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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的现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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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的现状

第1篇:医养结合的现状范文

[关键词]健康老龄化;医养结合;北京市;养老服务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9083

1引言

近些年来,人口老龄化形势不断加剧,从2015年的数据来看,全市 60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到 315 万,占总人口的 234%[1],这说明北京市已经全面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呈现失能化、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2013年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北京市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2]

传统的居家和机构养老模式中养和医分离,忽视了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等医疗问题,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能够在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将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相结合,兼顾医疗和照护两个方面,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为老年人养老提供高效、有品质的医疗和养老双重服务。[3]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服务主体为需要护理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服务内容包括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两个方面,医疗服务更侧重医疗保健、预防、康复,而不仅仅停留在基本的生活护理服务上,需要强调的是,“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不是简单的打针吃药,在硬件和软件上都要有一流的水平。(位于北京昌平的泰康养老社区能够很好地体现医养结合的理念,配建以康复、老年慢性病为特色的专科二级康复医院)。B老服务包括老年人日常的文化娱乐活动、精神心理治疗等。[3]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能够很好地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是向健康老龄化转变的关键之举。

2北京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北京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现状

211北京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基本形式

(1)养老机构外独立设置医疗机构。这里我们所说的养老机构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护老院、护养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包括各类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护理院、护理站。太阳城银龄公寓是这一形式的典型代表,在公寓外独立设置医疗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老年人可按照程序免费享受体检、理疗、健康咨询等服务。[4]

(2)养老机构内配套设置医疗机构。这一形式充分整合了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现有资源,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轮班到养老机构巡诊,为患有慢性病的老人提供便捷、及时的救助。双井恭和苑老年照料中心内设医疗机构并在老年病和康复医疗方面有着比较早的历史和经验。

(3)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可与医疗机构合作、签订协议。为老年人免费体检、康复医疗、理疗,大病恢复期的老人提前预约复查,满足老年人全方位的养老和医疗需求。北京朝阳门街道东篱敬老院定期开展健康门诊,为院内老人提供基本健康服务。[5]

212资金筹措方式

北京市政府在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过程中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和营利性机构,少部分来源于社会力量,比如社会福利彩票。近几年,北京市政府通过一定的优惠政策吸引有实力的个人、企业参与到这一模式中。对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以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减免老年人医疗服务费用。[6]

213组织协调性

推行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涉及民政局、卫生计生部门、人设保障部门等多个组织,主管部门是民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人社部门负责管理医保定点事宜,发改委主管医疗服务定价。各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还构建了会商协调机制和联合审批制度,充分做好对接工作,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顺利发展。[7]

214政策联动性

当前,北京市关于医养结合这一养老服务模式的政策相对完整,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6],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应运而生。随后2014年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并提出了“日间照料中心”的概念。[6]

22北京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现存问题

221医养结合的政策效应甚微

首先,在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国务院在国家层面上相继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但是在这些政策法规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北京市政府没有颁布配套措施跟进和调整,法律衔接不够,出现断层,效果甚微。

其次,医养结合这一创新性的养老服务模式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相关政策的有效配合,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还停留在传统的层面,不具有针对性和广泛性,一方面,很多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更大,需要长期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然而,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只能报销部分费用;另一方面,老年人的护理问题一直是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我国医疗保险没有这一方面专门的险种。

最后,对于民办非营利企业,在床位、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以及税费优惠上,北京市政府的补贴政策收效甚微,扶持力度不够,限制了北京市养老产业的发展。[6]

222医养结合资源整合力度不够

医养结合的供给主体并不是单一的,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企业、机构和个人,但是在供给主体的协调性和机构间的资源整合效果却存在问题。

第一,就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性来说,主管部门是民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人社部门负责管理医保定点事宜,发改委主管医疗服务定价。各部门各司其职,但是由于涉及主体较多,多元化的格局牵涉到多方利益,在职能上难免重叠交叉,在管理上也易断层和缺位,这给医疗机构和服务机构的合作带来了很大困难。[7]

第二,医养结合资源的联动性弱,北京市一、二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功能还停留在传统的概念上,政府虽加快更新和调整,但是仍然适应不了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三级医院大多为独立和配套设置,虽然自身实力雄厚,在参与医养结合的积极性上还有待提高,就算参与其中,参与的医疗工作也十分受限。

第三,在床位供给、服务定价上的不合理。北京市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低,存在严重的缺口,同时,入住率也低,公立机构收费低,但是服务水平差,大多数老人不愿入住,民营机构收费高,一般家庭承受不起,医疗和养老资源的浪费让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滞留。

223信息供给面窄

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大多数老年人退休后更愿意选择家庭养老,他们对医养结合模式的认知度还不够,参加的意愿也不强烈。

另外,在对这一模式的宣传解读方面,不够准确,信息的更新和覆盖面不够,网络宣传的方式虽然波及面广但是不具有针对性和广泛性,所以应该开辟更多的宣传方式,让更多人的老年人和家庭了解这一养老方式。

224制度和法律保障不到位

在关于医养结合的法律法规上,虽然在国家层面上有法律支持,但是北京市政府并没有配套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在医养结合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缺位现象。一方面,养老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存在难度。

225资金筹措存在困难,筹资机制还未建成

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机构分为公立和私立两种性质,资金供给大部分来自政府和社会力量,养老机构内要设医疗服务机构,机构运营、人员调配、设施配备都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养老机构一直都是微利经营,这对于养老机构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负担。综合实力强、功能较为全面的三级医院一般把盈利放在主要地位,养老机构盈利水平低,三级医院一般不会主动合作。

226人才供给体系不完善

在人才招聘和发展前景上,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服务机构基本不占优势,由于学医疗护理的时间成本较高,这些有丰富专业知识的毕业生或者是应聘人员更愿意选择普通医疗机构,因为这些机构能给他们较高的社会地位,并且也有很好的发展前景,但是相反,在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的服务机构内,他们的社会地位、薪资待遇以及发展前景都受限,这使得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4]

227监督评估体系不健全

北京市推行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必须以健全的监督评估体系为支撑,医养结合监督评估体系包括机构和老人两个方面。在机构的监督评估上,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主体呈现多元化的格局,各部门各司其职,但同时职能又紊叉,在管理标准和养老服务标准上不统一,这样在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标准不统一,可能会使同一个老人在不同的评估标准下进入了不同的机构,医养结合的实施也受到阻碍;在关于老人的监督评估体系中,主要是以老人的身体状况以及资质条件为评估对象,要对老人的身体状况进行系统全面的评估,有针对性地为老人提供服务内容。

3北京市医养结合B老模式的对策分析

31加强医疗和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311规范投资管理和机构运营,统一服务标准,是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必要手段

民政部门应该引导相关机构配合研讨并制定统一的服务、运营、管理和评估标准,各机构和相关部门可总结归纳交叉重叠的职能,再根据自身的管理和运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标准,之后进行推广和实践,将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

312借鉴和学习国外经验

欧美很多国家进入老年化社会比较早,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标准化设计上已经有了充足的经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机构主体在借鉴的基础上进行丰富和发展,推进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

313对服从标准化工作的机构给予奖励

北京市医疗和养老机构大多以星级评定,可以在此基础上给予资金鼓励和支持,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32提高服务人员质量,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和教育

321全方位地引进专业技能和心理基础教育培训

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是全方位、多维度的,在传统的服务功能的基础上还强调精神慰藉和康复护理等,所以在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专业素养、服务水平、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还应设置一些心理培训机构并制定考核标准,让护理人员更好地引导老年人愉快生活,预防心理疾病的发生。

322政策扶持应用型人才

我国康复医疗、护理类人才处于断层区,国家应该在这一层面实施优惠政策,扶持医学应用型人才,比如在职业学院或者本科教育中新开一些相关专业(如老年护理学,康复医疗学),为医疗和养老行业引进专业人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23提升医护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薪资待遇

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薪资待遇都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国家应该在这一方面引入编制或者提高薪资待遇,鼓励更多的人来养老机构工作。

33为医养结合提供制度化规范和法制化保障

医养结合是一个比较新的制度,为了更好地推行和完善,关键在于:一要立法,二要制标。第一,完善激励机制,政府可采取财政补贴制度、报销制度、税费优惠政策,调动服务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二,立法,将医养结合的参保对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有明确的法律保障会让这一养老新模式发展的更加顺利;第三,建立管理体系,防止各部门“什么都管”和“什么都不管”的现象发生。

331完善监督和评估体系

严格准入机制、服务标准,各主管部门在统一评估标准的前提下,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准入和服务进行规范,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应该建立相应的评估标准,尤其关注失能老人的身体状况。同时建立监督和评价体系,优胜劣汰,让不达标的机构退出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职责和监督方式。

332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法律是制度强有力的后盾,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该根据我国老年照护保险发展的迫切需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出台相关法律以及与之配套的法规,从而形成比较完善的医养结合法律法规。

333建立长期护理制度

北京市政府应积极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在医疗保险中增加护理险种,减轻老年人的费用负担,同时,扩大报销范围覆盖面,建立统一的报销标准。

34在筹资、运营、服务方面全方位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因素

341拓宽筹资渠道

一方面,政府应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医保基金作为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应该引导社会资本,将资金与慈善事业相结合,丰富筹资方式,为医养结合提供财力支持。

342鼓励能够自理的老人加入服务群体中

关注一些特殊群体,让一些可以自理还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加入服务群体中,北京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中有城镇低保户和失业人员的数据,可以在对他们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基础上,让他们上岗。这样不仅可以解决人员缺口,还可以缓解就业压力。

343引入学生志愿服务体系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北京市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拥有得天独厚的学府资源,高校教育者首先应该引导学生加入养老服务的组织中去,可以建立高校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学生组织志愿者社团,为老年人服务,同时给予相关奖励并颁发证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10]

344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微信平台和丰富的网络平台与养老公共服务体系对接提供机构供应商,另外政府或者机构可以选择形象好的明星代言,扩大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知名度;在思想意识上,可通过举办讲座和公益广告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一养老模式。

345利用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

北京市政府首先应该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如对于社会兴建的养老机构政府应o予运营补贴、税费补贴,养老机构内设护理院、医务室的,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应该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养老机构外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对于专业医护人员实施“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走“政府主导,社会捐赠,市场化运作”之路。

参考文献:

[1]北京市统计局北京统计年鉴 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6

[2]赵晓芳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研究[J].兰州学刊,2014,21(9):129-36

[3]黄佳豪,孟P“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困境与对策[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4,7(6):63-68

[4]杨会英,彭嘉琳,李放北京市23家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全科医学,2015,8(1):36-39

[5]徐京北京市太阳城打造四种养老模式[N].中国老报,2008-09-18(003版).

[6]庄昱,张拓红,陈鹤国家和北京市医养结合政策现状研究[J].医学与社会,2016,29(9):14-17

[7]王长青,毛鹏远,陈娜供给侧改革视域下医养结合资源的多重整合[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6,12(342):946-948

[8]成秋娴,冯泽永美国PACE及其对我国社区医养结合的启示[J].医学与哲学,2015,36(932):78-88

[9]康健英国日间照料养老设施的建设模式及启示[J].建筑学报,2014,5(20):77-81

第2篇:医养结合的现状范文

关键词:老龄化 养老问题 医养结合 健康养老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B

我国人口平均年龄逐年提高,截至2015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到总人口的16.1%,我国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根预测,到21世纪50年代我国的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峰值,老年人口数量将超过4亿人,平均每3人中就有1位老年人,社会将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

我国社会老龄化的不断加剧,未富先老矛盾逐渐凸显,养老成为现实且紧迫的重大民生问题,若处理不好,将影响并阻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党和国家及全社会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从医疗保险、养老金等社会保障方面做了重大改革和尝试,全面开放了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以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目前,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构成了我国养老的三种基本模式,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据《中国养老产业发展规划(2014)》调查和分析,我国80%~90%的老年人是慢性病群体、亚健康群体,对医疗的需求是年轻人的3~5倍。截至2014年底,我国8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24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人近4000万人。预计到2050年以后,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会保持在1亿人规模。高龄、患病、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治疗和看护问题困扰着千家万户,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而供给现状却是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养老院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经常往返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属负担。医疗和养老的分离,也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成了“常住户”。老人“押床”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使真正需要住院的人住不进来。在此状况下,2015年11月卫计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指导发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提出“到2017年,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及管理标准、规范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到2020年,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的发展目标。

《医养结合指导意见》出台时隔近一年,“医养结合”试点范围不断被扩充,“医养结合”进程得到进一步发展,但在真正的落实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难点:

一是“医”、“养”分属不同专业领域,相应的公共资源也由卫生、民政等不同部门分配,而且“医”、“养”又受到社保、财政等因素制约,各部门对医养结合相关政策的认识、调整和落实难以做到协调一致和横向整合。二是尽管部分地区的“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但很多地区对于“医养结合”操作存在误区,普遍存在医院里面建养老院和养老院里面建医务室的行为,不仅增加了成本,而且降低了专业性和安全性。具体点讲就是:①在医院里增设养老床位,一是能增设的规模有限,二是往往老年人一旦住进去,就有可能一直待到终老,周转率极低,造成严重的医疗资源浪费;②养老机构增设医疗功能和医保服务功能的资质准入门槛高,且运营成本高,绝大多数养老机构无力支撑,再就是养老机构担心增设医疗服务后,会产生医疗纠纷或事故,而对增设医疗功能的意愿不强,只能增设简单的医务室,提供一些常规的检查、日常用药等,老年人在此接受的护理、康复、医疗等服务也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政策。三是养老床位供给不足是每座城市的现状,再加上多数医院受医疗资源局限,自身床位供给也不足,无法“分身”也成为了制约“医养结合”落实的因素。四是由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的控制,以及城区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养老等社会福利用地供给较少,导致大多数城市市区内的养老设施多为租赁房屋改建而成,新建养老公寓多在市郊,距离医院较远,虽有一些养老机构与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但由于距离远,给患病、失能、半失能、80岁以上老年人造成不小的麻烦和困惑,其“医养结合”效果不佳。五是缺乏高素质专业化的护理员队伍,成为制约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协同发展的共同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医养结合”落实的难点主要在于政策壁垒和资源壁垒。解决政策壁垒对于政府来说可能不是难事,相信国家会通过一轮又一轮的改革捋顺相关政策。然而资源壁垒解决起来往往没那么简单。本文笔者想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谈一谈其助推医养结合的作用和可能性。

大家都知道,在我们居住的社区/小区/组团内或周边都配套有幼托园、医院或社区医疗站、文化体育广场、超市、商场、银行、邮政网点、市政设施等,这些都是居民生活需求的基本设施,也是城市规划所要求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明确指出:居住区用地应包括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等四类用地,并给出了用地平衡控制指标(见表1)。

《规范》还对公建用地应建设施做了规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并规定了千人总指标和分类指标控制。《规范》中居住区用地的构成不包含“社会福利用地”,也未在应建配套服务设施中要求建设养老院、福利院、养老公寓等养老设施。

2010年底住建部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将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等8大类,又细分了35个中类、43个小类。规定: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其中服务设施用地又细分为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设施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约5%~8%,规划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不应小于5.5m2/人。《标准》并未对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指标做进一步的要求和控制。笔者查阅了《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以及其他城市的城市规划文本和图纸,规划均未明确城市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的指标,图纸中标注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也是极少。由于城市规划原因,导致市区内养老用地供给不足,市郊养老公寓距医院较远的现状问题十分突出。这些就是从城市规划角度窥见的养老用地、养老设施供给现状。

试想一下,若加大养老用地的供应,并规划养老用地与医疗卫生用地的邻里位置关系、控制平衡指标,同时加大医疗卫生用地的供应,规划医疗卫生用地与居住用地的位置关系、控制平衡指标,并辅以相关城市规划规范,对于医养结合的落实会有怎样的影响呢?笔者认为,通过恰当的城市规划指导和控制将有助于推进“医养结合”的落实。

助推“医养结合”落实,城市规划方面可做的改革、改变、方向等相关探索如下:

一是首先要增加社会福利用地(养老用地)的供给规模,解决养老床位不足的问题。二是规划调整社会福利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的位置关系,使两者为相邻关系,这样养老机构和医院既相互独立,又可实现资源的分享或共享。医院和养老机构各自做自己专业的事,在同一区域内实现为老服务的同一个目的。三是规划增加居住区周边医疗卫生用地的供应,并增加居住用地内医疗服务站等服务用地的指标,这样可以使居家养老的老人在社区内或附近就能享受医疗服务,实现“医养结合”。四是协调城区工业企业外迁,并允许养老机构利用旧工业厂房和设施改造为养老院、养老公寓,或将该工业用地调整为养老用地,以增加养老床位供给。

第3篇:医养结合的现状范文

一、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概念阐释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从而在老龄社会背景下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生活照护服务、精神慰藉服务、文化活动服务等。总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一种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是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其最大特点在于,它改变了目前医疗和养老相分离的状态,积极开展生活照料、大病康复和临终关怀等相关服务,从而可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对养老和医疗的双重需要。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因此,积极构建并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可持续发展,是妥善解决老龄社会背景下老有所医、实现全民健康养老的关键内容。

二、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社会背景及其优势分析

目前我国主要有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三种养老模式。医养结合这种兼有养老和医疗功能的新型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完全铺开,正处于尝试和探索阶段。但从全国一些在这方面发展较好的城市以及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能够最大化地发挥资源互补、协同合作的优势,能够有效地满足老年人对养老以及医疗的双重需求,同时还能更有针对性地解决老年人看病难、医疗服务不到位、养老机构匮乏等问题。可以说,这种新型养老模式必将成为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老年人在养老和医疗方面所面临的双重困境的有效路径和必然选择。哈尔滨市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先于国家两年进入老龄社会,其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问题尤为突出。在此背景下,如何更好地解决哈尔滨市百万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显得极为迫切和重要。

(一)选题背景

199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由于我国发展的特殊性,出现了不同于其他国家人口老龄化的特点未富先老。随着老龄社会的深度发展,我国养老问题日趋严峻,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给全社会都带来了巨大压力。尤其是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等特点,我国目前的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三种模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要。在此背景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应运而生。很多城市自发性地在机构养老的基础上,在养老院中增设了医疗机构,从而满足老年人既需要养老也有可能需要看病的现实需求。

截至2013年底,哈尔滨市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64万,占人口总数的1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是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之一。与此同时,哈尔滨市老年人口家庭空巢化、失能半失能者多的特征显著。截至2013年底,哈尔滨全市空巢老年人口约80.6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约22万,目前,哈尔滨市人口老龄化已经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和失能老年人口增多的三加速,一增多现状。由于年龄的增长和身体机能的衰退,很多高龄老年人患有多种慢性病,医疗、康复和护理是他们较为迫切的需求。因此,如何解决老年病人的特殊医疗需求,使他们更有尊严地养老,成为当前政府亟须解决的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目前,哈尔滨市现有的三种养老方式都存在着自身的缺陷和弊端。首先,就机构养老而言,目前哈尔滨市养老机构主要有老年公寓、敬老院和老年护理院,这些养老机构具有社会化、专业化特征,但在数量、规模、服务水平和硬件设施等方面参差不齐,根本无法满足老年人对医疗和养老的双重需求。其次,家庭养老面临的矛盾日益突出。由于空巢、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不断增加,家庭养老这种传统的养老方式也不断受到冲击。4-2-1家庭结构一方面给子女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负担,另一方面也很难解决老年人在医疗救护、日常护理等方面所面临的养老问题。第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但就目前而言,绝大多数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简陋、功能单一、资金和护理人员非常匮乏,因而很难向社区老年人提供较为优质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哈尔滨市也成为我国较早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城市之一。

(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优势分析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医疗和养老双项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其最大的优势在于整合了养老和医疗两方面的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具有可持续性、科学性、安全性的医疗养护服务。这种养老模式使老年人在不必长期占用医院病床的前提下,就能满足其长期护理的需求,并能使自己的身心健康得到较为全面的照顾。

首先,解决了老年人看病难的困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完全可以满足患一般性老年病、慢性病以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疗养护服务,从而可以大大减少其在出行就医方面所面临的不便。同时,由于这种养老模式对突发性疾病也能够采取一定的救治措施,因此也可以使老年人能够得到更及时有效的诊治。

其次,突出以人为本的养护理念,在避免老年人往返奔波于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的同时,更减少了费用开支,节约了时间,减轻了老年人及其家属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

再次,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不但可以利用好一些现有医疗机构的闲置医疗资源,合理优化病床资源配置,解决养老院病床不足的问题;同时还能够促进二级以下中小型医院的经营发展,为其未来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三、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运行现状及其困境分析

目前,上海、北京、青岛、杭州等全国多个城市都相继开展了针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探索,哈尔滨市作为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省会城市,从2014年开始就按照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的原则,着手打造一批一站式医疗护理服务机构。截至2015年底,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551家。其中市民政部门直属的第一、二、三社会福利院和安康社会福利院这4家养老机构都设置了医疗机构,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24家企事业单位办和民办大型养老机构(设置养老床位100张以上)中,有2家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大型养老机构设置了医疗机构;其他的中小型养老机构则均无医疗支持。目前,哈尔滨市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正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还有很多实际困难亟待破解。

(一)专业护理人才匮乏,护理水平亟待提升

目前,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就是专业护理人才方面的问题。首先,护理人员的专业性不强,护理水平较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对于护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除了要能悉心照料老年人的饮食起居之外,更重要的是,还需要具备一定水平的专业医疗知识和护理技能。然而,目前哈尔滨市的老年护理人员普遍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其中具备医疗专业护理技能的人员寥寥无几。其次,护理人员流动性大,人员队伍不稳定。由于老年护理工作劳动强度大、压力大且工资待遇低,造成养老护理人员缺口一直很大,流动性很强,人员队伍很不稳定。再次,缺乏岗位技术培训和统一的技能等级考评。目前哈尔滨市还没有专门的养老护理岗位技术培训机构,相应的岗位考评、技术鉴定等都处于空白状态。以上种种,都造成了养老护理人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水平难以提高。

(二)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

哈尔滨市政府部门已经明确表示,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康复医院和门诊,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常常出现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现象。譬如在场地、资金补贴(开办、运营补贴等)、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由于受到多个部门的同时管理,经常出现执行政策不统一、政策不能落地执行的现象。同时,由于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分别隶属于民政和卫生两个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因此容易出现二者各自为政、各管一摊的局面。对于老年人而言,其最重要的养老和医疗两大部分被割裂开来,一旦患病就不得不在家庭、医院、养老机构之间往返奔波,既浪费了时间,也延误了治疗,同时给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极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

(三)医疗服务水平有限,层次有待提升

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以及医疗设备水平都应该高于普通的养老机构,__其不仅在医护数量上要相互匹配,同时在医疗资质、医疗设备、场地大小等硬件设施上都要高于普通养老机构的标准。但就目前而言,哈尔滨市现有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大都十分有限,其不仅缺乏专业水准的护理人员,同时在医疗设备、硬件设施等方面都与大型医院无法相提并论,在康复护理、医疗急救、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更是几乎无法提供,因此根本不能满足老年人在养老治病方面的实际需求。

(四)养老床位供给不足,床位紧缺

养老机构床位紧缺的现状一直是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目前,哈尔滨市各类养老机构总计551家,床位37,820张。其中,城镇养老机构455家,床位21,820张;农村养老机构96家,床位16,000张。但实际上具备医疗护理功能的养老机构只有20家左右,其养老床位更是不足3000张。而目前全市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约为20.9万,对养老床位的需求量很大,床位非常紧张。尤其是具有医疗护理功能的公办养老机构,由于收费低、条件好、服务规范,因此常年爆满,一床难求。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民营养老机构由于收费较高、设施功能不完善、不能提供医疗服务等原因,其病床闲置情况严重。这种冰火两重天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亟待得到有效解决。

(五)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缺失

目前,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明确规定,不支付特别护理和日常护理等服务性项目收费。因此,很多患病老年人为了能够获得医保支付的医疗护理费而选择住院治疗,进而导致需要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的患者长期占用医院床位,造成了医疗资源的过度紧张,同时也给医保基金带来了很大压力。2012年,山东省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护理保险业务,此举不仅减轻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同时也促进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其他城市应积极借鉴其先进经验,探索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相分离的保险制度,进而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扫清障碍。

(六)资金匮乏导致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缓慢

资金匮乏使得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在发展中遇到很多瓶颈问题。目前,哈尔滨市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患者人满为患,医疗资源十分紧张。由于资金匮乏,大型医院内设养老机构的人员开支、医疗器械购买等问题都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多数三级及以上大型医院根本不愿意加入到医养结合的队伍中,这无疑极大地制约了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步伐。同时,政府部门一直通过提供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于多数民办养老机构而言,其扶持力度依然不够。由于资金匮乏,很多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养老机构在利润低、经营困难的情况下难以为继,有的甚至濒临倒闭。

四、助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健康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我国目前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如何解决好亿万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摆在我国政府面前亟待破解的重大民生问题。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养老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府部门必须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在政策措施、资金保障、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积极助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快速发展。

1.合理布局,提前规划

要紧密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总体规划,将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医疗资源分布规划。根据老年人口的分布情况,对养老机构进行合理布局,鼓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近距离规划,签订合作协议,以更好地发挥二者优势,形成资源互补。要提前布局,合理规划,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力度

各级民政、卫生、人社等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完善扶持政策,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在土地划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等方面,要积极制定配套政策,最大限度地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予以政策支持。同时,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资金支持工作,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顺利开展,减少资金匮乏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积极落实发改委关于确保福利彩票50%以上收入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加大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的补贴力度。

3.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获取医疗服务资质

建议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现有养老机构中凡是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都可根据其发展规模和实际需求,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同时允许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构建多元化资金筹集渠道

资金筹集渠道多元化和政府财政支持长效化,是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政府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首先,建立养老投入资金按财政增长比例逐年增长的动态增长机制,在财政预算内设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将其用于政府示范性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资助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援助服务等。

其次,民政部门建立专项发展基金,鼓励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向医养结合方向发展,对具备一定条件并有可能发展成为养老骨干企业的机构发放贷款并帮助其控制资金风险。

再次,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等社会资本依法开办各类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通过税费优惠和补贴支持、提高床位补贴和运营经费补助标准等多种途径,鼓励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可以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养老保障能力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内容,政府部门要从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入手,积极建立人才培养和培训机制,规范养老服务人员管理,逐步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__专业化水平。

1.建立和规范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机制

首先,加强针对在职护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制度,建立在职人员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其次,建立薪资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对薪资结构、薪资增长机制以及福利待遇做出明确规定,进而不断提高养护人员的职业满意度。再次,逐步规范针对养老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建立起养老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职称评定体系。同时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养老护理人员加强监管,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升。

2.提高待遇,将养老护理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

养老护理工作非常辛苦,因此必须从提高护理人员工资待遇入手,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稳定人才队伍。首先,可以通过对相关人员发放护理岗位津贴、护理员职业技能职称津贴等措施提高其待遇。也可以实行绩效工资,并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绩效考核机制,从而激励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其次,将养老护理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同时规定从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强岗位吸引力,增加从业人员数量。再次,建立养老护理人员人才库,准确了解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的数量、年龄结构、文化水平等,为养老机构提供可靠的人才数据,实现人才资源共享,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3.建立订单式培养机制,打造专业人才队伍

建议养老和医疗机构与医科类大学、职业学院建立长期人才培养和输送机制,以订单培养的方式不断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输送具有职业医师或护士资格的专业对口、素质精良的专业养老服务人才。如此既可以解决一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又能为养老机构输送人才,从而实现相关院校和养老机构的双赢。

4.培育和壮大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

积极探索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养老服务志愿活动中,同时发展普通志愿者和专业志愿者相结合的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养老助老志愿服务人员数量,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志愿服务和帮助。

(四)有效整合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

1.整合医疗和养老资源

具备医疗条件的大型养老机构,必须设置专门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不具备条件的小型养老机构,可以与邻近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如有需要可以立刻转诊转院,实现最佳救治。通过医疗和养老资源的双向融合,形成互补互助的发展格局,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和家庭结为定点医疗服务单位

专门为辖区内老年人开展医疗、护理、保健和健康监测等服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门诊部向以老年康复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方便老年人就医。

3.鼓励、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兴办集养老、康复、护理等功能为一体的专科医疗机构

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离不开政府、市场、社会机构等多元主体的有效参与。因此,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医养结合服务等方式,积极培育和壮大民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为解决养老问题提供有益补充。

(五)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可持续发展

首先,在明确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服务性质、主体对象和服务范围的基础上,统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和管理规范,以及从业人员资质、医保政策等,同时灵活制定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准入标准,在场地面积大小、医护数量匹配、医疗设备设施等方面要区别对待。此外,还要积极制定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4篇:医养结合的现状范文

关键词:居家养老;医养融合;养老服务

随着我国医疗条件的逐渐改善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公民的平均寿命也在不断延长,老年人口的比例也在逐年递增。到2020年底,中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2.43亿, 2025年将突破3亿[1] 。而80周岁以上的龄老人在2020年将达到3067万人,占老年人的12.37%[2] 。所谓居家医养结合是指以社区资源为基础,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具有一定水平的医疗护理服务、日常生活照料 、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兼有医疗和养老功能的服务形式。

1 建立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模式的必要性

1.1 机构养老不能满足老年人医疗和养老需要

一方面, 机构数量不足。目前机构养老供需矛盾突出,孙小娅等[3]对苏州市7个区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意愿的调查显示,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4%。另一方面,服务能力不足,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单一,多为日常生活照护,仅有少数能够提供医疗服务,部分养老机构存在设施条件差、活动空间狭小等问题。养老机构中的护理人员还存在年龄偏高、文化程度较低、人员的流动性大的特点。

1.2 家庭结构转变使家庭养老必须转为居家养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方式的转变和第二、三产业的兴起,联合家庭和主干家庭迅速减少,核心家庭快速增加,尤其是计划生育的施行,“ 四二一”的家庭结构迅速形成。子女迫于生活的压力,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老年人。以家庭为核心提供养老服务和养老资金逐渐被居家养老所替代,转而依赖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养老资金、提供养老服务。

1.3 老年人养老意愿仍以居家养老为主

在我国现阶段的人口特征以及“未富先老”的国情和传统的养老观念下,多项养老意愿的调查表明,大多数老年人首选居家养老,老年人希望能在熟悉的社区和家人的陪伴下度过晚年。田奇恒等[5]对重庆市1009名空巢老人的调查显示,有高达83.9%的老年人表示“希望在家养老”。董华蕾[4]对山东省7个地市3300名老年人的调查显示,96.2%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

1.4 居家养老必须走医养结合的道路

建立具有医疗功能的居家养老模式有利于控制和降低老年人的失能水平,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1.4.1 居家医养结合有利于社区健康管理和首诊制的建立

目前社会参与社区健康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服务供给难以满足需求,居民服务需求理念滞后[5],制约社区健康管理的长效开展。设备简陋、医疗服务人员素质低、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是影响首诊制的主要因素[6]。在医疗服务融人居家养老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水平,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有利于社区首诊制的开展,同时也有助于社区健康管理提供可及性的服务 。

1.4.2 医养结合有利于实现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

积极老龄化是为了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使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机会能够发挥最大效用和收益的过程。我国城乡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080万人[7]。医养结合模式,能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日常照料,促进老年人身心、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促进老年人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各项活动,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从而有利于实现健 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 。

2 建立居家医养结合模式的可行性

2.1 文化传统的可接受性

以“孝”为核心的道德价值观念,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顺与赡养义务,强调家庭、亲情等人伦价值。 “孝顺父母、敬老爱幼”的优良传统依然是我国伦理道德的重要标准。传统的居家养老给予父母精神的关爱和情感上的慰藉,医疗服务融入居家养老中更满足其医疗护理的照料,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的双重需要 。

2.2 政策环境的可行性

居家养老服务分为福利性与市场性两部分,福利性的居家养老服务属于拥挤性的准公共产品,是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市场性的居家养老服务则需要政府制定规则、行业监督、引导与扶持。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2013年7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一步规定子女以及社会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进一步明确老年人的权益。

2.3 卫生资源储备的可获得性

目前我国有上海、广东、湖北、重庆等地启动家庭医生责任制或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责任制的建立、家庭病床设立能够使有医疗需求的老年人获得专业健康服务,并且为患者提供方便,为家属减少负担,切实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

第5篇:医养结合的现状范文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全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总数、千人拥有床位数、千人医务人员数等居全省前列。2015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64个,其中,医院31个,基层医疗机构97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2个,其他机构2个。医院中,公立医院16个,民营医院15个;按等级划分:三级医院5个(三级甲等医院4个),二级医院7个,一级医院6个,未定级医院1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6个,乡镇卫生院43个,门诊部和诊所392个,村卫生室43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个,妇幼保健院6个,卫生监督机构6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33个。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0097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7.8张,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65张。

虽然我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结构欠合理,专科服务体系不完善,社会办医规模偏小等问题。一是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结构欠合理。全市5所三级医院均集中在主城区,三级医院中有3所在东区,占60%。公立医疗机构床位占比达到93.7%,总诊疗量占比达68.8%。无论从规模还是诊疗量上来讲公立医院都呈现“一枝独大”的局面。二是医疗机构功能缺位和越位。大医院“人满为患”,大量常见病多发病挤占优质医疗资源;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量不饱和,导致部分机构服务能力退化,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较低。截至2015年底,三级医院床位使用率达116.4%,远高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34.4%和乡镇卫生院的44.6%。三是专科医疗服务体系还不完善。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发展较为缓慢,儿童、妇产服务能力特别是县区级服务能力还相对薄弱,康复、慢性病等专科医院还相对较少,还存在“专科不专”、“综专不分”的现象。四是社会办医规模偏小。目前我市民营医院数已基本与公立医院数持平,但社会办医规模小、等级低、基础设施较差等问题仍然突出。还没有上档次、成规模的大型民营医院。截至2015年,全市民营医院床位数占医院床位总数仅为6.3%。15所民营医院中,无二级以上医院。

二、设置原则

(一)公平可及原则

以群众健康需求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导向,医疗机构设置布局合理,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面向城乡居民,保障人民群众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在适度范围内原则上不设相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

(二)统筹规划原则

以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根据我市卫生资源现状,采取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战略,对卫生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

(三)分级医疗原则

科学定位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率。

(四)协调发展原则

坚持综合控制、专科发展原则,严格控制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和单体规模,新增公立医院以儿童、妇产、口腔等专科医院和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为主。

(五)鼓励社会办医原则

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向专科、农村和社区医疗服务流动。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

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

三、总体目标

我市医疗机构设置的总体目标是构建适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逐步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

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合理设置公立综合医院,推进大型综合医院控时限量,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大力发展专科医院,优先规划设置和加快发展儿童、妇产、康复、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形成“门类齐全、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多点多级”发展。鼓励城市大型医疗机构向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延伸发展。大力推进医联体建设,鼓励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促进上下联动的医疗联合体模式。

推进区域医疗协同。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确定重点收治疾病病种范围;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远程医疗服务效率;进一步规范双向转诊流程,推进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互补,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

构建多元办医格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高端化、专科化、规模化、城郊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重点加强县办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性,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初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四、医疗机构设置

(一)医院设置

1、综合医院

(1)市办综合医院。“十三五”期间,原则不再新设市办综合医院。严格控制800张床位以上市办综合医院单体规模(单个执业点)。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

(2)县办综合医院。“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新设县办综合医院。严格控制500张床位以上县办综合医院单体规模。重点加强县办综合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0年,县办综合医院一级诊疗科目齐全,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2、公立中医医院

“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增设市办中医医院。县级区域设置1个独立的县办中医医院,东、西区因有市办中医医院覆盖,不再设立中医医院。仁和区可独立设置或在区级医院增挂县办中医医院并设置标准化中医科。

3、妇幼保健机构

全市现有妇幼保健院(站)6所。“十三五”期间,要加强妇幼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按照行政区划建立健全独立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形成覆盖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要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4、专科医院

(1)传染病专科医院。“十三五”期间,力争将第四人民医院创建成为三级传染病医院,不再增设其他传染病医院。盐边县医院、米易县医院要设立独传染病区。

(2)精神病专科医院。目前全市有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1所,“十三五”期间不增设。推进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各县区应当在辖区内指定一所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

(3)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十三五”期间,不再新设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充分利用现有职业病防治资源,提高服务能力,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职业病防治中心。

(4)康复医院。将功能定位重复、效益差的综合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鼓励社会资本独立举办或参与改制的方式投资建设康复医院。根据需要设立2-3家。

(5)其他专科医院(含口腔医院、心血管医院、医疗美容医院、眼科医院、妇女儿童医院、疗养院等)。鼓励社会资本多渠道办医,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专科医院,“十三五”期间,合理设置各类专科医院。

(二)基层医疗机构设置

1.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整合,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政府在每一个乡镇办好一所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实现100%乡镇卫生院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政府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0年,实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未设置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标准设置床位,住院率长期超过80%以上的要逐步增加床位,满足慢病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3.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享共用,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4.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三)急救中心

“十三五”期间,统筹规划全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和“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结合实际优化调整120急救区域,构建120指挥中心与各救护医疗机构间紧密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四)社会办医

大力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高端医疗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机构改制;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床位对社会办医进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诊所、门诊部等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受数量限制。

(五)其他机构

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积极开展医养融合试点。鼓励养老机构开办门诊部、护理院、护理站等,促进医养结合。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和临床检验集中诊断服务,主要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开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五、机构等级

(一)市办公立医院

鼓励市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力争使市四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传染病医院标准。

(二)县办公立医院

2020年,70%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优先支持民族地区条件成熟的县级综合医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县办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鼓励专科医院积极创建二级乙等以上医院,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创建达到二级医院水平

(三)社会办医

到2020年,增加2所以上社会办二级医院,力争增加1所三级社会办医疗机构。力争10%的社会办医达到二级等以上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院积极申请医院等级评审。

六、功能协同

(一)医养结合

到2020年,建立起符合“9073”养老格局定位的医养服务体系,实现医养结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全覆盖,探索制定出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形成内涵丰富,服务到位的医养服务模式。医养结合服务产业效应初步显现。

(二)医疗联合体

到2020年,以市办公立医院为龙头,全覆盖的医疗联合体有效建立,医疗联合体内建立顺畅的双向转诊关系,在医联体内开设延伸门诊、延伸病房,开展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深层次合作和帮扶。

(三)远程医疗服务

到2020年,建设覆盖100%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远程会诊系统,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预约、远程监护、远程影像及病理诊断、远程教育、远程信息共享等远程医学活动。建成覆盖城乡的远程心电会诊系统、远程影像会诊系统。

(四)分级诊疗制度

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严格大型医疗机构“控时限量”,提升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现“两降四升”,即市级以上三级医院诊疗量占比明显降低、基本病种收治占比明显降低,疑难重症病种收治占比明显上升,三、四级手术占比明显上升,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总量和占比大幅上升。

(五)互联网健康服务

第6篇:医养结合的现状范文

关键词:医疗;人事薪酬制度;三明医改

一、 我国目前医疗行业人事薪酬现状

1、 以药养医现象严重

由于政府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导致国家的财政投入占医院收入的比重逐渐减少。且保障责任不清,政府应该如何保障、涉及哪些方面定位不准确,界限不明显,从而导致医院逐利,以药养医。此外,政府作为监督主体,对医院的财务、医务人员的行为监督不力。医药费用20%的过快增长已大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基本医疗保障不完善、财政补助不增加,则会增加第三方即患者的负担。更严重的是,药品市场厂家多,监管没到位,且一药多名现象时常发生。药品回扣使得医生偏向于开大处方,如漳州医疗腐败案。此外,最好的药和器材不能自主研发才是高费用的症结。现在药品回扣在福建省三明市已经几乎没有了。但是国产的研发能力太差才会导致药品回扣问题,这是中国极大的短板。

2、 收入与医生级别挂钩

目前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是一种定编模式。首先根据医院的规模和隶属关系来确认医院的行政级别,而后再由此行政级别确定医院管理干部的职级和薪酬,主要特征是强调身份管理、单一化的人事制度。

3、 医院的薪酬体系设计不合理

医务人员的薪酬不能体现出其医务劳务价值,医务人员从业面临高压力、高风险,但其薪酬水平却与风险不对称,不能与一般事业单位拉开一定差距。以职级、学历等为薪酬发放标准,忽视医务人员的活劳动量,且薪酬的差距小,公平性缺失。且一定程度上造成医生开大处方、增加检查化验费用、乱检查等谋求利益的行为。

二、 三明医改相关内容

1、 改善医院的收入结构

寻根究底,医生的薪酬来源于医院的收入,而医院的收入除去政府财政补助和其他一些收入,其主要来源是医药总收入,这其中包括医务性收入和药品耗材收入(医务性收入包括检查化验、床位诊查护理、手术治疗等,是应该被提高的收入部分)。三明市经过医疗改革,医院的收入增速明显放缓,2014年三明市22家公立医院医药总收入222868万元,药品耗材收入82314万元,增速放缓,医务性收入140555万元,增速加快。结构趋于合理,医务性收入比重得到提升。

2、 改革医保体系,实现基金统筹

改革医保体系,使得医院的财务状况保持稳定,医保基金得以平稳运行。具体举措有:首先,将统筹水平提高,全市三类医保基金统筹管理,统筹城乡医保政策。其次,实行差别化的报销补偿标准,将病人引导流向基层的医疗机构。其三,推动建立按次均费用、按病种付费等多种复合付费方式。

3、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三明建立了一套包括6大类40项的院长考评体系,采取定性与定量、年度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医院服务评价、医院管理、医院发展等方面对院长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院长年薪。通过严格的考评体系,将更多的精力致力于加强对医院的科学管理,从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能力。

4、实行院长年薪制

由财政全额支付院长年薪。由卫计委每月按基础薪资预发工资,之后再到年终进行总结算,即按照绩效发放的工资。且如果院长有违法违纪或者医院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故等,院长的年终考核会直接评定为不合格,从而取消绩效年薪,只发放基本薪酬。院长收入来源于政府,从而代表政府管理医院,从二级乙等到三级甲等年薪分别为20万、25万、30万、35万。

5、实行医生年薪制

在公立医院实行医生(技师)年薪制。根据国际上一般医生收入高于一般平均收入3-5倍的惯例,对三明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按照级别和岗位,来发放不同等级的薪酬,从而逐步提高医生的相关薪酬和待遇水平,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副主任医生、主任医生封顶年薪分别为10万、15万、20万、25万。每月同样预发工资,基本工资占总工资的50%,且绩效考核必须合格,方能领取全额工资。且为遏制医生开大处方,医改中规定处方中基本药物所占比重要超过一半,且每日所开处方不得超过105元,用硬性规定强制医生回归到看病的本职工作中,医务性(手术、诊疗、护理等)收入显著提高,从而遏制其开大处方的冲动,吸引保留住人才。

以三明市第一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例,目前医院里医生的年薪较为可观。第一医院年轻住院医生工作前三年年薪就可达到10万,而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院工作人员平均年薪也能达到5-6万,当然,这要根据绩效考核系统,由于年薪有上限,若医生工作达不到指标便拿不到上限的工资。

6、实行工资总额考核控制制度

首先,工资只与手术治疗等医护人员的活劳动量相关(与药品、耗材销售额、检查、化验收入无关),且严格按照‘不得突破核定的工资总额、不得亏损兑现工资总额’的两条红线和‘必须保证档案工资发放’的一条底线原则执行工资总额政策。由于医疗配置的不合理不均衡,必须要发挥财政兜底的作用。比如,保留基数工资,当然,东部补助的较少;西部有约80%的工资来源于补助。其次是调节系数为1.25,要求医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从而使得医生回归看病的角色,形成医生薪酬体系运行的良性循环,促使医生提高医术和相关的科研能力,提高医生的积极性。其次,工资总额的多少还与院长的考核得分挂钩,使对院长的考核又成为对医院的考核。其三,调整工资总额分配结构。医生、护理和行政后勤管理团队的分配分别占工资总额的50%、40%、10%。其目的是使得工资分配结构趋向合理,调动了一线医生、护士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7、完善社区服务,医养结合

公立医院支持养老方面的服务,建设完善了养老机构内的相关医疗机构。推动实施老年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年医疗机构的实施建设,并将相关医养结合的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减轻老年人负担,保障老年人退休生活。

8、三明医改推广的可行性

就三明医改能否在全国推广的问题。目前,就这个问题的看法,学术界还是有一定分歧的。一种声音认为可以推广,他们认为医药采购机制以及三医联动方案具有可行性。另一种声音认为不可以复制推广,他们认为三明医改是政府主导的,长期下去无法持续。个人认为三明医改长期实施无法持续的观点有待商榷,比如,有观点认为三明医改关键在于有强势的、且长期在药监部门工作,业务熟悉、精力旺盛的领导,个人认为,这种领导每个地方都会出现。此外,就政府与市场方面,有改革坚持政府主导的政府主导派以及市场派,市场派认为政府不能过度干预,结果典型的例子有“宿迁模式”,将公立医院卖掉,老百姓的看病问题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改革保障监督管理的责任、整体改革必须是政府主导。其三,有观点说院长医生年薪制会导致攀比,但三明实践的事实证明医生院长年薪制没有发生社会上的攀比现象,医生接受教育的时间长,且根据投资回报理论需终身的继续教育,本就应该享有比公务员更高的工资。此外,由于医患纠纷、医闹事件等,使得医生是一项高风险的职业,再加上较为恶劣的职业环境,更不该产生社会中的不平衡心理。其四,有人认为经此番改革,药厂会掀起腥风血雨,但放眼国外,英国医务收入中药占比仅17% ,挤压药品流通领域的水分,防止药品招标垄断化、行政化和利益集团的集中腐败,才是正确的方法。“三明医改”提供的是一个框架,是一个新的理念。推广的实践需要国家财政的配套政策,如果投入不适当增加,则推行很困难。而在医疗服务质量改革的发展建议方面,除了医疗的精准需要不断加强,服务水平也要大幅度改善。

三、相关启示

(一)政府

1、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而政府在解决机制中的投入应该是多方面的。相关的政府配套投入,首先,在基本建设方面,审计债务,债务本金不还。其次,在社会采购方面,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其三,在学科建设,建议每年各地政府提供一定充裕数量的资金给三甲医院,用于建立研究平台。其四,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政府与某些医科大学合作,和当地的部分考生签订降分协议,且每个生源补贴一定数额的补助,学成后回当地医院工作,从而培养大量本土医学人才。其五则是离退休方面的投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其六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向医院购买服务。”由此可见,多样化多方面的政府投入能够以新颖的方式为医改创造更大的活力。

2、给予医院一定适度的人事和薪酬管理的权力。放权给医院,使得医院拥有较多的自,从而能将绩效考核与医生的薪酬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得绩效考核更加有效的进行。

3、加强医养结合项目的推广。政府应切实行动,使得医疗服务范围扩大到社区、居委会等机构,使得医疗服务更加便捷,提高其可及性。将有关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方便老年人退休生活,减轻看病负担。

4、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实行三类医保基金的统筹管理,实行城乡医保政策的统筹管理。且推动实施差别化的报销补偿,从而能够合理分配各级医院间的资源,并将患者引入基层医疗机构。同时,在支付方式上,实行按次均收费、按病种收费等多种方式。

5、药品限价采购,政府监督医疗机构的采购药品的行为和相关流程、监管医保基金的运营。

(二)医院

1、建立科学公正的医疗绩效考核机制,对相关绩效考核结果以及绩效行为进行分析和进一步完善,充分研究、量化分析,保证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实际的落实水平,考核指标制定和考核环节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化。主要因素一个是风险,另一个是劳动强度,还有服务质量。政府规定控制指标:教学、病历质量、科研水平也很重要。因为最好的医生要做到医教研三位一体。以医务性收入作为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按此绩效考核体系计发员工工资。如诊疗、手术等活劳动,体现收入分配与贡献挂钩的分配原则,按劳取得,多劳多得。

2、改善医院的医药收入比例,适度降低药品收入,压缩药品的利润,严格规定医生所开处方的金额,增加医务性收入,使收入结构更加合理。

3、重视科研水平的提高,激励医务人员的自主研发,建议将科研成果、科研水平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从而促使医务人员研究相关医疗问题,不仅能提高医院自身的竞争力,同时能推动当地医疗水平的提升。政府也应当加大对科研的财政支持力度。

4、提升医院服务质量。除了医疗的精准需要不断加强,服务水平也要大幅度改善。某些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尽管技术一流,但服务环境以及就诊流程还有些欠缺,患者需要连跑好几栋大楼。医院要为患者提供方便,比如电子系统中卡一插就能查诊疗结果,医院中也有免费轮椅提供,建议特殊病人需要“差别化服务”,尽量为每位病人提供最适宜周到的护理与帮助。

(三)医生

1、医生需要提高服务质量,不光是操作技术方面,还有诊疗、手术、检查化验等方面。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制度职责,提升业务素质。开展便民服务。

2、医生还需要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医务水平、科研能力。不断增强继续学习能力,并进行相关领域的科研,实现医教研三位一体,不断提高自身能力。解决医疗问题,使患者受益是医学研究的根本目的所在。医生应针对医疗难点问题,在专业知识范围创新探索,开展相关研究。理论与实践结合,实地研究,进行实验,得出结论,解决相关医疗问题。

3、为提高绩效考评成绩,达到相关绩效考评指标,医生要严格遵守相关指标任务的内在要求,严格要求自身,完成相关定性与定量、日常与年度考核指标,提高医院整体的服务评价,切实履行医生职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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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钟东波. 高水平、不挂钩、透明化的薪金制是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方向[J]. 卫生经济研究, 2014(10):25-29.

[3] 秦永方. 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与绩效管理变革[J]. 现代医院管理, 2015(4):43-46.

[4] 唐超. 人事薪酬改革:让医者尊严回归[J]. 中国医院院长, 2015(23):42-45.

[5] 赵海强. 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问题研究[D]. 山东大学, 2009.

第7篇:医养结合的现状范文

[关键词] 共享养老模式;成本分析;医养结合

[中图分类号] F275.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7)04-0018-03

Abstract: Developing a shared model for supporting the aged is conducive to cost decrease and improvement of services for the aged. Uncertain service objects, concentrated share, and resource re-use and transaction ar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odel. Cost contents of the model include land or house use cost, technology maintenance cost, and the expense of labor. To realize a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model and raise the living quality of the aged, the core is to optimize cost management, broadening the profitability space by cost reduction. Strategies for cutting down the cost is proposed: giving play to the guiding role of the government to intensify financial support, building Internet management platforms with the help of Internet technology, enhancing the cost control of shared old-age nursing agencies, creating new management patterns in developing services integrating medical care and daily care for the aged, and diversifying the financing channel that helps the growth of the model.

Key words: a shared model for supporting the aged, cost analysis, medical care and daily care integration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据《2015年辽宁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以下简报《报告》)显示,辽宁省2015年末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879.0万人,占总人口的20.6%,65周岁老年人口567.2万人,占总人口13.3%,已经成为我国老龄化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不仅加×思彝サ母旱#而且对社会养老基础服务设施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然而基于资源等方面的限制,传统的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因此构建共享养老模式成为解决当前养老资源配置不均的根本,而成本分析则是构建共享养老模式的前提与核心。

一、共享养老的概念及特点

共享养老就是通过一定的政策支持或者引导实现养老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从而在有限的空间范畴内满足更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从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共享养老的核心就是通过老年人的自我管理配合,探索适合自己养老需求的服务模式。基于我国未富先老、独生子女养老困境以及城市养老资源分配不均等系列养老难题日益被社会所关注的现实,实现有限资源的最大利用是共享养老模式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贯彻共享经济的具体体现。结合共享养老模式概念,共享养老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共享养老的服务对象具有不确定性。由于共享养老是针对社会所有的老年人,因此共享养老模式改变以往的封闭式的养老服务模式,实现了养老服务前置目的,老年人选择养老服务的理念得以实施;二是共享养老的共享性更加集中体现。共享养老就是通过一定的政策引导与技术手段解决养老机构设施不完善以及养老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现象,共享养老机构的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养老服务,实现了养老资源价值的最大化;三是以养老资源的重复使用和交易为表现形式,实现网络化管理。养享理念的基础是使用权共享,老年人讲究不求拥有,但求使用的原则,将自己短缺的资源通过共享养老服务平台等获取,以此提升自己的养老生活质量。当然最重要的共享养老服务模式改变了以往的被动服务的模式,共享服务人员可以根据资源共享监测平台实现对老年人需求的自动预测等,以便做好养老服务的前移工作。

二、共享养老模式的成本分析

发展共享养老模式是解决当前养老资源分配不均的主要途径与手段,也是我国发展养老产业的主要方向之一,实现共享养老模式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在满足基本养老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提升共享养老模式的盈利空间,成本是影响共享养老模式发展的基础与核心,如果成本过高就会导致经营困难,因此通过对某城市的共享养老模式的运营调查,共享养老模式的成本构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土地或房屋使用M用

共享养老模式通过互联网等技术平台实现了养老资源的共享,但是养老资源的共享必须建立在固定的场地基础上,根据实践调查共享养老模式的土地或房屋使用费用占到总成本的10%左右,其原因主要是:一是提供共享养老服务的机构虽然大部分属于公立养老机构,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该社区的养老机构一直采取租赁个人房屋作为服务机构,这样需要定期缴纳一定的费用,由于共享养老服务大部分属于公益性质,因此其存在盈利难与支出高的矛盾;二是共享养老服务模式存在场地短缺的问题,由于某市的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老年人的数量越来越多,在有限的场地内无法满足相应养老需求的人数,这样容易造成新的矛盾。例如虽然通过共享养老模式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分时段的养老服务,根据不同需求者提供不同的养老服务,但是实践证明养老机构不足的问题仍然是影响共享养老模式发展的难点。

(二)互联网等技术的维护费用

共享养老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是借助互联网等技术实现的,尤其是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构建“医养结合”的养享模式必须要利用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平台代表着新技术,但是互联网技术的维护费用也是共享养老模式成本支出的重要部分,根据相关的实践调查,基于养老服务规模以及质量的提升,互联网管理平台在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现了对养老服务的24小时不间断,因此互联网维护费用也成为成本支出的主要构成部分。首先是构建互联网管理平台的费用较高,除了购置相应的硬件设备之外,最重要的是开发适合共享养老的软件系统,此种系统必须要通过专业的企业研发,研发费用非常高,单独依靠个人或者企业是难以支撑的。其次互联网管理平台的后期维护费用。互联网管理平台需要根据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进行监测,因此互联网管理平台运行期间需要根据相应的变化进行调整,例如新的医疗养老机构参与到共享养老机构之后,需要调整相应的平台系统,这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最后互联网管理平台的故障维修费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无论是互联网技术更新还是故障维修都需要相应的费用支出。

(三)人工费用

基于养老服务要求的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程度越来越高,相对应的养老人工费用的支出也日益提升,虽然共享养老模式能够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用工数量,但是基于人口红利的减少,共享养老模式的人工费用主要包括:一是护理人员的薪酬。基于人力资源及工作内涵要求的提升,护理人员的薪酬待遇相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增加,根据调查某市的共享养老服务模式实施的人工工资远远高于当地的平均工资,甚至部分社区的工资已经超出当地白领工资水平。当然这主要与护理人员的专业程度有关,共享护理不仅要求护理人员具备专业的护理知识,而且还需要掌握一定的医护技能,因此人工费用必然会高;二是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费用支出。共享养老服务内容的丰富使相关部门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在岗培训,在岗培训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虽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了共享养老机构的人员培训费用支出,但是其相应购买服务的费用也就高了。

三、优化共享养老模式成本的对策

大力发展共享养老模式是基于我国老龄化进程加速的现实考虑,也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养老资源不均、养老队伍参差不齐以及家庭养老负担过重的主要途径。针对当前共享养老模式成本构成要素,实现共享养老模式的健康发展,提高老年人养老质量核心就是优化成本管理,通过降低成本支出促进盈利空间,以此更好地开展共享养老服务工作:

(一)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化财政支持力度

实施共享养老模式关键在于成本控制,由于我国养老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因此必须要发挥政府的主导机制,通过政策、资金以及宣传等手段促进共享养老模式的发展。首先政府部门要制定完善的政策制度。针对当前我国公立养老机构数量过少,私立养老机构成本过高、入住率低的现状,政府部门要切实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完善的政策体系。一方面政府立法部门要及时根据相关政策制定促进共享养老模式发展的文件,以便减少过多的行政约束。例如针对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现状,可以通过制度转移民办养老机构的资源,例如政策可以明确政府部门通过购买的方式实现民办养老机构的资源。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之间要建立沟通机制,根据共享养老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土地、税收、工商等方面入手,优化相关政策为共享养老模式的发展“扫清”障碍。其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共享养老模式的补贴力度。实施共享养老模式虽然能够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但是由于养老产业属于公益性质,因此共享养老机构的盈利空间有限,尤其是在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环境下,成本与收入不成正比,所以必须要通过财政补贴为共享养老模式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当然财政补贴的方式有很多种,既有直接资金补贴,也包括购买券,例如上海市通过发放购买券的方式鼓励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以此缓解共享养老成本支出高的问题。

(二)借助互联网技术构建互联网管理平台

基于共享养老模式成本构成因素,实施共享养老模式常常因为资源配置不合理而导致费用过高的问题,可以通过互联网管理平台解决。首先是搭建智慧社区养老政府服务平台,需要政府推动信息共享,并做好智慧社区养老公共服务平台的顶层设计,解决养老服务供需对接问题,改革社区管理制度等。共享养老模式的建立就是通过老年人基于不同的养老需求而享受的个性化服务,例如在社区中有的老年人可能对基本的生活需求比较强烈,而有的老年人则会精神文化活动需求比较高,如果采取传统的养老院养老模式或者家庭养老的方式很难满足多元化的生活需求,所以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降低管理成本。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大力发展“互联网+”战略,将互联网技术引入到养老产业中,通过大数据系统实现对社区老年人需求的自动分析与汇总,以此更好地开展服务。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线上+线下”的养老服务。线上+线上养老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老年人需求。其次大力发展老人居家信息平台建设,在社区建平台、家庭设终端,监控老人健康状况的同时,引导老人走出家庭,融入社会活动,接受社会服务。尤其是针对失能、高龄老年人则可以通过互联网管理平台实现对老年人的监测,通过云平台让老年人享受一站式的服务。最后借助互联网技术发展老年人电子商务,提高老年人的信息消费能力和水平,以此满足老年人的购物消费需求,实现足不出去购买自己需要的商品。

(三)加对共享养老运营机构的成本控制

加强成本控制是降低成本支出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加强对物资采购成本的控制。共享养老通过市场购买的方式获取民间资源以此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在市场购买的过程中,购买方要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实现对成本的控制。例如政府部门在市场购买养老资源的时候,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对市场上的养老资源进行对比,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以此降低购买费用。另一方面要保持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是固定不变的,没有降低的空间,只能通过完好方面下工夫。提高固定资产完好率,可以减少更新支出,节约修理费用。当然最重要的是对养老资源进行最优化的配置以此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发挥。

(四)创新管理模式、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医疗机构还可与辖区内的养老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并选派医疗服务团队定期到养老机构进行医疗与健康管理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与社会资本合作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或护理院。从这个思路拓展开去,笔者认为,一些养老机构还可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比如为附近有需要的老人提供送饭服务,医疗服务等,再比如可以对一些居家老人开展“日托”服务。这样一来,既充分利用了机构设施,增加了收入,又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了相应的服务,真可谓实现了“双赢”。探索建立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的老年人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社会共筹共享,专门为个人年老时购买护理服务筹措资金,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特别是高龄化的一项重要支柱性制度。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缓解护理费用压力。除医疗养老外,我国存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缺失。政府可采取补贴或者是商业保险结合的方式,降低老人的养老成本,使老人的退休养老金足以支付,甚至还能有少量盈余。具体作法可借鉴国际经验,开展长照护经验,或将护理费纳入医保的报销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者予与适当比例的补贴。

(五)拓宽有利于共享养老模式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首先,政府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要坚持市场化和产业化方向,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要积极发挥财政税收的引导作用,在市场准入方面进一步放宽,鼓励和推动更多社会资本、多元化投资主体进入养老产业,逐渐扭转目前政府运营养老机构独大的局面。其次,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创新适应养老产业特点的信贷政策、承贷主体。如对建设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适当延长贷款期限,采取循环贷款、年审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种还款方式。最后,除了依靠银行信贷,应发挥资本市场的重要作用,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上市融资。探索运用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项目的融资支持。

共享养老模式是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主要趋势,加强对共享养老模式成本的研究无论是对自身发展还是对整个养老体系的完善都具有积极地作用,基于当前共享经济战略新要求,共享养老模式成本控制需要从多方面入手,以此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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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连芬,刘德伟.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成本―收益分析[J].社会保障研究,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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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医养结合的现状范文

【摘要】良好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仅能够维持和提高居民的生存能力,而且能够促进人力资源的普遍发展,对于促进宏观经济的增长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保障是国际通行做法。那么,乡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现状怎样,如何建设乡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其间政府责任如何体现,这些问题的解答对于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乡镇公共医疗 卫生服务体系 政府责任

加强乡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解决乡镇“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重要突破口。乡镇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着经费紧张、人才短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政府职责缺失有关。均等化取向下的乡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应在划定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明确政府责任的基础上,整合基层卫生资源,创新公共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同时,切实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以保障公共卫生机构有效运转。

一、乡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现状

乡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包括妇幼保健、疾病预防等卫生服务机构。我们认为,乡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乡镇卫生机构经费紧张,乡镇卫生院与村级卫生室的财务状况更是困难,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化的背景下,“以医养防”现象严重。其次,医疗卫生服务具有特殊性,医疗卫生人员的成才周期较长,而现有环境又难以留住人才,从而使得基层卫生人才短缺。第三,由于经费紧张,使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与村级卫生室)的设备落后,难以有效提供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乡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其中既有体制性原因,又有机制性原因。首先,政府投入不足。分税制下,卫生机构一般下放到地方各级财政,使得上级财政对地方卫生机构支持不足特别是税费改革以来,基层财政普遍困难,基层财政的卫生投入也逐步减少,但支出的绝大部分仍用在工资支出上,即财政收入主要用来“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总之,乡镇可用财力减少,使得卫生经费投入也相应减少。其次,盲目的市场化改革。政府投入不足,使得卫生服务机构为了补偿经费不足部分,无视卫生服务的特殊性,盲目推行市场化;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医疗收入占到了乡镇卫生院收入的绝大部分。市场化改革通过引入竞争,使得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内部运转效率得到提高,但也带来了诸如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等问题。同时,具体到乡镇卫生院这一级,防保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与医疗机构不分,导致有限的公共卫生投入支出效率低下,进而使得“重医轻防”问题更为突出。

二、乡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中的政府责任

公共卫生是采取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措施,预防和控制疾病、保障社会公众健康,是保证不同社会群体均等享有基本健康保障的基础性工程。基本医疗服务,指针对一些常见病和多发病所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当然还包括一些基本的医疗服务设施;作为准公共产品,采取政府、社会筹资与个人筹资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来满足所有人的基本医疗需求,以保障公民的基本健康权利。非基本医疗需求,作为一种私人消费品,政府不提供统一保障,可由居民自己承担经济责任,当然,为了降低个人和家庭的风险,鼓励发展自愿性质的商业医疗保险,以推动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保。总之,基本的医疗需求与非基本的医疗需求都可以通过市场来提供,政府的责任主要体现为市场监管,以解决医疗服务领域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对于一些基本的医疗需求可以通过补贴买方、医疗救助等形式来解决农民“看病贵”问题。

三、乡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的路径选择

1.划定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相对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需要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因此,为了明确政府责任,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划定公共卫生的服务范围。我们认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应包括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以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等;当然,如何划定还存在争论,而且,源于地方财力的不同,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也可有所扩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需要相应的财力保障。首先,公共卫生服务的溢出性,决定了各级政府在公共卫生服务的供给中需承担不同责任。其次,中央财政应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的预防控制项目给予补助。第三,应该根据各地不同的财力状况划定筹资责任,对于财力严重不足的县、乡,上级财政应予以倾斜,适当减少基层配套比例。

2.创新公共卫生运行机制

为避免“以钱养医”造成的重治轻防现象,特别是在公共卫生支出有限的背景下,有必要创新公共卫生运行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支出效率。首先,应该使防保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在乡镇卫生院内部实现分离,分开核算,防保机构和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应在经费、人员、编制方面充分予以确保。其次,通过“以钱养事”、“花钱买服务”的形式对村级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予以补助,这既可以调动下级卫生机构的积极性,同时,又可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供给的质量与效益。

3.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虽然面临着诸如保障水平底、受益面窄等问题,但仍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要求,更提供了难得的契机。调查发现,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乡镇卫生院的经营状况明显好转,这既有利于提高其医疗服务能力,又使得政府能够把有限财力投入到公共卫生服务中去,并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转提供财力保障。因此,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乡镇公共医疗卫生体系有效运转的保障,必须将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与乡镇公共医疗卫生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 吕卓鸿. 政府承担公共医疗卫生的理论基础和范畴界定[J].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10,(02).

[2] 徐 勇. 公民国家的建构与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03).

第9篇:医养结合的现状范文

【关键词】 天津市 养老院 公建民营 SWOT分析

【中图分类号】D632.9 【文献标识码】A

一、研究背景

根据联合国人口署数据,某一地区老年人的年龄在六十岁以上的人口比例占到全部人口的10%,或者年龄在六十五岁以上的老人数量占全部人口的7%,则认为该地区已呈现人口老龄化的形态。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我国大陆人口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22182 万人,占 16.15%,同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 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 2.89 个百分点。[1]我国人口老龄化已呈现明显上升趋势。为应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我国逐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而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渐弱化,机构养老的支撑作用愈加重要。为促进养老机构的良性发展,改善公办养老机构“高耗低效”的现状,破解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难题,国务院于2013年提出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即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丈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①

天津市作为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地区之一,其老龄化进程已进入加速阶段。据天津市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5.91万人,占15.2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8.66万人,占9.61% [2](2010―2015年天津市老人数量详见图1)。而市老龄办与有关部门合作进行的“天津市失能老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 显示,2014年天津市失能老人总数为14.33万人,到2020 年,将会有17.09万人,到2030年,将会有21.48万人。天津市人口老龄化发展呈现出老年人口增长快、失能失智老人增长快、老人空巢化现象严重等特点。

为应对巨大的养老压力,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地发展,天津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务院的号召,于2014年下发《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应当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并率先对区级国办的12家养老院进行公建民营的改革。

在传统养老管理体制饱受诟病,遭遇发展瓶颈的背景下,“公建民营”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实现养老事业改革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明晰天津市养老院“公建民营”改革的成效,并为天津市乃至全国其他地区的养老院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建议,本文在明确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数家“公建民营”养老院,运用SWOT分析模型,从内部优势、劣势及其外部机遇与威胁四个方面对该模式进行了详细分析。

二、养老院“公建民营”运行模式

1.概念界定

“公建民营”作为新型的养老机构运行模式,学术界对其概念尚未形成统一界定。全国老龄委副主任曾指出,“公建民营” 是指在新建养老服务机构时,各级政府按照办管分离的发展思路,由政府出资,招标社会组织或服务团体去经办和管理运作,政府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起行政管理和监督的责任,[3]并认为公建民营与公办民营有所区别,“公办民营”是各级政府和公有制单位在已经办成的公有制性质的养老机构基础上的改革,是盘活存量领域的改革,“公建民营”则是在发展增量领域进行的改革。[4]

天津市民政局在《关于推进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意见》中提出,从2014年起,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建成后,一律实行公建民营;对于现有的、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逐步实行公建民营改革。由此可知,天津市实行“公建民营”的范围不仅限于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也涵盖现有的公办养老机构。

因此,依据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中的阐述,本文对“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概念采取广义上的界定,即由政府出资全部或大部分,再通过委托管理、合作运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化的管理团队,进行市场化运营,其中改革对象包括新建的、以及现有的、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该模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政府于微观事物中脱离,承担起行政管理与监督职能,旨在增强公办养老机构的内在活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与水平。

2.模式解析

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运行模式,是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在现实中的应用。同时也是在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下,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体现。其具体运行模式是由政府出资,以公益性为主要功能定位,在公开招标的基础上,引入专业化管理团队。经过各地的探索实践,代表性的实施模式有租赁经营、委托经营,参股、出让等方式。政府与市场通过签订合同形成合作契约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市场成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政府则从直接提供服务转变为购买和监督服务,二者优势互补,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与水平。其具体运作模式图如下:

如图所示,养老院公建民营运行模式不同于公办养老院政府统包统办或民办养老院自我发展模式,该模式涉及了政府、市场与老人三者间的良性互动。政府与市场通过租赁、委托、参股、出让等方式订立合同与契约,建立合作关系,政府于微观事务中脱离,承担监管职责,市场根据自负盈亏原则,负责具体服务与运营工作,从而有效规避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这既是对我国21世纪初倡导的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深化,也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政府应对不断加快的人口老龄化采取的多元主体混合供给养老服务新模式的尝试。[5]老人始终居于该模式的中心地位,既有政府为养老院的公益性保驾护航,又有民间团体提供专业服务,无疑大大提高了老人机构养老的生活质量。

三、养老院“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SWOT分析

SWOT 模型是由旧金山大学的管理学教授提出,应用广泛的有效分析管理模型。其优势在于可以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将与研究对象相关的各类内外部因素相匹配以进行客观性分析。目前该模型已成功分析了社区养老模式、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等养老模式。因此,本文在实地调研天津市“公建民营”养老院的基础上,同样运用SWOT分析法,对其内部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外部环境的机遇(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进行了详细分析,以发现其不足之处,进而寻求可操作性的解决策略。

1.“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内部优势

(1)公私合营利于优势互补

天津市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模式,就是在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突破以往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将政府与市场相分割的传统,以合同的形式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合作。天津市南开区养老中心便是采取“公建国办、股份制合作、吸收社会资金、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的管理模式,武清区第二养老院则是在公开招标的基础上,委托专业的管理团队进行管理。该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方面,改善了公办养老机构高耗低效的弊病,另一方面,引入市场机制激发了养老活力,也降低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门槛。同时,其在性质上仍为国办养老机构,既可以保证其公益福利性|,又能够发挥运营团队的专业性,从而保证服务效率与质量的提高。

(2)政府帮扶降低运营成本

天津市政府大力帮扶公建民营类养老机构的发展,大大降低了其运营成本,使运营团队可以投入更多的资金与精力用于养老服务之中。这是民营养老机构所不能比拟的优势。武清区第二养老中心的运营便得益于政府的帮助。相关部门仅收取少量管理费用,在养老院的装修改造过程,资金也全由政府部门负担,水、电、气均按民用标准收费。政府的大力帮扶,着实减轻了该运营团队的经济压力,减少了其后顾之忧,从而使其更专注于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专业团队保证服务质量

“公建民营”运行模式通过引入专业化的管理团队,从而保证了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天津市南开区养老中心,发挥专业化团队优势,实施智能化管理。其不仅拥有完备的硬件设施,还配备有专业营养师,并与老年大学合作,以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其医养结合的特色,更是有效解决了老人看病难的问题。其完善的设施与服务使其成为全市具有医养结合特色的“绿色养老基地、机构养老标准化服务示范基地、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双拥共建养老示范基地和南开区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4)政府监管保证公益属性

天津市民政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指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应继续发挥托底作用,留有适当比例床位,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②在政府的要求与监管下,武清区第二养老院对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优先入住,对经济困难的老军人、老教师、劳模等实施优惠入住,其收费标准也远低于同等条件的其他民办养老机构。南开区养老中心同样优先为部队老干部提供养老服务,并计划预留5%的床位用于免费向“三无”和困难老人提供公益和养老服务。由此可见,公建民营养老院的公益属性得以保障。

2.“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内部劣势

(1)发展经验不足

天津市自2014年起实行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改革,该运行模式作为新生事物,无论政府或者市场都缺乏足够的发展经验。如何让公建民营型养老机构在激烈竞争中保持优势,政府与市场的如何分工才更有效,两者的利益又该如何精细划分,目前仍然存在许多细节性的问题仍需要双方一共摸索,共同合作,不断总结经验,方能使得该模式更加完善。

(2)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

公建民营养老院的发展离不开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备。目前该类养老机构存在医疗设施不齐全,医保报销尚未落实,导致医疗功能沦为摆设,老人生病仍需外出就医。同时招工难,对于公建民营类的养老机构也是不可避免的一大难题。

(3)部分运营者过于追求利益

在实际运营中,由于市场机制的固有弊端,在进行社会化运营,激发养老活力的同时,也可能带来过分追求利润的风险。部分运营者一味追求盈利,极易忽略福利性与公益性。另外为了降低运营分险,个别机构存在拒收失能失智老人的现象。

3.“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外部机遇

(1)政府的政策扶持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运营,天津市对“公建民营”性质的养老机构给予了丰富的补贴政策。主要补贴内容有: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困难老年人入住补贴等。运营补贴,即对收养生活自理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每年给予每张床位补贴1050元;对收养生活不能自理(介护)和半自理(介助)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每年给予每张床位补贴2250元;困难老年人入住补贴,对收养的政府重点保障的困难老年人,给予全额或部分住养资金补贴。③同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还可享有防范意外风险补贴等的优惠政策。多样的补贴与扶持政策,降低了其运营成本,利于其服务质量的提高。

(2)养老需求的增多

截至2015年,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5.91万人,占15.2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8.66万人,占9.61%。天津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已进入加速阶段。同时京津冀养老一体化的实施,无疑又使得老年人口数量增多。另一方面,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以及外出打工子女人数的增多,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而养老的刚性需求使得养老机构的支撑作用愈加重要。不断增多的养老需求,意味着广阔的养老市场,因此,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早已成为政府和社会的共识,这对于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而言,无疑是巨大发展机遇。

(3)传统养老观念的转变

随着时代的发展,“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正逐步受到冲击,许多老人不再将入住养老院视为被抛弃。相反的是,由于家庭结构的改变,在一项对天津市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的调查中发现,九成以上的老人属自愿入住养老院。其中有53.1%的老人是为了减轻子女的生活负担,46.9%的老人是为了享受专业人员的服务。37.5%的老人为了能和老年人在一起,共同语言多。[6] 由此可见,养老机构已获得许多老人的接受与认可,而专业全面的服务则是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取市场份额的重要条件。

4.“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外部威胁

(1)政府监管存在疏漏

在公建民营运行模式中,政府主要承担监管职责,对民间团体的资质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天津市政府相关文件中也表示,要建立严格评估机制,加大对补贴资金的监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政府的监管仍存在疏漏之处。例如在服务质量的监管上,一是由于服务质量难以量化,二是由于检查周期的限制,使得政府的检查也只能反映当时或部分情况,而无法及时全面地反映问题。

(2)相关法律政策有待完善

在国务院相关文件的指导下,天津市政府下发了《天津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进行公建民营改革,并提出了一系列补贴政策。而在公建民营的实际改革过程中,则是由各区政府负责,天津市政府并没有制定统一的政策文件。该做法既有利于各区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有创造性的养老体制改革,但也容易造成各区标准不一、发展进程与质量差距大等弊端,从而阻碍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改革步伐。

(3)容易发生目标偏离

由政府出资,社会化运营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极易陷入公益与盈利的矛盾之中。公办养老机构的首要目的便是发挥“兜底”功能,虽然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都曾保证托底功能,但在运行过程中,民间团队极易发生偏离,利用政策优惠建成高档豪华盈利会所,收取高额费用,将那些有实际困难的老人及普通工薪阶层拒之门外。

三、完善养老院“公建民营”模式的对策分析

综合以上对天津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SWOT分析,可在一定程度上明晰该模式的优劣势及机遇与威胁。为更好地发挥其优势,弥足劣势,利用好发展机遇,有效规避及应对可能的威胁,依据SWOT模型,其战略组合如表1所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如下:

1. 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

天津市政府在有效激发各区政府积极性的基础上,要以立法的方式,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整体战略,做好统筹指导。应在民间组织的资格认证、评审程序、政府的具体职责、相关主体的违规惩处等各方面出台较为详细的法规制度,从而对各区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改革进行宏观指导。各区在具体改革中,也可做到有法可依,从而减少改革中的失误。同时也应鼓励各区依据老人的不同养老需求,形成各有特色的养老机构,以满足老人不同层次的需求,进而保证天津市公办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改革在大方针的引领下,做到和谐高效可持续发展。

2. 促进养老产业协会的建立与完善

养老产业协会作为社会组织,既发挥着监督政府与民营组织的作用,也为养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公建民营性质的养老机构,对于各区政府来说,都是新事物,都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期,而养老产业协会的成立,则为其搭建了一个经验交流,共同探索,互助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平台,从而利于天津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的不断完善与成熟,助推该类养老机构向高质量高服务方向发展。南开区养老协会的成立便是一个很好的示范。

3. 建立多元公开的监督机制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想要实现持续发展,离不开多元化的监督机制。监督主体主要为政府、第三方及老人自身。政府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对服务质量、资金用途等方面,政府应该完善监管方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并听取养老机构的工作汇报,以保证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同时应引入专业化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运用专业的技术与方法,对养老机构的服务等进行评估,以弥补政府监管中的疏漏之处。此外,老人的利益诉求最值得重视,却最易忽略。因此,各养老机构应当鼓励院内老人成立老人自治组织,对养老机构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并集中老人们对饮食、护理、娱乐等方面的意见,反馈给院方,保证为老人提供最满意的服务。

4. 注重服务质量的提高

天津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想要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占取一定的市场份额,离不开高质量的服务。首先应该坚持医养结合特色。医养结合成为许多老人选择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第一理由。而坚持医养结合还应完善以下细节问题。一是应当保证基本医疗设施的完浼白愎蛔ㄒ狄交と嗽钡呐浔福防止医疗设备沦为摆设。其次相应的医保报销制度也应积极落实,这样才能保证医疗设备真正发挥作用,其次要注重护理人才的培养。对于在岗的护理人员,应完善统一的培训制度,进行定期培训。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物质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缓解招工难问题。针对护理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的问题,该类养老机构可以与护工类的专业院校形成合作关系,从而为养老院注入年轻新活力。此外,该类养老机构可加大智能化设备的使用率,以科学设备检测老人身体的各类指标,在减轻护理人员工作压力的同时,也保证了服务的科学性与可靠性。

5. 保证公益与福利属性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不能背离公益属性,鹤童公益养老集团董事长方嘉柯认为,公建民营的产权依然归国家所有,其天然的公益性决定了公建民营机构应该首先为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和高龄失能老人兜底,在公建民营过程中,各地应该明确公办民营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公益性,做好困难老人的兜底工作。[7]因此政府应当明确功能定位,建立甄别筛选机制,对该类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类别、收费标准等各方面做出严格规定与监管,优先保证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失能失智老人入住,从而满足弱势老人的养老需求。同时政府也应列出相应负面清单,对民营组织的行为加以合理规制,防止公建民营养老院走形变样,丢失公益性。此外,政府要适当加大财政补贴与扶持力度,以减轻民营组织及弱势老人的经济负担,最终彰显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

参考文献:

[1] 2015 年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中国国家统计局

[2] 2015年天津市人口主要数据公报.天津市统计局. 天津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协调小组办公室

[3] 阎青春.养老机构的“公办民营”与“公建民营”[J].社会福利,2011(01):13- 15.

[4] 王雪辉.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运作模式探析[J].行政管理改革,2016(8):38-43

[5] 董红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发展、问题及规制[J].中州学刊,2016(5):71- 76

[6]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课题组.关于天津市养老机构发展和入住老人生活状况的调查报告[J].求知,2015(2):46- 48

[7] 方嘉柯.公建民营不能背离公益初衷[N].中国社会报,2014 - 09 -15.

[8] 方浩.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现状、特征及问题[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05):90-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