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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尼开发利用新能源的现状分析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印尼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通过制定新能源发展战略,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步伐。近年来,印尼在新能源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降低了对传统能源的依赖程度,把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沼气等新能源发展放在本国能源发展的重要位置,并且提出了明确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制定了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使新能源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业规模逐渐扩大。但是,印尼在新能源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诸如新能源技术水平低、新能源开发成本较高、新能源发展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等,迫切需要加以解决,以促进能源与经济协调发展。
1、印尼开发利用新能源的基本成效
首先,逐步减少了对传统能源的依赖程度。虽然煤炭、石油等传统能源依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比重已得到显著提升。如2007年印尼的初级能源消费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石油下降至49.7%,煤炭提高至27%,天然气提高至19.2%,水电总量上升但份额下降至3%,地热能源提高至1.2%。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几年,印尼对石油的依赖程度在逐年下降,对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在逐年提高,对地热能的开发利用也在逐年提高。由此可以看出,随着印尼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的加大,初级能源结构将进一步转向新能源。
其次,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逐步提高。2007,年2月推出乡村能源自立计划后,印尼的新能源应用得到了明显提高。以生物质能为例,目前生物柴油年产量为19.235万t,生物乙醇年产量达到253万t,生物燃料占工业化燃料应用的比重5%。乡村能源自立发展方面,已经实现123个乡村能源自立项目。2010年,生物乙醇年产能已经达到40亿!,生物燃料总产量已经达到50亿!。所以说,新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并且出现了良好的发展趋势,大大降低了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再次,确保了本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是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步骤。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能够使支撑经济增长的能源需求越来越具有刚性。正是因为加快新能源发展步伐,印尼的经济发展始终保持良好的态势。一方面,印尼的能源自立政策吸引了国内外的战略投资者,印尼地方政府先后与日本、巴西、中国等多国企业合作,引进外资建成了太阳能、水电、生物燃油等新能源项目。另一方面,能源自立计划带动了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了许多新的就业岗位,吸引了大批劳动者就业。如生物燃油项目的发展扩大了该类农作物的种植面积,进而提高了农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印度投资商在本国楠榜省投资建设的乙醇厂,推动了木薯种植面积增加,从而增加了农民收入。
2、印尼开发利用新能源存在的问题
根据印尼农业部的资料,印尼拥有丰富的植物资源,可用以提炼燃油替代品的植物就多达40余种,如棕榈、椰子、甘蔗、蓖麻、木棉子、豆蔻、红厚壳、红豆子、辣木子等,其中棕榈、甘蔗和椰子等燃油替代品植物,具有非常可观的发展前景。如何利用这些新能源,不仅需要有过硬的技术,而且需要有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同时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相关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人力资源水平仍然偏低,社会对新能源技术的吸收仍然很少。在有关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政府机构仍缺乏紧迫感和协作意识;新能源商业化开发利用难度较大。新能源开发投资费用较高,高投资成本与高生产成本使得新能源与传统商业性能源在价格竞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生物燃料的大规模发展挤占原有农作物种植,并对原始森林资源造成破坏;新能源发展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如太阳能、地热能的资金需求在增加,巨大的资金缺口有待政府资金援助。
二、印尼开发利用新能源的政策框架
近年来,由于国际石油价格持续攀升,印尼重新审视了本国的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制定了新能源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包括能源的开发保护、乡村能源发展、财政补贴等。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
1、印尼开发利用新能源的重点和要求
印尼新能源发展计划可以分为非商业性开发与商业性开发两类。非商业性开发类主要是政府推动实施的乡村能源自立计划和乡村电力化计划;商业性开发类则以私人实体的投资开发为主,但政府会支持重大的新能源发展项目,如乡村光伏发电项目。截至目前止,印尼已经推出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项目有很多,主要包括:以可再生能源工厂替代柴油机,以满足农村地区的电力需求;政府协助中小可再生能源发电厂与国家电力公司的电网联网;乡村地区太阳能光伏电发展项目;综合微水电发展项目;生物汽油合作项目;启动乡村能源自立计划。
2、印尼开发利用新能源的主要措施
印尼在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主要措施:第一,重视新能源知识学习。加强公共意识宣传,定期举办能源效率与保护的论坛;积极开展工业部门和建筑的节能知识竞赛。第二,提升能源保护能力。由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等国外机构提供能源保护的培训;由培训教育中心主持关于能源保护的培训安排。第三,强化项目服务。针对工业和建筑业的能源保护合作项目,由政府和国家电力公司提供资金保障,为工业和建筑业提供能源审计服务等。第四,发挥机构作用。成立能源保护清算所,提供能源保护活动的相关信息。第五,提供资金支持。针对家庭的煤油向汽油转换项目,由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向乡村地区部分家庭派发高压气筒。第六,注重政策引导。由政府和国家电力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引导家庭使用荧光灯,将街道照明由水银灯改装为钠灯。第七,提倡绿色消费。针对家庭的能效标志项目,将能效标志作为引导消费者能源消费的指引。第八,制度相关措施。针对工业和建筑部门的能源管理者胜任项目,由政府出资设立能源管理人员认证制度以及胜任能力标准。
3、印尼乡村能源发展的标准和规划
乡村能源自立是指一个乡村拥有满足部分或全部消费和生产性能源需求的能源供给能力。其标准分为三点:一是当地可提供的能源能力,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的标准是能源自立乡村的电力或燃料供应的60%以上的可再生能源;二是通过能源供应项目及其配套措施,推动乡村生产性活动,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的贫困问题;三是通过
创造就业岗位解决乡村就业问题。印尼推广乡村能源自立计划,选择200个乡村作为试点,其中100个是以生物燃料为基础的能源自立,100个是以非生物燃料为基础的能源自立。该计划目标是在2009年建立1000个以生物燃料为基础和1000个以非生物燃料为基础的能源自立乡村。
三、印尼开发利用新能源的成功经验
能源是经济运行的基本动力,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它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特别是在能源短缺和能源价格日益攀升的今天,确保能源供应的安全就更加显得重要。多年以来,印尼为了减少本国对国外能源的依赖,印尼政府千方百计开发能源资源,不断拓宽能源发展新路,经过多年的努力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1、以立法形式实现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化和标准化
由于可再生能源具有资源丰富和可再生性的特点,在资源的利用上既不会出现枯竭,又不会对环境构成严重的威胁,是未来人类社会可持续能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印尼先后颁布了多条法律法规,其中包括税收鼓励政策、延缓缴纳增值税、对可再生能源和能源保护设备实行进口零关税、免税期和软贷款等,并多次了关于能源保护及能源推广的中央政府文件。核心的政策法规包括:2003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与能源保护政策”,2004年颁布的《国家能源政策2003-2020》。为了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程度,印尼规定自2005年每年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量为20%,并且出台了生物柴油及生物乙醇的标准条例。2007年印尼颁布了《国家能源法》,其目的是降低国民经济对进口成品油的依赖,同时推广生物燃油、天然气、地热、太阳能和风能等替代能源。
2、以经济改革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商业化
加速新能源商业化,是促进新能源技术的应用,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需要。印尼在这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在国家投资方面,印尼政府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新能源开发,满足能源的需求与供应。同时,财政部、国企部和能源矿产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积极鼓励私人部门和外资企业在符合印尼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更多地参与印尼能源项目的投资与开发。尤其是在兴建独立电站方面,印尼积极制订透明的投资政策,使国有企业、私营部门、合作企业更加有效地参与能源投资。为了吸引国内外投资者,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印尼政府在金融、货币、财政等方面实行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如对参与新能源开发与能源保护的公司实行增值税延期与减免,以及免除进口税等。取消对新能源与能源保护设备的奢侈品税,对新能源和能源保护开发投资中的工程部分实行无息贷款。
3、以拓宽渠道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资金多元化
开发利用新能源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对较高,在商业化运作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印尼新能源开发利用的融资配套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争取印尼政府的发展预算支持,此项预算资金由政府分配给能源矿产资源部、合作部、卫生部、技术评估与应用机构等政府部门,为其新能源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其次,一些政府机构的新能源项目可积极寻求双边或多边捐赠、技术援助和软贷款。第三,能源开发区的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财政收入支持,以及向海外申请海外援助贷款。第四,积极关注环境问题,新能源发展和反贫困的国际机构或民间组织的支持,包括来源于世界银行的全球环境基金、亚洲开发银行和海外发展机构等提供的贷款资金服务。最后,鼓励对地方投资企业以及农村金融机构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4、以原材料供应扶持新能源产品的生产和推广
首先,积极发展能源农园业。如印尼RNI公司拥有10多家制糖厂,公司的农园每年为公司白糖加工提供大量的甘蔗,产出的甘蔗渣通过再加工制成生物乙醇。其次,为农民提供优惠政策,提高生物能源的生产和使用水平。为了吸引农民种植生物能源所需的棕榈、蓖麻、甘蔗和木薯等优质原料,由当地银行向农户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由厂商向农户提供免费种子和化肥。此外,作物的收购价格提前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确定下来,以确保农民的受益。再次,政府介入推销生物汽油。印尼政府开始在雅加达推销一种由95%高级汽油和5%乙醇混合而成的高级生物汽油。
四、印尼开发利用新能源对我国的启示
新能源开发利用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领域,近年来我国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在新能源的具体发展政策方面,印尼的经验对我国新能源开发利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关键词】新能源发展;能源强度;经济增长;影响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资源的使用开始呈现供不应求的趋势,为此新能源在不断得以开发和发展,这个过程会形成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不同的地区能源发展对其经济效应反应不同,能源开发强度的大小也与新能源开发有着直接的关系。在这种发展现状下,对新能源开发中要结合能源结构进行调整,促进经济增长,并使能源得到有效利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新能源和能源强度的概述
新能源其主要是指通过新型技术来对可再生资源进行开发并予以应用,这个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能、氢能等能源,而目前我们日常最常用的已开发的能源类型例如石油、煤炭等能源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污染,所以新能源具有比这些能源更加突出的低污染、无污染的环保特点。能源强度具体是一种单位能源产值的能耗,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在单位产值内对能源的消耗,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与能源之间所形成的密不可分的关系,而通常情况下,能源强度受到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生产技术、经济结构等的影响,而能源强度也会与经济发展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二、新能源发展的现状分析
目前世界经济发展的形势,众多经济学家也在不断进行较为深入的研讨,其中研讨重点是新能源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所形成的互相制约的关系。资源对经济的波动影响是在多方面的因素下所形成,一个是相对于发达国家的经济区域,如果能源供给受到一定的限制,那么经济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受到资源紧缺的影响,会导致资源约束经济的发展;另外一点是在其他能源资源非常充沛的地区,由于资源产业的过剩现象,使得资源反而产生对经济增长有着一定的约束控制的影响。在这些关系约束中,能源是对经济增长造成重大影响的核心要素之一,尤其是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工业发展的技术能力还不够成熟,因此造成对能源消耗大且投入高的状况。
三、新能源发展对能源强度的影响
能源强度单位产值内能源的消耗量大小的一种表示。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一方面可以对已开发的能源进行补足和增添,同时新能源是低碳环保型的,因此对环境的污染和损害都非常低,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最为重要的是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减小了单位产值的能量消耗,也就是说新能源的不断开发利用,可以提高资源的使用程度,降低对资源的损耗,因此无形之中是增加了经济效益。因此,总体来说,新型能源的开发提高了能源强度的利用率,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四、新能源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1.新能源优化调整经济结构
促进经济增长的方式,如果仅仅通过能源和资源要素的高投入以及高消耗来实现是完全不够的,其根本促进经济增长的核心是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和改变经济增长的途径。在当前我国的工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下,能源消耗会持续上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会不断增加能源消耗量,使能源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素之一,而中国要走新型能源发展道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从节能环保、清洁低碳以及科技先进化的出发点进行周全的考虑,积极建设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环境小且具有高新技术水平的经济发展体系。在新能源不断开发利用的过程中,要对经济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加快建立以低碳农业、低碳工业、低碳服务业为核心的新型经济体系。与此同时,要在现有能源应用的基础上对其他新型能源进行开发,强化能源的利用效率并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平衡经济与能源之间的关系。
2.能源的消费结构的权衡
通过能源的开发,在单位产值内形成一定的能源消耗,从宏观上看其对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产业结构的影响较为浅薄,但实质上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发展,使得新型能源与经济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倾斜和不平衡。所以,各个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资源开发条件,来协调平衡产业结构,提出可实施性的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尤其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地理位置的优势,促使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突出特点,同时能源需求量也相对较高,在这种经济发展形势下,要重视能源的消费结构的权衡,对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进行合理的分配,尽量降低高弹能源的使用。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要积极开创与时俱进的步伐,发展新型节能环保的新能源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对于中西部地区所具有的资源丰富的优势特点,可积极发展新能源生产产业,在日照强的地区发展光能发电等环保低碳产业,充分发挥各种新型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并减少环境污染,实现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但这个过程要把握协调好能源强度,让经济增长与能源之间取得相互促进的作用,从而使能源得到最大效率的使用,同时也提高了能源使用强度,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日本,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世界上主要能源消耗大国之一,其能源严重依赖进口。但是,近年来节能技术使日本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新能源开发利用出现扭亏为盈的倍增趋势,使日本经济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大幅降低了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一、日本开发利用新能源的重大意义
日本常规能源极度稀缺,能源供应主要靠进口,目前能源自给率不足17%。在能源供给方面,石油占50%左右,而石油供给几乎全部靠进口;在石油进口量方面,90%来源于局势动荡的中东地区,这为日本的能源安全造成了极大压力。面对这一趋势,日本政府在以能源安全保障为中心制定新的国家能源战略的同时,基于能源问题与环境问题同时解决,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新能源战略目标。
1.日本开发利用新能源,有利于缓解常规能源的压力。日本的矿产资源种类虽然很多,但除了作为化学肥料原料的石灰石矿、水泥之外,其他矿藏的储量和产量都很小。日本本土的石油产量很低,目前已探明的只有新口县和秋田县有少量的石油储量,仅能供给全国石油需求量的0 3%左右。煤炭的产量也不大,只有北海道、本州和九州有少量煤炭储量。煤炭自给率仅为2.8%左右。加之受自然条件的限制,相对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常规能源日趋变得紧缺。能源价格随之高涨已成为必然趋势。这为日本在追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维护能源安全供应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目前日本能源供给的主要特点是:核电比重大,核能发电量占发电总量近40%;过分依赖石油;能源电力化突出:水电潜力十分有限等。因此,在能源电力化方面对常规能源的依存度是很高的。而对于常规能源资源十分紧缺的日本来说。要把长期低迷的经济恢复起来,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就必须不断谋求能源的稳定供给,没有安全稳定的能源保障一切都是空谈。面对常规能源供应紧张的现实,日本不断调整自己的能源战略,积极开发新能源,扩大能源种类,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更新传统能源结构,研发常规能源的替代品。
2.日本开发利用新能源,有利于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能源使用量不断增加,导致全球温室效应日趋严重。世界各国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对此尤其关注,想方设法调整自己的能源使用战略,尽量减少CO,的排放量。削减碳排放减少温室效应,防止地球变暖,不仅是一般意义上对生活质量的讨论,而且被日本认为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战略安全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温室气体排放的大量增加将导致全球气候急剧恶化。这些气体主要是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它们引起了全球气候变暖,而且还可能给人类赖以生存的气候环境带来灾难性影响。因此,应对地球变暖,采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等相应的能源政策至关重要。地球变暖对日本的负面影响是严重的,甚至可能是致命的。过去100年地球平均温度上升0.6℃,日本非城市地区温度上升1℃,城市则上升2℃以上,出现了“热岛”现象。日本作为岛国,共有6800多个岛屿,随着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一些岛礁可能被海水淹没,影响日本领土的保全和海洋权益。另外,《京都议定书》中规定,日本2012年要比199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6%,这一目标也对日本政府形成了外部环境方面的压力。所以,日本正在极力谋求多角度、全方位的能源安全。通过多种措施努力完成环境保护任务。
二、日本开发利用新能源的主要内容
新能源是促进消费、增加投资、稳定出口的一个重要结合点,也是调整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一个现实切入点。在新型能源开发方面。日本主要是开发和利用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废弃物能、氢能以及其它一些新型能源。
1.核能。日本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就开始利用核能。尤其是经过两次石油危机之后,为了增加能源的自给率,日本便大力开发核能,陆续在全国建立了多家核电站。目前全日本共建有核电站54座,总装机容量为4712.2万KW,是世界第三核能大国,核能占能源供给总量的15%,核能电化率近40%。但是,日本开发核能主要关注两个问题:核燃料的供应问题和开发安全问题。日本核燃料全部依赖进口,众所周知,由于核燃料的特殊性能,以及核燃料提炼的高难度,国际上对核燃料的开发利用有许多严格的限定,严格限制其使用用途。要想保证核能开发的燃料供应,除了支付巨额经济成本外,还要向本国国民和世界做出政治承诺,保证其使用用途。日本在这方面一直坚守诺言,潜心钻研核能开发,并取得了巨大发展,对本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提高本国能源的自给率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太阳能。日本是太阳能应用技术强国。日本太阳热能的利用,从1979年第二次石油危机后开始,1990年进入高峰期。太阳能技术日益创新,能量转换率不断提高,成本也是新能源中最低的。日本将太阳能的利用分为太阳光能和热能两种。太阳光能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硅等将光转化为电能。从2000年起,日本太阳能发电量一直居世界首位,2003年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为86~KW,占世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的49.1%,并计划到2010年达到482万KW,增加约6倍。太阳能电池是日本利用太阳能的主要技术产品之一,其光能转换率已将近20%。从过去20多年来看,其成本随着电力累计产量的成倍提高而降低到原来的82%,如果能够保持这种势头,它就能够与普通电力媲美了。在日本到处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太阳光能发电装置。同时日本政府在太阳能开发与应用方面,也不断增加财政支持。
3.生物能。生物资源作为继风力和太阳能之后的第三种新能源正在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由于主要是对自然界生物的循环利用,原材料丰富而廉价,开发成本低,而且利用潜力非常大。近几年日本在这方面进行潜心研究和规划,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生物能来源于动植物的有机体,它不会增加CO12排放量,是可再生的环保能源,其原料是垃圾、污水和植物、动物等。日本目前主要采用直接焚烧废物、造纸业排放的黑色液体和农、林、畜产排放物及生活垃圾等获取电力和热能。生物能源虽然具有减少化石燃料使用量的效果,不过能否控制CO,的排放还是个未知数。因此,日本正在将植物培育和节能技术组合在一起,从整体上控制CO,的排放。
4.风能。目前,日本风力发电能力居世界第9位。由于日本的地理地貌优势,风力资源极其丰富。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日本在风能开发和利用方面就进行了研究和规 划,开发技术不断升级换代。近年来发展更快,2003年日本共有576座风车,发电量为67.8万KW,2004年发电量接近100万KW。风力发电规模的扩大,促使成本不断降低,风力发电设备的建设目前正在日本全国各地有序进行。由于日本岛国的地理位置关系,风力气流紊乱,造成输出频率不稳,使得发电设备利用率低,仅为20-30%左右。同时风力发电难于蓄存,这是当前风力发电面临的主要技术问题。为此,日本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技术研发。据估计,到2010年,日本面向家庭的小型风力发电机市场规模约为100亿日元,计划装机容量将增加到200万KW。
5.废弃物发电。废弃物发电所用的废弃物,主要是城市垃圾等一般废弃物和民间产业排放出来的产业废弃物。一般废弃物的燃烧处理设施虽然在日本全国大约有近2000处之多,但目前拥有发电设备的只有约12%,不过这12%的燃烧处理设备所发电的份额却占日本废弃物发电总量的大约80%。废气物发电的原理主要是用废气物焚烧时产生的高温蒸汽,带动涡轮旋转来产生电力。这种能源具有很大的优势:它不会增加C02排放量;可获得连续稳定的电能;规模小,有利于发展分散性电源系统;发电后的余热还可用于取暖、供热水等。2003年末,日本废气物发电的设备总容量大约为155 4万KW,其中一般废弃物发电约为134.9万KW,产业废弃物发电容量约为20.5万KW,计划到2010年达到41 7万KW。到目前为止废物发电的效率只达到10%,与一般火力发电的40%相比,发电技术提高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6.氢能和燃料电池。目前,以生物制氢为代表的新制备方法也取得了很大进展。氢能主要有两种转化应用的方式,即可以以燃烧的形式在发动机中使用,也可以以化学作用的形式在燃料电池中使用。目前日本在燃料电池方面取得的成果比较显著,利用氢能的燃料电池是氢气与空气中的氧发生反应产生电流,发电效率40~60%,在热电并用系统可高达80%,而这种生电装置没有氮化物及硫化物等破坏环境的排放物,不会产生大气污染,排出的只有水。所以,燃料电池被认为是“21世纪的关键技术”。也是日本开发新能源的重中之重。日本政府为促进氢能实用化和普及,完善了汽车燃料供给制,全国各地建造了不少“加氢站”,近百辆燃料电池车已经取得牌照上路,计划到2030年,发展到1 500万辆。迄今,日本燃料电池的技术开发以及氢的制造、运输、储藏技术已基本成熟。
7.其它方面的新能源。日本在上述各种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取得成就同时,想方设法地开发多种其它新型能源,以更新传统能源结构。比如二甲醚的开发和利用、利用浪力及潮流发电、冰雪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利用海洋温差进行发电、地热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等,日本在利用自然资源开发能源方面,取得了许多创造性的技术成果,也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日本开发利用新能源的战略举措
进入21世纪以来,为适应世界政治格局、经济结构、社会环境的变化,日本于2002年颁布了《能源政策基本法》,从法律上规定政府必须制定长期、综合性的国家能源基本计划;2003年10月,日本政府以此法为依据,推出了《能源基本计划》。日本能源政策方向的调整,不仅将影响其国内能源供求结构的变化趋向,而且将影响日本对外能源战略走向。
1.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日本充分利用全球气候变暖这一趋势,凭借其新能源开发技术优势,加快步伐争夺新能源开发的主导权。资源短缺的日本多年来一直积极开发核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利用垃圾发电、地热发电、生物发电以及制作燃料电池作为新能源,尤其是对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寄予厚望。经过多年发展,太阳能在日本已逐渐普及,很多家庭都购买了太阳能发电装置。从2000年起,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电池产量多年位居世界首位,约占世界总体产量的半壁江山。据有关权威机构透露,全球太阳能生产排名第一的日本夏普公司宣布,扩大在太阳能电池领域内的优势,计划把英国组装厂的产能提高一倍,到201 0年度将把太阳能电池销售额由目前的1600亿日元提高到5000亿日元。日本东京电力和关西电力等10家电力公司日前宣布,在2020年之前,10家电力公司将联手增设30处太阳能发电装置,发电规模为14万千瓦。其中,关西电力和九州电力公司等已经决定在2009年之前,完成发电规模4万千瓦的大规模太阳能发电装置的建设。
2.新能源开发多样化。一是大力推进利用太阳能发电的“新阳光计划”。日本开始实施“阳光计划”起因于1973年的第一次石油危机,将所有能源与新技术的开发和实用化包括在内。它的主要特点是对技术开发进行财政支援,对新能源消费者实施“直补”政策。从2006年度开始,日本环境省实施“太阳作战”计划,对家庭用户的太阳能发电设备以削减二氧化碳排放为目标,通过发放补贴大规模而有系统地推动太阳能发电产业。二是以政策法规激励新能源发展。日本以前每年家畜排泄物为9100万吨,食品废弃物为2000万吨,给环境带来沉重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到2004年月11月家畜排泄物禁止露天堆放,到2006年排出生鲜垃圾的单位要减少20%,同时对排出的垃圾有义务进行循环利用。在政策法规框定下,生物发电在日本悄然兴起。三是围绕日本的新能源战略正在形成诸多相关产业。仅在太阳能发电产业领域内,就有硅片、太阳能电池制造、光玻璃原材料、变流器以及架台等周边产业,此外还有住宅厂家、一些电器设施店等。每一个产业一方面既从中受益,另一方面又都是整个日本新能源战略的细节支点。
3.实施能源外交政策。能源战略问题关系到国家安全,日本为了维护自己的长远利益,为了在未来的能源格局中处于主导地位,采取了一系列手段,包括外交策略。日本的对外能源政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保障中东地区的石油供给。中东地区在日本实施新能源战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日本每年从中东进口的石油占总进口量的88%。日本非常重视同中东产油国的经济合作,在政策取向上基本与美国保持一致。2000年,日本获得了伊朗阿扎德干油田的优先谈判权并于2004年达成了协议,即日本投资15亿美元获得了阿扎德干油田的独立开采权。该油田每年的产油量相当于其原油进口量的10%左右。另一方面是开辟新的能源供给渠道。日本计划把本国公司在海外开采的石油量提高到进口总量的30%。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日本一些石油公司纷纷到国外开采石油。目前,日本已在科威特、阿联酋、印尼等国拥有12个油田的开采权,有力地保证了日本国内的石油和天然气需求
4.协同搞好能源储备。历届日本政府都非常注重战略物资的储备,而石油储备是重中之重。1975年日本通过了《石油储备法》,正式建立了石油储备制度。法律规定,日本所有从事进口石油提炼、批发的企业必须储备90天所需的石油或石油制品。同时,必须定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石油及制品的储备量情况。相关企业如果没有达到法定储备数量,有关方面就会通告,勒令达到最低储备量标准,否则,将采取制裁措施。除要求有关企业必须储备一定量的石油外,日本政府还决定实施以国家储备为主的石油储备战略,设定的石油储备目标为3000万千升。除已建成的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外,日本政府还从民间租借了21个石油储备设施,共储备石油1 700万千升。加之国家储备,总量超过了5000万千升。2003年底,日本政府拥有的石油储备量可供全国使用92天,民间的石油储备量也可供日本全国使用79天。再加上流通领域的库存,日本全国拥有的石油储备量足够全国使用半年以上。
关键词:印度能源;能源结构;石油;可再生能源
Abstract: The study found that India's energy development overall consumption of small energy consumption, energy consumption structure of energy to accelerate, traditional departments have changed, leading energy balance, energy gap is huge, the government will actively take folk development, new energy development, put forward China to should alert the growing energy demand in India and early prevention, also found in India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for the Chinese enterprises to provid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Keywords: India energy; the energy structure;oil; renewable energy
中图分类号:P75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2012年7月30日开始,印度北部包括首都新德里在内的9个邦发生大面积停电,逾3.7亿人受到影响[1]。印度大停电事件一方面直接反映了印度在电力生产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随着人口的增长,印度在能源方面的需求增长迅速。印度作为世界第二大人口国,未来的能源形势将日益严峻,未来的能源拓展势在必行,而研究印度的能源发展现状及趋势,有助于对未来印度能源需求进行良好的把握,使中国应对可能来自印度的能源竞争有着良好的准备。
本文将从印度的能源结构出发,对过去40年来印度能够原结构的变化的相关数据出发,经研究发现印度能源发展具有如下特征:
特征一:能源总体消耗量小,耗能速度加快
印度是金砖四国之一,它的国民经济在近年来增长迅速,其能源消耗也在逐步上升,但总体而言在世界能源消耗中印度的份额较小,落后于美国、中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约占世界3.8%。
图1. 世界各国2008年初级能源消耗图[2]
但是印度能源消耗增加速度却正在加速,从印度电力能源产生的初级能源供给增长量及增长率(见图2、图3)可以看出在过去40年中,印度电力能源的初级能源供给中煤炭以年均4.38%,原油以年均4.07%,天然气以年均9.11%,水能及核能以年均3.85%的速度递增,但是电力的生产仍然不及消耗的速度,从而引发了印度大面积的停电事件。
图2.1970-71至2009-10印度电力供给初级能源增长图3.1970-71至2009-10印度电力供给初级能源综合年均增长率
特征二:能源结构传统,耗能部门发生演替
印度的能源结构较为传统,从2006年的BP能源统计可以看出煤炭占印度能源来源的51%,是印度第一位的能源来源,石油占到36%,处于第二位,而天然气则占到9%,处于第三位,其余水能及原子能比重较低(见图4)。与之对照的是2006年世界初级能源消耗(见图5),煤炭占28%,石油占36%,天然气占24%,水能占6%。由此可见煤炭是印度的主要能源来源,石油的需求也十分巨大。
图4. 印度初级能源结构图(2006年)[3] 图5. 世界初级能源结构图(2006年)[4]
但是煤炭作为初级能源,它的用途却受到利用形式的限制。煤炭的主要用途为炼焦煤与动力煤,前者主要用于化学工业,后者则是煤炭作为能源的主要转化途径。动力煤绝大多数的用途在于火力发电、直接燃烧以及其他用途,但是由于煤炭的运输困难,单位热能转化低,且污染较大,在未来世界的能源结构中,煤炭的比例将会日益下降。印度将煤炭作为首选能源的局面将会有所下降。
印度主要耗能部门在过去20年中逐渐发生变化,根据印度各部门最终消耗能源结构发展变化可以看出(见图6),从1990年至2009年,印度的家用及农用能源的比重有所下降,从58% 下降至50%,工业能源的比重却在日益上升接近40%,这一点从工业耗电的增长可以看出(见图7),同时交通能源消耗也在逐年增长,这体现了城镇化的发展对印度能源结构的改变。
图6. 1990年至2009年印度各部门最终消耗能源结构变化图图7. 1990年至2009年印度工业及其他部门耗电增长图[5]
特征三:主导能源供给基本平衡,石油缺口日益增大
在印度的能源消耗中,煤炭占主导地位,印度是世界煤炭大国,印度是世界第四大煤炭开采国,它的煤炭储量为2140亿吨,明前已探明储量为1180亿吨[6]。从图5可以看出,印度能源中煤炭能源的产量与消耗量有一定的缺口,2011年印度煤炭产量为222.4百万吨油当量,而消耗量为295.6百万吨油当量,但是随着煤炭作为能源在世界范围内的地位逐渐下降,印度未来的煤炭需求增长有限,印度只需加大煤炭的开采力度即可实现供需的平衡。
图6. 印度煤炭产量与消耗量(单位:百万吨油当量)
而对于印度能源而言,真正严峻的在于石油的产量与消耗的巨大鸿沟,印度的石油产量有限,从2001年至2011年印度的石油生产量在在700~800千桶/日左右,而石油的消耗量却在2000千桶/日以上,2008年突破3000千桶/日,2011年3473千桶/日。印度自产石油占石油总消耗量的1/4,印度的石油缺口巨大。
图7. 印度2001~2011年石油产量与消费量(单位:千桶/日)
图8. 1970-71至2009-10年印度能源产品进口趋势图
特征四:政府民间能源开发各司其职,重视新能源利用
印度的能源开发行业既有民间私人部门,又有州政府、中央政府,能源开发即是一项公共事业,又部分的像私人开放,视资源的不同,自重各有不同。
图9.印度各层级能源开发[7]~[8]图10. 印度主要可再生能源[9]
印度鉴于自身能源的状况以及未来日益严峻的能源形势,开始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战略(见图10),试图通过新能源的开发与推广对于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和核能的开发,避免越来越严重的依赖煤炭与石油的能源结构。在全国分区积极推行风能、核能、太阳能利用[10](见图11~13)。
图11. 印度太阳能分布图 图12. 印度主要核能发电站分布图13.印度风能密度图
通过对印度能源发展状况及特征的总结,本文认为因对的能源发展对中国有着如下启示:
启示一:印度能源消费对石油的依赖比例日益提高,中国应当时刻关注印度的石油购买,扩大石油购买途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随着印度的工业化发展以及城镇化发展,交通及工业中石油的消费日益提高,未来的世界能源市场中,中国与印度将成为石油购买的主要买家。在全球石油需求量预测中未来10年中中国的石油需求增加量将上涨39%,印度上涨11%,加上两国的自身石油储量地,在世界范围内的石油购买竞争不可避免。从中印2011年的石油的主要购买区域可以看出,中东、
图14. 2011——2020全球石油需求预测[11] 表1 中印2011年主要石油购买区域
西非、中南美洲都是二者的主要石油购买地,能源保障的购买方重叠严重。因此,在意识到印度度规模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有意识进行石油这一战略能源的储备,开拓诸如前苏联、其他亚太国家等多区域的石油购买区域势在必行。
启示二:印度新能源开发为中国企业提供机会。
在印度实施的新能源计划中,太阳能是其中重要一环,印度201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30.1%,处于城镇化初始阶段,大量的农村地区电力问题困扰严重。中国在农村地区推广成熟的太阳能利用技术以及在城市中已经发展起来的太阳能发电技术在印度拥有者广泛的市场。中国对于水电的开发与利用技术也能够在印度找到市场。
启示三:印度多部门合作能源开发的方式值得中国借鉴
印度实行私人部门、州政府、国家三级能源开发模式,最大限度的提高了能源的开发效率,尤其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领域,私人部门占据了绝对的领导地位,有利于这一技术的民间发展热情,同时让私人资本进入公共事业领域也增强了能源领域的竞争力。中国以后的能源行业可以适当的引入私人资本进行开发,丰富我国能源产业结构,提高能源生产与利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印度大停电事件.中国电力网. .cn .
【2】D. S. Arora, Sarah Busche, Shannon Cowlin et.ct. Indian Renewable Energy Status Report:Background Report for DIREC 2010[Z].2010.10
【3】D. S. Arora, Sarah Busche, Shannon Cowlin et.ct. Indian Renewable Energy Status Report:Background Report for DIREC 2010[Z].2010.10
【4】同上
【5】Country reports:India Energy efficiency report[z]. /global/scot/scot316.nsf/veritydisplay/bcb30e13c8cbe734c125786400512e26/$file/indi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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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EA. ”Summary Statement.” cea.ni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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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2月22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说,“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在太阳能、风能占优势的地区建设微电网示范区,同时还将推动建设100座新能源示范城市。那么新能源城市是什么样的?新能源城市在我国的未来前景什么样?围绕这些问题,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日前接受了记者采访。
新能源:大势所趋,技术需跟进
中国城市经济:我们知道当前中国,许多城市都提出了新能源城市的规划和方案,掀起了一股建设新能源城市的热潮。作为专家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茅于轼:与常规能源相比,新能源最大的优势是地域分布较为均衡,资源量相比人类需求来说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核能等等。新能源取代旧能源是一个必然趋势,新能源越来越便宜,常规能源越来越贵,最后新能源自然便能取代旧能源。当然这是要求技术上的跟进,经济危机下尤其明显,但是需要时间。
中国城市经济:创新、科技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有人说:“未来国家之间的战争就是能源之战。”那么我国应该如何应对呢?
茅于轼:相比传统的石化能源,新能源目前所占的比重仍偏低,但发展势头迅猛,前景不可估量。在资本市场上,凡沾上“新能源”概念的股票,往往会成为投资界的宠儿。我国鼓励发展新能源,放眼全球,在新能源技术和运用领域,我国和发达国家处在同一起跑线上;从市场应用空间上分析,我国更是具有领先其他国家的无穷潜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核能等等新能源都潜力无穷。
新城市:根据特色新能源资源配置发展
中国城市经济:建设新能源城市成为国内城市的共识。您认为新能源城市应该是什么样的?
茅于轼:新能源城市目前尚无准确定义。我们粗浅理解,新能源城市至少必须达到国家绿色能源县(市)的要求,也就是在县(市)域能源开发利用中,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达到15万吨标煤或户均1吨标煤以上;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70%的养殖户动物粪便进行沼气处理,80%的中小畜禽养殖场有沼气工程:生活能源基本实现清洁化和优质化。
中国城市经济:每座城市的情况和资源条件不一样,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城市才适合发展新能源呢?在创建新能源城市中每个城市的模式是否一样?每个城市该如何做呢?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茅于轼:创建新能源城市中每个城市的模式肯定是不一样的。发展新能源城市,拥有新能源特色资源条件十分重要。如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镇双龙岗,面临杭州湾,背靠秦山,这里风景似画、水源充沛、交通便利,又靠近华东电网枢纽,是建设核电站的理想之地。秦山核电站是中国大陆第一座自己研究、设计和建造的核电站。又如江苏省东台缺乏煤炭和石油等资源,发展传统能源不具备资源条件。但东台土地资源丰富,沿海空间大、滩涂广、风光好,风能资源稳定丰富。海边处于太平洋信风带,地上70米高平均风速达到7.5米/秒,是国内风力发电十分理想的地区之一,开发规模可达4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资源潜力巨大。沿海滩涂广袤,年均日照时间达2232小时,太阳能年辐射量5126兆焦/平方米,是建设大规模太阳能光伏电场的优质基地。生物质能资源也十分可观。所以每个城市需要根据自身拥有的新能源特色资源条件来找寻适合自身发展新能源的模式,这样才能更好的发展新能源。
新机遇:加大政策扶持,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中国城市经济: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起始年,这对于创建新能源城市也是新的机遇,您认为我们的政府部门,应该如何做?
茅于轼:政策扶持,对于新能源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作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安装大国,德国于5月末明确表示,将在2022年关停所有核电站,而后者在2009年贡献了德国26%的发电量。未来十年,德国计划将新能源占总需求的比重从目前的l7%提升到近50%,并将在2020年投资2000亿欧元发展风电和太阳能。
城市发展靠产业,产业支撑靠企业。企业是具有自负盈亏能力的经济实体,产业是具有同类属性的企业经济活动的集合,产业链是存在上下游关系和相互价值交换的企业群结合体。新能源产业是新能源城市的重要支撑。发展新能源产业必须增加对新能源企业的扶持力度。在降低新能源成本上,建议政府要扶持和帮助企业和个人在沼气发展等方面,用新能源的规模化效益来降低其开发和使用的成本。在政策支持上,建议政府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中国城市经济:您认为从国家层面,应该从哪些方面给予这些新能源城市支持?您对我国能源城市的未来发展如何看?
关键词:新能源;绿色经济发展;现状;建议
1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与态势
我国作为人口第一的大国,可能比任何国家都需要更多的能源支持国家运营。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的一半,目前能耗消耗量已经占据世界第二。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基础上,现代化社会发展进程加快,我国对能源的需求量也在持续上升,面临着资源短缺的问题。我国作为煤炭消费大国,燃煤会造成大量的空气污染问题,我国环境承载也不堪负重,发展新能源产业已经成为了必然趋势。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我国发展新能源有着巨大的潜力。以当今我国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水能等清洁资源,已经即可获得资源量多达79亿tce,是2000年我国能源消费量的6倍以上(13亿tce)。同时,新能源的使用也变得愈加广泛,为构建分散模型能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国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居全球首位,同时也是太阳能电池的第一生产国。近些年我国新能源发展迅猛,如果把大水电装机算在内,我国已经成为了新能源开发规模最大的国家。截止到2017年,我国太阳能电池的突破量已经达到了4.3GW,在全球排在第一;风电新增装机突破了2GW,也排在全球首位;燃料乙醇产量排在第二,仅次于美国。预计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会达到3.0亿kW,占据总装机的18%。其中,核装机可能达到8600kW,风电装机达到1.5亿kW,太阳能发电机达到2000万kW,生物质能发电达到3000万kW。我国给新能源农产业发展提供了大力支持,在“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基础上,“七个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入下,我国五年内新能源产业会迎来极大的发展机遇。可以说,随着国内新能源市场不断完善,我国清洁能源产业会迈向更高的台阶,绿色经济将成为主流。
2合理开发新能源,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的建议
2.1确定太阳能与风能等为重点的发展方向
根据新能源产业发展态势我国需要确定新能源的发展方向,特别是风能、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这是因为这些新能源产业较为成熟。太阳能作为最为有潜力的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风能、水能都间接来自于太阳能,地球每一处所接受的射阳辐射是全球一次能源供应量的10000倍。在太阳能产业方面我国已经走到了国际前沿,如太阳能光伏电池产量全球第一已经可以证明。太阳能的使用可以直接减少煤炭资源的消耗。同时也可以推动薄膜电池、中大型晶体硅、组件等产业发展。再者,太阳能开发可以解决部分电力发展不足的问题,结合2017年的发展态势,到了2020年我国太阳能总热面积可以达到3亿㎡,光伏发电可以达到10万kWh,也就是可以解决百万户用电问题。这就需要全面发展太阳能产业,发挥其优势,将并网光伏、屋顶光伏作为发展重点。风能也是当今较为先进的新能源产业,虽然风电投入成本较高,但是在短短几年之内即可降低到正常发电水平,成本也随之减少,当今已经具备了初步市场化运作条件。作为一种效率较高的绿色能源。通过相关调查显示,风力发电如果达到了100万kWh,即可降低二氧化碳量600t。我国风力发电发展较快的是沿海地区和西部地区,也就是风力资源大、电力供应难的地区,从而缓解供电紧张的问题,也是我国未来重点努力发展的方向。风电产业在我国发展最为迅速,有着广阔前景。此外,考虑到短期内我国依然是以煤炭作为支柱能源,但是燃煤会给中国带来很大的资源压力以及环境污染问题,所以要大力推广清洁煤技术,实现煤炭领域的绿色转化,这对推动我国绿色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2构建完善规范体系,推动产业化、市场化进程
我国针对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提出了多项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等,为推动我国绿色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相关政策与法律的提出,明确了政府与有关部门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义务与责任,明确相关措施和制度,鼓励新媒体产业的发展,并设定新能源财政专项资金。在美国与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十分关注新能源发展战略,采用相关法规、政策等指导本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这些调查与研究都建立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具备很好的可操作性、预见性、连续性,值得我国参考和借鉴。这就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对国外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跟踪与关注,全方位考虑新能源的技术发展水平、能源储量、环境减排、常规能源等各项因素,对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进行调整、完善,指导新能源产业朝向正确的方向发展。绿色经济想要快速发展,朝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进军是必然渠道,从而降低新能源开发、使用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为新能源进一步普及奠定基础。当今新能源开发成本较高也是不争的事实,实现产业化、市场化发展还需要政府的介入。加强电价、配额、示范工程、税费减免、技术转化、补贴等,对各种新能源特性展开分析,并提出更加有效的激励政策。国家也要更新产业的投资指导目录,引导市场资金投向新能源产业。为了确保政策建设的有效性,需要加强违规惩罚,必须要严格维护国家利益与群体利益。
2.3强化政策扶持,提高技术研发与创新支持力度
通过对新能源发展较快的国家展开分析可知,这些国家政府所提出的激励政策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包括补贴、税收、低价融资、折旧加速等,这些都是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巨大动力。美国所提出的“购买降价”政策、日本光伏发电系统补贴、德国收购光伏上网都凸显了对新能源产业的重视度。当今我国新能源产业整体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个别突出),政策体系还有待完善,各级政府对推动新能源产业政策扶持力度还不足。这就需要强化政府投入、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推动新能源产业进一步朝向市场方向努力。加强风险投资在新能源领域中的融资规模,可以充分借鉴美国、德国的绿色证书交易方法,构建市场激励机制,调动新能源丰富地区研究、开发的积极性,大力推广新能源发展机制(CDM等)以及新型投资模式(BOT、PPP等),对于符合标准的项目即可展开融资建设。通过构建具备新能源研究实力的机构,组建成中央级新能源研究院,并配备合理的薪酬、绩效等体制,吸收、创建国内外人才,组建高端的人才队伍。同时,要打破较为封闭的科研体系,建设开发的合作研发平台,加强和国际各个国家的技术交流,提高保护独立产权的意识,通过CDM机制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实现绿色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TM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10010502
1 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现状
目前,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不断出台,引导新能源产业迅速发展,新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得到了广泛的利用。
(1)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不断出台。2006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能源法》,为我国新能源的利用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与之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能源法实施细则》明确了上网电价和分摊机制等关键环节,种种利好消息使大量企业开始投资新能源,国内太阳能产业在2006~2007年蓬勃发展。国家逐步加大对新能源的财政资金投入和税收优惠支持力度。制定了支持风电、垃圾发电的税收减免政策和发展生物液体燃料的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中央和地方财政在无电地区的电力建设、农村家用沼气建设和新能源技术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资金支持。另外,国家通过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和产业化计划,共安排10多亿元资金,支持光伏发电、并网风电、太阳能热水器、氢能和燃料电池等领域先进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2)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速度加快。中国太阳能热水器利用居世界首位,热水器保有量一直以来都占据世界总保有量的一半以上。2007年,中国太阳能热水器总保有量突破1亿m2,占世界总保有量的63%以上。目前,中国太阳能热水器已基本形成从产品的开发设计、真空集热管等部件生产、整机制造、工程设计安装到营销服务的产业链和产业发展的布局。
2 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 新能源产业未来发展的制约因素
虽然中国新能源开发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但新能源发展在技术、市场和政策措施方面还存在较大问题,仍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1)宏观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激励机制不完善。当前,除水电和太阳能热水器等个别新能源分支行业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外,大多数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成本高,再加上资源分散、规模小、生产不连续等特点,在现行市场条件下缺乏市场竞争力。同时,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相关政策体系还不完整,政策的稳定性和协调性差,还没有形成支持新能源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2)市场需求薄弱,新能源发展缺乏市场保障。长期以来,中国新能源发展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缺乏连续稳定的市场需求。虽然国家支持新能源发展的力度逐步加大,但由于没有形成稳定的市场需求,新能源发展缺少持续的市场拉动。
(3)行业素质相对低下,新能源发展瓶颈突出。除水电、太阳能热利用、沼气外,其它新能源的技术水平较低,缺乏自主技术研发能力,设备制造能力弱,技术和设备生产主要依赖进口,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同时,人才培养不能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没有形成支撑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体系。
2.2 推动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对策
(1)政府出台强制的市场政策和经济激励政策。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没有政府的支持,新能源不可能迅速地发展。新能源是新技术,仍在成长发展阶段,需要扶持。新能源的优点是有益于环境,但是市场调节作用对环境是失灵的,因而只有政府的支持,才能加快新能源的发展。
(2)出台扶持新能源发展的法律法规。早期各国发展新能源都首先发展技术,其次是示范工作和降低成本。只有成本足够低,市场才能发展。近几年,一些想要大规模发展新能源的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电力公司供应或购买再生电力,对未完成任务者予以惩罚。这样,就不再需要沿袭过去的顺序而直接跳跃到创立市场的阶段。有了新能源强制市场的立法,就可吸引民间资本,提高新能源开发商的信心。
(3)依靠科技进步,提升行业整体素质。新能源的发展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快行业优化升级步伐,自创和引进核心技术相结合,提高元件的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进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
3 中国能源前景展望
能源是中国崛起的动力。中国正处在工业化中期,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依赖比发达国家大得多。2001年,全国终端用户支出的能源费用达1 125万亿元,占GDP的13%,而美国仅占7%。
3.1 中国能源发展前景
从1990年代开始,中国经济的发展进入新的重化工业阶段。重工业的单位产值能耗约为轻工业的4倍。城市化步伐加快和消费结构升级,促使住房、汽车、家用电器等需求大幅增长。目前,城市人均能耗为农村的315倍。据建设部预测,2000~2020年将是中国建筑业的鼎盛期,全国建筑面积将从353亿m2增至686亿m2。据交通部预测,中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将从2003年的2 383万辆增至2020年的114亿辆。这必将拉动钢材、建材、化工等能源密集行业的快速发展,而且很可能持续到2020年。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钢材市场需求预测,2002年建筑业钢材消费量达10 512Mt,占总消费量的53.17%,2010年将增至16 614Mt;汽车(包括农用车) 用钢量将由1 113Mt增至2 010Mt;家用电器用钢量将由416Mt增至613Mt。因此,能源需求的大幅增长是不可避免的。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预测,到2020年,若按目前趋势发展,一次能源需求量将达3 500Mtce ,其中煤炭2 900Mt ,石油610Mt ,天然气1 650亿m3,强化节能可使能源需求控制在3 000Mtce 以内。
3.2 中长期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能源综合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国中长期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可归纳为:节能优先,结构优化,环境友好。
3.2.1 节能优先
实施“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正在制订《节约能源法》配套法规,以及促进节能的经济激励政策,建立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和标识体系,推进政府机构(靠公共财政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节能,推行需求侧管理、能源服务公司、自愿协议、政府采购等节能新机制。
3.2.2 结构优化
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主要是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以及一次能源转化为电能的比重。到2020 年,天然气消费量预计将超过1 600 亿m3 ,水电、核电和风电装机容量可望分别达到240GW、36GW 和20GW。
3.2.3 环境友好
能源是环境问题的核心,环境是能源决策的关键因素。环境友好的能源战略采取政府驱动、洁净高效、总量控制、排污交易和公众参与等政策措施加以落实。鉴于2020 年煤炭仍将占一次能源消费的60 %左右,发展洁净煤技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发展洁净煤发电技术,2000~2020 年可累计减排二氧化硫2 218Mt ,节煤15.17 %。最近,国家发改委决定全面推行以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循环经济。
4 结语
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是促进消费、增加投资、稳定出口的一个重要结合点,也是调整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一个现实切入点。这方面发展的潜力很大,应当重点给予扶持,力求取得突破,努力实现产业化、规模化。但是,新能源的良好应用前景并不意味着传统能源的大规模被替代,尤其是在未来的数十年里,一次性能源的消费比例依然维持在较高水平。因此,传统能源行业仍然可以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期,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国家的能源发展战略中依然扮演重要角色。
参考文献:
[1]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中国煤炭资源保障分析与对策[J].中国煤炭,2004(6):19~20.
关键词:能源—经济—环境;能源政策;启示
日本、韩国十分重视研究本国经济增长、能源发展、环境保护之间的关联状况。两国都从本国的经济状况、环境制约条件等因素出发,综合制定了能源长期发展政策。在较为完善的能源政策体系的指引下,不仅保持经济持续稳步增长,能源的利用效率也达到较高水平,大大减少了能源废弃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这对我国完善能源发展政策具有借鉴意义。
一、日本的能源发展政策
(一)立足发展常规能源项目,大力推行能源构成多样化。日本除大力发展火电、水电、燃油、燃气等常规能源项目外,还注重利用太阳能、风能、光能、燃料电池、氢能、超导能等新能源,积极开展潮汐、波浪、地热、垃圾等发电项目的研究工作。同时,逐步加大核电在国家能源中的比重。2002年,日本一度爆发核电站信任危机,但并未改变政府发展核电的决心。政府重新调整能源开发促进税、调高石油和煤炭发电税而大幅减轻了核电税。目前,日本共有51座核反应堆,发电量占发电总量的近40%。
(二)能源开发计划推陈出新,能源供应、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三者并举。1973年的石油危机驱使日本采取政府、企业和大学三者联手的方式,协同解决能源开发问题。1974年制定“新能源开发计划”(即阳光计划);1978年实施“节能技术开发计划”(即月光计划);1989年又推出“环境保护技术开发计划”。1993年三个计划合并为“新阳光计划”,其主要任务是致力于能源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以实现能源、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2003年又颁布《电力设施开发利用新能源特别措施法》,强制各电力公司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并强调必须满足环保要求。
(三)实行节能措施,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1979年日本颁布《合理使用能源法》及实施细则与执行标准,明确各行业的节能目标。1993年制定《节能支持法》,以促进能源合理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利用。日本无论国有企业、私人企业从1998年起都要完成每年提高1%能源利用率的政策性指标。此外,政府对企业安装节能设备、采取节能措施、改进能源管理技术等,提供一定的支持性补贴和减税优惠。日本还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推广节能技术,在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员制度,负责管理企业的能源使用。
(四)积极寻求与其他国家建立二氧化碳(CO2)排放指标的交易体系。1997年京都气候变化会议上,日本承诺在2008年至2012年的5年间,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6%。而日本电力基金研究机构预测2010年日本的CO2排放量将比1990年增加14%。为履行《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减排义务,日本加快与其他国家建立CO2排放指标交易体系的步伐。如,与加拿大等主要国家陆续建立排放贸易体系,开设碳交易市场;与发展中国家以项目合作为载体,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开展减排交易。
二、韩国的能源发展政策
(一)重整能源产品的比价体系。韩国作为一个资源短缺的国家,能源使用效率低于欧美,其关键原因在于能源产品的比价不合理。因此,韩国政府重整能源的比价体系,通过能源价格水平合理化来促进节能和向低能耗产业转变。为调整石油产品的比价,2001年至2006年分6个阶段施行了价格改革。在工业用油上,将重油价格根据工业竞争力和环境保护要求略微上调;就运输部门燃料而言,对液化石油气的课税大幅提高,以避免液化石油气车辆的迅速增长;居住用油方面,调整了煤油的比价,以避免燃料从民用部门流向运输部门。
(二)完善能源领域相关制度保障。韩国政府在能源政策制定上的主导作用非常突出。通产与能源部是主管能源事务的中央行政机构,相关分支机构主要有能源和资源政策局、能源产业局、电力产业委员会。韩国针对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包括《矿山安全法》、《石油业法》、《海外资源开发法》等。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韩国在确保能源安全和政府作用得以必要保留的前提下,加大了石油行业市场化进程。1997年实行油品零售价格自由化,1998年允许国外企业持有韩国石油企业50%以上的股权,逐步解除了国外资本进入炼油业、石油销售业的限制。对天然气、电力、核电产业逐步推行民营化。如,将韩国天然气公司分解为若干私营公司。
(三)建立环保型能源系统。除考虑经济因素外,韩国的能源发展越来越多地考虑环境因素。2001年韩国排放量居世界第9位,排放量增加率居世界第l位。由此迫使韩国就温室气体低排放量目标采取一系列法律和经济手段。2005年,颁布新法规要求燃料生产厂家提供更清洁的燃油,以降低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的空气污染;支持建筑企业和研究机构共同开发节能型普通住宅;出台补贴措施,鼓励市民改乘公共交通工具。在能源消费结构升级和民众环境意识增强的背景下,逐渐建立起环境友善的能源体系。
(四)创建东北亚能源合作机制。韩国对中东石油的依赖程度超过76%,很容易遭受能源危机的冲击。东北亚地区拥有全球33%的天然气、32%的煤、8%的石油。为在未来能源消费增长中寻求稳定的能源供应渠道,韩国积极在东北亚开展能源合作。如,计划在东北亚地区开发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和铺设能源输送管道,政府组建了东北亚能源合作高级官员委员会,力图使该地区内各国的能源合作达成一致,建立东北亚能源合作构架。此外,韩国建成了东北亚能源研究中心,为东北亚能源合作奠定基础。三、日本、韩国能源发展政策的启示
(一)完善促进节能优先的市场手段。合理的能源价格体系是市场机制引导节能和提高能效的最大推动力量。如果价格信号合理,节能必然事半功倍。因此,我国要改变过去对价格管理着重于生产成本变化而较少考虑环境外部成本的倾向,尽快建立科学的能源价格体系。大力推行节能税收优惠政策,制定详细的国家鼓励的节能产品目录。对采用先进、高效的节能设备实行特别加速折旧政策。引导国家政策性银行为节能项目提供贴息贷款,引导商业银行向节能领域投资,支持节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二)加强节能宣传,实行产品能耗等级标签制度与能耗排名公报制度。目前,我国节能宣传投入不足,使公众接受节约型消费意识存在极大障碍。要安排一定的财力加大宣传力度,引进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理念,鼓励各领域节能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消费模式创新。实行产品能耗标签制度,将灯泡、洗碗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电器上贴上清晰的能耗说明。如,A代表同类产品中的低能耗,G代表高能耗,中间还有B、c、D、E、F等几个等级。建筑开发商也必须出示能耗说明,告诉消费者住宅的预期能耗水平,如取暖、通风、热水供应等,方便消费者选择节能型住宅。另外,建议实施大型用能企业、公共建筑、政府部门、住宅小区的能效水平评价和能耗在行业内的排名公报制度。
(三)积极推广传统能源的现代化开发方式。实施新型的传统能源开发政策,不仅要更好的解决能源的量,而且要解决能源的质。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开发(特别是煤炭资源)的优质化、洁净化势在必行。以煤的气化为龙头的多联产系统是我国传统能源优质开发的一个重要方向。基于煤气化的多联产系统有助于缓解石油供不应求、大量进口的压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煤炭、化工、电力等部门要打破行业界限,通力合作,争取在3—5年内建成大型示范多联产装置。电厂还可应用“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技术”对煤炭进行气化处理后将污染气体从氢气中分离出来,通过燃烧氢气驱动涡轮,产生电力,从而改变传统电厂燃烧煤炭、排出大量C02和其他污染物的做法。
(四)抓紧制定和完善替代能源发展规划与标准体系。根据我国资源条件和消费增长趋势,统筹考虑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制定和完善替代能源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确立阶段性发展目标。积极发展核电,使我国核电走上大规模商业发展的轨道。借助财税和补贴、成本与风险分摊机制等多种优惠政策,支持风电、太阳能、浅层地能、污泥发电、沼气发电等关键替代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快完成生物质能液体燃料等国家标准研究制定工作。严格替代能源项目的市场准入,对能源效率、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等提出明确标准,尽可能避免环境二次污染和形成新的环境隐患。同时,给予民营资本、外国资本同等国民待遇,形成替代能源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加强能源环保,积极鼓励和指导企业参与CDM(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CDM是《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机制之一。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致使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因此,应以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为重点积极开展CDM合作项目。应组织CDM培训班,建立一批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或咨询服务中心,让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更加了解CDM的环境、经济意义和交易程序,并挑选比较好的参与项目,规范、加速CDM双赢机制在我国的发展。
关键词:新能源 可再生能源 可持续发展
新能源是指相对于常规能源,在采用新技术和新材料基础上,通过系统地开发利用而获得的能源,主要指常规化石能源以外的可再生能源。根据联合国1981年会议的定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力发电、风能、生物质能、薪柴、木炭、畜力、海洋热能、波浪力能、潮汐能、泥炭、油母页岩和重质油砂共14种。1981年8月,联合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会议之后,各国对新能源的称谓有所不同,但达成的共识是,除常规化石能源和核能之外,其他能源都可称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其中最主要的是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氢能和水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仅储量丰富,而且可以循环利用。相对于化石能源,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但利用难度和受自然环境的影响都很大,分布比较分散,目前有很多关键技术还亟待解决。由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从根本上克服了常规能源存量有限、污染严重的特点,所以有利于能源、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开发署(UNDP)和世界能源理事会(WEC)经过历时5年的研究,于2000年发表了《世界能源评价》(World Energy Assessment)的报告,报告根据对未来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确定了21世纪全球能源发展的战略方向。该报告认为,到21世纪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成为世界能源系统的主角(王革华,2010)。
根据初步资源评价,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中,可开发水能资源约4亿千瓦,小水电资源蕴藏量在1.6亿千瓦左右;5万千瓦(含5万千瓦)装机以下的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达到1.3亿千瓦,这说明小型水电的发展潜力还是很大的。风能资源合计可开发量有10亿千瓦,陆地上离地面10米高度风能资源储量约为32.3亿千瓦,可开发利用的资源量为2.5亿千瓦,近海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储量有7.5亿千瓦。如果陆上风电场年等效满负荷按2,000小时计,每年可提供电量5,000亿千瓦时,海上风电年等效满负荷按2,500小时计,每年可提供电量1.8万亿千瓦时,合计2.3万亿千瓦时电量。由此可以看出,中国风能资源十分丰富,开发潜力巨大,未来必将在能源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全国2/3国土面积年日照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每年太阳能光热应用可以达到17,000亿吨标准煤;只要技术可行,成本可接受,如此巨大的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量是没有上限的。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因此生物质能资源十分丰富。农业废弃物等生物质能资源每年可作为能源使用的数量相当于5亿吨标准煤。根据中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潜力,未来50年内年可供开发利用的生物燃料能将超过2亿吨。中国的地热资源以中低温为主,储量十分丰富,其资源储量占世界的7,9%,总资源潜力有2,000亿吨标准煤;其中可供开发的高温发电和中低温热利用的资源量分别为600万千瓦和33亿吨标准煤。中国有32,000公里的海岸线,其中大陆海岸线18,000公里,有潮汐能、潮流能、海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等各种海洋能资源,其中可供开发利用量约5,000万千瓦(林伯强,2010)。
一 我国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富煤、少气、缺油”的资源条件,决定了中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低碳能源资源的选择有限。能源与环境是目前制约中国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两个重要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社会能源供应、能源安全以及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出,石油价格迅速上升。到2020年我国实现GDP翻两番的发展目标,能源需求量将达到25-33亿吨标准煤(倪维斗,2009)。届时,中国能源供应不仅总量上面临更大压力,而且石油进口依存度将超过60%,能源供应安全也将面临极大的挑战。世界范围而言,化石燃料消费形成的碳排放,是造成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已开始以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为主要措施,应对气候变化。我国2007年碳排放量占世界总量的1/4,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尽管发展中国家当前不可能承担绝对地、强制性地减少碳排放义务,但是随着发达国家减排承诺的履行,中国在未来国际谈判中也将会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在能源供应、经济发展、环境制约的形势下,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约和替代部分化石能源,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减轻环境压力,是保障国家能源与环境安全,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战略选择(罗汉武,2010)。
“十二五”能源规划的制定,重点围绕实现中央提出的非化石能源比重增加和碳减排两个目标展开。到2015年,来自天然气、水电与核能以及其他非化石能源(主要是风能)的电力消费比重将从目前的3.9%、7.5%、0.8%上升到8.3%、9%、2.6%。而与此同时,到“十二五”末,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从2009年的70%下降到63%左右,天然气消费占比将从目前的3.9%提高至8.3%。为实现非化石能源到2020年达到15%的目标,我国将重点发展三类非化石能源,即核电、水电、非水能的其他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据测算,届时核电规模至少达到7,500万千瓦以上,水电装机规模至少达到3亿千瓦以上,其他生物质能的利用规模达到2.4亿吨标准煤以上。而根据目前规划,2015年中国天然气利用规模会达到2,600亿立方米;水电利用规模达到2.5亿千瓦,核电利用规模达到3,900万千瓦,水电和核电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提高1.5个百分点;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将达到1.1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1.8个百分点。
按照国家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十二五”能源规划,我国将在2020年前投入5万亿元用于新能源产业建设。除了资金的投入,国家发改委联合多部门“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强调将重点推广257项技术;国家能源基地建设正紧张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正在加速。从更广阔的视角看,“十二五”与“十一五”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经济的低碳转型。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双重背景下,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无疑是“十二五”能源规划的
关键所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减缓温室气体增长、保护环境的同时,还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等多重任务的挑战。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未来可持续能源体系的重要支柱。随着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成熟和产业的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未来能源结构中将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将成为国家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方面,也将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对中国而言,加强促进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具有显著的前瞻性和战略性意义。
二 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策法规体系
目前,已有近50个国家颁布了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自正式实施以来,虽然不尽如人意,但《可再生能源法》确立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体系,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对可再生能源投资投入和可再生能源制造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比较完整地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法律制度,有益于解决中国日益突出的能源供需矛盾和环境恶化问题。
2007年8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该规划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重点发展领域、投资估算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提出的总目标反映了从2005-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整体要求。根据这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解决偏远地区无电入口的供电问题和农村生活燃料短缺问题,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5%。规划还对水电、生物质能、风电和太阳能提出了分类发展目标;规划也明确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包含大水电)将占总装机容量的30%以上,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步伐。
国家发改委2010年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颁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人调配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还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合颁布了《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还牵头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方面做了许多工作,风能和生物质能资源的普查工作也正在进行中。在降低可再生能源成本方面,还有其他一些措施,如通过平摊电价或实行价格补偿等机制,计划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
三 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传统化石燃料资源一直是当今世界的主要能源形式,但近年来,世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发展速度非常之快,因此受到各国普遍的关注。世界各国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原因主要在于:(1)传统能源储量有限,能源价格波动剧烈。3次石油危机迫使西方发达国家转向国家能源安全的建设上来,其中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获得充足和安全的能源替代形式。(2)传统化石能源不仅具有高污染性,而且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在2008-2012年之间,将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从1990年的排放水平上平均下降5.2%,这使许多发达国家致力于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不仅清洁而且对环境无害或危害很小,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3)随着技术进步和规模经济的产生,可再生能源的生产成本逐渐降低。
相对于中国目前的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中国电力工业中仅占很小的比例,除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尚不足1%。由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种类多,所处的发展阶段也不尽相同,因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有差异。然而,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1)缺乏足够的经济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差,没有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稳定的市场需求,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由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时间和速度很重要,政府应当以丰厚的补贴和有效的税收以及价格支持政策,尽快实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陈元,2007)。考虑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能源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在保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对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无论政府如何鼓励,都不过分。(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在开创初期风险较大,赢利能力不强,较难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缺乏行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受到很大限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运行成本低,但初始投资高,需要建立稳定有效的投融资渠道予以支持,并实行优惠政策,降低成本。(3)受技术水平的限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成本相对较高,与其他能源相比缺乏竞争力,其环保和社会效益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难以体现出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设备及产品的技术论证、检查监督,也缺乏有资质认证的专业公司,增加了运行风险。(4)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缺乏强有力的法规保障,尚未确立在我国能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5)没有建立起完备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化体系,研究开发能力弱,技术水平较低,关键的设备仍需进口,一些相对成熟的技术缺乏标准体系和服务体系的保障。(6)可再生能源在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已经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发展目标。但距离大范围普及利用,还面临着高投入、高成本、技术瓶颈和商用化周期长等诸多难题。(7)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不够。公众对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意义认知程度低,没有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良好环境。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相对缓慢,需要特殊政策和努力去推广应用。科技攻关,降低生产成本,是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发展的关键。但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式增长方式造成中国能源后备储量不足,资源过快消耗,从而影响能源安全和长远发展,因此,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势在必行。
四 加快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般认为,技术成熟度是新能
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瓶颈,但是忽视了一个被经验所证明的规律:一个国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是本国新能源技术、产业链对接以及政策驱动的结果。中国之所以还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步履蹒跚,其主要障碍不是技术上的,而是战略和体制上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就职演说中明确了美国国家战略的几大目标,其中第一目标是重新夺回新能源的领导权。美国迫切需要寻找替代传统能源的战略发展方向,新能源无疑是承担这一重任的最好选择。我们在国家层面上并未形成同时考虑所有能源利用和技术发展两个方面的新能源战略,几乎所有影响了中国新能源发展过程的重要决策都是从行业的局部出发。一方面中国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短缺,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偏高,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单纯依靠化石能源难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中国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丰富,已具备大规模开发利用的条件,因此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速度,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是目前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首要任务。截至2008年底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不包括大水电)才7,600万千瓦,与可开发利用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储量相比,目前已开发利用的资源十分微小,因此在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挥作用方面,政府的支持力度应该更大一些,发展速度应该更快一些。具体的对策建议主要有:
1 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从现象上看,以往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缓慢的直接原因是技术造价昂贵,与常规能源相比缺乏优势。昂贵的直接原因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还不成熟,达不到规模经济效益。进一步深入分析中国新能源发展的历史,则发现不是技术不行,而是主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政策环境不完善,政策体系不完整。这些障碍的本质,是没有真正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的考虑和规划之中。从立法层面到技术应用层面都涉及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只是缺乏国家战略层面的法律以及行政和全社会之间的协调联动,多数条款缺乏与之配套的具体措施,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面推广的迟滞。为此,我们的新能源战略需要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将各类新能源全部纳入,统一考虑,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全面参与和践行。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尤其把强制性的制度手段落到实处。
2 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经济鼓励政策
在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还不能形成适度经济规模的时候,需要政府在财政、信贷、税收和价格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目的在于吸引企业参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降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成本,尽快形成规模效益,增强其在我国乃至世界能源市场的竞争力。经济鼓励政策是指政府制定和批准执行的各种经济鼓励措施,如税收减免、价格优惠、投资补贴等经济政策。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部件引进实行减免税收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证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高电价收购;为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企业提供贴息贷款和投资补贴;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纳入政策性贷款范围,发放专项贷款;建立公共发展基金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拉动和引导全社会增加投资,形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上下游产业链条的持续发展态势;建立鼓励企业和私人投资机制,扩大投融资渠道,努力创造条件,鼓励优秀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公司上市融资。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府采购政策,通过政府采购刺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需求,培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
3 明确发展规划和目标,建立协调的管理机制
总结国内外经验,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确保市场规模和效益的逐步实现。根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制定规划目标,并且将目标进行年度分解。规划目标不仅要通过省级规划和产业规划,具体落实到每个省、每项技术和每个项目,而且要将规划目标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表,统筹安排,分阶段实施,保证规划目标的最终实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作为一种未来长期战略能源,需要政府花大力气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设置职能明确、管理有效的机构,建立以战略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政府要逐步从依靠行政手段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逐步发展到政府部门制定政策、规划和标准,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4 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产业创新体系,推进产业化体系建设
今后20年是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的关键阶段,我国的总体目标是要大幅度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性能,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到2020年,大多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都应该达到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的要求,实现商业化运作,为我国能源安全和能源清洁化使用做出实质性的贡献。为此,需要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产业体系,同时还要形成和完善产业标准和产业服务体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创新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它不仅随着世界能源供需矛盾的日益加剧和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而不断发展,同时又面临着经济、社会、环境等诸多方面的问题,需要企业、社会、政府等多个主体的共同参与。只有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创新平台、产业知识基础与关键技术、创新投入机制、产业化政策等诸多方面不断完善,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才能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形成市场竞争力。
5 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方面的人才和能力建设
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要大力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以企业为主体,实现产、学、研相结合,整合现有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资源,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鼓励创新,加快人才培养速度,建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人才培养基地,促进国内外信息交流。与国际标准接轨,加强运用适合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工程技术的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能力建设。加强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点行业和产品制造能力建设,加强人才培养,造就一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开创者和管理者。在政府的支持下,实施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和商业化发展战略。通过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和吸收相结合,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创新,力争掌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核心技术,实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设备的产业化和本土化。
6 提高全社会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意识,形成全民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社会环境
加强全社会的科普教育,提高公众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树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中国未来主体能源的观念。各级政府应该率先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在政府采购计划中积极购买和安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品,带动全社会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工程,鼓励国家级大型企业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引导其积极投入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开发和设备制造中去。对企业和个人自愿认购高价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品的行为予以鼓励。