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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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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第1篇: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明确加快推行“代建制”,2005年各省、市相继出台代建制的试行方法,继而众多项目中实行代建制,也就是由原政府为投资管理主题模式转换为社会化、专业化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业主进行代建全过程管理的模式,受到各省、市的重视与推行。目前项目代建制正处在发展、探索阶段,各配套政策、规范、细则有待完善。其中代建制的安全管理工作与制度,对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方向性作用。本文针对代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手段及方法进行探讨。

一、代建单位安全管理现状

自从2006年广东省实行《代建管理办法(试行)》至今,许多项目管理公司都建立了自身企业的代建管理体系,针对安全管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如下:

1、建设单位对自身的安全管理责任认识不足,代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困难

由于业主对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不理解,某些项目的代建安全管理未尽其安全管理的责任。例如,某学院训练馆高支模施工过程中,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但业主为了节省投资费用,不予支持,最终未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虽然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意外事件发生,由于建设方未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违反当地有关管理规定,代建单位及建设单位已承担了不必要承担的安全管理风险。

2、当前缺少对建设单位的诚信管理系体,代建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

例如广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只针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招标企业,没有明确对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而且2006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也只有明确对施工、监理企业的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处理情况。由于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因此代建单位忽视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目前多数代建单位认为代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就是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代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仅明确于代建服务合同上,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建设单位将安全管理工作委托给监理单位,却忽视了自身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于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往往造成工程较多安全问题,不但影响工程进度,而且影响了工程的投资。例如,某个工程项目两层地下室施工阶段,由于基坑支护变形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到水平位移已达到报警值,监理单位没有报业主进行具体处理,但在安全监督站的抽查中发现该问题,并出具了停工整改的通知。后来业主不得不组织专家召开基坑变形处理专题会议,虽然专家组的结论认定该基坑支护是安全的,但由于该程序已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最终影响了工程进度。

二、代建单位安全管理义务

根据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代建单位应该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义务,具体规定如下:

1、国家有关规定

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报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08年最新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其它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2008年第1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施工。

2、省有关规定

2011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对专家论证报告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要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附上修改相关材料,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后、方可组织实施。

3、地方有关规定

例如广州市《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98-02),要求基坑开挖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的监测单位开展各项监测工作。广州市建委2005年《关于切实加强深基坑、大型顶升设备、高支顶等高危工程和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05]419号,强制开展深基坑、高支顶变形第三方监测工作,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检查工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深基坑、高支顶等工程变形监测的,必须责令建设单位立即改正,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依据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的文件“穗建筑[2001]332号”文件《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管理的通知》,需要加强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工作。其中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等情况,建设单位必须委托专业测量单位完成工程沉降观测工作。

三、代建单位安全管理手段及方法

代建单位的安全管理是通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各方安全管理来实现的。在签订参建单位各方合同时,应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将《安全管理处罚细则》列入施工合同或签订各方安全生产协议书。通过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定期对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进行考核;参与安全专项方案评审及安全培训与演习;监督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建立建设项目安全上报制度;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通过定期组织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来确保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安全管理方法如下:

1、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施工、监理方开展安全月活动。通过安全活动月评比,提高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有利于做好事前控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更有效地保证长期的安全施工。

2、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严格审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方案的情况及设备进场报审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技术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危险源和环境保护措施。参加塔吊、基坑、高支模等特殊作业的会审,提出安全专项方案的修改意见或建议,使施工方案更合理、更科学、更便于可操作性。检查监理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的情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各个方面,检查应有检查记录。针对现场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发出《安全隐患通知单》,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发出《暂停施工通知单》,对于严重违规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隐患,开具《违章施工罚款通知书》进行处罚。

3、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明确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检查监理单位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员;检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是否到位,施工单位是否配备充足的安全监理员。发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应及时发出通知书,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相关规定,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以确保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4、监督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加强项目管理部的现场巡视力度,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项目代建部采取检查指出问题、口头提醒、与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约谈沟通、监理例会提出、通知监理单位或直接下书面整改通知等措施,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重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5、检查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情况、技术交底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检查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培训办理“平安卡”。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培养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操作技能。对于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复杂的作业和危险较大的作业,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采取可靠的保证措施。

第2篇: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20xx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二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3篇: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施工安全的管理是我们建筑行业的根基,也是施工管理工作的前提。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杜绝一切违章现象,施工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作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把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放在重要的位置。 在企业的社会生产活动中,建筑施工企业的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就是发展的思想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安全就是形象,安全就是需要。作为施工企业如果不踏实做好各种安全预防工作,企业的安全管理就如同一句空话,所引发的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所以为了有效地遏制建设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幅度减少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必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探讨。

一、案例分析

广州某工程,某企业投资兴建的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共分三个地块为B1地块、B2地块、C2地块。其中B2地块为6栋29层住宅,一条商业街,下设二层地下室,负一层层高3.8米,负二层层高4.3米,其中裙楼地下室已完成正负零结构,B1栋完成首层结构,B2、B3栋完成正负零结构,C1―C3栋完成20层结构。2010年10月5日,B2地块地下室局部发生火灾,由于火灾较为严重,结构受到破坏,致使地下室局部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到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业标准,需要将火灾范围内的地下室底板以上主体结构拆除。

在火灾现场解封后,首先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清理主要包括材料清理,垃圾清理。然后对受伤的结构部位进行拆除。由于火灾涉及范围广、主体伤害严重,要将地下室底板以上主体结构拆除。因为工程量和施工难度都比较大。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事故再次发生。

二、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工人安全意思淡薄。作业过程思想麻痹,忽视防火安全。在施工现场吸烟等情况时有发生。而这次事故主要原因在于工人没有执行施工安全的用火要求。导致事故的发生。

管理上的漏洞。目前建设工程层层分包,民工招募的随意性、流动性较大,工作阶段性突出。劳务公司管理不规范,往往一些劳务公司是“空手套白狼”,承接到业务便临时在社会上招募民工。这样一来,究竟是不是名单上的人员,究竟有没有经过培训,均是一个未知数。笔者去过的一个建筑工地,特殊工种人员名单、上岗资格证件等一应俱全,把焊工叫来一问,却不是本人,劳务公司工头称名单上的那个焊工早已离开本项目,他是前几天才来的,然而这一切甲方、总包施工方均不知情。

管理层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工程项目部人员漠视消防安全,持侥幸心里,认为自己做过这么多项目,不会发生什么大事,发生大事也应付得过来,工地上配几个灭火器就算是防火工作做到位了。然而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没跟上,防火意识淡薄,于是乎消防通道堵塞、在工棚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卧床抽烟等现象屡禁不止。当灾难突然降临的时候,或许当事人还在睡梦中;造成巨大损失的时候,负责人才开始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这样做那样做。

三、结论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工程管理中的重点对象,对其管理办法进行系统的研究,目的在于在管理过程中寻找适合我国的安全管理标准体系。通过先进的安全管理理论,摆脱我国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事故率高的尴尬局面,以便提升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现场施工安全。切实做好安全管理措施,提高效益。

从我国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理论引入,重点在于分析其技术措施的实际应用情况。并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标准体系对我国管理应用进行完善。其中文章主要的研究讨论内容包括: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的理论办法;2.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特点及其文化建设; 3.安全管理及ISO18000管理办法的研究及在我国建筑行业的;4.施工安全管理的风险控制及做好安全管理的经济效益研究。

施工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的生命周期,因此社会各方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我们需要将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和我国安全管理理论以及国内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机结合,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项目经济效益。

四、安全施工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的大环境前提下,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机制和安全管理机制有了不同以往的发展变化。施工企业兴衰的关键,在于用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必要的安全投入来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从而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4篇: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Abstract The so-calle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s the project of the construction work from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work to start until completion and acceptance of the whole process of management behavior. Moder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has a crucial impact on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not only is the assurance of safety of the construction, and the comple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after the acceptance of the use and safety guarantee. In this paper, the main points of the management of the build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from the start, and then explore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the new strategy.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Key words building works;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中途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是周期长、涉及面广、施工工艺复杂,相应的参与的施工人员也较多,因此对于施工过程的管理不仅涉及到工程施工的合理性与进度控制,而且还与施工成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始终坚持过程控制绩效考核的指导原则,推动公司项目管理整体水平持续提高,并不断完善项目经理部责任人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项目经理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执行力,并推动项目管理的持续改进,同时,项目部也一直在不断探索、完善、修正过程管理办法,并始终坚持以过程管控为手段,不断提高过程绩效管理目标。下面从五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坚持技术质量策划,强化过程质量管控,全面推行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项目部针对今年以来项目出现的质量问题,特别是复合材料三号厂房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狠抓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1、进一步完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提高技术质量管理水平,项目部根据公司技术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善了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下发了10余项管理制度、办法,其中包括《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及处罚措施》 、《进场材料管理规程》 、《样板先行制度》 、《关键部位、工序检查及验收管理办法》等等,使质量制度涵盖了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出指导项目技术质量管理的积极作用。

2、强化技术质量管理策划

首先,从技术质量管理策划入手,抓技术方案审批,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审,做到技术先行;其次,狠抓现场样板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做到样板先行,落实质量标准化管理和创优工作,并针对工程质量节点进行专项检查,对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3、推行质量标准化管理

为了更加规范项目部质量管理,项目部领导组织学习公司《“三标”管理体系文件》对总承包类程序文件的重点、要点深刻解读,让项目部每位成员做到规范化管理。

4、推行质量创新管理,加强过程质量检查及责任追究

建立项目创新质量管理制度,制定《过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关键部位、工序检查及验收管理办法》 ,在项目部全面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对重要分项、重要工序坚持全方位旁站制,实名制。

5、深入开展质量宣传活动,着手提高质量意识;全面深入检查,切实解决质量问题

定期组织质量宣传活动,加强对参建单位人员的质量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质量意识;加大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及教育力度,不断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另一方面,结合工程特点项目经理部管理目标和要求,总结符合项目经理部自身特点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项目经理部开展现场经验交流活动,采取座谈会、现场讲座、图片展示、专题讲解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宣传开展质量管理的意义,营造一个有利于提高施工质量的舆论氛围。

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狠抓安全管理

为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项目部从落实制度,强化现场和分包管理为重点,以创文明安全工地为载体,力求将安全管理抓出成效。具体做法是:

1、进行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

对现有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进行梳理,用制度来保障现场的落实执行。依据公司关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管理的制度要求,针对当前现场安全管理现状及人员配备、隐患整改等情况,制定《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办法》 ,对现场存在隐患的整改流程、责任人、整改检查、责任追究等也有了更加明晰的规定。

2、加强现场检查处罚力度,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针对项目抢工的情况,保证现场安全施工标准,不出责任事故,最根本的的办法就是加强检查管理。项目部切实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第一位,项目经理带头每天至少全面转一次工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未按照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参建单位给予严厉处罚,罚款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3、严格分包管理,把好分包安全保障能力入口关

加强和总包单位一起审核分包队伍的进场资质,尤其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以及分包队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人员的配备的数量、素质等进行严格把关,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场施工。同时,对过程实施中分包的安全履约评价进一步规范,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分包单位,向公司汇报,保证单位合格供应方的质量。

三、强化人员管理,提升项目施工能力

面对管理人员和劳务市场人员严重短缺等严峻客观环境,项目部以工程精细化管理为模式、将完善制度、预控风险、严格监管、积极协调作为主要工作手段,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各项业务工作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

1、组织召开工程管理推进会、以多种形式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项目部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管理推进会,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项目部今年重点抓上年工程不足,深刻反思,通过召开设计部和管理部汇报会,充分揭示矛盾,深入研究对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解决施工短板问题,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关注劳务人员工作状况,管控做到有的放矢

劳动力资源的管理是现场施工管理的难题,麦收、秋收期间人员的稳定工作较难,现场劳动力短期大幅短缺。为降低进度缓慢的不利影响,项目部一方面提前积极与施工单位协调,要求其保证麦收、秋收期间劳动力保障;重点是调整计划安排,集中有限力量实施一些关键部位和工序交叉部位的施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四、以成本控制为根本,创造最佳效益

如何做好项目管理公司的工程成本管理,达到降低成本多创效益为目的,就是要加强对工程项目过程成本管理,即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实施、工程结算审计等阶段的几个主要环节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管理。

工程成本控制要点

一是控制工程变更;二是严格审查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三是严格执行签证管理制度。

目标成本管理

目标成本管理就是在项目预算的基础上,根据经营目标,在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测定目标成本的基础上,进行目标成本的分解、控制分析、考核、评价的一系列成本管理工作。

五、进度控制为主线,严控工期节点要求

1、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是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指导文件。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科学安排进度计划,以控制时间和节约时间,对保证施工项目按期完成,合理安排资源供应、节约工程成本具有积极意义。

2、工程施工实际进度检查

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进度控制人员需要对整个工程实际施工进度进行经常性地、定期性地跟踪观测与记录,了解施工的实际进度情况,建立工程分项的月、周进度控制图与控制表等,对收集到的施工实际进度数据,必须进行必要的整理、按照计划控制的工作的项目进行统计,为进度对比分析提供相应的数据、资料。

3、工程施工进度纠偏措施

工程施工进度检查比较的结果,应按照检查报告制度的规定形成进度控制报告,向相关主管负责人和部门汇报。进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事实概况,管理概况,进度概要的总说明,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形象进度及简要说明;施工图纸提供进度,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进度;劳务记录与预测,日历计划;对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等情况;进度偏差状况与原因分析;解决措施与计划调整意见等。

4、工程施工进度与费用、质量、安全关系

工程施工进度与工程费用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若要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资源的投入就会增加,相应费用也会增加。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而且还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工作。而施工过程管理,更是施工单位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中谋求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只有从施工管理工作的实践中,逐步吸取经验教训,慢慢摸索出符合市场需要、管理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施工管理机制,才是管理公司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参考文献】

第5篇: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一)

一、施工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职责范围为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

二、本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1.本年度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不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3.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亿元产值死亡率不大于全国平均水平。

4.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三、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

1.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层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实现本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2.施工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逐级签订责任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本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

3.施工企业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4.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对本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和巡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施工项目部、班组、一线作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县住建局下发相关文件等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5.施工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建设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实施预案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约谈

凡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时,县住建局对施工企业有关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约谈,被约谈单位应将事故向区建设局作出书面报告,同时,主要负责人要到区建设局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和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五、年终考核

县住建局年终对施工企业实现本年度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对未实现安全管理责任目标的单位和责任人,取消参加本年度建设系统或全国、全省、全市全区评选先进等活动的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遵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企业:(盖章)

第一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省、市、区、街道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工业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考核目标,为实现本企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由本企业与各部门、各车间、各岗位、各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如下:

一、各部门、各车间、各岗位及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实施本企业指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带班、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生产、经营场所及生产和辅助设施等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各种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安装防护罩、栏杆,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需配备发放实物;

3、生产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电器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通道。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上下班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无证驾驶。食堂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标准,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6、本辖区范围(办公室)的财产做好防盗、防火、防事故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活动;保安人员坚持平日及夜间巡回检查,包括宿舍楼;财务、生产、经营(磅房、库房)、车间、化验、后勤食堂要坚持值班制度;检查、值班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

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及应急演练,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有记录;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上报企业领导及有关部门。

二、各部门的目标

各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本工业区所下达的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全年发生死亡及重伤事故零;

2、全年发生轻伤及一般事故不超过1起;

3、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大于5000元、1万元、2万元、5万元的火灾事故、技术事故、设备及环保事故不超过1起;

4、粉尘、毒物作业点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技术教育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各类员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员工,复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各岗位作业人员,临时工);

6、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7、严格执行危险作业控制管理办法,危险作业审批、监控率 100%。

三、奖惩与考核

1、执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

2、奖惩与考核的实施按照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执行。

四、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各部门责任人签字后生效。

第6篇: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一、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及招投标管理,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的行为

㈠今年,我市坚持开展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有形建筑市场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招标投标实施过程的监管,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原则落实。

㈡进一步改进政府监管市场的工作方法。强化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的联动管理,尽快健全和完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既管市场又管现场实行两场联动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重点抓好工程中标后跟踪管理工作。今年下半年,我局将会同监察、计划、财政等部门对中心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中标后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特别加强对价低者中标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

㈢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镇区招标办作为招标的监管部门,不能作为招标机构。

㈣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大力推进以工程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今年,我市将组织几个试点项目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利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来约束业主和承包商的建设行为。

二、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目前我市建筑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年重点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工作:

㈠专项整治业主的市场行为

严肃查处业主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我局继续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招投标等制度,凡有违反的既要依法追究违法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经办部门不依法行政、不严格执法的责任。

㈡专项整治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

实行施工许可登记卡制度。今年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必须凭施工许可登记卡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要求企业法人在工程项目管理时要真正负起企业法人的作用,组织好工程项目班子,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对于发生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行为的,要依法对当事人双方都作出严肃处理。对建设单位不依法行使分包认可权,甚至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公开曝光。

㈢专项整治监理市场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监理市场秩序,提高工程监理质量,根据《中山市在建工程监理工作质量评分办法》及《关于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组成》要求,保证我市在建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及检查监理企业对“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落实情况,下半年,我局将组织2次建设工程监理检查,随机抽查在监项目执行监理法规及规范情况,检查在建项目是否规范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及对监理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年检、升级及准入清出依据。

㈣专项整治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拟出台《中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管理办法》,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落实和使用。

2、拟出台《中山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的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与企业资质管理、企业市场准入管理、项目经理资质和项目总监资格管理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市场准入管理以及各类工程评优联系起来,实行联动管理。

3、拟出台《中山市市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的指导意见》,督促市政、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提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基本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以及企业内部安全监管检查基本要求,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对施工现场桩机、塔吊、提升机、脚手架、用电及安全资料进行专项整治。

㈤专项整治500平方米以下私人民房的建设

将私人民房建设纳入基建程序管理,要求施工必须委托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队伍施工,设计图纸必须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过程由各镇区建设所(城管办)实施质量、安全管理,下半年我局将组织一次私人民房建设大检查,下大力气杜绝私人民房五无工程及减少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㈥专项整治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的问题

要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制度》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

三、依法查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商品房销售中的虚假广告、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不公正、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货不对板等行为。

四、依法查处勘察、设计单位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

第7篇: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现状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8-0237-01

1 O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管理是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 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概述

市政公用工程是指为城市大众服务的工程项目,主要包含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及有关路政配套设施,城市照明、园林、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有关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不同于通常施工项目,其具有施工场合多变、工作环境复杂、影响规划广、施工条件差等特点,因而施工安全管理极为主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事故相对于通常工程事故,其背景原因更为复杂,可是大多数事故都与各种管理原因有关。可以说,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是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的主要途径。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是通常的安全管理理论和办法在市政公用工程范畴的详细体现,是包含施工企业、业主及其监理组织、中介组织对有关工程项目进行的安全管理,是依据安全管理理论、思想、法律法规的最直接、最详细的微观管理。

3 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

3.1 施工规划与管理水平不平衡

伴随着城市规划的不断扩大和施工技能的进步,城市公用工程的规划不断扩大,施工难度也在不断添加,而施工安全管理的体系与管理办法并没有进行适应性的改善和革新,这种展开上的不平衡致使当时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并容易埋下施工安全隐患,不利于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3.2 施工环境与施工方法复杂多变

伴随着城市功能的不断拓展,市政公用工程也开始“上天入地”。当时的市政公用工程不仅包含了很多的高架桥梁等高空工作项目,还包含了很多的以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地下工作项目。此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场合多坐落建筑和人员极为密布的城市中心地带,其施工工作条件比其他任何工程项目都更为复杂多变,这些都给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严重应战。市政工程施工场合与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对施工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在详细施工作业过程中需求依据不同施工现场的详细状况选用不同的施工工作手法。以地铁施工为例,依据不同的地表建筑与地质环境状况,有的需求盖挖施工,有的需求明挖区间施工,有的则需求选用暗挖施工。不同的施工工作方法需求对应不同的安全管理技能手段,这也给当时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艰难。

3.3 施工人员彻底认识缺乏

因为我国的特别国情和展开现状,建造施工领域的一线职工主要由打工者构成,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范畴也不破例。这一庞大的流动性集体很难承受到体系的安全教学,安全认识淡漠的状况还十分普遍,主要表现为违背施工操作规程等方面,一旦遇到突发安全状况,不能采纳正确的应对办法。总归,一线施工人员安全认识缺乏已经成为市政公用工程领域安全事故多发的一个主要诱因。

3.4 安全管理办法不到位

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环境复杂多变,而施工企业通常不能依据现场的详细状况有针对性的拟定安全管理准则。对比遍及的状况是施工企业直接利用本企业固有的管理准则作为现场管理准则。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对安全管理注重缺乏,管理人员的装备、检查次数和防护办法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安全管理的难度。

4 市政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对策

4.1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学、提高安全认识

施工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一定要从战略高度审视市政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问题。施工企业一定要实在实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甚至企业负责人都要深化施工项目一线管理和催促各种安全管理办法的实行状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一经发现当即整改。在工程结算时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在准则的源头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施工人员安全认识不高的问题,施工企业要加强岗前安全教学。其间,安全常识的遍及要包含施工现场安全与应急抢救等内容,不同工种的安全教学内容要有针对性,保证施工人员了解有关安全常识,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理与自救能力后方可上岗。

4.2 加强安全管理准则建造

树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准则是提高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核心。管理准则的建造要与管理目标的特点相适应,能够有效束缚施工现场的各种不标准做法,杜绝安全隐患。主要,要树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有关查核机制,明确项目一切参与者需求完结的工作与承当的责任,对实行状况进行定时查核,并与个人收入挂钩。其次,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与分担负责人要定时展开安全检查工作,辅导和催促施工部门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最大极限消除安全隐患。再次,要加强安全生产办法的费用投入与管理。彻底投入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保障,施工企业要采纳实在办法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并及时计算详细状况。最终,要做好安全常识的教学宣传工作,对一切参加施工工作与管理的人员展开继续不断的安全常识教学和宣传工作,营建浓厚的安全生产空气,提高安全认识。

4.3 注意消除周边环境安全隐患

施工过程中要时间重视周边环境的变化,提早拟定出必要的安全预案和防范办法。例如,要依据施工现场特点,拟定出恶劣气候的应对行动,特别是在冬、旱季施工时期,要依据雨雪、低温等极点气候状况,灵敏调整现场施工组织,将环境变化也许形成的安全事故概率降到最低。

4.4 全面推行标准化工地建造

标准化工地建造是提升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行动。政府有关部门要本着“标准化工地全掩盖”的准则,深化展开标准化工地的创立活动,经过标准化工地评选,树立典型形象,提升本地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践拟定施工工地的标准化管理内容,不仅包含施工安全管理标准,还包含施工质量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标准。此外,在标准化工地的创立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评定成果的公平合理,对获奖工地采纳必要的奖赏和政策优惠,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管理中的主要作用。

结束语

总结过往,在监理工作中应加强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安全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已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安全风险识别能力;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和隐患、事故预防控制工作;要加强巡查、检查、旁站工作;要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且在工作中要发扬团队精神,加强监控力度。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提高安全管理的工作质量,减少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顺利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 王德林,刘生和.市政公用工程道路的施工[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5(03).

[2] 刘洁海.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研究[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6(03).

第8篇: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ARS)疫情被控制以后,在新加坡、中国台湾和北京相继发生SARS冠状病毒实验室感染事件,实验室生物安全提上了议事日程。实验室生物安全在我国处在较落后的状态〔1〕,尽早建立我国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而体系的建立首先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制订、发展和完善。为了对我国实验室安全提供一定参考依据,本文探讨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制建设的现状及对策报告如下。

1 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制建设过程

11 国际发展概况 早在1886年就有科霍发表过霍乱病的实验室感染报告,那是全世界第1次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报告。20世纪50~60年代欧美国家就开始关注实验室生物安全问题,世界卫生组织(WHO)也认为生物安全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性问题,因此,在1983年发表了第1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1993年又颁发了第2版,1997年出版了《卫生保健实验室安全》,2004年WHO正式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3版〔2〕。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保障、重组DNA技术的控制、实验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急救等内容。

12 国内发展概况 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ARS)疫情发生以前,我国虽然有几部传染病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6),卫生部《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血站管理办法》(1998),但均未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菌(毒)种方面,卫生部《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1985)、中国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条例》(1986),内容仅涉及菌种的质量安全,未提及生物安全和危害性控制。SARS疫情发生后,国务院公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该条例明确提出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和菌(毒)种保藏的要求,为今后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卫生部也了《传染性SARS型肺炎人体样品采集、保藏、运输和使用规范》(卫发电〔2003〕39号文)提出了在菌(毒)种管理技术规范方面的要求《传染性SARS型炎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指南》(2003.4.29)专门就实验室生物安全提出要求,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法规之一。《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2003.8.1;WS2332002)行业标准,在管理职责、人员要求、设施设备、病原微生物的危害性评估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 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设与存在问题

21 现阶段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框架 SARS冠状病毒实验室感染事件发生后,尽快建立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提到议事日程,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订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各部委针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都了重要的法律法规,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2004.6.1)、建设部GB 50346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2004.9.1)国家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 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2004.10.1)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务院在11月12日颁发了424号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版)也在同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上述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相继出台,对我国传染病防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特别是《条例》,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特设的国家级专门法律,表明了中国政府的重视和决心。为贯彻落实《条例》,卫生部下发了45号令《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005.12.28)、《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2006.1.10)和第50号令《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颁发了52号令《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2005.5.2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也下达了第32号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2006.5.1),与上述GB194892004和GB503462004一起,作为《条例》的配套文件,构成了现阶段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框架。

22 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在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制订了部分法律法规,但从内容、结构和实施上还存在许多问题。(1) 硬件方面:GB194892004和GB503462004对各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在BSL3实验室建设上,尚未到考虑病原传播途径和危害程度差异很大,需要不同的防护设计和配置;单向气流组织缺乏动态稳定性指标和监控要求;实验室围护结构的强度、抗震性、消防等能力的技术参数还不明确〔3〕;实验室气密性的检测方式、高效过滤器泄漏检测的生物指标还未建立〔4,5〕,对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制作工艺也缺乏要求;对设施选址的环保要求不够明确;对实验室中给排水、送排风等技术观点也存在严重分歧〔6,7〕。在BSL2实验室方面,当实验室房间数较多时,没有就整体实验室的布局、流程提出指导性意见;生物安全相关产品(生物安全设备、实验器械、消毒剂)的生产技术、安装调试、过滤器更换、验收检测等技术标准还在探索阶段。(2) 软件方面:尚需要逐步形成一套全国统一的、系统的、标准的、具体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文件体系,包括实验室规章制度、管理要求、操作技能和设施、设备的标准操作规程,涵盖感染性样本接触、调查、采集、包装、运输、储存、交接等所有环节。目前对生物安全设备、实验器械、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还缺乏基础研究数据。特别是高致病性样本的运输,铁路部门还未批准,民航部门仍有许多机场和航空公司未得到授权。运输非呼吸道传播的病原标本或疑似高致病性样本,尚无明显证据表明危险性时,目前的法规要求太高且缺乏灵活性,造成经济不发达地区、特别是基层单位执行困难的局面。对于菌(毒)种的管理,在流通的审批、储藏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和内部管理程序方面还缺乏相关的法律支持。(3) 管理方面: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制订管理体系文件,形成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宣传、贯彻我国生物安全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作好相关培训;强化实验室检测和管理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按标准建设BSL2和BSL3实验室并实施有效管理。这些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目前,高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BSL3以上实验室)的建设、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方面初步形成了规范管理的框架,但BSL2实验室的管理还未出台相关的管理文件。根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的定义,目前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开展的实验活动几乎全部要求在BSL2实验室中进行,而现有的BSL2实验室标准配置和管理要求还在讨论阶段,难以实施有效管理。

3 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展望

31 管理职责 随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已经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目前从管理层面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高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牵头单位,发改委、科技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在规划、论证、建设和环保方面各尽其责,卫生部、农业部、教育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在各自领域的相关实验活动中分别把关。高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建设必须获得国家认可,与人体相关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通过卫生部批准、与动物相关的实验活动必须通过农业部批准。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研究和制订BSL2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相应的法律法规。

32 管理程序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制定完成《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准则》(CNAL:AC30/2005),要求申请认可的BSL-3实验室必须在认可前期完成发改委、科技部、建设部、环保总局要求的工作(《条例》实施前建造完成的实验室除外),申请材料经认可委审核后组织预评审(如果需要)、现场评审、整改措施的现场复核及评定委员会评定,然后作出是否认可的决定,再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监督评审和复评审。卫生部和其他部委再根据相关领域病原的危害性等级、实验室的硬件条件、管理和技术水平决定能否批准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室活动。政策、规则、准则基本都有了,评审员队伍也已经建立,通过对全国少数几个BSL3实验室的试点现场评审,合格评定体系(认可体系)基本形成〔8〕。

33 管理要求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已经实施,我国的生物安全专家库也已建立,通过评审或研究活动,对法律法规和准则的执行条款进行广泛讨论,逐步形成共识、缩小分歧,有利于行业管理的健康发展。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呼唤配套产业的介入,中介服务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逐渐合法化,但在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提供服务方面尚在起步。特别是在BSL3实验室的建设和审批过程中,由于没有适当的、合法的服务部门,许多实验室在立项、图纸设计、招标、建设、验收以及申报和评审程序上,对管理要求不甚了解,许多实验室高额投入却没有得到及时回报或付出了高昂的学费。

4 结语

经过2年多的努力,许多单位成立了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建设了管理体系。目前全国已有8个单位的BSL3实验室获得了国家认可,其中3个单位的BSL3实验室获得卫生部资格认定。全国范围内的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活动的上岗证培训,菌(毒)种运输的专业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初步形成了对意外发生的应急能力。科技部也在建立高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网络管理体系,今后可以通过网络实施行政检查、远程维护、学术交流、远程培训等活动,提高我国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和技术水平。随着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重点传染病防控水平必定稳定提高。

参考文献

〔1〕 李劲松.试论生物危害与生物安全[J].预防医学论坛,2006,12(1):125-128.

〔2〕 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M].3版.陆兵译.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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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孙秀兰,南国良,张小京,等.生和安全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设计探究[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5,28(6):86-88.

〔7〕 许钟麟,张益昭,张彦国,等.关于生物安全实验室送、回风口上下位置问题的探讨[J].洁净与空调技术,2005,4:15-20.

第9篇: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Abstract: the safety production is the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related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social stability of the overall situation. Is implementing the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constructing the harmonious society, to realize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progress need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Keywords: architecture; The construc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和相关条例的出台,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很大程度上改观了施工现场的混乱局面,在安全上使建筑工程施工有了法律的保障,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逐步深入,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安全隐患的发生 。目前建筑行业发展迅速,为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一、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

1、建筑工程的流水作业环境使得安全管理更富于变化。与其他工业不同,建筑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内容都是动态的、变化的。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变化大,为适应施工现场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具有不断学习、开拓创新、系统而持续地整合内外资源以对付环境变化和安全隐患挑战的一种能力。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就是要在生产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调整计划、组织进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因此,现代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更强调灵活性和有效性。

2、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复杂多变。建筑施工的高能耗、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有害气体和尘土,劳动对象规模大且高空作业多,以及工人经常露天作业,受天气、温度影响大,这些都是工人经常面对的不利工作环境和负荷。同时,高温和严寒使得工人体力和注意力下降,雨雪天气还会导致工作面湿滑,夜间照明不够,都容易导致安全事故。

总之,施工现场中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密集,机、料集中,存在多种危险因素,容易发生如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触电、坍塌和物体打击等伤亡事故。因此,对施工现场的人和环境系统的可靠性,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分析、判断、调整,强化动态中的安全管理活动。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和相关条例的出台,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很大程度上改观了施工现场的混乱局面,在安全上使建筑工程施工有了法律的保障,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逐步深入,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安全隐患的发生。 目前建筑行业发展迅速,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1、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被合并 、安全管理人员被精简,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知识知之甚少,既不能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2、建筑业的安全管理长期缺乏统一的标准

不同的承包商有不同的安全管理标准、 制度 。在同一工程项目上,总包与分包之间 、分包与分包之间 、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如不能很好地融和,势必造成安全管理的混乱。 另一方面,承包商为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标准会有所不同,公司总部的安全管理制度与针对具体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也存在相互协调的问题。

3、重效益 、轻安全的思想恶性膨胀

随着企业自的不断扩大,企业支配国家财产、 追求自己独立经济利益的意识不断增强,考虑得较多的是生产 、经营、 效益、 利益 、利润等硬性指标,而对安全效益的隐形性不甚了解,忽视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造成管理不严,责任不到位。

4、安全教育不落实,现场工人安全意识淡薄

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 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远远达不到安全施工的要求 。特别是大部分工人都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进场后又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三违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特种作业人员不能持证上岗。

5、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安全资金不到位

当前,不少工程由于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使得本已紧张的工期变得更加紧迫,无形中加重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加了不少加班时间,特别是夜间施工频繁,增加了安全隐患 。其中建设单位安全资金不到位,使施工企业的安全投入捉襟见肘,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安防设施大打折扣,甚至不符合安全规范。

三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监管力度

施工安全无小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关政治稳定 、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居乐业,要始终把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对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并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评估 。同时,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避免违规挪用或不投入。

2、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 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 建立健全各级管理体系, 配备符合条件的人员 ,项目部也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并配备专职 、足够的专业安全员, 加强安全督导 ,培养建设一支责任心强 、技术水平高懂安全知识和规范, 掌握安全技能 ,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作战能力的骨干队伍, 从而能及时发现 、整改事故隐患。消除隐患是根本, 加强防范是重点, 落实责任是关键。 安全生产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工程, 必须保证这一系统的每一环节 ,每一部位每个工种 ,每个操作都符合安全要求, 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生产 。对建筑专业来说 ,只有从主要负责人 (包括合作队伍的负责人)到每一个部门、 每一个班组、 每一个岗位操作人员, 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并严格落实责任 ,严格按照安全规程、 作业规程、 操作规程 “三大规程” 的要求, 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上标准岗、 干标准活,做好每一项工作 ,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障。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 严不起来, 落实不下去” 现象的重要措施。通过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来对专业负责人、 生产管理、 操作人的行为提供动力和约束力, 强制建立健全上至负责人, 下至班组长、 普通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规章制度 ,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形成上下互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原则实行事故连带, 从而解决“ 三违” 的问题。

3、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安全工作在建筑中是重中之重 ,摆正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至关重要, 要把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的道理铭记每个职工的心间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 ,在位置上突出起来 ,以安全促进度 ,以安全促生产 ,以安全保证企业最大效益。正确地处理好“ 生产必须产全, 安全促进生产” 的辩证关系 。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是统一的整体, 不能割裂开来, 更不能使之对立 。忽视安全单纯追求其所谓的效益 ,结果是生产受到很大影响, 经济效益也就无从谈起,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建筑安装企业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 。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 要彻底扭转思想认识的片面性, 强化安全生产 ,动员和依靠广大职工, 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确实抓好安全生产 ,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4、加强培训 提高素质

(1)加强对管理层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 。企业定期培训各级领导干部 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质量,做到对安全生产能管 、会管、 管得好。

(2)加强对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企业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采取多层次 、多渠道、 多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通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让职工明白在施工过程中,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没有安全的保障, 便没有职工的高度积极性, 就没有施工生产的高效益。因此, 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 也是非常严肃细致的一项工作。

参考文献:

[1] 潘炎棠. 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几个问题[J]. 建筑安全, 2011,(02) .

[2] 武庆良. 浅谈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化[J]. 科技经济市场, 20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