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范文

国土空间规划分析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国土空间规划分析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国土空间规划分析

第1篇: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范文

縱观国内外关于土地利用的相关研究,较典型的包括德国古典经济学家杜能的“同心圆”理论[2],以城市为中心将周边土地划分为农业空间、林业空间、畜牧业空间等;英国庸俗经济学家马尔萨斯的土地报酬递减理论;土地利用变化量化研究[3],则主要是GIS空间分析法[4],如通过遥感影像的像素变化进行检测,生成土地变化检测图[5-6],以及Probit回归模型[7]、CA模型[8]等研究土地利用变化;以及土地利用绩效、土地开发利用基础理论、适宜性评价及功能分区、空间管制及综合评价等方面。但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基础工作,如以生态为指导的基础评价、数据基础的协调统一等相关研究仍待深入。本文以河北省易县作为研究区域,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区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现状进行分析,并将生态空间保护作为首要出发点,提出了县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优化的对策建议。

1 研究区概况和研究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易县古称易州,隶属于河北省保定市,位于华北平原西北边缘、太行山北段东麓,东经114°51′~115°37′,北纬39°02′~39°35′。该县旅游资源丰富,狼牙山、清西陵、易水湖、云蒙山、千佛山、洪崖山等红色、人文、自然景观应有尽有,集“山水古迹”于一身,是河北省旅游资源大县、全省19个特色休闲县市之一。易县矿产资源丰富,盛产花岗石、石灰石、建筑砂等,被称为“中国石材之乡”;全县森林植被种类繁多,林木覆盖率达48.3%,被国家林业局评定为“易州国家级森林公园”,同时,还享有“万两黄金县”、“全国磨盘柿之乡”等称号。

1.2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数据来源于2008—2016年《保定经济统计年鉴》[9-17]。

关于国土利用规模及空间利用以定量分析为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以定性分析为主,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可更全面剖析研究区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情况。

2 易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现状

2.1 国土利用规模现状

根据2017年易县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對易县土地利用现状整理如表1所示。

2.2 国土空间利用现状

参考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及相关标准规范[18],将易县各类型的土地进行整理归并,形成全县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具体对应关系为:生产空间包括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生活空间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生态空间包括林地、水域、自然保留地[19]。经汇总,易县生产空间60 610.33 hm2,占国土总面积的23.91%;生活空间13 386.69 hm2,占国土总面积的5.28%;生态空间179 497.27 hm2,占国土总面积的70.81%。

2.3 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2.3.1 国土开发强度    国土开发强度是指某时期建设用地总规模与行政区域总面积的比值[20],2017年,易县国土开发强度为7.60%,低于同期保定市及河北省国土开发强度(其中保定市国土开发强度为14.34%,河北省国土开发强度为11.89%)。从各乡镇看,国土开发强度区域间差异较大。位于西北部山区乡镇受地形地貌的限制,国土开发强度较低,以蔡家峪乡最低,为1.21%;位于东南部平原地区乡镇交通便利,国土开发强度相对较高,以中心城区所在地易州镇最高,为36.44%。

2.3.2 节约集约用地    2009年,全县建设用地地均GDP 27.70万元·hm-2,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21.36万元·hm-2。2017年,全县建设用地地均GDP 70.88万元·hm-2,较2009年增长155.88%;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74.51万元·hm-2,较2009年增长248.83%。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幅度远大于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国土开发利用综合效益大幅提高。

2009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69 m2,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52 m2。2017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8 m2,较2009年下降41 m2;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65 m2,较2009年增长13 m2。随着易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及人口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有所下降,城镇工矿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得到提高;同时大量农村居民点用地闲置甚至荒废,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不降反升,粗放利用趋势未得到有效缓解。

3 易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分析

3.1 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特点

3.1.1 区域间土地类型差异明显    易县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平原、盆地、丘陵、山地、水域等均有分布,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的用地类型区,为国土空间综合开发利用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全县27个乡镇自然形成3个区域:东部平原区,地势平坦、交通方便、耕地连片集中、土层深厚,是全县种植业集中区,有利于农、牧、副业综合发展;中部丘陵区,土地利用类型具有果林农综合利用特点,其中园地面积较大,形成以柿、杏、李子、核桃等干鲜果品用地区;西部深山区,以林地为主,人均耕地少,形成林业生态用地区。

3.1.2 生态资源基础雄厚    易县生态资源以自然山体为核心,以河流、山脊为廊道,以自然保护区、湖泊水体、自然林地为生态源和生态核,构建全域生态保育体系,为易县、雄安新区及京津冀地区提供了天然生态屏障。以自然资源为组团,全县总体上形成了“一带、三区、三心、五廊,多核”的生态空间结构。其中“一带”即太行山生态带;“三区”是根据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将全县分为东部平原农业生态区、中部丘陵水土保持生态区、西部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区;“三心”即云蒙山景观生态核心区、狼牙山景观生态核心区和易水湖景观生态核心区;“五廊”即县域内五条主要河流廊道,是贯穿整个县域,联系山区生物多样性区域与平原生态农业区的生物走廊;“多核”即分布在区域内的各类生态核。

3.2 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3.2.1 经济社会发展与农业生产空间保护矛盾突出    受地形地貌等因素影响,易县生产、生活用地多集中在东南部平原地区,而西北部山区生产、生活用地多沿沟谷呈带状分布,且多分散不成规模。通过将全县各乡镇建设用地与耕地进行相关分析发现,建设用地与耕地分布区域高度重合,如易州镇、塘湖镇、高村镇高陌乡等东南部平原乡(镇)既是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区,又是优质耕地集中区,经济社会发展必将对农业生产空间带来巨大压力[21]。随着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的实施,易县经济社会将迎来跨越发展期,农业生产空间尤其是耕地资源保护形势日益严峻。

3.2.2 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结合历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2017年,易县国土开发强度为7.60%,低于同期保定市及河北省平均水平;且城乡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不充分,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65 m2,远高于国家人均150 m2用地标准。经统计分析,全县近年来建设用地平均增长速度0.24%,人口平均增长速度为0.16%,建设用地增长速度高于人口增长速度,国土资源人口承载力水平未达到有效增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效率亟待提高。

4 县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优化措施

4.1 增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力度

现阶段,增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是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根本,针对县域内国土资源不同的利用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领域综合整治。农业生产空间综合整治,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综合采取生物、技术、工程等多种措施[22],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为重点,全面拓宽农业生产空间。城乡空间综合整治,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为抓手,加大低效建设用地整治,挖潜存量用地空间,真正实现建设用地减量化发展。生态空间综合整治,以重要自然生态资源为依托,开展保护、修复与维护生态效用等工作,建设美丽生态国土。

4.2 开展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

因地制宜构建县域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評价指标体系[23],针对不同类型资源开展专业性评价,以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等为主要因素,进行生态价值重要性及保护程度评价;以集中连片度、耕地质量、土壤养分含量等为主要因素,进行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及效益评估;以区位、人口、交通、产业等为主要因素,进行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在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将全县国土空间进行初步划分,按照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原则,优先保障生态保护和农业生产用地,形成农业、城镇、生态三类空间,以此科学合理确定各区域主导功能[24]。

第2篇: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范文

关键词:风景园林;风景规划;规划体系;土地利用;荷兰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2641(2017)01-0028-04

收稿日期:2015-09-28

修回日期:2016-07-22

Abstract: Landscape planning is a broad and meaningful concept mentioned in 2009 by the global landscape convention, it pointed out that landscape planning was defined as: responsible, proactive tips or action process to manage, improve, protect or restore the scenery. Europe has a rich history in landscape planning and advanced technical system. In this study, we analyze the origins and development, planning system and characteristics of landscape planning of Netherlands. We find out the core content of landscape planning of Netherlands is the distribution and consummating the way of using land. Besides,we take land use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to compare and analyze related content of landscape planning between China and Netherlands, in order to find a good position of Landscape planning in planning system nowadays in China.

Key words: Landscape architecture; Landscape planning; Planning system; Land use; Netherlands

1研究背景

IFLA世界理事会于2009年10月通过的《全球风景公约》(Global Landscape Convention,以下简称《公约》)明确了风景的概念,也明确了风景规划的定义。近年来,全球城市化进程减缓,改造和提升人居环境已经成为新的建设重点,美好风景的规划和保护已引发了全人类的共鸣与关注。欧洲和中国一样,有着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优质的自然景观基础,早在20世纪中叶各个国家就已经意识到要合理规划现有景观资源,以永续利用这种资源,而这也是提升人类生存环境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例如荷兰将风景规划融入到土地利用规划中,保证在使用土地时就有着对风景的思考;德国的风景规划则以独立或组合两种不同的形式参与到国土规划中[1-2]。总的来说,因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较早,欧洲各国都有着较为丰富的风景规划经验。

2风景规划概念释义

以土地为作用对象的风景规划,核心观点在于对自然和社会这两种属性给予同等程度的关注,并加以融合,其结果在于满足并提高人类的体验品质。这种思路并不是针对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也不是土地视角下的社会资源合理配置。风景规划以提升环境品质为基本出发点,手段方法包括创造美好的视觉场景、保护并恢复具有历史价值的场所、提供丰富活动内容的游憩场所等。

《公约》的通过标志着针对土地的风景规划等相关行为已经得到了全球主导国家的关注与支持,这正是各国风景园林工作者走向协作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其统一框架下,风景园林工作者能更加方便并清晰地明确自己的任务和方向。

《公约》中关于风景规划有两个关键的定义解释,一是“风景”,被解释为“土地、水系统和(或)海洋区域的总称,其面貌是自然和(或)文化因素单方和(或)相互作用造成的结果”。这句话阐述了两个关键定义,即风景的本质在于其自然属性,以及风景所表达出来的形象易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实则是描述风景的社会属性。二是明确了风景规划的基本内涵,《公约》指出风景规划的四大任务包括管理L景、提升风景、保护风景、恢复风景,以这四大任务为核心共同构成了风景规划的基本内涵[3]。

3荷兰的风景规划

3.1荷兰风景规划发展概述

荷兰国土狭小,人口密度大,高度发达的城镇化、工业化和交通网络加剧了土地资源的紧缺程度。而在荷兰入海的莱茵河、马斯河等,集水面积比荷兰本土大近6倍,由此可见荷兰在进行风景规划之初整体就面临苛刻的条件。20世纪初在颁布了多项土地整理法案后,荷兰政府开始着手实施大规模的区域风景规划和乡村土地整理,整个过程历时大半个世纪。

1924年,荷兰政府颁布了第一个《土地整理法》法案,荷兰农业生产因此被提到了新的高度,并拉开了荷兰土地整理的序幕。1938年,在原有法案的基础上荷兰政府又颁布了第二个《土地整理法》,目标仍然是改善农业用地的使用现状,提出更有效的土地利用策略,增加农业产量,消除零散用地,规整划一。这一法案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奠定了荷兰大尺度农业景观面貌的基础。

1947年,荷兰颁布了《瓦赫伦岛土地整理法》,这开启了从简单的土地重新分配转向更为复杂的土地发展计划,风景规划的要求被逐渐重视起来。在借鉴了瓦赫伦岛土地整理的经验后,1954年荷兰颁布了第三个《土地整理法》,这次法案的提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其明确规定了风景规划是土地利用规划必须的组成部分,风景规划也因此获得制度和法律上的支持,法案还指出风景规划必须由林业部门负责。新法案的通过为发展多重目标的风景规划提供了可能,包括设立自然保护区、开展休闲娱乐等。

20世纪70 年代后,随着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的高速发展,多元化诉求开始占据风景规划思想主导地位。1985年《土地开发法》正式取代《土地整理法》,在新法案中这些新的需求被予以考虑,休闲娱乐场地、自然保护区等用地的设定可能性有了明显的提高,各方利益受到了同等的重视。此时社会的主流认知也开始转向风景规划的相关内容,例如进行大尺度生态关系修复、生态安全格局等方面的研究[4]。

由上述变迁不难发现,自1924年第一个《土地整理法》的实施,到1985年《土地开发法》的替代,风景规划的发展与变迁受到不同时期的社会背景以及在特定时间出台的法案的影响,这种影响意义深刻。从一开始以农业增产为发展目标,破碎的农田被整理,无意间形成了大尺度的农业景观,到后来转变为农业生产与其他方面的平衡发展,最终转变为追求多元化的社会利益,风景规划是随着土地整治目标的转变实现了内涵的丰富(表1)。

3.2荷兰现行规划体系

荷兰作为典型的人多地少、高密度发展的欧洲国家,和我国国情背景较为相似,总体而言其城乡规划体系和我国比较相似,呈现出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权模式。但由于荷兰城市规划和乡村规划发展起源有所不同,在现行的空间规划体系中已经将这两者一并考虑,这种思想与任务的转变值得风景规划师思考。

3.2.1自上而下是主要特征

荷兰空间规划体系主要分为全国、省级和市级三个层次。全国层面的规划通常被称为全国空间规划,由国家议会批准实施,还包括国家空间战略和规划准则、政策,主要目的是进行全国核心问题决策,例如大型的农业区、保护区、工业区的定位划分。省域结构规划为所在区域提供规划政策和导则。市级层面的规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市域结构规划,二是土地利用规划,也可称作土地分区图则。市域结构规划类似于我国的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对目标进行定性规划,并提出一定的政策和导则,土地使用规划类似我国控制线详细规划,其核心内容是不同土地利用的分配和使用方案,该规划能够有力地约束地方政府的开发建设行为,是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核心内容(表2)。

通常情况下,站在约束力和法律效力的角度,市级层面的土地利用规划(Municipal Land-use Plan)是整个荷兰空间规划体系中唯一的法定规划,其他诸如中央政府层面的全国空间规划、省级层面的省域结构规划等都属于指导性规划,并不具备明确的法律效力。

在荷兰空间规划体系中,宏观层面并不设立强制性规划,相关规划只作为政策指引和规划导则。根据《空间规划法》,地方政府在充分考虑上位规划―省域结构规划、全国空间规划、空间战略等的情况下,独立编制并实施土地使用规划,经由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后才能生效。规划的修正与改动也必须由地方政府先提出申请,再由上级政府批准后才能组织修编,省域结构规划与中央层面的全国空间规划也有着相似的逐级管制关系,这与我国的城乡规划体系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

荷兰规划体系表现出明显的自上而下的特点,在中央政府占据绝对领导地位的前提下,省级、市级政府在决策上仍然具有发言权,实际情况是三级政府之间经常进行对话和磋商行为从而保证规划的科学实施与进行,“民主后的集中决策”可以说是荷兰规划体系的重要特点之一。

3.2.2政策保障内容

荷兰在坚持自上而下的大前提下,通过法规、制度、政策等方面来保障规划行为的民主性,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君主立宪的行政制度使得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规划与决策中相互影响且制约,任何一项规划的通过必须进过议会讨论的形式进行;第二,中央政府的财政分配权与地方政府的规划许可证发放权之间的相互制约;第三,《空间规划法》明确指出规划是一项协商活动,任何利益主体与规划编制人员有责任创造规划协商的条件,从而确立其法律地位;第四,荷兰空间规划部门内有超过300名的专业规划师来保证各项规划协调工作能够高效执行,人数之多为欧洲所有国家之首。

3.2.3城乡统筹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由荷兰住房、空间规划和环境部(Ministry of Housing,Spatial Planning and the Environment)制定的空间规划,改变了该国传统上侧重城市的倾向。新版《空间规划法》规定了省级土地整理项目必须与地区空g规划相吻合,同时规定自治市政府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的土地使用规划(Land Use Plan)须覆盖全部乡村地区,这体现出空间规划对乡村地域的全新关注[6]。

3.3荷兰风景规划在现行规划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城乡统筹一元结构特征是风景规划发挥其实际作用的基础,由于历史原因,荷兰的乡村地区获得了与城市地区同样的关注程度,广阔的农田林地等自然要素的风景价值被重视,从全国空间规划到各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都对风景价值始终保持着高度的关注,某种程度上,荷兰各层次的空间规划都是风景规划的具体落实,风景规划并非荷兰的某一个专项规划或某个方面的特别规划,而是各层次、各类别规划和政策都必须重点考虑的内容。

3.3.1全国空间规划中的风景规划作用

在1988年第四次全国空间规划中,荷兰政府除了贯彻紧凑城市的建设思想,并划定了5个国家级限制区和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在2004年第四次全国空间规划中明确要求各省级空间规划必须划定“红线”和“绿线”,红线即城市建设空间的范围线,绿线即限制建设范围线,包括自然保护区、重要农田等,在各市级土地利用规划中必须对所划红线区域和绿线区域进行符合要求的管控措施。

3.3.2土地利用规划中的风景规划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中通过严格划定绿色廊道与城市重要绿色斑块,来体现对于风景规划的考虑要求。豪滕(Houten)是荷兰新城建设的典范,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详细规划了连续贯通的结构性绿化体系与绿道设计。豪滕新城通过连续的指状绿带和中心绿地构成了与乡村空间有机联系且开放的生态系统。同时将自行车交通与结构性的绿化体系紧密结合,形成了新城空间最为重要的功能组织轴线,既构成最主要的景观结构,又构成主要的交通结构。这一宜人的行车环境和空间格局进一步促使豪滕成为荷兰自行车与公共交通使用率最高的城镇。

3.4荷兰的风景划特点

3.4.1以功能主义为原则的美学思维受现代主义运动的影响,荷兰的风景规划师们坚持认为只有理性的技术创新,才能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促进社会发展。荷兰的风景园林学科发展也因此受到极大的影响,形成了注重实用主义的特色,而放弃追求形式主义或浪漫主义的古典园林创作模式。在他们的思想中,规划和设计必须以功能实用性为主、饱含理性认知,景观必须反映现代的社会特征。换个角度,风景规划最初的目的正是为了集约破碎的土地,以便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社会结构,由此形成了荷兰特有的农业景观。同时,他们提出景观设计必须基于场地特征,使用地形图作为风景规划的依据。

3.4.2尊重历史文脉与场地的空间逻辑

荷兰风景规划突出从场地中的地形地貌、植被、水系、道路、城镇标志物等要素中,发掘场地内的潜在关系,以此建立景观肌理的空间逻辑。同时,荷兰风景规划也非常注重场地的历史文脉,将场地上的历史特征以新的形式转入到新的景观,使区域景观变得具有独特性。在1931年的阿姆斯特丹森林规划(The Amsterdam Woods)中,风景规划保留了原有场地内的圩田和起伏的地形,再加以规整,进而形成了广阔的林地、草坪、水面三者交替出现的场景,在植物配置上也注重速生树种和慢生树种的组合,此外还保留了大片场地内原有的野花,延续了该区域原有的景观体验,同时在其中布置了露天剧场、迷宫以及其他装饰元素,赋予了该区域新的使用功能[7]。

3.4.3合理的政策与规划编制机制

荷兰的风景规划是伴随土地整治与土地管理而产生,荷兰的规划职能部门又分为空间规划分部和环境分部,在二战以前空间规划分部承担主要的规划任务,即提高生产效率、优化土地结构。随着城市人口增加、工业的发展、环境的恶化,人们对高生活品质的诉求愈发强烈,环境部门不仅承担基本的控制生态环境任务,更趋向于多元化的职能范围。城市空间发展与环境保护永远是二元对立的问题,而荷兰政府要求这两个部门在完成规划任务时须协同工作、商议讨论达成共识,表面看似乎效率较低,但工作取得的成果却影响深远。此外,荷兰风景规划在进行中还有多项国家层面的政策工具,如空间规划与环境政策、城市与环境法、生活质量与环境政策等。

4结语

荷兰具备非常严密且合理的规划体系,风景规划无论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在这个体系中都有它可以发挥作用的空间。而我国在这方面较为欠缺,在现有的城乡规划体系内,风景规划始终处于不明朗的地位,虽然每份规划文件都会提到要改善环境、保护环境、创造宜居的生活空间,但在执行过程中更多的还是以发展经济为主要目的进行用地配比等,这与我国现阶段国情有关。由于近20年来我国处于高速建设的运转模式,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会忽略一些有可能阻碍城市这个“机器”运行的机制。而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有所放缓,人们开始对过去二十年的建设发展进行反思,风景规划作为一种有着先进思想意识的行为必然会引起大家的关注。我国如何将风景规划作为一项重要规划行为来实施,如何处理好风景规划与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在现有规划体系内找准风景规划的位置是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 沙洲,金云峰,张悦文. 两规合一背景下基于土地利用的风景规划研究[C]//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14年会论文集(下册).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825-828.

[2] 金云峰,汪妍,刘悦来. 基于环境政策的德国景观规划[J]. 国际城市规划,2014(3):123-126.

[3]刘晓明,赵彩君. 全球风景公约[J].中国园林,2011(3):32-36.

[4]Manten A A. Fifty years of rural landscape planning in The Netherlands[J]. Landscape Planning,1975(2):197C217.

[5]张驰,张京祥,陈眉舞. 荷兰城乡规划体系中的乡村规划考察[J]. 上海城市规划,2014(4):88-94.

第3篇: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范文

一、新的规划理念和理论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新要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当有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规划方法,才能完成历史赋予的使命。

1、新的规划理念:理性发展

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理念上过分强调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以“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问题”、“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为目标,对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必须的建设用地强调不够,对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和需求研究不多,对社会的变化和需求考虑的不多,没有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协调社会关系,贯彻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本手续。

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议充分运用“理性发展”理念,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在确定规划指导思想、原则、规划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时,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关系,在规划修编的操作过程中树立全局观念、弹性观念和动态观念。在确定规划的目标时,紧紧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协调发展这一中心议题,由经济发展的单目标模式向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多目标模式转变,保证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社会进步目标和生态环境改善目标的高度协调统一。

2、新的规划理论:空间规划、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行有关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理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承袭原有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另一部分是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主要有:地域分异理论、区位理论、资源优化配置理论、生态经济理论、系统科学理论等。但总的来看,尚未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体系,没有从宏观(哲学层次、科学层次)到微观(技术层次)的系统理论,而是诸多理论混杂,让人无所适从,规划编制研究和学科建设严重落后于规划实践,已明显制约了规划工作的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和新的规划指导思想的需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胆运用国内外的和相邻学科(如城市规划、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环境科学、系统科学等)的相关理论。在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我们准备运用的理论有两个:空间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理论。

(1)空间规划理论

土地利用规划,是综合协调资源供需矛盾,统筹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中长期空间规划。空间规划最基本的特征是地域性。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基本模式为“用地指标调控与规划分区相结合”,其着重强调是规划对用地数量的指标要求,而缺乏空间布局约束,在规划的分区方案中,对分区内部土地利用的要求过于笼统,不能承担起有效的控制分区内部用地的功能。

因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借鉴西方空间规划的理论如:“田园城市”理论、“绿化带”制度、中心地域理论、“开发轴系统”理论等,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按照资源禀赋和区位比较优势,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和供应政策,进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地整合资源,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的分工协作和协调发展。规划修编由上轮主要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规模向控制环境容量、开发时序、控制建设标准转变。本轮的土地利用规划应该是在协调和平衡经济发展、公众利益、环境以及规划部门等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的空间规划,应当着重注意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各类建设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的空间安排和布局,确定其开发利用时序,并通过较大比例尺的地图(如市区用1∶1万)确定城市合理发展边界,引导地方政府提高城区建筑密度,实现现有城区土地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从而解决城市无序扩张、优质农地严重流失等问题。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指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满足其未来需求能力的发展。其中最本质的问题是不损害我们所依赖的资源与环境。而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在正确的管理下,可以不断更新和利用。反之,它会退化、耗竭。故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要限制在土地人口承载力的限度内,同时采用人工生态措施,确保土地持续利用。

目前,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土地利用规划有机结合研究的国际趋向表现为应用生态经济学观点研究土地利用规划,使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协调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下促进土地利用的合理化。

土地是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和资源,同时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无非是建设发达的经济、健康的环境和高质量的生活,因此强调人与环境“和谐相处”、“不可再生资源永续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也就应当成为当前土地利用规划的主题。我市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将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思想和理念贯彻进去,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增长和稳定性,保证土地资源潜力和防止土地退化,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即达到生态合理性、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二、新的规划方法

我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为便规划更具科学性,除了要用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外,应当按照规划修编的要求,尝试采用一些新的规划方法。

1、评价方法

规划实施评价:按照

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地必须对上轮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做出是否进行规划修编的结论性的意见。从我市已完成的规划实施评价的情况来看,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但面临新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新变化和新的目标任务,现行规划已显得不相适应:一是规划定位已不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二是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已不能满足城乡建设快速发展对用地的实际需求;三是指标布局安排不尽合理,用地位置与规划之间出现了一些矛盾;四是在规划实施期间,乡镇体制改革,行政区划变化,城镇和村镇用地急需调整;五是相关部门的规划均已作了调整,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协调和总量控制;六是国土资源部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上五年修编一次,而现行规划已执行五年有余,需要在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逐步加以修改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我国20__年10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__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对重要的项目规模与布局都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如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使之更趋合理性。

2、系统工程方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着眼于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层次、综合性的规划。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物质载体,是国家最主要、可调控的资源,这一特点决定了土地利用规划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挥作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是多目标的统筹协调过程。因此,在规划过程中采用以数学模型为主要手段的系统优化方法就成为必然。运用不同的规划方法来解决,如线性规划、灰色线性规划、模糊线性规划、非线性规划、动态规划、参数规划和多目标规划等。按这样的思路,规划的适用性会大大提高,规划对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定会有很好的保障作用和促进作用。该方法强调在规划编制中,要全面考虑规划所要解决的问题、达到的目标,并由此形成各种战略方案,通过分析比较选出最佳方案。

3、应用地理信息(3S)技术

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__]189号)、《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要求,本轮规划修编要在地籍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作为修订规划成果的主要载体,以提高规划管理水平。这是本轮规划修编最突出、最严格的技术要求,对提升整体规划的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4、公众参与

规划编制前要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完善规划的公示制度。首先为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市政府在将规划付诸实施之前举行公众意见听证会,不仅要听取普通民众的意见,还要听取有关利益团体的意见,并根据当地的生态效果予以考虑,然后在充分考虑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修正并进行表决。这样,规划以法律形式获得通过后,就具有广泛的民众基础,在实施中也得到民众的广泛支持和监督。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果需对规划进行较大的变更或修改,仍需举行公众意见听证会,以确保规划始终如一地得到民众的支持。

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稿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讨论磋商,并做好协调工作。协调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谈判过程。即由参与决策的各个主体通过磋商或“讨价还价”,最后在共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过程。在这个协调的过程中,成功的关键在于寻找全局利益与部门利益、地区利益之间的结合点,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在依法坚持全局和整体利益的原则下,统筹兼顾被协调者的利益,被协调者也既要考虑本部门对土地的需求,又要顾全大局,在这样的原则和立场上进行充分磋商,以形成共识。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应独自断然做出决策,以免重复过去那种部门分管、多头决策、各自为政、矛盾百出,对土地资源造成严重浪费破坏的错误。如果在协调过程中还有重大工程项目或用地规模问题存在意见分歧而暂时无法统一,则提交同级人民政府进行研究和决策。

第4篇: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范文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协调;问题;对策

引 言:区域协调并不是人们认为的均衡发展或者平均主义,而是强调差异性之间的协作和和谐;同样的,区域协调并不是避免内部竞争,并不是对各项经济建设活动进行统一的安排,而是依据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关要求,结合相关的协调机制和政府制度,来对市场秩序进行维护,促进竞争的公平,同时保护生态环境。从空间影响范围的角度上来讲,不能仅仅局限于区内协调,应该走出去,和区外进行共生和共赢,保持一种良性竞争的状态。要知道,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竞争并不单单指的是两个城市之间的竞争,而是说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区域与其他城市集团之间的和竞争。

1区域规划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文以某市为例,分析了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存在的区域协调问题。该市是一个航线的中心,可以说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并且有着十分优美的自然风景,该市的主导产业是轻工业、旅游业和农业。它的基础设施条件十分优越,将来一段时期内,可以成为全国的重要国际航空枢纽。有一个优良的天然海港,为世界所熟知,正在逐步的规划。通过调查发现,现行规划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1 对规划中重大战略性问题缺乏指导

近些年来,该市的经济发展迅速,在全国排在前列,因为它的交通区位十分优越,因此有外国公司希望过来投资。但是在现行规划当中,虽然分析了本市的交通便利情况、工业发展情况以及风景优势,但是并没有认识到本市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无法有效的将本市优势职能给突出来。

1.2 缺乏区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本市的一个机场,原来是军用机场,后来政府主张将其扩建为民用机场,这样重大的事情居然没有引起当地的重视,在规划中也没有加入这个方面的内容,要知道,机场的修建,将会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

1.3 城市布局规划比较的封闭

政府在规划城市新区发展时,只注意到了有很多新的空间,并且发展速度也较快,但是并没有思考如何协调新区和老城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无法将城市的旅游优势给发挥出来。

2 区域协调规划的总体思路和策略

2.1 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

在进行空间规划时,我们将该市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并且对本市和其他相邻市区的关系进行了思考,协调和配合各方面的职能。同时,提升本市的功能定位,将其定位为全国的交通枢纽、世界著名的旅游度假区、全国的经济发展中心,对区域空间进行布局,增强该市的国家竞争力。将城市新区为本市发展的一个契机,对该城市的总体功能结构进行优化,将旅游资源的优势给充分突出来,以其他功能的空间转移带动城市新区的发展。

2.2 规划调整和操作的策略

(1)依据发展的形势,来对本市区域空间规划进行调整,协调国家的相关部门,来对重大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进行整合。

(2)对本城市的总体规划进行完善,在规划时,总体考虑老城和新区,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同时,要将城市的规划衔接上机场的用电空间。

(3)要控制新区内的投资项目,禁止那些与旅游商务不协调的功能项目进入。

(4)要在合适的时间,向新区转移行政、教育等职能机构,在进行新区开发的同时,改造老城区,从而优化整个城市的功能结构。

(5)在建设和发展新区的时候,需要采用分片组团的形式,规划要有一定的弹性,以此来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不同的发展阶段。

(6)对土地开发模式进行合理的选择,大力进行新城区建设。

3 当前城市规划新的认识

(1)重新认识规划定位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城市建设投资的主体逐渐实现了多元化,城市区域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在这种新形势下,就强调创新规划方法。政府职能也发生了改变,政府也开始淡出了经济的干预;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划中,一方面需要对市场的调节作用进行重视,以此来优秀的控制和分配经济资源;另一方面,还离不开政府的相关支持和调控,政府也需要科学合理的对空间资源进行调控,为社会的公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起到一个促进的作用。可以这样说,区域协调规划的发展目标就是市场一体化,而区域规划的核心则是合理的地域分工。

(2)规划编制的重点

具体来讲,城市总体规划应该结合这些方面来进行,1要结合综合和专业,在工作组织方面,不同的地域不同的部门之间应该加强协作,以此来实现共赢的目的。2要结合保护和发展,要对过去那种以人定地的方法进行改变,有效地衔接上国土规划,结合区域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来对区域开发建设容量进行合理的确定,同时,对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科学的分配。3要结合开发和控制,要以区域生态多样性为指导,对区域城乡空间结构形态明确,对集中建设规划区进行科学的划分,同时,合理的划分其他的三类管治区域,比如交通基础设施廊道规划区、禁止建设区以及限制建设区等等。还可以依据各个要素资源的具体特点和情况,来进行更加详细的划分。4要结合刚性和弹性,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不能仅仅采用刚性或者弹性的任何一种,需要将这两种控制手段有机的结合起来,对各类分区的管治要求进行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讲,刚性控制的主要对象是区域禁止建设地区、集中建设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以及区域交通市政设施体系等,而弹性控制则应用于其他的限制建设区域。在城市规划中,那些少量的农村居民点是可以保留的,只要不影响到其他生态资源的保护即可,比如山体、水体、林地等等。5要结合战略和行政,区域协调规划虽然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但是还作为战略策划而存在,公共政策也是它非常重要的一个特征。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坚持动态的实施方式,分解和细化规划目标,将政策措施分时段分阶段的落实下去。

4 结语

总之,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规划的相关工作人员已经认识到了区域协调的重要性,并且在不断的为之努力。首先,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正确的认识,然后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手段来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达到多方共赢的目的。本文简要分析了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区域协调问题,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杨保军. 区域协调发展析论[J]. 城市规划. 2004(05).

第5篇: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城乡规划制度;

1.市场经济下的城乡规划制度资源配置角色

1.1作为土地市场运行规则的城乡规划

在物质层面,城乡规划是以土地用途管制为中心的土地资源配置及其利益再分配的过程。由于土地利用和开发存在广泛的负外部性,在任何国家,土地私有者都不可能拥有土地的全部产权。在划定规则内,土地资源由市场支配,在实现土地资源最优配置的同时,促进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共同演进。

1.2作为公平配置空间资源的城乡规划

土地不仅是“财富之母”,是一切经济活动赖以存在的基础,还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栖居场所,任何人都不能脱离土地而生存。因此,土地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要素,还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及由此延伸而来的政治性。在土地多重属性下,以土地资源配置及其利益再分配为核心的城乡规划,必然涉及社会利益的调节以及效率和公平的权衡。为了解决土地开发领域的市场失灵,具有社会和政治属性的城乡规划,需要在利益分配上体现社会所期盼的公平性。

2.市场经济下城乡规划制度创新的探索

2.1规划决策制度:完善规划编制相关制度和机制,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

2.1.1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三规合一”和“多规融合”的规划协调机制

笔者建议,在现的空间规划编制体系下,积极探索“三规合一”,开展“多规融合”统筹发展研究,积极在编制主体、技术标准、编制方法和编制目标等方面实现“三规”更好的融合,从空间层次、规划内容和行政管理三个方面理顺“多规”关系,创新搭建“多规融合”工作平台。同时,整合现有的各类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基于城乡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等不同规划,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2.1.2建立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实施评估制度

基于事权、有效性等城乡总体规划的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增减,增加管理性、统筹性和协调性内容,删减无效、琐碎且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落实的内容。通过建立年度实施计划制度和年度实施评估制度,保障城乡总体规划的实施。在近期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每年滚动编制年度实施评估及下年度实施计划,通过年度实施评估,充分了解城乡发展现状,监测、总结、分析和评价上年度规划实施情况,在实施的过程中反馈、检讨城乡总体规划;通过年度实施计划制度将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分解到各个实施阶段,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2.1.3创新规划编制形式,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补充形式

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管理者在为使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方面作出的努力有目共睹,但部分规划编制成果严重脱离实际,规划管理随意性较大、工作效率低等问题,从根本上看是编制管理理念落后的原因,应转变规划管理理念,进一步强化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合理把握规划指标的刚性和弹性,对于建筑退线等要素的控制要硬,对高度、密度、开发强度的控制要因地制宜,可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加强用地功能控制、建筑建造控制、交通组织控制和景观环境控制,以及城市开发中“公共产品”控制等内容。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改为可以根据效果、地块所处位置的不同而通过走程序作规划动态更新,体现规划的灵活性。其次,要加强规划编制研究,在思想层面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道法自然、低影响开发等理念融入规划,在编制技术层面投入充足的人力和时间,进行深入细

致的现状调查和经济分析,重视并保障规划编制成果转化为规划设计条件,确保应用于规划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公众参与制度、专家制度、听证制度增加规划审批的技术含量。采用“城市发展单元规划”等新的规划编制形式,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补充形式,实现综合统筹、多方参与、富有弹性及经济可行等目标。

2.2规划决策制度: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推进规划决策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提升其决策的独立性,限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范围,提高城乡规划和建设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水平,使城乡规划委员会成为由人大授权的、独立于行政机构的规划决策组织,甚至作为人大的派出机构;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体制架构和运作程序,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公开听证制度,促进公众参与程序的制度化、法制化,使决策程序进一步公开透明;设立规划上诉委员会,听取并满足公众的合理诉求,起到监督规划委员会的作用。

2.3规划执行制度:统筹机构和合理划分事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2.3.1统筹机构和合理划分事权

笔者建议将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关机构统一起来,配合“三规合一”和“多规融合”的规划协调机制,实现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协调和整合。整体性治理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为“大部制改革”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此外,应合理划分事权,实行“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规划”的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体系,强化规划业务的垂直管理,建立一种有效的纵向制约与反馈关系。

2.3.2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借鉴国内外经验,将开发项目分为一般开发项目和特别开发项目,一般开发项目不需审查许可,特别开发项目需要审查许可;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缩短审批周期;在已有“一书三证”的基础上,加强批后监管工作,抓好放线验线、竣工验收的环节,重视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及加大对违法建设查处的力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和竣工验收,同时重视基础数据信息平台的建设,真正做到“一张图规划、一张图实施、一张图管理”,提高规划审批和验收效率。

2.3.3创新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有效的规划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保障规划决策者采取负责的规划决策态度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建立城市规划决策责任档案可为决策责任追究提供事实依据。记录决策的每一个环节,会议记录或者文件签发单记录每一个环节的经办人,在局务会等集体决策时应将各领导的反对或赞成的意见记录在会议纪要里,会后应让与会领导审查会议记录的内容并签名,将记录归档,以备查询,这样的集体决策机制,为决策责任追究提供全面、真实的基础材料,在很多地方已经取得明显效果。其次,分解落实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明确规划执行和规划实施的监管等城乡规划管理的各项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的各级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主体的失职或过失应承担的处分,并应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

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后果的,或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或对违法建设不依法查处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

3.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城乡规划制度正处于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均衡状态到转型时期的不均衡状态,再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均衡状态发展的过程。市场经济体制下城乡规划制度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以制度变迁和创新的理论为指导,以政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采取以渐进式和强制性变迁为主的变迁方式,不断完善城乡规划决策制度、执行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及保障制度等城乡规划制度。

参考文献

第6篇: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范文

一、新区概况

(一)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舟山位于我国东部黄金海岸线与长江黄金水道的交汇处,背靠长三角广阔经济腹地,是我国东部沿海和长江流域走向世界的主要海上门户,陆域面积1440km2,海域内水面积208万hm2,500m2以上岛屿共有1390个,区域内适宜开发建港的深水岸段有54处,总长279.4km,理论上可建码头泊位年吞吐量超过10亿吨。2014年,新区常住人口114.6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1.66亿元,增长10.2%,人均GDP 1.45万美元,其中海洋经济增加值713亿元,占GDP比重69.8%,是全国海洋经济比重最高的地级市。①新区鲜明的海洋特色区域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临港装备工业蓬勃发展,港口物流业快速增长,海洋渔业稳步转型,海洋旅游持续升温,新兴产业扎实起步。2014年,港域吞吐量3.47亿吨,工业总产值1967.62亿元,水产品总产量166.94万吨,渔农业总产值199.48亿元,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共3997.96万人次。②

(二)新区规划发展目标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新区未来将具备三大功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我国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通过10~20年发展,将新区打造成我国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桥头堡,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和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成为我国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和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新区发展规划明确:到2020年,舟山海洋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20%左右,港口货物年吞吐量达6亿吨以上。到2030年,开放型经济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国际领先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三)新区资源禀赋概况1.土地资源概况。截至2013年底,新区土地总面积共14.813万hm2,农用地8.893万hm2,其中耕地2.7万hm2(含可调整地类0.247万hm2);建设用地3.187万hm2;未利用用地2.733万hm2。在建用地中,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033万hm2,交通用地0.407万hm2,其他建设用地0.747万hm2。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2.48万hm2,基本农田2.313万hm2,规划基本农田保护比率93.2%。2.海洋资源概况。新区海域内水面积208万hm2,至2013年底,全市共批准建设填海面积约0.6万hm2。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确定的“十二五”期间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填海的面积为0.45万hm2,因此,舟山建设填海总面积将达到0.985万hm2。3.潮间带资源概况。目前,潮间带总面积达1.527万hm2,其中“十二五”规划可用于开发利用的潮间带达0.667万hm2。4.低丘缓坡资源概况。全市可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1.662万hm2,宜建面积0.7万hm2,“十二五”期间宜建面积0.411万hm2。③

(四)新区土地利用现状1.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舟山市土地总面积仅为全省的1.4%、全国的0.02%。受海岛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的限制和影响,全市能够开发和利用的土地资源很少,区域内可利用的土地面积只占到了舟山总面积的31%左右,地面坡度大于15°的面积大约占到舟山土地总面积的44%,其中大部为海岛生态防护林,不宜进行开发利用。经调查,新区适宜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总数不足1万亩。①2.第一产业比重逐年下降,耕地种植受制于水。受自然资源限制,舟山种植业发展不具优势,2013年,舟山市三次产业比例为10.3∶44.2∶45.5,一产比重逐年下降,从2005年的14.1%降至2013年的10.3%。一产中又以渔业为主导,种植业种类单一,主要以提供蔬菜和水果为主。2013年,全市农业总产值187.8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为10.6亿元,仅占5.6%。②同时,由于海岛耕地资源少且布局分散,加上自然灾害侵袭较多,淡水资源紧缺,土壤盐碱化现象严重,种植业投入成本大,耕地产出水平较低。按照大陆引水成本1.86元/m3计算,水稻亩均耗水成本高达1268元,在舟山种植水稻仅耗水成本是大陆水稻平均种植成本的2倍,是国家水稻收购价格的1.36倍,成本收益严重倒挂。3.岛屿建设用地布局分散,基础设施及特殊用地比重高。舟山岛屿分布呈现“大岛近岸、小岛离散”的空间形态,城镇用地布局于沿海平原区域,临港产业用地依海而建,农村居民点分布于各大小岛屿,新区建设用地布局总体呈现较为分散的状态。受地形地貌和环境条件制约,各岛屿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必须自成体系,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共享性差,占地较多,全市基础设施用地比重高于浙江省的平均水平。另外,作为国家军事战略要地,舟山特殊用地面积大、比重高;海洋旅游资源丰富,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多。

二、新区建设面临的土地问题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新区建设的加快推进,舟山市将迎来新一轮用地需求旺盛期。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成果:到2015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约1.133万hm2,占用耕地约0.667万hm2;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约2.133万hm2,占用耕地约1.067万hm2,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一)规划控制指标与实际不相符根据舟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市耕地保有任务是2.48万hm2,基本农田2.313万hm2,基本农田保护率高达93.2%;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3万hm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0.715万hm2。但从实际情况看,到2013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已“倒挂”约1万hm2,新增建设用地仅剩约0.04万hm2。预计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缺口将达2万hm2,城乡建设用地缺口2.467万hm2,约有0.9万hm2新区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空间重叠。③这将导致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基础设施、海洋新兴产业以及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等项目无法“落地”。

(二)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缺口较大据分析预测,今后5~10年,舟山市每年平均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在2000hm2左右,而实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此差距很大,如2013年下达舟山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约为430hm2,仅为今后年度用地需求量的21%左右。④

(三)区域内难以实现占补平衡2007-2013年,舟山市完成耕地占补面积约0.23万hm2,其中市域内占补约0.16万hm2,市域外易地补充0.07万hm2,易地补充率为30%多,特别是2013年的易地补充率达到近50%,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压力日益加大。虽然通过滩涂围垦解决了部分耕地占补平衡,但由于围垦成本高,实际垦造的耕地必须进行灌排、降盐降碱、地力培育等过程才能形成有质量的耕地,从围垦成陆到形成耕地,必须要8~10年的时间。

三、新区土地管理制度综合改革探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土地管理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舟山市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新区的战略定位以及功能目标,充分发挥海岛陆海资源优势,统筹山、海、陆资源开发利用,坚持先行先试,着力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地探索建立适应舟山发展需要的土地管理机制和政策制度,促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深入推进陆海统筹发展推进陆海统筹发展时,要特别注重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努力探索陆海规划合一的实现途径。山东省在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大力实施海陆一体化规划,将海岸带、海岛及近海海域纳入蓝色经济区海域空间规划,建立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域空间规划,从而有效地避免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以及不同产业开发活动之间的冲突,实现海洋资源与空间的优化配置。[1]建议舟山市将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海洋功能区划中均涉及到的相同内容在规划安排上进行统一,并落实到一个涵盖舟山群岛陆海区域内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真正实现陆海规划合一,明确所属陆海区域内各部分用地用海的功能划分和控制目标。同时,注重加强规划编制体系、标准体系、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统一后的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使其真正成为统领舟山群岛新区陆地、海洋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的依据。

(二)积极创新土地规划计划管理新模式1.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天津滨海新区试行两年一次动态评估,经评估如有必要五年可滚动修编制度。上海市根据实际用地需求,试行与审批级次相配套的两年一次动态评估、五年一次修改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制度。[2]建议舟山市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落实0.8万hm2新增建设用地,0.56万hm2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任务先由浙江省统筹平衡,待省级规划修编或浙江省开展省级规划评估修改时国家一并予以追加。2.创新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湖南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行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国家一次性下达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计划,省政府根据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时序分年度统筹安排使用。天津滨海新区试行在建设用地总规模范围内按照“前期适当集中,后期相应减少”的方式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以滨海新区近年实际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数为基数,在规划期前五年,以前三年适当高于基数,后两年相应减少的方式将有关年度计划指标下达给天津市,天津市将指标使用情况分类统计后报国土资源部。[3]建议国家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差别化管理。一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在本轮规划期内,不突破0.8万hm2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自主统筹安排使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并将指标年度使用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接受监督核查;二是国土资源部下达浙江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增加至份额的110%,10%专项用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

(三)积极探索耕地占补平衡新方式湖南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立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有偿调剂制度,对在本区域内确实无法实现占补平衡或保护目标的,可以在省域范围内其他地区进行有偿补充或补划。上海探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途径和方式,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市场。四川成都探索按耕地等级补偿的占补平衡机制,以粮食产能等效面积作为耕地占补平衡的刚性指标,并试行独立选址等重大项目在省内跨区域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办法。[4]建议舟山市积极争取,将国家、省级重点交通、能源、水利建设项目及新区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纳入全国统筹补充耕地试点范围,开展国家统筹补充耕地试点工作。为确保舟山市重大项目建设,舟山应遵循先挂后统的原则,即在国家没有正式开展全国统筹补充耕地试点前,耕地占补平衡以挂账方式解决,等国家正式开展试点后,实行正常占补平衡统筹方式,并将前期挂账项目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统筹范围。

第7篇: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范文

关键词:快速城镇化、乡村规划、规划失效、控制与引导、编制体系、管理机制

Abstract: In the area of rapid urban city,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demand rapid expansion, the establishment and perfection of the rural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system on the coordin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space contradic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This combin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nd planning management planning in Bijie City explores in the full establishment system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nd improvement of rural planning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try to enrich the practical relevance and the future orient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system.

Keywords: rapid urbanization, rural planning, planning failure, control and guide, the establishment of system, management mechanism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发展背景

毕节市地处乌蒙山区中段、贵州省西北部,处在滇东高原向黔中山原丘陵过渡的倾斜地带,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土地破碎,是典型的岩溶山区和喀斯特地貌区。全市总面积26844.5平方公里,高原山地占93.3%。

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特别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贵州“工业强省”战略实施以来,毕节市城乡面貌日新月异。据统计,毕节市的城镇化率从2005年的16%提高到2010年的27%,2012年的城镇化率为30.17%,进入快速城镇化发展阶段。毕节市正处于从以乡村建设为主迈向以城镇建设、乡村建设并重的发展阶段,在空间规划上偏重城市规划,而忽视乡村规划,使其面临着城乡建设空间冲突和城乡规划工作失效两个方面的突出矛盾。

1.1 建设空间矛盾突出

由于地处云贵高原过渡地带的山地地区,毕节市适宜建设用地破碎零散,同时随着整体发展环境和交通条件的改善,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矛盾突出。

(1)城市空间拓展迅速

根据毕节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其城市规模将从2010年的45万人、32平方公里发展至2030年的160万人、190平方公里。毕节市中心城区将进入迅速扩张阶段,建设用地平均每年增加16平方公里,两年时间现状城区将扩大一倍。

图1毕节市中心城区2010年与2030年建设用地对照图

(2)乡村建设需求旺盛

毕节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自然村落数量多且空间分布分散。据统计,2012年末,毕节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共有村庄225个,村庄密度达到23个/百平方公里,农村人口约60万人。

经过二十多年的“开发扶贫、生态建设”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毕节市“三农”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尤其是农村家庭收入有了大幅提高。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4926元。农民收入提高,急需改善居住环境,促使农村建设需求迅速释放,同时由于乡村建设粗放、无序,导致用地需求量大。

1.2 规划管理失效严重

在快速城镇化初期,城乡规划工作常偏重于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研究,而忽视乡村规划建设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和影响。在面临城市空间快速拓展和乡村建设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城乡建设空间矛盾导致了规划管理失效现象的出现。

规划失效的一个表现是乡村规划管理无法开展。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市、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核发“一书两证”(规划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乡规划和村规划是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一方面,由于缺乏乡、村规划作为规划管理依据,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已停止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一方面,在毕节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中,重点对城市发展目标和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研究和安排,而没有对规划区范围内乡村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做出具体安排,在没有编制乡规划和村规划的情况下,难以指导乡村规划的编制和乡村建设管理。

规划失效的另一个表现是乡村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由于东部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回乡创业需求以及农民收入的提高,乡村建设需求日益增加。在乡村建设得不到合理疏导的情况下,乡村违法建设活动亦日渐增多。

2 原因分析

规划编制与管理上“重城市轻农村”、“重管制轻疏导”是导致并加剧“建设空间矛盾”和“规划管理失效”的两个主要原因。

2.1 规划编制上“重城市轻农村”

受行政体制、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规划体系等客观条件的制约,毕节市在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上出现“重城市轻农村”,主要体现在规划编制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不足。

首先,缺乏对乡村地区规划建设进行针对性研究。一方面是毕节市原为毕节地区,受行政职能的限制,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职能由县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其规划编制工作集中于县城的城市规划而忽视了乡村地区;另一方面是经济发展欠发达,政府在规划编制费用上的预算较少,难以满足全面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需要,尤其是乡村规划的编制工作。由于当前城市总体规划偏重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布局,对乡、村建设用地没有做出具体安排,难以指导乡、村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导致现有城乡规划难以满足城乡空间拓展和统筹协调城乡建设的要求。

其次,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对城乡规划体系进行前瞻性创新。在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前,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着重于城市规划,在乡村规划编制上的法规、规章、规范不完善,难以指导城乡统筹规划的编制工作。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五个层面规划的城乡规划体系。但对城乡规划编制中的诸多问题仍有待解决,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能否布置乡村建设用地、能否批准乡村建设、能否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证的依据是什么等等,需要在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修改中进行完善。

2.2 规划管理上“重管制轻疏导”

受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困扰,城市政府存在“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与乡村建设用地指标此消彼长”的认识误区。同时,由于缺乏规划指导,在乡村建设规划管理上,采取了“城市规划区内禁止进行乡村建设”的一刀切规划管理方式。这种以管制为主导的规划管理方式导致了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管理工作出现脱节,主要表现在部门之间的协调性和统筹性不足。

首先,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的不协调。一方面,在毕节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中,没有安排乡村建设用地,为保障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禁止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严禁乡村建设;另一方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则每年都有新增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进行乡村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乡村建设因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而无法落地,使区内大量乡村建设的合理需求失去了合法的建设途径,从而导致违法建设严重和规划管理成本增加。

其次,相关部门在乡村建设计划上缺乏统筹。当前,多个部门在分头推进农村各项建设,如交通部门的通村公路建设、教育部门的教师周转房核学生宿舍、住建部门的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计划、发改部门的生态移民搬迁、水利部门的饮水工程等等,这些工程的建设缺乏统筹安排,导致城乡的无序建设和重复建设。

3 途径探索

针对前文阐述的现实问题和原因分析,在快速城镇化地区的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上应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思路,运用控制与引导并重的工作方法充实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体系。

3.1 充实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毕节市正处在城市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政府职能的转型、城市经济的转型和城市空间的跨越都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作为支撑。

(1)加强城乡空间一体化规划

毕节市政府提出跨越式同城化发展战略,跳出七星关、大方原有城区在中部地区建设新城和产业园区。在快速城镇化地区,由于原来城市建成区范围较小,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其范围内大部分地区仍为乡村地区,在未来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乡村建设仍是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城化战略的提出,使原来处于城市边缘的乡村地区成为城市建设的核心地区,要求加强城乡建设空间的统筹规划研究,在城市总体规划层面建立城乡空间协调机制,协调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的矛盾。

首先,统筹确定乡村发展规模。当前多数城市在编制总体规划时,重点放在了城市发展规模的研究上,鲜有对镇、乡、村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进行研究,从而导致乡村规划缺乏功能定位和发展规模上的指导。应充分研究城乡发展的动力机制和需求,激发城乡各层面对发展的积极主动性,根据规划期末的城镇化率来确定乡村人口和建设用地的规模,指导乡规划和村规划。

其次,划定乡村建设用地空间增长边界。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除划定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外,还应提出镇、乡、村的建设空间范围,划定乡村建设用地空间增长边界,以指导下层次的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合理确定乡村建设用地标准和安排建设用地布局。

图2城市、镇、乡、村建设用地空间增长边界示意图

(2)制定乡村用地分类标准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五个层面的规划。《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修改将建设用地共分为六个中类: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H1)、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特殊用地(H4)、采矿用地(H5)和其它建设用地(H9);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H1)细分为四个小类,包括城市建设用地(H11)、镇建设用地(H12)、乡建设用地(H13)和村建设用地(H14)。

2011版用地分类标准中城市建设用地、镇建设用地、乡建设用地和村建设用地的划分与城乡规划法的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相对应,为总体规划中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全覆盖奠定了基础。但是,对乡、村建设用地的分类标准还没有制定,需在此基础上,根据乡村实际和发展需求制定乡建设用地、村建设用地分类标准,指导乡规划、村规划的编制。

(3)充实乡村建设规划内容

制定一个开放、可生长、可持续、刚性与弹性兼备的乡村建设规划。通过该规划实现统筹安排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控制和引导农村建设与城市开发建设的协调发展,保障和促进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落地等各项核心工作顺利推进。

第一,建立农民建房档案管理制度。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充分了解农村村民住房建设需求,将农民住房情况分类进行建立档案管理,详细登记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善户、已有住房户的资料。采用“建房人申报”的方式,由村委会组织村民进行个人建房申报,经村委会、镇政府审核后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规划进行统筹安排,明确近期建设任务。

第二,提高乡村建设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作为实施总体规划的行动计划,找准抓手逐步解决问题。探索多样化的农民住房用地管理模式和住房建设模式,合理确定农民住房建设规模、布局和标准;确定新型农村社区选址,控制引导村民建房;逐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综合交通系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开展美化工程,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景观风貌。

第三,衔接国土部门用地管理。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城市建设征用集体土地的,应返还10%的用地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发展集体经济和配套设施建设。若城乡规划中没有乡村建设用地布局,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将返还建设用地落地,导致城市与乡村建设的用地矛盾进一步激化。

3.2 完善乡村规划管理机制

由于地处山区,毕节市适宜建设用地资源紧缺,在城市建设需求和乡村建设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城乡建设空间矛盾日渐凸显。如何促进城市建设与乡村建设之间的协调发展、完善乡村规划管理依据和管理程序,成为毕节市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也将影响未来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

(1)制定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通过该管理办法的制定,统筹协调规划、国土、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对乡村建设的管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细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审查、核发程序;规定乡村建设标准;明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模和规划选址,划分为乡村建设控制区和乡村建设引导区两类地区;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条件;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标准。

(2)协调城乡建设时序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充分衔接上层次规划(土地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工业企业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发展规划(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搬迁、“五园”新村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建设),选择投资省、见效快、带动效果明显的试点。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建设计划,协调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安排各项政策性资金投入,撬动村民积极有序地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4 结语

毕节市正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进入快速城镇化发展阶段,城乡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空间拓展均处在转型当中,规划将在城乡发展中起着龙头作用。因此,充实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和完善的乡村规划管理体系是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有力保障,作者仍将在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中尝试作出有益的探索。

参考文献:

1.仇保兴,《追求繁荣与舒适——转型期间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若干策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05.

2.仇保兴,《和谐与创新——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问题、危机与对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06.

3.王蒙徽,《广州城市发展中失地农民城市的问题研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08.

第8篇: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范文

地下空间是“潜在而丰富的自然资源”, 在如今地价高昂、地王频现、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城市开发中,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而许多城市近期也出台了地下空间利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先有《西安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审议通过,《福建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正式执行,杭州市今年计划开发地下空间500万平方米,建成地下停车位3.5万个;后有国内首部地下空间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4月1日正式实施,为上海的地下空间合理建设提供保障。

尽管如此,业内专家仍对国内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没有政策、没有规划、没有标准的“三无”现状忧心如焚。专家称,地下空间目前最为迫切的是树立这样一种理念:地下空间应纳入城市规划的一部分。简言之,地上地下空间应实现一体化,而不是把两者分裂开来。

位于北京东三环以东、针织路以西,中央电视台周边区域地下的数十米深处,正孕育着一座北京有史以来面积最大、功能最复杂的“地下城”:上下五层结构,包括地下一层为行人通行,地下二层为车辆通行,其余则为人防工程与车库,预计可容3000辆机动车同时停放。建成后,进入该区域工作、购物、娱乐的市民无论乘坐地铁或开车,不用走出地面就能在多座楼宇之间穿行。

北京这种“向下延伸”的开发模式,代表的正是当前中国典型的大城市极力开拓的空间方向。有专家预测,21世纪末,将有1/3的全球人口工作、生活在地下空间。

城市地下空间是一种巨大而丰富的空间资源。《中国地下空间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前瞻》显示,2012年我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2.28万公顷,按照40%的可开发系数和30米的开发深度计算,可供合理开发的地下空间资源量就达到3873.60亿立方米。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执行总工程师、地下空间研究中心主任张瑞龙介绍,地下空间从被利用以来,就被赋予诸多功能,甚至被人戏称为“及时雨”:防御军事进攻、缓解交通压力、转移地面功能、应对环境问题等等。他直言,国内外专家已经形成共识:未来大城市发展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

深究起来,地下空间的利用其实就是一种置换逻辑,即将城市部分功能科学合理地转入地下,置换出地面资源。张瑞龙举例称,发达国家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过程中,形成诸多城市地下空间发展理论,一是“多层交通干道系统”,即将地面交通系统置换到地下,所有车辆都在地下行驶,实现全面的人车分流,使得大量的城市地面用地用来布置绿地、花园等景观;二是“双层城市”体系,即将城市发展空间由地面向地下延伸、部分城市功能由地面置换到地下,从而形成一种新型化的城市结构。不难看出,几乎所有地下空间的利用都是通过与地上空间“置换”的方式达成的。

在我国,地下空间分属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电信、电力、公用、民防、公安消防、抗震、水利防洪、绿化、环保、水电、国防、文物保护等多个领域,没有统一的机构进行协调、开发、规划。加上相关领域立法存在缺失,地下空间开发缺乏统一管理,如果排水系统需要升级,必然会牵扯多部门利益和项目布局。

多头管理也导致近年来许多城市在建设中频频遭遇尴尬:计划埋设管道的线路,已有其他造好的地下工程,使得管道线路不得不改道,因此成本大增。高层建筑的桩基给地下空间开发造成新的障碍,对地下铁道、地下管线等有延续性的工程建设造成非常大的困难。

此外,地下开发还面临不当施工造成的危害。由于一些政府部门对地下空间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维护”依然普遍存在。一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坦言,他们在开工前拿到的图纸不能完全反映地下管线的真实情况,一般都是凭经验施工,通过对地面情况的估计,判断地下的情况,除非是风险特别大的地区,才有可能探测一番。

有专家提醒,地下空间一旦开发利用,地层结构不可能恢复原状,一旦陷入混乱将导致巨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而相比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灾情更重,受灾面大、升温快且温度高,消防难题也始终是地下空间发展的羁绊之一。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做到地下空间有序开发、利用、管护,是各地亟需破解的难题。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个研究小组曾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除了住建部颁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我国与地下空间有关的法律规范内容,还分散在《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人民防空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建筑法》等诸多法律中,不能形成完整立法体系。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步入“快车道”的背景下,亟待制订一部完整、权威的法律,来规范并解决开发权限、体制、标准与规程等实际问题,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和统一管理。

第9篇: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范文

[关键词]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农业产业

1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析

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之间的关系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之间拥有“一脉相承”的关系,其均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策略,是促进三农发展的基本架构[1]。对于“美丽乡村”建设来说,相应概念来源于2003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并在2013年于全国范围内推广落实;对于“乡村振兴”战略来说,其主要针对乡村发展问题与薄弱环节提出解决办法,符合农村群众的现实期望。能够看出,“美丽乡村”与“乡村振兴”战略处于同根同源的地位,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支持与指引下,“三农”发展架构逐步成熟。第二,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均是在一定时期内推行的工作安排,其内容的设定均具有时代性特点,着重贴合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与现实需要。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美丽乡村建设来说,“美丽”是没有尽头的,但是“美丽的目标”却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具体而言,必须长时间推行美丽乡村建设,并结合农村地区现实发展情况与建设需求,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路径、主要内容等实施更新调整。第三,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表现出相互补充、搭配的关系。其中,乡村振兴属于战略层面的部署,而美丽乡村建设则为措施层面的内容。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能够生成更具体的政策内容以及举措方案,驱动着美丽乡村建设内容进一步丰富,最终达到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的效果。无论是对于乡村振兴战略来说,还是对于美丽乡村建设而言,均需要为农业发展升级提供支持,让区域农业逐步发展成为“有奔头”的可持续发展产业,提升农业生产对优质人才的吸引力,促进农业生产与弄农村生活升级,并让乡村逐渐转变为住户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美丽乡村建设的现实价值分析

在当前的发展中,国家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更为关注,相应问题的解决成效不仅关联着国计民生,也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性。基于此,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并迅速、广泛推行,为三农问题的更好解决提供支持。对于美丽乡村建设而言,相应工作的展开与乡村振兴战略推行之间有着极高的重叠性,能够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更好落实,也切实满足了生态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方面的现实需要。实践中,出于对促进乡镇振兴战略推进提速增质的考量,必须要精准把握着力点,强化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促进农村更好发展。通过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的展开,促使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增强了农民群众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更好保护了农村特色文化,并达到了推动农村地区经济水平更好发展的效果,整体支持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与成果巩固。因此,联动展开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3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美丽乡村建设的展开路径探究

3.1打造生态工程,强化公共设施建设

(1)优化整体规划一方面,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前,相关人员应利用科学规划布局理念适时打造生态工程。相关部门需实行优化调整整体布局规划,利用点与面的结合来全方位加强乡村振兴。具体来看,相关部门应依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布局乡村内部的教育区域、商贸区域、农业生产场地与文化广场等,在合理优化多项资源的基础上,更好地开展乡村教育,适时提升该区域村民的教育水平,完善地区教育质量。(2)改善居住环境另一方面,在实行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参与者可利用适宜理念及时改造旧危房,通过对扶贫工作的结合来规范农户的房屋建设,增强农屋建设标准,做到美观、实用与安全,在妥善解决相关矛盾后,增强乡村各项布局与功能的合理性,更为合理地打造出以生态为主的美丽乡村工程。实际工作中,应当将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设定为打造美丽乡村、持续优化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条件等方面,加速农村地区生态工程建设;设定美丽乡村试点,并充分发挥出试点的区域带动性作用,促使区域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成为现实;持续加深美丽乡村建设模式,驱动重视建设转变为建设、管理与经营并重,把握政府部门占据的主导性地位,同时落实多元投入机制,促使美丽乡村生态宜居环境常态化保持;搭建并引入全域美丽乡村骨干体系,重视农村地区家前屋后和村内公共空间清理项目的切实落地,以此构建起一批宜居村庄;重点推进区域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先行先试开展村企合建、市场运作、民间投入等美丽乡村建设新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各级美丽乡村建设,驱动生态工程加速提质。(3)完善基础设施在以往城乡发展中,城市居民可基于广场、公园休息闲聊、锻炼身体,而农村区域的公共设施不全,农村的劳动人员与孩童同样向往广场公园等基础设施,其希望能够在公园中运动锻炼与游玩,因此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共建美丽家园过程中,应逐渐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不可安于现状,需从农村居民需求入手,加快公园、广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此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此外,乡村振兴发展期间必须做好交通设施建设,从公路、高铁、桥梁等交通设施入手,切实提高农村交通条件,以此拉近城乡间关系,关注民众利益,确保农村区域能够紧跟时代进步而发展,使乡村居民能够实现舒适宜居生活。因此,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共建美丽家园期间,应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使新时代农村能够展现出新面貌。(4)做好卫生治理在农村地区长期发展中,对于生态保护及卫生管理内容存在忽视,且受到物质条件及受教育程度限制,在农村发展期间可能出现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如垃圾乱堆等,此外,新能源在农村现已未实现规模化普及,造成了一定能源浪费。针对上述问题,应以生态建设为核心理念,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同时推进新能源入村入户工作,针对农村现有问题着手解决,同时持续推进厕所改革,全面消除旱厕,使利民政策能够切实落实。考虑到垃圾乱堆现象,应贯彻落实垃圾分类政策,做好地方性垃圾收运处理站建设,从生态建设与基础设施方面改善农村环境,切实推动美丽家园的建设。

3.2多渠道发展乡村产业

(1)发展乡村旅游业在新时代产业发展中早已推出了“旅游+”模式,并依托于该模式形成了“旅游+农村”体系,在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过程中,应以共建美丽家园为目标,依照农村区域的具体情况来合理拓展旅游业,若该类旅游业带有适宜的生态特色,不仅能为广大游客带去适宜的体验感,还能增加该地区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在保证区域农业效益的情况下有效提升广大村民的整体收入。结合当前乡村旅游产业来看,其主要以采摘园、农业工业园、特色民俗为主。①采摘园。将农村特色耕种产业与旅游业相结合构建采摘园区,由旅客自主动手采摘,实现体验消费。②农业工业园。打造主题式工业园,将特色养殖业、种植业以工业园的方式建造,并增设工业园市场及特色小吃,在提供体验式产品的同时,带动当地特色产品发展。③特色民宿。以当地民族习俗、文化传说为主题改造房屋,以此完善乡村旅游体系,健全配套设施。(2)发展特色种植业在发展乡村产业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还需适时强化科学技术,管理人员精准找出该地区适宜的种植品种,利用适宜的科学技术来发展该类品种,增进该品种种植与栽培效果,提升该品种的优良性,有效缩减农业市场的各项风险。最后,相关部门管理者还可在该乡村搭建与农业种植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将农业种植信息投放到该平台中,并利用适宜的网络宣传来强化区域特色种植业的发展,从而借助多项渠道来发展该地区的农业产业。(3)实现协同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需要着重发展农村地区的特色农业产业,形成特色农业品牌,以此助推美丽乡村建设[2]。此时,要求深入挖掘、开发农村地区的优势特色,并针对特色农业产业实现规模化建设与集群化发展,在乡村内逐步建设起优势产业带。在实际产业规划期间,应注意打造协同效应,整合村落、乡镇力量,以区域为单位展开统一管理。在协同发展建设期间,应做好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建造区域性产业园、物流园等,以行业为单位成立区域产业联盟等地方性产业发展组织,在区域协同发展中整合力量,突出优势,继而带动区域整体发展,从产业角度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4)延伸产业链充分发挥出乡村之间的联系性优势,整合、延伸农业产业链,组建现代农业产业链,提升农村地区优势农业产业的竞争力。另外,应当重视对乡村旅游产业的持续性优化发展,结合乡村文化推行文旅融合产业建设,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以此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更为良好的经济环境。例如:①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产业,提高农产品价值,使作物能够以产业链下端的产品的形式进入市场;②打造无公害等农村地方品牌,并做好农产品等级划分,用于满足不同细分市场的需求,以此逐步形成品牌优势,继而实现农产品增收;③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借助“三微一端”等新媒体渠道销售农产品,构建“线上+线下”的农产品销售模式,以此促进农产品销售。

3.3充分发挥村民主体性,强化生态文明建设

在建设美丽乡村期间,相关部门需将村民主体性发挥出来。一般来说,在实行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其重要建设目的促进乡村效益,更好地为村民提供便利,因而应采用适宜方式来发挥村民作用。其一,在实行各项乡村发展与惠民政策前,该地区管理人员应仔细问询当地村民的具体意见,若其对该项政策存有异议,则应通过讨论与研究来完成对应修改。其二,在发展乡村建设的进程中,村民综合素养的培养较重要,相关部门可依照该地区发展的特色,为相关村民制定适宜的培训计划,即广大村民要利用该项培训来提升自身的农业种植、管理水平,了解该区域具体的农业产业结构,利用自主自治意识的提升来强化对该乡村的归属感与荣誉感,继而有效增强乡村建设水平,提升生态文化工程的建设力度。其三,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文件指导,做好农村区域“三生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划分,调整农村零散化土地板块,进行空间整合,以此提升农村土地利用率。而在农村土地空间规划期间,规划主体不仅限于专业规划人员及当地政府人员,还需引导当地农村居民参与其中,选取农民代表作为纽带衔接农村规划项目与当地居民,以此彰显村民主体地位,使其主动积极地参与到美丽家园建设中,此外,由村民参与其中后,可极大提升农村国土空间规划效果,继而切实满足农村居民的现实需求。另外,在推行美丽乡村的优化建设工作中,应当着重整治乡村环境,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实践中,需要在村党总支部的指导下,由党员带头整治村庄环境卫生,同时积极引导农村群众参与其中,切实发挥出农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农村群众广泛监督的作用,促使农村群众明确责任,自觉清扫、相互监督,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营造共同爱卫生、讲文明的良好氛围;结合不同乡村在产业、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性,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之路。

3.4强化村级文化建设

在建设村级文化的过程中,需要着重落实以下几项工作内容:第一,在开展村级文化建设的过程中,相关部门管理者应设置多种与村级文化相关的文化教育活动,利用该项活动可适宜增强村落内部文化的特色性,比如,相关管理者可设置“戏剧村庄”“村庄节令故事”等活动,并借助该项活动来深入挖掘出村庄内部的特色文化,增强村级文化建设的合理性。第二,部分村落受历史影响,其内部存在一定数量的文化遗产,在实行村级文化建设期间,管理人员需精准保护该地区特色的文化遗产,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文化保护相结合,设置不同形态的“乡村记忆”档案馆、村志馆与博物馆等,在历史记忆的影响下,增进乡村内部的地域特色,继而把当前各类乡村打造成广大村民的精神家园。第三,在农村环境内定期举办多样性文化实践活动,如文化节活动,以此助推农村文化建设,逐步形成价值性更高的文化品牌,推动乡村发展成为农村居民的人文家园、精神家园。第四,针对村落“老建筑”,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好修复管理工作,保留村落文化细节,使“老建筑”成为农村美丽家园建设工作的见证人,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的过程中,实现文化保护与传承。在强化村级文化的建设工作中,还要着重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在农村环境中形成良好的精神文化,为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更理想的环境条件支持。对于不同的乡村来说,其在长时间发展中所形成的文化存在着较为显著的差异性,在乡村振兴视域下,需要着重提取其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弘扬与传承,而这也是美丽乡村建设中要重点完成的任务,特别是要关注对农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包括农耕文化、红色文化、手工艺文化等等,可以结合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实现对地域文化影响力的持续性扩大,实现文化振兴[3]。

3.5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优化建设

农村地区的发展依赖于农村集体经济,因此在推行美丽乡村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需要重视对农村集体经济的优化建设,持续性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农村地区更好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经济基础。在当前的实践中,可以依托两种方式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即乡村集体资产盘活以及依托农村产业提升经济水平,必须要结合乡村地区的现实情况与需求选取不同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在此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强化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水平,具体包括:第一,在农村地区推行合作组织带动模式,依托农业合作社的建立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突出当地产业优势,充分挖掘农村资源,并根据资源特色打造优势产品,在农业合作社的帮助下实现统筹管理。为避免出现利益分配不均、等现象,要求农业合作社由村民代表构建委员会,并搭建监督监管机制,做好权力约束,以此切实保障各村民利益[4]。第二,推行龙头企业带动模式,结合集体土地、资金等获取更多经济收益。在情况(下转第30页)资源与旅游风景条件,发展旅游产业,同时结合仙海水利风景区的特点,在当地乡村发展康养、旅养产业,同时康养、旅养产业为乡村带来人流与老年人,与当地老年人形成交往活动与聚落空间。同时,结合当地历史文化资源,深挖历史文化融入乡村风貌与乡村产业中,打造适合旅游与老年人的产业与产品,例如旅游装备,民宿(包括旅游型民宿,康养性民宿),餐饮,书法国学堂,中医文化体验店,禅茶文化店,仙海文创产品店等。同时打造中医药材耕种体验店,茶树采摘体验店等,重构生产生活聚落空间,让外来游客有所体验,让本地村民寻回耕种生活的习惯与乐趣。通过吸引同龄人,注入活力产业的方式,重构活化乡村产业聚落空间。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