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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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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

第1篇: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经济新常态;金融科技;业务转型

现阶段市场经济是高度发达的,也可以说是信用经济的时代。追溯金融行业经营中的风险点、业务开展中出现的逾期、不良状况,可以看出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管理的必要性,特别是信用风险全过程研判尤为重要。

1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特点

1.1服务对象多元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科技为广大居民的生活带来许多便利。为扩大便利渠道,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必须共同努力,为大众提供一个融合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应用平台。现阶段类似微信平台的应用软件越来越多,这些软件都以原有的社交模式为基础,拓展了商业模式和服务功能,还实现了银行提现、购物等诸多实用功能。例如,抖音平台可以通过观看视频获得金钱奖励,还可以进行相应的购物。商业银行以不断提供多种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多元化金融服务意味着商业银行越来越多转向综合或混合业务活动,在金融科技新规下,商业银行应继续扩大与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上市公司和有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打造适应混合经营,以服务更多客户。商业银行多元化目标意味着商业银行不仅要追求直接目标,还要追求间接目标。通过精心规划、设置中间业务以及广泛的银信合作等,直接、间接地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最终目的是获得稳健的经营成果。

1.2服务领域个性化

随着金融技术的大力发展,人们对于金融行业的服务要求也发生了变化,更加注重服务的形式,并且对企业发展中的智能化、个性化服务的要求日渐增多,在服务过程中越来越注重用户体验;企业客户也希望银行通过全面和量身定制的服务提供附加值。由于我国目前金融市场的结构,我国的金融服务主要集中在网络贷款和移动支付等领域。微信支付、云闪付等平台在消费者中的普及度和接受度非常高,这些应用软件都体现出金融科技的蓬勃发展。为了更好应对金融科技遇到的挑战,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学习升级专业能力,积极借鉴与金融科技密切相关的实践经验,加大开发个性化服务的力度。在金融科技环境下,商业银行将通过自主研发或租用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端技术链,来完善自身的金融科技平台,以此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优质服务。

1.3金融产品规模化

随着金融科技的出现,创新的金融科技产品在我国蔓延开来,金融科技产品推出快,发展前景良好。许多金融科技公司积极应用和推广大数据及云计算技术进行数据挖掘和专业分析,使金融服务更加普惠便捷。金融科技公司对金融产品的广泛使用令人震惊,也极大刺激和推动了商业银行积极应用金融科技,开发大型金融产品。

2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对于信用风险理论的界定

2.1关于信用风险的界定

信用风险一直都是商业银行发展中,最难处理的问题。信用风险在传统上的定义是指当事人不遵守约定,不按照相关约定进行债务偿还的风险;同时也指银行的债务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但是还款人员却因为个人原因或其他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拖欠的金额进行偿还,这会给贷款人的各项业务带来严重的信用风险。此外,还可以通过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对信用风险的理念进行定义。广义上的信用风险实际上与对于商业客户破产的风险直接相关;狭义上的信用风险主要指的是我国各大型商业银行存在的信用风险,这种情况的影响因素可以划分出内外两部分。第一,所有影响信用风险的外部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和政治冲击等,都是由外部力量决定的,其中一些是不可逆转的,同样也不会根据个人的想法做改变。第二,通常需要考虑能够影响信用风险的内部因素,例如信贷量、银行政策、期限和收益率等。

2.2关于商业银行发展中信用风险的界定

想要更好的明确信用风险,能够明白其在商业银行发展中的重要性,有必要对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进行理论上的明确界定,减少因为理念混淆所产生的各种负面影响。在进行各种经济理论演变的总结中,不难发现各经济学者对于信用风险的不同看法,并且还都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当前理论界最重要的表述如下:(1)银行业操作性的风险实际上就是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受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其他资金流失的机会存在;(2)问题是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考虑的主要原因,是债务人在贷款时能否按期得到足够的资金和能力,也是导致借款人出现违约的主要风险;(3)银行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不确定性等因素造成,贷款资金有时也会在银行业务的正常经营和管理中遭受损失;(4)与银行信用风险、不良贷款、其他相关比率有关。

3信用风险对商业银行的重要意义

信用风险虽然会导致损失,但是有时也会产生经济优势。信用风险体现在金融风险的方方面面,它是金融市场本身的一个属性,对交易和信用交易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信用风险按照定义也是一种风险,在发生信用风险的时候也会为企业或人员带来严重的损失。很多时候,信用风险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更为直接的经济损失。有时,信用风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非常高的。但是,要知道收益与风险并存的。在风险居高不下的时候,其伴随的收益现象也是非常乐观的。现代商业银行在风险之后追求利润。因此,信用风险越高,风险溢价就越高,风险调整后的回报折价就越大。很多时候信用风险会给银行的发展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当信用风险值越来越高时,所处的信用环境会越来越差,这就导致企业或者个人不能够很好地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对银行的商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对于此类银行的发展状况,很多客户是存有疑虑的,使其在进行存款或者办理金融业务的时候存在安全顾忌,也就无形中影响到银行资金的来源,是引发银行部业务下滑的恶劣现象。信用风险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业的工作效率。为了实现无风险回报,由于相关的信用风险,人们更多地投资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而较少投资风险较高的产品。最终,导致金融产品的有效性降低。这对应生产要素的价格,导致生产率下降。另外,当前信用风险计量评估不完全准确,同时,信用风险的存在给企业融资带来了很大困难,影响了银行和券商的需求。需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监控,这实际上增加了银行的经营成本。

4转型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4.1银行业市场份额集中度偏高

从类别上看,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很大,无论是负债还是资产。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基本上都是市场化的,其生存条件取决于工作条件的增减和贷款人数量以及银行的发展。选定的分支,定义缺乏灵活性直接增加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越大,但其盈利能力却不是趋同关系。

4.2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较差

尽管近年来我国通过清偿、减持等多种方式处理了一些不良资产,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仍存在大量不良资产,主要是通过发行国债的方式相继将不少不良资产让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利率仍然较高。尽管银行努力提高信贷质量,但效果有限。例如,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余额高于同期国有银行和外资银行的余额。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结构过于狭窄,转型期盈利能力较低,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比较简单。

4.3负债结构不合理,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对称

经过详细的调查分析,我国银行各类存款的比例在70%左右。至于存款结构,其中的储蓄账户占人口的大部分,这也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的余额始终超过定期存款的余额。同时,中长期贷款在贷款总额中的比重有所提高。由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总体平衡,在时间结构上存在不一致。

4.4资本充足率偏低

我国商业银行实施股权改革,主要商业银行资产大幅增加。与主要国际银行的数量相比,它们的持股比例约为12%,虽然在数据之间几乎没有差距,非常接近领先的国际银行,但是在资本充足率上依然偏低,不满足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

5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控制的对策

5.1建立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多层次风险管理组织

为打造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基本情况的风险管理机构,需要积极创建相对独立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构。作为控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决策机构,银行董事会也是整个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的职责包括深入了解影响整个银行的风险;根据董事会职责,风险评估委托给董事会委员会和战略规划委员会。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析委员会通常设在风险管理领域。其任务包括监控整个银行的风险,并根据风险情况,监控所有中高级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保护银行免受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道德伤害。战略规划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重要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本行风险管理战略、制定战略目标和实施措施。5.2完善风险管理的相关流程企业要想从整体上管理银行的信用风险,最重要的是要建立适合我国的风险管理机构。同时,要建立使中国商业银行逐步承担风险的风险管理流程。了解商业银行的演变和风险。必须定义适当的产品、领域、业务和风险管理权限。有效的审批机制可以更好地防控信用风险;银行是金融产品面向市场的第一站点,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高。因此,作为其职责的一部分,银行的员工必须承担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特别是在对冲信用风险时。全面收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数据,分析银行业务和管理数据,科学评估风险,确保风险可控。

5.3塑造我国商业银行文化体系,预防信用风险

构建信用风险的文化体系,是进一步发展商业银行企业文化的核心。信用风险的文化体系建立,可以更好地使全体员工增强对风险管理的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识别风险因素,提高所有员工的风险意识。管理标准可以有意识地将不同的风险管理实践、规则和系统整合到日常业务中,企业文化深深植根于公司治理之中,通过创建全体工作人员共同认可的价值体系,才能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任何企业的思想文化都要以人为本,银行企业在发展中也要以这种理念,全面地进行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前景做导向,引入独立的人事管理作为开发新价值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是推动企业精神不断提升的重要动力。现阶段由于经济金融的快速变化,银行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也日渐激烈。企业文化的力量深深地植根于银行企业发展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当中,并且也是银行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部分。重要的是要发展以人为本的领导理念,并制定提升人才和领导力的理念。要提升和保持团队精神,员工需要形成共同的愿景和大局观,优化资源配置,在互动和团队合作中互惠互利,提高整体竞争力。

5.4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预警机制管理体制

经过吸取先进国家的实践经验,我国将信用风险的预警系统设置在商业银行的总部处,总部要求各子公司按照各子公司或部门的规定提供财务信息。在此基础上,总行实施宏观、中观、微观三个预警层级和纵向监测预警机制。为了真正实现早期风险监测的计算机化和自动化,需要创建一个敏感的、畅通的信息系统,用于早期风险监测,不能简单停留在人工控制的水平。信用风险防范预警系统可分为三个模块:数据输入、数据结算和数据输出。首先,分析我国现有大型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创建风险预警指标,完成数据采集和预处理,这是输入模块。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建立后,预警系统的指标构成应及时适应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变化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于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必须建立最新的中央监测指标,以充分检验商业银行的预警系统,同时根据审计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调整优化。此外,银行的信用风险也会随着经济政策法规的变化以及金融理论的创新而发生变化。作为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各项预警指标必须不断调整。

6结语

综上所述,认真学习并充分借鉴目前在监控国内外企业信用风险的技术和方法方面,首先需要充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监管方面面临的一些挑战和信用风险管理,有助于改进我国商业银行当前的信用风险监督和治理水平。有效推动当前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稳步发展,也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增长。

参考文献

[1]汪办兴.严监管下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经营转型:基于交易银行业务模式的思考[J].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2019(6):76-85.

[2]丁俊峰,熊航.商业银行零售业务转型:从宏观到微观的视角[J].农村金融研究,2018(1):13-18.

[3]王晓燕.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业务转型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8(16):81-82.

[4]蒙贞科.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及其实施策略[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22):58-59.

[5]郭党怀.商业银行零售业务数字化转型的发展逻辑与思考[J].银行家,2019(2):54-56.

[6]丁波,张翼,倪鑫.资管新规背景下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转型与风险防控[J].农村金融研究,2019(2):34-39.

[7]姚瑶.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转型策略研究[J].现代商业,2019(10):101-102.

[8]陈茜茜.浅谈商业银行零售业务转型[J].经济师,2019(8):43.

第2篇: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风险控制机制 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 风险管理体系

一、银行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多次出现的金融危机和大银行倒闭事件,世界各国加强了对银行业的风险监管。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也先后了一系列银行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管的指导性文件。近年来,国内监管机构也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2年9月)、《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3月)、《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12月)、《关于加大防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力度的通知》(2005年3月)等风险监管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风险管理攸关银行体系稳定,影响国家金融安全,关系经济长远发展。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重大、紧迫的任务。

二、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业务中,贷款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风险面临的最主要的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1.信用风险的回避。它使银行受损失的概率降到零,因而是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最彻底的方法。

2.信用风险的分散。常见的分散贷款信用风险的做法是规定单一客户授信比例,通常是规定银行对单个客户授信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余额或净额的一定比例。

3.信用风险的转嫁。贷款信用风险的非保险转嫁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保证,商业银行以保证贷款的方式发放贷款,可以将贷款风险转嫁给保证人;抵押与质押,即银行要求借款人以其财产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作担保发放贷款;贷款出售与证券化,贷款出售就是银行在贷款二级市场上将贷款本金的回收权出售给对方,同时也将与贷款有关的信用风险转移给对方,贷款证券化同时伴随着贷款的真实销售,贷款信用风险转移给了特设机构。

4.信用风险的控制。贷款信用风险的控制措施有:健全审贷分离制度,提高贷款决策水平;推广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提高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强贷后检查工作,积极清收不良贷款。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即由于市场变量发生变化而导致银行出现巨大损失。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一般可以归结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证券价格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四大类。

这类风险的防控主要通过加强市场研究,关注国内外央行货币政策的动向,金融市场利率、汇率变化的走势,并采用各种避险工具,尽量减少因市场变化引起的损失。

(三)操作风险

1.操作风险的介绍

包括了法律风险、欺诈风险、技术风险等。引发操作风险的因素主要有四种,分别为内部操作流程、人为因素、系统因素和外部事件。这类风险主要通过内部控制的各种手段,减少道德性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以及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减少技术性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操作风险按损失类型可划分为以下七种: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风险;实体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风险。

2.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管理

各国商业银行和各监管当局都日益重视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监管。2003年2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的稳健做法》,将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概括出10项原则。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的范畴。2006年10月,巴塞尔委员会修订后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专门为“操作风险的监管”新增一条原则,同时还制定了评估该条原则执行情况的8条必要标准和1条附加标准。2005年3月,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对加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提出了13条要求。2007年5月,中国银监会又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自之日起施行。

三、健全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启示

(一)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

风险管理需三道防线,而这三道防线各自由银行的经营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内控合规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三个部门在风险防控上存在着交集,需要各司其职、明确分工,以提高风险管理效率。此外,各部门的相互制约应当适度,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需要计成本,讲效率。但是,银行往往存在着成本过高、效率低下的问题:银行风险部门往往是一人做业务,二人管风险;风险管理部门层级过多,造成决策链条过长;风险管理部门设置太细,造成相同的检复进行,经营部门往往不堪重负。

(二)在风险管理中,应减少过多的重复监督、重复检查

其主要表现在两个环节:

1.内控合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理部门对经营项目风险管理的监督之间可能出现的重叠和交叉。

2.出现在内控合规部门和内部审计之间。

内控合规部门和内部审计的区别主要有两点:其监督对象不尽相同,前者主要监督经营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而后者是在上述两部门以外,再加上内控合规部门;其检查范围的大小不同,前者检查的个体数量很大,而后者则是抽样、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但比前者检查的范围要大。

当然,这不仅造成内控资源的浪费、风险管理成本的猛增,还会引起经营管理人员的不满和抱怨,因为它需要接受多重检查。

参考文献

[1] 冯敬红,孙丽.增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思考.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7).

[2] 刘晓勇.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机制研究.金融研究,2006 (7).

[3] 李高芬.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金融与经济,2006 (2).

第3篇: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信用卡业务;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3-000-01

一、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类型

自2004年以来,信用卡在各大高校快速推广,各金融机构对于个体可进行重复授信,所需资料也非常简单(仅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及业务申请表),且申请通过率几乎达到100%。自2010年以来,高校学生信用卡逾期行为不断显现,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风险防控压力逐步变大。从上述举例可以看出,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是银行业面临的永恒主题,任何业务的发展必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

要做好信用卡业务的风险防范,首先得识别风险,信用卡业务风险如下:

(一)信用风险

是指持卡人在申请到信用卡后,由于持卡人经济状况改变、社会发生变化或者持卡人还款意愿改变造成的不能按期足额还款的风险。

(二)欺诈风险

是指蓄意欺诈、冒用他人办理信用卡和伪造涂改进行作案等所引起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是指银行从业人员故意、应履行相关职责而未履行导致的继发性风险。

(四)特约商户风险

是指因特约商户未按规定操作、或合伙恶意套现、对持卡消费审查不严等产生的风险事项。

二、信用卡风险的成因

(一)信息资源无法及时有效共享

我国尚未建立一套完备的、实时更新的个人信用体系,从业人员调查持卡人资信的渠道较少,容易对持卡人财产、收入、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产生误判。目前,对于个人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持卡人自报、所在单位证明以及人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存在部分盲区。

(二)同业之间缺乏有效的资源共享机制

金融同业竞争日益加剧,各银行为快速提升业务,相互之间沟通较少,各自为政、自成体系成为常态,一些金融消费者在多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套取银行信用、授信过度的现象广泛存在,恶意透支、套现的风险越发普遍。

(三)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部分从业人员盲目自信,对客户缺少必要尽职调查;部分从业人员工作态度不谨慎,对业务申请人的尽职调查不够充分,致使多头授信、授信过度的现象发生;同时,竞争压力的日益加剧,有些从业人员肆意放宽条件,导致客户准入不严,影响客户质量等。

(四)缺少有效风险缓释措施

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的信用卡的担保措施为纯信用,一旦发生风险,信贷资产直接面临损失,风险敞口较大。

三、信用卡业务风险防范措施

(一)严格准入,从源头上控制信用风险

通过客户工作单位、还款能力调查以及人行个人征信查询等方式全方位的尽职调查,客观、公允的确定客户的资信实力,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当然,加强风险防范不应影响工作效率,可采取灵活的运作方式,对不同的申请人采取差异化的服务,如单位团体批量办卡,手续可以适当简化,但一定要与办卡单位明确责任。

(二)严格按照“三亲见”(即“亲见原件、亲见本人、亲见签字”)原则,有效防范客户的欺诈风险

业务受理人员要对客户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批人员把好资信审查程序,严格按照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批,做到各个环节相互制约。

(三)严格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杜绝操作风险发生

操作风险是一种可控的、可能引发其他风险的人为因素风险。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职业操守、认真履行规定动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相应风险。

(四)加强对特约商户的管理

加大对特约商户的管理,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了解商户的经营情况。对违反协议的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对已经发生的违规现象及时进行追查,必要时可中止双方合作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要加大对特约商户培训指导力度,引导其规范操作。

(五)积极引导培养消费者正确的办卡用卡理念

在开展信用卡宣传与推广中,应正确宣传信用卡的特点,不能过分强调透支功能,更不能暗示信用卡的套现行为。

四、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缓释措施研究

(一)适当增强风险缓释措施

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要求申请人提供第三方担保人进行连带责任保证,一旦信用卡出现逾期行为,可在诉讼时效内要求其第三方担保人履行代偿责任;二是探索申请人以存单、有价证券等方式进行质押等新型方式;三是可探讨向保险公司投保方式转移风险,一旦发生逾期行为,由保险机构代为偿还。

(二)探讨建立和健全客户资信管理体系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容易对从业人员的判断产生不利影响。可探索建立一个及时、有效地的数据库,通过大数据搜集、建库,形成一个可实时查询的个人用信系统,为从业人员做出公允判断提供有效依据。

(三)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建立风险准备金机制

可比照公司信贷业务规程,对信用卡业务定期进行风险分类,并根据分类结果,按相应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以此应对风险事项。对于不能追回的损失,即可采用风险接受策略,从风险准备金中冲减。

(四)建立健全特约商户的适时监控体系

适时监控特约商户的大额交易、同卡重复等额交易、高于平均收单量等非正常交易,及时追踪检查,并按照相关协议规定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停止合作。同时,要求特约商户在持卡人刷卡时仔细核对签名和辨认证件真伪,避免由此产生的相应风险。

参考文献:

[1]余惠,柳瑛.网络信用卡的天使之翼.当代金融家,2007(5).

[2]谭红梅.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探讨.金融经济,2010(12).

第4篇: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风险管理

国外信用卡发展的较为完善,已成为外国商业银行主推的一个产品,与它们相比,我国涉足信用卡业务较晚,在风险管理的制度及技术上都存在缺陷。要使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信用卡机制必须进行一系列改善。

一、信用卡业务风险的基本分析

1.信用卡业务风险的基本概念

(1)含义

信用卡业务风险是指在信用卡持卡人不能按时偿还其透支额而给发卡行带来资金损失的风险。

(2)成因

信用卡业务风险的成因分为: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

①信用卡业务的外部风险主要是指非银行内部员工如信用卡持有人、特约商户等原因使得银行利润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

a.欺骗性风险。如有的犯罪分子改变原有身份向发卡行申办信用卡;有的犯罪分子恶意透支,到期银行催收无果。

b.持卡人因病、失业等原因致无或减少收入,无法还贷,或一些持卡人过高估计自己的经济能力,过度消费导致不能按期还款。

②信用卡业务的内部风险是指银行内部人员违规或者,与犯罪人员违法合作,造成发卡行资金损失的不确定性。

a.缺乏高素质设备和人才。一方面是国内发卡行尚未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另一方面是我国信用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存在不足,需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

b.风险管理机制滞后。目前大多数发卡行通常利用人工对某个静态指标进行监测,往往事后才能对信用卡风险做出回应。

c.业务经营风险。发卡行在审核持卡人信息时,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没有完全掌握客户的经济信用资料,过高的估计客户的实力,给予其过高的授信额度,导致部分款项无法收回。

2.信用卡业务风险的特征

(1)特征

①受经济周期的影响

经济周期包括经济繁荣和经济衰落。当经济繁荣时,持卡人较容易获得高收入,保持收入稳定,能及时偿还债务;而经济低迷时,部分持卡人可能由于失业或收入降低等原因,无法如期偿还债务。

②风险的滞后性

信用卡是贷记卡,在一定期限内,发卡行无从确切得知持卡人的资金状况,只有确定支付到期后,才能确定该笔账款是否能够如数收回。

③具有很强的危害性

信用卡交易波及范畴大,一旦发生风险,会危害到各个交易主体,包含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等,可能起到“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影响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某种程度上引发全社会的信用危机。

二、中国信用卡业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中国信用卡业务现状

(1)业务发展快,前景广阔

截至2016年第二季度,全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累计发卡已达4.73亿张,同比增长9.26%;授信总额为8.052016万亿元,卡均授信额度为1.70万元。说明在我国信用卡业务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2)基本形成市场垄断

2015年各大行新增发卡总量7568万张,由表一可见,2015年工、农、广、建、招、交等六大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规模优势明显,六行累计发卡合计5498万张,占比高达72.65%。

(3)业务不良率高,风险防范不足

从已披露信用卡业务风险情况的银行来看,排名前十的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不良率均在1%以上,其中中国银行不良率最高,达到了3.37%,较上年末上升了1.31%;只有平安银行和兴业银行同比分别下降了0.27%和0.06%;其他银行不良率均呈现上升趋势。表2显示,即使信用卡发行量增多,但商业银行在业务风险防范上仍然存在不足。

2.我国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即使通过30多年成长,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在风险管理的知识和技术上仍与国外存在不小的差距,大致反映在以下方面:

(1)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信用卡根本大法《银行卡条例》一直未能出台,当前使用的法律仍是央行1999年颁发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其根本对象是银行卡,而非信用卡。

(2)社会征信系统不发达

我国没有专业的进行个人征信体系建立的信用调查公司,而主要是由政府设置并管理,其运作受政府干预,具有高垄断性,各家商业银行获取信用信息需要付出较大代价。

(3)风险管理内容单一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集中在传统业务,缺乏对新业务、新技术的管理。而发达国家则关注对交易风险、操作风险等多类型的风险控制。

(4)预防和防范意识薄弱

我国发卡行将主要的时间和金钱放在信用卡风险的事后防范,忽视了事前的风险预防和事中的风险控制。而且商业银行主要侧重单笔信用贷款,而非整个信用卡业务的总体风险。

三、加强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原则与对策

1.管理信用卡业务风险应坚持的原则

(1)安全性原则

如同经营其他业务一样,商业银行进行信用卡业务经营,也应该依照安全性原则,按照规范流程标准化操作、谨慎信贷、及时催收,确保如期获得利润。

(2)预防性原则

商业银行应该在授信客户前,充分收集客户信用资料,了解客户资金状况,及时避免信用卡业务风险,避免为了获得利润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同时对本行发卡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对不同客户进行区分,找出同质客户群w,制定多样化的授信机制,并实时更新,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

(3)信息沟通与互换原则

我国各个主要机构掌握各自的数据信息,但是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分享系统,未能发挥信息的集成优势,未建立一站式信息共享机制,从银行角度来说,商业银行应注重加强同其他行业,尤其与公安及银联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作,避免信息的不准确传递造成利润丧失。

(4)全面风险管理原则

商业银行关于信用卡的风险管理应该提升到战略的角度,从全局的角度考虑,制定相应的信用卡风险管理政策,事前应该对信用卡业务办理者进行全方位的资信调查,预防风险;事中实时检测,减少和转移风险;事后避免风险。

2.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的建议

(1)健全信用卡法律体系

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信用卡业务发展较为成熟,其法律机制也较为完善,有值得中国司法部门学习的方面,要使我国信用卡市场继续保持健康高回报的发展,完善信用卡法规势在必行。一方面经营信用卡业务的各个单位,需要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获得相应经营资格,并需明确限定其经营范围及权利与义务,不得为了盈利逾越法律;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和持卡人在建立商业关系时,双方都需明确各自承担的权责与义务,最大程度的降低信用卡风险,避免日后争端。

(2)建立个人征信制度

社会征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各行各业都应该建立互通的个人信用档案,办理重要业务时,能够一站式查询每个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同时国家需不断提高个人信用标准,形成人人都重视诚信,人人都讲究诚信的社会风气;商业银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个人信用信息确定每个人的授信额度,个人征信制度的建立能够很好的帮助管理信用卡业务风险。

(3)银监会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监督

y监会也应该加大对开设信用卡业务的各大银行的监控管理,实时监督各机构的信用卡业务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通报批评,对风险管控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给予奖励措施,切实发挥监管部门在行业内的正确导向作用。

(4)转变观念,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各商业银行不要盲目为了逐利扩张,需要根据经济发展潮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在风险最小的情况下获得最大的收益。对于信用卡业务亦是如此,高风险必定伴随着高收益,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坏账率的上升,警戒商应谨慎做决定,协调风险与收益二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各发卡行也需加强基层银行内部员工的风险意识培训,做到员工自觉规避不必要的信用卡业务风险,避免信用卡问题再次成为银行业的一大“疑难杂症”。

(5)建立有效的催收体系

信用卡的催收问题值得各发卡行关注。在充分掌握各持卡人的信息后,对未能按期偿还欠款的持卡人给予充分重视,明确区分对方是无意透支或恶意透支。对无意透支的持卡人,持有宽容态度,而对恶意透支的持卡人,需及时采取相应的手段,灵活处理,保证最大程度的收回资金成本,必要时可寻求法律的帮助。

(6)加强数据分析,深度挖掘优质客户

大数据时代,数据获取及分析挖掘成为各发卡行寻求新利润增长点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充分利用已掌握的信息资源基础上,对数据进行细分,发现同质群体,积极开发新服务,区别对待客户,对资信状况好的客户实行宽松政策,避免客户流失,对资信状况较差的客户则需要严格的政策处理,从而实现客户的差异性需求。

(7)加强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

科技成果层出不穷,犯罪方法也越来越高明。发卡行时刻保持谨慎,防止运作软件出现漏洞,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根本手段是发卡行应积极开发新软件,引进新技术,从技术水平上提高信用卡业务的风险防范水平。

参考文献:

[1]吴秀盈.对当前信用卡风险防范的思考[J].福建金融,2012,04:54-56.

[2]郭玉功.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研究[J].山东大学,2013.12月.

[3]曾瑾.信用卡欺诈风险的防控[J].国际金融,2012,11:26-33.

[4]程亚琴.探讨银行信用卡的风险及防范措施[J].金融经济,2012,22:10-12.

[5]尹龙.协调发展信用卡的业务创新与风险防范[J].中国信用卡,2013,01:20-22.

[6]任学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制保障[J].河北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6期.

[7]朱璐.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1.3月.

[8]王保艳.论我国信用卡信用风险监管的法律完善[J].现代商业,2011,36:35.

[9]陈春红.我国信用卡信用运营风险管理研究[J].安徽大学,2013.11月.

第5篇: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宏观经济;信用风险

我国经济正逐步进入增速适宜、结构优化、创新驱动的新常态。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在宏观经济经历增长速度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的同时,企业生产经营面临新考验,信用违约风险呈现新特点、新趋势,对风险应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当前信用风险的新特点

(一)系统性

宏观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阶段,加之世界经济还处于深度调整中,这种经济运行中的周期性、结构性和政策性因素交互作用,消费不足、投资周期、货币因素等将对企业的经营风险、投资风险和筹资风险造成区域性、系统性的冲击,进而导致商业银行将面临区域性、系统性的信用风险。

(二)突发性

随经济增速放缓,以及经历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阵痛,企业经营运行的难度增大,资金链面临紧张。加之前期高速扩张、盲目举债投资留下的后遗症,民间借贷危机的爆发,企业高管涉案、跑路失踪,企业“猝死”增多,信用风险突发性增强。在2014年爆发的一系列违约事件中,不乏一些大型集团企业,这些“光环”企业突发风险让商业银行防不胜防。

(三)传染性

一方面体现在信贷风险的传染。部分领域、行业、客户的信用风险通过契约连、担保链、贸易链和产业链蔓延渗透。这些链条上任一环节出现问题,就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另一方面体现在非信贷风险的传染。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表外业务等非信贷业务风险,有向信贷风险传染之势。

二、当前信用风险的新趋势

(一)行业角度

1. 制造业贷款风险需引起关注,尤其是产能过剩和高污染行业。根据对上市银行2013年年报的统计,不良贷款余额共计3490.67亿元,其中制造业1341.42亿元、占比达38.4%,行业风险显现。一是经济下行、产业调整和产业链风险传导,致制造业整体疲软。如煤炭行业步入需求不足、价格持续下跌的长周期,风险沿产业链由煤炭采选业蔓延到煤化工、炼铁等领域;钢贸行业风险也沿产业链蔓延到金属制品领域。二是制造业贷款风险主要集中在造船、钢铁、水泥等严重产能过剩和纺织、造纸、化工等高污染领域。

2. 商贸类贷款风险需引起关注,尤其是大宗商品交易领域。根据对上市银行2013年年报的统计,批发零售业不良贷款余额826.4亿元,占全部不良贷款的23.7%,也存在较大的行业风险。一是钢贸、铜贸类客户互保、联保普遍,易造成单一客户风险通过担保圈蔓延传染,不良贷款集中暴露。2013年上海法院共受理涉钢贸案件约3700件,同比增长5.5倍,标的金额达230亿元,占金融商事纠纷案件标的总金额的51.4%。二是商贸类贷款风险向信用卡领域转移。不少钢贸商在银行贷款收紧、民间借贷等途径筹资也出现困难时,通过信用卡套现,偿还银行贷款和民间拆借的贷款本息。三是在银行收紧房地产贷款的情况下,部分企业利用商贸企业尤其是建筑、建材类贸易企业作为融资平台,为其提供担保,通过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投入房地产领域,规避银行信贷政策和贷款准入门槛。

3. 房地产业贷款风险需引起关注,尤其是房价虚高地区。虽目前不良率低于同期全部贷款不良率,银监会已多次警示房地产贷款风险,其潜在风险不容忽视。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和调控措施的作用,房地产市场由“过热”转而“冷却”,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下跌城市逐月增加,导致开发商资产缩水、资金回笼难度增大。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贷款风险不仅局限于房地产开发贷款,还应关注占贷款总量14%的个人住房贷款,尤其是部分地区房价高峰时期发放的高档房、大户型个人住房贷款;以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其他贷款,由于房地产价格下跌、交易量减少导致贷款第二还款来源的保障度降低。

(二)区域角度

在前期经济刺激政策下信贷投放过大,以及经济较为活跃、发达的区域,贷款风险更需引起关注。2008年国务院出台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其中配套的银行贷款占了较大份额。前期信贷规模大量投放的“后遗症”已开始显现。一方面在经济运行层面,刺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产能过剩和经济失衡,信贷资金也并未全部用于实体经济、技术升级等。尤其是一些民营经济较为活跃的区域,在经济下行周期受到的冲击将更大。根据对上市银行2013年年报的统计,不良贷款余额共计3360.06亿元,包括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在内的东部沿海地区占比达63.18%,显著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占比25.99%,信用风险更大。另一方面在银行信贷管理层面,在信贷规模过快、过多投放的过程中,部分存在降低准入门槛、疏于风险管理的问题,进一步加大了现阶段信用风险防控压力。

(三)客户角度

1. 大型民营集团客户贷款风险需引起关注。部分大型民营集团客户通过化整为零、过度用信,在经济上行阶段偏离主营业务、过度扩张规模,经济进入下行周期后,更易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同时,较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治理架构不完善,经营和财务管理欠规范;经营发展与其高管人员的个人素质、经营理念和人格魅力直接相关;信息披露相对不完整,银行难以掌握全面、真实的经营情况,民营企业贷款风险相对较大。

2. 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需引起关注。一方面,中小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受经济波动影响更为明显。同时,区域风险、行业风险、产品风险都更易在其身上产生叠加效应,进一步造成信用风险扩大。另一方面,信贷市场上的融资困难、民间借贷的高额成本等都成为加剧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因素。据浙江省经信委统计,2014年上半年小企业利息净支出增长45.5%,超规模以上企业11.1个百分点;56%的中小企业认为贷款困难程度超过去年;80%的小企业依靠民间借贷维持经营,年息最高达180%。

3. 涉案涉诉企业贷款风险需引起关注。随反腐倡廉力度加大,2015年以来,企业及其高管涉案涉诉信息频频曝光,甚至存在由于涉案涉诉直接导致贷款形成不良的情况。企业或高管涉案涉诉,目前已成为新发生法人不良贷款的主要风险问题之一。仅以四川为例,2014年上半年就先后多达20余户企业高管涉案,涉及贷款上百亿元。

4. 担保圈客户贷款风险需引起关注。2014年7月末,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的通知》,明确风险防范的相关要求。担保圈使原本不相连的公司变得息息相关,且往往涉及银行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单体客户的风险将被放大并蔓延至整个担保圈,导致风险的集群式爆发。如河南长葛某担保圈涉及近百家企业、20家金融机构,圈内担保金额逾20亿元。目前,多个关键担保节点企业已形成不良,风险不断蔓延扩散。

(四)产品角度

1. 通过贸易融资业务套利风险需引起关注。套利空间的存在、操作的便利性以及国内融资环境的恶化催生部分企业通过贸易融资套利,其背后积聚的资金链风险爆发的可能增大。一是通过虚假贸易背景套利,且资金多流入高风险领域。部分企业通过与境外关联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套取银行资金及利差汇差,并将资金投入房地产开发、民间借贷等高风险、高收益领域。二是仓单重复质押,操作风险引发信用风险。进口商与仓储企业合谋,采取修改仓单编号、日期,同一货物辗转多家仓库等手段,重复开具仓单,而银行未对货物进行实地调查,导致贷款失去货权,丧失担保保障。

2. 通过信用卡套现风险需引起关注。近年来,部分信用卡客户滚动套现风险不断扩大,成为信用风险凸显的又一产品领域。一是部分信用卡客户以即还即透、卡中介代还代刷的方式,频繁在他行商户或第三方支付商户实施滚动套现,一方面,持卡人通过滚动套现长期高额占用银行资金;另一方面,卡中介与商户联手,协助持卡人代垫资金还款再套现,并视垫资时间长短收取手续费。二是银行内部放松管理,员工参与套现,加剧了信用卡套现风险。一方面,部分商业银行在信用卡业务办理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准入审核不严、未执行“三亲见”,授信管理存在漏洞,套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另一方面,银行内部员工协助、参与套现,甚至套现用于资本市场投资或通过出借资金牟利,加剧了套现行为。

三、当前信用风险的新对策

商业银行应结合新形势下信用风险的新特点和新趋势,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提高风险应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树立稳健经营理念,夯实风险管理基础

部分信用风险的发生,与银行在经营管理中重发展轻风控、重眼前轻长远、重形式轻规范,甚至为完成指标任务不惜违规违纪有关。商业银行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业绩观,正确认识发展效率和风险防范的辩证关系,杜绝以违规换业务增长、以风险换短期利益。提高全面风险管理和整体合规意识,夯实业务发展基础,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动态调整信贷策略

1. 前瞻预判,调整行业信贷结构。商业银行要主动适应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新形势,通过前瞻分析和预判,把握信贷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将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作为支持的重点,如高端装备制造、旅游、文化产业、生态环保等。

2. 综合分析,实施差异化区域政策。主动对接当前的区域发展政策,结合信用风险现状,采取差异化的区域信贷政策。防范信用风险从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蔓延,以及前期信贷投放过大区域信用风险的集中爆发。同时,围绕国家重点区域规划,积极支持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的重大项目和自贸区离岸业务、金融市场等业务。

(三)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强化重点领域治理

1. 提高识别能力,摸清风险底数。要改进调查、审查的技术和方法,提高风险识别的主动性和技术能力,重点围绕客户生产经营、担保有效性、信贷资金用途以及还款来源,及时识别风险信号。同时,加大风险排查力度,摸清客户经营、财务、对外投资和担保的全貌,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反映、早处置”。

2. 做好应对预案,科学治理风险。要在准确识别风险领域、风险程度和风险效应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风险行业、区域、客户和产品领域,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做到信用风险的提前防控、及时发现和快速响应。同时,要讲究治理措施的科学性、渐进性,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

(四)切断风险传递链条,化解风险叠加隐患

1. 整体把握、严防传染,切断风险传递链条。商业银行要从产业上下游、关联关系、担保圈/链等角度全面分析,判断单一风险的传导途径,及时采取措施切断风险传递链条。一方面严防已经暴露的信用风险蔓延扩张,另一方面阻断来自信托融资、民间借贷、表外业务等非信贷风险的传染。对于已成为风险集中爆发导火线的担保圈/链,必须找准关键点,开展解构工作。

第6篇: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用卡;发展;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2

随着金融国际化进程的逐渐加快,国内外各商业银行之间竞争激烈,各家银行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上的盈利水平呈下降趋势,市场要求各行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信用卡无担保、小额循环消费的产品特点决定了信用卡业务是一项风险较高的业务。但它高达18%的年透支利率,加上以信用卡为载体的分期消费信贷手续费、信用卡年费、信用卡消费商户回佣、滞纳金等各项收入,远高于一般个人业务和传统信贷业务。因此,信用卡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最重要的中间业务之一,进入一个高速发展阶段。本文拟探讨我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用卡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提出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用卡市场发展的指导性建议。

一、研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用卡市场发展的现实意义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是指以商业银行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活动的商业银行组成部分。为便于拓展业务,在中国境内的大多数商业银行都会设立分支机构。目前,各商业银行的业务基本都由其辖下的分支机构直接经营,而随着信用卡业务收入贡献度的快速增长,其在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地位日益提升,因此,研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用卡市场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提升商业银行整体收入。通过研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用卡市场发展,找出稳健快速发展信用卡业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确保信用卡收入总量和占比的逐年大幅增长,进一步提高信用卡业务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收入的贡献度,促进商业银行整体收入的提升。二是有利于提升风险防控的水平。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直接经办各项信用卡业务,包括发卡、商户、消费信贷等,从受理、审批、催收等各环节都会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发展的研究,可提炼形成共性的高效的风险控制的手段和策略。三是有利于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信用卡品牌。研究并促进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竞争和创新,使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当地同业竞争中知己知彼,扬长避短,通过不断的业务创新,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信用卡品牌。四是有利于用卡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只有竞争的市场才是有活力可持续发展的市场,通过研究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用卡市场发展,可促使其在竞争中加大投入,增加ATM、POS等机具的布放,促进信用卡受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二、我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用卡市场发展的主要问题

1.收益方面

按照国际标准,资本回报率达到20%-25%,资产回报率达到2%,信用卡业务才能实现可持续盈利,连续三年达到上述标准,才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资产回报率和资本回报率普遍偏低,信用卡市场盈利能力与国际先进水平尚有较大差距。

2.风险方面

受到巨额利益的诱惑,与信用卡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滋生。由于中国征信服务体系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尚待加强,个人信用风险评级的程序仍在建立中,发卡机构利用第三方数据防范欺诈的手段单一,申请欺诈成为欺诈风险中最主要的形式。市场上还出现了数目众多的套现公司,一些商户和持卡人与犯罪分子相勾结进行信用卡套现,不仅给银行信用卡业务带来风险,也给持卡人埋下了安全隐患。

3.竞争方面

信用卡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发卡机构的竞争日趋白热化。信用卡的“跑马圈地”导致了价格战、额度战,市场上甚至出现仅凭一张身份证件就给出数万授信额度的情况。少数发卡机构违背根据持卡人信用情况确定授信额度的原则,重复授信严重。超出持卡人的偿还能力的风险授信,不但造成了信贷资源的浪费,也加大了银行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

4.收单方面

目前,我国大中城市商家受理信用卡的普及率在10%左右;而美国信用卡商户普及率超过90%。我国POS和ATM在消费市场的覆盖率和覆盖范围距离成熟的信用卡市场环境还存在一定差距。居民使用现金的习惯弱化了信用卡的作用,我们需要进一步培养消费者刷卡习惯,培育发达的收单市场。

三、建议

第7篇: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银行卡业务 风险 控制

0 引言

随着银行卡业务的迅猛发展,银行卡业务风险处于多发、高发期,安全用卡日益受到关注。

1 银行卡业务发展现状

据央行的《2008年第四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累计发行银行卡180038.92万张。其中,借记卡发卡量为165806.02万张;信用卡发卡量为14232.9万张。银行卡渗透率(银行卡渗透率是指剔除房地产、大宗批发等交易类型,银行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从2001年的2.1%上升到24.2%。与此同时,各类银行卡犯罪也向高科技、集团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手法不断翻新,实施过程更为隐蔽,信用卡套现、伪卡欺诈、ATM资金诈骗、短信和电话转账等风险案件日益增加。2008年4月,在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关于银行卡犯罪立案3672起,涉案金额1.76亿元;破案23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20人,挽回经济损失6161万余元。

2 银行卡业务风险表现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指出:我国银行卡业务风险主要分为欺诈风险、信用风险及账户信息泄露风险三大类。表现形式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也有所不同,根据2008年上半年银监会对银行卡业务风险的调查结果和当前风险产生的情况看,银行卡业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2.1 欺诈风险。当前,欺诈已经成为导致持卡人资金损失的重要风险,不法分子主要通过“克隆”和骗取银行卡等形式盗取客户资金,通过网络和电话转账等形式骗取客户资金。

2.2 操作风险。主要是因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的银行资金损失,还有假职务之便,内外勾结、串通作案,造成发卡行或客户的资金损失。

2.3 交易风险。主要集中在贷记卡、准贷记卡的非正常交易或违章操作,包括不法商户提供信用卡套现交易和中介机构或个人不规范的信用卡营销所引发的风险。

2.4 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对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人审查不严,降低准入门槛,向高风险人群、收入不稳定人群发放信用卡,加大银行资金风险。

3 银行卡业务风险成因

3.1 犯罪手段花样翻新。目前人们的安全意识已经普遍提高,但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也不断推陈出新,持卡人稍有不慎就落入彀中,造成资金损失。

3.2 管理层面存在缺陷。在发卡环节上,不同程度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业务轻管理,重发展轻风险的现象。为了发卡量,淡化资信评估,盲目发卡,随意放宽信用额度,客观上助长了恶意透支的行为。在收单环节上,对特约商户管理不严,资格审查管理松弛,风险控制不力,不能有效监测商户的异常交易,套现行为频繁发生。

3.3 风险防范手段不足。一是资信审查不足,缺乏对持卡人情况的全面了解。二是证件甄别无术,对假伪证件难以识别防范,使不法分子骗取银行信用卡后作案。三是透支追讨不力,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大和银行卡后期管理人员的不足,追讨成为一个问题。四是网上银行漏洞多,尽管日益完善,但金融机构网上银行系统仍然存在安全隐患。五是卡片防伪技术低,我国信用卡采用的磁条卡技术安全性较低,数据信息易被复制和盗取。

3.4 用卡环境难如人意。一是竞争激烈。银行卡业务是商业银行效益的有效增长点,近几年,国内各商业银行纷纷以发卡量作为业务竞争的主要目标,为今后的信用卡业务留下安全隐患。二是信用淡化。个人征信体系还不完善,社会化和规范化程度较低,难以从源头控制风险。

4 银行卡业务风险防控对策

4.1 完善制度抓执行。各银行根据银监会有关银行卡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风险提示,查遗补阙,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4.2 加强管理抓审核。在发卡环节,积极利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系统有效识别个人身份,努力提高审核水平,严格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慎重选择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严格约束与外包商之间的外包关系。在收单环节,加强对特约商户资质的审核,强化对特约商户的风险控制,加强机具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监控机制,关注异常现象,防范套现风险。

4.3 重视教育抓效果。银行机构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对员工的教育和思想动态管理,加强内部员工的合规和职业操守教育,重视行为排查工作;另一方面要多种渠道宣传银行卡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向客户提示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卡作案的新手段和新动向,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4 加强协作抓防范。一是进一步完善个人征信体系,扩大体系收录内容及使用范围,建立全民信用体系,使信用体系无所不在。二是积极发挥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督促各会员行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同业约定,共同营造有利于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增加网络安全,提高卡片防伪技术。

参考文献

[1]央行等四部门研究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Z/OL].中国广播网.

[2]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EB/OL].1999-01-27.

[3]宋焱.银行卡风险重在防范[OL].2009年04月04日08:17.金融时报.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EB/OL].2007-12-09.

第8篇: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P2P网络贷款 风险管理 对策建议

一、我国P2P网络贷款发展现状与研究背景

(一)P2P起源与发展现状

P2P网络信贷模式起源于孟买经济学家・尤努斯1993年开创的小额贷款。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小额信贷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2005年3月在英国伦敦诞生世界第一家网络互贷平台(Zopa)。我国P2P信贷由唐宁创办“宜信”信贷服务平台引入国内。2008年上海拍拍贷创立,成为国内第一家小额信贷网站。此后,因交易手续简便、贷款门槛低、资金需求旺盛等原因,网络信贷平台在我国快速发展。

截至2014年底,我国P2P网络贷款运营平台数量、网贷成交量、贷款余额等均较以前年度有了大幅度增长(见表一)。截至2014年末,P2P网贷扎根中国已有第七个年头,行业的发展也逐步体现出了如下三方面的变化:

一是资产多样化。2014年,作为P2P后端的资产端,出现了融资租赁、票据、保理业务、私募债、信托等资产。P2P不再原来纯粹的点对点信贷,而逐渐演变成为在线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的趋势,这不仅体现了资产分散化的需求,也是整个行业蛋糕能继续做大的需求。

二是P2P网贷平台的金融属性渐强。早些年的平台互联网属性偏主导,互联网体验好的平台能得到更快的发展。但随着平台的激烈竞争以及风险的不断累积,平台的金融风险控制越发重要。平台资产多样化进一步要求了平台的金融属性逐步增强。相较于其他互联网行业发展趋势,P2P网贷在2014年的增长速度是有所放缓的,也正是因为金融的风险性抑制了之前的高速增长。

三是资金归集方逐渐显现。P2P网贷金融属性增强带来的效应就是,对于网贷平台风险的判别和定价的需求在逐步提升。不断的平台倒闭事件,也意味着散户投资人闭着眼睛投网贷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但是并不是每个散户都能识别平台那些隐蔽但汹涌的风险的,所以对专业的资金归集方的需求应运而生。2014年出现了一些P2P垂直搜索和投资基金,未来中国的P2P市场,专业的机构投资人和投资顾问,将会占据一个重要的地位。

(二)研究背景

P2P网络贷款,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创新工具,在其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反应出了不同的问题。

2008年以来,王艳、陈小辉、邢增艺(2009),傅晓锋(2013),孔非凡、江玲(2013),梁笑雨、魏鹏(2013),许婷(2013),戚君贤、王理冬(2014),赵恒吉(2014),黄睿龙(2015),叶勤克(2015)等国内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对P2P网络贷款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风险进行了探讨。

本文立足于以上学者的分析和P2P网络贷款实务,对P2P网络贷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我国P2P网络贷款发展存在的风险(与成因)

2014年P2P网络贷款行业遭遇的红岭创亿元坏账、人人聚财虚假融资、贷帮网千万逾期不兜底等新闻事件,暴露出其发展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与风险。

对于P2P网络贷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国内学者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了分析。

(一)信贷管理体系不完善引发信用风险

出借资金是否存在信用风险,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信贷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性,二是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借款人的经济状况。信用风险,原则上无法根除,管理的有效性在于通过大量、重复的贷款三查等日常信贷管理活动,尽可能降低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或频率,再完善的系统,因为外在经济环境的影响,只能尽可能低的降低信用风险。P2P网络贷款因为介质平台的虚拟特性,信用风险无法像商业银行贷款管理那样便于监控,因为更容易引发。

梁笑雨、魏鹏(2013)认为P2P网贷公司的信贷风险评价机制不健全,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完善,民间网络借贷平台不能直接享受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的信息资源,从而使借方、贷方和网络平台三方之间的信息缺乏透明性,与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体系相比,大多数网贷平台自行开发的出借双方信用指标的校验标准,不能有效降低网贷资金的信用风险。

戚君贤、王理冬(2014)认为,P2P网贷公司的信贷管理体系不完善,网贷公司的线上资料审核不能保证贷款资料的真实性问题,即使有公司能够坚持线下审核,但由于专业信贷管理人才的缺乏,还是不能保证送审资料的合规性,让信贷审核流于形式。

黄睿龙(2015)认为,P2P网贷资金的信用风险由以下几个因素导致,一是P2P网络贷款其性质属于民间借贷,作为资金出借方的债权人对借款人的资信能力缺乏专业评估,不能主动防范信用风险的产生;二是P2P网贷平台的虚拟特性,弱化了借款人的道德和信用约束,会增加借款人主动违约风险或欺诈的风险;三是网络贷款的跨地域性增加了坏账催收的难度,使信用风险进一步恶化。

叶勤克(2015)则认为,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导致了网贷资金的信用风险。

(二)平台运营风险

王艳、陈小辉、邢增艺(2009)认为,平台运营风险体现在,如果网络借贷平台本身存在不规范经营,则容易引发社会问题。首先,网络借贷的实名认证,可能导致留存网上的借款人身份信息等重要资料泄露,从而给借贷双方带来重大损失。其次,由网络借贷平台开立代为发放贷款的第三方账户,在网络借贷平台疏于自律、内部控制程序失效、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第三,当网络借贷平台总共的放贷金额达到一定规模时,如果平台的风险控制不得力,就会产生危及社会稳定的严重后果。

许婷(2013)认为,存在三大类的网站运营风险。一是由运营不善引起的风险事件,国内的大多数P2P平台为吸引客户,而提供的借款人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时平台会先行垫付的优惠措施,可能导致平台无力垫付时发生平台倒闭的事件。二是网站本身运营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国内大部分P2P平台的运营中,贷款人的资金需要通过平台的账户借给借款人,这样会产生大量资金沉淀,在该账户本身不受任何人监管条件下,如果网站运营不规范,制度不完善,就会存在挪用客户资金、甚至卷走客户资金的困难。三是网站在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触碰相关法律。

黄睿龙(2015)认为,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先烧钱打造品牌效应,然后通过规模化摊低成本运作,P2P网络贷款也是如此。通常情况下P2P网络贷款平台的收入来源是交易手续费,利差收益并不是主要收入。不合理的盈利模式导致平台经营的运营成本很大,在达到一定规模前难以实现良好盈利,更有些平台因为实行了本金保障制度,加剧了经营风险。一旦平台倒闭,不仅投资者无法收回本息,也会导致行业信用危机增加。

(三)基于监管视角的操作风险

监管视角的操作风险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指因为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不清晰、不完善导致的风险;商业银行的借贷活动有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贷款通则等一系列完善的法律、法规的约束,P2P网络贷款,虽然也属于资金借贷,但目前其业务目的开展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条款的指引,监管存在盲区。

二是指人总是有惰性的,正规或完善的风险监控系统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责任,由于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或责任心的缺失,在对相关风险管理规章制度的合规执行上存在不足,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风险。

梁笑雨、魏鹏(2013)认为,由于P2P网络贷款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资金借贷需通过网贷公司或其高管的个人账户进行,即使可以与银行联合开立中间资金账户,但对这类中间资金账户缺乏明确的监管办法,出借资金的安全缺乏保障。

傅晓锋(2013)认为,网络贷款平台监管门槛很低,因其身份为公司,不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央行和银监会无法依法对其业务与风险进行监管,其他部门也无法对具有金融性质的借贷活动进行监管,从而导致监管缺失。

戚君贤、王理冬(2014)同样认为我国的P2P网络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管。目前国内网络借贷虽已见雏形,但是监管体系还处于模糊地带。网络借贷公司从事的资金交易业务属于金融监管范畴,但“担保中介”之名又使其游离于金融监管范围之外。网络借贷公司实际所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涉及到大量资金交易,本应该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管束,但事实上却没有受到任何金融监管。

叶勤克(2015)指出,国外的P2P借贷市场已经建立起一套包括行业准入机制和违规处理措施的完善法律与监管制度,但国内没有明确的针对P2P网络贷款的法律法规,从而导致监管职责不清,无法做到依法合规进行监管。

三、解决我国P2P网络贷款发展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个人征信体系的信息共享

在银行信用或商业信用借贷活动中,不合理的信用政策,是形成信用风险最直接、最主要的因素。因此,要防范信用风险,首先是做到不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或个人发放贷款。虚拟的借贷平台不同于实体经济的借贷活动,无法做到实地调研等基础风险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工作,因此个人客户合格信息获取的重要性不可低估。

梁笑雨、魏鹏(2013),黄睿龙(2015),叶勤克(2015)认为,要解决P2P网络贷款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风险,首先需要完善我国的社会征信体系,获取真实、合格的个人信用信息。

个人客户的信息主要来自于个人信用报告,但是按现行规定,个人信用报告仅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法使用,网络借贷中介平台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因此,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对接外部信用体系,实现信用信息在不同行业间的沟通;同时,可以借鉴金融业贷款证的设计思路,P2P网络借贷行业可以建立一个共同的“黑名单”信息库,防范贷款人在不同平台重复骗贷的风险。

(二)建立规范的平台运营制度

规范的平台运营制度,是平台合理进行内部控制和防范借贷风险的必然要求,是网贷平台适合于自身的日常风险控制系统,平台营运方需要通过合理设计的交易流程和风险防范机制,来保障借贷资金的安全性,具体而言,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规范其日常运营制度,以积极防范风险:

一是通过基本面审查、线下担保、实名认证与平台信息共享等措施来规范管理,明确潜在客户的资格条件,以合理确定客户的授信额度,从而降低客户的违约风险。

二是需要通过界定风险评估、核实借款风险杜绝虚假借款、建立客户失信惩罚机制、平台风险拨备机制来规范平台运营。

三是要加强网站安全保障措施,通过增强网站的防钓鱼措施,保障线上交易的安全性;通过计算机加密技术保障个人隐私信息、平台交易数据的安全。

(三)监管制度的完善与强化

针对目前P2P网络贷款行业的监管空白,需要把网贷行业的资金借贷纳入正规金融监管的范畴。王艳、陈小辉、邢增艺(2009)认为,由于网络借贷从事资金融通业务,一旦出现风险,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因此,将其纳入金融监测和管理的范畴十分必要。许婷(2013)认为,要尽快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准入机制、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和P2P贷款行业有效的征信机制、加强资金监管。

虽然银监会在2014年度里明确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四条红线(平台的中介性质、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和P2P网贷行业监管的十大原则①,但还没有明文体现在全国性的金融法律法规里面,需要对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以便依法对P2P网贷进行合规性监管。

就监管内容而言,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各级机构应加强对网站电子支付的风险管理,并建立完善的网络借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对借款用途、利率、期限、偿还情况等进行监管。

注释

①十大原则:1、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2、落实实名制原则;3、P2P机构是信息中介;4、P2P需要有行业门槛;5、资金第三方托管,引进审计机制,避免非法集资;6、不得提供担保;7、明确收费机制,不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8、信息充分披露;9、加强行业自律;10、坚持小额化。

参考文献

[1]傅晓锋.P2P网贷平台的现状及其风险[J].《中国商贸》.2013年32期.

[2]何崇阳.“助借贷平台兴起新型融资风潮”, http://.cn/money/bank/bank_yhpl/20080111/173643961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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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钧.P2P借贷:性质、风险与监管[J].金融发展评论,2013(03).

[6]梁笑雨,魏鹏.P2P网络借贷风险[J].新产经,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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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艳,陈小辉,邢增艺.网络借贷中的监管空白及完善[J].当代经济,2009(24).

[10]许婷.P2P网络贷款平台潜在风险分析及对策[J].金融科技时代,2013(6).

[11]叶勤克.P2P网络贷款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15(11).

[12]赵恒吉.论新形势下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的风险与监管[J].东方企业文化.2014(21).

第9篇:银行信用风险防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国内信用证;规避监管;风险隐患;政策建议

Abstract:From 2011,domestic LC business has developed rapidly in the background of tightening macroeconomic policy and market liquidit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domestic LC business,explains why it has developed so fast,points out that domestic LC fast development has potential risk and also puts forwards some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s:domestic LC,avoid supervision,potential risk,recommendation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02-0078-04

一、引言

2011年以来,受宏观调控政策力度加大、市场流动性收紧等因素的影响,以往年份发展缓慢的国内信用证业务放量增长,个别银行此类业务甚至成倍增加。目前,我国对国内信用证业务还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和行业规则,此类业务可能成为银行规避信贷规模控制和监管约束的新途径,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本文以山东省部分城商行国内信用证业务发展情况为例,对其特点、快速发展的原因及潜在风险进行剖析,以期为进一步规范此类业务提供借鉴。

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特点

国内信用证是为适应国内贸易发展需要而推出的新型结算方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的规定,国内信用证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结算,是一种以人民币计价的国内支付结算方式。从业务流程上看,国内信用证和国际信用证在操作步骤、基本单据、审单原则等方面有一定的相似性;从作用发挥看,国内信用证和承兑汇票在开立目的、银行付款责任要求等方面存在相似性。同时,和国际信用证以及承兑汇票相比,国内信用证也有自身的特点:

(一)与国际信用证的区别

一是适用范围不同。国内信用证适用范围是境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有限的跟单信用证结算,不包括备用信用证,适用范围较小;国际信用证适用的范围是各国按照统一惯例开立的一切跟单信用证及备用信用证,适用范围较大。二是对议付行的限制不同。根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的规定,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未被指定议付的银行或指定的议付行不是受益人开户行的,不得办理议付。由此可见,国内议付信用证只是被开证行指定的限制议付信用证而不是公开议付信用证。而国际信用证既可以是限制性的议付行,也可以是非限制性的、可接受公开议付邀请的任意银行,收益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交单索偿。三是可转让性不同。国内信用证只能是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具有可转让和不可转让双重性,可以在信用证中约定是否可以转让。四是运输方式和单据不同。与国际贸易货运提单种类繁多、货物海洋运输为主不同,国内贸易多采用铁路或公路运输方式,同城交易甚至由买卖双方自行运输,货运单据只是买卖双方的发票和交货(或发货)凭证。

(二)与承兑汇票的区别

一是结算载体和付款依据不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载体是信用证,开证行以单证相符为条件向受益人付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载体是票据,其付款依据是票据本身的合规性。二是统一授信管理和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不同。目前,银行已普遍将承兑汇票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并向客户收取较高比例的保证金;而国内信用证业务由于其“新生代”的特性,部分行未将其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同时保证金比例较低,多数在20%左右。三是对单据的要求不同。国内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按照信用证条款提交有关单据,开证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履行付款义务。而对银行承兑汇票来说,承兑行要求承兑申请人必须提交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购销合同等材料后方可承兑,即承担在票据合规的前提下,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但无须承担审验货物单据的义务,只凭汇票付款。

由于国内信用证和承兑汇票相似,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且在风险防范、成本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因此在信贷规模调控压力加大、企业和银行规模紧张的情况下,能够对承兑汇票业务起到一定的替代作用。

三、山东城商行国内信用证业务快速膨胀的原因

前些年,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已陆续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2011年以来,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各类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增长均较为迅速,部分城商行也开始引入此项业务,且规模膨胀较快。截至2011年10月末,山东省城商行(不含青岛银行)信用证余额173.12亿元,较年初增加106.98亿元,增幅161.75%,国内信用证余额86.67亿元,较年初增加71.52亿元,占全部信用证增量的66.85%,增幅472.08%,呈现出爆发性增长的态势。在国内信用证业务量大幅增长的同时,由开证行在自身资金紧张或资金成本较高的情况下,联系同业代客户付款而衍生的“代付”业务也迅速发展。

信用证快速增长既有2011年信贷调控力度加大的原因,也有企业和银行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中间业务收益的原因。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避信贷规模控制

2011年以来,宏观调控力度持续加大,银行信贷规模受控制,部分企业融资困难。2011年银企合作通过票据转让规避信贷规模的方式被叫停后,资金紧张状况进一步加剧。部分银行和企业将目光转向了具有结算功能的国内信用证业务,利用国内信用证代付业务会计核算规定不明确的漏洞,规避贷款规模控制。所谓信用证代付业务是指一家银行的客户开立信用证并申请融资时,开证行以自身名义委托另一家同业为该客户提供融资,并在业务到期日由本行归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行为。具体做法是:买方向开证行申请开出即期信用证,并与开证行签订合同办理买方押汇,但开证行不直接提供资金,而是引入其他银行进行代付,由代付行向客户提供资金。在会计核算时,由于目前对信用证代付业务尚没有统一规定,于是开证行将国内信用证业务视作表外业务,计入表外的代付国内信用证科目;而代付行认为,是帮开证行代付资金,视作同业往来,计入同业拆放、同业存放等科目。通过上述操作和核算,完成了向客户融资,但代付行和开证行均未计入信贷科目,没有占用信贷规模。

(二)节省企业融资成本

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国内信用证虽然不能转让,但可以办理押汇、议付等融资业务,是票据业务的替代品。从成本看,国内信用证代付融资成本一般低于贴现2―3个百分点,有明显优势。特别是今年票据贴现利率直线上升,而信用证代付利率上升滞后,对企业吸引力更强,促使部分企业由承兑汇票方式转向国内信用证代付方式结算。同时,各行对信用证业务要求的保证金在20%左右,最低10%,最高也仅为50%,远低于承兑汇票业务70%左右的水平。因此,通过开展同业代付业务,客户可以降低贸易融资的资金成本,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改善其资金使用效率。

(三)降低银行风险资产规模

对银行来说,虽然票据和信用证风险程度相差不大,但是,信用证“代付”使风险资产从委托银行转移到代付银行,银行面对的直接交易对象发生了变化,从企业变成了同业,风险权重不同,从整个银行系统的角度看将会降低资本要求。具体而言,如采取贷款或承兑汇票方式,银行需要按照100%风险权重计算风险资产,而采用国内信用证代付的方式,开证行会计报表上反映为表外项目,仅需按照20%的风险权重计算风险资产,代付行按照0(四个月以下)或20%(四个月以上)的风险权重对同业债权计算风险资产,降低了总体的监管资本要求。

(四)银行完成考核需要

据了解,各家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中间业务在考核中所占比重较大,且给予中间业务的费用返还较高,导致这些银行对能产生较高中间业务收入的代付业务较为偏好。在信用证代付业务中,一般由开证行向客户收取费用(含手续费和融资利息),并向代付行支付同业往来利息。对于开证行,资金差价收入一般为1―1.5%(含手续费),全部计入中间业务收入;对代付行,一般可将1%作为手续费计入中间业务收入,其余计入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如某行今年的中间业务收入指标为2000万元,只需不到20亿元的国内信用证业务,半年时间即可轻松完成。

四、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一)国内信用证功能“异化”

从信用证的设计初衷和作用来看,国内信用证本属于支付结算工具,但企业在融资困难、资金链趋紧的情况下,往往利用议付、押汇等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银行在信贷规模紧缩形势下,也热衷于通过国内信用证代付业务规避信贷规模控制、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这已背离了国内信用证用于国内贸易支付结算的本质,逐渐演变为一种融资工具,甚至成为银行逃避规模控制的工具,功能已出现异化。在信用证代付业务中,银行对客户融出了资金,属于信贷行为,但由于会计核算缺乏统一规范,代付行和开证行均未纳入信贷科目,规避了信贷规模控制,影响了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的准确性。如,调查发现山东省部分城商行2011年新增的国内信用证中,大部分是信贷行为,且除开立信用证外,个别行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资金增加较快,有的理财资金中运用于同业较多,很可能存在为其他银行代付国内信用证的行为。如果放任银行此类不规范行为,信用证业务规模将继续快速膨胀,有关数据和指标将严重失真。

(二)信用风险突出

一是授信管理存在漏洞。部分行由于相关制度的缺失,未将信用证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且信用证业务多头授信现象较为突出,易诱发对单一客户的过度授信,增加银行的集中度风险。二是风险敞口大。由于信用证业务要求的保证金比例远低于承兑汇票业务,风险敞口远高于承兑汇票业务,且部分行对敞口没有采取抵押、担保等必要的风险缓释措施,一旦客户经营困难,将面临着较大的违约风险。三是贸易真实性甄别难度较大。由于货运单据只是买卖双方的发票和交货(或发货)凭证,缺乏有效的物权提单,甚至缺少货物是否发生转移的第三方证明,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难度较大,关联企业可能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编造单据等虚假贸易套取银行信用。四是对货物的监管难度大。有的银行国内信用证贸易项下没有货权单据,有的银行没有聘请专业监管公司对货物进行监管,而交由买方代为管理,买方甚至可以加工和出售,银行没有对货物的控制权,有的行虽聘请了专业的监管公司对货物实施监管,但由于此类公司运作不规范,对货物监管的标准、范围不严格,极易造成货物卖出后资金被挪用的风险。货物的控制与监管成为国内信用证业务的一大难点,货物监管不到位易导致资金的滚动挪用。

(三)缺乏成熟的管理和业务规则,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一是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且法律效力不足。《国内信用证结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997年颁布以来,始终未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补充修订,已不能适应当前金融市场发展需求。同时,该办法立法层次较低,仅属于部门规章,约束力不足。二是对实际操作缺乏有效指导。如《办法》对运输单据样式、内容及承运人或人的资格均未作明确规定,一旦发生纠纷,银行难以维护自身权益。三是存在制度真空。目前,由国际信用证业务引入的衍生产品基本脱离了《办法》监管范围,潜在的合规风险较大。四是缺乏成熟的行业规范。相比国际信用证,目前没有针对国内信用证的业务惯例或操作规章。如客户和银行、银行和银行之间出现纠纷,缺乏调解和仲裁的依据,当事人的权利难以有效保障,风险隐患较大。

五、政策建议

(一)推行“三项保证金”比例控制,引导银行稳健经营

从发展路径的表象看,国内信用证融资业务的快速发展与信贷规模紧缩以及监管部门对票据的规范密切相关,主要是为了规避信贷规模控制,其发展模式尚未摆脱以表外资产拉动负债业务的粗放式烙印。为此,可借鉴对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汇票业务的监管思路,为三项保证金(银票保证金+商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占全部存款比例设置最低监管标准,如不得高于50%等,以督促银行转变“资产业务带动负债业务”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切实落实“实需实贷、实贷实付”的“三办法一指引”,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

受宏观调控影响,近两年银行信贷规模持续吃紧,理财产品、银信合作、农信合作、代付业务等规避规模控制的方式和渠道层出不穷,监管总是滞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处于被动地位。为规避监管,银行会继续创新,寻找制度漏洞,采用新的手法规避信贷规模控制。因此,建议决策部门进一步完善调控方式,为银行富余资金找到出路。

(三)加强对信用风险防范

一是完善统一授信管理。信用证业务集中间业务和信贷资产业务于一身,兼具了二者特征。应将信用证授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根据企业的经营、信用、风险状况,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同时,信贷、计财、国际业务等部门要统筹管理,提高管理有效性。二是严格审查买卖双方的关系,认真核实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防范企业利用虚假贸易背景套取银行信用。三是提高保证金比例,对敞口部分应采取抵押、担保等风险缓释措施。四是加强货物监控。信贷人员要强化贷后跟踪管理意识,密切关注商品价格变化,控制货物流向和资金流向,确保银行资金安全。

(四)健全有关法律法规,有效规范信用证融资业务

贸易发达国家均为信用证业务制定了相关法律,如美国的《美国统一商法典―信用证篇》,而国内尚未颁布专门的信用证法律,开展信用证业务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及《民事诉讼法》等。建议有关部门,结合当前国内贸易、金融市场需求及国内信用证发展实际,尽快修订完善《国内信用证结算管理办法》,清晰界定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适度拓宽业务范围和品种,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审单标准,制订业务操作规程或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开证行或议付行选择代付时须计入信贷规模的条款,弥补对国内信用证衍生产品监管的制度漏洞,最大限度防控国内信用证的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在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立法层级,并对纠纷裁决依据作出明确规定。

参考文献:

[1]傅亚彬.国内信用证与国际信用证的比较分析[J].上海金融,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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