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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媒体;传播者;传播方式;传播控制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9-0094-03
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动了自媒体传播形态的多样性,如以图文为主的网络论坛、博客、微博和以视频为主的播客等,目前博客、播客、微博成为中国主要的自媒体平台。文章在解析自媒体内涵的基础上,对自媒体的信息传播者、信息传播方式和信息传播控制等信息传播特点加以探析,从而深化对自媒体信息传播规律的理解。
一、自媒体内涵解析
自媒体这一概念源于美国IT专栏作家丹?吉尔默(Dan Gillmor),2001年9月28日,他在个人博客上首先提出了journalism3.0的概念。根据他的分类,journalism1.0指的是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大众媒介,是单向的线性传播形式;journalism2.0指的是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传统媒体的网络版以及新闻门户网站等,这一阶段的新闻传播速度更为快捷,但仍然是一对多的新闻传播形式;journalism3.0指的是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等点对点的、双向互动的新闻传播形式,这一时期的新闻传播主体由专业传播机构转为普通公民。2003年1月,他在《哥伦比亚新闻评论》上发表了《下一代的新闻业:自媒体来临》(New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 here comes ‘we media’)的文章。2004年7月,丹?吉尔默出版了他的专著《草根媒体》(We the Media - grassroots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本书探析了未来新闻业的转变,认为普通公民将成为新闻制造者。
由上可见,丹?吉尔默先后提出了自媒体(we media)与草根媒体(we the media)两个术语,区别在于定冠词the,由此也暗含了自媒体与草根媒体在新闻主体方面的区别,即自媒体的新闻传播主体是非新闻工作者,而草根媒体的新闻传播主体是非新闻工作者中的普通公民,不包括政治人物、娱乐明星等社会知名人士。由此可见,自媒体的覆盖面大于草根媒体,因此笔者倾向于使用自媒体。目前国内学界将自媒体与草根媒体(grassroots media)、公民媒体(citizen media)、参与式媒体(participatory media)等交换使用。
笔者认为,所谓自媒体(we media),是指传播者通过互联网这一信息技术平台,以点对点或点对面的形式,将自主采集或把关过滤的内容传递给他人的个性化传播渠道,又称个人媒体或私媒体。不同于大众传媒组织化、机构化的传播特征,自媒体强调传播者的主动性和传播内容的个性化与自主性。对信息时代的传播方式,传播学鼻祖施拉姆早就做出预测,“这个革命的信息时代的一个趋势是……更多着重点对点而不是点对面的传播,和个人越来越大的使用‘媒介’的能力而不是被‘媒介’所利用”[1]。
二、自媒体的信息传播者:由被动的受众到积极的“产消合一者”
关键词 互联网;网络媒体;大众传媒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7)187-0051-02
信息技术代表着先进性与创新性,作为一种新媒体,互联网以其独有的优势进入人们的视野,并在相关行业中加以利用。在互联网的作用下,网络媒体应运而生,成为了人们在茶余饭后浏览信息的主要方式,同时网络媒体的诞生压榨了传统大众媒体的生存空间。因此就网络媒体对大众媒体的影响进行研究与分析是十分必要的。
1 网络媒体与大众传媒区别
1.1 网络媒体概念
与传统媒体不同,网络媒体是一种能够与传统媒体共同存在的新媒体,并且突破了传统媒体的局限性,网络媒体的信息流动性较强,内容十分丰富,其传播形式也多种多样,这些优点和特点都是传统大众传媒所无法比拟的。
1.2 大众传媒概念
不同的传播媒介决定了不同的传播形式和传播内容,因此,传统的大众传媒可分为3个阶段:首先,在传统的传播媒介当中,纸是十分重要的一种呈现载体,由纸衍生而来的媒体,如报纸、杂志、图书等都属于第一阶段的重要媒体;其次,随着电波的诞生,我国的广播事业开始了自己的发展旅途,因此,广播是第二阶段的代表性媒体;最后,数字信号推动了电视机的产生,从而使得电视机一跃而起,成为人们获取资料信息的重要手段,是第三阶段的媒体。
2 网络媒体的主要特点
2.1 加强舆论沟通
传统大众传媒更多的是官方发表声明的手段,其传播的内容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压迫了人们的主观思维。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新闻查询、浏览书刊以及收看节目等等,与传统大众传媒相比,它的内容更加符合人民的意愿,内容深度也是传统大众传媒所不能及的。而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它的作用已经从简单的观看转变为直接参与,人们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流与沟通,利用文字叙述或者语音沟通也十分的便捷,成为了许多人了解社会、深入社会的主要方式。与网络媒体相比,传统大众媒体虽然也为人们提供陈述和建议的机会,但是制约条件相对较多,压制了人们的主观思想。
此外,许多人能够坚持自己的主要观点,其观点是属于客观评价范畴内的,并且有一定的负责能力,但是传统的大众媒体对个人的言论和评价不够重视,如报纸、广播以及电视上很难看到这些人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其官方性过强,间接压榨了人们思想意识的传播,但是网络媒体与之不同,它崇尚自由言论,开放性较强,人们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对相关事件进行阐述,从而真正实现了人民的话语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言论自由不等于言论泛滥,网络媒体虽然保持了较为开放的评论空间,但是也并非任何言论、任何评价都是积极的、客观的,因此许多不恰当的言语是禁止出现在网络媒体上的,比如影响社会和谐、攻击党和人民的话语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因此公民需要提高网络道德素质,在评价一件事、或是一个人时,要做到客观严谨,不仅政府需要及时辟谣,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将不法谣传扼杀在萌芽之中。
2.2 提高社会监督力
网络媒体是政府了解民生的重要途径,它能够加强人民与政府之间的联系,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在网络媒体的作用下,人们可以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实事要闻对政府提出相关的意见与建议,使政府能够更好地把握民意、民情,时刻提醒政府将工作细化。比如:某车违规行驶酿成重大车祸,车内两人同时丧生;事件发生后,许多人利用网络将信息公布于众,人们就该事件进行评论与探讨,相关部门通过仔细调查得出结论,并对民众进行答疑解惑,基于此网络媒体是当下十分重要的媒介手段。
3 网络对大众传媒的影响
互联网的优势众所周知,它不仅信息传播及时,也为人们陈述各自的主张与观点提供了一个信息平台。受诸多条件制约,这样的平台是传统大众传媒无法做到的。为了走出目前的困境,在互联网时代搏得一丝发展空间,传统大众媒体也应该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努力提高传播效率。在过去传统大众媒体占据了主导地位进而成为了“主人”,人们只能被动接受成为“客人”,大众媒体所提供的内容局限性较高,人们无法看清事件背后的真实内容。再者,传统大众媒体多为官方服务,国家需要控制社会舆论导向,媒体是把控导向的关键,造成了十分片面的传播方式。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新媒体的诞生加强了人们对信息完全掌握的强烈意愿,不仅将更多的信息内容传递到人们的视野中,也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自主选择”信息的机会,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随地筛选信息。在网络媒体的冲击下,传统大众媒体必须与时代接轨,摒弃原本的传播形式,保证信息服务质量,提高社会地位。
传统大众媒体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的应用。从今天的发展来看,互联网将全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网络媒体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枷锁来到了新的竞争领域,人们也由此进入了信息含量大、涉及范围广的世界当中,使传统大众媒体必须面对更多的竞争对手。传统大众媒体需要时度势,采取相关策略改变以往的运作模式,各家媒体之间需要加强沟通与合作,互相学习、交流,使传统大众媒体能够在互联网的统治下继续发展。
网络媒体代表着自由、平等以及公开等优势,虽然传统大众媒体并不具备或者符合条件较少,但是总体看来:传统大众媒体与网络媒体相结合不是没有可能的。传统大众媒体多以单独播放为主要形式,这种形式不支持与其他媒体有所连接,但是在互联网的作用下,网络媒体能够将诸多传播形式进行整合,从而达到各媒体之间交流的目的。网络媒体十分便利,提供文字、语音等多种交流方式,还可以随时分享各种社会、新闻信息。比如,CNTV就是网络上的中央电视台,CNTV具备所有CCTV的频道、信息以及相关功能。该情况说明,以网络为媒介进行发展,是传统大众媒体迈向未来的重要手段。
4 结论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媒体为传统大众传媒带来了巨大的生存压力,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网络媒体也为传统大众传媒的发展带来了众多契机,相关媒体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创新意识,解决传统大众传媒的弊病,同时与网络媒体加强合作与交流,使大众传媒能够与时俱进,为推动我国传媒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张玉涛.大众传媒的现状分析[J].媒体时代,2015(10).
[2]杨臻臻.网络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研究――基于唯物主义的大众传播模式[J].兵团党校学报,2016(6):37-40.
关键词:新闻传播;视角;手机媒体;研究
手机媒体在新闻传媒中的应用彻底颠覆了传统新闻传播的形式,在对传统新闻媒体产生较大冲击的同时,也为传统媒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手机已经大范围普及,手机用户数量逐年上升,智能手机用户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因此利用手机媒体可以扩大新闻传播的覆盖面和新闻影响力。手机媒体新闻在新闻内容、新闻形式上都与传统媒体新闻传播有较大区别,其特点是开放性高、互动性强,而且新闻传播效率得到极大提升。本文将从新闻传播角度对手机媒体的应用和发展进行分析。
1基于人际传播的分众传播形式
手机发明的初衷是为人际交往提供便利,因此人际传播是手机的原始功能。随着移动通讯技术和移动网络的快速发展,当下手机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手机传播也融入了一些大众传播的特点。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融合将使信息传播过程的复杂程度显著提升,其主要原因是手机的转发功能。手机是人与人之间通讯的现代化设备,一部手机代表着一个社会关系网络,大众传媒经过其公共渠道将新闻消息传递到个人手机上,又经由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传递给其他人。在两种传播形式的融合下,新闻消息的传播速度得到了空前提高,覆盖范围也得到明显扩大。可以说,正是手机的转发功能实现了大众传媒与人际传媒的共振。而且通过人际渠道传播的新闻信息极易成为大众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通过一个又一个社会关系网络的交织传播,使人际传媒也能够产生大众传媒类似的效应[1]。在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两种形式的互相融合、互相影响下,传统新闻媒体的地位和角色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任何人都能够通过自己的人际关系网络,向其他人传播新闻信息,传统新闻媒体在新闻传播过程中的中心地位正在不断泛化。传统媒体的新闻垄断地位逐渐消失,在手机媒体的应用下,自媒体得到快速发展,真正开启了全面参与新闻传播的传媒新时代。碎片化是手机新闻媒体传播的一大特点,使分众传播成为可能。随着社会阶层分化现象的产生,各个阶层内部的社会地位和利益诉求关系也在不断变化,新的阶层不断涌现,不同阶层之间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信息需求都有较大区别。其主要形成原因是利益诉求的不同和职业涉及面的不同,此外还与人们的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都有较大关系。碎片化和分众新闻传播形式更加符合不同阶层和群体的信息需求,从而能够促使新闻媒体传播的更好发展[2]。
2对传统新闻媒体产生的影响
自大众传播媒介产生以来,一般将新闻媒介的发展划分为两个时代,即以报纸、广播、电视为主的第一媒介时代,和以电视、电脑、电话为主的第二媒介时代。也有人将其划分为传统媒体时代和新媒体时代。第一媒介时代的特点是以播放型传播模式为主。而第二媒介时代则是一种在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双向、去中心化的交流模式,颠覆了以往新闻传播者和新闻受众的关系界限,信息生产、传播、消费的边界正在不断消融[3]。在传统的媒体环境下,新闻传播者与新闻受众角色是固定的,由专业的新闻工作者负责新闻的采集与传播,受众则处于被动接受地位。自从手机媒体出现后,手机媒体本身就是一个新闻采集工具和新闻发送中心,受众不再处于被动接受地位,拥有较高的新闻信息选择权,而且可以参与到新闻评论和新闻传播过程中。也可以通过手机设备采集一手新闻材料,通过人际传播渠道进行新闻生产和传播。因此,手机媒体的产生对传统新闻媒体的确带来了较大冲击,使新闻传授角色逐渐模糊,传统新闻媒体的主流地位受到挑战[4]。传统媒体形态与手机媒体的结合极好地顺应了媒体移动化的大趋势。目前,手机报的形式非常多样,手机电视技术与广播技术发展迅猛,为公众提供了广阔的信息接受渠道。随着手机电视与手机广播的发展与普及,手机媒体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一条新的价值链正逐渐形成,在未来,相信各大运营商会在手机信息播报技术的研发行业中展开激烈的厮杀。手机媒体的发展使得移动媒体的发展空间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宽,传统的舆论格局也发生了转变,手机媒体正以势如破竹之势改变着大众传播行业。
3顺应媒体移动化的时展趋势
手机媒体能够得到快速发展的主要优势在于手机媒体实现了媒体的移动化发展,这也是手机与固定电话的主要区别。正因为手机摆脱了固定电话的空间束缚,使人们能够通过手机设备进行随时随地的沟通交流,所以手机才能够取代传统固定电话在通讯中的主流地位。有许多人预测手机媒体的发展将取代传统媒体,甚至其他形式的新媒体。这种观点虽然有些偏激,但不可否认的是,媒体移动化发展的确将成为未来媒体的主要发展趋势。传统媒体和其他媒体也可以通过媒体融合的方式发展成为移动媒体。目前我国三网融合工作已经取得了巨大进展,传统媒体与手机媒体的融合程度不断提升,从早期的短信新闻到目前集文字、图像、声音、视频于一体的多种手机新闻报道形式,手机广播和手机电视都得到良好发展,一条新的媒体产业链正在形成。这种发展趋势是基于信息时代下人们对新闻传播的更高需求,媒体的移动化发展将改变传统舆论格局,为人们获取信息提供更多便利[5]。
4为新闻传播提供的新机遇
在手机媒体快速发展的冲击下,传统的新闻媒体圈也在以自身生产和再生产的方式与外界进行能量交换,维持着媒介系统的动态平衡。新媒体的出现会在一定时间段内打破这一平衡,经过优胜劣汰的法则,促使新平衡的产生,并在更长时期内维持下去。手机媒体的出现使当下新闻媒体圈正处于这样一种打破旧平衡、建立新平衡的变化时期。手机媒体对传统媒体产生的最直接影响是分散了传统媒体的受众全体和广告份额,使越来越多的人改变了新闻信息的获取方式,投入新媒体的怀抱。尤其是年轻群体的受众市场,迅速被手机媒体占领[6]。手机媒体的跨媒体、跨地域传播优势,为人们提供了全方位的新闻信息服务,并通过“二次销售”理论的应用,使媒体传播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非常值得传统媒体借鉴。“二次销售”理论就是通过吸引受众关注获取媒体内容收益,将受众出售给广告商,赚取广告利润。传统媒体盈利方式与手机媒体盈利方式的结合,将为媒体传播注入新的生命力,使其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和丰厚回报。比如观众在收看传统媒体节目过程中,可以通过手机媒体渠道参与到节目的互动活动中,使媒体兑现广告价值,提高利润回报。同时,与观众的互动也能够有效提升媒体节目对观众的吸引力,从而提高节目收视率,获得稳定的收视人群。传统媒体与手机媒体的联合为新闻传播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将使新闻媒体传播便显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5结束语
总而言之,手机媒体的出现的确给传统媒体带来巨大冲击,但也为传统媒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新闻媒体的移动化是新闻媒体发展的必然趋势,应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共同为新闻传播服务,使观众获得更好的新闻信息传播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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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拟对英国的传媒与文化研究进行简单的综合介绍,重点选择在传媒研究历史上有过重大突破和影响的研究机构及其研究成果,并希望借此能为国内该研究领域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用的思路。
1.早期经验主义的传播研究西方社会科学对大众传媒的关注,起始于20世纪20年代后期的美国,也就是有声电影开始盛行之际。由于美国的社会科学具有根深蒂固的实用主义传统,其特征之一是方法的缜密与理论的贫乏成正比。社会科学的用途,不在于从根本上对社会进行批判和反思,而在于解决实际社会问题,最大程度地维护现有制度的稳定。至于制度本身是否公正则无关紧要。因此,美国社会科学的主流是御用研究而非批判研究,最初的对大众传播(masscommunication)的研究也不例外。
传媒研究史上第一个比较有影响的调查报告,就是针对美国公众对当时正在兴起的有声电影所抱的成见撰写而成的。有声电影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一出现,就得到众多青少年观众的青睐。很多家长因此担心添加了声音的银幕更具吸引力,对青少年的道德行为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当时的社科学者们针对公众的这种顾虑,进行了一系列包括问卷调查在内的实际调查研究,结果便是后来传播研究史上常提到的“潘恩基金研究”(ThePayneFundStudies)②。此研究得出的结论,现在看来似乎多余而且肤浅,即电影的确对青少年能够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但是,由于套上了“科学”的光环,这一结论在当时公众中影响很大,对后来的传媒研究也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在此后的30多年里,西方尤其是美国的传播与媒体研究的主流,便停留在关注传媒对受众所施加的影响上,也就是所谓的媒体效果研究(mediaeffectstudies)。
从总体来看,媒体效果研究大都有意无意地落入了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刺激-反应模式(stimulus-response)之中。该模式假定,传媒一旦发出刺激信号,受众(audience)必定会在态度或行为上有所反应,传播研究的任务在于发现并测量这种受众反应。这一模式在后来社会科学对不同媒体的研究中都得以体现,包括对广播、电视以及连环画册的研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60年代中后期对儿童与电视的研究。与“潘恩基金研究”背后的动机类似,儿童与电视的研究,也起因于公众对电视这一“更新的”媒体的顾虑,人们担心电视这一闯入家庭中的小屏幕比电影院更容易教会儿童一些不良的行为。50年代中后期,电视正在普遍进入西方家庭,当时的研究得以采用实地考察(fieldwork)的方式,把已经普及电视的社区与尚未普及电视的社区进行比较③。
到了60年代中期,随着电视的进一步普及,儿童及电视的研究便从社区转向心理学研究室(laboratoryexperiment),纯量化研究成为一种不得已的时尚。此时在美国,公众舆论的焦点越来越集中在反对电视中的暴力和性。面对这种舆论压力,由政府资助的研究人员便开始企图通过心理学实验来建立电视内容与儿童行为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相当一批实验研究似乎证明了其中的因果关系,但是也有少数得出恰恰相反的结果,即电视中呈现的暴力可以减少实际的暴力行为,亦即所谓的宣泄理论。这种相互矛盾的结论并非偶然,而恰恰说明行为主义心理学研究本身的严重局限性。因为它将研究对象从活生生的实际生活中抽出来,放在人为的实验室里去观察,得出的结论也只能是虚拟的。
这种局限性也正是后来英国的传媒社会学批判和超越的对象。狭隘的经验主义对传播媒体研究的垄断,直到60年代后期才得以解体。它们常被后来的批评者戏称为“皮下注射模式”(thehypodermicmodel),或者“子弹理论”(bullettheory)。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在此之前的几十年里就没有其他非主流的传媒研究存在,只是它们影响甚微。从60年代末70年代初开始,当时在西方世界方兴未艾的批判社会学(criticalsociology)将其矛头指向了大众传媒。批判社会学的兴起和发展与其历史背景和社会基础是分不开的,亦即战后资本主义“黄金时代”的结束。一系列社会动荡取代了平衡发展,包括人们熟知的西欧青年学生运动,美国黑人公民权利运动,以及反对越战示威游行。突如其来的社会动荡,进一步动摇了长期以来作为英美社会科学基础的实证主义哲学,从而也将社会学从安于现状的结构功能主义中解放出来,迫使其成为社会批判的工具。在西欧,以及后来被统称为西方的各种流派,为批判社会学的迅速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源泉;在美国,以威伯伦(ThorsteinVeblen)和米尔思(C.WrightMills)为代表的非的本土批判传统也得以宏扬。当时正在蓬勃发展中的大众传播媒体自然也成了社会学批判分析的对象之一,批判传媒研究(criticalmediaresearch)从此得以在70年代迅速发展壮大起来④。
2.英国的文化研究
英语世界的批判传媒研究,起于60年代后期,在80年代中期达到鼎盛。在其主要发源地英国,批判传媒研究从一开始就围绕两个大学的研究中心所采取的不同理论和学科立场而展开。成立于1964年的伯明翰大学(BirminghamUniversity)当代文化研究中心(CentreforContemporaryCulturalStudies),从一开始就强调文化与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提供汲取多方面的思想和理论资源,确立了所谓的英国文化研究(Britishculturalstudies)的传统,传播媒体则构成其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晚两年成立的莱斯特大学(LeicesterUniversity)大众传播研究中心(CentreforMassCommunicationResearch),则以社会学为其学科基础,全力以赴地对传播媒体进行全面深入的批判研究。这两个中心先后在80年代中后期,随着其理论骨干的离任而逐步衰落。但是,它们早期和鼎盛时期的研究工作,在理论和方法论上为英国的批判传媒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其开创性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对后来在高校中逐渐普及了的传媒与文化研究来说,是?匾囊彩悄岩猿降摹?BR>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主要理论家霍尔(StuartHall),致力于重新发掘“意识形态”(ideology)这一关键词,并对其进行理论“整容”,使它成为文化研究和批判的有力工具⑤。马克思所说的意识形态,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那么,在电子传媒时代,一个社会中统治阶层的意识形态,又怎样成了包括被统治阶层在内的全社会的意识形态?这实际上是一个争夺和取得文化领导权的问题,也就是霍尔所说的“语言阶级斗争”。在这样一个“和平”而非强制的过程中,传播媒体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文化研究的任务之一就是要解构这一过程,探讨媒体有意无意中采取的意识形态立场。
为了便于实际研究和分析,霍尔还详细探讨了意义创造过程中“编码”(encoding)和“解码”(decoding)这两个不同的阶段⑥,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正是通过这两个实际操作上极其复杂的阶段而实现的。在传媒研究领域,意识形态分析(ideologicalanalysis)代替了过去的效果研究,理论和研究实践长期分离的状态也得以改变。除了对文化研究领域进行理论探讨,更为重要的是,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还作了大量的文本分析和经验研究,对包括大众传媒在内的当代西方社会的文化现象进行多方位的描述、阐释和批判,内容涉及亚文化(subculture)、青年文化(youthculture)、女性研究(women’sstudies)等方面。在追述文化研究的理论和思想根源时,霍尔不但谈到英国本土“鼻祖”郝哥特(RichardHogard)、威廉斯(RaymondWilliams)和汤姆逊(E.P.Thompson),还谈到欧陆的阿尔杜塞(LouisAlthusser)、格拉姆西(AntonioGramsci)、列威-斯特劳斯(Levi-Strauss)、福科(Foucault)和拉康(Lacan),可见伯明翰文化研究从一开始?腿妨⒘似淅砺酆头椒ㄗ试瓷霞蟪傻脑颌摺?BR>被霍尔誉为英国文化研究开山鼻祖的威廉斯和郝哥特,都是工人阶级出身的人文知识分子。面对英国这样一个阶级划分极为鲜明并且相对稳定的社会,威廉斯形象地将自己这种特殊境遇称作一种“越界”(bordercrossing),即跨越社会阶层的界限。他们对工人阶级生存状况的同情和理解,决定了他们对大众传媒和流行文化采取的特定态度。作为人文知识分子,他们的批判立场是不容置疑的。但是,这种批判与传统精英文化倡导者所持的态度有着根本的区别,这亦即西方社会政治上左与右的区别。传统文化精英对大众流行文化采取的态度是无视和蔑视,手段则是隔离或消灭。威廉斯等则把大众传媒放在更为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对其起源的发展进行认真的探讨。大众文化现象从此也登上了学术这一“大雅之堂”,成为原来只针对经典严肃文本的文艺批判的对象。这在当时英国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威廉斯等才被后来者们推举为英国文化研究的开山鼻祖。
威廉斯早在50年代就对开始对英语中的一些关键词进行词源学和社会学的双重探讨,从词义的变化中把握社会的变迁,反之亦然。英语中culture一词,从原来的拉丁词根发展而来,并延伸出种种不同的意思和用法,成为英语中最难界定的概念之一。只有当culture从狭窄的“高级精神产品”延伸为人类学意义上的“一种生活方式”,大众的生活方式才可能成为“文化”,也才有了大众文化(massculture)和流行文化(ppularculture)的说法。但是,对当代文化研究来说,以上culture的两个定义一个过于狭窄,一个过于宽泛。学者们因而试图在这一窄一宽之间找到更为确切的说法。目前比较为人接受的一种定义认为,文化是一切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包括言说、物品、行动、事件等等。其实,这个定义本身也有过于宽泛和含糊其辞之嫌。文化这一概念本身的模糊不定也导致了后来的文化研究领域的无限扩展和杂乱无章,尤其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后,起源于英国的文化研究在美国和澳大利亚等英语国家逐渐盛行并变异,使得企图对这一领域进行整体综述的努力变得越来越困难。70年代伯明翰大学的文化研究,在理论上认同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有意识地反对?磺芯镁龆郏?0世纪形形的西方的基本立论不约而同。在研究实践中,则通过对文化现象的记录和阐释达到一种社会批判。譬如,对工人阶级青少年中产生的、的亚文化的关注,隐含了对英国社会阶级压迫的批判。更如,女性主义理论直接影响和指导了中心的具体研究问题,包括大众传媒对女性形象的塑造和歪曲,以此达到对男权社会里无所不在的性别歧视的批判。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在鼎盛过后,蜕变成伯明翰大学的文化研究系。文化研究也开始被成批生产和仿制,并逐渐成为英语世界高等学院中又一门专业“学科”,其实际社会批判功能也面临被消解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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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英国的文化研究从80年代中开始在英语世界里流行起来。在美国,素以实证经验主义为方法论依据的传播研究主流,受到了来自大西洋彼岸岛国的理论冲击,因而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理论繁荣”。澳大利亚由于引进英国的研究人员,也在不同程度上产生过文化研究热。近些年内,英语世界文化研究的重要论坛,除了原来在美国出版发行的《文化研究》(culturalStudies)外,又新增添了《欧洲文化研究》(EuropeanJournalofCulturalStudies)和《国际文化研究》(InternationalJournalofCulturalStudies),均在英国出版发行。这都说明文化研究领域正在试图超越英语世界,在欧洲乃至世界范围内展开。然而,英语世界中新近的一场文化研究热,在过多地关注当下流行文化现象的同时,忽略了伯明翰大学文化研究对各种压迫的直面批判精神。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后,文化研究的繁荣景象,与其说是本领域研究的发展深化,不如说是学术市场对其需求的增加。文化研究的社会批判功能,经常被表面上的喧闹所淹没。其中一些较有影响的文化研究者,更是主动放弃了对深层社会批判的追求,反而对流行文化中包含的所谓反抗霸权和控制的因素沾沾自喜并随意夸大。这种形式上的文化激进,其实已经蜕变成实质上的政治保守了。(未完待续)
注释:
①目前国内较常见的经验研究是所谓的受众调查,但是这种调查经常由商业目的所驱动,并非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调查和批判。
②研究结果由H.J.Forman论编为OurMovieMadeChildren(NewYork:Macmillan1935)。
③在此两个有代表性的例子值得一提,一个是英国的TelevisionandtheChild:anEmpiricalStudyoftheEffectsofTelevisionontheYouth(London:theFalmerPress1958),由心理学家HildaT.Himmelweit等共同完成。此研究主要集中讨论电视的到来对儿童的日常生活以及价值观念产生的影响。另一例是美国传媒研究史上经常提到的TelevisionintheLivesofOurChildren(StandfordUniversityPress1961),由W.Schramme等共同完成。
④80年代初期英语世界大众传媒与传播领域曾发生过一场关于批判研究(criticalresearch)与御用研究(administrativeresearch)讨论,讨论结果发表在JournalofCommunication专号“本研究领域中的争鸣”(FermentintheField)vol.33,No.3,1983。
⑤StuartHall‘TheRediscoveryof“Ideology”:returnoftherepressedin
mediastudies’,收入M.Gurevitch等编辑的Cuture,Society,andtheMedia(London:Menthuen1982)。
关键词 手机短信 手机报 手机电视 手机互联网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手机最初是作为语音通讯工具而出现的。然而,随着数字无线通讯技术的发展,手机的数据接收功能不断改进,数据传输速度不断提升,手机已不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通讯工具。而成为传播、整合信息的新媒体。作为一种媒体,手机比电脑普及,比报纸互动,比电视便携,其发展前景令人憧憬。随着3G时代的到来,无线通讯技术的完善、用户认知的不断提高和运营模式的逐渐形成,手机将可以更快、更好地承载目前各种媒体的传播方式和内容。
在传播学中,媒体是指传播信息的物质实体及与之相应的组织。媒体提高了信息传播速度,拓展了信息传播渠道,扩大了信息传播范围。从这个观点出发,手机即是媒体的一种。但手机的出身是通信工具而非媒体,手机作为媒体得到承认是个渐进的过程,其间,手机媒体的存在形式虽技术的发展不断变化,日益丰富。
一、手机短信开启手机传媒
第一代模拟制式的手机只能进行语音通话,第二代GSM、TDMA等数字制式手机增加了数据接收功能,如接受短信功能。手机短信息是移动通讯服务商为手机用户提供的一种将全球通数字手机与中文寻呼机的功能合二为一的增值服务。手机用户通过短信服务商的中转,可以用手机接收或发送各种短信息。用传播学的概念表达就是:“手机短信息是以文字这种符号系统作为主要信息负载者,以无线电波作为传播渠道,以支持中英文显示的数字手机作为信息接受终端的一种现代传播方式。”1997年天津率先在全国开始第一个手机中文短信息服务,2000年人们开始关注短信业务,2002年手机短信在中国得到普及。由于手机短信业务具有交互性强、快捷迅速、收发方便等特点,使得它自诞生之日起就呈现出“爆炸”式发展的趋势,成为人们信息交流与沟通的重要手段。随着手机用户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短信开始作为手机这种新兴媒介的存在形式逐渐参与到大众传播中。
“大众传播由一些机构和技术所构成,专业化群体凭借这些机构和技术,通过技术手段(如报刊广播电视等等),向为数众多、各不相同而又分布广泛的受众传播符号的内容。”手机短信具备了构成大众传播需要具有三个要件:一是专业的或有意识的传播者;二是可以大规模传播信息的媒介;三是数量众多的受众。手机短信集合了纸质媒介的书写和互联网的交互的优点,还拥有无线传播的独特优势――移动、即时;同时,继纯文本短信之后的多媒体短信完全整合了视频、图片、声音和文字等多种形式,手机短信几乎把各种媒体的优势融于一身:短信可以存贮,使其区别于电视、广播;短信的快捷又使纸质媒介望尘莫及;相比网络。手机短信既发挥了其快捷、互动的功能,又克服了网络接收终端的使用限制。手机短信具有的这些优点,显示出手机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市场与商机。于是短信服务商开始向大众传媒领域拓展,他们根据受众的需要和特点。搜集一些信息,如每日要闻、天气预报、体育新闻、娱乐新闻、股市行情等人们普遍关心和感兴趣的信息,这些信息经过认真筛选与编辑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手机短信服务商已由单纯的人际传播中介变成了大众传播者,而大规模传播信息的媒介就是手机。手机短信用户的年龄、职业、区域、受教育程度、等等不同,人数众多、具有不确定性。符合大众传播的受众的特点。
手机短信的发展对传播方式与传媒格局都带来巨大影响。手机短信的传播方式具有互动性。电视、报纸的传播方式是单向的,观众只能接受,无法与之互动;手机短信是互联网的延伸,可以完成双向的多媒体信息传输,而且收发、修改非常便捷。手机短信新闻的用户可以通过定制,在第一时间内从任何地方获得新闻、资讯,他们不再简单地被动接收,而是可以按需从新闻数据库获取信息。手机短信的互动性还表现在与传统媒体的互动上,这种“跨媒体”的经营模式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报纸、广播、电视不断提醒、呼吁受众发送短信息参与互动。手机短信也打破信息垄断格局,信息传播工具正向个人手中转移,手机用户个体的交流空间日益延伸为社会信息交流的公共领域,在一系列公共事件中,如“非典”、四川广元“蛆虫柑橘”事件,手机短信传播发挥了标志性的影响。手机短信虽然“不具有大众传媒的权威性,但其传播途径沿着扩展了的人际传播网络进行,具有较强的说服性,而且由于发送效率增加,一个信息接受者可能收到多人发出的相同信息,更增加了信息的感染性。”。手机短信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传播格局。
二、手机报、手机电视奠定手机媒体基础
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开发、推广,手机媒体的存在形式也日益丰富。信息的网络化和数字化技术加速了传统媒体向数字媒体转变的进程。由于新媒体的不断涌现,传统媒体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这使得传统媒体开始向新媒体融合,以谋求新的发展机遇。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拥有了越来越丰富的多媒体功能和更强大的交互性,手机的移动性、即时性、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非常符合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截至2008年7月,我国手机用户数达到6.08亿。手机媒体有着巨大的潜能。然而与传统媒体不同的是,优越的平台与薄弱的内容提供能力限制了手机扮演媒体这一角色,但也成为了手机与传统媒体合作的一个契机,于是,“手机报”、“手机电视”等手机媒体的新的存在形式问世。
手机报是指依托手机媒体,由报纸、移动通信商和网络运营商联手搭建的信息传播平台,用户可通过手机浏览到当天发生的新闻,其实质是最新电信增值业务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产物。2004年7月18日《中国妇女报》推出了全国第一家“手机报”――《中国妇女报・彩信版》,随后《北京青年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信息导报》《家庭周末》等纷纷推出自己的“手机报”。重庆、浙江、广东、江西、山东等地的媒体也与当地电信部门合作,先后推出“手机报”。四年间,我国手机报已增加到三百多种,进入了高速成长期。目前,手机报采用两种模式:一种是彩信手机报模式,报纸通过电信运营商将新闻以彩信的方式发送到手机终端上,用户可以离线观看;另一种是WAP网站浏览模式,手机报订阅用户通过访问手机报的WAP网站,类似于上网浏览的方式。
手机电视是融合移动通信和广播电视特点的新业务。随着移动通信网向高速网络演进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与传输数字化转型,手机电视率先以流媒体的形式出现。手机电视通过移动网络流媒体和文件下载方式,为用户提供以音频、视频为主要形式的节目体验,用户可以通过手机观
看电视直播,进行视频点播和下载。欧美及亚太地区几乎所有的主流移动运营商都已经开展了流媒体手机电视业务。在我国,2004年3月以来,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也相继推出了手机电视业务。目前上海文广集团(sMG)、中央电视台(cC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中央人民广播电台(CNR)和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cNTI)等广电集团均与移动运营商合作,开展手机电视业务。然而我国手机电视市场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主要采用电信网络向用户传送节目,只是在内容上与广电合作,广电主要负责手机电视业务的内容集成、审核、制作、、数字节目版权保护以及营销推广。
手机报、手机电视作为手机媒体的存在形式,将传统媒体与手机媒体的功能有机结合,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媒介特性。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相比,手机作为一种媒体更具有个人性、即时性、私密性等特点。报纸、广播电视通过对手机报、手机电视的开发和完善,实现了传统媒体对信息产品多元化、信息需求个性化趋势的适应和满足,达到了“一人一媒体”的点对点传播效果。传统媒体的信息时效性往往体现在发送方的时效性,信息传递过程中“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往往使的这种时效性失去意义,而手机报可以将新闻第一时间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省去了报纸的印发环节,而且和广播电视相比,手机电视不受地点限制,也为用户节省了接触媒介的时间。手机是一种贴身媒体,私密性较强,用户在选择手机报和手机电视时可以免受外界干扰,能很好地保护个人隐私。手机报、手机电视,这些传统媒体嫁接手机的无线增值业务的迅速发展,已经确立了手机作为媒体的地位与发展方向。
三、3G时代手机互联网使手机成为移动大众传媒
随着3G时代的到来,手机媒体迎来了发展的新契机,手机媒体的存在形式将发生深刻的变革。3G是指第三代数字通信,与前两代的主要区别是在传输声音和数据的速度上的提升,它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更好地实现无缝漫游,并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在3G时代,手机媒体的流量、传输速度、多媒体等技术难题将得到解决,手机方便快捷的优势将更加凸显,并可以实现多媒体资源的整合,一种新型的手机存在形式――“手机互联网”将把网络上的信息传送到手机上,使用户可以高速上网获取多媒体新闻信息。真正做到看新闻、听新闻。
“手机互联网”与我们时下广泛讨论的手机报和手机电视有着本质的区别。由于技术的限制,目前手机报和手机电视其实是基于短信,彩信和WAP技术的。从事无线增值服务的服务商通过短信的方式,为手机用户发送简要的新闻。WAP则允许用户用手机访问简单的WAP网站。订阅新闻、下载铃声等等。WAP(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意为无线应用协议,是专门针对移动通讯用户开发的,是简化的互联网协议。由于手机还难以像电脑一样进行高强度运算,为了让手机也能上网,就为手机用户专门打造了WAP网站。但是,WAP网站存在内容贫乏、不实用的缺陷,多数网站大同小异,商业性过浓,其并没有得到用户的认可。用户渴望能在更大的范围内获取信息,而不满足于WAP提供的少量服务。因此,短信和WAP网站只是手机媒体的过渡性存在形式。只有互联网才能为手机用户提供浩如烟海的信息资源。3G时代,手机媒体发展的方向和主流是“手机互联网”,它将成为手机媒体的终极存在形式。随着技术的进步,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在网络接入方面,已经能够和便携式笔记本媲美。手机访问开放互联网已经很普遍,实际上,所有传统电脑在互联网上能够做到的事情,手机都已经能够做到,而手机先天具有的随身携带的特性,使得访问互联网变得更加方便快捷。新的“手机互联网”将为我们带来全新的传播体验。
手机成为流动的媒体空间,可随时随地随身随意地浏览信息。在3G时代,移动通讯数据传输速率显著提升,在进种以无线互联为基础的流动的媒体空间中,其传播者与受众、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具有高度的随时随地随身、便捷的特征,从而构成了它不可替代的竞争优势。与互联网结合后的手机已经不再只是手机,而成为功能强大的个性化网络终端,互联网为手机用户开启了海量信息的大门,在互联网上,用户可以查阅百科全书资料、搜索生活信息、网络游戏,上BBS论坛发言,上MSN/QQ与朋友聊天,手机监控股市,下载最新音乐,各种服务样样具备,而手机的使用是高度个性化的,用户将有权更加主动地选择信息,实现了信息传播的大众化与个性化的高度统一。用户可以自由访问WWW网站以后,现有的那些移动数据服务商和WAP网站提供的信息就会发生贬值,由于互联网上的大部分信息是免费的,手机用户只需支付少量的上网费用就可以免费获得互联网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旧有的基于短N/彩信和WAP技术的收费服务将被互联网上的免费服务取代。手机在操作上简单方便,用户可以用手机拍摄照片和视频片断,参与信息的制作,然后通过互联网在网站上,手机和互联网的联姻使手机在传播链条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它使每个人不仅是信息的使用者,更是信息的制造者,它改善了公众参与信息传播的技术手段,提升了公众参与大众传播的积极性。与互联网结合后的手机媒体通过对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形态的整合而成为一种新的移动传播电子媒介,具有明显的复合媒介或跨媒体性质,它以随时随地随身随意的移动传播方式为核心,在整合了传统的其他传播形态的基础上,成为满足社会大众迅速增长的文化需求的新媒体。
摘 要:文章从民俗文化的内涵、形式入手,探讨了大众传媒、大众文化对民俗文化传播与发展的影响,以及如何在大众文化环境下如何借大众传播媒介之力传播民俗文化,并提出传播和发展民俗文化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民俗文化;大众文化;大众传播媒介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4)10-0175-02
民俗文化的传播与发展是我国民族文化传承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有着独特的意义特征和价值内涵。随着大众文化的兴起与发展,一些朴素的民俗技艺和观念也在不断消逝,大众文化与媒介变迁对民俗文化的生存、传承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民俗文化如何传播、发展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一、民俗的内涵及分类
何为民俗?目前尚未有标准的定义。一般来说,民俗是民间民众的风俗和文化生活的统称,也泛指一个国家、民族、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它是在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活动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物质、精神的文化现象。也有观点认为民俗即风俗,是一定人群在一定地理环境中生存、发展所形成的生活习惯。
在仲富兰教授的定义当中民俗是一种积淀,是随着人类的产生与发展而形成的,民众世世代代生活的习惯是民俗,民众世代生活的地域是民俗,节日、信仰、礼仪皆是民俗。民俗文化具有地域性、群体性、普遍性、传承性和变异性等特征。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谈及的民俗涉及内容颇多,其分类也一直难有定论,今日民俗学界公认的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生产劳动民俗、日常生活民俗、社会组织民俗、岁时节日民俗、游艺民俗、民间观念、民间文学、宗教及巫术、婚丧嫁娶。
民俗文化作为一个民族的传统与习惯,已经渗透在中国人的血液之中,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和生活习惯。民俗文化是历史积淀的产物,是地方生活的缩影,它历经岁月,不断发展,有些民俗甚至沿袭了几千年,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中国传统文化内涵,是借以窥国人精神风貌的一面镜子。然而随着近代工业社会的到来,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快节奏、机械化的现代大众文化生产生活方式逐渐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我们原有的思维模式以及生活习惯。现代大众文化与传统民俗文化到底有何区别,各自对人们有怎样的影响力?它们之间的矛盾是否不可调和?
二、大众文化对民俗文化的影响力分析
(一)大众文化与民俗文化的差异化
大众文化是利用现代传媒为工具和平台,大批量的生产、复制,以大量、迅速地传播信息,对受众施以影响。作为一种消费文化,大众文化具有由文化产业机构生产供现代大众消费的商品属性,它常常以商品的形式出现,以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来衡量成败。但是也因其制作方式的标准化以及批量生产、复制,而带有鲜明的标准化、齐一化的特征,所以缺乏真正的文化艺术品的独一无二的个性特征。而今的大众文化逐渐变成了一种消费,注重经济效益,越来越形式化、娱乐化。而民俗文化由于是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变迁的,它更多的表现为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带有一种规范、约束和教化的功能,注重伦理道德等,较之大众文化的轻松娱乐,则稍显理性和庄重。因民俗文化的地域性制约,它的传播方式也多为人际之间的口耳相传,以典型民俗文化形成区域为圆心向外扩散传播,它的影响范围并不如大众文化般广大,且因地域文化的不同而较难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接受。而民俗文化多以一定的繁复的仪式或形式呈现,因而不易复制,不易操作,例如一些民俗技艺,虽有很大的文化价值,但因学习技艺的困难及繁复,濒临失传的困境。
(二)大众文化对民俗文化的正反两方面作用
大众文化以现代商业模式运行,采用现代传媒进行大众传播,其影响力巨大,逐渐成为现代生活的主导文化。民俗文化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但较之大众文化,影响力甚微,已呈现出逐渐被大众文化弱化和消解的趋势。而相对大众文化“文化工业”的复制,民俗文化又因其独特性而备受喜爱。究竟大众文化对民俗文化的发展有何影响作用呢?笔者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大众文化对民俗文化的弱化和消解作用。大众文化凭借灵活的传播方式,已经延伸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寻常百姓生活中的一部分,电视、广播、报纸、书籍等大众媒介的强势不间歇影响,使得电视、网络等已成为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娱乐方式,也是人民接触最多的方式。人们的空闲时间有限,当大众文化占据主导地位,用于民俗活动的时间也会相应的被挤占,以至于越来越少,对民俗文化的发展不利。现代生活追求快节奏、简单的生活,所以民俗活动的仪式观在大众文化中成为一种累赘,民俗活动对于服饰、工具器械、礼仪的要求,带给人们一种繁复的心理感受,而去偏向选择对此要求甚少、简单通俗的大众文化。以我国婚丧嫁娶风俗中的婚嫁仪式为例,有抬轿娶亲、合髻(结发)的活动形式,嫁娶民俗以其庄重的仪式彰显婚姻关系确立。随着大众文化的发展,简单的西方婚嫁仪式逐渐受到欢迎,甚少有人举行传统的中式婚礼,轿车迎亲代替了抬轿娶亲,婚纱代替了喜服,宣誓代替了三拜,髻发的形式被取消了,而交换戒指则成为结婚的必要仪式。在大众文化的社会环境下,民俗文化的存活空间大大缩小,影响力也日渐微弱,大众文化对民俗文化存在一定的弱化和消解作用。
2.大众文化对民俗文化的推动作用。大众文化的大众媒介传播形式对民俗文化的传播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民俗文化的传播范围较小,且日益受到大众文化的冲击,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民俗活动是有限的,因此民俗文化需要更为宽广的传播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接受和传承。大众传播媒介正是这样一个极佳的平台。电视节目中对社戏、踩高跷、扭秧歌等等民俗活动的播报,让没有参加过这些活动的人也能对此民俗略知一二。一些旅游频道对于各地特色建筑、饮食、服饰等等的介绍,网络上各种旅游攻略中的特色美食推荐、好玩项目、当地民俗风情的帖子,也对民俗文化的传播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大众文化凭借大众传播方式为民俗的传播提供了庞大受众群体。更多的时候,民俗文化成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依托于大众文化的传播方式,成为大众文化传播的内容。我们越来越发现,清明踏春、端午划龙舟等民俗活动的举办已不仅是自发的行为,背后是有组织的企业或者赞助商,渐渐出现了广告的身影。各种传统工艺品贩卖处会有制作技艺的展示,如泥塑、布艺等。各种民俗文化依托商业化的模式在大众媒介中频频展现。
三、民俗文化的传播和发展启示
面对民俗文化在大众文化语境下式微的境况,保护传统民俗文化、促进民俗文化的传播和传承更显得日益紧迫。
(一)要保护民俗文化的纯粹性,保持其文化内涵
民俗是历史与文化积淀的产物,反映了劳动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活动,是历史的折射和缩影,决不能为商业运作而失去其内涵。在兴起的民俗旅游中,当地的节日风俗等本应该是结合时宜的特定活动,而有些地方却将祭祀、跳舞等在特定时间地点才举行的民俗活动,随时随意根据游客的需要进行展演,或者为了减少成本对仪式简略或直接省略民俗活动中的某些过程,或者是表演痕迹过重,这样活动本身的神圣和庄重感荡然无存,游客只是在一堆形式或仪式拍照逗乐,感受不到民俗的文化内涵,这对于民俗文化亦是一种伤害,对于民俗文化的传播也极为不利。有些民间工艺比如木刻、泥塑等需要超高的技艺去制作才能得其精髓,而过度的商业化使一些粗制滥造的伪工艺品充斥街头,这些伪工艺品是对真正的民俗技艺的一种侮辱,容易买者这些技艺不过如此的论断,也是对民俗文化的伤害。因此,必须保证我们传播的民俗文化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俗文化,不是为了商业利益而扭曲化的民俗文化,这才是民俗文化传播传承中最根本的前提。
(二)注重开发民俗资源,促进民俗文化产业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当地人要以全局的眼光,从现有文化中发掘出自己族群和地域的特色民俗文化资源。民俗文化资源开发要坚持可持续性原则,以先进的科学理念做指导,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开发,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同发展。民俗文化的资源开发在旅游业上取得了很好的效益。例如位于深圳市锦绣中华西侧的中国民俗文化村的开发建设,内含22个的25个村寨,均按1:1的比例建成,通过民族风情表演、民间手工艺展示、特定时期举办大型民间节庆活动,如华夏民族大庙会、西双版纳风情月、内蒙古风情周等多种方式,多角度、多侧面地展示出我国各民族原汁原味、丰富多彩的民风民情和民俗文化,让游客充分感受中华民族的灵魂和魅力,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民俗文化展示、参与体验式经济也不断发展,涉及制造业、休闲农业等。民俗文化旅游还能带动相关服务业、手工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解决当地民众就业、增收问题,经济的发展又进而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
(三)民俗文化要借助大众媒介进行传播推广
正如前文所论证,大众传播媒介以灵活的传播方式和庞大的受众群体在传播文化方面取得了强势的效果,民俗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式,如果借助其多样灵活的传播方式,对民俗文化传播推广一定大有裨益。热播电视节目《爸爸去哪儿第二季》中对“打铁花”这样一种民间传统技艺的展示,让更多的人惊叹“打铁花”这项民俗活动的魅力和其中蕴含的劳动人民的无穷智慧。这项鲜为人知的民俗技艺正是通过热播电视栏目这样一种大众传播媒介取得了可观的宣传效果。民俗文化,单从名称就可以直观的知道其是属于民众性的资源,而非官方的,在今天大众文化的发展语境下,民俗文化传播走向商业化是不可避免的发展道路,媒介的造势推广对其传播、发展和传承也将产生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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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话节目主持人的定位要准确,要形成自己的风格
电视谈话节目日益兴起的同时也暴露出了缺乏合格的主持人的问题, 谈话节目主持人普遍缺乏现场的信息整合能力,只会提问,不善交流。 “谈话节目的主持人能做的事情应该是调整好心态, 摆正自己的位置,弱化主持人的感觉,强化谈话者的角色,融入到话题和嘉宾中去,说属于自己的话。”美国著名谈话节目女主持人奥普拉・温弗瑞总能让被采访者袒露他们的心声和灵魂,她直觉地了解人们最脆弱的隐私,以非凡的能力挖掘观众真实想听的个人故事。 “实话实说”的主持人崔永元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他能以平常心对待谈话的对象及话题。在谈话节目中, 主持人只有介入到整个节目的制作过程中去,才有可能在现场把握住谈话节奏,因此对主持人的敬业精神提出更高的要求。“电视节目走到今天,主持人必须以人格力量面对广大受众,接受人们的品评;必须用坚实有力又富个性色彩的人格去整和节目,塑造形象。”
风格是建立在纯熟的谈话水准之上的要求,主持人不但要有广博的知识、敏锐的观察和反应能力、流利幽默的语言表达能力,还要迅速正确判断平衡各方观点。主持人的作用应当是问题的提出者,在节目进行中间起着对谈话的引起、铺垫、过渡、总结等作用。在中国现行的环境体制下,主持人不是解决问题的专家,不是发表个人见解的嘉宾,因此,以主持人一般在专家或嘉宾未作出定性的结论以前要尽量少发表自己的观点。当然,在某些特定时候,主持人也可以以自己的身份发表一些观点,以及时引导谈话正确、顺利进行。主持人要尽量用商讨的态度、平和的语气讲话,并且要尽量制造一种和谐的谈话气氛。崔永元曾说过,节目需要我保持平和的状态,他以符合大多数中国人习惯的幽默方式主持节目,创造了新闻类谈话节目收视率的奇迹。他的成功就说明了在谈话节目中,在综合掌控各方观点,也要形成自身的风格和特色,这来自于平时的磨砺,更是一种和节目有机融合之后的打造。
二、话题的策划和选择应有更大的延展
在电视谈话节目中,话题选择的准确,逻辑论述的精辟是节目生存的基础。现时期的中国正处于变革时期,出现的新生事物和问题比较多,这些均为谈话节目提供了源泉。谈话节目制作人员应深入生活,在节目的选题上多下功夫。同时一些电视台也开始努力尝试将话题进行拓展,栏目选取社会热点和观众感兴趣的话题, 突出争议性、参与性、真实性和故事性,体现思想观念的交融与碰撞,为老百姓提供一个畅所欲言的场所。
谈话节目要尽量选择有现实意义的话题,要深入生活,了解社会。在节目录制前,一定要策划好有关的方方面面:注意把握谈话的趋向、道具的提前设置、嘉宾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嘉宾有可能想不到而又十分重要的问题、问题的精彩回答、开场白问题的提出及结束语谈话的总结等等。只有一切都准备好了,才能以不变应万变,做出精美的节目。
中央电视台的《对话》节目就是在把握政策前提下,对当前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前沿性问题由各方嘉宾来发表看法和建议,在思想高度的观照下帮助大家增加对很多现行政策的理解并进行思考。这个节目在策划上要进行前期的充分的准备,与各方的专家沟通联系,搜集资料,主持人陈伟鸿前期也会对节目的整体有通盘的认知和掌握,很多编导没有提到的东西在他的主持中恰如其分的点出来,甚至给嘉宾一个惊喜,使一个相对板正的节目增添更多的生机和色彩。
三、真实的谈话场的营造
“场信息”的交流是电视谈话类节目区别于其他类型节目的显著特征,也是其生命力所在。同时,“场信息”的强弱还决定着谈话类节目传播效果的好坏。因为“场信息”的传播依托的是“场”中的各种因素,包括谈话的人、谈话的内容以及现场的布景、气氛等,所以,增强“场信息”、提高节目质量必须从这些依托出发,做到―――“人际”与“大众”共鸣。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 “场”中主持人、嘉宾、观众之间的信息交流是人际传播,而节目通过电视这一大众传播传递给千千万万非现场的观众,这又是大众传播。因此,电视谈话节目其实是一个将人际传播进行大众传播的过程,即人际传播的大众化过程。谈话节目的“场信息”只有既适合人际传播又适合大众传播,实现人际与大众传播的“双效合一”,节目才能宣告成功。所以,要增强“场信息”,必须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首先,大众传播是人际传播的目的,为人际传播规定方向。谈话类节目的人际传播发生在大众传媒上,所以不同于一般的人际传播。一般的人际传播止于人际,而谈话类节目的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同时进行。虽然节目的过程紧紧围绕人际传播做文章,但是节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能够在广大的受众中产生反响与共鸣。因此,是否适于大众传播,就成了决定是否进行人际传播的标准,必须根据大众传播的要求来决定人际传播的内容。其次,人际传播是大众传播的前提和基础,人际传播的效果直接影响并决定大众传播的效果。
谈话节目的兴起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它是社会文明程度、开放程度大幅度提升的结果,是社会成员自我意识、个人独立性日益凸显的结果,也是传媒遭遇激烈的市场竞争后不断调整战略战术, 在传播观念上急剧更新的结果。在我国,电视谈话节目仍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把握住该谈什么、该如何谈是电视谈话节目成功的关键。
参考文献:
【1】《脱口成秀―电视谈话节目的理念和技巧》苗棣王怡林 著
【2】《电视节目主持》 赵淑萍 著
关键词:公众舆论; 司法公正; 监督; 互动
一、公众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价值和意义
"舆论"和"监督"在《辞海》中的解释分别是 "公众的言论"和"监察督促"。监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督促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所谓"公众舆论监督"就是社会各界通过广播、影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来揭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形成促使问题解决的一种舆论监督,从而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实行制约。舆论监督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却有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力量。当分散的、个别的看法和议论引起人们普遍关注,并经过各种传播媒介形成社会舆论时,舆论便体现出"民意表达和民众力量显示"的本质特点,对社会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
在我国,舆论监督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地位。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它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司法公正主体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整体公正与个体公正的关系反映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定位和取向。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对案件进行公正审判,不受任何干扰。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从立法角度,为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了根本依据。
二、公众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大众传媒是公众意见表达的重要载体。新闻媒介从舆论中吸取力量,在西方各国号称除立法、司法、行政以外的第四势力①。信息时代,传媒对于司法公正和独立的影响已越来越显著。正如一枚硬币同时有正反两面,我们必须全面看待一个问题,传媒舆论监督对司法活动有着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不可全盘肯定或否定。
1.公众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积极影响
舆论作为公众意见(公共意见)是社会评价的一种,是社会心理的反映,它以公众利益为基础,以公共事务为指向。道德范畴下的舆论是道德评价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道德发挥作用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地说,社会舆论对符合道德的行为加以赞扬,对不道德的行为加以谴责,从而形成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影响人们的思想、行为,起到抑恶扬善、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作用。当人或者社会组织的思想和行为超过现实社会所认可的道德底线时,舆论能够对这些思想和行为进行制约和监督。
司法的健康发展需要社会舆论的理性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舆论监督对防止司法腐败有着重要作用。完备的司法体制要求法官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社会公众普遍地对于法官在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正义方面具有信心,法律具有权威性。舆论监督作为民主法治社会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构建理性的司法体制过程中,应当发挥其应有的促进作用,从而实现司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2.公众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消极影响
根据传播学的议题设置理论,新闻媒介选择并突出报道某些内容,从而使这些内容引起公众的注意和重视。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有三个:(1)在当代社会,大众传播媒介参与了"社会现实的构建",影响了人们头脑中对社会现实的构想;(2)大众传播媒介从每日每时所发生的客观事实中挑选出极少数加以广泛传播,从而影响到受众对社会事务轻重缓急的考虑;(3)事件在大众传媒中出现的频率,是受众赖以判断该事件重要性的主要依据②。现实生活中,某些与大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件容易演化成急剧性、突发性的"舆论事件"。媒体可以很轻易地通过"议程设置"构筑并引导主流舆论,在一定程度上塑造所谓"民意"并以此对司法活动施加影响。
由此可见,舆论的公正性是相对的。公众对于事件的了解与判断大都受到舆论影响,所得到的信息是不完整、片面甚而被媒体刻意筛选过,存在非理性的特征。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媒体为了博人眼球,获得轰动效应,会违背职业操守做出失实报道、误导受众。公众所能做出的判断大多是基于自身道德观念的非理性判断。公民的法律素养、整体素质和理性思维的差异,极易导致了"民意"的善变和盲目,司法如受如此民意的影响是极有害其公正性的行使的。当一件社会公众事件发生时,舆论在所谓民意的浪潮冲击之下,时常会僭越法律的权威,进而挟持司法活动。司法机关在强势舆论压力之下,有时难以避免地会屈从于所谓"民意"而对案件做出误判。这种情绪化的"舆论审判"对司法独立的损害是极其严重的。
三、公众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良性互动
在信息网络时代,公众舆论"亦正亦邪"的双重属性对于司法公正有着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舆论监督促使司法过程公开透明,可以有效防止司法腐败和司法权力的滥用;另一方面,不当的舆论监督及舆论施压可给司法活动带来负面影响,妨碍司法独立与公正。我们应扬长避短,构建相关制度,实现信息时代公众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
1.借鉴国外做法,加强制度建设
当今世界各国都存在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现象,各国也都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英国的《藐视法庭法》严格地规定了记者的报道行为。英国的《刑事法庭法》规定只能简略的报道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地址、涉嫌犯罪、开庭时间等9项内容;除非法院许可,否则必须等审判结束方可详细报道。在希腊,刑事案件在法院未做出正确裁决前,法律禁止有关此案的评论和对被告人的指责。在德国,法律要求判决后的批评和评论应该同现实中的诉讼报道明确区分开。诉讼报道应当客观、全面、真实,要与评论相区别。在美国,对于舆论影响大的案件,法院可将案件延期审理,直到舆论偏见的影响消除,或者采用变更管辖的方法将案件移送其他地区法院审理,从而避免舆论压力影响司法审判。
在我国,如何进行案件报道,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因此适当借鉴外国的司法经验,有利于我国缓解公众舆论和司法公正的矛盾冲突。
2.媒体报道应当尊重法官司法
法律是社会全体人民的意志,应该是至高无上的。对于一个法治社会来说,无人能站在法律之上说话。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一书中指出:"法律应在任何方面受到尊重而保持无上的权威。"
然而,新闻媒体如果在报道中不能客观准确的呈现案件事实,甚至严重偏离事实,致使广大公众不能客观、全面了解案件的情况,从而导致公众的观点与司法机关的审判结果不一致,在二者相差极大或者截然对立的情况下,就会引起舆论争端,使公众怀疑司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影响司法机关在公众心目中的权威和地位。
同时,媒体报道中表露出的对司法权的不尊重也影响公众心目中的司法权威。媒体的社会角色是大众传播工具,它本身并不具备处理社会纠纷、解决社会矛盾的裁决功能。当媒体监督的功能被不恰当地运用时,实际上是干扰司法独立和公正。它可能导致公众对司法的不信任,从而损害法律的权威性,使人们丧失对法律的信仰,从而最终使司法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变得毫无意义,这是很危险的。
我国正在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提高人们对司法权威和司法独立的认识,传媒所起的作用极为重要。传媒固然应该批评司法腐败,但这样做的目的,最终是为了维护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威信,而不是相反。
3.新闻媒体改进报道方法,力求全面报道。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是新闻传媒理应追求的目标,但在负面新闻以及案件的报道中还是应当克服包打天下、占据道德高地的心态。在案件立案及审理过程中,不应发表过多倾向性的报道,或借用某些法律术语给当事人或某个事件定性,力图避免"媒体审判"。对新闻媒体来说,在对具体案件的报道与评论要全面客观,要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对双方有利或不利的证据材料都应如实报道,不能带有片面性、倾向性,更不能主观臆断,断章取义,妄下结论。真实性是新闻报道的生命,客观性是监督的基础,公正性是监督的出发点和归宿,失去了客观性就失去了公正,所谓监督也就失去了意义。
不过,在信息网络时代,还是有些传媒在报道中不能客观准确的呈现案件事实,甚至严重偏离事实,致使广大公众不能全面了解案件的情况。媒体的不当报道行为导致公众不能够全面、客观的了解案件情况,从而导致公众的观点与司法机关的审判结果不一致反过来就会进一步引发舆论争端,使公众怀疑司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影响司法机关在公众心目中的权威和地位。
4.司法活动对公众舆论的扬弃
尽管公众舆论存在着非理性、片面化、情绪化等诸多不利方面,但瑕不掩瑜,我们不能因此就全盘否定公众舆论的价值意义,进而因噎废食,变得"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司法活动对公众舆论的有益部分要理性地吸纳。为此,我们要积极建立权威的官方传媒渠道,引导当事人通过权威渠道反映问题,公众通过传媒平台自由的表达意见。一旦舆论偏见形成,就当通过官方传媒渠道、主流媒体、网站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引导公众理性地看待问题,从而引导舆论的理性发展。
总之,公众舆论和司法活动都是以追求客观真实、公平正义为目标的。我们在法治改革道路上要努力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在加强舆论对司法监督的同时,也对公众舆论监督进行规制,从而极大发挥两者的优势,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民主法治建设。
注释:
【关键词】分众传播 分众媒介 产生原因 发展趋势
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人的延伸》一书中提出了“媒介即讯息”的理论。其核心思想是:从人类社会的漫长发展过程来看,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讯息不是各个时代的具体传播内容,而是这个时代所使用的传播工具的性质,它所开创的可能性以及带来的社会变革。因此,媒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每一种新的媒介的产生都会开创人类交往和社会活动的新方式。
一、对“分众”相关概念的理解
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的未来学者阿尔文・托夫勒曾在其著作中预言传媒未来面临着分众化的趋势,彼时可能很多人对此说法不以为然,而仅仅在三四十年后的今天,人类已经处身于一个分众化传播时代。
而分众媒体(Demassify/Demassification Media)是区别于大众媒体(Mass Media),也就是我们一般所称的传统媒体(Traditional Media)的。目前社会上分众媒介有许多,只要它的传播形式能够很清晰地定义和描述目标受众的媒介,我们都可以称之为分众媒介。
行业分类的复杂细化使得大众化的传播形式无法满足某些专业或特殊受众的需求,于是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分众媒体。例如,商业楼宇电视媒体(Office-Building LCDTV)、卖场电视媒体、移动电视媒体、DM资讯媒体、手机媒体、社区媒体等等都属于分众媒体。这些分众传媒面向一个特定的有清晰特征的族群,而这个族群恰恰是某些商品与品牌的主力或重度消费群。通过分众媒介,广告主能让广告最精准和有效地击中目标受众,从而降低媒体资源的预算并支持实际的销售成长。
二、分众媒介兴起的原因
复旦大学程士安教授认为,“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信息将会是由受众和媒体的主持人来共同打造。移动性、多层级、定制化是新生活形态下信息传播的必然选择。人们生存区域与生活轨迹呈现出巨大的移动性,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促成了社会阶层划分的多样化和清晰化。随之而来的个性化需求对定制化的信息传播提出强烈需求。” 她说:“近年来,商业楼宇电视媒体、卖场电视媒体、网络博客、DM资讯媒体、手机媒体等分众化媒体的出现都是顺应了都市生活形态变化趋势而生发并取得高速成长的新媒体。”
1、技术革新推动分众媒介的发展。分众媒体兴起依托于日新月异的技术革新。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式,大大地满足了人们对信息传播的要求。
2、受众的差异化改变媒体传播模式。由于地域、年龄、性别、收入、社会阶层、生活方式、教育程度、职业、爱好等的不同,使人们的消费需求(包括信息需求在内)存在着差异。而如今又是一个个性张扬的年代,消费者无不表现出鲜明的个性化特征。面对这些差异,传播媒介不得不对受众进行细分,面对特定的受众进行个性化的传播。同时,用户也不再满足于单一传播渠道下的服务模式,对媒体和服务的差异化和个性化需求逐渐加强。
3、市场引发企业对分众要求越来越明显。目前,市场正在从大众消费向分众行销转型,产品和市场被不断细分与重新定义。当越来越多的企业要求对细分人群传达自己的产品信息、品牌信息时,却发现广告通过大众传媒来完成。因此,客户对媒体的分众性要求越来越明显,选择适当的传播媒体,有效地区分目标受众,有针对性地将特定的产品及服务信息精确、有效地传递给消费者,从而较好地实现经济效益与市场效益。
4、媒介自身的特色促使其兴。区别于大众性媒体的分众性媒体,它与生俱来的传播特点与优势也是促使分众媒介兴起的因素之一。一方面受众对这些新兴的分众媒体主动接受率高,另一方面这些媒介的“强制性”要远远高于传统的媒介。比如移动电视广告、电梯广告,受众是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空间里,对内容没有选择权。同时,周围没有其他广告形式的存在,干扰度低,易引发受众强烈的记忆,给受众留下更深刻的品牌印象。
同时,分众媒介运作广告的投入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要低廉得多,由于能够精确命中企业的目标受众,受众的主动接受率又比较高,同等投入,效果可以倍增。与大众媒体相比,也避免了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广告媒体资源的浪费。
以下是二线城市楼宇内液晶电视媒体及单个广告的千人成本,无论是与当地电视频道平均的CPM还是与当地最优频道的CPM相比,均具有一定的优势,尤其是在当地中高收入以上人群中优势愈加明显(见表1)。
三、分众媒体的发展趋势
不同的媒体形态,不同的传播内容,不同的受众需求,不同的环境和场合决定了分众传播具有最佳的传播效果。从大众传播到分众传播是社会的进步,也是媒体功能发展的必然趋势。
1、分众媒体和传统媒体紧密融合。分众媒体与大众媒体应该说是一种互补的关系。分众媒体与大众媒体不是各自闭门独立发展的,而是互相融合相互渗透发展的。伴随着信息时代而来的技术进步导致所有的媒介形式开始向数字媒介转变,所有的传播技术都快速地融合成数字形式。
互联网逐渐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大众媒介融合,形成了网络报纸、电子杂志、网络广播(Webcast)、播客(Podcast)、网络电视(IPTV)等新的信息传播渠道。随着通讯网络的发展,手机凭借着其移动互联的特性,也开始与传统大众媒介融合,形成了手机报纸、手机广播(Mocast)、手机电视等新的信息传播渠道,从而形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新媒介生态系统。
2、3G推动新媒介分众发展。3G时代的到来,比如多媒体手机的互动传播,将进一步推动分众媒体的发展。作为一种通讯设备,手机能通过技术手段来精确定位和细分受众;作为信息处理终端,未来的手机还将具备更多的定义。在3G商用在即和具备影像功能的多媒体手机高速普及的当口,分众传媒进军手机广告市场可谓机遇摆在眼前。
据报道,全球首个整合Blog (博客)、Podcast、 Webcast以及手机广播(Mocast)于一体的3G多向流动多媒体个人广播平台――Mocasting (即Mobile Broadcasting)平台于2005年7月28日正式开通。用户除了用手机和计算机作多媒体信息实时广播外,更史无前例地将手机变成广播频道,听众从此可以利用Mocasting技术,在手机上建立自己的广播频道,成立个人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向全球互联网用户和手机用户作实时广播。
在三网融合的大趋势下,随着网络科技的创新,彩信、WAP等一些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手机的通讯功能渐渐被淡化,娱乐游戏、网络社区、信息服务等附加功能不断增加,继手机上网、手机游戏之后,手机小说、手机报纸、手机电视、手机电影等新业务都已出现。手机已不仅是现代通信工具,而且成为了一个与电视,计算机一样重要的分众媒介终端,而且它更具有移动、伴随的优势。
3、互联网创造分众媒介新机会。网络是一个非常积极的媒体形式,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得到信息。所以在媒体世界中,网络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甚至已经成为数字化革命的标志。全球大约15%的人在运用网络,网络不仅仅是使用率高,而且网络应用者的增长也非常快。从全球范围来看,5年大概增长了200个百分点。网络占媒体的市场份额也不断增长,在中国、日本、美国、欧洲都是呈增长的趋势,增长率超过了10%。
在人工智能技术的带动下互联网将会出现新的重大财富机遇,而这一机遇要以分众传媒为载体。从技术互联到商业互联,再到意义互联,第三代互联网的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以下推动力量。
(1)技术智能化的发展,人工智能本来就是人类开发计算机的初衷,随着搜索引擎、数据挖掘、知识挖掘技术的突破,它开始成为下一代领潮的技术。
(2)应用个性化发展,随着技术变革的扩散,技术网络日益与人际关系网络、个人知识网络结合,开始向个性化智能方向发展,如P2P、博客、播客、威客、个人知识管理、商务智能(BI)等。
(3)社会主体化发展,已完成工业化的社会开始向满足日益增长的文化、精神需求的方向发展。这些趋势与媒体的趋势结合起来,分众媒介将产生新的机会。
在大众媒体境况恶化的环境下,“分众”却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发展道路,其实反映了互联网的“个性化”运营模式已经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信息产业对社会的渗透作用才真正开始显现。可以相信,随着“分众”、“个性化”的不断发展,只有更加智能、更加人性化的广告手段,才会吸引到市场的进一步支持,创造更加令人神往的“分众”神话。
进入21世纪的今天,传播媒介也进入一个新的纪元。从大众传播到分众传播是社会的进步,也是媒体功能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分众媒体,目标受众能够被清晰地描述或定义,企业可以选择与自己目标消费者高度重合的媒介作为广告的载体,进行精准传播,从而提高广告的传播价值和有效性。
毫无疑问,随着互联网、移动通讯、数字电视等新型媒介的出现,利用高新技术,分众媒体在大大地满足了目标受众对信息传播要求的同时,也将开创一个丰富多彩的分众媒介新时代。分众媒介是不断发展的,对于分众媒介的研究也是无终止的。
【参考文献】
[1] 梅琼林、 陈文举:从传者与受众的互动看媒体的分众化趋势理论研究,2005(2).
[2] 王淑兰:大众传媒如何以品牌抗衡分众传媒[J].观察与思考,2005(10).省略/Article/HTML/2318.html.
[4] 程士安:分众化媒介与细化分层的受众[EB].it.省略/20060531/n2434882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