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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的优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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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的优点

第1篇:区块链技术的优点范文

一、区块链的简介

比起区块链,比特币应该更为人所熟知,但是实际上比特币的基层核心技术就是区块链。它是一种用链的方式将不同的区块连接起来的数据技术,而区块则是一种按时间顺序产生的并能用来记录还未处理的事件信息。

它的运作机制是将原来由中央机构统一管理的交易信息转变为可以实现全流程公开、而且是由全流程的各个运作节点来共同管理和维护的交易信息。这种新型的运作机制可以实现在缺乏中介的信用机构时同样可以保证全流程交易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从而到达降低交易费用和提升效率的目的。

区块链主要有四个核心特点,一是没有作为中介的信用机构的管制,各节点之间可以实现自我管理;二是各节点之间存在着共识机制,有利于保证全流程交易信息的真实性;三是各节点之间有其内在的特殊联系,可以实现溯源性;最后一点是区块链的数据都是高度可信的。

二、区块链的发展现状

目前,区块链已成为了全球的热潮,各行各业都在其的研究和应用上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其中,最明显的表现是新创立的大量的区块链企业获得了大量的投资,而且像金融机构、股票交易市场和一些大型的应用软件公司也相继的向区块链企业进行投资或者积极使用区块链技术。

到目前而言,区块链对金融领域的影响表现的最为显著,人们认为区块链技术将最终颠覆整个原始金融的市场结构,主要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作为货币的比特币

目前,以比特币作为流通货币来取代传统的纸币和银行信用卡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其使用的覆盖面逐渐变广。这种新型的货币不仅可以减少原始纸币的发行成本和流通,而且可以提高货币流通和结算的效率,建立更为透明的货币监控系统。

(二)在跨境支付方面的应用

随着全球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跨越国境的双方交易变得越来越普遍,在跨境支付的过程中应用区块链,可以达到显著地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提高交易效率和安全性的目的。

(三)在证券行业的应用

在证券行业使用区块链技术可以提高金融交易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使每一个证券市场的参与者都具有获取相同信息的权利,进而提高了运作效率。

三、区块链在教育领域的应用现状

随着以MOOC为中心的全球教育资源的网络化、共享化的发展,在教育领域,人们的学习表现出了模式多样化、知识全面化、地点随时化等去中心化的特点。因此,著名的学者认为区块链技术将会对教育领域带来一次深层次的改革,而且就目前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授区块链技术

在应用区块链技术的热潮中,许多大学纷纷开设了教授区块链技术的专业或学科,而且在2016年,由多家企业共同创办的区块链技术大学建成。其中,像尼科西亚大学不仅开设了相关学科和专业,而且还设立了相关的硕士和博士学位,其课程以MOOC的形式在网络中免费开放,以提高人们学习的积极性并做到学以致用,将其应用于其他行业以突破行业瓶颈。

(二)搭建区块链技术教学平台

通过提供教学平台、建立共享数据库,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统一的学习认证机制,使得学生可以在不同的地域、教育制度和环境下安全、高效的利用教学平台,提高自身的知识和能力,减少学历造假现象。同时还建立了学习储存平台,可以将人们在手机、平板和电脑等设备上的学习记录存储在平台上,从而实现将其从设备、系统中解脱出来的目标。

四、区块链在教育领域面临的挑战

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还处于初始阶段,而且大部分应用集中在金融领域,学者和专家对这个领域区块链的应用研究的更多。但是目前研究的内容和技术不能从金融照搬到教育领域,因为相对于金融领域而言,教育行业存在着知识产权更为模糊,知识所占内存大,因而需使用更多的存储空间等问题。主要的挑战有以下几种:

(一)在教育领域的研究少,应用过程易受阻

正因为目前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金融领域,在教育领域,人们的研究和实践较少。同时,在应用过程中主要面临着两大挑战,分别是缺少国家政策的保护和实践成功的案例。因为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点会对目前存在的教育机构带来巨大的冲击,所以教育机构会对区块链的使用持谨慎态度,无法将区块链实现普及。此外,还因为成功的实践案例少,所以大多数学者和专家目前仍保持观望态度,无法进行真正的应用。

(二)数据分散化、碎片化,知识产权更模糊

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的特点会削弱教育机构的职权和职责,使得数据以分布式的方式存储,进而导致知识产权更为模糊,因此一系列的问题也将会出现。如,数据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使用权又归谁所有?这些问题将成为阻碍区块链在教育领域发展的重要而又亟待消除的问题。

(三)知识数据所占内存大,存储空间紧告急

第2篇:区块链技术的优点范文

1.1 区块链及其简史

2008年, 钟本聪 (化名) 发明比特币时, 第一次提出了区块状链的概念。Nakamoto So希望允许互联网支付直接从一方发送到另一方, 而不是通过金融机构。一个漂亮的解决方案为:以具有一致性的加密标记事务为基础, 与不可摧毁的记录区块链相连接, 形成一个具有分段式时间的数据库。在所有人包括政府、犯罪组织以及黑客面前, 这个记录着所有比特币的区块链数据库完全暴露, 但从未有任何黑客对其进行过攻击。

虽然谈论块链时必须讨论比特币, 但它们是两个独立的技术。一些人把今天的块链接技术与1992年 (万维网之前) 互联网的成熟和创新潜力进行比较。区块链技术的潜力已经在各个行业得到了认可。自2013年以来, 已有120多美元的风险资本投资于120家连锁企业。洛克希德马丁公司 (Lockheed Martin) 、IBM和高盛 (Goldmansachs) 等大型成熟公司也开始在各自的行业中探索潜在的区块链应用。

1.2 区块链在网络空间安全中的技术优势

在并非极度安全的网络上, 区块链实现了可靠的交换信息, 解决了一个重要的疑难问题。如果恶意节点进行伪造包装, 不断地创建虚假数据, 或者是从某些渠道获取真实数据, 区块链都可以对其进行剔除, 避免有效数据被肆意篡改, 对数据完整性进行有效保证。除此之外, 信息传递技术与一致性机制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区块链的近一步使用。当然, 与传统的安全技术相比, 区块链明显更具优势, 具体情况为: (1) 自治分布式数据管理结构在区块链中被广泛应用, 且节点自身都极具安全保护能力。节点根据规则, 逐步和一步一步进行恶意攻击行为, 使得区块链可以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中运行, 它也可以阻止、对抗外部黑客和内部人士。 (2) 区块链采用一致的安全机制, 利用网络的整体实力积极抵抗个人恶意侵权。强大的网络民意机制可以很大程度上限制恶意行为的产生, 当然, 即使恶意行为出现, 在这样的环境下, 最终也会解体。我们主要通过诚实节点达成的一致性共识来阻击恶意节点的攻击, 即在网络环境中, 规模越大, 安全性、可靠性越高。 (3) 良好的可扩展性在区块链安全机制中得以形成, 如果可以随意结合, 则更加灵活的安全机制将出现在更多行业中。当然, 区块链的成功运行离不开这些优点, 不过正是由于这些优点, 反而促使网络空间安全更有保障。

2 区块链中的网络空间安全技术

由于区块链融合了很多安全技术, 既有传统的安全技术, 也有新型的安全技术, 所以, 它可以提供诸多与众不同、新颖的网络安全能力。

2.1 散列算法

区块链使用称为安全哈希算法 (SHAs) 或散列的加密技术。哈希算法将任何数字信息 (包括文本、图像、视频等) 转换为指定长度的位串, 例如由Sha256算法处理的256位数字信息的输出。大体上讲, 在安全散列算法中, 有两个突出的特点: (1) 原始图像具有不可逆性; (2) 输入输出字符串始终唯一。前者哈希可以很容易通过输入值计算得知, 但原始输入值不能被计算;后者方面, 不同的输入值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相同的输入值可以产生相同的结果, 即使输入值出现微小变化, 输出值也会产生重大变化。所以, 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可以通过哈希算法得以验证, 即便不检查原始数据。

2.2 区块链式结构

由一组组记录组成的多个块的链式数据库即为区块链, 且每当添加新的区块时, 它会被放在当下区块的前面, 而当下的区块含有一个加密链接, 可形成块链。整体而言, 区块链含有多个结构, 拥有多个页面, 且不同的页面包含不同的内容, 不同的块含有多个信息。其中, 最重要的3个项是前一个块的哈希值、表示块创建时间的时间戳和块内容哈希值的My Chl根哈希值。

2.3 共识机制

共识是一个过程, 即使有一些错误的过程, 也可以称为拜占庭将军, 一组分布式过程可以实现价值或行动一致性。不同的一致性机制可以在不同的区块链中得以使用, 且可以实现多方位同步, 包含诸多内容, 比如各方之间的信任、利益的一致性、网络的形状等。多个占主导地位的诚实节点与一些恶意节点可以被一致性机制结合起来, 在区块链网络中, 避免了恶意节点的优势形成。所以, 区块链网络越大, 受到恶意伤害的程度越低。

2.4 区块链网络结构

从完全集中到全分布式体系结构, 区块链可以使用各种网络体系结构, 每种体系结构都代表了一种权衡, 即安全性与效率之间的权衡。在集中式网络中, 网络功能主要是通过外部节点依靠中心节点来得以实现。一旦中心节点受到破损, 则整个网络可能受到破坏, 但单就功能而言, 每个节点始终是独立的, 如果一个分散的节点被破坏, 则很难给整个网络带来巨大影响。

2.5 网络节点类型

网络节点可以是区块链的普通用户, 也可以是区块链的安全保护器。网络节点作为保护器可以通过参与一致性机制来保护区块链安全, 但并不是所有节点都需要参与一致性的各个方面 (例如访问权限的不同) 。根据网络的使用情况, 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类型是不同的, 基于它们的相对能力 (例如处理、存储、通信等) , 区块链节点被分为3种类型, 包括完整节点、部分节点和简单节点。

完整的节点被用作区块链网络的骨干节点, 对最新的、完整的区块链数据库副本进行建立和围护是其最重要的功能。不过并非所有的节点都有此项功能, 有的节点仅有每个块组成的链, 仅能对新的记录进行生成传输记录, 但不能否认的是, 在协商机制中, 它们仍能发挥重大作用。

3 区块链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在网络空间安全领域有着巨大的潜力。目前, 至少在以下3个方面, 它可以对网络空间的安全和保护起到直接的作用。

3.1 对网络数据的完整性起到保护作用

大体上讲, 以加密和信任为基础的传统保护方法已经不能起到完全保护的作用了, 因为网络安全是极其脆弱的, 但块状链与其不同, 它保护存储数据主要使用反向链接的数据结构, 并不是以加密信任机制为主。

众所周知, 建立一个安全的网络防御边界并不是块状链的主要目的, 实现对边界中的事物监督, 摒除所有假的不良信息才是它的追求。如果想要对块链上的数据进行攻击, 是得不偿失的, 这意味着必须与整个块链网络竞争, 且价格十分高贵。

3.2 建立了更加可靠的网络通信

在高度对抗的环境中提供可靠的通信是可以通过区块链接技术实现的, 比如P2P消息技术, 每隔几秒钟世界上每个活跃的节点都可以收到由比特币传播而来的信息, 且大多服务由比特币网络上每个节点提供, 智能手机也在其中。一旦其他设施出现损坏, 仅通过高频无线电、传真等手持备用频道便可实现比特币消息的传送。

对于块链网络而言, 并没有唯一独特的节点存在, 所以, 即使部分节点断开, 正常情况下网络依旧可以正常运行。如果单个节点受到攻击, 则消息可经由块链网络迅速地流传各地, 并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3.3 可以做好网上资产管理

有形、无形资产均可以通过区块链进行鉴别授权。对于无形资产而言, 区块链可以在知识产权保护、综合管理等领域运用, 且主要利用自身的时间戳和非篡改的特点;对于有形资产而言, 资产的识别、管理等均可以通过区块链与其他网络技术相结合而实现。除此以外, 房屋以及车辆等实物资产发放均可以通过安全可控管理得以控制。区块链还可以将物联网技术结合起来, 建立供应链管理的永久记录, 建立源记录, 在上、下游产业之间提品可追溯性和其他功能, 并提高产品使用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4 结束语

区块链颠覆了传统的网络空间安全假设和设计思想, 为网络空间安全提供了一种新的安全保护模式和技术。区块链是可信的, 可以在不可靠的网络空间中提供可信的系统运行环境;块链是透明和安全的, 使用反向数据结构存储集中式数据, 并为添加附加安全协议提供了安全基础;区块链是容错的, 一致性机制被用来将诚实节点强度与恶意节点相结合。这些特点为完善网络系统和网络的基本框架提供了新的思路。区块链技术还在发展, 还有许多实际问题有待解决,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探讨了将块链应用于网络各个领域的相关途径以及方法, 对促进我国网络安全保护水平的提升具有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1]陶宏.计算机网络安全的问题分析与防护策略[J].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3 (14) .

第3篇:区块链技术的优点范文

【关键词】无法表示意见案例分析审计技术创新

【中图分类号】F239

一、引言

根据中注协的统计数据,2016年1月1日~4月30日,40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共为2 84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 738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2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6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6份。笔者通过分析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有关事项,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无法获取审计证据的1份,明确表明审计证据之间存在相互矛盾以及不确定性而无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1份,对重大异常事项无法获取审计证据的4份。6家被审计单位,只有1家主业属于典型的传统制造行业,其余5家均不同程度的涉及新兴产业,如电子信息、新材料等。目前国内学者多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以及对相关利益者的影响方面进行分析,少有从技术层面论述与非标审计意见的关系。本文从一个具体案例展开,分析审计实践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哪些新的启示。

二、发表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条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1501号审计准则”)的要求,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于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可能存在多个不确定事项,尽管注册会计师对每个单独的不确定事项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由于不确定事项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影响,以及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累积影响,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也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1501号审计准则”指南明确区分了无法表示意见与否定意见的差异:前者通常仅仅适用于注册会计师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注册会计师发表否定意见必须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论是无法表示意见还是否定意见都只有在非常严重的情形下采用。

对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情形,准则指南列举了两种情况:一是客观环境造成的限制,例如由于被审计单位存货的性质或位置特殊等原因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二是管理层造成的限制,例如管理层不允许注册会计师观察存货盘点或者不允许对特定账户余额实施函证。第一种限制实际上是审计技术的限制或者说是专业胜任能力的限制,第二种限制主要责任在于管理层。除了客观环境以外,管理层的“不作为”也可能形成第一种限制,因为审计毕竟不是“跳独舞”。仅通过阅读审计意见报告正文投资者很难分辨出是哪种原因,市场参与者通常会主观地将责任归咎于上市公司本身。

三、审计案例介绍

(一)被审计单位背景资料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1996年在深交所挂牌交易,2014年重组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重组后主营业务变更为集成电路芯片设计。2015年12月,上市公司聘请A事务所作为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A事务所历时长达5个月的审计,最终对其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否定意见。

(二)审计意见引发市场连锁反应

2016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占全部审计意见的比例只有0.21%;被出具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16家上市公司占1530家披露了内控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的比例为1.05%。而且这两个比例均少于2015年。这说明极少数的上市公司被出具这样的审计报告,因此在市场上引起了极高的关注。相关利益者各方的分歧也使这家上市公司充满了争议。该事件给上市公司、监管方和投资者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首先是市场方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自2016年5月3日开始,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变为*ST,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因上市公司2016年1月业绩预告和2016年4月的业绩快报都公告收入大幅增长和持续盈利,而注册会计师却无法表示审计意见,年报公告后股票发生了异常波动,交易所要求股票自5月1日开始停牌1个月。投资者损失惨重:年报公告后股价大幅下滑,两个月后的股价与业绩快报公告时相比几乎腰斩,大量资金出逃。上市公司健康、快速发展也受到较大影响:若上市公司下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将自下一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就会失去公开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资格。该上市公司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因而收到证监会终止审查通知而停滞。该事件引起监管方的高度关注:深圳交易所向上市公司发出年报关注函并要求回复和公告;当地证监局向上市公司发出监管关注函,并约谈上市公司高管,要求聘请具备较高专业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15年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三)相关利益者产生的重大分歧

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了上市公司董事会与会计师的重大分歧,这种情况在市场上极为罕见。2015年度上市公司承接技术服务业务――数据中心维护运营服务和场地租赁服务。注册会计师认为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对该项交易实质做出判断,因此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董事会却认为,在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现场审计人员工作的开展,详细介绍公司的业务模式,提供审计机构各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所有采购销售合同、会计凭证和单证、银行水单和对账单、行业分析资料、供应商往来资料等,同时配合审计机构现场走访客户、供应商等。因此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持保留态度。上市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意见。但监事长和独立董事们却认为鉴于注册会计师无法发表意见,因此无法对此事做出合理判断。看来各方当事人就此事件展开过一轮异常激烈的博弈。这无疑给市场监管者和投资者做出正确判断出了难题。通过阅读上市公司年报和公告,可以看出各方的主要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程度是否广泛到对整个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上市公司的该笔交易通过境外子公司实施。而注册会计师恰恰认为上市公司未对境外子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比如存在未签订合同或协议且未履行必要的资金管理审批程序下支付资金的情况等。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注册会计师实施了更多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以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存在真正的重大错报。但对于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认为即使实施了包括盘点、实地走访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获取令其满意的审计证据,且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而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自始至终积极配合,审计范围未受到任何限制。

2.重大异常交易的真实性

从上市公司公告的会计报表可以看出其客户高度集中。2015年收入3.75亿,前5名客户收入比例占总收入的74.87%,其中对第一名的客户收入占24.01%。上市公司与第一名客户只发生了一笔交易即“数据中心的租赁服务”。因此,注册会计师判断该笔交易属于重大交易。上市公司数据中心的运营模式为建设+租赁,但建设现场未见混凝土大楼和空调系统,而只有若干集装箱机柜。注册会计师认为在境外建造如此规模的数据运营中心,并未采用惯常建设方法,且只有一个租赁客户,当属于异常交易。交易背景是否符合正常商业逻辑,是消除注册会计师对其真实性怀疑的焦点。

上市公司的解释是,公司“数据中心的租赁服务”属于主营业务中比较新兴的业务,公司采用的模式与传统常规的数据中心运营模式不一致,属于定制化的一个数据中心,公司承担的是硬件设施的建设租赁服务,数据服务器的购置和运营等由客户自行负责,同时公司没有采用常规的建设混凝土大楼和空调系统,而是采用目前世界比较新的集装箱式机柜模式,同时采用了风冷技术,两种数据中心比较,公司模式比传统模式下大幅节约成本。显然,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解释未能说服注册会计师,而注册会计师又实施了哪些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呢?

(四)审计过程分析

自2015年12月注册会计师进驻现场审计,至2016年4月底出具审计报告,历时长达5个月。2016年2月注册会计师赴境外子公司进行现场审计并进行了盘点,发现上市公司客户拟在数据中心放置并运行25200个服务器,2015年度只正常运行了2520个服务器,占总服务器的10%,而收入确认按照合同约定全额确认,与仅为正常运行的10%服务器所提供的服务严重不匹配。项目组内部讨论后立即向事务所风控部门汇报情况。注册会计师就收入的确认问题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进行沟通,却发生了重大分歧。管理层认为公司在2015年已经按照客户需求准备了客户服务器需要的所有机柜,随时可以满足客户的满负荷运营,但客户因其自身原因在2015年内只启用了一部分服务器,并非公司原因导致,公司已经实际履行了与客户的合同约定;公司提供的是租赁与运营维护,其收费模式与客户启用多少机柜无关,因此公司2015年的收入确认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额进行确认。该分歧一直持续至2015年4月。在此期间,注册会计师补充了针对舞弊的审计程序,如调查上市公司客户的背景,实地走访等,但通过访谈得到的信息不足。上市公司原定于2016年4月下旬同时披露2015年度报告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因重大分歧未解决,披露时间推迟至2016年4月底。临近公告日,注册会计师正式向上市公司通报,拟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表示可以根据注册会计师已取得的审计证据调整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认为未取得关于收入和相关资产的充分证据,拒绝了被审计单位的调整要求。2016年4月底,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未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并在年报中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长表示无法做出合理判断。他们认为,公司应当在业务真实性的前提下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确认收入,并一致要求公司立即启动相关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聘请会计事务所对2015年年报进行审计),积极、有效和稳妥地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后果。

四、透视分歧原因

2015年该上市公司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其芯片开发和销售市场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因此主营业务转变为数据中心出租业务。上市公司客户背景扑朔迷离,数据中心出租收入的商业逻辑未得到合理解释,是注册会计师无法给出明确鉴证意见的主要原因。在市场各方压力下,上市公司终于在年报后披露了数据中心业务与区块链技术有关。但审计期间,公司管理层向注册会计师的解释与后来公开披露信息不完全一致。而区块链技术的具体应用,注册会计师也并不熟悉。这是造成双方重大分歧,僵持不下的重要原因。

2016年区块链技术的概念和题材逐步升温,这与2016年1月20日人民银行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有关系,与会专家提出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在2009年诞生以来就充满了争议。区块链技术的本质是去中心化,而区块链研究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前行长李礼辉在“2016年全球第二届区块链峰会”上所指出的,区块链完全“去中心化”的特性在金融领域并不适用。完全“去中心化”的结构只适用于比特币这类流量很低、每秒几笔的低频次交易,而在金融应用场景中,高频次是常态,因此“去中心化”并不适用。假设人们对未来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粗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区块链技术1.0”货币阶段、“区块链技术2.0”可编程金融阶段、“区块链技术3.0”广泛应用阶段,那么比特币只是区块链技术最底层的应用。虽然区块链技术最终可运用于身份认证、物流、医疗,甚至是审计等,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将会产生变革性的影响。然而那个时代的到来毕竟还有些遥远。世界上本没有比特币这样一种货币,自从一个被称为“中本聪”的神秘人物发明了比特币算法以后,有无数投机者们开始了狂欢。而生产比特币被人们形象的称为“挖矿”,属于比特币产业链的最底层。上市公司究竟在做些什么,注册会计师凭借自身的那点外行知识,很难做出准确判断。

五、启示和建议

(一)重新审视审计成功与失败

注册会计师遵循了审计准则未发表错误的审计意见,是否与审计成功划等号?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目标是要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从市场和投资者需求的角度上讲,明确的鉴证意见才有意义。

实践中,注册会计师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证据时,首先考虑解除业务约定的可能性,如果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解除业务约定被禁止或不可行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发表无法表示意见。从主观讲,无法表示意见是一种态度而不是一种鉴证意见,是注册会计师免除法律责任的一种保护措施。客观上讲,注册会计师无法给投资者一个明确的鉴证意见时,对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可能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社会审计体现的是一种委托关系,或者说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一种契约关系,注册会计师没有给投资者提供充分的信息以进行决策,审计的总体目标就没有实现。实务中,美国SEC甚至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采取限制的态度。本文案例中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谁是谁非,笔者仅根据公开披露信息无法做出判断,但至少当地证监局和独立董事都表明了将事情彻底查清楚的态度。否则上市公司是否完成了重大资产组中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将成为一个悬案,无法给投资者进行交代。所幸的是年报公告后的6日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即根据当地监管局关注函的要求,先行履行了业绩补偿义务,并表明待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核查结果确定后再补偿与年报披露金额之间的差额,多出的部分则无偿赠与上市公司。

(二)传统审计技术面对企业的“创新”很无奈

企业的“创新”包括技术、产品、管理、营销等各方面的创新,在市场经济中表现为新技术、新产品、新的盈利模式、甚至是新业态等。当然也包括披着“创新”的外衣,实际是舞弊的情况。传统审计技术已经远远跟不上企业创新的脚步,解决不了企业创新带来的一系列困惑。

上述案例中,注册会计师遵循了审计准则,执行了可以执行的所有审计程序,穷尽了教科书中所有的审计方法,包括观察、检查、函证、盘点、访谈、调查、分析性复核等传统方法,并针对舞弊执行了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比如在工商征信系统网站、香港注册处核查上市公司客户及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对客户及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检查交易合同和交易资金流水、检查证据链中原始单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及逻辑性、咨询IDC行业专家关于境外业务商业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和收费方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聘请IT专家重点关注相关资产的存在性、服务器正常运转所需的物理环境以及动力、数据存储及传输方式的可行性、在网上向境外托管服务器的商家进行了解和询价以佐证其合理性等等。执行这一切审计程序历时长达5个月,注册会计师仍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审计证据。这引发了我们一些深深思索。

(三)审计实践对新技术的需求是推动审计技术创新发展的根本动力

就注册会计师而言,社会需要其发现重大舞弊,这种根本性的导向影响着审计目标,进而催促着审计能力的提高。审计行业正面临技术革命。未来的竞争,是审计技术的竞争和人才的竞争。

2011~2013年由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牵头首次组织实施了审计机关审计技术创新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对2006~2011年期间审计机关审计技术创新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印发了《审计机关审计技术创新情况专题调研报告》,2013年后续印发了《审计机关审计技术创新发展报告》。后者指出:目前审计技术创新活动面临的最为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有:一是缺乏技术创新人才,人才是技术创新的关键;二是审计成果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不同于一般的审计项目,它是一种探索性活动,有成功也有失败,需要制定不同于一般审计项目的成果考核机制;三是审计技术创新带来了一系列的审计证据问题,在取证、认定、归档保存等方面,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规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技术创新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四是缺乏专门的审计技术创新的交流平台和定期交流机制。

目前社会审计尚未有较高级别的组织出面或牵头进行审计技术创新方面的研究。呼吁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审计技术方面加强合作和研究。在审计技术创新研究方面做些脚踏实地的尝试。比如研究持续审计、研究审计信息化和利用大数据、研究审计的立体思维模式、研究一些与新业态相关的审计方法等。

(四)提高审计报告价值是资本市场的迫切需求

上市公司年报中将关键沟通事项公开披露的情况较为罕见,说明公司治理水平在不断提高。年报后期,上市公司管理层与注册会计师的重大分歧以及分歧的解决过程由监管方敦促上市公司进行披露,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与中注协在2016年初征求意见拟对审计报告相关准则的改革不谋而合。现行审计报告具有格式统一、要素一致、内容简洁、意见明确等优点,但也存在着信息含量低、相关性差等缺陷。审计报告改革要求披露关键沟通事项,即通过描述审计重点难点和审计工作的特定信息,提高审计报告的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客观上会提高审计报告的沟通价值,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这次改革将会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对注册会计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然会增加审计成本。审计成本与获得社会效益之间的再平衡考验政策制定者的智慧。投资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共同亟待,选择恰当时机使审计准则改革的政策尽快落地。

第4篇:区块链技术的优点范文

传统银行票据业务包括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各商业银行均有较为明确的票据经营模式。工、农、中、建及邮储银行一般为票据业务的最终出资方,通过买断或买入返售最终大量持有票据。以2015年12月底数据为例,由贷款口径统计的持票行前五位分别为工商银行5192亿、建设银行4398亿、农业银行3569亿、中国银行2250亿、邮政储蓄银行1572亿,占票据融资总量的37%以上。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大多数城商行的经营模式是将票据作为交易性资产,通过加大直贴、加快票据流转速度赚取利差来盈利。2015年直贴业务量排名前四位的为招商银行15517亿、增加3444亿,民生银行14312亿、增加7272亿,工商银行8773亿、增加2134亿,中信银行7023亿、增加571亿,排位与2014年相同,但业务量均有大幅提高。2015年转贴现买断发生量前五位为民生银行27万亿、招商银行16万亿、平安银行9万亿、浦发银行1万亿、工商银行1万亿,其中民生、招商、平安三大做市商合计发生量占整个市场交易量的一半以上。

当前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典型的票据业务经营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综合经营型――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是票据市场最大的做市商。2000年,工商银行在全国率先进行票据业务管理经营体制改革,在上海设立了票据营业部,这是票据市场上的第一个总行级专营机构。2010年,工商银行在行内推行利润中心改革试点,票据营业部为首批4个利润中心之一。其积极推行票据业务的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与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其票据业务一直保持行业领先水平。目前其持票量金融系统排名第一、直贴量在四大行排名第一,其盈利模式正在由传统的单纯“持票生息”向“持票生息、交易获利、收益”综合协调发展的方向转变,引领着票据市场走向。

(二)交易获利型――民生银行、平安银行

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形成完整的票据业务链,通过买断、回购、非标、错配将票据业务通道周转、交易获利的功能充分发挥。其首先加大自己的直贴量,并与大量有票据买断需求的其他股份制银行、各地城商行及各种票据中介机构合作,广泛集中票源,通过频繁买卖交易赚取利差。通过一系列通道,将买断的票据转为回购资产,卖出回购给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传统资金大行及资管通道,从中赚取交易利差。多采用以长拆短进行期限错配,转化为短期逆回购或非标投资业务,在利率下行通道中进行多次交易套利,充分挖掘利差空间。

(三)专注直贴型――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

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及大部分中小银行票据经营模式以直贴卖断赚取差价为主,并通过资管通道持有大量票据资产,其业务经营特点是对市场反应敏锐,开票、承兑、直贴、转贴联动发展,注重票据的系统内循环,最大限度获取收益。

(四)通道获利型――稠州商业银行等

以稠州商业银行等为代表的一些中小银行依靠自身政策灵活、信息充分等优势,为各行票据业务提供各种通道服务,从中赚取差价。

二、票据业务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票据业务发展方式有待规范

一是部分机构盲目追逐短期效益,在对市场研判不充分的情况下过度依赖于利用期限错配来获取收益,以短期资金对接长期票据资产。二是部分机构忽视条件限制而快速做大业务量,一旦市场利率发生剧烈变化,将面临收益的减少甚至亏损,而且由于规模较大且集中,会对金融市场产生剧烈冲击。三是部分机构利用监管套利规避规模管制的情况仍然存在。四是在票据回购业务过程中,存在交易双方以授信或者承诺替代规范操作、以票据代保管替代票据交接与审验、先清单交易后交接票据、多重回购交易等现象,为追求业务效率而忽视业务流程。

(二)票据业务盈利模式单一

经过多年的发展,票据业务的盈利模式基本保持固定。收益的获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的规模、资金情况以及内部的周转等,票据市场上的各类腾挪也基本上在围绕规模和资金做文章,而且在规避限制的过程中实际对收益也产生了损耗。整体而言,票据业务收益途径较为局限,拓展票据业务盈利水平的手段也较为简单。

(三)票据业务风险防控形势严峻

一是票据业务依然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票据市场发生的信用违约事件较往年明显增加,房地产、钢铁等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企业成为信用风险的高发地带。与此同时,在票据业务量显著增加以及操作方式和经营策略较为激进的情况下,票据业务面临的市场风险有增无减。

二是票据业务所面临的监管风险及操作风险日渐增加。一方面,监管机构对同业业务和票据业务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另一方面,票据业务未形成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部分票据业务交易信息不透明,票据市场各色中介过度参与;部分银行风险意识与风险防控水平偏低。

三是互联网金融及跨市场创新使票据业务面临的风险状况更加复杂。互联网金融和大资管市场的深度发展使得票据市场的参与门槛降低、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参与方式更加多样、运作模式更加复杂。金融市场的加速融合也使得风险的影响程度不断加深,风险事件的影响传导也更加迅猛。

三、票据业务发展的趋势

(一)票据市场的法律制度等基础设施有望得到完善发展

《票据法》有望在以下两个重要方面得以修订完善:一是修改票据法中关于票据基础关系的规定,充分发挥票据的流通功能。遵循票据无因性原则,修改对于真实贸易背景的有关规定。二是对票据法中有关票据行为的书面形式做出修改,把电子票据签发、承兑、背书转让等票据行为的电子流程纳入票据基础法律规范。

(二)票据市场将加速多元化发展

首先,票据市场机构体系有望多样化发展。证券、基金、保险和信托等金融机构也将逐步加强与银行在票据资产管理方面的合作,并成为票据市场投资主体。票据市场准入限制的放松、金融市场监管强化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推进将进一步促进民间票据中介机构和互联网票据平台的稳健和规范发展。其次,多元化和差异化业务创新更加丰富。随着大资管平时代的到来,票据托管、票据理财、票据咨询顾问以及票据交易等多类型跨市场票据金融服务将得以加快创新发展。

(三)票据业务发展将更趋规范

银行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规范监管的强化为银行跨市场业务创新增加了合规经营的难度。各银行内部出于防控风险的需求也进一步加强业务规范性建设,票据业务将更趋向健康发展。

(四)数字票据加速发展

数字票据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结合现有的票据属性、法规和市场特性,衍生出的全新的票据表现形式。它既具备电子票据的功能和优点,又融合了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将成为一种相对更安全、智能和便捷的票据形态。其优点在于:(1)去中心化。无须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进行数据交换。(2)流程简化,企业不需要到第三方或者开户行办理承兑、保证或登记质押的手续,银行也不需要进行承兑行查询和票据鉴定等。(3)去信任化。通过加密和时间戳,保障了数字票据流转环节的真实有效,通过连续可追溯的记录解决了所有环节参与者对持票企业的信任问题。(4)去中介化。通过公开连续的区块录写,实现了点对点交易(张强,2016)。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利用“互联网+票据”实现数字票据并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是大势所趋。

四、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思考

(一)贴近市场,优化组织架构

自上而下建立相对集中的票据管理经营体系,建立“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为依托的上下联动的票据业务事业部化集中经营模式。以农业银行为例,可将现在资产负债部票据融资管理职能、机构业务部票据买入返售业务管理职能集中整合至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全行票据业务。同时将总行票据营业部作为票据中心的总行经营部门继续进行票据转贴现业务的市场操作,同时加强市场化创新,并及时传导至各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票据中心主要行使票据直贴业务管理功能,同时承担转贴现和总行买入返售等市场业务的经营职能。在二级分行推广成立票据中心,作为票据直贴业务的专业经营机构,并配合支持一级分行的业务经营。支行主要开展票据直贴业务的营销。全行上下强化协同合作,发挥整体合力。

(二)明确定位,以效益为目标

票据业务作为货币市场业务,其收益水平显著高于其他货币市场业务品种。在资产配置及经营管理方向和策略正确的情况下,票据业务的收益也能够高于贷款等业务品种。同时,票据业务通过承兑保证金及其利差、承兑手续费、回购及再贴现业务等能够为商业银行带来诸多除利息收入和买卖利差收入之外的显性和隐性收益。因此,商业银行可将票据定位为交易性资产,鼓励贴现转贴现业务实现体内循环,即本行承兑的票据争取在本行进行贴现,并转贴现至一级分行票据中心进行市场操作,将票据业务的利润稳固在本行内部,从而降低票据业务的经济资本占用。

(三)加快创新,确立领先优势

1. 票据资管。票据业务是银行与券商合作的重要载体之一,票据资管业务就是银行委托券商资产管理部门管理银行资金,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要求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本行票据资产。目前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均已大量开展票据资管业务。

2. 票据理财。票据理财业务是将票据业务与理财业务发展相结合,将理财票据业务纳入定向理财融资业务,发行票据理财产品。票据理财产品是票据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替代形式。银行对中小企业已贴现票据进行资产证券化能够有效提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今后,政策支持将有利于银行加快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也将会吸引更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预计票据资产证券化将是未来票据业务发展的趋势之一。

3. 互联网票据理财。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是指线上平台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实现票据融资者和大众投资者投资需求的直接对接。票据融资者将票据质押于票据融资平台,互联网平台据此设计理财产品,投资者在网上购买理财产品,投入理财资金即为融资者融得资金。互联网票据理财实质上是以一种质押融资,是一种借款型理财产品。银行在其中负责票据的审验、保管和托收。目前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专业的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如金银猫、票据宝;二是银行的定向融资理财产品,如民生银行的e票通、招商银行的E+稳赢融资;三是电商平台,如阿里旗下招财宝的票据贷、新浪旗下微财富的票据理财等等。就专业化、风险防控及品牌影响力而言,银行系的票据定向融资理财产品更具竞争力。

4. 票据综合服务。商业银行可充分发挥自身集中、专业、风控能力强的优势,为更多希望进入票据市场但又缺乏相关人力和资源的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提供票据综合服务,包括审验、保管、托收、信息技术支持等服务,咨询顾问、交易撮合、票据经纪等交易中介类服务。既可以为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经营带来更大收益,又可以扩大市场影响力。

5. 积极参与数字票据研发和试点。推行数字票据,可有效满足资金化态势下,票据参与主体多、持票时间短、交易要求快、转让次数多等交易需求和业务特点,防范操作风险。应通过技术手段将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转化为数字票据,逐步提升数字票据的市场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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