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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县委八届六次全委会、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与“三年倍增、实现小康”的发展目标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力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重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创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建立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健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乡镇政府、开发区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建立打击取缔“三非”工作责任体系,强化乡镇政府、开发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他们的培训,使他们都能获得安全资格证书,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管理台帐,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综合防御能力。大力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五)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以全面落实政府、部门、企业三个层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控制指标体系,充实安全生产责任状内容。
二、坚持综合治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继续严格实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强化行业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监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暂扣许可证;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七)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切实做好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安全管理“三同时”工作,重点加强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三同时”安全管理。
(八)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和人民银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建立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提好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健全企业、地方多渠道的安全投入机制,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稳步投入的运行机制。
(九)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健全隐患排查责任制、隐患排查报告制,完善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公布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资金、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整治效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行业、乡镇、县三级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十)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全县重大危险源台帐;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治理,提高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性,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坚持依法监管,提升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水平
(十一)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逐步淘汰18门以下轮窑、年产10万吨以下采石场,促进非煤矿山企业集约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加大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现场安全执法监督检查,乡镇检查率达200%,县安监局检查率不少于100%次,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其整改或暂扣、撤销、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二)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设立审批及试生产(运营)方案备案许可制度,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加大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行车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取缔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十三)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坚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零报告”制度,持续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规划,规范零售网点安全标准。重点抓好双墩镇、水湖镇等重点地区的市场整治和监管,取缔非法经营活动。加强批发企业仓储设施安全条件的审查和安全监管,提高仓储安全水平。督促批发企业建立购存销台帐,规范经营行为。
(十四)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房地产开发等企业的安全监管。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建设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防高空坠落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加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落实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拆除施工、道路交通、电力线路等领域建设的安全监管。
(十五)强化消防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整治自动消防设施缺损、安装使用伪劣产品,成片毗连市场群和“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消防隐患。加大消防安全投入,着力解决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消防设施不足和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强化网吧、歌舞厅、商场、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
(十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不断强化综合监管措施,加强路检、路查,抓好反“三超”、管“三危”、治“五驾”、查“五车”工作,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强化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合淮路和合水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进一步落实重点路段事故防范措施,促进道路通行条件明显好转。
(十七)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超限运行专项整治,消除设备超限运行现象,促进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清查在用起重机的数量、分布和安全状况,落实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起重机械,要停止使用并限期报废。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严把考核发证关。
(十八)强化职业卫生安全监管。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普查,建立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申报登记和职工职业健康统计报告制度,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十九)强化学校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学生宿舍、教室、礼堂、食堂、教学楼梯、体育场所、接送学生的车辆等场所和交通工具,进行重点监管,确保安全。
(二十)强化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大对公路、铁路、水运、大型水利、重要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等六个方面的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治理各类隐患,切实提高重大基础设施安全水平。
(二十一)强化旅游、商贸、餐饮、林业、食品药品、气象、地震、机械、冶金等其它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坚持“科技兴安”,落实《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二十二)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向全社会特别是企业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科技成果,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十三)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注重安全技术改造,积极采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旧工艺、旧设备,从源头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十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围,改进操作程序、改善工作环境,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夯实。
五、加强宣传教育,打造“和谐、健康”安全文化
(二十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安全进社区、安全进家庭、安全进企业、安全进校园、安全进车厢”的“五进”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群众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
(二十六)加强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安全防范和职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尤其是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和入厂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二十七)大力开展企业内部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培育职工“自警、自律、自醒”的安全文化理念,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实现职工意识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进而达到“我会安全”的境界。选择基础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文化试点建设,积极探索和推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经验。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十八)打造充满激情、履职尽责的安监队伍。将精细化管理理念全面导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力推“严、细、实、慎”的安全管理新理念,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优化工作标准、细化目标和职责、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纵深推进环境效能建设,完善行政问责制,大力“治庸”,严查不落实的是,追究不落实的人。
(二十九)加强乡镇、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参照肥西的作法在全县各乡镇设立安监站(县编办下文确立)水湖镇、双墩镇、岗集镇、三十头镇、单独设立,双凤开发区参照肥东龙岗开发区的作法设立安监分局,配齐专职安监员,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力量。
(三十)推进安全生产装备建设。逐步配齐、配全监管监察装备,提高监管监察能力。
七、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事故灾难能力
(三十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建立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规范事故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理程序,完善事故防范及安全预警机制。
(三十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抓好专项预案的修订和配套方案的完善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预案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预案相互衔接。
(三十三)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指导、协调乡镇、开发区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演练,在实践中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十四)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把防范由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完善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加强“两节”、“两会”和“黄金周”期间和集会等大型活动的安全生产检查,不断提高防范重特大事故能力。
八、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一、工作目标
以、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有关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督查督办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严重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全面推动落实各方安全工作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运行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企业主体”原则。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各部门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做到“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股室、所(分局)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落实问题隐患整改督办责任,执行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归档、资料齐全、责任清晰、闭环管理。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分管领导要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好落实。
三、工作内容
推动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完善和落实全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入排查市场监管领域内各类安全隐患并跟踪督查督办,直至隐患消除。
(一)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食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健全及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严查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全面督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其次,要督促库存食用酒精或高度白酒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排查库房是否符合存储条件,生产加工车间内粉尘密度较大的企业除尘设备安装是否满足需要、电器设备是否安装防爆装置、是否定期清理积尘等。还要排查生产加工中用电量较大、厂房车间较陈旧、生产用电线路老化、生产相关设备设施及原辅料等属易燃物品的生产企业,是否定期开展防火隐患排查以及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大池腌渍、发酵工艺的酱腌菜、果脯等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操作流程及制度。
2.严查食品流通重点环节安全隐患。以酒类、校园周边、农村食品市场、食品仓储、冷库及冷冻冷藏、小经营店等为重点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及安全生产宣传。严查掺杂使假、山寨食品、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食品,严厉整治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经营、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督促食品经营者排查、消除易燃易爆品、码垛、冷冻冷藏介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3.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安全风险隐患。严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法规知识年度抽查考核制度(合格率达90%以上),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达95%以上;严格落实餐饮单位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操作、餐饮具洗消保洁、“公筷公勺公夹”分餐等制度;严格排查食品与非食品混放、“五防”措施不到位、环境卫生不达标、网络订餐不规范等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从“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陪餐制度落实等方面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管方面
1.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领域,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人员防护等管理制度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岗位培训;企业是否配备了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在有效期内,重点生产部位是否使用防爆灯;企业生产中使用的酒精、汽油等危险化学品是否专库存放、专人管理,专库是否远离其它建筑物;实验用化学试剂是否专库或专柜存放,易制毒试剂是否专柜存放并双人管理;毒性药材是否在视频的监控下,视频是否正常运转;企业实验室管理是否规范并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医用氧生产企业是否按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医用气瓶是否经检验并在有效期内,是否配备防静电设施和防静电工作服;企业是否严格按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是否有不按批准的处方工艺生产、擅自降低生产标准和条件、非法添加等行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外购饮片分包装、染色增重、参杂使假、非法添加、出租出借证照、走票过票和未经检验销售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检验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可溯源,是否存在编造生产、检验记录,随意删改、任意取舍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是否落实质量受权人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停/复产报告制度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ADR/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
2.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使用领域,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进货、不按照规定条件储存运输、货账票证款不一致、记录做假等行为;持续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采购销售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行为;疫苗、血液制品等经营使用单位的冷链设施设备、温湿度监测数据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各项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购进、使用过期疫苗问题;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做到流向可追根溯源,确保不发生特殊药品流弊事件;严肃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对挂证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含麻制剂的监督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监管薄弱环节和区域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打击流通环节违法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隐形眼镜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生产未经批准特殊用途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
重点围绕全县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责任人员、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定期进行监督检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工作情况两个方面,突出“四个重点”,即:突出危险化学品相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重点设备,突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宾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突出“国庆”“中秋”等重点时节,突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问题。
1.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重点监督检查各工业园区及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的生产和使用单位、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重点排查整治盛装毒性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以及各类气瓶等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
2.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重点整治日常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落实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大型游乐设施重点整治设备无证制造、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使用、未按规定配置专(兼)职管理人员及持证作业人员等问题。
3.锅炉、起重机械及场(厂)内专用车辆。持续强化对煤改气煤改油锅炉、工程建设领域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重点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管理和教育。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加强特种设备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未持证特种设备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5.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有效运行。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在用特种设备特性,制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及获证企业户数,建立台账,健全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大排查行动。从9月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企业系统排查、乡镇所全面检查、县局督导督查,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重点部位、重点领域与重要时期节点检查相结合;二是企业自查自检与部门全面检查相结合;三是督导督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严查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执行制度和规范要求情况;同时要认真落实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
(二)深入开展大督查行动。从10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开展大督查,县局成立4个综合督查组,不定期对专项行动进行综合督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整治、销号管理,对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进行严肃问责,依法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
(三)深入开展大整治行动。从10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成立4个督查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与督导检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统一组织精干力量,统一法规政策执行,统一检查办案程序和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履职尽责。要提高专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于发现的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各督查组要坚持全面检查与督查督办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督促各所(分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现场反馈相关责任单位。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1.3.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1.3.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采用先进科技,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处置。
1.3.4预防为主,全程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加强日常监测和宣教培训,及时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和因素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和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3.5反应迅速,应对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做出反应,研判风险,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并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1.4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具体分级标准按国家、省、市专项预案的规定执行。
1.5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突然发生食源性疾患,危害或可能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性疫情的,按照《市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2.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政府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属于Ⅰ级、Ⅱ级、Ⅲ级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食安委)主任担任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服从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属Ⅳ级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安委分管副主任任总指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食安办)主任任副总指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
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部署;
(3)负责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核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5)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2.2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食安办、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食药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等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组成。
成员单位职责:
区食安办负责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协调调度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上级应急指挥部文件办理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信息方案的制定及统一外宣报道口径;根据指挥部要求,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负责受理事故发生现场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加强对舆论的引导和管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行政督导工作;协助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对市直驻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查处。
区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资金的保障及管理工作。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建筑工地食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助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无证流动摊贩经营食品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区农林局负责种植环节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及养殖环节畜牧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等工作。
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养殖环节水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病员救治,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种类、程度和规模。
区旅游局(啤酒节办公室)负责协助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及旅游、大型节庆活动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质监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等工作。
食药分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配合调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做好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工作,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环保分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和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监督环境污染处置工作,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各街道办事处应按事故级别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协助处置和善后等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2.3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安办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区委、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4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事故调查组。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区食安办会同卫生、公安、监察及相关监管部门,或由应急指挥部确定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做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由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监察部门进行调查,依法依纪进行问责。
(2)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等,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医疗机构,负责建立救治绿色通道,提出救治措施,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4)专家咨询组。
由区食安办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指导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新闻信息组。
由区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组织事故处置宣传和舆论引导,并采用适当方式做好信息工作。
(6)检测评估组。
根据工作需要,指挥部成立检测评估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检测机构等,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
(7)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门会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事故发生地治安管理,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积极化解因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稳定。
如事故涉及较大范围的经济赔偿问题,可单设民事赔偿组,负责指导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2.5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1)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
(2)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资源,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能,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食品质量监测检验,掌握食品安全状况,分析和预测食品安全形势,并及时向区食安办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
(3)区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和有关专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在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信息确认后,各相关单位应及时部署,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4)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动态情况和变化趋势的分析,建立并完善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5)对于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有关部门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预警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2.1建立食品安全预警体系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预警级别分别为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一般(Ⅳ)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2.2预警
(1)Ⅰ级、Ⅱ级和Ⅲ级预警信息由上级食品安全机构或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区食安办按照预警信息组织区内预警信息。
(2)Ⅳ预警信息由区食安办提出预警建议,经区食安委领导批准,报经市食安办核实后,由区政府组织。
(3)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
(4)对于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区食安办在上报的同时,要及时向宣传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5)对于可能影响我区以外其他区市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经区食安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区食安办及时上报市食安办,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市进行通报。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后,区食安办、各街道食安办、各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做出预警响应。
(1)区食安办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收集、宣传和相关情况通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适时对食品安全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判;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及时进展情况、评估结果和防范性措施,防止炒作和不实信息的传播。
(2)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防护设施、装备、应急物资等处于备用状态,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确保有关人员2小时内完成集结。
(3)对于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宣布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责令召回等临时措施,并同时公布临时控制措施实施的对象、范围、措施种类、实施期限、解除期限以及救济措施等内容。预警解除后,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解除临时措施的信息。
3.2.4预警调整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影响程度和专家咨询组的意见以及上级预警信息的变化,区食安办提出预警调整的建议,经批准后,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通报相关部门。
3.2.5预警解除
依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变化情况,经确认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原预警信息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4.信息报送
4.1建立报告、举报制度
区食安办会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与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受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举报电话,并保障系统有效运行。
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按照早发现、早报告的要求,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举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隐患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2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4.2.1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企业及餐饮服务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单位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4.2.2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和了解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的知情人。
4.3报告范围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发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食安办、区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举报。接受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局、区食安办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发现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后,应及时向区食安办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并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做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对经核实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报请区食安办协调监管职责部门处理。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核实、处置过程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区食安办应及时报请上级食安办协调。
事发地街道、卫生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举报或报告后,应当在30分钟内向区食安办报告,区食安办及时报区应急办,并同时报市食安办。区食安办在接到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向区食安委领导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市食安办报告。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蔓延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通报。发生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采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直至事故结束。
4.4报告内容及要求
4.4.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4.4.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4.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先期处置
5.1.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妥善保护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不得转移、毁灭相关证据;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应当组织涉及该事故的人员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5.1.2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后,事发地街道及有关部门在做好事故报告的同时,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机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及时对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现场动态信息进行评估,并按规定上报。
区食安办对于初步判断为Ⅳ级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应迅速做出综合分析,按照分级响应权限通报各相关单位,并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同时做好启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5.2分级响应
5.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发生后,应在上级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成立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及单位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及时向上级政府、上级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指挥部各专业小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为上级政府及上级指挥部排除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保障。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履职,落实有关工作。
5.2.2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的应急响应
(1)区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辖区内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区食安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区食安委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向区政府和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3)区食安办应立即组织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向区食安委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由区食安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4)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分管领导赶赴现场。事发地街道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5)应急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迅速到位,并根据需要启动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新闻信息组、检测评估组、维护稳定组等处置小组。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组织新闻工作。
(6)应急指挥部加强与上级政府、食安办以及事发地街道、现场指挥部的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应急机构、救援队伍等提供增援或保障。
(7)应急指挥部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为事发地街道、现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
5.2.3未达到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的应急响应
对于未达到一般级别且致病原因基本明确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区食安办会同农林、海洋、质监、工商、食药、卫生、商务等部门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的规定处理,不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3应急处置措施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针对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组织有关部门或工作组,视情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有效利用医疗和药品资源,组织和救治食品安全事故患者,并采取妥善安置、救助等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人员伤害。
(2)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检验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抽样检验,尽快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依法就地或异地封存与事故有关的食品、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待现场调查完结后,责令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设备、工具及容器,消除污染;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原料,依法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予以解封。
(4)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的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通报工作。
(5)依法从严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哄抢财务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6)必要时,启用区财政应急资金和应急储备的救援物资。
5.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5.4.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危害性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2)级别降低。
对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当相应降低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条件。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的,并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经过最长潜伏期后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5.4.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报指挥部批准实施。级别提升的需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并按照上级指挥部响应级别的调整组织实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指挥部批准实施,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
5.5信息
事故信息由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会、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区政府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6.2奖惩
6.2.1奖励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6.2.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救援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当会同各工作组及相关单位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逐级报送区政府、市政府。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设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7.2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7.3人员保障
根据需要区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以及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辅助队伍,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处置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7.4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检测机构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7.5物资和经费保障
区发改、财政等部门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
7.6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7.7演习演练
指挥部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区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街道食安办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街道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7.8宣传培训
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附则
8.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在实施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根据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各自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区食安办备案。
通过安全员实习,为我们今后学习专业知识引开了一条路。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安全员实习心得一
一、个人在安全方面的主要问题
1、“安全第一”的思想没有牢固树立。一是对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有所松懈。我在基层站段领导班子分管安全生产多年,深感安全生产的巨大压力,天天与铁路行车打交道,安全隐患时刻在身边,在风口浪尖上如履薄冰,为了保证安全,不得不全身心投入,加强管理,严防死守。到指挥部任职以后,就产生了“洗脚上岸”的思想,认为建设系统综合部门的工作,特别是项目前期管理与安全不是直接关系,安全思想开始松懈。既不去施工现场,也不主动过问安全的事,满足于项目实行招投标及签订合同,要求和规定都有了,施工单位也承诺了,至于合同及其承诺的履行情况,很少到现场进行检查,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 铁路建设重中之重的工作,建设项目管理无论前期后期都离不开安全。这种思想和做法与铁路建设工作的要求存在大的差距,与当前的安全管理极不适应。
二是安全管理有所松懈。主观认为,所在部门管理的是项目的前期工作,对安全工作管理不够严格,对部门人员的要求也不高,满足于项目合同签订了,项目实施后也很少到现场检查落实,对施工安全情况也没有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中有关安全管理的条款套用规范文本,可操作性不强;设计由计统处委托,设计合同没有及时签订,设计文件供应不及时影响项目的实施,推图工作主动性不够,依赖于计统处的发放,施工图审核工作因种种原因未能正常开展,以会审代替审核,强制性标准的执行依赖于施工图设计,这种问题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而言是极为不利的。
三是个人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与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还不够适应。主要表现是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标准没有完全理解和掌握,满足于原在站段分管安全工作时所具备的常识,宏观要求多,微观管理少,安全管理知识和管理理念没有与时俱进,特别是与大规模的铁路建设所要求的安全管理不相适应,与时时刻刻关系着既有铁路扩能改造,对安全管理要求更高的更新改造项目建设不相适应。
二、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就是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当前,工管所主要负责更新改造项目的建设管理,既有线施工对铁路运输安全干扰极大,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事故影响行车。干铁路,搞建设,无论前期后期,安全始终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无保障,运输就没有效益。违章就是犯罪,违章就是杀人,这是血的教训带给每一位铁路职工的警示。因此,管理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全员全方位安全管理理念;牢固树立既有线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成也安全败也安全的观念,特别是要改变建设项目前期管理与安全无关紧要的错误认识和于己无关的思想,把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作为己任,融入中心工作,融入部门管理,融入岗位责任,自觉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管理;
2、提高主动性。要立足部门管理工作,主动加强安全管理,在搞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同时,要主动介入项目的后期实施全过程,加强督促检查,了解现场情况,掌握施工进度,,充分发挥部门管理人员专业管理的优势,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管理。一是要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合同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合同中约定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二是要加强计划和统计管理,与上级管理部门加强沟通,确保投资计划足额下达,从资金安排上确保安全;三是加强推图工作,与供图部门加强联系,并完善设计合同的签订,把被动等待供图部门发图变为主动推图,通过及时供应设计文件,满足项目实施需求,以此确保安全。
4、修改完善部门管理办法。结合建设管理职能的调整,按照指挥部的总体部署,对部门的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全面的修订,特别是对合同中的安全管理条款进行梳理,并按铁路局现行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以此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通过学习“4.28”特别重大事故通报和部领导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的重要指示,个人的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能够深刻认识到开展安全大反思、大检查活动,是铁道部针对当前全路运输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为迅速扭转被动局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我们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突出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推动运输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的现实需要。作为一名铁路建设系统的职工,我坚决支持铁道部的决策,主动投入到活动之中,按照铁道部和铁路局的总体部署和工程管理所的推进计划安排,结合自身工作,认真开展大检查大反思,努力提高安全思想认识,并以此为契机,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安全员实习心得二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关系到学校财产安全和教 师员工的生命安全。对于这项工作,我校从来不敢有丝毫懈怠与麻痹大意。我 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 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确 保学校建设发展不受影响。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
高度重视, 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安全行为才有保障。这是我校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之 一。为此,我们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近几年,我校主要从三个方面 落实这项工作。首先是通过各级会议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坚 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学校领导在每次的全 校教职工大会上都反复强调,要求教职工小心谨慎,预防为主。学校就安全问 题专门召开过全校教职工大会, 对包括学校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作了详尽 的分析, 并提出了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要求各个部门和个人将安全牢记在心。 其次是组织学生观看消防展览和影片,我校针对中学生接受和理解问题的特 点,组织学生参观直观材料,加深他们的印象,使学生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 知识,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另外是在全校师生员工之中进行了多次系统全面 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既有书面的又有实际操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参加培 训人员面广量大,培训工作细致全面,效果显著。
二、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
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 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这是我校多年来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另一条重要经验。明岗明责,检查评比,是强化管理力求 实效的重要举措。具体说来,我校在以下七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1.确定重 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2.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检查疏散指示标志,以便应急情况有保障。3.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尤其是对化学药品. 易燃易爆药品加强管理,保证了无一例隐患存在。4.加强对保管室、计算机室 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这两处是事故易发地,我们在对有关人员加强 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有隐患及时有效整改,确保万无一失.5.加 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我们并不因为这些器具平时很少使用就放弃管 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6.加强对住读生安全教育与检查。 寝室管理员每天检查,及时公布,如有违纪,迅速处理,屡教不改者,上报政 教处。执行情况良好,未有事故发生。7.加强评比,每月分年级评比出示范班 和优秀班。
三、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实战演练。
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实战演练。 消防安全需要大量设备,没有一定资金投入到头只能是望灾兴叹。加大资 金投入, 重金买安全, 也是我们的一条经验。 我们将过期的消防药水用来演习, 一方面化废为宝,另一方面确保定时换上有效药水。资金投入的另一块就是每 学期的实战演练需要的费用,实战演练是对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行为的综 合考察。由于我校的住读生较多,我们制定出了住读生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安 全演练的制度。我们利用有利条件开展实战演练。每次活动之前,我们请各部 门负责人、消防中队的指挥员一起拟定方案,并在演练之前召开动员会,部署 演练计划。 在演练过程中, 我们要求每个环节每个层面都有教师把关做好防护, 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在消防安全方面,我们真正做到了重金买安全,力求万无 一失,使全体师生真正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技巧,做到两知一 会、处危不乱;进一步推动学校消防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 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 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 不出漏洞。
四、制订消防安全紧急预案,确保临危不乱.
制订消防安全紧急预案,确保临危不乱.消防安全无小事,为使火险隐患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扼制,并保证 学生能够处危不乱,科学避险,减少盲目、慌乱和踩踏事故的发生,学校组织 全体教职工,通过对教室等学生集中区域进行实际考察,反复酝酿、建立学校 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 置预案制度, 制订了切实可行的 “消防安全紧急预案” 做到全校一盘棋, 。 “紧 急预案”人人熟悉。
五、警钟常鸣,专人值守,安全有保障.
警钟常鸣,专人值守,安全有保障. 为避免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学校严禁学生在任何时候使用火具和照 明蜡烛。课间在各楼层安排学生会值日,教师值日,班主任值班,防止学生拥 挤、踩踏。下晚自习时,安排值日教师护送和巡查,多管齐下,确保学校稳定无 事故,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由于 认识明确,措施到位,多年来,我校从未发生过消防安全方面的意外事故。我 们在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阶段情况总结的同时, 要真正树立一种防患于未然的 安全意识。只有防治结合,才能保证学校安全。每个人都要关心消防安全,不 能以为看不到就没事,事不关己就没事。我们相信,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 力下,我们一定能将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为学校发展与改革事业做出我们 应有的贡献。消防安全高于一切,消防工作任重而道远。
安全员实习心得三
本人自20xx年5月份入职公司以来,在公司领导、选矿厂领导及同事对我工作上的关心与帮助下,我秉着认真负责,求真务实,服务公司的态度从事选矿厂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能力、学习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此我向尊敬的公司领导及亲爱的同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一年来的工作简单总结如下:
1、工作能力方面:
我从去年毕业来到公司工作,担任公司选矿厂办公室安全员,协助选矿厂领导做好厂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工作本身比较繁杂琐碎,但为了做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和学习,在较短的一段时间熟悉了选矿厂安全生产的工艺流程和工作重点,明确了厂区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处理隐患的程序,提高了自身的工作能力,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熟练地完成本职工作。从事安全工作,我深知作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之重,所以在任职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在工作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时刻牢记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配合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在刚参加工作的这一年,把本职工作做好是我的目标。在这段时间,我较圆满的完成了以下的本职工作:
(1)协助领导做好厂区内安全隐患的登记、上报,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并认真落实每项安全隐患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参加厂区的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及每月的文明生产检查,经常深入作业现场排查安全隐患。
(3)参加编制公司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反“三违”工作,督促员工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4)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工作等。
2、学习能力及工作态度:
热爱自己的专业,热心本职工作,严于律己,做到在工作中学做人、学经验、学做事。我接触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较晚,在平时落实过程中也显得不够经验,这让我更加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我相信在领导和同事的热心指导帮助下,我一定能尽快的按照这些要素逐步开展工作,使规范内容真正贯穿于生产活动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好的促进我厂的安全生产。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还坚持业务知识及个人能力的不断更新和提高,在工作年满期限后,报考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资格考试并通过,工作之余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以便在日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更好的运用。
我深知在工作中我还有很多的不足,但是我坚信自己能在实践中只要扎扎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认真处理好每项安全隐患问题,落实好每项责任制度,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能争取在安全技术方面有进一步的提高,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供更可靠的安全保证。
安全员实习心得四
本人1996年参加工作,于20xx年开始从事水电安装建筑行业 ,已有初级水平的工作经验。今年来,我紧紧围绕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工作思路和本职岗位工作,进一步发扬严谨、务实、团结、奉献的优良传统,顺利地完成了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期间自己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加强,实践经验得到了积累。为了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还参加了安全员培训,材料员培训,并拿到了相关的岗位资格证书。在担任专职安全员时,不仅及时完整的做好了安全资料,而且还跟踪施工作业,对劳务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经常性的深入到工人中去,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谦虚谨慎的向工人们学习实践经验,请教老工人安全施工与保证质量之间发生矛盾时怎么处理,在与老工人积极交流勾通中,达到了共识,得到理解并支持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起到了积极带头做好安全防范作用。同时增进了与工友们的友好关系,更加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与情感式管理的结合。每次在施工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时刻安全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当即要求整改,杜绝各种机具操作伤害及触电伤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以外,我不愿意落后于人,一有时间就钻研施工工法和技术知识,用热情主动、积极务实、认真负责做我的工作原则,以吃苦耐劳为工作精神,我觉得只有认认真真,脚踏实地的工作才会换来应得的报酬,要求自己做事要尽职尽责,不推委扯皮。在工作中有幸与赵经理一同去吴起县工地向领导学到了过硬的施工知识及现场丰富的经验,使所学所看所做的更好的结合在一起。
由于项目领导赵经理的培养提拔,同事们热情的帮助下,我担任了临潼科技大学3—A阶梯教学楼的项目负责人,主管全部现场管理工作。接任工作后由我制定了现场管理制度,职工宿舍制度,办公室管理规定。负责开展施工组织协调,安全管理,建立好与甲方,监理,土建的友好界面。
此教学楼高三层,建筑面积 6000多平方米,工程造价1000多万元, 框架结构,是树立安装公司在学校建设方形象的好机会,所以自上而下一致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用科学的管理,专业的知识,一流的施工技术,来保证工程质量的优良。
在工作当中,让我认识到作为一个不是很专业的工作人员的艰辛和不易,所以我求知若喝,向技术人员请教,学习图纸,周密布置组织施工,认真全面抓好安全管理。平日里,带着管理人员跟踪作业,现场认真检查施工质量,安排好施工进度,严格要求按规范配置水电管、盒,达到验收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到目前为止,进度已经到一层顶板开始配强弱电线焊管,及水,暖预留洞的施工。现场更需要科学的管理,达到低耗材料,在保证质量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做好成本管理,节约出来的就是项目部的经营利润。
新的时代,新的工作岗位,要求我更要认认真真工作, 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事,跟上建筑业的发展, 作为一个与时代,与建筑业,发展同步的人,在工作中尊敬领导,热情饱满,虚心学习,团结同事,创新务实,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今后到任何部门我仍会继续发扬我的优秀工作态度,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为将来创造更好的工作成绩打好基础,才能自信的担当好职务,出色的尽职尽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安全员实习心得五
实习内容
经过安排,我分到了XX建设总公司第六分公司XX项目部,建筑工地安全员的职责如下: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地下管道、脚手架安全、机械设施、电气线路、仓储防水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置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三、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的安全生产报告,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的意见。
四、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五、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六、同各施工班组及个人签订安全纪律协议书。
七、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八、在安全检查工作中不深入、不细致及存在问题不提出意见又不向上级汇报,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而我的实习内容就是在师傅的带领下逐渐熟悉以上内容,每天都跟着师傅到工地上检查,寻找安全隐患。当然短短的一个月的实习时间,以上的内容并没有都熟悉和实习到,只是学了部分内容。
实习结果:
经过这次实习活动,让我从实践中对这门自己即将从事的专业获得一个感性认识,为今后专业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它不仅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还使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更好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生产实习使我更深入地接触专业知识,进一步了解合理控制建筑工程成本重要性,了解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理论和实际相冲突的难点问题,并通过撰写实习报告,使我学会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实习的经验及收获:
首先本次实习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适应环境。未去工地之前我从没想象到一个月的实习我能承下来。但是通过这次实习我适应了这种工地生活。虽说以后不一定去工地工作,但有了这段时间的锻炼,不论以后做什么工作心中都有了一种吃苦耐劳的毅力,也学会了适应环境。另外就是在工地上知道了一些与学校不同的问题,就是在工地上知道了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应该怎样去和工人交流等。
其次,通过这次实习使我对工程方面的有关知识在实际上有了更深一些的了解。应该说在学校学习再多的专业知识也只是理论上的,与实际还是有点差别的。这次实习对我的识图及作图能力都有一定的帮助,识图时知道哪些地方该注意、须细心计算。在结构上哪些地方须考虑施工时的安全问题,在绘图时哪些地方该考虑实际施工中的问题。到即能施工又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设计、施工标准化。没有这次实习也许绘图只是用书本上的照搬照画,不会考虑太多的问题,更不可能想到自己的设计是否能施工。
工地虽苦,但能学的是一些现实东西,锻炼的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例如:墙体也会发生偏移,楼梯支模时楼梯间的高度不够,阳台、凸窗的尺寸标高有微小变动等等很多问题,都是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只有通过实践后才能找到问题发生的原因,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另外,通过帮助资料员填写部分资料,使我对填写施工资料也有了一定的认识,知道什么时候该填什么资料,需什么人签字等,这些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