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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做好鹤山市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xxx试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试行》职责要求,在全镇开展了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调查摸底工作。经过调查,辖区内涉及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的用人单位共15家,其中属甲类企业2家,主要是其他基础化工原料制造,属乙类企业5家,主要分布在涂料和石油,属丙类企业8家,主要分布在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业。经过落实《试行》职责要求,截止xxx年x月x日,辖区内现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单位14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建设“三同时”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家,完成三同时1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5家,完成检测14家;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5家,完成体检数500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甲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2家,风险分类评定分别为Ⅰ级和Ⅱ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乙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5家,其中1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Ⅰ级,4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Ⅱ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丙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8家,其中2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Ⅰ级,6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Ⅱ级;职业卫生现场监督单位共15家,警告1家;用人单位职业病数1例。
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同时,建立了职业卫生监管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在不断完善之中。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部门依法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预防职业病发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根据《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每年度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制定每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并按工作要点及计划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开展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的严格处理及上报。
(四)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教育培训与宣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不定时开展辖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病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同时,结合每年度“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送法律法规送知识到企业,及不定时在圩镇人流量密集的地方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的知识宣传,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防治职业病的意识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的重要性。
(五)存在问题:
1.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没有完全到位
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的知识薄弱,对职业病危害仍然还存在麻痹和侥幸的心理,管理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不懂职业危害,作业现场没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个人自我防护工作不到位。
2.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
职业卫生管理队伍人员少,专业水平不高,开展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工作难度大,不能有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等级风险实现差异化、动态化监管,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覆盖范围,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积极宣传,动员全镇参与,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积极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举办职业卫生培训班,督促用人单位重视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将继续以《试行》明确的总目标和具体任务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主体责任。
一、《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四十八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
第五十六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第六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末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2.职业卫生管理的方针、计划、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4.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它内部文件。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包括: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9.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及维修档案,包括:
(1)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2)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3)运行使用记录;
(4)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职业病检出名单。
12.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13.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
14.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
16.各种监督文书。
17.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2)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3)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4)职业病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5)培训情况汇总资料;
(6)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7)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8)劳动者死亡资料;
(91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的要求
1.职业卫生档案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
(1)简明扼要地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制发机关、内容、文种三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的内容;
(2)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卷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
(3)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4)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
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3.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4.职业卫生档案库房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搅拌站行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搅拌站行业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治理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的总目标,以监督执法与典型示范为抓手,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尘设施强化职业安全监管,有效遏制尘肺病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
1、县境内搅拌站。
(三)工作目标
在全面实施工程治理的基础上,达到“九个100%”:一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二是粉尘危害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三是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粉尘劳动者培训率100%;四是粉尘危害定期检测率100%;五是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率100%;六是职业病危害岗位警示标识设置率100%;七是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率100%;八是“一企一档”建档率100%;九是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率100%。
二、组织与分工
为保证专项行动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由县安委办牵头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安监局主任科员xxx同志任组长,成员由住建局、交运局,所涉乡镇主管副职,县安监局监管股室,职业健康股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健康股。
具体分工如下: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调度;县安监局相关股室队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搅拌站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上报。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年4月—4月底)
1.排查摸底。县住建局、交运局各乡镇安监站组织开展基本情况排查摸底,全面掌握企业的数量及分布、注册类型、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包括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接触粉尘岗位及人数、危害状况、防护设施设置及管理情况,督促企业于4月30日前完成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数据采集更新和监管系统建档工作;并将本地区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包括生产工艺、工程防护措施、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发病患者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向县安监局报告,县安监局及时汇总。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治理工作启动部署会,并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粉尘职业病危害及防护基础知识技能;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把治理要求传达到每一家企业,让企业了解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粉尘危害后果,清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法律后果,增强企业开展粉尘危害治理的自觉性。
(二)企业排查治理阶段(2017年5月—2017年6月底)
安监局主要任务:一是抓样板。选择涞源县治理完成的企业为样板,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以典型示范推进治理工作。二是抓指导。充分发挥QQ群、微信等信息化交流沟通手段,强化治理工作的过程指导,掌握治理进展情况。三是抓监督。加强对企业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检查贯穿于企业排查治理整个阶段,年内至少开展两轮监督检查。把职业健康体检不落实的、未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检测评价或检测粉尘浓度连续超标的、未参加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或建设达不到要求的、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作为治理重点对象。
“企业主要任务:一是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全面辨识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岗位,准确界定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清楚掌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状况,并完成省级职业卫生监管系统的建档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应一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包括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电子监护档案。二是制定排查治理方案。应重点分析粉尘超标和职业病患者新发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有针对性地制定粉尘危害排查治理方案,全面开展粉尘危害排查治理;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标而企业自身技术能力不足的,应聘请除尘设施设计机构,对防尘设施进行科学设计与改造,明确治理措施、进度和资金投入。三是对照标准排查整改。采取针对性的工程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重点改造和完善防尘除尘设施,同时落实好职业卫生各项管理措施。企业应留有治理前后相应的照片或视频备查。
(1)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并层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岗位操作规程,为劳动者(包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建立定期更换发放领用制度,并监督其正确佩戴。
(3)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并且每年至少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4)依法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规范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公告栏和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加强外包作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建立统一的粉尘作业人员危害告知、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集中执法阶段(2017年6月—2017年11月底)
集中执法分三个阶段进行,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搅拌站行业检查覆盖达到100%;
第一个阶段为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以指导为主执法为辅,对拒不开展治理活动或专项治理不认真、职业病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危害检测不落实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缺失严重、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第二阶段为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份。以执法为主要手段,由县安监局、住建局、交运局及所涉乡镇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执法。对粉尘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设施或达不到防尘要求、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要责令限期改正跟踪督办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对存在严重的职业病危害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拒不整改的,及到2017年9月底仍未达到上述防尘工程治理要求且粉尘浓度超标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并处以相应行政处罚。
第三阶段为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对于治理后粉尘浓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按照权限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1月—12月底)
对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7年12月底前将治理工作总结及有关汇总表连同执法文书复印件上报至市安监局职业卫生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安监局各乡镇安监站要高度重视搅拌站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治理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强化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治理责任的分解落实;与基础建设和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保障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专项治理工作紧紧围绕重点企业、重点岗位,强化防尘设施、检测监测、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关键环节,督促企业落实治理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关键词: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管理
中图分类号:C913.2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由于生产原料的更新, 境外有毒有害作业向境内的转移, 新的化学物质和潜在的职业危害的大量出现, 导致职业危害因素逐渐呈现出隐匿性和多元化的特点。其危害由以职业病为主向远期作用、慢性作用、多发病为主转变; 职业病的发病由传统的尘肺、职业性中毒向精神心理疾病、骨骼肌肉损伤等转变。同时卫生体制的改革, 使得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大多归并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或其他机构, 职业卫生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职业卫生治理方面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相关政府部门,对职业卫生引发的职业病的加大了治理力度,并且结合各地区职业病分布的特点,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职业病防治作为改善民生和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推动各个地区的卫生监督以及管理水平体系日益规范。各地区对职业危害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对职业中毒的预防和治疗取得了一些进展,对职业病防治科研能力和职业病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明显提高,然而这些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的职业卫生引发的职业病现状的问题。
(一)各地区职业卫生治理所做的努力
1、各地区加强了对职业卫生的防治机构建设:加强对防治技术机构的投入,提高职业卫生技术队伍能力,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的待遇,强化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并且制定了相关的职业卫生危害监测点,建立中毒控制,医疗救援网络以及职业卫生防治信息体系,在各地区设立具有资质的诊断机构,所有新取得资质的机构,均要求加强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2、职业卫生的报告制度得以完善:完善了职业卫生报告网络系统建设,并且修订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一旦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相关人员除告知职业病疑似病人和用人单位外,经审核后,报告当地的卫生监督行政部门,并立即分析处理,并报告。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形式,确保及时上报到省级的卫生厅,同时抄送到当地的卫生局、当地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及时归类总结发现的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3、加强了对职业卫生的防治技术的研究:实施职业卫生防治技术的发展规划,增加研究机构及其投入,加快职业卫生防治技术队伍建设,攻克职业卫生防治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科技攻关项目,鼓励科研机构开展专业研究,鼓励风险评估等措施,大力建设职业病防治学科、培养专业人才等。
(二)仍需完善的方面
对职业卫生的防治方面,有出行治理对策,但是治理力度不够,尤其是我国的乡镇企业、外资企业的职业危害问题越来越严重,农民工成为职业危害的最主要的受害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出现严重滑坡现象,由于经济体制转型,部分企业效益滑坡,职业病防治难以独善其身;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乡镇企业,或进城务工,绝大多数只能从事脏、乱、差的工种,职业病危害难以避免;境外职业危害转移,部分私营企业野蛮作业,不重视改善劳动用工条件,以牺牲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得经济效益;职业病防治机构受到冲击,有的为自谋生路而转为综合医院,人员流失情况十分严重。因此,我国的职业卫生的防治工作还有待更新完善。
二、职业卫生的管理的对策
1、应该对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加大培训:许多企业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都有人才缺口问题,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投入,那么由政府用一部分的投入用以培养合格的、具有能力的、能带领企业规范职业卫生管理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并将这些人员派驻到各企业,则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面临的头号人才问题。提升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企业从政府的具体行动中,强化自身责任,在面对的职业卫生的问题时,不逃避问题,主动与政府共同营造健康作业环境。有利于提升防治意识,解决意识缺失问题,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所在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能够充分的了解,在帮助企业提高职业病管理的过程中,也是对企业的一种无形的监管,这是一种最有效的监督。由于职业病防治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技术性,因此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在设备防护及职业病防治方面,要针对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特点,协助企业做好科学防护,进行分类管理。职业管理师应协助企业优先采用一些有利于防治职业病以及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逐步替代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技术、材料和工艺。在卫生健康监督方面,按照相关的规定,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人,组织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的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真实地告知工人或劳动者;最后,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人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这样一些基础保障与待遇。通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在企业的监督,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或工作环境,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一定要明确相关人的责任并追查到底。
2、企业应主动配合管理:首先,在投入方面,应当为工人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及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并且采取措施以保障工人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责任制,对本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工作场所应该达到下列职业卫生要求;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上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的一般预算,并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其次,在制度方面,应当做到:建设项目处于可行性论证阶段时就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报告,企业应当具有必要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方面的措施,制定在职业病预防与控制管理上的计划和工作行动方案、提升企业自身的职业病预防和控制方面的工作、建立和健全作业场所上的一些职业病相关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制度和建立和健全企业的职业健康卫生档案以及职业的健康监督与保护档案;对可能会产生职业病的危害的工作岗位,企业应当在较为醒目的地方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对可能会发生急性职业伤害的一些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立报警装置,同时配置现场急救用品以及冲洗设备、标注应急撤离通道以及必要的泄险区。企业的负责人应当接受相关职业卫生培训,自觉遵守相关法规,主动组织本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工作;企业应对工人进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在岗期间组织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同时有义务将结果真实地告知劳动者,并且承担起其中的检查费用。取有实际效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且为工人提供合格的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企业应当预留列支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方面的费用,以及在作业场所卫生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3、积极开展创建职业卫生安全文化: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在企业文化的营造方面,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的态度与工作、生活方式,制定职业卫生安全文化宣传,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很重要的一点是定好价值观并取得员工的认同,让所有员工参与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建设的过程非常具有帮助,营造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可以解决责任缺失和意识缺失的问题,达到一种氛围,形成一种习惯。
结束语
由于我国的职业卫生情况比较严重,因此,首先要针对我国的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进行研究,加强我国当前的职业卫生管理,改善我国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从而促进我国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集思广益 各有妙招
2010年以来,各地区在按照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积极做好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各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据统计,目前全国除浙江、福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外,已有29个省(区、市)完成了职能划转,其中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湖北、海南、重庆、、陕西、甘肃、新疆等13个地区省、市、县三级全部完成了划转,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各地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拓宽监督执法覆盖面,河北省对箱包制鞋企业开展了许可证专项执法,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或已经对劳动者造成职业损伤的(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开展了专门执法;广东省组织全省开展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联合行动,在2013年6月底至7月初联合行动期间,各地共检查企业9250家次,发现问题或隐患1万9120项。
河北、山西、江苏、山东、广东、陕西、青海等地安全监管部门用新思路、新办法,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选择在石英砂制品、石棉制品、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水泥生产和铅酸蓄电池生产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的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山西省制订了《山西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对职责分工、活动内容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了明确。结合山西省职业病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排查摸底。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湖北、宁夏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安徽省针对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涉铅生产、金矿采选、制鞋、箱包加工6个职业病危害治理重点行业企业,提出了“八个必须”(必须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必须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必须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必须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必须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和现状评价;必须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要求,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
各地区采取措施,严格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山东省建立了安全监管局内部处(科)室间项目审查信息互通机制,对建设项目实施同步受理、分别按规定形成审查意见,既发挥了局机关的综合职能,又减轻了企业负担,推动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开展。黑龙江省印发了《关于规范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通知》,对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资质管理和规范现场采样检测数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重庆市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平稳过渡、有序衔接、注重规范”的要求,完成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换证工作,建立完善了职业卫生专家库,将专家库分类为职业卫生专家、检测检验专家、放射防护专家、工程防护专家4个小组,改变了原来专家库结构单一、数量不足的矛盾。
同时,北京、山西、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加强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建设,出台了一批地方性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职业卫生法律标准体系。广东、江苏、山东、河北、湖北5个省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企业超过3万家。江西、河南、湖南、重庆、广西、四川等地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对增强全民职业健康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北京、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安全监管局积极推动职业卫生培训,使职业卫生执法人员熟悉和掌握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做到依法行政,使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劳动者知法、守法、知防、会防,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交流探讨 找出问题
在交流经验的同时,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的负责人也反映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是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部分市、县(区)安全监管局虽然已经进行了职业卫生工作的职能划转,但机构依然不健全、人员还没有到位,且大部分人员为兼职。
二是多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基础薄弱,没有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大部分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简陋,生产工艺、技术落后,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
三是部分地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问题;措施
1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作用
职业病危害将会给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所以,重视并落实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具有相当积极的作用[1]。通过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促使相关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一条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方面能够较大程度丰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另一方面能够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开展及改善指明前进的方向,总而言之,职业危害评价工作具有相当积极的现实作用。
现阶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予以评价的工作中,尚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基于这些问题进行相关分析,总结解决措施便显得尤为重要。
2职业病常见危害因素及其检测问题
2.1粉尘 尘肺病的发生和工作环境中的粉尘中含有的游离SiO2水平存在密切关系,因此,应对工作环境中(空气)的粉尘游离SiO2水平进行准确测定[2]。现阶段,相关测定方法主要包括两种,一个是焦磷酸法,另一个是红外光谱测定法。上述两种方法全部需要采集工作环境中的降尘样品,考虑到工人有可能采用流动作业方式(即工作地点超过2个),所以,降尘样品的代表性很难把握,有可能导致最终检测结果失真或者不具参考性。
2.2 噪声 声音以波动形式传播,因而其强弱容易受到阻碍物体的影响,所以,若想获得更加准确的噪声检测结果,在检测过程中应使噪声检测仪器与人体保持尽可能近的距离,以消除障碍物的影响。然而现阶段的噪声检测设备在应用时大多和人体保持一定的距离,毫无疑问,这将会给噪声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2.3振动 在职业危害评价工作中,振动参数的测量及其评价仍然属于薄弱环节,有关手传振动以及全身振动参数的检测工作几乎处于尚未开展阶段,对振动予以评价时,仅仅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是否设置相应防护装置进行定性的评价,至于真实防护效果,相关工人的接振强度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因为没有具体而明确的检测结果,所以,很难甚至无法给出定量评价[3]。
3提高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措施
3.1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测定 在测定过程中,如果条件许可,应尽可能地应用以滤膜样品的X线衍射分析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测定方法,一方面能够大幅减少样品采集环节的麻烦,另一方面能够有效控制分析环节的误差。如不得不采用降尘样品予以分析的情况下,应分别采集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常规接触的不同工作环境下的降尘样品,再结合工作环境中各种粉尘的实际浓度以及工作人员的滞留时间,计算出1个工作天内工作人员对各种粉尘的具体接触量,接着基于具体接触量的成分比例,选取适量的相关降尘样品予以恰当混合,确保样品具有足够的代表性,最后针对混合样品中的游离SiO2实际含量予以测定[4]。
3.2噪声个体检测仪器的购买 为有效处理好噪声个体接触强度检测工作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在选购相关设备的过程中,应要求制造企业在设计产品的过程中充分关注工作人员的佩带问题,提供便于随身佩带的附件配件,尽量缩短设备和人体之间的距离,从而降低障碍物等可能给检测工作及结果带来的不利影响。
3.3振动检测及评价 在振动的检测及评价工作中,国家及行业应重视并落实关于手传振动以及全身振动的检测工作,为其制定量化且可操作的参数。另外,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相关标准,由定性评价转变为定量评价,不仅要评价防护装置的真实防护效果,而且要有效解决相关工人的接振强度等指标的制定以及评价工作,从而保证该项检测工作的实际质量。
4职业病危害服务机构的规范措施
4.1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应针对职业卫生服务人员,为其建立相应的技能培训制度,并予以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可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制度,对从事职业卫生评价以及检测的工作人员予以系统的、规范的继续教育培训以及考核,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进而推动整个职业卫生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和高速发展[5]。
4.2优化评价机构模式 对过去沿用的评价机构模式予以积极改革,即实现评价与检测的有机分离。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建立一批具有独立运营特点的检测室,专门负责各家评价机构的样品的检测。该做法具有相当积极的现实意义,如:大幅削减评价机构实际需要的投资以及运营成本,推动职业卫生服务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提高相关装置的使用率,降低企业在该领域的支出,不仅如此,还能有效规避某些实验室由于自身实操水平有限而导致的检测结果不精准问题。
5结论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国家开始愈加重视职业安全卫生监管工作,在此背景下,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作为职业病安全卫生评技术服务构,在未来的工作中,不仅要为所服务的企业提供科学规范的评价及检测报告,且需要指导企业如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从而帮助企业更好地处理职业病危害问题,最大程度保障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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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霞,吴世达,陈健,等.基于反向传播神经网络的化工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方法研究[J].环境与职业医学,2011,01:43-46.
一、职业病诊断工作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7月7~9日对东海拉尔电厂储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对储灰场空气中粉尘进行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的测定,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了卫生学评价工作。
四、完成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信息报告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网络直报工作,并填写报告卡存档。
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工作:
根据呼卫办字【2009】256号转发自治区内卫监字〔2009〕703号《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共卫生科利用一个月时间对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续展材料进行编撰汇总。根据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申请表、申请单位简介、技术人员名单、实验室资料、仪器设备清单、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曾经完成的工作总结等。公共卫生科为保证资质续展材料的质量,逐项准备,逐项审核,并编制完成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表格记录模板在内的职业卫生质量体系文件,使我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得到细化补充。圆满地完成了此项工作。
六、指导培训基层工作:
【中图分类号】 R134+.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84-2030(2010)03-0172-05
为了探索和建立中小企业科学、规范的职业卫生管理机制,有效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对某街道2008年12月注册的中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现状进行了初步调查分析。结果显示:中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企业职工卫生防护情况不容乐观;中小企业职工防护素质亟待提高。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某街道2008年12月注册的22家中小企业。
1.2 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根据研究目的,自行设计了问卷调查表,以调查企业的基本情况、ISO管理体系认证、职业病危害特征、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分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情况以及企业医疗机构的设置情况等为主要调查内容。
1.3 统计分析方法 采用流行病学研究的方法,将经过调查人员审核后符合要求的调查问卷资料输入电脑,应用Excel应用程序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 10.0 for Window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 上海市金山区某街道(以下简称某街道)注册经济实体企业22家,均为由上海市石油化工总厂机构改革剥离出来的中小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22家,职工3102人,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1016人,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为粉尘、射线、苯等。
2.2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现状 (1)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企业20家,占91%;未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企业2家,占9%。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主要设置在行政、生产、后勤、人力资源、安全、环保部门等管理部门。(2)企业医务室设置情况:设置医务室的企业2家,占9%;未设置医务室的企业20家,占91%。(3)企业ISO管理体系认证情况:通过ISO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18家,占81.8%;小企业未经管理体系认证有4家,为18.2%。
2.3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实施
22家中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各项内容中只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两项建立率达90%以上,健全率达100%,且只有职业卫生档案在建立健全的基础上执行情况较好,达80%,其他各项内容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都不容乐观,其中尤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显,建立健全率只有22.37%。见表1。表1石化街道22家中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90%以上的企业设置了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而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只有54.55%;同时,设置以上三项防护措施的企业较好使用的分别为50%、72.73%、50%。见表2。表2石化街道22家中小企业职业卫生防护现状 注::10家企业没有设置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知信行情况在卫生管理人员中合格率基本达到80%以上,但是实际有行为表现的只达到55.55%;在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当中,职业卫生的知信行情况则了解较少,合格率在50%左右。见表3。表3石化街道22家中小企业职业卫生知信行情况
2.4 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职称学历及接受培训情况 调查企业均配备了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其中高中或中专学历10人,占38.5%;大专以上学历12人,占46.2%。企业分管人员学历为高中(中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6.8%,无职称人员占13.2%。
近3年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接受过1次以上(含1次)职业卫生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的人员仅占全部人员的35.0%,从未经过培训的人数占全部人员的65.0%。经过1次以上培训职业卫生知识知晓率为73.2%,未经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工作人员知晓率为51.28%,差异有显著性(χ2=4.11,P
3 分析与讨论
3.1 充分认识石化街道中小企业的特征和现状 随着石油股份公司改革的深化,一部分资产从母公司剥离,形成了石化地区中小企业,这些企业虽然已从母体剥离,改制后由于经济效益较差,对存在的职业危害认识不足。这些小企业不仅规模小,而且生存条件简陋,职业病防护设施差,劳动力流动性大,企业注销关闭时有发生。
同时,相比杭州通过调查的70家中型企业、102家小型企业通过ISO管理体系认证的87.1%和63.7%[1],石化街道中小企业只有81.8%通过ISO管理体系认证的比例略低。企业管理体系通过国家法定认证机构的第三方认证,既是企业管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化程度的体现,也是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的必备通行证。从本次调查分析,企业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识和积极性都是不高的。
3.2 中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有待加强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 有必要建立健全一整套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建立从下向上的职业卫生信息反馈网络、建立健全并执行职业病防治计划、卫生职业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监护档案、危险因素监测、评价制度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等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降低职业危害的发生。本次调查显示(见表1):有相当高比率的企业未建立职业病防治计划、未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未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同时,相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多项调查指标执行较差企业占30%~60%。有实验表明: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是行之有效的,对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效果明显(P<0.01)[2]。
3.3 企业职业卫生防护情况令人担忧 本次调查显示: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较差的单位比例占30%以上,有10家(占45.45%)企业无应急救援设施。对职业中毒有较好预防作用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率如果未达标,必然存在一旦发生如管道破裂导致毒物外泄、停电导致设施负压吸风装置失灵使反应釜中毒气积聚后外泄等因素引起职业中毒的隐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3]。有防护设施不能正常有效使用、甚至不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的结果可想而知。
3.4 中小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高级人力资源匮乏,需求突出 本次对中小企业职业卫生法规、知识的知信行调查,从管理人员和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了一些初浅的调查,反映出中小企业对企业管理人员的要求理应更高、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保护和宣教工作更应细致周到。
职业卫生分管人员的文化素质、专业技术情况显示,中小企业的分管人员低学历、低技术职称人员和无专业人员占较高比例数,从一个侧面反面出中小企业缺乏技术、缺乏人才、职业卫生管理薄弱的现状。
社会总体对职业病的防治意识不强,职工队伍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没有系统接受过安全生产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对生产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4]。本次调查结果有65%的从业人员从未经过职业卫生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同时,对从事高毒物品的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5],是一个急需卫生行政部门考虑解决的问题。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中小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进行适当的学习和培训;针对不建或无条件配备专业人员的中小企业,应依托现有的社区服务机构,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尽可能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控制、降低职业有害因素的损伤,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及时掌握职工健康状况,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6]。
4 建议
鉴于石化街道中小企业卫生管理体制比较薄弱、通过ISO管理体系认证的比例较低、管理体系未完全建立健全、卫生防护用品使用以及应急救援设备率较低、卫生专兼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方面,谨作以下几点建议:(1)加强街道政府职业病防治工作。针对企业职业危害、职业卫生管理认识不足,街道政府要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评,加强对转制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治网络,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贯穿生产过程的始终[7],充分体现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2)积极吸收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并积极推进企业的“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通过国家ISO管理体系的认证,建立科学的现代的企业管理体系,实现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提高中小企业负责人的法制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形成一种共治职业病危害的氛围。(4)适时调整工作方式和目标,对职业病危害进行量化分级管理,着重保护高危人群,针对高危作业大多由外来农民工承担,流动性大的特点,改变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模式,创立健康监护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统一数据库,卫生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联网操作,把劳动者的健康监护资料输入计算机系统,给劳动者发放个人专用IC 卡,凭卡可以随时查阅所需的职业健康资料[8]。(5)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以市场因素来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9]。中小企业应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设置必需的入门资格,建立入门和定期再教育培训的制度,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中小企业的领导干部要起到决策作用,多部门合作,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制纳入日常工作,将其运用于实践,从实践中不断总结,吸取教训并修改完善。(6)做好前期预防工作,加强职业卫生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防止边治理边“污染”的恶性循环现象的出现[10]。对高毒作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复杂和危害严重的企业,应重点做好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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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52号,第三章,第十七条.
6 孔令文. 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初探.实用医技杂志,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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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沈逸,严旭东,黄泽民.常州市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初探.职业与健康,2004,20(1):22-23.
所谓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显然这个定义强调了职工工作环境在导致职工患上职业病中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工种越来越多,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人数也越来越多,这种情况的出现不仅是因为工作环境的影响,还因为企业和职工本身忽略了安全工卫生作的建设。职工患有职业病直接影响到职工的生命安全,进而降低职工的工作效率,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预防机制,采取职业病治疗措施将使职工免招职业病的困扰,将有利于安全生产,为企业建立良好的生产工作环境,从而使职工能够安心稳定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减少企业因职业病带来的工商损失,使得职工的正当权利得到保障,这对于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职业病预防机制建设与治疗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业病危害因素广泛
不管是传统工业还是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除了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有毒有害因素的影响,还包括工作压力、心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导致了职业病的种类多种多样,给职业病的预防机制建设与治疗措施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2、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人数众多
由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不断推进,乡镇企业、外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开始不断增加,进入企业的职工越来越多,这也就意味着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越来越多,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人数也越来越多,因职业病而去世的职工人数也越来越多。使得我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面临严重的形式。
3、缺乏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体系
虽然我国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法》等法律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进行保障,但是并没有建立相应的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体系,包括职业卫生管理体制以及信息决策机制的建设、多渠道的职业卫生投入管理机制建设、健全的职业病工商保险机制建设等。这些刚性制度的缺乏也是我国在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时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二、职业病预防机制建设
1.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体系
首先,在现有职工信息网络系统的基础上,加入职工的身体情况信息,对职业的身体状况进行实施监控,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这就包括了中毒预警,紧急安全事故,突发卫生状况等;其次,建立系统的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确保准确的辨识患有职业病的职工;第三,建立科学的职业病治疗体系,包括企业职工建设,并与该地区的大型医院进行合作保障严重的职业病有去处能治疗等;最后,建立有效的职业病反馈系统,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的治疗效果进行及时的反馈,以确定新的治疗方案。
2.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针对一些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较高的岗位,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掌握一些常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认识以及基本的防护知识;对一些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岗位,在招聘时需要一些专业素质过硬的人才,并进行必要的入职考核,并形成完善的培训考核机制,做到对企业职工安全负责,对社会社会负责。
三、职业病预防措施实施的几点意见
第一,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职业卫生工作的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不断加深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制定符合企业发展、职工工作的职业卫生政策措施,确保企业健康和谐的发展。只有从思想上重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才能尽心尽力的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因为职业病不像安全事故,机制的建立与措施的实施可以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它具有一个潜伏期,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企业的领导者应该清楚认识到职业病的危害,树立长远的观点,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紧抓不放,时刻监督。
第二,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切实提高职工的卫生保健水平。企业不仅要在工作环境上着手改善企业的工作环境,而且要舍得在职工的住宿条件上投资,诸如必要的通风条件、供暖、空调等。对于一些容易发生职业病的岗位,要对职工的身体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测,以保证职工能够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例如在接触粉尘的职工在进行施工时,在保障且作业条件都满足国家条件的基础上,每半年对职工进行一次矽肺疾病的检测。
第三,加强职工的个人防护措施。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在降低职工换上职业病上具有重要作用。因为有些容易患职业病的岗位是可以通过一些简单的防护措施的保护就可以达到预防作用的。譬如在建筑工地上,通过设置局部的排烟设备,搞好通风工作就可以起到不错的预防效果;在无法改善通风作业条件的情况下,职工就必须戴上有效的防毒面具以及防毒口罩的情况下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