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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温室气体的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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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温室气体的措施

第1篇:减少温室气体的措施范文

摘要 根据IPCC 2006和《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结合秦皇岛市实际状况,总结分析了城市不同管理部门管辖范围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其中涉及的城市管理部门包括工业、电力、交通、油气田管理、煤炭工业管理、城建、居民、商业、林业、城管、环境保护等多个城市管理部门,并重点讨论了上述城市管理部门在低碳城市创建中的管理要点和策略。

关键词 低碳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碳排放;秦皇岛

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严重危机和挑战。为应对全球变暖带来的危害,世界各国开展了长期的研究与实践。2003年英国首先提出低碳理念,此后低碳发展模式在各国不断深入应用,逐渐成为一种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低碳指的是较低的二氧化碳排放。温室气体中最主要的一种气体是二氧化碳,此外还有甲烷、氧化亚氮、六氟化硫、氢氟碳化物和全氟化碳(《京都议定书》规定),IPCC 2006以及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牵头组织编写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也均以上述6种温室气体进行统计。在低碳城市创建中,很多城市只是将二氧化碳排放作为统计项。本文以上述6种温室气体作为低碳城市创建中需要重点关注和减少排放的对象来展开讨论,提出基于温室气体清单的低碳城市管理策略。

当前,低碳相关的研究除“低碳城市”外,还有“低碳经济”、“低碳生活”、“低碳旅游”、“低碳农业”、“低碳建筑”、“低碳金融”、“低碳社区”等。然而一个城市的发展包含了经济、生活、建筑等各个方面,单从“低碳经济”、“低碳农业”、“低碳社区”中任何单个方面都无法实现低碳城市的成功创建。低碳城市的管理也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仅仅靠某方面的宣传来开展低碳城市的创建。低碳城市创建过程中的城市管理,应该在摸清各个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温室气体排放来源的前提下“对症下药”,各个政府部门分工负责、协调合作,用一种高效率的低碳城市管理策略来开展低碳城市的创建和管理。

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源及对应管理部门分析

本文根据IPCC 2006和《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结合秦皇岛市实际状况,总结分析了城市不同管理部门管辖范围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如表1、续表1所示。其中涉及以下11个城市管理部门:工业、电力、交通、油气田管理、煤炭工业管理、城建、居民、商业、林业、城管和环境保护部门。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源主要包括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煤炭开采逃逸、油气系统逃逸、生物质燃料燃烧、森林采伐或毁林排放、城市固体废弃物和废水处理排放7个生产活动。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农业和畜牧业也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但因本文重点讨论城市区域的低碳城市管理,暂不涉及农村区域温室气体排放问题。

城市不同管理部门管理策略分析

当前我国的低碳城市创建工作和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工作,多由城市的发展和改革等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政府部门可在宏观层面上,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能源消耗;调整能源结构,加大绿色能源比重等措施来实现低碳发展。本文重点从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的角度出发,将低碳城市建设细化到各城市管理部门,研究在城市现状下,如何开展低碳城市的创建和管理。

工业部门

根据1994年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我国工业活动引起的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社会各活动排放总量的90%以上,工业部门的低碳管理,是低碳城市创建和管理中的重头戏。工业活动温室气体排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化石燃料的燃烧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约占90%,其排放量主要受燃料类型、消耗量、碳含量以及燃烧的充分性等因素影响:二是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排放,包括水泥生产、石灰生产、钢铁生产、电石生产、己二酸生产、硝酸生产、铝生产、镁生产、电力设备生产、半导体生产、HCFC-22生产、HFC生产等,其排放量与工艺过程紧密相关。

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现阶段我国工业部门的能源消耗总量和能源强度均处于较高水平,能源利用效率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问和潜力。对于工业部门,在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前提下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应主要依靠技术进步,制定能源技术政策,引导工业行业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使用清洁、可持续能源系统;优化产品生产工艺,减少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低碳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与调整。

从手段上,工业部门可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开展提高化石燃料利用率、提高燃烧充分性、寻求低碳燃料替代解决方案等方面研究,开展节能减排典型示范,通过行业指导加强管理,进而减少和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交通部门

交通运输业的特性决定了其能源结构以汽油、柴油和燃料油为主,这些化石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温室气体。其中主要来源为公路运输,影响因素有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年运行公里数和机动车百公里油耗。

交通部门的低碳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从人、货、车、路等不同影响因素全面采取措施,构建长效机制。第一,从人的角度,交通部门需要联合居民生活部门,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提高市民的节能意识,多多选用现代通讯手段办公,减少出行频数,通过制定实施相关经济政策,提高私家车使用成本,引导居民更多地选择低碳出行方式。第二,从货的角度,细化货运市场,实现货运专业化规范化,提高装卸效率、减少货损货差、保证运输质量。第三,从车的角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使用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第四,从路的角度,加强综合运输网络建设,推进节能型运输方式发展,提高运输中转效率,实现无缝衔接。

就手段方面而言,交通部门需要完善并落实低碳交通相关法规,加强低碳城市和低碳交通宣传,强化企事业单位用车低碳节能监管,科学规划交通路网。

电力部门

中国电力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远超发达国家和全球平均水平,在温室气体减排上有巨大潜力。电力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由火力发电厂燃煤产生,其排放量与火电装机需发电量、燃料利用率等因素有关。

目前我国的电力能源结构还是以煤电为主,所以电力部门的低碳城市管理,在积极寻求清洁发电技术、提高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之外,还是要以煤电的高效化和清洁化作为低碳管理的重点。比如以超临界、超超临界为代表的高效发电技术,以增压流化床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等为代表的清洁发电技术,以及碳捕获与埋存技术等。以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为例,目前平均供电煤耗为315克/千瓦时,比全国平均供电煤耗低30克/千瓦时。碳捕获和封存技术可以有效地降低电厂的碳排放强度,满足低碳排放的要求。

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和油气田管理部门

煤炭工业和油气田工业温室气体排放主要由化石燃料燃烧和开采逃逸引起。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和油气田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优化生产布局,强化工序节能。另外,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管理部门要充分重视科技创新,建立创新发展的政策和激励机制,促进节能减排技术创新,通过优化工艺减少化石燃料燃烧量。

对于煤炭开采加工引起的甲烷逃逸量,主要与甲烷的利用量有关。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的低碳城市管理,应重视煤炭工业管理水平,重点关注煤矿瓦斯的综合利用,减少逃逸量。

对于油气田系统的甲烷逃逸,油气田管理部门应优化油气田开采工艺,优化油气系统,减少逃逸量。

城建部门

城建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由城市热力供应、建筑业的化石燃料燃烧,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用能引起。城市热力方面,应从提高燃料利用率,寻求清洁供暖技术、提高建筑物保温性能等方面着手。

伴随着我国当前快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建筑领域的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也在快速增长。从相关建筑材料生产到建筑竣工使用,即使不考虑建筑运行能耗,建筑业总能耗占社会能耗的比例也较大。在建筑业方面,城建部门应以建筑节能减排为重点,坚持节能减排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发展绿色建筑,从而减少建筑业温室气体排放量。

市政设施用能方面,城建部门应重点考虑低碳节能设施建设,比如节能公共照明等方面。

居民生活部门

居民生活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包含居民烹饪炉灶化石燃料燃烧、居民用车化石燃料燃烧,以及居民生活用能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与居民的消费水平、环保意识有关。居民生活部门的低碳城市管理,应该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选用低碳节能家电及灶具,节约用能,低碳出行,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商业部门

商业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源主要为服务业中的化石燃料燃烧(含用车)、生物质燃料燃烧(如木炭烧烤),以及商业用电方面。商业部门的低碳城市管理应依靠政府及相关行业协会、商家以及消费者三方的力量共同推动商业部门的温室气体减排。商业部门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推广清洁能源,加大宣传教育,推动商家间温室气体减排借鉴,推行低碳认证等方式实现商业活动的温室气体减排。

林业部门

林业包含温室气体的排放和温室气体的吸收。森林砍伐或毁林引起林木燃烧产生二氧化碳,同时减少森林面积引起温室气体的吸收减少。林业部门的温室气体管理应该从增加森林和绿化面积,减少森林砍伐和毁林方面着手。

城管部门

城管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由生活垃圾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医疗废物焚烧、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产生。城管部门的低碳城市管理,应从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综合利用填埋场填埋气;大力推动废物焚烧发电并并人国家电网;推动污水处理甲烷回收利用等方面着手。

环境保护部门

在温室气体清单中,涉及环境保护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是危险废物焚烧和工业废水处理。环境保护部门的低碳城市管理,应该重点关注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包括酒业生产)、饮料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医药制造业等厌氧处理工业废水产生的甲烷回收及利用,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同时,环境保护部门作为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势必肩负着协同以上多个政府管理部门开展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的重要使命。环境保护部门应该加强对以上各个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各种温室气体减排任务的监督指导,使各个管理部门间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城市温室气体减排,完成低碳城市的成功创建与有效管理。结语

低碳城市是我国城市化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是决定中长期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成效的重要因素。创建低碳城市,把低碳理念融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之中,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减缓气候变化。创建低碳城市需要重视和发挥城市各个管理部门的重要作用,举城市政府和部门之合力,促进产业技术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宣传和普及低碳理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减缓气候变暖。

主要

参考文献

[1]IPCC. 2006 IPCC Guidelines for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R].2006.

[2]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等,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R].2011.

[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EB/OL].2004-11-19. nc. ccchina. gov. cn/web/Newslnfo. asp?Newsld=336

[4]刘红光,刘卫东,中国工业燃烧能源导致碳排放的因素分解[J].地理科学进展,2009, 28(2): 285-292.

[5]刘长信.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碳排放:影响因素、减排潜力及预测[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0:43.

[6]狄鹏.西安市交通低碳化路径选择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3:38-42.

[7]康重庆,周天睿,陈启鑫.电力企业在低碳经济中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J].能源技术经济,2010 (6):1-8.

第2篇:减少温室气体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生物;碳汇;特性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5-0244-02

全球变暖是当前全球气候变化研究中的主要论题,而温室气体的增加被认为是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大气中温室气体体积分数增加导致的全球气温升高,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和科学家的共同关注,已成为全球生态环境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领域。其中,CO2是大气中最重要的温室气体,在对温室效应和全球气候变暖的贡献中,占70%。

中国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在发展中国家里第一个履约,于2007年6月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我国二氧化碳人均排放量比较低,但是排放总量位居世界第二。2025年前后,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有可能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预计2050年,我国能源消耗将占世界能源总消耗的60%左右。基于此,发达国家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承诺减排温室气体的呼声越来越高。面对国际减排压力和国内经济可持续增长、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多方面的要求,二氧化碳减排已经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十分紧迫的问题。

一、森林碳汇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为实现CO2的减排,2001年的《波恩政治协议》和《马拉喀什协定》均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作为抵消CO2排放的主要措施,并制定了新的规则。我国目前开展的碳汇活动也主要是围绕造林活动进行的。

到2005年6月,仅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就已经提交了130多个林业碳汇项目建议书,其中包括中国广西项目在内的大约20个项目进入了准备实施的候选之列。预计到2017年,这些项目产生的碳汇将达到1 000多万吨。“中国东北部敖汉旗防治荒漠化青年造林项目”是《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我国与国际社会合作的首个林业“碳汇”项目。在第一个有效期的5年时间内投资153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 300万元,其中意大利资助1 150万元),在内蒙古敖汉旗荒沙地造林4.5万亩,使约2 500名当地农民和林场工人受益,该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是提高实施可持续发展政策的能力,并将首次尝试以森林碳汇为途径,将防治荒漠化及改善沙区生存条件与增加荒漠化地区农民收入相结合,填补了我国森林“碳汇”项目的空白。

但是,造林碳汇项目也存在一些实施中的困难,如项目基准线与额外性的确定、碳储量的计量与核查、参与机构繁多、实施过程繁琐、运行成本较高等。更重要的是,森林碳汇项目还很难进入市场。目前的造林碳汇项目全部都是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实施的,只是用于抵消发达国家CO2的排放量,导致发达国家并没有采取实质性的减排措施,发展中国家也只是获得生态效益,碳汇项目短期内也不会产生经济效益,导致碳汇项目失去内在的市场经济驱动力,更难以形成自我循环、良性发展的碳汇经济产业链。因此,寻求森林碳汇以外的碳汇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湿地碳汇

加强碳汇能力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补充,也是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基本政策和措施之一。除森林的碳汇作用外,在增加碳汇方面,湿地是目前已知的陆地生态系统中仅次于森林的重要碳汇之一,特别是高纬度湿地储存了全球近1/3的土壤碳。湿地作为温室气体的储存库、源和汇,在缓解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十年来,许多研究学者逐渐意识到湿地巨大的碳汇能力,并由此展开了一系列湿地碳汇价值的调查,如20 世纪90 年代末期,欧美通过大型陆地碳汇监测网络EUROFLUX 和AMERIFLUX 对湿地进行了长期的碳通量观测和研究。同时,湿地也是重要的碳源,湿地中有机残体的分解过程产生大量的有机气体,其中最重要的是CO2和CH4。因此,客观评价湿地的碳汇价值,制定恰当的管理措施对于增加湿地的碳汇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芦苇因适应力强、繁殖力高而广泛分布于各类湿地中,是湿地的重要植被类型。而且,由于芦苇具有重要的经济、生态价值而被各国广泛种植,已成为重要的人工湿地。芦苇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CO2将其转化为有机质,经腐殖化作用将有机质储存在湿地土壤中。汪宏宇2005年对盘锦芦苇湿地CO2通量的研究结果表明,芦苇湿地对CO2具有较强的碳汇作用,固定二氧化碳为13.32 t・hm-2。

三、水生生物碳汇

水生生物作为湿地的主要生物资源,其碳汇潜力也是十分巨大的,水生生态系统是CO2一个巨大的汇。据测算,小球藻、栅藻和水华鱼腥藻的含碳量分别达到46.38%、51.28%和68.76%。水生高等植物和动物碳汇潜力更不可忽视。

据Downing等研究估算,贮存在湖泊的生物体有机碳大约为0.036GtC/a。

水库在全球碳循环的作用亦不容忽视。70年代,全世界总的水库面积约为0.4×106km2,碳在水库的滞留率比湖泊大,约为500gC/m2・a,其中50%来自土壤,1970年贮存在水库的碳汇总量为0.1GtC/a,估计到2050年将可达到0.2GtC/a。

通过生物链的作用,水生动物碳汇功能的潜力也是十分巨大的。柴方营等(2001-2005)人在北纬45°高寒地区的3 000公顷水域试验证明,每年利用第二和第三营养级水生生物可成功固碳2 500余吨。

参考文献:

[1] 汪宏宇,周广胜.盘锦湿地芦苇生态系统长期通量观测研究[J].气象与环境学报,2006,22(4):18-24.

[2] 于洪贤,黄璞.湿地碳汇功能探讨:以泥炭地和芦苇湿地为例[J].生态环境,2008,17(5):2103-2106.

[3] Downing J P,Meybeck M,Orr J,et al.Land and water interface zones.Water Air and Soil Pollut., 1993,70:123-137.

[4] Walsh J J.Importance of continental margins in the marine biogeochemical cycling of carbon and nitrogen.Nature,1991,350:53-55.

Research on the character of the biological carbon sink type

YU Hong-xian,LI You-hua

(Northeast agriculture university, Harbin 150030,China)

第3篇:减少温室气体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农业;气候;生态保护;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模式;微生态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5)10-0065-03

气候变化给人类带来各种各样的气候灾害,且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也是惊人的。各种气候灾害是人类的大敌,尤其对农业而言,其对气候变化反映最为敏感,抵御能力最为脆弱,影响也更为巨大。同时,农业对气候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1农业温室气体排放对气候的影响

气候变暖主要是由于人为温室气体(GHG)排放增加所致,农业领域是一个重要的GHG排放源。全球农业领域GHG排放约占总人为排放的30%,我国农业领域的排放比重约占20%,主要气体有CO,CH4,N2O和NO等。IPCC指出,农业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源包括反刍动物消化、动物粪便处理产生的CH4和N2O排放、水稻厌氧条件下的CH4排放、农田过量使用氮肥产生的N2O排放、农田耕作产生的CO2排放等。而在农业源中,畜禽养殖业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268.26万t和71.73万t,占农业源COD和氨氮排放量的95.8%和78.1%,大量畜禽废弃物给养殖场周边环境带来诸如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畜牧业是我国农业领域最大的CH4排放源,是农业温室气体和面源污染的排放大户。

2农业温室气体减排途径

2.1充分利用微生态技术,减少动物肠道CH4排放

反刍动物排放的CH4是通过肠道发酵过程产生的,反刍动物瘤胃内的产甲烷菌通过微生物作用合成甲烷,但甲烷并不能被动物机体利用,只能通过嗳气排出体外。通过研发推广微生态产品及其技术,可以减少反刍动物CH4排放。微生态技术具有以下功能:一是提高动物单产水平,通过减少并调控畜禽养殖数量来提高养殖效益,从而减少CH4的排放总量。二是通过调配畜禽日粮结构,借助有益微生物菌群,改善和分解低品质饲料纤维素等多糖分子,提高畜禽对饲料的消化率,减少瘤胃CH4生成量和粪便中有机物的残留,减少单位饲料消耗的CH4产量。三是通过微生态工艺使常规饲料生物颗粒化,缩短饲料在瘤胃内的停留时间,减少营养物质在瘤胃内发酵造成的能量损失。四是通过微生态菌群抑制产甲烷菌活性,从而调控瘤胃内CH4的大量生成。

2.2高效利用畜禽粪尿,减少畜禽废弃物温室气体排放量

我国年畜禽粪便资源总量约为8.5亿t,相当于78.4Mt标煤。提高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使其变废为宝,可有效减少温室气体的减排量。利用厌氧发酵原理开发畜禽废弃物发酵菌剂,可将污物处理为生活用沼气和生物有机肥,其中,沼气可直接用作燃料以有效利用CH4。同时,利用畜禽废弃物发酵菌剂还可替代传统粪便清理方式,有效减少CH4排放。一头猪年产粪尿量达2.1t,若采用水冲式清粪,其污水排放量将增加4倍以上;而采用干清粪节水工艺,实行粪污干湿分离、雨水和污水分流,并将畜禽废弃物发酵菌剂处理,可将畜禽废弃物温室气体排放量降到最低。试验表明,与水冲清粪相比,经发酵菌剂处理后的畜禽废弃物CH4排放量减少55%以上。

2.3推广发酵床等健康养殖技术,实现畜禽污染物“零排放”

畜禽养殖对大气污染主要来自畜禽粪便产生的臭气,尤其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密度高、清粪不及时、消毒不力等因素加剧了舍内空气环境的恶化,需要利用生物除臭技术进行处理。微生物制剂能够减少气载病原菌数量,增加气载有益菌数量,降低畜禽疾病感染率,抑制病原菌生长,同时还能降低禽舍内温室气体CH4,N2O,NH3和H2S等释放量,对畜舍内有害气体具有净化作用。试验表明,可使NH3降解率达74.3%,H2S降解率达81.6%,并可大幅降低养殖场畜舍内的有害臭味。同时,利用微生物作为物质能量循环和转换“中枢”,推广发酵床式养殖方式。这种模式没有任何废弃物、排泄物排出养殖场,大大减轻养殖业对周边环境的气液污染,是节约能源、减少疾病和用药、清除粪臭、实现零排放的环保生态型健康养殖方式。

2.4开发应用生物有机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和GHG排放

我国农田碳吸收汇约为0.20亿~0.67亿tC,农田N2O排放量中有57.8%来自化学氮肥施用,22.9%来自粪肥施用。施用有机肥可有效增加土壤碳储量。我国畜禽粪便年产量达17.3亿t,是工业废弃物的2.7倍,其氮、磷、钾总贮量为0.633亿t,相当于0.493亿t尿素、1.194亿t过磷酸钙和0.338亿t氯化钾。充分利用规模化畜禽场排泄物生产肥效显著、环境友好型生物有机肥料,可直接或间接提供植物所需养分并改善土壤性能,大大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实现农牧结合,推动循环农业发展。同时,有助于调节土壤系统有益微生物的活性,提高氮肥利用率,促进农田固碳减排,降低农田N2O排放14%~30%。

2.5高效利用农林废弃物,减少CO2,CH4和N2O排放

动物粪便等废弃物的厌氧储存及处理、作物秸秆焚烧均产生CO2,CH4和N2O。通常秸秆焚烧、粪便处理方式、气候条件等决定着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大小。减少秸秆、粪便等农林废弃物CO2,CH4,N2O排放量的主要措施是针对排放潜力大的废弃物焚烧及露天存放过程,通过生物炭技术固碳和厌氧发酵回收甲烷气体,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另外,在畜禽饲料中使用微生态添加剂可抑制CO2,CH4,N2O等温室气体的产生。其中,沼气技术就是通过畜禽粪便和污水厌氧硝化而产生的。沼气可作为燃料替代化石能源,也可用作发电和动力燃料。据推算,一个8m3的户用沼气池平均年产沼气385m3,相当于替代605kg标准煤。目前,农村沼气项目已被广泛开发为CDM项目或自愿碳减排项目。

2.6控制并减少化肥使用量,减少N2O排放

土壤中氮的主要来源是施用化肥、厩肥及农作物残留物。过量施用氮肥会导致肥料无法被农作物利用和被微生物吸收,这些过量的氮素一部分通过土壤的硝化作用转变为N2O并释放到大气中,另一部分渗透到地下水中污染水资源。伴随着我国农业的“十二连增”,农业化肥投入量在逐年增加,我国农业增产对化肥的依赖度越来越高,这不仅导致土壤的过度利用,而且使N2O排放量呈上升趋势。因此,提高氮肥利用率是减少农业N2O排放的关键措施。目前,我国农业氮肥利用率为20%~40%,如果长期采用微生态、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先进技术,可将农业氮肥利用率提高到30%以上,N2O排放量相应降低15%以上,大幅减少作物需氮量,调节和解决作物需肥与土壤供肥之间的矛盾,达到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作物增产的目的。试验证明,利用微生态技术可使肥料利用率提高10%~20%,每年节约氮肥1000万t,相应减少CO2,CH4,N2O等温室气体排放12000万t。

2.7加强稻田综合管理,减少稻田CH4的排放

在厌氧环境下,稻田甲烷排放是由产甲烷菌利用田间植株根际有机物质转化CH4形成的,是除去水稻根际CH4氧化菌对CH4氧化后的剩余量。稻田甲烷排放主要受土壤性质及其根际菌群状况、灌溉及水分状况、施肥种类及方式、水稻生长及气候等多因素影响。水分是影响稻田CH4排放的决定性因子,通过改变稻田的水分管理和微生物菌群可改变产甲烷菌生存的厌氧环境,从而控制甲烷的产生和排放。研究表明,节水灌溉、间歇式灌溉及微生态控制根系菌群能够减少稻田甲烷的排放。减少稻田CH4排放的主要管理措施除水分管理外,还包括品种选择、施肥种类、施肥量等,应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进行稻田耕作。

2.8改进农业生产管理措施,增加土壤系统的碳汇总量

农业固碳主要依赖土壤系统。通过改变栽培、耕作、施肥等农业生产方式,可以增加土壤系统的碳汇总量。一是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等减少机械进地次数、提高农机作业效率的农田生产措施,减少人类对土壤结构及功能的破坏。二是推行秸秆还田和增施有机肥,增加土壤植物残体和有机质含量,进而增加土壤碳的固定和投入。农村生物质能源有很大发展潜力,经合理开发利用,可以有效替代化石能源消耗,缓解能源危机,减少GHG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三是通过微生物技术改善土壤结构与功能,提高土壤固碳水平,减少过量使用化学氮肥造成的氮沉降。

2.9通过植树造林和还林还草,实现植物型自然生物固碳

植物型生物固碳主要通过增加绿色植物生物产量方式来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如植树造林。树木生长需要吸收并固定CO2,并将其转换为生物量,从而形成森林的固碳效果。低产农田退耕还林还草可使大气碳较多地存留于土壤或较长时间储存于植被中,人工林每生长1m3的木材,可吸收CO2约1.83t。草地年固碳潜力为23.9Mt,占全球固碳能力的29.0%。可见,植物型生物固碳是非常有效的生物固碳方式。

参考文献

[1]陈婷婷,周伟国,阮应君.大型养殖业粪污处理沼气工程导入CDM的可行性分析[J].中国沼气,2007,25(3):7-9.

[2]刘允芬.农业生态系统碳循环研究[J].自然资源学报,1995,10(1):1-8.

第4篇:减少温室气体的措施范文

一、我国现行气候变化立法现状

(一)《宪法》中的相关规定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法规的基础和依据。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虽然,我国《宪法》并没有明确直接提到“气候变化问题”或“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但是,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将对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积极作用,而植树造林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举措。

(二)《环境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

我国《环境保护法》是一种综合性的实体法,除宪法之外,在环境法体系中占有核心的最高地位。它是包括大气变化在内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加以全面综合调整的立法。我国《环境法》在总则和分则中都包含有对大气保护的条文,如总则中明文将“大气”纳入环境法调控和保护的范围之列,明文规定大气为环境的一部分,在分则中第二十四条规定了防治粉尘等对环境的污染。

(三)能源单行法中的关规定

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我国存在着大量的能源单行法律,这些单行法组成了我国应对变化立法中最重要的部分。这些单行法律主要包括:1995年12月的《电力法》、1996年8月的《煤炭法》、1997年11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1月修订)和2005年2月28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这些法律确立了大量有利于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的法律制度和措施。

(四)资源与环境保护单行法中的相关规定

我国于1996年颁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其中若干法律条文涉及到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我国2000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一部针对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律,同时也是我国在《京都议定书》谈判过程中根据国际环境立法趋势而制定的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法律。该法的部分法律规范有利于实现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如该法第九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

(五)循环经济立法中的相关规定

我国于2008年8月29日颁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其立法目的在于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为进一步推动减排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其设计、建设、施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采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和小型、轻型、再生产品。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该法对减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实现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我国现行气候变化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门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粗略和缺乏可操作性

法律规定的操作性是确保法律得到充分执行的必要前提条件,是衡量一部法律优劣的一把尺子。正如美国著名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言:如果包含在法律规则部分中的应然内容仍停留在纸上,而并不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那么法律“只是一种神话,而非现实。”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中的部分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粗略和缺乏可操作性。例如《节约能源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引进境外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但该法未明确规定应该采取哪些具体的“鼓励”措施。总之,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中类似的原则性规定较多,但“操作性不强”的弊病又往往使得这类法律规定有流于形式之嫌。

(二)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前瞻性不足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应与时俱进,体现新时代的特点,反映国际社会对我们提出的最新要求。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虽然规定了许多节能减排制度,如落后设备、工艺和产品的淘汰制度、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制度等,但其还不能完全跟上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前瞻性不足。

(三)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责任设置不科学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中确立的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并不都是配套和对应的关系,有些法律规定虽然为调整的主体设定了法律义务,但是对其在不履行法律义务时应如何追究法律责任则没有相应规定,由此可能会导致许多法律义务形同虚设。如《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这是一项旨在鼓励太阳能开发利用的法律义务,但其在“法律责任”中没有对应的条款,缺乏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保障,使得这些法律规定的执行力度值得怀疑,不利于进一步控制我国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第5篇:减少温室气体的措施范文

《后天》是一部好莱坞大片,讲的是温室效应带来的全球变暖,引发气候突变?以美国为代表的世界各国,遭受到洪水、海啸、冰雹、龙卷风和暴风雪的猛烈袭击,气温骤降,冰期来临,人们陷入了一场空前的灾难中……

温室效应所引发的全球变暖,主要是由温室气体的排放引起的,而温室气体来源于煤和石油等化石燃料的燃烧,如果人类不采取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地球将持续变暖,也许某一天《后天》所演绎的情形会真的到来。

温室效应不仅给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重大负面影响,还直接危及到国家安全。比如,因为气候突然变冷,会导致农业产量下降,引起食物短缺;洪水和干旱这些气候极端事件会导致能源供应的中断。这些不应该被认为是危言耸听,而是需要认真对待。因此我们应未雨绸缪,加强对气候和环境变化的研究,特别是未来20年和50年气候变化的预估及其应对策略的研究,同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建立完善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

通过《后天》这部电影,我们领受到,万一类似的气候突变真的发生了,我们应该怎么做?通过《后天》,我们更应该意识到,拨动气候变化的无形之手,也许就是人类自身。其实,我们倒可以把这部影片看成是对整个人类的警示:在“后天”来临前的“今天”,我们是应该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了。

第6篇:减少温室气体的措施范文

现代气候变化问题是指由于人类大量排放温室气体引起地球平均气温升高所造成的可能危害,如地球生态系统的改变、海平面上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生物多样性减少等。过去150多年里,大气中的温室气体随着工业化的扩张而增加,1901年以来,世界平均气温上升了0.74℃。从1978年开始可以获得的卫星数据表明,北冰洋冰层的年均厚度正以每十年近3%的速度消融,夏季减少更快,超过7%。北极冰冠的体积已不足50年前的一半。在这段时期内,北极地区的平均气温上升了大约7℃。面对严峻的形势,如何抑制全球变暖趋势,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一个迫切的政治议题。但正如吉登斯所言,在治理气候变化问题中存在“吉登斯悖论”①现象,我们称之为“青蛙效应”,意即全球变暖带来的危险尽管听起来很可怕,但它们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不是有形的、直接的、可见的,因此许多人会袖手旁观,不会对它们有任何实际的举动。等到灾难来临时,人类再想应对它,为时已晚。这就是为什么对于许多公民来说,气候变化是一个“想后”的议题,而不是一个“思前”议题的原因。有关态度调查表明,大多数公众认可全球变暖是一个严重的威胁,但只有少数人愿意为此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在精英当中,气候变化“屈尊”成为一种姿态政治——韬略听起来宏伟壮阔,但内容空洞。②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和公民都不会采取实质性的行动来抑制全球变暖趋势。③气候变化风险的间接性、不可见性使得有些国家只关注于当前利益的获取,忽视气候变化带给未来的风险。短视和冷漠使得有些公民、国家认可全球变暖是一个严重的威胁,但却只有少数人愿意因此而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少数国家原意承担责任、采取措施治理气候变化问题。短视和冷漠也加重了气候变化带来的环境不公。

一、“吉登斯困境”与环境正义

环境正义是指人人都应享有清洁环境之益而不受不利环境之害的权利,也有保护和促进环境改善的义务,主张权、责、利相对称。④它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方面,所有人公平地享受环境权利,公平地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代内之间是这样,代际之间更应该如此;第二,在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方面,所有人在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的同时,承担补偿自然的责任,以实现利用和保护的平衡。环境公平分为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两大类,代内公平又分为国际公平、区域公平、阶层和群体公平。⑤气候变化是实实在在的、危险的,引起气候变化的是人类活动。随着工业生产的扩大、经济的发展,人类社会向大气中排放的温室气体日益增多,气候变化问题越来越严重。温室气体排放的无国界性、全球性使得气候变化问题不断地生产环境不公,例如温室气体排放国与风险受害国、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存在的环境不公问题使得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日益复杂。

(一)气候变化的代内环境正义问题

代内环境公平是指同代人之间同等享有清洁环境之益而不受不利环境之害的权利,也有保护和促进环境改善的义务,强调同代人之间的社会公平。在气候变化问题上,不管是已经实现了工业化的发达国家,还是正在工业化道路上前进的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向大气中排放工业废气,理应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承担相应的责任,避免“吉登斯悖论”现象的出现。然而有些温室气体排放国尽管已经意识到气候变化的风险,但他们同样不愿意采取实质性的措施,因为他们认为气候变化的风险对于他们而言不是有形的、直接的、可见的。但事实上这种行为与思想会导致全球范围代内环境不公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国家层面的代内环境不公问题。温室气体排放国在发展本国经济、加快本国工业化进程中大量排放工业废气,成为气候变化问题的主要加害者。温室气体排放过多将导致全球变暖,影响气候变化,并且这种风险具有无国界性,也即气候变化具有全球性,危害则由全球社会共同承担。温室气体排放国正是利用气候变化的无国界性,将气候变化的风险分摊给全世界,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这些国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风险对于自身而言是无形的、间接的、不可见的,于是他们就以此为借口放弃采取措施治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从而出现“吉登斯悖论”现象。这种将风险分摊的现象尤以某些发达国家最为明显,发达国家将某些排放工业废气严重的企业转移至欠发达地区,转移局部气候变化风险。风险分摊的做法对其他未过多排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放温室气体的国家和地区而言,存在显著的社会不公平,构成国际社会的代内环境正义问题。一国为追求本国经济利益,在工业化进程中损害其他国家享有环境之益的权利,拒绝承担环境之害的义务,这种以本国为中心的经济发展观是导致全球环境不公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同时这种全球代内环境不公问题又成为“吉登斯悖论”现象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二,公民个人层面的代内环境不公问题。对于大多数公民而言,气候变化是一个“想后”的议题,而不是一个“思前”的议题,也即关于气候变化问题,公民关注的是气候变化风险发生后应该如何解决,而不是在风险发生之前如何来预防,这也是为什么国际社会提出治理气候变化问题的“预防原则”。为什么公民缺乏气候变化的预防意识?尽管公民认识到气候变化存在的风险,但绝大多数人并未采取实际行动来改变他们的日常习惯,以减轻这场浩劫。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的行为如驾车、乘飞机、乱砍乱伐等都将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或是降低环境吸收CO2的能力。或许就因为每一个公民的这种行为对于整个地球而言微乎其微,但是每一个公民个体的行为作为社会行为的一部分,终将汇合成为影响气候变化的一股重要力量。公民致力于关 注自身利益的满足,将个人行为会带来的风险转移给整个人类承受,在每个个体看来,气候变化的风险不是有形的、直接的、可见的,因为风险很少只针对个体发生,通常受害者是一个群体。错误观念的导向下公民的行为造就了某种程度的代内环境不公问题。

(二)气候变化的代际环境正义问题

代际环境正义是指当代与后代人在利用环境资源问题上保持恰当的比例,既不能为了当代人的利益过度利用自然而使后代人无资源可用,破坏甚至毁坏他们的生存基础,也不能为了子孙后代的需要而使当代人生活在贫困中。①从历史发展过程来看,无论是作为公民的个人还是国家,在面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时总是更多地倾向于发展经济,甚至通过过度地开发利用资源、排放废气污染物等途径来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当代人在满足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忽视后代人利用资源和享受环境的权利。同时当代人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大量排放工业废气,但却不采取解决措施改善大气质量,将大气污染、气候变化的风险转嫁给后代人承担,也称为风险继承,使后代人承担未能获得相应收益的社会成本,造成环境代际的不公平。气候变化是地球上人为温室气体排放长期累积的结果,而其影响也将是代际传递的,因此会产生环境不公的代际传递。②气候变化的长期性使得人类在排放温室气体的时候很少考虑到气候变化将给未来产生的各种风险,人类将风险留给后代人,自己享受发展的成果,将后代人置于一种不公平的状态,正因为如此,当代人认为风险不是有形的、直接的、可见的,他们总在避免承担治理气候变化问题的责任,不愿采取行动改善气候状况。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他们在排放温室气体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是一个酝酿代际环境不公问题的过程。环境不公是现代社会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解决气候问题引发的环境不公问题,必须不断推进和深化气候变化议题的政治化进程。

二、气候变化议题的政治化

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克服“吉登斯悖论”,就一定要让言语变成行动,发展出能有效治理气候变化的政治。吉登斯认为气候变化的政治化应该有两个阶段:目前正处于第一阶段,即将该议题纳入政治议程,而第二阶段必须将气候变化政治化深植于我们的制度和公民的日常关切之中。①

(一)气候变化问题进入政治议程

气候变化问题的政治化有一个过程。1960年代中期,美国等一些国家的科学家向政府提出报告:二氧化碳将导致全球气候变暖,1970年代初,科学家开展一系列气候问题研究,呼吁对未来气候变化的威胁予以重视,这一时期主要是科学家致力于将气候变化问题纳入政治议程,希望政府予以重视。1985年在奥地利的菲拉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赫(Villach)召开的“评估CO2及其他温室气体对气候变化及有关影响”的国际会议,就经济、社会和科技等方面的政策选择进行深入研究,呼吁政府在决策上加以重视。在1988年召开的多伦多会议上,气候问题已经正式成为一项国际政治议程,有来自48个国家的300多名科学家、政治家以及联合国组织、其他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指出,全球变暖所造成的最终后果可能仅次于核战争。多伦多会议后,政治家不能不对于日益增长的公众关注和科学上的共识作出一系列反应。这些反应包括:建立“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为决策者提供气候变化科学背景和政策建议的评估报告;频繁召开国际会议,高层政治家纷纷发表声明,表达为控制和减缓气候变化采取对策的政治意愿;提出限制CO2排放的目标,等等。这些努力导致了1990年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开始,并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正式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至此,气候变化问题已经不仅是一个科学问题或环境问题,而成为一个轰轰烈烈的全球性问题,一个涉及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异常错综复杂的综合性社会问题。②气候变化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逐步纳入政治议程,这是气候变化政治化的第一阶段。将气候变化纳入政治议程,实际上也就是将气候变化的风险纳入政治议程、使其进入公众视野,即随着国际社会越来越多地关注和讨论气候变化问题,气候变化风险将逐步地被更多的公民、组织、社会团体、国家认识和了解。风险公开化有助于人们更深切地体会到气候变化风险带来的恐慌,改变原有的“气候变化风险不是有形的、直接的、具体的”观念,时刻认识到气候变化风险的严重性,自觉改变日常行为习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风险公开化有助于减轻环境不公,欠发达地区的公民和政府将形成利益同盟,要求温室气体排放者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督促国家和个人减少导致气候变暖的各种行为,从而维护自身利益,改变处于环境不公平的状态;温室气体排放者将逐渐意识到“短视行为”和“以本国为中心”等观念的错误性,在发展的同时关注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从而避免自身遭受更为严重的气候变化风险。进入政治议程,气候变化不再仅仅是一个科学问题、环境问题,还是一个国家发展中的政治和政策问题,这使得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和广大公民的努力。但是目前很多国际会议还仅限于提出气候变化问题,国际社会未能就这一问题的真正解决达成一致意见。

(二)将气候变化深植于制度和公民的日常生活

气候变化的政治化要求国家和政府成为重要的活动者,因此吉登斯认为第二阶段就是要将气候变化深植于制度和公民的日常生活中。将气候变化深植于制度主要是指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应该依靠国内政策和国际政策。在国家内部,为实现气候变化的政治化,将气候变化深植于制度,政府应注意以下两点:第一,政府应该树立一种长远眼光和战略视野,必须有某种进一步的改革和创新的“计划”①,即制定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战略性政策方案,将气候变化与政治联合并稳定于政府活动中。具备长远眼光和战略视野的“计划”可以使政府宏观把握、约束国内各行业、各地区、各社会团体等主体之间的行为,通过平衡各方利益,有节制的利用资源实现环境不公问题的解决,促进环境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第二,政府应该注意保持有关气候变化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平衡各党派之间、社会团体之间 以及各行业之间利益,维持政策稳定执行,打造某种类型的跨党派框架以推进放眼长远的政治。气候变化的无国界性、全球性使得仅有国家内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部治理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还不足以解决问题,加强国际合作,制定大部分国家都认可的国际政策才能保障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成功治理。尽管目前气候变化已经纳入国际政治议程,但是国际合作存在难度大、进展慢、效率低等问题,国际社会并没有采取实质性的措施治理全球气候变化,2009年12月召开的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最终以一纸不具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收场,国际合作难度大。国际合作的困难主要在于以下三点:第一,气候变化问题涉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各国谋求各自利益,存在国际性的环境不公问题,无法实现彼此真正的合作;第二,气候变化对各国威胁的程度不同,对多数国家而言,气候问题还没有形成现实、直接、明确、迫切的威胁;第三,在责、权、利关系上也存在极大的不确定和不平衡。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中各国的责、权、利关系不确定和不平衡使得各国通常不愿主动承担责任。环境正义要求人们在环境权益上实现责、权、利的平等,环境权益分配不公使得各国在气候变化领域内的责、权、利关系更加的不明确,国际合作将更加的困难。

但是,合作共赢是国际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因此,国际合作更应该具备长远眼光和战略视野,将气候变化融入国际事务;保持国际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统筹各国行为,避免部分国家将气候变化的风险转移或是将风险继承,减少环境正义问题的出现,实现国家在平等地位上的合作,同时政策稳定有利于各国更好地适应和持续实施气候变化政策。哥本哈根会议虽然失败了,但它所制造的政治动能将推动建立起一套新的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全球治理制度。这是今后国际合作发展的方向:建立全球化的政策制定标杆;推进新国际制度的创建,建立起具有全球公信力的多边机制并赋予其一套有法律强制力的监管措施等等。②国际合作应该朝着制度化方向发展,形成国与国之间的约束力,重要的是保证治理制度的公平正义性。只有在避免环境正义问题的出现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国与国之间真正的合作。

气候变化政治化的第二阶段还要求将气候变化深植于公民的日常生活中,推出新的双边行动和协作形式。要想有能力减缓气候变化,社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参与进来,“吉登斯悖论”的解开也有赖于提倡、促进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到改变日常不良行为习惯的行动中来,而不仅仅依靠恐惧使公民行动。建立多边协作机制和多元治理模式,将气候变化深入公民的日常生活,提高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和维护环境权、生存权等权利意识;将治理气候变化发展成为一种政治意识和政治文化,指导公民的日常生活和行为习惯。如果公民能意识到全球气候变化的风险是直接的、有形的、可见的,威胁气候的行为总会以某种形式反过来威胁人类社会,而每一个公民终将不能避免风险的危害,“吉登斯悖论”将失去成立的前提,公民将改变自身的日常行为规范,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如公民可能减少每周驾驶SUV的次数,减少私家车辆的行驶路程等等,这将平衡公民之间、公民与后代人之间的权益,缓解环境正义问题。如果公民能够意识到其他地方、其他人群的排放温室气体的行为将最终使风险危害自身,意识到环境正义问题的存在,自身正在承受着因他人行为而造成的环境污染的时候,公民将产生反抗倾向,形成利益群体共同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生存权等等,要求建立治理气候变化机制,督促其他群体采取措施改善气候状况、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从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公民社会的能量,动员个人行动,建立多元治理、多层治理模式是气候变化的政治化的一个方向,也是有效治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方式。

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全球性问题,亟待国际社会、国家内部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尽管气候变化风险给人类带来可怕的后果,如印尼海啸造成导致约25万人丧生,很多人不会对它们采取任何实质性的行动,而是袖手旁观,以致出现“吉登斯悖论”现象。气候变化的政治必须处理“吉登斯悖论”,促进治理行为得到真正有效的实施,将气候变化纳入政治议程,并将其深植于制度和公民的日常生活之中。

第7篇:减少温室气体的措施范文

(一)生命周期法生命周期评价方法

(lifecycleassessment,LCA)是评价和估算产品和服务从原材料、制造、分销和零售、消费者使用、最终废弃或回收处理的整个周期内产生的CO2及其当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从摇篮到坟墓的计算方法。碳基金(carbontrust)最早系统使用LCA方法进行核算,并与Defra和英国标准协会(BritishStandardsInstitution)在2008年了《产品和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评估规范》(PAS2050),这是第一部通过统一的方法评价产品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的规范性文件,成为产品和服务碳排放评估和比较可以参考的标准化的方法。PAS2050是建立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由ISO1404014044确立)之上的评价产品和服务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的规范,针对某个企业的具体产品,从摇篮(原材料)到坟墓(产品报废进入垃圾场)整个生命周期所排放的CO2总量。PAS2050规定了两种评价方法:企业到企业BtoB(business-to-business)和企业到消费者BtoC(busi-ness-to-consumer)。前者指碳排放从产品运到另一个制造商时截止,即所谓的“从摇篮到大门”(fromcra-dletogate);后者产品的碳排放需要包含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从摇篮到坟墓”)。PAS针对温室气体评估的原则和技术手段主要包括:a)整个商品和服务GHG排放评价中,部分GHG排放评价数据的企业到企业(BtoB)以及企业到客户(BtoC)的使用。b)温室气体的范围。c)全球增温潜势数据的标准。d)处理因土地利用变化、源于生物的以及化石碳源产生的各种排放的处理方法。e)产品中碳储存的影响的处理方法和抵消。f)特定工艺中产生的GHG排放的各项处置要求。g)可再生能源产生排放的数据要求和对这类排放的解释。h)符合性声明。

(二)环境投入产出分析方法

(EIO)美国经济学家瓦西里里昂惕夫创立的投入产出分析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各领域,该方法也可用于估算企业、部门或城市和国家的碳排放数据。Matthews(2008)将碳排放分为三个层次,并分别计算。第一层次为来自部门或组织本身的直接排放,如生产或运输;第二层次将边界扩大到组织使用的能源产生的碳排放;第三层次边界继续扩大,包含了其他间接活动的碳,及产业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所有温室气体的排放。他将投入产出法应用于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形成了EIO-LCA方法。这种估算方法涵盖了产业供应链中从采购开始的所有过程,边界广泛,包括了经济中的所有活动。EIO方法是自上而下的估算方法,并可以应用二手数据,将I-O表中的经济活动与环境指标结合,将整个经济系统作为边界,可以提供一种比较综合和稳健的碳排放估算数值。

(三)IPCC测度方法该方法是

2006年联合国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编写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目前已经成为国际公认和通用的碳排放估算方法。指南中将碳排放的范围分为能源部门、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部门、农林和土地利用部门以及废弃物四个部门。其中,能源部门包含了能源产业、制造业和建筑业、运输业等燃料燃烧活动;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包含采矿工业、化学工业、金属工业、电子工业排放以及源于燃料和溶剂使用的非能源产品和臭氧损耗物质氟化替代物排放等;农林和土地利用部门包括林地、草地、农地、湿地、聚居地及其他土地的排放、牲畜和粪便管理过程排放和石灰尿素使用中的CO2排放等;废弃物处理主要计算废弃物排放、生物处理焚化和燃烧以及废水处理与排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温室气体。IPCC的测度方法是:碳排放量=活动数据×排放因子。

(四)碳足迹计算器

就个人或家庭的碳足迹而言,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departmentforenvironment,foodandruralaffairs,defra)曾了CO2计算器,可以根据个人或家庭户使用的能耗设备、家电以及出行工具计算CO2的排放量;美国加州以及我国的一些网站也设计了一些碳足迹计算器,这些都是自下而上的方法。以上几种计算方法各有优缺点,如采用生命周期评价法时需要考虑目标和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和结果解释,要确保数据的质量(数据来源、准确性、一致性、可再现性等)达到ISO14044及PAS2050的标准,为数据的获得付出的成本较大。

二、我国碳排放测度方法及低碳经济发展选择

(一)以产品供应链为依据

确定碳排放的测度计算碳排放是能够量化减排的第一步。根据产品的生命周期,通过对供应链的研究,计算产品从原材料到生产过程再到最终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一般包含如下步骤。第一步,分析内部产品数据,了解产品过程,包括原材料、将原材料转化成最终产品的生产过程、废弃物和产出的副产品、存储过程中涉及的运输环节。第二步,建立供应链流程图,明确所有投入产出和过程,同时构成数据收集和计算的依据。流程图应包括每一个具体的步骤和原材料,每一种原材料也许是另外一个供应链的成品。因此,每种原材料加工需要详细的追溯,直到确认初级的原材料没有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步,确定系统边界和数据要求,应包括原材料、生产转化,到使用和处理的所有过程中的直接和间接的以CO2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第四步,收集数据。构建的产品供应链流程图有助于确定数据,涵盖了从投入到最终处理的所有排放数据,为计算打下基础。第五步,通过供应链流程步骤计算碳排放。在上面的基础上,构建质量平衡,即在整个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流程中满足:输入=累积+输出。此过程中,使用能源或直接排放气体的排放系数,待每个步骤的CO2当量计算完毕,汇总的结果即为整个供应链中以CO2当量表示的产品的碳排放量。为了使计算结果具有科学性,需要与ISO14004生命周期评价、ISO14041生命周期清单系列标准进行比较分析,同时需要结合公司温室气体清单标准ISO14064、III型生态产品的环境标志的ISO14025以及WBCSD和WRI共同颁布的企业温室气体议定书(greenhousegasprotocolforcorporatereporting),核查结果的标准化程度。

(二)考虑国际经济的环境利益问题

此外,在碳排放测度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是国际贸易部分。随着国际贸易、投资和运输的增长,越来越多的生产过程被置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相对于科学技术和环境标准高的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规制相对宽松,通过贸易和投资的方式,发展中国家成为高碳产业集中、碳排放密集的地区。因此生命周期的过程核算框架应该跨境延伸,在确定边界层次时,需要考虑到扩展的碳排放。评估与核算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建立)、改变、运输、储存、使用、提供、再利用或处置等过程中的任一部分的温室气体排放,有助于激励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整个产品系统的碳排放。

(三)采用具有成本效率的激励措施

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与其他环境措施相同,降低CO2的措施和方法,有以限制为主导的命令控制方式和激励型的措施。命令控制方式通常由政府来决定企业实体的排放量或者应该采用的技术类型,而激励型措施由于对如何达到减排标准和减排数量更具有灵活性,可以作为减少碳排放的有效方式。激励性的政策包括排放税(ataxonemission)、固定的年度排放总量及总量限制和交易安排(cap-and-tradeprogram)等。无论采取哪种措施降低CO2排放,最有成本效率的政策是可以最好地控制减排的边际成本。采取排放税措施,政策制定者为企业或组织排放的CO2或化石燃料中所含的每吨CO2制定一个费率。研究表明将CO2排放税的税率确定在估算的减排边际收益的水平,可以激励企业在减排成本相对较低时采取更多的措施减少排放量。与固定总量限制相比,排放税的净收益为后者的5倍。虽然从长期角度看,排放税达到减排目标的成本小于固定的总量限制和交易安排,但是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能源使用状况与发达国家不同,而且北欧、荷兰、英国、德国等国家征收碳排放税的实施效果也不尽相同,因此,鉴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和结构不平衡的现状,全面实行碳排放税需十分谨慎。在总量限制和交易安排计划下,可就一段时间内规定总排放的上限,要求企业实体拥有限制量下的排放权利或者额度。在给定期限内额度或权利分配完毕,企业可自由买卖排放权。与排放税不同,总量限制和交易安排会对排放上限有规定,但由于每个市场的能源、气候和减排技术不同,减排成本也有差异。自2008年以来,我国多个省市设立了环境权益交易所,以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为龙头,广州、大连、河北、武汉、昆明等几个省市均成立环境权交易所。与欧盟和美国相比,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缺少规范性的碳排放交易所、初始分配权存在制度缺失、缺少排放权的定价机制、配套机制不完善以及法律体系不健全等方面。因此,除了法律规范和加强政府监督指导外,合理地设计总量和交易安排的结构,对达到碳排放减排目的有促进作用。首先,设定排放的上限,政府通过维持上限,出售给企业额度。其次,允许企业跨期转让减排需求,即存储额度。当减排成本低于预期的将来成本时,企业将存储额度;反之,企业可以借出额度。最后,基于额度的价格逐年修订总量限制。

(四)改善能源结构

第8篇:减少温室气体的措施范文

1.1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我国处于工业化的阶段,想要减少碳的排放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提高其能源的利用效率,并且我国提高能源效率的空间较大。我国主要是建筑物以及交通运输和工业这三者碳的排放量较大,尤其是工业所排放的碳量。我国属于发展中的国家,拥有较为先进技术的同时也拥有落后的技术。在建筑方面需要效仿欧洲国家,建筑零排放的建筑物,从而减少碳的排放量。同时不断提升工业的能源,将落后的产能迅速的淘汰,同时,将排放量降到最低。在交通方面可以通过修建高速铁路,尽量减少飞机的班次,可以在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减少碳的排放量。

1.2调整我国产业结构

发展低碳经济的有效途径就是调整产业结构,并发展低碳的产业,将其高碳像低碳转变,使其成为升级我国产业结构的主要方向。应该将重点放在知识密集以及技术密集的产业,例如信息以及现代服务的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我们必须要减少制造环节所产生的能耗和物耗以及污染。优化产业的结构,提高高碳产业市场准入的标准,并积极的发展低碳产业,这对于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3大力推广低碳技术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将低碳技术作为其发展的支撑,从而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低碳经济。目前,我国还需要进行不断的自主创新并且积极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并应用捕获以及封存碳的技术,以及能源的再生利用技术,恢复生态以及替代资源化技术等,使其先进技术中节能的优势充分的发挥出来,并且促进清洁的生产与循环利用,进一步使能源的附加值以及使用效率提高,在保障其能源供应处于安全的同时对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控制。特别是,对于太阳能以及风能和生物能源等已经成熟了的低碳技术要大力的推行,并倡导将其应用到节能型建筑物以及环保型的农业这些领域中去。

1.4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市场

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体系可以简称为碳交易,碳交易运行的机制有两种,分别是配额以及项目的交易。也就是通过项目合作的这种形式,买方需要向卖方提供资金或者是技术方面的支持,从而使温室气体的减排额度减少。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属于系统工程,我国应该尽快建立一套发展全国统一的与其碳市场相关的法律规范体系,使其目前的排放交易所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高省市对于碳交易的管理以及认知的能力,并且还需要积极的构建以及供给碳交易信息的平台。

1.5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

想要发展低碳经济必须要加强国家和国家的合作。在发展低碳经济以及自然生态保护大气环境等较多领域开展国际性的环保合作项目。同时建立新的环境保护合作机制,为大力推进国际组织以及政府机构参与到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提供法律依据。积极建设环保产业,并且在产业的规划上面将新型的能源以及环保材料与设备技术的研发作为发展的重点,吸引各个国家环保企业的注入,从而为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以及技术和人才方面的支持。

2保护大气环境的措施

大气环境的破环,是导致全球变暖以及酸雨形成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同时要注意大气环境方面的保护。

2.1首先在工业布局方面要合理,大气状况对于人们特别重要,因此应该均匀的分布工业生产,不能将工业生产集中到局部或者是少数的大城市中。这样,单位面积所排放的污染物较少,有利于自然的净化。特别是,在选择厂址方面也应该选择符合其性质的地方,例如,应该将产生有害气体的厂址选在居民区下风向。

2.2改进燃料结构及方式,能源结构不合理,使其能源利用率较差,从而导致我国大气污染更加严重。因此,必须要改善我国能源的结构,并且加大石油以及天然气的比重,不断发展新的能源,并且还可以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例如区域供热,使煤气化得以实现。

2.3提升人们环境保护的意识,采取植树造林的方法,绿化我们生活的环境,由于绿色的植物可以将大气中氧气更新,从而使空气的成分得到调节,达到净化大气的目的。因此,大面积的进行植树造林可以对温室效应进行调节,增加生物链中的含碳量,使其大量的碳无法进行转换,进而不能进入大气中去。(好像是不太通)同时还需要根据气候变化培育出适合该气候的新农作物,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3结语

第9篇:减少温室气体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低碳农业;有机农业;气候变化

中图分类号:F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8-0183-03

引言

气候变化对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现实的威胁,主要体现在农牧业、林业、自然生态系统、水资源等领域以及沿海和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已成为中国的迫切任务 [1]。中国是农业自然灾害频仍的国家,气候变化使中国出现极端天气,如雨、强雷暴、干旱化等更加频繁。据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统计,截至2010年8月6日,今年洪涝灾害造成全国2亿人(次)受灾,1 454人死亡,669人失踪,1 214.8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 347.1万公顷农作物受灾,其中209万公顷绝收,136.4万间房屋倒塌,358.1万间房屋损坏,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 751.6亿元 [2]。这无疑给中国农业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减缓是一项相对长期、艰巨的任务,而适应则更为现实、紧迫,对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减缓与适应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平衡、同举并重。在应对气候变化、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含量过程中,农业部门拥有很大的潜力,有机农业通过土壤碳汇不仅可以增加土壤肥力,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缓解温室效应保护环境,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生产经济效应。因此,发展有机农业是减缓气候变化,也是农业适应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之一。

一、有机农业是低碳农业的成功模式

农业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联合国政府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UNIPCC) 评估报告表明,农业温室气体排放主要为甲烷和氧化亚氮,农业温室气体排放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比例约为14 % [3]。有资料表明,农业源排放甲烷占中国甲烷排放总量的80%,排放氧化亚氮占中国氧化亚氮排放总量的90%以上,加上农业耕作强度的增大,对耕地干扰更加频繁,破坏农田或耕地甚至山地的结构,使土壤碳库平衡受到明显影响,其对大气CO2 的贡献将有提升的趋势。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如化肥、农药等很多都是从不可再生的能源中提炼、合成的,消耗能源。收获农产品后遗留的秸秆、农膜等亦是一种碳源的污染和浪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都与耗用能源资源、排放温室气体有关联,有的方面关联度还相当高。中国是农业大国,低碳农业在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由低碳经济的概念可以得出,低碳农业应当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排放最少的温室气体,同时获得最大收益的农业发展模式,它应包括政策导向、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多个层面的内容,实现农业产业链物质和能量梯次闭路循环利用,从根本上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和农业消费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以甲烷和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减排,可以通过减排和固碳两种方式来实现。农业是天生具有固碳这一生态功能的产业,然而农业的生产功能是追求作物的高产、稳产、高效,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随着工业产品农业机械、化肥等的大量使用,农田土壤受到严重的面源污染,湿地遭到严重的破坏,致使农业固碳的生态功能不断减弱,土壤、湿地中的碳逐渐氧化分解,农业由“碳汇”变成了“碳源”,大大加剧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因此,提高农业碳汇能力,恢复农业生态功能,需要从农业生产环节入手,减少高碳能源及化肥的使用。低碳农业是在农业生产、加工等过程减少碳排放的农业发展模式。选择低碳农业发展低碳农业是低碳经济在农业的发展,它要求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农业生物质能源,既保证农作物高产稳产,又不会对气候变暖增添压力。

发展低碳农业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中可能对碳的增加降到最低限度。产前,降低投入品带来的负面作用: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土壤污染、土地质量退化等;产中,提高农业管理人员的素质以提高管理效率,减少浪费,推广立体种植模式,节约空间,利用节水、节能模式以节约资源;产后合理处理农业废弃物,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碳的排放量,节约其他资源;在农业活动整个过程的合理使用农业机械,提高其效率,减少单位土地上农业机械的需求及使用量,节约电力等能源资源;提高农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增加价值,增加国际竞争力。

有机农业是指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有机农业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都有一套标准需要执行,其对外来投入物进行限制,建议使用某些措施改良生态环境,增加生物多样性,使有机体系有效循环。有机农业和低碳农业的诸多要求不谋而合,使得两者可以有效结合,清洁环境、生态改良同时高效生产。

二、有机农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碳汇的途径

(一)有机农业中物质和能量的内部循环降低了碳投入,增加了碳汇

有机农业生产设置林带作为缓冲带与周围普通生产隔离,设置天敌的栖息地,增加地表覆盖,增加氮的吸收和存储。有机种植中的投入品进行严格限制,应通过回收、再生和补充土壤有机质和养分来补充因作物收获而从土壤带走的有机质和土壤养分。不使用以化石能源为主要原料的化肥和农药,降低化学生产的碳素。为了培育土壤永续生产力,提高碳汇,有机强调施用优质有机肥料、生物肥料、天然矿物肥料和生物农药,鼓励利用农畜废弃物制作堆肥,循环利用农业废弃物。

以作物秸秆栽培食用菌,收获食用菌后,菌渣中仍含有大量的活性微生物和食用菌丝以及未被吸收的营养物质和微量元素。因为其菌渣可以再次作为一个草生菇栽培料,实现一料两用两收获;或将菌渣经过一定的工艺发酵,可作为饲料蛋白质替代源,酌情选用来作为饲料或饲料添加剂,既可饲喂草食动物,也可饲喂肉食动物进入养殖业循环;又或菌渣直接还田、覆盖茶园和果园,使土壤疏松透气,增加土壤有机质的积累和有益微生物的繁殖,改善土壤环境条件;又或菌渣经过工艺处理制成有机肥,接种高温纤维菌可使菌渣堆内温度迅速上升至45℃以上,并可持续18~20 天,堆制成为有机肥,再次进入种植业 [4]。畜牧业产生的粪便等废弃物经过一定的加工处理成为有机肥,同样用于养殖种植业;种植业生产的秸秆饲喂草食动物,或经过加工后作为更多动物的饲料,形成养殖―沼―果(蔬)、秸秆―畜禽粪―食用菌―沼―肥―农田等低碳、绿色、高效、综合性的生态农业链。

在种养殖业发展过程中严格控制生产各环节,改进生产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生产有机农产品。有机农产品作为生产原料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被提高产品附加值后进入贸易流通领域。种养殖业的废弃物在环保农资领域进行处理,一部分形成农资产品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一部分形成能源(沼气)改善农业生产。通过这样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的方式,有机农业将农业生态系统中养分和能量达到最佳结合,最为易行的土壤固碳方式。

(二)利用有机生产栽培措施实现节能减碳

中国大部分地区进行漫灌,其灌溉水利用系数很低。从水源到田间约有一半以上的灌溉水因渗漏、蒸发和管理不善等原因没有被作物直接利用。灌溉后农田水的利用效率也很低,仅为发达国家的一半,造成灌灌机电浪费。为减少和避免水的渗漏与蒸发,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水分利用率,可以在有机种植中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农作物喷灌、微喷灌、滴溉等技术,旱作地区推广耐旱作物品种及多种形式的旱作栽培技术,开展耐、抗旱品种和高氮素利用效率作物品种的选育,充分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有机农业强调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大力推进免少耕、秸秆覆盖等保护性耕作,避免土壤。有研究表明,土壤在翻耕和状态下释放的甲烷比有覆盖物时多很多。有机农业通过间作和淡季耕种豆科植物,利用其固氮作用来促进土壤肥力。充分利用土地、阳光、空气、水,进行套种、间作,可以拓展生物生长空间,增加农产品产量,提高产出效益。常见的有农作物合理间种、套种的立体种植模式,如:桑田秋冬套种蔬菜、果树下种蔬菜、林中套种小麦、大豆、棉花等农作物的农林结合;苗木合理夹种的花卉;稻鱼共生、菱蟹共生、藕鳝共生的农渔结合;以及稻田养鸭的优化结合,果林中种牧草,养殖羊、鸡、鸭、鹅的林牧结合。这些结合充分利用资源,增加生物多样性,形成良性的生态循环、合理高产高质的生态系统。

(三)有机农业通过限制化学物质投入间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土壤碳汇

有机农业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通过限制化学物质的投入,间接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化肥、农药特别是氮肥生产是高能耗工业,据报道,中国主要氮肥――尿素的能耗为1 555.49公斤煤/吨尿素,在其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同时还产生大量环境污染物。传统农业通过大量使用化肥来提高产量,实际上间接增加大量的温室气体排放。由于中国化肥利用效率比较低,存在巨大资源浪费。在过量使用氮肥的情况下,土壤的N2O释放增加,单个分子的N2O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200多倍。因此,限制化学肥料的投入,有机农业直接和间接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是减缓气候变化的农业重要措施之一。

中国土壤和欧洲土壤有机质含量单位:g/kg

资料来源:徐明岗等,农田土壤培肥。

有机农业在限制化学肥料使用的同时,积极提倡有机肥料投入,通过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还田利用,大幅度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物理化学性能,提高土壤肥力,增加土壤碳汇。从上表中可以看到,中国土壤有机质增加的潜力,中国耕地有机质含量尚不及欧洲土壤的一半,土壤碳库的潜力远没有发挥出来。通过农业耕作管理措施,使中国土壤有机质提高1%是有可能的,有机农业生产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中国18亿亩耕地,如果有机质含量提高1%,就相当于土壤从空气中净吸收了300多亿吨二氧化碳,如果三十年完成这一目标,土壤碳汇潜力每年超过10亿吨二氧化碳,相当于抵消目前中国经济活动排放的净CO2的15%(约70亿吨) [5]。因此,发展低碳农业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结语

有机农业是低碳农业发展的一种成功模式,低碳农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巨大潜力,发展低碳农业是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之一。有机农业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在减少化学物资和化石能源投入的同时,注重物资和能量的循环,直接和间接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增加碳汇。有机农业兼顾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是农业可持续发展成功模式之一,是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之一。

发展有机农业需要政府、企业、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努力:首先,要大力宣传有机农业,消除对有机农业种种错误认识,有机农业安全高效的农业生产体系,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意义。其次,培养有机人才。有机农业生产、加工者不仅应具备与有机生产、加工规模和技术相适应的资源,而且应具备符合运作要求的人力资源并进行培训。有机生产者、加工者需要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具备多年的技术知识或经验。再次,加大政府支持和监管力度。有机内部监督制度、追踪体系、管理体系等的建立也需要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素质。因此,这些管理人员对于低碳农业的理解和支持有可行性。低碳行动中的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与有机农业可以合理结合,双方达到共赢的目的。最后,加强消费者教育,提倡低碳消费意识,提高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消费和支付意愿,实现有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R],2008-10.

[2]中国洪灾已致2亿人受灾、1 454人死亡[EB/OL].中国新闻网,2010-08-06.

[3]纳蒂娅・西尔拉芭.发展低碳农业应对气候挑战[N].中国环境报,200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