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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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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管理办法

第1篇:建筑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中图分类号: 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传统的建设业主主要职责是出钱。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建设业主逐渐深入到施工管理当中,责任也逐渐增大,特别是对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宏观调控。笔者从事多年建设业主工作,现结合峻森商住安全管理就建设业主对控制好安全问题应做好那些方面的工作进行讨论。

首先,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以及每个管理岗位人员身上。做到群防群治,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本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责任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从最高管理者、分管领导、部门经理、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纵向方面:

横向方面

工程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跟踪、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及施工方案的实施力度。

合同预算部负责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款项的到位情况以及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专项专用的管理。

技术部从技术上负责审核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和对施工方案安全性的评估。

其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其建立的目的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避免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持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形势,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此业主必须抓重点,抓全面,抓宏观,抓主要矛盾。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把握好管理的深度和细度,一般而言对重要危险源以及安全隐患较多、危险因素较多、施工高峰期的要管得深管得细。监督好各参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义务,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履行安全责任,建立现场事故应急报告及事故救援处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责任目标及各项考核制度。制定日常性安全巡视、周检查、月抽查制度以及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向公司上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其内容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各参建单位资料。如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监理机构、承包商、分包商的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平安卡、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作业人员的体检情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考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会议记录、特种设备和大型机械的有效证件及检测报告、安全防护、文明措施施工费用使用计划及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情况等等。另一方面是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封闭式施工措施、施工不扰民措施、工程形象、劳保用品配备、应急物资储备、 “三宝”使用、“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施工道路维护、降尘、排积水措施、机械设备的制动、限位、转动部件的防护、电源箱、电缆敷设等安全防护及高大设备防雷防台风措施、脚手架、安全通道等规范搭设、各种气体、液体以及易燃体的规范存放及使用,以及各种消防器材的配备、电焊、气焊、起重吊装等特种作业及明火使用相关措施、施工标牌、安全警告牌、告示牌、安全标语、宣传栏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示情况、隐患整改执行情况。

要做到以上各要求有很多方法,但从我所管的项目包括现在的峻森商住小区,我认为主要应从以下五方面着手。1.预防管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在实施前,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批准后的方案进行复审,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督促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后方可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交底不清晰、安全责任人不明确的,严格要求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方可实施。2.常态管理,业主代表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安全员每天的到位情况,督促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员每天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求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监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跟踪。每周由监理单位总监牵头组织各方现场代表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对存在问题书面通知并限时整改、回复、复查。每月由业主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包括资料在内的检查。3.动态管理,由工程部结合施工工序、季节性施工的特点,不定时组织监理、施工相关人员对整个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4.重点管理,督促监理、施工相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如基坑支护、临时用电、脚手架、吊装作业、临边作业、模板作业、拆除作业、防火安全等加强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5.档案管理,对所有整改通知单都应该有发现、整改、合格等闭合资料后才能归档。

再次,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巡检实施办法,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是安全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文明施工巡检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消除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使安全生产管理和规章制度真正得到落实。为此,公司应对持有相关安全证件统一定点、定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另外公司统一安排,每位工程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相关工程施工方面安全知识及资料方面的学习,组建一队具有较高技术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就项目当前的重大危险源及工程当前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讨论会,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和借鉴,群力群策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防范及对策,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禁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部门经理对办事人员进行责任分解。一方面跟据实际情况设置专职安全员或赚职安全员;另一方面进行区域划分。办事人员须根据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采用当场指正,限期纠正,预防隐患发生,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做好记录,跟踪施工单位的整改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每周工程例会必须设置安全专栏,就安全问题进行通报,必要时设置安全专题会议。对不同施工阶段对监理的周检查内容进行调整和优化,使安全生产有的放矢朝安全方向发展。万一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并及时采取避难或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维护好施工现场秩序,部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视事故情况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最后,制定奖罚制度。每年公司储备一定的安全基金作为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劳保用具专用,并预留部分做为年终个人或部门所管辖项目无发生安全事故表现好的员工进行奖励及表彰。另外,由工程部每年组织一次监理、施工相关安全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开展一次年度安全总结,并根据项目管理的责效业主的名义对先进个人进行年度表彰。

第2篇:建筑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规模进行,建筑行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并逐渐成为了我国经济的主力。近年来,中职院校也越来越重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问题,这也成为了目前许多中职院校教师面临的主要课题之一。鉴于此,为了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创造一个较为安全的施工环境,我们就要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和学生探讨,从而提出各种改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办法与措施,以优化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

一、引导教学,对当前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分析

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正常、持续进行的前提,其不仅关系着建筑业的长远与持久发展,还影响着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从目前建筑工程施工的现状来看,存在着不少安全管理不善的问题。下面,笔者就在课堂教学中带领学生对当前的施工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一番分析。

1.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条例不完善

中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不断带领学生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条例进行探讨,让学生在课堂上说出自己的想法,再通过引导告诉学生:目前安全管理条例不完善产生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初级阶段,在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上还存有欠缺,未能将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考虑周到;另一方面在于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具有滞后性的性质,大多是在相关的安全事故发生之后,才具有该意识去加强管理。总的来说,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法律条例都有待完善。

2.建筑施工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除了让学生提出建筑施工制度的相关政策之外,教师在课堂上也要让学生对建筑施工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较薄弱有一个了解,其原因在于建筑施工工人大多来自于农民工,由于他们的专业培训较少、文化程度不高,就使得他们在施工的过程中容易忽略一些关于安全操作的程序,没能够认真履行安全管理所要求的技术。另外,建筑施工本身是一件辛苦的工作,当建筑工人出现疲劳时,就容易出现施工过程中注意力分散的现象,在这种疲劳施工的状态下,也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这一系列的讲解,就可以让学生对建筑施工的现场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以便更好地寻找各种解决办法。

3.行政监管不到位,监管人员责任意识淡薄

行政监管不到位,监管人员责任意识淡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监管需要将安全牢记于心,坚持以“安全第一”为施工第一准则,然而,对于责任意识不高的监管人员来讲,往往对施工安全问题重视度不够,或者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疏于监督。所以,在这种建筑施工监管不力的施工条件下,就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二、与学生共同探讨、研究改善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的办法与措施

教学中,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是分不开的,教师要善于放低身段,积极投入到学生的讨论中,与学生一起寻求能够更好地解决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方法与措施,以进一步保障施工安全、降低施工风险以及保障施工顺利开展。

1.师生共同探讨,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条例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首要原则是“管生产就必须管安全”。从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条例的历史文件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条例对安全生产管理起到了一定意义上的惩治、规范与防范作用,但为了能更好地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就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建设,加强安全管理缺口的预测,防止因安全管理不善而出现安全事故后才制定相关的规范条例。另外,为了能够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执行力度,还需要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激励机制,从而在这种激励制定的推动下,鼓励安全监管部门规范执法、勤于执法,进而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条例能够得以有力、规范地实施,起到强化安全管理的作用。通过在课堂上对这些问题的深入剖析,可以极大地调动学生的思维,以促使学生提出更多具有创造性的措施。

2.师生共同探讨,增强建筑施工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带领学生共同探讨该如何实现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以更好地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首先,教师要让学生明白加强安全管理,就要先围绕建筑施工工人做工作。教师可以通过一些权威的调查数据分析,让学生先小组讨论,经过学生自主思考之后,教师再向学生展示结论:从大多数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人员来看,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人,所以,为了使安全管理做到位,在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就需要培养建筑施工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农民工人的自救能力。其次,教师要带领学生共同探讨解决的方案。一是要创造一个较为安全的建筑施工环境,使农民工能够在一个低危险的建设环境中工作;二是对建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通过专业化的教育途径以及专业的指导师指导,提高施工人员的施工技能与安全防范意识,同时,也要使其能够明辨自己是否处于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中;三是提升施工人员的自救意识,也就是当施工人员处于一个较为危险的施工环境中时,能够在他人难以实施救援的条件下,实现自救。

3.师生共同探讨,强化施工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

一个良好的施工安全监管人员不仅需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不懈怠、不做假,还需要树立安全忧患意识,能够在建设施工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具体来说,强化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一方面应该发挥行政单位的监督作用,以身作则,履行好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并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秩序;另一方面要尽快提升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使其自觉熟悉相关的监管程序与细节,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从而将政府管理与建筑自身安全管理有机结合,实现安全管理体系的强化。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南宫市的中职院校也更加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已不仅是一个告知者的角色,更重要的是已成为了与学生一起探讨问题的陪伴者。因此,为了能够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优化与改善,教师就要不断带领学生思考、探索,从实现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着手,总结过去、扎实眼前、着眼未来,深化建筑课程教学,细化建筑教学内容,从而探索出更优质的办法完善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赵锦山.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探讨[J]. 建材与装饰(中旬刊),2008(05).

第3篇:建筑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外来务工人员; 租住房;建筑安全

慈溪市一个经济发达的县级市,工业企业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量特别大,因此,如何更好地服务与管理外来务工人员就成了首要问题。在对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中,租住房的管理是很重要的一块内容。目前我市部分租住房在建筑安全方面存在着隐患,特别是每年台风期间,这些租住房的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所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全面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一、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中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房屋类型

当前我中心安鉴办人员在房屋鉴定过程中发现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存在着严重的建筑安全隐患,大体可以分为如下三类房屋:一是本地居民搬离、废弃的老房子。这也是目前出租房屋中数量最多的部分。一般这样的房屋比较破旧,而且大多是一些木结构或砖木结构性质的平房,再加上房屋建成年份久远,有些房屋已整体老化或劣化严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结构安全隐患。二是房前屋后擅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此类房屋多为临时建筑,以出租牟利的目的性明确,往往在建造时先天不足,不符合规范要求,缺少安全储备,经常出现基础不均匀沉降、墙体开裂、屋面木材变形等危险情况产生。三是为了租金最大化而使结构改动过的群租房。此类房屋本身没有问题,但有些为了多收租金往往进行分隔,多处分隔后一方面增加了荷载,另一方面任意开挖门洞也破坏了墙体结构,另外,有些还要进行卫生间改造,改造后破坏了楼板结构,这些都容易导致群租房出现建筑安全隐患。

二、出现这种建筑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一)租赁双方缺乏建筑安全意识。

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大都知识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有时候为节省开支而选择一些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租住房。而承租方缺乏房屋建筑安全的责任意识和专业知识,觉得虽然破旧了点但还能住人,所以往往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子租与外来务工人员。

(二)双方都注重利益,而忽略了房屋建筑安全。

对于承租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本身收入不高的情况下,都希望以尽量低的价格解决住房问题,所以租住房屋的时候往往价格放在首位。而对于出租房来说,这些房屋在自身不能住的情况下,闲置也是闲置,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反倒可以收取一定的租金,利益驱使,隐患房屋随意出租。而往往这些租金较低不足以维护房屋维修成本,所以出租户对房屋安全和质量问题也不是很关心。

(三)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往往没有签订合同,无法律保障,一旦出现事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为没有签订合同无登记,相关部门也无法进行监管,缺乏对出租行为有效的约束,监管不到位,造成出租房屋存在着建筑安全隐患。

三、如何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屋的建筑安全管理

在对此类现象进行分析后,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双方安全意识。

为了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和出租者双方的建筑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宣传。我们可以通过企业或镇(街道)这个平台,通过发放宣传册、讲座及其他形式,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及培训,宣传普及房屋建筑安全常识,传授基本的自救能力,从根本上提高租赁双方的建筑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二)加强管理,落实出租房屋建筑安全管理责任。

认真贯彻《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房屋出租登记制度。房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房屋所在地的镇(街道)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息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安全责任,通过签订《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从而起到对双方的约束作用。实行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纳入镇(街)规划建设办年度考核评比范围,因监管不力发生房屋建筑使用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另外,为确保承租人的安全,相关部门在发放房屋出租许可证时,应要求房主提供房屋安全状况证明,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前提。

(三)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定期安鉴机制。

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屋的监督和动态管理,各镇(街道)应加强力量对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进行房屋建筑安全巡查,定期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经安全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根据鉴定报告的处理建议使用或者停止使用。各镇(街道)对巡查发现的存在严重建筑安全隐患的、未经批准擅自加层、改扩建、改变主体结构的、改变使用荷载或使用性质的危险房屋,必须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跟踪管理。

在巡查过程中对违法违规的违章建筑要及时查处,并加大对违法出租房屋房东的处罚力度,遇到困难和阻力,要与城管、规划等部门协调联络,紧密配合,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现象。

(四)探索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管理新模式。

探索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村企结对”管理模式,完善出租房屋供给体系,有组织地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租住房。企业要积极推进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点建设,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工业园区和集居点,适度规划建设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点)。各村(社区)结合新农村建设,建设一批适合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小型、分散、多样的租赁用房。要强化村(社区)、企业以及出租房屋房东的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符合建筑安全的出租房屋。另外,积极引导企业为外来务工人员建立租住房激励制度,鼓励企业对有特殊贡献、优秀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租住房补贴。

参考文献:

[1]本报记者 张启富。 创新手段方法 加大监管力度 推动交通、建筑安全管理上台阶[N]。 广安日报,2012-09-22001。

[2]计金龙。 论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其思考[J]。 科技风,2012,14:182。

[3] 李薇薇。北京出台新规政治“群租”现象[J]。中国房地产,2009。11:34-35。

第4篇:建筑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 A

项目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一个窗口,更是建筑企业想象的体现。项目安全管理的主体是建筑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最基层,最基本的管理。其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文明施工的好坏,与安全施工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建筑企业把项目安全管理作为首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来抓。

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概述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日益受到重视,“效益是根本,安全是保障”,这是建筑行业发展壮大的一条规律。同时,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领导干部不可推卸的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就意味着要以抓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来促进生产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不是简单的生产劳动,而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科学。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大大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最重要的是培养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改变了员工的思想,才能改变目前的安全状况。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都认为通过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来提高安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业属于高风险行业,施工企业应该建立起严密、协调、有效、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根据系统论的基本理论和系统构建的思路,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内容有,应该具备明确的安全方针、目标和计划;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专职安全管理结构;建立高效而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还应该积极开展群众的安全管理活动;实行安全管理程序化和管理业务标准化;最后,组织外部协作单位的安全保证活动。其中,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体系需要不断完善,主要表现在必须克服在安全问题上的短期行为、侥幸心理和事故难免的思想,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的方式,还应该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2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安全工作管理

与传统的安全生产的管理观相比,科学的管理观是以人为本,以预防为主。科学的管理观是一种超前管理的理念,通过正确运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方法,分析评价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采用技术、经济、法律、教育等手段,消除隐患。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观可以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人员伤亡、设备的事故的发生等,以达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我们的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总结出了在新形势下强化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五种管理方法。即行政、经济、法制、科技和教育五种管理。

2.1行政管理。建筑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完善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落实到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现场,变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要把传统的经验管理和现代科学结合起来,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实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形成一个企业重视、项目部门协同、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新局面。

2.2经济管理。企业领导者应树立安全管理观念,并借助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通过保险,安全投入,制定安全生产生产奖惩制度;并与经济责任制挂起钩来,直接影响职工的工资分配、奖金发放和评先、评优等,对达不到规定安全生产指标者行使一票否决权。对于那些为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员工,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那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企业必须严肃查处事故,做到举一反三。一旦发生事故,一定要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并采取措施尽可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调查处理事故要坚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从而,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3法律管理。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是我国法律组成部分之一。法律具有不可违背性,违者就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企业要教育广大职工增强法制意识,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违纪、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对企业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真正使责任到点上。

2.4是教育管理。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做好工前技术交底工作,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同时,要加强民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企业还应有效地开展“安全月”和安全大检查等活动,以推动安全生产经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公司作好监督及“三级教育”工作。使企业对项目部的教育,项目部队班组的教育,班组对现场的教育,层层把关,层层连接,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第5篇:建筑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20xx年来,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全年的重点目标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比较平稳发展态势。为做好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20xx年一季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0xx年一季度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去年同期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和40%。其中南京8起8人,苏州3起3人,常州1起1人,徐州1起1人,南通1起1人(另有盐城1起3人,因事故发生地为经济开发区,没有列入安全、质量监管,不计入安全控制指标,事故类型为脚手架)。从事故类型看,均为高处坠落14起14人,坍塌1起3人,从事故发生城市来看,南京、苏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两地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分别占全省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78%、78%。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月份事故4起死亡4人,2月份事故2起死亡2人,3月事故8起死亡8人,除2月份为春节停工期间,整体数据呈线性上升趋势。

(二)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20xx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2月22日,我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回顾及“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观摩南京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及动态管理gps系统;进行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同45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3月1日按照《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20xx〕4号)来电的精神和要求,我厅积极落实组织好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客部门和部分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收看电视电话会议,我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厅长均参加会议,全省共设分会场56个,参会总人数3050人。会议认真听取了郭允冲副部长和姜伟新部长重要讲话。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我们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163号),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扎实开展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初我厅制定《20xx年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分季度分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季度整治内容为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2月中旬我厅对一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厅在3月上旬,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共计随机抽查在建工程83个,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26个。从节后复工开工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到位;复工开工检查目标部署到位;复工开工检查工作行动迅速到位;保障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到位。从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中,各地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能够做到:抓源头,通过把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关,确保履行基本法定建设程序;抓检查,通过强化巡查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专人负责跟踪监管;抓责任,通过加大对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法处罚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抓验收,通过完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强化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巡查中,厅检查组共发现各类问 题356处。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3个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加强。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同时,提升了服务企业、行业的理念,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了办理速度。20xx年一季度,全省共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7个批次,向符合要求的263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三类人员考核3期,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57920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3个批次,对通过考核的21564名有关人员予以发证。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季度,对发生的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21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对19家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处罚通知,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在我省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2家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向属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三是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和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34号),进一步规范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五)深化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相结合。1月份对四季度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安全事故、被通报情况筛查,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项目共430项。对下半年省级文明工地项目进行了审定,对通过审定的823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发文表彰。在20xx年第一次文明工地现场考核中,我厅对各地文明工地审报项目加大了初审力度,对不符合审报要求的项目进行了筛除,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监督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一是开展统一标识发放工作。20xx年2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省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目前,已完成对全省大部分安监机构统一标识发放工作。二是完成岗位证书发放工作。在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1469名人员系统培训后,现已对考核成绩合格的1398名监督人员,颁发了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三是继续加强监督业务培训。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3月份,开展了对盐城、连云港地区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业务交流,开展了现场互场工作。下面将分批次、分专业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一线的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四是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问题。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中未达合格等次的28家(基本合格19家、不合格2家、不具备考核条件的7家)监督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地切实按照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对单位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车辆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五是完成了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资料的标准化提升工作。1月份为加快各地现场监督人员对新监督档案的理解和使用,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使用说明。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人员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并分册下发各地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组织讨论不断完善,计划在本月推广使用。

(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成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一是配合完成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调研工作4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王树平副司长一行五人在我省就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先后在南京、无锡召开座谈会议。我厅向调研组作近两年来全省建筑事故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南京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泰州市、无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原因分析、事故查处工作遇到问题、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建议作了发言。我省部分特、一级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代表对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诉求。二是配合建设部安生办完成了“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的调研工作。在调研结束后,建设部安生办近期下发了调研报告。考虑到全国各地区间工程建设的规模有比较大的差距,为客观反映的安全生产水平状况,今后,将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外,研究增设“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三是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认真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6个工种8本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教材已印,将下发各地用于下一批培训考试。二是研究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试基地动态管理意见,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即将公布。三是对部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实操模拟器材进行调研,召开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座谈会。四是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进行调整更新。五是完善了针对现场监督人员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用电”培训课件,组织专家审核“脚手架、深基坑”培训课件。重点包括现场监督工作原理、工作流程、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检查要点与检查方法等。

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部分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技术交底,直接导致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隐患仍大量存在。

2、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例如:1月15日,由射阳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整体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项目未履行质监安监手续。工人在砌筑外墙时,脚手架上的砖块堆放过多,超过了实际承载力,导致架体坍塌。此外,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工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监管力度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面对当前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超大体量、高技术含量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安全技术风险,对工程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手段落后,加之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督经费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力度,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做好全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

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一是加强层级督查。为更好地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并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二是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

加强宣传贯彻国发23号、建质164号、苏政发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164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要督促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带班生产交接制度、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对项目领导带班的检查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领对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未建立相应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我们将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扬州5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率先推行gps定位系统,并逐渐在全省推行;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持牌督办,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予以网上公告,督办整改中,严格重大隐患核销和督办解除恢复施工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督办要求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日内完成事故查处事项,方可解除督办。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针对这三项制度落实出台相关规定,我厅将根据要求制定落实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继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5月份我们将开展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调研工作,重点对机械安装、检验、使用、拆卸等几个环节调研,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奠定基础。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分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5月份我厅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各市县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分三个片区对全省建设工程现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整治互查工作。增大专项治理覆盖面,并持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市场综合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近年来开发区建设工程事故总量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以外,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350号),各地要依法将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明确职责,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力度。四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对企业和个人许可延期管理工作,通过严把许可环节中对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特别是狠抓对发生事故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管理,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和无证上岗处罚力度。

(四)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我厅已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各地要加大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台帐登记、使用。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相结合。此外,今年我厅将改革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近期将开展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修订《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对申报标准和考核评审方法进行改进,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等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改进对部分规模较小装饰、市政申报项目考评方法;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极积性。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

一是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在省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相联动。二是加快安监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各地安监机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科学化的监管手段的运用水平,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网站的监督管理作用。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管理提升

一是大力加强监管机构建设。以各地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和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去年安监机构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主要解决机构单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机动车辆保证、以及制度建设深化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上岗培训考试、加强继续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规范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监督权威”的工程质量安全卫士队伍。今年省安监站的监督工作重点将放在帮助各级安监机构监督人员抓基础工作,加大现场监督基础知识的培训力度。三是积极创新监督模式。认真总结现行监督模式,如监督巡查模式、分类监督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深入调研,进一步充实完善,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特色的工程安全监督新模式。四是完成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发放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机构依法监督形象。

(七)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将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不仅有利于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一是做好及时上报事故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对于情况不太清楚、内容不全的,了解情况后要及时补充上报。情况紧急、性质严重的事故,可先电话报告,了解核实情况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今年,我们将把事故传真上报形式改为网络系统平台上报方式,避免事故上报中出现漏报现象。二是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依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今年,我们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依法追究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人员的执业资格予以处罚,尤其对建造师、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执业资格、资质的处罚,由重罚企业改为处罚企业和个人并重的方法,将安全生产责任一并落实到执业资格人员上。三是加强事故结案和报送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事故调查情况,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送事故结案情况。四是加强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我厅将组织开展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编纂工作。分析研究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加强各项措施,加大依罚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八)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将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我厅已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将在征求意见修改基础上下发各地,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建立建全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并推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控制责任人制度。要将创建绿色施工工地、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与扬尘控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

第6篇:建筑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规章和标准规范,加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各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构建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供有力的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推动作用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作用,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为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提供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以提高建筑安全监督队伍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主线,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强化建筑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工作

(一)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1.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贯彻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对涉及安全技术保障的标准、规范要加大执行和落实力度,为加强我市建筑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法制和技术保障。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宣传表彰成绩突出的管理机构以及工程项目和有关人员,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2.认真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着力加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定位,保障安全监督人员到位,切实解决基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管力量不足、执法不到位等问题。

3.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生产行政监管效能。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本企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管理部门在信息交流、综合分析、拟定对策的作用,认真履行本部门监督检查、综合协调的职责,督促检查安全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业绩考核。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要建立完善建筑生产安全信息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和事故统计分析制度,确保事故统计分析准确及时。要建立健全事故举报处理制度,加大对瞒报、迟报、谎报事故的处理力度。要健全完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依法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等行为。

(二)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建筑安全生产的新形势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建筑施工企业要不断完善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应急预案,针对不同事故类别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筑施工和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2.加快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各单位要根据建筑安全生产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限制和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技术,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实现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定型化、工具化和标准化;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的合作,开发应用先进的技术、设施并促进其产业化;要针对事故多发类型和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科技课题研究应用;要大胆探索创新,借鉴其他地区经验,改革传统工艺、技术和设备,促进建筑安全科技不断发展进步。

3.加大建筑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大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建筑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加大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应急队伍建设、建筑安全科技开发和建筑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应用。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足额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严格按照《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工作,引导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促进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建筑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建筑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落实,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建筑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积极营造学习研讨、探索求真的风气,提高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参与安全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安全监管人员要认真学习钻研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业务知识,提高专业知识水平;要深入基层单位、深入施工企业、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建筑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要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特点,加强对建筑安全发展重大问题、安全形势进行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及时把研究成果转化为开拓创新的思路与决策。

3.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执法,强化作风建设。建筑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创新建筑安全监管方式,总结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要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设计方面,加强对权力的约束,防止滥用权力或不作为。要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行政许可、执法决定、行政处罚等事项都要坚持依法依规,集体研究决定。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三项建设”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要认真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坚持统筹协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把“三项建设”与“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使“三项建设”相互促进、协调推进。要有效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建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等“三项行动”,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第7篇:建筑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房屋建筑 施工安全 安全管理 对策

由于房屋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高空作业、施工交错复杂、施工难度性高、施工技术性要求高等),致使事故发生率与其它行业而言相对较高,危险性事故一旦发生对建筑施工单位,甚至国民经济建设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加强新时期房屋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意义

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共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为我国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违背安全管理的行为提出了处罚措施。《建筑法》对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总承包企业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把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统一管理中,明确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2、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建筑业的生产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施工现场,施工项目是事故的多发地,针对目前的现状,我们必须对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是否满足当前的安全管理需要,是否符合项目管理的特点%是否满足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认真分析,从而达到改进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目的。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的问题,重视大型作业的安全管理,轻视日常和小型作业的安全管理。然而,多数事故就发生在日常小型分散的作业,发生在不应该出事故的作业。

3、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1、施工安全观念淡薄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观念相对薄弱,大多数建筑企业没有把安全管理意识放在第一位,而过多的追求房屋建筑所带来的利益,造成大量的安全隐患。由于大多数房屋建筑施工的场地都是露天场地,地表高低不平且设备摆放不规范,建筑场地的环境安全强度低、设备安全性低,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但是,施工企业的管理层不重视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安全意识的培养,因此限制了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实施。

3.2、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较差

房屋建筑中的施工工人大多都是来自于农村,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且大多数文化水平低,缺乏安全意识。施工人员对房屋建筑安全认知的能力低,对建筑安全管理知识认知不够,施工中设备的操作程序不达标,或者不能正确使用施工中的设备,带来极大的施工安全隐患,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房屋建设施工中安全管理的实施。

3.3、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

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且安全管理措施的规划和管理不合理,相关管理条例的执行力度不够,管理方法的实施不到位,使得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没有将合理的管理措施普及到每个部门并加强实施,也没有严格按照我国对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实施管理,进一步限制了施工安全管理的顺利实施。

4、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4.1、重视施工安全管理

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人员担负着对施工场地的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执行等任务,安全管理人员还要贯彻落实好对于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能要做好严格审核,在施工现场深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下令更改,减少违章、违规的现象发生,对于严重情节要上报进行更改。发现隐患及时提出建议和更改方案,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视,对于施工安全管理和监督,及进一步的施工安全管理有重要作用。

4.2、加强施工安全的培训

做好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首要前提则是对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的提升,则又取决于企业安全教育的培训力度。 安全教育培训的展开能够促使施工人员对安全知识进行掌握,有效的使其自身的安全施工技能得到提升,增强自身的保护能力,尽可能将工程及人员伤亡事故的现象得到减少。

4.3、完善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及制度

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条例,实行责任分担,把每项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建立合理、安全的制度条例,坚持实行安全的生产方针、法则法规和管理制度。对每一项工作都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施工的安全,把每一项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施工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操作,安全数据信息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和监督相关制度,制止违规违章的行为出现。

4.4、探索安全管理新方法

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人员还要与时俱进,不断的探索和研究新的安全管理办法,要认识到落实安全的前提在于落实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对于那些新的机械、新的材料、新的技术要积极的推广,不断的提高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同时还要在安全管理的方法、措施和方式上不断的革新,在充分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推广那些科学、使用的先进生产技术,提高安全管理的技术含量。

第8篇:建筑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范对策;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大量的建筑工程投入建设。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状来看,尽管目前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管理体制与相应的技术措施,但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导致现场施工安全事故依然存在。基于此,笔者结合实践经验,就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隐患来源,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的防范,做以下探讨与分析:

1、施工安全管理的内涵及特点

1.1 施工安全管理的内涵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主要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在建设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指导方针,严格落实“责、权、利”相统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运用科学管理的理论、方法,结合施工生产自身特点和施工经验,通过法规、政策、技术、组织等手段,使人、物、环境构成的施工生产体系达到最有效安全状态,实现施工安全生产目标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系列活动的总称。

1.2 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特点

(1)施工作业的非标准化使得施工现场危险因素增多。工程的建设是有许多方参加,需要多种专业技术知识,加上地区差异大,地区发展不平衡,建筑企业数量多,其技术水平、人员素质、技术装备资金实力参差不齐。这些使得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增加,管理层次多,管理关系复杂。而当前的安全管理和控制手段较单一,很多仅依赖经验、安全检查等方式,技术标准难以统一,难以形成详细的统一管理标准。

(2)生产工艺复杂多变要求有配套和完善的技术措施予以保证,现代建筑物每个都有其特定的功能要求,形成了产品多样性的特点,导致每一建筑物的各道工序均有其不同的特性,其中的不安全因素也就各不相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上的不安定因素也在随时变化,故为了完成施工任务,就必须针对工程进展和现场实际情况不断及时地采取安全措施,这给施工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3)建筑施工活动空间狭小使不安全因素增多。建筑产品的固定性造成在有限的场地和空间内集中了大量的人力、材料和机具,当场地窄小时,由于多层次的主体交叉作业,很容易造成物体打击等伤害事故。同时,建筑物体积庞大,外部形体形式多样,使得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防护措施随着工程类型和进度发展要作调整。对于目前在城市施工的超高层的建筑、特殊形体的建筑。其围护工作更受到空间狭小的限制,使得操作者危险度增加,高处坠落事故增多。

(4)施工周期长同时露天作业使得工作条件十分恶劣,由于建筑产品的体积特别庞大,施工周期长,从基础、主体、屋面到室外装修等整个工程的70%均在露天进行作业。同时要忍受春夏秋冬的风雨交加,酷暑严寒的气候变化,环境恶劣,工作条件差,容易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隐患来源分析

建筑施工是一个由人、物、环境、管理4个方面组成复杂的系统,这4个因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即事故由人、物、环境的原因引起,而这三者又受管理水平和法律健全与否等方面的制约。

2.1 建筑施工人员、物、环境三因素分析

(1)环境的原因:不安全的环境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指的是:自然环境的异常,即岩石、地质、水文、气象的恶劣变异;生产环境不良,即照明、温度、湿度、通风、采光、噪音、振动、空气质量、颜色等方面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物的原因:所谓物包括原料、燃料、动力、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以下几种情况:设备和装置结构不良,材料强度不够,零部件磨损和老化;存在危险物有害物;安全防护装置失灵;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物质的堆放、整理有缺陷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构成事故的物质基础,构成生产中的隐患和危险源,在一定条件下,就会转化为事故。

(3)人的原因:所谓人,包括操作工人、管理人员、事故现场的在场人员和其他人员等。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重要致因。主要包括:未经许可进行操作,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危险作业或高速作业;人为的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工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操作。

2.2 建筑施工管理因素分析

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安全为目的,为管理者对生产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自身方法的局限性,并不能完全有效的达到保障劳动者的安全。

(1)现有的建筑施工管理不全面、不系统。安全管理是“全员、全过程、全天候”的管理,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而传统的安全管理没有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基层,事故控制效果差。

(2)管理思路出现偏颇,侧重于事故管理。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事故的追查处理上,而忽视了事故发生前每一工作环节所潜在的危险,实质上是被动的“事故管理“。没有从根本上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侧重于追究工人的操作责任,忽视创造本质安全的物质条件。安全管理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有机联系割裂开来了,没有深入研究人、物两大要素在事故致因中的辨证关系;没有从整体和全局的观点来控制事故,背离了事故系统的整体性原则。

2.3 法律制度因素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现有的建筑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3、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第9篇:建筑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施工;安全因素;安全管理Abstract: In building construction,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should be strict safety management, and made clear their respective responsibilities,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rise building supervision,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and th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personnel. Making the construction safe and orderly, so as to realize the healthy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the whole construction industry.

Key words: high-rise building construction; safety;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74

在高层建筑施工时,因为其涉及的工程量很大、工序多、参与主体与组织关系都比较复杂,导致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使得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频发。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和分析,当前的高层建筑施工中主要是出现诸如高空坠落、物体的打击、机械安全隐患等引起的事故。

1 高层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对于高层的建筑施工和一般的建筑施工不一样,其本身存在很多危险因素,其主要的安全问题有如下几点:

1.1 由于高层建筑作业高度高产生安全问题

对于高层建筑而言,其中大部分的施工都是在高空中完成的,由于高度的影响使得高层建筑的作业和一般的建筑施工有很大的不同。进行高空作业时一个小小的物件从高空落下都有可能对下面的施工人员产生生命危险,并且很多施工人员很容易不小心从高层建筑的楼面预留洞上掉下产生生命威胁。

1.2 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多产生安全问题

在进行高层建筑施工时,由于其作业涉及面广,不同的层数之间可以同时进行相同或不同的施工作业,这样很容易使得各施工层之间相互造成安全事故。例如在进行高层施工时,由于上面施工不小心产生的落物很容易对下面的施工人员产生人身伤害,而从下面吊上去的建筑材料等由于警示不到位,很容易伤到上面的作业人员。

1.3 由于高层建筑施工工期长产生安全问题

现在很多高层建筑工地由于施工量很大,其工期大都在两年左右,有的工期甚至更长。这样很多的用于施工的设施要随着工期使用多年,由于涉及到气候、人员等的影响常常会使得施工设施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例如高层建筑的电缆受到严重的磨损而发生火灾、脚手架由于固定不稳而发生倒塌等等。这些不安全因素都是因为高层建筑的施工时间长而导致的。

1.4 存在严重的施工安全管理和控制的问题

近几年来建筑市场的发展过于迅速,而相应的建筑安全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却不能跟上建筑也发展的脚步,很多高层建筑施工单位都存在非法转包、无证上岗、越级施工的违法行为。而一旦由于不正规的操作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也会漏报甚至隐瞒不报。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不重视,很多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于安全设施的投入也不足。相关的基层施工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安全意识极为薄弱。以上种种在施工安全管理和控制方面的问题都会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1.5 政府法律和监管方面存在不足

由于我国的工程建设投资体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以前政府对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就不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导致了政府在建筑安全方面的立法落后于当今的建设行业的发展水平。对于现在大多数施工单位非法转包、无证上岗、越级施工、对于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等违法行为,政府的惩处力度和相应的应对措施都做的不到位,这样也更会使得一些违法的施工单位越发猖獗,进而严重影响到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2 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应措施

2.1 高层建筑施工中人员和安全制度方面的管理

(1)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施工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能够有效的控制事故的发生。主要措施如下: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让员工从根本上提高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并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对员工进行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社会公共生活安全知识、事故的应急避险知识等相关专业培训,是基层施工人员掌握专业的安全生产技能。

(2)企业建立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在对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时,要认真执行企业责任制,从上到下各个阶层的管理人员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一个高效率、高素质的安全管理队伍;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要做到“社会监督”,通过上下监督对于各层次的安全管理活动要奖惩严明,形成一个晚上的监督防护体系;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条例、相应的规章制度、奖惩制度,使高层建筑安全管理的工作科学、有效、规范的进行。

2.2 对于施工现场和施工机械的具体管理办法

(1)高空坠落安全防护措施。对高空作业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把关,必须保证高空作业的人员没有恐高症、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症状。必须进入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的现场的所有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工作鞋;在进行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时,应保证具有符合要求的相应安全防护设施,例如脚手架、操作平台、防护网等;如果因工期要求等必须在夜间进行高空操作则必须确保具有足够强度的照明设施,防止工人在施工中因为照明不够而造成相应的安全事故;如果在高空施工时遇到大风大雨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恶劣天气,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则应该立即消除。

(2)物体打击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高空施工的人员需随时携带自己的操作工具,在施工的过程中不能随便抛掷所使用的工具和建筑材料,以免因为工具和材料的坠落伤人。及时清理脚手架附近的多余物,更不能再脚手架上堆放工具或建筑材料。通过合理安全施工的顺序尽可能的减少垂直面的交叉作业。在进行拆模的时候应该在周围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以免因模板的坠落发生不必要的伤人事件。

(3)外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在高层建筑施工时,脚手架的搭建和拆除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并安全要求进行实施,杜绝在搭建外脚手架时使用变形、生锈的扣件和杆件,对于立杆基础、扫地杆的设置、架体的连接方式、架体的位置等等都要严格的符合相应的规范。脚手板离墙面的距离要不大于20厘米,并且必须铺满不能出现探头板。对于卸料平台的搭设必须科学规范,要进过严格的设计计算,在卸料台相应的位置标示醒目的额定载重值。脚手架在搭建之后必须要进过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4)触电安全防护措施。首先,施工现场电工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其次,实行TN-S用电线路和三级配电系统。施工现场配电箱及用电设施设备应可靠接零接地,加强配电箱责任管理。再次,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严禁一箱多机。之后,实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配电箱和开关箱漏电保护开关选型应与用电负荷相匹配,严禁使用铜丝代替。最后电工每天认真记录《电工巡视记录》,不能记流水账。大型用电设备应不少于每一周一次保养检查,小型施工机具应不少于每一月一次保养检查。此外,高空作业前必须由电工先确定周围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隔离防护设施的安全性。

3 总结

综上所述,近几年来,随着各地对于各类建筑工程的兴建,大量的高层建筑涌现。但高层建筑中的安全管理存在很多的问题,导致在各高层建筑的施工中事故频发。本文通过分析高层建筑中的安全因素,提出了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具体的安全管理办法,对当前高层施工中的安全管理问题做出了相应的阐述,最终确保建筑施工的质量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使整个建筑施工安全有序的进行。

参考文献

1 乔元路.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J].青岛理工大学.2011(12)

2 廉凤梅.高层建筑施工安全评价研究[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