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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后危机时代;“双反”;光伏产业;战略选择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全球的光伏市场需求急剧缩减,而继2011年10月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开展“双反”调查之后,2012年9月欧盟又正式立案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业发起反倾销调查。相比于美国“双反”仅限于组件相比,欧盟对华产品立案范围在此基础上扩至硅片和电池领域,波及面更广。中国的光伏产业受到重创,在光伏产业面临大洗牌的现状下,分析“双反”对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影响,找出光伏产业发展制约因素,选择正确的发展方向和应对政策,对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历程与现状
随着全球能源的短缺和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其清洁、高效、安全等特点成为了全球普遍关注和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我国光伏发电在21世纪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以超过100%的增速快速发展。2007~2010年连续四年产量世界第一,2010年太阳能电池产量约为10GW,占全球产量的50%;其中90%以上均出口,出口额达到202亿美元。多晶硅的的产量发展至4.5万吨,光伏原材料自给率提高至50%左右;国内光伏产业发展逐步启动,截止2010年,我国累计光伏装机量达到800MW,当年增加500MW,同比增长166%。国内光伏企业500多家,海外上市16家,其中5家进入2011年全球光伏电池组件前10强①。光伏企业分布广泛,形成了江苏、河北、四川、内蒙古等100多个产业基地,涌现了英利、尚德等一大批知名企业。
二、“双反”调查对光伏业的影响
由于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全球光伏市场需求急剧缩减,主要依靠出口的中国光伏业也受到严重冲击。2011年,中国光伏业利润率从139%下滑到20%,超过50%的中小企业停产,30%企业大幅减产。在贸易保护主义日益抬头的背景下,美国,欧盟等又相继对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双方调查与制裁,这无疑会给中国光伏业带来一系列深刻影响。
(一)中国光伏企业国际市场快速萎缩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对商务部对华光伏“双反”做出终裁,中国光伏产品生产商和出口商将面临高达249.96%的反倾销税和15.24%的反补贴税。这对于依靠成本低廉为主要竞争优势的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无疑意味着将丧失中国光伏企业出口第二大市场——美国市场。与此同时,中国光伏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欧盟也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了“双反”调查,这一噩耗直接使中国光伏业步入“寒冬期”,中国光伏业不仅面临失去市场的严峻形势,更是面临巨额赔偿风险。欧美相继采取“双反”调查,令中国光伏企业国际市场快速萎缩,这对主要依靠出口的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无疑是致命打击。中国光伏企业2011年以来大幅减产、停产,众多中小光伏企业倒闭,光伏产业面临“大洗牌”。
(二)加快中国光伏企业市场布局调整及产业转型
“双反”调查给中国光伏产业造成重大的打击的同时,也反映出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诸多缺陷和弊端。
首先对外依存度太高。中国光伏产业原材料依赖进口,产品依赖出口,国内市场需求不足和产能过剩是中国光伏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尽管中国光伏产业产量已经位居世界前列,但是90%的产品依靠出口无疑面临巨大的贸易风险。
同时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不合理以及投资过度也大大的阻碍了光伏产业的正常发展。2010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光伏产业列入我国未来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诸多支持。同年,我国光伏产业各类项目纷纷上马,各地竞相打造“中国太阳能光伏中心”,无论中小企业还是大企业均加大投资和产能,争夺国际市场;各地政府也尽其所能促进该产业发展。由于短期快速扩张以及对国际国内行业形势的估计失误,在2011年国际形势急转直下的情况下,众多企业无法及时抽身,纷纷倒闭、停产,整个行业面临“洗牌”。
在外部市场急剧收缩,内部市场刚刚起步这种“内忧外患”的情形下,调整光伏企业的市场布局及产业转型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光伏产业的发展方向及对策
在短期来看,金融危机的影响在短时间不会得到缓解,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趋势也不会迅速结束,光伏产业的国际市场缩减趋势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在光伏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调整市场布局,促进产业转型无疑是光伏产业发展的最优战略选择。
(一)调整市场布局
1、扩大国内市场
扩大国内市场,减少光伏产业对外依存度,是此次“双反”调查反映出的光伏产业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只有扩大国内市场才能给光伏产业发展一个坚强的后盾。在现阶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继续加大政府在财税、金融和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出台实施了光伏上网标杆电价政策、《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政策。但是光伏产业是新兴产业,发展不够成熟,国家需要继续完善各项政策,增强人才、财税等之间的带动功能,加强监督,落实政策。
(2)加快光伏电站建设,实现并网。光伏电站的建设受地理因素限制相对水电更小,应该加大普及力度。尤其应该以农村市场为重点,加强对离线式太阳能发电系统的研究运用,突破相应的技术瓶颈,促进国内光伏市场开发。同时要加快上网定价,实现并网。10月26日,国家电网召开新闻会,提出未来将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系统方案制定、并网测试等全过程服务,不收取费用,富余电力全额收购②。相信只要企业与国家相互配合,很快能够突破并网瓶颈。
2、巩固欧美市场
欧美市场对中国光伏产业至关重要,在“双反”调查的制约下,应该另辟蹊径巩固欧美市场。如效仿江苏聚能硅业③在意大利撒丁岛等地的投资设太阳能电站,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在欧美市场直接投资建厂;又如加强与欧美光伏企业合作开发,通过入股并购等方式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
(二)加快企业转型
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技术研发,提高核心竞争力是关键。我国光伏业自身核心技术薄弱,主要依靠来料加工,以低廉成本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要避免“双反”事件的频繁发生,研发和提高核心技术,增强产品竞争力才是根本。因此应该切实落实“十二五”规划中“加强产学研结合,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全面提升本土光伏设备技术水平”④的要求,同时加强与国外先进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实现高技术引进和培养。
此外还应科学规划,完善产业链。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结合,合理利用和分配各地资源,加强行业规划。重点扶持一批产业链完整,有一定核心技术,知名度大的龙头企业。整合行业资源,淘汰落后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内部实现垂直一体化建设;制定行业质量认证标准,建立行业自身监管体系,提高光伏产品品质和竞争力,实现光伏业健康发展。
注释:
①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J],政策前沿,2012,6
②《国家电网伸援手,光伏产业或迎曙光》,东方财富网:http:///news/1345,20121027
③《寻找机遇,创造属于中国光伏产业的蓝海》,人民网:http://.cn/n/2012/1101
④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J],政策前沿,2012,6
参考文献:
[1]曹晓超,“双反”对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产业经济,2012年第5期
关键词:
太阳能;发展策略;内蒙古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1.012
1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
近些年来,虽然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价值很高,但目前大规模的开发利用还处于空白状态,内蒙古地区的太阳能开发利用量与资源总量相比,也只是冰山一角。因此,加大对太阳能资源的开发、挖掘其利用价值,成为内蒙古地区当前太阳能工作的重点。
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为光伏发电,二为太阳能热利用。在光伏发电方面,我国光伏电池技术逐渐成熟,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生产水平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具有较为明显的成本优势,成为开发利用的一个关键点;在太阳能热利用方面,内蒙古地区的热利用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太阳能热水器20000多套、太阳灶7000多台、太阳房6000多栋,已有约50万牧民用太阳能解决了日常生活问题。
由此可见,虽然内蒙古地区的光伏发电、热利用技术起步较晚,成本较高,但经实践证明,该区光伏发电成本会随着技术发展得以快速下降,预计在2040年左右与煤电持平。因此,内蒙古地区需要结合太阳能资源的独特优势,抓住机遇,积极发展,把建设大规模光伏并网发电作为重大战略目标。
2太阳能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内蒙古地区对于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应用发展不平衡、市场无序竞争、开发水平落后、技术人才短缺等。
2.1太阳能应用发展不平衡
内蒙古地区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包括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两种方式。一方面,太阳能的热利用技术主要集中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等方面,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热利用技术相比,存在着大而不强的问题;另一方面,光伏发电过程中,由于受到经济、技术水平的制约,内蒙古地区的光伏发电主要集中在光伏电池部分,这样一来,不仅不能够获得较高的经济增加值,还可能引发高污染、高耗能等问题。
2.2太阳能市场无序竞争
自我国出台《可再生能源发》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起,国家就在政策上加大了对太阳能资源的财政补贴和扶持力度,此后,内蒙古政府也在《2013―2020年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中提到了对清洁能源的扶持政策,大大刺激了该区大量企业进军太阳能市场。然而,在扶持政策的鼓励下,虽然太阳能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同时也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出现良莠不齐、无序扩张、恶性竞争的局面。
2.3太阳能开发利用水平落后
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不是再创造一种新能源,而是将自然界中原本不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转化为可用能源。因此,关键技术的缺乏正是内蒙古地区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的瓶颈所在。目前,由于核心技术的缺失,光伏企业主要集中在产业链中下游,而上游企业的数量较少,造成内蒙古地区的光伏产业链发展不平衡。
2.4太阳能开发技术人才短缺
新能源产业一般具有投资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的特点,其发展通常要经过较长的产业链条相互衔接才能实现。近年来,内蒙古地区光伏产业发展迅速,但还需要具备经过系统培训的专业服务人才,才能实现新技术的开发、光伏产品的推广。但是,就目前内蒙古太阳能资源的发展现状而言,专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机制尚未建立,更加缺乏后续的管理维护人才。
3太阳能产业的发展策略
针对内蒙古地区太阳能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该及时找到相应的解决策略,不断完善产业链结构水平,使该产业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3.1突破关键技术瓶颈
虽然内蒙古地区光伏发电、热利用等技术发展迅速,但是,对关键技术掌握仍是产业发展的瓶颈,而政府也没能制定相应的政策引导产业发展,使得本地的太阳能产业对外依赖性过大。为推动该区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当地政府可以考虑与其他地区签订清洁能源技术的交流与协作协议,例如江苏、江西的太阳能发展模式等,为该区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技术环境,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3.2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内蒙古地区清洁能源的发展成本较高,加大对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是太阳能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该区政府可以加大信贷融资方面的扶持力度,针对太阳能产业采取低息或贴息等金融政策,减轻太阳能企业还本付息的负担,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此外,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投资不能按时收回的财务风险等,该区政策性银行应像其他地区借鉴经验应对风险,以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提供强大的现金流支持。
3.3培养相关技术人才
一般而言,内蒙古地区太阳能产业的相关人才是从其他类似专业转过来的,几乎没有从一而终研究太阳能资源的科技人才。该区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如法国成立的专门用于清洁能源研究的基金会,成立关太阳能资源发展的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太阳能领域的教育和研究。通过建立相应的产业发展基金,充分调动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高新技术的研发提供强大的人才储备。
3.4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
太阳能产业的快速发展与政府强有力的能源政策是密不可分的。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世界各国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关于太阳能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值得内蒙古地区学习借鉴。与此同时,加强对该区太阳能市场的法律约束和市场准入也尤为必要。基于该区太阳能市场上出现的无序竞争现象,政府应该及时出台科学严谨的法律法规,确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促进该区形成太阳能市场的现代管理体系。
3.5完善财政补贴政策
完善财政补贴政策,不仅可以为太阳能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还能促进光伏产品的应用推广。财政补贴主要分为三种:投资补贴、产出补贴和消费者补贴。投资补贴主要是对光伏设备制造商、投资者进行补贴,对于超过光电上网比例的部分给予额外补贴,如西班牙对光伏发电项目提供40%的投资补贴;产出补贴主要针对流通环节给予补贴,通过对太阳能产业的贴息贷款、低息贷款和贷款担保等形式减少流通企业的资金压力;消费者补贴就是直接对光伏产品的消费者提供补贴,刺激其消费需求的同时提高消费者的节能环保意识。
4结论
内蒙古地区幅员辽阔,日照充足,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得天独厚的条件,孕育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十二五期间,太阳能光伏产业已经在该区逐步发展壮大。随着国家及地方政府各项政策的逐步落实,核心技术不断提高,专业人才不断汇聚,未来内蒙古太阳能光伏产业必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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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太阳能光伏;投资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TK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3-0006-02
1 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现状
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我国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行业中的佼佼者,近年来在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光伏市场的推动下,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特别是在传统能源供应日益紧张、价格飞涨的今天,各个国家已经逐步意识到太阳能光伏发电具备永不枯竭、清洁、免维护等多种优势,该产业是世界能源领域的朝阳行业,是未来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该行业今后的大发展必然引领一场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革命,从而彻底地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我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迅速发展的过程。2000年以后,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的平均年增长率超过40%。2001年,我国光伏电池产量仅3兆瓦,2007年已达到2000兆瓦,居世界第一,6年增长了600多倍,行业内涌现出了无锡尚德、天威保变等一批龙头企业。目前我国的光伏产业链中,太阳能电池产量已占到世界总产量的30%。
国际和国内资本市场的火暴,引发了国内空前的投资热潮,大量的民营企业、国有控股集团从传统行业中转型,以及私人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种投资主体,不顾自身的行业背景和经验等条件约束,纷纷加入。大规模的盲目投资促成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表象繁荣,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还面临着技术、市场、管理和环境等众多风险却被普遍忽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国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太阳能光伏产业潜在的危机日益凸显。当国外市场需求出现萎缩,国内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下,由于缺乏核心技术的支撑,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陷入瓶颈。
2 太阳能光伏产业投资风险分析
从目前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市场特点、产业链特点和产业集群分布上看,其投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技术风险
目前,由于国内没有掌握提纯技术,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所需的上游原料主要依赖国际供应。国内多晶硅生产除了中硅公司等在自主研发外,还有一些厂家利用俄罗斯的多晶硅提纯技术,但这些技术与国际先进的技术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无法彻底解决高能耗和尾气处理问题。目前,国际上绝大多数多晶硅生产企业都采用闭环改良西门子法生产多晶硅,这种技术基本上可满足环保要求,但是发达国家对我国采取了技术封锁,这个技术在我国还是一个空白领域。此外,企业一旦管理不善,还会造成有毒气体泄漏,发生爆炸事件,这也给很多技术不成熟的企业埋下了安全隐患。
技术差距还将直接导致生产成本的提高。在中国提纯单位多晶硅的耗电量是国际厂商的两倍以上。从企业角度看,硅料项目的高风险还体现在投资巨大且项目建设及回收周期长等方面。通常一个硅料项目的建设周期长达2年,而要完全达产则需要4~5年时间。国内光伏发电技术的不成熟,使光电转换效率尚未达到将光伏发电成本与传统发电成本拉平或接近的程度,一般光伏发电成本在1.5元左右,与传统发电0.43元的上网电价存在较大的差距,也阻碍了国内光伏发电进入商业运营。
(2)市场风险
国内外市场容量限制也使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瓶颈。以产业链上游原料多晶硅为例,多晶硅作为太阳能产业发展所需要的重要工业原料,在我国市场上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价格也从最初的20美元/公斤一度飙升到了400美元/公斤。受暴利诱惑,国内企业对多晶硅的投资猛增。截至2009年上半年,四川、河南、江苏、云南等20多个省有近50家公司正在建设、扩建和筹建多晶硅生产线,总建设规模逾17万吨,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倘若这些产能全部实现,相当于全球多晶硅年需求量的两倍以上。虽然国内新能源的供给很大,但国内市场需求量却相对较小,目前大部分产能依赖出口,占比高达40%~50%。以光伏电池为例,2008年我国总产量达2300MW(百万瓦),其中97%的产品出口国外,出口总额超过100亿美元。
国际上美国、日本、德国等主要多晶硅生产国都对多晶硅生产实行了技术封锁和市场垄断,国内上马的众多多晶硅项目,实际上都是低水平重复建设,由此导致国内市场无序的价格战和恶性竞争不可避免。在国际贸易摩擦日益激烈的今天,国外市场的任何波动,如通过行业政策或严格的市场准入资质来设置门槛,也会使投资者面临巨大的国际市场风险。
(3)管理风险
多晶硅光伏电池产品产业链较长,而多晶硅的生产位于产业链的上游,由于技术限制,其产量供应控制在国外少数几个厂家手中。话语权的缺失增加了管理者决策的主观臆测性和管理风险。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从原料、设备、人力、经费等的投入到产品的形成,可能遇到的风险还包括:原材料缺乏或价格上扬;生产设备提前报废;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及其对技术掌握初期估计不足;生产经费投入不足;成品的报废率过高;水、电、煤等能源的供应问题等。
随着光伏产品价格的持续下降,在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以低成本锁定材料的长期供应,在国际、国内竞争不断加剧的市场环境中打开和保持领先的市场地位,在不断扩张产能的前提下保证设备开工率,这就要求国内太阳能光伏产业建设具备一支过硬的管理队伍,确保科技研发,保证技术不断进步,保证扩张经营中资金链不断裂。
(4)政策环境风险
目前在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尚未得到普遍应用,在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中也并没有明确国家具体推行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的具体时间、要求和优惠条款。2009年9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风电、多晶硅等新兴产业出现重复建设倾向,这是多年来中央首次就一贯支持的新能源产业发出产能过剩的警示信号。此后,国家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先后发文限制多晶硅进口。国内市场尚未大幅启动,对国外市场的过分依赖必然受到国际间政治因素的影响制约。如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欧洲各国相继调减了光伏补贴计划,严重影响了欧洲企业的发展。2008年,占全球市场1/6份额的西班牙一年安装了250万千瓦光伏电池,超过日本政府的10年阳光计划,而2009年西班牙安装的光伏电池缩减到了50万千瓦。在外需明显不足的同时,欧美抵制中国低价产品倾销的声浪却从轮胎行业蔓延至新能源领域。近期,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制造商德国Q-Cells、美国SunPower等大厂,陆续向当地政府呼吁,重视中国太阳能企业“低价抢单”的状况,希望官方采取保护措施。国内外政策环境的不确定性,给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又带来巨大的市场风险。
3 太阳能光伏产业投资的发展前景及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我国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速度过快与政策配套、技术进步和内部需求的矛盾正日益凸显和激化。虽然从2008年四季度以来,全球太阳能光伏企业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陷入了业绩大幅下滑的窘境。但从根本上来讲,多晶硅价格的“过山车式”波动源于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过度投资。从长期来看,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泡沫被挤压有助于产业长期健康发展。
我国近期陆续出台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太阳能光电建设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法》、新能源振兴规划等政策也正在积极制定中。一系列政策的导向性作用将有助于促进太阳能光伏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首先,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政策将逐步激活内需市场。国内太阳能光伏市场需求能否启动取决于成本。目前太阳能发电成本依然在2元/度以上,大大高于常规火电、水电的成本,也无法和风电、核电竞争。近期的“太阳能屋顶计划”将中等以上规模的太阳能光伏项目纳入补贴范围,单项工程应用太阳能光电产品装机容量应不小于50kWp;目前太阳能光伏发电成本约为30~40元/Wp,计划补贴20元/Wp,相当于成本的50%以上,发电单位成本可有效降至1元/度电左右。可以预见,受相关政策的刺激,国内太阳能光伏市场将逐步启动。
其次,低成本仍是未来5年太阳能光伏产业的主要策略。我国目前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比重仍相对偏低,未来5年太阳能光伏产业投资策略应该由产能扩充转移至各项技术的成本竞争,资金实力足、整合度高、管理能力强的企业才有机会存活。在次世代的光伏技术威胁下,晶体硅电池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力度将进一步强化。另外,根据我国的国情与消费习惯,各类低成本的光伏技术都将有其应用市场。
最后,从长远看,核心技术仍然是发展的关键要素。核心技术的进步可以推动企业成本不断降低,核心技术的掌握还决定着产品的性能和定价权。过去几年,我国的太阳能电池行业和中国某些行业的经历一样,也在充当着代工的角色:一方面,国内太阳能企业高价进口多晶硅等原材料;另一方面,生产出的太阳能电池大部分平价销往国外。这使得国内太阳能电池的生产利润越来越薄,耗费国内能源和人力只能换取到微薄的代工费。长远来看,掌握核心技术是未来太阳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从投资角度看,应该密切关注创新能力强、有望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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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太阳能光伏 政策扶植 制度保障
中图分类号:TM914.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民营资本在光伏产业中的发展困境
能源问题制约着一国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光伏发电因其清洁、便利、高效、安全,已成为全球关注的新兴产业。在技术进步和政策法规的驱动下,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也得到了巨大发展,民营资本纷纷涌入该领域,但由于缺乏先进的技术和充分的经济实力,同时存在较多的环境、市场和政策等方面的问题,民营资本在该领域的发展面临着诸多困境。
(一)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程度低。
虽然我国已加大了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力度,但光伏发电的应用比例仍十分低,据统计,到2011年底,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装机达214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436万千瓦、地热能发电装机2.42万千瓦,海洋能发电装机0.6万千瓦。这些清洁能源的发电形式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几乎可以被忽略不计。截至2011年底,包括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及生物质能等主要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仅为27.5%,同比增长0.9个百分点。由此可以看出,清洁能源在我国“十二五”开局阶段的发展形势并不容乐观。截至2011年底,国内各主体清洁能源发电的基本情况为:常规水电装机达2.3亿千瓦,核电装机达1257万千瓦,风电并网装机4505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分别为21.8%、1.19%和4.27%。由此可见,清洁能源在我国的应用程度尚属于起步阶段,而太阳能光伏发电所占的比例则更是少之又少。
(二)“两头在外”的市场格局。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光伏产业也成为了全球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但大多数处于末端的“电池片生产”和“组件封装”环节,多晶硅的生产十分落后,长期来看,我国太阳能电池产业形成了“两头在外”的发展模式,即技术和原材料、销售和市场在国外,加工制造在国内,进而形成了对全球产业链的“依附性发展”格局。与此同时,随着欧盟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逐步减弱,国外市场的利润不断减少,美国等国家开始对我国的光伏产品加大“双反”力度。2012年3月和5月,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我国光伏产业的双反调查初裁结果: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高达31.14%至249.96%的反倾销税。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新能源行业被征收的最高关税,中国企业将被彻底关在美国市场的大门之外,国内光伏企业面临着新一轮的关闭潮。可见,我国的光伏产品在销路上可谓“内忧外患”,光伏产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三)产业技术提升缓慢。
技术研发方面,目前国内的光伏电池生产技术已经达到了一定水平,光伏电池平均能耗已降到2.5kW·h/Wp左右,多晶硅电池平均转化率已接近17%,单晶硅电池平均转化率接近19%,个别企业的多晶硅电池转化率已达到18.5%甚至更高 ;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国家生产技术标准体系还十分不完善,很长一段时间内,指导生产的将是各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但业界仍在不断努力,如公布并实施了光伏电站并网技术标准GB/Z19964—2005《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此外,我国光伏产业的专利申请保护工作也还处于起步阶段,核心专利大部分是国外企业来华申请的,在少数属于我国的专利中,专利权人为光伏企业的只占很少一部分,其他大都是由个人或科研院进行申请的。
(四)能源布局的国家垄断性明显。
在电力领域,目前我国的能源布局基本上是国家垄断的局面。由于民营光伏项目的发展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国有企业的利益,传统电网对光伏产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制约作用,导致民营企业的项目推进慢,并网、上网难等。虽然近几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上网电价补贴、民营企业准入制度等政策支持,但现实情况却并不近如人意,能源垄断的格局还是严重缩小了光伏企业的发展空间,降低了民间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二、民营资本遭遇发展困境的原因
(一)化石能源的市场占有率居高不下。
在我国,清洁能源刚起步,不可能在短期内动摇传统能源的主导地位,在2011年我国能源消费构成中,水电、核电、风电等新能源所占比重仅为8.9%,而以煤、石油、天然气为主导的化石能源则占了90%的份额,其中煤炭的比重更是高达68.7%。由此可见,光伏产业发展的最大阻力是化石能源的市场高占有率。化石能源对清洁能源尤其是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影响还表现在,太阳能市场内需不足,进而导致光伏产业的发展受限。虽然我国现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太阳能电池生产国,但受化石能源的影响,我国太阳能市场发展仍十分缓慢。与此同时,我国约九成以上靠消耗能源和资源制造的太阳能电池主要应用于出口,而国内需求非常有限,我国光伏产业的现状可以说是有产业无市场 。
(二)技术相对落后。
由于太阳能光伏技术整体水平不高,核心技术多依赖于国外,而且我国至今尚无法自主生产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核心材料——高纯度多晶硅,只能依靠高价进口,导致了我国光伏产业的成本居高不下,超过70%利用太阳能的产品只能出口到国外,这种产业链发展的“依附性”状况,使得生产的成品出口价格受制于国外,国内企业则仅负责了产业链中高污染、高耗能的末端生产环节,这也成为民营资本在光伏产业发展遭遇困境的原因之一。
(三)政策扶植不够与法律制度不完善。
与德国、意大利、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政府对光伏产业的政策激励十分不足,对屋顶计划的扶持力度也大大不够。政府补贴制度不明确,企业是否能拿到国家补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种政府执行的不确定性关系到投资成本的高低,进而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同时,国家立法的滞后性导致了以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为产品的民营资本企业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可谓是“无法可依”,从而使其不能顺畅地发展。特别是完善的市场保障制度、激励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导致太阳能市场无法有秩序地运行,企业和投资者的利益无法得到很好的保护。
(四)科研创新能力不强。
光伏产业是一个资本、技术密集度都较高的产业,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对于产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光伏产业创新能力不强,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又少,除少数企业外,产品的总体质量远远不如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科研方面,相关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往往偏重于新型太阳能电池技术的研究,而忽视了对常规工艺的研发,导致科研经费严重不足。人才方面则主要依靠老企业的退休技术人员、研究所的少量科研人员等开展技术研发工作,能适应生产第一线的技术人员十分少。
(五)国企民企区别对待。
在太阳能光伏产业,我国的民营企业面临着与国企相比不公平的待遇。这一点尤其体现在企业融资方面。目前太阳能光伏民营资本融资现状是以内源融资为主,银行借贷、融资租赁、股权融资等外援融资为辅,上市民营资本在股权融资方面也投入了相当大的力度。
从内源融资来看,由于太阳能光伏民营资本在自我积累分配中常常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差,太阳能产业在成本的计算方式上没有将传统能源火力发电的成本和设备的折旧成本纳入其中,且折旧费过低,导致无法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需要。从而导致自有资金来源有限,难以支撑企业的快速发展。另外,太阳能光伏产业脱离政府补贴的趋势日趋明显,依靠自身发展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但在短期内有限的自由资金及现有的政府补贴制度的禁锢使得资金短缺问题十分容易产生。从外源融资来看,太阳能光伏产业通过银行借贷、融资租赁、股权融资即资本市场公开融资和私募融资等渠道获得资金,但目前这些渠道并不畅通。直接融资方面,绝大多数太阳能光伏民营资本难以承受股票发行的成本费用,而过分追求规模管理更是导致企业债券融资方面比重不足。间接融资方面,民营资本自身负债率高导致了银行借贷中贷款十分困难,银行对民营资本的贷款多采取抵押或担保的方式,这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为寻求担保或抵押还要承担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相关的费用。有鉴于此,很多太阳能光伏民营资本选择了以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从而导致了民营资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三、光伏产业民营资本发展的制度创新
首先,政府应加速制定相关法律,及时将现有的扶持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及时修订光伏产业配套的法律法规。政府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调整能源结构,在政策上给予支持,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让民营企业参与到新能源竞争中,经审批的民企应与国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国家也应提供相同的政策支持。此外,政府应构建统一的政策体系,各部门立法应一致、连贯。各级政府应根据发展规划的要求和资源的区域特点,制定产业发展政策。企业也应根据本区域的特点及政策,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规划。
其次,要制定有效的产业发展政策,提高生产者、投资者的积极性。在产业发展的初始阶段,政府还应关注消费市场的培育,保证供给方的投资回报,引导消费市场做出选择。政府应将市场能解决的问题“放权”给市场,使其在市场中达到竞争的“最效率”,在市场失灵时才介入。应对民营资本投资者进行补贴,加大消费环节的补贴力度,加速消费市场的形成,进而激励投资者技术革新、扩大生产规模,但补贴政策应有一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不高、在低端生产环节盲目扩张的企业,不予补贴。
再次,国家要以税收或其他方式将传统能源的价格加持,使其成本提高、市场需求减少,降低市场占有率。应按不同的类型对民营资本制定价格政策,要求地方电网以最优价格将其并入,使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吸引更多消费者,以解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对生产企业和民营投资者提供税收优惠,也是我国目前较为主要的经济激励手段,政府应制定强制性税收制度,主要征收对象是消费主体,引导消费市场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太阳能产品的使用比例。
最后,政府要简化项目的审批程序,由发改委制定审批标准,统一进行审批,还应适当放宽对地方光伏发电项目的审批,并将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财政部门,加速项目启动,进而降低运作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让民营企业有良好的投资预期,吸引更多人才、技术、资本投入到光伏产业。
我国光伏产业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但民营资本的规模化仍面临着成本、人才、装备、技术、政策及相关体制等问题,要保障我国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使民营资本在清洁能源产业突破发展瓶颈,必须通过制度创新为其发展创造条件,政府为此付出的努力可以有效治理传统能源带来的环境污染,也可以借助对民间资本的融资发展清洁能源,调整我国的能源结构。
(作者:华东政法大学2011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能源法)
参考文献:
2009年,合肥市从零开始发展光伏产业,目前赛维、晶澳、海润等企业在合肥落户,再加上当地的阳光电源、中南光电以及配套的彩虹光伏玻璃等企业,当地已初步形成完整产业链。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王文松对《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表示,合肥市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并非喊口号,而是切实从企业需求角度出发,帮助企业内拓优质分布式资源、外推光伏应用合作建设,并制定政策推动各产业链的发展。
产业从无到有
CEI:合肥起初的光伏基础并不雄厚,为什么会选择发展光伏产业?
王文松:合肥市考虑对光伏产业招商引资时,全国光伏产业正处于快速上升期,行业前景被众多专家看好。我们也坚信,作为可再生清洁能源,光伏代表了未来能源结构调整的方向。在合肥地区发展光伏产业,可以改善本地用煤结构,实现节能减排。
CEI:合肥光伏产业发展大致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
王文松: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快速集群、渐入佳境、骤然降温、前景光明。
合肥市是通过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来发展光伏产业的。2009年正值光伏行业火爆期,合肥光伏产能迅速提升,短时间内形成规模集群优势。
但在2011年后,随着国际市场变化,特别是美国和欧洲相继启动针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双反”调查,对我国光伏企业冲击严重,业界称之为光伏产业的寒冬来临。合肥当然也不例外,众多光伏企业纷纷陷入经营困境。
今年以来,国家启动光伏内需,大力发展国内市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在这一背景下,从7、8月份开始,合肥光伏企业陆续恢复了生产,甚至光伏组件、电池片等部分产品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CEI:发展光伏应用会和电网形成利益冲突,合肥市怎么解决这一问题?
王文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确会抢食国家电网的一部分利益,但我并不认为这会形成利益冲突,尤其是现在分布式电站发展规模还没有强大起来。
合肥市推动分布式电站建设之前就出台了相关引导政策,与合肥供电公司形成良好的默契。现在国务院出台了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并且细化了相关补贴细则。事实上,在国家政策出台前,合肥也出台了“一揽子”政策。合肥所出政策的理念、内涵和措施都与国务院政策契合。
推广光伏应用
CEI:从光照条件来看,合肥相比西部地区有很明显的弱势,像合肥这样的东部城市该如何推广本地的光伏应用?
王文松:虽然优良的光照条件是天然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光照不好的东部地区就不能发展光伏应用,只要合理利用有限的优质资源,东部地区的光伏应用一样能得到良好发展。
合肥市在光伏应用推广上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涉及到村庄拆并的地方,新建楼房必须预先考虑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问题。我们通过肥西县新民村土地综合治理项目,积极探索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模式,其收益归村集体所有,用于贫困户资助、社区管理、文化和运动设施购买等。
合肥市市长张庆军还提出“光伏扶贫”概念,政府投资、产权归政府、收益归贫困户。由市扶贫办牵头,在长风、肥东、肥西、庐江、巢湖5县市选择了100个贫困户家庭,政府免费为其建屋顶电站,收益完全归贫困户,每户装机3000W,大致费用为3万元。按照合肥的光照条件,这100户贫困家庭依靠屋顶电站,每年收入2500元左右。
我市金太阳示范工程、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家庭电站、工业屋顶电站、农村光伏分布式项目全面启动。目前建成并网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已突破100MW,到2015年,合肥将完成总量500MW的建设任务,实现“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目标。
CEI:合肥市的光伏企业还通过什么方式消化自身产能?
王文松:目前光伏行业刚刚转暖,但产能过剩的问题依然严峻,生产企业转型电站建设已经成为行业健康发展的题中之义。合肥光伏企业除了拓展本地优质屋顶资源外,更应该大胆“走出去”。
2011年以来,针对光伏行业出现的特殊情况,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确定光伏产业的“借光发展”战略。2012年,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市长张庆军先后四次带领本地企业到西部寻求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2011年,合肥市政府确定光伏产业的“借光发展”战略,带领本地企业到西部寻求发展。今年9月6日,合肥阳光电源和三峡新能源在酒泉共同建设的100MW地面电站一期50MW项目实现并网发电,二期工程将于年底实现并网。这是合肥市前往西部地区开拓市场的一个缩影。我们将充分利用合肥光伏产业的基础,通过政府推动,拓展西部市场,在西部打造一个光伏三峡,实现产能释放,拉动本地企业发展。
目前我们已经在西部地区建成了655MW电站,在建的有750MW,待建的有180MW。这些电站主要分布在酒泉和嘉峪关,除了甘肃,我们还打算到新疆、青海、内蒙古、等阳光充足的地区建设光伏电站。
CEI:合肥市提出光伏向西部借光发展战略,正值国内光伏行业寒冬,是什么原因让合肥市政府看好这一产业?
王文松:当时光伏产业遭受挫折,合肥有这么多光伏企业,政府最基本的想法是帮助企业解困,既然海外市场已经难以依靠,所以只能把目光锁定国内市场。此外,从我国整体能源利用情况来看,我国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的20%左右,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来自于水电。在国外,水电是不计入可再生能源的。中国光伏能源的占比还不足1%,这个数据足以说明中国发展光伏产业的空间是巨大的。
立足核心技术
CEI:导致光伏产能过剩源于缺乏核心技术,合肥光伏企业如何避免?
王文松:避免同质化竞争的解决办法是建立创新驱动机制。合肥利用本地科教资源和人才资源优势,特别是中科大、中科院合肥物理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等科研机构的研发能力为企业提升技术水平,促进其研发成果的快速产业化。我们正在规划把合肥市光伏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结合,建设太阳能充电桩,为新能源汽车充电。
此外,合肥的龙头光伏企业也有自己的研发机构,研发能力非常强。合肥中南光电研制出了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其把光伏片和普通瓦结合起来生产光伏瓦。这种瓦既具有普通瓦的功能,还能发电,预计能实现新型建筑的“三无”,即6层以下的楼房无水泥、无砖瓦、无外接网电。
这种瓦在欧美和东南亚地区都有很好的市场表现,我们的合作伙伴北新建材公司正计划开展“三无”新型房屋示范区、住宅产业化基地、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等项目。这种新型房屋能真正实现用电自给自足。
CEI:除了开发本地电站资源和拓展西部光伏市场,你认为东部城市致力于光伏建设应该如何实现快速发展?
王文松:除了这两点,还需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今年6月19日,张庆军市长带队参加2013年慕尼黑国际光伏展,会见了德国IBC公司、德国RCT研究所负责人,并邀请其来肥投资建设光伏新能源项目。
目前合肥已经和德国IBC公司、德国RCT研究所达成合作意向,德国IBC公司对分布式电站很感兴趣,未来将在肥投资建设100MW太阳能电站。德国RCT研究所则计划投资建设环巢湖大道景观太阳能路灯项目和电动汽车太阳能充电桩项目。此外RCT公司还在太阳能光伏清洁技术方面颇为专业,合肥将与其在太阳能光伏清洁、巢湖水资源治理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CEI:光伏市场开始转暖,你对光伏产业的未来有何看法?
关键词:战略新兴产业;产业特点;贸易特点;摩擦根源;光伏产品
一、引言
目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口已经成为世界主要经济体的重要手段。比如,2009年9月在美国颁布的《美国创新战略:促进可持续增长和提供优良的工作机会》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发动支持先进汽车技术、清洁能源革命、推动健康技术创新。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英国创造性的推出了“制造业战略”,指出要重点发展生命科学、超低碳汽车、尖端制造业和医药行业。韩国也于2009年1月在《新增长动力规划及发展战略》中提出,重点发展生物产业、新兴信息技术产业、能源与环境、绿色汽车等22个重点方向。同年的4月日本制定了新增长战略,着重发展医疗与护理、电力汽车、环保型汽车、太阳能发电、文化旅游等产业。而我国更是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战略举措。在“一二五”规划中指出,培养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促进中国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这一计划,到2015年新兴产业的产值要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8%,到2020年将达到15%。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不断发展,也加剧了各国之间的贸易摩擦。2011年5月,美国国贸委员会指责我国促进本土创新的政策影响了美国的经济发展,并认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同年11月,美国的商务部展开对中国晶硅光伏电池的“双反”调查。
针对这种现象,国内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李金桀(2011)指出,贸易摩擦涉及的产品正在从传统的劳动密集行业向新兴产业扩展,对策是掌握标准制定权;Pengmei Li、Huiming、Li(2011.7)将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新兴产业进行对比,得到战略新兴产业的竞争实质上是技术竞争,中国选择战略新兴产业应和发达国家的选择相一致;魏少婷(2013)通过对新兴产业贸易摩擦的实质研究得到新兴产业贸易摩擦实质上是战略性贸易摩擦。
尽管不乏对新兴产业贸易摩擦成因对策的研究文献,但多数研究并没有从产业根源上深究战略新兴产业贸易摩擦的根本原因,因而所提对策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本文认为一个产业的基本特征决定了该产业贸易摩擦的程度及其协调的难易。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本特征就是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性问题的革命性技术的产业化运用。这种技术只能以国内市场的强大需求为动力而自主研发,这种产业的成长壮大也只能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漫长过程中逐渐完成。因此,本文按照产业特点决定贸易特点和摩擦特点的逻辑思路,寻找从根本上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贸易摩擦的出路。
二、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状况
2010年10月18日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指出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本思路和政策要点之一就是“五大支持政策”,它们分别是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
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是在更早的时候产生的,所以我国提出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核心技术上几乎都存在问题。两种模式截然不同的“待遇”,多少反映了赚快钱、靠补贴仍是光伏产业的主流。光伏产业作为新兴产业中的一种,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其发展渠道、盈利模式却只有新兴的“形”,而没有新兴的“魂”。
目前我国各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都普遍存在市场发育程度差和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就拿光伏产业来说,资料显示,我国光伏产业50% 以上的原料需要进口,而90%以上的市场又在国外,但光伏产业所产生的污染又全部留在了国内。即使国内10%的市场,由于一些新兴产业企业规模小,力量分散,研发能力不足,又存在恶性竞争的情况。很显然,缺乏市场需求的产业发展是没有根基的,是没法产生良好的经济技术效益的,是不能长久的,其成长是受限的。产业发展所必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对其他产业的带动性,该发挥的力量也很难实现和发挥。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是在更早时候产生,因此我国提出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核心技术上几乎都有“软肋”。例如,一边是光伏巨头不断加码建下游电站,热火朝天;一边却是分布式光伏雷声大雨点小,死气沉沉。两种模式截然不同的“待遇”,多少反映了赚快钱、靠补贴仍是光伏产业的主流。光伏产业作为新兴产业中的一种,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其发展渠道、盈利模式却只有新兴的“形”,而没有新兴的“魂”。太阳能产业制造能力中国已居世界首位,但核心技术专利和知识产权仍依赖国外。我国也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地给予培育和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力的政策支持,以此抢占未来世界新一轮的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同时推进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战略新兴产业贸易摩擦的特点
1.战略新兴产业的行业特点
(1)发展的同步性
虽然发达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起步较早,但是由于其成效低再加上2008年的金融危机,其进度是微乎其微的。发展中国家虽然起步晚于发达国家,但是其赶超意识强、重视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并付诸行动。这样使得全世界战略新兴产业几乎处于同一阶段,发展阶段的相近性导致发展战略的相似性。
(2)产业的幼稚性
战略新兴产业处于发展的初期,不但所需的技术处在研发阶段创新的支撑体系还很不完善,而且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和流程也在探索之中,其产品处在生命周期的初始阶段,生产成本高,难以大规模生产,因而缺乏国际竞争力。
(3)补贴的必然性
由于战略新兴产业的对科研的高要求、小规模生产、技术的先进性等,使得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初始阶段需要承担较高的成本。所以政府为了国内新兴产业能够取得竞争优势,从国家全局利益出发,必须给予企业补贴以使其有足够的进入资金。例如,据《2013年中国光伏发展报告》,我国光伏发电享受的补贴不仅包括项目初投资补贴还有以发电量计量的电价补贴。
从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特点(两头在外、中国光伏产业对外依存度过高、技术水平低、自主研发弱、产能过剩)来看,中国新兴产业除具有上述特点外,还有其特殊性:由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快速发展、企业增多,存在严重的复制现象进而导致了产能过剩;但行业处于低水平且竞争力低,在某些重要技术方面实现了突破但并没有抓住核心技术,这使得中国新兴产业的发展一直处于劣势地位。
2.我国战略新兴产业的贸易特点
(1)光伏产品出口增长迅猛
表列出了我国近6年以来光伏产品进出口的统计数据,从表中我们看到,我国光伏产品的出口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它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百分比更是不断递增,说明了我国光伏产品对外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全国对外贸易的平均增速。关于2012年光伏产品出口下降的主要原因正是本文之重点,即我国光伏产品的出口遭到进口国多种形式的救济措施所致。具体原因将在下文中详细表。
(2)贸易方式以加工贸易为主
由于我国技术水平低、自主研发能力弱,在全球光伏产业链中,位于上端、利润空间巨大的高纯度硅料生产技术被国外企业垄断,国内企业只占据了利润微薄、资金技术门槛低的产业链中下游。仅仅是把中国作为光伏产品的中转站,从国外进口高技术原材料在中国加工后再出口国外,即形成了“两头在外”的形式。这样不仅把污染留在国内而且还导致中国所谓的过度出口。我国光伏产业原料进口比例高达90%。
(3)出口地区相对集中
我国光伏产品出口地区相当集中,2012年(图),我国光伏产品出口国家(地区)主要是欧盟,对欧盟国家(地区)的出口额分别占到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的67%。对美国出口占总额的11%,其次是日本占7%,然后是澳大利亚、印度及其他占出口总额的比例分别是6%、2%、7%。出口地区过于集中给我国光伏产品的发展带来了不小风险。
3.战略新兴产业的贸易摩擦特点
(1)由政府主导
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贸易救济措施的采取、摩擦的解决过程中,政府都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事关一个国家的整体利益和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前途和方向,必然成为一个国家政府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战略新兴产业的幼稚性、发展的同时性以及战略的相似性使得该产业竞争日益激烈,摩擦不断加剧,在此背景下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摩擦的有效解决客观上也要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2)具有长期性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大都具有原创性,非贸易所能得到,必须经过长期的自主研发。与此相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长也必然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贸易摩擦和救济措施将长期存在。
(3)以反补贴为主
补贴是政府实现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主要政策工具,也必然成为各国支持国内战略新兴产业成长壮大普遍采取的重要措施。因此,反补贴措施就成为战略新兴产业最主要的贸易救济措施。
四、战略新兴产业贸易摩擦根源分析
相关文献普遍认为光伏产品贸易摩擦发生的原因有:保护相关产业,抢占未来经济制高点,政治上的大选压力,中国对外
贸易的迅速发展、出口秩序混乱、政策措施扭曲、企业应诉抗辩能力弱等。但是我们认为所有这些原因背后的根本原因是由该产业的产业特征所决定的,也就是说我国光伏产业目前选择的依靠国外核心技术和国外市场加工出口的发展道路是不符合其产业特征的。
1.基于战略性贸易理论的分析
根据战略性贸易理论一个国家为了促进本国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就需要从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及消费等方面过程提供政策支持。对进口国来说,必须采取贸易保护的政策以保护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而对出口国来说,就给予大量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的补贴政策最终会导致产能过剩。
2.基于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分析
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许多国家之间都存在研发/生产方面的同步性,使该产业的竞争非常激烈。为了能使本国企业在国内很好的发展,国内相关产业会团结起来建立成特殊利益集团,共同影响政府的贸易政策选择。例如欧美对我国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的原因之一就是其利益集团游说产生的政治影响。
3.基于相似需求理论的分析
瑞典经济学家林德(Linder)认为,一个产业的发展首先应该基于国内的市场需求。因为在满足国内市场的过程中,企业能够及时地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改进技术,完善产品。当国内市场的需求满足以后,就可以向与本国收入水平接近的国家出口。同时,收入水平接近的国家之间也存在对同一产品需求的差异性,从而为他们之间产业内贸易提供了可能。这种出口时机和出口流向的选择,既可以避免主要为出口而生产造成的大量集中出口或向收入低于本国的国家市场出口容易引发的倾销问题和出口补贴问题,从而大大降低贸易摩擦的可能性;也可以通过战略新兴产业内部贸易建立起稳固的贸易关系。尤其是对于大国产业发展和贸易而言,这一理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见,战略新兴产业走内需发展的道路应该各国的普遍选择。
4.基于技术差距和产品周期理论的分析
美国经济学家波斯纳(M.U.Posner)、弗农(R.Vernon)等人认为,技术领先的国家具有开发新产品的能力,因而拥有生产和出口高技术产品的比较优势。技术在国际间的转移要经历首先垄断技术并在创新国当地生产和消费该产品,当国内市场满足后就向收入水平接近的国家出口此商品,之后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在国外投资生产该产品,最后才愿意出卖技术。这说明决定一个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在该产业发展的发育期、成长期和成熟期是很难买到的,只有到了产业的衰退期才可以买得到该技术,但意义已经微不足道。因此,战略新兴产业的核心和关键技术只能走自主创新的道路。
五、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策
针对战略新兴产业的行业特点、贸易特点及摩擦特点,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要走自主研发、扩大国内需求的道路。政府应将大量的补贴用于研发核心技术上,有了本国的核心技术可大量增加本国新兴产业的产量,供给增加就会引起国内价格下降,国内消费者的相对购买力增加,需求增加。在满足国内需求之后,将剩余产品用于出口,这时因国内价格较低进口国没有理由对中国出口的产品予以救济措施。另外即便是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给以补贴,但因是国内补贴国内消费,所以不存在贸易问题。我国新兴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建议如下。
1.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跃升转换。具体措施如下:逐步将政府的出口补贴转变为对新兴产业的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出口补贴只能暂时增加相关产品出口,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产业竞争力,部分企业还养成了依赖补贴、不思进取的惰性。
2.进一步规范政策,不断扩大国内需求
积极有效地拉动国内需求。贸易摩擦背后隐藏的一个问题是,中国经济增长对外依存度过高,过于依赖出口。一定意义上讲,国内需求的不足,直接导致的就是企业竞相压价争取出口。事实证明,通过此种大进大出的“打工经济”,国人自己获到的实惠并不多。因此统筹对外开放与国内发展的关系,把重心放到扩大内需上来,是缓解光伏产业贸易争端的一根本出路。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尤其是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的制定一定要遵守世贸组织规则,不能随意进行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作为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国内市场的开发空间是非常巨大的。而且相对于国际市场,国内市场的可控性更强。从过度依靠外需转为以内需为主,是减少我国与他国间贸易摩擦的良策。
3.面临着日益升级的贸易摩擦,只有掌握标准制定权,才可能摆脱被牵制地位。中国企业要立足国际市场,就要勇于布局中高端市场。除此之外,基于我国战略新兴产业的出口地区相对集中的特点,应该走多元化市场战略,这样可以减少发展新兴产业中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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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产能过剩的探讨
关于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部分领域的产能过剩讨论,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有没有产能过剩?”,二是“如果有的话,该如何面对?”。
(一)有没有产能过剩
政府相关部门在推动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达到了某些政策目标;但是却无意间扭曲了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无风险投资收益率,并在投资者情绪的变化下加快和放大了行业产能过剩的严重程度。
以光伏制造行业为例,据报道,我国从多晶硅到组件的光伏制造企业总数已超千家,其中组件企业数量约占2/3,光伏组件建成产能达70GW以上,2014年平均产能利用率不足50%,半数以上组件生产企业仍陷于亏损状态。再以LED领域为例,面对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震荡加剧的外部环境,2015年以来,在产业整体高速发展的同时,部分企业也面临着裁员、倒闭的危机,例如,鑫佑光电、中祥创新电子、佛山托维、云傲照明等纷纷倒闭或遭围堵,晶元光电、璨圆光电等台系厂商也加大了裁员力度。这一切,都在某种程度上凸显了LED照明产业,在产能扩张步伐过快、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后所面对的发展难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笔者认为,面对部分领域已然存在的产能过剩,我们没有必要讳言;同时,也必须客观看待,没有必要夸大事实。因为,部分领域的产能过剩有其阶段性和特殊性,属于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不可避免。任何新兴行业在趋于成熟时,都必然要经历一个残酷竞争的阶段,这一阶段将会出现两极分化,一方面会显现部分龙头企业“大者恒大、强者恒强”的局面,另一方面也会出现部分中小企业倒闭的局面。而且,从长期看,这些领域的产业发展前景依旧广阔。
因此,对于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而言,部分领域的产能过剩应属于“周期性产能过剩”,而非“结构性产能过剩”或“长期性产能过剩”,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归结为因政府产业政策不适当而造成的“政策性产能过剩”。
(二)如何面对“产能过剩”问题
在承认“产能过剩”问题的同时,就面临第二个问题,即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应对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对待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领域的“周期性产能过剩”问题时,应同传统产业的“结构性产能过剩”或“长期性产能过剩”问题进行区分处理。
由于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的战略导向,而且还具有解决就业、增加税收、拉动GDP等一系列显著效益。因此,相关领域发生的“产能过剩”并不可怕,正是表明行业正在经历“洗牌”或“整合”阶段,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一些没有核心竞争力、依赖低价恶性竞争、缺乏管理能力的企业,在外部环境骤变的过程中面临破产倒闭的结局,无需引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士的大惊小怪,实属正常现象。同时,为有效遏止过剩产能蔓延,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放大,需要关注产业政策的不当激励,需要通过政策的优化和改革来加以解决。总的原则在于,政府部门既没有能力准确选择技术路线,也难以判断企业是否能实现快速发展,因此,应减少对微观主体的直接干预,更多要通过市场机制解决,更多应利用消耗与排放的法规、价格等相对市场化的举措和严格的执法,以加强对企业决策的科学引导,鼓励技术进步、实现优胜劣汰。
具体而言,政府部门所应做的,一是允许市场的自发淘汰,避免“大而不倒”的直接支持方式,阻碍产业的“优胜劣汰”;二是在市场回暖时,防止部分已停产或减产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引起新一轮的盲目扩张;三是鼓励企业提升技术能力、合理降低成本,通过以纵向的上下游供应链整合为方向的深度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应该加强对行业产能的客观、理性预测,并进行提示和预警。
二、有关政府补贴的探讨
关于政府补贴的讨论,也是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该不该补贴?”,二是“如果应该的话,应该如何补贴?”。
(一)该不该补贴
从产业发展的实际效果看,政府补贴对于推动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部分领域的快速发展起到了有效作用。
以光伏产业为例,政府补贴的范围涵盖了从初始投资补贴到光伏电站补贴、分布式光伏补贴等各项内容,对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如果没有政府对光伏电价的补贴,光伏产业相对煤电(煤电标杆上网电价0.38元/千瓦时)较高的成本(0.7―0.8元/千瓦时),将使得产业失去投资吸引力。
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也纷纷在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发展的初期,对产业提供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扶持和鼓励政策,为产业的顺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以光伏产业为例,从德国、意大利、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看,也都在某一阶段实行了某种程度的补贴政策。
因此,政府补贴更多不是“该不该”的问题,某种程度上,政府补贴是将外部性充分内生化的一种措施,否则市场供求关系无法充分反映行业的正外部性,会因产出定价过低导致投资者难以获得适合的投资回报而缺乏投资兴趣。同时,政府补贴也是推动和保障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领域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因为,从产业发展的生命周期角度看,在产业发展的起始阶段,一方面,需要通过技术的拓展实现产业的控制力,另一方面,需要依靠政府的补贴以弥补成本高、技术不成熟等发展初期的必经问题。
(二)应该如何补贴
在坦诚政府补贴必要性的同时,就面临第二个问题,即应该如何补贴的问题。虽然政府补贴对于处于产业生命周期初期的行业领域而言相对重要,但是,当政府补贴成为决定市场成长的一大关键因素时,也常常会因为价格形成机制的扭曲,导致在时间、空间上的过度投资和局部供过于求;而且,依赖政府补贴扶持的产业又很难保证可持续性的增长。
对于行业投资者而言,更为关注的是,是否可以保障高技术项目的投资收益,否则收益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投资项目和金额的减少。从国内的补贴实践看,部分领域的现有补贴政策受制于资金缺口而难以及时兑现,导致投资者利益无法保障,也事关政府的信用。例如,在新能源领域,政府补贴能否及时发放对于项目收益率的影响至为重要。因而,企业十分关注政府部门能否按时、按量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事实上,补贴两年后发放已是常态,最长有拖欠3年的,截至2015年上半年,仅光伏发电项目就已拖欠200亿元。结果造成“不少企业因补贴延迟支付已承担了巨大的现金流包袱,乃至透支了巨大的财务成本”。
因此,政府部门必须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补贴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充分发挥好财政补贴资金对产业有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各地喜迎2013年的欢乐之气丝毫没能驱散笼罩在新余赛维LDK(大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上空的寒意。虽然采取了变卖电站、出让股权、处置土地等弥补手段,但赛维在2012年岁末仍难逃脱被京运通等合作者告上法院的命运。
这家“生”由当地政府助产、“病”由地方财政输血的民营企业正陷入总额高达250亿元的债务危局之中。“中国新能源之都”新余市当初因赛维及所依附的光伏产业迅速崛起,现在又被这家“世界光伏巨头”拖入经济泥潭。2012年上半年,新余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16.07亿元,同比下降52.7%,“如果赛维倒了,新余经济将倒退10年。”
事实上,新余市已经与赛维连体共生,赛维不能、也不允许破产。依附在赛维身上的,除了已布局的预期产值1500亿元、后期规划5000亿的光伏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外,更有数万人的就业及新余市经济发展的重担。
为更有效地挽救赛维及新余市地方经济,新余市已在陆续引入战略投资者。《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新余市政府正在与赛维谈判,促其同国资背景的央企和地方大型国企组建“联合体”,共同对赛维进行重组。虽然谈判的最终结果尚未公布,但赛维掌门人彭小峰已辞任董事长,由总裁佟兴雪接任其位,赛维“国有化”的路径逐渐清晰。
政府与企业共生
以赛维为核心的光伏企业快速集聚,“一钢独大”的产业格局得到根本性扭转,新余一跃成为江西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
自始至终,新余市政府都在主导着包括赛维在内的诸多光伏企业的命运。新余光伏产业的兴起与衰落,无不体现地方政府的产业发展意志。
2005年7月,彭小峰正式创立赛维,从事太阳能硅片生产和高纯度多晶硅及太阳能组件制造。2007年6月1日,赛维成功在美国纽约证交所上市”,32岁的彭小峰以400亿元的身家成为中国新能源行业的首富。
此后几年,赛维极速扩张,并不断向光伏产业上下游拓展,致力打造“垂直一体化”的光伏企业,短短几年内跃升为世界上产能最大的太阳能硅片生产商。“赛维的快速发展不仅在于较好地整合了全球的资本、人才、技术,也在于抢占了光伏市场的制高点。”赛维有关负责人称,赛维的战略目标是建成世界光伏关键材料的领先企业。
新余举全市之力在项目用地、人才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电力供应等方面支持赛维发展。就在赛维极速发展的同一时期,新余市以赛维为核心、以光伏产业为“一号工程”的经济转型和跨越发展计划亦得以迅速推进。
依托赛维硅片资源优势,新余市先后引进了硅料提纯、太阳能电池制造、太阳能电池组装件封装、太阳能应用产品等一批光伏产业链上的下游产业。
2010年,赛维成为世界最大的硅片生产企业,企业硅片产能达3000兆瓦,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也正是在这一年,新余顺利度过了光伏产业的第一波寒冬,地方经济成功实现了“三级跳”:2010年,新余市财政收入由2008年的30亿元、2009年的50亿元跳至80亿元。2010年新余市的GDP达到605亿元,是2005年赛维刚投产之时的2.1倍,年均增长15.5%。
至2011年,在新余的新能源、新材料及钢铁等三大产业中,以光伏为核心的新能源产值已超过一半。以赛维为核心的光伏企业快速集聚,“一钢独大”的产业格局得到根本性扭转,新余一跃成为江西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
新余市一位负责工业企业事务的官员说:“如果不引进赛维,新余经济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快。”
政府过度参与的“危局”
地方政府甚至越过企业及产业本身的发展规律,直接设定轨道让赛维等企业上轨。
记者梳理赛维的发展轨迹时发现,赛维每向前跨一步,都有赖于地方政府在其背后的强劲“推力”。地方政府甚至越过企业及产业本身的发展规律,直接设定轨道让赛维等企业上轨。而地方政府想要实现的,仅仅是GDP的增长及“进位赶超”。
比如,彭小峰原先的计划是在2006年建成投产的硅片产能为100兆瓦,此后两三年逐步提升到200兆瓦。但在新余市的重点“帮扶”下,赛维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获得爆发式增长。2007年,赛维在投产第二年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8亿元,硅片产能达400兆瓦,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位。
资料显示,新余市政府的“推力”除了当初的1.5万亩的巨量廉价土地外,更不遗余力地协调供电部门为高能耗的生产线提供低价电力。此外,新余还在税收、人才引进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并在企业融资方面向各金融机构协调,甚至用政府财政为企业提供担保。
在新余市政府推动下,2008年,赛维上缴利税2.8亿元,并创造了1.6万多个就业岗位。到2011年,仅赛维一家企业,即上缴税收13.6亿元,成为新余市财政贡献第一大户。同时,赛维创造了2.5万个工作岗位。
到2011年底,围绕在赛维身边的上下游光伏企业近百家,产值超200亿元。正是受益于光伏产业的迅猛增长,2011年新余市新能源行业的产值达421.67亿元,已超过钢铁成为该市第一大产业。2011年新余市国民生产总值779.2亿元,增长13.3%,高于江西全省平均水平;财政总收入达111.3亿元,增长38%,领先于江西其他设区市。
早在2008年,新余市就规划了光伏产业的“宏伟蓝图”。《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8~2012年)》称,到2012年,包括高纯硅料、多晶硅片等全产业链的总值将达到5050亿元。不过,这一梦想已经破灭。随着赛维债务危机的加深,新余市亦陷入财政“救赎”的另一个“危局”之中。
“2009年初,国际硅料价格几乎是一夜之间由每公斤400美元跌至40美元,硅片由70元1瓦下降到7元1瓦,全行业基本处于亏损状态。”新余市委书记李安泽在回忆2009年光伏危机时曾说,正当光伏产业在新余如火如荼发展之时,国际金融危机给新余光伏产业造成重大冲击。
虽然新余感受到光伏产业的危机,但没有就此止步。在外部恶劣环境下,新余仍“逆势而上”,远赴香港等地招商,当年投资额就达200多亿元。至2010年,在新余注册的光伏企业超过20家,目前已有超35家光伏企业落户新余。
财政“救赎”的拖累
如果赛维倒了,新余经济将倒退10年。赛维的生存牵涉新余光伏产业乃至整个城市产业发展的命运,以及多达几万人的就业问题。
成也赛维,败也赛维。赛维没能按预期的计划前行,而新余光伏产业的发展更无法按新余市划定的轨迹高速前行。
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形势急转直下。伴随着新余市政府的过度参与,赛维的过度扩张最终累积了高达300亿元债务的重压,使得新余市政府与赛维双双陷入一场难以自救的“危局”之中。
2012年第三季度赛维LDK股东净亏损1.369亿美元,每股亏损1.08美元,2011年同期为亏损1.145亿美元,每股亏损0.87美元。净利润率为-32.91%,2011年同期为-28.22%;平均股本回报率-544.88%,2011年同期为-80.47%。
至2012年第三季度,赛维LDK拥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仅为1.119亿美元,另有3.407亿美元短期可抵押银行存款。与此相对的是,赛维在2012年内有大约20亿美元债务到期。目前赛维的负债总额248.93亿元,短期负债为200.9亿元。2011年底,赛维的负债总额为302.30亿元。
如果不是政府“施救”,极力帮助赛维“减债”,赛维或早已经破产。不过,外界也许不知道,新余市及江西省为此付出多大代价。
一个被广为报道的事例是“5亿元财政兜底”。2012年7月12日,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江西赛维LDK公司向华融国际信托偿还信托贷款的缺口资金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该笔信托贷款涉及资金5亿元。
事实上,在此事被曝光之前,新余市政府已多次向赛维施以援手。比如,通过新余市极力争取,江西省政府已先行设立20亿偿债基金。2012年7月11日当天,赛维的还贷计划为“偿还银行贷款5427万元”,而公司可用资金约20.2亿元,其中政府稳定基金20亿元。
此外,新余市及江西省政府还协调金融机构,持续为赛维提供超过200亿元的资金支持。之所以向省政府求援,是因为新余市高新区及市本级财政已无力在资金上给予“帮扶”。 2011年新余市财政总收入虽然有111.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为69.43亿元,同期支出却高达102.77亿元。
新余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说,赛维的债务压力太大,高新区和市政府都不可能背得起。而即使无法背起“拯救”赛维的重担,新余市政府还是竭尽全力。比如,新余市通过新余市国资委参股40%的恒瑞新公司收购了赛维19.9%的股份,并为此付出2300万美元。
新余市及江西省极力向赛维“输血”事出有因:赛维不能就此倒下。“如果赛维倒了,新余经济将倒退10年。”新余市一位政府官员说,更重要的是,赛维的生存牵涉新余光伏产业乃至整个城市产业发展的命运,以及多达几万人的就业问题。
赛维之于新余,并不是一家企业之于一个政府的角色关系,而是“骨肉相连”的连体关系。据了解,在赛维“年景”最好的时候,甚至为当地贡献了高达60%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