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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拓宽党建工作思路,打牢基础建设
年内新建党员服务站,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以此为载体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支部,居委会网络平台,利用免费博客公开公示两委会动态,征求居民对社区的意见。
二、健全组织,加强内部管理
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具体,任务明确。
三、继续做好社区民政、残联、老龄、双拥工作
对社区的困难群体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对社区的弱势群体老年人做好政策福利的办理,全心全意做好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开展一帮一扶助活动,定期走访慰问。认真学习领会拥军爱民与拥军爱民文件和精神,关心军属,定时定期走访。
四、做好计划生育、妇联工作
以宣传教育为先导,让居民们清醒地认识全面加强我国人口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好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统计,准确掌握育龄妇女的底数,及时上报信息,对重点人及时入户查访孕检,送具上门.
五、根据居民的需求和社区的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特色活动。
在社区内多挖掘文艺骨干,为社区文艺活动的开展做好准备工作,同时多方面地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发挥社区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社区开展宣传工作,推动移风易俗,坚决扫除各种歪风邪气,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六、配合办事处综合治理中心,做好社区综合治理工作
1.建立健全社区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居委会的职能作用,深入居民,为大家解决疑难问题。
2.利用条幅、板报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坚持"提高认识、教育为先、严厉打击、全员收戒、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推进"无毒社区"工作顺利完成。
3.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调查、登记管理服务工作,使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到了规范有序。
4.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无赴区级及区级以上集体上访。
七、加大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在社区内对不同的人群进行不同的教育,大力宣传社区内禁止乱推乱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提高居民爱护环境的意识,自觉维护社区环境。
八、劳动保障工作
1.深入居民,充分了解和掌握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意向。
2.积极跑企业、找岗位,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提高就业率,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
九、统计工作
(一)立足职能,积极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年初制定下发了《××年度旅游市场管理量化考核办法》,使全局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而较好地维护了景区市场秩序。
首先加强了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分局立足景区实际,严把商品质量关,实行了四项制度。一是实行商品上市准入制度。经营者购进商品后,要向所在工商所报告,由工商所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准许上柜销售,并登记归档;二是实行长效管理制度。把对商品质量的监管从销售环节扩展到了整个经营过程,增强了经营者的质量安全防范意识,从货源上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要求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必须保证各种证件发票齐全,产地明确,质量符合标准。四是实行商品质量承诺制度。通过与经营业户签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书》,加强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四项制度的实施,有效控制了景区商品质量的流通。
其次是对尾随兜售行为实施积极治理。山城结合地带的尾随兜售现象,严重损害着泰山在人们心目中的美好形象,历来是监管工作的难点之一。我局受领任务后,及时调整执法力量,采取重点排查、突击检查、堵疏结合等有效措施。全局上下齐动,局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全部深入一线,轮流值班值勤,每日早6时至晚18时死盯死守,尤其是××工商所的同志们,表现更为突出。经过100余天的奋战,收到了很好的治理效果。 8月12日在向××执法局移交时,市文明办××主任公开称赞我局“交了一个好班”。同时也受到广大游客和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三是创新了摄像业及大衣租赁业的监管模式。照、摄像业和大衣租赁业是景区的特殊行业,历来都是的管理重点。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分局和管委经营处对摄像业人员进行了精减,通过培训、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使原来的90多人减少到了目前的49人。并成立摄像办,抽调专人对摄像服务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了摄像业的经营秩序和服务质量。再者,针对景区内租赁大衣破旧不堪、卫生状况差、游客不满意的现状。在“十一”前夕,对租赁大衣业进行了彻底整治。销毁陈旧破损不合格大衣3000余件。同时积极推行了租赁大衣周期报废和消毒制度,即对使用期限已达5年的大衣,强制销毁。每次租赁后的大衣必须消毒,并标明“已消毒”字样。还制定了大衣标记店名等相关规定,以方便游客退还。深受广大游客欢迎,中央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
四是加大了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年是市局确定的执法办案年。一年来,全局抓住群众关心、各级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经营行为,涉案范围包括无照经营、非法经营危禁化学物品、制售假劣蜂蜜、擅自设立分公司、商业贿赂等方面。尤其是我们查处的非法经销轻质油案,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被中央、省、市三级媒体以景区工商局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附近,排除了一枚定时炸弹为题进行了报道。较好地树立了执法权威。全年分局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37件,比上一年增长50%。全年罚没款到位7.5万元。所办案件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得当。没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二)着眼发展,转变观念,优化旅游环境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年来,全局积极响应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诚信××”的决定,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大力倡导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以实际行动做好了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
一是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为高效快捷处结消费纠纷,维护中外游客的合法权益。在景区实行了分局(消协)、工商所(消协分会)、投诉站联动处结机制,加大了维权工作的力度。4月初组织召开了规范经营秩序动员暨××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规模、参加人数都是空前的,管委、旅游局、市局领导、各景区、经营网点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开展了市级消费者满意单位的评选及申报工作,增强了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工作中推行了“消费投诉零等待”、先行赔偿等便民制度,受到了市旅管委、市假日旅游指挥部的好评,其经验被省电视台报道,并在市局工作简报转发。全年为游客垫付赔偿金XX余元,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二是积极扶持经营业户的发展。全年新发展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家,其中省级一家。在两个黄金周期间,深入开展了“游客评业户”活动,针对反映出的问题,主动上门服务,帮助整改。在注册登记工作中,主动帮助经营业户办理前置手续。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主动为下岗职工、有特殊困难的经营户排忧解难、协调关系,让经营者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温暖。并建立健全了经营业户管理档案,以便对业户更好的管理和服务。××工商所还建立了“红盾之家”,推出了经营策划、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项目,受到了经营者的好评。共4页,当前第1页1
三是积极做好了对游客的咨询服务工作。利用在各主景区设立的咨询服务台,为游客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服务。“十一”期间,××日报曾以《倾心服务系游客—“十一”黄金周××景区优质服务小记》为题,介绍了我局热心为游客服务的事迹。××市一位游客登山丢失钱包后,××工商所的同志们慷慨解囊让其顺利返乡。为此,游客寄来了3000多字的感谢信。××所张红在“五一”黄金周期间,不顾一天工作的身体疲惫,热心帮助外地游客寻找丢失的幼儿。××工商所针对国外游人逐年增多的实际,在天街设立了外语咨询服务台。利用节假日、公休日,向国内外游人提供咨询服务,全年为30余名来自12个国家的游客提供了服务。此做法,中央电视台进行了报道,并在社会上引起了普遍赞扬。
四是积极开展文明经营区创建工作。分局以××工商所为主,同××景区及驻山单位联动,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改建设施正外观,组织培训强素质,综合整治求规范,文明服务树形象,有力地推动了文明经营区创建活动的开展。我们的一些创建成果,曾被××日报、省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年××景区的文明创建活动,已通过市级验收,并申报省级文明经营区。
(三)改进作风,增强素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多措并举,强基固本,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优化行风建设,为实现职能到位夯实基础。
一是“行风建设年”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景区实际,制定并实施了《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并于3月23日召开了动员大会。分局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分局、科所、一般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机制,有力地促进了“行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实行了廉政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的双金制度,并按照上级规定,在各工商所配备了兼职纪检监察员,使纪检监察工作与基层工作同步开展。为促进活动的开展,分局在6月底,成功举办了庆“七一”暨“行风建设年”知识竞赛。取得较好的效果。分局在不定期对各科所进行工作指导的同时,全年组织了两次大的检查。12月份,分局对各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在听取汇报、查看记录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反映普遍都很好。上级多次暗访中,我们也得到了较好的评价。总之,活动的开展,基本达到了进一步转变队伍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职能到位,服务经济发展的目的。在管委组织的行评中,名列30个参评单位第一名。
二是强化了队伍的教育学习,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首先我们邀请省委党校、省工商局、市委党校、市检察院等单位的同志,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及业务培训,同时请××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所长作了生动的事迹报告。其次是岗位资格达标活动开展的好。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全局职工积极参与,取得了优异的考试成绩。再者,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文体活动。代表市工商系统参加市直工委、市妇联组织的庆“三八”比赛,获得三等奖,还参加了全市县级以上女干部庆“三八”联谊会演,充分展示了我局队伍的风采。在慈善事业“一日捐”活动中,全局同志积极踊跃,两天时间捐款近××元,集体荣誉感进一步得到加强。
三是加强队伍的规范管理。按照iso9000和iso14000管理文件对队伍实施了规范管理。各项建设指标有了显著成效。通过在全局实行工作日志月报制度,增强了职工的“自律”意识。局里还为基层同志配发了《工商所日常行为规范》,并将《规范》与iso管理文件同步运行,相互促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加强科、所长队伍建设。三月上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对大部分科所长进行了调整。他们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身先士卒,工作开拓创新,默默奉献。他们的表率作用,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各科所工作打开了新局面,五个工商所全部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的工作量化指标。
五是积极开展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文明单位”称号是对一个单位全面建设的综合性评价,有着很强的感召力。局党组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为此,专门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完善制度、积极协调、扎实工作、规范秩序、美化环境,使创建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在管委两个申报单位中,把景区分局作为第一个推荐对象。1月6日通过了市直机关工委的考核验收。
(四)积极做好了服务保障等其他工作
一是做好了3号宿舍楼顶防水的改造工作。二是在资金极其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为驻山工商所购置上下班班车一辆。三是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完成了人事档案规范化达标工作。四是认真开展了会计基础规范化达标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市局验收。五是圆满完成了金管工程二期建设,7台微机已安装、调试完毕。六是做好了统计工作。月报、季报、半年和年报做到了及时、准确。七是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突出了景区特色,较往年有了明显进步。八是消协、个私协的登记注册工作已完成。另外,在计划生育、“五项清理”、接待保障、财务保障、文印保障等方面,也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共4页,当前第2页2
XX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和新机遇。我们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为起点,深入开展好“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
为尽快适应××执法管理及服务的新形势,在队伍中深入开展好一个“大讨论”,加强“四个教育”,抓好“三项整顿”,一是在全体人员中开展“景区体制变,我们怎么办”为主题的大讨论。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八条讨论提纲,如“新的形势下如何做好本职工作”、“我为景区建设做什么”、“如何配合好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假如我是一名外地游客”等。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开展讨论活动,凝聚大家的智慧,解放大家的思想,统一大家的思路,进一步明确“只要××能发展,我们甘愿担风险”的思想,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一个坚实的思想保障。二是加强“四个教育”。加强宗旨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和落实好市局、管委党工委的工作任务,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全心全意为××建设服好务尽好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加强依法行政教育,结合本系统因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的败诉的反面事例,向干部职工敲警钟,努力提高大家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加强技能培训,学习执法程序、执法技巧及待人接物的方法,努力提高同志们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抓好“三项整顿”即思想、作风、纪律整顿,采取自查自纠、互帮互查等方式,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抓好这一工作,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开好头,起好步。
(二)以抓好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为切入点,全力推进监管职能到位,创新监管模式
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系到游客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泰山对外的良好形象。我们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除了对食品类商品重点监管外,我们继续做好胶卷、工艺品等商品报验制度。在登记工作中,按照“三统一”即统一登记标准、程序和要求、“五规范”即规范受理方式、审查方式、格式文本、退出机制、工作程序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完善登记制度,确保向社会输送合格的市场主体,按照管委党工委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参与泰山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特殊行业的监管力度,继续做好大衣租赁和照摄像服务业的规范,为使游客穿上干净放心的大衣,积极推行租赁大衣周期报废和杀菌消毒制。
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监管模式。切实加大执法办案的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尤其是制假售假、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导游回扣,为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发挥“12315”的作用,对“12315”投诉电话,专人值守;二是实行分局(景区消协)、工商所(消协分会)、投诉站三位联动的申诉(投诉)处结机制,完善举报网络,以便高效快捷处结游客投诉;三是开展打假维权活动,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安全的商品,适时出击,严打重罚。4、5月份,将集中对环山路两侧的蜂蜜进行质量检查,两个黄金周之前,将对食品、饮料、胶卷等商品进行重点监管;四是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维权活动的积极性,将对以前聘请的消协分会名誉会长,及时进行培训,并适时发展新的名誉会长;五是以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为主线,深入业户,在各主景区设立宣传服务站,对经营者进行普法教育,广泛宣传“诚信”主题,倡导经营者信用自律,准备在三月份初召开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六是开展好“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复查、评选工作,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坚决摘牌;七是开展“诚信经营者示范点”评选活动,制作“诚信经营者示范点参评单位”牌匾悬挂在各参评单位门前,接受群众监督,并定期进行调查督导,跟踪监督。
(三)以优化环境为落脚点,继续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创建良好的旅游环境
继续抓好省局、市局关于实施“红盾帮扶工程”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树立工商局就是服务局的观念,在执法与服务的结合点上寻求新的突破。把主要精力放在优化泰山的旅游环境上来。结合景区的实际,一是积极开展文明经营区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对开展文明经营区创建活动,我们已有初步的经验和成果。××景区是我局为开展文明经营区创建活动而安排的试点,今年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并已报批省级文明经营区。下一步将在××景区创建成功的基础上,在各个景区逐步开展争创活动。二是积极实施商标战略。××景点名称,是一笔宝贵的无形财富。目前我局已和××旅游公司座谈,争取注册为省“著名商标”。三是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复查、评选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以争创文明单位为动力,认真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尤其是量化考核办法,加大检查落实的力度,积极实施标准化管理。五是适应新的形势,及时调整队伍结构。结合管委体制的变化,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努力使我局的监管工作适应新的形势。六是巩固“行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工商队伍。继续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七是进一步推进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案件核审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书追究制。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准确、高效。共4页,当前第3页3
(四)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为动力,进一步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建立融洽的上下级关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5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政府责任,确立就业工作优先地位
(一)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领导责任。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促进就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职责;要把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稳定、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主要责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经济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实现社会经济与扩大就业同步发展。
(二)建立就业工作考核协调制度。建立市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和日常工作协调职能,将做好就业工作、就业政策绩效、社会充分就业和扶持创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年度考核指标,考核各镇乡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并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的衡量标准内容。坚持就业联席会议正常例会等制度,完善协调功能,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发改、财税、人劳社保、行政执法、工商、人行等部门要作为主要联席会成员,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能,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情况,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它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努力减少失业。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充分发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来料加工等行业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要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等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及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工作。制定经济增长与就业增加同步的产业政策,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考虑就业的因素,并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增加就业岗位的关系。建立健全的失业随机调查和失业预警制度,对因国内、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而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情况制定失业预案,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四)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并作为各镇乡街道和各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将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市政府将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依法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对促进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促进充分就业
(一)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财税、金融、工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帮扶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和创业扶持服务平台。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增加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信息服务,创造条件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支持,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改善就业环境,依法规范招聘行为和企业裁减职工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介绍行为的依法监管,保障妇女、残疾人、农村进城就业人员等各类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对就业岐视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单位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一)继续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8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再就业的通知》(东政发〔20*〕61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20*年底前已审批但尚未享受到期的,继续享受。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9年以后,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认真落实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创业和充分就业,让失业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主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工作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1.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本市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根据项目情况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1-5万元,贷款期限2年,到期确需延期的,可展期一年。对提供有效抵(质)押物进行反担保的失业人员,贷款额度可扩大至10万元;对合伙经营的,可按每一名合伙者不超过3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标准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要切实设立好贷款担保基金,增加由贷款担保基金直接为小额贷款担保的方式。同时,失业人员也可自行选择以下反担保方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稳定职业、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且已缴纳一年以上的人员;以拥有所有权的房产等不动产进行反担保的。
失业人员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或自行通过其他途径申请银行贷款从事服务业项目(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在小额担保贷款标准额度内,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其他失业人员给予50%贴息(展期不贴息)。具体办法由市人行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共同制定。
2.建立和完善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对充分就业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3人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达96%以上,并且进行借款人和社区签订《信用承诺书》,社区就业服务站建立借款人贷后管理跟踪服务卡、同时积极配合欠款追索工作的,可授予*市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称号。信用社区由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人行*市支行共同认定,每年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市财政按信用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额的1.5%对信用社区核拨奖励工作经费。
对信用社区内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项目经市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服务中心开业指导专家组论证的人员自主创业的,经具体经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资信评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对因免除反担保手续造成的贷款呆帐损失,由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分别承担50%,市财政按相关规定核定后,分别给予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贷款呆帐损失承担额60%的补偿。
3.统筹解决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经营场地。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政府投资创办的商贸市场内首次经营满1年以上的,每年给予年租金10%的优惠,年优惠最高不超过3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其他场所首次经营满1年以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或免税证和户籍地、经营地社区证明给予年租金10%的租费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便民利民微利项目的,给予年租金15%的租费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适当增加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岗位补贴。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凭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一次性给予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20%的自主创业补贴,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补贴。城镇其他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的,给予500元的自主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从事文化产业和"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服"(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三管"(物品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等便民利民微利项目的,按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20%给予岗位补贴,期限为2年。
5.针对性减免一定的税费。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限制行业同上),按每户每年8000元定额依次减免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截止日延长至2009年底,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认真做好失业人员创业服务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服务中心,提供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项目论证、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一支由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创业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推动创业服务工作的开展。公安、税务、行政执法、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应积极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证照开设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提供便捷服务。由失业人员创办的经市失业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开业指导专家组论证的、不危害公共安全的项目,给予3个月的孵化期;由社区组织的来料加工项目,给予1年的孵化期;失业人员从事设计、咨询、中介、翻译和"三托"、"三服"、"三管"等不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自主创业项目,经所在社区同意,本人已取得合法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辅房,可作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失业人员从事其他个体经营的,凭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核批的临时用房或占道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三)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扩大就业援助范围,切实解决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1.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就业援助制度。全市上下要充分依托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为载体,积极帮扶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且积极求职的*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包括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失业登记1年以上就业转失业人员、持有《特困证》劳动力、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需赡养经医保机构确定特殊病种的直系家属人员,农村复转军人和被征地农民中生活困难的"4050"人员;同时,各镇乡街道、社区要合理有效的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要进一步完善城镇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制度,规范审核认定程序,建立专门台帐,及时接受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申请,做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对首次通过市级评估考核的充分就业社区或创业型社区给予2万元的补助,通过市级复评的充分就业社区给予每年1万元的补助。
2.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勤杂岗位(含社区从事就业援助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也按公益性岗位标准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交部分由个人承担;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市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连续就业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适当延长。
3.鼓励其他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就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新增就业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每招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新增就业岗位1000元标准的奖励。
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增加的岗位,招用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100人以上企业达10%),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贴息50%),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经办银行可按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财政贴息和呆、坏账损失补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当年新增就业岗位新招用本地劳动力20人以上,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发生劳动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向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空岗报告和就业登记的,按新办单位每招一名200元,非新办单位每招一名5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奖励。
4.鼓励"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稳定性。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月收入达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户籍所在镇乡、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或社区就业服务站申报就业,经市就业管理机构审核,财政部门审批,给予上年度本市平均工资11%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养老保险补贴为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6%;医疗保险补贴为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5%,连续享受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享受期满,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在2009年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且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可再延长1年。
5.实施就业援助补贴。对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12个月以上未能重新就业,且因经济困难未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4050"失业人员,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80%的就业援助补贴;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未能重新就业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100%享受就业援助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农村户籍相同人员按城镇标准的60%发放就业援助补贴。
(四)鼓励失业人员从事来料加工。组织下岗失业人员从事来料加工,月收入达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凭《来料加工劳务协议》等认定材料和个人社会保险费凭证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和从事灵活就业人员相同。从事来料加工全年收入达不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按全年加工费收入总额除以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给予社保补贴的月数。
(五)努力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公益性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推荐、未就业毕业生人事等服务。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管理等新兴社会公共服务工作岗位上就业。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培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本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一年以上未就业的,凭《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相关政策。
四、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
(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要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二)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人员、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凭《职业资格证书》或劳动就业部门确认的其它培训证书及相关资料提供一次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三)培训补贴标准:
1.创业培训:对本市城乡劳动者中有创业意向的、凭创业项目计划书,自行选择创业培训基地或参加统一组织的创业培训,凭《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给予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助(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职业技能培训:对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困难人员给予800元以内,被征地农民及其他失业人员给予600元以内的培训补助;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外来务工人员、本市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200元的政府补助。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的给予每人80元的补助。
3.职业指导:失业人员参加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就业指导、开业指导、就业政策、职业道德等职业指导的,按每人80元的标准拨付给培训单位。
(四)进一步完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
要强化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和培训质量挂钩机制,充分调动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提高政府培训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一)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依据《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与职业培训信息、社会保障信息的互联与共享。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定期职业供求、工资指导价位和职业培训信息,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鼓励中介机构和街道(镇乡)社区就业服务站介绍失业人员就业。对成功介绍和帮扶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街道(镇乡)社区就业服务站,按就业困难人员每人100元,其他人员每人5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扶持创业成功的按职业介绍补助的2倍给予创业帮扶补贴。境外输出机构成功输出本地人员就业的,按就业困难人员每人600元,其他人员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境外劳务输出补贴。
(三)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市、街道(镇乡)、社区(行政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明确服务职责,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要求,在街道(镇乡)建立综合性的服务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社区(村)要设立服务窗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根椐就业服务工作日渐繁重的情况,合理增加并落实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并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每个社区配备1至2名专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四)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办理、发放登记证,做好相应的登记、统计工作,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在登记证上予以注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具体登记办法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促进就业的资金保障机制
(一)根据我市的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要加大资金投入。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确保就业政策资金支出的需求。
(二)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要切实加强对资金拔付的审核、审批和支付管理,建立健全的资金运行全过程内控制度,具体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另行制定。
七、加强宣传督导,贯彻实施好《就业促进法》
(一)深入做好《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其促进就业政策法规,宣传促进就业的好做法、好典型,宣传和表彰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的先进典型,为贯彻《就业促进法》、促进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