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温室气体解决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现存问题;解决方案
一、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现存问题
(1)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规章制度是管理好机房的基础,对保证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各个高校针对上机学生、机房管理人员、设备负责人员都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在相关制度中明确了相应的处罚办法。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些制度却没有很好的融入实际的管理之中。(2)计算机实验室人员队伍现状。由于实验室工作不太受重视,实验人员的待遇较低,职称评定难,深造机会少,得不到重视和认可。目前我国高校的计算机实验人员队伍整体结构不尽合理,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知识老化,高学历、高职称人员从事实验室工作的较少,部分实验人员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质量意识欠缺,实验教学水平较低。(3)计算机病毒泛滥。计算机病毒一直以来都是高校计算机实验室最头痛的问题,因为病毒大多数都具有很强的复制能力,能够通过网络和U盘、移动硬盘等磁介质传播,开机联网后数据包会不断发送和校验数据,大量耗费系统资源,大大降低整体网速。(4)学生上机疏于管理,问题多多。由于高校计算机上课时多是大班百人同时上机,而授课老师和计算机实验室人员却人数有限,对学生玩游戏不用心听讲行为的相加以制止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听之任之。(5)部分外设设备损坏严重。由于高校学生众多,虽然很多学生也有自购的电脑使用,但是高校的计算机实验室还是处于超负荷运转,因此鼠标、鼠标垫、键盘、耳机、USB插孔这些计算机的外设设备在高校计算机实验室损坏严重。有些机房更是发生了鼠标和键盘的偷窃事件。
二、解决方案
(1)加强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惩处违规行为。加强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惩处违规行为。不管是学生还是计算机实验室管理人员、任课老师,只要其违反制度都按照相关处罚规定给予处罚,实行零容忍。(2)加强计算机实验室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适应计算机技术发展需要。但由于种种原因,高校计算机实验室人员的整体素质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各大高校应该采取一定措施,培养出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验技能的高级实验技术人员,作为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的骨干,以适应高校计算机技术发展的需要,努力提高计算机实验人员的整体素质。(3)实验室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目前防范计算机病毒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加强对大学生进行计算机病毒及其危害性的教育,增强防范病毒的意识,有了病毒能及时追查、清除,不致扩散。二是对于确有必要使用的外来程序或磁盘,应先进行杀毒,禁止使用不明来源的软件,谨慎使用必须的共用软件和共享软件,防止计算机病毒的扩散与传播。三是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磁盘文件备份工作,重要的数据即时进行备份,以备重新装入,免致永久性丢失数据。四是技术方面,主要是通过安装病毒防控软件,将预防软件常驻内存机内,开机即可起用。(4)加强上机学生的管理。学生上机学习时,各位授课老师首先要强调计算机学习的重要性,然后使用教学管理系统将所有计算机设置为监控学习状态,开始授课。在授课期间,计算机实验管理人员利用监控系统监控每台学生机,一旦发现其脱离监控,立即利用远程控制系统关闭其计算机,并到其所在机位了解情况。学生在授课老师解除监控,自由练习时,授课老师和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一方面回答学生的疑问,另一方面检查学生是否在上网玩游戏、聊天,从事与学习不相干的事情,已经发现立即予以制止。(5)加强外设设备的管理和监控。首先,对于鼠标垫和键盘这些可移动的设备,最好采用固定的方式,一方面可以防止盗窃;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跌落影响其使用效果。其次,在计算机实验室设置监控探头,定时检查学生对计算机的使用情况,发现粗暴使用鼠标、键盘、耳机的学生时,立即使用网络广播予以提醒和警告。同时在经常性对外开放的计算机实验室最好不要使用可伸缩的耳机或者不要配备耳机。最后,建立计算机外设备专用台账,定期检查计算机外设设备情况,及时维修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参考文献
[1]段红峰,方莉.对于高校计算机实验室现存问题的分析与解决方案的提出[J].中国电力教育.2008(8):108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解决方法
1、前言
在扩大内外需求的国情下,制造就业机会,扩大基础建设投资,带动产业发展无疑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而建筑业在国家经济中占据着性当大的比重,它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在增加国民就业机会,带动其他产业发展有着功不可没的功劳。建筑业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不安全的因素多,工作条件也比较差,因而存在着巨大的危险性,而且预防的难度大。绝大部分从事建筑施工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涌入城市的农民工,他们缺乏安全保护知识,严重违反操作规则。又因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注重安全管理的原因,导致了安全事故经常发生,造成严重的后果。鉴于建筑施工安全的问题,应制定与之相关的措施,遏制这种形势的延续发展。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建筑市场不规范
建筑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不规范行为,有些施工未经许可,质量安全还存在问题,就擅自进行施工建设。许多工程项目存在着抢工、赶工,随意压缩施工期限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形象工程和一些房地产的开发工程,虚假招标、暗箱操现象严重,违反了建筑法。
2.2 建设各工程实体不明确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涉及众多的经济实体以及单位,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施工的主体领导不重视安全施工的问题,导致了施工人员没有履行安全责任,或者安全责任不明确的现象。建设各工程实体应树立安全管理的理念,把好质量关,始终把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首位。
2.3 安全管理监督力度不够
安全专业人才严重,待遇也相对较低。当前,许多地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领导的突击性检查,管理不规范,严重缺少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缺乏专门管理安全问题的人才,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差、不熟悉相关法律以及安全任务不明确等。
2.4 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足
安全生产资金包括安全技术、安全设施等项目的投入,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如果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就不能完整地进行安全施工。
2.5 安全生产技术落后
近年来,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接受了技术含量高、难度大的工程,这无疑给施工安全管理带来了新一轮的挑战。但是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又相对落后,建筑业面临着发展与创新的双层任务。
2.6 安全管理意识淡薄
部分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逐渐年轻化,安全意识淡薄,缺少安全施工的经验,不按程序办事。施工单位专业技工少,施工人员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建设单位不注重质量安全监督,未办理施工许可便进行施工。安全管理意识淡薄还表现在部分建设单位涉及违规暗箱操作。这些现象都导致了重大施工事故经常发生的可能性,埋下了建筑安生事故的隐患。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探析
3.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健全施工企业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是要加强一线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的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从而保证他们的安全。安全管理人员需要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法规、提高自身的安全操作技能。建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到位,努力建立安全、长效的生产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规范,针对安全意识差、文化素质低的建筑工人进行基础知识的培训。鼓励员工参加培训,建立奖励机制,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3.2 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就必须规范市场行为,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把关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环节,整顿建筑市场,清除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建筑企业。建筑行业要完善体制改革,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加快创建安全生产的法律,使安全工作有效实施,形成安全生产链条。
3.3 树立新的安全经济观
树立新的安全经济观,以安全就是效益指导安全教育工作,让建筑施工企业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而改变企业的对于处理安全问题的被动性。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高自己的企业安全意识,对社会负责、对员工的申明安全负责,才会获得社会和人民的认可,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间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4 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
在施工中采取有效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做到安全检查和安全防护。对于安全检查,就要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安检内容和确定安检人员。针对施工过程的各个特点和存在的不利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把安全技术措施贯穿到整个施工过程中。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安全防护涉及人身安全,因此要做到把安全标识放在明显的地方,设备和材料放置要合理,保持现场道路的畅通。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高空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更应加强施工场地的安全防护和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持有安全作业资格的操作人员可以上岗。
3.5 加强安全检查与验收
项目施工在开工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用于施工中的围护措施、施工机具等设备要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才可以投入使用。组织定期检查。J进行安全检查之前,要制定出明确的检查目的和项目,对于机械设备还要检查机械的关键部位是否有损毁,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妥当处理。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记录下来,因为这可以作为日后整改的依据,用以指导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如有需要,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这样可以防止突发性情况的发生下所造成的损失。同时还要注意施工的安全验收,以保证建筑项目高质量的完成。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它在创造就业机会、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功不可没的功劳,但这也是一个存在着高风险的行业,它的危险性仅次于矿山事故。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就必须从源头做起,增强对于安全事故的预测能力,以预防为主,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缺乏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不善是目前工程施工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如要解决问题,就必须提高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技能和安全意识,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以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保证现场施工的安全以及人员的安全。只有在根本上重视施工安全,即思想认识上的重视,才会真正体会到经济效益其实与安全生产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在施工现场中应该建立施工人员入场安全制度,施工企业应购买相应的安全措施,供施工人员随时佩戴,做好安全防护,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识药放在醒目的地方,设备放置和材料堆放要合理安全,保证现场道路的畅通。总之,严格执法,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制定可行性的方案,杜绝安全事故在现场施工中的发生,有效进行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张理中.浅谈建筑施工安全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科学之友.2010,(11): 50-51.
[2]纪英杰,叶志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03):373.
[3]陈红艳.谈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探讨与分析[J].山西建筑.2007,33(03): 214-214.
关键词: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师;管理;质量
Abstract: The modern architecture of the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is quite large, in determining the distribution position, should be possible so that the pressure in the load center,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ower supply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In addition, change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larger it is necessary to control the indoor use of microcomputer for monitoring, management, it can quickly find fault, so that the device remains the best running state, but also can save energy, reduce manpower. This article from the electrical engineering field management quality factors, described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 quality standard in detail, we hope to help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Key words: electrical engineering; electrical engineer; qual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6-0020-02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的高度增长,极大地刺激并支持了建筑向大规模,功能化发展,合格的建筑电气工程应满足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可信性、可实施性、适应性、及时间性七个质量特性,然而,实际上不少建筑的电气设计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偏离这些质量特性的缺陷。特别是在安全性、可信性和可实施性这三个质量特性上,不符合规范的现象非常普遍。电气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政策和法规,及时将新的知识落实到工作中,增强自身的能力,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的设计进行现场的施工,避免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保证建筑电气工程的质量。
1影响电气工程质量的因素
1.1由于工程设计的缺陷而造成的质量问题
电气工程在开工前,应通过参加设计方案制定,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形式,检查设计质量,发现设计问题及时提出并共同分析处理。防止由于设计不合理或图纸上的差错影响工程质量。
1.2由于材料和设备不合质量标准或存在问题而造成质量问题
电气设备和材料是工程实体的构成部份,其种类、型号、规格多种多样,性能和标准也有所不同,材料设备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因此必须对设备、材料严格按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订货、采购、运输和保管,这其中某个环节处理不当都将会影响工程质量。这就要求对进厂的设备和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包括外观检查、电气性能检查和必要的解体检查。同时还要核实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装配图和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做到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不采购、不验收、不使用。对进场的合格材料和设备要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发霉、损坏。
1.3 由于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违反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而造成质量问题的
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的依据,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施工质量,因此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所采用的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核实,看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满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等。同时还要求向班组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
1.4 由于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方法错误或不精确,不能对电气安装工程作出正确的质量评定而造成质量问题等
施工过程是质量管理的主要环节,必须坚持按图施工,经过会审的施工图纸是指导施工的主要依据,不得任意修改施工图纸,电气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是施工的准则,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都必须按照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和检验,发现质量问题必须立即补救,不留隐患,把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检验工作的质量是正确判断电气施工质量的前提,必须保证检验方法的正确性,并使检测工具、仪器、仪表和检验设计达到要求的精度且处于完好状态。多数情况下,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往往是互相关联和相互影响的,因此,在电气施工过程中必须以预防为主,从施工准备到交工验收,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电气安装技术人员应首先熟悉电气施工图纸,并会同土建施工技术人员共同查对土建施工图与电气施工图,列出哪些部分有交叉施工,根据土建施工进度计划,对有关基础型钢预埋、支吊架预埋和线路保护管预埋等,排出配合交叉施工计划,确定准确配合时间,以防遗漏和发生差错。并在配合施工之前,将各种预埋件制作好,并做好必要的防腐处理,充分做好施工前技术与材料准备工作。
3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3.1 基础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及时配合土建做好强、弱电专业的进户电缆穿墙管及止水挡板的预埋、预留工作。这一工作要求电气专业应赶在土建做墙体防水处理之前完成,避免电气施工破坏防水层造成墙体今后渗漏;对需要预埋的铁件、吊卡、木砖、吊杆基础螺栓及配电柜基础型钢等预埋件,电气施工人员应配合土建提前做好准备,土建施工到位及时埋入,不得遗漏。电气施工安装中,管理人员只有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专业能力,才能把好质量关。
3.2主体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首先必须分清工程中的重点环节。在电气工程质量监控中,确定配电装置、电力电缆、配电箱三个重点设备交接协调环节,明确关系,制定措施,根据规范进行超前监控,达到对工程质量的预控。其次,必须在监控好重点环节的基础上以点带面,促动整个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电气工程要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根据土建浇注混凝土的进度要求及流水作业的顺序,逐层逐段的做好电管铺设工作,这是整个电气安装工程的关键工作,做的不好不仅影响土建施工进度与质量,而且也影响整个电气安装工程后续工序的质量与进度。浇注混凝土时,电工应留人看守,以防振捣混凝土时损坏配管或使得开关盒移位。遇有管路损坏时,应及时修复。
3.3装修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砌筑隔墙之前应与土建工长和放线员将水平线及隔墙线核实一遍,因为将按此线确定管路预埋位置及各种灯具、开关插座的位置、标高。抹灰之前,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上弹出的水平线和墙面线,将所有电气工程中的预留孔洞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核实一遍,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定好,将全部暗配管路也检查一遍,然后扫通管路,穿好带线,堵好管盒。抹灰时配合土建做好配电箱的贴门脸及箱盒的收口,箱盒处抹灰收口应光滑平整。
4 电气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要保证和提高电气工程的质量,人是决定性因素。因此必须对电气管理及施工人员,加强质量教育、思想教育,使他们树立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主人翁的态度保质保量地完成电气安装工程任务。一个高质量的工程完全可以体现出建筑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在施工工作中,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要求、切实把关、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各级电气质量管理人员应制定质量责任制,各行其事,各负其责,为保证工程质量创造条件。
4.1 建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4.2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3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5 结语
科学技术在飞速发展,电气施工管理人员也应不断的学习和进步,根据工程的自身特点,对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实施有效的动态控制,重视电气工程的施工管理,建立良好的质量监督体系。提高电气工程的工程质量,是每一位从事电气施工管理人员的责任。一个项目工程是由多个分部分项工程组成的,只有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都达到优良,才能创造出优良的项目工程。电气工程的质量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只有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同心协力,才能取得电气质量管理的成功。
参考文献
[1]注册建筑电气工程师必备规范汇编.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关键词】本体;IT企业;产品创新;知识共享系统;LUCENE搜索引擎
IT(Information Technology)企业是把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作为主营业务的知识密集型企业,按照其产品形态分,可以把IT企业分为硬件企业、软件企业和信息服务企业。IT企业是以知识为驱动力的创新型组织,其知识的共享和积累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然而IT企业在知识共享过程中存在着诸如开发团队分布式运行、传统知识检索和知识发现效果不佳、知识管理环节脱离业务流程、信息系统难以集成等问题,以上这些问题背后的一个核心原因是企业知识没有建立明确、统一的知识框架。本体(Ontology)是一种能在语义和知识层次上描述信息系统的概念模型建模工具[1,2],可以解决以上针对IT企业产品创新共享中存在的几大问题,为产品创新知识共享建立统一的语义知识框架。
1.问题
IT企业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其核心竞争力依托于知识的积累和产出。因此IT企业产品创新知识共享的效率直接影响着企业创新绩效。然而根据IT企业在实践,发现存在众多原因,导致知识管理效率低下,影响着产品创新知识共享和应用。
第一,IT企业所处的分布式环境造成产品创新知识共享和重用存在困难。由于IT企业产品开发的特点,一个大型的新产品开发项目往往由分布在不同地方的开发团队来合作开发,这就造成IT产品项目团队处于一种分布式环境之下。不同的团队成员的开发经验和知识积累不同,在针对某个问题解决方案很难被其他人理解和重用,分布式的环境使得团队沟通十分困难。另外,即使是同处一地的开发团队,但是由于职能分工的不同,在产品开发不同环节的创新团队,如产品设计、编码、测试等团队,由于他们对于产品领域知识缺乏统一的表示和形式化的定义,他们在产品开发沟通中也往往存在交流障碍,从而影响产品的开发效率。
第二,传统检索效率低下。IT企业在IT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积累了大量的业务文档,在新产品开发时这些文档都是可以借鉴使用的,但是现在的检索缺乏有效的知识检索和重用机制。
第三,IT企业的知识管理与业务流程缺乏融合性。IT企业的知识管理没有与业务流程、业务知识进行很好地整合,使得建立起来的知识库和知识管理系统缺乏应用的针对性。
最后,众多IT企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已经建立起了各种不同形式的知识管理系统,如文档管理系统、专家系统、数据库系统等。由于这些系统开发的技术、工具和使用的语言等都不尽相同,开发人员对系统知识基础的表示形式也不一致,而IT企业面临各种系统平台信息和知识集成的需要,以提高企业整体运作效率,因此也需要建立一种以企业为整体的统一的知识表示和共享标准。
2.IT企业本体框架
通过对IT企业的领域特征分析, 研究人员发现,IT企业的产品创新知识大部分隐含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完成的项目中以及员工的头脑中等特点,因此本文尝试构建IT企业本体框架,如图1所示,包括过程本体、技能本体、项目本体、人员本体以及产品本体。
(1)过程本体,定义了产品开发的过程、结构;通常开发过程包括软件需求、软件设计、软件构造、软件测试、软件维护。
(2)项目本体,描述了有关项目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期限、项目团队、产品形式、应用行业等;建立开发过程与项目的关系, 即项目中采用的开发过程类型。
(3)人员本体, 描述IT企业所有员工和专家的基本信息, 如姓名、职位、教育背景、技术专长等。
(4)产品本体,描述产品开发过程中产生各种文档和它们之间的层次关系,以及对软件产品类型的归类。
(5)技能本体,描述了执行相关项目时所需各种技能及其层次关系。
本文通过综合结合软件工程知识体系指南[3]和各IT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流程,结合领域内的知识,采用七步法[4,5]初步构建软件开发过程领域本体树。软件产品开发过程包括软件需求、软件设计、软件构造、软件测试、软件维护五个部分。本文运用Protégé 4.2实现了基于OWL的本体表示格式的IT企业本体框架。
3.本体基础的IT企业产品创新知识共享系统
3.1 系统总体设计
基于本体的IT企业产品创新知识管理系统(Ontology-based Knowledg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y, 简称OKMITC)采用四层结构:用户层、功能层、业务逻辑层、数据层,如图2所示。
(1)用户层:根据系统的不同访问用户,将用户分为普通用户、知识工程师、知识专家、系统管理员。OKMITC针对不同的用户群,开放不同的访问和使用权。
(2)功能层:OKMITC提供在线交流、专家网络、资源管理、知识检索、知识推送和系统维护共六大功能。
(3)业务逻辑层:为了实现本系统功能层提供的各项基本功能,业务逻辑层包括知识抽取和转换模块、知识标注模块、LUCENE搜索引擎模块、本体管理模块。其中语义检索解决了普通搜索下文本字符串不完全匹配时还可以从语义层面寻找同义词进行替代搜索,提高了搜索结果的语义相关性。
(4)数据层:数据层是本系统数据基础设施,包括本体库、知识库、索引库、用户数据库和搜索日志。
3.2.1 系统关键技术――基于本体和LUCENE的搜索技术
1.LUCENE搜索引擎概述
LUCENE是一个高性能的开源信息检索工具,近年来已经受到很信息检索开发人员的推崇和青睐。本系统通过引入LUCENE搜索引擎技术以增加系统的索引和搜索功能。
LUCENE不是一个完整的全文检索引擎应用,而是一个检索引擎的框架,其重点关注文本的索引和搜索,用户可以借助只关注应用程序的业务领域,而不用深入研究索引的建立搜索的复杂实现。常见的集成LUCENE搜索引擎的程序架构如图3所示[6]。
3.2.2 基于本体和LUCENE的知识搜索技术
本系统在结合建立的本体库基础之上,在检索知识之前引入基于语义的检索词扩展,再将扩展后的检索词导入LUCENE搜索引擎,通过对知识库的索引库进行查询,返回查询结果,最后最查询结果根据语义相关度和相似的度的综合排序,将查询结果呈现给最终的用户,知识检索流程如图4所示。基于本体语义相关度和相似度的检索词扩展提高了检索结果的查全率和查准率,同时最终的检索结果也可以实现相关度的排序,丰富了传统搜索结果的排序算法。
4.结束语
IT企业作为知识型企业,其产品和服务的最大驱动力是企业产品创新知识的共享。根据研究,笔者发现IT企业面临着诸如开发团队分布式运行、传统知识检索和知识发现效果不佳、知识管理环节脱离业务流程、信息系统难以集成等问题,这些问题核心原因是企业知识没有建立明确、统一的知识框架。为此本文尝试构建了IT企业本体框架,由过程本体、项目本体、产品本体、人员本体、技能本能组成的。在IT企业本体构建的基础之上,本文设计了基于本体的IT企业产品创新共享系统,系统以本体和LUCENE搜索引擎为核心技术,实现了知识员工在线交流、专家网络、知识资源管理、知识检索、知识推送等功能,其中知识检索功能实现了基于本体的检索词扩展和检索结果排序,提高了知识检索的效率。
参考文献:
[1]Neches R,Fikes R E,GruberTR,et al. Enabling Technology for Knowledge Sharing[J].AIMagazine,1991:36-56.
[2]Borgo,Stefano,Nicola Guarino,and Claudio Masolo. Stratified Ontologies:The Case of Physical Objects[Z].Proceedings of ECAI96’s Workshop on Ontological Engineering,1996.
[3]Guide to the Software Engineering Body of Knowledge,SWEBOK,省略/.
[4]樊小辉,石晨光.本体构建研究综述[J].舰船电子工程,2011(6):23-26.
[5]薛云,叶东毅,张文德.基于《中国分类主题词表》的领域本体构建研究[J].情报杂志,2007(3):15-18.
[6]詹自熬,陶斌.基于Lucene的搜索引擎研究[J].河南工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4).
作者简介:
关键词 全球气候变化;温室效应;公地悲剧;冥王星现象
中图分类号 X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3-0058-06
在科学家不断对全球气候变化进行评估和研究中,人们越来越感到该问题的严峻。全球气候 变化已经成为国际关注的重要环境问题,其影响也深入到了政治、经济、文化等人类社会的 各个领域。诸多研究证明,近几十年来气温升高主要是人为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为此,国 际社会早在20世纪80至90年代就开始了在控制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努力,并希望通过 国际 协议的方式来约束各国的排放行为。然而,从目前各国在减排方面的成果来看,都不能令人 满意。唯一一部旨在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协议――《京都议定书》,是经过了上千 位 科学家、上百个国家共同研究制定出来的,被认为具有灵活和先进的减排机制,但却一直没 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即便是对减排表态最积极的欧盟,其中的许多会员国在履行议定书的义 务时也表现出了力不从心。本文认为,造成这种低效的原因不仅仅是科 技研究水平和政策手段上的局限所至,更为关键的是现有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认知出现了问题 。认知的过程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并选择相应解决方案的根本前提,一旦在认知上出现了误 差,必然会导致解决方案的低效性甚至无效。因此,要寻求更适合缓解全球气候变化的方案 ,就必须对全球气候变化有正确的认识。
1 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中的“冥王星现象”
“全球气候变化是‘公地悲剧’” 这一说法无论是在学术界的论著中、各国政府的报告中 还是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早已成为探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基本前提。人们普遍认为全球气 候变化是典型的“公地悲剧”[1~3],并且在解决该问题的过程中容易出现 “ 免费搭 车”现象[4]。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形成了诸多致力于缓解全球气候变化的政策和 机制, 其中就包括第一份国际范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许多学者及环境组织在探讨缓解气候变 化的机制时指出:只有当全球所有国家参与到国际合作中来,才能避免“免费搭车”现象和 环境的恶化,否则悲剧的后果必将由所有国家共同承担[5~7]。许多国家的政府 报告也肯定了这一说法。例如从较早的美国政府的官方报告[8]到最近的英国政府 所做的 全球气候变化经济分析报告[9]都将全球气候变化看作是“公地悲剧”。而相关的 新闻媒 体报道也与学者和政府的言论形成了巨大默契,在大多数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相关的新闻报 道中,很难找到对此持否定或怀疑态度的。
但就笔者接触到的文献来看,“全球气候变化是‘公地悲剧’”这一“事实”自从哈丁提出 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属于“公地悲剧”后几乎是直接被沿用下来,很少有人进一步论证它的 合理性,致使这种认识一直延续到今日。哈丁原文是:“……公地悲剧又表现为污染问题。 ……生活污水,或化学的、放射性的和高温的废水被排入水体;有毒有害的和危险的烟气被 排 入空气;……”[10],并没有直接指出全球气候变化是“公地悲剧”,但随着全球 气候变 化问题的提升,人们将其作为一种国际环境问题并纳入到了一般环境污染问题之中,自然成 了“公地悲剧”的表现形式之一。而这种现象可称之为“冥王星现象”。
有关人们对冥王星的认知问题,美国天文学家汤博在1930年发现了冥王星并错误地估计 了其质量,认为它是比地球还大的大行星。他的结论被国际天文学界普遍接受,冥王星成为 太阳系九大行星之一。而且这一认识也被当作科学事实编入了各国的百科全书、教科书、字 典词典等各种出版物中,在全世界得以普及。虽然也有过质疑和反对的声音,但一直没有得 到应有的重视。在2006年的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大会上才最终将冥王星剔除出太阳系大行星之 列。自此,太阳系九大行星的说法经历了近一个世纪后不复存在。所谓“冥王星现象” 就 是指起初没有得到充分论证的说法通过宣传报道,久而久之被广泛接受为事实,甚至是公理 的现象。
“冥王星现象”的结果必然是扭曲了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而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任何 试图解决问题的方案也必然是低效甚至是失效的。全球气候变化被公认为是“公地悲剧”正 是一种“冥王星现象”。在几十年的研究中,人们一直秉承着最初哈丁对环境污染问题的看 法来认识全球气候变化,并且在缺乏系统论证的情况下将该观点在全球范围内普及。期间虽 然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或否定的看法[11~13],但这样的观点相对而言极为 少见, 且本身由于缺乏系统性论证而难具说服力,被一个庞大的集体无意识的认知浪潮所淹没。在 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推动下,全球气候变化作为“公地悲剧”已经成为一个寻找解决全球气候 变化问题的默认的前提假定。
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认识中存在的“冥王星现象”从对当前认识和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逻 辑中也得到了进一步印证。表1用路径的方式将“公地的悲剧”与当前普遍接受的全球气候 变化问题在认识上进行了对比。该比较主要包括对问题性质的预先假定、问题影响的预期和 解决方案三大方面。
哈丁以一个对所有人都开放的牧场为例指出了作为公用品的牧场最终会由于过度放牧而 导致 崩溃这一悲剧的必然性。因为一般情况下人们在权衡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的时候往往以前者 最大化作为一种理性的追求。“每个人都被锁进一个强迫他无限制的增加自己畜群量的系统 ――在一个有限的世界里”[10],直到牧场最终的毁灭。也就是说,公地的自由使 用是导致 悲剧的根本原因。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让所有人参与进来。哈丁提出要么通过产权私有 化的方式使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更为紧密地结合起来,进而确保公地悲剧不会发生;要么建 立管理机制,由权力机构限制人们的行为。他认为这是两种最为有效的解决方案。
由表1可知,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影响也被普遍认为是负面的,将会给全人类带来巨大的灾 难,因此当前主要通过签订国际协议的方式,呼吁所有国家参与到国际协议的履行中来以求 解决这问题,《京都议定书》就是在这一认识中形成的。通过比对可见,目前在逻辑结构上 ,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的悲剧”在认识上具有一致性。
然而“全球气候变化是‘公地悲剧’”这个没有经过系统论证就被认可的观点尚待考证。只 有展开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重新认识才能从本质上寻找到解决的途径。
2 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悲剧”之比较分析
如何将全球气候变化区别于“公地悲剧”对于深入探求前者的本质至关重要。表2是在 表1的结构上发展起来的两者在三方面特征的比较。
2.1 基本假定的差异
基本假定决定了人们到底要研究的是一个什么问题。在这方面,“公地悲剧”和全球气候变 化表现出了完全不同的特征。
首先,“公地悲剧”属于风险性问题,而全球气候变化属于不确定性问题。从定义上看,风 险性问题是可以列举出某种决策可能带来的所有结果以及计算出这些结果出现概率的。牧地 的承载力是有限且可以预测的,牧民在做决策时(是否应该在牧地上再增加一头牲畜)对 公地自由使用权所带来的结果和出现概率都有清晰统一的认识:只要公地继续自由使用下去 ,必然带来悲剧。但是出于自利的选择,他们仍然超载放牧,令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风险平 摊给所有的牧民。而不确定性问题是无法计算出各种结果出现概率的[14],甚至无 法掌握 一个决策可能带来的所有后果。这主要是因为不确定性问题不具有对问题的完整认识。全球 气候变化就是难以预测未来影响及各种影响出现概率的不确定性问题。虽然人们相信在一个 封闭的循环系统中的气候子系统的承载力是有限的,但这个承载力的极限会在什么时候出现 ,当前全球气候状况离这个极限还有多远仍然是不确定的。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气候 变化还具有着非常强的适应能力,正如进化论中所述的人类的存在在于他对自然的最大的适 应性。在以往的研究中,人们经常会把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问题混为一谈。其实,风险性问题 主要由问题的本质所造成,不确定性问题则是对问题本质的认识不够完善所造成,引发两种 问题的原因不同,两种问题所带来的影响不同,解决问题的方案也就不同。
其次,哈丁提出“公地悲剧”时考虑造成悲剧的因素是非常单一的,他排除了战争、灾难、 疾病等各种因素在外,假定社会稳定,造成悲剧的因素只有畜牧量对资源的宿求。在人口问 题中则体现为人口的增长对资源的宿求。但是影响全球气候变化的因素不只是人为温室气体 的排放,而是更多更为复杂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例如人们对气候系统有限的认识水平上 所发现的全球暗化(Global Dimming)、阳光的日益猛烈等现象以及地球气候变化的自然规 律共同影响全球气候系统的变化。其中,全球暗化是指20世纪50年代以来产生的一种现象, 即 被地球表面吸收的太阳光照量在逐渐减少。目前的研究认为,全球变暗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 的,主要元凶是人类工业生产、地面运输等活动中排放的各种悬浮微粒以及飞机高空飞行留 下的凝结尾流。诸多专家学者发现,自1990年以来,尤其是在欧洲随着空气污染的治理降低 了悬浮颗粒的含量,暗化的趋势有所好转。然而暗化的趋缓却造成了温度的上升,温室效应 的影响更为显著[15~16]。由于暗化与暖化的双重矛盾,人们担心侧重解决全球暗 化问 题将加速全球变暖,若侧重解决全球变暖问题则有可能加重暗化的影响。因此如何处理解决 两者的关系尤为重要。总起来说,近几十年来全球平均温度的升高应该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 的结果,且主导因素未明确,各因 素也无法进行影响大小的先后排序。总之,这个过程是 复杂的,也是人们当前有限的知识范围内所无法看透彻的,在未来,气候将如何变化也将取 决于这些因素组合而成的结果。
另外,“公地悲剧”另一个重要假定是所面临的局面没有技术解决方案。技术解决方案(Tec hnical Solution)一般是指通过自然科学的途径,即科学技术的手段提出的方案。也就是说 ,面临“公地悲剧”问题,也许解决的科学技术已经存在,但却不存在有效的技术解决敏感 。这个假定对于人口问题来说也许是合理的,因为无论出现任何技术,人们的理性选择是不 采用这些技术进行自我消亡。生育是人类自我延续的一种基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虽然当前 已经有非常成熟的避孕技术,但这些技术无法阻挡人类的迅速繁衍和人口数量的激增。那么 对于全球气候变化来说,是否有技术解决的方案呢?答案仍不确定,可绝对不是否定的。虽 然技术与技术解决方案存在差异,但是技术解决方案必须依靠技术的发展。从当前的科技水 平来看,人们正在从提高能源利用率、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和加强清洁技术的研发三方面 努力,并在减排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只是这些技术的发展尚没有转化为一种可行的技术 解决方案。所以人们主要采用政治、经济等社会科学的手段,希望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寻求 问题的解决。然而,全球气候变化的技术解决方案并非是不可能的,这主要取决于技术淘汰 过程中的转换成本(Switching Cost)的大小。作为经济人的理性选择,一旦转换成本合适, 人们就会选择更为清洁环保的技术和设备。因此,要减少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绝不能否定 技术解决方案的可能性。
2.2 预期影响的差异
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悲剧”不仅在探讨问题的前提假定上不同,在造成的影响上也有很大 区别。
这首先与它们所探讨的问题性质有关。哈丁认为在公地自由使用的社会里,风险是显著的, 然而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争先恐后追求的结果最终是带给公地以及所有人的 崩溃,即悲剧是注定要产生的。然后对于全球气候变化这个不确定性问题来说,未来的局面 是否一定是所有人的悲剧仍存在很大争议。Perman 等指出不确定性问题存在两种类型,一 种是可能列举出某种决策带来的所有结果,但是无法确定各种结果出现的概率;一种是既无 法列举出某种决策带来的所有结果,也无法确定结果出现的概率,后者被称作绝对不确定性 问题(Radical Uncertainty)。由于人们对复杂的气候系统及其影响的认识极为有限,全球 气候变化问题仍处于绝对不确定性问题之列,这就决定了它的悲剧不定。直至现在,在全球 平均温度趋于上升的同时,许多区域的温度却在下降,不同区域的温度变化情况也有着非常 大的差异。
在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上,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悲剧”也存在很大差异。后者认为 公地的自由使用权短期会给个人带来收益,但从长期来看,对于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都会带 来难以挽回的损失。而全球气候变化,或者说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短期对个人有利,长期对 个人和部分公众也不一定有害。谈到这一点,探讨全球气候变化到底会带来什么影响就显得 尤为重要。
2.2.1 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三种论调
直至今天学术界对于全球气候变化是否会给人类造成巨大灾难仍存有争议,并且基本上可以 被划分为三大派别:全球气候变化有害论、有益论和不定论。以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IPCC) 为主的诸多科学机构和学者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的气候研究和评估,虽不否认全球气候变化可 能带来的益处,但认为全球气候变化的综合效应是负面的,是关乎全球命运的。他们通常被 看作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有害论者。对于全球气候变化到底会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不多赘言,因 为对它的研究占据了该领域研究的很大部分并且极为系统,同时也占据了国际道德高地,被 全世界所了解并广为接受。但是全球气候变化的诸多灾难性的影响都是通过情景模拟等方法 对未来的预测,其中的不确定性仍然很大。全球气候变化的有益论者也不否认人为温室气体 排放造成了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等现象,但一方面他们对主流观点所提出的各种影响的程 度表示质疑,另一方面他们对气候变化给人类造成的各种影响是否有害表示质疑,并且有不 少 学者和机构指出气候变化对地球是有益的。例如温度的上升有利于渔业的发展、某些物种的 繁衍、使得处于寒冷的无法开垦的土地得以耕种、北方的冬天得以缩短等[12,17] 。不 确定论者则处于前两者之间,承认人为因素造成了全球CO2浓度的迅速提升,但是全球气 候变化的影响利弊还难以断言,气候变化的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没有必要采取强 制 措施加以控制;同时,有的不确定论者认为人们所谓的全球气候变化的威胁很大一方面是因 为威胁了人们原有的生活方式,而人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既然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仍不确定 ,更多的应该考虑通过生活方式的改变等途径尝试着如何更好地适应气候变化。还有人认为 ,人为排放温室气体造成的全球气候变化并非是导致那些恶劣影响的本质问题[18] ,例如 “国际政策网络”的报告指出世界范围内的贫困问题才是本源,应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解 决贫困问题上[19]。
2.2.2 气候变化对不同利益群体的影响
不仅从总体上看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难以定论,对于不同的国家、地区和个人,全球气候变 化所带来的短期和长远利益也是不同的。从当前世界的利益格局来看,可以将各国基本上分 为6大利益群体。①欧洲大部分国家。这些欧洲国家的清洁技术是相对完善、先进的, 推动一个限定温室气体减排期限和目标的强有力的国际协议是符合他们短期和长期的经济、 政治利益的。②以美国为主的少部分发达国家。这部分国家不仅工业发达,且主要依靠化石 燃料能源,按照《京都议定书》在定期内的定量减排温室气体的做法对他们来说不仅会造成 短期经济的损失,也不符合他们长期利益,因此在缺乏对全球气候系统及影响的认知的基础 上,他们拒绝履行国际协议中的减排任务。③以俄罗斯为主的前苏联加盟共和国。这些国家 在20世纪90年代的政治和经济转型使得工业发展所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迅速降低,在《 京都议定书》中不承担或较少承担减排任务。因此,参与国际协议并非是出于减少温室气 体排放的目的,而是通过出卖交易许可证给其他国家赢得更多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更何况全 球气 候变化对他们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甚至温度的升高都会给他们带来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更 适宜生存的气候等。④小岛屿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海拔较低,又多数孤立于大陆,因此对 于全球气候变化造成的海平面上升的应对能力最脆弱。如果海平面持续上升,将直接威胁到 这些岛国的存在。因此全球共同承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符合他们短期和长期的国家利益。⑤ 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由于工业发展较晚,认为西方发达国家对当前温室气体排放造 成的全球气候变化应负主要责任,而发展中国家应以发展为主,在逐渐摆脱贫困落后的过程 中不应承担早期的减排责任。⑥石油国家的利益联盟。以中东为主的石油资源丰富的国家, 他们的经济发展和就业主要的推动力来自于石油产业。推动清洁能源和技术的使用将造成他 们石油产品出口利润的大幅降低,不符合他们的短期和长期利益,因此这些国家也缺少加入 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协议的动力。由这6大利益群体构成的博弈平台使得全球气候变化 问题更为复杂。
总之,与“公地悲剧”不同,全球气候变化的未来不仅难以预测,而且还存在一系列难以用 “公地悲剧”解释的现象:面对全球气候变化,个体并非无差别受损;排污的人不一定受害 ,减排的人不一定受益;某些利益群体受害的同时,另外一些利益群体则从中受益;某些利 益群体受害程度严重时,另外一些利益群体受害程度较轻。
2.3 解决方案的差异
由于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悲剧”问题的性质及其影响上的巨大差异,使之成为了两种不同 的问题,针对这两种问题的解决方案也就必然相去甚远。
首先,解决“公地悲剧”问题是以地区或国家权力机构为核心的,这些权力机构都具有强制 某种政策实施的权力或者保障私有产权的能力,而且由于悲剧的注定和对本国造成的负面影 响,这些权力机构也有意愿主动加强控制。全球气候变化作为一个复杂的国际环境问题,是 难以通过个别国家的努力而解决的,因为所带来的影响不均衡分布在不同的区域,有些国 家是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但却使得其他国家受到威胁,有的国家花大力气减排使得其他国家 得以“免费搭车”。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必须通过高于国家的权力机构来管理控制才能得以解 决。然而在当今以国家的完整性和不可侵犯性为根本原则的国际政治舞台上根本不存在 高于国家的权力机构,即便联合国也不具有强制各国执行国际协议的权力,这势必造成在各 国利益没有得到充分协调的情况下国际协议的软弱性和履行的困难性。例如《京都议定书》 中就表示任何国家都可以根据本国的利益选择履行或退出国际协议。一个不具备约束力 的协议是无法起到预期效果的。
其次,避免“公地悲剧”发生的另一种解决方案是通过明晰产权使“公地”私有化,但是人 们无法对全球气候明晰产权。因为,气候在不同地理位置和不同的海拔高度上都具有其独特 性,生活在不同区域的人们每年所面临的气候条件截然不同。这是气候区别于一块牧地这种 公用品的重要特征。那么面对不同的气候,温室气体在不同地区的排放可能给本地和其他地 区带来相同的、不同的甚至相反的影响,也就是说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迁移性。同时,人们 一方面对地球吸收人为温室气体的能力的认识有限,一方面无法将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力准确 清晰地分配给每个国家、每个单位和个人。这从《京都议定书》谈判过程中各国对要求减排 的温室气体总量的争论中可略见一斑。
另外,哈丁在探讨“公地悲剧”时对另外一种解决方案,即依靠唤醒人们的良知和责任来避 免悲剧的产生表示质疑。他以人口问题为例,指出一方面由于人们不会选择自我消亡,所以 良知的呼吁不可能对所有人起作用,另一方面长期呼吁良知只会让一部分响应呼吁的人们降 低生育率,而另一部分生孩子较多的人所生育的后代所占比例逐渐增大,最终“自然界将会 采取她的报复行为,节育的种族将灭绝,取而代之的是生育的种族”[10]。所以对 于“公 地悲剧”这一问题,是不可能通过良知与道德的呼吁宣传与教育解决的。然而,对于全球气 候变化来说,良知道德的呼吁却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首先,降低温室气体减排量不会对人 的生存与延续产生质的威胁,尤其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清洁技术和清洁能源的普及,以及人 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倡导环境保护的呼声的确起到了也会继续起着积极作用。另 外,采用清洁技术进行减排的人们也决不会因减排而出现“自我消亡”的事件,温室气体排 放量大的单位和个人也决不会因不减排就生存得更好、更长久。还有,人们都具有怜悯心, 在有利己主义倾向的同时也具备利他主义倾向,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来呼吁人们的利他主 义倾向,从而使得良心展现出积极应对问题的一面是可以肯定的。更何况,从20世纪60年代 起的绿色运动掀起的环境保护浪潮也足以证明呼吁良知在全球范围的积极作用。
3 结 论
综上,全球气候变化并非由单一的人为原因所造成,它是典型的不确定性问题。相比“公地 悲剧”,该问题更为复杂。目前人们仍无法掌握它可能造成的所有影响及其出现的机率。科 学技术的发展和清洁技术与能源使用成本的逐步降低则给未来的技术解决方案提供了可能。 全球气候变化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它的预期影响并非悲剧注定,而是更为复杂多样,不同的国 家或个体不可能做到风险均担,引起危害的国家或个体不一定受害,受害的不一定是引起危 害的。面对全球气候变化这种国际性的环境问题,既难以依靠高于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加 以解决,又无法准确地对各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权加以明晰,但同时不能忽略呼吁良知和责任 的力量。这就是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一个从基本假定、预期影响到解决方案完全不同于“ 公 地悲剧”的问题。人们必须基于对该问题的全新的系统的认知才能真正找到有别于《京都议 定书》的更为有效的解决途径。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Donald K. Sustainability and the Commons[J]. Science, 2003, 302(5652): 18 61.
[2]Robert T W. Climate Change: The Political Situation[J]. Science, 2003, 30 2(5652): 1925~1926.
[3]齐晔. 气候变化、公用地悲剧与中国的对策[A]. 见:巫永平编.公共管理评论(第 二卷)[C].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 149~157.[Qi Ye. Climate Change, T rage dy of the Commons and the Policy of China[A]. In: Wu Yongping. China Public Ad ministration Review (Second Vol.)[C]. Beijing: Tsinghua University Press, 2004 , 149~157.]
[4]Mark J L. Security and Climate Chang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the Limi ts of Realism (Routledge Research in Environmental Politics) [M]. London: Rout ledge, 2005. 73.
[5]Cédric P, Jonathan P, et al. Beyond Kyoto: Energy Dynamics and Climate Sta bilisation[R]. Paris: OECD/IEA, 2002. 1.
[6]Ruchi A.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Justice: A NorthSouth Dimension[M] . Hampshire: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2004. 57.
[7]Christoph B and Michael F. The Kyoto Protocol: Success or Failure? [A]. I n: D. Helm. ClimateChange Policy[C].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258.
[8]United States Congress House Committee on Interior and Insular Affairs Subc ommittee on Water and Power Resources. Implications of Global Warming for Natura l Resources: Oversight Hearings Before the Subcommittee on Water and Power Resou rces of the Committee on Interior and Insular Affairs[R]. Washington D.C.: U.S .G.P.O. , 1989. 561.
[9]HouseofLords Britain.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2nd Report of Se ssion 2005-2006, Volume II: Evidence[R]. London: TSO Shop, 2005. 128.
[10]加勒特•哈丁. 公地的悲剧[A]. 见:赫尔曼•E•戴利, 肯尼思•N•汤 森主编.珍惜地球:经济学、生态学、伦理学[C].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1. 154,152,158.[Ga rrett Hardin. Tragedy of the Commons [A]. In: Herman E D, Kenneth N T. Valuingthe Earth: Economics, Ecology and Ethics[C]. Beijing: The Commercial Press, 2 001. 154,152,158.]
[11]Wolfram K.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The Contribution of Forestry Proje cts [M]. Netherlands: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000. 19.
[12]Ian H R. Classical 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A]. In: Luterbach er U. and Sprinz D. 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Global Climate Change[C]. B oston: MIT Press, 2001. 56.
[13]Carlo C and Marzio G. The Future Evolution of the Kyoto Protocol: Costs, B enefits and Incentives to Ratification and New International Regimes[A]. In: C arraro C and Egenhofer C. Firms, Governments, and Climate Policy: Incentivebas e d Policies for Longterm Climate Change. Chetenham: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20 03. 276.
[14]Roger P, Yue M, et al. Natural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al Economics[M].3rd ed. Harlow: 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 2003. 299.
[15]Wild M.,Hans G.,et al. From Dimming to Brightening:Decadal Changes in Sola r Radiation at Earth's Surface[J]. Science,2005,308(5723):847~850.
[16]Pinker R. T., Zhang B.,et al. Do Satellites Detect Trends in Surface SolarRadiation?[J]. Science,2005,308(5723):850~854.
[17]Wright L J, Hoblyn R A, et al. A Threatened Species Benefits from ClimateChange? [EB/OL]. 2002. 省略/articles/meeti ngs/judging/woodlarkposter.pdf.
[18]Bjrn L. Global warmingare we doing t he right thing? [EB/OL]. 2001.image.guardian.co.uk/sysfiles/Guardian/documents/2001/08/14/war ming.pdf.
[19]IPN. Climate Chang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 blueprint fromthe Sust ainable Development Network[R]. London: International Policy Network, 2004. 3.
Cognition Research on Global Climate Change
WANG Jingmin WEI Dong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Shan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Jinan shandong 250014, China)
关键词: 欧盟排放交易机制; 立法进程; 启示
中图分类号: DF468.3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1-6604(2012)03-0017-05
基金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0JZD0018); 教育部2009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0-061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
作者简介: 秦天宝,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付 璐,高级环境法规专家,法学博士,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非附件I国家,中国不承担减排温室气体的国际义务,但是中国政府已提出建设低碳经济的战略,并承诺在2020年前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在2005年的排放水平上降低40%—45%。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指出,要利用金融市场来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提及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上的调节作用时,他更是明确指出要认真研究、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探索在国内试行排放配额制、发展排放配额市场。
在上述背景下,本文以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作为研究对象,从立法进路和立法支持的角度出发,力求从欧盟立法进程中总结出对中国碳交易立法的启示。
一、 欧盟排放交易的立法进路及其启示
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的立法采取了渐进式(Learning by Doing)的立法进路,其最显著的特点在于:一方面,对于排放交易这一陌生的新型环境管理手段,欧盟本着摸索学习的态度,在建立排放交易机制之初,不以制定理论上最佳的立法方案为目的,而是选择企业能够接受的、且政府可以实施有效管理的立法方案,进而确保排放交易机制在欧盟的最终建立;另一方面,在排放交易机制建立之后,欧盟积极地从机制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寻找解决方案,并根据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进程和欧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调整,逐步地修订和完善排放交易的立法,帮助欧盟实现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减排温室气体这一政策目标。欧盟这一渐进式的立法进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摸索期
1. 为确保机制建立做出必要的妥协,在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建立之前,排放交易对于欧盟层级的环境管理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的环境管理手段,传统的命令与控制式的行政强制性管理仍是欧盟应用的主要管理方法\[1\]81。 而且在此之前世界上还未有大范围应用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的案例,欧盟没有直接的经验可以借鉴。
因此,如何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重要的问题上让企业和管理者均能接受一个新型的管理手段,并使之有效地运行是欧盟在立法调研和立法过程中一直寻求解决的问题。欧盟采用的方法是在立法上做出适当妥协,在理论上最佳的立法方案和最易被企业和管理者接受的立法方案之间找到折中方案,既能减小机制建立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又能尽量保证机制建立后实现其立法目的。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第一交易阶段,欧盟选择以历史排放量为基础数据向企业无偿发放配额,这本身就是一种向企业的妥协。一般而言,排放配额的发放主要有无偿和拍卖两种方法。当时欧盟不掌握企业二氧化碳历史排放量的数据,只能依靠企业自行上报相关数据。这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因为企业自行提供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一般较低。与之相比,拍卖显然更为高效和公平。但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欧盟还是采用了以历史排放量无偿分配配额的方法,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获得企业界对建立排放交易机制的支持。当时的欧盟企业对排放交易机制完全陌生,并已习惯了不为企业活动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支付任何成本。若立法规定其不得不为获取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支付费用,他们势必大力游说本国政府,反对欧盟排放权交易机制建立。从结果上看,欧盟对企业的妥协,换来了欧盟排放交易机制的快速启动。
另外一个例子是,《2003排放交易指令》未对装置关闭时如何处理排放配额的问题做出任何规定,这是欧盟对成员国做出的一种妥协。成员国国内政府的政策目标是多重的,推动本国的经济发展、保证就业率是国家议事日程上的首要任务,欧盟立法很难要求成员国政府鼓励其境内企业关闭二氧化碳密集型的装置。因此,欧盟在立法上有意在这个方面保留空白,将决定权交到成员国政府的手中,让其根据国内政策的需要选择具体的处理方法。欧洲委员会采取这一做法也是为了尽快使成员国接受指令所做出的一种妥协。
2. 机制建立之初保持其简单性与确定性。欧盟立法在设计第一交易阶段的规则和制度时,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两条:其一,保持机制的简单性,让各成员国尽快学习如何运行排放交易机制,完成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其二,保证机制的确定性,即政府管理者有能力监管其所设计的排放交易机制的运行。
保持机制简单性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在排放交易机制第一交易阶段,欧盟选择调控主要排放源。这些排放源是以欧盟《综合污染防治指令》的管理框架为基础挑选出来的。《综合污染防治指令》是针对欧盟境内大型工业点源污染源的所有污染物,已经建立起的一套综合的排放许可证制度。该指令附件I列出了污染源清单,且接受管制的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碳和其他五种温室气体。《2003排放交易指令》选择将《综合污染防治指令》污染源清单上最主要的大型的、静止的排放源纳入其适用范围。这样做不仅可以创建一个足够大的排放配额交易市场,保证市场流动性,而且它利用已经成熟的制度基础,使机制的运行简单,让成员国能够在第一个交易阶段完成有关排放量监测、报告和核实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保持机制的确定性方面,欧盟对温室气体种类的选择做出了很好的说明。机制建立之初,调控的适用范围仅有二氧化碳这一种温室气体。除了因为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占比较大外,另一个重要因素是需要对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准确监测,这也是排放交易机制有效实施的前提之一。当欧盟制定该指令时,二氧化碳是六种温室气体中欧盟唯一能够保证对其排放情况进行长时间高质量监测的气体,而对其他温室气体的监测还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 修订期
1. 解决问题。待欧盟排放交易机制建立后,欧盟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通过立法修订针对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这体现在对以下几个问题的处理上:
第一,排放总量的设定。首先,为确保排放交易机制的建立,欧盟允许以企业提交的历史排放量数据为依据向其无偿发放排放配额,并以此数据为基础设定排放配额的总量。但是,欧盟清楚选择这一做法的风险,于是,在立法时也同时要求企业必须从2005年开始提交经核实的排放量数据,而且将排放量的监测、报告与核实作为制度予以规定。正是基于这一制度的建立,当成员国政府提交第二交易阶段的国家分配方案时,欧洲委员会比较经核实的排放量数据,在计算各成员国提交的国家分配方案拟定的配额量后,将其总量消减了10.4%,以保证欧盟顺利实现《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减排指标。其次,虽然欧洲委员会有了经核实的排放量数据,可以更好地衡量成员国政府提交的国家分配方案所拟定的排放配额总量,但是,各成员国分别设定各自的配额总量的做法,不利于欧盟实现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减排20%的目标。所以,欧盟在2009年修改《排放交易指令》时,决定在第三交易阶段,开始由欧洲委员会设定全欧盟范围内的排放配额总量,取消了国家分配方案的模式。
第二,新准入者和装置关闭时排放配额的处理问题。由于《2003排放交易指令》未对新准入者和装置关闭时排放配额的分配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在第一和第二交易阶段,各成员国自行制定不同规则。这导致成员国之间的规则各异,透明度低,增加了机制运行的复杂性,还影响了不同国家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于是,《2009排放交易修改指令》对这两个问题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在新准入者方面,欧盟决定建立欧盟范围内统一的新准入者储备库,且针对新准入者适用欧盟统一的分配规则,原则上讲,新准入者将适用与现有装置相同的配额分配方法;在装置关闭时配额分配方面,2009年修订后的《排放交易指令》规定,一旦装置停止运行,就不应再向其发放无偿配额。
2. 不断完善。除上述对实践中出现问题的解决之外,欧盟通过对排放交易立法的三次修订,不断地完善排放交易机制。其不断完善的目的和方法如下:
首先,立法修订的首要目的是一致的,即降低欧盟减排温室气体成本,以成本效益的方式实现减排指标。最典型的例子是不断扩大排放交易机制的适用范围。欧盟历经几次修订将更多的温室气体种类和活动种类纳入排放交易机制,主要目的就是提供更多的减排机会,降低减排成本。这符合排放交易的原理,即排放交易的范围越大,涵盖的排放源越多,各个排放源之间的减排成本差异性就可能越大,就越有形成排放交易的可能。
其次,欧盟在制定《2003排放交易指令》时就已经为立法修订做出了授权,规定了时间表、审查背景和具体的审查事项。《2003排放交易指令》第30条(2)款规定,基于指令实施所获得的经验、温室气体监测技术的进步及国际气候变化政策的发展,欧洲委员会应在2006年6月30日前起草一份指令实施情况的报告和提交相应的立法修改提案,且列出了实施情况报告所应考虑的事项清单。就是基于该条规定,欧盟在2009年对排放交易指令做出了大幅度的修改。
(三) 对中国的启示
欧盟这种渐进式的立法进路不仅帮助欧盟在较短的时间内赢得了成员国政府、企业和环保团体等各利益方的支持,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跨国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而且欧盟通过机制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对其不断的立法修订,使得该机制日益完善,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中国若拟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也应当采取渐进式的立法进路,边做边学。首先,中国在排放交易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远远均少于当时拟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的欧盟,虽然在欧盟层级排放交易的实践非常少,但是欧盟不少成员国已经在各自国内的不同领域实施了不同污染物的排放交易,其中也包括温室气体的排放交易机制,例如英国。其次,虽然有欧盟的实践经验可供中国借鉴,但是毕竟中国与欧盟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上至政治体制、经济水平、法律传统,下达环境管理能力和环保团体所能发挥的作用。因此,中国需要进行独立的研究和实践,去摸索适合中国自己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模式。
在上述背景下,渐进式的立法进路应该更加适合中国。中国可以建立简单的、小范围内的机制作为试点,通过试点模式,慢慢摸索建立大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的可行性。
三、 欧盟排放交易立法的智力支持及其启示
(一)研究为立法做铺垫
欧洲气候变化项目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对欧盟各个领域减排温室气体的潜力和措施进行综合的研究,选择最适合欧盟的政策措施组合,找准对排放交易机制的政策定位;二是尽可能让温室气体排放链条中的各个利益方充分地参与政策制定的过程,从而有效推进气候变化这一涉及多领域、需要多部门合作的政策问题的研究。
欧洲气候变化项目由欧洲委员会的环境部门负责组织管理,以工作组的模式分别讨论各领域的减排潜力和应对措施。这一项目于2000年6月启动,一期工作为期三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0年至2001年,研究工作集中在能源、交通和工业领域,分为六个工作组,分别为能源供应、能源消费、交通、工业、科研和《京都议定书》的灵活机制。第二阶段是2002年至2003年,研究集中在探究其他领域减排温室气体的可能性,分为三个工作组,专门研究《京都议定书》的灵活机制、欧洲森林的碳吸收潜力及改进农业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碳吸收能力。该项目的二期工作于2005年10月启动,为期两年。共分为六个工作组,一个工作组审查项目一期的实施效果,包括交通、能源工业、能源需求、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农业和林业五个领域;三个工作组分别研究航空业、汽车、碳捕获和储存领域的减排措施;第五个工作组研究适应气候变化的对策;最后一个工作组对欧盟排放交易机制进行审查。
从欧洲气候变化项目工作组的工作内容安排,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它涵盖了气候变化涉及的所有重要政策领域,即能源、交通、工业、农业、林业及《京都议定书》的灵活机制。它是在一个大的项目框架下,对气候变化问题进行综合的研究模式。正是基于对欧盟主要领域减排潜力和措施的综合研究,欧盟才决定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并逐步扩大其适用范围,将该交易机制作为欧盟减排温室气体、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核心和基石。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指令的立法提案即是在该项目一期第一阶段的工作结束后,于2001年10月提出。而该项目二期对航空业减排潜力和措施的研究以及对欧盟排放交易机制的审查为2008年修改排放交易指令将航空业纳入排放交易机制和2009年排放交易指令的大幅度修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欧洲气候变化项目作为一个全面研究欧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项目,为研究和制定这一涉及多领域、需要多部门合作的气候变化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气候变化问题本身的特点和欧盟的机构设置增加了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难度。第一,气候变化问题产生的原因导致要解决此问题必须涉及众多重大政策领域。大气变暖进而引起气候变化的绝大部分温室气体源自化石燃料的燃烧,特别是石油、煤炭、天然气、褐煤和木材,这些均是能源的来源。在欧盟内部,影响能源的生产、供应和消费的措施属于能源政策范畴,这些燃料的运输属于运输政策范畴,而气候变化的影响属于环境政策范畴,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其他政治领域还包括农业政策、税收政策、对内和对外贸易政策。第二,欧盟不存在统一协调气候变化问题的机构设置直到2010年2月17日,欧洲委员会成立了新的气候行动部门(DirectorateGeneral for Climate Action)负责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政策法律的制定与协调。。《欧共体条约》规定欧盟仅能在条约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而没有“气候变化”或相类似的名称,且未授权欧盟在能源政策领域行使职权 《欧共体条约》第3(1.u)条规定仅允许欧盟在能源领域采取“措施”。,能源政策更多是依靠成员国政府间的合作,每个成员国都享有否决权。因此,在欧盟层级气候变化问题是作为环境保护问题对待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相应地相关政策均是由环境理事会研究和通过的,未成立专门的协调气候变化问题的机构。第三,虽然从理论上说,欧盟任何理事会的决定对所有欧盟层级和国家层级的机构和政府部门有效,但是实际中,欧盟实行的是垂直式的管理模式,从欧洲委员会和理事会到区域和国家级别的政府部门,都有各自部门的工作目标、重点和优先领域。
正是基于上述气候变化政策制定所面临的困难,欧洲气候变化项目成为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模式。该项目所设立的每个工作组均包括欧洲委员会的相关政策部门、成员国政府相关政策部门、工业、环保组织和科研单位的代表。各利益方广泛参与的模式有利于在政策制定的初期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使得最终出台的政策具有可行性,并获得管理方和被管理方最大程度的支持。
(二) 研究内容和思路
欧盟在建立和完善排放交易机制的过程中,对排放交易这一本来陌生的新型环境管理手段做了哪些方面的研究,采用了什么研究方法,这对于拟建立此类交易机制的国家和地区的政策制定者来说具有学习意义。在欧盟排放交易机制立法进程中,伴随每一项立法提案文件的,欧盟都会公布一份该项立法提案的影响评价报告。从这些报告中,可以梳理出欧盟排放交易机制的立法研究对象和思路 To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DG Environment, Designing Options for Implementing an Emissions Trading Regime for Greenhouse Gases in the EC, Foundation for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and Development,22 February 2000; 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paperExtended Impact Assessment on the Directive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amending Directive establishing a scheme for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llowance trading within the Community, in respect of the Kyoto Protocol’s project based mechanisms, COM (2003) 403 final; 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document Accompanying document to the Proposal for a Directive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amending Directive 2003/87/EC so as to include aviation activities in the scheme for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llowance within the Community Impact Assessment of the inclusion of aviation activities in the scheme for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llowance trading within the Community, COM (2006) 818 final; Commissions staff working documentAccompanying document to the Proposal for a Directive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amending Directive 2003/87/EC so as to improve and extend the EU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llowance trading system Impact Assessment, COM (2008) 16 final. 。
欧盟在拟建立和修改排放交易机制的过程中,针对排放交易主要实施了以下方面的研究工作:首先,在讨论是否和如何建立排放交易机制阶段,研究的问题有实施欧盟排放交易机制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除经济效益之外,排放交易作为一种环境管理手段的其他优势;排放交易适用范围的选择及其选择标准;排放配额的分配,包括在成员国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分配问题;排放交易机制的遵守问题;与其他现有相关政策法律的协调问题。
其次,待排放交易机制建立之后,在排放交易指令的修改完善过程中,研究工作集中在如下方面:排放交易的适用范围;排放交易机制的遵守与执行问题;增强排放交易机制的统一性与可预见性的问题;与《京都议定书》项目机制和其他交易机制连接的问题。
就研究思路而言,从整体立法提案的结构到立法提案中每一个政策方案的分析,欧盟都遵循了这样一种研究思路:第一,立法和每个政策方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排放交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第二,希望达到的目标是什么;第三,达到上述目标的政策方案有哪些;第四,分析不同政策方案的影响是什么,包括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第五,如何监测与评估政策方案实施后所产生的影响;第六,提出最终选择的政策方案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值得指出的是,欧盟在分析每个政策方案的影响时,适用的标准是综合性的,包括实施某个政策方案的环境实效性(environmental effectiveness)、经济效率(economic efficiency)、行政成本、对公平竞争与欧盟统一市场以及就业的影响。当然,这些标准中最重要的是环境实效性与经济效率,这正是建立欧盟排放交易机制的目标,即以最低的成本实现减排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指标。
(三) 对中国的启示
首先,中国有关排放交易的实践活动和研究非常有限,需要针对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的立法开展科学的、系统的研究工作。虽然中国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已经进行了近二十年,但是其实施的地理范围只限于少数城市和省份,涉及的行业领域也远远少于温室气体排放所可能涵盖的行业领域,因此积累的实践经验不足。而在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方面,中国现在只是参与了《京都议定书》项下的清洁发展机制,是通过中国政府的主管部门,与国外的政府和企业进行项目合作,这与真正意义上的国内企业间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的要求相距甚远。此外,伴随这些少数的、零散的排放交易的实践活动,相关的研究工作也仅限于一些学者的个人研究兴趣,缺乏有组织性的系统的、科学的研究工作的投入。即便中美之间在二氧化硫排放交易方面组织了若干合作项目,但是可以看到的研究成果不多,更多的合作成果是帮助某个地方政府组织建立二氧化硫排放交易机制。因此,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由政府部门组织,参考欧盟研究对象和思路,对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进行系统化的科学的研究。
其次,应将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政策的制定放在研究应对气候变化的大政策的背景下,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各种政策进行综合性的分析,找准对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政策的定位,保持其与其他政策措施的协调性。欧盟将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定位于其减排温室气体,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核心与基石。至于中国若实施这一排放交易机制,如何定位的问题,将涉及对中国应当气候变化各种政策的影响的全面评估,这包括环境影响、经济影响、行政成本、就业等诸多方面。
最后,鉴于气候变化问题本身的特点,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这一项政策的研究,将涉及多领域政策部门和多行业的参与,这在中国也不例外。而且中国一直以来的部门之间职能的交叉与重叠以及企业和其他非政府机构参与政策法律制定过程的不充分性,将使得包括排放交易机制在内的应当气候变化政策的立法研究愈加困难。因此,建立一个类似于欧盟的欧洲气候变化项目的平台,给予温室气体排放链条上的各个利益方充分的机会参与这一政策的研究过程,这将有助于政策制定者掌握来自不同政府管理部门、企业界、环保团体、科研单位的更全面的意见反馈,收集更详尽的信息,更好地协调各个利益方的立场,获得各利益方对排放交易更广泛的支持。
关键词:碳金融;农业经济;低碳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工业发展迅速,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我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都是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生产方式,经济增长质量不高,资源环境压力巨大,温室气体排放量高居世界前列。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中国作为主要的发展中国家,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不仅是对世界的贡献,也是解决中国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键。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既是《国际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要求,也是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一、碳金融的产生及概念
1.碳金融的产生
《京都议定书》最重要的成果是它明确了碳排放的总量目标和分解指标,对附件一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作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定量限制。《京都议定书》还规定了三个灵活机制:联合履约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和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IET)。在《京都议定书》的约束下,每个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具有了商品的属性。由于二氧化碳对全球气候影响的无差异性(即不同地区排放的二氧化碳具有相同的增温效果),以及各国进行碳减排的成本不同,碳排放权因此具有了价值,从而在减缓气候变化领域形成了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交易对象的市场,并直接催生出碳金融市场。世界银行2006年将提供给温室气体减排量购买者的资源定义为碳金融。由此看来,广义的碳金融是指与二氧化碳排放有关一切经济、金融活动。
1.2碳金融的概念
碳金融是由低碳经济的发展而催生出的一个全新的金融概念。世界银行对碳金融的定义为:“碳金融是指向可以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的项目提供资源”。①由于其“可以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的项目”将碳金融局限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约机制(JI),而只有这两个机制才能获得“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因此世界银行的对碳金融的定义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索尼亚·拉巴特(Sonia Labatt)和罗德尼·怀特(R·R·White)从环境金融的角度出发,认为碳金融是指在碳约束社会下的一种对金融风险与机会的探索,并通过市场机制转移环境风险并实现环境目标。
笔者认为,狭义的碳金融是指各利益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以及环境保护组织等)间对温室气体(尤指二氧化碳)的排放权或排放配额进行交易的金融活动;广义的碳金融则是围绕“碳排放”的一切金融活动,既包括碳金融的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也包括财政、金融、监管等各方面的政策支持体系。
二、研究碳金融在农业经济中的理论意义
2.1碳金融研究的理论意义
现代金融理论从诞生至今已经具备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理论框架,确立了其在经济金融领域中的正统地位,并且在此基础上逐渐向其他领域渗透。碳金融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它是对传统金融的延伸和升华。碳金融研究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本文的研究定位在碳金融如何在农业经济中发挥作用,以期在这方面发现其价值。
2.2碳金融是应对全球气候危机问题的双赢解决方案
碳金融是全球各国政府、各利益集团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公共问题的博弈结果,它创造性的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转化为一种金融产品,并通过金融市场相互交易机制使买卖双方获益,从而将环境保护的义务转化为一种经济活动,使其具有盈利性,大大削弱了各国经济发展与温室气体减排的矛盾,刺激各国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将温室气体减排由呼吁和倡导转变为实际行动。
2.3碳金融是我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核心支柱
我国的经济快速增长给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尤其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不甚合理,直接导致我国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若我国继续保持快速的经济发展,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将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要保证我国经济的长足发展,必须发展“低污染、低能耗、低排放”的低碳经济。
三、碳金融研究对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意义
中国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国,现代经济的崛起虽然改变了重农轻工的经济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然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仍是举足轻重的,因为它为人民提供满足最基本需求的食物,是其他行业无法取代的。中国近几十年来的经济发展迅速,但是粗放发展模式也带来了资源枯耗和生态环境破坏等严重的负面效应,这些负面效应不光严重影响到城市生活环境,对农村的影响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农村生态环境本就脆弱已成为环境保护的盲区。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问题,既要治理好其他产业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也要改变传统的对生态环境有破坏的农业生产方式,发展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率的低碳农业。碳金融的研究成为我国由粗放式经济发展向低碳模式的转变的方法之一,同时也为传统的高碳农业向低碳农业发展转型提供了开辟了新的途径。
注解:
①http:///Router.cfm Page=FAQ&ItemID=24677#4
参考文献:
[1]孙敬水.计量经济学(第二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人体移植手术试验成功
欧洲一跨国研究小组研制出一种新型人工角膜,首次成功移植给了一位盲人患者,使其视力得到了显著提高。研究人员称,如果后续试验获得成功,预计这种人工角膜可在2010年年中投放市场。
角膜就像眼睛最外层的镜头一样,可以把光线聚焦到视网膜上,同时屏蔽外界的灰尘和细菌,其对眼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据估计,全球可通过移植角膜恢复视力的眼病患者超过百万。由于目前角膜移植还主要来源于其他人的捐赠,数量十分有限,因此,用异质成形材料制成的一种特殊屈光装置―人工角膜,来进行移植,就成为了医学上的一大需求。
然而,研制替代性人工角膜并非易事,除了良好的光学性能以外,人工角膜还必须满足多种化学和物理特性才能成功用于人体移植。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聚合物研究所、雷根斯堡大学附属医院眼科学系等单位的科学家们共同找到了解决方案。他们经过反复试验,最终选用一种商用的疏水丙烯酸聚合物作为成形材料。
(顾世显)
什么是《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京都议定书》的签署是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美国曾于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核准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在2002年也正式批准《京都议定书》。经过近8年争执,《京都议定书》获得120多个国家确认履行公约,议定书在2005年2月26日正式生效。
(书源)
新词典
肌肉音乐剧:这是由日本创建的一种让剧团中的成员用肌肉演奏音乐的音乐表演剧目。表演者多是退役的奥运会运动员。
如果低碳全球化是人类发展的必由之路,那么应对低碳甚至利用低碳,是各国的当务之急。毋庸置疑,低碳对一国而言,意味着推高能源成本,阻碍经济发展。对于部分国家而言,低碳全球化意味着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和促进就业的助推器。
近年来,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浪潮中,低碳理念得到了各方响应,逐渐成为垒球共识。发展低碳经济已经陆续进入各发达国家的战略规划。我们对此可以做崇高的理解,正如发达国家宣示的那样: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地球和人类的生存空间。但事情可能不是那么简单,发展中国家也可以这样理解:发达国家通过发展低碳技术和相应的管理模式,形成低碳优势,继而在气候谈判中施加碳减排压力,同时逐步提高相关的碳标准,从而制造低碳壁垒,制定绿色标准,迫使发展中国家减排,借机向外输出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
当前,在低碳产业领域,发达国家凭借技术、人才、资金以及公民环保意识等各方面的优势,积极发展领先的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并着力向全球输出。欧盟目前领先。在排放指标、科研经费投入、碳排放机制、节能与环保标准、低碳项目推广等各方面,欧盟引领低碳潮流。欧盟2005年启动限额与交易体系,总体减排指标被层层分配,逐一分配到各成员国、各行业和各公司,目前已经覆盖了地区内30%-50%的工业和能源行业。2007年年初,欧盟把低碳经济确立为未来发展的方向,并将其视为一场新的工业革命。2009年,欧盟宣布在2013年前出资1050亿欧元支持绿色经济,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保持欧盟在低碳产业的世界领先地位,接着又提出在未来十年内增加500亿欧元专门用于发展低碳技术,将在风能、太阳能、生物能源、二氧化碳的捕获和储存等六个具有发展潜力的领域大力发展低碳技术。除了致力于在低碳技术领域保持全球领先之外,欧盟还开创了许多低碳发展机制,比如排放交易体系。
美国在奥巴马成为总统后,对气候变化的态度明显改变,决心积极应对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美国众议院2009年6月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将用立法的方式将“碳排放额”逐级分配并进行市场交易。
为了给发达国家的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创造新市场,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减排压力与日俱增。这一点,我们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美国最为直接,认为发展中国家也必须承诺采取行动削减温室气体排放。欧盟相对温和,提出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如果其他主要国家采取相似行动,欧盟可以将目标提高至30%。这种有条件的承诺,对发展中国家形成巨大减排压力。如果强制减排,主要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应该是发达国家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输出的最主要市场。
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发达国家显然想把低碳垒球化做成推动经济增长的机会。在金融危机的阴影下,奥巴马欲借碳减排及新能源开发计划促进美国经济增长,称“此举能够创造数十万就业岗位”,如生产太阳能板和电动汽车的工厂、环保建筑以及相关安装和服务行业等。2010年3月,欧盟《欧洲2020战略》,提出打造一个绿色知识经济体,将在节能减排、发展清洁能源、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教育和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将低碳产业培育成未来的经济支柱。主要目标是以低碳发展转变欧盟的增长方式,领先未来全球低碳技术和管理创新,创造低碳就业机会。研究表明,到2020年欧盟仅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就业人数就可达到280万。
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的低碳发展战略将对整个国际市场和贸易格局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发达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外贸的主要市场,未来发达国家的低碳壁垒将多种多样,比如低碳通行证、碳关税,等等。发达国家除了自己转变发展方式,也将通过贸易和投资影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发展方式。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发达国家与碳相关的环保标准在不断提高。比如,2009年10月欧盟通过新法规,普遍提高了纺织品、鞋类及电器的环保标准,直接限制了部分低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