民族)传入并在我国生根发展的音乐品种及作品。不包括近代由西方传入我国的以欧洲音乐为中心的各种音乐,以及中国人(或外国人)按照欧洲作曲技法所创作音乐作品。

刘再生(2001)认为中国传统音乐包括我国古代社会宫廷音乐,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世代相传而遗留至今的作品,不包括“当代人”创作的“传统音乐”。

以上二者是用时间段将传统音乐予以定义,即中国近代以前的,在中国大地上产生的音乐都是“传统音乐”。持这种观点的还有董维松《关于中国传统音乐及其分类》,冯步岭《传统音乐基础教程》等等。

2.2以音乐形态进行界定

王耀华,杜亚洲(1999)指出中国传统音乐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用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固有形态和特征的音乐。包括历代产生并流传至今的古代作品,也包括当代中国人用本民族固有形式创作的具有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作品。

蔡际州(2000)认为传统音乐是20世纪以前,在中华民族的文化背景中历史的形成的音乐,还包括其后按自身规律而发展延续至今的那一部分。

程天建(2009)提出传统音乐的范畴是清代以前形成的音乐及其后形成的具有传统音乐形态的音乐。包括历史上产生并流传至今的古代作品,以及当代中国人用本民族固有形式创作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作品。

以上学者将传统音乐的界限划分的不是很明显,他们认为只要是包含中国传统音乐的元素的音乐都可以称为“传统音乐”,并没有时间上的界限。

第9篇:中国民族风俗范文

[关键字]服饰民俗 形成 表现 “禁忌”风俗

服饰民俗,是指人们有关穿戴衣服、鞋帽、佩戴、装饰的风俗习惯。下面就从以下三方面对其进行深入了解。

一、服饰民俗的形成

关于服饰的起源和形成,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有人认为服饰的发明,受人类最初的羞耻观念支配。有人认为是出于保暖御寒的功利目的,也有人认为它只是为了美观而进行的装饰而已。但经过研究,实用性的功利目的是先于审美意识而存在的。

首先,服饰的产生、服饰民俗的形成和人类居住的自然环境,特别与气候条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比如说,生活在寒带和温带地区的居民,由于气候寒冷,四季服饰不仅样式变化繁多。

其次,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对服饰的形成和发展,也起着很大的作用。举例来说,我国的蒙古族牧民过着游牧生活,所以他们衣服的质料以兽皮为主,服制多为长衣,俗称“蒙古袍”。

其三,各民族的纺织技术的发展与审美观的不同,其对服饰的选择也不同。具体来说,一些狩猎民族喜欢用色彩鲜艳的羽毛装饰自己的头发,把牙齿染成黑色,肩上披着豹皮等。或许在有些人看来,这是很野蛮的装束,但是在他们自己本民族看来,这是美丽的盛装。

除了以上三点,影响服饰民俗的形成因素当然还有许多,中国有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传统服饰,这些具有独特文化内涵和审美意蕴的的民族服饰构成了各个民族民俗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传承因素也大不相同。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服饰民俗的形成与发展,总是和时代的审美潮流及实用的功利性相结合,表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

二、服饰民俗的表现

服饰民俗和人们的经济生活、文化传统关系密切。除服饰本身的制作外,它还和原料的选择、加工以及生活中的各种民俗事象均有关联。

服饰民俗在性别与年龄上是有所差异的。首先,男女服饰在样式和质料的选择上明显不同,男士服饰讲究实用;而妇女的服饰不仅样式多,而且增加许多装饰。其次,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服饰民俗也不相同。幼儿期,穿开裆裤是普遍风俗。稍大一点,女孩儿开始留长发,服饰样式和色彩上都有不同。等到成年时,要举行一定的仪式,服饰上相应地加以标志,表示可以男女之间的社交活动。结婚后、中年、老年都各有区别。

民俗服饰的职业表现。不同的职业分工,构成不同的服饰民俗,是生活中的普遍现象。其中宗教职业者的服饰别具一格,佛教僧侣的袈裟,道教道士的道袍,都受其宗教影响。鄂伦春族信封萨满教,萨满跳神时,有专门的服装和法具。服装多以皮革制成,上面悬有大小不等的许多青铜镜和银铃,另有一件缀满贝壳的皮质坎肩,头戴圆形神冠,还配有单面鼓和鼓铃。在现代社会中,职业服装已成为不同职业的人们的标志。各行各业都可以穿自己特制的服装,体现不同的分工和责任心。民间也有用不同的服饰来区别职业特征的民俗。

服饰民俗的地域、民族表现。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生活在不同地域的各个民族,创造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服饰民俗。举例说布衣族妇女的服装特色是在头上包裹着尖角往左右延伸的帕子,大多为青底花格布、紫青色布或白布,形似两只水牛角,俗称“牛角帕”。这一特殊形制的头饰主要是因为在布衣族的民俗中,牛是圣物,与该民族的牛图腾崇拜有关。

三、服饰民俗中的“禁忌”风俗

如前文所说,服饰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体现出浓厚的民俗性特征。服饰民俗以约定成俗的方式给人们提供了一套服饰消费方面的行为规范。这套行为规范告诫人们在穿着服饰时,只许按照某种方式进行,而不许按照另外的方式进行,前者是常规,后者是禁忌。

服饰禁忌最早出自民间,同人们最初的鬼神神灵信仰有关,它流露出较强的原始崇拜迹象,它把超出人力所限的许多不可知因素同人们的服饰消费生活联系了起来。服饰禁忌在具体的服饰消费生活中总是具体的体现在某些方面。在服饰用色上,每个民族都有各自的贵、贱、吉、凶的观念认定,中国古代白色和黑色被视为凶色,尤其忌讳全身穿着白色服饰;绿、碧、青等颜色往往被视为贱色,只有妓、优伶等“贱业”中人才用此色;红色则为吉、喜之色,婚假、生子、过节最为多用。河南沁阳一带十分忌讳反穿衣服,因为在当地风俗中一般只有寡妇改嫁才反穿罗裙。南方的彝族将帽子和头饰看得特别神圣,当帽子或头饰穿戴在头上时,尤其忌讳外人的触摸。南方沿海一带的渔夫和农民,习惯用竹竿晾晒衣服,但晾干后总要叠好放一段时间再穿,因为据说只有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变成“竹竿鬼”。在鄂伦春族生活的地区,忌讳将女子的衣物放在男子的衣物之上,认为这会使男子受辱倒运。旧时,汉族忌讳男子触摸女子衣物,认为这是的表现。在日常生活中还有很多与服饰有关的禁忌,如“歪戴帽子――心术不正”、“敞胸露怀――二流子”、“绿帽子”等等。

服饰的传承,是极其复杂的文化现象,它往往和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发展史紧密联系,体现着民族集体的智慧和创造。所以如果想要了解一个民族的服饰民俗的相关文化,就需要我们必须熟悉该民族的相关发展历史,了解其社会文化背景,从而借助民族学,语言学等知识来认识该民族的服饰民俗。中华民族本就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这就决定了其服饰民俗的复杂性和渊源性。通过对服饰民俗的几方面的简单了解,使我对中国民俗尤其是服饰民俗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同时我也认为,民俗的传承的过程就应该是其自我完善的过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仍旧是我们应坚持的态度。做好对优秀民俗的继承与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

[参考文献]

《民族民俗风情赏析》陶犁旅游教育出版社2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