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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低碳旅游;生态旅游;路径
[中图分类号]F59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6-0140-03
生态旅游(Ecotourism)自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特别顾问Ceballos-Lacurain于1983年首次提出至今,其定义和旅游对象以及实现过程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在生态旅游实践中,它主要强调的是一种理念:保护、负责任和维护社区利益,至今还没有形成一个可以在实践中操作和运用的独立完善的评价体系。由于“生态旅游”一词在旅游行业滥用,使大家感到生态旅游是一个很虚的东西,难以落到实处,旅游者对生态旅游产品也无所适从。在发展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的呼声下,低碳旅游概念诞生了。业内专家学者认为,低碳旅游的提出,是发展生态旅游理念的一种实际行动响应,是将生态旅游发展的理念转化为一种具体可操作的旅游发展方式。
一、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现状:实践与理念出现偏差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生态旅游的概念开始传入我国,并很快引起了学术界和实业界的关注,尤其是一些经营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旅游产品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企业,更是对生态旅游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其中,不少人对生态旅游的理解仅仅停留在走向自然、使用自然资源上,一些旅游经营者缺乏环境意识和专业能力,急功近利,打着生态旅游的旗帜只为获取高额利润,很多地方用发展大众旅游的思路来发展生态旅游,在一些自然保护区违反有关管理条例,在缓冲区甚至核心区内开展生态旅游活动。正是这种对生态旅游发展缺乏规范和标准,造成了很多地方的环境破坏,出现了“生态旅游”成为“生态杀手”的现象。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应该说与我国目前没有从综合管理的角度提出一个统一的生态旅游认证标准、建立一套完善的生态旅游认证指标体系,使旅游企业在生态旅游项目开发与生态旅游区的建设过程中缺乏相应的规范和完善的评价体系实现其对自然和社会负责的承诺是有直接关系的。
目前,我国很多学者对生态旅游的检验标准、生态旅游景区的评价指标及判别标准、生态旅游活动的开展所带来的影响(包括环境、经济、文化、社区、伦理、资源等方面的内容)有过研究和探讨,但在这些研究中尚未出现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结论,也没有加入对生态旅游真实性判断的研究。国内生态旅游的研究无论是资源价值的评价还是区域开发对环境影响方面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属性探索和开发研究的初期概念辩争阶段,缺乏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成功模式和案例。
二、低碳旅游:实现生态旅游的一种可量化路径
(一)对生态旅游内涵的诠释
生态旅游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但对生态旅游的概念、内涵的理解存在不同观点。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认为:生态旅游是对未受干扰的自然区域进行的对环境负责的旅游和游览,目的是享受和欣赏自然,促进环境保护,旅游者带来的负面影响小,但又能给当地居民提供社会经济效益。它强调的是游客在旅游过程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与自然知识,尽量不改变生态系统完整,维护社区经济利益。但对于游客来说,游客的活动范围以及活动形式要达到一个怎样的度才不会对生态系统和环境造成破坏,应该说我国的景区管理者目前还没有给游客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操作和衡量的标准,所以说,生态旅游更多是在理念上对游客的一种指导。低碳旅游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刘啸认为,低碳旅游是以低碳经济理念为基础,通过食、住、行、游、购、娱的每一个环节来体现节约能源、降低污染的绿色旅游。它的内涵是:运用低碳技术和推行碳汇机制来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低碳旅游贯穿于整个旅游过程,强调旅游活动中食、住、行、游、购、娱等全方位的低碳化,通过对各个环节碳排放量的计算,让游客在旅游活动过程可以非常清楚地明白自己采取怎样的旅游方式能够减少碳的排放,不会涉及像生态旅游一样有关于对旅游资源、对象和过程的争议,而且突破生态旅游中的旅游规模的限制。低碳旅游不仅是一种理念,更重要是一种措施,是目前最可行的、可量化的可持续旅游发展模式,诠释了生态旅游内涵。
(二)对生态旅游发展目标的诠释
低碳旅游和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旅游方式,都属于可持续旅游的范畴,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但低碳旅游却是一个综合概念,它是对生态旅游、可持续旅游发展理念的一种行动响应,是将生态旅游、可持续旅游发展的理念转化为一种可操作的旅游发展方式。生态旅游着眼于“生态”,即“自然旅游”,强调旅游发展中“资源的原真性”,倡导通过更少的人为干扰来实现可持续旅游的发展目标;低碳旅游则着眼于“低碳”,强调“运用低碳技术”和“倡导低碳消费方式”,强调旅游各个环节运用低碳技术,建设低碳旅游吸引物,建构低碳旅游社区,营造低碳旅游体验环境。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是在生态文明理念导向下的一种新的旅游发展方式,提倡通过各种低碳技术的革新和旅游消费方式的转变来实现可持续旅游的发展目标。从这点来看,低碳旅游比生态旅游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性;生态旅游则更具有理论指导意义,更多层面上是一种理念,表达人类对旅游发展的一种价值取向的追求。因而,低碳旅游是通过在旅游各个环节减少碳的排放量来实现对环境的保护,最终达到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低碳旅游的实现途径
(一)政府层面的实现途径
1 制定、出台一套完整的低碳旅游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实现低碳旅游必须依靠政府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规划、法规、政策等措施,为发展低碳旅游创造有利的宏观环境和内在机制。我国旅游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但更多的是内部原因,即政策制定的滞后。所以,目前当务之急是由政府牵头制定一套完整的我国旅游业减排的政策框架,并提出具体的战略措施。旅游业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应用需要政府相关平台支持和机制保障。例如:建设低碳旅游国家工程实验室或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研发基地、低碳交通工具研发及控污减排等关键技术;建立节能减排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和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与成果转化体系;国外在低碳技术的应用上已经有了一定的研究基础,因而,可以通过建立国际合作平台,通过技术转移和市场化运作进行转让,共享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
2 在行业内全面推行低碳旅游企业标准认证制度。国外非政府组织发达,各类环保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参与了许多可持续旅游发展项目。我国的实际情况决定了低碳旅游企业标准认证制定工作必须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由旅游行业相关部门以及主要旅游专业研究机构共同参与制定低碳旅游企业标准。通过建立完善的低碳旅游企业标准认证体系并在行业内全面推行,有助于真正理解低碳旅游的内涵,能为旅游企业在开发与经营管理过程中提供依据和标准,同时,也使旅游企业有动力和压力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减少旅游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防止对低碳旅游概念的滥用,进而规范旅游市场。另外,通过建立旅游行业“碳身份标识”系统,制定科学、完善、操作性强的评定标准,对旅游业相关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休闲娱乐、旅游商品、旅游产品(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线路等)进行严格评定分级,通过标识符号等进行直观标识,以便旅游者辨识其节能环保水平,使旅游者更方便、准确地对低碳旅游产品的进行识别,同时也能唤起旅游者对其旅游活动和消费行为的审视。通过现代数字化网络,建立旅游行业“碳身份”信息库,扩大“碳身份标识”系统的社会影响力。
(二)旅游企业层面的实现途径
1 应用、推广低碳技术,提供低碳旅游产品。旅游业的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自交通、住宿以及主题公园等旅游活动。目前旅游业节能减排工程着重在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相关旅游活动及相关设备制造等耗能环节上。旅游企业应加强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改造和创新上。旅游企业通过形成低碳联盟,推广、交流节能减排技术,提供低碳旅游产品,倡导低碳旅游方式。例如:在低碳旅游景区要创建循环型景区,严格遵循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运用生态学规律指导旅游开发和管理、旅游活动的开展,以达到“合理开采、高效利用、最低能消耗和最低污染”的目的。酒店业应在建筑节能、酒店节水、新能源利用方面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降低能源消耗,达到绿色饭店的要求。
2 培育低碳旅游消费观念,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采用哪种旅游方式,最终还是取决于旅游者的选择。旅游企业要通过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各活动载体的作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增强旅游者的低碳旅游意识,使旅游者自觉主动承担节能减排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指导游客消费时选择符合认证标准的低碳旅游产品,引导旅游者转变消费观念。同时,旅游企业通过各种营销渠道和手段推广普及基于互联网的低碳旅游节能减排计算软件,收集、整理国内外低碳旅游小窍门和实用,按旅游“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分门别类地总结形成便于旅游者携带和操作的《低碳旅游手册》,让旅游者在每次旅游结束后,计算低碳旅游与一般旅游模式相比较减少的碳排放,从而发掘旅游者降碳、节能减排的潜力和积极性。
1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的积极影响
自然保护区采用生态旅游的管理方式来进行管理,这对自然保护区来说有着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如下:
1.1 能够为自热保护区建设筹集相应的资金
根据权威部门调查,我国绝大部分自热保护区都缺少将建设资金,平均下来每个自热保护区建设过程中,大约有60%的资金缺口,而管理方面的费用每年有26%的缺口。正是因为自热保护区的建设资金非常缺乏,因此从整体上看,我国的自热保护区各项基础设施以及相应设备极其缺乏,这使得自热保护区一直以来都未发展起来。究其原因,正是由于传统的管理方式过于落后,而生态旅游管理方式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求,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因此融资渠道更多,能够为自热保护区创造更多的收益。通常情况下,生态旅游管理所需用资金,主要来源于私自投资、国家财政支持、地方政府财政支持、自热保护区自己出资等,而管理过程中所获得收益,也是按照上述这个顺序来进行分配。也正是因为如此,可能会有更多的个人原因投资自热保护区,进行生态旅游开发。
1.2 实施生态旅游管理模式,有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自热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涉及到非常多的产业,如果一个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成功,则其周围的产业也会带动起来,比如交通运输、宾馆、餐饮、产品制造等。这样当地的民众就可以抓住这个机会,创业或者就业,这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
1.3 生态旅游管理,能够有效的提高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生态旅游并不同于普通形式的旅游,生态旅游融合了环境教育、管理等,属于高层次的旅游形式。生态旅游开展的过程中,能够最大程度的调动民众环保的积极性,也能够提高民众的环境保护的意思。如果每个自热保护区都能够实施生态旅游管理模式,我国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一定会全面的提高,景区环境将不会被恶意破环,也能够有效的解决自热保护区经济发展,环境损坏的问题。也正是如此,自热保护区才能够真正的实现可持续发展。
1.4 有利于提高自热保护区的声誉
尽管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就已经建立了自热保护区,但是因为政府对此重视不足,同时未能进行大量的宣传,再加之,我国当时的民众并没有过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因此绝大部分人对自热保护区并不了解,甚至完全不了解。但是实施生态旅游管理之后,更多的旅游者会进入到自热保护区中观赏、游玩,通过不断的宣传与传播,自热保护区会被更多的人熟知。这样不仅有利于自热保护区实现经济效益,也能够让自热保护区实现社会与生态效益,三者达到有效的协调。
2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与可持续发展措施
2.1 注重保护、旅游开发要以保护为基础
自然保护区发展过程中,一定要以保护为主,尽管生态旅游管理自身就是一种积极性质的保护,但是因为广大的民众对生态旅游并没有深入的了解,而且我国现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因此即使是生态旅游开发,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破坏当地环境的问题。因此这就要求自然保护生态旅游开发务必要注重保护自然资源,并能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旅游活动的开发要以环境保护为前提,换言之,经济效益必须要以生态效益为前提条件。
2.2 合理划定自然保护区内部的功能区
为避免旅游活动对保护对象造成的破坏,同时也为了对游客进行分流以及使旅游资源得以优化利用,进行生态旅游开发的自然保护区应合理制定功能分区。一般将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游憩缓冲区(又叫分散游憩区)、密集游憩区及服务社区。核心区是严格受保护的区域,应严禁各种资源开发活动,仅供观测研究;分散游憩区是少数分散的游客游览的对象,只允许步行或独木舟一类的简单交通工具进入,游客的规模有严格的限制;密集游憩区是游客集中活动的区域,只对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作适当限制;服务社区是游客休憩的集中场所,各类交通工具均可通过,但应位于保护区边缘或外部比邻区。功能区的划分应做到:随着自然保护内容的增加,游客人数越来越少,而对游客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功能区的这种分流作用对自然程度高的地方起到了较理想的保护作用。
2.3 制定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规划的目标就是实现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及其环境得到有效利用和保护,同时使保护区的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因此,规划前必须对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进行详查、分析与评价,并根据生态旅游市场的需求特点,提出规划的总体思想、基本原则及具体目标。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的内容应包括:要根据生态旅游市场的需求及特点,进行生态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的开发规划,并选择适当的开发模式;根据生态旅游产品的特点进行保护区内旅游建设规划,包括景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在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中强调适当建一些生态餐饮业、生态旅馆和生态商店。
2.4 加强立法,健全法制和管理体制
尽管有关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法规,但很多部门仍各行其事,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违章盲目开发的现象屡禁不止。笔者认为存在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个执法不严问题。很多政府部门和法律机构出于眼前利益或自身考虑,对上述现象任其自由发展,导致很多不可挽回的损失。鉴于此,国家应借鉴国外治理自然保护区的成功经验,处理好立法和执法二者的关系。同时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欠妥,多方介入生态旅游业的情况严重,如何组织开发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是由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和旅游部门进行开发,还是由多方组成开发联合体?这些问题国家应组织专家论证,确定一个合适的管理办法。
【关键词】生态旅游;法律问题;建议
一、生态旅游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方向
(一)我国旅游业发展迅速,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旅游业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发展速度最快的产业之一。但是,传统旅游业正在重复着“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据调查,到上世纪末,旅游活动的开展已使全国22%的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对象受到破坏;11%的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退化。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得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二)生态旅游是全球也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方向
传统旅游业带来的环境问题,使得“生态旅游”作为一种全新的旅游理念与旅游发展形式,在20世纪80年代后首先在发达国家蓬勃兴起。它是指人们在欣赏、感受生态美景的过程中,增强环保意识,与生态环境和谐相处,良性互动,共同受益的活动。其本质是尊重生态规律,强调可持续发展。因此真正的生态旅游无论是在开发建设过程,还是在经营过程,都与保护生态密不可分。
着眼全球,生态旅游已成为一种趋势,我国也十分关注。迄今为止,我国已经设立了l700多个自然保护区,各级森林公园已覆盖了除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预计,生态旅游取代自然风景观光旅游只是时间问题。然而,生态旅游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生态旅游的开发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与初衷相悖的生态破坏行为。这其中,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首先要从法治上找原因。
二、当前我国发展生态旅游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一)立法上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中国既没有一部旅游基本法,也没有一部生态旅游专门法,有关生态旅游依据的是其他非专门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二)执法管理上的问题
与立法上的缺失有关,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生态旅游执法管理机构和执法管理队伍,有关生态旅游的执法管理由不同的相关部门多头交叉进行,常常导致“都在管理,都不管理、管理混乱”的现象。
(三)法律监督上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各种生态旅游活动的监督,虽然主体众多,形式多样,但并未形成整体上的合力。在专门国家机关的监督方面,存在人员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权利不到位、自己监督等问题。而主要靠社会监督也是不现实的,尤其是在有关生态旅游法律宣传与教育工作尚未全面铺开的情况下。
三、解决我国生态旅游法律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立法
生态旅游专门立法的缺失是我国生态旅游各种问题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因而完善生态旅游立法也是解决问题的最主要的手段。在以往的相关立法中,重开发,轻保护的立法倾向相当严重。今后在制定生态旅游专门法时,首先要确立生态保护的指导思想。在具体内容中,至少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理清产权关系。我国(生态)旅游景区的产权关系比较特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旅游景区主体产权归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但实际问题却比较复杂:有不少景区位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范围内;或者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位于景区范围内;或者农村集体(包括个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本身就构成景区风景的一部分。这种复杂的产权关系使得生态旅游的景区开发管理矛盾重重。为此,有必要在专门的生态旅游立法中对景区产权问题予以明确规定。建议国家统一制定生态旅游景区的划定标准;一般生态旅游景区的划定由省级人民政府严格按标准执行,世界遗产和国家级生态旅游景区的划定则由国务院严格按标准执行;凡划定为生态旅游景区的,原则上产权统归国家所有,景区内原先的集体所有制产权,由国家按具体标准收购或置换;对于已经构成景区内生态景观有机组成部分的个人所有的那部分产权,应允许其选择变通方式,除由国家收购或置换外,还可由其选择折价入股、租赁、出售返租等方式。
2.明确管理者。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旅游景区的所有权、管理权甚至经营权都由国家拥有,政企不分。这常常导致景区的维护和管理无法合理进行。不仅如此,由于各地的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具体管辖权,导致许多国家风景名胜区和自然文化遗产的所有权地方化,名为国家所有,其实际的管理、收益和处分权的行使则是围绕着地方的利益甚至是地方官员的利益和政绩打转,这已成为生态旅游资源屡遭破坏、资源所有权以各种形式变相转移的主要原因。更大的问题是,中央和地方对景区的管理缺乏统一,各部门条块分割,职能交叉。从国务院部委到省市的厅局,都可以作为所有者的代表对同一景区(的各个部分)发号施令。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国家风景名胜区由建设环保部门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及其他文物景区由文化部门管理;道观寺庙由宗教部门管理;国家森林公园由林业部门管理;国家地质公园由国土资源部门管理;国家水利风景区由水利部门管理;旅游业由旅游部门管理等等。这种分工管理格局,使得生态旅游活动的管理主体林立,权力、责任和能力分散,不仅导致生态管理资源的大量浪费,也容易造成管理混乱、管理不严和管理缺位。
鉴于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我国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严重的现状,建议新的立法要赋予特定部门对生态景区和生态旅游明确的、独立的专门管辖权,使之成为生态旅游的权威管理部门,对全国的生态旅游实行高效管理。
3.规范管理条例。明确了生态旅游的专门管理部门以后,还有一项重要工作也需要由立法加以解决,那就是制定规范生态旅游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尚无这方面的专门立法。对于生态旅游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如生态旅游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估体系,生态旅游区的审批和划定,生态旅游的安全保障体系,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生态旅游资源补偿费用的收取和运用,生态旅游市场的管理,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生态旅游管理者(政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生态旅游者的管理,生态旅游区当地居民的管理等等,都缺乏法律的规制。这必然导致生态旅游经营管理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无法可依。因此,生态旅游管理专门立法要尽快摆上日程。
4.采取灵活有效的经营模式。生态旅游的经营模式,虽然不能由立法加以直接规定,但是,立法却可以也应该对其加以规制。自然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属于公共资源,它具有科研、教育、审美等多种功能,具有珍稀性、唯一性、不能人工再造性等特征,因此,对其开发和经营一定要本着对后代负责的精神,采取慎重态度。反过来说,如果因为担心造成破坏,对于生态旅游资源不敢开发利用,那么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所以,保护和开发要兼顾,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往往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面科学的规划和大量资金投入,才能保证总体开发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如果因为缺乏资金而小打小闹,不仅难以达到开发效果,甚至可能造成对旅游资源的无可挽回的破坏。因此,生态旅游的开发、保护,单靠政府部门的投资是不够的,也是不现实的,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更是如此。而且,纯粹由政府投资,经营管理者缺乏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在压力和动力,也会严重制约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档次和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水平。如果允许多方资金投入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保护项目,一方面缓解了政府无力开发的不足,另一方面也使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有了强大的资金后盾,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当然,要达到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双赢的目标,还应对非国有资金介入生态旅游的开发有一个范围、程度和方式的限制,这值得有关专家认真探讨。
允许非国有资金的介入,实际上就是将生态旅游资源的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剥离出来,有条件、有期限地让渡给投资方,从事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市场运作。经营权的剥离应该彻底,经营权剥离之后,政府部门应该完全抽身其外,不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而是以一个纯粹的管理监督者和生态旅游资源保护者的身份履行国家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经营权的剥离过程要有科学的评价、规范的运作和严格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
至于允许介入生态旅游开发的资金来源,应该是多渠道的。除了国内资金外,鉴于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对外资也不能例外。但对外资应注意一些特殊性的问题。比如要坚持国家对自然资源永久原则;要坚持适用中国法律处理纠纷的原则;要谨慎处理某些可能涉及政治或文化敏感问题的旅游资源的开发;要注意选择真正有资金、技术和管理实力的企业(这点对国内投资者也一样)等等。
5.要重视与国际接轨,同时还要照顾到国情。生态旅游已经成为全球旅游的一个潮流,中国也已经挤身世界旅游大国的行列。在生态旅游方面号召力巨大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数目上,我国目前名列世界第三。但是,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生态保护负担沉重而经济能力有限的矛盾十分尖锐,如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切实保护好这些珍贵而脆弱的人类遗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对WTO承诺的逐步兑现,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旅行社或旅游公司多数已经开始进驻中国,并呈现出地点分散、实力雄厚、业务范围广泛的特点。因此,在制定生态旅游专门立法时,还必须考虑国际因素,既要与国际接轨,遵守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规则,又要尽量照顾到我国的国情,维护国家的利益。
(二)加强执法
完善生态旅游立法只是使得我国生态旅游有法可依,而执法则是生态旅游法律体系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它决定了生态旅游法律体系是否能切实发挥作用。
要加强生态旅游执法,首先要依法建立生态旅游执法机构。包括司法部门、行政部门和相关的社会团体。其中,独立、专门执行生态旅游管理事务的行政机关的作用至关重要。该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其次,要建设一支合格的生态旅游执法队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担任专、兼职生态旅游执法人员,并赋予应有的权限。再次,要严肃生态旅游执法,要落实生态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最后,要严格按照生态旅游行政执法程序办事。
(三)健全监督机制
生态旅游法律体系是否被切实有效地执行,还需要由监督工作加以保证。监督主要是针对生态旅游的执法情况,特别是行政执法情况而进行。从监督的实效性来讲,又首推行政监督。因此,应该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在财务与人事上与监督对象相分离的行政监督机构,制定一部规范监督工作的可操作性强的法规,赋予监督主体明确的监督依据和足够的监督权限。在监督过程中,既要对具体行政行为,还要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既要监督实体内容,又要监督方法、程序。
除了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为此,要确保司法权的真正独立,尤其是独立于行政权,还要相应扩大司法审判的受案范围。
此外,还要充分发挥权力机关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使得各种监督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提高生态旅游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
【参考文献】
[1]郑本法.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J].甘肃社会科学,2004,(4).
[2]阎春梅.生态旅游中的环境保护对策分析[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OO4,(6).
【关键词】生态旅游;特点;概况
一、生态旅游含义
“生态旅游”这一术语,最早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于1983年首先提出,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再者,生态旅游:以有特色的生态环境为主要景观的旅游。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为准则,并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独特的人文生态系统,采取生态友好方式,开展的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生态认知并获得心身愉悦的旅游方式。
二、国内生态旅游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1982年,我国建立了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标志着生态旅游在我国产生。目前,我国已建立各类森林公园870处,面积748万多公顷;适宜开展生态旅游的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区600多个,面积6000多万公顷。全国每年仅到森林公园旅游的游客就达到5000多万人次。近年,我国加大了生态保护力度,建立了一批具重要观光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在我国已初具规模并形成自身特色的自然保护区大致有:福建武夷山、四川九寨沟等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旅游;青海青海湖自然保护区的观鸟旅游;云南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旅游;河北昌黎黄金海岸自然保护区的滑沙旅游;海南三亚珊瑚礁自然保护区的潜水旅游;黑龙江五大连池自然保护区的火山地质旅游等。目前,生态旅游在我国已经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1995年度1月成立了中国旅游协会生态旅游分会,并把1999年定为生态旅游年。为了适应发展生态旅游的需要,福建、海南、黑龙江、吉林、四川、云南等省均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旅游省的目标。
1、环境污染严重,风景区生态环境系统失调。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旅游业迅速发展,而又缺乏科学规范的规划和管理,国民的生态意识较差。随着一个地方的旅游业发展,景区的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增多,国内许多景区内生活垃圾随处可见。许多景区开始了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是我国许多的风景名胜区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了建设性的破坏,同时游客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景区的生态系统承载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和保护意识的缺乏,使景区的景点遭到了破坏,生态系统失去平衡。
2、现阶段的生态旅游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法规制约。我国现阶段缺乏完善法规约束的生态旅游是一种不成熟、不规范的旅游。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经营管理,既涉及到保护问题,也涉及到社会经济的多个方面,如果没有必要的政策和行业法规制度,那就必然造成混乱和无序状态。风景名胜区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体系和健全有力的管理机构,政出多门,无法统一管理,这样的管理体系的操作性的弊端就显而易见了。
3、生态知识和环境保护意识缺乏,相对的宣传教育力量薄弱。现在很多生态旅游景区的从业人员都不是非常专业的人员,不专业的人员也就缺乏相应的意识,在经营过程中就会出现只顾及经济利益而忽视生态保护的行为。游客的行为和素质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在旅游过程中游客的低下的素质导致了不文明的行为,对景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三、国内生态旅游发展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生态旅游意识。首先要对旅游开发者和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使其能够真正认识生态旅游的本质,树立科学的生态旅游观念。要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重视旅游开发的环境效应评估,把旅游环境当作旅游业的生命和形象。并通过外部约束规范防止各种掠夺性的旅游开发和经营行为。其次,要把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纳入国家教育计划,同时在全社会经常通过媒体宣传、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一些生态知识的介绍,提高旅游者的生态意识,从而自觉地保护旅游地的生态环境。最后,生态旅游区要充实导游人员的生态知识,在旅游过程中应用环境解说系统,联系景物,对旅客进行生动活泼的环境教育,不仅能增加游客的知识和游兴,并使他们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宣传者。
2、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依据国外的成功经验,要实现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生态旅游的法规体系和标准,制定全国性的生态旅游发展战略,明确生态旅游的发展思想、范围、原则、机制和资金保障等,使生态旅游开发有法可依,生态旅游活动有章可循,引导、保障和监督我国的生态旅游业步入正轨。同时鉴于旅游作为一种产业对环境的特殊影响和累积性的破坏,生态旅游一定要加强环境立法和管理,严格执行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并使之更加完善。
3、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生态旅游是利用生态发展旅游、通过旅游保护生态的双向促进的旅游形式。在进行生态旅游开发规划阶段,首先,应对各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既要考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合理布局和维护生态平衡等,又要紧密与区域所在地的重点发展项目、相关行业配套,减少实施中的盲目性、局限性和短期性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其次,旅游地规模设计应与资源的环境容量相适应。重点旅游项目必须先论证评估,后开发建设,不能超过其生态稳定性的阈限,以保持其有完全的更新能力。此外,在规划阶段还要科学分析旅游地的空间容量,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预约制、票价调节制、增设配套景点、拓展新旅游景点和增设多类型旅游项目等,限制游人数量或分流游客,减轻对生态环境压力,维护生态平衡。
4、加强对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其从业素质。旅游者参与生态旅游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旅游者与社区居民相互学习的过程,因此需要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加其就业技能和良好的组织能力,为生态旅游发展提供高素质的人才,使其能对生态旅游者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使游客既能为保护环境出一份力,也能使之享受到区别于普通旅游的非凡体验。
中国的生态旅游业由于起步晚、发展程度不高等原因,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或多或少的影响了生态旅游者的质量,但这是一个必须经历的由不完善到完善,我们需要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吸取先行者的经验教训,结合中国的具体的国情不断改进,使中国的生态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维长.生态旅游――新兴的无烟工业、最具活力的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兴生态旅游促社区发展.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一、生态旅游者的概念
众所周知,作为生态旅游活动的主体,生态旅游者对于实现生态旅游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能够起到极其重要的助推作用。因此,对于生态旅游者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一方面能够有助于更好地识别已知的生态旅游者、挖掘潜在的生态旅游者;另一方面,对于目标客户的准确认定将会更好地推动生态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然而,截至目前,我们对于生态旅游者的概念还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各方对于生态旅游的定义尚未达成共识,而生态旅游者事实上是生态旅游这一活动的具体参与者与实施者,因此其概念依存于生态旅游的概念,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我们在对于生态旅游者这一概念进行认识时将面临许多困难;其次,生态旅游者之间的活动与经历多种多样,因此我们很难分析其所具备的共同特质;再次,目前的研究调查大多仅仅针对一个旅游目的地,因此导致取样困难。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生态旅游者被定义为“到生态旅游区旅游,且以大量消费生态旅游产品为其主要活动内容的旅游者”;而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其则被定义为“具备一定的生态学与环保知识的个体,且能在旅游活动中体现出其生态与环保精神的旅游者”。以上定义虽都具备一定的道理,但也大都有所偏颇,并不能全面而准确地表达出生态旅游者这一概念的内涵。从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来说,当一个旅游者在旅游的过程中体现出了一定的环保特性时,我们就能称其为一个生态旅游者了。
二、生态旅游者的分类
目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各个事务部门中对于生态旅游者的分类都还没有一个被普遍认同的共同标准。而各个相关部门及学者间基于种种不同的研究角度、研究方法及研究目的,对于生态旅游者之间的分类标准一般也各有不同。就目前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一) 按照国籍的不同来分类
依照这个标准,生态旅游者被分为国内生态旅游者与国外生态旅游者。
国内生态旅游者一般是指那些离开自己的居住地而前往位于本国的其他地区进行一些生态旅游活动的游客;而国外生态旅游者则是指暂时离开自己的长居国或者定居国,进入其他国家进行生态旅游的游客。但就我国而言,凡是那些由他国而来,在申办入境手续后手持的签证是“L”类型的游客都被认定为国外生态旅游者,包括外国友人、我国港澳台同胞以及具有其他国家国籍的同胞等。
(二) 按照旅游目的的不同来分类
当我们依照旅游目的的不同来对生态旅游者进行分类时,其一般被分为观光型生态旅游者、专题型生态旅游者、参与型生态旅游者与综合型生态旅游者四种。
观光型旅游者是指那些为了欣赏我国的生态自然的游客。因此其目的地一般都是那些有着优美自然风光与显著地域特点的地方,例如国家森林公园、“世界遗产”景区、特定地貌景区、自然保护区等;专题型生态旅游者则是指那些有着明确目的与特殊动机的生态旅游者。这部分人外出旅游的目的一般是进行科学考察活动,如特殊地貌考察、动植物生存状况考察等。在他们的旅游过程中,开阔眼界、增长见闻、提升知识等目的被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上;参与型生态旅游者则是指那些能够积极参与各类旅游活动的生态旅游者。所谓的旅游活动即包含那些能够寓教于乐的登山、观鸟、钓鱼、野营等活动,又包含植树造林、环保宣传、动植物保护之类的公益活动;综合型生态旅游者的目的则是兼而有之,他们出行的动机十分多样,即想要饱览自然风光又想增长见识,有些时候也愿意积极参与各项旅游活动。一般来说,这部分的生态旅游者是整个生态旅游者团体中最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按照组织形式的不同来分类
按照这个标准,生态旅游者被分为两个部分,即个体生态旅游者与团体生态旅游者。一般而言,相对于团体生态旅游者,个体生态旅游者的时间安排上更为灵活,项目的选择上也更具自主性。但与团队生态旅游者相比较,由于其一切交通、住宿环节都需要自己来联系,因此不够方便快捷。
(四)Lawton和Weaver的分类观点
事实上,除却以上的三类方法之外,还存在着许多其他的分类方法,而知名学者Lawton和Weaver的观点值得我们关注。
在他们看来,生态旅游者应该被分为三类,即严格型生态旅游者、一般型生态旅游者与组织型生态旅游者。
所谓的严格型生态旅游者是指这部分旅游者的终极目的在于不断寻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手段。在这部分人看来,自然与人类都是平等无二的,因此我们理应以更加温和的手段来面对自然。正是由于他们心中的这份感慨使得他们在与自然相处时时刻充满着强烈的生态环保意识,并且真心实意地愿意为保护生态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在Lawton和Weaver看来,这部分人才真正体现了生态旅游的核心理念。然而遗憾的是,这部分人在整个生态旅游者团体中所占的比例也是最小的。
而一般型生态旅游者则是指那些具备中等或浅显生态意识的旅游者。这部分人对于获取生态知识并没有太大的兴趣,相关的知识录入大多依托于导游或旅游手册的帮助。相比较而言,他们更乐意关注于自身能否在旅游时获取更大的物质与感官享受。
在Lawton和Weaver的调查过程中,他们发现在严格型生态旅游者和一般生态旅游者之间还存在一种过渡型的团体,他们将其定义为组织型生态旅游者。这一类生态旅游者的特点在于他们的生态环保意识比一般型生态旅游者的环保意识更强,但在旅游过程中又体现出种种类似于一般生态旅游者的特征。
三、生态旅游者的识别方法
为了更好地衡量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的生态旅游发展状况,就需要对众多生态旅游者有所关注与研究。然而相对于生态旅游者的分类,如何有效地将生态旅游者从众多一般旅游者的团体中区分出来似乎是一个更困难的问题。为此,国内外专家学者都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进行了很多不同的尝试。
在相对早期的阶段(大概是公元2000年之前),国外的学者一般主要采用的是行为学的方法。这个方法一般较易操作,然而也不无粗糙,在很大程度上将生态旅游者与自然旅游者混为一谈。伴随着生态旅游行业的蓬勃发展,众多学者对于生态旅游者概念的研究也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于是新的识别方法也开始不断出现,例如行为识别法、专家判别法、自我识别法以及数学识别法等。
(一)行为识别法
这是众多学者在对于生态旅游者进行识别时所采用的最为普遍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指导思想是,一个在旅游目的地像生态旅游者一样活动的游客都将被定义为旅游活动者。这样,无论是那些自然或者环保组织的成员抑或是对生态旅游产品进行消费的旅游者都会被纳入到生态旅游者的范围之内。这种方法相对简易,但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当取样手法、途径有所不同时,其结果也将显示出巨大的差异。因此,为提高精度,这种方法应该和其他识别方法共同采用。
(二)专家判别法
这种方法的核心在于相关的专家学者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与经验来寻求出一些预定指标,并据此提出一些问题,并通过受访者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来判断出这些受访者是否是生态旅游者或者是哪一类的生态旅游者。要想使这种方法取得一个较好的效果,就必须使得这些指标的设定尽可能的趋于合理与完善。
(三) 自我识别法
这种方法主要是指由问题回答者自己来认定自己是否为生态旅游者的一种方法。一般来说,这种方法大多会与行为识别法共同使用。在使用这种方法时一般会首先询问受访者是否了解生态旅游的概念。而只有当受访者对这个概念有所了解的时候,才能进入其他步骤,即通过对其他问题的追问来使受访者确认他们自己是否是生态旅游者。这种方法在单独使用的时候也具有较大的缺陷:一方面,这种方法在运用时对于受访者本身的素质要求较高,故而使得符合要求的调查样本量相对较小;而另一方面,一些旅游者可能会由于某些特别的原因而选择撒谎,这就会对调查结果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
(四) 数学识别法
目前用到的数学识别法主要有两种,即logit模型与聚类分析。由于对这两种方法的运用相对较少,因此在此不做详细讨论。
四、结语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 生态旅游 法律
我国人口众多,自然植被少。保护区不能像有些国家采用原封不动、任其自然发展的纯保护方式,而应采取保护、科研教育、生产相结合的方式,而且在不影响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保护对象的前提下,还可以和旅游业相结合。
一、我国目前旅游的状况
尽管2008、2009年的金融危机带来了全球总需求的疲软,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旅游业发展的动力依然强劲。《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2009年12月1日正式,首次提出了“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提出的5大措施指明了旅游产业升级方向。这将为我国旅游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根据此前世界旅游组织作出的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地国家。独特的自然资源是自然保护区所要保护的对象,但同时也是保护区在开发过程中最具竞争力的资本。目前大多数的自然保护区都已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旅游项目,没有开展的也在积极筹备。
二、“生态旅游”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许多开展生态旅游的地区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使当地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在开展生态旅游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的主要原因:
1.粗放开发,盲目利用生态旅游资源。许多保护区的有关部门在开发生态旅游资源时,缺乏深入的调查和全面科学的论证、评估与规划,个别保护区甚至在资源本底调查尚未完成,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和规律还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就开展生态旅游。因此多数保护区借“生态旅游”之名,行“大众旅游”之实,真正达到生态旅游要求的自然保护区很少。
2.缺乏科学的管理。保护区的多头管理现象严重影响了保护区生态旅游的科学管理,如风景区归建设部管,森林公园归林业部管,自然保护区归环保局综合管理,存在政出多门、推诱扯皮、利益冲突等问题,自然环境成为其中的牺牲品。生态旅游区、当地社区和政府、保护区主管部门、经营部门之间的相互排斥与冲突多于合作与协调。
3.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许多开展生态旅游的地区,其实际做法离生态旅游的要求相差甚远,普遍缺乏对生态旅游真正内涵的理解,实际上仍是以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已经开展旅游的自然保护区还没有建立自己的旅游管理规章,对保护区无法形成真正有效的管理。
4.保护区旅游投入水平低。开展生态旅游对保护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保护、科研、宣传、教育、监测等各项功能全面发挥。然而,大多数保护区科研基础薄弱,缺乏依赖科学信息的管理和措施;保护区基础设施落后,环境教育和科普教育滞后;大多数保护区资金不足,导致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建设不适应生态旅游发展的需要。
5.当地社区参与少。生态旅游是生态、社会、经济的统一体,保护区与当地社区是人与自然复合生态经济系统,因此正如在其指导方针强调的一样,生态旅游的开展需要当地社区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而在目前,当地社区参与较少,社区受益也比较低。据统计,开展旅游使当地社区50%以上家庭受益的保护区占11.2%,20%-50%家庭受益的占8.1%,20%以下家庭受益的占51.3%,完全不受益的占19%。因此我国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开发在协调保护区与当地社区关系方面仍然欠缺。
三、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策略
1.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一切经营活动都要坚持以环境资源保护为前提
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是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基础上的,没有完整的生态资源,生态旅游就无法达到可持续发展。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在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把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这是保护区自身发展的需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一切旅游经营活动要体现在对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的科学组织管理和保护上,以使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环境得到改善、美化。在发展生态旅游相关项目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资源保护为中心的导向机制,保护是开发利用的前提,资源保护要贯穿在开发的整个过程中。
2.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核心是坚持生态和经济效益最优原则
在保护和发展的矛盾关系中,保护区应该坚持生态和经济效益最优的原则。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业效益最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通过生态旅游保护区获得经费补充;自然环境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比较完整;社区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自然环境质量有所提高;达到科普和生态教育的目的。这就要求保护区在发展生态旅游业的过程中要建立生态旅游评估制度,对自然资源状况进行评估和临测,确定生态环境质量和承载量,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合理安排旅游项目和旅游开发强度,根据环境条件和游客承载量制定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做到定点、定线、定量、定时旅游,使之不超过自然破坏的临界点,杜绝有损生态系统完整的过量旅游活动,坚持经济效益服从生态效益的原则。
3.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
可持续发展强调的是环境与经济的协调,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其核心思想就是健康的经济发展应建立在生态可持续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上。它所追求的目标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的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不对后代人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鉴于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资源是一种不同于一般旅游资源的特殊资源,其价值具有它的原始性和整体性,旅游景区的经济效益也直接受到影响。显然,发展与保护是可持续旅游发展的一对核心。只有从战略高度上充分认识保护区的生态问题,用生态学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来开发和规划生态旅游,做到保护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才能使保护区的旅游业成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产业。
参考文献:
[1]尹婕.人民日报海外版.
摘要:社区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程度,是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前需重视的问题。采用类别尺度和李克特五点量表尺度进行问卷设计,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获取数据,通过描述分析、相关分析、聚类分析进行统计分析。经统计分析发现:社区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程度总体较高,但不同年龄层、不同受教育程度层的认知程度存在差异化;社区居民对发展农业生态旅游造成的影响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
关键词:农业生态旅游;认知;莲塘村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8001202
在旅游业大发展的今天,在城镇化和“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化,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下,我国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方兴未艾。旅游业的发展必然对旅游地社会经济、文化、环境造成影响,人们逐渐意识到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参与。旅游地居民的认知和态度是影响旅游是否能永续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Doxey(1975)认为,旅游业发展阶段不同,居民对旅游业的态度也存在差异。旅游目的地社区居民对旅游的认知程度和态度是旅游业开展与发展的重要因素(Ap,John,1992)。农业生态旅游给人们是一种回归田园生活的感觉,它的发展更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参与和支持。本文通过对莲塘村居民进行关于农业生态旅游认知和态度的问卷调查,分析整理数据,得出结果,为漓江流域的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提供数据借鉴。
1 研究设计
1.1 莲塘村概况
莲塘村位于溶江镇北部,紧邻国道322线,在桂黄公路线上,距县城21公里,交通便利。全村共88户360人。全村种植葡萄380多亩,村民年人均纯收入7200多元,仅葡萄一项人均纯收入5500多元。溶江镇四面环山,整个镇就像是被山包围起来的一块平坦世外桃源,四周景色优美,环境宜人,平坦的地势给了莲塘村进行农业种植的地利条件,再加上这里的光照特点,水源情况,非常适合葡萄、柑橘、茴香、水稻等的种植,各种农产品的种植,不同生长时期,形成一道道奇特的田源景观。莲塘村拥有自然的美景;淳朴的民风;以葡萄为主,丰富多彩的农产品生产与种植,万亩葡萄产业基地,被誉为“南方的吐鲁番”;覆盖全村的沼气生态农业系统。致力打造生态农业、规模农业、标准农业、精品农业,依托大桂林旅游和兴安旅游,农业生态旅游在莲塘村已初现端倪。
1.2 设计与调查
数据主要来源于问卷调查,兼顾访谈。问卷分为2部分:社区居民的人口学特征;社区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在问卷设计上采用了类别尺度和李克特五点量表尺度,类别尺度包括居民的基本情况和是否听说过农业生态旅游,李克特五点量表尺度包括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按照非常不赞同、不赞同、中立、赞同、非常赞同,依序赋予1分、2分、3分、4分、5分。其中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设计了12个问题,主要包括农业生态旅游的内涵要素和对开展农业生态旅游的外部性期望两方面。
问卷调查所选区域是兴安县莲塘村,调查对象是抽取每户中的一位代表,本村共88户人口,共发放88份问卷,由于一些家中只留下70岁以上的老人和未成年的小孩,他们无能力填写问卷,有些家里全家都外出打工,问卷回收了75份,回收率85.2%,有效问卷70份,有效率93.3%。运用SPSS17.0对问卷的效度进行分析,其中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量表进行信度分析,信度Cronbach's Alpha值为0.919;对整个问卷的信度进行分析,其信度Cronbach's Alpha值为0.909,所有的信度值均高于0.800,问卷的信度较高,问卷的数据是有效的。对有效问卷运用SPSS17.0进行分析,除了常规的描述性统计指标外,如频数、均值等,还进行了各量表间及量表内部的相关分析,找出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以及量变间的聚类分析,找出不同居民的认知程度特征。
2 结果与分析
2.1 社区居民人口学特征
被抽查的样本中,从性别上来看,男性高于女性(男性占55.7%,女性占44.3%),这与莲塘村的男女比例基本吻合。年龄分布上以中青年为主,30岁到60岁之间所占的比例为77.1%。受教育程度主要集中于小学及以下和初中。年龄和受教育水平的分布结构主要原因是,村里较高学历的青年人大多都不愿在家务农,而会选择外出打工。莲塘村的家庭收入一般在2万到6万之间,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种植与生产,经过访谈,收入的差距主要产生于葡萄种植的面积大小,每户的种植面积在2—10亩不等,每亩的收入大概在8000元左右。在受访居民中,有81.4%的人听说过农业生态旅游,只有年龄较大的老人没听说过。具体统计结果见表1。
2.2 社区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分析
运用SPSS17.0对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选取了均值、众数、标准差、偏度、极大值、极小值统计量。统计结果显示,各变量得分均值都大于4,标准误差也较小,说明各项指标的得分相对比较集中;偏度值大部分都小于1且趋向于1,说明统计数据大部分都在均值的右侧,且趋向于均值;各变量的统计数据的众数都是4,可以看出社区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程度较高。关于发展农业生态旅游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社区居民的感知是积极的。具体统计结果见表2。
3 相关性分析
把社区居民的人口学特征与认知进行相关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性别与认知各变量之间呈负相关,但不显著,说明男性对农业生态旅游要素的认知相对女性要较高些,但这种现象不显著;受教育水平与认知各变量之间呈正相关,且在显著性水平为0.01呈显著相关,说明受教育水平越高对农业生态旅游要素的认知越高;年龄与认知各要素之间呈负相关,且呈显著相关,这与受教育水平有关,同中国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一致,相关性的结果也与受育教程度与认知各要素之间相关性相吻合;家庭年收入和从事职业是否与农业有关这两项指标与认知各要素之间没有明显的相关性。总结,社区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程度与居民的年龄和受教育水平相关,且表现出显著的差异性。具体统计分析见表3。
4 聚类分析
由前面的分析可知,不同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程度存在差异。因此,有必要研究不同群体的认知程度和同一群体是如何区别于其他群体。研究利用SPSS17.0,采用系统聚类法,对认知的11个指标进行聚类,按照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认知程度的高低,把具有差异认知的居民分为5大类,并将5大类命名为:深知者、理解者、了解者、一般了解者、无知者。分析结果显示,第1类(深知者)占总样本的14.3%,比重较小,对发展农业生态旅游的各构成要素较赞同,对发展农业生态旅游给社区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持积极态度;第2类(理解者)占总样本的24.3%,比重较大,他们非常支持发展农业生态旅游;第3类(了解者)占总样本的52.9%,占的比重最大,他们对农业生态旅游有一定的认知,但对发展农业生态旅游给社区的社会、经济、环境造成的影响,持理性的态度,认为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带给社区的影响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第4类(一般了解者)占总样本的7.1%,比重较小,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较浅;第5类(无知者)占总样本的1.4%,比重最小,对农业生态旅游几乎不知道,对发展农业生态旅游的影响没有意见。具体分析见表4。
5 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莲塘村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总体认知程度较高,但认知的深度不够,多半集中在了解的层次上面,对发展农业生态旅游给社区的社会、经济、环境造成的影响,大部分人都认为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通过变量间的相关分析,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与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年龄相关。统计数据的相关分析结果显示年龄与认知呈显著负相关,居民的人口学特征显示,莲塘村居民的年龄大部发集中在55岁以下,占90%,属于中青年的行列,所以绝大多数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是有了解的。受教育程度与认知呈显著正相关,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程度越高,莲塘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整体不高,主要集中在初中和小学及以下,阻碍了居民对农业生态旅游的认知。综合上面问题,一方面可以通过强化居民的教育、加强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中青年人,来提高居民的农业生态旅游认知程度;另一方面,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前,应科学合理的编制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强调社区的参与,建立健全补偿机制,让社区居民从发展农业生态旅游中获得的利益高于成本。
参考文献
[1]Doxey,G.V.A Causation Theory of Visitor—Resident Irritants[C]//Proceedings of the Sixth Annual Confernce on Travel and Tourism Research Association,San Diego,1975.
[2]Ap,John.Residents'perceptions on tourism impacts[J].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1992.
[3]吴忠宏,洪常明等.居民对生态旅游认知与态度研究——以澎湖列岛为例[J].旅游学刊,2005,20(1):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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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洁,吴赞科.目的地居民对旅游影响的认知态度研究—以浙江省兰溪市诸葛、长乐村为例[J].旅游学刊,2003,18(6):8489.
[6]章家恩.关于农业生态旅游的几点看法[J].农村生态环境,2000,16(1):5659.
[7]魏敏,冯永军等.农业生态旅游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J].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04,12(4):188191.
【关键词】生态旅游 环境保护 农民增收 秦岭北麓
一、文献综述及问题的提出
关于经济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国内外已有大量研究。20世纪70年代初,罗马俱乐部发表了《增长的极限》,认为经济增长是环境恶化的根源。而“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nvimmental Kuznets Curve,EKC)”则对环境与经济的复杂关系做了较为权威的描述;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研究。1991年,“太平洋地区的生态旅游与小生意”研讨会上澳大利亚学者发表了《生态旅游与自然保护》。刘长生、简玉峰(2010)通过利用优化控制理论,推导出环境质量与旅游业发展之间可以达到总体或局部最优水平;关于生态旅游与农民增收的关系,我国学者梁明珠(2004)指出:在当今的中国,“一方面, 旅游的扶贫效应日益显现;另一方面, 与山区紧密相连的农民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胡亚文(2005)详细分析了生态旅游对增加农民收入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兼容互动的关系机理分析
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的互动关系机理,可以用“激励相容”理论和“环境库兹涅茨倒U字曲线”进行分析。
“激励相容”是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哈维茨(Leonid Hurwiez)创立的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思想,主要内容是:如果能有一种制度安排使行为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正好与实现集体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相吻合,那么这一制度安排就是“激励相容”。
“环境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描述的是环境退化率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关系的曲线,尽管“环境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在现实中存在,而且是相伴于经济增长过程的不可避免的变化过程,但这一曲线并非不能改变。
按照以上的思路,具体来说,生态旅游之所以能够把农民增收与环境保护兼顾起来,是因为三者间存在着以下兼容互动关系:
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的互动关系。一方面,生态旅游需要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前提条件,促进环境保护;有效的环境保护又需要通过发展生态旅游提高人们的生态意识、筹集保护环境的部分资金。但另一方面,不合理的、规模控制不当的生态旅游可能超过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损坏环境;过于保守死板的环境保护也会使本可以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资源闲置和浪费,阻滞生态旅游的发展,影响人民福利的提高。
生态旅游与农民增收的互动关系。首先,生态旅游是生态资源禀赋富集的山区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同时,农民通过发展农家乐等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增收,就能够推动生态旅游深度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民增收的互动关系。长期看,保护好生态环境,就保住了山区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性资源,并依此资源发展包括生态旅游在内的绿色产业链,使农民可持续增收;农民依靠这些绿色产业链增收,就更有积极性和投入能力来保护好生态环境。短期看,如果农民是在传统的小农生产生活方式下,那么保护生态环境的举措会使当地农民暂时不能开荒种地、“靠山吃山”,因此需要从政策制度上、资金技术上、教育培训上及其他方面扶持农民发展农家乐等生态旅游业及周边产业。
三、户县南部山区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户县南部山区生态旅游、环境保护与农民增收三者相关性的实证分析
(1)对六个环境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指标处理和数据说明。首先我们用X1~X6这六个变量分别表示户县的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的年均值、空气环境中二氧化氮的年均值、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以及户县林木覆盖率和涝河污染综合指数。在构建环境总指标时,六个环境分指标存在着不可公度性,为了保证主成分分析结果的正确性和准确度,无法对指标数据直接进行计算,我们需要对指标数据进行两方面的处理――统一各指标属性及量纲量级。①逆指标的正向化。②数据的标准化。合成环境总指标的计算思路。利用SPSS19.0软件得到表1。
表1 解释的总方差、成分矩阵
在解释的总方差表中,“累积%”这一列的第三行我们可以看出累计贡献率的值已达到94.806%,超过了标准值85%,因此主成分的个数为3,写作y1,y2,y3:
y1=0.901x1+0.840x2-0.499x3+0.915x4+0.946x5+0.507x6
y2=0.334x1+0.398x2+0.746x3+0.147x4-.154x5-0.497x6
y3=-0.250x1+0.261x2+0.433x3-0.062x4-0.079x5+0.696x6
最后以前三个主成分各自的贡献率作为权重来求得主成分综合指标,即环境综合指标为:y=0.626y1+0.18638y2+0.13556y3。
(2)户县南部山区生态旅游、环境保护与农民增收三者皮尔森相关分析。关于户县生态旅游、农民增收指标数据的说明及标准化。在评价户县生态旅游发展水平和户县农民增收情况时,本文选取了从2002年到2011年这十年间的户县全年接待游客量(万人次)和户县农民人均全年纯收入(元)来代表,也对户县全年接待游客量和户县农民人均全年纯收入这两项指标数据进行数据的标准化。三者皮尔森相关系数。对户县南部山区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三者之间相关性分析,本文运用SPSS19.0软件进行皮尔森相关分析和双侧显著性检验,得下表2。
表2 相关性检验结果
根据表中相关性分析可知:p<0.01,说明三项指标两两相互在 0.01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生态旅游发展水平与农民增收之间的Pearson相关性系数为r=0.988,说明两者之间存在正的相关性并且相关程度很强。生态旅游发展水平与环境总指标之间的Pearson相关性系数为r=0.871,环境总指标与农民增收之间的Pearson相关性系数为r=0.834,说明他们两者之间都存在正的相关性并且相关程度较强。
(二)结论及原因分析
(1)通过主成分分析法所得到的环境总指标的指标属性为正值,因此我们可以分析得出:整体变化趋势十分明显,即环境总指标的数值大体上逐年增加,这说明户县的环境状况总体来说是在变得越来越好。
(2)通过皮尔森相关分析我们发现:第一,户县南部山区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三者之间相关系数都在0.8以上,这说明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非常显著,且两两之间是正相关的影响,这种结论充分验证了我们在理论分析中的推导。第二,对比三者之间的皮尔森相关性系数,发现相比于高达0.988的生态旅游与农民增收的相关系数来说,环境保护与农民增收之间以及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相关性显得薄弱了很多,这表明环境的改善没有与农民增收、生态旅游的提高、发展同步和协调。第三,环境保护与农民增收之间0.834的皮尔森相关性系数,也说明生态旅游产业经济收益分享不均衡,致使农民没有完全体会到环境改善对于生态旅游服务业以及对他们自身经济利益的影响。第四,生态旅游发展水平与环境保护之间0.871的皮尔森相关性系数,说明生态旅游发展与环境变化存在偏差,反映出生态旅游产业规模存在不合理。
四、提升秦岭北麓生态旅游水平、促进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的建议
(一)成立独立的生态旅游管理部门
应成立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生态旅游的管理部门,这样的部门有责任对生态旅游保护区实行监管。从主动性上来说,生态旅游管理部门要优于政府;从专业性上来说,生态旅游管理部门更有技术实施环境保护;从专注度上来说,生态旅游管理部门有专职的人员和专项资金,有时间有精力专门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监督和治理。
(二)正确处理政府、企业和当地农民三者的经济收益分享关系
实证的结论分析,发现利益分配不均衡矛盾突出,因此政府应当适度的限制政府自身和企业对生态旅游周边服务业的垄断程度,以此保护当地农民进入和从事生态旅游周边服务业的权益。同时,政府应对农户在经营项目种类的选择上做好引导分流,避免农民盲目选择市场过于饱和的项目。
(三)由专业人员对生态旅游项目的适度规模给予估算
政府和社会一定要监督、控制好生态旅游项目的规模,务必做到不以环境恶化作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努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确保生态旅游项目规模不超过当地生态环境承载范围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将生态旅游对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发挥出来。
(四)政府应尽可能多向农民提供实惠的培训学习机会
对家中已开展“农家乐”的农户进行问卷调查,超过50%的农户表示最希望得到政府关于“人才、技术、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面对农户的迫切需求,政府应为参与生态旅游周边服务业的农民提供实惠的培训学习机会,以便提升他们的竞争实力,解决农民外出学习,耗时耗钱成本太高的实际问题。
参考文献:
[1]郑本法.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J].甘肃社会科学,2004,(4).
[2]刘长生,简玉峰.环境保护与旅游经济协调发展研究――文化遗产旅游目的地的面板数据分析[J].旅游学刊,2010,(10).
一、社区生态旅游的发展
生态旅游是近几年新兴的旅游发展方式,相较传统的旅游模式来说,生态旅游更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必然。在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理念成为主流观念。生态旅游以有特色的生态自然环境为主要旅游景点,是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准则,并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独特的人文生态系统,采取生态友好方式,开展的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生态认知并获得心身愉悦的旅游方式。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人类开始进入物质和精神财富双丰收的时代,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至今一直困扰着人们的环境问题,当这一问题已威胁到全人类的生存时,人们才开始觉醒。曾经的我们一味的追求经济的发展,忽略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森林资源减少、海洋资源的破坏、能源的急剧消耗、自然灾害频繁、化学物质的滥用、人口与经济的发展、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等矛盾。
当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形成后,在回首看人类走过的道路,已是满目疮痍!旅游业的发展模式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问题,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人类的第一次环境会议召开。从此随着全球的共同关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环境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入。我们无私的地球母亲,在过去的几十亿年间,一直在不断的给予我们养料,而我们所回报她的却是一副残缺的身体。为了我们的将来和子孙后代的利益,必须从现在开始探索新的发展途径,而在旅游业方面发展生态旅游已是大势所趋。生态旅游所推崇的就是回归自然享受自然,在自然中陶冶情操寻求灵魂深处的安然。而旅游者和经营者在利用大自然的同时也要肩负起保护环境的使命。
在生态旅游的基础上,人们不断创新和探索,发展了观念更加先进的社区生态旅游,这一旅游模式集合生态旅游的全部优势,并展现了自己的独特之处,使其更具人文性。形成了已社区为中心、为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全面协调的旅游发展新模式,在这种旅游模式中,推动旅游业前进的真正主体是居民,他所追求的不再是单纯的经济效益,而是居民社区的利益,打破传统的旅游模式,真正的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
发展。
二、社区生态旅游发展现状
虽然旅游业由来已久,但是社区生态旅游却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向我们展现着它的勃勃生机。当今时代,发展是世界主流,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社区生态旅游应运而生,这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模式。由于现在社区生态旅游仍处于探索阶段发展的并不完善,随着时间的转移,一些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将对旅游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损害,其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体制不健全,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社区生态旅游作为一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其发展前景十分可观,只要加以利用,不仅可以实现企业和社区居民的双赢,而且对于保护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良好循环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事实并不如想象中的美好,由于社区生态旅游在我国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对于社区生态旅游来说关键之处就在于如何将旅游、环境保护、社区和居民更好的联系在一起,相互配合互相补充,使最终产生的效益大于各部分之和。但是,由于一些社区生态旅游的管理不到位,没有统筹规划,缺少资源调配、经营管理的标准规范,基础设施也不够完善,严重影响了生态旅游的发展。归根究底,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管理体系的不健全。试问,假若建立一种完善的经营管理体制,协调各方均衡发展,建立标准的经营模式,社区生态旅游的发展又怎会停滞不前,环境问题又怎会得不到保障?因此,对于这一问题应从根本上解决,早日完善社区生态旅游模式。
(2)过分商业化,缺少人文主义色彩。虽然旅游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经济效益,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但是,如果一味的追求经济而忽略了文化问题,那么这种“跛脚”经济的命运也不过是沦为金钱的奴隶,失去国际竞争力,最终消失在世界民族之林。因此在发展社区生态旅游的时候要着重于经济和文化的共同进步,使两者相互促进,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但是,现实中一部分旅游地区的经营模式过分商业化,“一切向钱看”,高额的门票费、餐饮费等等,增加了游客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就失去了社区生态旅游该有的意义。旅游不仅是为了金钱利益而存在,他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精神文明、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的传播者,通过社区生态旅游,让游人感受到中国的地大物博,海纳百川,让中国的优秀文化光荣传统得以弘扬。但是,一些地区的社区生态旅游却没有让我们感受到文化气息,所拥有的不过是金钱的铜臭气。原本很好的出发点被硬生生的歪曲了,当务之急就是我们要努力使社区生态旅游实现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旅游价值,三者更好的融合在一起,增强文化气息,在旅游发展的同时,促进文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