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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的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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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的措施

第1篇:双碳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农村双语教学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农村“双语”教学一直是双语教育的薄弱环节,从教以来我遇到了很多问题与困难,但当我看到维吾尔族同学那一双双求知的眼睛,我感到自己责任重大。面对简陋的教学条件,紧张的师资队伍,还有基础很差的汉语言底子,这些对以后的工作都充满了挑战。

通过一段时间教学工作之后,我知道了教学中存在的的问题,在实践与摸索中也想出了一些应对的措施,下面和大家一起来探讨:

1.学生刚开始接触一门新的语言,说汉语和写汉字都很困难。面对变幻莫测的字形、词义丰富的汉字,很多同学很难记住字形,平时的书写中容易出现错别字,遇上看拼音写汉字的题错误率更高。

2.学生学习汉语的语言环境少,除了在学校课堂学习时和课后与汉族同学的手拉手学汉语中说汉语,因为生活在维吾尔族聚集的农村,民族学生平时接触不到说汉语的人,从小习惯了用维语交流,如果刻意让学生说汉语也不现实,所所以很多学生在校时能说几句汉语,回家了基本就不说了。

3.学生对学习汉语的兴趣不是很强烈,多数学生表现出不在乎。主要的原因我认为有些学生的汉语基础水平差,一开始就没有学会简单的语句,到了高年级随着汉语词汇量和句型的增加越来越感觉学习汉语困难多,又没办法解决,于是就表现出干脆不学。

4.教师在教学中存在语言障碍,表现在汉族教师用汉语教学,汉语基础差的民族学生基本听不懂,而汉族教师不会说维语只能照顾汉语基础好的学生,对于差生也很无奈。这里主要是简单的汉语都听不懂的学生,讲课时教师无法用维语进行解释,想教会这些学生很困难。

5.学生的汉语发音很不标准,主要表现在汉语拼音读法错误,音调不准。由于学生平时生活中不接触说汉语的人,至于音调是否准确,学生也不能确定,只能凭多数学生的读音为标准,这样长期形成了习惯,显得说普通话不标准。

6.学生上课纪律很乱,个别学生不爱学习。主要表现在个别班级学生人数过多,平时小声说话整个教室也会很吵。有些学生汉语很差,上课什么都听不懂,于是就思想不能集中上课打闹玩东西。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可采取的措施:

(1)针对学生对字形记忆困难,我认为采取的主要办法是,加强汉字间架结构的讲解,加强汉字书写规律的讲解,增强维吾尔族学生对字形的印象,课堂练习时对汉字多写几遍,写完后要进行听写,以达到熟记会写的目标。

(2)针对学生说汉语语言环境少,我认为采取的主要方法是,鼓励学生在平时日常交际中用汉语交流,同学之间可以多应用汉语。教师和学生平时交流时也用汉语。在课堂上,教师可以针对性的增加民族学生主动表达的机会,多说多练,让学生养成说汉语用汉语交流的好习惯,这样以来,学生的汉语口语表达会有很大的进步。

(3)针对学生对学习汉语的兴趣不够,我认为可以采用的方法有,教师应该根据儿童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点,进行深入细致的而又生动活泼的心理健康教育。最有效的方法是潜移默化,采取生动有趣的活动。例如,让他们有机会满足自己的兴趣爱好,发挥特长、表现自己。将课堂游戏贯穿于教学之中,教师可根据教材中的对话内容,设计相应的游戏(动作性、表演性游戏等),从而来调节课堂教学气氛,扭转那种死气沉沉、一言堂的教学局面,让学生在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中,在笑声中身心愉悦地学汉语说汉语。通过多样的活动让他们认识社会,认识自己,在显示才干的同时发现自身的不足,萌发学习汉语知识、培养汉语能力的欲望。

(4)针对汉族教师只能用汉语教学不会说维语,造成汉语基础差的学生听不懂老师讲课的内容,我认为可以采取的办法有,在上课时,可以采用汉族教师和汉语水平优秀的民族学生一起上课,对于学生听不懂的内容,汉语水平优秀的民族学生可以翻译给其他学生,让其他学生理解意思。这样可以照顾到汉语基础差的学生,同时也可以帮助教学。

(5)针对学生的汉语发音不标准,我认为采取的主要方法是:在教学中重视汉字拼音的练习,多让学生读课文,如果条件满足,可以用录音机教学,让学生听标准的汉字发音,平时休息时间可以放汉语广播,让学生逐渐掌握汉字发音的规律,养成好的习惯。

第2篇:双碳的措施范文

因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了沉重打击。为尽快走出危机,各国在扩大出口、增加就业的同时,不断出台各种贸易保护措施。据统计,从2008年11月至2013年5月,全球共实施了3334项贸易保护措施,其中,仅2012年7月到2013年5月就实施了904项。特别是在2012年第四季度和2013年第一季度,全球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分别为127项和125项,是2012年第二季度(26个)的5倍左右。

手段――

国家援助和政府采购措施取代传统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为尽快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发达国家普遍实施了“再工业化”政策,以解决国内实体经济空洞化、出口减少、就业不足等问题。各国政府鼓励本国企业将工厂搬回国内,避免在海外投资,投资保护主义风险随之增加。同时,很多国家实行了“产业政策”,包括进口替代政策,要求外资进行技术转移,以及对特定行业进行金融支持等措施。如法国将电动汽车可享受的环保奖金最高额由5000欧元提高至7000欧元,政府承诺在大型城市设立电动汽车充电柱,混合动力还被纳入汽车和电动汽车政府采购计划。整个欧盟地区也有意采取类似措施,目的是争夺电动汽车的全球市场。自2008年11月至今,国家援助措施和政府采购已经占全部贸易保护措施的26%,成为最重要的保护手段之一。而以往贸易保护措施中最常使用的手段是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目前所占的比重已经不足1/5。

影响――

以光伏产业为代表

以光伏电池为例,就新兴产业而言,发达国家对华的贸易摩擦始于危机后。2009年8月,德国两家大型太阳能公司向德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提出对中国生产的太阳能电池反倾销调查申请;9月,德国光伏产业联盟准备收集中国企业证据,向欧盟提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10月,美国商务部先后公布了对华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仲裁税率(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18.32%-249.96%的反倾销税,14.78%-15.97%的反补贴税)。

美国的“双反”案件一方面产生了显著的“贸易破坏和贸易转移效应”,使得我国对美国光伏产品及组件的出口骤降、市场份额锐减;另一方面也产生了显著的“能力破坏效应”,使得我国国内的部分生产商处于停产状态或退出市场。根据全球光伏网的一份统计报告显示,美国“双反”导致2012年二季度中国对美洲市场出口量大幅下降,跌幅达到22.3%;按照出口额计算的美国市场份额也从一季度的23.3%跌落到了二季度的7.3%。2012年,光伏行业生产链的重要环节(硅棒、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生产商的数量从901家锐减至704家,其中组件生产商从原有的624家锐减至454家。此外,还有180家生产链内生产商进入临时停产状态。

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江苏省的光伏产业抓住了机遇,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江苏省光伏产业的规模和出口都是全国之最,产量约占全国的70%,超过90%的产品销往欧美等海外市场。然而,发达国家对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围堵对江苏省光伏产业产生较大影响。据统计,2012年1-4月,江苏省太阳能电池出口价值总额29.4亿美元,同比下降39.2%。以无锡尚德为例,2011年公司毛利润出现了金融危机后的首次负增长,毛利率也不及金融危机爆发的2008年,仅有8.07%,也是自2005年上市以来的最低点。2011年,公司的净利润率和营业利润率双双为负;其中,净利润率从2010年的9%跌至2011年的-27%,营业利润率从2010年的7%跌至2011年的-17%。2012年情况继续恶化,公司市值已经由上市之初的49.22亿美元跌至1.94亿美元。

目标――

信息、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稀缺资源成为被保护主体

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被视为带动世界经济走出低迷的重要引擎,各主要经济体都将新兴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企图依靠资金和技术优势,占领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因此,保护主义开始向新兴产业蔓延。

2011年11月,美国正式对进口中国的太阳能电池发起“双反”调查,紧接着又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和应用级风电塔等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发起“双反”调查。2012年法国成立11个委员会对国内的航空航天、可再生能源等一些核心产业进行监督,以在“必要”时干预国外企业的并购。贸易保护正在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展。

由于稀缺资源被广泛运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达国家格外重视控制这一战略性资源。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初期,由于技术水平较低,大量出口资源型产品,长期粗放式经营和大量出口,导致许多丰裕型资源变得极为紧缺,有些甚至需要进口才能满足国内需求。于是,发展中国家开始通过出口限制等贸易保护手段来保护本国资源,稀缺资源领域的贸易摩擦逐渐显现。

借口――

发达国家常以全球治理为借口,打压发展中国家出口竞争力

气候变化、低碳经济、粮食和食品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等问题,是国际社会越来越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关乎人类生存,也是涉及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成为全球新的治理机制建设过程中的重大议题。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常常以全球治理为借口,行贸易保护之实。一些发达国家凭借环保技术优势,以节能减排为口号,提出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等概念,碳关税、碳标签、碳认证等“三碳”问题便应运而生。

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授权美国政府今后对因拒绝减排而获得竞争优势的国家的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法国国民议会(议会下院)和参议院也于2009年10月和11月先后投票,通过了在法国国内征收碳税的议案。

一旦征收碳关税,发达国家可能利用现有的国内标准来计算进口产品的碳排放量,这将使发展中国家出口的高碳产品面临被征收高碳关税的风险,打压发展中国家的出口竞争力。碳标签一旦成为国际出口商品的通行证,将会有效地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碳认证一旦在发达国家广泛推行,其国内消费者将会倾向于购买地理位置更近的本国产品,这将降低进口产品的市场份额,为发达国家制造业的回归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低碳”不仅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形式,同时也是发达国家经济霸权的一种新形式。

原因――

与全球经贸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等多重因素密切相关

贸易保护的抬头势必对世界经济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包括减少贸易机会、增加失业人口、减缓世界经济复苏的步伐等。目前贸易保护措施的影响依然难以量化,因为很多都涉及许可证或监管规则层面的改变,不像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等容易计量。世贸组织估计,2008年10月以后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可能对世界贸易产生了3%的抑制作用。

贸易保护的抬头是金融危机的必然产物,同时,也与全球经贸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新兴经济体崛起)、全球经济结构进行深度调整(国际分工格局改变),全球经济再平衡(解决全球经济失衡问题),以及全球治理(气候变化等)密切相关。因此,即使全球经济从金融危机的阴霾中彻底走出,贸易保护的抬头趋势也不会很快消退,仍然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

新贸易理论认为,政府的战略性政策能够永久地影响贸易格局,使一国的福利水平优于自由贸易条件下的福利水平。正如半导体产业的技术发展曾经是电子革命的核心一样,新能源产业是低碳经济的核心产业之一。一国如果丧失了在该领域的有效竞争能力,就会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受制于能源约束,进而丧失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一个潜在产业的发展需要成功的创新,而创新所需的研究基础和动力需要市场的支持。尽管国际和国内市场都能够提供这样的科研和需求支持,但是相对于国际市场,国内市场更加直接和可靠。因此,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初期,欧美等国相继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来为本国市场进入设置限制,旨在为本国创造新一轮经济增长的优势。2010年10月15日,美国对我国清洁能源政策措施发起301调查,拉开了中美新能源贸易摩擦的序幕。2011年11月到2012年1月的。3个月间,美国先后对原产于我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和应用级风电塔发起双反调查。2012年6月,欧盟委员会公告,对我国的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研究报告也都表明,2012年下半年开始全球新兴产业领域的贸易摩擦逐步加剧。

趋势――

向新兴市场蔓延

光伏产业只是我国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备受国际贸易保护“重点关照”的一个缩影。据介绍,近两年来,欧美等对我国贸易救济措施已经呈现出明显由低向高趋势,即从传统钢管、农产品等转向新能源、新材料等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配备其他辅助措施,来势汹汹。

从商务部公布的信息看,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遭受贸易摩擦最集中的是通信产业和清洁能源两大领域,且案件规模大、措施严。如在通信领域,欧盟先后对从我国出口的集装箱检测设备大型扫描仪和数据卡发起贸易救济调查;而在新能源领域,美国先后启动对华清洁能源301调查、对我国晶硅光伏电池产品和风塔进行“双反”调查等,其中仅最后一项就涉及产品金额30亿美元,是2010年以来美国对华高科技产品发起的最大贸易救济案之一。

同时,欧美的贸易保护措施日益系统化、制度化。为能够顺利发起贸易调查,美国今年启动了跨部门的贸易稽查中心,“统一行动”应对“不公平贸易行为”,矛头直指中国。据介绍,美国众议院通过《1930年关税法》修订案,扫清了美国对中国和越南等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商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的法律障碍,政策重心之一就是我国的高新产业。

从涉案区域看,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遭遇贸易摩擦的主要区域集中于欧美地区。但不少专家认为,高新技术产业贸易摩擦向新兴市场蔓延的风险在增大。欧美的贸易调查有很强的示范性作用,易被其他国家和地区“跟风”。商务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向晨说,据了解,继欧盟对我国通信产业发起反倾销等调查后,印度也在密切关注,并多次传出将发起调查的信息。

第3篇:双碳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碳税碳交易中国碳减排

【中图分类号】F124

一、碳税与碳交易的涵义及现状

碳税是指在能源排放中按每一单位碳含量比例所征收的税。在严格控制碳排放的背景下,对于传统的能源以碳的不同含量来分别征税,以期达到延缓全球变暖速度的效果。碳税机制下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则是碳排放的边际成本与碳税相等。从全球看来,美国、日本以及北欧各国等碳制度研究较早的国家都已陆续建立了旨在减少碳排放量的税收制度,并且在一些碳税制度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其碳减排已经取得了相当成效。

在我国,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于2010年首次就碳税问题作出专题报告,报告指出现阶段的中国应该首先推出生产型而非消费型的碳税模式,即应先向排放碳的企业征收暂不针对个人。该专题报告不仅提出了我国碳税制度实施的基本框架,也包含了如何实现碳税征收的路线图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方面的建议。

碳交易是针对全球碳排放总量而采取的市场机制措施。1997年,《京都议定书》上决定将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可交易商品,先严格限定全球碳排放总额,企业可以在碳市场中交易许可证,许可证额度内允许排放温室气体。从而形成了排放权的交易,目的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寻减排新路径。《议定书》同时规定了三种灵活履行机制,分别是:发达国家适用的“联合履行”(JI)、适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排放限额交易”(ET)。

我国碳交易方面,实际参与的只有碳交易体系中的清洁发展机制。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首次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其中,深圳市于2013年6月18日启动全国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中国碳交易的实施拉开了序幕。

二、碳税与碳交易的比较分析

(一)减排成本比较

1.碳税:实施成本低,社会成本高

相比于碳交易机制来说,碳税的实施成本较低。碳税以各国现有的税收法律为基础,其实施方式即为增加一个税种。各国现有的税收制度非常完备,并且已经存在燃油税、资源税等各类针对能源的税目,碳税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征,不必重新设计一种新的制度体系以及配备相关的机构设施。这不仅降低了碳税实施的成本,而且可以随时征收,减少为构建新体系花费的时间。同时,碳税计量较碳交易简单,征收环节非常集中,可操作性强。

但是就社会成本而言,征收碳税有着诸多弊端,例如增加产品成本、通货膨胀率提升;降低居民生活水平等。同时,很多人认为一旦征收碳税,生产企业会将其税负转移到消费者身上,起不到以高税率遏制碳排放的作用。因此,碳税的推行遇到非常大的阻力,不仅影响国家经济命脉的能源部门反对征收碳税,消费产品的个人为避免税负的转移也不支持实行碳税。所以,碳税的征收不仅要考虑其实施有效程度,也要考虑社会成本,研究其会不会对健康的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2.碳交易:社会成本低,实施成本高

由于温室效应是均匀分布在全球的负外部性,所以无论碳减排发生在哪里,其收益都完全一致。但是,鉴于各国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各地的减排成本却有着巨大的差异。因此,碳交易核定的总排放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利用地域成本差异,使碳减排成本最小化,这无疑做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兼顾。《京都议定书》中设计的三种灵活履行机制确保了在各类不同的情况下,其减排都以最低的成本发生。从微观层面来看,碳额度的交易比较灵活,在核定碳排放额度预计不够的情况下,企业既能选择从自身方面提升创新水平,也能选择到法定的碳交易市场购买需要的额度,多途径的实现碳减排的目标。

但是,构架碳交易体系成本却很高。创建一个完善的新型市场机制对于碳交易体系的顺利运行必不可少。首先,使碳排放权变成可交易商品的量化工作不仅工作量大,而且需要世界各国碳排放的具体数据,为了保证真实性,也具有监测成本。第二,为了使碳排放权成为稀缺资源,强制保障措施必不可少,需要设立监管机构,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产生保障成本。第三,碳市场运作后,为了监测不断波动的碳价格也给交易双方带来额外的成本。由于上述因素的存在,实际上实施碳交易的成本要远高于理论成果,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二)减排效果比较

1.碳税:减排效果不确定性高

理论上,碳税的高低与实际碳减排效果呈现正相关关系,税率越高,减排效果越出色,但就目前而言,两者间没有确定的数量关系,量化困难。也就是说,碳税制度存在很大的不可控性,无法确切的将碳排放降到警戒线以下。同时,随着碳税的不断增加,其碳减排效果存在边际递减效应,然而其减排成本却有边际递增的效应,到达一定程度之后,碳税的征收可能会导致事倍功半的效果;另外,企业很可能将额外的碳税税负转移给消费者,这使减排效果不可控性大大增加。

纵观碳税制度的实施国家,只有北欧国家由于经济发达,法律完善而使其得以有效实施,剩余国家效果均不佳。所以学界有观点认为,仅仅依赖单一的碳税来实现我国核定的碳减排目标可操作性低,同时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

2.碳交易:减排效果不确定性低

碳交易措施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减排效果有保障,并且可以事先预计与量化。碳交易设置全球总排放目标后,根据一系列因素将其分配至各国,国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减排额,将其分配到地区,行业甚至微观企业。通过利益的合理分配,碳排放份额不断进行流转,最终以市场来实现全球减排的目标。同时,辅以完善的监督机制有效管制各级排放主体的遵约状况,保证减排的实施。

《议定书》参与国家承诺于2008~2012年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这就为这些国家碳排放量设定了一个上限。根据世界银行研究数据,在2005~2007年期间,碳交易体系使总的碳排放量降低了2%~5%,平均每年减少4 000万吨~1亿吨排放。同时,碳交易制度中的CDM和JI机制帮助了许多不发达参与国进行低碳工程的建设。碳交易措施的减排量是确定的,这对延缓气候变化有很大帮助。

(三)未来前景比较

1.碳税:灵活多变,但前景不足

对比碳交易制度,碳税制度更加灵活多变。碳税作为税种的一部分,其核心控制权在各国政府税务部门手中,税务部门可根据对宏观经济的把握,随之调整征税范围、税率水平等。这样可以使碳税跟着经济走,减少对经济的影响,最大化提升其减排效果。

然而,额外开征碳税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较大。碳税的较早征收国荷兰,经济一度受到较大的冲击。研究表明,若是在我国征收20元每吨的碳税,会使我国GDP减少0.015%,就业减少0.008%,出口减少0.548%,而碳减排仅仅为2%左右,若是继续提升标准,追求减排量的达标,碳税会使普通能源的价格提高,企业可能会将额外税负以价格形式转移到消费者中,使人民利益受损,这对于我国的社会发展有着很不利的影响,因此,碳税并不是一个可以作为长期国策的制度。

2.碳交易:体系僵化,但前景广阔

碳交易的体系设计比较僵化。首先,减排基准量的确定不准确。由于各国经济差异很大,其碳排放量也必然不同。根据减排基年判断的减排基准量会有较大误差,这可能导致某些国家配额过少,而另外一些国家配额溢出,从而出现浪费资源的情况。其次,制度的适应性与灵活性较差。与碳税类似,最佳配额的确定与经济发展情况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受到视野的限制,未来状况具有不可预见性,这使得政府僵硬的配额计划赶不上经济形势变化,产生过少的分配导致高昂的成本,过多的分配导致浪费的情况,经济效率的实现非常困难。

但是,目前碳交易市场的构建正在持续加速。对于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构建成为当前全球能源规划中的重要部分。据统计,全球碳交易额2007年为630亿美元,2008年1 263.5亿美元,2009年1 140亿美元,2010年达到1 200亿美元。据世界银行预测,截止到2020年,全球碳交易市场总额将提升到3.5万亿美元,涨幅惊人。随着交易额的迅速攀升,交易额最大的石油能源的市场地位很可能将被碳交易市场所取代,其前景十分广阔。

三、相对减排目标下二者的兼容性分析

碳减排的目标被分为绝对与相对两种。绝对减排目标,就是针对总量进行绝对的碳排放削减,同时严格监督以达到预期的减排效果。而相对减排目标则较为温和,以碳减排与产出值等衡量因素构造相对比例,不以重大经济损失为代价而达到相对减排效果。碳税与碳交易在这两种不同目标之下其效果也大不相同。相比于绝对减排目标,相对减排目标更加灵活具有弹性。但相对减排目标并不严格遵照减排总量,所以其减排效果具有相当的局限性。然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面对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双重压力,必须在其中寻找平衡点,所以中国选择相对减排目标更符合现实需要。

相对减排目标的碳交易中,由于不是对总量进行绝对的碳排放削减,所以其减排目标有着动态性,不会出现超出限定排放的情形。同时,科技水平的上升会产生更多减排技术以促进减排。企业在碳税制度下节约的排放额度,并不一定能有很广阔的市场。另外,除了碳交易制度的影响,碳税制度也能制约控制企业的碳排放。此时,碳税和碳交易具有兼容性,虽然在相对减排目标下其兼容性并不是很强,但在完成低碳减排目标上具有较大的兼容并蓄作用,减排效果较好,这对于保持健康经济下的碳减排有着积极影响。

结合世界各国,包括中国碳减排的实际经验观察后可以发现,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碳税和碳交易的具有各自的适用优势。大中型排放主体由于其监督、交易等不同方面的成本均较大,从经济效率考虑,推行碳交易比较合适。而小型微型的排放主体,由于其实施和监督成本较低,更适用于碳税制度。从经验中可以得出,当单个政策无法有效率的解决问题时,使用多层次的政策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所以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在碳减排问题上,应将碳税和碳交易在时间的跨度上结合使用。

四、我国减排之路的建议

中国在国际上公开承诺大力推行碳减排,以2020年为目标年,我国单位GDP碳排放将会降至2005基准年的40%-45%。作为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任务,如何选择适合自身的减排之路、实现社会经济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认为短期内采用碳税措施,将碳交易制度的建立完善作为一个长期规划,是碳减排措施在中国实施的最佳选择。

(一)短期采用碳税措施

短期可以实行碳税制度。减少碳排放有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两种措施,分别对应碳税和碳交易。而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政府具有最强大的宏观调控能力,可以在短期内运用行政力量铺设好碳税制度,以便于在2020年之前完成减排承诺。在短期内,碳税的征收并不需要额外的资金支持,只需在我国原有税收体系中进行针对性调整即可运行。但在长期内,由于目前中国税负已经很高,税收体制改革势在必行,长期征收碳税加重企业和居民的负担,不具有可行性。同时,北欧、美国等发达国家十几年征收碳税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为我国碳税制度的建设提供借鉴,例如确定碳税的征收范围,具有经济效率的税率设置,以及怎样避免其对健康经济发展的冲击等。

在征收碳税时,为了兼顾经济增长的平稳发展,可采用税收中性原则,即在征收碳税的同时,减少其它税收的税率,最终保持税额不变。或者将多出的税收全部以政府支出形式补贴或者投资,保持政府储蓄不变,采用这种形式,补贴的对象应该针对高碳行业、主动减排行业、居民。

(二)转型期采用双策并举模式

有学者研究显示,采用单一的碳税制度可以于2020年使我国碳排放较基准年下降30.85%,明显与我国承诺的40%~45%的减排目标有差距,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减排措施。但是,不管是单一的碳税制度还是单一的碳交易制度均无法让我国取得合规满意的效果。

通过上述的对比分析与兼容性分析,无疑结合实际国情,将碳税和碳交易在时间的跨度上结合使用是一个较优的选择。鉴于短期和长期所采取的政策差异很大,所以在二者交接的过渡时期内,可以采取改进的双策并举模式。这样既可以在前期发挥碳税灵活多变的优点,为碳减排的建设积累经验,又可以为碳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资金与实践,同时也可以接轨国际碳减排步伐,有助于建立我国碳减排大国的积极形象,此外也不损害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长期实行碳交易制度

中国作为联合国CDM项目的最大实施方,却只有CERs的一级市场,国际买家可以在中国市场上买入CERs在国际市场进行套利,这只会加大中国经济与其它国家的差距,这意味着中国需要在长期积极参与碳交易体系。

我国可以率先在高碳排放量的垄断行业中试行碳交易制度,这有助于缓解经济冲击。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吸收了90%以上的就业人数,所以在大型垄断企业中试行碳交易制度对整体就业的影响相对较低。而大型企业虽然也受到一些影响,但其巨大的体量决定其对损失的容忍度较高,不会对企业的生存造成重大打击。同时,垄断企业资金丰富,人才众多,能为国家碳减排目标提供强大的创新能力。碳交易制度给予企业较大的灵活度,相比于会造成经济效率损失的碳税,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碳交易制度无疑将经济损失最小化。最后,我国不仅需要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市场,而且要大力推动其国际化,争取利益最大化。目前发达国家碳交易制度相对完善,我们需要紧跟世界能源革命,把握先机。根据《京都协议书》,发展中国家在目前的碳减排情况上具有相对优势,这有助于我国抓住机会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碳交易体系。殊途同归,无论是碳税还是碳交易,其目标都是保证世界碳减排的实施,可以综合采用两种手段,达到维护全球气候的目的。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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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石敏俊,袁永娜,周晟吕.碳减排政策:碳税、碳交易还是二者兼之?[J].管理科学学报,2013,16(9) : 9-17.

[4]郑爽,窦勇.利用经济手段应对气候变化:碳税与碳交易对比分析[J].中国能源,2013,35(10) : 11-15.

第4篇:双碳的措施范文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

低碳经济是以经济发展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一系列的科技创新、产业结构的升级、清洁能源的应用等手段和措施,减少高碳能源消耗,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低碳经济最初是在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中,被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提出,后被各国逐渐重视和采纳。

(二)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宏观调控法,是指调整宏观调控关系所有法律规范的统称。其主要反馈的是国家对经济的宏观干预,包括了财税法、计划法、金融法三个方面;其调整对象的地位一般是不平等的,其一般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有的时候也有相互合作的关系。

(三)低碳经济与宏观调控法的关系

低碳经济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其是在减少碳排放量,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最终达到保护我们共同居住家园的目标。在其实行的初期,由于经验和技术的局限,有的甚至由于利益的问题会导致出现阻力,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稳定、长期的手段和措施加以保护,宏观调控法就是保障低碳经济模式实现的有力措施之一。首先,宏观调控法,对低碳经济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指引作用。法的指引作用包含了确定性指引和不确定性指引,宏观调控法对低碳经济的实现也有着指引作用。其通过规定低碳经济实现应该具备的模式和条件,指引经济发展,引导经济向着低碳经济的目标迈进。其次,宏观调控法,对低碳经济的实现有着重要的保障实施作用。宏观调控法,通过规定适合低碳经济的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通过规定必须做的事项,规范未达到甚至破坏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惩罚措施,保证宏观调控法中低碳经济相关规定的实现。

二、低碳经济视角下宏观调控法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已经不能满足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亟待解决,接下来将分析低碳经济视角下,宏观调控法主要存在的问题:首先,现行的宏观调控法对于低碳经济实现的激励和支持力度较小,不能满足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只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现行的税收制度,虽然有对于低碳经济的优惠政策,但是远远不能满足激励需求。其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适用范围小,并且比较分散,对于低碳经济实现的激励效果不明显。比如说消费税中与环境有关的课税税种只有、个,与低碳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税种和税目就更少,不能起到对低碳经济的激励和扶持作用。其次,现行的宏观调控法对于低碳经济的规定可操作性较低,缺乏强制性规定,导致违法成本较低,对企业的约束力度不够。现行的立法虽然对于低碳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规定和要求,有的甚至在法律出台的时间方面早于国际水平,但是这些的规定大多数限于原则性要求,实际的执行性和操作性较弱,对企业的强制和约束不够。第一,节能减排方面的法律规定,其规定多限于节能方面的规定,而对于减排的具体数目就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比如说对于温室气体的具体排放量就没有进行规定,导致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降低。第二,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约定的违法成本较低,未能有效的打击破坏环境的行为,起到有效的预防作用。最后,缺乏与低碳经济相关的制度性规定。比如说对于碳税制度,这在国际上已经成为趋势和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还有关于碳金融制度、碳交易制度等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涉及,但是在国际上特别是发到国家已经开始着手实施,并且成为阻止我们进行交易的贸易壁垒。

三、低碳经济视角下宏观调控法的完善建议

第5篇:双碳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碳汇林;树种选择;造林技术

1引言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生态系统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属自然科学范畴。而林业碳汇是指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与碳汇交易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林业碳汇是当前应对气候变化最有效的途径。发展林业碳汇可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并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09年9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主席宣布中国将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hm.2,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m.3(即“双增目标”)。广东也明确提出将率先建设成为“森林碳汇第一省”的目标,推进“一消灭三改造”森林碳汇工程,碳汇林建设被列为2012年广东省的三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之一,提出在2012~2015年全省规划完成93万hm.2碳汇林建设任务。东江为珠江流域的三大水系之一,东江流域碳汇林建设自然是广东省碳汇林建设的主战场之一。按照《碳汇造林技术规定》(试行)和《广东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规划》,广东省碳汇林工程建设主要为消灭宜林荒山荒地,改造疏残林、低效纯松林和低效速生丰产林(主要指低效桉树林)。在概念上,碳汇造林是指确定了基线的土地上,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并对造林及林分(木)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与监测而展开的有特殊要求的营造林活动。与普通造林相比,碳汇造林更加突出了森林的碳汇功能,因此在树种选择及配置上有特殊要求,同时在造林地选择、基线调查、造林施工、抚育管护上也有别于一般造林。根据碳汇林的特殊性,针对东江流域碳汇林建设情况,现就碳汇林树种选择和主要造林技术进行总结,以期为碳汇林建设提供一些借鉴。

2碳汇林主要树种选择和配置技术

2.1树种选择

根据碳汇林是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这一功能要求,结合东江流域主要造林树种资源,筛选适生性好、碳汇能力强的树种。碳汇造林树种选择应遵守三个原则。一是优先选择吸收固定二氧化碳能力强的树种,同时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树种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与造林地立地条件相适应,优先选择优良乡土树种。三是优先选择稳定性好、抗逆性强的树种。因此,树种选择首先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树种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与造林地立地条件相适应,应选择固碳能力强的乡土阔叶树种为主,并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以上选择的原则和要求,东江流域碳汇造树种常选择当地的乡土树种。主要碳汇造林树种为樟树、黄樟、阴香、华润楠、山杜英、火力楠、红锥、米椎、锥栗、荷木、枫树、黎蒴、麻楝、紫薇、南酸枣、红苞木、白兰、翻白叶树、石栗、降真香、香椿、红鳞蒲桃、降香黄檀、乳源木莲、榕树、仪花等。

2.2树种配置

碳汇造林在最大限度地获得碳汇的同时,应注重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在树种的科学配置上,立足于当地丰富的阔叶树种资源,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多树种、多林种结合的立体混交林结构,将碳汇林的功能特点和生物多样性有机融合。在保证碳汇林功能性要求上,充分体现东江流域特色,结合当地稳定的植物群落结构,兼顾植物多样性的需要,因地制宜,在适地适树的原则下科学配置树种结构。这样既可最大限度地获得碳汇;又可以达到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根据以上原则和方法,东江流域主要树种结构配置为多树种混交,根据确定的碳汇造林树种,科学进行配比。种配比确定后,按要求采用株间、行间、随机自然混交的方式,减少种间竞争,增强依存关系,以利于林分结构的稳定。建设实践中,主要树种配比一般采用阔叶混交林营造模式,总体要求采用4种以上树种进行随机混交,单个树种比例不能大于30%。一是木荷30%、红锥30%,其它2种以上阔叶树40%,科学搭配共同营造,进行随机混交。山脊及林地中上部多种木荷,林地中下部多种红锥、樟树、阴香、火力楠等阔叶树。二是木荷30%、枫香30%、火力楠20%,其它阔叶树2种以上占20%的树种比例混交造林。混交方式按照生态功能优先的原则,结合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采用随机混交方式,要求相邻的同一树种原则上不超过5株。三是主选树种以荷木、红椎、藜蒴、枫香、香樟、石栎为主,选择其中3种以上,占比70%以上,适当搭配火力楠、红花荷等树种,占比不超过30%。

3造林技术措施分析

根据不同的地类和立地情况,进行合理分类,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清山、整地、施基肥和保水措施,从技术上保证造一片林绿一片地。一是采用人工造林方法,即采用植苗方法,对宜林荒山荒地、无立木林地和其它土地等重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和森林景观,加强碳汇林的培育。二是采取低效林改造方法,即利用碳汇效果好的阔叶树种,采取疏伐、皆伐等方式对疏残林、低效纯松林、低效桉树林进行改造,增强森林碳汇。

3.1林地清理

为减少碳排放,林地清理不允许炼山或全垦,采用水平带或垂直带状清理的方法,清理带宽为1.0m,并保留原有乡土乔木树种。相邻种植带之间设立保留带,保留带上的植被不能清除。清理的杂草等可在带间堆沤让其自然腐烂分解,以改善土壤性状。

3.2整地

采用明穴整地。挖穴时把穴土挖出置于穴的两旁,表层土和心土分两边堆放,以便回土时把表土放入穴底。挖穴应在造林前的冬季进行,让清出的穴土有一段自然风化、熟化的时间,有利于杀死有害的病虫并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的肥力,植穴规格均为40cm×40cm×40cm。

植穴按照垂直行布设,两行植穴呈“品”字形分布,对部分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如避开原有树木、石头等)局部位移,采取不规则式随机布设,但要确保规划的造林密度。

3.3造林密度

根据林地植被现状以及立地条件,包括留存乔木,一般密度为89株/亩。

3.4回土与基肥

在春季造林前一个月回穴土,回土要打碎及清除石块、树根,先回表土后回心土,当回土至50%左右时,基肥与穴土充分混匀后回填至高出穴面10cm;回土后,穴面开蓄水,以提高造林成活率。根据立地条件,基肥标准为:复合肥0.15kg/穴或磷肥0.25kg/穴。

3.5苗木要求

采用一年生、高50cm以上、地径0.5cm以上,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根系发达且木质化充分的Ⅰ级容器苗。此外,尽可能通过就地育苗或就近调苗,以减少长距离运苗等活动造成的碳泄漏,有效保证苗木质量和新鲜度。

3.6栽植和补植

栽植应在早春雨透后的阴雨天进行,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栽植时先在植穴中央挖好栽植孔,去营养袋并保持土球完整,带土轻放于栽植孔中,扶正苗木适当深栽,回填细土并压实,使苗木与原土紧密接触。继续回土至穴面,压实后再回松土呈馒头状,比原苗蔸深栽2cm以上,以减少水分蒸发。此外,根据气候情况,适当采用生根粉、地膜覆盖、保水剂和无纺布容器苗造林新技术,以提高碳汇造林成活率。栽植后1个月要全面检查成活率,发现死株、漏栽的应及时补植。

3.7抚育和管护

抚育是促进苗木生长,提高造林成活率和林木保存率的重要措施。设计连续抚育3年3次,即第1、第2、第3年初夏各1次,在6~7月抚育。抚育工作内容主要是除草、松土、培土、追肥、补植,除草要求铲除以植株为中心1m.2范围内的杂草。补植在初次抚育时进行,应全面检查植株的成活情况,发现死株及时进行补苗。

抚育时进行追肥,每次施放复合肥0.15kg/穴。具体施肥方法是在除草、松土、培土等工序完成后,沿树冠垂直投影线方向两侧各开挖深5~10cm的浅沟,将肥料均匀地施放于沟内,然后用土覆盖,以防肥料流失,提高肥料的使用效率。

对于造林地在人畜活动频繁的路边,村边,采取相关方法进行封禁,并做好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预防和控制工作。

3.8其他工作

主要抓好资料整理,调查监测和绩效评价工作等。根据项目各相关资料整理建立系统的档案资料,长期跟踪做好评价项目执行的效果和效益情况,并建立与绩效评价结果相对应的奖惩制度绩效预算制度。

4建议与对策

在科学规划基础上,如何将碳汇林建设的相关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是关键,特提以下几点建议。

(1)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项目责任制(法人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质量监督制(监理制)、项目合同制度、定期联合检查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和财务报帐制度等。项目完成必须凭验收结果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和财务决算书,进行资金拨付。

(2)抓好造林质量现场管理。在现场管理上,将任务分解到山头地块,专人负责,做到各工序施工前有培训,施工中有跟班,施工后有自查,每道工序和技术问题能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

(3)严格实行工序管理。按设计标准对工程每一道工序进行严格管理,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均需进行质量检查,达不到标准的必须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4)抓好抚育管护,实行绩效管理制度。“三分种、七分管”,加强对造林地的管护,通过树立宣传牌、落实护林员巡山护林等措施防止人畜践踏和火灾的发生,并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巩固造林成效。抓好后期抚育,确保实现绩效目标。

(5)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苗木、资金、施工和组织管理等准备工作。

(6)做好持续跟踪和绩效评价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 李怒云,吕佳.中国林业碳汇[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9.

第6篇:双碳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欧盟 航空碳税 中欧旅游贸易

一、旅游业的碳排放

人类活动对气候变化的贡献和影响已被大量科学研究所证实。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的报告,由工业化驱动,自19世纪末以来,全球平均地面温度上升了0.3—0.6℃。按目前趋势,再过50—100年,全球平均气温将升高2—3℃。从上世纪90年代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再到近年来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德班会议,20年来,低碳化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和潮流。在世界各国和各行业,节能减排也正从“议程”逐渐被推进到“日程”。

旅游业具有较大的节能减排空间和潜力,已经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据世界旅游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气象组织三家机构2007年报告显示,整个旅游行业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量的5%,其中长途旅游飞行因燃油所排放的温室气体“贡献”占全球总量的3%;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2035年前旅游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将以每年2.5%的速率递增,届时可能增长1.5倍。

二、如何看待欧盟碳税

正是着眼于航空业的节能减排,2008年11月19日,欧盟通过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领域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欧盟规定,飞经欧盟的航空公司可免费获得的碳排放量比例为82%,其余排放量中的15%将由航空公司通过拍卖的方式获取,剩余的3%的排放量将被分配给高速成长中的航空公司以及行业后来者。如按照规定,全球2000多家航空公司在欧洲机场起降的航班,都必须为超过免费配额的碳排放支付费用。据有关行业协会估算,到2020年,各航空公司可能要因欧盟实施上述法案支付200亿欧元(约合260亿美元),而往返于欧洲及美国间的单张机票价格可能增加50—90美元。如果没有买足配额,航空公司就要为每吨的额外排放支付罚款,违规严重者也有可能导致停航或扣押飞机。

在节能减碳领域,通常认为有两种较有效的措施。一种是根据化石燃料燃烧后排放碳量的多少来征收税费的“碳税”;另一种是对碳排放的总量控制和排放交易。从实质上,这个被俗称为“航空碳税”的制度安排,其实是一种对碳排放的总量控制和排放交易措施。之所以被媒体解读为“航空碳税”,从一个角度折射出其不合理之处。

第一,这是欧盟单边对全球各国航空公司征收的费用。众所周知,税是一国政府为其国内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向本国企业和居民征收的费用,和为节能减排的碳税类似,资源环境税在世界各国已有无数先例,但都是各国为保护其自然环境的一种施政措施。而且,除碳税外,对碳排放的总量控制和排放交易措施,也是需要多方共同形成减排总量目标和交易市场。而欧盟ETS的出台,则完全是其单边做主的行为,以“欧盟碳税”为名解读,无疑是对欧盟“碳霸权”的一种谴责。第二,对欧盟碳税“坐地抢钱”的质疑。虽然欧盟以对抗全球气候变暖为名实施ETS,但无疑将从15%的碳排放配额拍卖中获益。虽然从目前估算看,每年10多亿美元的拍卖收益对欧盟经济并无实质性影响,但无疑给人落下坐地收钱、以为缓解欧债危机的口实。第三,谋求经济和话语权。欧盟现在通过这种制度是在贸易方面加大新的制衡手段,加大欧盟在航空器制造、清洁能源等方面的绿色技术出口能力,并在低碳经济标准建设和推广上取得先机。第四,对发展中国家不公平。众所周知,目前全球气候的变暖和碳排放量的增加是西方发达国家近两百年工业化进程和现代社会发展所造成的直接结果,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才刚刚开始并且也有追求同样生活品质的权利。欧盟“一刀切”甚至偏袒自身利益的单边行为,忽略了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的时间,不符合《气候变化框架协议》和《京都议定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理念。

三、各国对欧盟碳税的反应

欧盟ETS一旦在航空领域实施,一方面,将转嫁从而增加航空旅客的飞行费用,另一方面,无异于在航空业甚或跨境服务贸易领域设置了碳关税壁垒,从而引发新的贸易战。

事实上,中国、美国、俄罗斯及印度等多个国家均表示,欧盟向所有在欧盟境内起降的飞机强行征收碳税的政策既不公正,也不合法。到目前为止,中国和印度的多家航空公司都未向欧盟提交碳排放数据,而今也已经超过了欧盟今年6月15日必须提交相关数据的截止日期。包括中国在内,一些国家正着手研究,如果欧盟一旦强制推行其碳排放交易体系,将相应推出系列反制措施。

在欧债危机黑云下,如果因强制实施ETS引发贸易战,对欧盟而言无疑是因小失大。或许是迫于压力,欧盟方面也曾表示,如果各国在创建全球排放控制体系上较快取得进展,欧盟或将暂停实施排放交易体系的部分内容。

四、对中欧旅游贸易的影响

首先,从市场发展看,欧盟地区和中国旅游业都将因此受到一定的损失。在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同时受人民币升值影响,近年来中国游客赴欧增长较快。近五年来,中国大陆赴欧游客增速保持在8.6%左右,即使在金融危机爆发的2008和2009年,大陆游客赴欧洲旅游人数也保持基本稳定。2011年,中国大陆赴欧游客已达282.4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20.9%(见表1)。当然,欧盟在航空领域实施ETS,对于中国旅游业也将带来不利影响。据中国旅游统计年鉴,近年来,欧洲游客占中国入境市场保持在20%多,除2010年在上海世博会刺激下欧洲赴大陆游客较上年有所增长外,受全球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影响,近年欧洲赴大陆旅游人数同比都是急剧下降。在欧洲经济不景气的前景中,额外的飞行费用无疑将普遍降低欧洲游客的出境旅游意愿,这对中国入境市场也将是不利因素。

其次,对旅游消费者而言,欧盟地区和中国游客的福利都将受到损失。实际上,选择欧盟地区作为目的地的中国游客尤其是大陆游客经济收入一般较高,对于额外增加的约几十美元的飞行费用,其承受能力并不会低于欧盟地区赴中国的游客。尤其是当前欧债危机加剧,欧盟国家公共福利紧缩,居民收入减少甚至失业率不断攀升,因航空ETS的实施,将会使欧盟地区居民的旅游福利锐减。

最后,欧盟单个区域的碳管制很有可能会造成全球旅客特别是中国旅客不再将欧盟作为中转地,而选择别的第三方地进行中转。

五、展望与建议

长期来看,建立一个各国共商的全球性航空碳排放体系,无疑是优于欧盟单边行动的制度安排。欧盟航空与国际运输政策司官员也曾表示,欧盟愿意采取一个全球的解决方案来解决航空碳排放的问题。据报道,由国际民航组织牵头,正在酝酿制定针对航空碳排放的全球性的市场化解决方案,计划在明年下半年召开的国际航空协会全体大会上露面。

对于中国而言,一方面应该积极参与相关方案的制订,尤其是应和发展中国家一起,在方案制订中针对发展中国家特点、体现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呼吁发达国家在相关方面的技术转移,包括改进航空器提升燃油效率、改善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采用生物燃油和清洁能源等,同时增加自身技术投资,形成一定的技术贮备,才能在应对未来低碳经济的浪潮中掌握主动权。

参考文献:

①石培华, 冯凌, 吴普. 旅游业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政策技术体系与实践工作指南[M]. 北京: 中国旅游出版社, 2010

②UNWTO/UNEP/WMO.Climat Chan-

ge and Tourism: Responding to GlobaChallenges[R].UNWTO/UNEP/WMO, 2007

第7篇:双碳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 低碳旅游 乡村生态旅游 可持续发展 路径探索

一、引言

随着传统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和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热潮的兴起,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乡村生态旅游这一新型旅游活动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乡村生态旅游是依托其保存较好的近乎原始而秀美的自然环境、传统的农耕文化、淳厚完美的民族习俗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旅游类型。然而,基于一些旅游经营者在乡村生态旅游的本质和价值、乡村生态旅游的实现手段与措施等问题上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惑,目前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还不尽如人意。近来,随着一些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乡村低碳旅游示范点的涌现,乡村生态旅游的内容得到了丰富,并且为探索如何解答上述困惑提供了新的思考路径。因此,在低碳旅游背景下深入理解乡村生态旅游内涵及乡村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路径这一课题,对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面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等都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但是,尽管低碳旅游在乡村生态旅游实践中的重要性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但从已有的我国乡村生态旅游相关文献来看,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乡村生态旅游的概念、开发意义、规划设计、开发成效等方面,而有关如何实现低碳旅游与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相结合方面的研究还鲜有涉及,也就无法有效地探寻低碳旅游与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的结合途径和行动建议。鉴于此,本文试图从低碳旅游角度入手,通过分析现阶段乡村生态旅游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低碳旅游与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有效结合的对策建议。

二、低碳旅游与乡村生态旅游:内在契合性分析

1、低碳旅游。“低碳旅游”源于国际社会对于旅游业如何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并在此过程中得到提炼和界定。在低碳旅游的概念研究方面,国外对低碳旅游相关概念研究尚不系统,主要成果集中在旅游业碳排放量的定量化研究结论、旅游业碳减排的应对策略等。国内对低碳旅游相关概念的研究,则主要基于“低碳经济”对“低碳旅游”的影响,一般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界定“低碳旅游”的概念。从宏观角度出发,蔡萌、汪宇明提出低碳旅游是指在旅游发展过程中,通过运用低碳技术、推行碳汇机制和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以获得更高的旅游体验质量和更大的旅游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一种可持续旅游发展方式。此外,刘啸和江丽芳、王晓云等也都提出了基于不同宏观层面的低碳旅游概念。从微观角度出发,王辉、宋丽、郭玲玲认为低碳旅游是指旅游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树立“低碳”意识,将各种旅游消费行为的碳排放量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并尽量减少碳排放量的一种新型旅游方式。郑琦提出低碳旅游是指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行动指南的绿色旅行消费活动等。尽管这些概念分别从不同研究需要出发,对低碳旅游的内涵进行定义,由此导致定义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但在实现低碳旅游的手段措施、期望目标等方面还是取得了一定共识,普遍认为通过运用低碳技术、推行碳汇机制和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以更少的旅游发展碳排放量来实现更大的旅游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它强调的是作为旅游对于低碳经济的回应,低碳旅游的实现主要是通过低碳技术的运用、碳汇机制的推行和低碳旅游消费方式的倡导,以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相结合来实现旅游的生态化和可持续发展。

2、乡村生态旅游。我国现代乡村生态旅游始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对乡村生态旅游还没有一个明确和普遍接受的定义,多数学者基于自身研究的需要,对乡村生态旅游的内涵进行阐述,导致实践中不可避免出现对乡村生态旅游概念的滥用、误用以及泛化。但在乡村生态旅游性质、目标方面还是取得了一定的共识,即从乡村旅游自身发展历程来看,乡村生态旅游是乡村旅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环境破坏、文化扭曲等不良后果后进行的自我调整、升级,是一种改变了以往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转而以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为目的的新型乡村旅游形式。乡村生态旅游对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强调,体现了当前国际社会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而采取节能减排和碳总量双约束指标控制的时代精神。乡村生态旅游的实质是在传统乡村旅游中融入了生态文明理念,其核心理念是保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完美结合。因此,低碳旅游倡导的“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低碳特性与乡村生态旅游追求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在内涵上是共通一致的。正是由于乡村生态旅游与低碳旅游存在着这种内在的契合性,乡村生态旅游作为生态旅游在乡村发展的形式、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方面有着明显的先天优势。在发展乡村生态旅游过程中,低碳旅游概念的引入将不仅促进乡村的可持续发展、“三农”问题的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且对于推动低碳教育、传播低碳理念和展示我国在低碳行动方面的努力有着极强的示范效应和窗口效应。

三、低碳旅游:乡村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内涵拓展

低碳旅游这一概念的提出,作为一种可量化、具有很强操作性的旅游形式,为乡村生态发展的转型升级注入了新的活力,帮助乡村生态旅游进一步廓清了其对象、方式和发展方向。

1、拓展了乡村生态旅游的对象。乡村生态旅游的对象,在已有的定义中,一般局限于一些保存较好的近乎原始而秀美的自然环境、传统的农耕文化、淳厚完美的民族习俗。而低碳旅游是以能耗少、污染小为标准来衡量旅游对象,换言之,凡是具备能耗少、污染小特征的旅游对象都可以作为低碳旅游对象。

2、明确了乡村生态旅游的方式。乡村生态旅游强调具体的乡村生态旅游实现方式,就旅游“六要素”而言,就要求有相应的乡村旅游食、住、行、游、购、娱的生态方式,但什么样的具体方式才是生态方式,迄今为止尚未明确。而低碳旅游强调通过运用低碳技术、推行碳汇机制和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来促进人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旅游企业推进节能环保,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采用旅游业生态和节能新材料应用,将太阳能、生物能等清洁新能源应用到旅游业中,实施旅游生态补偿和生态保育建设以增长碳汇,发展旅游资源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等,以切实提高旅游业科学发展、生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些带有很强行动指向性的具体措施与对策,就明确为乡村生态旅游的实现方式指明了一个具体的发展方向。

3、指明了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方向。乡村生态旅游追求的目标是在发展旅游的同时,注重保护当地乡村生态环境,但是如何衡量乡村生态好坏,在实践中往往缺乏可操作性的标准。而低碳旅游把衡量生态好坏的标准确定在碳排量这一技术指标上,通过低碳这一量化目标将旅游业所担负的生态社会责任分解到旅游全过程中,通过每一个旅游要素来体现节能减排,以具体指标来诠释和谐社会、节约社会和生态社会的内涵。这就为衡量乡村生态好坏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进一步廓清了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方向。

四、低碳旅游:乡村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创新

在低碳技术的广泛渗透、碳汇机制的普遍推进及低碳生活方式的广泛倡导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将低碳旅游概念引入到乡村生态旅游,将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需要政府部门、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努力。从发展趋势上看,应建立起在碳交易制度基础上乡村生态旅游向低碳发展的利益引导、保证、约束机制,将发展低碳乡村生态旅游所增加的内部成本外部化,将由乡村生态旅游企业承担的个别成本转为由全社会来分担。以保证乡村生态旅游的低碳发展方向。

1、引导机制。一个有效的导向制度将起到明确的行动引导、示范效应。在发展低碳乡村生态旅游之初,对于乡村旅游企业,要运用财政、税收、经济补偿等方式区别对待,对于高效能、高排放、高污染的旅游企业实行关停;对利用低碳或零排放的企业,采用可再生能源的旅游企业,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或生态补偿。

2、保证机制。保证机制主要是从制度标准层面对乡村生态旅游向低碳方向发展确定一个可供操作性的指标体系。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低碳旅游产品、服务、管理的相关质量标准,使旅游业开发、经营、消费、管理达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同时协调旅游、环保、能源、交通、财政、税收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共同推进乡村生态旅游低碳化、循环化。

3、约束机制。事后的碳排放量审计核算机制,是保证乡村生态旅游发展中政府公共部门、旅游企业行为符合低碳发展要求、落实节能减排责任的有效约束。一方面,从政府宏观管理层面来看,要在探索建立科学的低碳乡村生态旅游统计核算体系基础上,通过设计一个合理的指标框架对乡村生态旅游的碳排放量进行准确计算,对乡村生态旅游业生态目标和阶段性减排任务进行科学评估,借此强化监督政府及其公共职能部门在旅游环境规划科学性、旅游管理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的有效性,促使政府及其公共职能部门发展地方旅游业的行为举措更加理性科学、更加环保低碳。另一方面,从企业微观管理层面来看,要建立乡村生态旅游企业绿色审计体系,对旅游企业实行以碳排放量为核心指标的资源、环境价值核算,将因乡村生态旅游对环境产生的负外部性通过行政或经济途径纳入到旅游企业运营成本之中,将旅游企业具体经营活动低碳化纳入到可控性、可调性的范畴。

五、结束语

低碳旅游逐渐成为当前国际旅游的新时尚与新热点。低碳旅游概念的提出,不仅大大丰富和拓宽了乡村生态旅游的内涵和对象,为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而且对于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面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低碳旅游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如何有效地将低碳旅游概念应用于乡村生态旅游将是一个艰苦的探索过程。但总体而言,倡导乡村生态旅游低碳发展方式,选择一些条件适宜地区构建低碳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示范区,不啻为实现乡村生态旅游向低碳旅游发展方式转型的一种有益探索。

【参考文献】

[1] 王嘉学、谢洪忠:云南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模式初步探讨[J].昆明大学学报(综合版),2005(2A).

[2] 杨桂花:民族生态旅游接待村多维价值的研究[J].旅游学刊,2003(4).

[3] 江晓云:少数民族村寨生态旅游开发研究――以临桂东宅江瑶寨为例[J].经济地理,2004(4).

[4] 蔡萌、汪宇明:低碳旅游:一种新的旅游发展方式[J].旅游学刊,2010(1).

[5] 郑琦:低碳旅游:低碳城市转型的模式创新[J].学习与探索,2010(4).

第8篇:双碳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能源消费;碳排放;驱动因子;LMDI分解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9.51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9-111-03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在发展中消耗了太多的能源和原材料。目前,我国单位GDP能耗高出世界平均水平,连续多年都位居世界前列。其中一次能源的消费占据主要部分,其特点是:煤炭的生产和消费比重偏高;石油的生产量低,消费量高,供需缺口需依赖进口石油满足;新能源利用率低,发展潜力大。

浙江作为中国的经济大省,同样也是能源消费大省,温室气体排放量大,2011 年,浙江省能源消费总量17827.27 万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12%,比2010 年的16865.29万吨标准煤增长了5.70%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从2010 年的12601.82万吨标准煤增加到 2011年的13598.61万吨标准煤,增长了7.9%;原油消费量从2010年的2835.41万吨标准煤增加到2011年的2939.77万吨标准煤,增长了3.6%。计算出2010 年浙江省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43682.612 万吨,比1985年增长约9.65倍,年均增长率38.6%,远高于国内同期水平;由此可见,为实现2020年浙江单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国家指标,全省面临巨大的温室气体减排压力,因此,明确浙江省能源消费碳排放因素的特征有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能源分解分析中应用最广泛的是拉氏因素分解法和迪氏因素分解法,此外,还有连环替代法、交互影响平均分配法、交互影响按比重分配法等分解方法,Huang(1993)利用乘法代数平均迪氏指数分解法把碳排放分解为结构变动效应和能源强度改进效应。Zhang(2003)利用改进的拉氏指数法将工业能源消费分解为规模效应、实际的强度效应和结构效应。Ang(2004)指出对数平均迪氏指数法(LMDI)是多种方法中比较合理的,可以直接得到各种能源对能源消耗的结构效应、效率效应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中国作为世界上第二大CO2排放国,正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减排压力。冯相昭、邹骥(2008)认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是CO2排放增加的主要驱动因素,能源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减少CO2排放,而能源结构的低碳化则是降低CO2排放水平的重要战略选择。李善同、许召元(2008)认为,行业能源强度的差别是决定能源强度差异的主要因素。李国璋、王双(2008)认为,由区域内能源强度所显示的区域内技术进步因素是影响中国能源强度变动的决定因素。

综上可以看出,以前学者的研究大多是从产业、行业或地区层面的研究,从能源种类的角度分析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研究还比较少,特别缺乏从省域的角度分析能源消费碳排放的影响因子。而且研究的数据也比较陈旧,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陈旧的数据已经不能反映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从而不能得出合理的对策和建议。为此,本文通过测算1985-2011年浙江省各种能源排CO2量,然后用扩展的Kaya恒等式对CO2排放量进行分解,再利用平均对数迪氏指数分解法(LMDI)对CO2排放量进行分解,找出影响CO2排放的驱动因子,据此提出降低CO2排放量及及能源强度的对策和建议。

三、能源分解碳排放模型的理论构建

(一)Kaya恒等式的扩展

Kaya恒等式由Yoichi Kaya于IPCC的一次研讨会上首次提出。他认为碳排放与能源结构碳强度、单位GDP能源强度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有关。但近年来的研究不断表明,能源消费碳排放还与能源效率及主导产业类型等有较为密切的关系。鉴于此,引入能够表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及能源效率的变量,对Kaya恒等式进行扩展。扩展后的Kaya恒等式表达为:

(1)

式中,C为各种类型能源消费导致的CO2排放总量;P为人口总数;Si=Ei/E,代表能源消费结构;Fi=Ci/Ei,代表各种能源消费类型i的CO2排放系数;I=E/Y,代表能源强度;G=Y/P,代表人均GDP。

假设C0和C1分别代表基年和T年的排放量,ΔC指的是T年相对于基年的排放变化量。结合公式(2)我们作以下分解:

ΔC=ΔSi+ΔFi+ΔI+ΔG+ΔP(2)

公式(2)显示CO2排放量的变化是五个因子共同作用的结果,即能源的碳强度效应ΔF、单位GDP能源强度水平变化ΔG、能源消费结构ΔSi、经济活动的变化ΔI以及人口的变动ΔP。

(二)LMDI分解方法

ANG的研究指出,Laspeyres指数分解中的残差项不能被忽略,因为较大的残差项会影响分析结果;而LMDI方法满足因素可逆,能消除残差项,这就克服了用其他方法分解后存在残差项或对残差项分解不当的缺点,使模型更具有说服力。鉴于此,选用LMDI方法对碳排放进行因素分解。

LMDI方法采用“乘积分解”和“加和分解”两种方法进行分解,两种方法最终分解结果是一致的。采用加和分解,将差分分解为:

CO2排放总量的变化可以分解成五个主要影响变量,分别为化石燃料的排放系数、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强度、人均GDP和人口总数。ΔCres和ΔDres是在传统的技术方法中存在的残差。因为分解是完全的,所以这一项的值为零。

四、浙江省能源消耗的数据收集

由于化石能源增加了地球大气层中二氧化碳的含量。而能源消费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在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占有绝对优势。本文通过收集1985-2011年煤炭、原油、焦炭、煤油、柴油、燃料油和天然气等能源消耗量数据对浙江省碳排放进行测算。由于2004年浙江省引进西气东输天然气,揭开了浙江省大规模利用天然气的序幕,因此浙江省天然气的消费量数据为2005-2011年,其余化石能源消费量的时序数据皆为1985-2011年,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和《浙江统计年鉴鉴》。

五、浙江省能源消耗碳排放影响因素的实证分解

(一)能源消耗碳排放的LMDI分解分析

从加和分解来说,1985-2011年浙江省碳排放量增加了41730.752万吨,其中经济效应和人口效应一直为正,这说明浙江省常住人口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持续增加为碳排放量增长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两项累计增加碳排放量71592.52万吨。其中人口累计贡献2970.051万吨,占碳排放增量的7.1%;经济效应累计贡献68622.47万吨,占碳排放增量的164%,是拉动浙江省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原因。同时,能源消耗强度效应的值基本上都为负,表明能源消耗强度效应基本上都是下降的。化石燃料的排放系数效应在1985-2011年期间有正有负,且值都较小,这主要是因为单位化石燃料燃烧所带来的碳排放基本上固定,仅是由于各种能源消耗结构的变化而引起的平均碳排放系数有限。计算结果显示LMDI加和分解的余项为零,证明分解是完全的。

从乘法分解的结果看浙江省1985-2011年碳排放总量增加了11.78倍,其中人口效应虽然每年都是增加的,但是增速较慢,值变动18个百分点,对碳排放的拉动作用并不明显。而与此相对应的经济增长效应使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增加了大约54倍,是拉动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动力,化石燃料的结构变动拉动了碳排放的增长,使碳排放增长了22个百分点;与上边的效应相反的是能源强度效应,除了2004年与2005年略有上升外,而能源强度的变动使碳排放下降了84个百分点,成为抑制碳排放增加的主要力量,化石燃料的碳排放系数基本保持不变。对碳排放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六、结论及对策建议

(一)结论分析

浙江省能源消费的排碳量总体上是逐年增加的,其中能源强度的下降对碳排放起抑制作用,而经济增长、人口总数及能源结构的变动对碳排放起拉动的作用,但如果牺牲浙江省的经济发展来降低碳排放量是不现实的,所以,未来的对策只能通过调整其他驱动因子来分解降低碳排放。

(二)对策和建议

1、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发现能源强度对CO2的排放量影响明显,且其值为负。也就是说,通过提高能源强度,可以明显减少CO2的排放量。而提高能源强度,就要坚持把节约能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严格的能源节约制度和措施;另一方面要按照生态产业原理进行区域产业链的延伸设计,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实行能源的多级梯次利用,充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逐步改善能源消费结构。通过驱动因子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占改善CO2排放量的重要方面。大力调整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尤其是要大力开发和利用绿色能源与清洁能源,提高其在整个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减少CO2的排放量。要大力促进煤炭消费相关的技术创新,把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看做是浙江省减少CO2排放的重要任务。

3、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来提高产业的效率效应。通过对各能源的CO2排放量的分解,我们可以发现人均GDP对能源强度的影响贡献明显,且其值为正。也就是说,随着人均GDP的增长,CO2排放总量也会增长。为此,可以针对不同行业逐步建立和完善单位 GDP 能耗监测体系。建立基于 LMDI 分解方法的 “能源消费监测体系”,对经济产出、产业结构和产业能源利用效率使能源消费和能源强度变化的影响进行系统化、定量化和定期的分解分析,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区域经济和能源政策提供依据。

4、推动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清洁能源。众所周知,降低能源强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使用清洁能源,实现技术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不存在能源耗竭的可能。大力提倡清洁柴油技术,它具有经济、清洁和动力强劲等多重优势,是能够满足节能减排需求的成熟解决方案。大力提倡汽车使用天然气这种清洁能源,将使CO2的排放量降低40%左右,二氧化硫和粉尘的排放几乎为零,节能减排的效果相当明显。中国已提出三位一体的降耗减排措施,是在向“高消耗的增长”说不。所以,浙江省作为经济贡献大省,应首当做出表率。

参考文献:

[1] ALCANTARA V, DURO Ja. Inequality of energy intensities across OECD countries: a note [J].Energy Policy, 2004, 32(11):1257-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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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IPCC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Climate Change 007: Mitigation of Climate Change [M]. United Kingdo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6] 冯相昭、邹骥. 中国CO2排放趋势的经济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18(03):43-47.

[7] 李善同、许召元. 中国各地区能源强度差异的因素分解[J].中外能源,2008,(09):1-10.

[8] 李国璋、王双. 中国能源强度变动的区域因素分解分析[J].财经研究,2008,(08):52-62.

第9篇:双碳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柴油机;排放控制;措施

柴油机的有害排放取决于柴油机混合气形成及缸内燃烧过程,而这些归根到底是由喷油、气流、燃烧系统以及缸内工作特质的配合所决定的。柴油机净化的关键,是如何有效地消除NOχ和微粒碳烟的生成量。恰恰这两项排放物的生成规律常常是互相矛盾的。因此,任何一个单项措施总有它的负面影响。人们总是在采取某项措施的同时,应用另一项措施来加以补救和平衡。最后,常常是多项措施的综合应用,才使排放性能达到一个新的水平。柴油机是一个多性能、多工况、多因素综合影响的统一体,再加上各种各样的排放净化措施,如何进行优选、折中和综合控制是一个极为困难和复杂的问题。柴油机的电子控制和综合管理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也是使各种机内净化措施得以充分发挥效用的保证。在所有净化措施中,喷油系统的改进无疑是最为重要的环节。

车用柴油机中常用的机械燃油喷射系统有两大类,直列泵系统和转子分配泵系统。直列泵系统包括直列多缸泵、单体泵和泵喷嘴系统,多用于大、中型车用柴油机上。转子分配泵系统有端面凸轮驱动的VE泵系统,和内凸轮驱动的径向对置柱塞系统,多用于轻型客车和柴油轿车的小型高速柴油机上。上述各系统都是应用柱塞往复运动、脉动供油的方式工作。以下是五种控制柴油机排放的具体措施:

一、推迟喷油提前角降低NOχ排放

喷油提前角是喷油始点早于汽缸压缩上止点的角度。柴油机都要求喷油提前,这是因为从喷油到着火有一段滞燃期,为保证实际燃烧放热中心能接近上止点,避免燃烧拖后,经济性下降,所以喷油要提前。单从动力、经济性角度出发,最佳提前角随转速上升而增大;随负荷加大而略有增加。车用柴油机因为在宽广的转速范围内工作,所以有专设的转速自动提前装置来满足此要求。同一工况,若提前角改变,会使滞燃期改变。一般推迟喷油时,因初期喷油更接近上止点,故缸内压力、温度较高,滞燃期缩短。其结果是滞燃期的预混喷油量减少。当然,若喷油太迟,使滞燃期挪到上止点之后,则缸内压力、温度未必上升。这种情况一般难于碰到。预混燃烧阶段是影响NOχ排放最重要的时期。预混油量及混合气量的减少将使速燃期中压力、温度上升程度降低,从而大大减少NOχ的排放量。同时,由于压力升高率的下降,噪声也大大降低。因此推迟喷油提前角这一措施,是最早应用的有效降低NOχ排放和噪声的对策。推迟喷油,直喷机的NOχ大幅下降,而间接喷射式涡流室柴油机的下降幅度则小一些。但是喷油过迟,则燃油消耗率和烟度都会恶化,对CO和HC也有不利影响。油耗和烟度的恶化是喷油推迟,燃烧跟着推迟以及缓燃期油量增加,燃烧时期也拉长的必然结果。早期控制排放的措施不多,为了排放达标,不得不牺牲经济性能。近期已可通过提高喷射压力等多种办法来综合解决这一问题。

二、燃油高压喷射降低微粒碳烟排放

近年来,提高喷油压力的高压喷射措施,日渐成为直喷式柴油机机内净化的最佳手段。而间接喷射式柴油机,由于主要依靠气流进行雾化、混合,所以对喷油压力要求较低。在循环喷油量及喷孔大小和分布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喷油压力就是加大喷油速率,它直接产生两方面的效果。

(一)降低微粒碳烟的排放量

可以看出,喷油压力增高,则粒径减小,贯穿距加大,雾锥角加大,喷雾区的总体积也跟着加大,再加上紊流的增强,这些都直接促进了燃油与空气的混合。其直接效果是降低了每一时刻浓混合气成分的比例,使生成微粒碳烟的范围自然缩小。即使不可避免仍有过浓混合气出现,但因粒子小,周围空气多,也会加快燃烧和氧化速率,使碳烟形成之初就被加速氧化。所以高压喷射必然使微粒碳烟排放降低。大量试验都证实了这一点。

(二)降低燃油消耗率

喷油速率增大必然缩短喷油时期,使燃烧加速,使燃烧放热更集中于上止点附近,从而降低了燃油消耗率。大量试验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以上高压喷射降低烟度和油耗的优点,恰恰弥补了推迟喷油所带来的缺点。反过来,高压喷射不可避免地使混合气快速变稀,燃烧加速,温度上升,从而NOχ排放必然有所增大。这一弱点又会被推迟喷油,降低的NOχ功效所弥补。应该记住,高压喷射并没有过大削弱推迟喷油,减小滞燃期喷油量所带来的改善NOχ排放的显著效果。因此若两种措施同时应用,进行合理调配后,NOχ和微粒碳烟排放都会同时降低。目前,两种措施并用是最常见的手段。

三、喷油率控制技术

广义的喷油率控制,指的是喷油规律控制,应包括定时(喷油提前角)控制、喷油期长短控制和喷油率大小(喷油率曲线外形)控制。此处撇开喷油定时,单指在定时和循环油量不变时,喷油长短和喷油率外形的控制。喷油率是除混合气形成因素外,对燃烧过程又一重大的影响因素。当然,喷油率本身也和混合气形成是密不可分的。可以设想,如喷油时期控制得很长,即使大幅度提高喷油压力,也无法缩短放热和燃烧时间;又如,初期喷油量很大,即使推迟喷油,也无法把NOχ和噪声降得很低。反过来,如能把初期喷油量控制得很小,就是不推迟喷油,也可达到同样效果。可见,喷油率若能控制,将极富成果,因此,成为近年来喷油系统研究、开发的热门课题。

理想的喷油率图形可分为三个时期,即喷油初期,喷油中期,喷油后期。理想的喷油率图形一般公认为:初期要求喷油率低,喷油量少,以降低NOχ和噪声;中期要求短而高的喷油率段,以提高喷油压力,缩短缓燃期,促进混合气(下接第182页)(上接第173页)形成,使微粒碳烟排放和耗油率降低;后期则要求迅速结束喷油,以减少后燃油量和促进碳烟氧化。喷油中期的控制,一般是通过提高喷油压力来实现。控制初期喷油率的主要技术有:机械式预喷射装置,双弹簧喷油器,电控喷油系统控制预喷射。大量试验结果表明,要获得良好的效果,预喷射油量、主预喷射的间隔角度以及油量和时间的控制精度都有严格的规定。只有电控高压共轨式喷油系统才能全面满足这些要求。末期喷油段要求迅速关闭,可以通过减轻油嘴往复运动部分(针阀、推杆、弹簧)的质量,加速针阀关闭速度来控制。这就是已广泛推广使用的低惯量喷油器和P型J型小型喷油器。此外,增大针阀开启压力也可加速针阀落座。但是真正有效控制的手段,仍是使用电磁阀的电控喷射系统的迅速断油。

四、小直径、多喷孔加速雾化混合

在喷油速率不变情况下,可以通过减小喷孔直径,增加喷孔数目,使喷注在燃烧室内分布更均匀、更充满的方法,来加速油、气混合,获得较好排放效果。六孔喷嘴与四孔喷嘴相比,六孔的总混合容积加大,单个喷注较窄,芯部浓混合气易于扩散、燃烧。这些都与加大喷油压力的效果相似。增加喷孔数后,可以降低对气流的要求。涡流比可以减小,从而改善了燃油经济性。若喷孔过多,由于贯穿不足和相邻喷注的干扰,反有不利效果。

五.喷油系统的其他净化措施

目前已广泛应用的降低HC排放的措施就是减小孔式喷嘴压力室容积或采用无压力室式喷油嘴。大量使用试验表明,柴油机长期运行后,其有害排放值基本没有增加。这同汽油机长期使用后,有害排放量增幅较大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如果柴油机使用过程中,排放性能突然恶化,则相当部分是喷油系统不能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所致。当使用中发现过量冒烟时,首先要检查各个喷油器开启压力是否明显下降,或喷雾状态是否良好。有条件时,应在油泵试验台上测试循环油量是否超过所规定之值以及各缸油量是否严重不均匀。造成循环油量不均匀及超标的原因是很多的,如柱塞副的磨损,出油阀密封性变差,油孔的堵塞等等。应查明原因,该更换的更换,或进行清洗。但应注意,油泵及调速器一经拆动,必须重新在台架上调整。如果冒烟现象很难解决,无法达标上路,可以适当降负荷运行。这样做会牺牲一些动力性能。西方国家为了达标,也会采取同样措施。如德国大众汽车公司推出的TDI1。9L轿车增压直喷机,无排放限制(赛车)时,标定功率达125KW;要满足欧II法规,标定为81KW;若要满足美国加州标准,则只标定66KW。还应强调指出,高压油泵及调速器出厂时已经过细致调整,很多调整部分还加上铅封,不允许使用中私自变动,包括任意拆换其上的与性能有关的零件,如油管,油嘴等等。发现问题须进行换件,必须重新调整。否则会使排放及动力,经济性能恶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